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天狼》有感
今天,我读了一本动物小说,叫《天狼》。它主要写了:一匹名叫珍珍的母狼,为了对人类杜仲进行报复,作出了许多努力。当它带着子女要去报仇时,却遇到杜仲的白狗雪玉与它的子女们的阻挠,最后,阴险狡猾的狼还是败在了狗的手下。
文中的母狼珍珍是多么地残忍啊。它在报复杜仲的过程中,杀掉杜仲之后却仍不罢休:它把杜仲的肚腹剖开,把他的五脏六腑全部掏出来,扔得遍地都是;它还把杜仲的脸皮揭下来,搭在他那被咬断的喉管上,多么可怕啊!
狼是为了报复人类的肆意捕杀才如此凶残,但我们人类,虽然与大自然无冤无仇,有时候却也做出了许多伤害自然的事情。在北极,海豹是一种珍贵的生物,人类大量捕杀它们,使它们的数量变得少之又少。可是,人们并没有罢休。最近几年,欧洲流行着一种游戏:就是将北极刚出生的小海豹放在冰面上,用棍子像打冰球那样去打小海豹,直到小海豹被打死。一时间,这种残忍的游戏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人参与。那些可怜的、还无法独自生活的小海豹,只能睁着惊恐的眼睛,望着拿着棍子的、步步紧逼的人类……北极的冰面上、海面上,堆满了小海豹的尸体,到处血迹斑斑,惨不忍睹……
《天狼》中,杜仲因为对狼的捕杀,遭到了母狼珍珍的疯狂报复,最终丢了自己的性命。人们如此残忍地对待无辜的小海豹,也必将对地球的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的破坏,最终受到伤害的,还是我们人类自己。如果我们继续执迷不悟,捕杀动物,污染环境,破坏植被……大自然将给予人类更严厉的惩罚。所以,希望我们每一个人都要热爱动物,热爱大自然,保护好我们共同生活的这个地球!
游乐山观大佛
走在九曲栈道上,身旁的岩石上早已风化了许多小洞,红色的岩壁犹如被火烧过一般。岩壁上方刻满了许多的小佛像,却早已被时间磨得面目全非,没有人去给予太多的关注,在无尽的岁月里它们只是静静的充当着大佛的陪衬。身旁便是岷江的上方滚滚的江水让人生生作怕。继续走着能依稀看见大佛了人们便拿出相机,在呼风中欢呼,呐喊着。一会便来到了底带着兴奋与激动来我来到了大佛跟前,顿时生出一种无力的感觉,七十多米高的身躯让我想起了“佛是一座山,山是一座佛”这句话。看着大佛脚踏岷江头顶苍穹,高大,威武等词语汇织雨我的心里。猛烈的河风让人睁不开眼,望着大佛那平淡的表情,让我疑惑的是让他风雨不改色的究竟是什么?八百多春秋,人在变,地在变,天在变唯独他依旧如此……
相似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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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天狼》有感自从读了《天狼》这本书,我感慨甚多,这是一部动物小说。书讲述的是一个有关狼类、狗类和人类的故事。这个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苍凉悲烈,令人荡起回肠。在小山村里,一个叫杜仲的猎人,一只叫雪玉的狗和一只叫珍珍的独眼狼,一起演绎了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原始的狼性与忠诚的狗性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独眼母狼为了给家人报仇,经历了种种磨难,受到很多的欺凌,但它仍然不肯放弃仇恨,觉得除非杀了杜仲才能解心头之恨。白狗雪玉忠诚、勇敢,自从杜仲救了它,它就非常感谢杜仲,无时无刻都在报答它的主人。因此一匹狼和一只狗就结下了深仇大恨。在最后一次战争中,白狗雪玉带着它的四个儿女团结起来,终于战胜了独眼母狼。最后动物界又恢复了和平,世界永远没有了战争,只有爱。啊!这是一本多么好的书呀!虽然讲述了一个有些残忍的故事,但文中的“爱”和“忠诚”还是表露无疑。我从这本书中懂得了很多道理,也受到了很大的启发:如果人类少一点捕杀,就不会引起独眼母狼的愤怒;如果母狼能放下仇恨,也不至于送了性命。我觉得值得表扬的是白狗雪玉,它懂得知恩图报。它的故事也在教导我们做人不能忘恩负义,受人滴水之恩,应当涌泉相报。