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三剑客》有感
暑假里,我又读了一遍大仲马的《三剑客》。正是这次读书,让我经常在思考一个问题:人究竟是一种什么动物,应该具备什么样的为人之道呢?
大仲马,这个混学的天才作家,一生写的各类文学作品达三百卷之多。虽然我不曾领略过他所有的作品,但我觉得,《三剑客》使我感触最为深刻。
大仲马用他优美的文笔,在书中多次描绘到四个剑客达太安、亚多士、亚勒弥士和波尔多士之间深厚的友谊。他们曾击剑为盟:人生在世,难得知己。今后必定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同生死,共患难。历次实验,诚信为本。这几句话使得友谊变得更加伟大。当朋友在生活上遇到困难,他们总会伸出自己的援助之手帮助朋友,哪怕只是进了自己一点微薄的力量。在朋友有危险的时候,能够挺身而出,绝对没有一点迟疑!这些无不体现了他们之间以诚信为本的深厚的友谊。
当长枪将要穿透亚多士的心脏时,是达太安身子一挡,挡下敌人致命的一击!亚勒弥士被陷害关入大牢,波尔多士在敌人埋伏的危机重重的道路上克服了种种困难,只为心爱的朋友讨回公道,这,难道还不能充分体现他们之间说话算数,以诚信为本的高尚品质吗?
那么,是什么使他们的友谊像钢铁一般坚硬呢?是什么使他们能为朋友两肋插刀呢?
不错,正是他们的击剑为盟,正是他们之间定下的那一种无形的约定!简单地说,是诚信,是诚信才让这一切发生。
如果他们素不相识,达太安会为亚勒弥士挡下那一枪吗?或许会,但那充其量只不过是见义勇为罢了。
当我书中所营造的气氛中出来时,却突然想到现实社会中,真的普遍存在这种以诚信为本的深厚的友谊吗。
毋庸讳言,现在有多少人,为了追名夺利,甚至能不惜一切代价,背信弃义,丧尽良知,直至弑父、弑母!这种人还有人性,还有良知吗?
我记得有这么一个故事:王的公司和另一家电脑公司竞争十分激烈,一次,王和一批电脑精英在研究一款新软件,正当他们快成功时,数据库里的资料全部消失了,“有内奸”王下令查了起来,而结果却让王大跌眼镜:这内奸竞是二十年的密友,竞是当年海誓山盟、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好朋友李!而原因很简单,只因为对方公司多支付李一万元!
这一万元,竟然让忠心的狗变成了吃人狼!这,正是部分人体现出来的人性。一万元,区区一万元,竟让人违背天良,背弃信义!这难道就是人吗??
这又令我想起了狗。狗的忠义是尽人皆知的。狗爱肉骨头,就像人爱钱。可狗不会为一块肉骨头而背弃主人,狗也不会为一块肉骨头而让坏人损伤主人的利益。可人呢??人却会为一万元背弃自己的朋友,人却会为一万元让自己的主人蒙受巨大的损失!
这不仅让我叹道:哎~有的人真的连畜生都不如吗?人,自恃为“高等动物”不把猫、狗等所谓的“低等动物”放在眼里。可够的忠义的好品质却远远好于人。一个“高等动物”居然还不如一个“低等动物”,这,难道不是一种讽刺吗?
《三字经》里说的好:人之初,性本善。人刚出生时,心地是纯洁的,善良的。可为什么,许多人在长大后,就变了呢?这正是因为人是很容易被诱惑的。如果一个人想要在社会上立足,就一定要具备为人的一个起码的道德品质――诚信。一个人若老是违约,老实爽约,那么我相信,这个人一定,没有朋友的。
醒醒吧,浑浑噩噩的人们!让良知再次降临到那些人身上吧,让诚信再次传遍世界的每一个角落吧!
读《上帝存在于细节之中》有感
以下是无忧考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初二读后感800字:读《上帝存在于细节之中》有感的文章,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近日,我读了朱铁志写的《上帝存在于细节之中》一文(载于《读者》2004年23期),感触颇深。作者开门见山,开篇即表明自己的观点:看一个人的文明程度,我不太在意他的学历,而在意他的生活细节;看一个家庭的文明程度,我不太在意其客厅的陈设是否雅致,而在意这个家庭的厨房和厕所;看一个国家的文明程度,我也不太在意官方报纸和国家电台的说法,而在意普通民众业余时间的举止。
作者随后在文中写到:游历欧洲,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不仅是那些灿烂的古代文明,辉煌的现代建筑,更是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的良好的生活细节。正是那些不动声色的生活细节,构成了现代欧洲的文明精髓。那是一种经过多年积淀、浸润在燃放们骨子里的文明,也是最难模仿、非长期积累而不成的文明。对此,我颇有同感。今年暑假,我有幸随团到欧洲旅游,多次体会到了欧洲人注重细节的文明举止,同时团中部分国人许多不拘小节的不文明行为也多次“放大”在自己眼前。如:在任何一个欧洲城市的街头,只要司机看到行人有过马路的意图,立刻会停车让行人先过;而我们某些国人,视红灯而不见照样横穿马路;在卢浮宫参观《蒙娜丽莎》画像前,导游再三叮嘱我们不准照相、摄像,可个别团友仍偷偷录相,而外国游客没有一个违反规定;在塞纳河的游船上,外国游客大多都安静地坐着,一边倾听广播的介绍(多种语言轮流讲解),一边欣赏两岸优美的景色。而许多中国游客,大声喧哗,上窜下跳地留影;购物、上车、上厕所等需要排队的地方,只要超过两人,欧洲人都会自觉地排队,而我们呢?我们这个团每天都重复着这样的场景早上争先恐后上车抢座位,吃饭时还抢座位,晚上赶到旅馆抢钥匙。
