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杰伦是本耐读的书
到底是什么时候喜欢上周杰伦的歌的,到底是什么时候开始阅读“周杰伦”这本书的,我自己也不太清楚,只是依稀记得在中考气氛浓得化不开的日子里,“哼哼哈嘿双截棍”的声音一直萦绕在耳际。后来,每次听到周杰伦的歌就倍感亲切。或许从那个时候开始,我就不知不觉地被他自成一派的音乐风格打动了吧。
有人曾说,听到朴树的歌,就会想起北方恢宏的天空。我想,JAY的歌应该更适合那种阴郁的气氛吧。听他唱出那些字音模糊、曲调怪异的句子时,我总会联想到这样一幅画面:北方恢宏的天空下,一个孤寂的大男孩静静地站在被风掀动、摇曳不定的荒草中间,忧伤地涂画属于自己的音乐。整个画面都是冷色调,一种能绽放出所有的沉郁与美丽的颜色。
莫名其妙地喜欢上了JAY的歌,不经意地翻开了“周杰伦”这本人生大书,尽管我对乐理一窍不通,甚至听不清歌词的内容,但我所喜欢的是在曲调中捕捉到的一抹情感,在韵律中留下的那缕清香,在聆听中得到的那份心情。这才是我所谓的音乐,因为我在那些跳动的音符中找到了属于自己的感觉。
以前一直以为JAY的那份自信与孤傲是与生俱来的,直到后来我在杂志上看到他的传记我才发现原来我错了。
小时候的JAY是个自卑的孩子,成绩很糟,老师也不大喜欢他。但是他一直都钟爱音乐,梦想有一天能踏入梦中的音乐殿堂。也许那个时候,音乐就是他唯一的慰藉吧。长大之后的他拥有一份很不起眼的工作,可是他从未放弃过对音乐的追求。后来,有一次他用钢琴伴奏时,偶然得到着名音乐制片人吴宗宪的赏识。从那以后,他开始专职写歌。出人意料的是,这个习惯戴一顶鸭舌帽的沉默腼腆的大男孩总能写出一些怪异的歌词,谱出令人惊讶的曲子。渐渐地,他的音乐才华完全显露了出来。吴宗宪终于决定给JAY一个机会,让他出一张属于自己的专辑,虽然他并不像其他明星一样拥有迷人的外表。他以惊人的毅力和勇气走出了一条自己的音乐道路。第一张专辑《杰伦》问世后,不少人为他自成一派的音乐风格所倾倒。是的,他成功了。
《范特西》、《叶惠美》、《七里香》接二连三地上市,“周杰伦”这样一个响亮的名字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他的成功成就了音乐的奇迹。
有人说,现在这个音乐时代唯一看得出希望的就是周杰伦,尽管他的颓废势不可挡。我想是吧,周杰伦的音乐是不会淹没在时代长河里的,他是音乐的永恒,是永不褪色的星星。
读“周杰伦”这本书,我只读懂了一些大概,因为它耐读,我还会努力去读的。
六年级:施慕飞
周杰伦的事迹
未成名前,他买不起缎质床单摩托车,也没有追星族尖叫陶醉在他的演唱会上,更没有少女们像朝圣般,只为了摸一摸他坐过的钢琴座椅;有的只是这一小片间距从皮沙发到蓝绿色墙壁间的金黄色地板,坐落在东台北这一栋灰色大楼上,阿尔发唱片公司的录音室内。
这是周杰伦当年仅有的小天地。一个可以让他蜷身小睡的狭小缝隙,他在这里反复梦到旋律和歌词,当曲子的片段像梦游的声带般泉涌而来,他就会起身,踉跄地走向键盘,把如夜景般的旋律写成乐谱或录成示范带……有两年之久,周杰伦依约作曲,每首歌可领酬劳2万元,他极少离开这七楼的隔音间,专心写歌给才华平平、脸蛋卖座的歌手演唱。
在这个重包装的偶像速成音乐圈中,24岁的周杰伦的成功是个奇迹。其他男性的港台地区歌手,大多出身有钱的演艺世家。到底这个上下门牙过度咬合、带有鹰钩鼻、下巴内缩的小子,是如何取代谢霆锋、刘德华或张学友,而成为亚洲最受欢迎的流行歌手?答案要从那间拥挤的录音间说起,要从以音乐取胜的原则和革命性的创意说起。周杰伦说:“我大部分的女歌迷都不会对我说,我很帅;相反地,她们会告诉我,她们喜欢我的音乐,被我的音乐吸引。”
年轻时的周杰伦,说来有点自闭、笨笨的。高中英文老师以为周杰伦有学习障碍:“他脸上表情很木讷,我以为他笨笨的。”这小子无法专心上数学、科学课,就连英文作业也荒废。但周妈妈叶惠美却注意到这个安静又害羞的小孩,从小就对西洋流行乐或古典音乐特别敏感。