即使这个回报过程中有可能受伤,但我们依然要敢于面对挫折,不能放弃。同时我想呼吁人类要珍爱动物,现在很多动物都变成了濒危动物,它们需要大家的保护,我们要懂得与它们和平共处,这才是动物界需要的爱,这才是全世界的爱。550字 五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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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天狼》有感我读了一本书,书的名字是《天狼》作者是刘学林,作品主要以小说为主。这本书里主要讲了:有一个人他的名字叫杜伯,他有一只狗名字叫雪虎,因老主人不见了它就去鬼跳崖看管犯人,他是一名优秀的警犬,后来,它在看管犯人时偶然看见了自己的老主人!然而雪虎不会忘记,就把他的主人给放了。它们一起走了十天老主人有事就离开了雪虎,白狗雪虎就自己一人在森林里游荡。他忽然看见了一个小村子,他就住在了一个人的家中,雪虎住进了一个温暖的家,因此它也有了一个新的名字—雪玉。男主人有一条腿在打狼的时候断了,可雪玉万万没想到老主人的弟弟就是这个新主人—杜仲。在这些日子里雪玉天天带自己的孩子出去打猎,最近村子里一直闹狼灾,雪玉就一直保护这一家人,这一天,谁都不在家,可就这个时候,主人就被狼叼走了。雪玉带着满腔愤怒独自上山打狼,可什么都没看见,他带着低落的心情往回,突然,他闻到了一股熟悉的气味,原来它的老主人来到这里看弟弟,雪玉和旧主人一起努力终于杀掉了独眼母狼,而它的儿子成为了狼王,要为八代亲属报仇……狼有狼的信念,狗有狗的道理。狼会不惜一切地保护狼群,狗忠于主人会保护主人的生命和财产。这个狗在人失败的时候挺身而出的事,让我知道了狗和人一样也有爱恨,更有信任和忠诚。450字 五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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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天狼》有感在这个暑假里,我走进了阅读的花园,饱食着清甜的花蜜,其中,最闪亮的一朵——《天狼》,更是令我回味无穷。《天狼》讲述的,是一个有关狼类、狗类和人类的遥远故事。这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苍凉悲烈、荡气回肠。小山村里淳朴的一家人,一只叫雪玉的狗,一只叫珍珍的独眼狼,一同演绎了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演绎遥远的恨,永恒的爱……狗,在人的印象里,一向是最忠诚的。而狗,在狼心里,是山林的叛徒,是人类的走狗,是人类的帮凶。两代八匹狼的仇恨,黑狼独眼将它们放在了狗与人的身上,并一次又一次的复仇,黑狼独眼立誓:此仇不报,誓不为狼!在残月形绝情谷与白狗雪玉狭路相逢,一狼一狗便从此成了敌人。在绝情谷的一场激战使得雪玉身负重伤。好心的杜仲一家收留了它,细心为它疗伤,雪玉便从此效忠于杜仲一家。为了杜仲一家,雪玉又多次因与黑狼独眼交锋而受伤,并前后失去了自己的四个儿女,最后终于将独眼母狼杀死。作者把自己隐身到各种狼、狗的身上,以狼的角度来看待问题,缔造了一个残忍无道、弱肉强食的狼世界、狗世界。《天狼》这本书演绎了原始的狼性、忠诚的狗性和光辉的人性,讲述了一种永恒的爱,它凝聚着一种不可战胜的力量。爱,是这世上最伟大,最不可战胜的力量,这正是文章所揭示的主题。梅林小学六年级:陈梓乔450字 六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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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天狼》有感在这个暑假里,我走进了阅读的花园,饱食着清甜的花蜜,其中,最闪亮的一朵——《天狼》,更是令我回味无穷。