特别不象话的是,个别家长“指导”自己的孩子,利用敏捷的身手处处占得先机,全然不顾团中还有四对年逾六旬的老夫妻;我还听导游说“许多欧洲的旅馆不愿接中国团队,因为中国爱喧哗,不讲卫生,吃自助餐常常剩下很多食物或带走一些食物等等。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不禁反思我们的教育,片面强调智育而忽视德育,德育的内容“高大全”,不注重做人的“细节”教育。社会上,不文明的行为屡见不鲜,有负于我们文明古国、礼仪之帮的盛名。
我希望我们每一位老师和家长,都要以身作则,从细节入手,一点一滴地影响和教育我们的孩子,使我们的下一代都能成为举止优雅、行为高尚的人。令人欣慰的是,我们学校近年来已经注意了这一问题,并做出了许多有益的尝试,比如:一走进入学校就有醒目绿底白字“文静优雅、风度翩翩,是我们四小人的形象”,它时刻提醒着孩子和老师注意自己的形象;在楼梯侧面墙上贴有“上下楼梯靠右走”的标语提示牌,孩子们现在不自觉地养成了习惯;食堂就餐厅的墙面还挂有“食堂如课堂”的牌子等这些举措都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老师们让我们继续努力吧!记住“上帝存在于细节中,注重细节使我们离上帝更近。”
相关推荐
-
我家三剑客我家是幸福的三口之家,爸爸、妈妈和我是家中的三剑客。三剑客之手要数爸爸了,爸爸是地税局的一名税收专管员。他长着浓浓的眉毛,大大的眼睛,高高的鼻梁上架着一副近视镜,一副满有学问的样子。爸爸的两颊微微向里凹,右脸颊上还有一颗不细看根本看不见的淡淡的痣。爸爸一米七二的个头,身材偏瘦,总是爱穿一身运动装,看上去帅气十足。爸爸酷爱运动,打篮球、玩单杠、赛跑,样样都别想难倒他。听爸爸讲上学时还当过百米冠军呢!爸爸是家中的顶梁柱,装修房屋,购买大件电器,修理电路…..都要有爸爸来承担,在家中有着不可或缺的地位。三剑客中排名第二的是妈妈。妈妈是六小学的教导主任,专抓教学工作,工作时认真负责,常常是单位里上班最早,回家最晚的人。妈妈长着细细的眉毛,小而有神的眼睛,矮矮的鼻子,圆圆鼓鼓的脸,一副和蔼可亲的样子。妈妈一米六八的个头,有些发福,爱穿一身宽松肥大的衣服,在买衣服上被家人称为“有钱无处花”,整个人长的和爸爸截然相反。妈妈由于工作忙,所以没什么爱好,没事的时候便躺在床上看书休息。在家中,整理房间,洗衣服、做饭刷碗等一系列家务都是由妈妈来承担,也是家中不可或缺的一份子。三剑客中的第三位当然就是我了。我是三中二年级的一名学生,学习成绩中等偏上,由于与管理等各方面表现突出,所以在班里任职“团支部书记”。我长着浓浓的眉毛,黑宝石似的小眼睛,高高的鼻梁上架着一副二百多度的近视镜,一看便是一个爱学习的好孩子。我的个头与爸爸不相上下,身材中等,不胖不瘦,受老爸的遗传,我脚上生来就有一颗不大能看清楚的痣,整个人既有老爸的优点,也不乏老妈的长处,我想,我就是他们“互补”的成果吧!怎么样?听了我的介绍,一定领略到我家三剑客的独特风采了吧!650字 初二 记叙文
-
读《三国》有感今天,阴雨绵绵。我闲得无聊,走到家中老旧的书桌面前,读起了三国演义,顿时,有感于怀。三国演义这本书可以说是精彩纷呈,每一个人物的神态,思想,动作,精神都写得淋淋尽致,这本书把曹操的奸滑,刘备的仁义,孙权的善劝描写的惟妙惟肖,深刻而不反复,真实而不现实。它是百年以前,三国时期的见证,是罗贯中老先生一生的心血。我个人认为,书中说刘备的仁义,不如说是假仁假义,因为刘备刘向庞统说:“操以急,吾以宽;操以暴,吾以仁;操以谲,吾以忠;每与操相反则事可成”这句话是他内心深处藏着的一句大实话的确曹操在当时是公认的汉贼与汉贼相反就肯定是英雄所以刘备的“仁义”是通过曹操的“奸诈”对比出来的。若他真的仁义,就不应该赖着荆州不走,若他仁义,他就不应该在汉献帝死后称帝,若他仁义,他就不改装着把自己的儿子阿斗摔在地上。因为古人云虎毒不食子。罗贯中老先生书中刘备的仁义,只是曹操衬托的。刘备不善于打仗,他最擅长拢略人才,擅长哭,哭,已经成为他的一种精神上的武器。曹操,是这本书中奸诈的代表,乱世之奸雄的他说出了具有他个人代表性的话,宁教我负天下人,休叫天下人负我。他胸怀大志,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正是最好的见证,曹操性格多疑,但是,他疑人不用,用人不疑,他十分豪爽,但又嫉妒英才,杨修就是因为自作聪明,才被曹操所杀。我个人认为曹操聪明绝顶,又愚不可及;狡诈奸滑,又坦率真诚;豁达大度,又疑神疑鬼;宽宏大量,又心胸狭窄。可以说是大家风范,小人嘴脸;英雄气派,儿女情怀;阎王脾气,菩萨心肠。我认为孙权亦是一代英雄,世人大多来争论曹操、刘备,而很少提到孙权,其实他很有才干!在三国演义里,他充当了一个犹豫不决,总是听周瑜与张昭的意见,认为他没有曹操的霸气,刘备的仁义。但他可以与曹操刘备成三足鼎立之势,当然不可小觑。孙权15岁被举为孝廉、秀才,可见其才;年仅二十六岁,孙权就继承了哥哥孙策的位置,在二十七岁时联合刘备在赤壁大战中大败曹操,奠定了自己的霸业,可见其能;孙权劝学与吕蒙,可见他饱览群书,实际正是如此,他予历史、文学各方面都广泛涉猎。曹操一句“生子当如孙仲谋,刘景升儿子若豚犬耳!”这是最大的证据证明了孙权之能,向曹操一代枭雄,都能让他对敌人发出如斯感叹。三国是一个风云变幻,沧海横流,英雄辈出,令人神往的时代,不知多少盖世的英雄在那里大显身手,叱咤风云。在三国演义这本书里,我读到的不仅仅是一场场惊心动魄的决战,它更是人生的哲理。900字 初二 应用文
