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_2000字
三月的细雨如丝如雾,隐隐只能朦胧着感觉,绵绵地又似柔情的世界,笼罩在周围,似一种如梦如幻的幻境,漫步微雨中,感受“小雨纤纤风细细”的美丽与浪漫。听着脚下踏起水花的声音,触摸柔顺的雨丝,真有一种难得的惬意与悠闲。
三月的春天是孕育的季节,一切都在萌芽阶段。柳丝轻摇,梢尖微点水面,漾起泛泛涟漪。“绿杨烟外晓寒轻”,杨柳堆烟,漫眼的是无际的嫩绿,感受着沁脾的清爽和温柔的抚摸。相信到了暮春,伴随着飘飞的柳絮,又是另一番动人美景!
春来也,飘柳万绦绿如海。春天,草长莺飞,丝绦拂堤,处处洋溢着和暖的气息,奏响着和谐的旋律,演绎着动人的画面!春来了,三月的物既无声又有声地昭示着,在鸣啭的黄鹂声中,在含苞的迎春花中,在缠绵的春雨丝中,在飘扬的柳丝条中,到处在召唤着春天的来临!徜徉在三月的暖风中,小园徐步,怡然自得,春自已经到来
春天的颜色真是五彩缤纷,太阳是红灿灿的,天空是湛蓝的,树梢是嫩绿的,迎春花是娇黄的……难怪诗人爱吟咏春天,画家爱描绘春天,因为春天是世界一切美的融合,一切色彩的总会。我很奇怪,这五彩缤纷的色彩为什么会不约而同地选择春天来到大地?
春天的雨是连绵的、柔和的,它滋润着大地,抚摸着大地,小声地呼唤着大地,在人们不知不觉的时候,他们竟悄悄地汇成了小河,积成了深潭。啊,原来是春雨给潭水带来绿色的生命。
风和雨总是结伴而来的。早春的,带点儿寒气的风,吹醒了万物,树梢绿了,大地绿了,连高耸的楼房的平台也绿了。宋朝的王安石有诗云:“春风又绿江南岸。”说的多么好啊!但又何止是“绿”?
在风的吹拂下,满山满坡的野花睁开了眼,一朵、两朵,一丛、两丛……连成片,汇成海。人们面对这蓝的、红的、黄的……气势磅礴的色彩的海洋,烦恼没有了,萎靡没有了。感谢春天的色彩给我们带来向上的力量和信心。
再看看春天的天空吧。怎么天空也是五颜六色,使人眼花缭乱?啊,那是孩子们放的风筝。在蓝天白云映照下,千姿百态的风筝潇洒自如地飘舞着,飞升着,多么使人心旷神怡的景象啊!春天属于孩子们,天空属于孩子们,然而他们不是同时也在努力地打扮着春天,增添着春天的色彩吗?
但是,如果你俯下身子去仔细审视,你会发现在悦目的色彩中,还有零星的枯黄,那是残冬留下的痕迹。你也许会叹息:“真是美中不足啊!”是的,望着那几茎折肢断臂、垂头丧气的小草,谁还会有好心境?可是,你不妨削去枯黄的冬衣,你会有更新奇的发现,嘿!里面却是绿的!原来外表枯黄的小草也在孕育着,孕育着更美的春天春来了!
渐暖的空气,破冰的流水,渐绿的柳枝,吐芽的苞蕾,这些春的使者,驱散了料峭的寒风,送来了温暖的气息!被风簇拥着的春天,阳光和煦,万物生机勃勃,春雨滋润,兰馨蕙香。“红杏枝头春意闹”,自然界的精灵们自然也不甘寂寞,将无声的浓郁春意表现得似有声音般轰轰烈烈。三月,这样一个热闹的年轮,万物复苏的月份,演绎春天的方式也更扣人心弦。
三月的细雨如丝如雾,隐隐只能朦胧着感觉,绵绵地又似柔情的世界,笼罩在周围,似一种如梦如幻的幻境,漫步微雨中,感受“小雨纤纤风细细”的美丽与浪漫。听着脚下踏起水花的声音,触摸柔顺的雨丝,真有一种难得的惬意与悠闲。
三月的春天是孕育的季节,一切都在萌芽阶段。柳丝轻摇,梢尖微点水面,漾起泛泛涟漪。“绿杨烟外晓寒轻”,杨柳堆烟,漫眼的是无际的嫩绿,感受着沁脾的清爽和温柔的抚摸。相信到了暮春,伴随着飘飞的柳絮,又是另一番动人美景!
春来也,飘柳万绦绿如海。春天,草长莺飞,丝绦拂堤,处处洋溢着和暖的气息,奏响着和谐的旋律,演绎着动人的画面!春来了,三月的物既无声又有声地昭示着,在鸣啭的黄鹂声中,在含苞的迎春花中,在缠绵的春雨丝中,在飘扬的柳丝条中,到处在召唤着春天的来临!徜徉在三月的暖风中,小园徐步,怡然自得,春自已经到来
春天的颜色真是五彩缤纷,太阳是红灿灿的,天空是湛蓝的,树梢是嫩绿的,迎春花是娇黄的……难怪诗人爱吟咏春天,画家爱描绘春天,因为春天是世界一切美的融合,一切色彩的总会。我很奇怪,这五彩缤纷的色彩为什么会不约而同地选择春天来到大地?
春天的雨是连绵的、柔和的,它滋润着大地,抚摸着大地,小声地呼唤着大地,在人们不知不觉的时候,他们竟悄悄地汇成了小河,积成了深潭。啊,原来是春雨给潭水带来绿色的生命。
风和雨总是结伴而来的。早春的,带点儿寒气的风,吹醒了万物,树梢绿了,大地绿了,连高耸的楼房的平台也绿了。宋朝的王安石有诗云:“春风又绿江南岸。”说的多么好啊!但又何止是“绿”?
在风的吹拂下,满山满坡的野花睁开了眼,一朵、两朵,一丛、两丛……连成片,汇成海。人们面对这蓝的、红的、黄的……气势磅礴的色彩的海洋,烦恼没有了,萎靡没有了。感谢春天的色彩给我们带来向上的力量和信心。
再看看春天的天空吧。怎么天空也是五颜六色,使人眼花缭乱?啊,那是孩子们放的风筝。在蓝天白云映照下,千姿百态的风筝潇洒自如地飘舞着,飞升着,多么使人心旷神怡的景象啊!春天属于孩子们,天空属于孩子们,然而他们不是同时也在努力地打扮着春天,增添着春天的色彩吗?
但是,如果你俯下身子去仔细审视,你会发现在悦目的色彩中,还有零星的枯黄,那是残冬留下的痕迹。你也许会叹息:“真是美中不足啊!”是的,望着那几茎折肢断臂、垂头丧气的小草,谁还会有好心境?可是,你不妨削去枯黄的冬衣,你会有更新奇的发现,嘿!里面却是绿的!原来外表枯黄的小草也在孕育着,孕育着更美的春天。
我终于明白了春天的色彩为什么这样丰富:是春姑娘手中的彩笔勤奋地挥动着;是稚气的孩子们天真地打扮着;是被人们忽视的小草默默地孕育着。尽情地享受着春的色彩的怡悦的人们啊,你为春天的色彩贡献了什么?。
我终于明白了春天的色彩为什么这样丰富:是春姑娘手中的彩笔勤奋地挥动着;是稚气的孩子们天真地打扮着;是被人们忽视的小草默默地孕育着。尽情地享受着春的色彩的怡悦的人们啊,你为春天的色彩贡献了什么,春天又为我们贡献了什么
初三:恋冰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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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一直陪伴我续集_300字
直到今天,他走了,我的心也跟他一起走了。可是如今,他为什么又要回来呢?那天晚上,只能默默地在车站等着,我多么希望他知道,你只要回头,就是一个爱你的女孩啊!当我准备要忘记你的时候,你为什么要回来呢?曾经的我那么傻,那么痴迷,就为了跟你说一声:”我喜欢你。只要看你开心,我也就开心了吧。。又看到你跟你的前女友在一起打打闹闹,我的心好像被撕裂了一样。那样痛,那样痛。
如果有一天,没有人去爱你了,我希望你还能够想起我。
请你永远记住:“我爱你!”
