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记住阳光曾来过1200字以上

请记住阳光曾来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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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字以上 初一 抒情散文

阳光真的很美妙。虽然,不可能永远都有阳光。但是,阳光曾是属于你的,它就永远属于你。请记住,阳光曾来过。

——题记

暑假。

刺耳的闹铃响了起来。

嘉暮只是任凭那闹铃发疯似的尖叫,她想让脑袋瓜里一片混沌,一清醒,烦恼便会随之而来。于是,嘉暮把枕头盖在脑袋瓜上,企图将那闹铃挡在耳外。可是,闹铃的穿透力实在是太强了,那讨厌的闹铃依旧在嘉暮耳旁坚持不懈地响着。

嘉暮真是莫名其妙,明明不想让闹铃打扰她的睡眠,为什么每天晚上睡觉时还总要弄闹铃?可能嘉暮想早起,奋发图强吧!但是,在暑假里,这对嘉暮这种懒虫来说是不可能的,闹铃叫醒的绝不是她,最多也就是她的手指。

就这样。

每天都这样。

庸庸碌碌地过下去。

真的搞不懂。

搞不懂。

昨晚,嘉暮她们的

哎~~

暑假过得好无聊

请忘记我13:58:31

Me too

简单13:59:03

我也和你们彼此彼此

请忘记我14:02:12

暑假已经过去百分之五四,感觉整个7月,我都没干些什么有意义的事。我好像是在虚度光阴哎~~

简单14:02:45

别聊这种无聊的话题,OK

水中望月14:03:21

我想,等我们上高中后,这个:03:27

Why

简单14:06:45

这个道理很简单,高中,我们会认识新同学,会有新朋友。大家都有新朋友后,就很难会记得以前的朋友。也许,玩得很好的那几个死党你会记得,他们之前在你的心目中或许占着第一的位置,但高中的时候,第一位置很快就会被他人取代

水中望月14:07:24

我也是这么想的。也是的。人不能老是活在过去

人不能老是活在过去。

人不能老是活在过去。

人不能老是活在过去。

这句话久久地在嘉暮的耳畔回响。回响。回响。

嘉暮打开查找好友,精确查找。然后输入嘉昕留给她的

嗯。你和我一样,很直接的,就是暮

暮17:33:25

我是今天才改的

昕17:33:59

我也是今天才改的。就是刚刚才。咱们俩怎么干啥都一样。看来我们实在是有缘到登峰造极

暮17:34:36

好夸张。反正明天我也没什么事,你有没有空,我们去有意思咖啡屋喝咖啡

昕17:34:49

好的。明天早晨八时三刻见

明天见17:34:58

星期一。

嘉暮不知为什么,发起了高烧。

九时整。

嘉暮的手机响了,是嘉昕:“嘉暮,你怎么没来有意思咖啡屋啊?”

“我发烧。”嘉暮的声音有气无力。

“发烧?你别急,你把你家的地址发一个短信给我,我立刻来你家。”嘉昕有些为嘉暮担心。

15分钟后,嘉昕来到了嘉暮的家里。

嘉昕的手里拿着999感冒灵颗粒和阿莫西林胶囊,是退烧的。

“嘉暮,你没事吧?”嘉昕边为嘉暮冲999感冒灵颗粒一边问。

“没事。”

“喏,你把这个999感冒灵颗粒吃了,待会儿再用温开水服用阿莫西林胶囊。”

“谢谢。”

“不客气。你正在发高烧,你不让你爸爸妈妈从爷爷奶奶家回来吗?”

“嗯。我就算发再高的烧,我也不会让她们早回来。她们一回来,我就不会有一点自由。什么事情都要管,我又不是三岁半小孩!”

“我理解。因为我们都彼此彼此。”

“嘉昕,你和我一样,是刚刚初中毕业,你上哪所高中?”

“第一中学。”

“我也是。到时考试分班,我尽量考好一点,和你分同一个班。”

“我也会考好一点的。尽量和你分一个班。”

“我们不是说去有意思咖啡店的吗?我觉得我的烧已经退了,现在比刚才好多了,我们现在就走吧!”嘉暮的确是好多了,说话也不是像之前那样有气无力的。

“怎么可能这么快就退烧?又不是神医华佗的药。就算是神医华佗的药,他的药也未必是神药。”嘉昕不相信,摸摸嘉暮的额头,嘉昕大吃一惊,“真的。嘉暮,你的烧退得好快哦!”