初见《天狼》首先是被他的封面而深深吸引,它的封面并不诱人,甚至还有点吓人,一头独眼露出尖利的牙齿,狰狞的望着每一个人,剩余的那只独眼幽深哀怨,一看就是一只有故事的狼,比起旁边那些色彩缤纷的书,这本书显得是多么与众不同,我一看对简洁的书有莫名的好感,于是便一口气把它读完。《天狼》讲述的是狼、狗与人之间的一个遥远的故事。独眼狼真真、白狗雪玉、兰花呦里的杜家人,透过错综复杂的关系被命运连在了一起。独眼狼珍珍,她的外祖母和母亲都为了夺回森林而丧命于猎人杜仲的枪口之下。珍珍背负着沉重的使命不断的历练自己,不顾生命危险,只为有朝一日报仇雪恨,甚至为了证明自己的信念尔扎下了一只眼,成了独眼狼。白狗雪玉原名雪虎,帮助老主人杜仲效忠,后杜仲入狱,他进了警犬学校,并分配到鬼跳崖监狱,帮助老主人杜伯越狱后,流浪,与黑狼珍珍恶斗后冻僵在为了逃脱城市苟扣杂税而隐居山林的杜仲一家人的门前,当了杜仲一家人的守门犬。机缘巧合,杜仲竟是杜伯的弟弟。杜仲一家人,与独眼狼几代狼积怨甚深,有了妻子菊秀,儿女杏儿小磊。后来杜仲被珍珍及他的女儿杀死,而雪玉却杀死了珍珍。故事的最后是珍珍的孩子山妖当上了狼王,至于后来,独眼狼的遗愿没有完成,其实题记便是结局。结局如何并不重要,故事的主题是爱,雪狼珍珍的恨之所以如此强烈,浓烈到可以摧毁一切,是因为爱,所谓爱有多浓,恨有多深珍珍爱她的母亲,爱她的外祖母,爱她的儿女。白狗雪玉之所以i如此忠诚,忠诚到可以抛弃一切,是因为爱,所谓滴水之恩,必当涌泉相报,雪玉爱她的儿女。老主人杜伯之所以如此冲动,冲动到可以起杀机,是因为爱,杜伯爱他的未婚妻小凤。这所有的一切都来源于爱,会有这个也是因为有爱。书背面的那句话:爱,是这个世界最伟大,最不可战胜的力量。有活说:因爱生恨,但同时,爱液能融化掉恨,就像书中珍珍的女儿血杜鹃,雪玉的儿子侠客一样,侠客用生命去爱血杜鹃终将血杜鹃的很容化为爱,所以很在某种情况下也等于爱。套用许崇的一句歌词:有些恨像是一个圈,冤冤相报不了结。只为了完成一个遗愿,还将付出几多鲜血。这句歌词也挺适用此情此情。爱,终能战胜恨;爱,能照亮世界上所有黑暗的角落;爱,是世间最博大、最温暖的力量。再看看书的封面,其实那只狼的毒眼里有一抹明亮的色彩,能抹掉眼睛里那深俊的黑暗,捂住狼的面孔。我发现,这只狼同样能协调的放到一张温驯柔和的脸上。《天狼》这门属演绎了原始的狼性、忠实的狗性和光辉的人生,讲述了一种永恒的爱,它凝聚着一种不可战胜的力量。爱,是这个世界上最伟大,最不可战胜的力量,这也正是文章所揭示的主题。山东威海乳山市乳山市徐家镇初级中学初二:徐彗渊1000字 初二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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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狼图腾》有感这个故事催人泪下,讲述了人与狼之间的友情。在一个辽阔无垠的大草原上,草原狼的独立、卓越、强悍、超长的智慧才能、不屈不挠的高贵灵魂、无坚不摧的团队意识、亲情和友情、和草原万物的关系……无不给人心灵强烈的震撼和感动。人们骂狠心的人狼心狗肺,骂大声喧哗的人鬼哭狼嚎,吓唬小孩的说“狼来了!”。我以前也骂过狼,但现在,我还是这样吗?不,不是的。我是满怀着深深忏悔之情来赞美小狼的。蒙古额仑草原的老人曾经说过:“狼是腾格里(天)派下来保护草原的。狼没了,草原也保不住了。狼没了,蒙古人的灵魂就上不了天了。”太对了,在我看来狼是草原的精灵,也是草原清道夫,它使吃草的黄羊控制数量,维护青草;吃人的尸体,是草原整洁,也是那人魂归腾格里。狼是神,但也有自己的种群,而第一次来草原的北京知青却毁了一匹未来狼王。在陈阵这个北京知青刚来草原的第二年,对狼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却萌发了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的想法——养一匹小狼崽,并为他养老送终。但当他冒险钻狼洞后得到了一匹小狼崽时,却遭到村民们的强烈反对,陈阵拼死保护小狼崽却无济于事,最后,还是竭力号召消灭草原狼的包顺贵,以摸清敌人特点为理由,说服了草原上最有名望的老人去说服大家。在以后的日子里,这匹没妈的小狼一系列的行为让陈阵越发觉得这匹小狼是未来狼王,所有扑击噬咬能力都无师自通,而且十分厉害。小狼对他的主人一点都没有养育之恩的报答。