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国可以飙车嘛?
看着语文老师正在张牙舞爪地讲着<一摸>的试卷,同学们脸上都写着冷漠两个字的表情,我看了一眼那红红的分数,就习惯的把它们投进的垃圾筒,看向窗外,一辆飞奔而过的摩托车把我带进了沉思。
这里是Z市的一个郊外小镇。我很喜欢和朋友们一起开着摩托车到那条从镇上穿过的省道上飙车,去寻找那种速度的刺激。
中考后,几乎每天都会在那条道上,或一起在路边的镇广聊天,发呆。因为大家都要走散了,江要去技工学校,文要到另一个城市读书,杰则是复读,我考上的只是一间三流的高中。
那是假期的其中一天,我们照例来到广场上,只有杰来得比较迟,而且还带来一个陌生人,杰说是来找我飙车的,我还没把拒绝的话说出来就被杰推了过去,那个人没脱头盔,所以看不到是谁,于是杰说了一下老规矩,又过去跟她说了一些什么。就开始了比赛。
一开始我就快速进入了第一个弯道,之后就一直领先,在返回的时候才发现己经相差很远了,于是我就停车到路边的便利店买了一听可乐,坐在那里喝了起来,喝了一会发现她己经追上了,我才开动车子去追,不过我并没有全力去追,而是在她身后回到广场。
没想到我刚放好车子她就走了过来,边走边脱下头盔,我才发现原来是个女孩子。我还没来得及跟她打招呼她就冲我说:“你这算什么啊,不就是车子跑得快一点嘛,也用不着这样吧……”
杰走过来问我:“怎么回事啊。”
我就说:“没事,我刚才停车去买了一听可乐,看来她发脾气的样子还挺可爱的。”并把可乐拿出来喝了一口。
他们都笑了起来,只有她还在那里气鼓鼓的。杰趁机向我们介绍了一下他表姐,介绍完了才过去劝他的表姐。从杰的口中得知,那个女孩是他的表姐,跟我们同届的,叫乐乐,有个奇怪的爱好就是飙车,还考上了一中呢。还真是人不可貌相呢。
女孩子的脾气变得还真是很快,转眼就变回一快乐小女生了,杰把我们都介绍给她认识后,大家还提议,今晚的宵夜我请,并且还一致通过了,唉,碰上这班损友又有什么办法呢?
大家就这样玩过了那个暑假,然后就各奔东西了。
日子走得还是无情快,转眼又一年过去了,这一年来,杰总是很忙,只有我和乐乐会偶尔来到这里,也很少再去飙车,更多的是看着夕阳发呆。
有一次我们在广场上聊天,聊到了学习的话题,乐乐就说:“我在中大等你,你也要考过来哦。”
我回答说:“你为什么不在清华等我啊,是不是知道我考不上啊?”
她说:“我不是怕你考不上,而是我不喜欢去北方,我喜欢那边的天气,却受不了那边的天气。”
“原来是就样啊,我还是在社会大学等你吧,这比较现实,你知道我是不会去读那些无聊的大学的。”说完我就倒在草地上看着天空,想着那还没有添加色彩的未来………
暑假的某天(我己经不记得是哪一天了,可能更多的我不愿意记住吧),我正在网吧里玩着FIFA2004,乐乐突然冒出来,要我和她一起开车进市区,她说要去买东西。我就对她说:“你不怕被交警抓啊,这次可没上次那么好说了,要是让你家人知道会怎样呢?”
她却说:“我才不管呢,总之你一定要陪我去。”通常对她的要求我都是有求必应的,看来今天想跑都跑不掉了。只好万分不舍地关掉电脑,从网吧里走了出来。刚出来,太阳让我眼前一黑,只好拿出太阳镜上戴上,乐乐己经开动了她的车子,她今天例外没有戴头盔(以前怕人认出来,每次都戴),也只是戴了一副很漂亮的太阳镜。
乐乐回过头来对我说:“快点啊,今天要是追不上我要请我吃肯得基(其实追上了也还是我请)。”
我对她说:“看你往哪里跑。”然后就发动车子去追她。
她把车速开得很快,快要进入前面的弯道了,她却没有把车子减慢的意思,因为前面的那个弯道只有110度左右,并且有高楼挡住,看不到前面。我上次就是在这个弯道差点撞车了,所以每次过这个弯道都会很小心,但乐乐的车速让我很担心,因为这样是很容易出事的。我压低车子准备过弯,突然发现前面出现了一道墙,不对,应该是一辆刚从一个路口倒出来的大货车,我用尽全力踩刹车,并把车头转向另一边,但由于车子太快了,车子失去了控制,而乐乐还没有反应过来就直接撞了上去……然后我就晕了过去。
后来杰告诉我,乐乐在撞上大货车时就当场死了,看着杰,我己经忘记了怎么哭。
其实都是我的错,我不应该追她的,我应该像以前那样停下车子等她回来一起跑,这样我在前面她就不会死了,不过现在一切都有迟了,乐乐己经离开了我们一个人去天国了,不知天国有没有人陪她飙车……
一阵急促的玲声把我从回忆中拉了回来,原来己经下课了。
我的了一眼窗外的天空,乐乐正在向我招手,就像平时招呼我去飙车一样……
天国思
“牵挂”是一杯浓郁的感情琼浆,是一句依依惜别的般般祝福。父母对子女的牵挂,就像一片云,随着天空中的飞鸟四处飘荡,穿越千山万水,萦绕在子女心头。兄弟姐妹之间的牵挂,有如山间小溪,清澈透明,只要源头不枯,它就会淙淙流淌不息,喝一路欢歌,澈一路浪花。从某一方面而言,人类历史有多长,牵挂就有多长;人类亲情有多深,牵挂就有多深;人类感情有多浓,牵挂就有多浓。
小时候,我总是盯着一扇门,一扇只有吃饭时间才打开的门,房间里面总是坐着一位神情很忧郁但总在笑的老人,在祖母的房间里,总能找到蜜糖,这是一个奇怪的现象!想当初我很淘气,最终被一个男孩一拳打到了鼻梁骨上,殷红的液体顺着人中向下流最终滴到了地上,我只好跑到院子里处理,祖母听到了我发出的声响。用沙哑的声音对我说:“来,到我这里来。”我捂着鼻子跑到祖母的房间里。祖母艰难地蹲下来打开床旁边一个极小的柜子,从里面拿出一个只有手掌大小的盒子,并说道。:“想哭的时候就打开它,那样就不会哭了。”于是我迫不及待地打开这个盒子,这件盒子里一堆四四方方、蜡黄蜡黄的蜜糖堆在里面。我慢慢悠悠地拿起一颗蜜糖塞进嘴里,顿时心里身上说不出来的甜蜜,浑身上下似乎被一团鹅黄色的暖气包围着。简直要甜到了心坎儿里去了。于是,我只要蜜糖吃完了就跑向祖母,但是,慢慢的发现,我总是把蜜糖全部倒进嘴里,再跑向祖母的怀抱。如今,我只是偶尔去一趟,祖母听见我的声音后脸上的笑意就更重了,紧紧的拉着我的手,激动的对着我说话,并拿出的那久违的蜜糖给我!现在,祖母已经走了两年了,祖母走的那天我还正在上课,放学后爸爸告诉我祖母走了消息,我很坚强的没有哭,拿出蜜糖来我吃了一颗,我笑了!但是,到了祖母的遗体前我彻底的忍不住了,眼泪就像倾盆大雨一样哗啦啦的流下来了,但我没哭出声,我怕打扰到祖母。走进祖母的房间,打开床边的柜子,看着那一袋又一袋的蜜糖,我的眼泪止不住的往下掉。这一次,我吃了很多蜜糖,但却还是没有止住那不停往下滚落的眼泪。
“祖母,您在那个世界还好吗?我很想您。”
什么是牵挂?牵挂是一种思念,牵挂是一种情怀;悠悠无际的牵挂,是连接心与心的桥梁;是寄托思念的情感。天长日久,千沟万壑,无论是时间和空间都无法阻隔,对“远方”的思念与牵挂。
初二:monstar
相关推荐
-
爱,遗留在天国天,灰蒙蒙的,一个等待的雨季似乎终于要落下泪来。他怀揣着担忧走在路上,耳边始终回响着刚才你那急促的声音,从那声音中他得知父亲出车祸了,并且他明显地感觉到父亲快不行了,他奔跑着去医院。医院走廊中,他看见了满脸眼泪的母亲,母亲见到他来,拥上前去,趴在他那不宽厚却结实的肩膀上痛哭。他想,他猜到了。他缓慢地走向那个地方,那个阴冷不带一点感情的地方。父亲的身上覆盖着一张雪白的床单。他走上前去,轻轻地掀开那白布。父亲的脸色惨白,满脸伤痕却带着安详。他握住父亲的手,一股冰凉刺痛他的心。他想,他猜对了。这里,变得好安静。雨,终于落下。窗外迎风摇晃的树木的婆娑和妖娆,显得如此寂寞和单调。那夜,他做梦了,梦到了儿时的他。幼儿园放学后,他总喜欢趴在父亲那宽厚的背上睡觉,撒娇。父亲总是这样不厌其烦地顺着他,还让他骑在自己的脖子上摘他想要的最红的一颗樱桃。春天,和煦的阳光洒在一片希望的原野上。父亲对他说:“儿子,老爸教你骑自行车好不好?”他兴奋的点点头,努力地学习着,尽管汗水已湿透他的衣衫。父亲在后面稳住车子,他就在前面骑。突然父亲放了手,他未掌握好平衡,“澎”地一声栽倒在那片软软的青草上。他埋怨父亲:“为什么要放手,你不应该放手。”父亲面无表情地看着他:“当你摔倒后,不应该怨天尤人,而是要坚强,要站起来。”听了父亲的话后,他毅然地坐上自行车,向着那朝阳出发。一切,如此美好。雨下得大了些。噼里啪啦地拍打着窗户。他带着微笑醒来。但是,这一切美好的事物也随之破灭。他打开窗户,任凭雨水滴打在他身上,任凭风刮过他的脸庞。父亲的爱他不再拥有。爱,遗留在天国。600字 高一 演讲稿