-
剑客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能不忆江南。她,十年磨一剑,霜刃未曾试。今日把示君,谁有不平事?告别了家师,她踏上了寻亲之路,她的父亲曾是一代武侠,却因奸人追杀,已不知去向。她的师父劝她不要去找了,也许他老人家早就不在人世了,现在外面杀机重重。很危险,可是谁也拦不隹她寻新的念头。所以师父叫她下山后去找“日月星辰”的老人,他也许能帮她找到父亲。下山之后,她就朝“日月星辰”去了。据了解,“日月星辰”老人是一个占卜高手,天下之事,无所不知。和着细雨轻风,身负“冰霜断情剑”。她步步轻盈,却步步为营,稳如泰山。她似温柔书女,却冷若冰霜。冷冰燕,她就是出道不久,却人所周知的“冰霜一剑客”。她美若天仙,但是从没有人见过她的面貌,凡是见到者必死无意。到“日月星辰”需过一条河,此河名叫“绝命河”,因为每一个从这儿过去的人都会遇到从另一边过来的人,而这个人将和他决一死战。快了,她已经快到这条河了。远远的她就看见有人等在桥上。想来她外出的事已众人皆知了吧。她步步为营,;轻盈的来到了河边。生死之战看来就要开展开了。450字 初二
-
读《品三国》有感每当拿起了《品三国》这一本书的时候。我就仿佛回到了那硝烟四起的年代了。三国争锋,三分天下。蜀汉占人和,北魏占天时,东吴占地利,谁也不肯让谁。我在这本书更是佩服诸葛亮的机智,关羽的万夫当之勇,刘备的仁义……这本书告诉了我做人不能太大意,骄傲。这在三国中不止出现了一次。官渡之战,袁绍七十万大军,而曹操只有不足十万人马。但这场却是曹操的不足十万人马胜利了。还有着名的赤壁之战,曹操八十万大军却让东吴三万人马丢盔弃甲。还有刘备的复仇之战,刘备不接受东吴的和好,最终还是一样的结果,刘备八十万大军又被陆逊烧得片甲不留,最后连刘备也气绝白帝城。这场战斗最可惜了,刘备有诸葛亮,还有三员虎将:赵云、黄忠、马超。可刘备太意气用事了,还不听诸葛亮的劝告,结果损兵折将还搭了自己的性命。我喜欢读《三国演义》,我喜欢读《三国演义》中的人们斗智斗勇。《三国演义》还告诉了我们处事要忍耐,不能太激动。诸葛亮向魏军挑战,可是魏军闭门不应。结果诸葛亮因为过度操劳,病死于五丈原。而魏军保住了城池,最后收复了天下。虽然最后让司马家族当了皇帝,可是这也是历史必然。一个不太近如人意的结局,几分悲伤和惋惜。深得民心的刘备没有赢,治国有方的曹操和富有英雄气概孙权也没有赢。谁也没有赢,如果说得利最多的,那就因该是处于水深火热的黎民吧。也许这是最好的结局吧,尽快结束这场战争吧。多少人在赞叹赤壁之战的壮阔,但又有多少人在惋惜这八十万魏军呢?恐怕没有多少吧,战争的代价就是生命。我认为大家都因去读《品三国》,去听听易中天先生的别样三国。如果一个人可以读透《品三国》他办事一定会成熟得多,周详的多。让我们回到当年,回到那一个群雄逐鹿的时代。600字 初二 应用文
-
读《随笔三题》有感“这个不要,这个不好看,那个过时了,那个太小了,扔掉,扔了,扔!”唉!我真不明白,以往我爱不释手的衣物,如今却成了一堆垃圾。没想到,这小小的的衣橱竟能容下这么多垃圾。我吃力的把这些衣物胡乱地塞进纸箱内。“呲——呲,呲呲——”哎!这笨重的家伙真不是省油的灯。拖着它都快累死我了。“噗——”我在离垃圾坑一米处停了下来,赶紧双手捂住鼻子。心底一股怨气油然而生:恶心透顶了,这垃圾几百年没收拾了?哼!看我的“无敌飞毛腿”!只听“嗖”的一声,一件衣服准确无误地滚入目标内。我洋洋自得地俯视地平线。原来,箱子太重,我那点微薄之力只是将他踢翻而已。至于那件衣服,纯属侥幸。我顾不上臭气中衣服们的随心哭泣,躺在沙发上看《二月风》才是最明确的选择。“随笔三题?”题目真有趣,先看作者的“第一题”——小小的善。短文记叙:“我”准备扔掉过时的皮鞋,母亲却把断鞋带换成好鞋带,然后,“我”把鞋整齐地放在垃圾箱上,以防别人有用。霎时,我的心被针狠狠地扎了一下。热泪在眼睛里打。说时迟那时快,我飞奔而至。顾不上熏天的臭气,小心翼翼地把衣服一件件整理好,整齐地叠放在箱内。也顾不上那笨重的体积,神圣而端庄地放置在最显眼的地方。内心无比激动,仿佛,是我造福了人类。我大踏步回家,信心满满,神气十足。小善等于大恩。对你来说,小小的施舍或举手之劳,却对他人有天大的帮助。你不要的东西,也许对他人还有用。若人人给予小小的善,那人人都会收获加倍的欢乐,世界也将充满大大的恩。原来,小小的善,就在我们身边。550字 初二 读后感
-
读《三国》有感读罢>之后,让我对三国人物有了渐渐的认识,我觉的曹操这位孤独的三国的一代霸主,让我觉的有许多的悲凉。让我不禁萧然泪下,毕竟他的背后有着太多的无奈和辛酸。有很多的人认为曹操是一代枭雄,可是并不其然。在三国这个乱世之中,纷纷扰扰战火边垂,董卓的残暴无度人们为了逃避战乱和皇朝的黑暗统治下,疲于奔波,这时应当有人揭竿而起,曹操这位位功臣以七星剑刺杀董卓而打开了三国的乱世。诸侯纷纷起义,终于打倒了董卓,后来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来帮助他完成霸业。他收罗许诸,郭嘉等一批骁将和智士,来帮助他从丞相逐步走向魏朝的开国先帝,这不是因为他拥有贤臣名士所得的。在看刘备他年轻之时十分仁义,更兼有关,张,赵,黄,马之勇和卧龙诸葛亮的智谋,取得大业应不难,他还拥有大汉皇室的血统,可是由于他晚年急燥,导致蜀国一步步走向灭亡,诸葛亮空有一身智慧,可惜后主不明事理,使的诸葛亮心有余而力不足。一颗巨星在五丈原坠落。导致诸葛亮死去。关,张两员虎将真可真为是死的悲壮,他们虽有冲天之翼可却冲不出敌人所布的天罗地网。最后起死于58岁。导致汉中王悲愤成疾,死于白帝城。450字 初三 议论文
