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逝读后感
【篇一:《伤逝》读后感】
《伤逝》是我看过的鲁迅作品里,最平缓和娓娓道来的一部唯美的小说,如果不是注名是鲁迅所著,我甚至看不出是他老人家的作品,没了愤慨,没了讥讽,只有平静而舒缓地给你讲述一个关于爱情与婚姻的故事,真的很不象他老人家的风格,他又在给我们怎样的启示?
子君,一个对爱情和婚姻充满期待的女子,在生活的烦琐下,终于成为一个斤斤计较的小女人。其实,这么多年过去,我们每个结婚的女人身上哪个能没有子君的影子,谁还会整日地沉浸在爱情的甜蜜里?我们是不用再为生活的艰难去豢养几只鸡,也不必和邻居的无知女人比这比那。但是我们仍然延续着子君的好多做法,我们自结婚后,是不是从追求精神的愉悦,到更多的追求物质上的丰盈,一旦,老公无力满足我们的奢求时,也会不停的抱怨。
子君和涓生爱情是唯美的,如果谁想要把这唯美的爱情原封不动地移植到婚姻里,则是缺乏理性的,而子君就是这样一个不切实际的女人。哪个丈夫能允许自己每天单腿下跪地对自己泪水盈盈地求爱?她对爱情的盲目纯真,一开始就奠定了她的悲剧色彩。
我不想在这里过多的埋怨涓生,作为一个现代的女性,一定要吸取子君的好些不切实际的天真想法,把爱情和婚姻分割开来,不要对婚姻的日子期望过高,平平淡淡才是真,刻意制造出的那些浪漫也不是真的浪漫,婚姻的双方是彼此信赖而又互相尊重,这些就足够了,谁也别试图以爱的名义改造对方,如果你仍痴迷不悟,那你离着伤逝也就不远了。
【篇二:伤逝读后感300字】
《伤逝》是鲁迅先生的一部短篇小说,也可以说是唯一一部以爱情为主题的小说。它所讲述的是两个觉醒的知识分子涓生和子君的爱情故事。作为鲁迅的唯一爱情小说,却以涓生和子君他们爱情的破裂为结局,可以说是一个悲剧。
读着它,读出青春逝去的可伤,爱情逝去的可伤,恋人不再纯真的可伤。
有爱情的子君是勇敢的。期待浪漫,但无法面对艰苦和琐碎的生活,当她的目光仅仅局限于小家庭凝固的安宁与幸福,她成了折翅的飞鸟,面目逐渐庸俗,浪漫也终于难以为继,而且终于变成了涓生的包袱。
我很悲悯子君,爱她的天真痴情,纯洁无邪,但爱情不是人生的唯一,爱情可以输掉,但我们不能输了自己。
热切的爱和踏实的生活。珍爱自己,任何时候都不是错误。
【篇三:伤逝读后感1000字作文作文】
人到中年,寒冷雨夜,重读鲁迅,别又有一番滋味。
尤其是在《伤逝》里,看到子君重复说的“我是我自己的,他们谁也没有干涉我的权利!”就想到自己年轻时候也像个新青年一般,大胆妄为地满心追求所谓的爱情与自由。两个小青年跑去民政局打了结婚证才通知了双方父母自己的婚事。我的母亲在错愕之余,对我跟他说:“你们两个还可不可以改一下?你的年纪比她小,你做我们家的儿子,做老三的弟弟,如何?“听了,我只是吃吃地笑了。
两个又去了对方父母家里,当晚因为有了一张证书而名正言顺地睡在了一起。
想想自己年轻时候的荒唐之举,不由得哑然。
我想像着子君那时单纯的模样,她听涓生说话的时候眼中闪耀着的光芒,想着她如何摘回那枯槐树的新叶,怎样短发尽是汗的忙碌着去做那直到无米下炊的饭,想着她跟官太太为油鸡的那些琐屑的争吵,还有她的花白的瘦骨嶙峋的,直至被遗弃了的阿随。
我无权去指责涓生的自私与始乱终弃。
他是真实的,起码他敢于面对真实的自己。
爱情必须时时更新,生长,创造。这也是真理。
起码他们有过吉祥胡同那些安宁幸福的那些夜晚啊。子君为了她的爱情付出了高昂的代价。
子君为什么死呢?她的生命随爱而幻灭,她攥着他人的衣襟,她寄生于他人。她无颜背负着道德枷锁,去看她父亲与叔子的脸色。她父亲接走了她,说明他父亲是爱她的,无论这个孩子犯了错,都还是容纳着她的生。
而涓生不再爱她了。他在心里早已经念想几次她的离去,甚至她的死了。
这篇爱情小说写得如此的真实。而我的理解却是这么的浅显。
其中字句到今天读来依旧精彩而富有哲理。如涓生为逃避家中的冰冷而在图书馆:
那里虽然没有书给我看,却还有安闲容得我想。待我孤身枯坐,回忆从前,这才觉得这半年来,只为了爱,——盲目的爱,—— 而将别的人生要义全盘疏忽了。第一,便是生活。人必须生活着,爱才有所附丽。世界上并非没有为了奋斗者而开的活路;我也还未忘却翅子的扇动,虽然比先前自己已经颓唐得多……
如果子君在爱消亡之后,也可以独自勇敢地扇动着翅子去飞,而不是回到旧式的家庭中去了断。她的结局又是如何?。她的生命是附丽在虚无的爱之上,爱断情殇。她的柔弱注定了她的死亡,完全不见了她在恋爱时的那种勇敢和坚忍以及最后一段:我要向着新的生路跨进第一步去,我要将真实深深地藏在心的创伤中,默默地前行,用遗忘和说谎做我的前导……
涓生的领悟也很好,第一,他明白了人首先要活着,才可以有所追求,他是个积极进取的青年。
第二,他明白了爱,这段逝去的爱与创伤是属于他的隐私,但从中他学会了如何去爱下一个人,爱一个人其实不必那么真实,应该学会说谎,那才是为了不伤害对方的最大的善意。
寒流来袭,蛰居简出,看书上网,胡思乱想,倒是个好消遣。
【篇四:《伤逝》读后感800字】
