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角遇到爱
街角,湿润我的眼眸,温暖我的心灵,幸福的味道总是萦绕于此。
――题记
匆匆咽下最后一口饭,还来不及呼一口热气,便被妈妈三步并两步拉出家门。妈妈一边牵着我的手,并且不时回过头来看看我。她喘着大口热气,满脸通红地对我说“儿子,今天在……学校不要乱跑,听老……老师话,要乖。”妈妈说着,又用手捂住耳朵。这几天下小雪,路面蒙上了一缕纯白的轻纱,在阳光的照射下,散发出零零散散的晶莹光芒。雪景亦然美,但此刻我无暇欣赏,被妈妈这样拉着,很是不自在。
走进校门,我径直冲进去,妈妈在远处“再见”,也充耳不闻。
一直这样下去,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如此往复,直到一个清亮的早晨……
妈妈早就在门外催我起床,我睁开睡眼惺忪的双眼,才刷好牙,就被妈妈拉到最近的早餐店去。妈妈左挑右选,点了一个饭团,打包好,正拉起我要向学校走去,突然有人唤了一声我的名字,我转过头来看见了我的同学——小张。我左瞧右看,竟然没看见他的妈妈,我一脸疑惑地说:“你妈妈呢,怎么不见你妈妈呢?”他得意洋洋地说:“我是个小男子汉了,不需要妈妈陪着上学啦。”我一边走,一边咀嚼着嘴里的饭团,心里想着:我也是个男子汉,我也要一个人上学!
这天晚饭时,我向父母陈述了我的想法。他们很赞同,说我长大了。我也很高兴,想着自己就要成为男子汉了,在心里沾沾自喜。
过了第一天,我向爸妈讲述了今天的经历,我满脸自豪地说:“今天一切顺利,我还是很勇敢的,自己能一个人上学。”大家都笑笑,我也跟着笑笑,满嘴的甜蜜说不出来。
晚饭过后,妈妈好像有点着凉了,爸爸说不碍大事的。
第二天,我步子迈大了,信心增强了许多,第一天是还有一点胆怯的,步子总是凌波微步,或停滞不前。我走在白雪覆盖的大路上,皑皑白雪把白色大棉袄映着闪闪发亮。我一边哼着幼儿园老师教的儿歌,一边踢着路旁堆积的小雪,玩得很是开心自在。走着走着,在穿过街脚后突然听见人的脚步声。我小心翼翼地走过去,发现地上有一个白色的唇膏,我捡起来,观察了一下,感觉十分眼熟,似乎在哪见到过。我收起来放在书包,带回了家。
回到家后,我把唇膏放在桌上,顿时想起来了:这不是妈妈的唇膏吗?我若有所思,似乎明白了什么。
第二天,我难得好好走路,也不玩路边的积雪。我一边注意着脚下的路,一边听着后面的声音。我在那个转过就到学校的街角加快了脚步,趁机躲到路边的树丛里。我透过纵横交叉的枝叶,过了一会儿,看见一个身穿白色大棉袄的女人,我认出来了,是妈妈!
第三天,“怎么跟到这就不见了?”她一边咕噜着,一边搓着自己通红的双手。我看到了,泪水顿时就像冲决的大坝,无法抑制,我热泪盈眶,心里思绪万千,脑海中浮想联翩,原来妈妈对我的爱竟如此伟大,都怪我太愚笨,后知后觉。我轻轻地说一声:“妈妈!”她转过来了,憔悴的脸上显出一丝惊喜;她转过来了,通红的手上现出一点血色;她转过来了,空洞的眼神顿时有了光彩。
“妈妈!”我心中的激流已抑制不住,我冲过去,抱住妈妈,哽咽地说:“妈……妈,你为我做……的一切我都知……知道了,我会好好……听你的话,不会让你……再……再为我操心了!”妈妈抚摸着我的头,深情地说:“我不需要你有多听话,只要你幸福快乐成长就好。”说完,又一帘泪水席卷而下……
我们又牵着手,走在熟悉的小路上,积雪更加美丽了,阳光更加温暖了,此时此刻的我终于明白了:母爱是天底下最神圣的东西,被爱是天底下最幸福的事情!
走到校门口,我缓缓走向教室,却突然想起一件事没做好。我转过头。
“妈妈,再见!”
“再见!”
记那一次飞跃
头顶,一片湛蓝的晴空,日光炫目,叶影吹动,任风飘飞的燕子如同剪纸一般贴在蔚蓝色的天上,缓缓滑落,又一阵扭头转飞而起,原来它是在热浪中显得慵懒罢了。我蹲坐在一片碎阴下,注视着跑道上那一个个一闪而过的匆匆背影,声嘶力竭的呐喊惊涛骇浪般涌动,拍击在我磐石般的心头。
如果说,长跑是给予风华正茂的少年们一次耐力与坚持的展示,那立定跳远是否是一场充满暴发力的决战?
耳边,广播声似沙场上咚咚的战鼓已经擂响,连营绵长的吹角已经号响,我起身向远处的沙坑迈去,抬眸处已满是黑压压的人群,我悄然无声地钻进了人群,心弦紧绷。
人声鼎沸,漫长的队伍前隐约望见尘土飞扬,一个个矫健的身影从沙坑中跃出,引起一阵惊呼与赞叹,头顶阳光点点,翠叶飘摇,我心中却凝起了不适意的思绪,面前的队列一点点的缩短,我跟随着起伏的人流,心中纵然有万般无奈,也强打起仅剩的丝余精神,艰难的挪动着灌了铅的双腿,心中暗暗地责备着自己这蹉跎的性格。空中的白云静静凝滞着,遮住了那一轮红日,正如我此刻迷惘的心情,怎么地,就退缩了呢?
时光随着额前滴落的汗水流逝,无精打采的我才惊觉前面的人已经寥寥无几,望着面前一个个身影在短暂的飞跌后匆匆离去,或是昂头挺胸,或是垂头丧气,在那孤注一掷的拼搏中绽放出耀眼的光芒,在攘攘人群闪烁,而我,怎么能怕输呢?
