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珍贵的枕头顶
我家展柜上有一对已经60多岁的枕头顶,是岳母结婚前的闺房活,这样高超的手工艺品真少见,可以称之为宝。
这对枕头顶到我家8年了。8 年前两位老人去黑龙江省七台河市三妻妹那儿,走之前收拾东西,岳母这对60年前做的二人枕的枕头顶被妻发现,在妻一再要求下,岳母给了妻,这件物品成为了我家最老的古董。被收藏起来。如今岳母已经去了天堂。睹物思人,看到遗物更让我们怀念老人。
岳母出身于地主家庭,从小就受到良好的教育。进过学堂,做一手过硬的针线活。用岳母的话说:当时干这活可是对人耐性的最大考验。当时讲究姑娘家大门不出,二门不入,得学习梳妆打扮、炕上地下等十八般技巧,刺绣是姑娘家必须会的手工。刺绣真的不好学,仅针法就有直绣、盘针、套针、平针、辅助针、直针等10几种。谁家姑娘不会描龙画凤、扎花描朵,会被别人家笑话:谁家的闺女长一双大手,啥也不会,媒婆都看不上。嫁人也受影响。为练一手好活,岳母没少挨母亲骂。
岳母留给我们的是一件做工非常讲究的绣品,究竟属于什么绣种,真的说不明白。都说行家看门道,外行看热闹,我只知道那活儿是相当的细腻、鲜活。
图案是两幅动静结合,活灵活现的生活场景。一幅是石榴树上盛开着石榴花,一只凤凰展翅欲飞的情景。一幅是一株葡萄树下,一只小老鼠望着晶莹剔透的葡萄在流口水。仔细看看:石榴树上的凤凰羽毛好似在闪动,葡萄架下小老鼠长着一对水灵的眼睛。火红的石榴映红了整个丝绸子面。绸子那样细的纹里,每个布纹里要有好几针通过:听老人讲,当年的绣花针只有火柴的三分之一,一条本来就很细的丝线,有的时候还要分成几条,为了配出更加逼真的色彩,绣出有真实感的色泽,使作品活灵活现,常常是将几条相近颜色的线放在一起比对,有时候自己一次都定不下来,要比对好几次才行。
岳母还是一位过日子的高手。当年岳父一个人的工资养活8口之家,每个月还得给婆婆寄生活费。就在这样的情况下,她精打细算,辛勤劳作,平日里没有一会闲着的时候。保证了大人孩子都吃像吃,穿像穿。把一大家子人打扮得干干净净,这其中的困苦只有她自己知道。
早春,她起早贪晚采集山野菜,新鲜嫩绿的野菜即能增加人体维生素,还能成为粮食替代品,经她一双巧手烹制后,非常可口,节约下好多粮食。她用“榆钱儿”做的疙瘩汤色泽鲜艳,一看就有食欲,吃到嘴里滑而不腻,十分爽口。用猪毛菜做的散状,即有野菜的清新还有馒头的香味,吃一次就不会忘记,至今想起来腮边还有香味。改革开放之后人们的生活好了,我还请她老人家为我做苋菜小豆腐,那味道真鲜,吃起来十分有食欲,回味无穷。
岳母惜地如金,她家有一块近一亩的菜地,她能充分利用,没有一块露地的地方,菜地让她都种出花了,就连进她家院的过道边,她还要栽几棵旱烟。每天不知疲倦的压井浇园子,她家从来不缺菜吃。而左邻右居家盖房子、打井、儿娶女嫁,有个大事小情,她都会成筐的给人家送菜。其实每一棵菜都是她的辛勤汗水浇灌出来的。
刚入秋,她要早早去树林搂树叶子,职工家庭,没有烧柴来源,没有多余的资金买柴火,每年都要用一个多月的时间搂足一家人一冬够烧的树叶。都说炕热屋子暖,不论什么时候到岳母家都会感觉暖融融的。这同时,她还要捡许多干树枝、庄稼秸秆等好贮藏的柴禾,以备足雨季之用。岳母用她的勤劳的双手,让一家人永远有温暖的炕头儿。
严冬,大雪封门,不能到外边拾柴禾,这个时候岳母会静下心来,将一家人不能再穿的旧衣物找出来,清洗好,剪成大小不等的布条儿,她要用这些布条儿打搁被,纳底子,给一家人做鞋。岳母有很深的传统情结,每年过年都要给全家人每人做一身新衣服,一双鞋。她常说:过年就要有一个新样。就在她70岁的时候,做不动鞋了,过年还给她6个家庭所有人每人做一双鞋垫。70岁的老人将缝纫机踏得飞快。那“哒哒哒”的声音是老人对一大家人最好的疼爱。
岳母心地善良,助人为乐,常常将邻里家的事看得比自家的事还重,她有一双巧手,每年过年前,她都要为邻居剪裁无数件衣服。没有缝纫机的人家她还要免费为人家做。在她所在的那个自然屯是公认的剪裁师傅。但她从来没收过任何人家的缝纫费。就是在当年买线要票的年代,她宁愿自己舍脸扒皮掏动线票,也没同任何人家说过她的线不多这样的话。最忙的是过年的前几天,她常常没黑没夜的为别人家忙。就是连续几天夜里不睡觉,也一定要让别人家的孩子过年穿上新衣服。
岳母不仅对别人家友好,对自己家人更是有爱心。我同爱人刚认识的时候,我在岳母那儿享受到了深深的母爱。
爱人家她们姐6个,她是老大。她的三个妹妹都就读于我工作的学校。我常常听到妻妹告诉我:大哥:我妈让你去我家。每当这个时候,我都会流口水,这可不是因为能看到爱人,而是我又有饺子吃了,在当时流传着:岳母痛姑爷,一顿一只大母鸡。虽然每次去杀鸡做不到,可一定会吃到饺子的。当时学校食堂硬梆梆的玉米碴子真的太难吃了,吃得我胃老流酸水。有饺子吃是求之不得的,岳母包的饺子别有风味。我每次去,不但包饺子给我吃,岳母宁愿自己少吃,也要给我带饭盒,保证我当天都不用吃食堂。有时候她家吃好的,岳母都要让妻妹给我带,在我的办公室经常有她家的好几个饭盒。
岳母平日很少出门,就是舍不得她的家,她的菜园子。她的二女儿家住县城,她有事去了,常常是当天就回来,一夜都舍不得在外边住。而当她的子女需要她的时候,她什么都舍得了。她随时施爱给她的孩子们。在她55岁的那一年,春天,她扔下家去了黑龙江,伺候三女儿生小孩。当她回来邻居问她,平日里你的家扔一会都不行,这姑娘生小孩,怎么就舍得了,她笑了:这就是当妈妈的责任。
说来也巧,秋天,她的另一个女儿也生孩子,她又是全然不顾家了,伺候了一个月。
岳母是位教育子女的高人,通过她的言传身教,潜移默化,他的6 个孩子都成了社会不同岗位上的佼佼者,在岳母的影响下,她的女儿都会做一手出众的针线活。作为长女的妻,结婚的时候,做了10对枕头、大小门帘、窗帘、大小垫子等20多件绣品,都是自己绣的。为这可没少受到邻居们的夸奖。
一对60年前的枕头顶,从一个侧面反应出岳母是一个心灵手巧热爱生活的人;通过她坚持经常地为他人免费剪裁加工衣物,说明她是位乐于助人的人;通过妻能绣出几十件绣品可以说明岳母是一位教子有方的人。
如今岳母已经离我们而去了,但她老人享受到了幸福的晚年生活,作为晚辈的我们稍感欣慰。我们也为拥有这样平凡而伟大的慈母而骄傲和自豪。
一封信
大海,大海,蓝蓝的大海,无边无际的大海。您真伟大。
你是和事老,当人们吵架的时候,看到您,已记在心中的仇恨向风一般飞去,再也不会来。