初三:心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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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季_2000字秋季今天他的心情似乎格外激动,还未扫完工作区域就冲进了大礼堂——今天他们伟大的领导同志将前来做一次演讲,他和其它的清洁工人对于参加这场专门为他们准备的会议感到无比的荣幸。当最后一个清洁工抵达礼堂后半小时,他们那身体微微发福的领导同志才一步分成两步走地姗姗来迟。他习惯地向下面的群众挥手,然后才开始演说。“呃…我们的这个工作也是城市管理的重要方面,我们要切实抓好…”他是不懂官话的,听着听着,却渐渐地觉得高兴了,笑得咧开了嘴,露出两排夸张的大黄牙。看着领导由衷的笑容,他再也不会为群众叫他“扫大街的”而感到自卑了!“向雷锋同志学习,为人民服务!”领导同志好容易才结束讲话——他脖子上的赘肉令他感到口干舌燥,他顿了顿,吞了口水,接着结束了这冗长的讲话。夜色深了,会方才开完,他和另外几个狂热的同仁继续他们未竟的事业,他还兴致勃勃地多扫了几个街区。冬季天真冷啊!天空中飘着令人胆寒的雪花,一望无际的地表上也几乎是一片看不出异色的白。灰白色霾笼罩在天空中。沥青路上蜷缩着一团解不开的车流,路上看不到一个路人。今天正是除夕,商家遍地张贴着春节年夜饭优惠的广告,房地产公司也不甘示弱地展出了一系列诱人的购房信息。看到遍地的传单,他只是抖抖上面的雪花然后塞进垃圾箱。他在雪地上干得热火朝天,身上搭着一条黑毛巾,豆大的汗珠在他的黑脸上游走。而他那四季不换的环卫服里外早已被汗水肆虐,他黝黑的脸上满生着皱襞,冷汗在上面流淌。他本来不过五六十岁上下,经过这番雕饰,变成了一个面目狰狞的老人,像刚从棺材里爬出来一样。天又黑了,在夜幕笼罩下的小城又变得如白昼一样明亮。整个中华人民共和国都沉浸在欢乐的气氛中。他不懂得这与他有什么关系,只是像机器人一样,扫了一整宿。春季繁花似锦的三月,在钢筋水泥构筑而成的城市早已没有了鸟语花香。但与往日不同的是,今天一栋制作考究的政府大楼上挂起了一条横幅“欢迎某某领导同志莅临进行检查与工作指导”。与往年相同,他又准时到达了会场。过了一二个钟头,他们伟大的领导同志才终于出现在群众面前,看上去比往日又肥胖了许多,由两个跟班搀扶着,一步一步地向里间走来,他走得不太稳,在登上讲台时明显力不从心,使出浑身解数也爬不上那三尺讲台,后来终于由几个人用椅子抬了上去,坐定了许久才开始演讲。他这次不打算听,或者说听不懂或听不进,他身上已经更丧失了一种活力。只是用手一直挠着两鬓斑白的头发,心里想着如何更卖力地工作,更好地为党,为国家,为人民服务…约莫几小时后,他被同事们拍醒,他恍若隔世地四下张望,大堂里早已经见不到一个人。他出去干活时也失去了往日的活力,也比往日更加孤言寡语了。他被同事嘲讽已经老了,他十分气愤,认为这是对他能力的极大侮辱。为了证明他还有能力为人民服务,便装出一副精神矍铄的样子,昂然地抬起头。但很快就败下阵来,服起岁月的软来,只得早早地回去休息。夏季天空,不知是什么颜色,因没有人敢抬头看一眼。烈日毫不留情地灼烧这片土地。地上的植物都像被烤熟了一般。几乎没有一个行人敢外出游走,仅有空调机转动的聒燥声。他心里不是介意这恶劣的工作环境。只是,天实在太热了,他那为人民服务的忠实的革命理想在这燃烧的大地上也显得一蹶不振,不得不一路擦着汗一路走向树荫。当他坐在一块石头上时突然被烫地站了起来。他只好在那树荫站住,觉得自己的体力与耐力似乎远不如从前。而今年的天气似乎格外的热,他还隐约记得这附近有条大河的。于是,他被记忆强行拖着,一跌一撞地奔向河堤,闷热的天气弄得他脑子昏昏沉沉的,压根儿听不见广播里正在播出的防汛警报。站在河堤上,一激动,就滚了下去,好容易地在那河里灌了一气泥沼沙水,便昏了过去,心里还想着领导同志的话,突然一个浪打来,他被拽入水底不见了。不知是在哪个未开化地区,前几天刚发现一具骸骨,据说是从水里捞起来的;上面只有一石板压住,石板很小,上面也不很光滑是,刚好盖住一个人。一阵萧瑟的秋风吹过,石板旁的杂草便向那里聚拢,掩盖了一个平凡的灵魂。初三:王若迟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三 说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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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说_2000字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光阴似箭,日月如梭,转眼间2个月的时间就过去了,真是快呀,不知道经历了多少个日升日落,月亮日升的日子,每天早上匆匆赶去熟悉的校园,而每天晚上又拖着疲倦的身体在夜晚的宁静中,行人们匆忙赶路回家,路灯的幽暗下回家,不知道经历了多少个岁月了。每天都像是在和时间赶着节拍,匆匆忙忙的穿梭在时间的指针上,走在命运的齿轮上。日月星辰,昼夜交替,这就是大自然的神奇之处。春暖花开,百花齐放,夏日阳光炎炎,绿树成荫,秋高气爽,红叶枫飞,冬天寒风冷冽,白雪漫漫。不知道经过了多少个年头了,不知道经过了多少个春秋,不知道经过了多少个岁月,不知道经过了多少个日日夜夜。我只知道的是地球在公转着,时间在流逝着,而我仿佛坐在时间的飞盘上,在一点点的向前飞,而两旁的过去却随着我的前进离我越来越远,我看不到时间的尽头,看不到我的未来,但我却能自己掌控自己的未来。又是一个阴雨天,望着窗外淅淅沥沥的小雨,猛然间才想起来今天已经是快年末了,又是一个冬天,一年是那么的快,又快过节了,新的一年又快来到了,看着窗外在雨中来来往往的人,我心中突然生出一种莫名其妙的想法:时间会不会也像来往的人们一样在快速的赶着路呢?也许吧,在我不经意间,时间就悄悄的从我的手缝中溜走了,来的匆匆,去的也匆匆,让我想起了朱自清的文章匆匆,而我却总是在时间溜走了才开始怀念起时间来。回想起来,多少美好的时间在我不经意间从我手缝中溜走了,唉,时间一去不复返,可悲呀,留不住时间的脚步。记得初二的时候,每天早上我匆匆忙忙的向学校赶去,却每次都看到你一个人独自抱着书,还一边吃着早餐的站在路边的树下,每当我看到你一个人抱着书站在树下,却不去学校的时候,我的心头总是有一种莫名的疑惑:为什么她每次手上总是拿着东西还一直都站在树下而不去学校呢?可惜,那时的我却没有想要去了解清楚原因的动力,我只是在心中默默的想着也许是有什么事情吧,从那天起以后,每当我走在去学校的路上时总是会不经意的回头看看你是否一直站在那棵树下,是否还是会手上拿着东西,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回头去看。这个疑问直到我在10月份认识你之后才终于有了一个完美的答案。记得认识你之后,不知道为什么心里总是想着要在你之后再睡,我也不知道这是为什么,反正心里是这么想着的,所以我就依从自己内心真实的想法一直去做着,虽然第二天早上起来有时候会想还要去睡觉,不过现在也已经习惯了,我记得曾经我问过你为什么不走斑马线,也许在我的思想里,从小就被老师和家长灌输了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的思想,你回答我说会快很多,但是我每次在看着你穿梭在来来往往的车流中时候,心总是有时候会有点紧张,当你过去后我才会长长的舒了一口气。也许在你的心里,数学老师两点之间线段最短的观点在你的心中深深扎下根,不过我却总是觉得如果在时间和安全上来选择的话,我认为安全会更加的重要,记得有一次我去骑车,为了赶时间,我贸然骑车了一条很陡的下山去,可惜,我的车技不过关,结果车翻了,我飞了出去,我第一次感觉到了人和死亡插肩而过的恐惧,我的身旁就是一个很高的山崖。还好,或许是幸运女神惦记着我,我很幸运的摔到了旁边的一处草地上,所幸只是擦伤,没有什么大碍,我第一次感觉到了安全的重要性,以及安全后心里的高兴。从那以后,我再也不会去为了追赶时间而忘记了安全。上次我看到了你发的那个说说,我就感觉到心有点痛,但是我还是为了去了解一下到底是什么意思,可惜的是,我猜不透,也问不出,那时候我便感觉到了我们之间仿佛存在着一层薄薄的膈膜,我也不想去破坏了这层膈膜,伤害到了里面的你,让我想起了鲁迅先生的文章故乡,那时候的心情就跟鲁迅先生是一样的。记得你的生日的时候,我三个星期前就开始准备了,在淘宝上的网页上来来回回的帅选着,想要送份最好的礼物给你,最后我觉得你应该会喜欢的东西,只可惜的是我看到是你不理解为什么送那个东西时的疑惑和送那个东西时觉得不适,虽然你后来也告诉了我你很喜欢,但不知怎么的,我总觉得自己还是没有做好。也许是我们年龄上的差距,也许我想问题的方式和你的不同,也许是我有时候太过含蓄的问题,有些事情我都不太想去明说,也许有些时候我还是太单纯了,我把社会的问题看的太简单了,却分析的很透彻,但我却对你迷迷糊糊的,对你猜不透,也许是我不太熟识你吧,我貌似认识过你的朋友,可惜我不想去问她们你到底是怎么样的,我总是认为别人对任何人的看法永远没有办法表现出一个人真正的品行,所以我试着去了解你,每个周末我都去和你对话,可是我却感觉貌似有点疏远了,我们仿佛是站在不同道路上的人,彼此之间认识却总感觉说不上几句话,也只是几句简单的问候和含蓄的话语,开不了一些开心的玩笑,慢慢的变得陌生和淡漠,就像每天来往于学校和家中路边总经过的街景,是那么的熟悉却很淡然,就像是一件极其平淡的一件事情,也许我认为这或许是我们平时的生活不同造成的,也或许是平时的事情太多造成的,但是我认为我自己是在给自己找台阶下去,我时时刻刻的想告诉着自己不要为自己找借口,但可惜的是我却每次在不经意间给自己下的台阶。有时候你会问我这是什么意思,我不知道你的思想是想让我回答什么,是你真的不知道呢?还是明知故问,但是我觉得生活中装装傻是件好事,着名主持人郭德纲曾经说过生活不要明白的太多,要学会装傻,会装傻的人的生活才是快乐的,我认为这句话说的没错,太聪明和太明白的人往往路不会太长,也许今天的我在凄凉的阴雨天写的这篇文章的意思你或许不太会懂,但是不要紧,只要我自己心中明白了就好了,就像我之前跟你说过的如果别人无法理解,那我宁愿让话憋在自己的心中。