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如此平凡
不是所有人到最后都能实现自己的梦想,很多人长大以后就默默地在一个岗位工作至老,静静地躲在人生的大舞台后悄无声息。小时候总觉的这样的生活轨迹太过于残忍,不敢正视,直到后来才发现,其实只要活出自己的精彩,足矣。
记得有段时间放学回来,总是会在那条必经之道上看到那位年过半百的清洁工。
他总是穿着那个标志性的工作服,黝黑的皮肤因终年阳光的暴晒而如树皮般干皱,脸上深深的皱纹像被鞭打了似的皴裂。那双经常与冰冷的垃圾车、粗糙扎人的扫帚为伍的手,起了几层厚厚的老茧。他总是弓着腰,拖着垃圾车,默默地做着他分内的工作。这些普通的清洁工们,是社会中最不起眼的阶层,原本并不为我所关注,但自从遇到他,我开始不愿意叫他们“清洁工”,而改名叫“城市的美容师”。
他很爱笑,难道是这份他人看来劳累又枯燥的工作给他带来无穷的乐趣?尽管那质朴的笑容使他的皱纹显得更深。
总是看到他对于每一个过往的行人都含笑点头,而每每看到我们这种背着书包的学生,总是向我们打招呼:“放学了?辛苦啦!”时间长了,我便记住了他,对他的热情也报以淡淡的微笑。记得有一次我因考试失利,心情很不好,无精打采地走在路上,经过那条道,他看到我如此,打趣地说:”你看你这蔫样,以后要多吃点。”我被他这不着边际的话逗乐了。心情也好了大半。而他也跟着我“呵呵”笑起来,而更趣的是,有一次我尽看到他用扫帚当球杆,垃圾当高尔夫球,用打高尔夫的姿势,一杆入筒,意识到我在看他时,他还不好意思地朝我们做了个鬼脸。一时,我竟觉得他年轻了几分。
现在,我明白了,他已经把工作当成了一种兴趣,把工作升华到了一种境界,他跟平常的人真是不那么一样。
记得那一年秋,风冷得有些刺骨,回来的路上,经过那条路,就看到那老人站在一个邋遢的小女孩面前,单薄的衣裳,手上脸上脏兮兮的,还拿着一个讨饭的盆子,那里面有零散的几枚硬币。
只见那个老人,从衣兜里掏出一个馒头,喃喃地说:“快吃吧,刚买的。”而那女孩也毫不客气地接过,咬了一口,吧唧吧唧地吃着。此时,老人脸上露出了开心、欣慰的笑。我恍然感到了周围都是那么温馨,金黄的树叶随风飘落,洒在路上,映衬着老人的微笑,形成了金灿灿的一条路……
在某一天,我再也没有看到那位老人,但我永远不会忘记他,他用朴实的乐观给了我最大的动力。
他那么平凡,却那么快乐!
