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宝贝三毛读后感
【篇一:读三毛《我的宝贝》有感】
这是从朋友那里借来的第好几本三毛的书了,自己只有一本《雨季不再来》,也是别人送的。喜欢她,却不急着拥有她,虽然一直都在极力寻找关于她的蛛丝马迹,可留在身边的似乎除了少数不可抹去的思想外,就很少,很少了。
《我的宝贝》列出了好些三毛的收藏,有首饰,衣服,器具,陶塑等等。她说自己是守财奴,守着这么多奇奇怪怪的东西,舍不得用,舍不得穿。每一样东西来历的背后,多多少少都躲藏着一个又一个不同的故事。我想,这样的东西便是无价,曾经的我也是这般的执着,执着于各种能散发回忆的事与物。现在想想,还真的远了。一直说在成长中,看来成长带来的不只是越来越多虑的思维,还有无止尽的遗失。
看看身边,一直陪自己走的东西太少了。每离开一个地方,就预示着会丢去一些东西了,就像每经历一个阶段,会自然的告别一些思想,观点。总是发生的很顺其自然。现在环顾,无意发现,倒是我的漱口杯跟着自己跑了快十年了,不容易啊!没有刻意想要留过,却很和谐的用了这么久,现在依然美好。记得这是五年级第一次离家住校时,爸爸给我买的,通体湖蓝,外壁中间有一副画,一只母鸡,三只小鸡,其中两只小鸡在母鸡背上嬉戏,而另一只在地上仰着头探看,无辜的眼神让人忍不住去抚摸。整个画面是很和谐,很温馨的,当时还用天真的语气说:刚好我们一家四口,妈妈当母鸡,我和弟弟是母鸡被上的那俩小鸡,爸爸就委屈当那只留在地上的小鸡。这情景依然那么清晰地跳跃在脑海中,就像从来没有过去。这个漱口杯陪我度过了一个又一个寒冷,孤独,徘徊的早晨,夜晚。直到这匆匆十年后,才恍然大悟,原来陪自己最长久的,还是那些最沉默,最不经意的。我想在现实中的很多事情也是这样的吧,海誓山盟,声嘶力竭,都只是过往烟花,只璀璨在那瞬间,更多的时候,天长地久只属于那些沉默在角落里安静的侧影。坚定而沉默的存在。
喜欢那个五更灯,三毛宝贝之一,从香港古董街淘来的。有天,点着五更灯,三毛和一友人聊到了五更时分,我想有一天,我也能给别人带去很多的五更灯之夜。
【篇二:我的宝贝读后感】
这是我读的她的作品的第一本书,这本书记录着她的生活片段和心灵轨迹,文字风趣幽默,甚是好看,于是乎被她深深地吸引,很有耐心的看了下去。
首先,从它的“缘起”开始,作者介绍说她有许多的收藏,全是一些古老的东西,她说她的这些宝贝珍藏,每件背后都有一段故事,并把她的宝贝用照相机拍了下来,保存起来,后面的所有故事就是根据她看到的任意一张照片,然后写下的一篇篇故事,最后,因为某些原因,她把这些东西送给了别人。
她的宝贝很多,每个宝贝后面都有一段珍贵的记忆,和那些可爱的人。其中,令我印象深刻的是:
“林妹妹的裙子”:因为她的父亲说她的衣服不够,所以她买了两条裙子,一条是从古董店里买来的,是那种桃红色的古裙,就像红楼梦里林妹妹穿的,她把衣服穿到欧洲的大街上时,总有人问裙子的做工,她笑着回答:“这是中国一位姓林的小姐送的,不好买哦!”看到这里时我就想笑。另外一条是宝钗妹妹的,相传当年宝钗把她的裙子陪给了袭人,袭人嫁人之后,有一次翻东西时,就看到了这条裙子,并把它收到箱子里去了。后来流落到民间,流到了她的家里,大概就是这条裙的来历了。两位红楼梦里的人,现在活脱脱的以另一种姿态显现了出来。
“红心是我的”:小时候,我买过一颗“绿色的心”,很好看,放在手上冰凉的,很舒服,后来,不知怎的,弄丢了。作者“三毛”也有买心,在一个小摊子上,有五颜六色的心,好似调色盘,她打算买十个,然后,跟那位卖家谈价钱,于是乎,有了下面很搞笑的对话:
他说:“心哪里可以减价的,要十个心放在哪里?”
“三毛”说:“可以送人。”
他说:“你将这么重要的东西拿去送人,自己活不活?”
“三毛”说:“可以留一个给自己。”
他说:“自己居然还留下个?!那么送掉的心就算是假的,不叫真心了。”
“三毛”笑着说:“你到底是卖还是不买呀!”
他说:“这个,你买去,刻得饱满,染得最红的一颗,不要还价,是你的了。
最后,他从他的衬衫里面掏出来了一颗红色的饱满的心,作者笑的买了下来。想来这个卖家在“心”上面较劲,倒是不甘示弱,大概他的那颗心是热情的、真诚的,所以,他要别人对自己的心也是忠诚的,问心无愧的。
“刻进去的生命”:有一年,“三毛”去台湾,一去就是几个月,留她丈夫一个人在远方的家里,当她回来时,丈夫给了她两个铜盘,在这上面,他倾诉了对妻子的爱,对海的爱。我觉得一切爱尽在无言中,真挚的爱,不需要甜言蜜语,它就像大自然一样本身并不需要任何雕琢。
“痴心石”:这是有关亲情的故事,这次的宝贝是父母在海边捡的石头。“三毛”在小时候开始,就喜欢收集稀奇古怪的东西,还被亲戚叫成“怪人”,有一次还从外面把树根拿回了家,她的父母并不责备她,反而包涵她。许多年过去了,全家人打算一起去海边,第二天早上,因为她起得迟了,就没去,父母和小弟去了,回来的时候,还责问她怎么不吃中饭,她问爸爸在哪里,妈妈说,在洗东西,后来,还神秘兮兮的不给她看,最后爸爸拿出两块石头,他们知道女儿喜欢画石头,这是他们辛辛苦苦在海边捡的,里面包含着父母对子女的痴心的爱。我读完之后很感动,父母无条件的支持儿女,给予我们无穷无尽的爱,就像那两块痴心石一样,无怨无悔。
“广东来的老茶壶”:香港广播电台邀作者去录音,她以为只是访一场,觉得又有飞机坐、又有旅馆招待、又有好酒好菜好朋友,真是值得去的。她没想到电台给她安排了六个不同单元的节目,还要她全上,匆匆的见过好朋友金庸夫妇和倪匡后,就又做了四场访问,做完之后已到深夜。第二天早上,她准备偷溜到古董街,没曾想,撞见了两个女记者,不接受她们的采访,想走了,但她们一直跟着她,于是到了古董街,还甩不掉她们,她就坐在石阶上,还点上了一根烟,居然她们过来拍照,她立即转过脸去,把烟往后一藏,突然,她看见一把大茶壶,接着跟老板讲价格,最后买了下来,再后来为了感谢那两位女记者,她接受了采访,她说,如果不是她们,就不会得来这件宝贝。可能有时候,缘分是很奇妙的东西,不管是人和人的,还是人和物品的,一切的一切,都有因缘的巧妙安排,要珍惜这份得来不易的缘。
一本书看完了,从一篇篇的故事中,懂得了许多的道理,对作者也有了一定的了解,也了解到了她的一些生活习惯,觉得这样子的人生也是很好的,闲静、舒适,并且,可以一直活得这么的潇洒。
可能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珍贵的宝贝,在心里某个角落。静静的躺着,静静地躺着。
我推荐大家看一下三毛的“我的宝贝”,真得是一本值得一看的好书,你也可以把它当成故事书看,也别有一番趣味呢。
【篇三:三毛我的宝贝读后感作文】
这是从朋友那里借来的第好几本三毛的书了,自己只有一本《雨季不再来》,也是别人送的。喜欢她,却不急着拥有她,虽然一直都在极力寻找关于她的蛛丝马迹,可留在身边的似乎除了少数不可抹去的思想外,就很少,很少了。
《我的宝贝》列出了好些三毛的收藏,有首饰,衣服,器具,陶塑等等。她说自己是守财奴,守着这么多奇奇怪怪的东西,舍不得用,舍不得穿。每一样东西来历的背后,多多少少都躲藏着一个又一个不同的故事。我想,这样的东西便是无价,曾经的我也是这般的执着,执着于各种能散发回忆的事与物。现在想想,还真的远了。一直说在成长中,看来成长带来的不只是越来越多虑的思维,还有无止尽的遗失。
