悠悠书香溢我心
书是一杯淡淡的香茗,使我们摆脱了浮华的尘世,变得清净,平淡;书是一把小小的钥匙,让我们打开了闭锁的心门,变得纯粹,简单;书是一座闪闪的灯塔,带我们驶入了向往的殿堂,变得从容,豁达。一本本薄薄的书就这样,被我们读得很厚很厚,抛开了灯红酒绿,逃离了荣辱得失,没有商场的你争我夺,没有权利的尔虞我诈,我们只是在书的世界里畅游,寻找心灵的那一片净土。
我从海伦凯勒的双眼看到了属于她的三天光明世界;我从奥斯特洛夫斯基的视角看到了钢铁般的意志如何练就;我从高尔基的信中看到了给予永远比得到快乐。
读一部经典,引多少儿女为之倾倒。
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一个是水中月,一个是镜中花。一部《红楼梦》让我们对贾府的景象有了勾勒,也让我们对曹雪芹先生产生了无尽的仰慕。大观园的悲欢离合,贾府的兴衰,转眼间,曾经荣华富贵灰飞烟灭,只剩下,沦为阶下囚的凄凄惨惨戚戚。起初的繁华,起初的悠然自得,起初的高官厚禄,到头来,终究逃不了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的命运。那在贾府里叱咤风云的王熙凤,当她在操办秦可卿的丧事时,怎会料到自己会落得一张破草席裹尸的结局;含着金汤匙出生的贾宝玉,享尽了贾府极盛时期的荣华富贵,却该不曾想自己会娶一个并不爱的姐姐,最终剃度出家,了却红尘过往;饱读诗书,德才兼备的薛宝钗该是这部经典中最悲惨的那个人,她本该找一个付得了她傲骨志气的男子,可偏偏,嫁了一个永远不会爱她的男人,结果,只能被辜负,只剩那一对红烛,在风中摇啊摇,催下美人泪;满腹经纶,才华横溢却体弱多病,多愁善感的林黛玉,该是料到自己病故的结局,却想不到长辈的意愿终是不可违抗,只得可怜,爱了,却散了。一部《红楼梦》,经过了多少代人的颂读,多少代人的追逐,如今,合上书页,却依旧能浮现骄阳似火的鼎盛,飘雪凄冷的衰败,一股淡淡的忧伤袭来,想必是曹雪芹当年的叹息。这样的转折,该是无奈,该是惋惜,该是身不由己,只是曾经热闹,欢乐的贾府,如今也只剩空空长廊,再也没有诗歌,再也没有笙箫,四周静得好陌生。读这样一部经典,将厚书读薄,只剩下“宠辱不惊,闲看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漫随天外云卷云舒”。
读一些哲理,令多少人心明几净。
读,作者笔下的文字,渗透出那些字里行间的哲理。失败是因为无数次的尝试,尝试是因为想要成功,所以我们都想成功。在《居里夫人和镭》中,居里夫人曾说:“如果我知道为什么失败,我就不会对失败太在意了”。从小,我们就知道失败是成功之母,可逐渐长大,我们却越来越害怕失败,越来越不愿意正视失败,可越是这样,失败就越如洪水猛兽,试图吞噬我们。我们会失败,可我们很少会总结失败的原因,我们只是在意一败涂地带给我们的自卑感和失落感。如果我们总结了失败的原因,我们该不会这么在意失败这个结果,而是珍视每一个过程与经历,因为光鲜亮丽的成功总是靠无数惨淡的失败一层层堆叠起来的。
这个世界绚丽夺目,每一个瞬间都上演着精彩,而我们过于沉迷于她的奢华与喧嚣。贾平凹先生曾在《丑石》中写到“愿如丑石,耐得寂寞“。这个世界虽五彩斑斓,但当繁华褪去,寂静的世界却让人感到无所适从的孤独,人们说这是寂寞。我们在这纷扰的尘世中,太浮躁,浮躁得好像一睁眼就得与世界一起欢腾。何时才能在静夜伴着一杯香茗,品读先生笔下的丑石?终究,耐得住寂寞,才守得住繁华。
一点点的瑕疵总会让我们渴望能够做得更好,所以我们都追求完美。李黎在《缺憾》中这样写道“留些遗憾,以后才会想再来。”我们都有点完美主义,我们都有自己的理想国,在那里,一切都是十全十美,因为从来我们都不知道什么是完美,于是我们就越强烈的渴望完美。可是,断臂维纳斯也不完美,可缺憾却铸就了她独一无二的美。我们终会发现,原来,缺憾本就是一种美。莫言老先生在书中这样写“世界上的事情,最忌讳的就是个十全十美,你看那天上的月亮,一旦圆满了,马上要亏厌;树上的果子,一旦熟透了,马上就要坠落。凡是总要稍留欠缺,才能持恒”。月盈则亏,世上本无完美,留一点缺憾,倒会成为独一无二的存在。给心留一片净土,如溪水潺潺流过,浅浅涤荡。
读一种浪漫,令无数儿女心生向往。