《伤逝》是鲁迅先生唯一的一部爱情小说,小说短短一万多字却生动地描写了子君与涓生从相恋同居到爱情破灭的全过程。语言简短有力,思想内容深刻庞杂。
涓生和子君他们单纯追求个性解放,爱情至上,走个人奋斗的道路,最后造成了悲剧。
作者以“涓生手记”的形式,回顾从恋爱到感情破灭这一年的经历,用涓生的切身感受来抒发他曾有的热烈的爱情,深切的悲痛和愿入地狱的悔恨。
涓生的故事发生在“五四”年代,在那个黑暗社会里,恋爱和婚姻问题不可能是一个独立的问题。
从涓生的个性心理描写,我真实地感受到相爱至分手的残酷,而血淋淋的爱情正是那个提倡爱情必须时时更新、生长、创造,最后却为了求生而离开子君的涓生亲手埋葬的。
回顾涓生对待子君爱情的过程,这里可以看出他矛盾自私的阴暗面。追求子君的时候“照见我含泪握着她的手,一条腿跪了下去……”
【篇七:读《伤逝》有感】
我觉得婚姻给妇女们带来了安稳与保障,但让妇女们失去了卓越的机会。我这里所说的安稳与保障是让妇女们学会了随遇而安,这种安稳会让妇女们失去远大的抱负和激情,使她们甘于华而不实的平庸生活。
在《伤逝》这篇文章中有这样的一段话,傍晚回来,常见她包藏着不快乐的颜色,尤其使我不快乐的事她要装作勉强的笑容。幸而探出来了,也还是和那小官太太的暗斗,导火线便是两家的小油鸡,但又何必硬不告诉我呢?和涓生同居前的子君会看书,会和涓生探讨一些书本知识,她会说出“我是我自己的,他们谁也没有权利干涉我”的口号,这在当时是很有个性解放色彩的,这说明当时的子君是有思想有主见有去接受新东西的。可与涓生同居后的子君变得沉默了,虽然刚同居时他们是幸福的,他们会在一起谈同居前的点滴,但时间久了,加上生活的紧迫,他们之间的隔膜也越来越大了。有时他们会坐着相互沉默,或者就是子君对涓生重复说着他们以前的故事,说得次数多了,以致于涓生对子君所说的故事都能够背了,也听得烦了。涓生此后宁愿呆在寒冷的图书馆也不愿早早地回去面对子君。子君一直活在了过去,活在了记忆力里,她找不到现在属于自己的自我。
与涓生同居前和同居后的子君为什么有那么大的区别呢?我认为如果一个女性只会为家庭任劳任怨,没有自己的奋斗目标,那么她的这种家庭主妇的角色会破坏他们之间的家庭生活。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社会每天都在变化,人也在变化,你把自己固定在家庭主妇那么小的范围内,你就会失去很多与外界联系的机会,这样会使自己孤陋寡闻。如果把一颗心死死地拴在家庭这一根绳上,把神经死死地绷紧来看住自己的家庭,那么你就会变得敏感起来,变得小气起来。此外,为了做好好妻子的角色,如果你遇到了什么不开心的事,你不可以乱发脾气,不可以说出来,只能闷在心里。一个好的发泄方式,就只能是不说话,做脸色。但这样的行为,在丈夫看来你是多么的不善解人意,不体贴。在以前,很多人认为,妇女就应该呆在家里相夫教子,不能再外面抛头露面,丈夫就是自己的天,就是自己的一切,一切都应该依附丈夫听从丈夫。妇女们从来都是被定义被思考的。
当子君与涓生的生活泥已经走到尽头的时候,子君没有想过要去改变自己,改变涓生,而是过着像一潭死水一样的生活。子君当初为了与涓生同居,她与家里断绝了关系,陪同涓生去租房子时被人指指点点,但子君说出了“我是我自己的,他们谁也没有权利干涉我”便毅然于涓生同居了。在当时的社会,这样的行为是违反道德的,是被人所瞧不起的。从子君果断与涓生同居我们可以看出当时的子君是一个觉醒的知识分子。但到后来,当她与涓生之间已经不存在爱时,她却缺少了给婚姻开死亡证的勇气,最终选择了郁郁而终,子君没有想过自己还可以重头再来。
我认为,无论在什么什么时候,女性都应该自己解放自己,积极地建设自己的心灵,不要用别人的眼光来衡量自己,把自己从身体中解放出来,抛弃妨碍自己进步的观念,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角色中都应该与男性共同创造价值。
【篇八:鲁迅的伤逝读后感】
昨天看了《伤逝》,有点怅然。记得大一恋爱时,高中老师说我们是涓生和子君,小资产阶级的理想与脆弱,经不起生活的考验。他说子君养小鸡当宠物,后来还是杀掉吃肉。 我那时并没有在意他说的话。
初中时代读鲁迅,有点反感。不过我和邻座最喜欢《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的一句话:“倘若按住它的脊梁,便会啪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来……”这是斑蝥。那时前面坐了一个很瘦的男生,眼睛大大的,脑袋也大,脊背总是弯着,而且,经常放屁。记得我不时拍打他瘦削突出的脊背,喊他的名字,只听得“噗”,他转过身来……于是我们给他起名为“斑蝥”,这个绰号用了三年。那时我和一个叫明玉的女生特别好,她长得很漂亮,皮肤很白,但是汗毛比较重,于是我们叫她“monkey”,后来上历史课,学到苏联文学史,她灵机一动给斑蝥起了个俄-国名字为“斑斯夫斑蝥斯基”。斑蝥气了,转过身来恶狠狠地说:“明玉就叫‘毛斯毛夫斯基毛斯毛’”!