不知过了多久,小狼长大了,陈阵带它去散步时让小狼味道了母亲的气味,小狼正在准备留下它的气味时,被陈阵硬拉走了,它十分恼怒,对准了陈阵的小腿就咬了过去,把陈阵的小腿要了四个窟窿。有时小狼还有点信任陈阵,但只在吃饱喝足后,其他时候经常翻脸不认人。不知为什么,最终,腾格里还是把小狼带走了……草原老人还说过:“狼可杀可拜但不可养。”太对了,陈阵虽然很爱小狼,但无论怎样也比不上亲生母亲的爱,在不知不觉中,用铁链拴住了它的一生,拴住了它的自由……800字 五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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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狼图腾》有感读了这本书,我感到很惋惜。狼。多美的草原,多和谐的关系,多美妙的生态环境,最后,毁于一旦。多少祖先受益,费力保护的地方,那么快的时间里,毁于一旦。狼在我的印象里,和大多数人一样,是恶魔,是魔鬼,可这本书,让我对狼产生了崇高的敬意。初看这本书,我甚至有很想去草原的冲动,想摸一摸草原上的狗,想亲手捉一只兔子,想躺在蒙古草原看着蒙古的蓝天,想在蒙古包住,想骑着马在草原上奔跑……可是看到后面,我的这种冲动慢慢变成了一种恐惧,我不要去草原,我不要看到草原毁灭的样子,我不要看见他们拿着枪杀掉一只只天鹅,把狼赶出草原,把草原的动物赶尽杀绝,把草原慢慢变成荒漠……草原上的任何一种动物都和草原狼有联系。黄羊是一大祸害,它们吃草的速度极快,草原损失极大,狼就很爱吃它们,吃不完牧民们还会搬走一些吃;田鼠、兔子、獭也是草原的祸害,它们很爱挖洞,能把一座山挖空,但狼会抓他们,而且很有方法,牧民也是,抓它们炼油,但从不赶尽杀绝,每年都会留一些。这里的马也是军用的最好马种,狼练出来的。因为狼吃马时会追马,和马比耐心、比速度,留下存活下来的好马,一代代变得很厉害。狼和草原、牧民有着和谐的关系。狼爪猎物是非常有技巧,以前的蒙古成吉思汗兵用跟狼学来的方法曾横扫亚洲。但是……短短几个月时间,草原增加了半个村子的人口,短短几星期的时间,他们把草原狼赶出草原,短短几天时间,他们毁了一座千年獭山。草原最后灭亡。因为偏见,因为外来人口对狼的偏见。他们把草原狼赶尽杀绝。马,就懒了,胖了,不再是参军的优良马。老鼠,兔子,开始猖狂起来,遍地的洞。黄羊,肆意毁坏草原。而狗,战斗中最忠实的朋友却是被外来人口一只只吃掉。草原,不再是绿油油一片,而是露出大片沙地。从前,人们都是骑马行走,现在都是骑摩托车,。没有草原的样子。因为偏见,因为外来人口对狼的偏见。他们把草原狼赶尽杀绝。草原狼没了,整个草原,都毁了。我们不能根据自身的片面认识去判定动物的善恶,这片草原的毁灭,就是因为外来人口根本不懂草原却又对草原实行他们的方案。草原……800字 五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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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狼图腾》有感这一学期,我在爸爸的建议下,阅读了小说《狼图腾》。读完后,我感到无比的愤怒与惋惜。 本文作者姜戎,作为一名北京知青,自愿到内蒙古大草原上插队。在这里,他与牧人一起放牧,一起欣赏草原美景。经过不断的摸索、学习,他知道了狼是蒙古人心中的神,是不可侵犯的。于是,他亲自到狼窝中去掏狼崽,甚至养了一条小狼。他在这些年的研究中,领悟到了狼作战的英明,真正做到了“与狼共舞”的境界。读到这里时,我心中充满了向往:内蒙古大草原一定像童话一般美吧!牛羊们自在地吃着草,大山深处活动着充满智慧的狼。这该是一幅多么壮观、美丽的画面啊!正当我陶醉其中时,文中的一些片段使我愤怒起来:一些外来人员大量放牧、杀狼、吃天鹅肉,偷动物们的崽,无恶不作。没过几年,小动物们死的死、逃得逃,内蒙古竟看不到狼的踪影了!美丽的草原一去不复返,最后只剩下了几个蒙古包与一片茫茫大漠……看到这些,泪水涌出了我的眼睛。人们为什么要放牧,为得是自己挣更多的钱;人们为什么要猎杀动物,还是为了钱!那些人们脑中只留下了一个“钱”字。但是,他们却没有关心他人,关心大自然的生态平衡。从而导致了这一环境界与动物界的悲剧。