书中,我们读到“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的委婉哀伤;读到“山无棱,江水为竭,冬雷阵阵,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的凄美决绝;读到“你若不离不弃,我必生死相依”的坚定坦诚。书中,我们看到林徽因用一生的时间来回答梁思成,“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书中,我们也看到张爱玲的温柔,“喜欢一个人,会卑微到尘埃里,然后开出花来”。在书中,我们总能读到这些关于爱情的浪漫,每一句言语都足以激起心中的千层浪,回荡良久。这些海枯石烂的誓言,都是爱情盛开时最美的见证。也想,有一天,像书中描绘的那样,踏着夕阳的余晖,牵手心爱的人,漫步于金色的沙滩,伴着海浪拍打着暗礁的声音,聆听那个最近的心跳,“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甜蜜的爱情,浪漫的承诺,一辈子的约定,好美,好耐人寻味。每一笔,每一画都好似染了蜜,书的每页都沾上了甜美的气息,于是,我们也会祝愿“你若安好,便是晴天”。
培根在《论读书》中这样写到“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理使人庄重,逻辑修辞使人善辩:凡有所学,皆成性格”。
书是引航的明灯;
书是精神的食粮;
书是进步的阶梯。
读好一本书,犹如品一杯香茗,沁人心脾,那番滋味,即使合上书,也久久不愿褪去。读一本好书,为心中那片净土播下希望的种子,期待结出累累硕果。
悠悠五中情
初中的校园,对我来说是一个充满活力、充满着书香的校园。
校园十分朴素,有着十分低调的感觉。我们有一个不大不小的操场,有着几棵参天大树,一面五星红旗在那傲然地依偎着。红旗对面是我们获取知识的殿堂。教学楼群很大,并没有那么豪派,后面侧是一个未完工的大操场,那可是我们学校所有人的一个希望,有了它,我们就可以玩耍。
正所谓“一日为师,终身为父”让我有极有影响的是我们的金老师。她有着双重身份,既是我们的老师,也是我们的班主任。她的工作很忙,但没有照前不顾后,做事善始善终,对我们也没有少管理。上课时,她用那普通话来教我们,我感觉老师的话语是那么风趣;那么有亲和力;那么有感染力。每次都是抑扬顿挫给我们上课,让我们听得如痴如醉,让我对课堂的厌倦和枯燥少了许多,让我对课堂有了一个重新的诠释,每次您在黑板上写字时,我们都打心眼里敬佩。每次,我看见老师时,都是慈祥地面孔,慈祥后面带着几分严励,似乎有一种不可冒犯的感受。她对我们很好,给我们自由和充足的娱乐时间,同时质量很高,对我来说,我很喜欢。
在学校,有一个感情维持会,它叫“朋友”。人不能没有朋友,我也不例外,我有一个好朋友,他叫陈炜,我一下课就去找他,可是、他常在那做作业,做老师布置的家庭作业,还让我教他,我说我们要在玩中学习,课余时间要放松,上课才好集中精神听课,这样效率更高。我立马拽他出去玩。他矮矮地、瘦瘦的,总是没良心要我追他,什么叫“追”,几乎是耍猴。我们遇到问题总是一想探讨、解决,不抛弃不放弃,有吃的一起分享,见面分一半。这就是朋友,他直爽而执着,决定的事,九头牛也拉不回来,可我就是喜欢!
我爱我的学校,更爱我的老师和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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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香四溢书,再普通不过了。不过是纸,不过是文字拼起来的。但是,也就是这么些纸和文字,谱写了现实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和不现实的事物:一件小事、一种情感、一种精神、一件物品……它们充实着我们的生活,也充实着我们的思维世界。书有很多种。故事书能让我们拥有丰富的想象力;散文集能提高我们的审美观;报纸能让我们了解社会……不同的书,给人的帮助也就不一样。我比较喜欢看散文、小说,更是悲伤、凄美的。似乎,文章越悲伤,我和作者的心灵沟通就越顺畅。每次看了一篇悲伤的散文、小说,于是之后的几天都会沉浸在那种思维方式中;然后渐渐读多了,思考也就多了,那种深刻的思想定格在脑子里。于是,对于每一件事物,总是不由自主地思考一番。或许这给我写作文打下了基础吧,每次写作我总有许多素材。书,人人都可以看。记得有一段时间班上流行看《纯真年华》,于是我买了一本回来看。写作业时,奶奶便拿去翻翻,看见一个比较有趣的题目,她就读起来。尽管很吃力,但每次读完,奶奶都笑眯眯的,像是寻到了宝贝似的。看书的环境也是很讲究的。对于我,我喜欢在夜晚看书。冲上一杯热牛奶放在床头,关上门窗,静静地窝在被子里看书。这是属于我和书的世界。思维随着书飞到奇石耸立的黄山,飞到广阔无边的大海,飞到如梦如幻的天空……心灵自由奔放,全身心地感受着世界的美妙。累了,喝上一点牛奶,香香的、甜甜的,整个房间里弥漫着香气。那不是牛奶的浓香,而是书香!对!是疏散发的香气,能陶冶情操的香,能提高素养的香,能震撼心灵的香。书香四溢,安逸美好。