脚下,是一道平滑的白线,那是我勇敢迈出第一步的起点,对面的裁判老师笑容可掬,振臂一挥:我弓起脊腰,弯低身态,拉开双步,蓄势待发的一腔激情如同绝堤的激流在低谷中盘旋奔驰,我注视那片近在咫尺又坐落天涯的沙坑,咬紧牙关,一阵大步流星的飞跑,那是在鲜明的跑道上最后的执著,温柔的风掠过我早已泛红的面颊,勾起耳边飘飞的碎发,助我离那片金黄更近一步……左脚尖重重地踏在地面上,右脚骤然弯曲,伸直,我死死屏住粗重的呼吸,双臂由下到上竭力摆动,双脚砰地向上一蹬,离开了炽热的地面,在空中作了一次短暂的驻留,模糊的眼前、叶影、跑道、流云、飞鸟都静止了,转瞬间,我将上身猛然前倾,双腿上扬,轻盈地落入金黄的沙坑之中。一旁倚立的班主任喜笑颜开:“跳得不错!”碧空中,拨云见日,我释然了……
转身,面对有说有笑的人群,奋力拼搏的运动员,我的嘴角漾起微笑,也许日后我遇到的许多事情都像一次次飞跃,在起步之初,我们永远不知道能否完美纵入金黄松软的沙堆,我们会害怕,会无所适从,会畏惧受伤,但生命的沙坑却一定要过,情感的坑要过,欢乐与悲伤的坑要过,淡定与激情的坑要过,成功与失败的坑要过……若是踩上白线犯了规,摔进沙坑受了伤也无怨亦无悔。路漫漫,我那一次飞跃仍伴随那生命的途程。
耳边,枪声响彻云霄,那是新的起点。成长与拼搏仍在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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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角第一章今日的阳光又是那么好,可我依然睡到了11点。这漫长但对我却不是很足够的假期让我的生物钟彻底乱了。一个杂乱的小房间,一个疏懒的大男孩。不过这些在下午将变得井井有条。因为有她在,我原本乱无章法的生活变得似乎有些条理了。我一般不会在睡完懒觉后享用早餐,但饭桌上依然有一杯牛奶和一些包子——普通但却适合我。正当我在理我那乱如蓬草的头发时,家里的门开了——轻而不慢,显然是个熟悉的动作了。进门的是一个叫做艾小清的女孩。“你看看你,每次都是这个样子。”“又是这句话,我都听烦了,反正你不会嫌弃我的,我怕什么啊。”我抱着她说道。“去你的,谁稀罕你呢。我要去做饭了,今天是蛋炒饭,我去的晚了,没买到什么菜呢。”他把我推开,准备进厨房。“你做的我都喜欢阿,特别是蛋炒饭噢!”这话绝对是真的,因为我这个人天生不爱山珍美味,只一碗她做的蛋炒饭我就满足了。说着,我就进了卫生间,继续洗漱。我出来时,面前已是一个几净的房间。为了感谢她了(其实只是个借口),我给了他一个吻。此时疏懒的男孩也变得精神了,这就是她的力量——一个女性无形中拥有的力量。午饭的时间是宁静的,我们无语,只是互相给对方夹菜,虽然今天的菜只有一盘花生米,但我们依然延续着这个传统。她以往的确是从不在进食的时候讲话,但今天似乎有什么急事他一定要现在说。“我昨天作了个梦,想听听吗?”“是不是梦到我拿着999朵玫瑰在你楼下向你求婚阿!”令我奇怪的是,我无意的调侃,竟然把她给惹生气了,我看得出这次是真的有些生气。“人家说正经的呢!你怎么这样!”我只能因莫名的原因向他道歉,她这才放下筷子,慢慢的说下去。“我昨天梦到我们结婚的那天了!”从她的话里,我却听不出喜悦。“真的吗,那天我帅吗?我想应该很帅的!”她似乎没听到我的玩笑话,继续说下去:“可是。。。。。。我看到了你旁边的新娘了。她的确很漂亮。。。。。。。”“你夸自己,也不脸。。。。。。。”“新娘是小妮!”我的话顿了一下,却没有吃惊。片刻,我开始笑了起来。她一脸茫然的看着我,问道:“这很好笑吗?难道你不会爱上她的吗?”“你说这个可能吗?就算我不再爱你了,我也不会喜欢上你的妹妹阿,你知道我是不喜欢像那样活蹦乱跳的女孩子的。”一边说着,一边笑:“你到底怎么了,怎么竟是瞎想瞎想的,问那么白痴的问题?!”说完,我夹起了最后一颗花生米,放进了嘴里,完全没注意到她呆滞的表情——这种呆滞从她进来时就好像有了,说到这越发的明显了——我只管自己拿起了报纸看起来。午餐后,她在洗碗时的脸一直是灰灰的,但不像是因为疲惫造成的,而是某种其他原因。这些,我是很难猜透的。第二章午后,小清去上外语补习,我习惯了了疏懒,除非工作需要时再也不愿想曾经上学一样学习了。所以,每次周末或者假日实在无趣的时候,就一个人去街角的那一家老茶馆坐坐。今天就是如此,电视里翻来覆去就是那么几部无聊的肥皂剧,网上的朋友的大多又都不在,我便取来一本书和一只MP3去了那家茶馆。店的名字叫做“清茶馆”,不过和小清没关系,因为它早在小清还是个小女孩时就在这里了。不过现在看来,“清”这个字正的很符实。因为现在茶馆的生意就像里面的卖的绿茶那样清淡。或许是我们这的都有点喜新厌旧,人们都去了“清茶馆”对面的新开的咖啡厅了。我是比较喜欢中国的“老传统”的,实在没法对那些洋东西有太多兴趣。我照旧坐在茶馆里靠窗的位子,这里光线好,看书方便。说来惭愧,我常来这里,却至今分不清龙井与碧螺春,只知道好喝就一直点它,也算是孤芳自赏吧。我不特别爱看书,所以阅读的速度比较慢,但对于一个想渡过无聊午后的人来说,读得慢反倒好些。上周才看完《达芬奇密码》,今天手里的是村上春树的《天黑以后》。虽然为了能理解而一字一句的读者本书,但终究没有完全看懂。不过读这种有些深度的书籍比较有趣,至少没有昏昏欲睡的感觉。在这个夏日的午后,书边飘着茶香,听着自己爱听的慢歌,自认为是无比惬意了。