论社会的极端1200字以上

论社会的极端

1200字以上 初二 议论文

在一个物质膨胀的世界里,政府又加紧对经济的刺激以及弘扬一些财富的观念,重商主义横行。人的动物本能被充分激发,人比动物更懂得及时行乐,享乐成了人生的一种最大追求。富人炫富,穷人羡富,整个社会呈现的是一派金钱至上的风气。

而赢家通吃的市场法则又使得富人越富,穷人越穷。这时“马太效应”又来起作用了,富人可以代代受富,穷人永难翻身。于是穷人干脆破罐子破摔,要么踏入极端。这实在是一种悲哀,要命的是,悲哀会一直悲哀!

整个社会都沉浸在这种表象里,没有了真正产生温暖的爱,没有了崇高的信仰,人们的心目中也没有圣人的形象,伟大的思想家再也难产生了,哲学进入了衰落期。当一个社会哲学开始衰落,那是极度危险的,社会实在看不出是怎样的美好。

《社会是不是可以更趋近美好》

人是一种不断需求的动物,而且需求的层次随着前一个层次的一定满足逐步上升。从最基本的生理需求到最高级的人生自我实现,甚至到超越形自我实现,也就是直到实现美好的人生,甚至更美好的人生,这是需要一定条件的,并且这些条件必须充足。社会条件将起到决定性的作用。现在的社会让人通过付出一些劳动来维持基本上的生存,这肯定不是问题了。一些发达的国家能够让一定的人实现更多层次的需求。现在最关键的的问题是:一个社会里的成员能不能产生自我实现的意识,自我的实现有没有必要,到底能不能达到自我实现。

人的自我实现是最具有创造性价值的,它是有别于低级动物而作为人的价值体现,是人生最大意义的体现,它不仅于个人甚至于他人于人类都是有益的,它不仅利己还带有利他性、利社会性。一个美好的社会会促成更多的人产生自我的实现。

如果一个社会里大量的成员大量的时间和精力都放在了为基本之生存上面,再没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忙活其他的了,真正感兴趣的事情也只是曾经想想罢了,那这些人还能够自我实现吗?真正自我实现的都是做自己感兴趣的事。多数的工作都是让人感到极度缺乏趣味的,时间长了,还会厌倦,但是又不得不做,因为要维持生计,人生更多的是不愉快。但是不愉快的人生就感觉有所缺失,很不值得,于是就需要填补缺失,寻求乐趣。工作本来无趣,让人厌烦,那么就需要消遣了,工作之余都用在了消遣上,因为消遣确实能带来一些感官上的乐趣。工作解决生计,消遣带来乐趣,久而久之,这种生活方式就习以为常。当这习以为常时,原本所有美好的梦想都没有了,所有的潜能都埋没了,所有很好的兴趣爱好都不存在了,人就只知道为度日而度日、为生活而生活,生命就这样一点一点地消磨了,而又根本不自觉。动物的本性是什么呢,就是为生活而生活,人除了和动物形态有所不同,其它又有什么区别呢?作为人的人生自我价值谈何体现呢?

现在的工业制度一方面提高了生产改观了人的物质生活,一方面又促成了人的机械主义,使人就知道这个事情今天是这样做明天还是这样做,今天做着这个事情明天还做着这个事情,不断地重复,使人感到索然无味。人也懒得去想以后的事情了,尽情地享受消遣的乐趣,过好当下。过好当下这种消极的人生观成了一种普遍的现象弥漫着社会。这实在是一种可悲可怕的心理和形成的风气。

不正确的价值观也难以促成人生自我的实现。在过分强调经济的社会里,在商业为主的社会里,物质富有成了普遍崇尚的对象,金钱成了普遍追求的目标。攀比的心理使得人永远不会满足,因为总有更好的。人的一生都在为衣服、食物、住房,更好的衣服、食物、住房忙碌着。人们还给这种现象加上一个好听的字眼叫“奔”。其实所奔的是什么呢,无非就是这些物质所带来的感官上的享乐,更好的物质带来的更强烈的享乐。为了不断地满足这些享乐,人们会争先恐后的去想尽赚钱的心思,那些美好的兴趣爱好早已抛到九霄云外了。有人会说等奔到了一定程度就去做自己真正感兴趣的事、就去做一些更有意义的事。可一定程度是什么程度呢,就算到了这个程度又能够真的满足吗?

当大多数人都一生都在致力于基本生存时,当人对衣服、食物、房子等等这些物质的追求占据一生当中主导部分时,当美好的人生都难以实现时……这时,社会真的算美好吗?如果这些状态一直持续下去,社会该不该乐观呢?为生活而生活,为享乐而生存,作为人的性质不能充分体现,人性光辉的一面难以焕发,社会是不是存在着大量的浪费?社会能不能够更趋近美好?