-
可以我把我的心愿升华,愿人人都能感受得到我不知道会起多大的作用但依然希望能让你快乐哪怕一丝,哪怕暂时如果真的有效,我宁愿化为一只千纸鹤,永远守护着你!纯洁的月光从天际滑落,我看见我们牵着的手合成了心型羞涩的竹林风打着月光的伞悄悄溜过,我才陡然发现,你的脸红透了半边天,我真想咬上一口,这甜甜的苹果完完全全属于我吗?我以为我在做梦,咬破了手指,迷幻的血刹那滑过,你好像吓傻了,一把把我的手抓了过去,扯了一块布包着当时,看着你的样子,我知道是深入骨髓了我终于鼓起勇气,一把把你拥入怀里于是,我承诺,你便是我的承诺!这样的话,我怎么!No,don‘t say no no no!250字 高一 日记
-
车车车不是火车,不是卡车,不是轿车,不是……,只是一块木板。农村人家,几乎每家都有这种木板。农闲时,这木板便真是一块普通的木板,靠在墙上,经受着风吹,日晒,雨淋;农忙时,木板放在两个轮子上,便成了车,很是方便。农闲时,车架在墙上,车下便是我们的乐园。有时,我们在那儿画画,用画笔勾勒出我们眼中的世界;有时,我们在那儿干坐着,比谁的定性好;有时,我们在那儿托着脑袋,想象着外星人的模样……车因为装过作物,很脏。所以往往半天下来,我们都会沾上农村那份特有的脏。回到家都免不了父母的警告,我们口头上虽然答应了,内心却渴望再次去。父母们虽然知道,但却希望警告会起一点效果,但结果总是让他们失望。农忙时,我坐在车上,妈妈推着车,一起去田野。坐在车上的我往往拿下头上的凉帽当做方向盘,指挥着车子的进退,妈妈总是在后面微笑着配合我。到了田野上,我们坐在车上,望着田野里劳动的大人们,放声地歌唱着,总是引来大人们的注视,有了这份无言的鼓励,我们的声音更大了。近几天回老家,刚赶上农忙时节,宽阔的柏油路上卡车、拖拉机来来往往,就是没再见到记忆中的车了。和小时的玩伴谈论此事时,他们也有种落寞的感觉,有种对逝去的老车伤心地感觉。或许那陪伴我走过童年的老车真的已经消失了,那段被友情,亲情充斥着的时光已经被时间埋葬了。逝去的老车,你是否还会记得那段美妙的时光,是否还会再次出现。550字 高一 演讲稿
-
车车不是火车,不是卡车,不是轿车,不是……,只是一块木板。农村人家,几乎每家都有这种木板。农闲时,这木板便真是一块普通的木板,靠在墙上,经受着风吹,日晒,雨淋;农忙时,木板放在两个轮子上,便成了车,很是方便。农闲时,车架在墙上,车下便是我们的乐园。有时,我们在那儿画画,用画笔勾勒出我们眼中的世界;有时,我们在那儿干坐着,比谁的定性好;有时,我们在那儿托着脑袋,想象着外星人的模样……车因为装过作物,很脏。所以往往半天下来,我们都会沾上农村那份特有的脏。回到家都免不了父母的警告,我们口头上虽然答应了,内心却渴望再次去。父母们虽然知道,但却希望警告会起一点效果,但结果总是让他们失望。农忙时,我坐在车上,妈妈推着车,一起去田野。坐在车上的我往往拿下头上的凉帽当做方向盘,指挥着车子的进退,妈妈总是在后面微笑着配合我。到了田野上,我们坐在车上,望着田野里劳动的大人们,放声地歌唱着,总是引来大人们的注视,有了这份无言的鼓励,我们的声音更大了。近几天回老家,刚赶上农忙时节,宽阔的柏油路上卡车、拖拉机来来往往,就是没再见到记忆中的车了。和小时的玩伴谈论此事时,他们也有种落寞的感觉,有种对逝去的老车伤心地感觉。或许那陪伴我走过童年的老车真的已经消失了,那段被友情,亲情充斥着的时光已经被时间埋葬了。逝去的老车,你是否还会记得那段美妙的时光,是否还会再次出现。500字 高一 散文
-
姥姥,天国安好_1000字E度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我不知道这算不算是对姥姥的不敬,竟然忘了姥姥是什么时候离开的。也许,她也不希望我能记住她的关于,可我偏偏忘不了从前的某个部分。在记忆的回收站中,桌面上总会有跳出这么一些画面,而我总是不能将他们最小化或彻底删除。就算关闭电源,他们也要闪烁几下,才肯消失,我也不知这是为什么。一个可怜巴巴的老妇人,虽然儿女成群,但陪伴她的只有一个小儿子和自己的老伴,还有一个在她看来该死不死的耄耋老人。她经常眼神呆滞的凝视着身边的一切,让我感觉害怕,不敢靠近,更不愿去接她手中的糖果。而小黄鼠狼却有时会偷偷跑到她身边,得到可以不劳而获的食物。皱纹像一条条恶心的白色蠕虫爬在她的脸上,完整而清晰。看起来像是魔鬼的最低版本,但也很可怕。我每天夜里睡觉都是将自己捂得严严实实的,在被窝里大口喘气。生怕半夜突然醒来,看到恶魔来给自己盖被子。那会将人吓个半死,甚至连发高烧几个星期都不退。她生病的时候就像一具几乎腐败的尸体直挺挺地镶在床上,只有她自己的老伴才敢接近她。赶走悠然漫步在她身上的苍蝇,然后将她背去就医。看完病回来,她总会变得很奇怪,总想多看看我们,可我们总是远远躲开,空留她坐在门前。呆呆地看着她所信奉的上帝待的地方,表情自在了那么一点点。在她满是沟壑的脸上,只有在教堂听神父讲义的时候才会泛出半丝和蔼的光芒。从教堂回来,她会很高兴,这种莫名的喜悦可以持续一整天。她合不拢嘴地看着什么,老伴看了也心生喜悦。陪她回忆年轻时候一起在麦田里夕阳下等待黄昏的事,伴着夕阳的最后一缕余晖,一天就过去了。忙节的时候,她也乐意帮家人去田里干活。大概是不想成为别人眼中的废人,毕竟她年轻的时候是女强人。她一去,我们就得一同前往,随时顶替。从她暗淡的脸上流出的汗珠竟在阳光的映射下闪现出比钻石还耀眼的光芒。待她干累了,坐在田边,我们便会涌过去,将带来的水茶递到她手里。家人们怕她拗不过这个冬日天寒,便召回了她的四个待在远方的女儿。走出了被她评价为人间地狱的医院,来到街上拍了张全家福。幸运的是她竟熬过了这个冬天,还撑到了来年的夏天。有一天,她走了,就这么安静地走了。我没敢再看她一眼,只是行了一个跪礼,那么简单和随便。她--就是我姥姥,尽心照顾我五个年头却从未吃过我为她端过的一碗饭的姥姥。又到了夏天,而这个夏天,我什么都不想多说,只想安静地缅怀,对待在天堂的姥姥说一声:“姥姥,天国安好!”息县一高高一:徐什辉1000字 高一 写人
-
飙车今天是星期五,我们下午只要上两节课,所以我们四点多就放学了,我和我的好基友——李某某一块骑自行车回家。我们在路上经过一个包子摊,就顺便停下来买了几个包子充充饥,这不,我们正停下来休息,细嚼慢咽的消化这包子,突然路上一个熟悉的人影飘过。“诶!这不是那梁某某啊!飙那么快干嘛,同志,我们跟上去看看!”李某某说。“好啊,反正……”我把剩下的半个包子塞进了嘴里“反正我的包子已经吃完了~”那快啊!让我们演绎一次速度与激情!我们马上加快了腿的动作,一辆又一辆的电动车、摩托车被我们瘦弱的自行车给超越,我们心里油然而生一种自豪之情,不一伙,梁某某出现在了我们的视野内,我们看见了他和一群衣着潮流的人们站在一起,还愁着烟,这下我们知道了,看来梁某某还是和社会上的混混混在一起了,我们是该制止呢,还是不管呢?正在我们纠结不下的时候,我们有一位同学来了,吴某某从后面追了上来和我们打招呼:“嘿,你们在干嘛呢?”我们打了个手势让他往前翻看,这下他也发现了梁某某的行径,于是我们就一起讨论该不该上去阻止他,经过我们再三考虑,我们最终决定了,我们把她的行径告诉老师,然后在有老师揭发他!第二天,我们找到老师并告诉了老师实情,老师对我们的做法表示赞同,他告诉我们面对同学们的不良行径,我们要见义勇为更要见义智为,所以我们受到了夸奖都很开心。但是更加重要的是,我们知道了见到同学朋友的不良行径不应该任由其放纵,而应该指引其往正确的方向走去。550字 初二 叙事
-