福建厦门思明区厦门市松柏中学初三:王子钺1200字以上 初三 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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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_2000字耶律野点头道:“不错,这正是本王的爱妃,清伊娜。”叶璃浅笑道:“本妃没记错的话,清伊娜在北戎话里是最美丽的女子的意思。想必期王妃必定是以为绝色佳丽了。”耶律野也不否认,点头道:“不错,本王的爱妃确实是世间难得一见的绝色佳人。”侧身牵起那七王妃的手,眼也是带着淡淡的温柔和宠溺,倒像是要跟叶璃和墨修尧这对夫妻比恩爱一般。不过耶律野素来自视甚高,能够让他如此折服的女子,想必容颜是绝对不会差到哪儿去的。叶璃也不在意耶律野明显带有几分挑衅的话语,含笑道:“不能得见七王妃的绝色容颜,本妃倒是有些遗憾呢。”另一边的容华公主淡淡一笑道:“王妃也不必遗憾,七王妃确实是个绝色,不过大楚素来最不缺的便是绝色。当年王妃还在楚京的时候不也见过不少的绝色么?”叶璃眼眸微闪,目光在那白衣女子身上淡淡的流过,笑道:“公主说的是,别的不说,就是当年明月公子笔下的楚京绝色,无论是哪一个站出来也足以倾国倾城,只是可惜啊……罢了,七皇子大婚本妃和王爷竟不得而知,回头少不得要找七王子讨一杯喜酒。”耶律泓笑道:“王妃不必担心,喜酒还不迟,等到七弟和弟妹大婚的时候王妃再讨不迟。”言下之意便是,耶律野和这女子根本就还没有成婚。这女子也算不得是名正言顺的七皇妃。有了如此多了的提前,叶璃对眼前的女子的身份心也有了个低。低眉浅笑道:“如此,到时候倒要提前恭喜七皇子了。还望到时候七皇子不吝赐一杯水酒。”耶律野定定的打量了叶璃半晌,方才开口道:“届时一定请定王和王妃大驾光临。还望两位不要嫌弃才好。”叶璃回头对墨修尧抿唇一笑,“王爷,七皇子请我们参加他的婚礼呢,王爷说去还是不去呢?”墨修尧低头,眼神温柔的望着叶璃,柔声道:“阿璃说去就去,说不去就不去。”叶璃满意的一笑,抬头果然看到那白纱下露出的一对美丽的妙目掠过的一丝怨恨。初三:加里森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750字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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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茶_2000字手里捧着一杯热气腾腾的奶茶,走在大路上。吸上一口,那茉莉花的清香刺激着味蕾,侵入倡导。就好像心中她的形象,令人回味无穷。和她第一次相遇时,也是因为一杯奶茶,是我们相识。那天天气晴朗,阳光明媚,我满怀高兴地向学校走去。一路上,笑话向我微笑,小草向我问好。“奶茶,奶茶,香喷喷的奶茶。”一个稚嫩的声音吸引住了我。是谁在那儿叫卖,这么小的年龄,应该在学校里上课呀。随着好奇心的驱使,我寻声而去。在市场的一个角落里,一个小女孩,扎着头发,低着头为客人一个一个的把奶茶封好,一元一元的把钱找好。她的动作是多么的自然而美丽,熟练而轻快,她没有一丝害羞,反而嘴角时时扬起。他的动作,神态深深地吸引着我,促使我凑上前去。“给我来一杯奶茶。”这是我跟她说的第一句话。她从上到下打量了我一番,愣了一会儿,问我“什么口味的?”“你觉得什么口味的好呢?”“我不知道你的喜好,但我喜欢茉莉花味的,它散发出的香气迷人而不刺鼻。”“哦,那我就要一杯茉莉花味的吧!”她不再说话,低下头,又开始工作,用那双小巧的手,调和出人生的美。“你是中学生吧,大姐姐。”她突然问了一句。“嗯。”“中学生活好吗?”她抬起头来,用一双渴望的眼神看着我。“还可以吧,老师留的作业太多,很累。有时候一写就写到半夜?”我开始抱怨起来“不要埋怨啦,总比像我这样上不了学的人强。能受到同学们的关注,父母的关爱。可以听老师讲课,是多么好的一件事呀!”“也许你说的没错,比起你来说,我是应该感恩。我可以问你一个问题吗?”“问吧”“你?为什么会在这里卖奶茶,而不去上学呢?”她又一次地下了头,咬住嘴唇“因为?因为我是个孤儿,我10岁时就父母双亡,他们给我留下的就是这个小摊,为了养活自己,我只好下学,来到这儿卖奶茶,不过还好,我已经快攒够钱了,我要复学啦”她笑了。“哦,那祝你早日复学。”“谢谢,给你奶茶”我接过奶茶来。瞄了一眼表,“呀!糟糕时间不多了,去完了是会挨骂的!拜拜,我得先走了”来不及等她回答,我就飞奔而去。在路上,吸了一口奶茶,热乎乎的,果然如她所说,一股股淡淡的清香流入肠道里,我想,这是世界上最美好的味道了。不知怎么的,听了她说的话之后,我变得珍惜时间,认真学习,乐观对待生活了。以后,我每天早晨都会去她那里买一杯奶茶,我感觉和她交谈是一种乐趣。有时,我也向她叙述一些新鲜事或者知识,她都会目瞪口呆。不知怎么的,我喝了2年他的奶茶竟然喝不腻,直到有一次,我一连好几天都没有看到她,无奈,由于过于怀恋她奶茶的味道,只得去小店里买了一杯,却怎么也找不到原来的味道。过于苦恼,每天早上都是满怀希望的走到市场,却又像被人泼了冷水似的走到学校。她到底去哪里了?后来,在校园里突然看到一个身影,那样的熟悉。搜寻者记忆,想起她便是那个卖奶茶的女孩。于是急忙跑上前去。她看到了我,愣住了。半晌,蹦出一句话来:“大姐姐”“没错,你就是卖奶茶的那个女孩!终于找到你了”我激动极了“嗯,对不起,我忘记告诉你了,我复学了”“哦,太棒了!你还会卖奶茶吗?”“目前是不会了,学校有奖学金,再加上以前积攒下来的钱,已经够我用的了”“哦”我有些失望她好像看出了什么,“不过,你要是想喝的话,我可以做给你喝”“真的吗?那太好了!”其实,她的奶茶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同样是奶茶,但是她的奶茶里带着一股别人没有的骨气,乐观与上进。再吸一口,脑海里又浮现出她那自然而美丽,熟练而轻快的动作。她那没有一丝的害羞,嘴角永远微微扬起的样子?初三:梦子依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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摇椅_2000字屋子里很安静,孩子们都不在家,只有壁炉里的火炭不时发出些“吡卟”的爆裂声。她团着手中的毛线球,望着身前那躺在摇椅中酣睡的丈夫,思虑着给这个陪伴了她四十多年的“瞌睡猪”织一件又厚又暖和的毛衣,好度过即将到来的严冬。摇椅有一下没一下的晃着,不时发出“吱呀”的轻叫声。那是上了年纪的木头椅子才会发出的声音。四十年前,它还是一张崭新的油光锃亮的木摇椅,一摇便是如今四十年的沧桑。还记得刚把它买回来的时候,她才刚怀上第一个孩子。那天,他欣喜地推开破旧的木门——哦,当然了,那扇破木门的地位如今被一扇精美的雕花红木门替代了。当年的日子可真难熬啊!住最破旧的屋子,吃最便宜的食物,夏天的阳光能从屋顶的缝隙中漏进来,冬天的风雪能从门缝里挤进来;最艰难的时候,也不是没有试过俩人挤在一张木板床上,相互拥抱着取暖,当然,他们身上还盖着一张形同虚设的破棉被子。但就是在那么困难的日子里,他们还是该吃吃,该睡睡,该工作的时候拼了命,该休息的时候也不客气。日子虽然穷困,但倒也有滋有味。不过,上帝跟他们开了个小小的玩笑,或者说,是送子鹳给他们送了一个天大的惊喜。不管怎么说,总之,她的肚子里多了一个小生命,以后的二人世界,就要多出一个可爱的小娃娃来了。但是,在那样的岁月里,抚育一个婴儿,还差了那么一点儿——没错,就是,钱!噢,回忆好像有点跑偏了。哈,请原谅!老人家就是这样,总爱想很多其他的。那么,我们刚才说到哪里来着?嗯——他推开了木门,兴奋地大叫着:“玛丽!亲爱的!我有一个绝对的好消息要告诉你!真的,顶好!”她停下了手头的活——那时候她才刚怀孕了两个月,还可以做些家务活。她看着他因激动而闪着亮光的眼眸,不禁有些好笑:“看你,都是要做爸爸的人了,还这么大呼小叫地成什么样子!”他冲到她面前,手无规则地挥舞着,好像要给她一个热情的拥抱,又好像怕伤到她的肚子,于是只能象征性地搂了搂她的肩膀。她看着笨拙又着急的他,不由笑出声来,伸出手来给了他一个大大的拥抱:“亲爱的,说吧,到底是什么绝对的好消息?”他蓦地敛起了笑容,严肃地盯着她。凝重的气氛使她不由得屏住了呼吸。“玛丽,我亲爱的——”他一字一顿地说,“我加薪啦!”她听着他原本严肃凝重的声音一下子变成欢快轻松的调子,不由得愣了一下,接着,她用更高昂更尖利的声音重复了一遍:“你加薪了?!——哦!上帝!这是真的吗?!”他抱起她兴奋地转了两圈,突然想起什么,将她轻轻地放回到地上,抚着她微微凸起的肚子,温柔地说道:“宝宝,爸爸加薪啦,以后我们一家就可以过更好的生活了!”她笑着道:“傻瓜,宝宝怎能听得懂?”他轻轻地拥她入怀:“不,宝宝听得懂,因为他是我们两个人的。”以后的日子似乎就这样顺理成章地好起来了——他们补好了屋顶,换了一扇没有缝的门,买了一床暖和的棉被……以及一张摇椅。买摇椅的时候,他说:“玛丽,我亲爱的。你已经是孕妇啦!不能再坐那些硬邦邦的木椅子。你看这张摇椅多舒服,还配着软垫子呢!”后来,他甚至自己创办起公司来,他虽没有绝佳的天赋,但凭借着他的勤奋,公司的业绩日日攀升,他们的家也由当初灌风漏雨的小破屋摇身一变成了一栋精致的楼房,昔日作为小破屋里成员之一的摇椅也住进去了。光阴流逝着,他们曾欢笑过、激动过,也曾厌倦过、伤心过。但时间的洪流终将这些大风大浪的激情冲走,令生活归于柴米油盐的平淡。那张摇椅,从她怀孕时打盹的绝佳去处,变成她抱着孩子在上面轻晃着哄孩子睡去的“摇篮”,再到孩子们长大了些许时的玩物,再到如今成为他的专属座位。摇椅年复一年,经历着岁月的洗礼,见证着他们的沧桑。“吱呀,吱呀。”摇椅轻轻地唱着,那是一首能让人安心的曲子。当年稚嫩的孩子们都各自成家了;记忆中那个意气风发的健壮小伙如今已走样成一个地中海老头,满脸的皱纹简直能夹死一只蚊子;她也韶华不再,满头青丝早已落满了雪。