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日方长并不长_1500字
你说来日方长,邀我焚香煮茗;你说心在咫尺,转眼人走茶凉。
——题记
雪沫乳花浮午盏,蓼茸蒿笋试春盘。人间有味是清欢。苏轼的一阙瘦词,道出了他清旷、闲雅的生活之态。怀抱着对这首词的喜爱,我邂逅了于丹的新书——《人间有味是清欢》。
人间有味是清欢,这是苏轼在几度人生起伏过后的蓦然体悟,也是于丹在这半世浮华中对生命的思考。书中,于丹用自己的五十载春秋告诉我们,当有一天,我们踏尽千山万水,尝遍世态百味,唯有回到最初的明朗、清白,方可称之为真正的朴素,真正的清欢。然而,这又有多少人可以体会?苏轼用了一世光阴,于丹用了半世春秋。那我们呢?最为普通的我们,则又需要多久才会明白?于丹说,来日方长并不长。的确,在生活中,我们虚度了多少光阴,留下了多少遗憾,我们可以做的,唯有好好珍惜。
世人都说“来日方长,来日方长”,然而真正懂得生活,真正体味过生活的人才会明白,来日方长并不长。林徽因曾言“爱的,不爱的,一直都在告别中”,本以为来日方长,本以为可以爱一生,殊不知一转眼就来不及了,一转眼便再也见不到了。
2015的元春佳节,人人都沉浸在新年的欢乐之中,而对我家来说,这并不是一件值得庆祝之事。我的曾祖母,离世了……
打我记事开始,曾祖母就是一个老人;她那么老,好像从来未曾年轻过,她那么老,好像生来只为了做我的曾祖母。记得小的时候,我就爱听曾祖母讲述她的故事。从鬼子进村到嫁作人妇,从生活变故到岁月变迁,仿佛在她的口中有着永远也讲不完的故事。那时光,岁月静好,时光荏苒,曾祖母安详地坐在竹藤椅上,慢慢地摇,轻轻地摇,摇出了那一个又一个动人的故事。
摇着摇着,思绪便摇到了那战火纷飞的年代。曾祖母的声音颤抖着。她的前半生过得并不安稳。七十五年前的那个秋日,风儿萧瑟;七十五年前的那个小山村,变得不再安宁。日本人侵略了曾祖母的故乡。那时的曾祖母只身一人,在二十岁的如花年华里,忽的失去了一切。烈火的焚烧,飞机的盘旋,无情的掠夺,使原本坚强的曾祖母变得不再坚强。在今后的生活里,她开始变得敏感,变得胆小。轻微的响声,都可以触碰到她敏锐的神经。但惟有在亲人面前,她是那么的坚强,那么的坚定。
我痴痴地想,痴痴地听,痴痴地以为可以这样过一生……
曾祖母越来越老了,我也在渐渐长大,我听到的,也不再仅仅是一个个的故事,更多的是人生道理。每每离开她,她总是微笑着告诉我“下次一定要再来哦!”我点点头。然而光阴似梭,“下次”再不知是何时。再转身,再回首,一人,一椅,一树,而已。
世上有两件事不能等,一行善,二孝顺。记得再后来见到曾祖母时,已是在医院的病房中。苍白的脸,灰白的墙,黄白的床单,一切都是那么压抑,难以呼吸。她那么静静地躺在那儿,依旧那么安详。她是那么胆小的一个人,可面对死亡,却依旧含笑着。我知道,树已落叶,椅已不摇,人已苍老……
母亲说,曾祖母太老了,她要去另一个世界了。
离开医院的时候,我红了眼眶。我拉了拉母亲说,走了走了。母亲不说话。我一下子就哭了,又使劲拽了拽母亲说,妈,走了走了。母亲被我拽得后退了两步,我发现,我也站在原地没动……母亲也湿了眼角,嘴里重复着我说的话:走了走了……
我总以为一个人再老总可以再活一年吧,然而有一天,曾祖母还是离开了我们。就像土垛的院墙,风雨多了,总有一天会塌下来,没了,完了……曾祖母的一生我也知道的很少,我总以为来日方长,总以为可以慢慢了解她,孝顺她,然而一切都来不及了。就像,她爱我很多,我只是喊她——曾祖母。
我输了,输给了来日方长。
有人为我们沏了一壶感情深挚的热茶,我们却总说来日方长;于是将茶碗搁置,待在花间一游再回,或他处小酌而归,以为它依旧会热香扑鼻等在那里,殊不知这世上回首之间便是人走茶凉。
请趁热喝这碗浓茶吧!