后来到了高中,我有一阵子特别迷鲁迅,觉得他简直就是我最崇拜的作家,那时看他的文章,觉得特别好,尤其是心理描写,最喜欢他的《狂人日记》。当时觉得那个狂人的心理他怎么就能描摹得那么真切呢?难道他亲身经历过?而我,之所以觉得《狂》很好,是因为那时心里状态很糟糕,看着鲁迅的描写,好像被人看穿了一般……
不过,我那时仍然觉得他的文字欠佳,没有许多文学家那样的灵性和气势。后来看了他写的《明天》,其中阿五帮单四嫂抱孩子那一段描写,仍是心理的,真是太准确了,鲁迅想必很细心敏感的,不然不会如此。
伤逝的结构是很别致的,没有一点斧凿的痕迹,就像一个人在面前细细絮絮地诉说,忏悔,还不时抹眼泪。我才发现鲁迅的文字是极好,他本来是学理,学理的人写文章就是这样,不潇洒浪漫,但是严谨准确,说他的文锋犀利,除了思想以外,文笔也是如手术刀一样利落精确。你不了解这个涓生,但是从他的话语中,可以逐渐把握他的性格,他眼中的子君也很真切。仿佛他俩是你隔壁的邻居,你见证了他们因为爱情走到一起,听到他们的小鸡和房东太太的鸡们混在一起喳喳叫,看到他们的“阿随”栖息和瘦弱地喘气,后来被主人用黑布一蒙头,推进一个不很深的土炕……这一切都是变化着的,由爱情到后来不爱了。
鲁迅说爱情第一要生活,没有生活爱情也会磨灭。他说的话我信的,于是想自己当初是否就如子君。
而我现在,读到《伤逝》里“爱情是需要时常更新的”,才发现自己以前认为只要不被破坏,就一直完好。是错了,不进则退,没有永恒。
克氏说,人们爱的时候,多是用头脑而不是心。人的头脑太发达,进化了心灵的真纯,有时人是在用心爱,但也不再是最初的无私。人们付出爱,是为了得到爱情,人们渴望爱情,其实是在渴望被爱。那么多人感叹找不到真爱,真爱不住在他们心中,因为他们不够真,也没有去爱。
想必鲁迅是很懂得爱的,才能写出《伤逝》,逝去,即是渐渐地消失。如影随形的爱情,慢慢游走,自私的人不要只会悲伤。
我的我的家乡
我的家乡——碾子山,黑龙江省西部边陲上的一颗璀璨的明珠,一幅百看不厌的长篇画卷。
这里四周环山,被称作“山城”。山城如书,山城似画,山城更是一首小诗。
雅鲁河是家乡的母亲河,它从碾子山的蛇洞山、半拉山山脚下流过,好像是镶嵌在小城西南方向上的一条银色带子。每到夏季,雅鲁河漂流码头就迎来了许多外地游客。他们在河中嬉戏玩耍,为山城增添了无限生机。
蛇洞山是家乡著名的风景区。景区内怪石嶙峋,各景点错落有致、浑然一体,龟、牛、龙、虎等奇石异景千姿百态,形象逼真。每年6月28日的登山节,会吸引许许多多的外地游客来此观光旅游。
家乡是著名的“中国麦饭石之乡”,这里生产的麦饭石火锅、酒具、茶具等产品琳琅满目。不少到过碾子山旅游的人,对麦饭石产品都赞赏不已、爱不释手。
北山公园是小城人休闲漫步、锻炼身体的好去处。每当夜幕降临,登山的人三五成群、络绎不绝。偶尔传来动听的歌声,点燃了人们对美好生活追求的激情。眺望远方,静静的河湾,起伏的群山,勾绘出一幅无与伦比的水彩画。远方的雅鲁河是小城的彩带,身后的石碑山是小城的标志,而眼下的小天池就是小城的明珠。下山时刻,漫山遍野的隐蔽喇叭响了起来,浑厚的立体声音乐回荡在山中,让你情不自禁地手舞足蹈,感受山城的魅力,品味山城的风韵,赞美山城的多姿。
这就是碾子山——我可爱的家乡,她是我心目中最美的那道彩虹,是我心目中最亮的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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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逝》读后感她的皮鞋高底尖触着砖路,发出清响,于是他骤然生动起来。她会带来半枯的槐树的新叶,她会带来紫白的藤花……这一切浓密的爱意都是要慢慢溢出来的羞涩呀!“莫非她翻车了么?莫非她被电车撞伤了么?……”涓生的思念被子君牵扯着,是极度的害怕失去让这年轻的脑袋装满了恐惧。只有子君安然无恙出现在他面前,他的心才得以恢复平静。那比涓生更透彻,更坚强的冲破封建旧枷锁的思想——“我是我自己的,他们谁也没有干涉我的权利!”一遍又一遍回响在他的耳边。这是他们长期沉默对视,对视之后的欢声交谈所产生的共鸣。纯真的爱恋就以一次纯真的告白开始了……子君那时是大胆而不顾一切的,探索,讥笑,猥亵和轻蔑的眼光灼灼注目下,她依旧镇静地缓缓前行,坦然如入无人之境。他们大胆地同居了,为着他们所预见的新时代的曙光。和熟人了断来往,和叔子切断干系,不理会“雪花膏”之类,与油鸡们,阿随在院子里开始崭新的生活。一切似乎趋于稳定。然而他们之间突破了隔膜的了解让涓生觉着新生了一层隔膜。生活依旧继续,生活却也开始磨灭,一点点磨灭他们铸造的小幸福。导火索便是局里寄来的一封信。雪花膏的添油加醋促成了涓生的失业,失业带来了涓生的害怕和恐慌。“那算什么。哼,我们干新的。我们……”即便过分劳累的子君表现了毫不在乎的语气,可是涓生自己也体会到了,他们俩都受到了打击。“人们真是可笑的动物,一点极微末的小事情,也会受很深的影响。”涓生那时在心底窃窃嘲笑子君,他自己又何尝不是呢?他反复对自己说他这只禽鸟总要脱出牢笼,在新的开阔的天空中翱翔,趁他还未忘却他的翅子的扇动。子君劳累,子君也越来越冷寂。可是在那个年代,她抛弃了自己的家庭,跟随涓生,如今又遭受这样的打击,谁能没有情绪上的波动?她也每天只能在油鸡,阿随,饭菜之间来回。涓生选择了逃避,逃避“叭儿狗和油鸡之间”的位置,逃避子君每日催他吃的相对无言的饭菜,逃去图书馆,去感受“没有热气的火炉的温度”,去进行他的翻译工作。阿随也被他丢弃,日子清净了么?不,磨灭刚进入高潮。他告诉自己:他快要将人生的意义全盘疏忽了。第一,便是生活。人必活着,爱才有所附丽。他们幸福的小家成了他心中冰冷冷的地,子君对他温情的眼神增加了他的苦痛,他觉着是子君槌着他的衣角,成为他前进的累赘。他知道,自己已经不爱子君了。在子君勇敢的追问下,他终于说出了!“是的,人是不该虚伪的。我老实说吧:因为,因为我已经不爱你了!但这于你倒好得多,因为你更可以毫无挂念地做事……”于是,他就这么把子君丢弃在黑暗的角落里,决心一个人独自前行了。他认为的子君可以“毫无挂念地做事”真是太荒谬了!子君,只是一个弱女子,除了在家里和官太太为油鸡的事暗斗,除了在家料理家务,她还能去哪,找到自己谋生的出路?然而子君还是默然离去,只言片语都未留下,只是将自己的全部财产,放在了茶桌上,用手绢稳妥包好的仅有的财富,全数交付涓生。子君死了,不知何时死的,不知怎么死的,不知死在哪里……涓生连忏悔都是让人憎恨不已,他决意如果重来,他将选择永远欺骗子君,让遗忘和谎言做他的前导。他将骗子君,自己还爱她。