同学们,抬头看看我们中国的的地图吧!你会看到,内蒙古地区有大大小小许多许多沙漠,这些足以说明我们国家的环境正在走向一个不良好的状况。据老人描述,过去的内蒙古到处都是草原,牛儿羊儿们悠闲自得地享受着阳光与美草,别提有多美了!可是如今,草原迅速减少,那是因为牧民们越放牧越穷,越穷越放牧,导致我们的生态环境进入了一个恶性循环。为了不让沙漠覆盖我们可爱的家园,为了复原美丽的大草原,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保护野生动物,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600字 五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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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狼》有感这一天,天黑的异常快,天上的星星无了踪迹,只有那月光充斥着林荫小道。在这条小道上,许久没有人来过。道旁的几棵树,面似挣扎地晃动树干,好像被抽光了营养,变得骨瘦如柴。这时,两条黑影蠢蠢欲动……远处传来山歌声,一个人正从后面充满着灯火的小镇徐徐走来。身穿一身黑衣,满脸堆着笑容,肩上扛着担子,肉已经卖完,里面只剩下两根肉棍。虽然一身血迹,但丝毫没有遮掩内心的喜悦。突然,空气凝聚下来,月亮也躲了起来,他的歌声也逐渐放低了。身后,两只凶恶的狼正不怀好意地盯着他,而屠户并没有因此放慢了脚步,因为论跑,他跑不过两只狼。屠户突然灵机一动,把剩下的骨头远远地往身后扔了过去。结果,一只狼得到骨头便停止了脚步,但另一只狼仍然跟着屠户。多么狡诈的两只狼!屠户心想。无奈之下,屠户拿着最后所剩的骨头,挺着胸膛,身子往后仰,胳膊举得高高的,用尽全力往狼身后扔去。心想总算摆脱两只狼了。可后面发生的事又给了屠户重重一击,后得骨头的狼停了下来,可是先前得到骨头的那只狼又追了上来。骨头又扔光了,可是两只狼仍追赶着屠户。就这样,剧情重演。屠户现在处境非常困难,因为下一秒就有可能成为狼的盘中餐。此时,时间仿佛定格了,过得非常漫长。至少屠户是这样的感受,但对于两只狼就不得而知,但它们的贪婪的目光比先前还要强烈。终于,一场漫长而又残酷的耐力战有了转机。屠户看见旁边有一个麦场,场主把柴草堆在场院当中,覆盖成小山似的。虽然麦场有所简陋,场主并不是大汉,但对屠户来说就是一个希望。他连忙跑过去倚靠在柴草堆下,卸下担子拿着刀,丝毫不敢疏忽。狼不敢再往前走了,瞪着眼睛对着屠户。就这样,双方都平等了。一会儿,一只狼径直走开,另一只狼像狗似的蹲坐在屠户面前。这是怎么一回事?屠户心想。过了一会儿,蹲在屠户面前的狼的眼睛好像闭上了,神情悠闲得很。好身手!屠户突然跃起,用刀劈狼的头,又连砍几刀杀死了它。可怜的狼!连想都没有想就死在刀下。屠户刚要走,转身看到草堆后边,另一只狼正在柴草堆里打洞,企图钻洞进去,以便攻击屠户的背后。狼的身体已经钻进一半,只露着屁股和尾巴。好时机!屠户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从后面砍断了狼的大腿,也杀死了它。终于,屠户松了一口气。这时才明白蹲坐在他面前的狼假装睡觉,原来是用来迷惑敌人的。屠户扛着担子准备回家,想起了狼的行为,不禁笑了起来,他的身影逐渐消失在人道中……900字 高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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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暖狼》有感读完《暖狼》这本书,我的内心很复杂。一方面感叹作者能从狼的角度来看世界,让我感到狼不是凶恶、残忍的动物,它们会照顾弱小的崽子或年老的狼,十分团结。文中的喜鹊和狼交上了朋友,更使我惊讶。喜鹊为狼群侦查猎物,狼群给喜鹊提供食物。这种友谊让世人感叹!另外一方面,我感到我们人类猎杀动物太多了。如果我们不猎杀野生动物,那些可爱的渡渡鸟,爪哇虎,袋狼就不会灭绝,因此我感到我们人类也有些残忍。