但他依旧爱着她,她也一如既往地深爱着他。因为这是爱,似水年华的逝去,带不走坚如磐石的爱,反而将它洗刷得更为温润亮泽,像一块古玉,触手生温。她干瘪的唇在他打满褶子的额头上印下了一个吻,蜻蜓点水一般,一如当年那翩翩少年的唇啄在她额头上那般。吻之轻柔,爱之深重。老头睁开迷蒙的双眼,迎上了她温情的眸子:“嘿,我亲爱的,怎么了?”——多年来,他一直称呼她为“我亲爱的”,从未变更。“没什么,就是想对你说一声,我爱你。”老头怔愣了一下,咧开嘴,笑成了一朵灿烂的花:“亲爱的,我也爱你!”摇椅“吱呀”着,继续唱着它的歌,一首关于爱的歌。初三:黄东翠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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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华_2000字望着在前方奋力厮杀的战士们,我不由得扯起一个嘲讽的笑容。此时正是小寒,天气微微含了些凉意,倒不算彻骨,却令我的身形微不可见的一颤。快要结束了呢,我撇嘴。刀光已无,血气冲天。我漫不经心的望着这一切,唔,大约是我带领的那一方胜了。毫无任何喜悦,侧身淡淡道一句‘回去’便转身离开了。将军府前。千无秋含笑望着归来的我,我看到站在府前的他,加快了脚步。近了,他向前几步将我拥入怀中,浅浅呵气,笑得愈发深沉:“染儿,你回来了。”我点点头,不冷不热不咸不淡的应道:“是啊,没死在那里,倒是让你觉得无趣。”我后退几步挣开他的怀抱,对上他噙笑的眸子,阖阖唇:无秋,我,不会再信你了。“无秋,你不必这般委屈自己,整个将军府都晓得这个府的女主人,从未是我。”我眯着眼睛径直走进了将军府,侧眸,“可惜呢,帝君认可的将军府的女主人,是我。”是了,我,墨卿染,是将军府的挂名女主人,千无秋的挂名夫人。说来亦可笑,看千无秋对我的态度,一般人都能想起‘郎有意妾无情’这句话,但真相恰好相反。我喜欢千无秋,他却厌极我。嫁入将军府被冷落的这段时间,我时常在想,我是怎么喜欢上他的呢,又喜欢他的哪一点呢,结果总是不一的。我为何会喜欢他,大概是我落水时是他把我救起的那一刻罢,虽说这件事于他而言不过是顺手,但对我来讲却是在我情窦初开的年纪里的一束光芒,就这样,喜欢上他了。而慢慢的经过我的了解,我开始喜欢他从容淡定的笑容,喜欢他温软淡雅的面具,喜欢他精湛至极的演技。这样一个优秀的男子,让我迫切的、不顾一切的想要嫁给他。我跪在帝君的殿前请求帝君准婚,却是被闯入大殿的他一巴掌扇倒在地上,我第一次见他这样不冷静,我捂着脸轻笑:“怎了?”他气急:“我一直以为你是一个好姑娘,没想到你竟然……”话未说完就被士兵拖了下去。我勾唇,继续跪在地上:“父皇请准婚,女儿是真的喜欢他。”当时的我不信以自己公主的身份与天生的姿色无法让千无秋喜欢。直到我嫁入千无秋家的那一天。大红的喜服,大红的喜烛,大红的床铺。我坐在榻上等待着千无秋。他来了,掀开了盖在我头上的纱,冷声道:“既然你的愿望已经达成,以后休要缠我。你明知我不喜欢你。”他转身想要离开,我急忙拉住他,“那你喜欢谁?”他侧身,勾唇:“你想去害她?不可能。”我强笑,眯着眼睛,“呵,原来我在你眼中,我就是这样一个不堪的女人。”他眸色深沉,“你想要什么,我都给你,你不要去害她,她与你不同。”我笑了,不要去害她么,我将千无秋拉倒在榻上,他亦由着我把他拉倒在榻上。我轻轻开口:“我想要什么么?自然是你。”他点点头,衣衫一件件褪下,压在我身上。我抬眸,推开他,蹙眉:“我要的是你心甘情愿。”他不屑的冷哼一声,坐起身来把刚刚脱下的衣服穿好,笑,“永远没有那一天。”他走了,我独自一人坐在榻上,只觉大红床铺灼灼刺眼。后来我才知,他喜欢的姑娘,唤作宿墨。他早已与宿墨私定终身。而我出嫁的那天,亦是她嫁过来的那天,不过我才是千无秋明媒正娶的妻子。千无秋不喜我,故在成亲那天离开后,就再也没有来过。千无秋称病让我带兵替他打仗,我说好,我晓得他希望我带兵打仗死在战场上,所以我很努力的想要自己死在战场上。却是,从未。连上天都想叫我继续活下去,折磨千无秋。因为只要我活在这个世界上一天,宿墨就一天坐不上千无秋名正言顺的夫人。在某一日,我发现宿墨竟是敌国派来迷惑千无秋的。且宿墨武功高强,而那些武功根本不是平常人家的女子所习的防身术,是极其毒辣近乎一招致命的那种。我很怕,很怕她会去害千无秋。我破了所有冷淡的伪装,哭着去劝千无秋去求他不要喜欢宿墨,宿墨迟早会杀了他。千无秋却是恼怒的将我一把推到在地,厉声道;“疯女人!真没见过如你这般不要脸的女子,不受宠就靠无赖他人引起我的注意!”我无力的扯着他的衣袖一遍遍重复着不是的不是的,他却觉得是我精神上出了问题,让管家将我软禁起来。大约因为是冬天,我浑身都在颤抖,冷得却只有心。我想在我最好的年纪里喜欢上了千无秋,是不悔的,嫁给他,亦是不悔的。可是,我累了。千无秋将我锁在房中,安排丫头给我送饭照顾我吃药,每每我将苦涩的药物含着清水服下,都会掉一滴泪。儿时我对行医有着很大兴趣,父皇便派御医教我学医。我不才,但还是学了好多,例如千无秋现在所喂我吃的药,若是一直吃下去,不疯的人都能吃疯。原来千无秋他,就这样恨我啊。但我却心甘情愿的将每一次他送来的药物都吃下,毫无遗漏。苦涩的药汁,苦涩的泪水,我却十分想笑。呐,墨卿染,你给我醒醒吧,他不喜欢你,他想要你生不如死啊。可这既然是他想要的,我做到便是。我这一辈子,只爱过一个人,那个人就是千无秋。我的意识一天比一天模糊,神智开始变得不清醒,每天睡醒就喝口药,喝完就倒在榻上睡,就这样日日夜夜的重复着,昏昏沉沉的过着日子。我变成了千无秋想要我变成的样子。那日我疯疯癫癫在花园里跑跳,正巧看到千无秋拉着宿墨散步。我伸手比划着,流着口水跑到千无秋的身边,扯了扯他的衣袖。千无秋厌恶的甩开我,我后退几步,胡乱擦擦口水,朝着千无秋再次伸出手扑过去,“千千,抱抱。”不经意间瞧见从宿墨袖中露出的匕首。我朝着千无秋飞奔过去,就在那一刻宿墨从袖中抽出匕首欲要将匕首刺入千无秋的胸口。说时迟那时快,我抱住千无秋,只感觉胸口处凉凉的,问到了一股刺鼻的血腥气。千无秋一把抱住我,急切道:“你没事吧?!”我嘶嘶地倒吸着凉气,“疼……”插在胸口处的匕首被千无秋拔下,血液汩汩流出。“千千,别抱着我,”我轻声说,“你不喜欢我,我不强求你抱我。”闻声,千无秋抱住我的那根胳膊更加用力了。“千千,我从前同你说过的,宿墨她不是好人,她一直都想杀你。”我望着千无秋苍白的脸颊,想要伸出手抚平他紧蹙着的眉,却是一点力气也没有。手直直的垂下去。我感觉自己浑身没有一点力气,阖阖唇可就是说不出话来。“染儿,你从前不唤我为千千。”千无秋小心翼翼的抱着我,就像捧着易碎的瓷器。我努力扯扯嘴角,是么,我感觉千千挺好听。千千,千千,这样唤起来亲昵,朗朗上口且不显得遥不可及。千无秋,你可知你是我一直所追逐最美好的事物?可是,就如天上的星辰,明明望着好像并不遥远,却是无法抵达触碰。一滴凉凉的东西顺着我的脸颊滑下,是泪么?我抬眸冲着千无秋粲然的笑着,“千千,有我在,那个女人伤不了你。”可是千千,我可能活不了了啊,以后,你的身边就不会有我了。“染儿,活下来!听话,活下来!你不是喜欢我么,那就不要死,你只要可以活下来,我这个人,就完完整整是你的了。”千无秋惊慌失措的样子像一个孩子,好看的眉眼中带着抹不去的悲怆。我在他怀中动动身子,找了一个勉强舒服点儿的位置。我仔细的听着千无秋的这番话,看他的表情很是严肃。是我的么?呵呵,你是晓得我根本活不下来罢。疯掉的意识奇迹般的一点点恢复,我冷笑,千无秋,走到这一地步,是你逼我的。疯掉的墨卿染看到千无秋有危险可以不顾一切跑过去救下千无秋,可醒着的墨卿染不会。我已对千无秋别无所求。可我依旧对千无秋笑着,千无秋,今生爱上你,我心甘情愿,你我大约注定是无缘,我不怪你不怨你,但愿来世莫要再相见。聚散莫怨,一切缘浅。今生孽尽,来世不见。初二:颜唯嫣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二 续写改写缩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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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装者楼春系列/by公子卿_2000字(以曼春的角度写的,师哥是指明楼)再次重生,我又遇到师哥,一切如前世那般,师哥被她叫了回去,打个半死。我都说,不要回去,中国这么大,哪里没有我们容身之处?可师哥偏偏要回去,我阻止不了我站在明公馆外,拼命的呼喊师哥的名字,下雨了,雨下的很大,我分不清脸上是泪还是水,我哭了整整一夜,我浑身湿透了,嗓子也哭哑了,我不知道自己在哭什么…哭无力改变的局面,还是再哭自己将要面对的未来。这一世我提前做了那么多,都不能改变师哥,师哥还是如前世那般没有背叛家庭的勇气,还是那么听她的话…天亮了,我在明公馆外等了一宿,明公馆的铁门缓缓打开,一辆车开了出来,她就坐在车里如前世一般,高傲的看都不想看我一眼“我告诉你,你不要在缠着我们家明楼了!过几天他就会出国,你这辈子都别想和他在一起,想进我明家大门除非我死!”她的语气里满是对我的厌恶和不屑她从车里,将我给明楼买的衣服扔了出来,衣服都撕裂了,袖口上还浸着血,我激动的想站起来,将它捡起,却因为在雨中呆了太久,无力的倒在地上,我含泪,慢慢的爬向它,我死死的将它抱入怀中,哭的撕心裂肺,鼻腔里充满了,师哥特有的香水味和血腥味“为什么…为什么不让我和师哥在一起!!为什么!我哪里不够好!!为什么!!要这样对我们!!”我激动的看着她喊着她看了我一眼冷冷道:要怪就怪你是汪家的人,在我的眼里里就是一个仇人的劣种,你永远也别想做我明楼的媳妇,进我明家的门!!她的车缓缓走远,费力站了起来,我踉跄的走近明公馆,在窗外哭喊:师哥,你为什么不出来见我?师哥我是蔓春啊!师哥!你为什么要回去!都说,不要回去,中国这么大,哪里没有我们容身之处?你偏偏要回去,你总是不肯信我!我那么爱你!!你为什么不信我!!为什么!我那么爱你…你为什么不相信…为什么不出来见我…我在窗外哭了很久,我知道师哥就在窗帘后看着我…他伤的重不重?他为什么不肯见我…为什么就这么听他大姐的话,他不是说爱我吗?