看看身边,一直陪自己走的东西太少了。每离开一个地方,就预示着会丢去一些东西了,就像每经历一个阶段,会自然的告别一些思想,观点。总是发生的很顺其自然。现在环顾,无意发现,倒是我的漱口杯跟着自己跑了快十年了,不容易啊!没有刻意想要留过,却很和谐的用了这么久,现在依然美好。记得这是五年级第一次离家住校时,爸爸给我买的,通体湖蓝,外壁中间有一副画,一只母鸡,三只小鸡,其中两只小鸡在母鸡背上嬉戏,而另一只在地上仰着头探看,无辜的眼神让人忍不住去抚摸。整个画面是很和谐,很温馨的,当时还用天真的语气说:刚好我们一家四口,妈妈当母鸡,我和弟弟是母鸡被上的那俩小鸡,爸爸就委屈当那只留在地上的小鸡。这情景依然那么清晰地跳跃在脑海中,就像从来没有过去。这个漱口杯陪我度过了一个又一个寒冷,孤独,徘徊的早晨,夜晚。直到这匆匆十年后,才恍然大悟,原来陪自己最长久的,还是那些最沉默,最不经意的。我想在现实中的很多事情也是这样的吧,海誓山盟,声嘶力竭,都只是过往烟花,只璀璨在那瞬间,更多的时候,天长地久只属于那些沉默在角落里安静的侧影。坚定而沉默的存在。
喜欢那个五更灯,三毛宝贝之一,从香港古董街淘来的。有天,点着五更灯,三毛和一友人聊到了五更时分,我想有一天,我也能给别人带去很多的五更灯之夜。
【篇四:读三毛《我的宝贝》有感】
三毛是一个至真之人,在她的眼中,一切事物皆有生命皆有灵性,每个物件都融进了无数的情无尽的爱。其实并非这些景这些物本身有灵有性有情,实在是因为三毛本是个特别灵性而又纯情的奇女子,所以只要是她所中意的物件,都在三毛的笔下有了生命,在她的眼中有了感情,在她的心中有了寄托。
三毛的收藏十分庞杂,但都不显凌乱,每份收藏品都能显出三毛的超凡不俗。这些藏品既有女性的细腻温情,又能看出三毛性格中的粗放爽练。
三毛是个至性的女子,她不喜欢现代工业品的千物一面,她的所爱可能也不为我们一般的俗人所接纳。一块石头、一个破瓦罐、一付骆驼头骨、一个别针、一具锈迹斑驳的茶壶、一架非洲的传统皮鼓……这些很普通甚至有些另类的东西,在三毛的眼中都充满了灵性都鲜活又可爱了,越是原始的古朴的纯净的东西越深得三毛之心。我读着三毛笔下的这些宝贝,都会禁不住眼中的润湿,这些自然纯粹的东西随着时代的发展在生活中越来越少了,家庭中的现代化产品却又越来越多了。每天在城市的喧嚣中挣扎,能不为现代生活所羁绊,而认真去追求那种悠然,去体会那份纯真,去感悟那丝淳朴,让我这样依然在城市的旋涡中浮沉的俗人羡之无垠了。
三毛到过很多地方,既去过发达的欧美,也走过落后荒凉的撒哈拉,但洗尽铅尘之后,三毛终归自然。衣,简单大方洁净朴素即可;食,既可山珍海味鲍鱼龙虾,也能吃一个周的黑面包白水煮蛋而不以为苦;住,三毛能住豪华别墅也可居陋室安之若素,但无论在什么地方,哪怕是极其干旱缺水的撒哈拉里居住,三毛的居室里也一定是生意盎然的;行,三毛比较奢侈一些,因为生性爱动,所以必不可少地就多了一匹“白马”,在撒哈拉的日子里,虽然身缠疾病环境恶劣,但这也拴不住三毛,整个撒哈拉沙漠里几乎到处都留下了三毛的踪迹。三毛的很多收藏也正是在这东奔西走中不经意或是刻意淘来的。
看过了欧美的繁华,也习惯了非洲的荒蛮,千帆过尽之后,三毛依然固守着那份恬静淡然,这并非三毛古板守拙,实是三毛性情之中的那种国人固有的田园情怀使然。不要说三毛生性真情,本性就向往自然追求真实,后来经历了痛丧荷西的变故之后,三毛更是看淡一切,金钱、器物、衣物收藏,都乃身外之物,一切都随心随性随情随遇而安随心所欲,缘起随缘,缘去随性。
三毛是个随性之人,荷西更是一个性情豪爽的大侠,所以两个人的结合便产生了无数的乐趣。两个有着真爱真知真性情的人,在家静处时,各执所好各得其乐,二人世界温馨温暖温情;走入自然,两个人又都能为大自然所陶醉,玩他个天翻地覆不亦乐乎,儿时就顽劣不羁的两个人又能重拾童趣尽享童乐了。
在三毛所写的众多宝贝中,我最喜读也最读不厌的有两篇——《娃娃国娃娃兵》、《亚当和夏娃》。
《娃娃国娃娃兵》在我读来有很多的酸涩与失落。人的一生有很多的错过,而有些错过是再也无法的弥补的。有的人,惊鸿一瞥之后便天涯相隔,永难再会,错过了永不可得;有些话,在腹内也许打了三千遍的稿子,可最终真正面对却难以启齿,错过了就永不能说;有些情,一旦别了,哪怕肝肠寸断也难再圆,错过了就永远不可复。我相信三毛在写娃娃兵时一定有很深的内疚和遗憾在其中的。三毛和荷西短暂而又愉快的婚姻生活可以用“居无定所”“飘泊无踪”来形容。荷西的工作不稳定,三毛的收入也不稳定(三毛更多靠写作谋生),这一方面增加了两个人的阅历长了两个人的见识,但另一方面也使三毛和荷西的生活多了些坎坷,甚至经常会陷入困境。三毛在洒脱之余还保留了一点我们中国人量入为出的保守,而荷西则更多了些李白的“千金散尽还复来”的潇洒与豪迈。相遇娃娃兵时,正值荷西失业租居在加纳利群岛坐吃山空的日子。荷西是个“不当家不知柴米贵”的主,他随性惯了,喜欢什么想要什么都会毫无顾忌。而三毛因为是财务大臣,不得不节衣缩食,尤其在拮据的日子里,那些可有可无的东西更是不舍一文的。其实,三毛和荷西一样,一眼就相中了那一组最大的二十三个一套的娃娃兵,三毛对那组艺术品的喜爱丝毫不亚于荷西。且还是三毛先看到又去撺掇荷西的,以三毛对荷西的了解,一定会知道荷西一定要去看,看了荷西一定会喜欢,喜欢了荷西就一定要买,要买荷西就一定会买最好的,而三毛明知道当时的境况又不允许他们率性而为,但三毛又不想错过与荷西共享乐趣的机会,所以还是两个人一起去看了。最后的结果是,荷西就象是一个看到自己喜欢的玩具而父母又无力购买的孩子(这又让我想到了电影《长江七号》中的那个孩子周小迪),一步三回头恋恋不能舍之。最终荷西错过了对娃娃兵团的拥有,这一错过就是永远。等到后来三毛有能力去买这样的娃娃兵的时候,娃娃兵已不再有,一憾;彼时荷西已逝,二憾;三毛和荷西已是阴阳两隔,而荷西终其有生也念念不忘娃娃兵团而终不能得,三憾,且为三毛之终身之憾。娃娃兵团的故事让我明白了珍惜今天,珍惜拥有。三毛“常常,在深夜里,我在灯下把这一群小娃娃排列组合,幻想先生在另一个时空里也在跟我一同扮‘家家酒’”。我想,三毛写到里时一定泪如泉涌的。我的眼里此时也已汪满了泪水。
每个家庭都难免家长里短锅碗瓢盆,俗话说“一个锅里搅稠稀,哪有锅不碰着碗的时候”。并非没有夫妻相敬如宾举案齐眉的,但我更欣赏三毛荷西式的夫妻之道。
《亚当和夏娃》从进入两人眼帘伊始就展现了两个人平日的各执己见。
“如果他是亚当,那时候上帝并没有给他胡子刀,他的胡子不会那么短。”三毛说。
“这个时候亚当才造好了不久嘛!还没有去吃禁果呢。”荷西说:“你看,他们还不知道用树叶去做衣服,以此证明……”
“吃了禁果还不是要刮胡子。”三毛说。
在一个小地摊前面,对着摊中的一男一女两个小人儿,两个大人已开始了有趣的纷争了。
当这两个小人儿走进三毛和荷西的家里后,它们又见证了三毛和荷西两夫妻的幽默与恩爱。两个人吵架时,荷西就会让两个小人儿背对背;和好的时候,两个小人儿又会贴着,面对面。一会儿小人儿面朝上,一会儿小人儿面朝下,一儿儿小人儿又会脚对脚。两个大人的阴晴喜怒,局外人不用参与,单看两个小人儿的姿态,就会了然于胸。两个本来就心中有爱的人,经过两个有趣小人儿的演绎,生活中平添了许多乐趣,爱情中多了许多情趣。及至彼时,荷西已逝,三毛卖掉海边的房子回台湾时,三毛没有让自己的爱人孤独留守,她不忘轻轻地对着小人儿说:“好丈夫,我们一起回台湾罗!”
三毛深爱着荷西,荷西亦然。两个人经历过长恋,有过分离,经过战乱流离后的重生,也一起走过生活的困顿艰难。他们的爱绵绵久长,他们的爱历久弥坚。
三毛笔下的一景一物都饱含着从内心溢出的爱,这种爱有对创造者的感激,有对物品本身的喜爱,也有对自己要赠予人的关爱。你在三毛笔下体会是浓浓的真情,脉脉的温情。可谓是真情无处不在处处在,一草一木总关情哪!