“他在学会走路前,就对音乐很敏锐。”她回想。周妈妈在他四岁的时候,就送他进钢琴班学琴,而且他弹得不错,像个钢琴狂。高中钢琴老师说,周杰伦十几岁时,就可以即兴表演。出了琴房,周杰伦是个再普通不过的青少年,当其他同学都在附近打篮球时,他却一再重复地看功夫电影和打游戏。其他人都忙着准备大学联考,他却是逃课、加倍练琴,人生漫无目标。
音乐救了他,给他带来幸运。有一位学妹帮他报名“超级新人王”这个台湾的偶像征选节目。该节目制作人后来和讶异不已的周杰伦联络上,要他参赛表演。但周杰伦不敢独唱。最后,他帮一位想当歌手的朋友钢琴伴奏。表演得很差。当时节目主持人吴宗宪一直都在寻找新人。他看了一眼那个紧张的钢琴伴奏小子和歌声像乌鸦叫的歌手,心想,算了吧!吴宗宪说:“我一点都不觉得好听,那个歌手唱得真烂。”不过,他看了看乐谱:“我从裁判的肩膀后头,看了一眼乐谱,结果惊为天人。非常地复杂、做得很棒。”录完影后,吴宗宪走到后台找周杰伦,他当时头戴棒球帽,几乎盖住整个眼部。吴宗宪回想:“我对他的第一印象,就是他很安静、很害羞。我以为他自闭。”
吴宗宪签下他,专职写歌,一年半后,吴宗宪决定把阿尔发唱片的经营权交到他的朋友、同时也是歌手的杨峻荣手上,周杰伦才从幕后走向幕前,成为偶像歌手。3个月内,周杰伦完成了自己的第一张专辑。
如今,周杰伦平心静气地坐在那张皮沙发上,头戴灰白色的毛织帽,盖住他略带沉思的棕色眼睛,身穿一件黑色绒质的田径服。一夜之间,他从录音室的怪人,摇身一变成为流行歌手,几乎太快了,快得让他心神不定地背负着成名和成功的身心压力。他说话简洁,回话也简短,经常逃避别人的眼神。那个赋予歌曲深度和情感的成熟男性魅力哪里去了?
接着他开始谈音乐,你才想起,是的,就是音乐。没有了音乐,你眼前的这一个男孩,看似只想爬回沙发后方,蹲在他自己筑起的老窝内。他说,我的音乐应该像魔术,各式各样的魔术,有短短的、变化的、发展中的。他接着谈乐理、萧邦、谈大提琴和小提琴有何不同、谈中国的五音和西洋的十二音阶:“这是我的魔术。”
接着,他说,他很想交个女朋友;他害羞时,常留长发盖住眼睛,以免被歌迷盯得分了神。他说只有两个地方让他觉得自在,录音室和篮球场。看他打球,就知道,他喜欢掌控。这就是为什么他不喜欢接受采访、为什么在歌迷群中,显得害羞又笨拙的原因,因为他无法控制这些场面。不过,不管是在球场上,或是在录音室,他都是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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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杰伦是本耐读的书_900字到底是什么时候喜欢上周杰伦的歌的,到底是什么时候开始阅读“周杰伦”这本书的,我自己也不太清楚,只是依稀记得在中考气氛浓得化不开的日子里,“哼哼哈嘿双截棍”的声音一直萦绕在耳际。后来,每次听到周杰伦的歌就倍感亲切。或许从那个时候开始,我就不知不觉地被他自成一派的音乐风格打动了吧。有人曾说,听到朴树的歌,就会想起北方恢宏的天空。我想,JAY的歌应该更适合那种阴郁的气氛吧。听他唱出那些字音模糊、曲调怪异的句子时,我总会联想到这样一幅画面:北方恢宏的天空下,一个孤寂的大男孩静静地站在被风掀动、摇曳不定的荒草中间,忧伤地涂画属于自己的音乐。整个画面都是冷色调,一种能绽放出所有的沉郁与美丽的颜色。莫名其妙地喜欢上了JAY的歌,不经意地翻开了“周杰伦”这本人生大书,尽管我对乐理一窍不通,甚至听不清歌词的内容,但我所喜欢的是在曲调中捕捉到的一抹情感,在韵律中留下的那缕清香,在聆听中得到的那份心情。这才是我所谓的音乐,因为我在那些跳动的音符中找到了属于自己的感觉。以前一直以为JAY的那份自信与孤傲是与生俱来的,直到后来我在杂志上看到他的传记我才发现原来我错了。