当孩子、大人看到您开心时,您再也不发脾气。人们看到您就有了好心情,就有了自信,就好像有了希望。
…………
大海大海您真美丽,您真美丽伟大……
相关推荐
-
夏末,顶上一顶帽子独闻雨渗透土心,方觉大地怜草情。忽见风摇曳树忆,便晓人生惜故戏。——题记只是听说,夏天要结束了。我还是一样地写写画画,一样地听着音乐,一样地循环着记忆。原来我的执着、依然执着。昨天是个下雨的季节,吹着夏末的秋风。马路被淋湿了,大树被吹倒了。路上的行人变得匆匆,街边的美女顿时失去了高调的步姿。我不好意思的目睹的一场场狼狈。却开始担心一直蹲在菜市场的垃圾堆边的那位流浪汉。她,现在会怎么样?她,一个人一整天或许会是一辈子都在那几个垃圾桶边待着。因为她聪明,她可以运用守株待兔这四个字。但她,从来没有显露出自己有什么秘密,看见她,我才理解什么是面无表情,什么是沉默。她勾起了我所谓的好奇,我想知道面无表情的她在风雨的洗礼下,是否也会像美女一样失去高调的步伐,还是沉默着接受风雨的安慰?自从我来的那天开始她就一直在那里,每次去买菜或者路过,她总是面无表情。我想,或许她习惯了那种生活,不怕被嘲笑,不怕没有面子了。那也是一种生活方式吧。有一天,听过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位着名生物学家,他来到山上考察。他看见了一只蟒蛇正在吃一只失迹百年的鲑蛙,大家都以为他会上去营救那只罕见的蛙。可是他却说:我选择尊重自然,不带走树叶的一片枯叶,易不去打扰蟒蛇的一顿美食。自从这以后,我似乎不再同情弱者。不再支持向天桥边的残疾人放一丁点物质上的东西。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应该也是一种手段。我们都在自己的世界里当着导演,扮演着主角,玩着人生这场华丽而低调的游戏。如果,能玩就好好玩下去吧。所以,她有自己的人生,她是有路可寻的,我又有什么资格去同情她。风雨停之后,她还是在那里。她应该是从未离开过,那里已经是她家了,她唯一能寄托的港湾。看着她那张平静的脸,不曾有笑的记忆,不曾有哭的痕迹。我知道,她是个有故事的人。其实,我想知道那个知道关于她的秘密。可是,我于心不忍的忍住了口。最后,我提着手中失去重量的菜。慢慢走远。一路上回忆着她那张我好奇的脸。我知道,她的故事我不配分享。如果,可以、请给我戴上一顶帽子。遮住这个事件,遮住这些故事,让我在这个夏末的雨季不去看透这一切。金堂淮口中学高一六班:伍静800字 高一 读后感
-
雷公顶有诗云:“雷公山顶耸千寻,直插云天惊雁群。耀眼雪光生瑞气,福星高照土家人”描述的就是腊壁司土家寨八景之一的雷公顶。雷公顶伫立在来凤县旧司乡腊壁司村的东面,这山海拔1000米,山势连绵,显得巍峨雄壮。时而薄雾笼罩,为它增添了几分神秘色彩。山中树木茂密,一泓清泉如一位清丽的佳人从山中脱颖而出,流水潺潺,青松翠竹映带左右,鸟鸣山更幽。泉流蜿蜒盘旋,滋润着一方的土地,一方的人。于是,有了山中的丰饶。雷公顶,正因它的丰饶,注定了它不平凡的历史。若把腊壁司人们比作船只,每当大风来袭,雷公顶就是船只的避风港。新中国成立前,腊壁司地区无所谓治安,常遭土匪来犯。人们闻讯,纷纷拖家带口,逃至雷公顶避难。山中水土丰茂,猎物众多,人们在山中可以自给自足,且地势险要,易守难攻。因为雷公顶有利的地理环境,民国时期进步人士田步云曾在此秘密组织来凤地方武装,长期与地方土匪、与国民党反动派作斗争。解放战争时期的一个春日里,李先念带领的一支部队由此经过。军中有十几个士兵身负重伤,严重发炎,被留在了雷公顶中的农家调养。它确是一个养伤的好去处。山中“野芳发而幽香,佳木秀而繁阴”,清雅的环境,丰富的草药。在当时交通不便,西药供应困难的情况下,山中的草药无疑是解了燃眉之急。山中草药应有尽有,且药效甚佳。关于此事,关于雷公顶,后来又有诗云:横观成岭侧成梁,此地曾留共产党。紫气东来竹木秀,祥云西至水长流。呼朋鸟雀枝头闹,结伴野猪树里狂。更喜林间幽径好,清晨踏露迎朝阳!在建国初期,当地人民大开荒,大生产。雷公顶的生态遭到严重的破坏。树木纷纷倒地,鸟不再鸣,雀不再唱,绿茵不再。近年来的退耕还林,使雷公顶又恢复了生机,回复了本色。留下过历史遗迹的雷公顶,如今正如诗中言道:座座青山叠翡翠,条条绿水漾波纹。飞禽齐奏和谐曲,走兽同歌万木春。众物欢欣人共乐,生态平衡报佳音。750字 高一 散文
-
一轮明月--冠顶一夜新添菊色寒,轮番扰梦枕难安。明天又见霜如雪,月映篱笆露未干。50字 高一 诗歌
-
一把珍贵的伞雨一直在下,风一直在刮,只有伞跌落在路旁。”你喜欢雨吗?“她说。”不喜欢,阳光会更好。”我回答。”我喜欢,它就像泪水一样。很亮,很晶莹。“她笑着,好甜。阳光洒在路上,很暖。树上滴下昨日的雨水,滑进了土中。又下雨了。”你怎么没带伞?“风划过她的脸,把她的头发带了起来。”忘了。“淡淡的无奈。雨下的很大,在地上砸出了水花。”一起遮吧!“她把伞递了过来,很柔。雨中,一把伞,两个人,以及溅起的水花。”伞借你吧,我到了。“她又把伞递了过来,还是很柔。我摸到了她的手,冰冰的。她把手抽了回来,跑回了家。我握着伞,独自走着,雨依旧在下,风一直在刮,似乎永远也停不下来。我握着伞,感受剩下的余温。鞋子被打湿,可是步伐依旧不停。”我们还会再见吗?“她流下了眼泪。沉默。、又是雨天,雨水和她的泪水一样晶莹。我打开了伞。“这是之前你借我的那把伞,一直忘了还,现在……”我把撑开的伞起了过去,雨水打在伞上,溅出了水花。“送给你了,”她把伞推了回来,抹去了脸上的泪水。“我要走了,记得去找我,这把伞就是约定!”她冲我笑了笑。我也冲她笑了笑。雨停了。她上了车,冲我挥挥手。“一定会再见的!”我喊着。太阳出来了,我抹去了泪水,只剩下泪痕。还会再见吗?阳光依旧是阳光,空气依旧是空气,只是。多了一把伞。450字 高一 记叙文
-