我愿永远沉浸在书香里,浸一辈子……550字 初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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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香四溢在记忆深处,有一颗星星,在群星璀璨的宇宙中,它的光芒是那么独特,清新,自然。若你吸收它光芒中的精华后,你的脑瓜会日益充盈起来。此时,你所看,所闻,所想就会和以前不一样了。它有一个美丽的名字——“书”在我啼出人生第一首歌时,脑袋里是空荡的,没有想法,没有思维,看见一朵花,它就只是一朵花;看见一只鸟,只会拍手傻笑。为了让我认识世界,爸爸妈妈帮我买了一本书,是诗歌连环画,妈妈每天教我念:“一二三四五,上山打老虎……”我会乐得拍手蹬腿。在妈妈的淳淳教导下,我不再是一个毛娃娃了,接触书以后,听见鸟鸣,那是一首缠绵的诗歌;听见潺潺流水,会认为那是绝世音乐;看见花开,心中会有欣喜与快乐;看见花落,会探索花凋零的原因。接着,我入小学、初中。接触的书日益增多,得到的启发也越来越多了。在不知不觉中,平凡的一切也变得不平凡了。读了《西游记》后,常常躺在小山坡上懒洋洋地晒着太阳,动也不动一下,可大脑却想着一些莫名其妙的故事。看着犹如蓝水晶般的天空,镶上了一朵朵的棉花糖,总会呆着,想那柔软的云朵会飞舞起来,上面会站着一些奇怪的菩萨、神仙,他们能千变万化,会使桃树一夜结果,他们可如鸟儿般在天空中飞翔,能对付各种妖魔鬼怪,造福人间。读《天外来客》,总会在做作业时咬笔瞪眼,想着有一天,一个外星人突然跑到我跟前,对我说:“你是我上次来地球时丢下来的,现在可以跟我走了,别管那些奇怪的考试了。”然后我们一起进入飞碟,飞向太空……在我的生命里,书就是阳光,丰富了我的生活,充实了我的学习。它像一朵出淤泥而不染的荷花,芳香纯正,让人心旷神怡,又像一支永绽不凋的昙花,是一种奇迹,又容易勾引人的思索。在我眼中,书又是星星,宇宙中最亮的星星,生活中同样到处可以发现它,那小孩求知的双眸闪动着,知识分子成功后那夺目的泪珠,那金黄的稻穗,那宇宙中尚未解开的谜,不都是它吗?看!这颗星星,正等着你去接受它,吸收它,探索它呢?700字 初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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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心悠悠,悠悠我心枫叶奏响那哀婉的乐章,而我心悠悠,带着我的梦想,我又该归向何方?——题记夜静的出奇,我独自享受那个只属于我的夜晚……我躺在床上,望着天上明亮的星星。眼泪不自觉的滴答滴答往下落,星星的住所我何曾归往?皎洁的月光周围是否存在我梦里寻找你无数次的微笑?婉的花朵,似乎明白我的心,我试着和它们诉说我的悲伤,可是我心悠悠,荡漾在那和你相见的昨天。我的梦何曾改变?呵。乐章拉响了。我独自欣赏自己从内心发出来的叹息。梦里,李清照,那无数次的哀婉。或是众里寻他千百度,悠悠之心?还是多少海外游子,迫切回到大陆之心?历史带来悠远的呼唤,我可曾回到与你相见的昨天?李白,我何曾可以拥有你那诗意般的心灵,你的诗句中,字里行间的流露出无尽的哀伤……回忆历史,仿佛听见铃儿响叮当的清脆驼铃的声音。仿佛看见古人仁带着自己对于华夏文明的自豪,牵着骆驼,带着自己的使命,背着丝绸,唱着歌儿。东奔西走,开创出历史的丝绸之路……回想着,仿佛又看见,蔡伦造纸,或是梦里不知身是客的悠悠情感。带着我对于文学的热爱。对于文学憧憬。踏上对文学之梦的新征程。无悔,永不放弃,将是对于我来说这条路上的座右铭、我会深记,对于历史,在那诗人的泪间,发现文学,体会那悠悠我心的感情。文学永远不变的梦,听着驼铃那清脆的声音,带着从丝绸踏上新的旅程。背上“悠悠我心忧,悠悠我心悲”那永远不变的诗句。和对于文学的憧憬、历史的回忆....在这条路上我将会永不放弃。因为,乐文学赋!~小婧执笔.550字 初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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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香溢人书是有香味儿的,能享受与否其实全在乎自己的意念,感知则有,弗感毫无。品味书香,要漫步书境中。不管是杂文、散文还是随感、随笔,描摹情境的句子是经常可以看到的,每当此时,我便毫不犹豫地置身于文章的境界中,跟随着作者的感受一齐感受——感受作者的欣喜愉悦,感受作者的离散愁苦,感受作者的愤懑抑郁……总之,置身于文章的境界中,品读到的总会是那样真实,禁不住便与作者产生共鸣。