小时候的JAY是个自卑的孩子,成绩很糟,老师也不大喜欢他。但是他一直都钟爱音乐,梦想有一天能踏入梦中的音乐殿堂。也许那个时候,音乐就是他唯一的慰藉吧。长大之后的他拥有一份很不起眼的工作,可是他从未放弃过对音乐的追求。后来,有一次他用钢琴伴奏时,偶然得到着名音乐制片人吴宗宪的赏识。从那以后,他开始专职写歌。出人意料的是,这个习惯戴一顶鸭舌帽的沉默腼腆的大男孩总能写出一些怪异的歌词,谱出令人惊讶的曲子。渐渐地,他的音乐才华完全显露了出来。吴宗宪终于决定给JAY一个机会,让他出一张属于自己的专辑,虽然他并不像其他明星一样拥有迷人的外表。他以惊人的毅力和勇气走出了一条自己的音乐道路。第一张专辑《杰伦》问世后,不少人为他自成一派的音乐风格所倾倒。是的,他成功了。《范特西》、《叶惠美》、《七里香》接二连三地上市,“周杰伦”这样一个响亮的名字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他的成功成就了音乐的奇迹。有人说,现在这个音乐时代唯一看得出希望的就是周杰伦,尽管他的颓废势不可挡。我想是吧,周杰伦的音乐是不会淹没在时代长河里的,他是音乐的永恒,是永不褪色的星星。读“周杰伦”这本书,我只读懂了一些大概,因为它耐读,我还会努力去读的。六年级:施慕飞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000字 六年级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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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谈杰伦周杰伦——一个再熟悉不过的名字,一个再忘不掉的人。周杰伦长得并不怎么漂亮,小小的眼睛是他最大的特点,但是那长相却让人过目不忘、越看越酷。周杰伦的音乐更是令人耳目一新,很多人觉得听杰伦的歌听不懂,但我觉得听他的歌有另一种方式,我们没有必要去听歌词,只要听曲子、听意境、听那种吐词成句的感觉,就会令人陶醉其中。说杰伦只是一时兴起的歌手的,你们不懂周杰伦;说杰伦吐字不清的,你们也不懂周杰伦。周杰伦他颠覆了歌坛,他的歌不需要舞美灯光,只有在静静的长夜里,在十万多人的体育场中,才不枉费我为歌狂。周杰伦参经说过:“我欣赏我的音乐,我喜欢我的音乐,我坚持我的音乐,谁叫我是周杰伦。”是啊,这就是周杰伦,他没必要学别的歌手,他只要静静地唱自己的歌,与他的歌迷朋友一起分享,那就足够了。第一次认识杰伦是在2001年的中韩歌会上,周杰伦在台上自然地唱着《双截棍》,但是电视下方却出现了一行中文字幕,那是我并不知道周杰伦,甚至没听过这个名字,因为有字幕,所以我误把杰伦当成了韩国人。可是当我再仔细听的时候,我发现他唱得是中文,他是中国人!就是那次,让我认识了周杰伦,知道了他的特别之处,而且,我开始接触他的歌。从《星晴》到晴天都被我一一品味,我觉得还不错,开始有点喜欢他了。一次到哥哥家,我发现哥哥的偶像也是周杰伦,而且他把周杰伦的歌全背过了。我向哥哥借了2盘杰伦的带,准备回家听。当我打开带时,我惊呆了,这些歌的作曲、合声、合声编写,包括一些作词,全都是杰伦一手包办的,我有一些佩服。当看到密密麻麻的歌词时,我决定继续听下去,第一次听没有什么,只是和别人风格不一样罢了。但当我听上四、五遍的时候,我感觉到了,感觉到了杰伦的心情,也从此一发不可收拾的爱上了杰伦。家里贴满了JAY的海报,电脑桌面换成了JAY的,就连MP3里的歌也全是JAY的。同学们都说我疯了,但我自己知道,我没有疯,我只是喜欢JAY,在背后默默支持他而已,仅此而已。周杰伦的歌多种多样,有《东风破》般的古典风格,有《双截棍》般的劲爆风格,也有夜曲般凄美的爱情故事……《斗牛》将斗牛式篮球描写的惟妙惟肖,还有杰伦的霸气、不服输也表现的淋漓尽致;节奏强劲的《双截棍》推向了美国乐坛,让外国人认识了真正的中国功夫。