“那我们走吧!好想去有意思咖啡屋喝咖啡哦!”嘉暮素来都视喝咖啡为人生第二重要的事情。

“Let

us

go!”

喝完咖啡,走出有意思咖啡屋,嘉昕和嘉昕要各回各家各找各妈,嘉暮突然想起点什么,说:“嘉昕,你还知道我家的地址了。我可还不知道你家住哪儿,你也把你家的地址发一个短信给我。”

“好的。”

嘉暮一拍牛仔裤的口袋,发现不对劲:“糟糕!我的手机——肯定是来有意思咖啡屋的时候掉的。咋办?找不到,我肯定要被我爸妈K的。”

嘉昕也为嘉暮着急:“要不我晚点回家,和你一起去找找。”

嘉暮似乎看得很开,笑着说:“不用。属于我的东西永远属于我;不属于的东西永远也不会属于我。至于会不会被我爸妈K,那得看我的运气

“先不管你的运气。嘉暮,我只想知道,你的手机是属于你的,还是不属于你的?”

“不知道。我先回家。嘉昕,拜拜。”

“拜拜。”

嘉昕转身的时候,口袋里掉出一个发卡,嘉暮看见后,走上前去拾起它,正准备把它还给嘉昕。可嘉暮突然发现,这个发卡是它之前丢的那个发卡。

“嘉昕,你这个发卡哪来的?这是我的。”

“我在你家楼底拾到的。”

“我家楼底?”

“嗯。反正是你的,正好还给你。”

回家的路上,嘉暮一直摆弄着那个失而复得的发卡,突然想起另一个城市的她。她们之间的友谊还会依旧吗?发卡上面那个很艺术的“友”字不知道掉到哪儿去了,这是否宣告嘉暮与另一个城市的她的友谊也会即将结束?

嘉暮真的很怕。怕再失去任何一个朋友。

嘉暮寄出去的那封信已有很长时间,可还没收到回信,嘉暮每天都会打开信箱,可里面却总是空空如也。

嘉暮到家楼底的时候,又充满希望地打开信箱。另一个城市的她真的没让嘉暮失望,嘉暮看见里面有一封回信。

回信?真的会是回信吗?

嘉暮高兴地拿出那封信。而此时,嘉暮疑惑的心情却大大高于高兴。

因为那还是嘉暮寄出去给她的那封信。难道是由于邮差的疏忽,这封信并没有寄出去。可嘉暮看到,这封信明明被别人拆开过,但是又被重新用胶水封起来了。留下的痕迹很明显。

继而,嘉暮又看到,信封的正面多了一行字:Sorry,我实在想不起嘉暮是谁。

Sorry,我实在想不起嘉暮是谁。

Sorry,我实在想不起嘉暮是谁。

Sorry,我实在想不起嘉暮是谁。

字字句句,就像肆虐的暴风雪在一步步侵蚀嘉暮的心灵。

嘉暮真的没想到,仅仅只是100天而已,另一个城市的她早已把自己忘得一干二净。

或许,就像王某说的,另一个城市的她不愿意活在过去。但是,也不需要这么绝情。

或许,也是命中注定。这个发卡就掉在嘉暮家的楼底,嘉暮每天上上下下,理应很容易发现。而她却没有发现,倒是嘉昕拾到的。这是否也宣告嘉暮与另一个的她的友谊的结束?命中注定,这份友谊不属于嘉暮。

嘉暮看看自己手中的那个发卡,笑了笑,笑得很苦。

嘉暮把那封信重新放回信箱,走上楼回家。

发卡对嘉暮来说已经没有任何的意义,现在嘉暮只想知道,上面那个很艺术的“友”字在什么地方。或许,现在拥有那个“友”字的人,才是嘉暮真正应该拥有的朋友。

家里真的很没意思。嘉暮不知道干什么才好。

嘉暮在家里游荡好几圈后,从书架上抽出那本《格林童话》。

嘉暮翻开它,书的扉页写着:

愿童话能给你带来快乐

至最爱的女儿

这本书是嘉暮的爸爸在嘉暮儿时送给嘉暮的。扉页上的字也是爸爸写的。但是,嘉暮的爸爸再也不会称嘉暮是最爱的女儿。至少现在不会。

嘉暮恍然大悟:人不能总是活在过去。这句话并不完全对,人是不能总是活在过去,可人未必可以活在过去。过去就这样过去,过去似乎是不能改变的。NO。过去也是会改变的。不是未来因过去而改变,而是过去因未来而改变。可以这么说,过去和未来是两种相关联的东东,过去因未来的转变而转变。时间不是静止的,它永远也不会停止,它永远也不会冻结。时间是可以改变一切的。