【篇五:三毛《我的宝贝》读后感】
三毛是她的笔名,她曾说过:“起初起此名,是因为这个名字不起眼,另一个原因就是说自己写的东西很一般,只值三毛钱。”
“可进可出,若即若离,可爱可惩,可聚而不会散,才是天长地久的一种好朋友。”这是我第一次在杂志上看到的三毛语录。当时一眼就发现了这句话,也深深喜欢上了,同时也对三毛充满了好奇。对于她的作品,也有一种阅读的冲动。她的作品浅显易懂、简单、朴素,但作品却透露着真诚与人世间最奇妙的“爱”。而《我的宝贝》则以幽默、简单的写作特点展现在大家面前。
让我感觉她的为人很朴实,不做作,她的作品亦是如此。以自己的经历,带着情感的文笔,用最真实的作品打动读者的心。
“之所以如此爱悦着这批宝贝,实在是因为当年我与它们结缘的时候,每一样东西来历的背后,多多少少躲藏着一个又一个不同的故事。”我想,这应该是三毛写这本书的原因吧。《我的宝贝》里面有很多古老的,旧的东西的故事,三毛的宝贝几乎呈现在这本书里了。
对于这本书,不仅喜爱里面的宝贝,尤其喜爱她的特点,笔法幽默简单。个人觉得其中‘林妹妹的裙子’就是典型,很幽默,全书唯独这一情节使我印象深刻。可能是因为她让我的思想稍微“跳动”了一下吧。她可能把她所有的情感融入了这一章节中,仿佛是她本人在向我们讲述着这一物品的由来,手舞足蹈的。不带任何修饰,简单朴素,当初是什么样的情感,就以什么样的情感跃动于笔上。
她说父亲嫌她的衣服不够,要她去买。而她却不喜欢那些太挤的裙子。在古董店里发现了这条林妹妹的裙子。她把衣服穿到了欧洲的大街上时,总有人问她裙子的做工。当我看到“如果有人问我哪里可以买到,我就说‘这是中国一位姓林的小姐送的,不好买哦’时,愣了一下,送的?不应该是买的吗?回头重新看了一遍,不禁被她的小幽默逗到。她以幽默的态度,简单的语言诠释了她对这条裙子的喜爱。
个人觉得‘这是中国一位姓林的小姐送的,不好买哦’这是这则故事的亮点,使这则故事顿时生动起来,活泼的氛围中带着一股神秘的色彩。这则故事前半部分都在叙述着作者不喜欢什么样的款式,不喜欢逛衣店,喜欢去旧书店看书。而只有这句话的这一小段中,真实的体现了作者对这一条裙子的喜爱。同时也将林妹妹林黛玉以一种全新的方式展现在大家面前。
这是看似简单的一句话,但却让人觉得少了这句话,文章就显得单调了。无法充分体现出这是作者的宝贝,只是简简单单的喜欢,没有到视为宝贝的地步。只是平平淡淡的叙述着这条裙子的来历。但是,增加了这句话,却增加了作者对这条裙子的喜爱,同时也为这条裙子增添了神秘的色彩。这是中国一位姓林的小姐送的。在中国,有多少个姓林的小姐呢?不禁会让人幻想这位姓林的小姐是一个怎样心灵手巧的人呢?会有这么精致的裙子……不仅写出了这条裙子成为宝贝的理由,同时也让人认可了这是件宝贝,它是林妹妹的,它有着历史,它有价值。
虽然只是其中这么一则小故事,但是却体现了三毛写作的特点,简单、朴素却又不失幽默。我想,她的作品之所以会受到欢迎,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她独特的写作特点和加以情感的文章,不做作。写着自己最真实的感受和经历,不将他们扩大化,写得轰轰烈烈,只是用最朴素的语言,最真的情感来创作它们。这也是我喜爱三毛作品的原因。
这是第二次看三毛的作品,阅读多了,细细品味,发现三毛其实也是个很富有魅力的女性,洒脱自由。《我的宝贝》都是旧物,甚至还带有破损,但他们却是无价的,记载着过去,背负着许多故事……
【篇六:三毛我的宝贝读后感】
没有浪漫的爱情碎片,没有流金岁月里的奇侠怪异,它如同生活里剪切的时间片段,在不该聚缩的情景里,将它摆置在一个繁忙的空间。
在累得无法看清视线下密集的文字时,在这书页角落里作者的古董宝贝,会如另一番新迹,为你舒张模糊的双眼。
徘徊过万千书廊,越过重重书架。或许就如同作者三毛有缘与她的宝贝在生命里遇见一样,这本书《我的宝贝》也因缘在我的大学生活里停靠。
起初,我迷茫的阅过书中短小的故事,近乎不解的望着书里一页页古董图片。因为,我不明白,在人生旅途中有那么多的东西与你遇见,那么多的人和你萍聚,这些都看似平常与普通,根本谈不上用文字去雕琢其中的乏味和通俗,为何作者却要苦心写下。
但是,就在我感到生活前所未有的空虚与迷茫时,如万千的帆航在三角洲的尽头,找不到归宿的方向。记忆也如白纸,没有刻骨铭心的烙印,也没有岁月留下的足迹,有的只是流浪的时间,慢慢老去的照片。我开始心慌,我开始焦虑,这样漫无边际的放纵,何时是一个尽头。直到触摸到它《我的宝贝》。
书里面介绍的只是作者平凡的收藏,它们的价钱也不能以金钱来衡量,数量也抵不过任何一间普通的古董店。可是作者却深深的爱着它们,因为它不仅仅是一件收藏,更是作者游历不同国度的历史见证,和作者用生命接纳的印记。作者三毛用平平常常的心态去处理它们,她认为,既然每一个故事都是独立的,每一样东西都有属于它自己的时间和空间,那么,她也不刻意去编排它们,让手边抽到哪一张照片,就去写一个故事。
作者对待生活是多么的坦然呀,其实生活又何尝不是这样呢?在自己感到百无聊奈的日子里,细心的经营一下身边的事物。将每一件事或每一份物品身后的故事,用自己特有的方式,将它记载在日记本的扉页里。这不是荒唐到平乏而无事可做来消磨记忆里的文字,这是在用另一种方式来写自己的人生。当在累计千百次的记录后,再打开最初那张已泛黄的纸页,再倒上一杯热咖啡,这种慰心的温存感,会让自己愉悦的去回首那曾经的点滴。
因此,从今天起,我不在迷茫、沉沦中度日。我会用心去记录每一份触动我心灵的感动。既然,时间安排我们在着轮回的轨道里相触,就如这本三毛的书《我的宝贝》,我也会用我杂乱的文字,刻下这段我们触碰的火花,让它沉淀,沉淀在我日记簿的故事里。因为,我也相信,时间有它的连续性,而故事自有它的独立性,生活也就在这里,于千万故事里,寻找出轮回过的一生。
是乎感觉,文字的运转,不像是出于一个青年者之手,偶有历经沧桑的老者所文之感。但或许在真实的故事里,在被《我的宝贝》熏陶之后,我的思绪,已随着磨盍的岁月,在这不可能的年龄段,明白了更多的心灵悟感。
就这样保存吧,《我的宝贝》,“借着这一件物品,写出了背后的故事,也是另一种保存的方式,这么一来,东西不再只是它的物质基础,它们加入了人的悲喜以及生活的轨迹,是一种文物了。”
【篇七:三毛我的宝贝读后感】
读三毛的作品《温柔的夜》,当我读到书中《拾荒梦》的末尾一段:“我有一天老了的时候,要动手做一本书,在这本书里,自我童年时代所见的东西一直到老年的都要写进去。”于是便借来了她后来写的《我的宝贝》,又读。
书中讲述了她自己的八十六个收藏小故事。还没有读完,我就开始搜索我的小宝贝了。想起了几件竟还不是我的,都是儿子的宝贝。比如,三毛在《娃娃国娃娃兵》里面讲的俄罗斯的特产,一套几件,一个比一个小的木质娃娃。是儿子一年级时,我们去承德旅游带回来的。当时,他看见这套娃娃,一个能钻进另一个身体里,喜欢的直围着它们打转转就买下来了。儿子比我喜欢收藏一些小物品。他还有一块三叶虫化石,是在某个展览中心花三十元钱买的,我们劝说他不一定是真的不要买。他绕来绕去的不肯离开那里。当我们围着展览中心转了一圈后,他又跑去看那块化石非说是真的。那时期他正着迷恐龙化石之类的有历史感的石头。家里已经有一盒神秘的石头,被他精心的摆放在有格子的盒子里,每一块石头都被贴上了标签,有名有姓的住扎在他的书柜里。结果让这位读了几本科普书,‘小牛’得比我们有见识的小同学上了当。
放下书,我赶紧给老母打电话,问我老祖母用过的坛坛罐罐还有吗?老母告诉我还在呢。
“从前那个,家里装盐的小罐子还有吗?”我首先想到那个褐色的短粗的大肚子罐罐,很漂亮。
“有啊。”老母一向舍不得丢掉任何一件有用没用的东西。
“我想要,用来养花。”
“拿去吧。”只要有人想要那些有用没用的东西,老母都觉得那些占了房间里角角落落的旧东西终于等到被人领走,自然很高兴。老母又追上一句:“你的铜火锅,腌咸菜的坛子都还在,你要,都拿走吧。”妈呀,我一下子还达不到那么高层次的收藏。只想小小的收留几件小巧的,有故事又是自己喜欢的而已。老母巴不得我把所有的破烂都拿走。
铜火锅是在非常时期买的算是有故事,可占地方。腌咸菜的坛子,三毛在她的故事里起名叫《停》,她和家人在海鲜馆正准备吃饭时,瞄见一辆破烂车慢慢踏过,她追上去大喊一声:“停!”从破烂车里淘出了一个又一个翁。我们家那个腌咸菜的坛子跟三毛淘的坛子一模一样。太大个,我不怎么喜欢。
儿子2岁左右,我给他编织了一件粉黄格条的毛背心,穿了很久。等他长到再也不能穿时,我拿去准备送给小侄子,结果回到家里,发现毛背心又被藏进我的包包里,儿子说他舍不得这件衣服。想一想我也舍不得。我不太喜欢织毛活。那年,有几个月的时间工作在外,我都只能在每个周末回家看看儿子抱抱他。看不见时,就在饭后的一点空闲时间和同事一起给各自的儿子织毛活,编织着各自对儿子的想念。这也算是有故事。嗳呀,不知放到哪里了,不知可否还在?
……
像这样的小宝贝,每个人都会有几个,落满岁月的尘埃。引用一段三毛在《我的宝贝》这本书后记里写的话:
籍着一件一件的物品,写出了背后的故事,也是另一种保存的方式,这么一来,东西不再只是它的物质基础,它们,加入了人的悲喜以及生活的轨迹,是一种文物了。
我眼中的林黛玉
黄璜
看《红楼梦》是我的一大嗜好,我对林黛玉是很偏爱的,觉得她是我心中那颗最美最亮的星,就像天狼星一样有魅力,吸引着我。她的一切都是美好的,不论言行、举止都是对的,就连她的缺点在我心中也是对的。如果真的讨论起她,我还是会实事求是的。
说起林黛玉,她给我的第一印象就是长得美。的确,她长得特别美,尤其是她那张樱桃小嘴十分标准,小时候姐姐就告诉我林黛玉的嘴是最标准的樱桃小嘴,如今我更是确信她的那张嘴是世界上最美的嘴了。她的文笔流畅,诗给她添上了一层心灵的纯洁,犹如给星星镀上一层亮晶晶的光芒。她的诗优美、抒情、典雅。她敢于表达自己,诗就是她表达的方法。她写的诗精悍而不露锋芒。林黛玉喜欢表现自己,虽然在古代女子是不能上学的,不认字最好,但是她敢于挑战,敢于向封建社会挑战,是我们应该学习的。但是,她也有缺点,就像一坛净水,无端的滴了两滴墨水,便不清澈、不纯净了。她太小心眼了,遇到不合心的事儿便生气、哭,因此才会多灾多病。她不会等人接物,对大多数人都不太和气。