《我的地盘》里周杰伦加上了儿化音,很不错;《东风破》充满了古典风格;《夜曲》的曲子凄美动听,百听不厌;《发如雪》将古典与现代音乐巧妙的结合在一起,天衣无缝,无可替代;《枫》式一首很美很美的歌,秋天的景色浮现在眼前;《逆鳞》更加展示了杰伦的霸气。杰伦会将生活中的一切一切都写在歌里:如《爸我回来了》揭示的是家庭暴力给小孩子带来的心灵上的伤害;《梯田》一曲,说的是对于环境和生态的破环等行为的斥责;还有《外婆》,一句“大人们始终不明白,她要的是陪伴,而不是六百块……”表达了社会应该多关心老年人的态度,其中还穿插了对待娱乐圈个形各色的颁奖典礼的态度,一句“不要觉得可惜,这只是一场游戏……”又教育了一些在各种比赛竞赛中急功近利或是在一次挫折中一蹶不振的人。他的最新专辑《十一月的肖邦》里的一首《四面楚歌》更是把他自己的生活写照搬了出来,强烈抨击了“狗仔队”,讽刺了这支记者队伍。杰伦还推出了他的电影处女作——《头文字D》,我是十分喜欢《头文字D》的,周杰伦确实将拓海这个人物演的生动极了,发呆、傻笑,以及握方向盘时的眼神,与原创的丝毫不差。我曾反复看了好多遍,每当我看到最后时,眼泪总是会留下来,我是在JAY和拓海流泪,为JAY和拓海痛苦,那种说不出的滋味……我觉得歌手能红的原因有3个,一个是会创作,一个是乐器,还有就是会跳舞。我从前一直认为杰伦前两项很无敌,他是原创歌手,又会钢琴、大提琴、爵士鼓、吉他等乐器,但是他不会跳舞,这是一个大遗憾,直到06年初的一场晚会,台上的杰伦大秀舞技,我才知道杰伦的舞蹈也很?牛?皇撬?畈夭宦丁⑾胍幻硕?眩?咏褚院螅到苈撞换崽?瑁?乙欢ɑ嵴宜?砺郏?嫠咚?颐堑慕苈滋?枋呛芎玫摹曾经不止有一个人问过我一个相同的问题:“你为什么周杰伦?”那时我没有回答,因为我不知道,我是真的不知道,我现在都没弄懂我为什么喜欢杰伦,也许我永远都不会懂的,因为喜欢杰伦是没有理由的。但是,我可以肯定的是:杰伦在唱他自己喜欢的歌,他会一直唱下去,我也会一直、一直的听下去……1200字以上 六年级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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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与伦比——周杰伦以前看见Jay在《同一首歌》演唱,或者哪个台播他的歌时我都不会去听,那时的我心想:这个人唱歌怎么怪怪的,还吐字不清,真听不懂他在唱什么。那个时候的我喜欢Jolin,喜欢她的《天空》,“在你离开之后的天空,我像风筝寻一个梦,雨后的天空是否有放晴后的面容……”于是QQ上我在自己建的班级群里说自己特喜欢Jolin,这时他立马发来消息反驳我,说Jolin不如Jay,为此我俩还特地吵了一顿,呵呵,现在想起来真觉得好笑,就算时光倒流我也无法回到那个时候了。虽说那时我喜欢Jolin可是我并没有去买她的专辑,因为我不喜欢追星,况且那些歌在网上都可以听。有一天他在QQ上发来了Jay的一些比较有名的歌让我去听,我承认那时侯已经开始听Jay的歌了,不过只会听那首《七里香》,只是因为觉得好听,可是觉得老听一首歌觉得很无聊,所以就去听了其他的,《简单爱》、《搁浅》、《借口》,这三首歌深深打动了我,再看看Jay所有的歌都是自己写的,我不禁有些佩服他了,他不像其他歌手只会依靠别人,我喜欢自己写歌的歌手。随后Jay的《11月的萧邦》出来了,首先一首《夜曲》就把我给征服了,“为你弹奏萧邦的夜曲,纪念我死去的爱情……”《发如雪》又让我感到了一种美,我想象着当时的场景,有种淡淡的悲伤,背景音乐古典而又幽雅,真的很佩服Jay能写出这样的曲子。可以说《夜曲》、《黑色毛衣》、《枫》、《珊瑚海》、《一路向北》就像我的心情,真的,特别是《枫》,也许在别人眼里这首歌不算什么,可是对于我和他却是最爱的一首歌,因为那里面包含了太多的辛酸和无奈。