疯狂飙车今天放学后,我和同学相宜分别坐在两个电瓶车上,并行聊天。忽然身后发出“呜——呜——呜——”震耳欲聋的轰响,相宜满脸惊恐,嘴成O形,指着后方喊道:“快看!快看!”,我转过头,只见一辆黑色豪华小轿车,从我左后方呼啸着箭一般飞驰而来,好像就要擦着我们的电瓶车,瞬间把所有车辆都抛在其后,令人不寒而栗。还没等我缓过神来,那车,已经飙到我们的前方去了。想起都后怕,心惊肉跳,估计那车的时速有150公里左右。我脑中立即出现:要是那车稍微没控制好方向,“嘭!”,两车相撞,人飞上天,车毁人亡,围观、交警、叹息、哭闹、呐喊,等等场景都将发生。这件事让我明白一个道理:安全+安全=生命。道路上行驶中的车与车、人与车,双方都必须把“安全”二字牢记心上,遵守交通法规,“多相让、不相争”,生命才有保障。车多人多,不争不抢,要慢行。城市的道路平坦又宽敞,爱惜自己的生命、爱惜他人的生命,我们的生活才更美好。五年级:刘若曦350字 五年级 叙事
-
我是飙车王我的本领是狂飙赛车,大家不要误会我,我是在游戏中飙车。有一次妈妈带我去电玩城玩刺激的游戏,我一眼就看见了“疯狂飙车”这四个金光闪闪的大字,我忍不住对妈妈说:“妈,我想玩赛车。”妈妈二话不说就带我去玩了。不玩不知道,一玩吓一跳!这太难控制力,不过我还是玩通关了。到了第二关,这是最难驾驶的的关卡,我把这里叫做:死亡瀑布!玩了一半,我就掉下了悬崖。已经玩了这么多关了,在这死掉太不值了,我请了一个大哥哥替我玩过了关没想到他是一个经常玩的老手,随便就玩过关了。下次,我一定还来玩,争取自己独立玩通关!四年级:陈汪岩200字 四年级 叙事
-
飙车一族做公益人在成长的道路上,总发生许许多多的事情。又难忘的,有伤心的,有快乐的。。。。。。其中我想起这件事我就有说不出的高兴。我和门口的小伙伴刘愉萱、李梦涵、王俊杰四个人经常在家门口的“赛道上”飙车,我屡屡拿第一,刘愉萱总是第二,李梦涵和王俊杰不分上下。我们被大人们戏称作为“小小飙车一族”。放暑假了,我们飙车一族决定去太子山公园做一天的“小小环卫工”。我们带上橡胶手套,拿起黑色垃圾袋,浩浩荡荡的来到了太子山公园。我和刘愉萱负责儿童乐园一带的垃圾,王俊杰和李梦涵负责喷泉一带的卫生。我们发扬一不拍苦,二不怕脏的精神很卖力的捡着垃圾,太阳照在我们身上,我们满头大汗,许多家长和小朋友们看到我们的行动,有些不好意思了,就很主动地将身边的垃圾捡起扔到了垃圾桶里。我们一边清理垃圾,一边和园里的游人们宣扬着“保护环境,人人有责”虽然干了一天很是辛苦,但是看到我们的劳动成果,最后,让我们飙车一族再喊一遍我们的口号:‘’保护环境,人人有责";350字 五年级 叙事
-
吃嘛嘛香上周,在我们家的圣诞Party上,老老少少一共有九人之众。于是,关于“圣诞晚宴”吃什么的问题,的确让我费了一番脑筋呢:2008年,我们吃的是火锅和烧烤,所以被否定;吃中餐吧,煎、炒、烹、炸的工序繁杂,锅、碗、瓢、盆的要用一大堆,最后洗碗也将是一个“巨大的工程”!况且,大家天天吃的还是中餐多吧,变化的余地也小了点儿。于是乎,我毅然决定:做比萨!制作比萨,并不是第一次,但这次却和以往不同:人多啊!我一共和了三张8寸比萨的面,哪有卖那么大的比萨盘呀?我又只有一个8寸的比萨盘,一个一个地烤,太浪费时间。干脆,直接用烤盘来烤。于是呢,就有了我们的“超级无敌大比萨”,哈哈……啰嗦了这么多,还是看看怎么做的吧。一、 和面:面粉200克、干酵母5克、盐3克、温水大约80克、橄榄油(或黄油、花生油)一汤匙。(6-8寸的量)先把酵母加温水开好,倒入面粉内,最后加油和好,盖上保鲜纸,发酵 (发酵好的面团大约为原来的2-3倍大)。二、做饼胚: 将发酵好的面团拿出擀成圆形或其他自己喜欢的形状。我就是擀成了烤盘大小的长方形。周围稍厚一点。三、做馅料:这下面的一步,就是孩子们最喜欢的喽:用牙签或叉子在面胚扎一些小眼儿,均匀地抹上一层比萨酱(如果没有可只用番茄酱,也可加一些西式香料,如罗勒百里香等,但这就是各个比萨店中味道差别的关健。)然后,撒一层奶酪碎(做比萨最好用马苏里拉奶酪,这样才能拉出长长的丝呢。)比萨的口味多种多样,可根据自己的喜好搭配,一般来说:洋葱、青红椒是不能少的,还可用一些水果,如菠萝、火龙果、圣女果等。先撒上切好的洋葱、青红椒、玉米粒,加一些盐和黑胡椒,下面就可以放主料了。因为我做的比萨超大,所以除了用到洋葱、青红椒、玉米粒,光是主料就有火腿、培根、腊肠、三文鱼、蟹棒。饼的三分之一是“海鲜口味”: 放上三文鱼、蟹棒;还有三分之一是“中式口味”:放上了腊肠;剩下的三分之一是“西式口味”:有培根、火腿。最后再撒上一层奶酪碎。这样,就可以进烤箱了:200 ℃,15-20分钟。香气诱人的比萨就出炉了!这独一无二的超级大比萨卖相极好,配上奶香十足的土豆浓汤,在极短的时间里,就都被大家一扫而光!哈哈,我心里那个美啊、那个自豪啊……你也可以试试,其实并不难,在家也能吃到美味的比萨哟!并不多余的啰嗦:如果没有烤箱也可用微波炉和平底锅做的。一、使用微波炉制作比萨,饼底最好不要太厚,以免熟过了太干或烹饪不透影响口感。另外,如怕掌握不好火力和时间,最好分次加热,随时观察,避免烤煳。通常将微波炉可用的平底容器放入微波炉中加上盖子以750瓦火力加热10分钟即可。二、使用平底锅制作比萨,面要和软一些,面饼要擀薄一些。料要选择易熟的料,如水果或者蔬菜及加工好的香肠等。平底锅底薄薄刷一层油,以小火预热,再将面胚和馅料放好后,将平底锅放在火上,盖上盖子,小火烙20分钟即可。其实比萨饼的做法不用烤箱很像北方的发面饼烙法。1200字 一年级 叙事
-
我也“飙”过“车”【第1篇】去年4月15日我过生日的时候,爸爸给我买了一辆自行车。那天,自行车一到手,我就高兴地扶着自行车走到院子里,急急地上了车。因为车况不熟,一开始,我小心翼翼地骑着,慢吞吞地向前。骑了一段时间,车子越骑越顺手。于是,我就渐渐地快了起来,随着不断地加速,那感觉也越来越爽,直到要达到飙车的程度我才刹车慢了下来。刹车时,我脑子里突然冒出了个念头:“速度这样都这么爽,要是飙车的话,那味道肯定更爽!”想到这,我很是兴奋,好奇心驱使着我越骑越快。“哇,飙车的感觉真好。”我顿时感觉自己飞了起来,不由地大喊:“我就是‘孙悟空’,yes!”在转弯的时候,我还来了一个“闪电漂移”。“刷”,那感觉不知用什么词语来形容。此刻,我不但觉得很好玩,而且还上瘾了,立刻就疯狂了起来:左蹬一下,右蹬一下,自行车左歪一下,右歪一下,就像一条蛇,也像一条曲线……我玩得不亦乐乎,当时甚至都有点想去参加奥运会的自行车比赛了。当天晚上睡觉时,我脑袋里还在想这这辆自行车:“我要睡一个好觉,明天才有力气继续骑我那部崭新的自行车……”我心里这样想,不知不觉地就睡着了。第二天一大早,我再次扶着自行车到院里继续我的飙车之旅。“刷”,“闪电漂移……”“好爽呀!再来一次。”我兴奋的叫喊声传遍了整个院子。说时迟,那时快,我又来了一次,“再次闪电漂移”我大声叫着……我就这样反复地漂移着,直到第八趟的时候,这辆开始不听话了。“扑通”一声,我重重地摔在了地上。不仅摔了个狗啃泥,脚还刮破了一小块肉,流出了很多的血。鲜红的血到处流啊流,弄得我脚上满是血,足以染红一条红领巾了。我咧着嘴,扶着脚,慢慢地挪回了家,所经之处,滴了一路的血点——那是从脚上流下来的!因为那次飙车,我足足瘸了一个月的腿。那个月里,只要看到自己那心爱的新自行车在角落里生灰尘,我的心就既痛又悔。从那以后,我再也不敢飙车了,也希望大家不要像我一样,要玩些有意义的东西,不要玩危险的游戏。【第2篇】去年过生日的时候,爸爸给我买了一辆自行车。那天,自行车一到手,我就高兴地扶着自行车走到院子里,急急地上了车。因为车况不熟,一开始,我小心翼翼地骑着,慢悠悠地向前。骑了一段时间,车子越骑越顺手。于是,我就渐渐地快了起来,随着不断地加速,那感觉也越来越爽,直到要达到飙车的程度我才刹车慢了下来。刹车时,我脑子里突然冒出了个念头:“速度这样都这么爽,要是飙车的话,那味道肯定更爽!”想到这,我很是兴奋,好奇心驱使着我越骑越快。“哇,飙车的感觉真好。”