于丹错过了生命中的张主任和耿总,才蓦然醒悟“来日方长并不长”,我错过了生命中的曾祖母,才清晰明了“来日方长并不长”。史铁生说“我什么也没忘,但是有些事只适合收藏。不能说,也不能想,却又不能忘。”我想,曾祖母的故事便也是这样的吧。它们是内心深处的温暖与朦胧,无法再组织成言语,只是为了收藏。张主任与耿总的承诺也已不再是承诺,它们是于丹内心深处的温馨与寂寥,和那些故事一样,仅仅,为了收藏。
不要错过了才明白珍惜。
来日方长,并不长。
2015很难忘。
高一:潘晓莹
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点评:读你的文章是一种享受。首先是思想感情的愉悦,当然来自你文章深邃新鲜的立意。生命脆弱,人生亦有诸多不可避免的错过,往事已矣,重要的是珍惜当下,展望未来,不再错过。你是个生活的有心人,你用真情打动了别人,这是你作文的最大成功。
用心观察生活,感悟生活,才能写出好文章,加油!
点评老师:金冬晴
春的足迹
冬天的气息还没有完全散去,春天就悄悄地来了。春姑娘走过的地方,山绿起来了,水满起来了,芽头和花苞们散发出勃勃生机,人们也都动起来了。
“白日不到处,青春恰自来……”来到树阴下,苔花的踪迹就会被暴露。苔花与苔花之间藏着一颗颗晶莹的露珠,那些苔的芽应该就是靠吸取露珠的水份和养分才长大的吧。别看苔花如米小,它们可是学着牡丹的样子,快乐地,富有光彩地绽放开来!
来到小河边,能听到热闹的蛙鸣和鸟叫,像一支不知疲倦的交响乐队,此起彼伏。有麻雀的,喜鹊的,偶尔还有杜鹃的,叫得最多的非属青蛙不可。为了寻找青蛙声音的来源,我一路走来,可花了不少时间。但是我连青蛙的半截影子都没找着,叫声并没有停下,而是保持着,有节奏地响着,来自那河边秘密而茂盛的草丛当中。青蛙大多数是在阴雨天气时才叫得痛快的,为什么一到春天而且天气晴朗,它们却叫个不停呢?我百思不得其解,回家来上网查询才恍然大悟,原来是为了求偶啊!
在春天,我最喜欢的就是那一片片黄灿灿的油菜花了。走在花海中,就像来到了另一个世界,四周都是鸟语花香,让人心旷神怡。每一株花都高矮不一,矮的只有几厘米高,高的就将近一米呢!一朵花共有四个花瓣,花瓣上衬着细细长长的雄蕊和矮矮胖胖的雌蕊,就像一对对和睦的夫妇相依相偎地沐浴在这无限春光里。一阵轻风掠过,油菜花们就婀娜地摇摆起来,仿佛一大堆热情的人们在向你点头打招呼呢!
春的足迹留下了一幅幅五彩的画卷,让人感到赏心悦目,迷醉其中,那夏天的足迹会如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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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不是很久很久以前_1500字在我零碎的记忆里,和苏祁在一起挥霍青春的那段日子,似乎并不是很久很久以前。距离苏祁离开至今已过去五年。五年的时间,不算太长,但却足够我去忘记一整个曾经。唯独少年那张笑靥如花的侧脸,若要我彻头彻尾去忘却,大概需要一生。黄昏时分的晚霞将病房里染上暖洋洋的橘红色,苏祁穿着雪白的病服,嘴角挂着不明所以的笑容,凝视着远方。旁人乍看一下,竟有种法天使降世的错觉感。他转过头后看见我呆呆的站在门口,便揭下他头上的帽子用力地朝我扔来,露出了光溜溜的脑袋。或许是我惊愕的表情过于浮夸,他抿了抿嘴,面露尴尬地说:“你看我这个样子会不会很奇怪?不过说真的,这头的触感还真不一样,要不你摸摸?”我轻轻地抚上他光秃秃的头顶,他像只乖巧的猫咪,一脸满足,还拼命拽着我的衣角说:“喜欢吗?哈,要不我俩来剃个情侣头?”我不言也不语,嘴角勉强地噙着笑。那天夜里星光靥靥,就和正在生存与死亡的边界徘徊的苏祁一样孱弱。我依靠着阳台,脑海中苏祁银铃般清脆的笑声交织他痛苦不堪的睡颜,成了一副有着鲜明对比的画面。事实上,和苏祁一起横穿校园共享欢乐的时光,并不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可每当我的视线落在他强忍着泪水,与病魔抗战的模样时,又觉得那些雨迹云踪与我们之间,却是有着一段恍如隔世般遥远的距离。