不是说会娶我过门吗…为什么…最后我被叔叔带回了汪家,我住院了,病的很重,意识很模糊,眼前划过前世的一幕幕,最终停留在师哥与我初次相见的画面,我知道我这辈子又栽在他手上了…醒来后已经是三天后了,师哥出国了,我也被叔叔安排进了76号。一切如历史重演那般,师哥回国,利用我们的旧情,说着那些甜言蜜语,引我一步步入局。到最后我被拘禁起来,我没有如前世那般,提出要见师哥,也没有写有关第二战区情报得失的报。我在静静等待一个逃出去的机会…因为我还想见他一面一个雨夜我逃出了出来,我来到了明公馆,翻墙而入,我来到明镜的房间,挟持了她,我拉着明镜下楼,看着师哥,明台阿诚,在楼下紧张的看着我…不,也许他们是紧张的看着我手里的明镜我一声声质问师哥为什么要那样对我,我的情绪越来越激动,最后在一声枪响后,我无力的倒地,我看着师哥手中的枪,在他们惊呼声中朝师哥开了一枪,在惊呼声后,他们却发现师哥毫发无损…为什么?因为我是带着空子弹的枪来的,我抱着必死的决心来的…“曼春…”师哥呆愣了一会,很快明白是怎么回事,快步上前有些颤抖的将我抱入怀中,我在他怀里,深深的吸了一口气,满足的闻着他熟悉的香水味“师哥,这样的结局我开心,至少我是死在你的手上…”我费力伸手用指尖描暮着他的五官,他的眼,他的唇,我怎么看都看不够,我不想死,我想和他在一起…成为他的媳妇,为他生儿育女,可是…我没有选择…“曼春…你怎么…这么…傻…”师哥看我良久,红了眼我伸手将师哥拉向我,将他的金丝眼镜摘下,亲吻着他的眼…“师哥一切的一切我都知道,从你回来的那一刻我就知道,军统特工,中共地下党员,我知道你利用,我都知道,可是我心甘情愿,因为我爱你…所以我成全你…师哥,我真的…真的好爱你…不要忘了我…好不好…好不好…”我痴痴的看着师哥,眼里满是不舍,和害怕,我怕师哥在我死后忘了我,忘了在他生命中有有这么一个女孩不顾一切的爱着他,我真的好害怕··“傻瓜,我怎么会忘记你呢··我怎么会忘记你呢··曼春··”说到最后师哥哽咽的说不出话来,眼里满是心疼,愧疚“师哥··师哥,十六岁……那年··你藏在袖口里的玫··好美··真的好美……”我的手无力的从师哥的脸上滑落,一滴泪滴落在我的脸上我无力的闭上了眼,当灵魂缓缓从躯体抽离时,我看着那个男人抱着我哭的撕心裂肺…我笑了,突然觉得这一世至少没有白死…他至少是爱我的…番外明楼明楼看着怀中的女人闭上眼,终于忍不住哭了出来,曾经相爱的光景还历历在目。他难以相信他们之间竟走到这一步,要以这样残忍的方式告别对方,他竟不知道怀中的女人是以那种方式爱着他,当他向她开枪的那一刹那她的心是有多痛…他回想起那年的雨夜,她在她楼下狼狈的哭喊,他在想如果他当初鼓起勇气跑下楼,和她一起私奔,结局会不会不一样…番外明镜明镜看着程锦云,心里有些不喜,策反这件事在她心里一直是根刺,这个女孩,口中说着爱着明台,但是她还是不敢相信。“他没了,你会永远不嫁吗?为了他”明镜问着。看着程锦云愕然,明镜不由得苦笑起来:你知道汪曼春吗?她十六岁的时候,就像你现在一样,站在我家门口,她告诉我,她要嫁给我弟弟。我告诉她,行,除非我死!你知道她怎么回答的?她说,行,我就等到你死的那一天!所以,那个疯女人到死依然没有嫁。她十六岁的时候,我拆散他们,我把明楼打个半死,她在雨夜哭一晚,她浑身湿透了,嗓子哭哑了,我都没有动过恻隐之心!第二天,我将她买给明楼的衣服扔给她,我看着跌倒在地,却还不死心的爬着将那一堆染血的衣服,如珍宝一般抱入怀中哭着,那一刻我真的相信她是爱我弟弟的。那年她被明楼设计被拘,她却逃出来,拿着没有子弹的枪要挟我,设计明楼开枪,最后她死在明楼怀里,到最后我才知道,她原来什么都知道,心甘情愿的被明楼利用,用她的命来成全明楼,我厌恶那个疯子的一切,唯独承认她爱人的勇气。我在想她真的爱明楼到骨子里了,如果她不是汪家的人,我说不定真的会接受她。程小姐我欣赏你的一切,唯独……唯独不相信,你会爱明台到永远,所以请回吧”程锦云失魂落魄的离开明公馆,明镜看着她离去的背影,又想起汪曼春…那个不顾一切爱着她弟弟的女孩初三:汤雯淇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三 续写改写缩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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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岸自传_2000字我是一个很优秀的将军,这我知道,你也知道。可是到你死后我才知道,我是一个很狠绝的丈夫,这我从不知道,而你一直都知道,七年,你一直都知道。我小时候就被爹娘当作未来家里的顶梁柱培养,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我生来就是要做将军的。你我初见那年,我风华正茂,是位很英勇的将军,而作为女子,你是一个优秀的料子,可是,你终归是个女子。我只是略略侧身就躲过了你看似杀机重重实则外强中干的一枪,在你收枪时,我把握好时机在你转身一刻刺伤你,夕阳下你的血显的格外妖媚,眼里闪烁着一种光芒——比你身后的夕阳刺眼得多。我那时不知道怎么会把这件小事记得这样清楚,后来才明白那时我的心便为你跳动。那一战我中了计,哪位将军在我跌下马之后嘲讽的看着我,吐出让我耻辱一生的四个字:兵不厌诈。我知道我受了很重的伤,他们丢下我,我觉得自己是要死了,很冷,很冷,仿佛来自九幽的冷。模糊间感觉到一个瘦弱而又坚强的身体抱起了我,是个女子,只是那时我不知道是你,慢慢的,你很吃力的把我带走,还在我耳边嗡嗡的说着些什么,很好听又带些沙哑的声音,我那时就感到莫名的似曾相识,我还是很冷,那个身体,也就是你,慢慢的贴了过来,紧紧的,有些颤抖,好像在害怕,在怕些什么呢?我不知道。在你死后我才知道,那时你一定是在害怕我死。第二日你继续带着我,我已经有了些意识,能听到树林里的鸟叫声了,只是不能见物。我问:敢问姑娘是那户人家?你不说话,那是我便下意识地以为你是个哑巴,可你不是,你是宋凝。那天很不幸的,我们跌落了悬崖,我听到荆棘划破你衣服、刺入你的血肉的声音,可我什么也做不了——我被你紧紧搂在怀里。晚上的时候,我把自己的想法说出来:姑娘,待我伤好,必然上门提亲。你还是没有说话,我愈发肯定了,你不会说话,可是,这几天的沉默,只是因为你是宋凝,敌国的宋凝。后来你把我带进了客栈吧,那天你匆忙走了,很快却又回来,我费力的睁开眼,看见的,是萋萋。后来你就被联姻,嫁了过来,我待你很不好,因为你,我只能把萋萋纳做小妾,觉得亏待她——我以为我的命是她救的,因为她是个哑女,手里还有我的玉佩。那次你们见面,你语气很不善,看向萋萋的目光充满恨意,我皱皱眉头,下意识把她护在怀里,你问我“为什么是她?救你的人明明是我?”我当时觉得你在骗我,我很生气,我不知道,为何是前所未有的生气。后来萋萋怀了我的孩子,是,是我的孩子,是我同她,行了夫妻之事后的孩子。我当时想,即使萋萋是个妾,也是我最爱的人——即使我心里很清楚,这份爱仅仅是因为她救过我一命,我那时很奇怪,萋萋不像救我时那样坚强了,那时你可以为我做那么多,可现在很娇气,现在想来这事在简单不过了,不过是因为救我的是你,而我宠的,是萋萋。只是那时没有多想,现在便很后悔,很后悔。可我那时真的以为这就是萋萋该拥有的,那天我一回来,就看见萋萋哭得梨花带雨,询问了管家,说是你害死了萋萋的孩子。去你房里见你时,本是想罚你去佛堂抄几个月的经书,吃吃苦头罢了,可是你的眼神平淡,仿佛那个孩子本就不该来这世上走一遭。我不知怎的,突然便扑上去,等我清醒时已经压在了你的身上,我很想要了你,这是和萋萋在一起补偿般的爱情所带不来的,想着你是我的妻子,便这样做了,可是你哭着反抗,说:沈岸,你不能这样对我,你不是人。现在想来,我真不是人。我听了这话很生气,便废了你的手,你眼神很空洞,幽深的有些吓人。可我并未在意。那次不知是天意还是如何,一次,你就有了,我听到这个消息莫名的有些开心,却装作毫不在乎,她分娩时我也没有去看哪怕一眼。孩子与我第一次见面时,才三四岁,已经很机灵的模样,见了我,叫我叔叔,我看着他,仿佛丢掉了一些东西,又仿佛还在。过了一段时间,传来了这孩子的死讯,是被萋萋的孩子推下了水,发高烧死的。我突然想哭,终究没有掉下眼泪,我以为这是女子才会有的。你那天拿枪指着我,是之前你在战场上用的那把,问我为什么?为什么我的孩子死了,你和萋萋却还能活着?我想这是我一声听过最犀利的问话,我想解释,却又不知该说什么,只是看着你哭,你不知道,我也不知道,我那时很想把你拥到怀里安慰。后来便很少见到你,五年也不过几次了,只是去战场之前,你给了我护心镜,告诉我,你最好死在战场上。我说,没有女子会希望自己的丈夫死在战场上。你扭过头,很吃惊的样子:哦?是么?那时你背影萧条,满眼望去,尽是孤独。我没想过那次是永别,再次归来时便看见冲天的火光——是你的院子。我踉跄着走进你的院子,只见一名白衣男子,一名蓝衣男子和一位戴面具的小姑娘在看着火光,小姑娘竟然说,要替你收尸,我不信,你这样的人,怎么会死?怎么也不等我呢?不是等着看到我死么?见我来了,背后响起一声优雅的男声:替她收尸的人来了。我只能看见白骨了,那是宋凝的,是,真的是你的,还是冰冷的眉眼,只是更加孤独了,我把头贴上你冰冷的头骨,也感到了彻骨的冰冷,却偏偏在这冰冷里想要找出一丝温暖,然而没有,一丝也没有。那小姑娘说你喜欢我,我一点也不信,她说多年未见,我可还记得你,我想,多年未见是真的,可我记得你,甚至每一次我都记得。那小姑娘开始弹琴,曲调是无尽的悲凉,我知道,那是你的一生。你救了我,不是萋萋。你很辛苦的救了我,不是萋萋。你的恨意我终于懂了,可是一切都来不及了。他们说,你为了我的一个幻影,丢了命,哪怕幻影消失,也害怕这里的孤独,不愿回来。你真傻,宋凝,真傻,你要是回来了,我一定好好对你。我会休了萋萋的,我们还可以生孩子,很多孩子。那个幻影不是我,只是温柔了些,阿凝啊,我在这里。可是你呢?你又在哪里呢?我不知道他们又在说些什么,我小心的收好骨灰,放进一个青花瓶里。几月过后,我又上了战场,先机是被我抢到了,可是你我没有抢到,怎么办呢?没有抢到,因为你不原谅我了,七年你爱累了,怎么办呢?我笑了笑,眼底有泪水,一闪即逝。我半夜闯进敌营,孤军,在自杀,是,就是自杀。倒下前又想到了你,艰难的摸了摸胸口的你的骨灰,想着,世上总有奈何桥,你一定还在,还在彼岸等我,又觉得不可能,你在幻境中的啊,该怎么办呢?