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宝贝三毛读后感1200字以上

我的宝贝三毛读后感

1200字以上 初一 读后感

【篇一:读三毛《我的宝贝》有感】

这是从朋友那里借来的第好几本三毛的书了,自己只有一本《雨季不再来》,也是别人送的。喜欢她,却不急着拥有她,虽然一直都在极力寻找关于她的蛛丝马迹,可留在身边的似乎除了少数不可抹去的思想外,就很少,很少了。

《我的宝贝》列出了好些三毛的收藏,有首饰,衣服,器具,陶塑等等。她说自己是守财奴,守着这么多奇奇怪怪的东西,舍不得用,舍不得穿。每一样东西来历的背后,多多少少都躲藏着一个又一个不同的故事。我想,这样的东西便是无价,曾经的我也是这般的执着,执着于各种能散发回忆的事与物。现在想想,还真的远了。一直说在成长中,看来成长带来的不只是越来越多虑的思维,还有无止尽的遗失。

看看身边,一直陪自己走的东西太少了。每离开一个地方,就预示着会丢去一些东西了,就像每经历一个阶段,会自然的告别一些思想,观点。总是发生的很顺其自然。现在环顾,无意发现,倒是我的漱口杯跟着自己跑了快十年了,不容易啊!没有刻意想要留过,却很和谐的用了这么久,现在依然美好。记得这是五年级第一次离家住校时,爸爸给我买的,通体湖蓝,外壁中间有一副画,一只母鸡,三只小鸡,其中两只小鸡在母鸡背上嬉戏,而另一只在地上仰着头探看,无辜的眼神让人忍不住去抚摸。整个画面是很和谐,很温馨的,当时还用天真的语气说:刚好我们一家四口,妈妈当母鸡,我和弟弟是母鸡被上的那俩小鸡,爸爸就委屈当那只留在地上的小鸡。这情景依然那么清晰地跳跃在脑海中,就像从来没有过去。这个漱口杯陪我度过了一个又一个寒冷,孤独,徘徊的早晨,夜晚。直到这匆匆十年后,才恍然大悟,原来陪自己最长久的,还是那些最沉默,最不经意的。我想在现实中的很多事情也是这样的吧,海誓山盟,声嘶力竭,都只是过往烟花,只璀璨在那瞬间,更多的时候,天长地久只属于那些沉默在角落里安静的侧影。坚定而沉默的存在。

喜欢那个五更灯,三毛宝贝之一,从香港古董街淘来的。有天,点着五更灯,三毛和一友人聊到了五更时分,我想有一天,我也能给别人带去很多的五更灯之夜。

【篇二:我的宝贝读后感】

这是我读的她的作品的第一本书,这本书记录着她的生活片段和心灵轨迹,文字风趣幽默,甚是好看,于是乎被她深深地吸引,很有耐心的看了下去。

首先,从它的“缘起”开始,作者介绍说她有许多的收藏,全是一些古老的东西,她说她的这些宝贝珍藏,每件背后都有一段故事,并把她的宝贝用照相机拍了下来,保存起来,后面的所有故事就是根据她看到的任意一张照片,然后写下的一篇篇故事,最后,因为某些原因,她把这些东西送给了别人。

她的宝贝很多,每个宝贝后面都有一段珍贵的记忆,和那些可爱的人。其中,令我印象深刻的是:

“林妹妹的裙子”:因为她的父亲说她的衣服不够,所以她买了两条裙子,一条是从古董店里买来的,是那种桃红色的古裙,就像红楼梦里林妹妹穿的,她把衣服穿到欧洲的大街上时,总有人问裙子的做工,她笑着回答:“这是中国一位姓林的小姐送的,不好买哦!”看到这里时我就想笑。另外一条是宝钗妹妹的,相传当年宝钗把她的裙子陪给了袭人,袭人嫁人之后,有一次翻东西时,就看到了这条裙子,并把它收到箱子里去了。后来流落到民间,流到了她的家里,大概就是这条裙的来历了。两位红楼梦里的人,现在活脱脱的以另一种姿态显现了出来。

“红心是我的”:小时候,我买过一颗“绿色的心”,很好看,放在手上冰凉的,很舒服,后来,不知怎的,弄丢了。作者“三毛”也有买心,在一个小摊子上,有五颜六色的心,好似调色盘,她打算买十个,然后,跟那位卖家谈价钱,于是乎,有了下面很搞笑的对话:

他说:“心哪里可以减价的,要十个心放在哪里?”