我顿时感觉自己飞了起来,不由地大喊:“我就是赛车手,耶!”在转弯的时候,我还来了一个“闪电漂移”。“爽!”那感觉只能用这个字来形容。此刻,我不但觉得很好玩,而且还上瘾了,立刻就疯狂了起来:左蹬一下,右蹬一下,自行车左歪一下,右歪一下,就像一条蛇,也像一条曲线……我玩得不亦乐乎,当时甚至都有点想去参加奥运会的自行车比赛了。当天晚上睡觉时,我脑袋里还在想这这辆自行车:“我要睡一个好觉,明天才有力气继续骑我那部崭新的自行车……”我心里这样想,不知不觉地就睡着了。第二天一大早,我再次推出自行车,到门口继续我的飙车之旅。“刷”,“闪电漂移……”“好爽呀!再来一次。”我兴奋的叫喊声传遍了整个院子。说时迟,那时快,我又来了一次,“再次闪电漂移”我大声叫着……我就这样反复地漂移着,直到第八趟的时候,这辆开始不听话了。“扑通”一声,我重重地摔在了地上。不仅摔了个狗啃泥,膝盖还刮破了一小块肉,流出了很多的血。鲜红的血顺着小腿流啊流,弄得我脚上满是血,足以染红一条毛巾了。我咧着嘴,扶着脚,慢慢地挪回了家,所经之处,滴了一路的血点——那是从我脚上流下来的!因为那次飙车,我足足瘸了一个月的腿。那个月里,只要看到自己那心爱的新自行车在角落里生灰尘,我的心就既痛又悔。从那以后,我再也不敢飙车了,也希望大家不要像我一样,要玩些有意义的东西,不要玩危险的游戏。1200字以上 高中 记叙文
-
男人嘛“这男人的路途,真是太辛苦!”这个虽然不是我唱的,但却道出了我的烦恼。哎,男人,男人,真是太难人了!劳动最光荣某曰:“田下一苦力,“男”也。这话说得一点也不错。男人天注定,一生劳碌命啊!这不,新学期刚开始,教务处来了新书,老师来到教室,不挑女生,专拣男生。名义上是“义务搬书”,实际上是拿我们当苦力使呢!嘴上还说什么“男人嘛,要多劳动劳动,劳动最光荣嘛!”众男皆无语。不仅如此,每次大扫除,男生总是扫地,擦玻璃。女生好像每次都是洒水、擦黑板。更有甚者,有一次组织野炊,男生背着锅碗瓢盆,而女生就见手里拿了一本《菜谱大全》。当我们要求她们分点拿时她们又是那句“男人嘛,应该多多劳动,劳动最光荣!再说,你们会做饭吗?你们做的饭能吃吗?”你说气人不气人,我们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绅士风度中午,茶楼。“挤呀挤呀挤呀挤,挤到一个好地方!”我在不足五米的小茶房里,冒着烫伤的危险,硬是一路冲刺,终于来到水龙头前,想起同学说的那句“中国人民竞争激烈,尤其是在食堂吃饭时表现的淋漓尽致。”这话用在打开水上也一点不为过。刚打开瓶口,后方传来了熟悉的声音。扭头一看,原来是彤彤还有几名同班的女生。原来,她们还没有练到我这种奇异的身法,反被人流挤在门口了。我这一扭头,他也看见了我。冲我吼道:齐少武,帮我接瓶水,我在外边等你!”说完也报瓶子丢过来,没办法,我只好帮她接一瓶水,顺便帮她付了钱。茶楼外。“给,你的开水,还有,是我帮你付的钱。”“不就一毛钱嘛!你还好意思说!男人嘛,要有点绅士风度好不好!我就这正好没零钱。再见!”“不是吧,你绅士风度就不用花钱吗!我好像从来都没听过!男儿有泪不轻弹那天不比往常,天阴得很。老师慢慢踱进教室,脸上布这一道黑线。外面的天空恐怕都不及他的脸色那么阴。他走上讲台,看了一眼全班的同学,当目光射向我的时候,我们的目光正好碰在一起,我隐约可以感到那眼光好毒,我顿时打了个寒颤,随即低下头去,不敢与他对视。他深吸一口气,说:“上星期,我们全校举办了广播操比赛。同学们知道我们这次拿了第几名吗?”嗡,台下一阵骚动。我的头又向下低了低。“第一名,倒数第一名?”我的心咯噔一下,哎,我就知道没什么好事!班级一向位于前三名,上星期,如果不是因为我,也不会…。原来上星期我们学校举办了广播操比赛,我正是本班的体育委员,在广场集会时,我的肚子突然痛得厉害,于是就去上厕所,知道比赛已经开始了我才出来。班长告诉我,我们班这次违反了比赛时间,扣除了10分,我想这应该是我们班这次的失败原因吧……想起这些我就忍不住流下眼泪,头也自发的更低了一点。“齐少武!”老师不知道何时到了我身旁。“老师,这次都怪我!要不是我……”说话时已经泣不成声。“你承认错误就好!老师不怪你,别哭了,男儿有泪不轻弹!”说完就走了。我记得那会儿我没听见别的,就听见了一句“男儿有泪不轻弹”,于是,以后,再也没有流泪!苦苦苦有限又放榜了,我乘兴而去。我败兴而归!我捧着试卷步履蹒跚的回到座位,看着别人脸上都是欢乐的神态,再看看自己这张满篇错号的试卷。我的心里好难受呀!自己这次进不了前十名,老师对自己可能会失去信心,可能会遭到同学的白眼,最值得痛心的是,老爸答应这次的奖励又泡汤了!呜,我命好苦呀!“同学们,我知道你们有的考得好,有的考得不理想。不过我相信,大家会在下次考试中一点会考出好成绩的。这正如吃甘蔗一般,苦的这头我们吃满了,自然会出到另一头的甜枝。希望大家,继续努力!”老师说完这些话,过身去,对着黑板刷刷刷,写下了几行大字:苦苦苦有限,不苦苦无限,苦尽甘来时,方知苦有功。对呀,上学是很苦,不过。我相信早晚会有个头。早晚会吃到甘蔗的另一头的。再说,我是男人嘛,自古英雄多磨难,从来纨绔少伟男。为了我们的将来,男人嘛,苦吧!苦吧!指导老师:李运成1200字以上 初二 记叙文
-
天国花园本里他都读得到,而且也可以在一些美丽的插图中看得见。他可以知道每个民族和每个国家。不过天国花园在什么地方,书上却一字也没有提到。而他最想知道的正是这件事情。当他还是一个小孩、但已经可以上学的时候,他的祖母曾经告诉他,说:天国花园里每朵花都是最甜的点心,每颗花蕊都是最美的酒;这朵花上写的是历史,那朵花上写的是地理和乘法表。一个人只须吃一块点心就可以学一课书;他越吃得多,就越能学到更多的历史、地理和乘法表。那时他相信这话。不过他年纪越大,学到的东西越多,就变得越聪明。他知道,天国花园的美景一定是很特殊的。“啊,为什么夏娃1要摘下知识之树的果子呢?为什么亚当要吃掉禁果呢?如果我是他的话,这件事就决不会发生,世界上也就永远不会有罪孽存在了。”1根据古代希伯来人的神话,上帝用泥土创造世界上第一个男人亚当;然后从亚当的身上抽出一条肋骨,创造出第一个女人夏娃。上帝让他们在天国花园里幸福地生活着,但是不准他们吃知识之树上的果子。夏娃受了一条蛇的愚弄,劝亚当吃了禁果。结果上帝发现了,把他们赶出天国花园。基督教徒认为:因为人类的始祖不听上帝的话,所以人一生下来就有“罪孽’。这是他那时说的一句话。等他到了17岁,他仍然说着这句话。“天国花园”占据了他整个的思想。有一天他在森林里散步。他是单独地在散步,因为这是他生活中最愉快的事情。黄昏到来了,云块在密集着,雨在倾盆地下着,好像天空就是一个专门泻水的水闸似的。天很黑,黑得像在深井中的黑夜一样。他一会儿在潮湿的草上滑一脚,一会儿在崎岖的地上冒出的光石头上绊一跤。一切都浸在水里。这位可怜的王子身上没有一丝是干的。他不得不爬到一大堆石头上去,因为这儿的水都从厚青苔里沁出来了。他几乎要倒下来了。这时他听到一个奇怪的嘘嘘声。于是他看到面前有一个发光的大地洞。洞里烧着一堆火;这堆火几乎可以烤熟一只牡鹿。事实上也是这样。有一只长着高大的犄角的美丽的牡鹿,被穿在一根叉子上,在两根杉树干之间慢慢地转动。火边坐着一个身材高大的老女人,样子很像一位伪装的男人。她不断地添些木块到火里去。“请进来吧!”她说。“请在火旁边坐下,把你的衣服烤干吧。”“这儿有一股阴风吹进来!”王子说,同时他在地上坐下来。“我的孩子们回来以后,那还要糟呢!”女人回答说。“你现在来到了风之洞。我的儿子们就是世界上的四种风。你懂得吗?”“你的儿子现在在什么地方呢?”王子问。“嗨,当一个人发出一个糊涂的问题的时候,这是很难回答的,”女人说。“我的儿子各人在做着各人自己的事情。他们正在天宫里和云块一道踢毽子。”于是她朝天上指了一下。“啊,真有这样的事情!”王子说。“不过你说话的态度粗鲁,一点也没有我周围的那些女人的温柔气息。”“是的,大概她们都没有别的事情可做吧!如果我要叫我的儿子们听话,我得要厉害一点才成。