从小开始,苏祁的身子便是有些虚弱,小时候更加是医院里的“常客”。而就在四个月以前,原本已经稳定的病情却像是洪水般霎间爆发,在众人来不及做好心理准备的情况下,苏祁又再度成了医院的常住客。他住院以后,我几乎每天都来探望他。除了鲜少下床活动,他还是老样子。所以每每他没心没肺的样子照映在我眼中时,我就忍不住想要抓起桌上的水果篮子,狠狠地往他身上砸去。因为他故作坚强,勉强笑着的样子,真的很难看。在我回忆的片段中,只要有苏祁的身影,必然有笑声伴随。少年独特如公鸡的笑声在我耳畔回荡许久,我心中大恸,因为我再也无法亲耳听见了。翌日,我抱着一袋子的零食,屁颠地跑到苏祁的病房,前脚刚踏入门槛的刹那,便感觉有很多道目光齐刷刷地集中在我的身上,空气里荡漾着凝重的味道。医生在我身边低语了几句,便领着一众人走了出去。下一秒,病房里仅剩下我和躺着床上病恹恹的苏祁。我呆愣了许久,直到苏祁艰难地唤了声我的名字。他收起以往的嬉皮笑脸,正色地说:“乔韵,时间过得真快。”他有些疲惫地眨了眨眼,继续说道:“其实我一点也不畏惧死亡,只是有点遗憾。所以我希望你能替我走完接下来的旅程,替我长大、替我念大学、再替我结婚生子,然后替我活下去。”少年如沫春风的笑映入眼帘,我的心顿时绞缠成团,这股五味杂陈的感受则是前所未有的。我悱恻缠绵了一番,直到他含着笑离去,却是吐不出任何一个字。白布盖上他消瘦的身躯,他仍然挂着他招牌式的笑容。他笑着迎接死神的掠取,可是他一点也不开心。葬礼当天,大雨滂沱。而五年以后的七月二十号,天公依旧不作美,黑压压的乌云挤满了苍穹,大地显得凄凉而毫无生气。雨滴滑落他的脸,留下一道不明显的“泪痕”。黑白相片之间,他粲然的笑容略显苍白。我擦拭着相片上的雨珠,依偎在“他”的身边,陪他静候这场大雨的终止。失去至亲与友人的痛楚全都化作泪水,倾盆而出。即使五年过去,我依旧无法忘怀。到如今,我已长成大人,懂得戴上面具迎合周围的人,对这个我不怎么喜欢的世界谄媚。我讨厌变成世故的自己,却又阻止不了。于是我开始羡慕起那个永远停留在美好韶华的少年,岁月匆匆流逝之间,唯独有他,保留了原本的纯真和真诚。若是世界上真的有机器猫,我真希望回到那个简单如水的时候。其实我很清楚,我们之间的点点滴滴,永远不会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情,不是场芳华如梦,也不是弹指之间的即逝的烟火。苏祁,我一生中的好友。他确确实实地存在我的人生里。高二:丘雪宁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高二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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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岭长歌_1500字第一章孤狼啸月你曾是狼群的骄子,是父母的掌上明珠,你一身傲骨,何曾屈服过?是它,那个你所谓的舅舅,你父亲所谓的弟弟,是它夺走了你父亲的一切!那场腥风血雨的王位之争早已深深的刻入了你脑海之中,你的母亲——游月,全群最美丽的母狼,在那场狼王之争后,早已向你的舅舅投怀送抱…你憎恨,恨那弑兄夺权的舅舅,恨那水性杨花的母亲…那又如何?你在它们的眼中,不过是一个可怜的遗孤,它们随时都可以让你去见自己的父亲…为什么?你是如此的无能为力!刚刚踏入一岁龄的你,毫无任何生存的经验,却受到了这个年龄段不该拥有的待遇。你是没有体验过那从最顶层的云端忽然坠落到坚硬的地上,你的妹妹轻扬,因体质虚弱,加上饥一顿饱一顿的生活,最后再也忍受不下去…在那个冬天,轻轻的闭上了自己的眼睛后,就再也没有睁开了……你独自将你妹妹冻僵了的尸体拖到了望月崖边,望月崖,顶峰的月景是美丽的,可惜你是憎恶这沾满血腥的崖头的。当时,你的父亲,被你的舅舅咬断了脖颈,全身体无完肤,你的舅舅毫不念及一奶同胞的哥哥,将你父亲的遗体,狠狠的推落了山崖…..你哀皞了一声,妹妹,愿你能够在那个世界陪伴着父亲。