明白后,嘉暮浅浅一笑。这笑是甜,还是苦。只有嘉暮自己才知道。

再翻,嘉暮的发现里面的书页还夹着钱。有两张十元钞票,八个硬币和六个一角。

嘉暮已经忘记这些钱是哪儿来的,什么时候夹在里面的。再一想,嘉暮想起这是那次去寄那封信剩下的钱。也就是瑞雪偷她钱的那次。

看到这些钱,嘉暮有些伤感。里面不应该只有八个硬币,原本是九个的。嘉暮重新把钱夹好,再把那本《格林童话》重新放回书架。

嘉暮来到阳台上,走到窗户前,把身体倚在窗户上,看着大街来来往往的车人。

静静地看着。

偶然,嘉暮看到正对窗户的那条大街有一对老人在乞讨。在这个车水马龙的大街上,坐在马路旁边乞讨的老人显得特别显眼。

不知道为什么,嘉暮又从书架上抽出那本《格林童话》,把里面所有的钱都拿出来揣在兜里,然后,奔下楼去。

她来到大街上,远远地看着那两位老人。那对老人的衣服不知道打了多少个补丁,满脸都是皱纹,眼窝深深地陷了进去,那浑浊的双眼十分暗淡,一点生气也没有,白花花的头发更显得毫无光泽。再看看周围人来人往的路人,对这一幕似乎都视而不见。两位老人看着那些从她们面前走走过过的人,眼里本充满着期待,期待着能有一位好心人停下他们那匆匆是脚步施舍一点。可是没有。她们那双充满期待的双眼一点点暗淡下来。她们肯定会深深地体会到人情冷暖。

嘉暮的怜悯之情顿生。

更是气愤那些人的冰冷无情。

嘉暮走上前去。那两位老人抬起头来看着嘉暮,充满着期待,嗫嚅着嘴,想说什么却没说。嘉暮看着她们的那双眼睛,黯淡无光,却显得特别深邃。嘉暮想知道,通过这双眼睛,她们看到的又是什么样的自己。

嘉暮从兜里掏出钱来,放在其中一位老人的手上,什么也没说。此时,无言胜有言。

“谢······谢谢。谢谢。谢谢。”

两位老人连声道谢,那声音十分沙哑,说谢谢的时候感觉十分不顺口,想必是她们已经很久没再对别人说过谢谢。

为什么别人看到这一幕却不肯伸出援助之手,难道她们的腰包还不富足吗?

嘉暮再看她们的双眼,似乎多了一种意味。但嘉暮又说不上到底是什么。

嘉暮朝她们嫣然一笑,然后,转身走回家。

嘉暮觉得很轻松,在帮助两位老人的同时,嘉暮觉得自己也扔掉了一个包袱。包袱里装的是对瑞雪那件事。嘉暮想忘记瑞雪。忘记自己与瑞雪的过去。忘记自己与瑞雪之间发生的那些不痛快的事。忘记自己与瑞雪一切的一切。

星期日。

又是星期日。

今天是雨天。雨敲打着窗户,发出沙沙的声音,嘉暮觉得这种声音声音蛮好听的。

十点整。嘉暮家的固定电话响了起来,嘉暮猜猜都知道一定是嘉昕打来的。因为到现在为止,只有嘉昕一人知道嘉暮的手机掉啦!

“嘉暮,快点,我们在鑫鑫公园见。”

“嘉昕,你疯啦!今天下雨,OK?”

“我有事。很重要的事。拜托啦~~”

“那好吧!什么时候?”

“立刻。”

“OK。我立刻来。”

挂电话后,嘉暮匆匆忙忙地拿起雨伞,去鑫鑫公园。

当嘉暮到鑫鑫公园的时候,嘉昕已经在那儿的凉亭,嘉暮撑起伞,迎上来:“我们到那个凉亭那儿去吧!”

“好的。我可不想这么干巴巴地站在雨中。”

当嘉暮和嘉昕都坐在凉亭里的石凳上时,嘉暮好奇地问:“嘉昕,这么着急,你喊我来干什么?还说有什么很重要的事。什么重要的事,说吧!”