一份珍贵的礼物相信大家一定很喜欢雪吧!的确,在江南这个地带几乎每年冬天都会下雪,雪是最寻常不过的了。可是,在我的家乡——重庆,它就没这么幸运了,往年似乎都没怎么下雪,也许是四叶草带给了这个山城好运,去年!竟然有雪了!在火车快抵达重庆的时候,不知谁喊了一声“下雪啦!”春运的人们都纷纷把视线移到窗外,他们觉得有点不可思议,在惊讶过后,脸上都漾出了涟漪,下雪,是真的很美好呢……窗外,雪粒籽稀稀疏疏地落下,有几粒打在窗子上,进了隧道,全都不见了,实在太淘气!我把手捂在车窗上,感觉小家伙们在手心里跳动,软绵绵,痒酥酥的,它们好像在说:“唔,唔,大姐姐,快把你的手拿开,我和小伙伴们都被热死了……”我“噗嗤”笑了,便把手放开。雪花越飘越大,嗯,是冬爷爷给重庆(当然也是给我)的一份特别珍贵的礼物,雪花牺牲了自己,为沿途的风景化了淡妆。“山尖全白了,好像日本看护妇。”不错的,我第一次感觉语文书上的课文终于说对了一次。我想,就在我的上方,火车的头顶应该也戴上了一顶纯洁无暇的雪帽子!下了火车,雪愈发得大,坐在汽车上,透过车窗,眼前全是一片雾气,只有朦胧的霓虹灯与天上的孔明灯能给人带来一点光亮,一点方向感。是的,这是我在重庆度过的第一个冬天,也是最珍贵的冬天,这是我的“奇遇”,也是重庆的一个“奇迹”,我相信冬天过后的这个山城,也会迎来它的春天!坐着回去的火车,指尖依然残留着余温,是重庆的气息,而我只想与重庆道一声“拜拜!”——嗯,我们会再次相见的……500字 高一 记叙文
-
枕头F博士在小小的研究室里大声地说道:“啊,我终于完成了这项重大的发明。”隔壁邻居的主人听到这话后便走过来问道:“你发明了什么呀?看上去就象枕头似的。”附近的桌子上仿佛很珍贵地放着一件东西,无论是大小,还是形状,都很象枕头。“确实,这是一只睡觉时用来垫头的枕头。但并不是普通的枕头。”F博士把枕头打开,用手指着里面。在枕头里面密密麻麻地装满了各种电池和电气零件。“这是了不起的东西吧?只要一使用这个枕头,大概就能做出美妙的梦来吧?”隔壁的主人惊奇地瞪圆着眼睛问道。“不,还有更妙的用处。这是一种能够在睡梦中进行学习的装置。就是说,在睡着的时候,枕头里储存着的许多知识就会变成电波,并且被输送到脑袋里去。”“这好像是很便利的事情啊。那么,能学点儿什么东西呢?”“这还只是试制品,所以只能学习英语。在睡着的时候,就能够说英语了。可是,倘若再进一步加以改良的话,就无论什么学问都可以同样方便地学到。”“这不是十分惊人的发明吗?不管多么懒惰的人,只要夜里用这个枕头枕着睡上一觉的话,随便什么知识全都可以掌握了。”邻居对F博士钦佩地说。F博士得意洋洋地点着头回答说:“是那样的。近来不愿意努力学习的人很多。那些人也都很想买这种枕头吧。所以,借此机会,我也能发大财啦。”“假如真的有效果的话,那一定是谁都想要的。”“当然罗,效果肯定会是这样的。”隔壁的主人向F博士询问道:“这么说来,你还没有试验过呀。”“是的。我专心致志地从事这方面的研究,并且终于完成了。可是,一想到自己已经是懂英语的人了,所以,自己就不能进行试验了。”说着,F博士的脸色显得略有些为难了。隔壁的主人仿佛有些难为情似的探出身体来说到:“那么,请让我来试用一下吧。我虽然非常讨厌学习,可是也想掌握一手高明的英语。请务必答应我的要求。”“当然可以。哟,我没料到志愿者这样快就出现了。”“大约需要多少时间呢?”“一个月左右就可以相当熟练了。”“非常感谢。”隔壁的主人拿着新发明的枕头,高高兴兴地回去了。可是,过了两个月左右,他又无精打采地跑来把枕头还给F博士。“从那次拿枕头起到现在,我一直在试着使用这个枕头,可是到现在英语我一句也不会讲。所以我不用它了。”F博士检查着枕头里的零件,自言自语地说:“奇怪呀,并没有发生什么故障。究竟是哪里弄错了呢?”可是,假如不灵验的话,这东西也就没有什么用处了。好容易才发明的东西竟然会没有用了。不久以后,有一次,F博士在路上遇到了邻居家的小女孩,便招呼道:“喂,这些日子你父亲身体好吗?”“好哇。只是有点儿奇怪。这些天来,他在睡着的时候,竟然用英语说梦话。以前可从来没有过这样的怪事。这是怎么搞的呀?”要在睡着的时候才会对学习有用处。唉,毕竟还只是在睡着的时候呀。(全文完)100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
珍贵的对酌有一个书生,穷得家徒四壁,却喜欢喝酒。每天晚上,如果不喝三大杯,一宿不得安寝。所以,他的床头,酒樽里的酒总是满的。一天晚上,他醒来,觉得有些异样,一摸,身边竟然躺着一个毛茸茸的家伙。掌灯一看,是一只狐,正呼呼大睡。再看床头樽里的酒,已空空如也。哦,原来是只喜酒的狐。书生一笑,非但没撵它,还覆衣为被,与之共寝。此后,狐常来与书生共饮,遂成为酒友。狐感念不尽。一天,酒罢,它对书生说,此去东南七里,路边有遗金,你可去取。书生遵其所言,果在路旁拾得二金。狐说,后院的窖里也有。书生去挖,再得钱。有了钱,书生豪买酒肉,与狐痛饮。另一天,狐对书生说,你赶紧到集市上去买荞麦去。书生买回来四十多担,人们都笑话他,说他疯了。然而,没过多长时间,天大旱,禾豆尽枯,唯有荞麦可种。荞麦价格飙升,书生售种,得钱无数。后再买良田200亩,遂为当地巨富。我一直不忘《聊斋志异》中的这个小故事。在我看来,嗜酒的人,大抵要为酒而变得偏私促狭的。然而,对于书生来说,酒喂养出来的,却是他的一颗宽厚而温暖的心。他并不吝酒,尽管与狐素昧平生,却毫无芥蒂地接纳了它,与它把酒言欢。然后,就是二者不怀任何功利动机的结合。一书生,一狐,喝酒只是纯粹的喝酒,不像这个世界上其他的酒肉朋友,以酒为媒,不过是想要去钻营功名,去骗取利益,去促成勾当,去暗结阴谋。也就是说,书生与狐喝的酒是干净的。酒筵散后,酒,以香醇的本质,流转在身体的每一个位置上,与阴谋,与勾当,与俗世的一切欲望没有关联。当世,已难见如此珍贵的对酌了。550字 初三 散文
-
菊花枕头那是一个中午,充满世界上最温暖阳光的中午,也只有那个中午最温暖.那个中午早已存在,只是等待我和"王爷"去经历,去融入,甚至根本不是我们要去经历,去融入.这过程早已存在,就像那个中午一样早已存在."王爷"是我们对武当道医王太科的尊称,我们管年龄比我们老的道人叫"爷"."王爷"是我最喜欢称呼的,就像在学院里最喜欢的道人一样.他是最值得尊敬的,最值得赞美的.不仅因为他有丰富的易医学识,不仅因为他修道四五十年,不仅因为他面带笑容,最重要的是我看到他心中放射出来的光芒,永恒的爱的光芒.那天的午餐是世界上最棒的,那土豆泥粉黄粉黄的,鲜红的辣椒末,剁碎之后参合在一起,就象山地最不起眼的野花,黄色的花瓣上点缀的花蕊。土豆香味是所有同学不能拒绝的,只要看那装土豆泥的大菜盘到最后都是干干静静的。对了还有那菠菜,炒的油绿油绿,每根叶片上泛着微笑的光华,根部那素红是吸引你的源泉。主食是面条,地道的手拉面,宽有小指粗,面条很劲斗,滑进嘴里的瞬间,你可以感觉那种融合.面条和你已经没有分别,你忘记了面条,忘记了自己,剩下的就只有那瞬间的融合,你用心,就能体会到那种融合的感觉。用完午餐,正好我陪王爷散散步,边走边运化体内的食物。这时候“的阳光是最温暖的,我记起了那个中午是立冬之后的第一候“水始冰”。