随笔
一,半夜惊醒
半夜里迷迷糊糊有人叫我,不知是谁。于是起身出门漫无目的地走。
一个声音严厉地问道:“你的目标呢,在哪儿?”于是我抬头看看运方,终于寻觅到一个模模糊糊的东西,闪着奄奄一息的光,它就是目标?无法识别,我不知为何物,但却又仿佛知道那便是目标――自己梦想的东西。
不知从何时起这人生目标变得模糊,大概就是从产生了那个不应该产生的被别人称之为爱的东西的时候,后来也就只剩下一连串的无奈与麻木。
这一连串的无奈与麻木就像一团铅重的乌云压抑着我,终于有一天我挺不住了,我被压倒了,一直摔倒那死亡的谷底。
之后便一直想往上爬,但都失败了,混蚀的大脑又怎能接受这坚巨的任务呢?于是就一直晕着头,直到有一天一根“木棍”重重地打在后脑勺上,头才慢慢清醒。突然明白鲁迅在《伤逝》中的那句话“只为了爱――盲目的爱――而将别的人生要义全盘疏忽了”只觉得这句话在脑中浮起来,融入到空气中去,使空气变得清凉,也使脑袋变得清凉。接着脑袋就不在只是那些无聊与空虚了,后来也就变得充实,一个所谓勤奋学生应该有的充实。
回忆起以前的无聊感到了些许的惭愧,但又很愉快,因为从中我知道自己现在并非是无聊与空虚,只剩下了无法驱赶的麻木。
“流水落花春去也,天上人间。”半夜惊醒,只是呆呆地醒着,只做那些常规指定的事像一个木偶身后被根根无形的线管制。
我何时才能走出这麻木呢?也许以后,可能将来,或者永远。
二,醉
“帘外雨潺潺,春意阑珊”。春雨,太可恶了,它给人带来了春意却敢走了凄美的冬景。今日的这场雨冷却了长期压抑在心头的水蒸汽,使它也下起了雨。
于是晚上我终于体会到了什么是醉,我本想用很多的酒去浇灭心雨,因为酒气的热度是足以令雨蒸发的,以为它被蒸干后也就没了,但它却愈蒸愈使小水珠膨胀开来,并且压得更难受。心被压得喘不过气来只好加速跳动以向我提出反抗。我并不理睬,继续喝直到酒光为止。
愈来愈多的酒气伴着一粒粒的水蒸气使我飘了起来,越升越高,我发现上面的空气好清凉,我也渐渐地觉得以前的麻木似乎都在这酒气中融进了另一个四元空间,这大概是醉了的唯一的好处。现实很快骂醒了我,黑暗已在空中盘旋,让我再也看不见,纯白再也无法洗去我的疲倦,于是失去平衡,慢慢下沉。
我只能透着寂静的朦胧,薄淡的浮沙,细听着淅淅的细雨寂寂的在檐上,激打遥对着远远吹来的空虚中的嘘叹的声音,意识着一片一片的坠下的轻轻的模糊的梦想。
心中下雨的时候真的好想大醉一场,于是终于品尝到什么是烂醉如泥,“借酒销愁愁更愁”,猛然发现醉也不过如此,酒不醉人人自醉。醉人者,心雨也。
一点一点的忧愁长期地积聚到心头,之后就变成厚厚的乌云,乌云最终遇到一般冷空气,于是下起了雨,这雨每一滴滴在心中都有痛的感觉。
我痛苦地忍受一切,于是我想忘记,吃下忘情水,品下梦婆汤。没有,不喜欢一下子就忘掉所有的东西。
我选择了醉生梦死,西毒让我喝下,我喝了,我疯了。
三,虚伪
不知从何时起,产生了这精神文明的杀手,现在只能叹息着说:“人与人之间大多是虚伪的,就像你和我一样如此。”――某某伟人
虚伪慢慢向我威逼而来,带着一股杀气,就像一个快到了时间的古老咒语,任何人都不可以重温,更不可以改变。我很想记得可是我记不得,因为剑客的那把冰冷的剑已侵入我的大脑,将虚伪注入我的体内。眼睛黑了,我只得哭泣地戴上眼镜,试图回到过去。
剑客走时也是同样的冰冷,只给我留下了一个难堪的恶毒的冷嘲。于是虚伪开始变得空虚,它变得无可奈何。沉默!我又能如何,虽然我明显看到欺骗毫不留情地填满了那空虚的虚伪,虚伪有了它结实的铠甲,但亦能如何,我已无力一口一口地吃掉忧愁。
纯白的灵魂希望可以驱赶庞大的虚伪,但欺骗使灵魂再次丧失自信。灵魂沮丧抬起头看着一根根勉勉强强地支在那儿的枯枝不禁一阵颤抖。
颤抖后于是便产生一阵莫名的萧瑟,胜似秋风落叶飘满地。枯燥的虚伪却一次一次的欺骗点缀上苦涩的色彩,于是在这一点一点惨淡的色彩中,我一天一天地迷失着自己,麻木冻僵了大脑,于是大脑无法活动死寂般地变得空虚。