品味书香,更要怡情书香中。所谓景为情设,置身景中自然会被其中弥漫的某种情致所感染,油然而生出感受。这里的景当然不限于纯粹的美景。感受了,有时会拍手称快,有时低徊欷?[,有时会心一笑,这就是情,文章的情,作者的情,能传染的情……书中蕴涵的东西还有很多很多……?书中不仅有野花的馨香,竹林的清香,山谷的幽香,而且还有桑梓之地的土香,以及依稀记得母亲身上的柔香,这些香味是很难觅到的,其实也不尽然,或许小窗旁边,或许路边灯下,悄悄翻开也许已经泛黄的书页——一阵馨香会将你轻轻弥漫……??好多书香值得品味,然而现在的我们已是错过好多——但我想说的——感动若在,书香尤存。总喜欢在琳琅满目的书山中徘徊,与书为伴,不是为了“光耀门楣”,也不再是“腹有诗书气自华”,而是简简单单地品味书香。品味书香中弥漫的喜怒哀乐,朝代更替,历史兴衰。在书的世界中,似乎同范仲淹同尝古仁人之心过,仿佛与青莲居士共同举杯邀过明月,又好像同苏轼畅游西湖,把酒当歌。我陶醉了,陶醉在了这如梦的书海中,小心的嗅着书香,细细的品味着。每一次读到“力拔山兮气盖世”的项羽时,心中总是会溢出一丝哀愁。遥想当年的西楚霸王举义旗过江东,火烧咸阳,这是何等的英雄气概,却被汉高祖刘邦逼死于乌江江畔,是他的才气不如刘邦吗?是他的武艺不如刘邦吗?是他的谋略不如刘邦吗?都不是,且可以说在这些方面都胜过刘邦,他的弱点是他的骄傲自大,他刚愎自用。他的这一弱点竟是他的英雄冢,我潸然泪下。翻开周朝的历史,看一看周幽王为博得褒姒一笑火烧烽火台。想起当时的狼烟四起,各路诸侯马不停蹄地赶到却是一场玩笑,看着他们迷惑的眼神,疲惫的身姿及狼烟滚滚的天际,幽王的爱妃已展颜一笑。这一笑,博得了帝王的欢心,却断送了西周的历史。心中发出一声叹息之声,唉,不爱江山的人,江山也不爱他。当“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字字如珍珠般映入我眼帘时,我看到了谭嗣同在狱中决绝写下这一诗句时的坚毅,被他的舍生取义的决心和视死如归的心迹所震撼。他帮光绪变法,想强国抗敌,当变法失败后,他本可以逃亡,却毅然留下。“各国变法的成功都是有人流血换来的。今天我们中国不兴旺昌盛,就是因为还没有人为变法而流血。那就从我开始吧!”谭嗣同的心声与文天祥一样,奏响着“留取丹心照汗青”的千古绝唱。看“春风又绿江南岸”,赏庭前花开花落,望天际云卷云舒,听“无边落木萧萧下”,念“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品“二句三年得,一吟双泪流”……书香溢满心怀,品味书香,品味历史,我在书香中驾驭我的人生之舟。点评:品味书香,品味历史,作者在"品"字上做足了文章:慨叹西楚霸王因骄横而失霸业,叹息周幽王因抱佳人而丢家国;震撼于谭嗣同、文天祥的勇毅与大义,感动于杜甫、李清照的忧患与坚韧。作者一路数来,在书香里品味社会,在咀嚼中体悟人生。品味书香莎士比亚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里没有它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它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美国作家阿西莫夫对读书更是推崇备至,他说:“无法想象,有什么东西能像阅读那样,人需要多少,它就赐给你多少;更想象不出,有什么东西像阅读那样,不多不少地把整个宇宙给你。”“人如其所读”(塞缪尔•斯迈尔斯)。读书,不仅是一种“知识哺乳”的过程,更是一种锻炼思维的运动,是智力体操、精神按摩,更是心灵抚慰。我们的精神生命,随读书而成长,随阅读量的增加而丰盈。清晨,我们因朗朗的读书声而美丽;黄昏,我们因手掌中的一本书而娇艳;夜晚,我们因枕边书的喃喃细语而迷人。对于真正的读者来说,只要有好书可读,人间便没有痛苦难耐的时光,也没有卑微无助的地位,更没有忐忑不安的窘况。读书,让我们的精神依附,随着翻开的书页而延伸;读书,让我们的思维细胞,随着阅读量的加大而丰满;读书,让我们的思想触角,随着阅读的深入而敏锐;读书,让我们的感情脉动,随着阅读的兴奋而勃发!“读书取正,读易取变,读骚取幽,读庄取达,读汉文取坚,最有味卷中岁月。”书是人生百味的结晶,是历史亘古的见证,是文化千载的传承,在阅读的过程中,它会悄悄地营养我们、熏陶我们;它会让我们直接感受到巨人们的思想,透过他们的目光体察和分享人类社会共同的文明成果;它会增添我们的风采神韵,让我们举止优雅、口吐芳香。