快要回到王爷屋子时候,老人说“趁中午暖和,我们出去采点药”。“好啊”这还是第一次陪王爷去办事,还是去采草药,真是上天最大的恩典。学校隔壁是静乐宫,静乐宫有个小山垛,平时没人去那里,王爷最喜欢上这里头逛。每次我见老人回来手里总提溜着一把草药,心中总是希望有一天能跟老人出去采草药。虽然以前学过西医,但对中医药却有那份割舍不了的情。王爷祖传中医,同时他的父亲也修炼道术,懂得许多道法,可惜始终没有将道术传给王爷,为此这个心结一直陪伴在老人周围。现在的静乐宫已经不是原先的静乐宫,静乐宫的故事太多太久远,用三天三夜也说不完。走过明成祖御碑一小段路后,就开始走进那小山垛。蹋着干枯的茅草,发出嚓嚓的响声,脚底下软软的,这茅草以前人们可以盖房子用,现在已经见不到用这种茅草盖的房子了。不一会,一片黄色的野菊花出现在我们面前,正巧一阵清风吹来,带着这野菊花的幽香,带着充满阳光的幽香,带着有些干枯的幽香,带着静乐的幽香,在这世上还有哪一种幽香能比得上此刻的幽香?她以清风为体,点缀白云蓝天为首,以静乐土地为足。她舞动着飘然的长袖,轻轻地轻轻地揉抚你的脸旁,一不小心沁入你的心扉,一不小心在你耳边磨蹭,像世界上最温柔的女孩,像世界上最调皮的姑娘。在此天地间,她是为我而生,在此瞬间她是为我而在。“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问君何能尔,心远地自偏。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山气日夕佳,飞鸟相与还。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陶渊明饮酒诗之五)五柳先生身虽没,神同菊花,生生不息!现在我多了一个菊花枕头…1200字 高三 散文
-
枕头稻草人那一天,我遇见了你,源,你朝着我笑,轻轻地。那笑容却深深地,印在了我的心中。自从见过你之后,我慢慢有了心跳。有了呼吸。不再是一个由麻木不仁的稻草捆扎出的稻草人。你经常会来看我。倚在我的身边,诉说着你的心事。你不怕我泄密,因为,我是一个稻草人。你会为我换一个新的草帽,披一件新的衣服,下雨的时候,我不担心会被淋湿,因为你会抱着我躲进雨棚。那一刻,你身上轻轻的香气扑鼻而来。我尽情闻着。这是一个享受的过程。每次,你又轻轻把我放下。嘴里不停念着:幸好没有淋湿你哦!!不让下次我可找不到人说话了!这是我最开心的时候,这个时候,我才能感受到你有多需要我。终于有一天,我不小心用稻草刮伤了你。血向外溺着。不久,便形成了小小的,红色的颗粒。我很内疚,很伤心。我伤害了你。我让稻草伤害了你。我不要,我不要稻草!!!我奋力将身上的稻草撕下,撕得粉碎。呵呵,身体明明在痛,心却好像是种解脱。一种透明的液体从稻草的叶子中流出来,这是什么?是你口中所说的眼泪吗?第二天,你来了,看着一地的稻草,还有一地湿漉漉的水。你被吓着了。昔日那个漂亮的稻草人如今已狼狈不堪。你蹲下,将我拾起,哭了起来。我,我好像做错了。我好像,让他更伤心了。我,我该怎么办?你最终把我遗弃了。原因是,你不知道该把我怎么办。我要崩溃了!最后,我被一个小孩捡走。让他和他的妈妈把我做成了枕头。我对不起他们母子,每晚,我都以泪洗面。被珍藏馆的人收走,我,被誉为“流泪的枕头”。接着,我被收购,接触到买家的时候,我闻到了!是那种享受的清香。是你,源!,此时,你身边多了一个女子。我被你和她放在了一个书架上。我每天,看着你和她,我想,我吃醋了。伤心了。以前的你不是这样的!有一天晚上,我流干了所有的泪。我不会在流泪了。人们把我遗忘,把我扔弃。包裹在外面的布,变烂,稻草散落一地。对,我只是一个稻草人,被风吹过后,只是一堆稻草。650字 初二 散文
-
[顶]一点不管是谁,不管是在什么时候,总会出现那么一点的悲寞。 想开心一点,眼睛里却又充满泪水。你不知道是为什么。可能是为了一个人,或一件事,或什么东西。有时会感到那么一点的紧张与压力。想放松一下,其实很简单。找一点时间,在个有一点阳光的下午,煮一点咖啡或一点茶,喝那么一点,小憩下。当你睁开眼,会有那么一点,觉的空气清澈一点,阳光明净一点,世界弥静一点~有时别人也会对自己有一点不理解。这时只要有一点耐心,有一点时间,多一点细致,那一点不理解会被一点一点理解的。其实在生活中多一点细节处理,多一点等待。身旁的人会一点一点对你充满信心。250字 二年级 散文
-
枕头上了中学,我回家的次数愈来愈少了,一个月30天中,有29个夜晚是在学校里度过的。一个周六,能与爸爸妈妈一起度过的时间不过4个小时。冬天的风是刺骨的。又是一个周六,又是同一个牛奶铺子,我站在铺子的一旁等着妈妈来接我。车来车往,没有人想要在这寒冷的街道上多呆一秒。一阵冷风吹过,我拢了拢外套,不停地跺着脚,往冻得青紫的双手呼着热气。垂下眼帘看了看手表,一分,两分,三分……——妈妈怎么还没有来?突然,一辆电动车停在了我面前,我猛地抬头,眸子里映出的却是一对陌生母子,我脸上的笑容不由得倏忽的僵硬了。车后座上的小男孩此时正扯着他母亲的衣袖,叫唤着要买一杯牛奶,两颗葡萄似的大眼睛眨巴眨巴的盯着牛奶铺子。铺子的主人笑着望向了小男孩的母亲。“都要到家了,还买?”年轻的母亲轻声呵斥道,“回到家就可以吃饭了。”小男孩晃着他那被厚厚的冬衣包裹的像个球的小身板,用小孩子独有的糯糯的嗓音撒娇道:“买……”短短的对峙不过几秒钟,这位仁慈的母亲终于是叹了口气,点了点头。小男孩得到了牛奶,仿佛得到了整个世界,肥嘟嘟的小脸上露出了心满意足的笑容。热腾腾的牛奶与冰冷的空气相撞,变成一阵阵仙雾般的水汽,随着这对母子远去。妈妈是在我所有的耐心即将被风吹散的时候出现的。她向我抱歉地笑了笑,说是有事耽误了。旁边的牛奶铺子的老板说,你的女儿可是在这里等了你很久,吹了不小的风呢,给她买杯热牛奶暖暖身子吧。我那时确是觉得这个老板就像是上帝。后来?妈妈笑了笑,摇摇头,载着我走了。一路的沉默,本来就有些远的路程更让我觉得就像过了一个世纪。回到家,妈妈径直走进厨房,端了一碗冒着热气的八宝粥出来,道:“知道你喜欢这个,快吃吧,还热着呢,暖暖身子。”我应着,低着头换鞋,再抬头时,只听到妈妈关上房门的余音。我一勺一勺的往嘴里灌着热粥,却觉得这以往美味无比的食物没了味道。这是怎么了?我烦躁地把屋子里的暖气开了个十足,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我的手脚却还是冰麻的。晚餐上,弟弟依旧吵着,闹着。妈妈一边呵斥他,一边给他夹菜。一口气喝了一整碗的汤。