这就是我眼中的林黛玉,她是个很美,有文采,这就是我眼中的林黛玉,她是但也有缺点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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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毛读后感三毛,是三十年代时,旧上海的一名流浪儿童,他没有自己的家,也没有自己的爸爸、妈妈;穿着破旧不堪的衣服,光着个小脚丫,整天跑在大街小巷里谋生;他吃着贴广告用的浆糊,睡在垃圾箱里;他做过各种各样的事情:捡烟头、卖报纸、擦皮鞋、帮助别人推三轮车……但是他所挣到的钱连吃顿饱饭都不够——真是个苦难的童年。跟三毛比童年,正是“你幸福的每一天是三毛渴望拥有的,当你从幸福中一路走来,不应该忘记三毛的苦难和期盼”。我们应该为了明天的更加美好生活,而加油、加油、再加油。初一:张家玮200字 初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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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毛从军记读后感【篇一:三毛从军记读后感】读了《三毛流浪记》后,知道三毛从小就没有爸爸妈妈,过得很苦,然后为了生活,三毛去从军,三毛在军队里虽然人小,但也干了一些有意义的事情。有一次,日本鬼子来了,三毛躲进稻草堆,装成稻草人,打死了两个日本鬼子,回来后,长官给他戴上了英雄勋章。还有一次,三毛被抽签抽到敢死队员,然后他在水牛上捆上炸药,可是不巧的是,水牛被抓,计划并没有实施。但三毛并没放弃,趁日本鬼子酒足饭饱之后,再逃亡溜进去炸死他们。三毛机智勇敢、不放弃的形象深入人心,我喜欢三毛!【篇二:三毛从军记读后感】《三毛从军记》是张乐平先生所作,这本漫画主要描写的是三毛从军的故事。三毛是个失去父母的孤儿,他在军营中遇到了种种困难,通过自己的智慧一一克服了。下面我就大体说几个故事:有一天,三毛得到一匹马,马想吃草,三毛一个劲地拦住它,马差点跑了,没办法,三毛只好给马一大捆草。第二个故事是这样的:一次三毛看到日本鬼子的旗子,可把他吓坏了,他赶紧把稻草披在肩上,这才没被发现。这两个故事告诉我们,人生的路上不免困难重重,我们要勇敢的面对。如果你像故事里的三毛一样又勇敢又机智,那才是棒的。三毛在那么艰苦的条件下都能乐观地面对生活,我们应该做的比他好呀!【篇三:三毛从军记读后感作文】今晚,我在家中看了张乐平爷爷写的《三毛从军记》它主要写了抗日战争爆发,三毛应征入伍,当兵打鬼子。三毛非常聪明,他打了许多的鬼子,也立了不少的勋章。给我印象最深的是有一次,三毛得了病,冷得浑身发抖。他吃了药睡觉了,被子盖了一层又一层,捂得严严实实的,像一座小山。想想,三毛即聪明又有自理能力!但又反应出三毛没爸没妈,没有人关爱他,照顾他。再看看我,生病了。爸爸总是一会儿叫我吃中药、一会儿叫我吃西药、一会儿叫我打点滴……有时他中午都没休息,大老远从单位到我学校来给我送药。妈妈总是叫我吃鸡蛋,叫我吃水果,给我补充各种维生素……我们生活在幸福的世界里,小朋友我们一定要珍惜呀!【篇四:三毛从军记读后感】三毛从军记,好玩又好看!小三毛总是那么搞笑,但三毛很机智勇敢,打鬼子很牛。有一次,三毛打桩,打了一圈木桩,再用铁丝乱缠一气。最后发现自己困在里面出不来了。嘻!三毛还把路边的酒瓶当手榴弹,把戴军帽的女兵当做男兵等等搞笑事,三毛太好玩了!三毛从军记比三毛流浪记还搞笑呢,嘻嘻!读完三毛从军记后,我觉着三毛机智勇敢,只是个子太小,有时办事不力呢,但有时却因个矮才救他一命。三毛真是活泼,但不缺勇气。三毛很聪明哦!《三毛从军记》这本书可以说“千古流芳”了吧,很经典呦!【篇五:三毛从军记读后感】抗日战争开始了,三毛想当兵抗日。可是报名员说他太小,不让他当兵。三毛就脑子灵机一动想出了一个办法,打扮成大人骗过报名员入了兵。三毛被派去当勤务兵,又要帮连长背儿子,又要替太太拿东西。来来去去当了很多种兵。后来他听到有鬼子的声音,就用枪击毙了小鬼子,就成了英雄,记者听说就过来采访三毛,长官也过来拍照了。长官就发给他一个英雄徽章,拍照地时候徽章太大挡住了三毛全身,记者以为徽章是长官的。抗日战争结束了,三毛被派去当准复员。离开了长官。【篇六:三毛从军记读后感】今天,我在家看了一本书《三毛从军记》,这本书主要讲了战争时期,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儿的幽默故事。当我看到三毛伺候长官吃西瓜,长官大口大口的吃着,馋的三毛口水直流,等到长官把西瓜全部吃完,肚皮撑得滚圆,也没给三毛留一口。三毛替长官打扇子,自己热得大汗淋漓,他用手捋去满头大汗,不小心汗水溅到长官身上,长官抬腿就是一脚,把三毛踢出老远。我觉得长官真自私,真想替三毛揍他一顿,当时的社会太黑暗了。我很喜欢看这本书,喜欢书里的三毛,因为他正直善良,见义勇为,聪明机智,我更同情三毛的各种遭遇。【篇七:三毛从军记读后感】我在网上看了一场名叫《三毛从军记》的电影。这场电影非常好看,主要说三毛为什么要当兵,和三毛当兵后的体会。看了这场电影,我知道了一个道理:就是有时候聪明的大脑并不能解决全部的问题。比如说三毛在打仗的时候,个子太小了,在地道里根本看不到敌人。这时三毛拿了一个椅子过来,站在上面,高度正正好。可是,好景不长。刚打一枪,三毛就输了满地打牙。唉!没办法,三毛站在椅子上站不稳,而且在打枪时,枪会有很大的后退力,三毛的力气太小,所以即打不好枪,又保护不了自己。所以说,有时候想到了聪明的办法,可是要有实力才行。像三毛站在椅子上,觉得自己的高度达到了,可是他的体力达不到,还是不能真正的成功。【篇八:三毛从军记读后感】这是一本关于《三毛从军记》的书,我很喜欢。令我印象最深刻的一段是:三毛看见一位老伯吃力的搬着箩筐,看到树上的标语,就连忙找来一根棍子想帮他拾,老伯很高兴。但是箩筐实在太重了,还没走呢三毛已经被箩筐压昏了。因为他助人为乐,所以我要向他学习,今天我看见妈妈要倒垃圾,我要向三毛学习所以我马上把妈妈手里的垃圾抢过来倒了,妈妈高兴极了!这本书主要是讲三毛从军的时候,用他的机智、努力、勇敢打败了日本鬼子!看了这本书,我觉得三毛在旧社会里没的吃也没有父母很可怜,而我现在有的吃有的喝,还有父母很幸福,所以我要好好珍惜,做一个好孩子!1200字以上 初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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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毛流浪记读后感《三毛流浪记》我已经读完了,我觉得三毛是个很可怜的孩子,他没有爸爸妈妈,没有家,孤苦伶仃,四处流浪,过着饥寒交迫的日子。他见小羊有母羊地疼爱,小鸡有母鸡地照顾,小狗有母狗地喂养,可是他却什么都没有,他伤心极了。三毛在陌生的城市里四处流浪,他把垃圾当成食物;把报纸当成被子,把温暖的太阳当成爸爸,把纯洁的月亮当成妈妈。还常被人打骂,被人欺负。不论他的生活多么艰苦,他还是表现得乐观善良,机智勇敢,看到需要帮助的人他会尽力去帮助,遇到困难和坏人他也会勇敢的面对,解决问题。与生活在旧社会的三毛的相比,我们的生活是多么幸福啊。我们拥有爸爸妈妈的呵护,老师的关爱,拥有明亮的教室,崭新的书本,拥有着衣食无忧的生活。在这样优越的环境里,我们更要珍惜现在的生活。向三毛学习,做个懂事的孩子,不怕苦,不怕累,长大了做个对社会有用的人。三年级七班 闫奕飞2011-11-12350字 初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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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贝,宝贝可曾记得,你我相遇的那一瞬,你的安静、慵懒、乖巧。又可曾记得,与你我一起相遇的她?她文静,机灵,又不失可爱,从那天开始,你们成为了我的宝贝,成为了我的家人。那时年少,总是等事情已经做好才去承认自己的不是,当带着你们去找我妈妈时,她看着你们,又看了看我,微微叹气,指着我的额头:“你啊……”那时年少,本以为你们很快就会离我而去,向你们倾注了我平日的所有、所有,不知不觉中,你们已成为我生命中的一部分。宝贝,宝贝。我本以为我们不会分开,无论是谁,都不可能把你们从我身边夺走,可是,直到一切都无法挽回,我才明白我错了。病魔带走了本身就因我的过失而残疾的她——在此之前有一次,我放学回家,听见你哀伤的叫声,循声而来,我看见了浑身湿透奄奄一息的她。那天给我的印象很深,只记得她艰难地喘息着,除了微微起伏的腹部实在是看不出什么生命迹象,我感觉到她的绝望和痛苦。我拿着吹风机小心地吹着她湿透的身体,在那时候她只是不住地喘息,乌黑的眼睛看着我。我哭着哀求,让她坚持住,不要离开我,给她唱我们初遇时我轻哼的歌。我看到她稍微明亮一点的眼睛里真真切切地挤出一滴泪,顺着她湿湿的脸颊滑落,化开在她身下的棉布上。真的,我早该发现,她不一样,她不会像别的鸭子一样在身上涂油,来保证在游泳时羽毛不会湿透。我帮她和病魔奋斗了不知道多久,只知道她那之后终于又有了力气,不再奄奄一息。我认为我已经把她救回来了,但我错了。一个星期后,我回到家,见到的只是她冷冰冰的,已经僵硬的身体。她的身上很脏,但是我没有勇气将她清理干净——因为,她已经不是“她”了。现在在我面前的,只是一具躯壳而已。而她,我的她,已经不在了。我分的很清楚。在几分钟,或者几小时之前,在我不在家的时候,死神又一次夺走了她。从此,家里只剩下你,我,和家长们。宝贝,宝贝。从第一次带你们出去时惊奇地发现你们会跟着我走,并且不会走丢,到第二次、第三次……再到,只剩下你的身后。你的胆子越发的小,是因为没有了她的陪伴?你越发的黏我,是因为你已经开始对别人丧失了信赖?离开我,你就会开始叫唤,是因为你觉得自己已经没有能力去独自承受你害怕的东西、颜色、人?哦,宝贝,宝贝。我不知道,因为你不会说话。现在的我,只能安抚你受伤的心,看着你在我腿上,或身边悠然入睡。抱歉,我觉得我亏欠你的实在太多太多——还有她。哦,宝贝,宝贝。五个月过去了,你已一天天长大。我不会让任何人伤害你,因为,你是我生命中的一部分。大黄,还有逝去的小黑,我想对你们说:宝贝,我爱你们。