文中的主角是一匹狼,这是一匹暖狼,它叫拉马尔,让我感到敬佩,别的狼崽子要两岁才离开群体,独立生活,而它一岁就离开了。这让我感到“有了勇气,才能担当生命”!拉马尔格外懂得照顾弱小的兄弟姐妹。它是头生狼——就是兄弟姐妹中的老大。在狼群中,老大总是能争抢到最多的食物,最先吃饱。而它总是会把食物留出一些给最小的弟弟妹妹。书中的农场主想尽办法,要灭掉那头蓝色皮毛的狼,请了很多次猎狼队扑杀。还把狼崽关到笼子里,用捕兽夹反复虐待。当他发现抓错狼后,又放掉了狼崽。读完这本书我觉得世界上没有真正善良的人,也没有真正凶狠的动物。400字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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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狼图腾》有感说起狼,很多人对它的印象是阴险、凶狠、狡猾……,可是,当你读完《狼图腾》后,你对狼的看法会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他们团结、奋不顾身、聪明,在猎杀猎物时的大智慧,一定会让你感到震撼。你也会理解草原人民为什么把狼视为他们的精神图腾。在牧民们中间,曾流传着一个“飞狼传说”的故事。羊圈的墙十分高大,狼是不可能进圈侵犯狼群的,可是高大的围墙还是没能挡住狼的侵犯,而且从犯罪现场来看,这还不是一只狼的杰作。那么狼群是如何进入羊圈?大开杀戒后,又是如何有序离开的呢?这样神出鬼没的行动,让牧民们以为狼是可以飞的动物。后经考察,事实并非这样。狼之所以能成功越过高墙,是因为有一只壮狼趴在墙上当“狼梯”,其他狼后退几步,猛地向前一冲,踏准“狼梯”,再一跃,这样便进入羊圈。进入羊圈的狼便开始大杀特杀,吃得肚子滚圆。等大家都吃饱了,又开始踏着“狼梯”一个个有序离开。吃饱出来的狼又给以前的壮狼当“狼梯”,让它进去享用这个绝世美餐。通过这样的方法,狼群的“杀手们”便都可以吃饱了。也许大家会问:“羊圈里的最后一只狼怎么出来啊?”别急,狼可不会这样傻,他们早就算好出路,在撤离羊圈前,头狼和狼王会搬几只死羊到墙跟前,最后一只狼就是踏着“羊梯”安全撤离的。狼的奔跑速度远远没有黄羊快,一只狼如果想轻而易举的抓住黄羊是不可能的。但是对于一只聪明的狼来说是完全可能的。狼会远远的盯住它的猎物,等黄羊吃饱后、睡梦初醒时发动进攻。黄羊此时负荷很重,跑不动,没跑出几步,脚就抽筋倒在地上,狼只要纵身一跃,一口咬折黄羊的脖子。狼很有分享精神,他不会独吞黄羊,会留下大半拖回狼群,把自己的战斗成果分享给老狼、病狼、母狼与狼崽。打仗讲究基本战术、战略,狼群打猎也很有门道。一般头狼会侦查地形,然后在山谷里布防,把黄羊赶到谷底。所有的狼听命于狼王与头狼,进攻有序。有时一次猎杀会持续很久,从东方鱼肚白打到日落西山。草原上的狼聪明、勇敢、机智、团结,为草原人所敬仰。几百年来,草原人也一直把狼作为自己心中的图腾。读完此书,我也被这种草原狼精神深深的震撼。800字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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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狼妻》有感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今天,爸爸带我去书城去看书。我看了一本厚厚的书,叫《狼妻》,其中,有一个故事很感人,讲了一个动物学家去一个森林研究动物一路上看见了一个小熊宝宝,可能那个小熊宝宝的妈妈出去寻找食物了,只见小熊宝宝很冷,他就抱着熊宝宝回家了。小熊宝宝很可爱所以动物学家就给它起名叫“丽丽”他养了熊宝宝20天了,熊妈妈来找熊宝宝了,动物学家只好把熊宝宝还给熊妈妈,可是熊宝宝见了她很害怕老是躲,这时熊妈妈生气了,打了熊宝宝一下,过了几天,一只雪狼来吃熊宝宝,熊妈妈为了熊宝宝牺牲了自己,把熊宝宝交给了动物学家。读了这篇故事,我觉得熊妈妈很疼爱自己的宝宝,为了宝宝牺牲了自己。虽然宝宝不认自己的妈妈,但,妈妈很疼爱自己的宝宝。我没想到动物之间也有感情,就像我的妈妈,吃东西的时候妈妈总是给我吃,我吃完她在吃。对,母爱大如天,在动物中,妈妈也是爱自己的宝宝的。