“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书让我们天马行空、文采飞扬;“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书让我们找到属于我们自己的思维空间、精神家园!古人云:“少而好学,如日出之阳,壮而好学,如月中之光,老而好学,如秉烛之明。”翻开一本书,就是打开一扇大千世界的百叶窗,阅读就是一种眺望!当有一天,我们的内心变成土壤,书则是播种在土里的种子,它会和我们内心的土壤一起共同生长,因为我们知道:有阅读就有希望!没有书籍,没有阅读,人类敏感的心灵就没有安置的地方;没有书籍,没有阅读,我们就会遗失自我,遗失我们生命的一部分;没有书籍,没有阅读,我们就永远不会得到快乐、幸福!爱书吧,读书吧,让我们一起饱啜书香吧!我们快乐,我们幸福,因为我们是读书人!书,使我自己充实起来,也使爸爸妈妈充实起来。书就像一朵鲜花,给我们带来许多温馨,我将与书香相依相伴!她的作品有的倒是对祖国、故乡、家人的怀念。也是集母爱,童真,自然为一体。清新,隽丽,富含哲理性。其中母爱、童真之类内容仍在作品中占重要地位,国家处于风雨飘摇中,亡国的悲剧已不可避免,个人命运就更难以说起。但面对这种巨变,诗人想到的却不是个人的出路和前途,而是深深地遗憾两年前未能在军事上取得胜利、扭转局面。同时,也为自己的孤立无援感到格外痛心。情绪由悲愤转为激昂,由压抑转为高亢。“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古往今来,人难免一死,为拯救祖国而死,舍身取义,一片丹心将垂于史册,映照千古。这激情慷慨的两句诗,表明了诗人舍身取义的决心,充分体现了他的民族气节。全诗也因有此两句收尾而成为一代名作,千古壮歌。1200字以上 初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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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香随溢作文书香随溢星甸中学初二(2)刘玲我们生活的丰富多彩,然而构成我们生活分丰富多彩的原因有哪些呢?作为一名学生来说,读书就可以使我的生活丰富多彩,因而读书就走进了我们的生活。“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这句话便告诉我们读书的重要性。前不久,我读了一本书:《童年》。它是苏联作家高尔基以自身经历为原型创作的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一部,讲述的是阿廖沙【高尔基的乳名】三岁到十岁这一时期的童年生活。读了这本书后,给我幼小的心灵带来了极大的震撼。原来这位伟大作家高尔基小时候是在苦难中长大的。小说中写到阿廖沙的外祖父是一个吝啬、贪婪、专横、残暴的作坊主,经常毒打外祖母和孩子们。阿廖沙生活在这样一个弥漫着残暴和仇恨的家庭里,幼小的阿廖沙过早的体会到了人间的痛苦和丑恶,然而就是在这样一个可怕的环境里,也不乏温暖与光明。这就是意外祖母为代表的另外一些人,另外一种生活。这使我想起了人的一生,在生命的长河里,我们每个人都会经历各种磨难与挫折,有些人一直不坚定而一蹶不振,有些人则凭着顽强的信念,与困难做斗争,最后赢得光明与胜利。在这期间,也有一些人给我们鼓励,正如外祖母一样,让我们体验到快乐的生活。阿廖莎还有两个舅舅,他们也是粗野、自私的市徻,整日为争夺家产争吵斗殴,疯狂的虐待自己的妻子。现今社会中,仍然存在着这样的现象。一些较富裕的人家,儿女为了家产整天勾心斗角,丝毫看不见亲情,难道“兄弟手足”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就这么难吗?还有那些年迈的父母,养育了儿女几十年,最后却因财产问题闹“分离”可以说是人生舞台上的一场悲剧。这是阿廖沙刚来到外祖父家时所经历的一幕生活场景,这一幕真实反映了俄国下层人民沉重的生活状况,批判了小市民的自私残暴。小说的开头记录的事阿廖沙与外祖母相依为命的一段生活。作者对外祖父的贪婪吝啬进行的尖锐的讽刺,对外祖母的宽厚善良和阿廖沙的董事能干进行了细致的描写。外祖父和外祖母共同生活了五十多年,到头来,竟干出这等事!令人愤恨。同时我也很敬佩阿廖沙,因为他的勤奋让他和外祖母的生活得以维持,希望自己以后也能成为这样的人。读完这本书后,给了我人生很多感悟,让我知道了人生难免有挫折,只要你不灰心、不放弃,就一定能够战胜它。现在,我知道了如何在读书中寻找乐趣,读书走进了我们的生活。《童年》是著名作家高尔基的作品,这部自传体小说写的事高尔基的童年的悲惨生活,不但孩子们读了感到受益无穷,作为家长的我更是如此。整部小说以家庭的暴力与仇恨为背景,从而衬托出了俄国下层人民沉重的生活状况,同时也批判了小市民的自私残暴。