你轻轻的叼起了你妹妹的后颈皮,闭上眼睛将你妹妹的遗体抛下了悬崖….那个望月崖,再次变得清素淡雅,皎洁的月光再次照耀着崖头,洗刷了血腥的痕迹……而你,却熬过了这个严冬,活了下来。在这个春天,你的青梅竹马早已另寻新欢,曾经往自己身上贴的小母狼也对自己冷眼相看,你的母亲依然是狼后,只可惜狼王却是自己的舅舅,你不甘心!但在你的妹妹闭上眼的那一刻,你才知道,自己就如同蝼蚁一般的渺小,又何德何能能够挽回这一切?或许,你这一生,就该如此平平凡凡的过下去,名也好,利也罢,只要能够活下去…可是,你却咽不下这口气啊!眼睁睁的看着父亲惨死,也无力挽回。今天,你再次站在了这沾满父亲鲜血的望月崖的崖头上,月亮依旧的皎洁,完美的掩盖住了一年前血腥的一面。你仰天长啸,悲亢嘹亮的声音散发出隐隐约约的凄凉,听了让“人”不寒而栗,父亲,我真的好想去陪你啊…你在心中默念着,身体不受控制的走向了悬崖…这时凛冽的风如同刀子一般割在你的身上,你恍然惊醒,前腿赶紧向后退了两步,望月崖下是深不见底的溪谷,如果失足掉下去,是绝无生还的可能。你的仇还没有报,现在可不是你死的机会。你今天,已经彻彻底底脱离了那个可怕的狼群,和那个如同魔鬼般的舅舅…这天清晨还下着蒙蒙细雨,狼王旗毕就带领着那些曾是你父亲手下的几匹大公狼去狩猎,你的母亲早已新生了一窝小狼崽,将你忘得一干二净了。你因为每次捕猎后都只能分到一点残羹,所以全身骨瘦如柴,当你一岁半的时候,也只有一只同龄母狼一般大,狼群的地位,你是处于最下等的,探路,自然是要让最下等的狼来做的。这是一个一片看似普通的土地,但这也暗藏着杀机,旗毕的嗅觉也是比较灵敏的,它能够闻到,在这片土地后,有着食物的味道,可惜,如果不过这片土地,是无法找到食物的,旗毕似乎是有意的,明知可以另寻食物,却仍让你去探路,你知道这件事是凶多吉少,就算自己过去,50%的几率能够存活下了,而接下来伴随的可是死亡!尽管你能够命大活下来,那个可恶的舅舅也会三番五次的找你茬,与其这样…还不如…旗毕看你还杵在那儿无动于衷,认为你是在藐视它的狼王权威,好,旗毕一不做二不休,杀鸡儆猴的朝你扑来,一口咬掉你的一撮毛,灰黑色的狼毛的尾根沾着你的鲜血,你吃痛的缩了缩身子,将自己蜷成一团尽量把自己显得很小的样子,旗毕一连咬下了你一大片的狼毛,沾着血的狼毛四处飘飞着,但立刻被细小的雨点打在了地上,你死死的咬着牙,护着自己的动脉血管。终于,旗毕累了,冷嘁了一声,带领着狼群离开了这片沼泽。你知道,你已经被狼群抛弃了,但,死亡和被抛弃,你对这道选择题的答案是心知肚明的,也顾不着疼痛了,你哆嗦的站了起来,望着远方离去的狼群,不再留念,你离开了这儿……六年级:盛玉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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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不平凡并不平凡看似平凡的你,在人群中闪耀着耀眼的光芒、照亮了祖国美好的未来。有你,有未来,有你们,就有精彩!老师,你也许不是最美丽的,但是你用满怀期望的眼神教导我们;老师,你也许不是教龄最长的,但是临近期中、期末,您总是最后一个从语文组离开的;老师,你的教学方式开始我们不熟悉,但是您一直都在为我们而该改变,。您是一个不平凡的语文老师!刚入学的期中考试,我们班的成绩还算客观,可以说是欢心小胜忧伤,您却对我们说不好。您的严厉都是为了我们。每次你都会比其他老师多占用一些课间,我们自然不愿意。可是你总是说自己苦口婆心,弄得我们对您都有了一些火花。后来,我们有了很大的进步,才明白了您每天占用的那二十四分之一是为的谁。我从小就不懂得阅读题使您一个个讲得那么清楚,答题的一个个关键点是您说得那么详细。才有了我们的好成绩,一个个暴雨倾盆的鬼天气,是您把雨伞给我们,自己淋雨的,每一次家长会,您总是讲得最多,我们班总是最晚走的,一首首文言文、古诗的翻译,花了您一个星期。老师,你也许不是最好的,但您的一句句话,一句句经典的人生这里都嵌在我们心中。人们说:你们是花园辛勤的园丁,我们是花儿,是希望,是你们让花儿健康成长,让希望绽放于未来。