“三毛”说:“可以送人。”

他说:“你将这么重要的东西拿去送人,自己活不活?”

“三毛”说:“可以留一个给自己。”

他说:“自己居然还留下个?!那么送掉的心就算是假的,不叫真心了。”

“三毛”笑着说:“你到底是卖还是不买呀!”

他说:“这个,你买去,刻得饱满,染得最红的一颗,不要还价,是你的了。

最后,他从他的衬衫里面掏出来了一颗红色的饱满的心,作者笑的买了下来。想来这个卖家在“心”上面较劲,倒是不甘示弱,大概他的那颗心是热情的、真诚的,所以,他要别人对自己的心也是忠诚的,问心无愧的。

“刻进去的生命”:有一年,“三毛”去台湾,一去就是几个月,留她丈夫一个人在远方的家里,当她回来时,丈夫给了她两个铜盘,在这上面,他倾诉了对妻子的爱,对海的爱。我觉得一切爱尽在无言中,真挚的爱,不需要甜言蜜语,它就像大自然一样本身并不需要任何雕琢。

“痴心石”:这是有关亲情的故事,这次的宝贝是父母在海边捡的石头。“三毛”在小时候开始,就喜欢收集稀奇古怪的东西,还被亲戚叫成“怪人”,有一次还从外面把树根拿回了家,她的父母并不责备她,反而包涵她。许多年过去了,全家人打算一起去海边,第二天早上,因为她起得迟了,就没去,父母和小弟去了,回来的时候,还责问她怎么不吃中饭,她问爸爸在哪里,妈妈说,在洗东西,后来,还神秘兮兮的不给她看,最后爸爸拿出两块石头,他们知道女儿喜欢画石头,这是他们辛辛苦苦在海边捡的,里面包含着父母对子女的痴心的爱。我读完之后很感动,父母无条件的支持儿女,给予我们无穷无尽的爱,就像那两块痴心石一样,无怨无悔。

“广东来的老茶壶”:香港广播电台邀作者去录音,她以为只是访一场,觉得又有飞机坐、又有旅馆招待、又有好酒好菜好朋友,真是值得去的。她没想到电台给她安排了六个不同单元的节目,还要她全上,匆匆的见过好朋友金庸夫妇和倪匡后,就又做了四场访问,做完之后已到深夜。第二天早上,她准备偷溜到古董街,没曾想,撞见了两个女记者,不接受她们的采访,想走了,但她们一直跟着她,于是到了古董街,还甩不掉她们,她就坐在石阶上,还点上了一根烟,居然她们过来拍照,她立即转过脸去,把烟往后一藏,突然,她看见一把大茶壶,接着跟老板讲价格,最后买了下来,再后来为了感谢那两位女记者,她接受了采访,她说,如果不是她们,就不会得来这件宝贝。可能有时候,缘分是很奇妙的东西,不管是人和人的,还是人和物品的,一切的一切,都有因缘的巧妙安排,要珍惜这份得来不易的缘。

一本书看完了,从一篇篇的故事中,懂得了许多的道理,对作者也有了一定的了解,也了解到了她的一些生活习惯,觉得这样子的人生也是很好的,闲静、舒适,并且,可以一直活得这么的潇洒。

可能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珍贵的宝贝,在心里某个角落。静静的躺着,静静地躺着。