四个小时,扳扳手指头就能数得过去。我说,爸爸,一会儿你送我去学校吧。爸爸抬头看了我一眼,点点头,算是默认。妈妈没说什么,我临走前她给了我一个袋子,很轻,很软。我没有多问,无非就是些棉衣裤,我在学校有很多。冬天的夜晚尤其冷,坐在车上,寒风化身为片片飞刀,在我的脸颊上划下无数道口子,那种寒意,直达骨髓。车停在校门口,与爸爸道别后,还要再走一段不短的路才能到宿舍。回到宿舍,我往手上呼了几口热气,却不大有用——一种寒意早已把我的五脏六腑冻得麻木。我开始整理东西,妈妈给的那个袋子是最后被打开的。一个枕头蹦了出来。枕头做工精细,不管是里面的棉料还是外面的布料,都很舒服。布料是我喜欢的浅绿色,线条是白色的,白与绿的搭配让人赏心悦目,线头藏在角落,被烫的几乎看不出来……等等,线头?我忽的想起来,我曾在和妈妈的电话中抱怨过,我那个硌人的旧枕头。那天晚上,我抱着那个新枕头进入了梦乡。梦里,我的妈妈在灯下一针一线地缝合着一个新枕头。那个枕头,浅绿色的布料,白色的线条。我抱着那个新枕头,暖暖的——上面还有一针,一线,一双手的余温。初二:李莹1200字以上 四年级
-
枕头“嗨!小胖,你好!我是叔叔,要来你家做客,要欢迎我哦!”这声音从小胖随身佩带的激光通讯器传出来,小胖急忙乘上家庭用车来到门口欢迎叔叔。一身清香的叔叔笑眯眯地从飞船上走下来。小胖一见叔叔,心里那个高兴呀!拉着叔叔的手问长问短,问寒问暖。叔叔脸上挂满了笑意,就叫家庭服务机器人从飞船上提下来一个电脑皮包,小胖知道叔叔又带来什么好东西了,便一把抢了过来。“哇!”小胖不由自主地叫了一声,全是外星产品:有手掌大的西瓜、吃一颗香三天的巧克力、笔一样长的葡萄、玲珑剔透的桔子、浓香四溢的人造牛肉……,小胖眼睛都看直了,口水流了一地。就在小胖惊叹之余,身上的红外线扫描仪发现了一个彩色枕头,他心中甚是纳闷:“我家枕头多的是,您带个枕头干什么?”“哟!这可不是一般的枕头!”叔叔的表情一下子变得严肃起来。“它是利用光离子合成,会变成各种物体,并马上发挥作用,人们可以利用它去任何一个地方。”“真的?”小胖半信半疑地问,同时胸口上的灯发出微弱的光。(这是人体信号灯,当小胖不完全相信的时候,灯便稍微的亮了。)“真的!”叔叔的眉毛扬了起来,看的出他非常得意。并补充一句:“你想去哪就对它的声控器说一声。”看小胖还是不太相信,便说:“还是我亲自演示吧。”说罢,叔叔坐在枕头上对着类似麦克风的东西说了声:“我要去月球!”同时枕头上出现了一块儿发光的片状物体,越来越大最后把整个枕头包住了变成了一个圆球。内部还有很多的航天必备的东西。小胖上前摸这发光物体,很硬并很烫。“起飞!”叔叔一声令下,枕头缓缓起飞,飞到屋外后,一提速,以比光还快的速度飞上天空。小胖看呆了。可是按自然定律,以这样快的速度,任何物体都会被空气消磨掉的呀!好奇心驱使他打开了激光通讯器,没想到叔叔的第一句话就是:“小胖,我知道你想问为什么我飞的这么快,但没有任何损坏吧?嘿!这问题我早想到了,为了方便交通,我们在各个星球之间建立了“星际通道”。内部没有任何物体,就不用担心被物体消磨掉了。”“嘿,设计得真科学!”一分钟后,小胖身上的激光通讯器响了起来:“小胖,我现在处于月球北部,不信的话你可以打开电视第201频道电视节目看看,果然他打开电视,调到第201频道时,听主持人说道:“月球卫星在月球北部发现一个外部有离子护罩的不明飞行物,目前正以每秒钟46万公里的速度飞向地球。”“那是叔叔!”小胖激动极了。不一会儿,叔叔坐着枕头从窗户中飞了进来。下了枕头,笑着对小胖说:“该你了”。“我要去未来!”小胖坐在枕头上大叫。枕头上的红色指示灯亮了,一下子变成了一个亮晃晃的洞,随着一阵悠扬的音乐,小胖的身体慢慢的向洞内吸入。“运转正常”枕头服务器报道:“正在进入3043年。”叔叔脸上露出得意的神色,可就在这时,洞口又慢慢合上了,“怎么啦?”叔叔一脸迷茫,洞口越来越小。啊!小胖被卡住了,叔叔想着:“对,一定是没电了!”他一边抱怨,一边发愁的看着在枕头外露着的屁股。无奈,叔叔只好求助于万能电脑。一阵查寻之后,叔叔脸上终于有了笑容,他把万能电棒放在了枕头上,有了电源,小胖终于通过了时光隧道。小胖在未来玩了十个月,而在实际生活中只过了十多天。叔叔早已乘飞船飞回去了。可小胖回来后,家中挤满了科学家,因为小胖把人类未解之谜的答案带了回来。一年后,神奇的枕头多了起来,每家都有一个。不用说,里面一定有小胖的功劳。1200字以上 高三
-
枕头_1500字上了中学,我回家的次数愈来愈少了,一个月30天中,有29个夜晚是在学校里度过的。一个周六,能与爸爸妈妈一起度过的时间不过4个小时。冬天的风是刺骨的。又是一个周六,又是同一个牛奶铺子,我站在铺子的一旁等着妈妈来接我。车来车往,没有人想要在这寒冷的街道上多呆一秒。一阵冷风吹过,我拢了拢外套,不停地跺着脚,往冻得青紫的双手呼着热气。垂下眼帘看了看手表,一分,两分,三分……——妈妈怎么还没有来?突然,一辆电动车停在了我面前,我猛地抬头,眸子里映出的却是一对陌生母子,我脸上的笑容不由得倏忽的僵硬了。车后座上的小男孩此时正扯着他母亲的衣袖,叫唤着要买一杯牛奶,两颗葡萄似的大眼睛眨巴眨巴的盯着牛奶铺子。铺子的主人笑着望向了小男孩的母亲。“都要到家了,还买?”年轻的母亲轻声呵斥道,“回到家就可以吃饭了。”小男孩晃着他那被厚厚的冬衣包裹的像个球的小身板,用小孩子独有的糯糯的嗓音撒娇道:“买……”短短的对峙不过几秒钟,这位仁慈的母亲终于是叹了口气,点了点头。小男孩得到了牛奶,仿佛得到了整个世界,肥嘟嘟的小脸上露出了心满意足的笑容。热腾腾的牛奶与冰冷的空气相撞,变成一阵阵仙雾般的水汽,随着这对母子远去。妈妈是在我所有的耐心即将被风吹散的时候出现的。她向我抱歉地笑了笑,说是有事耽误了。旁边的牛奶铺子的老板说,你的女儿可是在这里等了你很久,吹了不小的风呢,给她买杯热牛奶暖暖身子吧。我那时确是觉得这个老板就像是上帝。后来?妈妈笑了笑,摇摇头,载着我走了。一路的沉默,本来就有些远的路程更让我觉得就像过了一个世纪。回到家,妈妈径直走进厨房,端了一碗冒着热气的八宝粥出来,道:“知道你喜欢这个,快吃吧,还热着呢,暖暖身子。”我应着,低着头换鞋,再抬头时,只听到妈妈关上房门的余音。我一勺一勺的往嘴里灌着热粥,却觉得这以往美味无比的食物没了味道。这是怎么了?我烦躁地把屋子里的暖气开了个十足,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我的手脚却还是冰麻的。晚餐上,弟弟依旧吵着,闹着。