-
三侠武剑客每次快要到放学的时候,小杰总会默默地看着美好的夕阳,但他的朋友很少,他不懂得怎样与人交流,他在老师的心目中是个好孩子,比起我,他可大占优势。我是全班最想和他成为朋友的人。“仇埔杰,老师叫你。”陆焕班长叫道。“哦。”小杰回应了一声,便把桌子上的书本,不紧不慢的收拾着。我很好奇,便跟着去看看。“仇埔杰,你又获得了年级作文一等奖,你可真是我们班上的启明星啊,老师为有你这样的学生而自豪啊。”“老师,其实这次我能获得一等奖的原因是因为有你和同学们的支持,不然的话,我可完全拿不到一等奖。”老师呵呵笑了。“陆焕,快去叫余坎于过来。”说到我,老师脸色忽然间变得阴沉沉的。陆焕也被老师给吓到了,“好的,我这就去。”我心中暗想道:怎么办?怎么办?我就在门外,三、二、一,溜!!我以我一生中最快的速度跑。但是,想了想我又不跑了,快上课了,躲得了一时,但是躲不了一世啊!难不成我躲在男厕所里吗?老师可以派男同学来抓我啊,逃学?别闹了!唉~多半是有血光之灾。于是,我乖乖认罪。“余坎于,你这次去欺负了二三班的一个同学吗?”“老师,我冤枉啊,我没有欺负什么二三班的同学啊。”“那人家为什么无缘无故的告你?”我立刻石化了,怎么会这样啊?我和谁有仇吗?为什么我总会遭到大家的讨厌呢?专门来设计整我,唉,事到如今,只好将计就计了。“对不起,我去和那位同学道歉。”“终于肯认错了吗?”我来到了二三班。“对不起——啊?是哪个同学啊?我欺负的是哪个同学啊?”顿时,整个二三班的同学都望着告我的那个同学大笑起来。那个告我的同学羞得满脸通红。原来也是想整我的同学啊。回到我自己的班级,我轻松地深吸了一口气,对不起了,同学。仇埔杰在下课的时候,走到了我的身边,说:“你真是太厉害了,尽然可以搞定那个号称全校最赖皮最贱的程婷。”“切,要不是看在她是个萝莉的份上,她会死的更惨的。”忽然,陆焕跑过来,看样子很急,不停地在呼气。“有……有个高……有个高个子在喊你出去。”我丝毫不畏惧地光明正大的走出去了。小杰也跟在我身后。有本事来啊,怕他干什么?果然,的确是个高个子。“你就是四四班的余坎于吧?”“喂,你也太老套了了吧!老是这种你就是××班的xxx吧之类的,简直就是个骚包!”“别那么碌模?椅誓悖?闶遣皇堑弊潘嗟拿嫘呷杷?耍?rdquo;“你们要整我,我为什么不能整你们?我打你……”小杰一把拉住了我的肩膀。“别冲动啊余坎于。”“哼,矮子一个,也想教训我?”忽然他一拳向我打来,我直接被他打得趴下。“哼哼,这一拳,是为她打的,你个矮子,只知道欺负女生,我要替天行道!!”“啊!!!”我痛得撕心裂肺。“仇埔杰,你也是他的朋友吧?下一个,轮到你了。”“住手!胡免楞,你敢打我们班的优秀生仇埔杰?反了你了!”“对不起,我不知道那个叫仇埔杰的家伙和叫余坎于的家伙是您的优秀生……”“放屁!”“老师又怎么了?”“你竟敢把我们班的仇埔杰叫家伙,你好大的胆子啊!还有还有,什么时候余坎于成了我们班的优秀生了?”胡免楞惊了惊,这是什么老师啊。还好自己不在这个班。“仇埔杰,快醒醒啊,我是老师,快醒醒啊。”终于,仇埔杰慢慢地睁开了他的眸子。仇埔杰一醒,余坎于也醒了。其实余坎于和仇埔杰是班上的两大帅哥,仇埔杰的眼眸不能用帅来形容,而是用美丽来行形容才对。那发型也很帅。余坎于眼眸是冰眸,发型相对来说比仇埔杰的发型更帅,总之余坎于身上没有一处不帅。只是不爱学习太调皮了,搞得老师不怎么喜欢他。仇埔杰一醒,马上就去练武。他的梦想是成为一个特别厉害的武侠,至于余坎于嘛,他可真够懒的。醒了之后又睡,作业都不做。老师亲眼看见余坎于这家伙在老师办公室睡了一天。“余坎于,你竟敢当着我的面睡一天都不写作业,你好大的胆子啊。”余坎于开起了玩笑说了一句话:“啊,冤枉啊武林盟主。小的再也不敢了!”都得全班同学哄堂大笑。老师都忍不住笑了,仇埔杰却没笑。余坎于叫上了陆焕去网吧。仇埔杰听到了,因为仇埔杰学过武术,网吧又太危险,仇埔杰决定保卫他们。仇埔杰带上了三把尖刀。里面穿着防弹服,头上戴着的帽子里其实还有一顶安全帽,戴着墨镜。余坎于终于忍不住的说了:“仇埔杰是你像坏人才对吧。”余坎于很无语。“呵呵,要派上用场嘛~”六年级:致命蚂蚁1200字以上 六年级 议论文
-
剑客(一)枯竹君静静地坐着。晚霞的余光照在他的脸上,显出奇怪的颜色。红黄色的光辉在他的花白胡须上跳动,他的花白胡须越发像钢丝一样的硬。他的脸颊早已瘪下去,满脸老树皮一样,神色却是异常的肃穆。他是如此的安详而又静默。一只山鹰静静地踏在一枝翠竹上,狠狠地盯着他,似乎想看看他到底要耍什么把戏。枯竹君却什么把戏也没有耍。他依旧可怕的枯坐。竹林里充满了可怕的安静。一丝风也没有,所有的竹子都干巴巴地垂着头。枯竹君静静地坐着,微闭着双目。他面前的石桌上,坐着另一位枯竹君,披着一身灿灿的金光。这是一尊三尺高的金像,做得惟妙惟肖。金像下面垫着猩红的毡子。但是枯竹君却像老和尚一样耷拉着眼皮,看都不看它一眼。不知过了多久,光线在渐渐地转暗。一条毒蛇从石后爬了出来,爬上了离枯竹君最近的一竿翠竹,探出半个身子,凶恶地瞪着枯竹君。枯竹君离它不足三尺。它的毒牙离枯竹君的头皮只有两尺八寸,只要它身子往前一挺,立时便能咬破枯竹君的头。毒蛇没有马上这么做,它用仇恨的眼光恨恨地看着枯竹君。也许他以为,它用这种可怕的眼光,便能将他给杀了。