我推荐大家看一下三毛的“我的宝贝”,真得是一本值得一看的好书,你也可以把它当成故事书看,也别有一番趣味呢。

【篇三:三毛我的宝贝读后感作文】

这是从朋友那里借来的第好几本三毛的书了,自己只有一本《雨季不再来》,也是别人送的。喜欢她,却不急着拥有她,虽然一直都在极力寻找关于她的蛛丝马迹,可留在身边的似乎除了少数不可抹去的思想外,就很少,很少了。

《我的宝贝》列出了好些三毛的收藏,有首饰,衣服,器具,陶塑等等。她说自己是守财奴,守着这么多奇奇怪怪的东西,舍不得用,舍不得穿。每一样东西来历的背后,多多少少都躲藏着一个又一个不同的故事。我想,这样的东西便是无价,曾经的我也是这般的执着,执着于各种能散发回忆的事与物。现在想想,还真的远了。一直说在成长中,看来成长带来的不只是越来越多虑的思维,还有无止尽的遗失。

看看身边,一直陪自己走的东西太少了。每离开一个地方,就预示着会丢去一些东西了,就像每经历一个阶段,会自然的告别一些思想,观点。总是发生的很顺其自然。现在环顾,无意发现,倒是我的漱口杯跟着自己跑了快十年了,不容易啊!没有刻意想要留过,却很和谐的用了这么久,现在依然美好。记得这是五年级第一次离家住校时,爸爸给我买的,通体湖蓝,外壁中间有一副画,一只母鸡,三只小鸡,其中两只小鸡在母鸡背上嬉戏,而另一只在地上仰着头探看,无辜的眼神让人忍不住去抚摸。整个画面是很和谐,很温馨的,当时还用天真的语气说:刚好我们一家四口,妈妈当母鸡,我和弟弟是母鸡被上的那俩小鸡,爸爸就委屈当那只留在地上的小鸡。这情景依然那么清晰地跳跃在脑海中,就像从来没有过去。这个漱口杯陪我度过了一个又一个寒冷,孤独,徘徊的早晨,夜晚。直到这匆匆十年后,才恍然大悟,原来陪自己最长久的,还是那些最沉默,最不经意的。我想在现实中的很多事情也是这样的吧,海誓山盟,声嘶力竭,都只是过往烟花,只璀璨在那瞬间,更多的时候,天长地久只属于那些沉默在角落里安静的侧影。坚定而沉默的存在。

喜欢那个五更灯,三毛宝贝之一,从香港古董街淘来的。有天,点着五更灯,三毛和一友人聊到了五更时分,我想有一天,我也能给别人带去很多的五更灯之夜。

【篇四:读三毛《我的宝贝》有感】

三毛是一个至真之人,在她的眼中,一切事物皆有生命皆有灵性,每个物件都融进了无数的情无尽的爱。其实并非这些景这些物本身有灵有性有情,实在是因为三毛本是个特别灵性而又纯情的奇女子,所以只要是她所中意的物件,都在三毛的笔下有了生命,在她的眼中有了感情,在她的心中有了寄托。

三毛的收藏十分庞杂,但都不显凌乱,每份收藏品都能显出三毛的超凡不俗。这些藏品既有女性的细腻温情,又能看出三毛性格中的粗放爽练。

三毛是个至性的女子,她不喜欢现代工业品的千物一面,她的所爱可能也不为我们一般的俗人所接纳。一块石头、一个破瓦罐、一付骆驼头骨、一个别针、一具锈迹斑驳的茶壶、一架非洲的传统皮鼓……这些很普通甚至有些另类的东西,在三毛的眼中都充满了灵性都鲜活又可爱了,越是原始的古朴的纯净的东西越深得三毛之心。我读着三毛笔下的这些宝贝,都会禁不住眼中的润湿,这些自然纯粹的东西随着时代的发展在生活中越来越少了,家庭中的现代化产品却又越来越多了。每天在城市的喧嚣中挣扎,能不为现代生活所羁绊,而认真去追求那种悠然,去体会那份纯真,去感悟那丝淳朴,让我这样依然在城市的旋涡中浮沉的俗人羡之无垠了。