妈妈一边呵斥他,一边给他夹菜。一口气喝了一整碗的汤。四个小时,扳扳手指头就能数得过去。我说,爸爸,一会儿你送我去学校吧。爸爸抬头看了我一眼,点点头,算是默认。妈妈没说什么,我临走前她给了我一个袋子,很轻,很软。我没有多问,无非就是些棉衣裤,我在学校有很多。冬天的夜晚尤其冷,坐在车上,寒风化身为片片飞刀,在我的脸颊上划下无数道口子,那种寒意,直达骨髓。车停在校门口,与爸爸道别后,还要再走一段不短的路才能到宿舍。回到宿舍,我往手上呼了几口热气,却不大有用——一种寒意早已把我的五脏六腑冻得麻木。我开始整理东西,妈妈给的那个袋子是最后被打开的。一个枕头蹦了出来。枕头做工精细,不管是里面的棉料还是外面的布料,都很舒服。布料是我喜欢的浅绿色,线条是白色的,白与绿的搭配让人赏心悦目,线头藏在角落,被烫的几乎看不出来……等等,线头?我忽的想起来,我曾在和妈妈的电话中抱怨过,我那个硌人的旧枕头。那天晚上,我抱着那个新枕头进入了梦乡。梦里,我的妈妈在灯下一针一线地缝合着一个新枕头。那个枕头,浅绿色的布料,白色的线条。我抱着那个新枕头,暖暖的——上面还有一针,一线,一双手的余温。初二:李莹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二 叙事
-
佛顶山一游有人说“不上佛顶山,等于没到过普陀山”, 清晨我们来到佛顶山山脚下时,正望见山巅的云雾缭绕,许是昨夜下雨而造就的今晨美景,朝拜佛顶山是普陀山佛教的传统和习俗。每逢农历二月十九、六月十九、九月十九,三个观音香会期,来自各地的佛弟子们三步一拜朝礼佛顶山,礼敬观世音菩萨。今日虽不是观音相会期,但来此地游玩的游客仍是数目不少,我们决定将活动的一部分就安排在佛顶山顶对游客进行问卷调查。据佛顶山景区的资料讲解显示,上山的香云路是从法雨寺到佛顶山的一条石板路,有1087级石阶,全长约1公里。此路原为羊肠小道,道光绪三十年慧济寺主持文正和尚同监院庆祥募化砌石而成。1082年人民政府拨款重修。路旁有铁栏杆,为游人攀扶歇息提供方便。我们在一路的调查和询问中来到山顶,举目远眺,被整个普陀山之景所倾倒,公路盘旋在闪耀之间,就好像一条巨龙藏首避尾,山下隐隐传来敲钟的声响,在空谷幽兰的佛顶山半腰间更显得仙气环绕,在山脚下我们本看不到多少雾景,在山顶上反而能模糊地看见山间的某处是云雾迷蒙,我们甚至能依稀分辨观音道场的大佛正伫立在面朝大海的方向。海水在这样的高度俯视,几乎看不出有半点波澜,平平坦坦的姿态,一片静谧。层峦耸翠,上出重霄。穷岛屿之萦回,列冈峦之体势。无须近瞧,我们就能看到,山上远处的那一片墨绿苍翠。这边,佛顶山是普陀山的最高峰,站在峰峦之巅,极目四野,远处柔动着的空灵的山峦山丘,如一位位喜笑颜开的弥勒佛在这块沃土上小憩酣睡。各种林木如被般覆盖其上,造就了这整个佛顶山演变成一个鲜活无比的整体。那些林木,就像是这个巨人皮肤上的汗毛,张开与闭合着,让山有了一种不绝生命的铮铮铁骨和包容万物的天地佛性,两者的相容相合,使佛顶山有了一种不怒而威的气势和受万人仰视的神谕辉辉。相传,佛顶山又名白华顶,而为人所称道的“华顶云涛”只怕就是此刻之景,烟涛滚滚,远近山峰如浮岛一般,忽悠之间,云遮日霾,空水难辨。四山凸显,如海市蜃楼之景般,壮观非凡。香云路登佛顶山途中有多处景点,比如香云亭、云扶石、海天佛国崖,皆是峰峦叠石,山海之气尽收眼底。记得王维曾写过的“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真是恰到好处的用真实的视觉效果表达了游人的想法。身边的游客大多都沉浸在这种别样的风情里,拿起手机争相拍照。这一路上蜿蜒曲折,路间有“入三摩地”等石刻题字,据说皆出自明代书法家董其昌之手笔。从身边的游人口中,我们得知三摩地即为“戒、定、慧”,入三摩地就是远离心之浮沉,而得平等安详,心专止于一境之意,也就是将心止于一境而不散乱的状态,称为心一境界。这是一种专有的佛教名词。我们正前往慧济寺的香云路上。在香云路中段的拐湾处,有方形巨岩矗立路侧,岩面“海天佛国”四个大字出自明代抗倭名将候继光手笔。每个字约一米见方,它十分贴切地概括了普陀风光的特点,这便是普陀山的代称的由来。在海天佛国崖上又叠一石,高插云海,险而且玄,石上刻着“云扶石”三字。石上有一小潭,承受天露,如碗若钵,清冽不腐,日积月累。我们先看见的就是“同登彼岸”四个飞扬的草书,紧接着就是极其优美的书法所写“慧济禅寺”。资料显示,慧济禅寺原为一石亭,供佛其中,明代僧慧圆创慧济庵,至清乾隆五十八年始建圆通殿、玉泉殿、大悲楼等,扩庵为寺。光绪三十三年清得大藏经,由文正和尚鸠工增广,遂成巨刹,与普济寺,法雨寺鼎立,称为普陀山三大寺。145间殿堂楼阁隐于翠绿丛林,用彩色琉璃瓦盖顶的大雄宝殿,在阳光照射下呈“佛光普照”奇景。此处甚至汇集了唐宋元明清五朝名画家的杰作。这几座寺庙内都是烟宇嬛嬛,我们在采访了几位游人的意见之后就折返下山了。天却在这时下起了小雨,但这并没有消损我们的兴致。雨幕中的景物也俱是一片迷蒙,时现时隐,似有似无。阵风吹来,雨帘晃动,雨中之景好像也在飘忽不定。雨如万条银丝从天上飘下来,周边的小亭落下一排排水滴,珠帘般。山腰之间的雾气已经消散尽了,只留下缕缕青烟从不知何处的寺庙仍在空中汇集盘旋,在雨中更显缭绕。不知为何,我竟是觉得这就是游人们在普陀佛国所学到的佛心定性的最好教程。雨丝之中,一行人都仍是侃侃而谈,大家都在欣赏着雨景,即使再小的孩童也是蹦蹦跳跳的一路玩耍。佛寺要教化人们所要体会的正是平心静气。平人拾级初登峰,古寺恰入细雨时。春色盎然游人去,绝胜烟柳满佛都。其实在每个人的生活中都会遇到林林总总的烦恼,或许我们无人倾诉,或许我们时常感到孤独无助,但当一切都无法排解时,倒不如参照这种佛性,放下周遭的烦闷,让心情进入空山古佛,换一种理解,换一种感念,当呼吸与自然同步,当生命与吐纳共存,我们就会慢慢理解,为何将这古寺安放在佛顶山上,正是让游人们在一边攀登之时,品味曾经被我们忽视的景致。帘外雨潺潺,春意阑珊,几个孩童一会儿跑在前头,灿烂的笑脸尽是童真,笑闹着遥指山头,手中捏着的是一两朵路边才摘的野花,雨丝中一切尽显纯净,但我却陶醉其中,在这个能够不用让人浮夸地表现虚假的场所,给了游人一种真实的安全感。说得夸张点,这算不算一种同登彼岸的理解?记得金庸先生所著的武侠小说《天龙八部》中就有其中一个配角人物——慕容复,属于武林世家姑苏慕容,见于曾经在江湖中与萧峰并称双峰,合称——北乔峰南慕容。他面如冠玉,翩翩公子。