可是,这样的谎言,实在更是残忍不已。我无法理解涓生这样的人。既是最初有带领子君逃出封建枷锁的勇气,却让这勇气被生活所泯灭。他们曾经的纯真的爱被生活物质的缺乏烙上不干净的印子,真是可笑。半枯的老槐树还在,紫藤花也还在,可是生机不在,爱情不在,昔人不在……1200字 高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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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鲁迅短篇小说《伤逝》读后感陈弥远《伤逝》作为鲁迅笔下唯一一篇以爱情为主题的小说,却是复杂又充满歧义,甚至连其弟周作人都认为此篇最为难解。然而,小说所刻画的爱情的样子与矛盾,却是并未因时间流逝而失去意义,今日读来,依旧能激起许多共鸣。这篇小说是男主人公涓生的忏悔记。因为爱,涓生和子君不顾一切,同居、相守;因为经济问题的琐碎、心理共鸣上的矛盾,最终走向悲剧的收场。期间的深刻教训,今日看来,依然有着诸多共通之处。爱情需要物质基础。同居之后紧随着的就是涓生的失业,经济上入不敷出的局面,让子君只能在柴米油盐上精打细算、日夜操劳;对爱情心灵契合的向往,让涓生对子君只顾通俗生活、没有精神交流而无比失望。随着生活日益困顿,这些窘迫与矛盾愈发紧迫和扩大,终致分手的结局。也许爱不需要任何理由,正如子君冲破枷锁也要和涓生在一起一样;但是爱下去,需要物质的维持。精神层面的契合也很重要。对于女主人公来说,她向往了爱情的自由,但最终的期望还是传统的家庭生活;而对于男主人公来说,却是高要求的精神交流,谈文学谈艺术,等等。精神上的不契合,所追求的东西的不一致,使得他们在共同走下去的道路上越来越难以为继。这是一部悲剧,也是嘲讽当时的知识分子在爱情中的虚伪的作品。小说里涓生对子君说”我不爱你了”,子君离开而后死去,但男主角最后忏悔所得的体会却是”要将真实深深地藏在心的创伤中,默默地前行,用遗忘和说谎做我的前导”,这是多令人愤慨的虚伪。从这个角度来说,”涓生”与鲁迅刻画的其他有着种种弊病的知识分子,包括孔乙己、狂人、吕纬甫等等,并无二致。当然,我的思想并没有鲁迅先生那么深刻,读完此篇,我的感慨还是停留在”爱情需要物质基础”这一浅显层面上。这也是贫穷的我的阅读体会的写照吧。贫乏又浅薄如我,连这篇读后感的标题都不知该如何概括,也就啰嗦至此。《伤逝》简介《伤逝》是鲁迅于1925年创作的一部以爱情为题材反映五四时期知识分子命运的短篇小说,收录在《彷徨》。小说以主人公涓生内心独白的方式,讲述了他和子君因为爱情而冲破枷锁结合在一起,但最终爱情归于失败,终致一伤一逝的结局。800字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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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伤逝》有感_1200字E度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我觉得婚姻给妇女们带来了安稳与保障,但让妇女们失去了卓越的机会。我这里所说的安稳与保障是让妇女们学会了随遇而安,这种安稳会让妇女们失去远大的抱负和激情,使她们甘于华而不实的平庸生活。在>这篇文章中有这样的一段话,傍晚回来,常见她包藏着不快乐的颜色,尤其使我不快乐的事她要装作勉强的笑容。幸而探出来了,也还是和那小官太太的暗斗,导火线便是两家的小油鸡,但又何必硬不告诉我呢?和涓生同居前的子君会看书,会和涓生探讨一些书本知识,她会说出“我是我自己的,他们谁也没有权利干涉我”的口号,这在当时是很有个性解放色彩的,这说明当时的子君是有思想有主见有去接受新东西的。可与涓生同居后的子君变得沉默了,虽然刚同居时他们是幸福的,他们会在一起谈同居前的点滴,但时间久了,加上生活的紧迫,他们之间的隔膜也越来越大了。有时他们会坐着相互沉默,或者就是子君对涓生重复说着他们以前的故事,说得次数多了,以致于涓生对子君所说的故事都能够背了,也听得烦了。涓生此后宁愿呆在寒冷的图书馆也不愿早早地回去面对子君。子君一直活在了过去,活在了记忆力里,她找不到现在属于自己的自我。与涓生同居前和同居后的子君为什么有那么大的区别呢?我认为如果一个女性只会为家庭任劳任怨,没有自己的奋斗目标,那么她的这种家庭主妇的角色会破坏他们之间的家庭生活。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社会每天都在变化,人也在变化,你把自己固定在家庭主妇那么小的范围内,你就会失去很多与外界联系的机会,这样会使自己孤陋寡闻。如果把一颗心死死地拴在家庭这一根绳上,把神经死死地绷紧来看住自己的家庭,那么你就会变得敏感起来,变得小气起来。此外,为了做好好妻子的角色,如果你遇到了什么不开心的事,你不可以乱发脾气,不可以说出来,只能闷在心里。一个好的发泄方式,就只能是不说话,做脸色。但这样的行为,在丈夫看来你是多么的不善解人意,不体贴。在以前,很多人认为,妇女就应该呆在家里相夫教子,不能再外面抛头露面,丈夫就是自己的天,就是自己的一切,一切都应该依附丈夫听从丈夫。妇女们从来都是被定义被思考的。当子君与涓生的生活泥已经走到尽头的时候,子君没有想过要去改变自己,改变涓生,而是过着像一潭死水一样的生活。子君当初为了与涓生同居,她与家里断绝了关系,陪同涓生去租房子时被人指指点点,但子君说出了“我是我自己的,他们谁也没有权利干涉我”便毅然于涓生同居了。在当时的社会,这样的行为是违反道德的,是被人所瞧不起的。从子君果断与涓生同居我们可以看出当时的子君是一个觉醒的知识分子。但到后来,当她与涓生之间已经不存在爱时,她却缺少了给婚姻开死亡证的勇气,最终选择了郁郁而终,子君没有想过自己还可以重头再来。我认为,无论在什么什么时候,女性都应该自己解放自己,积极地建设自己的心灵,不要用别人的眼光来衡量自己,把自己从身体中解放出来,抛弃妨碍自己进步的观念,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角色中都应该与男性共同创造价值。重庆师范大学高三:邹小容1200字 高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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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 资本论读后感偶然的机会,在一个网站里发现了《资本论》的电子书,于是便把它保存到了自己的电脑中。