那我等你好了,像你等我七年那样,等你在幻境中也死去,阿凝,我绝不喝孟婆汤。初二:心雨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二 续写改写缩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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夸父逐日_2000字是夜,降临。月光柔柔的洒下,星光闪烁,似明亮的灯笼挂在天边。即便如此这些还是不能与日光相提并论。夸父望着愈渐愈沉的天色,心中无比惆怅。又是一个漫长的黑夜,这讨厌的黑夜令人心烦,他还是更喜欢让人感到温暖的白日。这世间为什么要有黑夜?太阳为什么只有在白天出现,这一切的问题使夸父大为困恼。夸父,是一个身高两丈的巨人,力大无穷。他一发怒,大地都要抖上三抖。夸父想让人们一直沐浴在阳关下,活在温暖中。他想让这世间永远不被黑夜笼罩,于是,他做了一个大胆的决定:他要把太阳追回来,让它永远挂在天上!夸父也真的这样做了。在第二天的下午,看着太阳西沉,夸父着急了,他赶紧拿起一旁的手杖,向西方追去。心底有一个声音告诉他:一定要追上太阳!不要让它离开!千万不要!夸父奋力的向前奔跑,汗水从他身体的各个部位流出。但他并不在意,他在意的是这顽皮的太阳,每次感觉要追上他了,却发现还有很远的路程。夸父心急如焚,更加卖力的跑着。就这么一直跑着。终于,快赶上了,太阳就在前方了。马上就可以抓到它了!兴奋与激动在夸父的血脉里叫嚣涌动。可是——夸父现在感到很热,很渴,他不知道他跑了多远,他只知道他跑了很久,他一直在跑,嗓子像要冒烟似的,口渴难耐。他去喝黄河、渭水的水,他实在是渴急了,黄河、渭水的水马上被他喝光却只是杯水车薪,夸父仍然感觉很渴。他想要喝大湖的水,他又奔着大湖而去,身心俱疲,他又渴又累,虽是巨人,也不能承受如此超过身体的重荷力。他还是撑不住了,他就那样直直的倒了下去,他没有到达大湖,他没有追上太阳,他没能让人们脱离黑暗。他不甘心啊!可是,一切都无能为力了。他的权杖化为一大片桃林,他也永远地闭上了眼。是夜,降临。初一:蓝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700字 初一 续写改写缩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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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城雪》改写_2000字葡萄美,沙场一夜醉北方沙,一把血腥成罪雪域狼,嘶哑了尸骨妖冶朔气过,谁无邪兵戈烽火血流,塞外烟火,看淡苍穹秃鹫一轮北方月城破后满身血色宿命谁来借,决绝战场捺撇剑冷手中捏,今昔谁人不怯伤痕复身语凝噎,回神在军帖血洗前世孽,马失前蹄坠跌雨水敲打斜,淋浴这生死别前方路,将军疑心结后方路,朱砂漫黄沙业正军威,尸首白骨成山叠军营内,战事接兵戈烽火血流,塞外烟火,看淡苍穹秃鹫一轮北方月城破后满身血色宿命谁来借,决绝战场捺撇剑冷手中捏,今昔谁人不怯伤痕复身语凝噎,回神在军帖血洗前世孽,马失前蹄坠跌雨水敲打斜,淋浴这生死别宿命谁来借,决绝战场捺撇剑冷手中捏,今昔谁人不怯伤痕复身语凝噎,回神在军帖血洗前世孽,马失前蹄坠跌雨水敲打斜,淋浴这生死别初一:徐杨青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300字 初一 续写改写缩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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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链》读后感2000字_2000字《项链》这篇文章最初的吸引,只不过是自己想借此认识“偶然中的必然,必然中的偶然”的含义。当然咯,我算是获得了丁点的理解,正如文中的女主人公,顺着好虚荣的本性,为了在一场突如其来的晚会上吸引到更多的注目和那作为穷人的可望不可及的尊贵,舍弃本轻易能获取的作为佩饰的玫瑰花,转而向有钱的女朋友借来一条钻石项链,然而不幸的是,晚会过后却离奇丢失(“偶然中的必然”蕴含其中,即项链的丢失是很偶然的事件,但借项链背后那虚荣心所造成的对人生的种种羁绊挫折却是必然的)。接着,在纯朴的丈夫的驱动下,借贷买了同样的钻石项链去归还朋友,并因此苦尝了十年艰辛的还债生活。可最后在一次意外的交谈中,得知项链原是一仿制品的悲剧结果(“必然中的偶然”是说,丢失项链是要偿还的,这是必然的。可偶然的因素是:项链不是真项链。这样的偶然在上帝那变幻莫测的手中,是无须感到惊讶的,甚至应该认为是正常的)。这是我最初想要探索的疑问。可作为世界优秀的短篇小说巨匠莫泊桑,在他所塑造的这个悲剧世界中又有很多发人深思的东西,尽管他并没直说。这是我乐于探讨的。首先,让我们把目光投注到男主人公的身上。他真诚乐观,尽管只是一底层小职员,例如文中所描述的在下班就餐时的心情:“哈!好肉汤,世上没有比它更好的…”。处处体谅怜爱着妻子----争取舞会的票、用本已计划好去打猎的钱为妻子购买舞会服装----以及对还债的无可置疑、勤勉工作以偿还债务等等。在我看来,一个真诚的人是无须置疑,可对人生来说,这还不够。曾看过这么一句话:“热情和理智是灵魂之船的划板与船帆。”真诚对于热情,就像是火与光,是孪生兄弟来的。而理智就是坚守和抉择----坚守自己的向往,舍弃让自己身不由己的事物。生命常体现在追求中,有追求的人害怕受到束缚更甚于害怕失去生命。因而,理智像一面帆,是不该让船逆向或是触礁的。男主人公缺失的便是后一种,相继而来的束缚,让浮躁取代宁静的心境。我不知道他的真诚乐观起着多大的缓解作用,即使能不痛苦,也是绝无乐趣的,毕竟人在忧虑中是很少有幸福可言的。其次,我预备冒昧地谈谈他的爱情。“若是不知道两人为什么在一起,那我也将无力去解释他们为什么分手”这是我对一个朋友与其女友分手中感悟到的。所以,我们得先看看《项链》中男、女主人公的爱情,文中写到:“到末了,就将将就就和教育部一个小科员结了婚。”可见这婚姻是无奈的化身,而非两情相悦。正如萧伯纳说的:爱情不是慈善,不可慷慨施舍。我的理解是:真诚而又志趣相投,是所有幸福爱情的所共有的。正如托尔斯泰的www。99zuowen。com“幸福的家庭总是相同的,而不幸的家庭却各有各的不同。”真诚,是心灵的开放;也只有在坦诚的两人之间,才配有感情。正像一个着了层玻璃的窗户,若是蒙了厚厚的尘灰,纵使窗外的世界美如仙境,也等同没有。志趣,就是人生的志向,就是生活的乐趣,抽象的说,即是一个人的精神寄托。在对方看来,这就是一个百花争妍的花园,它足以让人探险,引起无穷乐趣。我想,爱情乐趣便在于此。一个善良悦目的伴侣,是值得满足的,它能让两人很好地相处在一起。可要是这个伴侣同时也是自己精神上的知己,那无疑使得两颗心紧贴一处,不受空间的束缚。若是根本不属于以上两者之一,我想该做的是理智地避开。我不得不承认,爱情是很美好的,这是上帝那怪老头有意为之的。但美好的诸如亲情、友谊或理想、兴趣、自然、知识,对人生的意义是丝毫不逊色于爱情的。它们都同样地让人生变得有趣,对未来无限憧憬。只是这些需要一颗充实的心,而许多人却受欲念支配,让自己变得狭隘自私罢了。这没人可怪,有什么样思想的人便有什么样的生活!幸福靠的是心来感受的,并不在于拥有什么。只要是让我自私,束缚自由的,我都会敬而远之。我不想让自己的那颗感受幸福的心受到丝毫的损害。虽说我孤陋寡闻,还真未听说过追求幸福的人比追求身外之物的来得不幸福。看来得由那些常用拍脑袋做决定的人才能拍出来。此时在我脑海中还依稀可见:穷居陋巷,却有道可乐的颜回;不知老之将至的孔子;采菊东篱下的陶渊明…最后,再以一个旁观者来看看女主人公----一个生得美丽却极度虚荣的女人----的人生遭遇。她的漂亮是天生的,是上天的恩赐,可她却把这份恩赐视为商品,不断地物色有权势、有财力的买主,但由于出身低微所致,幻想遭致破灭而不得不嫁给一位小职员。她的美丽成为她不甘寂寞、悲愁痛苦的根源。而那虚荣心就是症状。就我说,这就是一个典型的精神空虚的人,缺少那份由内心而起的兴趣或伟大的爱所引导的追求。我不得不承认:一个活着的人,是不可能没有虚荣心,但一个懂得人生的人却不会被虚荣心主导。也许,我还太浅薄,故不敢冒昧对人生这个沉重的话题发表见解。不过,我还是斗胆引用思想家萧伯纳的话作为开头:“人生的真正欢乐是致力于一个自己认为是伟大的目标!”“伟大的目标”就是所谓的理想。有理想的人,即是有追求的人。那么,何为追求呢?在我思考这个问题时,最先做的是站到人生的高度上来俯视的,即什么样的追求让人生有趣、幸福。所以,我只是把理想看成是一件有趣又令人充实的事儿。接着这件有趣的事儿的可贵之处,是能调动自己的满腔热情,可怕的是这种热情是持续一生的,这就是我至今理解中的理想的价值:用热情来造就一个充实而有意义的人生。精神上能有所追求,生活上能有所自足,这样的人是幸运儿。是的,活得最好的人是对生活最有感受的人!六年级:爱情苹果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六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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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_2000字社会?!本就无公平可言。别人已经替你走过的歪路,请你不要再走。——题记我还是想把这种感觉记录下来。我时常以一个过来人的身份像小我两岁的弟弟说教,瞬间的内容无非就是好好学习。我总是有一种颇为自豪的情愫,毕竟我是以过来人自居,仿佛自己很成熟。而今天,我是作为一个听者,听一个过来人讲诉他的经历,劝告我莫要重滔覆辙。他是高三下来的一名学生。在他高二的时候,在社会上闯荡了一年。十六七岁的年纪社会也并不放过。就是这一年让他从一个涉世未深的毛头小子成长为一个理性的大人。