900字 初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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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我的宝贝读后感我很喜欢读书。家里也有许多课外书。我非常珍惜我的每本书。这些书里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你是我的宝贝》这本书。因为这本书里的内容生动有趣,所以,我爱看这本书。书里写了:贝贝是个唐氏综合征患儿,有轻度智力障碍而且终身无法治愈。贝贝两岁时,在父亲在野外考察时不幸遇难,母亲难以承受生活打击而离家出走,贝贝和奶奶生活在一起。慈爱宽容的奶奶以顽强的毅力训练贝贝,力图使贝贝成为一个成为自爱自立有尊严的人。奶奶的努力没有白费,贝贝成了一个心地淳朴乖顺善良、热爱大自然的孩子。贝贝十岁那年,奶奶因心脏病去世,贝贝一下成了孤儿。贝贝的命运牵动了许多人的心,尤其是小区水电维修工李大勇。李大勇是个八0后的小伙子,平时做事有些不靠谱,然而喜爱上贝贝的单纯和透明,一直在关注贝贝的成长。贝贝在福利院待了一段时间后,他的舅舅舅妈带着儿子小胖从农村来到城里和贝贝一起生活。两个大人,两个孩子,外加一条叫“妹妹”的狗,他们彼此之间发生了许多令人难忘的事。李大勇也在关照贝贝的同时也得到了自身的成长,逐渐成熟起来……我想学习贝贝的单纯和透明。我爱读书是因为能让我进入知识的海洋中,让我在知识的海洋中快乐成长。450字 初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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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毛》读后感假期里,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三毛》。这本书里的故事是很有意义的。 这本书里讲了许多三毛的故事,里面的三毛很善良,下面我给大家说一说吧。三毛救了一个小朋友,那个小朋友的爸爸看见是三毛救了他的儿子,就把三毛和他的儿子一起带回家了。小朋友的妈妈给三毛和她的儿子换上了一件新衣服,被救孩子的妈妈为了感谢三毛,就收留了三毛,三毛天天和那个小朋友一起上学。几天后,他们一家要离开回家乡了,三毛又开始了流浪。我多么希望能有好心的人收留三毛呀! 在生活中有好多的好心人,我要像主人公三毛学习,学习他的善良。我很喜欢这本书,你们喜欢这本书吗?250字 二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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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毛从军记》读后感“爸爸,我读完《三毛从军记》了!”我捧着书跑到爸爸面前。“你能不能讲给爸爸听听?”爸爸放下手中的报纸。“这本书是讲抗日战争爆发,三毛想当兵,可长官嫌他年纪小,不肯收他。他灵机一动,假扮成大人模样,骗过了长官,参了军。在部队里,他帮长官擦靴子、点烟、倒水,老兵都欺负他个子小,让他干活,给他吃香蕉皮,三毛睡觉的房子还漏雨,他很可怜。”我把我看过的三毛的故事讲给爸爸听。爸爸说:“你讲一个最喜欢的三毛故事给我听听吧!”“好啊!”我说,“就讲三毛在河边摸螃蟹,突然手指被夹住了,老兵帮他摘下螃蟹,三毛的手指又红又肿。两人一起煮螃蟹,香味引来了长官,老兵讨好长官,把煮熟的大螃蟹送给了长官,三毛空欢喜一场,真可怜!”爸爸问我读完这本书还有什么感受,我觉得三毛虽然可怜,可是很聪明,他总是遇到困难想办法,特别是打鬼子,总是很勇敢。即使在军队里受到长官和老兵的欺负,他也不流泪,爸爸告诉我那是机智、勇敢、乐观和不怕辛苦的精神,是值得我学习的哦!350字 四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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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毛文集》读后感你翻越洋河,踏步沙漠,一路逍遥洒脱,足迹印在天涯。——题记一幅动人的沙漠图景,一场浪漫的沙漠接触,透过你的文字,我伴随你的沙漠足迹同往共睹。你是烟花一样明丽的女子,月光一样高洁的女子,沙漠一样冷寂的女子,踏着光阴而行,携一笠风,带一袖月,在撒哈拉踽踽独行,找寻前世的乡愁。怀揣着对沙漠的向往,你一路勇闯,带领我们来到这神秘的土地。你曾写过一段关于撒哈拉沙漠早晨的文字,让我对那片神秘的沙土心生好奇,为之震惊。“早晨的沙漠,像被水洗过了似的干净,天空是碧蓝的,没有一丝云彩,温柔的沙丘不断地铺展到视线所能及的极限。这时候的沙地,总能使我联想起一个巨大的沉睡女人的胴体,好似还带着轻微的呼吸在起伏着,那么安详沉静而深厚的美丽,真是令人近乎疼痛地感动着。”读过后,我深深觉得,你克服这一路的艰辛,能够一睹此景,即使满身风尘也值得。撒哈拉沙漠是一片浩瀚而壮美的沙漠,却也是一片精神文明的荒漠。你用一颗善良的心将一个黑暗的社会用轻松的笔调描写出来,让我们知道这个世界上还存在着这样的一个愚昧无知的部落——撒哈拉威人。他们讳疾忌医,身体过度的疲乏;他们目不识丁,精神极度的空虚。他们似乎与文明隔绝,只与落后与封建为伍。你宽容他们的无知,包涵他们的愚昧,你用真心与行动,为他们进行着身体的清理,心灵的洗涤,给那片荒漠带来了勃勃生机。撒哈拉的故事被你用文字记录了下来传递给我们,更有的,拍成了照片,保存了魂魄。而有些,铭记在脑海,镌刻在心中,不会忘记。一个人的旅程是冒险,两个人的路途是浪漫,真为你庆幸有一个叫荷西的男子甘愿为你放弃海的梦想与你相守相随,因为有你的地方,就是他的梦想。你们各自为对方挡一片乌云,寻一处明媚。爱把你们相连,难以分离。一携手,便是天涯。品味你的文字,一路追随你的足迹,如此精彩绝伦的沙漠之旅令人如痴如醉。你把尘埃装进行囊,将故事寄去天涯。为了能独对千山,踏步浩瀚沙漠,探寻黄沙之上的落后文明,你在岁月干枯万年的河床里忘记繁华,让心灵自由飞翔。我不求能冒险沙漠同你一样,但愿能够保持与你一般的心境,勇闯未知与未来。三毛,愿你在那个国度安好。800字 五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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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毛流浪记读后感暑假,我看了好几本课外书,其中《三毛流浪记》这本书给我感受最深。书中的三毛是个孤儿,没有家,每天穿着破烂的衣服四处流浪,晚上只能睡大街。他每天以讨饭为生,常常饿肚子。更惨的是,三毛还要遭受路边人嘲笑和欺负,以致身上到处是伤。但是三毛能忍,也勇敢,克服了一个又一个的困难。我看着书中的三毛,情不自禁地流下了眼泪。我深深地体会到没有父母的孩子是多可怜啊!与三毛相比,我生活在爸爸妈妈身边,有他们的爱护和疼爱,有好吃的,也有漂亮的衣服穿,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可是我有时候稍有不顺心,就大发雷霆,这是多么不应该呀!我要感谢这本书,它让我明白了一句话,“身在福中不知福”。以后我要向三毛学习,不怕苦,不怕累,还要学会容忍和勇敢。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300字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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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毛流浪记》读后感今天,我读完了一本书,叫做《三毛流浪记》,故事生动感人,非常好看。故事讲的是:三毛四处流浪,有好多好心人收留他,但是都发生了一些不幸的事情,三毛只能再次四处流浪。让我感受深刻的片段是:富人家里正在大摆宴席,山珍海味,酒足饭饱,三毛站在一窗之隔的外面墙角,饥寒交迫,无家可归。作者用了对比的修辞方法,描写了当时的社会穷的穷,富的富,差异太大,老百姓都生活在水深火热中。还有一处片段也让我感受非常深刻,描写的是:街头有人在贴标语,上面写着“打倒某某”,那人刚走不久,又来了一个人在刚才的标语上又贴了一张,他们就这样贴来贴去,墙上贴了厚厚的一叠,等他们两个人走了,三毛撕下标语,铺在地上当褥子,睡在上面还真舒服。我想:三毛真聪明,他用标语当褥子,总比睡在又潮、又凉的地上强,这个片段也反应出三毛的生活条件非常差,同时也能感受到三毛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中还保持着乐观的生活态度,很有童趣。这本书让我想到,为什么穷小孩生活不好,富小孩生活好?这让我很不解。当时的生活和现在的生活差异真大,所以,我们要珍惜现在的生活,好好学习。450字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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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毛流浪记》读后感《三毛流浪记》读后感500字《三毛流浪记》我已经读了无数遍,每次读的时侯我的心里都是酸酸的,像打碎了五味瓶。也给了我很多的感受。三毛是一个可怜的孤儿,他孤苦伶仃,四处流浪,过着饥寒交迫的日子。他见小羊有母羊地疼爱,小鸡有母鸡地照顾,小狗有母狗地喂养,可是他却什么都没有,他伤心极了。三毛在旧社会四处流浪,他把垃圾桶当成床,把报子当成被子,把温暖的太阳当成爸爸,把纯洁的月亮当成妈妈。为了生活,三毛做过很多事,比如:学艺,擦鞋,拉车等,可是都做不长,还常被人打骂,被人欺负。不论他的生活多么艰苦,他一直保存着善良的优秀品质。