三毛到过很多地方,既去过发达的欧美,也走过落后荒凉的撒哈拉,但洗尽铅尘之后,三毛终归自然。衣,简单大方洁净朴素即可;食,既可山珍海味鲍鱼龙虾,也能吃一个周的黑面包白水煮蛋而不以为苦;住,三毛能住豪华别墅也可居陋室安之若素,但无论在什么地方,哪怕是极其干旱缺水的撒哈拉里居住,三毛的居室里也一定是生意盎然的;行,三毛比较奢侈一些,因为生性爱动,所以必不可少地就多了一匹“白马”,在撒哈拉的日子里,虽然身缠疾病环境恶劣,但这也拴不住三毛,整个撒哈拉沙漠里几乎到处都留下了三毛的踪迹。三毛的很多收藏也正是在这东奔西走中不经意或是刻意淘来的。

看过了欧美的繁华,也习惯了非洲的荒蛮,千帆过尽之后,三毛依然固守着那份恬静淡然,这并非三毛古板守拙,实是三毛性情之中的那种国人固有的田园情怀使然。不要说三毛生性真情,本性就向往自然追求真实,后来经历了痛丧荷西的变故之后,三毛更是看淡一切,金钱、器物、衣物收藏,都乃身外之物,一切都随心随性随情随遇而安随心所欲,缘起随缘,缘去随性。

三毛是个随性之人,荷西更是一个性情豪爽的大侠,所以两个人的结合便产生了无数的乐趣。两个有着真爱真知真性情的人,在家静处时,各执所好各得其乐,二人世界温馨温暖温情;走入自然,两个人又都能为大自然所陶醉,玩他个天翻地覆不亦乐乎,儿时就顽劣不羁的两个人又能重拾童趣尽享童乐了。

在三毛所写的众多宝贝中,我最喜读也最读不厌的有两篇——《娃娃国娃娃兵》、《亚当和夏娃》。

《娃娃国娃娃兵》在我读来有很多的酸涩与失落。人的一生有很多的错过,而有些错过是再也无法的弥补的。有的人,惊鸿一瞥之后便天涯相隔,永难再会,错过了永不可得;有些话,在腹内也许打了三千遍的稿子,可最终真正面对却难以启齿,错过了就永不能说;有些情,一旦别了,哪怕肝肠寸断也难再圆,错过了就永远不可复。我相信三毛在写娃娃兵时一定有很深的内疚和遗憾在其中的。三毛和荷西短暂而又愉快的婚姻生活可以用“居无定所”“飘泊无踪”来形容。荷西的工作不稳定,三毛的收入也不稳定(三毛更多靠写作谋生),这一方面增加了两个人的阅历长了两个人的见识,但另一方面也使三毛和荷西的生活多了些坎坷,甚至经常会陷入困境。三毛在洒脱之余还保留了一点我们中国人量入为出的保守,而荷西则更多了些李白的“千金散尽还复来”的潇洒与豪迈。相遇娃娃兵时,正值荷西失业租居在加纳利群岛坐吃山空的日子。荷西是个“不当家不知柴米贵”的主,他随性惯了,喜欢什么想要什么都会毫无顾忌。而三毛因为是财务大臣,不得不节衣缩食,尤其在拮据的日子里,那些可有可无的东西更是不舍一文的。其实,三毛和荷西一样,一眼就相中了那一组最大的二十三个一套的娃娃兵,三毛对那组艺术品的喜爱丝毫不亚于荷西。且还是三毛先看到又去撺掇荷西的,以三毛对荷西的了解,一定会知道荷西一定要去看,看了荷西一定会喜欢,喜欢了荷西就一定要买,要买荷西就一定会买最好的,而三毛明知道当时的境况又不允许他们率性而为,但三毛又不想错过与荷西共享乐趣的机会,所以还是两个人一起去看了。最后的结果是,荷西就象是一个看到自己喜欢的玩具而父母又无力购买的孩子(这又让我想到了电影《长江七号》中的那个孩子周小迪),一步三回头恋恋不能舍之。最终荷西错过了对娃娃兵团的拥有,这一错过就是永远。等到后来三毛有能力去买这样的娃娃兵的时候,娃娃兵已不再有,一憾;彼时荷西已逝,二憾;三毛和荷西已是阴阳两隔,而荷西终其有生也念念不忘娃娃兵团而终不能得,三憾,且为三毛之终身之憾。娃娃兵团的故事让我明白了珍惜今天,珍惜拥有。三毛“常常,在深夜里,我在灯下把这一群小娃娃排列组合,幻想先生在另一个时空里也在跟我一同扮‘家家酒’”。我想,三毛写到里时一定泪如泉涌的。我的眼里此时也已汪满了泪水。