前几个月妈妈把我的网给停了,听不到Jay的歌我都有些发疯,所以缠着妈妈买了《11月的萧邦》,虽然只是磁带可是对我来说却是那么的有价值,就连现在妈妈都知道我喜欢Jay的歌,每次电视上有他的出现妈妈总会叫我,看到Jay不知道自己有多么兴奋,这就是追星吧,虽然我以前不赞成,可是我觉得对于一个有才华的歌手来说我这样做是值得的。Jay有他自己的才华,他的才华是任何歌手无法相比的,现在听Jay的歌不只是用耳朵听了,而是用心去听。现在流行超级女生,可我对她们一点兴趣也没有,因为我现在唯J独爱。Jay,我喜欢你的歌,谢谢你写出了这么多的好歌,不管以后别人怎么看待你,在我心里你永远是最好的,我的地盘听我的——无与伦比!900字 初二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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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是一本书母爱博大感人。四十七年前,母亲出生在乡间的稻香氲氤的树丛下。自此,她就开始了自己的生活。毫无疑问,母亲年轻时的生活很困苦,她同所有乡村的孩子一样,背着自家缝制的布书包,带着线缝的本子,踏着黄泥路上学。母亲很珍惜美好的学习时光,学习认真,梦想有一天能走出大山沟。在家里,则要在地里面朝黄土背朝天地干活,因为那时生产技术不发达,农村有干不完的活。小时候,母亲还得照顾手下的弟弟呢。读高中时,母亲就更苦了。因为寄宿,周末回家不舍得坐公交车,沿着铁路走几十里路回家,因为铁路弯路少。夏天,周末准备去上学,顺便带着书包放在田头,然后下地锄草。因为有太阳除草才有作用,能晒死那些杂草,而自己任凭汗滴下土。干活到快日落的时候,就背上书包前往学校。冬天,用冷水洗脸、洗澡。这些都给了母亲一个强健的体魄与勤劳的习惯,所以,直到现在她照顾全家的日常起居非常“得心应手”。她常常鞭策我们,说:“做事要快些、快些,哪有那么多时间?”后来,母亲遇上了父亲,生下姐姐后,又有了我,便开始贤妻良母的生活。她每天与太阳一同苏醒,洗衣,做饭,拖地,十分麻利。母亲就是这样做事风风火火,她见到我磨磨蹭蹭又做不好事,总是半怒半笑地说数落我,教我。母亲是慈祥的,她总是时时刻刻惦记着我,包容着我。我的脾气不好,有时会无缘无故为一件小事发怒,还怒气冲天,扔杯摔碗,恨不能将房子翻过来才好,恨不得撞死南撞……然后,我是眼泪横流。每当这时,母亲总是先好言安慰,见我不为所动,便扯开嗓子,和颜悦色地耐心哄我,将我无端之火压下来。所以,我们俩从未发生过冲突。母亲热心于我的学习。她晚上有空时,总是坐下来研究数学难题,往往旁若无人、不顾休息。自己搞懂了后,就拉我来听她讲课。可是,我总是心不在焉的“啊,嗯”地应付。但她仍是耐心地一步一步细细讲解,问我是否听明白了。想想,我身为学生,实在不上进,真有点对不起母亲。而对于我在学校的学业更是无微不至地关心,时常询问我,叮嘱我,“要特别记住错题的正解,下次不要再错,错了真是对不起老师;要好好预习,该背的要背,绝不能偷懒,否则吃亏的是自己……”每次考试的试卷签字,还要写上两句话勉励我的话。多亏有母亲,我才有了时常回忆自己短板及如何弥补短板的习惯。这就是我的母亲,这就是我的一部思想深邃、内容丰富的大书!900字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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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是一本书人生是一本书,我们就是自己的人生这部作品的创作者。用理想,激情,勇气,智慧去创作,成功了,我们对社会,不成功,我们对自己,得到的都是一篇不朽的史诗。人生是一本书,我们用自己的思想去构思,用自己思想指引的行动在写作.