小编ps:亲爱的作者,我们不赞成同学们撰写此类文章,希望多撰写积极向上,正能量的文章。

咫尺天涯

1200字以上 初二 议论文

____1.

你最爱的不是我

,而是这份微小的温暖。你最爱的不是我,而是这短暂的黑暗。因为你知道,因为你了解,我的存活仅是虚在,而天,最终会破晓。那么,相信我的心,天会破晓的。——花田乐队《破晓》。

夷光这座城市的夜色,我已经看过了十八年。

想到这座城市埋藏着我们的记忆,心就会不由地忐忑起来。

莫言。为什么要离开

。这里,才是我们的归宿了啊。是不是因为你还不满足。是不是因为你仍在追求。只可惜,这样的我并没有你那样的勇气呢。

耳边是年度最佳乐队,花田的第一首原创歌曲——《破晓》。想起两年前,自己和你还都是高一的学生,每天中午就跑去星巴克听里面的歌手驻唱,回忆就被慢慢揉开,像是将尘封已久的纸团慢慢打开的那种感觉。

那时的花田,只是一群鱼目混珠的初中生。而现在呢,莫言,你相不相信,他们都已经成为年度最佳乐团了呢。多么神奇。你看,时间真的可以改变一切。它是魔法师的同时,也是一罐促老剂。你说,是不是很可怕呢。

花田的主唱,你还记得吧。那个叫蚀晓的女孩子。她有一句话,我很喜欢呢。相信我的心,天会破晓的。那么,我们可不可以单纯地倚仗上帝,一切,不是都会在时间的长河里慢慢逝去么。

9月18日。天哭的发白,提不起神色。蓝色的绸锻,对于它太过沉重。举不起。穿不上。

“槿墨。明天,我要去英国了。”

“……”

“槿墨。你不会生气吧。”

“……”

“槿墨。还有……我会把榆璇也带去。英国那里,有最好的耳科医生呢。”

“……混蛋。”

沉默换成了谩骂。换做了莫言脸上的一个鲜红手印。一个清脆的耳光,一路小跑。这,便是我和莫言的最后诀别。咽在喉咙里的话,其实还有很多很多。可是嘴最终也只有一张,于是,那好多好多的话语便吞进了肚子。永远的埋藏。

想哭喊着说,英国那么远,你可不可以不要去。想哭喊着说,你走了还会不会忘记我这个老同桌。想哭喊着说,莫言莫言,我已经喜欢你了三年了啊。

可是。嘴真的只有一张。于是。话语变为了愤怒的巴掌和委屈的一路小跑。

委屈流进肚子里。失望咽进喉咙里。我到底,比不上那些完美的人儿呢。到底,也只是会哭哭啼啼,惹人嫌其。很没用对吧。

可是没用的自己,也会希望有完美的结局啊。像是希望童话里的王子公主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一样,那么的真切。可实现,却是那么的渺茫。

多么痛苦。

9月19日。是不是,我们终要长大,你终会离开。风筝也有离线的一天,就像白天过了,我们终要迎来夜晚那样。真实。

下午4点10分。你离开之前的最后一节课。

你依旧坐在我的左侧,那么的安然,那么的真实。触手,就可以真实地感觉到你的存在。可是,谁说同桌,就亦是同梦呢。咫尺,不就也可以沦落为天涯么。可是为什么看见你,我心中就会踏实下来。仿佛,你永远都会坐在我的左侧,天天都可以见面,天天都可以微笑说早安。呵,我到底还是一个喜欢空想的人呢。这个世界里,骑士早就代替了王子,好好地保护了公主。不是么。

那么是不是。这世界上也只剩下我一个人还沉浸在公主和王子会幸福美满的童话中呢。

时间过的很快。快是因为45分钟在时间的长河中只是微小的一部分。时间又过的很慢。慢,只有体验过了才知道也是因为快。

荒妙的理论呵。

全然不去理会老师在讲台上的叽歪。因为,这个时候,听课显得不太重要。

耳畔笼罩着花田的《破晓》。《破晓》算是花田的歌曲里我最喜欢的一首歌了,因为当《破晓》这首歌轰动乐坛的时候,我和你正有着一段温馨的回忆呢。记得么。

“你最爱的不是我

而是这份微小的温暖

你最爱的不是我

而是这短暂的黑暗

因为你知道

因为你了解

我的存活仅是虚在

而天

最终会破晓

那么

相信我的心

天会破晓的。”

下课得很快。庸俗笼统地讲就是像白驹过隙一样的快。

因为是周末,我们便不可能有晚自习或是在学校住宿。通常,星期五的放学回家,是我最盼望的事情。而现在不了。因为,一下课,莫言你就会去夷光的国际机场了吧。

我望着你的背影。阳光把你的影子拖得狭长。

曾经幼稚地认为人是不会变的,现在才明白自己错了。人会变的。人身会变。人心也会变。

那么。情感能不能不变呢。

不知道。没有找到答案呢。

这。是最后一次看到你的背影了吧。

即使我们之间只有一尺之差,莫言莫言,你为什么又一句话都不肯再说了呢。

那么由我的话语结束我们之间的纠结吧。

——莫言莫言。说好了噢,你一定要回来。

——莫言莫言。你一定要好好的。

——祝愿。一切安好。

疯狂了吧。我红着脸,朝着你的背影喊出这些矫情话语。你却只是微微一愣,挥了挥手。

从现在开始,夷光中学,将不再是一个完整的了。那里永远的少去了一个重要的人。对于我来说。

我说上帝,你如果真的长眼的话。就让我的苍穹早些破晓吧。

这样。莫言也能和我看见同一片云霓吧。在同一片天空下。

这样,一切便都能安好了吧。

莫言,别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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