作家高尔基以其自身经历诠释着当代统治者的腐朽统治,表达了对统治者的不满。小说中最引人注目的还是高尔基那段痛苦的生活经历。那是他三岁到十岁的童年往事,一个孩子,在如此小的年龄竟能承受如此多的挫折,也不得不让人敬佩。在现今社会与人生道路上,难免会遇到大风大浪,从古至今,有几人能够笑着过完一生,又有几人能够无忧无虑的生活在残酷的现实中,只有坚强的毅力与不屈的精神,我们才能与困难作斗争,最后走向成功。因此从小锻炼孩子的生活能力,是培养孩子意志的重要时期。《童年》这部小说中蕴含着太多的人生哲理,细细揣摩,会带孩子带来很多启示,使他们终身受益。所以,读书会使我们的生活更加丰富多彩。1200字以上 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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悠悠寸草心《诗经·小雅》中有这么一段话:“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拊我蓄我,长我育我,顾我复我,出入腹我。欲报之德,昊天罔极。”讲的就是父母对我们的养育之恩就像苍穹般浩瀚无垠。父母给了我们生命,赋予我们认识世界,改变未来的权利。他们为我们付出了太多的太多,而我们能回报他们的,也就只有用实际行动来孝敬他们。孝,对于我们每一名子女来说,既是一种义务,也是一种责任。我不敢轻言“孝”字,唯恐我稚嫩的文笔亵渎这神圣的品德。一个“孝”字,楚辞的华章难以渲染;汉赋的潇洒显得恣肆,因为它是质朴的,容不得华丽的修饰。作为一种道德伦理,其本质很简单:赡养父母,尊敬父母,理智的顺承父母。首先是赡养父母,常言道:“床前无百日孝”。父母所需要的并非是富贵荣华,而是在没有能力工作时能有我们使其温饱罢了。东汉末年,吴国陆绩随父亲陆康到九江谒见袁术,当时他只有六岁。袁术拿出橘子招待,陆绩往怀里藏了两个橘子。临行时,橘子滚落地上,袁术嘲笑道:“陆郎来我家作客,走的时候还要怀藏主人的橘子吗?”陆绩回答说:“母亲喜欢吃橘子,我想拿回去送给母亲尝尝。”孝悌皆天性,陆绩六岁便知回报父母的恩情,而我们岂能不知?鸦有反哺义,羊有跪乳恩,动物尚且如此,我们比起动物又岂会有所不及!小时候,父母一把屎一把尿把我们拉扯大,供我们衣食住行已不再是问题,而当父母老了的时候,帮父母解决温饱,好好赡养父母正是我们所要做的。其次是尊敬父母,《论语?为政》有言:“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意思就是说:孝不仅是你赡养着父母,你们家的马和狗你都养着它们,能说“孝”吗?若不尊敬父母那和养牲口有什么区别?春秋时期鲁国人闵损,是孔子的弟子,生母早死,父亲娶了后妻,又生了两个儿子。继母经常虐待他,冬天,两个弟弟穿着用棉花做的冬衣,却给他穿用芦花做的“棉衣”。一天,父亲出门,闵损牵车时因寒冷打颤,将绳子掉落地上,遭到父亲的斥责和鞭打,芦花随着打破的衣缝飞了出来,父亲方知闵损受到虐待。父亲返回家,要休逐后妻。闵损跪求父亲饶恕继母,说:“母在一子寒,母去三子单。”父亲十分感动,就依了他。继母听说,悔恨知错,从此对待他如亲子。继母尚且如此尊敬,若是生母又可想而知?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都需要相互尊敬。对待父母跟应当如此,尊敬父母,顾及父母的颜面。毕竟父母是我们的监护人他们有权力教育我们,这是我们没有理由反驳的。最后是理智的顺承父母,《三字经》有言道:“父母呼,应勿缓。父母命,行勿懒。父母教,须敬听。父母责,需顺承。”但不是一味的顺承。孔子有个高徒,叫曾参。有一天,曾参帮助父亲在瓜田锄草,干活时,一不留神将瓜秧铲断了。他的父亲曾点看到了这一幕,连忙喊:“往哪里锄啊,小心瓜秧……”话还没说完,又一棵瓜秧被铲断了!曾点一把夺过锄头,大声责骂:“你瞎了吗?看看你干的好事!”他随手抄过一根粗木棍,对着曾参就是一顿痛打?。曾参既不躲闪也不求饶。曾点越打越生气,竟然将曾参打昏过去。孔子得知这件事后,对曾参说:“你父亲大发雷霆时,你宁死也不躲避。表面上像是尽了孝道,但万一你被打死了怎么办?不仅会给你父亲留下一辈子的痛苦和歉疚,而且会让父亲陷于杀子的不义之中。还有哪一种行为比这更不孝呢?”听父母的话固然是好事,可在当今社会,我们也应当尊重事实,理智的顺承父母,同时也要合乎时宜,这样既与父母的意愿不想违背,又不至于做错事,才能跟好的尽孝道。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夫孝,始于事亲,忠于事君,终于立身。《孝经》的这几句话想必已为人所熟知,但更希望的是大家能够铭记于心,并用实际行动来证明。