我喜欢这种阅读方式,多读点书总没有什么坏处。两周之后,我把它大致读完了,感觉这本书不适合在这样寒冷的季节里研读。其间一些黑暗面的描述真的能够让人不寒而栗。尽管如此,我还是从中学到了不少东西,起码明白了,原先钱能够是那么复杂的东西!以后的几天,我一向试图把我从它那里得到的知识整理出来,好让自己的头脑中有个比较直观、清晰的印象,便于记忆和思考。我不打算专业研究资本和经济,所以只要有个印象就足够了。从《资本论》里,我似乎能够看出一个古怪的植物状社会体系来。这个体系的顶端是些厚厚的叶子,遮蔽了所有的阳光和清新的空气,投下无尽的阴影在根部。占整个体系绝大部分的根盘在深深的泥浆中,拼命地吸收可供系统利用水分和养料,透过枝杆送至叶片上,而叶片将它们几乎全部用于再生产,于是植物体便不断长大。无需解释,根代表的就是广大的劳动人民,他们不停地把各种自然资源转化成社会财富,透过市场交换或租金枝或杆,财富最终落到资本家叶子的手里,财富变成了资本,被重新投入再生产过程。为了吸取更多的养料和水分,根只有往地下越扎越深;叶子要得到充分的阳光和空气,也只好拼命向上伸展;枝杆亦随之长粗,变长。原本小小的丑陋植物逐渐成为一棵棵参天大树!植物不能没有根也不能没有叶,社会不能失去上层的资本阶级,更不能失去下层劳动大众。问题在于,植物是一体的而人不是,由人构成的社会不可能像植物那样安静地生长。社会要发展,方向是平等,但照这种模式下去是行不通的!差距只能越拉越大。怎样办?不明白。由科技发展带动的社会生产力是社会关系发展的基础推动力,生产力的提高意味着产品的增多,不能作为再生产原料的产品就务必被消耗掉。但劳动人民无力消耗太多的奢侈品,而资产阶级为了尽量提高社会的再生产率也不倡导铺张浪费,植物形的社会其实就是节约的社会。但是,科技的发展不会因此止步,生产效率的升级也是必然,若不思考自然资源的枯竭及大规模毁灭性的战争或灾难,这个社会体系早晚要被自己生产的产品撑死!树木不可能无限制地长高,并非因为时间不够;相似结构的社会体系也不能永久存在,不是由于敌人太强!900字 初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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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 《李时珍》读后感《李时珍》这篇文章写的是李时珍成长的故事,文章的主要内容是:很早以前,在苏州瓦硝坝的中医李月池家,一个男孩出生了,他就是李时珍。李时珍从小就热爱医学,在家的后院里缠着爸爸问这问那,那是因为爸爸家的后院里有很多草药。随着时间的流逝,小时珍一天天地长大,他八岁时,后院的草药全被他认完了,但是他认为这还不够,还要继续人,他爸爸没办法,就只好带他去山上见识见识各种草药,父亲每次实地讲解草药以后,小时珍都记在心里,而且他的记忆力很好,父亲再问他时,他都能回答正确。就这样,李时珍长大后,把《本草经》修改成了《本草纲目》。读完《李时珍》这篇文章,我知道了很多知识,特别是知道了李时珍从小热爱医学,爱得如痴如醉,平时总是缠着父亲不放,勤奋学习,记住了很多花草的药性、用途。李时珍就是在父亲的影响下,这样耳濡目染,为民行医的愿望越来越强烈的,他的勤奋努力,让他把前人写下的《本草经》修改成了《本草纲目》,真是了不起。我要向李时珍学习,从小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努力学习,争取进步,将来为人民服务,为父母争光,为祖国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点评:语句通顺,句意流畅,言辞优美,叙写形象、生动、鲜明,语言表达能力较强。详略得当,主次分明,思路清晰。精挑细拣,素材似为主题量身定制。情节曲折,叙事过程有一定的起伏感,体现了情节的曲线美,引人入胜。550字 四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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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逝就在上一年九月,学习一向不怎么好的睿幸运地进入了高三理科实验班的教室。开校第一天,睿背着新买的“皮尔卡丹”书包以他独特的跑步方式跑进了教室。一跨入教室门,睿便把全班同学的目光“揽”到自己身上。在座的各位可都是本校理科的佼佼者,都是冲刺清华复旦的高才生。这学理科的女生本来就少,更不用说在理科实验班能有几位女侠了。可睿偏偏第一眼就发现了一位“女侠”。那是坐在第三排靠窗位置的一位女生。睿看见她时,她的目光不屑地在睿的身上停留了两秒钟,然后又埋头看书了。睿的目光锁定在那个“女侠”身上。她白皙的脸庞,飘逸的长发,以及迎着阳光闪闪发光的发卡敲开了睿的心灵。睿痴痴地望着那个长发女侠,却不知道自己已经站在教室门口近一分钟没动了。直到门口坐的一位小男生朝他喊了一句:“喂,你干嘛呢?”他才回过神来,径直走到那位“女侠”的后桌右边的空位上坐下来。开校第一天,晚自习没事干,大家都在闲聊。睿见那女侠仍在专心看书,便向她主动打招呼:“嗨!你好。我叫睿,是个不太喜欢学习的男孩。我见你如此好学,刚开校就这么痴迷地投入到书本中,我真的自愧不如。不过我下决心在今年努力学习,争取圆我的大学梦。我想找一个督促我学习的朋友,以监督我好好学习。我看你很爱学习,就做我的朋友兼‘督学’好吗?”那女侠见这位男生如此大方,便道:“今承蒙大哥看重我,小女子不胜感激!也望大哥多多关照。”“哇,真有才女风范啊!”睿惊讶这女孩出口一句就如此有文采,真不愧是位“女侠”啊!“噢,做了我的朋友,还不知道您尊姓大名。”“我叫夏雪,以后叫‘雪’便可。”“雪,洁白无暇,清净高远。好!好!好!”睿正发表感慨,而雪已经转过头去又沉溺于书本了。睿虽嘴上说和雪交朋友,其实他心里的“鬼”大着呢!谁知道他心里打的是什么算盘。以后的日子里,睿天天都尽可能地找机会跟雪搭讪。雪看出睿是个很开朗大度的男孩,也就常常陪他闲聊。两人聊起来很投机,有时甚至听不到上课铃声,老师站在讲台上了,他们还没有发现。一学期的生活很快结束了。期末考试,雪的进步很大,从班级十五名冲到了第六名;睿也稍有进步——进步三个名次。