你们的优秀品质,精神财富如同彩虹的光从洒在我们身上,使我们更完美的成长。你们的真善美都有着一股不平凡的感情和力量。是您,让我与幸福离得那么近。老师,在这世界,灿烂的你并不平凡!并不平凡双手捧起,轻嗅芬芳,清澈泛着波纹。你就像这桂林的泉,干净澄明。虽在这飞沙尘土之中,却不是你这高雅,你那永远佝偻的腰是否和这小城一起成长,你便是古城庙宇中的老人,那位年近古稀,依旧日夜守候寺庙的老人。第一次见到你是在桂林这人间天堂,这里有个群山环绕的小城城中有一个因在山中的小庙,在那夕阳落山之时,我遇见了你。你的头发已经全白,踏着一双破旧不堪的粗布鞋,灰白的裤子早已看不出原先的颜色,素素的一身,只是胸前批了一块惹眼的红色方巾。松弛的双手握这一根黝黑的木拐杖,在这幽深的巷子中发出“哒哒,哒哒”的清脆声响。这片地方好像无人问津:寺庙高处积满厚厚的尘土,在中间形成了明显的“分界线”,狭窄的巷子长长的望不到尽头,巷子里没有人,有的只是这有节奏的“哒哒”声在巷子里回旋,久久才散去……我们的到来你显得格外兴奋,抖了抖胸前的方巾,弯腰为我们沏了花香四溢的桂花茶,有不知从何处摸出了一个牛皮纸纸包,包了几个暗红色的柿饼,我忍不住抓起吃了起来。我们品尝着这桂林的美味,看着石瓦砌的巷,远处的山,这美美的城。我变喜欢上了这古城的清幽。与你的交谈中,我知道了,你在这巷子中已经将近了三十年,你的任务就是每天不知疲倦的扫扫擦擦,这就是你的家,你无儿无女,只有一位妻子去世后葬在这庙后的林子。我们与你交谈中提起城外的美景,你浑浊的眼睛放出了亮光,你用你已经灰白的眸子望向远处,叹了口气:“都一把年纪了,再美的的地方也没家好,不图什么了,陪着老伴就行了!”接下来是一阵沉默……我的嗓子似乎被什么塞住了似的,心中荡起了阵阵波澜,是啊,这山这城这庙,没什么不好的,不图别的了,有个伴就是幸福。你的目光黯淡了,你远离了这大城市的喧嚣,可你走进了这个不平凡的城,不平凡的巷。你是个不平凡的人。并不平凡她,不是家财万贯的富翁;她,不是万人瞩目的明星;它,也不是风度翩翩的才子。他们,只是茫茫人海中的一份子,可是,他们却并不平凡。她,是一名普通的教师。不停息地栽下棵棵幼苗,她像是一个园丁,在教室这半亩方地之间,造就人才;她又像是一名守山者,耕作在那林荫树丛之间,决不允许自己的小树有一个虫眼,一根枝杈。“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多少次的挑灯夜战,又是多少次的促膝长谈,青丝也成白发,蜡炬已化土灰。收获的,却是桃李满天下的喜悦。一生一世,无怨无悔,做一位普通的老师……她,并不平凡。她,是一名普通的清洁工。风霜雨雪,阻不了她工作的道路,电闪雷鸣,击不中她手中的工具。晨曦微露,当大多数人还沉浸在甜蜜的睡梦中,她却早已开始工作,扫帚扫地的“刷刷”声在清晨格外的清晰。岁月不饶人,飞逝的岁月带走了她颊上的粉红色,也带走了她眼里青春的火花,给她留下的,却只是夹杂在她乌发中的几根银丝。一生一世,舍己为人,做一位普通的清洁工……她,并不平凡。他,是一名普通的交通警察。冬雪纷纷,不能冰冻他工作的热情;夏日炎炎,不能融化他坚守岗位的决心。因为有他的存在,道路才变得畅通;因为有他的存在,交通规则才被人们所了解;因为有他的存在,炎热的夏天才会有徐徐凉意;因为有他的存在,寒冷的冬天才会有一丝温暖。一生一世,毫无怨言,做一位普通的交通警察……他,并不平凡。是啊!他们没有特殊的身份,也没有显赫的地位,更没有伟大的事业,他们平凡普通,看似微不足道,似一粒尘埃。但在他们身上,我们却能看到世间的真善美,感受到一种与众不同的情感和力量。并不平凡曾经的我,认为自己就是一棵杂草。是混在草堆里的,永远都是那么不引人注目。可周边的人,就好像被扣上花冠的天使他们的光芒总是那么刺眼。我是那么认为的。他们能考到100,我只能在远处遥望那距离我很远很远的第一。我平凡,这表现在成绩中等,相貌平庸,浑身没有一处鲜明的地方。我又如茫茫宇宙中一颗暗淡的星星人们有怎会注意到我呢。为了能够有自身的特点,我开始追求一切在我这个年龄段女生不喜欢的东西。例如,现在女生喜欢粉红、淡蓝……我却强迫自己喜欢黑色,小小的我认为这就是特色。