最让人印象深刻的是他独特的一种武打方式,号称“以彼之道还施彼身”,江湖中人十分忌惮。这个以彼之道还施彼身原意是你怎么对付我,我就用同样的方法对付你,多用于军事政治方面。但我却能感觉到金庸在描写这种武功的精妙之处,细细体味其实是有少许佛言教化意味的。就像如今我们与游人身处在这丽景之中,虽是细雨绵绵,但我们却能够化小雨为情趣,在这一来一回之中,反倒增添不少快乐。相反,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和工作之中,我们往往会把自己遇到的问题放大化,让内心随之走向低迷,岂不就是不能以“彼之道还施彼身”之法?也许这样理解还是有些太过打斗挑衅的意味,但如果理解为借花献佛的生活方式岂不更好?有时候我们可能没有时间去体会,但一花一世界,一岁一枯荣的生命之感却需要我们放缓脚步去思考,去参透的。生命的长河看似宽大神秘,但只要你弯腰探手摸索沿河的石头,你就会明白,时光短暂,如白驹过隙,只是一瞬罢了。只有在理解了我们自身,才有可能理解他人,不至于在失去的时候后悔莫及。丽日游人醉,轻烟绕佛山。细雨入古寺,挥手游人归。游人归……1200字以上 高二 散文
-
一本珍贵的书【篇一:一本珍贵的书】书是人生道路上的一块基石,多少人通过读一本书而使生活翻开了新的一页。我曾经读过不少书,但是有一本珍贵的书却一直在我心底珍藏着,它在我心里是至高无上的。我从小学一年级就开始学习奥数,但是奥数学起来很伤脑筋,我甚至有的时候有不想再学的情绪。爷爷看到这种情况,悄悄地去书店买了一本《从哥德巴赫到陈景润》这本书送给我。开始我不以为然、漫不经心地读了起来,可是后来我没想到一读我就一头扎了进去。《从哥德巴赫到陈景润》这本书叙述了哥德巴赫猜想从产生到陈景润解决“1+2”问题的历史进程,突出记叙了陈景润在当时恶劣的生活环境中解决世界级数学难题的勇气、智慧和毅力,他所取得的成绩,他所赢得的殊荣,为我树起了一面不凋的旗帜,召唤着我奋发向前。从此后我学习奥数的劲头更大了。因为似乎陈景润一直在我身边陪伴着我、鼓励着我,而哥德巴赫猜想始终在我前方向我招手。我梦想着在不久的将来我要成为像陈景润一样的数论英雄,我要去证明哥德巴赫猜想“1+1=1”,我要去摘取皇冠上这颗最耀眼的明珠。《从哥德巴赫到陈景润》这本书也告诉我:我应该像陈景润那样不仅有仰望星空的气魄,更要有脚踏实地的精神。既然梦想在我心里,我便只能风雨兼程,在知识的学习中克服畏难情绪,刻苦钻研,一步一个脚印地向着哥德巴赫猜想前进!前进!再前进!【篇二:最珍贵的一本书】在我生日的时候,同学送我了一本书,书名叫《鲁滨逊漂流记》。粗看,封面很普通,所以当初便没有翻开来看。可是,自从教了《一本男孩子必读的书》这篇文章后,我便迷上了这本书,再也放不下手了!故事的大概是这样的:主人公鲁滨逊是一个具有坚强毅力的现代文明人。而在一次航海中,船在南美洲海岸的一个荒岛附近触礁,船身破裂,水手和乘客都葬身与大海之中,只有鲁滨逊还活了下来。海浪把他卷到了这个荒岛上。小岛渺无人烟,就这样,鲁滨逊便在小岛上生活了长达28年的历险。其中,我很喜欢这本书的作者——笛福在书中的一句名言:“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其实,再生活中也的确这样:一个具有大无畏冒险进取精神的人,难道不会成为一位英雄?我也非常喜欢鲁滨逊这个人物。他,不屑守成,倾心开拓;他,敢于冒险,出海闯天下;他,理智明达,热爱运动……这一切都在向人们展示着苦难中只有与自我作斗争,才能成功,才能改变处境!保持一份乐观向上的激情去面对困难吧!不管困难的大与小,只要去尝试,就会有成功的可能。在体育课上,老师说:“第一跑道,三圈!”“这不要累死我们啊!”“不行,你们一定要跑!”老师斩钉截铁地说。女孩子们见没有任何余地,便硬着头皮跑了起来。一圈、两圈、三圈┅┅。“啊!我们完成了!”大家欢呼道。我们终于战胜了自己。是的,战胜自己往往就是战胜了困难,这就是苦难告诉我们的。既然身着养皮短衣短裤,腰间别着一把小锯、一把斧子,肩上挂着弹药袋子的鲁滨逊能做到,那我们也一定能做到。《鲁滨逊漂流记》是一本最珍贵的书,它不仅仅告诉我们精彩的故事情节,还告诉我们一种大无畏的精神!我要好好珍藏这本书!【篇三:一本珍贵的书作文】一本珍贵的书,它也许仅仅就像一碟泡菜,看起来皱巴巴的,远不及一本新书好看,可是它却给我们留下了很难忘的印象。我从小喜欢听故事、磁带,喜欢看电视、看书。因为年纪小,生字太多,妈妈每天晚上都会给我读几页故事书。有一次,我迷上了《鲁宾逊漂流记》,妈妈读了几页后跟我说“晚安”,让我睡觉,我正听得入迷,要求妈妈再讲一页,妈妈看我很渴望的样子,好像回想到了什么,于是拿起书又读了一页,然后关了灯,催促我赶快睡觉。我正听得兴起,肯定不愿意就这么睡了,于是举起一根指央求妈妈:“再读一页吧!”妈妈生气了,没再理我,关灯走出了卧室。看妈妈不理我,我开始哭了起来,妈妈仍没理我。平日里妈妈的这套方法很管用,因为我明白:哭了也没有用。但那天晚上我彻底被书迷住了,想继续听下去的决心让我一直坚持竖着那根指头,五分钟、十分钟,十五分钟过去了,我仍然哭闹着,妈妈试图把我伸出来的手放回被窝里,但我僵硬着我的四肢,倔强地伸着那只手指,嘴巴里一直哼哼叽叽的。二十分钟过去了,我渐渐哭累了,渐渐进入了梦乡。那晚的我睡着特别香,在梦中我和鲁宾逊、星期五一起回到了大陆。这本已经被我翻看得皱巴巴的《鲁宾逊漂流记》一直被我像宝贝似的珍藏在我的书柜中,它留给我难忘的回忆。【篇四:一本珍贵的书】从小到大,我读过很多书。也许是书读得多了,有一天,我竟然产生了自己写书的想法。这个念头一冒出来,我被自己吓了一跳,因为我那时才上二年级,连作文都不会写的我怎么可能写书呢?当我把这个想法告诉妈妈时,她不但没有嘲笑我,还答应给我稿费。于是,在妈妈的支持下,我把A4纸裁成小块,订成一本小册子,开始创作我的第一本书。写书对于当时的我来说十分困难,因为我还没有积累足够的词汇。但我依然写得很认真,还给每一页上画了插图,努力回忆我看过的每一本书,把上面的词语用在我的书上。终于,第一篇童话《布小兔》诞生了。虽然这个故事很普通,没有好词,没有佳句,还有错别字,情节也不是很合理,但我还是得到了妈妈的表扬,得到了五元钱的稿费。有了妈妈的表扬,我更加自信了,先后又写了《小蝴蝶学魔法》、《咪咪找宝贝》等故事。竟然一篇比一篇写得好。我心里说不上有多高兴。也许是因为那几篇故事的原因,上三年级有了作文课之后,我的作文经常被老师拿来在课堂上读。