这点我倒是做得到,虽然他们都是一些固执的家伙。请你看看墙上挂着的四个袋子吧;他们害怕这些东西,正如你从前害怕挂在镜子后面的那根竹条一样。我告诉你,我可以把这几个孩子叠起来,塞进袋子里去。我们不须讲什么客气!他们在那里面待着,在我认为没有必要把他们放出来以前,他们不能出来到处撒野。不过,现在有一个回来了!”这是北风。他带着一股冰冷的寒气冲进来。大块的雹子在地上跳动,雪球在四处乱飞。他穿着熊皮做的上衣和裤子。海豹皮做的帽子一直盖到耳朵上。他的胡子上挂着长长的冰柱。雹子不停地从他的上衣领子上滚下来。“不要马上就到火边来!”王子说,“否则你会把手和面孔冻伤的。”“冻伤?”北风说,不禁哈哈大笑起来。“冰冻!这正是我最喜欢的东西!不过你是一个什么少爷?你怎么钻进风之洞里来了?”“他是我的客人!”老女人说。“如果你对于这解释感到不满意的话,那么就请你钻进那个袋子里去——现在你懂得我的用意了吧!”这话马上发生效力。北风开始叙述他是从什么地方来的,他花了将近一个月的工夫到了些什么地方去过。“我是从北极海来的,”他说。“我和俄国猎海象的人到白令岛1去过。当他们从北望角开出的时候,我坐在他们的船舵上打盹。当我偶尔醒过来的时候,海燕就在我的腿边飞。这是一种很滑稽的鸟儿!它们猛烈地拍几下翅膀,接着就张着翅膀停在空中不动,然后忽然像箭似的向前飞走。”1白令岛(Beeren-Eiland)是太平洋北端的白令海上堪察加半岛东部的一个海岛。过去是一个猎取海豹的场所。到1911年差不多所有的动物都被猎取光了。“不要东扯西拉,”风妈妈说。“你到白令岛去过吗?”“那儿才美哪!那儿跳舞用的地板,平整得像盘子一样!那儿有长着青苔的半融的雪、尖峭的岩石、海象和北极熊的残骸。它们像生满了绿霉的巨人的肢体。人们会以为太阳从来没有在那儿出现过。我把迷雾吹了几下,好让人们可以找到小屋。这是用破船的木头砌成的一种房子,上面盖着海象的皮——贴肉的那一面朝外。房子的颜色是红绿相间的;屋顶上坐着一个活的北极熊,在那儿哀叫。我跑到岸上去找雀窠,看到光赤的小鸟张着嘴在尖叫。于是我朝它们无数的小咽喉里吹一口气,教它们把嘴闭住。更下面一点,有许多大海象在拍着水,像一些长着尺把长牙齿和猪脑袋的活肠子或大蛆!”“我的少爷,你的故事讲得很好!”妈妈说。“听你讲的时候,我连口水都流出来了!”“于是打猎开始了!长鱼叉插进海象的胸脯里去,血喷出来像喷泉一样洒在冰上。这时我也想起了我的游戏!我吹起来,让我的那些船——山一样高的冰块——向他们的船中间冲过去。嗨,船夫吹着口哨,大喊大嚷!可是我比他们吹得更厉害。他们只好把死的海象、箱子和缆绳扔到冰上去!我在他们身上撒下雪花,让他们乘着破船,带着他们的猎物,漂向南方,去尝尝咸水的滋味。他们永远也不能再到白令岛来了!”“那么你做了一件坏事了!”风妈妈说。“至于我做了些什么好事,让别人来讲吧!”他说。“不过现在我的西方兄弟到来了。所有兄弟之中我最喜欢他。他有海的气息和一种愉快的清凉味。”“那就是小小的西风吗?”王子问。“是,他就是西风,”老女人说。“不过他并不是那么小,从前他是一个可爱的孩子,不过那已经是过去的事了。”他的样子像一个野人,不过他戴着一顶宽边帽来保护自己的面孔。他手上拿着一根桃花心木的棒子——这是在美洲一个桃花心木树林里砍下来的。这可不是一件小玩意儿啦。“你是从什么地方来的?”妈妈问。“从荒凉的森林里来的!”他说。“那儿多刺的藤蔓在每株树的周围建立起一道篱笆,水蛇在潮湿的草里睡觉,人类在那儿似乎是多余的。”“你在那儿干吗?”“我在那儿看一条顶深的河,看它从岩石中冲下来,变成水花,溅到云块中去,托住一条虹。我看到野水牛在河里游泳,不过激流把它冲走了。它跟一群野鸭一起漂流。野鸭漂到河流要变成瀑布的地方就飞起来了。水牛只好随着水滚下去!我觉得这好玩极了,我吹起一股风暴,把许多古树吹到水里去,打成碎片!”“你没有做过别的事吗?”老女人问。“我在原野上翻了几个跟头:我摸抚了野马,摇下了可可核。是的,是的,我有很多故事要讲!不过一个人不能把他所有的东西都讲出来。这一点你是知道的,老太太。”他吻了他的妈妈一下,她几乎要向后倒下去了。他真是一个野蛮的孩子!现在南风到了。他头上裹着一块头巾,身上披着一件游牧人的宽斗篷。“这儿真是冷得够呛!”他说,同时加了几块木材到火里去。“人们立刻可以感觉出北风已经先到这儿来了。”“这儿真太热,人们简直可以在这儿烤一只北极熊。”北风说。“你本人就是一只北极熊呀!”南风说。“你想要钻进那个袋子里去吗?”老女人问。“请在那边的石头上坐下来,赶快告诉我你到什么地方去过。”“到非洲去过,妈妈!”他回答说。“我曾在卡菲尔人1的国土里和霍屯督人2一起去猎过狮子!那儿平原上的草绿得像橄榄树一样!那儿角马3在跳舞。有一只鸵鸟跟我赛跑,不过我的腿比它跑得快。我走到那全是黄沙的沙漠里去——这地方的样子很像海底。我遇见一队旅行商,他们把最后一只骆驼杀掉了,为的是想得到一点水喝,不过他们所得到的水很少。太阳在上面烤,沙子在下面炙。沙漠向四面展开,没有边际。于是我在松散的细沙上打了几个滚,搅起一阵像巨大圆柱的灰沙。这场舞才跳得好哪!你应该瞧瞧单峰骆驼呆呆地站在那儿露出一副多么沮丧的神情。商人把长袍拉到头上盖着。他倒在我面前,好像倒在他的阿拉4面前一样。他们现在被埋葬了——沙子做成的一个金字塔堆在他们身上。以后我再把它吹散掉的时候,太阳将会把他们的白骨晒枯了。那么旅人们就会知道,这儿以前曾经有人来过。否则谁也不会相信,在沙漠中会有这样的事情。”1卡菲尔人(Ka?e?eer)是南非的一个黑人种族,以勇敢著名,曾和英国的殖民主义者作过长期的斗争。2霍屯督人(Hottentot)是西南非洲的一个黑人种族。3这是非洲的一种类似羚羊的动物。4阿拉(Allah)是伊斯兰教中的真主。“所以你除了坏事以外,什么事情也没有做!”妈妈说。“钻进那个袋子里去!”在他还没有发觉以前,她已经把南风拦腰抱住,按进袋子里去。他在地上打着滚,不过她已经坐在袋子上,所以他也只好不作声了。“你的这群孩子倒是蛮活泼的!”王子说。“一点也不错,”她回答说,“而且我还知道怎样管他们呢!现在第四个孩子回来了!”这是东风,他穿一套中国人的衣服。“哦!你从哪个地区来的?”妈妈说。“我相信你到天国花园里去过。”“我明天才飞到那儿去,”东风说。“自从我上次去过以后,明天恰恰是100年。我现在是从中国来的——我在瓷塔周围跳了一阵舞,把所有的钟都弄得叮当叮当地响起来!官员们在街上挨打;竹条子在他们肩上打裂了,而他们却都是一品到九品的官啦。他们都说:‘多谢恩主!’不过这不是他们心里的话。于是我摇着铃,唱:‘丁,当,锵!’”“你太顽皮了!”老女人说。“你明天到天国花园去走走也好;这可以教育你,对你有好处。好好地在智慧泉里喝几口水吧,还请你带一小瓶给我。”“这个不成问题,”东风说。“不过你为什么把我的弟兄南风关在袋子里呢?把他放出来呀!他可以讲点凤凰的故事给我听,因为天国花园的那位公主,每当我过了一个世纪去拜望她的时候,她总是喜欢听听凤凰的故事。请把袋子打开吧!这样你才是我最甜蜜的妈妈呀,我将送给你两包茶——两包我从产地摘下的又绿又新鲜的茶!”“唔,为了这茶的缘故,也因为你是我所喜欢的一个孩子,我就把袋子打开吧!”她这么做了。南风爬了出来,不过他的神气很颓丧,因为这位陌生的王子看到了他受惩罚。“你把这张棕榈树叶带给公主吧!”南风说。“这树叶是现在世界上仅有的那只凤凰带给我的。他用尖嘴在叶子上绘出了他这100年的生活经历。现在她可以亲自把这记载读一读。我亲眼看见凤凰把自己的窠烧掉,他自己坐在里面,像一个印度的寡妇1似的把自己烧死。干枝子烧得多么响!烟多么大!气味多么香!最后,一切都变成了火焰,老凤凰也化为灰烬。不过他的蛋在火里发出红光。它轰然一声爆裂开来,于是一只小凤凰就飞出来了。他现在是群鸟之王,也是世界上唯一的一只凤凰。他在我给你的这张棕榈叶上啄开了一个洞口:这就是他送给公主的敬礼!”1在古时封建的印度,一个女人在丈夫死后,就用火把自己烧死,以表示她的“贞节”。“现在我们来吃点东西吧!”风妈妈说。他们都坐下来吃那只烤好了的牡鹿。