第二学期开校,班里转来了一个新同学,听说是邻县的,而且这个男生学习很好。老师安排他坐在了雪的旁边,也就是睿的正前方。这个新来的男生一坐下,便开始和雪攀谈起来,好象旧友重逢一般。这学期第一节班会课,班主任老师先让新来的那个男生做自我介绍。“大家好。我叫单小雨。是从邻县一中转来的。希望大家多多关照……”睿听着纳闷了,这一个雨,一个雪,他俩到底啥缘分啊?自从雨到了实验班,雪像是变了一个人。雪不再像以前那样和睿天天聊天了,只是有什么学习上的问题才和睿说几句话,而且没有一句题外话。而她和雨却整天嘻嘻哈哈谈天说地,那热乎劲儿让睿越看越不习惯。睿感觉到窗户边的空气不再新鲜,阳光不再灿烂,这里好象一间暗室,没有一丝光明。睿渐渐变得沉默,学习成绩也一降再降。老师给他做思想工作他也不听。只是不知他心里想的是什么。不知不觉中,睿突然发现明天就是高考。他的心灵已经被那间“暗室”扭曲成一把刀,一把锋利无比的刀。这一天,睿做出了一个他自己都感到害怕的决定。高考结束了,四堂考试睿都是用他的那把刀去做答的。自然,他的大学梦破碎了。但是,他心头的那把刀还有一项任务没有完成。这是他自己安排的。高考后的第二天,雨打点好行李准备回家。他脸上带着快乐的微笑,身上背的那个大大的背包好象很轻。他迈着轻盈的步伐走出了校门,看来是要阔步迈入复旦的校门了。雨只顾着高兴,却忘了注意路上的行人。他突然感到被什么东西撞了一下,趔趔趄趄地向后退了几步。雨站稳脚跟,把背包向上提了提,抬头却看见睿那凶神恶煞的眼睛。“单小雨,你好呀!”睿的眼睛里露出两把尖刀。“噢,是睿啊,你好你好。高考考得好吗?今天怎么到学校里来了?”“哼!再好也没你单大才子考得好呀!”睿轻蔑地望了雨一眼。“这话怎讲?”“甭管怎讲!”………………几分钟后,校门口听见了由远及近的救护车的尖叫声……睿悄悄地遛走了。他跑回家中,把自己关在书房里。不管爸妈怎么喊,他都不吱声。第二天,学校领导和班主任到了睿的家里,向睿的父母说明了情况,便把睿带走了。睿临出门前分明看见妈妈坐在沙发上已哭成了泪人儿。爸爸眼含着泪水目送他们出了门。睿被老师带到了医院。雨的病房在三楼,老师带着睿从楼梯上楼,没有乘电梯。这时的睿感觉上三层楼犹如上三十层的高楼,他的脚酥软了。走到病房门口,睿看见雨躺在病床上睡着了。雪就坐在床边。病房里再没有人。雪见老师们来了,对着雨的耳朵轻轻地说:“雨,老师来了。”雨慢慢地睁开双眼,见老师们来了,便要坐起来,却被班主任上前一步挡住没有起来。睿站在病房门口,没有进去。班主任示意雪出去见见睿。雪迈着沉重的步子走出了病房。见睿静静地站在门口,雪用很低的声音说:“睿,你来了。”睿没有抬头,也不敢抬头。他怕雪用他看雨的眼神看他。“睿,我只是和你做个普通的朋友而已,而你却干了些什么事!”雪的眼睛里闪着泪光,“你知道吗,雨是我的表哥,是我最亲的表——哥啊!”雪已经泣不成声了,便蒙着脸跑进了病房。睿听到“表哥”二字,一下子懵了。他抬起头,强忍着泪水,一口气跑下楼,瘫坐在医院门口的台阶上,无助地望着路上来来往往的车辆急速驶过平坦的路面,消失在云天相接的远方……1200字以上 四年级 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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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逝最近喜欢靠在窗边看夜空。在窗边不知伫立了多久,我才发现,夜,好深沉,好静谧,皎洁的月光轻轻地洒了一地银白,总让我产生爷爷在天上望着我慈祥地微笑的错觉。小时候,在爷爷的三个孙子中,我是最受爷爷宠爱的。那时的我自喜欢骑在爷爷的肩上大喊大叫,喜欢蜷在爷爷的怀抱里睡觉,喜欢抱着爷爷的手撒娇。爷爷乐此不疲。曾经,当我们在看着皎洁的月亮时,他告诉我,当我们在看着月亮时,在地球的某一处,肯定会有人也会像我们一样,深深地凝望着月亮。曾经,当我总闹着不要睡觉的时候,他故作神秘地咬我耳朵,告诉我如果有调皮的小孩不肯睡觉,就会有个魔鬼把这个小孩子带走。当时吓得我马上闭上眼睛,还时刻担心着在衣柜里、在床底下,或是房间里的某一暗处,真的会钻出一个面目可憎的魔鬼。在爷爷的呵护下,我像一个无忧无虑的小公主,每天都快快乐乐的,肆无忌惮地享受着爷爷的爱。当时的我,幸福得想一辈子都腻在爷爷身旁,不想长大。但这些,毕竟只是曾经。人类总是逃避不过主宰着世间万物的自然规律,永远不想长大的愿望在岁月的流逝中渐渐淡然。我已渐渐长大,开始对世界有着更多想法,也开始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但是,岁月不饶人,一向身体硬朗的爷爷,却因为突如其来的一场中风,变得行动缓慢,说话的声音模模糊糊的,身体素质逐渐走下滑坡。几年之间,就住了很多次医院。爷爷的身体终究不太好。全家人都非常担心他的病势,而他则一直强调自己没事。终于,他再次不支病倒,被送进医院。医生检查出他的肺部肿胀,以及心脏机能不好。当得知这个消息,家里所有人都陷入一种低气压。虽然爷爷的病情每况愈下,但去探望时,每个人都会笑着安慰他,很快就会好的,要耐心调养。但爷爷却察觉到什么的,神情总是有着挥散不去的落寞。而我也一直很忙,很多时候有空去探望他,但他总是睡着了,而我也只默默地看着他的脸,默默地怀念爷爷逗我开心的日子。我最后一次见爷爷的那次,他刚好醒着。但此时的爷爷,却让我感到不可思议。才没几个星期,他竟变得面如枯槁,骨瘦如柴。而他手臂由于长期打吊针的缘故,便得青一块,紫一块的,让人不忍心再看下去。我的心渐渐变得悲戚起来。爷爷到底是忍受多大的痛苦?受尽了病魔的多少折磨?此时,爷爷看到了我,眼中浮现出笑意。我也直直地望着他,又讷讷地低下了头,害怕自己会忍不住落下一两滴泪来。爷爷把我的手拉过来,又静静地端详着我。半响,我听到他模模糊糊的声音:“让小恩陪我下去看看花吧,外面的花似乎开得特别好。”执拗的语气,憔悴而又浮现着希冀的面容让每个人都不忍心拒绝。于是,我便小心地推着爷爷的轮椅,慢慢地在弯曲的小路上踱步,陪爷爷看花。清风徐来,树影婆娑,被艳阳照耀着的花儿越发美艳。爷爷望着那些漂亮的花儿,幽幽地对我说:“真想一直看着你长大,那时的你肯定人比花娇。”我有点出神,随即又讷讷地说:“才不是呢,我到时肯定是女强人一个……而且,爷爷您是一定能看着我长大的!”又故意晃头看了几眼花儿,却发现自己有些醉翁之意不在酒。爷爷接着又笑着说:“哎,人老咯,不中用咯,”又紧握着我的手,望着我,“你要快高长大,我还有好多故事要告诉你啊……”我呆呆地看着他,半天没晃过神来。突然扑进他怀里,拍着他的胸膛,哭着对他说:“你不能丢下我!