每个家庭都难免家长里短锅碗瓢盆,俗话说“一个锅里搅稠稀,哪有锅不碰着碗的时候”。并非没有夫妻相敬如宾举案齐眉的,但我更欣赏三毛荷西式的夫妻之道。

《亚当和夏娃》从进入两人眼帘伊始就展现了两个人平日的各执己见。

“如果他是亚当,那时候上帝并没有给他胡子刀,他的胡子不会那么短。”三毛说。

“这个时候亚当才造好了不久嘛!还没有去吃禁果呢。”荷西说:“你看,他们还不知道用树叶去做衣服,以此证明……”

“吃了禁果还不是要刮胡子。”三毛说。

在一个小地摊前面,对着摊中的一男一女两个小人儿,两个大人已开始了有趣的纷争了。

当这两个小人儿走进三毛和荷西的家里后,它们又见证了三毛和荷西两夫妻的幽默与恩爱。两个人吵架时,荷西就会让两个小人儿背对背;和好的时候,两个小人儿又会贴着,面对面。一会儿小人儿面朝上,一会儿小人儿面朝下,一儿儿小人儿又会脚对脚。两个大人的阴晴喜怒,局外人不用参与,单看两个小人儿的姿态,就会了然于胸。两个本来就心中有爱的人,经过两个有趣小人儿的演绎,生活中平添了许多乐趣,爱情中多了许多情趣。及至彼时,荷西已逝,三毛卖掉海边的房子回台湾时,三毛没有让自己的爱人孤独留守,她不忘轻轻地对着小人儿说:“好丈夫,我们一起回台湾罗!”

三毛深爱着荷西,荷西亦然。两个人经历过长恋,有过分离,经过战乱流离后的重生,也一起走过生活的困顿艰难。他们的爱绵绵久长,他们的爱历久弥坚。

三毛笔下的一景一物都饱含着从内心溢出的爱,这种爱有对创造者的感激,有对物品本身的喜爱,也有对自己要赠予人的关爱。你在三毛笔下体会是浓浓的真情,脉脉的温情。可谓是真情无处不在处处在,一草一木总关情哪!

【篇五:三毛《我的宝贝》读后感】

三毛是她的笔名,她曾说过:“起初起此名,是因为这个名字不起眼,另一个原因就是说自己写的东西很一般,只值三毛钱。”

“可进可出,若即若离,可爱可惩,可聚而不会散,才是天长地久的一种好朋友。”这是我第一次在杂志上看到的三毛语录。当时一眼就发现了这句话,也深深喜欢上了,同时也对三毛充满了好奇。对于她的作品,也有一种阅读的冲动。她的作品浅显易懂、简单、朴素,但作品却透露着真诚与人世间最奇妙的“爱”。而《我的宝贝》则以幽默、简单的写作特点展现在大家面前。