在我读书正入神的时候,我的左耳边传来了类似敲门的声音。我转过头看去——是小妮,她手里拿着一叠纸条,正坐着要进来坐坐的手势。我丝毫没有留意中午的那件我看来像玩笑的事,就点头让她进来聊聊。她虽然张得有些像她姐姐,但两人性格却截然不同。她很外向、开朗而且健谈,总能把我们逗笑。她点了杯冰茶,一饮而尽,立即就要续杯,然后放下手里的纸条,就和我聊起来。原来她刚才去送花——因为她在花店工作,所以送花是常事——回去花店时正好看到我,就进来坐坐偷个懒。她说有事要我帮忙,但没说是什么,坐了一会儿说这个地方不适合她,就匆匆走了。这倒不像以前的她,以前他都会和我聊很久,什么都聊,我也从她那里了解了不少关于他姐的事。当时,我也是先认识她后来才和她姐认识的,我们不是常常见面,但她像个小女孩,很惹人爱,我的有几个同事几次还托我与她认识,后来不知怎么样了。她离开了茶馆后,我继续听歌看书,似乎没有人来过。耳边是周迅的《偶遇》,倒是满符合这个情景,只不过我们的关系与歌里的不同。第三章我一直在茶馆待到黄昏,然后回到家里放好东西,乘车去父母家吃晚饭。因为我和小清认识了不到1年,也没有正式见过她的父母,所以她不能来为我做饭,我就去父母那里,也好陪陪他们。到了大概10点再回去,一般没有什么人约我,所以我大多都是在家里上网,偶尔也去市中心逛逛,不过一般是与小清一起,一个人很少去。今天我吃过晚餐,很早就回了家,正准备开电脑上网,我的手机就响了。一个不熟悉的电话,却是一个熟悉的声音。“我是小妮啊,你在那呢?”“我在家阿,什么事?”“没什么,就是想找你出来,有空吗?”我想她们姐妹经常在一起,小妮在,小清应该也在,反正也无聊呢,出去转转也好。“行吗,没空就算了。”“可以阿,我正好也没什么事呢。”我们说好了在10路车站等,然后我就出了门,乘公车去了。路上我在想和小清去哪里,不知不觉就到了车站。可是,我只发现小妮一个人,于是,我问她:“你姐没来吗?”“我姐?你们认识的吗?”我这才想起来,我是没有在她面前说过和她姐的事。“哦,没什么。找我有什么事啊?”“我有点不高兴,找你来陪陪我啊。”她早些时候还是很开心的样子,实在看不出有什么不顺心的事发生。跟令我有点惊讶的是,我和她只不过是大学同学,现在虽说有联系,但并不是很密切,她怎么会找我?我开始有些一头雾水了。“走啦,你不会就想让我在这里谈吧?”“嗯,是,去哪呢?”“跟我走就对拉。”她似乎不像多说,迈开步子就走了,我只好在后面跟着。走了大约,10分钟,到了一家小咖啡厅,我们进去坐下来,我闻到里面好像有有一种熟悉的味道,但就是想不起来。不知道我该说什么,就点了杯冷饮,一个人喝着。就这样又过了10分钟,她终于说话了。“觉得这里怎么样?”“不错挺雅致的,你常来吗?”“以前是的,但以后不会来了。”“为什么?”“我昨天和我男朋友在这里分手了。”她原本甜甜的声音带了一点哭音。听到这句,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能沉默了,我没有再看着她的脸,而是转向外边:稀少的行人和车辆,整齐的行道树,笔直的公路还有一块很大的海菲思的广告牌。我好像记起了什么,但又被小妮的话打断了。“我想你做我的男朋友!”我从来没见过这么直接的女孩子,以至于我开始怀疑我的耳朵了。当我正在为她的话而惊讶的时候,我又闻到了那种味道。终于我记起来了,那是海菲思的味道,是小清头发的味道,今天是小清的生日!我竟然把这个忘了,不过不远处一个白色的身影让我明白了一切。“不行,这不可能,我有爱的人了!”我回答的样子好像很为难,但心里却暗自窃喜,因为,我知道今天这个突如其来的约会只是一个它们姐妹俩早已设好的来考验我的局,那个不远处的白色身影就是小清,她今天穿的是她最喜欢的白色长裙,再加上那个味道,和这个突兀的要求。我开始为我的智慧而暗自窃喜了!可是我竟然看到了小妮的眼泪,那个不远处的身影也在靠近,当我看清楚时我才发现她竟然不是小清!我站了起来环顾四周,也没有小清的身影。我这才意识到我犯下了一个对小妮来说很残忍的错误。这难道就是我要为自己的自作聪明而付出的代价吗?看着眼前悲伤的小妮,我手足无措......1200字以上 六年级 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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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过街角我喜欢行走,因为人生就是一场旅行,一场没有起点、没有终点的旅行。我们不知道从何时开始便悄悄加入了这场一生一次的旅行之中。它,充满着未知和冒险,我们不知这段旅程是否有“导游”,亦不明它的目的地到底在何处,只有一味前行。老街被运河怀抱,这一点不免给老街增添了一份古香古气。走过老街,手指轻触着每一砖每一瓦,她粗糙的皮肤有些刺人,又或许,这是她几十年几百年所经历的苦痛的见证。街角,那块半米见方之处,不知怎么的,似乎有些空落落。七八年前,我们家还没有搬进楼房时,便在老街生活着。街坊四邻相互照应,谁家有事总是一块张罗,整条街的孩子们也都能打成一片。对我来说,在老街的日子当然是独一无二的,尤其是,那块半尺见方之处。在老街的街角,总是有一位老爷爷,一年四季,从无缺席。久而久之,老爷爷和他最好的“小伙伴”——小推车似乎成了古巷街头的一幅画,当然,是我心中最美的那幅画。那时每次和妈妈出去玩,总会路过老爷爷的小摊,小摊上总是什么都有,很奇怪的是,每样东西都很对我的心思,或许是我和老爷爷心灵相通吧!