王子坐在东风旁边,他们马上就成了很要好的朋友。“请告诉我,”王子说,“你们刚才谈的那位公主究竟是怎样的一个人呢?天国花园在什么地方呢?”“哈,哈,”东风说。“你想到那儿去吗?嗯,那么你明天跟我一起飞去吧!不过,我得告诉你,自从亚当和夏娃以后,什么人也没有到那儿去过。你在《圣经》故事中已经读到过关于他们的故事了吧?”“读到过!”王子说。“当他们被赶出去以后,天国花园就坠到地里去了;不过它还保留着温暖的阳光、温和的空气以及它一切的美观。群仙之后就住在里面,幸福之岛也在那儿——死神从来不到这岛上来,住在这儿真是美极了!明天你可以坐在我的背上,我把你带去:我想这办法很好。但是现在我们不要再闲聊吧,因为我想睡了。”于是大家都去睡了。大清早,王子醒来时,他可是吃惊不小,他已经高高地在云块上飞行。他骑在东风的背上,而东风也老老实实地背着他:他们飞得非常高,下边的森林、田野、河流和湖泊简直像是映在一幅大地图上的东西。“早安!”东风说。“你还可以多睡一会儿,因为下面的平地上并没有什么东西好看。除非你愿意数数那些教堂!它们像在绿板上用粉笔画的小点子。”他所谓的绿板就是田野和草地。“我没有跟你妈妈和你的弟兄告别,真是太没有礼貌了!”王子说。“当一个人在睡觉的时候,他是应该得到原谅的!”东风说。于是他们加快飞行的速度。人们可以听到他们在树顶上飞行,因为当他们经过的时候,叶子和柔枝都沙沙地响起来了。人们也可以在海上和湖上听到,因为他们飞过的时候,浪就高起来,许多大船也向水点着头,像游泳的天鹅。将近黄昏的时候,天就暗下来,许多大城市真是美丽极了。有许多灯在点着,一会儿这里一亮,一会儿那里一亮。这景象好比一个人在燃着一张纸,看到火星后就散开来,像小孩子走出学校门一样。王子拍着双手,不过东风请求他不要这样做,他最好坐稳一点,不然就很容易掉下来,挂在教堂的尖顶上。黑森林里的苍鹰在轻快地飞翔着。但是东风飞得更轻快。骑着小马的哥萨克人在草原上敏捷地飞驰过去了,但王子更敏捷地在空中飞过去。“现在你可以看到喜马拉雅山了!”东风说。“这是亚洲最高的山。过一会儿我们就要到天国花园了!”他们更向南飞,空中立刻有一阵花朵和香料的气味飘来。处处长着无花果和石榴,野葡萄藤结满了红葡萄和紫葡萄。他们两个人就在这儿降下来,在柔软的草地上伸开肢体。花朵向风儿点头,好像是说:“欢迎你回来!”“我们现在到了天国花园了吗?”王子问。“没有,当然没有!”东风回答说。“不过我们马上就要到了。你看到那边石砌的墙吗?你看到那边的大洞口吗?你看到那洞口上悬着的像绿帘子的葡萄藤吗?我们将要走进那洞口!请你紧紧地裹住你的大衣吧。太阳在这儿灼热地烤着,可是再向前一步,你就会感到冰冻般的寒冷。飞过这洞子的雀子总有一只翅膀留在炎热的夏天里,另一只翅膀留在寒冷的冬天里!”“这就是到天国花园去的道路吗?”王子问。他们走进洞口里去!噢!里面冷得像冰一样,但是时间没有多久。东风展开他的翅膀;它们亮得像最光耀的火焰。这是多么奇怪的一个洞子啊!悬在他们头上的是一大堆奇形怪状的、滴着水的石块。有些地方是那么狭小,他们不得不伏在地上爬;有些地方又是那么宽广和高阔,好像在高空中一样。这地方很像墓地的教堂,里面有发不出声音的风琴管,和成了化石的旗子。“我们通过死神的道路来到天国!”王子说。但是东风一个字也不回答。他指着前面,那儿有一道美丽的蓝色在发出闪光。上面的石块渐渐变成一层烟雾,最后变得像月光中的一块白云。他们现在呼吸到凉爽温和的空气,新鲜得好像站在高山上,香得好像山谷里的玫瑰花。有一条像空气一样清亮的河在流着,鱼儿简直像金子和银子。紫红色的鳝鱼在水底下嬉戏,它们卷动一下就发出蓝色的光芒。宽大的睡莲叶子射出虹一样的色彩。被水培养着的花朵像油培养着灯花一样,鲜艳得像橘黄色的焰光。一座坚固的大理石桥,刻得非常精致而富有艺术风味,简直像是用缎带和玻璃珠子砌成的。它横在水上,通到幸福之岛——天国花园,在这儿开出一片花朵。东风用双手抱着王子,把他带到这个岛上。花朵和叶子唱出他儿时最悦耳的歌曲,不过它们唱得那么美,人类的声音是决唱不出来的。生长在这儿的东西是棕榈树呢,还是庞大的水草?王子从来没有看到过这么青翠和庞大的树木。许多非常美丽的攀援植物垂下无数的花彩,像圣贤著作中书缘上那些用金黄和其他色彩所绘成的图案,或是一章书的头一个字母中的花纹。这可说是花、鸟和花彩所组成的“三绝”。附近的草地上有一群孔雀在展开光亮的长尾。是的,这都是真的!不过当王子摸一下这些东西的时候,他发现它们并不是鸟儿,而是植物。它们是牛蒡,但是光耀得像华丽的孔雀屏。虎和狮子,像敏捷的猫儿一样,在绿色的灌木林中跳来跳去。这些灌木林发出的香气像橄榄树的花朵。而且这些老虎和狮子都是很驯服的。野斑鸠闪亮得像最美丽的珍珠。它们在狮子的鬃毛上拍着翅膀。平时总是很羞怯的羚羊现在站在旁边点着头,好像它也想来玩一阵子似的。天国的仙女到来了。她的衣服像太阳似的发着亮光,她的面孔是温柔的,正如一个快乐的母亲对于自己的孩子感到幸福的时候一样。她是又年轻,又美丽。她后面跟着一群最美丽的使女,每人头上都戴着一颗亮晶晶的星。东风把凤凰写的那张叶子交给她,她的眼睛发出快乐的光彩。她挽着王子的手,把他领进王宫里去。那儿墙壁的颜色就像照在太阳光中的郁金香。天花板就是一大朵闪着亮光的花。人们越朝里面望,花萼就越显得深。王子走到窗子那儿去,在一块玻璃后面朝外望。这时他看到知识之树、树旁的蛇和在附近的亚当和夏娃。“他们没有被赶出去么?”他问。仙女微笑了一下。她解释着说,时间在每块玻璃上烙下了一幅图画,但这并不是人们惯常所见的那种图画。不,这画里面有生命:树上的叶子在摇动,人就像镜中的影子似的在来来往往。他又在另一块玻璃后面望。他看见雅各梦见通到天上的梯子1长着大翅膀的安琪儿在上上下下地飞翔。的确,世界上所发生的事情全都在玻璃里活动着。只有时间才能刻下这样奇异的图画。1这个故事见《圣经·旧约全书·创世记》第二十八章第十一节至第十二节:雅各“到了一个地方,因为太阳落了,就在那里住宿,便拾起那地方的一块石头,枕在头下,在那里躺卧睡了。梦见一个梯子立在地上,梯子的头顶着天,有神的使者在梯子上,上去下来。”仙女微笑了一下,又把他领到一间又高又大的厅堂里去。墙壁像是透明的画像,面孔一个比一个好看。这儿有无数幸福的人们,他们微笑着,歌唱着;这些歌声和笑声交融成为一种和谐的音乐。最上面的是那么小,小得比绘在纸上作为最小的玫瑰花苞的一个小点还要小。大厅中央有一株绿叶茂密、枝丫低垂的大树;大大小小的金黄苹果,像橘子似的在叶子之间悬着。这就是知识之树。亚当和夏娃曾吃过这树上的果子。每一片叶子滴下一滴亮晶晶的红色露珠;这好像树哭出来的血眼泪。“我们现在到船上去吧!”仙女说,“我们可以在波涛上呼吸一点空气。船会摇摆,可是它并不离开原来的地点。但是世界上所有的国家将会在我们眼前经过。”整个的河岸在移动,这真是一种奇观。积雪的阿尔卑斯山,带着云块和松林,现在出现了;号角吹出忧郁的调子;牧羊人在山谷里高声歌唱。香蕉树在船上垂下长枝;乌黑的天鹅在水上游泳,奇异的动物和花卉在岸上显耀着自己。这是新荷兰1——世界五大洲之一。它被一系列的青山衬托着,在眼前浮过去了。人们听到牧师的歌声,看到原始人踏着鼓声和骨头做的喇叭声在跳舞。深入云霄的埃及金字塔,倒下的圆柱和一半埋在沙里的斯芬克斯2,也都在眼前浮过去了。北极光照在北方的冰河上——这是谁也仿造不出来的焰火。王子感到非常幸福。的确,他所看到的东西,比我们现在所讲的要多100倍以上。1这是澳洲的旧称。2这里指埃及金字塔附近的狮身人面像。“我能不能永远住在这儿?”他问。“这要由你自己决定!”仙女回答说。“如果你能不像亚当那样去作违禁的事,你就可以永远住在这儿!”“我决不会去动知识树上的果子!”王子说。“这儿有无数的果子跟那个果子同样美丽。”“请你问问你自己吧。假如你的意志不够坚强,你可以跟送你来的东风一道回去。他快要飞回去了。他只有过了100年以后才再到这儿来;在这儿,这段时间只不过像100个钟头;但就罪恶和诱惑说来,这段时间却非常漫长。每天晚上,当我离开你的时候,我会对你喊:‘跟我一块儿来吧!’