比如有一次,他被一个坏蛋利用做坏事,事先他还一点也不知情,他知道事实的真相后宁愿自己吃苦,也不被利用做坏事。三毛还是个善良、坚强、乐观的好孩子。三毛看见一位老人摔了一跤,连忙上前搀起老人。他还把身上仅有的一块烧饼全给了老爷爷,自己却饿着肚子。三毛也很爱看书。三毛干完了活,就拿起了书看,可老板看见就说三毛浪费电……与生活在旧社会的三毛的相比,我们的生活是多么幸福啊。我们拥有爸爸妈妈的呵护,老师的关爱,拥有明亮的教室,崭新的书本,拥有着衣食无忧的生活。在这样优越的环境里,我们更要珍惜现在的生活。向三毛学习,做个懂事的孩子,不怕苦,不怕累,长大了做个对社会有用的人。《三毛流浪记》读后感500字今天,我看了“三毛流浪记”,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孤儿三毛的悲惨故事。为了填饱肚子,他给一个凶恶的老板娘当童工,负责把东西送到摊子上。每次老板娘都要他背很多很多东西,他总是走不到几步就气喘吁吁了,更别说还有这么长的路了,一天下来常常累得腰酸背疼。瞧瞧老板娘,悠闲自在地坐在马车上,前面的小车夫也受尽虐待,牙齿紧咬着嘴唇,脸上一副委屈的表情,原来他只要哭出来,老板娘就把他往死里打,他是想哭而不敢哭。再看看三毛,在烈日下努力向前走,衣服早被汗水湿透了。终于到了摊子上,别以为这样就完了,还得把钱带回去,交给老板娘。完成任务可以吃饭了?想得美,听:“你这个懒东西,这么晚才回来?快去把盆里的衣服洗了。”三毛已饿得头昏眼花,可还得强打起精神,洗完衣服才能吃饭。总算可以吃饭了,小童工们在一口又烂又小的锅子里舀了些糙米饭,就着咸菜吃,还经常吃不饱,他们也只能忍受着。多可怜啊!想想我自己,有时候看到餐桌上没有爱吃的菜,就噘起嘴,满脸不高兴地嘟嚷道:“又没有我喜欢吃的菜!”爸爸听到了说:“有些孩子饭都吃不饱,你还挑三拣四的。”我还不相信呢。再说上学吧,要么是坐公共汽车,要么是小汽车接送。而在家里都是小公主、小皇帝,零食应有尽有,水果想吃什么就吃什么。比一比三毛,我们是不是应该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好好学习呢?我多么希望三毛和小童工们也能和我一样享受快乐的童年啊!《三毛流浪记》读后感500字今天,我读了一本书《三毛流浪记》。三毛是个流浪儿,也是个孤儿。天天在大街上流浪。三毛在这么多年的风风雨雨中,他不知受了多少辱骂、多少的苦。。最终依然孤独。三毛是一个助人为乐的孩子。有一次,一位老人滑倒时,旁边的人都笑他,三毛看见了,就帮这位老人扶起来。老奶奶很饿,他就拿出一半的包子给老奶奶吃,后来又把剩下的一半也给了他,自己却饿的肚子,他做过报贩、擦过皮鞋,但他靠自己的意志,克服困难,一直没有放弃、每当三毛非常饿的时候,他都趴在肉店的窗户上,流着流口水,可是他没有钱,旁边是小吃街,有的卖油炸,有的卖包子,还有的卖臭豆腐。他摸着自己的肚子闭着眼睛往前走,眼前不断的呈现食物,想知道三毛多饿呀,他多么需要食物呀,可是他却没有钱买,只好饿着肚子。你想,他是多么的可怜,是多么的需要帮助呀。一个失去母亲的孩子,是多么的痛苦,三毛是很可怜,但他很坚强。,在季羡林的文章中说过,没有母亲的孩子是一个灵魂不全的人,三毛也正是如此,但他很坚强。。有些人生在福中不知福,不好好珍惜时间。我们要学学三毛坚强的意志。要是三毛还在这个可爱的地球里的话。我多么想将自己得到的和他分享。我多么希望每人多一份这样的爱心,关心像三毛这样的的流浪儿,给他们一份温暖。看完这本书后,我十分希望那些在街头流浪孩子们早日走出黑暗,迈向光明。1200字以上 五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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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毛流浪记》读后感【《三毛流浪记》读后感】这个周末,我读了《三毛流浪记》这本书。这本书讲了三毛在外面到处流浪,遇到了各种各样不幸的事。三毛首先在森林里来了一次"荒野求生",于是又通过步行,来到了大城市——上海。他身无分文,连最便宜的烧饼都买不起,吃不饱穿不暖,还经常被人欺负,他去印刷厂工作的时候,由于他对印刷机充满好奇心,结果被老板怀疑是在破坏机器,被老板赶出了工厂;他在路边帮人擦鞋时,又被城管抓走了……后来,他有几次被好心人收养了,但还是有不幸的事降临在他身上。三毛在旧社会经历了很多苦难,但我觉得他是一个勇敢、善良的人。我们现在生活很美好,更要好好珍惜。303班马弘毅【《三毛流浪记》读后感】我今天看了《三毛流浪记》,感觉心情很沉重。书中的三毛孤苦伶仃的,没有家,没有亲人,四处流浪,到处乞讨。其中有一个故事我特别有印象。他一年四季只有一身衣服,穿得都破了,没人帮他缝补,他只好借了针线自己缝,可是口子实在太大了,根本缝不起来,他灵机一动,找了一只废弃的木桶,套在身上。我觉得三毛好可怜,小小年纪就要靠自己生活。想想我们的生活多幸福啊!夏天有短袖短裤,冬天到了,妈妈早就为我们准备了厚厚的衣服,白天,我们坐在窗明几净的教室里学习,晚上,我们睡在柔软温暖的被窝里,想想三毛,他什么都没有……我应该好好学习,珍惜我现在的幸福生活。303班胡宇轩【《三毛流浪记》读后感】今天妈妈给我买了三毛流浪记这本书,我刚拿到书的时候,看到书的封面的小男孩头上只有三根小黄毛就哈哈大笑起来,我就怀着好奇的心情看起了这本书。这本书讲的是一个无依无靠的流浪儿三毛,他从小没有父母,没有自己温暖的家,他总是吃不饱穿不暖,很多时候只能露宿街头。看到这里现在却心情非常沉重的哭了。他虽然生活的很悲惨,但是他对生活还是充满了新奇,他很向往大城市的生活,他于是只身一人来到了大上海,我觉得他非常勇敢坚强。他虽然自己吃不饱穿不暖,但是他有一颗乐于助人的心。有一次他不顾个人安危,救出了落水小男孩,他虽然自己吃不饱,也把食物分给饥饿的兄妹俩。读完这本书我心里觉得非常惭愧,想想我们现在的生活是多么的美好,天天都是饭来张口,衣来伸手。三毛这么小都要靠自己来维持生活,所以我们更应该珍惜现在我们拥有的一切,好好学习,来报答养育我们的父母,耐心教导我们的老师,做祖国的栋梁之才,使我们的国家更加强大富有。303班陈嘉诚【《三毛流浪记》读后感】我今天要写的是关于《三毛流浪记》的读后感。《三毛流浪记》的作者是:平民画家张乐平爷爷,也称"三毛之父"。张乐平爷爷看起来慈眉善目,很喜爱三毛。《三毛流浪记》里有很多篇小故事,而且讲的都是三毛流浪的点点滴滴,整天受风吹雨打、日晒雨淋的,还天天被别人欺负,既要干苦力活,又要挨打,真是可怜,悲惨不已啊!再看看我们:整天吃好的、住好的、玩好的,可是三毛被他师父又打又骂的,过个六一儿童节都得被捆起来给给那些有钱人的孩子看。我感觉三毛是个热爱人民、乐于助人、怀着一颗金子般的心的小孩子,从不吵不闹,我们要向他这种优秀的品质学习!《三毛流浪记》真好看,像三毛这样的小孩子将来肯定能做大事!303班朱子墨【《三毛流浪记》读后感】前几天,我读完了《三毛流浪记》这本书。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三毛生下来就是个孤儿,他看见小狗、小鸡和小鸟都有自己的爸爸妈妈,可自己没有,他非常伤心。有一天,一个渔夫看见了三毛,很同情他的遭遇,收养了他。可是有一天,悲剧发生了,日本人杀害了那个渔夫,三毛慌忙逃到岸上,无奈之下,只好自食其力去找工作。三毛找了很多工作,在街头上表演、在饭店洗完、帮厨……可是都失败了,但是三毛认识了很多好朋友,很多爸爸妈妈都给他买各种好吃的、好穿的,可是过不了几天,那些爸爸妈妈们又都不要他了,三毛又只能四处流浪……读完这本书我深深的体会到没有爸爸妈妈的孩子是多么的可怜啊!可是三毛,依然是那么勇敢、坚强、乐观和正直,我要学习他的优秀品质!303班周子祺【《三毛流浪记》读后感】一天,我看了《三毛流浪记》,里面的三毛是个很可怜还很善良的男孩子。他的善良在一篇作文里,里面写着一个小孩在摘花,不小心掉水里了。三毛看到了也跳下水去救小孩,三毛把小孩弄上去,可是上不去,小孩哭了起来,他的哭声吸引来了小孩的爸爸,他一把把他们拉上来了。上来以后,小孩说:“谢谢你。”三毛说:“不用谢。”小孩的爸爸看了看三毛像孤儿,小孩的爸爸说:"三毛,你是个孤儿吧?"三毛说:"是,你能收留我吗?"小孩的爸爸说:"能,你跟我回去吧。"这就是人们说的善良。他的可怜也在一篇作文里,里面讲了三毛在赚钱,赚到了钱,可是又来了一个乞丐说:“没钱,我要饿死了。”善良的三毛把赚来的钱给了那个乞丐,给完后那乞丐跑了,可是三毛看见那个乞丐不是真乞丐,三毛想:“自己被骗了。”然后,三毛又没钱了。这就是可怜的三毛。我喜欢这样的三毛。303班应文桧1200字以上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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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毛流浪记读后感【篇一:三毛流浪记读后感】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本书是张乐平写的《三毛流浪记》,主人公三毛,头顶三根枯黄的头发,瘦小的身子,好像一阵风就能把他吹倒。他没有亲人也没有家。街边、桥洞是他晚上睡觉的地方;他睡得是砖;枕的是瓦;身上盖的是晚霞。为了生计,他卖过报纸、拉过黄包车、擦过皮鞋、卖过艺……可是他吃尽了千辛万苦还是吃不饱穿不暖。看到这里,我鼻子一酸,两行珍珠像断了线似的往下掉。心想:三毛生活在万恶的旧社会,没有人疼爱他,长得面黄肌瘦,大冬天得不到一点温暖,甚至连自己的住处都没有。穷困的生活逼迫他小小年纪就到处流浪,担负着他不应该担负的工作,饱受着痛苦生活的折磨。他是多么可怜的孩子啊!可是,三毛虽然过着艰苦的生活,但他却很善良、勇敢、乐于助人。他曾不顾个人安危,救出了落水男孩;他曾自己饿着肚子,把食物让给饥饿的兄妹俩;他曾帮拉货的老大爷推过车……他的这种精神让我敬佩。读完《三毛流浪记》以后,我想对小伙伴们说一句话:“大家千万不要身在福中不知福,要好好地珍惜现在的生活,好好学习,不辜负父母的一片苦心,不浪费老师的耐心教导。要像三毛那样,勇敢去克服一个个困难,争取取得优异的成绩!”【篇二:三毛流浪记读后感】我是怀着激动的心情读完《三毛流浪记》这本书的。