“其实没什么重要的事。嘉暮,我想约你来这儿游荡。”

“嘉昕,你真的疯啦!大雨天的,说有什么重要的事,原来就是游荡?嘉昕小姐,你搞清楚,现在在下雨?剑』褂蔚矗俊

“开玩笑而已。我约你来这儿,只想告诉你,我要去巴黎了。”说起这件事,嘉昕的神色黯淡下来。这应该不是她自己的决定。

“去巴黎?嘉昕,你不会是和我开玩笑吧?”

“我不是开玩笑。是真的。”嘉昕加以肯定,双眼迷茫望着雨帘。

“怎么会这么突然呢?”

“就是这么突然。对不起,我当时跟你说要和分在同一个班,现在看来,已经没有机会了。对不起。”

“你要去巴黎留学吗?”

“嗯。其实,我很不想去巴黎。可这一切都由不得我。”

“那祝你在巴黎一帆风顺。你回国后,记得来找我。我还会和你一起来鑫鑫公园游荡的。”嘉暮勉强地笑着说。

“谢谢。我十分高兴能有你这个朋友。”

“我也是。”

“你什么时候走?”

“明天。”

嘉暮没再继续说什么。嘉昕也没再继续说什么。两人就这样保持着沉默。这种沉默似乎有些让人感觉恐怖。

嘉暮和嘉昕都茫然地看着朦胧的雨帘,那雨不仅是拍打在地上,也拍打在她们俩的心扉。或许,朦胧的不是雨帘,而是她们的双眼。

嘉暮实在受不了这种沉默,这种沉默让人喘不过气来,让人窒息。于是,她首先开口:“嘉昕,既然你明天就要走,那你还是先回家,把该带走的东西都拿好。但愿我们还有见面的机会。再见。”

说完,嘉暮扭过头去,她不想让嘉昕看到她眼中快控制不住的泪水。嘉暮很想多和嘉昕待一会儿,为什么会说让嘉昕快点回家,连嘉暮也搞不懂自己。

“再见。”嘉昕朝嘉暮看了一眼,没拿她的伞,直接冲到雨中,跑回家去。

嘉暮扭过头来,看着嘉昕愈来愈远的身影,任凭那泪水静静地留过面颊。她真的不想哭,可嘉暮真的克制不住自己。那一刻,嘉暮真的觉得自己很脆弱。嘉昕,或许此时此刻也是在静静地哭。所谓的友谊。

嘉暮走出凉亭,来到那棵柳树旁,倚在柳树的树干上,静静地看着雨点让湖面泛起层层涟漪。就像和嘉昕初次见面,来到鑫鑫公园,看着那微风吹动那纤细的柳枝,柳枝拂过水面,泛起层层的涟漪,碎碎的阳光洒在微波荡漾的湖面上。而此时,嘉暮的心境已不同当日。嘉暮真是搞不懂,同样是星期日,同样的鑫鑫公园,为什么会变这么多。

雨使倚在柳树上的嘉暮全身湿透透的。而这些,嘉暮却毫不在意。嘉暮只想再回到那天,再体会那天阳光般的心境。

那天,是美好的一天。阳光,是那么地美妙。

今天,是痛苦的一天。雨水,是这么地无情。

突然,有一女生出现在嘉暮的身旁。她举着伞为嘉暮遮挡雨水。当然,同时也为她自己。

嘉暮转过头来,很吃惊地说:“请问,你是谁?为什么为我撑伞?”

那位女士并没有回答嘉暮的问题:“你为什么站在这里?现在在下雨,好不好?别人会把你当神经病的。”

“谢谢你。”

“不客气。自我介绍一下,我是新怡。崭新的新,心旷神怡的怡。你呢?”

“嘉暮。”

“嘉暮?”新怡吃惊得差点跳起来。

嘉暮故意用一种异样的眼光看着新怡说:“新——新怡。拜托~~我又不是什么定时炸弹,你大惊小怪的干什么?这样别人也会把你当神经病看的哦!”