可以像>那么长,也可以像>那么轻.人生是一本书,我们是它的作者,同样也是它的读者。用欣喜的心情去读,里面充满的是惊喜,用漠然的心情去读,里面遍布的是忧伤。人生是一本书,我们每个人都在写它,我们却很少去读它。当我们学会用欣赏宽容的心态认真地去读它的时候。过去的日子就一去不复返了,余下的岁月,就是一首花甲老人的幸福快乐诗篇。人生是一本书,如果里面充满了的是真情和爱心,即使没有留下一个字,亦是千古佳作。人生是一本书,成功人士的书,写给了自己看,也写给了别人读。追求成功人士所写的书,想写给别人看,只是成功之前没有人愿意看,或者没有人读得懂。人生是一本书,磨灭了梦想,放弃了追求的人写的书,别人是肯定不看的了,自己呢,也许早就忘记了吧!人生是一本书,要想让它精彩的话,我们自己要成为它忠实的读者。读懂了自己的过去,才能构思,创造出美好的未来。人生是一本书,只要我们用热情去写,用真心去读,每一天都可以是精彩,每一刻都可以是快乐。人生是一本书,你不愿意写,也要写下去,你不愿意读,可以不读。人生是一本书,太少的人知道要用真情去写作,更少的人想到要用爱心去欣赏,去阅读。人生是一本书,不管你敢不敢承认,不管你有没有放弃,每个人都在希望,都在努力让别人接受自己的作品。想写出别人接受的作品,首先要学会欣赏和阅读别人的作品。人生是一本书,我们不可能有足够的时间亲身去实践探索一切,学习吸取别人书里面的知识与经验,就是丰富我们自己作品的最佳方式。人生是一本书,思想上成功的人,书的封面未必精彩,包装亦不精美,内容却博大精深,足以流芳千古;物质上成功的人,书的封面极其华丽,包装极尽风采,但是它的内容?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如果书的背后,同样包含着爱心和智慧,其内容可以更加不朽,如果没有爱心和智慧,这就是一本除了封面,一无所有的东西。人生是一本书,有空的时候,想一想你的作品究竟应该包含怎样的内容。不要总是在失去之后,才开始学会珍惜。也不要向许多的人那样,在临终交卷的时候才发现,忙碌一生,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做了些什么。为自己找了太多的理由,结果,想做的,该做的,一切都没做,或者根本就没做好;不想做的,不该做的,却是忙忙碌碌消耗了一生。指导老师:肖丽君90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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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我是一本书“假如”真是个妙不可言的词,有了这两个字,我就是想变成嫦娥也没问题。还有人说他要变成神笔马良,快乐天使,美丽精灵……可是我既不想做神笔马良,也不想变美丽精灵,我只想变成一本书,一本普通的书。假如我是一本书,我要变成一本有着知识的漫画书,跑到贫困山区的小学生的书包里,供他们看,增长他们的知识,让他们了解山外面的世界。因为那些懂得珍惜书的孩子买不起书。假如我是一本书,我不希望被那些挥金如土的款爷们购回去,放进豪华的书橱里充斯文。虽然那样几十年都不用担心谁会捏脏了我的脸,谁会扯破了我的衣,可这样的生活和一堆废纸又有什么区别呢?那样的生活毫无意义,我——一本书也因此失去了本身的价值。因为他们只把我当做摆设。假如我是一本书,我要变成一本小朋友都喜欢的漫画书。那夸张有趣的图画,机智幽默的文字,让大家个个捧腹大笑,在笑声中受到的教育和启迪该是多么令人难忘啊!我会和他们共度快乐时光,因为他们因我而快乐。假如我是一本书,我要变成一本新式的电子教科书。打开它,哇!有语文,有数学,有自然,还有练习和试卷,所有的学习工具都在这样的书里。因为孩子们的书太多太多,小小的书包根本装不下,小小的肩膀根本承担不了。而因为有了我,孩子们会轻松很多。