从那时起悲伤便踏进了惨淡的心中,本来幻想一个麻木的大脑,一颗凄凉的心只会使剩下空虚,但却不得不发现那空虚中依稀确实存在着一个微弱的快要窒息的生命。
这生命若长大后见到虚伪会怎样呢?不敢想,但我确定也只会是无奈,于是我有气无力地卡住了那生命,一切都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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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原来如此平凡爱,是口渴时的一股清泉;爱,是饥饿时的一碗面条;爱,是寒冷时的一件大衣。爱,本不需要惊天动地,只要平凡就好。初中每天早晨上学时,总会经过一个十字路口,往右拐,直着走就会到学校。每天早上,我都会准时从家走,都会遇见一个女人,牵着一条灰狗。她每天早晨都会从路口往左走,与我相向晨练。我始终都觉得这个女人身上有一种灵性,因为她牵的狗总是像朋友一般陪着她,从不乱跑。她在前,它在后。有一天早上,我像往常一样走到路口准备右拐,我突然在十字路口车水马龙间看到了一个白色的身影,原来是一条白狗端坐在马路中央,向东看。它仿佛在另一个世界,感受不到马路上的喧哗与车辆来往的嘈杂。我变得不禁有些担心,害怕哪一辆车行驶太快会压到它,我犹豫着向前将它领到马路边,可是还是在怕什么。就在这时,我看见了两个小姑娘,两人一起走到马路中间,试图让小白狗起来,可是它却不为所动,僵持了一会儿,两个小姑娘担心而又无奈的走了。因为要上学,我也迫不得已的要走了,于是我就慢慢的走一步回头看一步,刚要拐弯,我就看见那个女人从路口拐了过来,还是和她的灰狗一起。她也看见了那条白狗,神情变得有些着急,我就听见她对她的灰狗说:“你在这等着我,你看它在马路中央很危险!”说完摸了摸灰狗的头,就疾步穿过了来往的车辆,可是她的狗像是知道它的主人在干什么似的,也奔了过去。好奇心强迫着我停下了下来,看看她会怎样做。只见那个女人蹲了下来,像对待孩子一样温柔的抚摸着白狗的头,对它轻声说着什么,又拍了拍它的爪子,站起来想要起身领它走。我以为白狗绝对不会听话跟着她离开这危险的马路中央,可是那条白狗却突然听话的站了起来,跟着她走到了安全的马路对面。我变得有些震惊,有些诧异,这个女人是怎样让白狗起身的我不得而知,但看到白狗离开了危险的马路中央,我一直悬着的心也放下了。自从经过那天早晨,我再见到这个牵着狗的女人,我对她从心里生出了一丝敬畏,一丝崇敬的心理,对她有一种无形的感动萦绕在我心里。虽然上了高中,我没有再见过她,但是她那天的行为给了我很深的触动,她让我感受到了尊重生命的意义,让我感受到了生命的价值,让我感受到了即使再平凡的事,只要有爱,也会变得很有意义,爱不需要惊天动地。世界上有很多人,便存在着很多种爱,也许有许多人正对我们社会奉献着这些爱的行为,我们并不知晓,但从这件平凡的小事,我却深切感受到:爱,原来如此平凡!900字 高一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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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简单,如此幸福原来和文字沾上边的孩子从来都是不快乐的。他们的快乐像贪玩的孩子,游荡到天光,游荡到天光却还不肯回来。多久没有碰文字了,我也不清楚。我只知道这些天,我开始麻木不仁了。娃娃头、超短裙、数学课、课代表阳光、粉尘、黑板、作业、班长。每天穿梭于学校,家里、书店三点一线间,都已经麻木了。其实我很奇怪,真的很奇怪,我不知道每天到底是以什么样的感情过活着,过完一天又一天,行尸走肉般。