“这部步步高音乐手机是不是你的?”新怡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一部手机问。

“我的手机?想不到它还会回来。新怡,你是怎么得到它的?”嘉暮特别兴奋。至少,手机找回来,肯定会少掉她爸妈的一顿臭骂的。

“那天,我去有意思咖啡屋喝咖啡。在我坐的那张靠背椅上发现的。而且,我发现,在里面的备忘录,还写有机主的个人资料。姓名电话之类的都有。我曾打电话给你,可没人接。你为什么把那些东西都写在手机里,是早知道你的手机会丢吗?”新怡半开玩笑半认真地问。

“怎么可能。我没事的时候弄在里面的。”嘉暮从新怡的手中抢劫般地夺过自己的手机,狠狠地亲了一口。

那些东西都是嘉暮实在无聊的时候弄在里面的,当时,嘉暮的同桌还说嘉暮简直就是典型的神经病,他就不相信嘉暮还能忘记自己的姓名之类的。嘉暮当时反驳道,万一我的手机丢了,拾到的人正好可以借助这些资料找到我,把手机还给我。何乐而不为呢?当时,嘉暮只是为自己找借口。没想到真的有这么一天。

“现在,我们算是朋友吧?那把这个送给你。”新怡又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一个饰品。

“啊?!”嘉暮惊叫起来,“新怡,我发现你的东西好像都是我的?剑∮眩?阒沼诨乩蠢玻

嘉暮真的没有想到,那个发卡上的友还会找到。兴奋过后,失落又不禁涌上心头,“友”回来又怎样,“友”字所代表的嘉暮和另一个城市的她的友谊已经不再存在。

“我想,现在,我们都应该回家去。”

“好。拜拜~~新怡,谢谢你。”说完,嘉暮回凉亭去拿她和嘉昕的伞。

嘉昕没把伞拿走,反正嘉昕明天才走,嘉暮决定把伞送到嘉昕家去。可嘉暮突然想起,自己根本就不知道嘉昕家的地址。

当嘉暮去拿伞的时候,在嘉昕坐的石凳上发现了一个包装得很漂亮的纸盒。纸盒的上面写着TO暮。是给嘉暮的。嘉暮打开它,发现里面是一部步步高音乐手机,和嘉暮的那部完全相同。手机上贴着两张便条,其中一张上面写着:

暮。我想,这样你应该会少掉你爸妈的一顿臭骂吧!

昕把她最美的笑送给你

另一张上面写着:

暮。手机的备忘录里有我在巴黎的住址。随时联系我。

昕把她最纯的泪送给你

嘉暮的泪水又模糊了双眼。

嘉暮不经意地把那部手机反过来,看到手机的背面还被嘉昕用刀刻着几个字:

暮。在那太阳冉冉升起的时候,你是否会想起我,想起我们之间那纯真的友谊。我会永远记得你的。永远。永远。

永远记得你的昕

嘉暮突然想起点什么,拿起伞和那部手机,冲回家去。

嘉暮回到家后,也用小刀在自己的那部手机上刻上几个字:

昕。在那太阳徐徐落下的时候,你是否会想起我,想起我们之间那纯真的友谊。我会永远记得你的。永远。永远。

永远记得你的暮

然后,嘉暮也把那部手机放在纸盒里,也包装得很漂亮。写上自己家的地址和嘉暮在巴黎的地址。在纸盒的右下角用荧光笔写上大大的TO昕。她要去邮局寄往巴黎给嘉昕。相信嘉昕收到后一定很开心。

走到楼底的时候,嘉暮朝邮箱看了一眼,里面还装着那封信。不知道出于什么心理,嘉暮竟然打开了那个邮箱。她想抱着最后的希望看看里面有没有谁写给她的信。你肯定知道,谁指的就的另一个城市的她。

里面真的有一封信。真是的另一个城市的她写来的。嘉暮迫不及待地拆开它,信里面写着:

嘉暮:

我不知道那封信你收到没有。那封信上面你把我家的门牌号错写成了609,实际上是906。所以,收到那封信就不是我。正巧住在六楼的那户人家原本也是在你那个城市的,所以,就造成了这个误会。幸好,住在六楼的那户人家她的女儿和我是朋友,无意中和我说起这件事。所以,我就立刻给你回信······

嘉暮摸摸口袋里那个“友”字。还在。“友”字的归来,也使本属于她的友谊归来。不知道为什么,嘉暮突然想起新怡,新怡,是否可以解释为重新获得的友谊。或许,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命中注定。

嘉暮摸摸口袋,里面有一个创可贴。嘉暮用创可贴把那个“sorry,我实在想不起嘉是谁。”贴得严严实实。因为,她知道,如果另一个城市的她收到这封信,绝对不会写这句话的。创可贴,不仅是贴在信封上,也是贴在嘉暮受伤的心灵上。嘉暮还要把这封信再寄给另一个城市的她。