他说:别太天真,社会远比你想象中复杂。他说他是做销售的,用他的话来讲就是给公司擦屁股,通俗的说就是做一些运送安装维修之类的技术活。刚开始的时候他总是被安排去做各种各样的杂活。不能不做,因为你刚开始;没有报酬,因为你是一个学徒工。没有选择只能做下去。这项工作十分不容易,无论风雨雪晴,都必须一直不停的奔波,再不愿意也要硬着头皮去做,因为这条路是他自己选择的。许是刚开始的时候对新环境还抱着些许的好奇,所以无论多苦多累他都挺下来了。直到那一次——他说,那是个下雨天。早上六点就被老板喊起来去送货。十多件货物都挺贵的。因为下雨不得不用篷布遮盖,自己的手机也淋雨坏了,但他无暇顾及,因为一件货物的价格远比他的手机贵的多。他忙活了一天都没吃饭,知道是一天完工是老板请了顿饭。第二天早上,老板结算工资时,他一天的体力劳动仅得到50块钱。而什么重活都没做只是十分轻松开了一天车的司机的报酬却是他的四倍。他心有不甘。可也只能好声好气的问老板:“这给的确实有点少了吧?”他等到的答案却是:“你会做什么?你什么都不会做有什么资格讲价钱?!”他沉默了。他无言以对。夜里回到家像父亲谈及此事满是委屈,父亲只是淡淡的说了句:“孩子这就是社会一个你将来将要生活的社会。”他说,那天他想了好久。他想起那次跟人一起出去接单跑活“修空调”。其实不过是被耗子咬断了电线这样的小事却硬是被他哪位同事说成了电板坏了需要换新的这样的大问题。就这样本来五块钱可以解决的事最后用300元解决。他说起初他的想法和在座的我们一样,“十分坑啊!”可是后来所有经历的一切使他渐渐的懂得了“内幕”。那个同事有妻子儿女有一大家人需要他养。如果他最后只收5块钱,那他可能连跑一趟的邮费都不够。若他对任意一单生意都如此“仁慈”那他又凭什么维持生计呢?!这本就是生活本色。他说他工作的环境中大多都是未完成学业就出来混社会的人,也有一些是从技校毕业的人。他说他刚辍学时也偶尔会后悔。他问:“你们不上学后悔么?”他说,他们的答案大同小异,但有一个人的回答让他印象深刻。那个人说:“我曾做了十五年的大学梦。现在每当回想起来曾经的这个梦时。我自己都有点惊诧!不敢相信我曾经也是一个有这样一个梦想的人。”但是现实总是那么的残酷。他说,之前在学校的时候认为出人头地,有出息的含义就是考上一个好一本上一个重点大学。而当再次回到学校时,一年的社会经历使他的想法有所感官。并非只有考上好大学才能有好出路。只要是奋斗的人生便是精彩的,那是最有价值的!学校能够原谅的事,社会不一定原谅;老师能够原谅的事,老板不一定原谅。你将生活在现实社会,而不是网络虚拟世界和童话空间。是的,社会是一个十分复杂的存在。有人先你一步走了歪路,迷途而反,请不要再误入“歧途”了。学校亦是一个小型社会。身为学生,也相同于是社会上的公民。我们被学校上的各种各样的校规烧制着。一旦违纪,便会受到惩罚。慢慢的,我们开始抱怨这个“社会”以至于我们选择逃避——辍学。可当进入一个真正的社会时,我们又该如何逃避呢?努力学习一直是一个学生所面对的一个较之为永恒的话题。努力究竟是为了什么?我想答案已经十分明显,如同龙应台所说,获得选择的权利。努力获得选择的权利,只为了青春的梦想只为了诗和远方。当你拥有足够的成绩时,便意味着你多了选择的权利。但上学一定不会是白上的,无论结果如何,他都丰富了你的人生经历。大家都曾听说过清华北大毕业生放弃高薪工作而卖猪肉的事,同是卖猪肉,一个是十分平凡的屠户,一个是高材毕业生。他们又有什么区别呢?区别就在于高材毕业生会利用所学,经营生意直到最后开公司。而屠户却永远只能是一个平凡的屠户,因为他没有梦想,没有追求。梦想和追求是人人都有的么?答案很显然。是的。但是不同的见识经历决定了不同的梦想与追求。老班说,他的朋友中有混得不错的,也有混的很不好的。老班说,村里的朋友大多是未完成学业的,现在大多数已经娶妻生子,过着打工仔的生活。打工累的时候,就不想干了。当积蓄挥霍的差不多的时候,便只能再次背起行囊外出打工。周末时也会聚上一聚,几瓶啤酒,一桌麻将便足矣。师范大学的那些同学如今在全国各地当老师,混的也还算是将就吧。也有那么一两个朋友混的还不错。一个在北京有自己的公司,一个有自己的画廊,收入可观。老班说他们的生活不同是因为见识不同,见识不同是因为学历不同。其实说到底还是学习。迄今为止,我们也都已经走了十多年的学龄了。学习的重要性自然不必我多说。“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每个人都做过梦,不过做梦和追梦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做梦很容易人人都会,而追梦这件事却是十分艰苦的,苦到可能你执着了十多年的梦也全会被偷去,然而只有吃尽这苦,才能尝到甜头。从小到大,我们也都听过无数感人至深的发人肺腑的演讲。那些演讲在当时也都在一定程度上给予我们一定的震撼。在当时,我们也一定都想着报恩孝顺,想着发奋努力。但是事后往往便又是似如无事人一般。让努力成为一种习惯,而不是一时的热血。当自己坚持不下去的时候。咬咬牙忍一忍,问问自己:“凭什么我不可以?”当你真正熬过最煎熬的那段岁月时,日后回想起来的时候,你一定会感激当初咬牙坚持的自己。1200字以上 哲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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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吹草低见牛羊_2000字清风,悠悠地划过,带起了无际的草原,波浪般的青草,仿佛不堪重负,弯下了纤弱的身躯,恍然间看见一群牛羊模糊的身影。好一个“风吹草低见牛羊”!茫茫一片中,隐约间露出了一张清秀却又透露着稚嫩的脸庞,风轻轻地滑过了脸颊。慢慢地回味着嘴中那青草的苦涩,紧皱眉头、微眯双眼的我突然坐起,猛地吐出了嘴中的青草,朝天大吼:“***憋死了!”突如其来的声音打破了这一时的宁静,连远处那默默吃着草的牛也被惊动了,开始四处散开。咆哮一阵的我也慢慢地冷静下来,望着那已经重新空旷起来的草原,内心不由得一阵苦笑,好不容易等到这群牛聚集在一块儿,结果却被自己又给破坏了。重新倒入草原的怀抱,无奈的我又回想起了当初写生老师在我临走前时对我说的那一句话:“想要完成一幅好画,记得一定要做一件事:再离牛群远些的地方安安静静地躺下,闭上你的眼睛,听那风的呼啸,感受风划过你的脸颊,再去体会着远处牛的动静;等你能真正感受到时,情景交融,你才能生动地将那画面用笔描绘下来。”听上去就明显不简单,更可笑当时的我无知轻狂,不把这当一回事。在匆匆地道别后,我便踏上了这里的土地。第一次的到来令我十分兴奋,在这广阔无垠的大草原上,处处都透露着青草的清新,让人感到神清气爽,浑身上下焕然一新。兴冲冲的我按耐不住内心的激动,在草原上兴奋地“疯”了一天。只要你当时也在草原上,幸运的话就可以看见一个场面:一个小黑点一样的身影在远处的草原上乱跑乱叫,犹如一个小疯子般。疯玩了一天,自然是要办正事。再轻狂也不会傻到无视老师说的话,对于老师,我还是有基本的尊重。首先便是寻找牛群。第二天,我便按老师的要求,在广阔的草原上,如同无头的苍蝇一般开始了我的寻找。这一找可不得了,花了整整一个上下午!又因为是第一次做这事,饭菜也忘带,走了一会儿更是连东南西北都分不清了,所以在这当中一口饭都没碰过。好不容易摸索着回到了家,我都快饿死了,可还是没看到半点牛群的踪迹。满脸疲惫的我,在狼吞虎咽一番后倒头便睡。第三天一早,我便“全副武装”地出去,开始了新的一天。虽然这次吃足了教训,但晚上回来的时候还是已经“弹尽粮绝”了,却仍然没有收获。就这样过了四天,终于让心灰意冷的我在晌午时分找到了牛群。真是功夫不负有心人哪!欣喜若狂的我差点“老泪纵横”,心中感慨不已。话说这第一步虽然是做到了,但真正困难的才刚刚开始:先是让气血方刚的我躺下来不动,去听那缥缈的风声,真的简直会要了我的命,更何况我刚才还因为找到牛群而狂喜,哪有那么容易冷静下来。硬是“自虐”了四个小时,最终还是不得不颓丧地回了家。接着一段日子,我便循着自己的记号找到牛群,进行了一次又一次的尝试......仍旧是失败......终于有一天,在愤怒的我疯狂地发泄下,那群牛被硬生生地吓跑了......那一刻,我体会到了从地狱到天堂,再从天堂重新回到地狱的感受,内心堪称崩溃。好在我毅力非凡,更是凭着那份执着再次直起了身子,继续去完成我的任务。随着时间一点点地流逝,我也渐渐开始适应起来,当中也偷学了不少“技巧”,比如你只需要去寻找一块风水草地,就一定会有牛群的身影。这一次,已经是出行的第二个月了。对于现在的我来说,想找牛群已经是易如反掌的事了。但真正的问题不在这儿:我还是不能体会到老师所说的意境。重新直起了身子,我打了个哈欠,摇摇晃晃地站起来,带着麻木的双腿,拖着沉重的步伐,一步一步缓缓地往回迈去。或许是疲劳过度的缘故,糊里糊涂的我竟然迷了路!再加上肚子的饥饿,我的头不免有些晕,双腿发软。在坚持了十分钟后,我还是撑不住了。顺着身体的惯性,我再次倒入了草地的怀抱,两眼渐渐的闭上了......沉睡中,我感觉自己像是跌入了无底的悬崖,就这么不停的下沉,不停地下沉,下沉......不知过了多久,我突然感受到了一阵风,一阵微风,轻轻地扶起了下沉的我,随着它拂过了我的脸颊,我仿佛又找回了那熟悉却又陌生的感觉。是的!这和当时风划过我脸颊时的感觉如出一辙!清风裹挟着我,带着我来到一片草原,牛群安安静静的吃着草。像是“隔岸横州十里青,黄牛无数放春晴”又好似“平川十里人归晚,无数牛羊一笛风”隐约间,我变成了一道清风,卷着十里的清凉,悠悠地划过牛群,划过草原——恍然间,我又成为了牛群中的一头小牛,一边吃着青草,一边默默地享受着清凉的风,过着平坦的生活——突然,我睁开了眼睛,慢慢的坐了起来,一副令人陶醉的画面映入了我的眼瞳:青草微微的摇摆着身躯,一片牛群正默默的吃着草,清风徐徐飘来,吹过整片草原。但我真正只注意到一个:在这一群牛中,一头小牛一直低着头吃草。清风吹来,便扑打着耳朵,显得十分享受。那头小牛像是感应到了我的目光,不紧不慢的抬起了头,一双朴实无华的眸子,与我那仿佛开出莲花般的眼瞳对视着——时间仿佛静止了......