我也会向你招手,不过你不能动。你不要跟我一道来,因为你向前走一步,你的欲望就会增大。那么你就会来到长着那棵知识之树的大厅。我就睡在它芬芳的垂枝下面;你会在我的身上弯下腰来,而我必然会向你微笑。不过如果你吻了我的嘴唇,天国就会坠到地底下去,那么你也就失掉它了。沙漠的厉风将会在你的周围吹,冰凉的雨点将会从你的头发上滴下来。忧愁和苦恼将会是你的命运。”“我要在这儿住下来!”王子说。于是东风就在他的前额上吻了一下,同时说:“请放坚强些吧。100年以后我们再在这儿会见。再会吧!再会吧!”东风展开他的大翅膀。它们发出的闪光像秋天的麦田或寒冷冬天的北极光。“再会吧!再会吧!”这是花丛和树林中发出的声音。鹳鸟和鹈鹕成行地飞起,像飘荡着的缎带,一直陪送东风飞到花园的边境。“现在我们开始跳舞吧!”仙女说。“当我和你跳完了,当太阳落下去了的时候,我将向你招手。你将会听到我对你喊:‘跟我一道来吧。’不过请你不要听这话,因为在这100年间我每晚必定说一次这样的话。你每次经过这样一个考验,你就会获得更多的力量;最后你就会一点也不想这话了。今晚是头一次。我得提醒你!”仙女把他领到一个摆满了透明的百合花的大厅里。每朵花的黄色花蕊是一个小小的金色竖琴——它发出弦乐器和芦笛的声音。许多苗条的美丽女子,穿着雾似的薄纱衣服,露出她们可爱的肢体,在轻盈地跳舞。她们歌唱着生存的快乐,歌唱她们永不灭亡,天国花园永远开着花朵。太阳落下来了。整个天空变成一片金黄,把百合花染上一层最美丽的玫瑰色。王子喝着这些姑娘所倒出的、泛着泡沫的美酒,感到从来没有过的幸福。他看到大厅的背景在他面前展开;知识之树在射出光芒,使他的眼睛发花。歌声是柔和的,美丽的,像他母亲的声音,也像母亲在唱:“我的孩子!我亲爱的孩子!”于是仙女向他招手,向他亲热地说:“跟我来吧!跟我来吧!”于是他就向她走去。他忘记了自己的诺言,忘记了那头一个晚上。她在招手,在微笑。环绕在他周围的芬芳的气息越变越浓,竖琴也奏得更好听。在这长着知识之树的大厅里,现在似乎有好几个面孔在向他点头和歌唱,“大家应该知道,人类是世界的主人!”从知识树的叶子上滴下来的不再是血的眼泪;在他的眼中,这似乎是放亮的红星。“跟我来吧!跟我来吧!”一个颤抖的声音说。王子每走一步,就感到自己的面孔更灼热,血流得更快。“我一定来!”他说。“这不是罪过,这不可能是罪过!为什么不追求美和快乐呢?我要看看她的睡态!只要我不吻她,我就不会有什么损失。我决不做这事,我是坚强的,我有果断的意志!”仙女脱下耀眼的外衣,分开垂枝,不一会儿就藏进树枝里去了。“我还没有犯罪,”王子说,“而且我也决不会。”于是他把树枝向两边分开。她已经睡着了,只有天国花园里的仙女才能有她那样美丽。她在梦中发出微笑,他对她弯下腰来,他看见她的睫毛下有泪珠在颤抖。“你是在为我哭吗?”他柔声地说。“不要哭吧,你——美丽的女人!现在我可懂得天国的幸福了!这幸福现在在我的血液里流,在我的思想里流。在我这个凡人的身体里,我现在感到了安琪儿的力量,感到了永恒的生命。让这永恒的夜属于我吧,有这样的一分钟已经就够丰富了。”于是他吻了她眼睛里的眼泪,他的嘴唇贴上了她的嘴唇——这时一个沉重可怕的雷声响起来了,任何人从来都没有听见过。一切东西都沉陷了;那位美丽的仙女,那开满了花的乐园——这一切都沉陷了,沉陷得非常深。王子看到这一切沉进黑夜中去,像远处亮着的一颗小小的明星。他全身感到一种死的寒冷。他闭起眼睛,像死去了似的躺了很久。冷雨落到他的面上,厉风在他的头上吹,于是他恢复了知觉。“我做了些什么呢?”他叹了一口气。“我像亚当一样犯了罪!所以天国就沉陷下去了!”于是他睁开眼睛。远处的那颗明星,那颗亮得像是已经沉陷了的天国的星——是天上的一颗晨星。他站起来,发现自己在大森林里风之洞的近旁,风妈妈正坐在他的身边:她有些儿生气,把手举在空中。“在第一天晚上,”她说,“我料想到结果必定是如此!是的,假如你是我的孩子,你就得钻进袋子里去!”“是的,你应该钻进去才成!”死神说。这是一位强壮的老人,手中握着一把镰刀,身上长着两只大黑翅膀。“他应该躺进棺材里去,不过他的时间还没有到;我只是把他记下来,让他在人世间再旅行一些时候,叫他能赎罪,变得好一点!总有一天我会来的。在他意料不到的时候,我将把他关进一个黑棺材里去,我把他顶在我的头上,向那一颗星飞去。那儿也有一个开满了花的天国花园。如果他是善良和虔诚的,他就可以走进去。不过如果他有恶毒的思想,如果他的心里还充满了罪过,他将和他的棺材一起坠落,比天国坠落得还要深。只有在隔了一千年以后我才再来找他,使他能有机会再坠落得更深一点,或是升向那颗星——那颗高高地亮着的星!”1200字以上 一年级
-
天国无眠——“……睿颀中学校长赫连玮的简介……哇,好多哦,打印下来吧。”随后坐在电脑屏幕前的这个叫“眈眈”的女孩便拿出了粉红色的迷你打印机,将打印机和电脑连接好之后,就按下了“打印”指令的按钮。随着打印机“滋滋滋”的声音,在一张张A4的白纸上陆续出现了几幅人物的照片和简介。好不容易等打印机打印完之后,女孩兴奋地拿起那一叠“赫连玮校长家庭简介”,粗略地看了一眼之后,不禁感叹出声——“哇,还真是帅哥家族呢。连老爸都这么帅,真是活不下去了……嗯,我再看看啊……天!不是吧?!原来刚才的那位帅帅的哥哥是“Topool”里的首席设计师呀!真是想不到。那个美发沙龙可是连我妈妈都很舍不得去的唉。哇,还有还有……”[作者:为了便于大家的阅读,(更是为了便于我的写作。)我就不用“眈眈”这个女生作为第一人称来向大家系统地介绍赫连家的人了,而改用像上课做笔记的形式来写了,希望各位能够多多习惯。(当然其中“多多包涵”要更多一点。)——看来最近暑假里就提前上课给我造成了不少阴影啊……—_—|||]赫连家族成员情况一览表父亲:赫连玮——外貌:从现在这个时期来看(即指其中老年时期。),应该算得上是一位极具绅士气质的男士。身材挺拔,并且不难判断出他年轻时的飒爽风姿。身份:均歧市睿颀中学校长。事迹:(生平前三十年不详。)他在三十岁那年于均歧市开办了该市的第一所私立中学——睿颀中学。其中“睿颀”二字听他本人说是分别取的他的次子“赫连浚睿”和四子“赫连浚颀”名字中的“睿”字和“颀”字。并且在近十几年的几次中考和高考中该校都考出了让全市都为之骄傲与惊叹的升学率,这也是睿颀中学能够一直霸占着全市顶级中学的头把交椅的主要原因。而赫连玮本人更是一跃成为均歧市里最富有的人之一。长子:赫连浚溪——外貌:(其实前面已经有透露一点点了,不过为了让大家加深印象,我就再说一次好了。)他完完全全地继承了他父亲那挺拔的身姿和绅士的风度,(怪不得人家总说“长兄如父”呢。)而且皮肤也相当的好。并且不管何时,不管何地,不管穿什么样的衣服,不管做出怎么样的言行,只要配上他的那副身板与那张脸蛋,都能散发出有如长江之水、滔滔不绝的贵族之感。反正总的来说就是一个字——帅!身份:均歧市最大的超级购物市场——佳廉超市的宣传部主任。事迹:(这个人真可谓是年轻有为啊!)他在24岁的时候进入佳廉超级购物市场工作,并且在短短的三周内不但由临时员工成为了正式员工,而且由最最最基层的职务——导购员晋升为宣传部副主任,并在一年后由副转正,成为真真正正年轻白领,年收入近二十万元人民币。并且他还是该市场的女职员和女顾客的“大众情人”哦。(也许就是因为他,所以该超级市场一般并不需要做什么宣传便可以赚到大把女士的人气与钞票吧,毕竟女人可是21世纪中最大的消费群体呀——咦?是不是因为这样他才能在做极少工作的前提下还能连连升职呢?这很有探讨性哦~)次子:赫连浚睿——外貌:俊朗的外形并不太能让人只联想到“帅”这一个字。因为经常参加户外体育运动(有长跑、游泳、篮球等)的关系,所以他的皮肤并不像其他兄弟一样那么白皙,但是却是那种很健康的颜色(不是古铜色哦。)。而且因为小时候有和其他兄弟一起练习武术的关系,他还有着强健的体魄——因为四兄弟中数他最刻苦、最用功,而且一看就让人觉得这个人很酷,很帅,很能打。还有他双手的皮肤永远都那么细腻,着装从来不乏时尚气息,毕竟他是一位美发造型师嘛。