童年的我最爱听的不是“啊,这个女生好漂亮”却是“这个女生好特别。”也是从那时起,我开始有了虚荣心。时间匆匆的从指间溜走,我就这样慢慢长大了。对小时的看法有了转变。通过知识的增多,视眼的开阔。我渐渐明白,普通这个词是不能用在任何一个人身上的。无论自己有多么平凡,可你能在世界上找到和自己长的一模一样的人吗,就算有,她(他)的指纹会和你一样吗,嗓音呢,个性呢……即使是双胞胎他们也会有不同之处。有人认为平凡就是普通,普通就是平凡。不,他错了。平凡是一生平庸,对社会,对集体毫无贡献。是精神上的不起眼。是一生毫无业绩,只能作为一个旁观者惊羡旁人的成就。就如行尸走肉般生活,他只剩下躯壳,灵魂已经逃离束缚。那普通呢,是这躯壳的不同,是人与人之间的记忆方式。这只是表面所体现的没有特点。它不是追究到灵魂深处的。所以,外表和作为是不能够相提并论的。因为一个人的外貌是不能决定他一生的造就的。这恰好证明,普通并不平凡。并不平凡而我始终认为有一种文章不需要用美言诠释,那就是有哲理的文章。无论它的语言再朴素,再平凡,它都是一句忠言逆耳,鲁迅有一句经典名言:“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就成了路。”此句再平凡不过了,可就是如此平凡,其中却蕴含了深刻的道理。平凡的它,虽然犹如母亲唠叨的声音,却总是为我们好的,无论如何都要给予称赞,批判它的人则是违背正义的人。若改卷老师给它打低分,或许他们只会欣赏文中的花花世界,却不知道一堆乱石正是最美丽自然。孔子的文章再平凡不过了,每个大道理只不过是简单的一句话,其弟子整理他的每一句话,便成了千年不朽的《论语》,倘若今日考生写下极普通而又暗含哲学的“金”文然后交卷,相信老师会不以为然,不多深究便也写下个极普通的分数。我想劝这位考生,是“金子总会发亮”,一百个人中就有一百种口味,总有人会认可,不过最好能适合但不要气馁,倘若让他朗读其文,相信听者会大有所益,因为只要是一篇对人启发的文章,即使再平凡,也终有一天让人认可,终有一天能与大圣人孔子的文章媲美!与诸君说了许多,归根来说,只要是无私的文章,是要是写了能令读者受益,让别人产生共鸣,无论它有多平凡,多不起眼,只要有信念,他人的心定为你所触动,它都能发挥它应有的光芒!因为我相信,平凡文章永不平凡!并不平凡每逢我缓缓提笔构思纸上的文字,总惦记着两个问题:写文章,究竟是为了什么?究竟怎样写,才是一篇不平凡的好文章?我究竟为了什么而甘愿耗费宝贵的生命来精心编织让人痴醉的文字?只是为了向诸位读者炫耀,搏诸君一时的称赞与好评?只是为了让自己用心血辛苦凝炼而成的文章,在改卷老师匆匆扫描后,留下刺眼鲜红的分数后,遗留下失望的痕迹,它便成了无用的废纸,搁置一角,渐渐遗忘。难道只是为了用它作摇钱树,文章对人是好是坏置之度外?只要有钱赚,便捂着心写下蒙骗人的文字?这些所为,玷污了文章的神圣,湮没了文章的光辉!而真正文章的价值,本来就不平凡,金钱无法衡量。它是迷途路人的明灯,是游子的一碗心灵鸡汤,更是关系民族的一剂良药。文王演《周易》,为的是让世人明白天之道。司马光着《资治通鉴》为的是让诸帝王将相吸取历史的教训,以更好地造福黎民百姓。近代鲁迅弃医从文,写下不计胜数的平凡文章,却能拯救人们的思想,将思想解放。《傅雷家书》里面不过是一个普通家庭里的书信,将它们修订好,却也能成为万家诵读传世佳作。而他们都有一共同点,他们所写所作的文章书籍都是为了他人,是大爱之举,因让人受益而永恒存在!所谓的非凡文章,为了他人而写的文章就是好文章,但所作的文章,你都必须为它而负全责!好文章,是能够让读者受益,与读者产生共鸣,使读者读后余兴不绝,记入心底,便是神祗之作!有的好文章需要大量的美妙词语装饰,从而让人感到美的存在,但只有花花绿绿的文字一定是浮夸人之作,有表无实,却无道理,不知所云,若有不雅语言穿插,读者也深受其害。点评:脉络分明,层次感强,叙气说井然有序,纤毫不乱。详略得当,主次分明,思路清晰。精挑细拣,素材似为主题量身定制。文章杂而不乱,能做到详略得当,重点突出。