但是枯竹君却没有到下去,也没有转身退去的意思,他依旧静静地坐着,连眼皮都懒得翻一下。不知他有没有看到眼前的险况,也许,不论什么,都是很难使枯竹君动容的。因为谁都不知道枯竹君究竟在这竹林里坐了有多久。很久以来,人们便知道,竹林里住着一个奇怪的老头,每天都是静静地坐着,不言不动,象块石头。毒蛇却大怒了。它觉得这是一种侮辱。一个干瘪憔悴的枯老头,居然无视于他的威慑,这是绝对不能容忍的事。它弓起身子,吐着红须,鼓突着凶睛,张开长满獠牙的大口,奋力往前一跃,像箭一样飞扑而下,来咬枯竹君的头。毒蛇的动作迅猛如电,矫捷似龙,下口却是又凶又猛,绝对的致命。枯竹君依然静静地坐着,连眼皮都不掀一下,对眼前的事不闻不问。在毒蛇的牙齿即将咬上枯竹君干老枯皱的头皮时,一道绿色的闪电飞扑而至。毒蛇叭地一下掉在了地上,扭着身子痛苦的挣扎。一片翠绿的竹叶射中了它的七寸,透颈而入,穿吼而出,露出一寸多长的竹叶尖尖,像剑尖,翠绿得晃眼。毒蛇又惊又怒。它不明白这个枯瘦的老头怎么能放出这样厉害的飞剑。它没有见他动过一根指头,也没有见他怎样动作,反正没有看清楚,它就着了他的道。莫非他会魔术?它不服气。这个枯瘦干瘪的人居然给了它致命一击,事后却装出什么事也没有。这是一种绝对的耻辱。在它的记忆中,历来都是它让别人受辱,而它则一直威风凛凛地称霸。可是现在,它却要尝受耻辱的滋味。它凶狠地向那个人扑去,一边忍受着巨大的痛苦,一边燃烧着仇恨的怒火。但是它的努力终于白劳。枯竹君静静地坐着。毒蛇在石桌边拼尽了复仇的努力,一头栽倒在地,致命的毒牙啃在泥土上。毒蛇却以为它咬中了枯竹君的小腿,它的意识已经完全昏乱,只依稀记得复仇雪耻。它拼尽最后的努力,把所有的毒液全部注射出去。山鹰目睹了这惊心动魄的一幕,吓得心都快要跳出来。穿破毒蛇咽喉的那片竹叶依旧青翠欲滴,上面有毒蛇的血珠正在滚落。它怔怔地盯着那片叶子,然后又怔怔地看那个枯瘦的老头。那老头子依旧静静地坐着。它觉得自己的小腿抖得更加厉害。光线更加暗了,竹林里静得可怕。不久,起风了,吹得竹林呜呜地响。枯竹君却似乎一点感觉也没有。到风停了的时候,光线已经完全暗下去,天终于黑了。山鹰仍然没有离去的意思。它原本是看不起这个枯老头的,以为他不过是这竹林里的野猫田鼠,但是现在,它对他又敬又怕,还有一种莫明的恨,更多的却是期待。应该还有些什么东西出现吧。山鹰莫明地兴奋着、期待着、紧张着。一团碧蓝的光辉照亮了竹林。山鹰大吃一惊,想抽身走人,但转头去看,见枯竹君依然静静地坐着,它也安下心来。光是从金像头上的桂冠发出来的,上面镶嵌了一颗硕大的夜明珠。石桌旁的枯竹君并没有这样一顶漂亮的桂冠,但如果他戴上这玩意,一定会比石桌上的那个鲜亮得多。为什么不见他戴呢?山鹰正在痴痴迷迷傻想的时候,一阵环佩叮当,一阵香风扑鼻,来了一个漂亮的女人。女人站在枯竹君的面前,甜甜地看着他笑。在夜明珠的碧蓝色光辉里,这女人的笑,甜得象五月里刚被蒙蒙雨丝润透又在艳阳下绽放鲜彩的蜜桃。枯竹君依旧象枯木一样,山鹰却差点从竹枝上倒栽下去。等它好不容易站稳的时候,鼻孔里却流下了两股咸咸的热热的液体。女人甜甜地笑着,然后甜甜地开了口,“先生想好了么?”枯竹君只是静坐,并不搭腔。“我想,你应该想通了吧。”女人很有把握地保持着甜笑,“老实说,我从来也没有想过会有这么好的美事,要不是楚王亲口讲,我从来也不会相信。”(未完,请看(二))1200字以上 一年级 议论文
-
读《三个服务生》有感今天,老师给我们发了寒假作业,我非常的高兴,恨不得马上把它一网打尽。刚一回到家,我就迫不及待的拿起寒假作业写了起来。写着写着,一篇阅读短文《三个服务生》吸引了我。这篇短文讲述的是:有三个服务生,他们分别是甲、乙和丙。这三个服务生,甲对酒店的工作很不满意,认为这只是挣钱养家糊口。乙认为当服务生只是伺候人而已。单单只有丙才自豪地说:“我在用我的劳动让客人们感受生活的美好!”三年之后,甲仍然是个服务生;而乙早已因失职被酒店辞退;只有丙,三年来工作认真负责,被提升为经理。这篇文章使我联想到:我们对待学习的态度认真与不认真所得的结果是不同的。有些同学认为学习只是为了应付爸爸妈妈的唾沫攻击;还有些学生对于学习根本就是在浪费爸爸妈妈辛辛苦苦赚来的钱。如果我们对待学习是向甲、乙那样只是为了应付而已,只是帮父母亲们学习而已,只是用懒散的态度去面对而已,那么我们迟早会向甲、乙那样,沦落到退学的地步。所以,我们都应该向丙那样,对待学习要认真;要勤奋;要敢于探索;还要时时刻刻的提高自己;时时刻刻的充实自己。读了这篇文章我最大的感处是:“成功的关键不在于做什么,而在于以怎样的心态去做,如何做得更好。胸怀抱负,积极进取,对事业充满执着的爱,这才是制胜的法宝。”450字 六年级 议论文
-
读《三十六计》有感《三十六计》是一部中华民族博大精深的兵书。记载了当时,人们对打仗时兵法的运用。“瞒天过海”是我比较喜欢的一计。通过对事物表面的隐藏,来掩盖其本质,从而达到自身目的。当然,对于“美人计”,我自认为是不当的。女子与男子应是平等的。又何必将个女子的一生都直接改写呢?“走为上计”是一个好计。“大丈夫能屈能伸”的本质与它是差不多的吧。毕竟,“识时务者为俊杰”。“胜败乃兵家常事”,但又有谁不想当一位“常胜将军”,次次皆赢?在我看来,兵就是国。国一日无兵,便不可被称作国。兵有男女,故也是民,兵即民,而无论是哪一计,无兵不可,一人也不可。一个人,无论是策计,还是打仗,都是不可能的。所以《三十六计》也告诉我们,要团结一致,齐心协力,方可成大事。“计”通“记”。故《是三十六计》也可被称为《三十六记》吗?不可!“计”乃是灵活,变通的。而“记”就是记住,记忆,未免有些死板。《三十六计》里面,反映的或许不仅是古人的智慧,也是一种传统吧,一种迎难而上的传统。350字 初三 议论文