身份:均歧市内最受女士欢迎的顶级的专业美发造型沙龙——Topool的首席设计师。事迹:不知是因为什么原因,在人们开始关注他们赫连家时他就已经是一位只能倾听别人说话但不能跟别人说话的沉默的美发大师了。他为爱美的女人们打造各式各样合乎心意的发型,让她们漂漂亮亮地出现在别人面前。(但是价格也相当昂贵的,除非那些豪门望族或当红的影视明星以外,让赫连浚睿亲自出马实在是不太可能——因为其他人一般都花不起这钱嘛。至于到底是多少钱,大家就自己去想像吧。)他虽然不能说话但是他从来不会因此而感到自卑,相反,他的人缘很好——虽然他不是经常笑。而且由于武术功底不俗的缘故,在他的求学期间,他们学校还没有一个人能打得过他,更不用说会瞧不起他了。爱打抱不平也是一件普通的哑巴很难得有的爱好哦。三子:赫连浚秀——外貌:(其实这个我之前也有写到过。)从人们看见他的第一天起,他那秀气异常的脸就给许多奶奶级、妈妈级、姐姐级、妹妹级的人物对这位男孩子留下了极好的印象。(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老少通吃”?)总是会像女生们心目中的白马王子一样穿着素净的衣服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连他那辆别克坐骑都是乳白色的。身份:均歧市睿颀中学语文教师。事迹:真是人如其名,字如其人啊,名字秀气、长相秀气的他写字也很秀气,也许也正是这样他才能够在学业方面表现出卓越的才能——因为他在学习的过程中不断跳级,所以致使他在18岁的时候就已经完成了重点师范学院的学习并赴国外进修了两年后就进入父亲所开办的睿颀中学里的初中部中担任老师,而且是全校最年轻的老师——毕竟他那时才20岁呀,一般人在20岁的时候应该还在上大学才对。由于他样貌清秀,所以很讨女老师和女学生的喜欢,再加上他幽默诙谐、亲和力强的授课特点,他所教的语文这项科目总是会帮助班上一大批的女生在中考中拉上了很多分。四子:赫连浚颀——外貌:继承了家族向来固有的传统——帅气,有贵族气息,还不乏阳光的一面。而且较之他的哥哥们而言,他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可以说是百年难得一见的帅哥胚子。精致的轮廓,白皙的皮肤,直挺的脊梁,处处都可以用“艺术“来形容。[作者:等等,“艺术“?是不是写过了一点啊?这好像不是人吧?]身份:均歧市睿颀中学高中部一年2班的学生。事迹:虽说以他现在的年龄来说应该是上初三的,可是由于他的成绩优异,而且睿颀中学又是高中和初中在一起的中学,(当然最重要的是他的父亲就是该校的校长喽。)于是就直接跳级,升上了高一。长相出众,阳光幽默,健康聪慧的他,自然不乏许多的粉色支持者。即使是在帅哥遍地、大少满园的睿颀中学里也是一道异常亮丽的风景线。[作者:不行了……我头晕……]1200字以上 初二 议论文
-
梦的天国这群人是生活在尼诺城中最底层的小偷,他们称不上盗贼,因为他们只能靠一些小偷小摸来维持自己的生计。所谓的牵鱼就是偷东西,而黎叔就是他们的头。他手下一共有十几个孩子,只有丫头是女孩儿,这些孩子全都是他从大街上拣回来的孤儿。这些孩子里,就属这个叫阿呆的男孩儿最能干。当初,黎叔看上了阿呆有一双灵巧的小手才收留他的。这个孩子一直都是愣头愣脑的样子,说话有的时候都说不俐落,问他叫什么也不知道,学偷东西的技巧也学得很慢,脑子似乎不太好使似的,所以大家都叫他阿呆。可是阿呆虽然笨,但却很执着,经过黎叔几个月的教导和他自己的勤修苦练,终于记住了顺手牵羊这一招,而且已经将这招练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为了练习出手的速度,他甚至在寒冷的大街上一个人用手指戳地上的雪花,雪花沾的越少,就证明他的眼力越好。这个办法虽然笨,但却有着很好的效果。几个月的练习,终于让他有了牵鱼的基础。最让黎叔兴奋的是阿呆傻傻的,根本就不知道什么叫怕,也不明白牵鱼是坏事,只要给他馒头吃,他一定会按照吩咐去做。走在大街上,谁也不会去注意一个长相不出众、眼神直直的孩子,但是往往就是一错身的工夫,他们的钱袋就已经到了阿呆的手中。当黎叔第一次看到阿呆手中鼓鼓囊囊的钱袋时,吃惊得合不拢嘴。从那以后,阿呆也成了这群孩子中最受黎叔“宠爱”的,他每天最起码都能吃到一两个冷硬的馒头,让其他伙伴羡慕得不得了。阿呆人虽然有些傻,但为人却很好,他往往在自己吃不饱的情况下,将馒头让给其他人一部分。可是,那些同伴并没有因为他的善良而感激,反而经常捉弄他,甚至抢他的食物。丫头是黎叔一年前从街头收下的。听丫头自己说,从她记事以来,就一直跟着一位老奶奶生活,生活虽然艰苦,但也吃得饱穿得暖。一年多以前,那老奶奶患病死了,丫头也就没有了生活来源,只得靠乞讨来勉强度日。黎叔之所以收下丫头,是因为看上了丫头,不,是看上了那位老奶奶留给丫头的破屋子。在寒冷的尼诺城,有什么比遮风避雪的房屋更好的呢?丫头和阿呆正好相反,她学什么都学得非常快,黎叔的那些本领不到一个月就全被她掌握了。可是丫头却也是至今唯一一个没有牵到过鱼的孩子。并不是因为她技术不行,最主要的是因为她的心实在太善良了。她有几次本来已经得手了,但一看到失主焦急的神情却又忍不住送了回去。为此她不知道挨了多少次打,而每次阿呆都为她扛了下来。这两个孩子也自然的成为了好朋友,他们在这群小偷中是很显眼的,因为只有他们是黄种人,可能也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才让阿呆与丫头之间互相产生了深厚的友谊。今天,又是因为丫头将到手的东西还给了那位焦急的妇女,而遭到了黎叔的责打。黎叔的身影终于消失在小巷的尽头,丫头猛地扑入阿呆的怀中放声痛哭。阿呆愣愣的看着怀中瘦小的身体,抹了一把脸上的鼻涕,小心的拍了拍女孩儿的肩膀,道:“丫头,别,别哭了。很疼是不是?”半晌,丫头的哭声收歇,抬起冻得通红的小脸,看着面前的男孩儿,泪眼朦胧的说道:“阿呆哥哥,活着,真的好痛苦啊。”阿呆显然没有明白女孩儿的意思,从怀中掏出半个已经硬得像石头一样的馒头递了过去,愣愣的道:“丫头,给你吃,吃饱了就不痛苦了。”丫头看着眼前这傻愣愣而又充满真诚的男孩儿,将馒头接了过来,抽泣了几声,道:“阿呆哥哥,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阿呆拉着丫头坐到角落里,将自己身上的破棉袄脱了下来,披在两人的肩膀上,和丫头依偎在一起,憨憨的说道:“我有对你好吗?快吃馒头吧,吃了馒头就不冷了。我待会儿还要去牵鱼呢。”说着,他馋涎欲滴的看着丫头手中那半个冷硬得像石头一样的馒头。丫头看着阿呆憨厚的面容,不禁有些痴了,双手用力将那半块馒头一分为二,递给阿呆一块。阿呆咽了口唾沫,道:“我,我不饿,你自己吃吧。”丫头将馒头塞到阿呆手中,道:“我胃口小,吃不了那么多,咱们一起吃。”说着,双手捧着自己的那四分之一块馒头,用力的咬了一口。阿呆哦了一声,狼吞虎咽的将那四分之一块馒头吞咽下去,由于吃得太快,不由得噎住了,“啊,呜。”丫头看着阿呆憋得满脸通红的样子,不由得轻笑一声,一边帮他拍着背,一边从地面上前天留下的积雪中抓了一把塞入他口中。阿呆努力的将积雪化为水,费了半天劲才将嗓子中的干馒头咽了下去,长出一口气,拍拍自己的胸口,道:“谢谢你啊!”半晌,丫头终于努力奋斗完自己的馒头,突然冲阿呆道:“阿呆哥,等我长大以后嫁给你,好不好?”阿呆一愣,努力的想着嫁这个字的含义,半天才支吾着道:“什么叫嫁?”丫头暗叹一声,道:“嫁,就是我要做你老婆,照顾你一辈子啊。我就当你答应了,不许反悔哦,从现在开始,我丫头就是你阿呆的未婚妻了。以后你可要好好对我。”阿呆点了点头,道:“未婚妻?哦,好吧,那我每天多分你一点馒头吧。”PS:我刚刚来到这里,第一次写,大家多多支持哦!谢谢啦!1200字以上 初一 抒情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