我真喜欢这本书。小宫小学四年级:李文慧123400字 四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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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狼图腾》有感古人有云“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也许,雄伟的万里长城,哪怕只有一小段砖没有砌好,它就将不再是奇迹,可能就成为一片被唾弃的废墟了。凡事皆讲究大局为重,凡事也皆道出大局之重。当人在大街上,随手丢下污秽之物,就因当要有人站出来当“清道夫”了,而当“清道夫”又被人们冷眼相待,逐之于社会时,大街也将成为人类埋葬后悔坟场。书中的草原正上演这样的悲剧,美丽的天鹅湖因为人的贪婪成为过去,无限的草场被人一步步推向毁灭。外来户放平眼光,将注视草原的目光移向羊的身上,将草原的使者——“狼”,赶尽杀绝,落得黄沙满天,真是一件可悲,又可恶的事。鲁迅先生曾声明,坦途在前,人不必为了障碍而不走路。人却把坦途封闭,延伸小径到达更低境界,单单为了发家致富,却舍弃一条后路是愚昧的。“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若是连基本生态环境都整治不好,又何以谈发展?茫茫人海,滚滚红尘,我们连磕带绊地走过童年的纯真,少年的快乐,青年的烦恼,学会了许多,可还是学不会放弃那点利益。一个刚毕业的大学生来到一家公司打拼,因为一路并不风顺,便来到一个当时颇负盛名的大企业家那请教。这个企业家拿了大小不一的三个瓜,让这个大学生和他各选一个瓜吃,比谁吃得多。大学生立马选了最大的瓜,而企业家拿了最小的,他吃到一半便觉悟了,小瓜比大瓜吃得要快,吃完小瓜还有一个中瓜,可挑了大瓜的,就不比吃了两个瓜的多了。放下世俗的眼光,我们看看大局是否受到威胁,要知道,大局的利益虽比当下的要少,可大局是长远的,经久不息。再看看现代的青少年,把青春用来换取眼下的玩乐,带来轻松,把学业,长久的利益闲置一旁,让它荒废糜烂。这样的青春,像书中梦幻的草原一般,因小失大,使人惋惜。“蝮蛇一螫手,壮士即解腕。所志在功名,离别何足叹。”放远眼光,将大局抓稳了,才可以放手去追求当下的利益。750字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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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狼王梦》有感世间每一个物体心中都有一个信念,小苗用自身微弱的力量如何破土而出?靠的是坚定的信念;梅花为什么铮铮傲骨,不畏惧冰寒;飞蛾为什么扑火?这让世人嘲笑的飞蛾,靠的也是求生的欲望!在人和动物的心中,那份信念便是——梦!《狼王梦》这本书主要写了母狼紫岚在猎狗的追击下冒死生下了狼崽,用尽自己的心血浆那几只狼崽抚养长大。但,现实中总是残忍的,他的几个孩子陆续离去,继承狼王的梦想破灭了,连唯一的女儿,也对它疏远了。当女儿产下狼崽,他为了最后一只狼孙能活着,誓死与金雕搏斗。哪怕口吐白沫,仍在坚持不懈;虽遍体鳞伤,但仍殊死搏斗;虽身体老迈仍竭尽全力。结果是:紫岚与金雕同归于尽了。这对于一头正常的母狼来说,简直是不可能的。就算是公狼,也不可能有这样的雄心。但它还是做到了。这是为什么?就应为它的那个梦。我相信,我们大家一定希望考上一所理想的中学,将来成就一番事业。这也是一个梦,虽然梦能不能实现还不一定,但没有梦是万万不能的。一颗种子不可能你不去浇水,它也会开花结果。我们小升初也需要知识来灌溉自己的农田,并非说说就行的。日积月累,只要一天天积累下来,什么题目都不会不考到。万众瞩目的光彩下,一定有着伤痕和汗水;举世无双的辉煌抹盖了心酸的泪水。用尽心血的梦必定能实现,哪怕那个梦是渺小或伟大。“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只要你努力了,你的梦一定会实现!550字 三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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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狼王梦》有感这本书是著名作家沈石溪写的,我非常喜欢看。