老爷爷的手艺很好,什么样的小吃或是小玩意儿都会做,而且那叫一个精致,所以,对小时候的我来说,爷爷就是像是超人和奥特曼那样的英雄,特别厉害,嗯……或许说,现在也是。一万物复苏的季节,一切的一切都慢慢地苏醒,扭扭脖子伸伸腰。老爷爷也像它们似的,每天都充满生机地开始工作。这时老爷爷的小推车中放满了一个个的小盘,里面有各种口味的手工糖,像薄荷糖、花生糖、玫瑰糖什么的,春季风大,吃块薄荷糖润润喉是再好不过了。爷爷很喜欢小孩子,所以每次我来找爷爷玩,他的眼睛就像雷达一样, 老远就能看到我。“闺女啊,干么去啊!”“爷爷好!”我高声回到,只见老爷爷满脸宠溺的笑容,以至于脸上的褶子也毫不避讳了。一次我在电视上看到了薄荷糖的制作过程,那感觉就像是在缠一块放大几十倍的麦芽糖一样,看得我口水直想流满地,我便如打了鸡血一般冲到爷爷的小摊前,“爷爷!”“什么事呀!闺女!”“爷爷你能不能教我做薄荷糖啊?”“哈哈哈哈,好啊!”爷爷摸了摸我的头,“那你下次让你妈妈带着你来爷爷家看好不好?”“嗯嗯嗯,那我们拉钩,”我勾起爷爷满是老茧的手指,“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二时间轴转呀转呀,不知不觉,树叶竟变得绿油油的,太阳毒得很,热得知了也不停地叫着。爷爷的小摊上变成了凉爽又开胃的山楂糕,可以说,我对着山楂糕的喜爱肯定有百分之二百,也或许是对爷爷的喜爱,所以他的小摊上的每样东西都很对我的心思。炎热的夏天,每天必做的一件事,便是光顾爷爷的小摊,来上一口冰爽的山楂糕,就像广告词一样:“透心凉,心飞扬”!三时间的小马不住地跑着,引来了风之仙子,她叹了一口气,树叶哗哗落下,“自古逢秋悲寂寥”,说得不错,秋天总是给人悲凉之感。随着时间的流逝,渐渐长大的我仿佛变成了十万个为什么,好奇的东西总是一大堆。一天,正在爷爷那吃着零食,我不知怎么的,突然冒出来一句:“爷爷,你的孩子不在身边陪你吗?”爷爷的心好像颤了一下,只见他停下手中的活,慢慢地转过身来,坐在我身边,慢慢地说:“唉,他们呀,都忙着呐!其实俺一个人也挺好的,自己能养活自己,还麻烦他们干什么呀,只要他们没灾没病俺就知足啦!”说着转身又忙活起来,不知是否是在秋风的侵袭下,爷爷的背影不再像超人一样坚强直立,而是更多了一份孤独,一份属于老人的孤独。四或许是因为得知老爷爷没有子女陪在身边,即使是寒风凛冽的冬天,我依然一得空就去陪老爷爷,我坐在小板凳上,吃着热乎乎的地瓜,即使是这样,似乎还是抵挡不住寒风,冻得直打哆嗦。爷爷看见我在一旁就像开了“震动”模式一样,便把自己身上的棉袄脱下来给我披上,“爷爷,你不冷吗?”“没事!爷爷壮着呐!”就这样,一年四季,每次走过街角都会有老爷爷的身影,以及他那破破旧旧的小车。后来,我们搬家了,离开了老街后,便很少,不,应该是再也没有见过老爷爷。如今,我又回到老街,回到那条古香古气的小巷,站在那充满回忆的街头,只是,物是人非,老街依然在,只是再也见不到老爷爷的身影了。或许,在某个地方,依然是他,依然是那个破旧的小推车,依然是那个熟悉的街角,依然有着我的回忆。手指轻触,老街的墙壁还是那样刺人。啊!手指多了一点红色,流血了,也许这多出来的瓦楞是老爷爷一辈子所受的苦难吧!1200字以上 高一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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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角一瞥 作文街角一瞥中午,这个不大的县城,人仿佛一下子多了很多。原本不是很宽的街道显得有些拥挤。放学的孩子们,下班急着回家的人们,还有村里来城置办东西的人们,人群流水一样,向南或向北流动着。街边小摊小贩的买卖特别的好,特别是买饭的,此时正值黄金时间。买凉粉、面皮、旦旦面的,买油条、饼子、羊汤的,还有拉面、剔尖、砂锅米线的,于是,人流便在这些摊位前小股小股地聚起来。在剔尖的摊位前在不少的人,低窄但也算干净的长桌两边坐着吃的人,喝着面汤等上饭的人,还站着几个大声招呼要几大碗或几中碗的人,在跟摊主人说要荤菜还是素菜,或者是两种都要一点的,这边有人吆喝:“我的面呢,快点啊!”,那边有人喊着:“给咱来碗面汤!”摊的主人,是一对五十多岁的中年人,女人很瘦,但说话很温和,不像别的摊上的那种声高很尖很快的样子。男人一般不多说,只是埋头做饭,他把和好的稀面放在一个大盘里,用一根食指粗细前端较尖的木棍飞快拔弄,洁白面条便如飞鱼似的落入翻着水花的锅里。女人热情地有条不紊地招呼着每一个到摊前来的客人,刚坐下的这两个显然是个熟客。“是你们俩啊,快坐下”女人麻利地端上两小碗面汤,“还是那吧?一大碗,一中碗,大碗素菜,中碗两样都来点。”得到许可后,赶紧通知给正在剔面的丈夫。“她记性真好,每天这么多人,也能记住常客们的习惯。”“是呀,态度也好,虽然摊位不大,但是能吃舒服。”两个吃饭的年轻人低声地交谈着。又是上班没顾得上做饭,来这里凑合一顿的。面很快地上来了,男的给那女的递过一双筷子,并经碗里加了些醋,“快吃吧,你不是说一会儿还得加班了?”“嗯,你也吃吧”俩人埋头吃起来。当吃饭的青年人注意到这个老头儿的时候,他差不多已在摊边来回了三四次了。他大约七十岁的样子,头发花白,虽是春天,但他穿得很厚,整个人显得鼓鼓囊囊的样子,身体微微有些胖,身上衣服很旧,有几块很显眼的补丁,还有些尘土,但看上去很蛮齐整的。