你怎么能丢下我……”我们还要一起看月亮,我还要听你讲故事……爷爷吓了一跳,随即又安慰我:“这么大的人了,还哭什么?”他摸了摸我的头,望着蓝天白云,“你要记住,岁月随心,终会淡然,”他顿了顿,“你们要好好地活下去。”我迷茫地抬起头,看着他无比坚定的眼神,心底一阵悲凉。爷爷……爷爷。几天后的深夜里,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把我从床上叫起了。原来是在爷爷那里守夜的爸爸打来电话。他哽咽着说:“你爷爷……去了,去给他上柱香吧。”我忍住心酸,依爸爸的话,给爷爷上了柱香。檀香一柱,清烟袅袅,如心弦般颤动。而今,月亮依旧是这么大,这么圆,那个关于月亮的故事似乎还在我耳边回响着。但是,一切都已物是人非了。你说的,岁月随心,终会淡然。但是,我却发现,我的怀念却不住地与日俱增。1200字以上 初二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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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逝很小的时候,也记不清到底是多小的时候,母亲经常背着我在旧日的大院里玩耍,下了3层的红色知青楼,朝大院的门口方向,曲虬着一株葡萄藤,藤总是茂盛的很,遮了大半个院子,每至盛夏,下面总是三三两两的几家子人乘凉,晚风轻悠悠的,我就那么带着一种孩子的以来感,偎在母亲的怀里,母亲总是拿着个芭蕉叶编制的黄蒲扇,帮我趋赶偶尔入侵的小蚊子,我哪个时候就在潜意识里许下诺言,将来一定要挣一大车的钱让她花。后来漫漫张大了,我竟然是个不让人省心的孩子。母亲也变的唠叨了,每每光着脚丫子跑下知青楼的时候,母亲总要在背后远远的望着我,叮嘱我一大堆那个时候我认为是废话的话。空气依然是有点闷,我还是惯于爬到葡萄藤上,呆呆的乘凉。远处依稀是一排烟囱,冒着那段岁月独有的含着共产主义气味的白烟,我低着头,目光凝视在藤下的蚂蚁窝上,一排小东西蜿蜒爬行。后来上小学了,母亲给我发了个帆布背包,一双蓝网步鞋,还有一个葫芦形的小水壶,那是一种2快5的饮料喝完了留下来的瓶子,不过我特喜欢。父亲扶着我的头,一路小跑,就把我送进了育才小学的大门,头一天上课,我就打烂了同学的鼻子,之后母亲半个月没有理我,我心里憋了气就天天闷在屋子里写字,写天,地,水,火一类的小儿科,后来考试了,我是全班第一,本以为母亲会很高兴,谁知道到了家,母亲看了试卷后说:恩,这个是你应该做的。时间就在不经意间背叛我而去了,硕弱的我也渐渐张成了大孩子,一幅文气而满怀憧憬的样子,母亲还是没有太多时间理会我,她只是永动机一样地干活,干不完的家务。这些都是在我的记忆中一些发了黄的经典照片,每每感怀人生起伏时我就会闭起眼睛来,感受那一段昏黄的时光。I‘llneverforgetallthosedays。如今的日子已经大大不同往昔了,我也开始渐渐的尝试着去面对幸福与危险并存的生活,去用自己从小憧憬到现在,以及以后会继续憧憬下去的一种模式,来打拼未知的一切。朋友们也渐渐张大了,他们也渐渐都明白了自己今后所要面对的现实,尽管大部分的时间我们没有在一起,不过每过一段时间,我们总还是会要小聚一下的,那仿佛已经成了一种约定俗成的契约。然而自己毕竟是个喜欢幻想的人,没有幻想的我就就像没了水的鱼。依然漫步在那些经常驻足的地方,旧铁轨,天桥,福音面馆,篮球场,木头垛……有时候就觉得这个世界仿佛就只有这么一小片地界还值得我留恋,尽管在旁人眼里,这里并不是是什么好地方,可在我眼里,这里可是我成长的地方啊。自从某些人出现在你的生活里以后,往往会让你原本平凡无稽的生活,掀起一阵或大或小的波澜。那年16岁,不知不觉地恋上了一个女孩,尽管虚幻的很,不过我还是拿出了异常的执着去面对这种感觉,而且这种感觉一直延续到了现在,而且将来也还会延续下去。有时候身体健康也不见得是件好事,没有一点波澜的生活,会有什么意思那。有时候心里压抑的时候,我会刻意地淋一场雨,倘若有幸感冒了,那是最好不过的了。脑袋发烫的时候,会把你之前的好多烦恼都烧死,让自己在一种难以言表的感觉中想起过去,想起母亲的微笑,想起朋友的义气,想起陌生人的祈祷,想起冤家的路到底有多窄,想起自己的袜子好久没洗了。总之,我现在是明白了,怀旧的人是很难进步的,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之前的我总是那么多愁善感,怀旧的性格让我变的硕弱,然而强人是需要依赖不懈的努力来塑造自己的,永远沉浸在一种没有必要的怀旧中,不如把那些感怀的回忆好好珍藏在心底,静下心来想想自己的未来可能面对的事情,然后投入到一种久违的热忱当中,让自己的实力像气球一样,越吹越大。哎……希望我这一声叹息是最后的一声叹息,我将不再沉湎于怀旧的氛围中,我也不再去感怀那么多的是是非非,这最后一声叹息,就算是我对怀旧性格的道别吧,别了我的过去,伤逝你曾经给我带来的心灵上的抚慰,最后一次回头看看你,给你一个灼灼的眼神,see you never。怀旧,我的伤逝……河南省新乡市第一中学高一:包银辉1200字以上 高一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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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逝很小的时候,也记不清到底是多小的时候,母亲经常背着我在旧日的大院里玩耍,下了3层的红色知青楼,朝大院的门口方向,曲虬着一株葡萄藤,藤总是茂盛的很,遮了大半个院子,每至盛夏,下面总是三三两两的几家子人乘凉,晚风轻悠悠的,我就那么带着一种孩子的以来感,偎在母亲的怀里,母亲总是拿着个芭蕉叶编制的黄蒲扇,帮我趋赶偶尔入侵的小蚊子,我哪个时候就在潜意识里许下诺言,将来一定要挣一大车的钱让她花。后来漫漫张大了,我竟然是个不让人省心的孩子。母亲也变的唠叨了,每每光着脚丫子跑下知青楼的时候,母亲总要在背后远远的望着我,叮嘱我一大堆那个时候我认为是废话的话。空气依然是有点闷,我还是惯于爬到葡萄藤上,呆呆的乘凉。远处依稀是一排烟囱,冒着那段岁月独有的含着共产主义气味的白烟,我低着头,目光凝视在藤下的蚂蚁窝上,一排小东西蜿蜒爬行。后来上小学了,母亲给我发了个帆布背包,一双蓝网步鞋,还有一个葫芦形的小水壶,那是一种2快5的饮料喝完了留下来的瓶子,不过我特喜欢。