亲情是幸福的源泉,让世界多姿多彩,充满欢声笑语。父母就在我们身边,不要等到父情节和母情节的时候才去关心他们,亲情的珍贵需要我们时时刻刻来守护。悠悠寸草心,愿报三春晖。作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希望人人都能够铭“孝”于心。使我们的心灵更加澄澈宁静,使这世间更加和谐温暖。1200字以上 初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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悠悠寸草心古往今来,赞美母亲的文章几乎被人们写烂了。不过世界上的母亲千差万别,每个人对母亲的看法也不尽相同,所以我还是要用幼稚的文字,来表达母亲那从未减少的绵绵爱意。我的母亲很平凡,站在人群中都不会很容易被认出来;我的母亲又很不凡,她用简简单单的母爱,和父亲一起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硬是将四个孩子拉扯长大。母亲和父亲是通过媒人认识的。在他们那个年代,自由恋爱可不是什么随随便便的事情。他们之间从来没有过甜言蜜语,他们也不会说甜言蜜语,甚至经常会有口角之争,但我清清楚楚地知道,他们的感情已经融入到了平平淡淡的日子之中,他们已经谁也离不开谁了。二十七年前,大姐出生了。由于父亲母亲都是各自家庭的老大,所以她是我们两个家族的第一个孩子,理所当然的成了所有人的宝贝。大姐从小就比较聪明,也比较懂事。不过,或许是孩子太多,父母忙于生计,也就没有太多的精力和能力去方方面面都顾及到。这让大姐有了一种埋怨的心理,觉得父母只知道给孩子吃的喝的,根本就不知道给孩子以内心的关怀。我记得当时大姐寄回那封信的时候,我从没见她哭过的母亲哭了,哭的是如此伤心——而我从来没有想过母亲也会哭。我当时吓得不得了,也为母的伤心而伤心得不得了,最后和母亲一起哭起来。如今大姐长大了,已为人母的她终于些许体味到做人父母的艰辛,也开始明白自己当时的叛逆。大姐常常告诉我,她做了母亲才明白父母对孩子那种无可比拟的爱,才明白父母永远是最爱自己的人。这对于我的母亲——我劳累了大半辈子而且至今还在劳累的母亲——大概是最欣慰的事情吧。二十五年前,二姐出生了,她是我家第二个孩子,也是两个家族第二大的孩子。有了孩子当然是值得庆祝的,但那种庆祝总是少了一份心照不宣的遗憾——我的爷爷是一个很正直的人,不过却有着十分严重的重男轻女的封建思想。见到两个都是孙女,爷爷就有些坐不住了。当时计划生育是相当严格的,第二个孩子就已经罚了很多款,但是爷爷还是希望我的父母能再要一个孩子。对于这一点,母亲的心里是完全明白的。二姐是一个善良、老实而又有些固执的孩子,甚至和母亲一样都得过甲亢,这也就没有少让母亲操心甚至流泪。不久之前,当远在浙江的二姐早产之后,一坐车就晕得万分难受的母亲还是坐上了远去的列车——不知道那小小的列车,是否载得动一个母亲的心……二十二年前,我的三姐出生了。我不知道当时我的爷爷有什么想法,我也不知道我的母亲该承受多么大的压力。三个孩子就像三座山,重重得压在了父母的肩上。当时甚至有人建议父母把三姐送给别人,但是被他们毫不犹豫地拒绝了。其实这还是次要的,对于我们那里的人来说,没有儿子是一件很不好的事(我说的还不算太难听),所以总是有人在我的母亲身后指指点点。母亲对我说,父亲对此还不是太在意,只是她自己——看似不要强的她自己,不想让我的父亲成为大家说小话的对象。但她只是一个女人而已,又怎能抵抗得住所有人的压力呢?于是她被弄去做了绝育手术——先不要奇怪我是怎么来的——后来听我爷爷说,母亲在医生面前落泪了,哭得真心实意,哭得一塌糊涂,哭得都是一个女人的无奈。最后是怎么回事,就不需要我多解释了。十九年前,我哭着来到了这个美丽的世界。虽然我三姐出生之后、我出生之前,我的叔叔已经有了第一个儿子,但我的到来还是给爷爷、给奶奶、给我的家庭带来了莫大的欢喜。而就在两年前,当我因病住院,一直由母亲照顾的时候,我才从母亲口中得知了一个我从来都不知道的真相:我不是在医院出生的,而是在一家没有孩子的夫妇家里出生的——他们说好如果是个女儿,就把我送给他们当孩子;如果是个儿子,就把我带回家自己抚养——结果是个儿子,我也就回到了自己父母的家里。当时知道这件事以后,一种十分复杂的感觉立刻涌了上来,我当着母亲的面非常非常伤心地哭了,而她的眼睛也马上变得湿润起来。她说其实就算是个女儿,她也不会把我送给别人的——她怎么忍心将自己的亲生骨肉送给别人呢?对我的出生最快乐的肯定就是我的母亲了,不过,在我出生一个月之后,我那还沉浸在快乐中的母亲就被诊断出甲亢,我也因此再也没有吃到母乳,而我的母亲也得忍受病痛的折磨和对我的内疚——虽然这完全不是她的错。