我想生活和电视里永远不一样,我不知道那些和我一样的初二的学生为何在整天学习的繁忙中还能上演轰轰烈烈的校园恋歌。而像我们这种连情书都不敢写即使写了也不敢署名的传统学生,只会让学习燃烧掉我们所有的青春。惟一干过一件大事,想必也就是气跑一个资历不深的女老师。除此之外……嘿嘿,没了。其实我们好不自在。但是我们不想不说的是学校是《基督山伯爵》里的恐怖监狱,老师是黄世仁的重孙或重孙女。但这两者总是不能给能好印象的。学校的教导主任或校长、亦或是班主任每天像幽灵一样徘徊在学校走廊,等待着“良好”的时机飘进教室,摆出一副威严的样子语重心长地对我们说:“你们呀,什么都不懂还成天纪律这么差……”呵,我们什么都不懂?你知道QQ号怎么盗的吗?JAY总共出过几张专辑?哈!这些话当然只能放在心里,不想被老师的口水淹死,我们保持沉默。这样的故事一天又一天地上演着,重播了无数次,像一根嚼不烂的苦瓜,味道原本就苦涩,还咽不下去。最近开始装深沉,因为开始喜欢黑色。又是一个作业如山的周末。打开QQ,系统消息:XX添加你为好友。点击,确定。发起会话。“在?”“在。”“怎么样?”“什么?”“过得。”“还好。”“具体的。”SO SO.”“那也好。”“你是谁?”“干嘛?”“问问。”“不说。”“男or女?”“看资料。”“我不信。”“那算了。”good 其实我挺无语的,碰到了这么一个三字经家伙。关上电脑,梦周公去吧。睡觉是个好东西,它能帮你忘记一切,包括上面那些不超过三个字的信息。梦醒了我感觉自己是个天才,天才之所以被称为天才,是因为别人都是蠢材。中国不比梵蒂冈,在十三亿人口中被称为天才确实不容易。可换句话来说,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是勇士,可螃蟹被人记住了,勇士却被人遗忘了,所以我一定要在我早衰前干一件大事,至少那不是一件坏事。其实早熟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早衰。就这样静静的过着,脸上湿的是什么,就当它是盐吧。这么简单的学习生活,这么单纯的周末我想现在没有什么比这更好吧。900字 初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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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何谓平凡?可能没人能正确解释。田晓霞只是这平凡世界中很平凡的一个人。的确,她很平凡,她仅仅在她短暂的生命中真心与她所爱的人相爱,她只是积极努力地工作,关心照顾家人。这看来与很多人相似,但就在这宝贵的青春年华中,她所做的也许远远超出了平凡。当晓霞第一次与少平代表学校表演时,一种中学生所具有的完美素质与才华,在她身上得到了最充分的体现。优雅、青纯、自然……这一切似乎都奶平凡。也许是受家庭和社会的影响,晓霞对书的渴望,对学习的热爱都显得那么热情。在那个年代,当她还只是一个中学生时,她就追求真理,渴望求知,从未放弃对自己理相怕追求。师范学院对晓霞来说是人生的一个转折点。她曾付出了辛勤与汗水,才使梦圆。当她又一次面对人事的重大选择时,她不仅限于当一名教师,她还有更远大的理想。当然,记者这个职业对她来说是最适合的了。她热情、奔放、对名利发生的事情都感兴趣。尤其是她对这份工作的热爱已到无法用言语形容的地步。要知道,她年轻的生命也献给了自己的事业。她完全可以放弃采访的机会,她完全可以在安全的地方拍摄,她也完全可以不跳入洪水中。还记得晓霞对少平的支持与鼓励吗?我们可以这样说,没有晓霞的那颗心,我们看见的绝对不是今日的孙少平。在报刊栏的一次次邂逅,似乎让我们悄悄地看见他俩早就被知识的力量紧紧的凝聚在一起。