三毛是一个孤儿,他没有真正的家,只能四处流浪,以乞讨为生,风餐露宿。如果哪天没有讨到食物就只能活活饿着肚子,过着有一餐每一餐的日子。不仅这样,他还经常收到别人的欺凌,全身上下到处是伤痕。何其可怜的一个三毛!而我们现在的生活却不一样了。拿我来说吧,我从小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家人把我照顾得无微不至,什么都为我考虑到了,可以说我要什么就有什么。就是这样,我还经常对爸爸发脾气,弄得全家都不开心。记得有一次,学校组织我们去春游,妈妈把干粮饮料都准备好了,我还问妈妈要零用钱。妈妈不给,我还跟妈妈顶嘴。现在想想我是多么不应该啊!看看流浪儿三毛,他的生活是那么的悲惨!小小年纪就靠打工维持自己的生活。而我就在爸爸妈妈的呵护下,在爷爷奶奶的疼爱下,健康快乐地成长。春天,我和爸妈在青山绿水间踏春,而三毛还在为一个小小的面包发愁;夏天,我在游泳池畅快凉爽地游泳,而三毛在烈日下奔波;秋天,我与小伙伴在枫树底下与秋风嬉戏,而三毛还在街头无助地徘徊;冬天,妈妈早已为我准备了厚厚的棉衣、温暖的被子,而三毛却在寒风中瑟缩。这么一比较,让我明白了很多很多。我想我应该珍惜我所拥有的一切。【篇三:三毛流浪记读后感作文】今天,我读了《三毛流浪记》这本书。里面记叙了可怜的三毛遇到的重重困难,他以太阳为爸爸,以月亮为妈妈,他把墙头当作了床,把瓦片当作了枕头,他身上盖得是晚霞。尽管如此,他还是勇敢地面对生活与现实。他其中的一段经历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使我明白了应该珍惜每一粒来之不易的粮食。这天,三毛来到了一家冥币店当学徒。虽说是当学徒,其实是给老板和老板娘当奴隶。中午,吃午饭的时侯到了。老板和老板娘坐在桌边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而三毛却在旁边看着他们吃,那些饭菜仿佛在向三毛招手。这时,老板和老板和老板娘吃饱了,老板就凶狠很地对三毛说:“三毛,快把这儿都收拾了。”说完,老板和老板娘便出去了。三毛急忙跑到桌边把汤碗里的剩汤喝了下去,接着又跑到盛饭的桶边,里面已经没有饭了,只有几粒粘在桶底,三毛迫不及待地想去吃那几粒米饭,就用手去抠。可天有不测风云,被老板娘发现了,老板娘怒气冲冲地对三毛说:“还去抠,抠破了怎么办,不知道用水泡一泡吗?”读在这里,泪水模糊了我的眼睛,我情不自禁地想起了一件使我惭愧不已的事。记得有一次,我家吃晚饭了。我装了一碗饭就来到客厅把电视机一开,接着就坐到软如棉花的沙发上吃饭。这时,电视里上演了我最喜欢看的动画片——《虹猫蓝兔七侠传》。它像磁铁一样把我深深地吸引住了。如果妈妈发现了我一边吃饭一边看电视,她非骂我一顿不可。我真有点后悔我装饭装地太多了。这时,我心想:“与其这样边吃边看,不如把饭到了,等到晚上再吃夜宵。”我就这然想到:“如果这样倒了,妈妈一定会知道我把饭给倒了。”这时,我突然想到了一个办法,那就是“反其道而行”。我故意没有把饭倒完,把一小部分饭留在碗里,然后把它们分散开来,就大功告成了。我自言自语地说:“这个办法真好,真是天衣无缝啊!然后我飞快地跑到厨房,把碗快放在洗碗的盆子里,接着又飞快地跑到客厅来看电视。妈妈看见了我,说道:“跑这么快干吗?像离弦的箭似的,当心摔跤。”我连忙说道:“我想看看这精彩的动画片。”“你不会是把饭倒了吧。”妈妈生地说。我担心我说了实话妈妈一定会打我,所以我装着一本正经的样子说道:“我没有倒。”妈妈听了我的话,暂时没有追究。我可总算松了一口气。可等到妈妈洗碗的时候,她把我叫了去,生气地说:“你还说没倒,我还不清楚你?”我低下了头,吞吞吐吐地说:“妈妈,您怎么知道地?”“你心里想什么我一清二楚,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我知道这事儿再也瞒不下去了。只好把我倒饭的原因与经过详详细细地告诉了妈妈。妈妈听了我的话后,说:“孩子,粮食来之不易啊!一滴汗水一粒米,农民伯伯们是多么地辛苦,我们吃地每一粒米饭上都凝聚着农民伯伯们的心血啊!他们这样不辞劳苦地劳作,我们又怎么能浪费他们的成果呢?”听了妈妈的话,我顿时感到无比惭愧。三毛是多么渴望能吃饱一次饭,而我却想尽办法浪费粮食。我真为我的不应该而感到脸红。有句谚语说地好——勤似甘泉水,俭似聚宝盆。只勤不俭无底洞,只俭不勤水无源。虽然现在科学发达了,我们都过上了丰衣足食的生活,但是仍然要珍惜每一粒粮食,勤俭节约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三毛的这段经历和我亲爱的妈妈的这一番话将化成我珍惜粮食的无穷动力。【篇四:《三毛流浪记》读后感】《三毛流浪记》我已经读了好几遍了,每次读时我的心里都是酸酸的。三毛是一个没有父母,没有家的流浪儿。他看见小羊、小鸡、小狗都有父母的疼爱,泪水不禁哗哗地直往下掉,他多么想有一个家呀。他听说上海有吃的,也有玩的,他就来到上海,却见街头一片混乱,哪里有饭吃?可怜的三毛,在寒冷的冬天只能穿着单薄、破旧的衣裳,冷得瑟瑟发抖。富人家里大摆宴席,山珍海味,酒足饭饱,而一墙之隔的外面墙角的三毛,却饥寒交迫,无家可归。为了生活,三毛做过很多事,比如:学艺,擦鞋,拉车等,可是都做不长,还常被人打骂,被人欺负。有一次,三毛给一位时髦的女郎打扇时,热得满头大汗,一不小心把汗水溅到女郎身上,女郎转过身来一巴掌把三毛打得眼冒金星,这样的欺负,三毛几乎每天都会遇到,每次看到这些图片,我就觉得这些欺负三毛的人太可恶了,没有一点爱心,我恨不得把他们打得四脚朝天。造成三毛不幸的都是可恶的旧社会,如果三毛生活在我们这个时代,我相信我们都会帮助他,还会有人收养他。他会有饭吃,会有漂亮的衣服穿,会有玩具玩,还会去他十分向往的学校读书。三毛还是个善良、坚强、乐观的好孩子。虽然没几个人疼爱他,但是有人需要帮助时,他还是会伸出援助之手【篇七:三毛流浪记读后感】暑假里,我读了张乐平爷爷写的《三毛流浪记》,它主要讲述了一个可怜的孤儿三毛在旧上海的流浪生活。书中的三毛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我读完后,深受启发。三毛很小就失去了父母,无依无靠,十分可怜。每天只能过着流浪的生活。而我们现在呢?爷爷奶奶宠着,爸爸妈妈呵护着,什么都安排好好的,可以说是要什么有什么。但我们还是不满足,还挑肥拣瘦,不要这个,不要那个。三毛有时连饭都吃不饱,如果没讨到饭,就得整天饿着肚子。我们呢?鸡、鸭、鱼、肉,要吃什么,就有什么,还得每天都变花样。当我们睡在温暖柔软的床上的时候,三毛正躲在墙角边冷的发抖;当我们坐在宽敞的教室里听老师耐心的讲解时,三毛在心里多么想在明亮的教室里的学习啊……三毛当过报童、拣垃圾卖钱、当过黄包车车夫……各种各样的苦活都做过,有时干完了活,老板还要故意刁难他,让他做全部的家务活,晚上不能睡在床上,只能睡在一个有着许多老鼠的阁楼里,让他睡不安稳。每当六一儿童节来到时,每个小朋友都能得到一个满意的礼物,都能穿上新衣服,都能吃上好吃的东西,他们是多么快乐,而三毛只能在大街上卖艺,他是多么痛苦啊!三毛是一个不怕吃苦的孩子,在流浪期间,他各种各样的苦活都做过,受过很多罪,但他却靠着自己的双手,克服了种种困难,一直在很努力地生活。想想自己,有时在遇到一点困难的时候,就不想动脑筋、不想动手。我今后也要象三毛一样,在遇到困难的时候,多动脑筋,多动手,努力想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三毛还是一个乐于助人的孩子。三毛虽然自己生活得很困难,但他在别人遇到困难的时候,却能主动去帮助别人。有一次,他看见一位老爷爷不小心摔倒了,旁边的人都不去扶老爷爷,还在一边看热闹。三毛急忙走上前去扶起那位老爷爷,还不怕危险地救过落水的小孩。三毛这种助人为乐的精神非常值得我去学习。读了《三毛流浪记》后,我的改变很大。我能够帮妈妈洗衣服、刷碗,我也养成了节俭的好习惯。我在过年、过节时攒的压岁钱都捐给贫困灾区,让灾区的小朋友也能和我一样背起书包上学。现在,在党的光辉照耀下,我们的生活非常幸福。因此,我们要热爱我们的祖国,珍惜今天的美好生活,珍惜今天的大好时光,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篇八:《三毛流浪记》读后感】寒假里的一天,我读了张乐平爷爷写的《三毛流浪记》,它主要讲述了一个可怜的孤儿三毛在旧上海的流浪生活。我读完后,深受启发。我从中读到了,三毛没有亲人,只能每天靠讨饭来维持自己的生活,要是讨不到,就只能饿着肚子。他每天不止没有什么饭吃,还总是被别人嘲笑和讥讽,三毛看到和自己同样年龄的孩子们都能够与自己的家人一起享受生活,心里很不是滋味。一到了晚上,他又是在到处寻找自己能够睡觉的地方,找不到,就睡在一个屋檐底下,蜷缩在墙角,又冷又饿,要是碰到下雨天,雨刮到了屋檐底下,三毛被淋到雨,又被风吹,无奈下,流下了他的眼泪。只要他睡着了,梦里总是会出现妈妈的身影,他看见妈妈正要带着他过上幸福的生活,他给妈妈看他身上的处处伤痕,妈妈的眼泪就一滴一滴地落下来,一醒来,妈妈却不见了,原来是从屋檐上滴下来的雨点,他一次又一次地失望了。他多么渴希望有自己的亲人来呵护他,安慰他!每天,当他看见其他小朋友都在教室里读着书,学着知识,都会想,要是他也能够读书,那该多好啊!三毛当过报童、拣垃圾卖钱、当过黄包车车夫、做过印刷……各种各样的苦活都做过,有时干完了活,老板还要故意刁难他,让他做全部的家务活,晚上不能睡在床上,只能睡在一个有着许多老鼠的阁楼里,让他睡不安稳。每当一年一度的六一儿童节来到时,每个小朋友都能得到一个妈妈给买的洋娃娃玩,都能穿上新衣服,都能吃上好吃的东西,他们是多么快乐,而三毛只能在大街上卖艺,跟着一个彪型大汉作师父,拿着重他身体好几倍的兵器在街上耍杂,被师父当成一块面饼又是揉又是团,他是多么痛苦啊!好不容易挨到了吃饭,又只能吃北方人口味重的大蒜,三毛怎么也吃不惯。到了休息的时候,三毛还得照顾师父,又是端茶,又是倒水,又是点烟,又是捏腰捶腿,三毛怎么也忙不过来。与三毛的苦日子相比,我们这一代的孩子可是太幸福了,有书念,有衣穿,有伴玩,有亲人……我们有这么好的生活环境,却还要说这个不好,那个不好,跟父母斤斤计较,却不知道什么叫做感恩,嫌这个,嫌那个,我觉得我们这么做太不对了。