-
读三国有感读完厚厚的一本三国演义,不禁感叹历史的“分久必合,合久必分”。三国演义真的为读者生动活现地演义了一个历史故事,也让我从中学到了一些为人处世之道。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东汉末年,汉室衰弱,黄巾起义,各路英雄乘剿黄之机发展势力。曹操挟天子令诸侯,实力最强。连年混战,弱肉强食。宫渡之战,曹操灭袁绍,统一北方。赤壁之战,吴国大将周瑜大败曹操,使曹操暂无力侵犯长江以南,形成三足鼎立,相对稳定的局面。三国是曹操的魏国,孙权的吴国和刘备的蜀国。曹操死后,曹匹称帝。大将司马昭统一全国,结束了三足鼎立之局面,夺魏为晋,建立晋朝。先来说说曹操这个人物。曹操一生都属于十分大胆型的人物,也是十分奸诈的。他误杀了吕伯奢一家人,最后明知错了,还要继续杀了吕伯奢,其无情无义至此,陈宫便离他而去,曹操后来说的那句话耐人寻味:“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但反过来想想,如果当时他不赶尽杀绝的话,吕伯奢若真带了些人过来追杀他,可能曹操会就此退出历史舞台了。但是奸诈带来的只会是一时的小利,一直是奸诈的话,自然会遭到报应。后来董承一伙人便刺杀曹操,可惜事败了。后来陆续都有一些人刺杀曹操,但都因一些意外而失败了,否则这位曹阿瞒也不会叱咤风云了。曹操给我的启示就是,做人不能太狡诈。与曹操截然相反的一个人物就是刘备了,他以仁义当先,他热爱百姓。刘备一生的行为都与曹操相反,曹操奸诈,刘备仁义。刘备在落难时,还带着百姓逃命,他管理一个新野,或是徐州,都是布施仁政,得到百姓的爱戴。但不论是曹操还是刘备,他们都有一个特点,那就是非常注重人才,曹操失了一个典韦,祭奠时他不哭自己曹家的人,独哭典韦。他的谋臣郭嘉死后,他也十分痛心。刘备则更重视人才了,起初赵云并不是刘家的将军,但他十分器重赵云,几次留他,后来终于归到了刘门下,才使得那个扶不起的阿斗两次脱险。徐庶被曹操“拐骗”到那边,在送别时,刘备哭着送别,还要砍掉挡在前面的竹林,后来徐庶才又回来推荐了诸葛亮。刘备三顾茅庐更是成为聘用人才的典范。所以说,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需要招兵买马,寻找志同道合的人,一同创建事业,这才是成功之道。与之相反的例子便是袁绍了,照说袁绍与曹操一战的时候,拥有明显的军事优势,但袁绍为人不重视人才,有许多忠臣在身边也不知道。他如果听忠臣的话,那曹操怎么可能胜得了他呢?而他却听信一些小人的话,致使败给了兵力较少的曹操。在这部名著中,贯中寄托了自己个人的爱憎情感,客观地揭露了封建统治集团之间政治的、军事的、公开的、隐蔽的、合法的和非法的矛盾斗争。淋漓尽致地刻划了封建统治阶级争名夺利、勾心斗角、尔虞我诈、明火暗刀的策略伎俩和阴谋诡计。有意或无意地揭示了农民无法生活、挺而走险、纷纷起义的真实历史背景和原因。三国演义中,还可以学到许许多多的东西,比如研究历史的规律,分析人物性格,分析事情的前因后果成败原因。毛泽东就曾经读了五次三国演义,原因大致也在这吧。名著是经得起反复阅读,反复推敲的。《三国演义》这本书告诉人们:用智慧可以战胜困难。同学们,大家好好学习吧,智慧可以战胜一切困难呦!1200字 高二 读后感
-
读《三国》有感“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一壶浊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提起这首词,人们都会想到四大名着之一的《三国演义》。《三国演义》,全名是《三国志通俗演义》,是明代文学家罗贯中编着而成的。由题目可知,这部小说是依据《三国志》写的,但是不像正史那样庄重,而是古代的白话文小说。长长的假期终于让我再一次啃完了它——罗贯中的《三国演义》,虽然在小学时就已看过它一两遍,但都是粗略的阅读,没有细细品味,自然也就没什么收获,现在细细地品味文章内容,觉得这真是一本值得一看再看的好书。《三国演义》刻划了近200个人物形象,其中最为成功的有足智多谋的诸葛亮、义胆忠肝的关羽、粗中有细的张飞、忠厚老实的刘备、勇谋兼备的赵云、狡诈多疑的曹操、忌贤妒能的周瑜等等。这本书以三国时期魏、蜀、吴三个统治集团相互斗争为主要描写内容。讲述了从东汉末年时期到晋朝统一之间发生的一系列故事。在这本书里,我喜欢的人物有诸葛亮,刘备,曹操,关羽,张飞等。先说“卧龙”诸葛亮,国家的统治需要忠臣,需要一个能够为国家为人民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忠臣,这就是诸葛亮。诸葛亮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神机妙算,足智多谋,而且一生谨慎,鞠躬尽瘁。他火烧新野,借东风,草船借箭,三气周瑜,智料华容道,巧摆八阵图,七擒七放孟获,空城计,以木偶退司马懿,锦囊杀魏延,这些是常人所想不到的。我没想到这样的一个大人物在书中描绘的却很简单:身长八尺,面如冠玉,头戴纶巾,身披鹤氅。再说刘备,作为一个优秀的政治家、军事家,他的优点是多方面的:爱民爱材、宽厚仁义,待人公正真诚。他十分注意自身品德人格的修养,树立贤德之君的风范,临终时仍不忘留下遗诏告诫刘禅:“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惟贤惟德,能服于人。”