当少平一次次陷入困境,感到无助时,是晓霞在不断的支持他,为他送去亲切的话语,从不间断地送给他报纸,推荐好的书给他,这使他的精神生活从未贫穷过。当晓霞与少平恋爱时,她又显得那么温柔体贴,时时刻刻都关心着所爱的人。就连在被洪水淹没的最后一刻,她眼前仍浮现出少平的影子。的确,她是一个痴心的爱人。她对少平付出了真心,纯真的,没有掺和其它的,只属于少平的心。虽然那个浪漫的约定没有实现,但在天国一定听见少平在古塔山上的呼吸,她从未忘却那个约定。也许这就是爱,说也说不清楚。也许晓霞觉得她为她所爱的人付出的,而所爱的人又能体会到,这才是爱。也许还有很多理由。也许爱少平根本就不需要理由。也许在被洪水淹没时,她不后悔,因为她曾真真正正地爱过。往事总能勾起人们的回忆,晓霞永远是晓霞。也许正是因为她的平凡,才主读者站在高高的台阶上去了解她,回忆她的往事……900字 初中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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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题记我很乱~很烦~为什么那个人会是清雪呢?为什么?我又该怎么办?我不敢上学,怕清雪会骂我。我不敢出门,怕看到天应。人生总是这样,任何东西都有它的克星吧~我拿起了“阔别已久”的笔,含着泪,写了一封信,内容如下:(心理很乱,可能有些语无伦次)清雪:对不起,我不知道你就是天应所说的她。我对不起你,我们是好朋友,从小到大,一直都是。我会把东西让给你,这次也是。本来我就不是爱他的。我把他还给你。对不起你的蝶清雪居然回信了,只有几个字:蝶:星期天,老地方见。清雪老地方就是我和清雪常去的那个酒吧~我如约到来我看见了清雪,她对我笑了。我不明白她笑的含义。甚至我觉得有点恐惧,清雪在我的旁边坐下。(妈妈眯,怕怕啊!*_*;)她对我说:“天应是真的爱你的,你应该好好珍惜这份爱!”我说:“那你呢?你也很爱他……不是吗?”“是啊~但是他不爱我啊!我已经找到那个可以守侯我一辈子的人了。虽然我不是真正爱他,但是我知道他是爱我的!反正感情是可以培养的啊~下一次我把他约出来。大家一起玩玩吧!他可不比你的天应差的啊!”(搞什么吗?天应什么时候成我的了?-_-;)得到了清雪的认可,天应和我就开始了约会~(注明:是天应先约我的和我无关的)总之挺无聊的,因为这约会是在天应那帮小子的监视下进行的。每天都要喝酒搞的我这几天差点精神分裂!今天是星期天,怎么的我也要好好补充一下我的睡眠的^_^“叮玲玲……叮玲玲……”真是的,好不容易入睡,怎么又有电话了啊!?不关我的事,我把被子一盖,铃声总算没了。“叮玲玲……叮玲玲……”天哪!我真的要疯了~算了,我认输了!从被子里爬出来。“谁啊?”虽然很想骂他但我一定要装的淑女一点咯!“你是大嫂吗?”(天应手下的人都这么叫我的)勉强可以答应“是啊!你是谁?”我这是明知顾问啊!“我啊?我是天应的小弟,名字就没什么关系了。对了,天应哥在打架你快过来把啊??”“什么什么??天应打架?哦,你们现在在哪??”我有些着急了。“在***地方你快来吧!”天哪!他又打架啊?我虽然没有怀疑过他打架的本事,但是打架很不好的会造成很多疾病的啊~我可不想以后和一个有病的人结婚啊!不是啊,我在想什么啊?什么结婚啊?我的脸上一阵泛红。找到了,***地方。哈哈!本天才果然很厉害啊,在那里啊~先找个地方躲起来吧~西西!天哪,怎么有人都流血了啊??我的眼光迅速的找到了天应,不错啊,没有受伤啊!心理有点小乐,天啊,几个人围攻他啊?我的妈啊,挨了一拳。妈的!哪个王八蛋啊??不要命了!天应看起来有点轻伤,大概不碍事的。900字 初一 抒情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