我们应该要体谅父母对我们的用意,他们的每一句唠叨,都是为了我们:当他们说“好好学习”时,无非就是让我们努力读书,长大后报效祖国,做有用的人才;当他们说“少看电视”时,无非就是让我们保护好视力,多看书;当他们让我们帮忙做家务时,无非就是要让我们锻炼自己的自理能力……父母对我们所做的一切,不都是为了表达他们对我们的爱吗?同时,我们也要学习三毛的拾金不昧,当有人不小心掉了钱包时,三毛正好看到,他捡起钱包,冲上前,把钱包还给了那个人,那个人非常感谢三毛,准备拿出一些钱报答三毛,三毛却连声说“不用谢,这是我应该做的!”他的这种拾金不昧的精神,也是值得大家学习的。三毛不但拾金不昧,而且从来不干偷东西、抢东西等不正确行为。现在社会上有很多小偷、强盗,他们应该学学三毛,绝对不能去干偷、抢和杀人的行为。我想,我们中国人应该是懂得文明的,因为有了“文明”这个天使的存在,我们中国才能创造和谐。因此,我们要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珍惜今天的大好时光,做一个有用的文明人!1200字以上 高二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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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毛她是君子,她是有气度、有气魄的大人物。——题记在我读过的书里,给我启迪最大的作家,除了鲁迅,龙应台,就是三毛了。其实很久以前,我就对三毛有所耳闻,因为妈妈最喜欢看她的书。那时候,我正沉浸于一本本的玄幻小说,这些东西对我来说通俗易懂,趣味横生。我也想过阅读一些名著,只是年纪尙小,看了觉得头大,所以也就没有兴趣翻阅。事情的转机发生在一本著名的外国名著上——《夏诺的网》。开始是小学老师推荐,便也耐着性子读完了,然后,我就对那些看似枯燥无味的中外名著改变了看法,并且产生了极大的兴趣。我开始后悔自己为什么要把那么大把的时间放到看一些没有价值没有营养的书上面。关于玄幻小说,我再不敢涉足,我深深的体会过那种一看便停不下来的感觉。于是,我在一本又一本名著之间流连忘返,直到三毛的到来。说起这一套三毛全集,我不禁为那一套张爱玲全集感到惋惜。因为快脱离文章主题我只能一笔带过。妈妈说张爱玲的书写得好,但比较适合高中以后看。没办法,妈妈是过来人,她无论哪方面的人生经验都比我要多得多,况且她总是为我好,我总得听她的。我之所以要写一篇文章来介绍三毛,是因为我被她的文字深深的打动。介绍三毛,就不得不说一说她的原名——陈懋平。三毛开始学写字,可她无论如何都学不会如何写那个“懋”字。每次写名字时,都自作主张把中间那个字去掉,偏叫自己陈平。不但如此,还把“陈”的左耳搬到隔壁去成为右耳,这么弄下来,父亲只好投降,她给自己取了名字,当时才三岁。三毛是陈平的笔名,她曾说过这样一句话:“起初起此名,是因为喜欢张乐平先生的《三毛流浪记》;另有一个原因就是说自己写的东西很一般,只值三毛钱。”三毛英文名叫Echo。希腊神话中,Echo是一个美丽的森林女神,宙斯的老婆赫拉嫉妒山林女神Echo的美貌,让她失去了正常的说话能力,只能重复别人的话的最后三个字,就好像“回声”。ECHO的意思就是这样来的。三毛热爱祖国。她很早就提出“两岸不能再分离了”的观点。1985年,她在一个几千人参加的演讲会上唱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义勇军进行曲》。她是在台湾第一个把《义勇军进行曲》公开唱出来的人。唱后台下一片肃静,许多人替她担心。三毛从来不刻意追求某一种技巧和风格,一切都显得平实与自然。三毛全集总共有十一本。分别是《雨季不再来》、《撒哈拉的故事》、《稻草人手记》、《温柔的夜》、《梦里花落知多少》、《万水千山走遍》、《送你一匹马》、《亲爱的三毛》、《我的宝贝》、《滚滚红尘》、《流星雨》。虽然三毛将自己青春期的迷茫以及所有的负面情绪都抒发在了第一本书《雨季不再来》里面,但那只是三毛还是在二毛的时候在雨地里走的几个年头,以毕竟雨季是不会在三毛的生命里再来了。在她的世界里,无论是她与丈夫荷西在撒哈拉大沙漠里遇到的各式各样的艰难险阻,还是风快趣事,或是浪漫幽默的婚礼进行曲都是那样的充满欢笑、喜乐。在《撒哈拉的故事》中第一章“沙漠中的饭店”里面,三毛的外国丈夫荷西在吃粉丝的时候问她:“这是什么。”三毛就答到:“这个啊,叫做‘雨’。是春天下的第一场雨,下在高山上,被一根一根冻住了山胞扎好了背到山下来一束一束卖了换米酒喝,不容易得到哦。”荷西当然不相信,后来又吃了好多。第二次荷西吃到粉丝叫‘蚂蚁上树’,三毛将粉丝在平底锅里炸了一下,再撒上绞碎的肉和汁。荷西还是不知道这粉丝是什么,就问;“什么东西,好像是白色的毛线,又好像是塑胶的?”“都不是,是你钓鱼的那种尼龙线,中国人加工变成白白软软的了。”三毛回答他。像这样幽默风趣的段落几乎在每一章里都有,从不让人读起来觉得枯燥无味。三毛和河西在沙漠里结婚了,从此写出一系列风靡无数读者的散文作品,把大漠的狂野温柔和活力四射的婚姻生活,淋漓尽致的展现在大家面前,“三毛热”迅速地从台港横扫整个华文世界。而“流浪文学”更成为一种文化现象。后来荷西的意外去世,带给三毛巨大的打击,让她差点放弃生命。原本那个天塌下来当被子盖的三毛不复存在。直到去了一趟中南美旅游,才终于重新提笔写作。每接着她尝试写剧本,填歌词,每次出手必定撼动人心。阅读三毛的文章,会让你对一些事物的看法发生改变,很多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事情三毛总能通过细腻的笔触描绘的淋漓尽致。最终,她去到了一个没有人知道的地方,继续以自由不羁的灵魂浪迹天涯。她就是我们心中最浪漫,最真性情,最勇敢潇洒的——永远的三毛。1200字以上 初二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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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季,三毛生命所有的神秘与极美在蜕变中彰显了全部的答案。 ——题记整个人好像受到了巨大的压强一样,安静地仿佛在等待一根针的坠落。蓦然,仿佛听见了一声从远方来的呐喊,澄澈,干净。昨夜的雨,淅淅沥沥,打在窗上,躺在床上,睁着眼,让目光四处游离。下雨了,我的雨季是不是该来了?告别了纯真年代,走进了豆蔻年华。很及时的,在十四岁的雨季,在一个正确的时间,翻阅完了一个流浪女孩的《雨季不再来》。我想,我不仅仅是读完了一本书,更是经历了一个成长的过程……梦的花季,似水的年华,梦幻的雨季萌发青春的活力。生命大半朝生暮死,但它的色彩让人目眩神迷,每一个生命的神秘与极美都在雨季后蜕变出它的答案。三毛曾说“人之所以悲哀,是因为我们留不住岁月,更无法不承认,青春,有一日是要这么自然地消失过去。而人之可贵,也在于我们因着时光环境的改变,在生活上得到长进。岁月的流失固然是无可奈何,而人的逐渐蜕变,却又脱不出时光的力量。”她一生短暂,但经历不凡,因此在她从二毛蜕变成三毛时她经历了她人生中最频繁的雨季,也因此她把人生了解的如此透彻。雨季的来临无法逃避,但是在经历无尽的雨水之后,这种日子总有停住的一天,那是躺在床上,睁开眼睛,不再是灰濛濛的天空,不再没有黎明的曙光,不再静的只有雨冲流的声音,时分不再静止,我们会再度看到阳光驻留在我们的脸上。那时,我们会看着阳光,然后说,雨季过了,雨季将不再来。当三毛还是二毛时,她追求每一个年轻人自己也说不出到底是在追求什么的那份情怀,也许显得叛逆,但对于生命的探索和生活的价值上,她显得很执着,即使那时的二毛还未经雨季,得不到答案,但是她对于生命的热情无疑是值得肯定的。每一个人都有值得她去追求的东西,对于长大后的三毛来说,生命的神秘与极美仿佛就是那么一样东西,蜕变后的她在生活中寻找乐趣,那种乐观的心态总是那么让人感动着。三毛在雨季来临前学习像流浪,在雨季来临时思想在流浪,在雨季过后真正实现了流浪。她漂泊到撒哈拉,在撒哈拉交付了她的青春,交付了她的婚姻。无论是三毛的雨季,还是三毛的流浪记,都深深吸引着我,感动着我。三毛三毛,流浪流浪,这才是三毛名字的真谛吧!学习生涯中的磕磕碰碰就如三毛所说的雨季,其过程与她不尽相同,但是在平凡中总有那么一点有趣的事,我们的生活却远没有想像的“痛苦”,反而多了几分别有的滋味:每天与太阳赛跑成就了自己从未有过的美丽;为了一道题与同学甚至老师“吵”得不可开交,在学校的活动中的趣闻……我们在不知不觉中给自己加上了一个又一个的砝码,却在更多的日子,体味到了解出一道难题的酣畅、取得好成绩的兴奋和欣然入眠的快慰。在连绵的雨季中,曾经摔倒在水洼中,向四周看看,没人在意你是否受伤,没人会把你扶起来,世界依旧运转,人们依旧做自己的事,于是在自己爬起来后,发现在雨季时期,靠自己是很重要的。在不绝的雨季中,曾经因为下雨的阴霾心情不好,总觉得什么事都不想做,也想找个人或物品来发泄一下,向四周看看,没有人会因为你心情不好而让你发泄,雨季不会因为你心情不好而走远,窗外滴滴答答的雨声不会因为你心情不好而停止,于是我发现雨季时期保持乐观的心态是很重要的。就像三毛说的“乐观与悲观,都源于不切实际。一件明明没有希望的事情,如果乐观的去处理,在我,就是失之于天真,这跟悲观是一样的不正确,甚至更坏。”于是,用乐观的心态,我发现雨季的水声也非常悦耳,天气虽然阴霾但是凉爽,雨季虽然不是让人觉得快乐的,但是经历过后就是一场蜕变心灵的雨季将不再来。既然无论如何都要面对,不如就用更加乐观的心态吧。流浪女孩的雨季已经过了,而我的显然才刚刚开始,但总有一天,我也会想她说的一样穿着清洁干燥的黄球鞋,踏上一条充满阳光的大道,那时候,像她一样说,看这阳光,雨季将不再来。“人之所以悲哀,是因为,我们留不住岁月,更无法留住青春,有一日,要这么自然地消失过去。”我的骨子里面有风,我不知道上帝给我的眷顾还有多少,只是知道在雨季时,尽情的挥霍,燃烧,只因为雨季不再来。雨季过了,雨季将不再来。我们将开始属于每个人的流浪生涯!1200字以上 初三 应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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