正是这个基本政治理念,使得刘备一生受人敬重,成就了刘备的一生霸业。曹操在《三国演义》中被称为奸雄。虽然为了突出刘备的仁义,他被写成奸诈之人,但他的军事才能仍没被抹杀。他是三位霸主中最有才干的,魏也是三国中最强盛的,他奠定了魏国的基础,后来晋国才能统一天下,所以他是一位真真正正的英雄。他说刘备与他是并世英雄,说得刘备都不敢听,但他没有杀刘备,虽然刘备已是他的瓮中之鳖。这使我感到了曹操的大度。也是周瑜做梦也像不到的,周瑜嫉贤妒能,一心只想除诸葛亮和刘备,目光短浅,气量狭小,非英雄也。这也与曹操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关羽降汉不降曹、秉烛达旦、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华容道义释曹操……他的义,他的忠,他的英雄气概让人敬佩。粗中有细的张飞,可怜他一世英雄,竟在醉酒熟睡时被范疆和张达不明不白地杀害,我真为他鸣不平。赵云品性忠良,直言敢谏,有贤者之风,能体恤民情,慈爱百姓,他的高风亮节至今仍为人们所称赞。《三国演义》中的人物各具其态,有长有短。上几人给了我很深的感受,他们很值得我学习。看完三国演义,才感觉到中国文学的博大精深,也感受到作者的写作能力,罗贯中把所有人物都描述的栩栩如生,如:关羽的义、张飞的直、诸葛亮的忠及曹操的奸等……让读者随着剧情的发展而起伏,《三国演义》属于章回小说,故事具有连续性,让人有一直想看下去的心理,而不会觉得枯燥乏味,故事编排得宜,紧张刺激,使人仿佛身临其境,所以,《三国演义》真是一本值得一看再看的好书,每阅读一次,就感觉多了一次不同的体验,文学素养也提升了许多。1200字 初三 读后感
-
剑客兵者,凶器也。在形形色色的兵器中,最为中国侠客喜爱无非为刀和剑。刀者,百兵之王。霸气十足,一刀即出,再无退路。敌不死,必我死。每一刀都会爆发出全部的力量,目的只求将敌人一击制倒。这就是王者的霸气。所以,每一个刀客,必是豪气冲天,敢作敢为的。剑者,百兵之皇。所谓皇者,必是孤家寡人,剑客是孤独的,因为剑注定了剑客的命运。剑,薄而轻灵。剑锋所指出,必为人之要害。死在剑客的剑下,是没有痛苦的。但作为一名剑客,命运注定了他们是孤独的,只有孤独的剑客,才能使出最精髓的剑法。在众多的小说中,剑客、刀客有很多很多,但有一些,是我们不得不提起的。刀客:萧十一郎、段钰、傅红血、胡一刀、胡斐。他们以豪气著称江湖。命运注定了他们必是相识满天下,也注定了他们不会孤独。剑客:叶孤城、西门吹雪、阿飞、冷血、杨过。早已注定了得命运,他们一生孤独,陪伴他们的,也只有手中的三尺青锋。生命中所认识的所有的一切,对他们而言,只是一个过客。但也有类似于刀客的剑者:令狐冲、独孤求败。但是,我很难理解他们为什么会成为剑客,不知道是他们亵渎了剑,还是剑亵渎了他们,所以,姑且称他们为类似于刀客的剑客吧。我不喜欢刀客,因为我觉得刀客就像政客一样,很容易出现。历史可以创造出第二个曹操、第二个诸葛孔明,也同样可以创造出雷同的刀客。刀客可以在重复中始终出现。只要有豪气,以诚对人,他就是一个好的刀客,哪怕他武功不高。就像政客一样,没有高深的黑厚功底,你就不会成为一个好的政客。但剑客不一样,每一个剑客,都有其不同风格的剑法,也就是有不同的类似于剑法的性格。这就注定了每个纯粹的剑客都是孤独的,因为他们的性格不融合于这个社会,他们基本没有朋友,很少有恋人。理解剑客的只有剑客,就像西门吹雪了解叶孤城,荆无名懂得阿飞一样。这种了解、理解。有互相的尊敬、欣赏。但更多的是对孤独的诠释和共勉。众多的剑客中,本人最喜欢的是叶孤城,一个在整个一本书中没有多少笔墨的人,但他的每一次出现,都能给人无尽的遐想。作为一名剑客,参与政治的斗争,他是一个失败者,因为剑客的命运注定了他不会成为一名成功的政客,参与政治,注定了他只能作为一个棋子,政客手中的一颗棋子。但作为一个剑客,他体现了剑客所有的个性—-孤独、冷傲、与世事格格不入,但小说也好、历史也好,很容易出现即生瑜,何生亮的命运。有西门吹雪的存在,叶孤城的命运只有一个————在孤独中死去。紫金之巅的决战,在动剑之前,就决定了叶孤城的死亡,他已经没有了生的**,最后的追求,也只是追求剑道的再一次飞跃。但西门吹雪还有生的**,因为还有孙秀清还在等他活着回去。叶孤城的死,死于他的孤独,他的死,成就了他自己,也成就了西门吹雪。一个没有生的**的剑客,最后享受的,只有一样:死亡。喜欢叶孤城,对于他的死,实在难以接受。所以,才有给他续写的想法,但他不可能在同一片天空中再次出现,他已无法再次面对陆小凤,面对西门吹雪。但叶孤城永远是叶孤城,一个孤独的、冷傲的叶孤城,无论他怎么变化,刻入他骨子里面的东西,是永远也不会改变的。1200字 高二 散文
-