假如我是一本书,我要变成一本生动有趣的故事书。我会把课本里学不到的知识统统放在我的书里。不过,一本书都是文字,同学们读起来是不是太枯燥乏味了呢?所以我还要恰倒好处地添上几幅可爱的卡通图,这样,同学们看起来就会津津有味的。因为我,孩子们的知识丰富了。假如我是一本书,我要变成一本美好的书。我要让人们消除仇恨,让暴虐和凶杀不复存在;我要让鲜花遍地,绿树成荫,让奇山秀水成为植物的宝库,动物的乐园;我要让我们的世界永远美好,永远可爱,让爱洒满人间。因为我,人间充满爱。假如我是一本书,我要变成一本奇妙的书。我将带给人们幸福与欢乐,让他们在幸福的集体中成长,在欢乐的环境里学习,让我们可爱的世界永远都是那么充满生机和活力。因为我,快乐无处不在。假如我真的是一本书,那就让我变成一本有着孙悟空般本领的书吧!那我就一变十,十变百,百变千,变、变、变……变成漫天的好书,飞呀飞到那些爱书的失学的孩子们手里,让天下爱书的人都有一本心爱的好书。无可奉告五年级:***900字 五年级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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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是一本好书现代人的友谊,很坚固有很脆弱。它是人间的珍宝,需要我们珍爱。友谊的不可传递性,决定了它是一本孤独的书。我们可以和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友谊,但我们不会和同一个人有不同的友谊。友谊是一条越掘越深的巷道,没有回头路可走,刻骨铭心的友谊也如同仇恨一样,没齿难忘。朋友,是你一生都需要的一种人物。也许是在你遇到挫折时,你一定会在第一时间想到朋友,向朋友倾诉;也许是在你快乐的时候,你也总是想把快乐分享给朋友,让他们与你一同高兴;也许是在你寂寞的时候,你总会想和朋友一起去狂欢,填补心的空虚;也许是在你伤心的时候,你会想和朋友一醉方休,忘却烦恼和伤心……总之,无论何时,无论何地,只要你需要,朋友总会毫不犹豫地挺身而出。朋友是好书,其中有些只有几页,有些却洋洋洒洒。有些事精装书,有些是袖珍本。但读到最后,总是这样或是那样一句浓缩的话,这些话足以在意志最薄弱的时候支撑人生。**与我相识几年,他是一个豪爽的人,在家里什么活也不让父母干,饭菜自己烧,房间自己整理,就连钱也很少向父母要,直至去外求学,妹妹寄来50元钱让他好好注意身体,他也再加了5元寄回去,并附了一句:我是男孩子,凑起钱来比你女孩子容易多了。这是我读到的第一本好书,这本书教会了我自立。朋友是好书,此书必定要由一名品行端庄,个性可爱的人写成。**是我的好友,她总是以副古灵精怪的样子,可爱却不失端庄。在老师眼里她是班里的佼佼者,是老师的好助手,是同学的好榜样,是多才多艺的才女;在同学眼里,她是铁面无私的班干部,她是活泼可爱的小女生,她是毫不气馁的女强人,她是平易近人的天使;在我眼里呢,她是一本优美热情奔放的散文诗集。这本书教会了我“人是血肉之躯”的道理,也是我真正的理解了“生活之树常青”的名言。朋友是好书,但这本书是要去悟,而不能光去读的。初识**时,只觉得她是一个爱嚼舌根的女孩,只会在别人身后对其品头论足的人。所以在我的印象中,她是那种可以一览无余的小说类。可是一次,她向我借了一本诗集,我很是惊讶,于是边和她聊了起来,没想到,她讲出来的感悟,竟是我平时怎么也悟不出来的。我顿时觉得**是一本真正韵味独具的好书从这本书上,我悟出了诗性的生活是最高的生活这样一种价值观。生活中离不开读好书,读活书。我们要用心去读朋友这种书,用心去经营我们的友谊,用信任去还原破碎的友情……愿朋友这种好书源源不断,愿朋友彼此相“读”。900字 初一 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