大约是村里进城来办事或买东西的吧?“吃面呀?”买面的女人很快也发现了这个老汉,热情地招呼着。“这多少钱一碗呀?”“五块”老汉舔舔有些发干的嘴唇,使劲咽了一口唾沫,不说吃也不说不吃。摊主见他犹豫,先去照应别的客人了。这个老汉向前走了一两步又停下来,往男青年这里凑凑。“吃这样一碗能吃饱吧?”“能啊”“这多钱一碗了呀?”“人家不是跟你说了,五块”在这对青年人的对面,坐着一双五十六七岁的老婆老汉,那老婆看样子是个话痨,不管跟别人熟不熟,便自顾自地说,从昨中午吃了到现在还没吃饭呢,有人便问,那你做什么来着,饭也顾不上吃。她兴奋得说,昨晚打扑克来,没顾上,今儿早上坐车来,没赶上。一幸福足乐的样子。她见对面这个老汉决定不来,便热心地招呼:“你要吃了就快坐下,不然就到前面那家去吃拉面吧,去了不?”老汉还是犹豫不决的样子。“拉面也是五块?”得到肯定后,说了一句答非所问的话:“我不要菜,吃白皮面”,说完就畏畏缩缩地站在那儿,大家说真是个怪人。话痨老婆说:“还真有这怪人,我看赵本山小品里问人家西红柿打卤面多少钱,又问卤多少钱,人家说卤不要钱,就让人只给上卤,你倒好,只要面不要浇菜......”看到大家都不甚友好地瞪着她,才收了口。这对青年人似乎看出了点什么,互相对望了一眼,男青年大声说“不用菜,那怎么吃?”老汉不说话了,也不走开,也不坐下来。买面的女人,忙了一阵,送走了一拔人,回过头来又招呼他,“你到底吃不吃?”老汉还是不说吃也不走开。嘴里喃喃道:“就吃上狗一碗哇”,又提高些声音说“不要菜多少钱?”,男青年明白了老汉的窘境,接了话说,“你是不吃菜还是钱不够呀,你就吃吧,我给你开钱,有肉菜,有素菜,想吃什么,让他们给你浇上。”“真不吃菜,真不吃菜”老汉有些着急地说。买饭的女人说“不要菜给你便宜点,给你弄点菜汤吧”,说着话,一碗冒着热气的面汤端到桌上,老汉像下了很大决心似的,嗫嚅着,向桌子边靠过来,慢慢移动身体,很有些犹豫的样子,慢慢坐下来。他的眼神有些涣散,像是他不属于这个世界。但他终于还是坐定。那个话痨老婆便又拉扯起来,但他似乎不接她的话,自顾自的喃喃说着:俺老婆的让人给弄走了,找不到,找不到了。他的双眼满是悲伤,但没有泪,大约他的泪早就流干了吧。他从哪里来,到哪里去呢?他像是个村里,但又不像是进城来买东西的,他是不是来找他的老太婆呢?他找了多久,走了多远?一切都无从知道。此时,他更像是沉湎于他自己的世界当中。不理理会人们,只是喃喃地说:找不到了,找不到了。让不禁一阵心酸。他那个话痨老婆只是从对方口里问到个今年七十岁了,便再无结果,一则是因为他自己的老汉一再用胳膊捅他,让她悄悄地吃饭,再则因为那人似乎不想多与人说什么。“怎么了,人家老汉找不着自己老婆了,我问问怎么了”她悻悻地冲自己老头唠叨几声也便不作声,大约这对老婆老汉感觉到身边坐的这个人不大正常吧。不久,面上来了,细心的摊主再次跟他确定到底用不用浇菜后,拿过一包咸盐来,“放点吧,那怎么吃呀”女青年也抬起头来说“多少让给你放点菜吧,他们不会多算你钱的,你放心吃好了”。老汉再次强调自己不吃菜。然后接过那一碗白花花的剔尖面,低头吃了起来,不再说话。“你放心吃吧,不够了再要一碗,我给你付钱”男青年冲老汉用确定他能听得清声音说。女青年,突然把头低得很低,似乎一滴晶莹的东西落入碗中,使劲地拔着碗里面送到口里。一时间,大家谁也不再说话。那一对年青人先吃好了,男的掏钱给摊主:“把那老汉的也算上吧”“那就算个三块算了,可怜的人”边收钱,买面女人同那个吃面的老汉说:“人家给你开了钱了啊!”“我有了”老汉咬着一大口面含混地说,“怎么好劳驾你给开呀”。“劳驾劳驾哇”,男青年笑着说,露出一口好看牙齿“你那一碗够不够吃,不够再给你要一碗。”“够了,够了。”老汉把面咽下了肚,连声说道。抬头看青年,没有说谢谢,眼神看上去似乎不那么涣散,那是一种混合了多种意味的眼神,一下子说不清是什么。然后又低下头。“你去加班呀吧?”男青年说,“那我也去单位了”。“哦”女青年在他的肩上抚了一下。这一对年青人,互相告别了,一个向南一人向北,很快混入来来往往的人群中。街上,人似乎少一些,也许不少人都暂时找归落之所了吧。买馒头家后面市场里的馒头摊,做的山东大馒头非常地道,饱满结实,有浓烈的麦香。每天下午四点,馒头开笼的时间,闻名而来的人就会在馒头摊前排队,等候着山东老乡把蒸笼掀开。掀开馒头的那一刻最感人,白色的烟雾阵阵浮出,馒头——或者说是麦子——的香味就随烟四溢了。差不多不到半小时的时间,不管是馒头、花卷、包于就全卖光了,那山东老乡就会扯开嗓门说:“各位老乡!今天的馒头全卖光了,明天清早,谢谢各位捧场。”买到馒头的人欢天喜地地走了。没买到馒头的人失望无比地也走了。山东老乡把蒸笼叠好,覆上白布,收摊了。我曾问过他,生意如此之好,为什么不多做一些馒头卖呢?他说:“俺的馒头全是手工制造,卖这几笼已经忙到顶点了,而且,赚那么多钱干什么?钱只要够用就好。”我只要有空,也会到市场去排队,买个黑麦馒头,细细品尝,感觉到在平淡的生活里也别有滋味。有时候,我会端详那些来排队买馒头的人,有的是家庭主妇,有的是小贩或工人,也有学生,也有西装笔挺的白领阶级。有几次,我看到一位在街头拾荒的人。有一次,我还看到在市场乞讨的乞丐,也来排队买馒头。(确实,六元一个的馒头,足够乞丐饱食一餐了。)这么多生活完全不同的人,没有分别地在吃着同一个摊子的馒头,使我生起一种奇异之感:在这个世界上,我们因角色不同而过着相异的生活,当生活还原到一个基本的状态,所有的人的生活又是多么相似:诞生、吃喝、成长、老去,走过人生之路。