让我感觉她的为人很朴实,不做作,她的作品亦是如此。以自己的经历,带着情感的文笔,用最真实的作品打动读者的心。

“之所以如此爱悦着这批宝贝,实在是因为当年我与它们结缘的时候,每一样东西来历的背后,多多少少躲藏着一个又一个不同的故事。”我想,这应该是三毛写这本书的原因吧。《我的宝贝》里面有很多古老的,旧的东西的故事,三毛的宝贝几乎呈现在这本书里了。

对于这本书,不仅喜爱里面的宝贝,尤其喜爱她的特点,笔法幽默简单。个人觉得其中‘林妹妹的裙子’就是典型,很幽默,全书唯独这一情节使我印象深刻。可能是因为她让我的思想稍微“跳动”了一下吧。她可能把她所有的情感融入了这一章节中,仿佛是她本人在向我们讲述着这一物品的由来,手舞足蹈的。不带任何修饰,简单朴素,当初是什么样的情感,就以什么样的情感跃动于笔上。

她说父亲嫌她的衣服不够,要她去买。而她却不喜欢那些太挤的裙子。在古董店里发现了这条林妹妹的裙子。她把衣服穿到了欧洲的大街上时,总有人问她裙子的做工。当我看到“如果有人问我哪里可以买到,我就说‘这是中国一位姓林的小姐送的,不好买哦’时,愣了一下,送的?不应该是买的吗?回头重新看了一遍,不禁被她的小幽默逗到。她以幽默的态度,简单的语言诠释了她对这条裙子的喜爱。

个人觉得‘这是中国一位姓林的小姐送的,不好买哦’这是这则故事的亮点,使这则故事顿时生动起来,活泼的氛围中带着一股神秘的色彩。这则故事前半部分都在叙述着作者不喜欢什么样的款式,不喜欢逛衣店,喜欢去旧书店看书。而只有这句话的这一小段中,真实的体现了作者对这一条裙子的喜爱。同时也将林妹妹林黛玉以一种全新的方式展现在大家面前。

这是看似简单的一句话,但却让人觉得少了这句话,文章就显得单调了。无法充分体现出这是作者的宝贝,只是简简单单的喜欢,没有到视为宝贝的地步。只是平平淡淡的叙述着这条裙子的来历。但是,增加了这句话,却增加了作者对这条裙子的喜爱,同时也为这条裙子增添了神秘的色彩。这是中国一位姓林的小姐送的。在中国,有多少个姓林的小姐呢?不禁会让人幻想这位姓林的小姐是一个怎样心灵手巧的人呢?会有这么精致的裙子……不仅写出了这条裙子成为宝贝的理由,同时也让人认可了这是件宝贝,它是林妹妹的,它有着历史,它有价值。

虽然只是其中这么一则小故事,但是却体现了三毛写作的特点,简单、朴素却又不失幽默。我想,她的作品之所以会受到欢迎,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她独特的写作特点和加以情感的文章,不做作。写着自己最真实的感受和经历,不将他们扩大化,写得轰轰烈烈,只是用最朴素的语言,最真的情感来创作它们。这也是我喜爱三毛作品的原因。

这是第二次看三毛的作品,阅读多了,细细品味,发现三毛其实也是个很富有魅力的女性,洒脱自由。《我的宝贝》都是旧物,甚至还带有破损,但他们却是无价的,记载着过去,背负着许多故事……

【篇六:三毛我的宝贝读后感】

没有浪漫的爱情碎片,没有流金岁月里的奇侠怪异,它如同生活里剪切的时间片段,在不该聚缩的情景里,将它摆置在一个繁忙的空间。

在累得无法看清视线下密集的文字时,在这书页角落里作者的古董宝贝,会如另一番新迹,为你舒张模糊的双眼。

徘徊过万千书廊,越过重重书架。或许就如同作者三毛有缘与她的宝贝在生命里遇见一样,这本书《我的宝贝》也因缘在我的大学生活里停靠。

起初,我迷茫的阅过书中短小的故事,近乎不解的望着书里一页页古董图片。因为,我不明白,在人生旅途中有那么多的东西与你遇见,那么多的人和你萍聚,这些都看似平常与普通,根本谈不上用文字去雕琢其中的乏味和通俗,为何作者却要苦心写下。