那一天,我画出了我一生中最成功、最生动,却又最朴素的画,我引用了一句诗作为它的画名:“风吹草低见牛羊”1200字以上 写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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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言_2000字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暮雅很喜欢现在所住的地方,她平生还是第一次住在如此热闹的市区。她一边极度悠闲自在地安置行李箱,一边凝望着华丽丽的落地窗帘在微风中抖动。马上就要拥有一间属于自己的房间,这种感觉真是太棒了。还有,即将开学,她很快就会结识很多城市朋友,在高级中学里她可以不用回家过夜,可以出入城市的酒吧、舞厅,这些都是乡村所没有的。她真是太激动了,这正是她梦寐以求的生活。开学第一天,一切都如她所想般进展。她结识了许多朋友,甚至有个男生要求和她约会,暮雅情不自禁地想:“我一定不能让别人发现我是农村孩子,我要受人欢迎,会的,一定会的!”没错,要约她的正事本校的富二代,暮雅觉得要想出名,成为他女朋友,无疑是最好的决定,可问题是,父母思想观念过于保守,一定会强加阻碍,因为他们说过,自己太小,学习是唯一的出路。暮雅很是纠结,他不想辜负父母的期望,倘若“一心只读圣贤书”,也许她会学有所成,但自己的青春,美好的城市生活就白白浪费了,“恩,我可以不告诉他们,他们根本不能理解,这次有多么的不同,为了我的新生活,豁出去了!”暮雅暗自决定。周五早上,暮雅被阵阵饭菜香味给熏醒了,她迫不及待地爬起来,简单洗漱了下,就冲进了餐厅,母亲为了她准备了丰盛的早餐,暮雅很感动,她甚至有一瞬决定放弃自己的选择,但她还是没有这么做,妈,明天我们美术兴趣小组要去公园写生,我就不回家了。”母亲笑笑,去吧,注意安全,父亲从皮夹里抽出一百元,说给她坐车时用,暮雅接过钱,突然觉得这张纸币比平常重了很多,她心虚地走出了家门。周六的约会很轰动,听好姐妹们说,这是他第一次主动邀请一个女孩,暮雅越发觉得自己的优越感更强烈了,她兴奋地为这次约会做了十足的准备,她为自己买了时髦的衣服,穿上了从没有穿过的高跟鞋,甚至化了妆,当她焕然一新地站在“男友”面前,他马上搂住了她的腰,搂得很紧很紧,几乎让暮雅喘不过气来。接下来,暮雅会见了自己男友的一些朋友,果不其然,他们一个个都很阔气,香车宝马,穿金载银,吃香的喝辣的,听爵士乐,跳交谊舞……暮雅更加感觉到自己以前是多么“土老冒”,约会给她的感觉很美妙,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呢?暮雅静静地等待。男朋友醉了,暮雅扶着他到休息室时,明显感觉到他走起路来有些摇晃,暮雅打算去楼下给她买瓶醒酒药吃,刚转身,子然突然拉住她,劲道很大,暮雅一个趔趄跌坐在他前面,他忽然吻住了她,暮雅极度反感,使劲地推开了他,大叫:“你醉了!”子然很生气,硬说自己没醉,接着屋里到处弥漫着烟味,子然抽起了烟,暮雅不敢相信,子然居然在吸那种玩意儿,子然又猛吸了一支后,蓦地摁倒了暮雅,试图和她亲热,此时暮雅才惊惶失措起来,她疯狂地躲避子然的触碰,并用劲全身力气挣扎着,泪水肆意流淌,她苦苦哀求子然,请他不要这么做,自已还是学生不能对不起父母……暮雅声嘶力竭的哀求,似乎有些打动了子然,他拽起暮雅,准备开车送她回去,子然发动引擎,将油门踩到底,不一会儿,汽车便疾驰如飞,由于子然此时正处于盛怒之下,暮雅知道自己的生命会有危险,她先是请求,然后只能祈求他开慢点儿,然而子然并没有答应她反而开得更快了,“菩萨保佑,让我安全到家吧,爸爸、妈妈对不起,我撒了谎,我不该欺骗你们的……”突然,她看见一道明亮刺眼的光,“天哪,救命啊,我们要撞车了!”她不知道自己受到了多大的撞击,只是感觉到突然间一切变得漆黑。她隐约感觉到有人把她从变了形的轿车残骸里挪了出来,还听到喊声:“快叫救护车!这两个孩子有生命危险!”她听到了喊声,尽管只是几句话,但是他知道事故中有两辆车。他想知道,子然是否活着,另辆车里的人是否还活着,在医院里,她醒了过来,但面对的事实却异常残酷,“你们醉酒驾车以致车祸,情况很糟糕。”当医生告诉她,子然死了,这声音一直在她脑海里萦绕,医生说:“我们已经尽力了,你看起来也很危险。”“另一辆车里的人呢?”暮雅哭了起来“很遗憾,他们也死了!”暮雅几乎崩溃了:“老天,请原谅我所做的一切吧!我不该贪慕虚荣,我不该去约会的。我对不起那些人的家属,是我害了他们,是我害了他们。爸爸、妈妈,我好想你们,对不起,我撒了谎,都是我的错,要不是我,他们也不会死……护士、护士,你们能把这些话转告给我的父母吗?”护士小姐只是站在那里,没有应声,但她握着暮雅的手,安抚她情绪不要这么激动。没过多久,暮雅也死了。有个围观者问护士:“为什么不能答应那个女孩最后的请求呢?”护士小姐看着观众们,悲伤地说:“你们不知道,另一辆车上的人就是她的……”江苏徐州睢宁县睢宁高级中学高三:林徽1200字以上 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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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牌_2000字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卢明摇了摇头,说道:“应该是很要紧的事。何叔平时总是那么冷静,他这次这么着急,一定是很重要的大事。”两人急急的赶路,卢明对这里的大街小道很熟悉,不一会,就挑一条近路,很快的到了何府。何盈照样从墙上翻了过去。她刚出现在自己房里,把衣服换好。就听到外面传来父亲有点愠怒,有点疲惫的声音:“小环,小姐到底到哪里去了?你还要瞒着吗?”小环显然被吓得不轻,她带着哭音的声音响起:“小姐,小姐真的只是在里面睡着了。她马上就醒过来了。”“那还不快去把她叫醒?”一声暴喝声响起。小环吓了一跳,马上应道:“是,是!”这时,何父的声音又响起:“应了,怎么还这样磨蹭?”正在这时,何盈的声音甜甜的响起:“父亲,何事急着找女儿?”一听到她的声音,小环大大的吐了一口气,差点坐到在地上。这时,一身女装的何盈走了出来。何父本来青白交加的脸,一听到女儿的声音,不知为何,居然长长的叹了一口气。那声音中,竟是不胜苍凉。他抬头看着亭亭玉立,变成了大姑娘的女儿。一时眼睛都有些模糊了。过了好一会,他才低声说道:“离儿,过来父亲这里坐。”何盈应了一声,走到他面前坐下。何父打量着何盈,温柔的说道:“离儿,你也是大人了。”他脸上还残余着暴怒的痕迹,现在却又这么温柔,直让何盈觉得事情有点不对劲。看着女儿,何父温和的说道:“盈儿,自从一年前你母亲过逝之后,为父我,忽略你了。”何盈连连摇头,说道:“父亲,你不用这么说。女儿知道父亲疼女儿的。”听到这话,何父眼睛一下子红了。过了半天,他才吞吞吐吐的说道:“盈儿,为父以前是谅城太守,你是知道的?”何盈点头,有点不明白他为什么突然说起这个来。何父眼睛看向外面,过了半天挥了挥手:“你们都下去吧!”他话中的你们,也包括了刚刚赶来的卢明。卢明不放心的看了一眼何盈,咬了咬牙,才也一并退下。等他们都走了,何父又说道:“当年,我在凉城,为一任父母官。凉城是我周国的边城要地。为父,哎!”说到这里,他沉默起来,似乎有点难以启齿的样子。过了一会,他才断然的说道:“离儿,你可知,你还没有出生,为父就为你定下了一门婚约?”“啊—”对着女儿惊异的表情,何父过了半天才说道:“本来,你这些年来,与卢明形影不离。不出意外的话,你应该是许配于他。可是,今天,你的未婚夫来了,他要求尽快把你带回京城去。”何盈小嘴大张,不敢置信的说道:“爹爹,离儿还没满十四岁!”何父有点苦涩的说道:“他只是接你过去居住,你们的婚礼,要等你成年了再举行。”何盈奇怪的看着父亲:哪里有这样的说法?自己与未婚夫没有成亲,却住在一起。这是哪里来的道理。何父也是一副不知如何向她解释的样子。过了一会才说道:“他,坚持如此。离儿,你收拾一下,过两天,就随他去吧!”说罢,他竟是看也不看何盈一眼,转头就准备离开。看到他的背影,何盈还是开了口:“父亲,你可是有把柄落在他的手里?”何父正在行进的身体一僵。过了一会才叹了一口气,说道:“总之,是你父亲欠了他们家的。离儿,你就当是替父亲还债吧。”说到这里,他竟是片刻也不愿意停留的样子,急步向外面走去。何盈站在那里,一动不动的看着父亲的背影,喃喃的说道:“怎么这么快?我还以为,还有一两年的zìyóu时间呢。”对于她来说,最重要的,就是zìyóu没了。至于两家的恩怨也好,以后的丈夫对自己是何居心也好,似乎并不在她的考量当中。这时,一个人看了看,见何盈站在那里发呆。便急急的跑来,冲到何盈面前问道:“盈妹,发生了什么事?”这个,自是卢明。何盈看着一脸着急的卢明,张了张嘴,还是准备告诉他事实:“父亲说,我的指腹为婚的未婚夫来了,要把我带到京城里去!”“什么?不可能!”卢明身子晃了晃,俊脸一下子变得惨白。他喃喃的说道:“不可能,我去问一下何叔叔!”说罢,他转身就向主院跑去。因为跑得太急,脚下一个踉跄,差点摔倒在地上。何盈没有在意他的失态。今天这个消息,对她来说,太过于突然。她一下子还没有办法接受。她行尸走肉的走到一边的亭子上,抱膝看着池水发起呆来。不一会,小环就轻手轻脚来到她身边,叫道:“小姐,小姐?”何盈无神的看着她。小环拍了拍胸口,说道:“小姐,你别这样,可吓了我一跳。”何盈轻轻的说道:“小环,你退下去吧。我想静一静。”小环见小姐一副魂不守舍的样子。停了一下,还是转身走了。夜sè,一会儿就降临了。何盈一直坐在原地动也没动。她似乎直到今天才意识到:她要嫁人了,还要与一个陌生的男人生活在一起。要容忍他碰自己,还要容忍他纳妾。这些遥远的事,一下子都到了眼前,让何盈一时之间,精神恍惚,不知如何是好。这时,一个人走到了她的身后,慢慢的,在她身边蹲下,紧紧的把他搂到了怀中。何盈没有抬头,只是奇怪的叫了一声:“卢大哥?”卢明没有回答,何盈隐约听到了他的哽咽声。不由抬头看向他,轻轻的叫道:“卢大哥?你?”高三:22966307831200字以上 高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