我们也皆能品尝一个馒头如品尝人生之味,只是或深或浅,有的粗糙,有的细腻。我们对人生也会有各自的体验,只是或广或窄,有的清明,有的浑沌。就像馒头摊的山东人,他在战乱中度过半生,漂泊到这小岛上卖馒头,这种人生之旅并不是他少年时代的期望,其中有许多悲苦与无奈。可是看他经历这么多沧桑,每天开蒸笼时,却有着欢喜的表情,有活力的姿势,像白色的烟雾,麦香四溢。每天看年近七旬的老人开蒸笼时,我就看见了生命的庆喜与热望。生命的潜能不论在何时何地都是热气腾腾的,这是多么的好!多么的值得感恩!1200字以上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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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角遇到爱第六章迹部是男生,马上就被打扮好了,一身白色燕尾服,银色的劳力士手表发出夺目的光辉,加上迹部本身的贵族气质,光芒刺痛了每个人的眼睛。迹部高傲的眼神满意的扫视在场每人惊讶羡慕崇拜的表情。“那就等洛月出来了!”迹部母亲想象着洛月穿上她和雅子准备的礼服的美丽样子。迹部随意的坐在沙发上,心中有一点不屑,他见到唯一能穿出高贵气质的女生只有一个,就是那个柳慕家的二小姐,柳慕韶蓝,她是唯一能长时间待在迹部身边的人,是迹部比较赏识的一个女孩子。其他女生就算穿再豪华的礼服,看起来还是一副平民样子!迹部的思绪被众人的惊叹打断了,反射性的抬起头,看见了刚从化装间走出来的洛月。棕色的长发散落着,柔顺异常!如瀑布般美丽!黑色的吊带晚礼服外面披着一层同样为黑色的薄纱,看起来自然高贵。依然是黑色的高跟鞋,水晶作为鞋跟。再看首饰,一条水晶雪花样式的项链挂在洛月修长白皙的脖子上,和一身黑色搭配的非常完美!洛月湖蓝色的眼睛里失去了平时的调皮,取而代之的是高贵的冷漠。双手习惯的在小腹前互握,小臂上轻薄的黑纱垂下。她顿时成了高贵的象征,完美的代表!“哎呀,不愧是雅子的女儿!洛月你真是太漂亮了!”迹部母亲第一个反应过来。“谢谢阿姨。”礼貌的微笑,显的比平时多了一些矜持。“来来来,景吾和洛月站在一起!让我看看!”雅子兴奋的拉起迹部像洛月推去。迹部踉跄了一下,险些跌到洛月身上。洛月眉头微微皱起,退后一步,然后自然的挽上迹部的手臂,却保持着两个人间大约十公分的距离。她这个动作和表情让迹部觉的心里很不爽,却说不上来为什么!“简直是绝配啊!”迹部母亲高兴的称赞。迹部不能否认,这个千流洛月的确有天生另人折服不得逼视的高贵气质,她的高贵来自血液,而不是浮华的装饰,那些只是副品罢了!他不禁又去打量她,总觉的洛月穿上美丽的礼服再加上天生的气质,好象比那个柳慕二小姐还多几分感觉,令人回味长久。洛月穿上晚礼服就像变了一个人,是她从小的习惯。平时穿便装的时候,她只是一个学生,随便点也没有关系。可是当她穿上正装的时候,她就是千流家的长女千流洛月,一举一动代表着千流家族,她要时时刻刻的克制自己,绝不能草率!为了威信和尊严,她连那个活波的样子都变了,变为一个冷漠严肃的样子。所以每当她穿上正装出现在舞会上的时候,她身上散发出的高贵和冰冷往往让想邀请她跳舞的男生都望而却步,她给大家是一种可望不可即的感觉,永远高高在上!“时间来不及了,我们就不欣赏了!你们赶快去舞会吧,今天晚上会去一些社政名流,你们两个就算代表千流家和迹部家了,我也没有什么要嘱咐的!小心行事就好!”迹部父亲掐灭了手中的烟,神情有一点严肃,“尤其是今天晚上柳慕家的人也会去,你们两个小心一点!”洛月心中了然,柳幕集团一直对日本前三的位置虎目眈眈,日本前三的集团分别为风佑集团,迹部财团和千流财团!柳慕集团旗下的宾馆还是靠风佑集团供货,所以一直还算是生意伙伴!却和迹部财团和千流财团是对立的关系,明显到连外行人都看出来了!迹部点了点头,眼睛却看像了远方,摸不透他在想什么。“景吾,你离那个柳慕韶蓝远一点!我听说了,你和她走的很近!你不是自命清高不理女生的吗?我警告你,你们的感情不会有结果,最好就此打住,我想你也不希望最后是我强行让你们停止交往的吧?”迹部爸爸好象有一点微怒了,没有顾及洛月还在场,就开始教训迹部。洛月好象没有听到一样,只是专心的看着自己身旁的一栽蝴蝶兰。迹部“切”了一声,扭过头不去看他父亲的脸。“景吾,不许做任何对不起洛月的事情,听见没有?”迹部母亲好象也严肃了一些。洛月从现在这个迹部母亲身上倒是看出一点初见时候那个冷艳女人的影子。迹部忍住心中的怒火,愤怒的看了一眼洛月,她还是一脸淡漠,好象什么都没有听见!“哎呀,何必闹的这么僵呢?年轻人的感情要听他们自己的,景树你这样可有点独裁啊!”雅子埋怨看着迹部父亲。“来不及了,你们快去吧!”迹部母亲催促着他们两个。洛月鞠了一躬,“那父亲母亲,叔叔阿姨,洛月告退了!”她看了一眼迹部,然后转身走了出去。门口停着一辆黑色宾利,司机恭敬的为洛月打开门。她看了一眼跟在她身后的迹部,嘴唇好象略微扬起了一些,然后她坐进车里。当豪华的宾利轿车驶进皇家礼堂的停车场时,立刻有一群人围了上来,里面有记者,还有崇拜者!迹部眉头紧皱,该死,忘记带保镖了!洛月郁闷的叹了口气,看了一眼自己整齐的装扮,不知道出去以后还能不能整齐!“叫礼堂的保镖吧,迹部学长!”洛月看起来比较冷静,然后拿起手机。迹部点头。“我是千流洛月,我和迹部少爷在停车场被记者和人群围住了,立刻派足够数量的保镖来!”