信也寄给了另一个城市的她,那个纸盒也寄往巴黎给嘉昕。

嘉暮又来到鑫鑫公园。

现在,是下午三点整。

已经雨过天晴。就像那个星期日一样。

嘉暮又倚在那棵柳树上,独自一人。静静地倚在那儿。

静静看着微风吹动着那纤细的柳枝,柳枝拂过水面,泛起层层涟漪,碎碎地阳光洒在微波荡漾的湖面上。

嘉暮摸摸自己头上的友love的发卡,看看自己手上嘉昕给她的手链,再从口袋里掏出那个“友”以及那部也是嘉昕给她的步步高音乐手机。一切都是那么地美好。

嘉暮想起她曾对嘉昕所说的,属于自己的东西永远都属于自己;不属于自己的东西永远都不属于自己。

她知道,纯真的友谊的永远都是属于她的。

嘉暮折下四根柳枝,插在地上。那四根柳枝,就是嘉暮嘉昕新怡和另一个城市的她。嘉暮和她们永远是朋友。永远。永远。嘉暮相信,她们之间友谊,会像这即将成为柳树的柳枝一样,深深的扎根,根深固蒂。

嘉暮回到家里后,不知道为什么,又从书架上抽出那本《格林童话》。里面什么都没有。嘉暮从牛仔裤的口袋里掏出一角钱,夹在里面。那一角钱是买那对友love的发卡找的钱。一角钱,可以说什么都买不到。但对嘉暮来说,她是无价之宝。因为,她是美好的。嘉暮只想留住最真的,留住最美好的。或许,这样最好。

一缕阳光透过窗户照到嘉暮的身上。好美。

现在,嘉暮不再怕,不再怕失去,不再怕失去友谊,不再怕失去任何东西。因为,嘉暮已经明白,失去,就代表你曾经拥有,曾经拥有的东西看似已经失去,但她是永远属于你的。就像风雨来临,可这并不代表你不拥有阳光。风雨过后,有阳光。即使这还不属于你,但阳光曾是属于你的。曾经属于你,永远属于你。阳光,曾是来过的。

的确。阳光曾是来过的。

请记住,阳光曾来过。

嘉暮望望天空。天空,依旧明朗。

开心的一天

600字 五年级 叙事

昨天,学校组织我们去珠海冬令营,我高兴极了,一大早就背着妈妈给我准备的背囊,兴高彩烈地来到学校。

早上8:30同学们都来到了学校,去时已有五辆大的客车在等着我们。我们高高兴兴的坐上大客车,一起去珠海的珍珠乐园。一路上,同学们在车上有说有笑,大约11点我们就到达目的地。刚开始,我觉得很不好玩,可是,没过多久,我逐渐对许多游乐项目有兴趣了。首先,最引起我注意的是最恐怖最刺激的妖怪屋。先我不敢进去,听到呜呜的声音,同学们都慌慌张张跑出来了。然后同学们把导游和老师一起拉进妖怪屋,最好笑的要数吴老师了。同学们有的拉,有的在后面推,想把她推进妖怪屋,可她胆小如鼠,说:“我不去,我不去,你叫其他老师去吧。”边说边退,好笑极了。后来,黄老师带我去,我看到了许多骷髅人,许多同学大叫救命,我第一次吓得直想叫妈妈,而且还被吓得想哭。黄老师紧紧抓住我的手,我闭着眼睛,只想快快走出去,可是时间好象走得很慢很慢。我只有在没妖怪的地方才睁开眼睛。有时我也很好奇,我通过眼缝看到了一个巨大的妖怪,伸出一只大手好象要来抓我,还看到一只大大的蜘蛛在墙壁上爬来爬去。在灯的照射下,我们衣服的颜色变得越来越紫色。还有一个妖怪站在石头上,有许多人跪在地上拜她,我也不知道他们在干什么?很是恐怖。过了一段时间才走出妖怪屋。出来后,又觉得很好玩,我想再去看。我又和黄老师走进了妖怪屋,可这一次我勇敢多了,我不再害怕,反而觉得好好玩。

后来,我在游乐园玩了许多其他的游戏。还有一个游戏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那个游戏叫飞龙,首先我们坐上去,慢慢升起,我只感觉到心在跳,然后飞快地下来,好象真的龙在天上飞,觉得太刺激了。

那是我玩得最开心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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