1200字以上 初三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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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不悲伤_1500字七堇年说,其实悲伤深处空无一物。——题记玖一说,他是一个被梦湮灭的孩子。可是,如果没有梦想呢?那么,我就只是个被悲伤埋葬的人。之所以不把自己称之为孩子,是因为孩子拥有太多关于糖果,关于成长的幻想。而这些,早已经被我所摒弃掉了。不止一次的对旁人提起,自己多么艳羡那些执着于梦想,内心坚定的人。每每提及这些,他们的眼里也满是对梦想、对未来的迷茫。唯一的一次,在那男子的眼里看到明晃晃的亮光,如同虔诚的教徒祷告神诋的信仰。在他眼睛里看到了越来越渺小的自己,终究不敢直视。结束了三天的考试,每个人的眼角都蜷缩着如释重负的疲累。可学校是一台讲求效率的机器,改卷,评分,汇总,在短短的两天之内全部完成。在我们还在为第三天的考试奋战的时候,阅卷老师已经用红笔在我们的试卷上划下大大的分数,如同在为一件商品标注下它最后的价值。而今天是第五天。墨色印刷出的成绩单上高高标榜的是第一名和最后一名的差距,而我们在这小小的缝隙中求生存,这就是学生的宿命,悲哀却不能抵抗的宿命,抵抗就注定你会被这个世界所排斥。如同张爱玲笔下的男女那些命中的契合与离别,遇合分离都由不得自己。看他们失望的眼神和那几声轻不可闻的叹息,愧疚和不甘轻轻撕扯着自己本就疲累不堪的心。第一次、第一次对自己的生命抱着将之摒弃的绝望,它蔓延在自己身体内的每一个细枝末节,连呼吸都变得沉重,心里空落落地陷下一大块地方。在学校的那片草地上,悲伤盐涩了周围的空气。女孩与女孩之间的靠近往往没有原因,只是因为当时的氛围才彼此靠近,然后说出一些平时埋藏在心底的话。耳旁是球场的喧嚣,默默地想,篮球,也算是一个梦想吧。突然想起那个提起篮球就连全身都会焕发出不一样光彩的男孩,和我们一起做梦的那段时光。“我要买一栋大大的房子,然后要看到一片蓝蓝的海,还要养很多很多的小狗喔……”“哈,那我要把我的航空母舰放你家旁边!”说完,我们都放肆地大笑起来。那天,阳光透过窗户铺洒在我们身上,温暖异常。那时候啊,连什么是梦想都不知道,却做着那么甜美的梦。而现在,连做梦的勇气都丢失了。自己这么对她们说,我们现在该庆幸我们还能悲伤,我们还能难过,至少我们的心是活的。等真正接触到社会,等到真正面对着黑暗的时候,我们的心就连悲伤的权利都没有了。它死了,死在社会的金钱利益之下,死在人情的淡薄冷漠之下。班长突然发短信给我说,篮球赛输了,他高中的篮球梦也结束了。呵,又是梦想。上次,一个人在教室后面看着他们期中考的决心书,心里空荡荡的难过,为什么他们都有梦想?我却连路的方向都看不清。晚上,玖一发他新写的文章给我看。那里面的字字句句,好像一只只无形的大手把在深渊边缘游走的我拖入了寒冷的深渊。“我什么时候才能从你的文字里看到希望呢?”他不答。我才真正开始思考起姚的话,他说,我们的文字都太悲伤,无力,空洞。也许是吧。其实真正的悲伤应该像七说的那般,空无一物。我们有太多要去伤春悲秋的东西,自己把自己打入一个又一个的冰窖里,再期待一次又一次的春暖花开。我们抬头仰望追寻的不是阳光,是一次又一次漫无止境的黑暗。这样的文字,太悲伤也太绝望。其实自己也是如此吧。昕说,第一次认识我,不是因为我的外表,是因为看到了我的文字。她说,我觉得你跟我好像。我们身处在这样的一个时代,被附上“90后”的烙印,可是有谁真正明白,我们的悲伤都是自己给的,说难听点,是自作自受。现在的自己迷茫在梦想的边缘,或许现在的顿悟会把自己拖入另一个深渊,或者是带入另一片新的天空。风筝挣断了线,它会是毁灭还是新生?但是,希望你们都明白,悲伤深处空无一物,我们不悲伤,是因为我们能为之悲伤的东西太多,太多。1200字以上 高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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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想不对味_1500字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在莽撞的青春痕迹,每个人都在谈抱负。