迹部看着洛月镇静的举止,不禁感叹她的确和其他女生不一样,有着属于自己的特殊魅力!但是,想征服他迹部景吾还差的远!虽有保镖护航,但是还是不能避免一些事情的发生。比如说,性骚扰!虽然迹部用自己的身体挡着洛月了,但还是有一只恶心的手碰到了洛月。当洛月发觉自己的隐私部位被人碰触以后,惊的叫了出来!然后下意识的把手放在胸口,迹部正好看见了那只手还在洛月的胸前还要做坏事。他一下抓住了那只手,然后把手的主人一脚踹了出去。迹部只觉的心中怒火不由的冒了上来,原因连自己也不清楚。当他的眼神碰触到洛月湖蓝色眼眸里透出的惊恐的时候,心底好象漏跳了一拍,那感觉说不清楚。好象沉睡的事物被唤醒了一般。众人沸腾了,这可是惊天消息啊!千流家大小姐在停车场被性骚扰!顿时无数闪光灯在洛月周围亮起,刺的洛月眼睛痛,一时不知道怎么办才好!本来从刚才的惊吓里还没有冷静下来,现在又有无数麦克风伸在嘴边询问刚才被骚扰的感觉和部位。洛月努力维持着平静,但胸口明显的不断起伏还是暴露出了她的紧张和害怕。迹部一下把洛月拉进怀里护住她,把外套脱下来披在她身上。眼神里带着愤怒霸道,“都给本大爷滚开!”记者还有人群被迹部的怒吼吓到了。但只是暂时的,立刻又有记者兴奋起来。未婚妻遭性骚扰后,迹部景吾把骚扰者打倒后怒喝众人。“保卫!你们想被开除吗?把这帮人给本大爷轰出去!”迹部感到怀里的洛月有些颤抖,不禁搂紧了她。保镖这才反应过来,呼叫了更多保镖之后,终于把那群人都赶出了停车场。迹部搂着洛月快步走进了礼堂,正好碰到了听到喧闹出来查看的忍足。“迹部,洛月!你们没有事情吧?”忍足本是满脸担心,但是看见迹部搂着洛月的时候,眼神一下黯淡了不少。虽然心里不舒服,表面忍足还是强颜欢笑,看上去没有事情的样子。“先去休息室!”迹部沉声到,感觉到怀里的人颤抖变轻了,不由松了口气。到了休息室,洛月也大约平静了下来,才反应过来自己在迹部怀里,不禁心跳加快了不少,感觉脸颊发烫。轻轻推开迹部,微笑的对他点点头,“谢谢你啊,迹部学长。”迹部看着洛月公式化的微笑,心中有些不爽,拽过自己的衣服重新穿上。“没什么,你的身份毕竟是本大爷的未婚妻,只是做做样子而已!”迹部装做不在意。洛月愣了一下,然后又扬起微笑,“就算是做样子也要谢啊,毕竟是迹部学长帮的我!”“不过洛月你没有事情了吧?”忍足打断了两个人。“啊?侑士啊!不用担心啦!完全OK!”洛月调皮的做了一个V字手势,把忍足逗笑了。迹部看着洛月对忍足自然活波的样子,又想起对自己公式化的动作和表情,心中不免有些愤怒。自己是怎么了?洛月对自己疏远了一点自己生气做什么?难道希望她一天到晚缠着自己吗?“迹部少爷,忍足少爷,千流小姐!柳慕家的两位小姐来了!”一个下人恭敬的出现在三人面前。“哦,是柳慕家的姐妹啊!”忍足又恢复了那副不正经的样子。洛月想起了来之前迹部父亲说柳慕家的二小姐和迹部走的很近,不禁对这个柳慕二小姐产生了兴趣。这时候,门被下人推开,走进两个女孩子。一个看上去显大一些,应该是姐姐,橘红色的短发,端正的五官,浑身透露着一种成熟的感觉。另一个看上去显小一些,一身紫红色连衣裙,高贵逼人,绿色的长法被高高的挽起,被一个淡紫色的发夹固定住。明亮的黑色眼眸,高挺的鼻子,小巧的嘴唇,白皙的皮肤,绝对是一个360度完美女生。“你来了!”迹部的语气好象和她很熟悉。“景吾,很久不见了。”大方的伸出手,迹部回握。“你就是千流家的小姐千流洛月吧?早就听说过你了哦,今天才见到,果然漂亮啊!”那个看起来大一点女孩子一脸羡慕的看着洛月。“呵呵,我是柳慕晨羽,多多指教!”她友好的伸出手。洛月连忙微笑,握住她的手,“我是千流洛月,初次见面,多多指教!”“你就是千流洛月?景吾最新的未婚妻?我劝你还是放弃吧!景吾不会和你结婚的!”柳慕韶蓝语气不善。迹部挑眉,对韶蓝的表现很是不满。他本以为韶蓝是一个懂礼节的女生,没有想到……“呵呵,一直久仰柳慕集团,不过没有想到,原来这就是柳慕家族的教育啊!居然对初次见面的人语气这么不好?”洛月不怒反笑。韶蓝愣了一下,迹部平时的未婚妻对她都是恭恭敬敬,没有想到这个女孩子居然嘴这么厉害?“千流小姐你不要介意,我妹妹对迹部君的未婚妻一直都是这样!她和迹部君之间的事情,我也不好管!你不要往心里去!”晨羽瞪了自己妹妹一眼。早就和她说过对方是千流家的人,不能这么失礼!“呵呵,原来柳慕家的教育还是很到位的!只是有的人本质就无礼而已,也没有办法,看来我是错怪柳慕家族了!柳慕小姐你放心,我不会把素质低下的人的话往心里去的!”洛月不知道为什么看见韶蓝和迹部亲密的样子后心里会很不高兴,并对这个韶蓝存有不满!韶蓝哪里被人这么说过,刚要发火,却被晨羽拦下。迹部没有想到洛月的嘴这么厉害,不过看见韶蓝有火没处发的表情很滑稽,他的嘴角不由上扬的几分。“少爷小姐,您们该上场了,外面嘉宾都已经到齐了!”下人恭敬的说。“恩,我们走吧。”忍足拍了拍洛月,暗地里给她竖了一个大拇指。洛月对他眨了下眼睛。韶蓝挽住迹部的胳膊,挑衅的瞪了一眼洛月,然后微笑的看着迹部,“景吾,我们走!”迹部想甩开她,但又觉的不合适,只好任她挽着自己。他现在心里居然有一点希望挽着自己的是洛月而不是韶蓝。忍足搂住洛月的肩,给了她一个鼓励的眼神,洛月回以感激的微笑。然后洛月挽住忍足的胳膊,率先走了出去。“景吾你看,你那个未婚妻居然和忍足那么亲密!”韶蓝夸张的看着迹部。“你闭嘴!放开本大爷!”迹部厌烦的看了她一眼,真不知道自己以前赏识她哪里?真是一个没有素质的女人!韶蓝被迹部甩开以后,惊愕的看着他高傲的背影,不知所措的看着自己的姐姐。“我说什么来着,怎么可以这么没有礼貌?