读《采桑子》有感读《采桑子》有感第一次接触叶广芩的《采桑子》是经一位前辈推荐阅览的电子版,吸引我坚持看下去的是作者不乏幽默的语言,作者对这个皇世家族的败落是娓娓道来,这段沧桑的历史在作者笔下栩栩如生。出于对叶老文笔的喜欢,同时也想收藏了再好好读一读,之后买下了这本《采桑子》。近日看江河网页"读书活动微感言"版块有很多同事写的读书感言,经不住又拿起它看了一遍,每一次看完我对这本书的理解和喜爱又加深了一层。《采桑子》作者叶广芩,满族人,祖姓叶赫那拉,是慈禧太后的亲侄孙女,清朝隆裕皇后的亲侄女。这本书描述的是一个皇族世家的败落,一群贵胄子弟的飘零,展现出了中国近百年间的时代风云和人世沧桑与文化嬗变。书中讲述了北京金家十四个子女的故事,由九个既相互关联,又彼此游离的故事连缀而成,既有对故人、对民族精神的留恋与向往,也有对家族衰微、历史消极面的哀叹和反思。用作者的话讲"是一种积淤已久情感的自然流露",但作者写没落却不颓废,叹沧桑却终能释怀。之前我理解的作者文笔幽默,后来才知道这叫"京味儿",邓友梅先生在此书的序中写道:叶广芩的作品好就好在"够味儿",不仅有京味共性,还有她叶赫家的个性。好比穆柯寨"炒疙瘩",一样的面,她炒出来就另味儿!"书中讲到了戏曲知识、建筑艺术、陶瓷文化、风水道行、服饰等等这些让人读起来一点也不生涩,全书叙事写人如数家珍,起承转合不瘟不燥,举手投足间流露出大家闺秀的遗风和深厚的文化底蕴。本书前八个章节作者巧妙的用纳兰性德的《采桑子?谁翻乐府凄凉曲》的词句为篇章的题目,以这首词的词牌为书名,一是以此纪念其先人的深切蕴意,二是用小说描述出了该词境的凄婉、深沉与凝重。尽管繁华落尽,但作者对家族、对传统文化的真情都倾诉在了这本小说中,她叹家族的衰微,也为这文化的传承接续,因为出身贵族世家,从小耳闻目染传统文化教育,使她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博大精深有着深深的了解与认同。从小说里我们还能看见作者对固守与背叛的精神突围,"一群有文化没职业,有教养没技能;衣着寒酸举止高雅,手不能提却能写对联画画,肩不能抗却能拉山膀起霸"的旗人子弟,一半生活在现在,一半生活在过去,不思进取,坐吃山空,在历史车轮的滚滚前进之中,必将成为阻碍社会发展的负面力量,逐渐为人们淡忘。作者坦言,小说中写出了自己的真心感动,表达了自心的真实情愫,融进了自己的生活经历,无论是对亲人的眷念、对文化的传承,还是对固守者的惋惜,对背叛者的批判,道不尽的情真意切,就像一首哀婉的歌曲,曲罢一声长叹:繁华落尽,真情永存!最后,作者在后记里讲到自己写《采桑子》的初衷,"中国几千年建立起来的道德观、价值观,深入到我们每一个人的骨髓中,背叛也好,维护也好,修正也好,变革也好,惟不能堕落。"我想也正是拥有这样的人生态度作者在历尽沧桑变革之后回忆起这段历史心有感伤却不失幽默高雅!(杨丽)1200字
-
读《揠苗助长》有感读《揠苗助长》有感100字今天,我学习了寓言故事——拔苗助长,农夫为了使禾苗快些长大,竟然把禾苗拔高了一大截,使禾苗全部枯死。读了这则寓言,我想对农夫说:“世间万物都有一定的生长规律,你不能为了自己的意愿,强行违背了自然界的规律,使禾苗不能牢牢扎根泥土,从而失去水分而枯死,应该给禾苗勤浇水、施肥、除草,细心照顾,禾苗才能长得茂盛、长得快,才会有丰收。”这个故事告诉人们,做任何事都要遵循规律,才能取得成功。不能急功近利,不要急于求成,否则付出的辛苦也是徒劳的,只能是适得其反。读《揠苗助长》有感100字今天,我们学习了《揠苗助长》这一篇寓言故事课文,文中主要就讲的是在春秋时期,有一个宋国的农夫,他每天起早贪黑,辛勤劳作。有一天,他种下了一批稻谷,但是他嫌那些稻谷长得太慢,相比别人家的低出一大截,我觉得应该想个办法来解决这个问题。于是,终于有一天,他来到稻田里,将他的稻谷一根一根地向上拔起一点点。过了了两天,等他再去看的时候,稻谷却全都枯死了。这则寓言告诉我们要脚踏实地,不要想走捷径。当然,更要遵循自然规律,否则只能自食恶果。读《揠苗助长》有感100字从前,宋国有一个农夫,担心自己田里的禾苗长不高,就天天看,可是禾苗一点也没长大。他就像热锅上的蚂蚁一般着急。于是他想啊:我一定要想一个好办法让我的禾苗长高。他终于想到一个好办法,说干就干,他就把禾苗一棵一棵的拔高了。到了下午,他终于干完了。回到家里,他说:我费了一天的劲,禾苗终于长大了。他的儿子听了不对劲,立马跑到田里去看。谁知到禾苗都枯死了。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无论干什么,先经过大脑想一想才行。读《揠苗助长》有感100字今天我们学习了《揠苗助长》这篇寓言故事,讲述了古时候一个人,眼巴巴地希望自己的禾苗快点长,可是他看着自己的禾苗一点没长高,就自言自语地说:“我得让它长得快点。”,他一棵棵往高里拔,结果禾苗都枯死了。这让我明白,我们做事情不能违反事物的规律,不能急于求成,既要想办法,也要考虑规律。如我们孩子的成长一样,是慢慢长大的,大人们不要急于让我们什么都会,我们只有一天天进步,不可能一步成才。读《揠苗助长》有感100字今天我和妈妈一起读了拔苗助长这则寓言故事,故事讲一位农夫想让自己的禾苗长得快点,长得高点,于是,他就把自己田里的禾苗一棵一棵的往上拔,看着自己家的禾苗比别人家的禾苗高出了一截,高高兴兴的回家了。可是第二天农夫到田里却发现自己的禾苗都死了,他不明白怎么回事,很伤心。从这则寓言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无论什么事都要按照事物的自然发展规律,不能急于求成,否则就会把事情弄的更糟。读《揠苗助长》有感100字今天,我看了《拔苗助长》这篇寓言故事,主要就讲诉的是从前有一个宋国人,他觉得自己家的禾苗总是长不高。所谓自己动手,丰衣足食,所以他决定自己帮助那些禾苗长高。结果他竟然将自家的禾苗每一根都拔起一点点,结局自然也是禾苗都枯死了。这则寓言告诉我们凡事要经过大脑,多动脑筋,不然跟那个农夫有什么区别。1200字 一年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