父亲扶着我的头,一路小跑,就把我送进了育才小学的大门,头一天上课,我就打烂了同学的鼻子,之后母亲半个月没有理我,我心里憋了气就天天闷在屋子里写字,写天,地,水,火一类的小儿科,后来考试了,我是全班第一,本以为母亲会很高兴,谁知道到了家,母亲看了试卷后说:恩,这个是你应该做的。时间就在不经意间背叛我而去了,硕弱的我也渐渐张成了大孩子,一幅文气而满怀憧憬的样子,母亲还是没有太多时间理会我,她只是永动机一样地干活,干不完的家务。这些都是在我的记忆中一些发了黄的经典照片,每每感怀人生起伏时我就会闭起眼睛来,感受那一段昏黄的时光如今的日子已经大大不同往昔了,我也开始渐渐的尝试着去面对幸福与危险并存的生活,去用自己从小憧憬到现在,以及以后会继续憧憬下去的一种模式,来打拼未知的一切。朋友们也渐渐张大了,他们也渐渐都明白了自己今后所要面对的现实,尽管大部分的时间我们没有在一起,不过每过一段时间,我们总还是会要小聚一下的,那仿佛已经成了一种约定俗成的契约。然而自己毕竟是个喜欢幻想的人,没有幻想的我就就像没了水的鱼。依然漫步在那些经常驻足的地方,旧铁轨,天桥,福音面馆,篮球场,木头垛……有时候就觉得这个世界仿佛就只有这么一小片地界还值得我留恋,尽管在旁人眼里,这里并不是是什么好地方,可在我眼里,这里可是我成长的地方啊。自从某些人出现在你的生活里以后,往往会让你原本平凡无稽的生活,掀起一阵或大或小的波澜。那年16岁,不知不觉地恋上了一个女孩,尽管虚幻的很,不过我还是拿出了异常的执着去面对这种感觉,而且这种感觉一直延续到了现在,而且将来也还会延续下去。有时候身体健康也不见得是件好事,没有一点波澜的生活,会有什么意思那。有时候心里压抑的时候,我会刻意地淋一场雨,倘若有幸感冒了,那是最好不过的了。脑袋发烫的时候,会把你之前的好多烦恼都烧死,让自己在一种难以言表的感觉中想起过去,想起母亲的微笑,想起朋友的义气,想起陌生人的祈祷,想起冤家的路到底有多窄,想起自己的袜子好久没洗了。总之,我现在是明白了,怀旧的人是很难进步的,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之前的我总是那么多愁善感,怀旧的性格让我变的硕弱,然而强人是需要依赖不懈的努力来塑造自己的,永远沉浸在一种没有必要的怀旧中,不如把那些感怀的回忆好好珍藏在心底,静下心来想想自己的未来可能面对的事情,然后投入到一种久违的热忱当中,让自己的实力像气球一样,越吹越大。哎……希望我这一声叹息是最后的一声叹息,我将不再沉湎于怀旧的氛围中,我也不再去感怀那么多的是是非非,这最后一声叹息,就算是我对怀旧性格的道别吧,别了我的过去,伤逝你曾经给我带来的心灵上的抚慰,最后一次回头看看你,给你一个灼灼的眼神怀旧,我的伤逝……1200字以上 高一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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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逝_1500字今天我搬了桌椅到楼房平台上,好久没上来写东西啦,有一种久违的感觉。以前,我总喜欢在晴朗的天气里才上来,那时会有成群的鸽子在蓝天中飞翔,在我的头顶上不断的回旋。白色的羽翅映衬着湛蓝的青天,拍扑下大片大片的宁静祥和。但是今天的天气却很特别,细碎的雨丝无声飘落,若不仔细去看,很难发现。天空也不是一直阴霾着脸,偶尔还会露出太阳,使人疑心天会放晴。但是,雨从未停歇过。我坐在房檐下,看那株两年前我栽的仙人掌。两年前我在一个玻璃瓶里栽了一株仙人掌,最初只是一片,现在已经增生到九片了。不过此时正植冬末春初,仙人掌还没苏醒过来,皱巴巴的颇似老人的额;皮肉程紫红色,有几片完全程枯黄色,一副将死之相。今年春天我看到的第一抹绿是在学校里的柳树上。生了一串串新芽的枝条,在小雨中微微颤动,愈加显得可爱。今年的春天来得特别早,在一场春雨中悄然而至,令人猝不及防。周末放学回家,看到公路两旁的桃树园梨树园,已盛开了大片的春花。其中的一片梨树园,花开的特别繁盛,树身上像落满了积雪,好似一个个穿着素衣的天仙子,降临了尘世。也许是因为长大了吧!我越加感觉时间过得急促了,在不经意间,时间像是离弦的飞箭,从我眼前疾驰而过;伴随着时间一起匆匆消逝的,还有一些更珍贵的东西,比如,我的青春年华。我还依稀记得,小时候和伙伴们一起在田野上放风筝的情景。各样的风筝在天上飘飞,带着我们幼小心灵里美好的梦想。那时我们都渴望飞上蓝天,去看这个未知的世界。美好的童年,就像那些风筝,断了线,飞向了遥远的天边,再也不复返了。就在我们痴痴地遥望远方,急切地盼望长大的时候,时光列车已载着我们,驶过了漫长的路途。再回首,已过了十年,我们都已长大了。我现在极为惧怕成长,成长是件残忍的事情。我终于明白了小王子为何流泪。在成长的道路上,我时而行走,时而匍匍,一路走来伤痕累累,身心疲惫,有的伤口虽已愈合,但留下了永远的疤痕,有的伤口,还依然在滴血。我很怀念过去。我是一个怀旧者,每次翻阅以前写的日记,和那些已泛黄的相片,心底总开起一阵氤氲的伤感。我很怀念,读初三时,教室后同的那棵梧桐树,每天的清晨和傍晚,我在下面读书,迎接着每天的日出,目送着每天的夕阳。现在我还能隐约听到,心形的梧桐叶落到地上,砸出的轰隆声。那棵梧桐树见证了我的初三时光,它如令依然沉默地站在那里,而当年的那些同学好友,却早已四散,分落天涯,终难相聚了。我一直在听朴树的一首歌《那些花儿》,这是一首怀念的歌,也是一首寂寞的歌。不久,梧桐树将会开花,那种花香,是一种怀念的味道,也是一种寂莫的味道。青春里的故事,总在成长的过程中,被我们淡忘,成长将我们慢慢地改变,把我们变的麻木,不再张扬,不再棱角分明。而终于当某些被我们遗忘的故事,在某个大雨倾盆的夜里,突然涌现出来,活现在我们面前,那时我们的心便隐隐地疼痛起来,脸上的泪水,如夜幕中的大雨,淋沥而落。以前,我有很多习惯,习惯听着音乐慢跑,习惯在无聊的时候画画,习惯在夜里一边看书一边喝茶。喜欢打羽毛球,喜欢穿白色的衣服。我喜欢“闲看庭前花开花落,漫随天外云卷云舒”的生活,喜欢在自已的世界里汪洋恣肆,纵横捭阖。但生活终究是无奈的,现实无情而残酷,于此我无能为力。我不得不被迫改变,妥协,接受一切。背弃自已的信仰,放弃自已的理想。得到的尚未得到该失去的早已失去。我的力量只能够写出一篇篇小说。我只能在自已的小说里,得到我想要的……一直从正午写到现在,我早已回到了书房,外面已是暮色回合了。放下笔之前想起了纳兰性德的词句:回廊一寸相思地落月成孤倚背灯和月就花阴已是十年踪迹十年心。1200字以上 高三 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