千流洛月决非小人物,你要和她斗还这么大意!”晨羽瞥了韶蓝一眼,然后也走了出去。1200字以上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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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角遇到爱第四章“少爷,千流小姐,已经到了,请下车。”管家先下车然后恭敬的先给洛月开了门,然后给了司机一个眼神命令,司机马上恭敬的为另一侧的迹部开了门。洛月下车后,发现自己处于一座城堡般华丽堂皇的欧式建筑前,装修之豪华让这个贵族小姐都稍微感叹了一下。“欢迎景吾少爷,千流小姐!”佣人们整齐的站成一个方阵,标准90度鞠躬和和谐的声音一看就是受过专业训练的。洛月对他们微微点了一下头,迹部则是连眼皮都没有抬一下就走了进去。首先是由金色砂纸皮铺的华丽走廊,两壁挂满了世界名画,隔几幅画还会有一盏欧式古典烛台悬挂在那里,只是蜡烛没有点燃罢了。接着是上等大理石铺垫的200多平方米的大厅,5层楼高的通顶天花板上挂着一座豪华水晶吊灯。水晶的光芒照在大理石地面上,又反射到上等壁纸覆盖的墙面上,给整个大厅又增加了几分富丽堂皇的感觉。洛月跟着迹部一直走到大厅,然后她看见一个一身黑色纱裙的女人站在宽大明亮的落地窗面前,右手举着一杯红酒,红酒娆人的颜色衬托出了女人令人窒息的美丽脸庞。“妈,我把千流洛月带回来了。”迹部一把抓过洛月,推到女人面前。迹部母亲一挥手,旁边立刻有佣人举着托盘上前,她把还有一点红酒的酒杯放在托盘上,冷眼打量着洛月。洛月有一点不自在,她第一眼见到迹部母亲有一种冷艳的感觉,现在迹部母亲又用那种冷漠不带一丝感情的眼神看着洛月,弄的她有一点不知所措。但是洛月毕竟是贵族小姐,早就学会了如何应付这种场面。她扬起最灿烂最公式化的微笑,45度鞠躬,甜美的声音从她嗓子里滑出,“迹部阿姨好,我是千流洛月,以后还请阿姨多多指教。”整个动作高贵而不做作,清爽而不轻率,流畅又优雅。迹部母亲看着洛月,恩,确实和以前的那些女孩子不一样,一点也不做作,气质还有教养都能看的出来是一个上等家庭出身的女孩子。迹部母亲这才扬起笑脸,显的比刚才慈祥温润多了,“我可以叫你洛月吗?以后就要成一家人了。”洛月微笑着抬起头,“当然可以,阿姨可以这么叫我,我很高兴!”迹部没有一直站在洛月身边,则是一屁股坐在了高贵羊毛和上等羽绒组成的柔软大沙发上,一个响指,立刻有人送来一杯威士忌,迹部边慢慢饮用边漫不经心的听着洛月和自己母亲有一搭没一搭的谈话。通过简短的谈话,迹部母亲立刻就喜欢上了这个有着甜美微笑,完美外表,思绪灵敏活波可爱的女孩子,不愧是雅子的女儿,简直和她年轻的时候一样惹人喜欢。“你父亲和母亲都在花园里喝下午茶,洛月,你和景吾都去问候一下吧。”迹部母亲微笑着拉着洛月的手,看的出来她真的很喜欢这个女孩子。“好的,迹部学长,我们走吧。”洛月转头看着迹部,发现他在喝酒。现在才是下午就喝酒?晚上的舞会怎么办?他的胃是铁做的啊?“洛月你叫景吾什么?”迹部母亲疑惑的打断了洛月思绪。“迹部学长啊。”洛月不知道迹部母亲要说什么,迷茫的睁着她那双湖蓝色的大眼睛。“傻孩子,你们都已经订婚了,只是没有举行订婚仪式而已,怎么还叫学长?叫他景吾就好了!”迹部母亲一脸慈爱,和刚才洛月刚见到的那个冷艳的女人简直判若两人。迹部一听差点没有把口中的酒喷出来,擦了擦嘴,不满的看着自己的母亲,“妈!我们才刚认识啊!”“就是啊,迹部阿姨,我是刚刚才认识的迹部学长,马上就这么叫,不太礼貌吧?”洛月难得和迹部意见一致。“什么礼貌不礼貌?他是你的未婚夫啊,和未来的丈夫要什么礼貌啊?还有景吾,你要叫洛月的名字,你现在是怎么称呼洛月的?”迹部母亲的表情有一点孩子气,洛月发现自己也慢慢的喜欢上迹部母亲了。洛月听到未来的丈夫这句话的时候,有一种特别的感觉划过心底,未来的丈夫?就是要共度余生的人。迹部景吾?要和我一起分享我的后半生?为什么现在心里没有刚刚知道这个消息时候的那种难过伤心的感觉,反而有一点期待和兴奋?“叫她千流洛月啊。”迹部不以为然,继续喝着手中的威士忌。“居然叫全名?你才叫没有礼貌呢,以后叫她洛月!听到没有?”迹部母亲为洛月打不平,一旁的洛月看见迹部有点无奈又为难的样子在心里偷偷的笑。迹部妥协的点了点头,“知道了!洛月!”又一种异样的感觉从洛月心中升起,就在迹部说出“洛月”两个字的时候。洛月不禁捂住胸口,刚才这里,好象有一点不正常,到底怎么了?“洛月不舒服?”迹部母亲看见洛月有一点发呆又捂着自己的胸口,立刻担心的询问。“哦,没有事情啦,谢谢阿姨担心。”洛月扬起一个灿烂的笑容证明自己没有事情。迹部一口喝光了杯子里的酒,站起身,走到洛月还有自己母亲的身边。“那我和千流……”迹部刚要说千流洛月,却被自己的母亲用眼神瞪了回去,不自然的清了清嗓子,“那我和洛月先去花园了问候千流叔叔他们了。”迹部说着拽起洛月的胳膊,然后像花园走去。洛月有些不满的看着迹部,又是用拽的?不过迹部和他母亲说话好象从来不用“本大爷”而是用“我”。看来迹部这个人还蛮尊敬长辈的嘛!“那迹部阿姨一会见。”洛月匆匆像迹部母亲鞠了一躬,还没有来得及露出一个甜美的微笑就被迹部拽走了。1200字以上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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