紧接着考验着她的,就是那比山还重的养育四个孩子的任务,于是她和我的父亲只好以超出常人的努力,拼了命来给我们姐弟四个撑起一片爱的晴空。还好,她说我从小都是一个比较听话的好孩子,基本上没有让她多操什么心,这大概是我现在唯一可以做的事吧。虽然母亲从来没有多管教过我,但在耳濡目染下我还是受到了她的巨大影响:我的母亲基本从来没有打过我,这就让我学会了宽以待人;我的母亲完全没有骂过我,这就让我学会了以礼待人;我的母亲从来没有反对过我自己的选择,这就让我学会了自立。在这方面我的母亲和我的婶婶很不一样,当婶婶罚堂哥跪搓衣板的时候,当婶婶拔掉堂妹“会爬坏墙的爬山虎”和“会占用菜地的凤仙花”的时候,我就会想想从来没有挨过的打,看看我那长得到处都是的花花草草,然后感激而庆幸地翘起嘴角。我的母亲,我的含辛茹苦的母亲,我的平凡而伟大的母亲,我这棵渺小的寸草,该如何报答您的三春晖?如果我学得了一丝一毫的好脾气,如果我学得了一点点待人接物的和气,如果我能宽恕人,体谅人——我都得感谢我的慈母。1200字以上 初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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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青子衿,悠悠我心青青子衿,悠悠我心。纵我不往,子宁不嗣音!青青子佩,悠悠我思。纵我不往,子宁不来!挑兮达兮,在城阙兮。一日不见,如三月兮!第一次认识钱学森是在小学的课本里,课文中这么一段话让我始终记忆犹新,美国海军的一位领导人曾对美国负责出境的官员说:“我宁可把钱学森枪毙了,也不让他离开美国!”“钱学森至少值五个师的兵力。”当时的我对此并不热心,只是老师总说他很厉害,于是便有了小孩子所谓的崇拜,但这种崇拜并没有持续多久,便被另一种崇拜所替代了。第二次认识钱学森是在感动中国人物榜上,因为比较喜欢看这一类节目,所以那一次在感动中国上看到了钱学森,知道他是我国导弹之父,知道他为了祖国放弃美国的高薪工作…第三次认识钱学森是偶然看到新闻上播报他去世的消息,那时真的很难过,想着这么一个伟大的人就这么去世了,我想如果当时钱学森没有回来的话,我国的航天事业也不会发展的如此迅速吧?当然这是后话,毕竟他回来了,甚至给我们带来了高新技术…第四次认识钱学森就是这一次了,说实话这一次更触动我的内心,以前看书听老师讲钱学森的事迹,总觉得很玄。毕竟我们这些90后始终也无法了解那些老一辈的艰辛,甚至缺少了一份爱国的热情,一份为国献身的激情,他们身上所体现的很多优良品质似乎也随着时代的发展渐行渐远…虽然只是一个多小时的电影,给予我的更多的是震撼,是感动,当然还有些许气愤…当我看到钱学森与众多中国科技人员夜以继日地为中国伟大的建设事业奉献自我,最后终于取得标志性的胜利之时,我真的震撼了!在当时那么艰苦的时期,竟然能取得如此大的成就又怎能不振奋人心?当我听到钱学森说,他在美国学习就是为了报效祖国,甚至为了回国放弃美国的优良待遇的时候,我真的感动了…试问:如今的中国人有多少能为国至此?又有多少那些所谓的“伟人”“能人”早已贴上外国的标签?为什么诺贝尔获奖史上,中国始终是空白?难道中国人就比那些洋人差?NO!NO!NO!世界上如今盛传如此一句话:“美国人的智慧在中国人的脑袋里,美国人的钱在犹太人的口袋里。”这句话足以证明中国人绝对是智慧的化身,那又为什么中国总是落后于美国呢?那是因为很多原原本本的中国人如今已变成了“美籍”华侨…这是多大的讽刺啊?中国这个伟大的母亲用乳汁认真浇灌的孩子们最后竟然用这种方式回报他们的母亲。你们可曾听到你们可敬的母亲在低泣?当我看到那些美帝国主义者为了阻止钱学森回国,将他关押,处处监视他,甚至以非人的方式对待他时,我不自觉地紧握着拳头;而当我看到所谓的“俄罗斯老大哥”以鄙视的态度对待我国渴求技术的“学生”,我感到我的心都凉了一大截,这是何等的凄凉啊?那种被人瞧不起,被人欺凌的日子终于结束了。今天的中国早已不是那个受人欺侮的国家,可是为什么,总觉得缺少了什么?航天事业飞速发展,经济也发展的极其迅速…是精神!是品质!是热情!或许如今的我们生活太过安逸,所以那些曾经我们极为推崇的“两弹一星”精神,“雷锋精神”…早已被我们丢弃,那些先辈们用汗水和鲜血换来的劳动成果正一点点被侵蚀,我们又该何去何从呢?东西丢了可以再找回来,心丢了去哪找呢?钱学森的心在中国,所以他毅然选择回到祖国。可中国人,你们的心到底丢哪了?点评:语句通顺,句意流畅,言辞优美,叙写形象、生动、鲜明,语言表达能力较强。详略得当,主次分明,思路清晰。精挑细拣,素材似为主题量身定制。文章前后连贯,形成完整的形象。1200字以上 高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