只有我明白,没有那些故事,我的作文也不会这样好。到现在,我还保留着那几本幼稚的却十分珍贵的书。【篇五:一本珍贵的书】《小学生作文一百分》,对于现在来说是一个非常流行的书名、随便到某家书店去找一找都能找得到、而在我读幼儿园的时候,老妈就以它作为生日礼物送给了我,那时天真的我像如获至宝似的,整天抱着那本书坐在家里的门槛上聚精会神的看着。里面一篇篇文章深受我的喜爱,在我的面前展现了一个绚丽多彩的世界,尽管老妈每天拖地扫地,地板也没门槛上的干净、日积月累,我的屁股像一把拖把每时每刻都为门槛不停地工作着,家里的衣服就我的最脏、还被老妈列入了“黑名单”。我那时还是一个无知的小不点,认“一、二、三、四、五……”是我的专利,好多字都不认识,经常认字认半边。读书时、时常会把“洼”字念成了“注”字……每天在老妈的屁股后面穷追不舍的问来问去,为了解决认字难的问题,于是老妈每天晚上劳神费力一篇一篇的读给我听,细心的为我讲解,那些情真意美的局段润泽了我纯真的心灵。使我的课外知识不断地提高。慢慢的,那些生动形象的句子已经在我的心里深深地扎下了根。翻开书来,一大批一大批的涂涂画画圈圈点点像千军万马似的在上面安家落户。“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在二年级时我的日记常常被班主任何老师拿到班上来阅读,心中自喜,感谢那本陪伴我走过快乐童年时光的书,没有它的帮助我连差“+”都拿不到,成了我学习上的一种推动力。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渐渐忽视了它的存在,五年级上学期评选优秀家长的时候,学校发给了我一本书,惊喜地发现上面刊登了我一篇满意的文章——《难忘的恩师》让我立刻就想到了它。当我再次拿起它时,平凡的它在众书中依然闪烁着。直到现在,我依然把它当作一位最忠实的伙伴,回味过去,它曾是在知识的汪洋大海中照耀着我前行的灯塔。【篇六:珍贵的书】“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喜欢看书,只要得到一本好书,就像如获至宝。著名作家狄金森曾说道:没有一艘非凡的战舰,能像一册书籍,把我们带到浩瀚的天地……这就说明书是一种神奇的东西,它展现给我们一个丰富多彩的世界,故事的情节跌宕起伏,深深的吸引着我们。在我8岁生日的时候,奶奶知道我爱看书,所以送了我一本《小公主》,我刚开始读这本书时,并不觉的很好看,而是有一次在很无聊的时候翻了翻,这才领悟到了书中的道理。书中的主人公莎拉是一个富家千金,爸爸把莎拉从印度接回了英国,在英国生活、上学。不久,莎拉唯一的亲人——爸爸离开了人世,但是她的爸爸没有给她留下一分钱,从此以后,莎拉成了一个孤儿,所有的人都虐待她,可是莎拉却凭着一颗善良的心,和最真挚的友情最终获得了幸福。读了这本书以后,使我受益匪浅,我想了很多:如果全世界的人都像莎拉一样善良、真诚,有一颗,这个世界就会是一个和睦的大家庭。我今后也要像莎拉一样坚强、乐观、积极向上,不管遇到了什么困难,都不能退缩,要勇敢地面对挫折!奶奶送给我的不仅是一本好书,更是用心良苦的善良、真诚、勇敢、坚强……【篇七:一本珍贵的书】一本珍贵的书,只在于你和这本书之间发生的的故事。这天,我们来到了“新华文轩书店”,我们在书店里选了很久的书,但我们都各有所获啊!我的收获是这么两本书,《每天学点快乐哲学》、《我兔斯基你》。妈妈拿起《我兔斯基你》说:“你看得懂吗?全部是图!”我说:“这世上有什么书看不懂?既然哲学书我都能看懂,何况这本图画书?更何况这也是一本哲学书,只是变了个表达方式!”“你这小子!”妈妈抬起下巴说。“哼!”我也学了个样子做给她看。回到家后,我已经忍不住那强烈的好奇心,撕开包装这本书的包装袋,打开了它。里面果然全都是图画,“站在高处,就举目远眺。处在低处,也静心观赏。”这句话首先映入我的眼帘,也记忆在我的脑海里了。其中这本书给我最深的一句话是:“顺其自然,宠辱皆忘,自得其乐。”也就是说顺着一切,不主动,毫不与别人计较,自己能够从其中得到其他人所不能得到的快乐。看着这些一句句令人值得深思的话语,我也好好的想了一想:兔斯基能够在自己的人生中总结出这么多人世道德,我也应该总结出来,即使总结不出来,我也可以运用到生活来!在日常的生活中,我也就是随手翻一翻,但我见到或碰到一些事情时我立刻想到了书中的一些话。【篇八:一本珍贵的书】生日的时候,妈妈送给我了一本书—《绿山墙的安妮》。这本书的作者是露西·M·蒙哥马利,是一位颇富地方特色的浪漫派女作家。这本书讲的是:因一个偶然的错误来到绿山墙之家的不速之客—安妮,以自己的善良、纯真和对生活无尽的热爱,最终留在了绿山墙之家,并把这里变成了一个温馨、幸福的地方。虽然安妮对林顿夫人发过脾气,但是她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便去了林顿夫人家向她道歉,然而她说的这些话,已经十足表露出了她的真心。每一句话,甚至每一个字眼,都没有任何的虚假。她虽然是个爱唠叨的小女孩,却让绿山墙之家充满了欢声笑语;这个说话夸张的小女孩,用自己的性格感染了周围所有的人,连马修到史宾塞维尔找到的医生,都有一种难以言表的念头,并感叹“真令人想不到,11岁的女孩子会那样的沉着,而且具有那令人吃惊的经验。它说明事情的经过时,那种果决的眼光,真是我生平第一次见到呢!”说明安妮那照料婴儿的经验是多么令人惊讶、吃惊啊!读了这本书,我要学习安妮的那种乐观向上、自信、遇到困难能勇敢地面对的那种精神;文中的安妮在黛安娜家无意间就做出了一件伤害约瑟芬姑妈的错事,但是她却勇敢地面对,使原本正在大发脾气的约瑟芬姑妈的火气消了,而且和安妮成为了最要好的挚友。安妮遇到困难却能勇敢地面对的这种精神值得我学习,约瑟芬姑妈不但和安妮成为了最要好的挚友,而且成了一对忘年之年、一对心心相印的知己。莎士比亚说:“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大地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读一本好书,就像是推开一扇小门,走进缤纷的知识花园;读一本好书,就像是举着一支火把,照亮我们的前进道路。这本书值得我去爱护它、珍藏它。它还使我明白了许多道理。1200字以上 一年级 说明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