但是,就在我感到生活前所未有的空虚与迷茫时,如万千的帆航在三角洲的尽头,找不到归宿的方向。记忆也如白纸,没有刻骨铭心的烙印,也没有岁月留下的足迹,有的只是流浪的时间,慢慢老去的照片。我开始心慌,我开始焦虑,这样漫无边际的放纵,何时是一个尽头。直到触摸到它《我的宝贝》。

书里面介绍的只是作者平凡的收藏,它们的价钱也不能以金钱来衡量,数量也抵不过任何一间普通的古董店。可是作者却深深的爱着它们,因为它不仅仅是一件收藏,更是作者游历不同国度的历史见证,和作者用生命接纳的印记。作者三毛用平平常常的心态去处理它们,她认为,既然每一个故事都是独立的,每一样东西都有属于它自己的时间和空间,那么,她也不刻意去编排它们,让手边抽到哪一张照片,就去写一个故事。

作者对待生活是多么的坦然呀,其实生活又何尝不是这样呢?在自己感到百无聊奈的日子里,细心的经营一下身边的事物。将每一件事或每一份物品身后的故事,用自己特有的方式,将它记载在日记本的扉页里。这不是荒唐到平乏而无事可做来消磨记忆里的文字,这是在用另一种方式来写自己的人生。当在累计千百次的记录后,再打开最初那张已泛黄的纸页,再倒上一杯热咖啡,这种慰心的温存感,会让自己愉悦的去回首那曾经的点滴。

因此,从今天起,我不在迷茫、沉沦中度日。我会用心去记录每一份触动我心灵的感动。既然,时间安排我们在着轮回的轨道里相触,就如这本三毛的书《我的宝贝》,我也会用我杂乱的文字,刻下这段我们触碰的火花,让它沉淀,沉淀在我日记簿的故事里。因为,我也相信,时间有它的连续性,而故事自有它的独立性,生活也就在这里,于千万故事里,寻找出轮回过的一生。

是乎感觉,文字的运转,不像是出于一个青年者之手,偶有历经沧桑的老者所文之感。但或许在真实的故事里,在被《我的宝贝》熏陶之后,我的思绪,已随着磨盍的岁月,在这不可能的年龄段,明白了更多的心灵悟感。

就这样保存吧,《我的宝贝》,“借着这一件物品,写出了背后的故事,也是另一种保存的方式,这么一来,东西不再只是它的物质基础,它们加入了人的悲喜以及生活的轨迹,是一种文物了。”

【篇七:三毛我的宝贝读后感】

读三毛的作品《温柔的夜》,当我读到书中《拾荒梦》的末尾一段:“我有一天老了的时候,要动手做一本书,在这本书里,自我童年时代所见的东西一直到老年的都要写进去。”于是便借来了她后来写的《我的宝贝》,又读。

书中讲述了她自己的八十六个收藏小故事。还没有读完,我就开始搜索我的小宝贝了。想起了几件竟还不是我的,都是儿子的宝贝。比如,三毛在《娃娃国娃娃兵》里面讲的俄罗斯的特产,一套几件,一个比一个小的木质娃娃。是儿子一年级时,我们去承德旅游带回来的。当时,他看见这套娃娃,一个能钻进另一个身体里,喜欢的直围着它们打转转就买下来了。儿子比我喜欢收藏一些小物品。他还有一块三叶虫化石,是在某个展览中心花三十元钱买的,我们劝说他不一定是真的不要买。他绕来绕去的不肯离开那里。当我们围着展览中心转了一圈后,他又跑去看那块化石非说是真的。那时期他正着迷恐龙化石之类的有历史感的石头。家里已经有一盒神秘的石头,被他精心的摆放在有格子的盒子里,每一块石头都被贴上了标签,有名有姓的住扎在他的书柜里。结果让这位读了几本科普书,‘小牛’得比我们有见识的小同学上了当。