小时候,很青涩,没有为梦想铺垫太多,直到前进齿轮不停滚动,才为当初不努力遗憾。这个群英汇聚年代,不是单凭实料就能上市,还得靠噱头,创意。每次面临的都是失败,灵感亦消失在无人街道,檐下的那盏古灯,火苗阑珊,摇摇欲坠似感无助。而失败总是四面楚歌地紧紧桎梏,让人举步维艰,不知如何是好。他用文采夺目,他用情节取胜,而我两者皆隐,只能愚昧的用坚持对抗颓废!——题记。第一次执笔写文是在五年级的暑假,那时候是追慕香港明星关智斌之时,每天都恨不得和他说上一句话或观一场演唱会。后来电视机坏了,我百无聊赖,偏偏脑海爱与关智斌乘舟划桨,天马行空胡想一遍,然后我的处女作是对他的日思夜想后,真真切切地在信纸上记载完成的。我的创作高峰在初中三年,那时候的同学很爱看书,阅读课上经常在是桌面一本书,抽屉又一本,而我是被这样的氛围里渲染,记得第一次看的小说叫《我的男朋友》,剧情是怎样,都忘记了。以前只知道明晓溪,饶雪漫还有可爱淘等其他不知名作者,至于张爱玲那些大人物是长大后才知道的,或许是因为她的文字过于沉重,又或许古老的年代厚重得让学生的我们无法手捧怀中。即使初中有读过那么几本书,可我还是属于那种只爱写文,不爱看书的人。曾经以匿名的方式把自己写的作品拿给同学看,他们看完后也是赞不绝口,得到赞许,我满怀骄傲地向杂志社投了稿,至今还记得那编辑回复说:“过于稚嫩。”不过我没有感到挫败,因为那时候的梦想只为了将脑里想的东西,通过文字的方式呈现在他人的视线里。令我感到骄傲的是,老师把我写的作文投进了校园作文赛里,当时还拿了第三名,这件事,一直让我沾沾自喜,那张奖状,比退步换来的进步奖还要重要。初中毕业后的学校,因为要住宿,我不想被人知道我是一个喜欢写文的人,不想日后被冠上“书呆子”“文化人”等讽刺的称号。所以停笔三年,三年后,我以为当初的疯狂执念稿件会成为过去,殊不知在大一的某次意外,我看见朋友的空间发表了篇短文,那一瞬间,所有被毁灭的信念又重新点燃,烛火明亮更胜当初。当我再次拿散文和诗歌给同学看时,他们说生字太多,不是每个读者都愿意拿字典去看你的文章,修辞一大串,词藻浮华,不知道想表达什么。后来我根据意见修改,他们都给不错的评价,这些赞许,是在为成功路上的辛苦赚取微乎其微的慰藉。现在,我仍旧还为梦想努力,很多写作的人在仕途之路上抱怨,我却丝毫没有。每一次写,都会有个强音告诉我,努力了,就一定能录用,不过每次都是铩羽而归,然而我总聊以自慰道:如果下篇被录用,却因为你迟迟不肯动笔,而在青葱韶华里错失了机会,就会在半老徐娘里后悔莫及。其实每次都碰壁,寄出去的澎湃,收到了不如人意。每次面对挫败,第一时间想到的是放弃,但总在颓废过后,又会拾起静卧脚边的笔,让铅色字体自由划移穿梭在空白纸页上,深深烙刻一笔一划,用漫漫长夜,谱写细水流长!有的人,投一次稿就被录用,而有的人从小就能拿稿酬,还有的人屡投屡败,我属于后者。可我不怕失败,只怕早已内定人选,而征稿只是个幌子。小时候的梦想,是希望文字勾勒出来的画楼西畔,能有人捧于怀中。很纯真。长大后的梦想,是希望文字勾出煊赫来擢拔作者,能换取功名利禄。很现实,却是动力。初中有篇文章叫《伤仲永》,然我非主人公,而是与之相反,用锲而不舍的努力换取上帝漏掉的天赋。奋起吧,颓废人,沦没你的碎碎念,叨叨语,还有忧愁,开始为梦想而战。如果有一天成功,那么我笑着也会哭,你也一样吧,只要想着成功后的喜悦,那么你一定会为梦想而苦苦坚持。虽说不是每个人都能成为长篇大论的鲁迅抑或是花花公子徐志摩,但至少你的名字能像逗号般在华丽丽的文章中占据不可多得的地位。如果你的努力,一直没有得到认可,也不必诅丧,因为在期颐之年,你已经老得没有力气握笔或是噼里啪啦地敲打键盘时,至少还有人愿意看你曾在烂漫岁月里留下的字迹,然后他或她会在文章下方向你分享他们的看法,或许有些迟,但我想,那一定是最旖旎动心的文笔高三:yanbo6151200字以上 高三 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