放下书,我赶紧给老母打电话,问我老祖母用过的坛坛罐罐还有吗?老母告诉我还在呢。

“从前那个,家里装盐的小罐子还有吗?”我首先想到那个褐色的短粗的大肚子罐罐,很漂亮。

“有啊。”老母一向舍不得丢掉任何一件有用没用的东西。

“我想要,用来养花。”

“拿去吧。”只要有人想要那些有用没用的东西,老母都觉得那些占了房间里角角落落的旧东西终于等到被人领走,自然很高兴。老母又追上一句:“你的铜火锅,腌咸菜的坛子都还在,你要,都拿走吧。”妈呀,我一下子还达不到那么高层次的收藏。只想小小的收留几件小巧的,有故事又是自己喜欢的而已。老母巴不得我把所有的破烂都拿走。

铜火锅是在非常时期买的算是有故事,可占地方。腌咸菜的坛子,三毛在她的故事里起名叫《停》,她和家人在海鲜馆正准备吃饭时,瞄见一辆破烂车慢慢踏过,她追上去大喊一声:“停!”从破烂车里淘出了一个又一个翁。我们家那个腌咸菜的坛子跟三毛淘的坛子一模一样。太大个,我不怎么喜欢。

儿子2岁左右,我给他编织了一件粉黄格条的毛背心,穿了很久。等他长到再也不能穿时,我拿去准备送给小侄子,结果回到家里,发现毛背心又被藏进我的包包里,儿子说他舍不得这件衣服。想一想我也舍不得。我不太喜欢织毛活。那年,有几个月的时间工作在外,我都只能在每个周末回家看看儿子抱抱他。看不见时,就在饭后的一点空闲时间和同事一起给各自的儿子织毛活,编织着各自对儿子的想念。这也算是有故事。嗳呀,不知放到哪里了,不知可否还在?

……

像这样的小宝贝,每个人都会有几个,落满岁月的尘埃。引用一段三毛在《我的宝贝》这本书后记里写的话:

籍着一件一件的物品,写出了背后的故事,也是另一种保存的方式,这么一来,东西不再只是它的物质基础,它们,加入了人的悲喜以及生活的轨迹,是一种文物了。

我眼中的林黛玉

400字 四年级 状物

黄璜

看《红楼梦》是我的一大嗜好,我对林黛玉是很偏爱的,觉得她是我心中那颗最美最亮的星,就像天狼星一样有魅力,吸引着我。她的一切都是美好的,不论言行、举止都是对的,就连她的缺点在我心中也是对的。如果真的讨论起她,我还是会实事求是的。

说起林黛玉,她给我的第一印象就是长得美。的确,她长得特别美,尤其是她那张樱桃小嘴十分标准,小时候姐姐就告诉我林黛玉的嘴是最标准的樱桃小嘴,如今我更是确信她的那张嘴是世界上最美的嘴了。她的文笔流畅,诗给她添上了一层心灵的纯洁,犹如给星星镀上一层亮晶晶的光芒。她的诗优美、抒情、典雅。她敢于表达自己,诗就是她表达的方法。她写的诗精悍而不露锋芒。林黛玉喜欢表现自己,虽然在古代女子是不能上学的,不认字最好,但是她敢于挑战,敢于向封建社会挑战,是我们应该学习的。但是,她也有缺点,就像一坛净水,无端的滴了两滴墨水,便不清澈、不纯净了。她太小心眼了,遇到不合心的事儿便生气、哭,因此才会多灾多病。她不会等人接物,对大多数人都不太和气。

这就是我眼中的林黛玉,她是个很美,有文采,这就是我眼中的林黛玉,她是但也有缺点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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