既了解了狼的生活习性,又懂得了在动物世界里弱肉强食的生存法则。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只漂亮的母狼,名叫:紫岚。看了前几章,我才明白做母亲的滋味。那是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紫岚为了能顺利把幼崽生下来,她胆大包天地去抢人类的马鹿,结果被大白狗发现了,开始了一场搏斗。如果没有肚里的狼崽,紫岚是很容易取胜的。但有了狼崽,就严重影响了她的速度和扑咬能力。更不妙的是,她要分娩了。只有令大白狗摆布。啊!大白狗把一块肉给撕下来了,但让我惊讶的是,紫岚只是凶狠地盯着大白狗,并没有动。我被深深地感动了,一只要分娩的母狼在受到攻击时,竟不逃跑,而是紧紧护住幼崽!这是一颗怎样的心呀!我深深地佩服紫岚地这种毅力和母爱。紫岚生下来五只幼崽,其中有一只被冻死了,活下来的有: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其中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双毛,他因紫岚的偏心和黑仔蓝魂儿的影响,变得极其卑微。终于,双毛有一天受不了这种痛苦而爆发了。但紫岚错了,她以为双毛已经彻底洗脱了卑微可以去争夺狼王。只到最后又变成以前卑微的身份,结果被狼群吃得只剩骨架……唉!真可惜!只要双毛把最后一击使出,估计就是狼王了。但是双毛被吃掉了。只能说,是大自然弱肉强食的生存法则无情的淘汰了双毛。这让我也懂得了一个道理,在狼的世界中,只能冷酷、残忍。并不断的变强才能生存下去。《狼王梦》这本书非常精彩,建议大家也看一看。550字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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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狼王梦》有感《狼王梦》的作者大家都知道,他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读了这本书,我有许多深刻的感触。《狼王梦》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叫紫岚的母狼,她生了五只小狼,一只不幸死了,剩下三只是公的,一只是母的。这些小狼茁壮成长,终于有一天……其中第三十篇非常感人:以前的三只健壮狼儿,都被死神所带走,现在,紫岚与黑桑的愿望就落在了母狼媚媚的肚子上了,因为她快临近分娩了,所以不准有任何针对狼孙们的厄运。紫岚她晓得,在日曲卡雪山顶上有只凶恶的金雕,当年就是它夺走了想夺得狼王位的黑仔。紫岚想尽一切办法要除掉它,结果计划失误,金雕把紫岚弄成重伤,飞向了它的“餐桌”。在飞向死亡的途中,紫岚拼老命与老雕打个你死我活。她必死无疑了!但它紫岚并不怕死,它抱着同归于尽的念头猛地扑到老雕胸膛上,紫岚明白,狼是草原上的精英,可以给老雕致命一击。可是,在生死攸关的时候,紫岚选择了同归于尽。“砰”一声巨响,两个死对头深深坠在乱石滩上。紫岚永远见不到了她天真可爱的狼孙,永远见不到这美丽的世界了。紫岚用生命的代价保护了狼儿们,媚媚永远不知道,是谁给了她生命,幸福。紫岚和黑桑在天堂望着那热乎乎、毛茸茸,可爱的狼孙。其中一只毛色漆黑,一只毛呈紫黛色,长得特别像黑桑和紫岚,但愿有一只将来能成为顶天立地的“狼王!”读了这本书后,我们将要更加去关心父母,爱父母,不能白费他们的心血啊!550字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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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狼王梦》有感谁说狼就一定是可恶的?在沈石溪的小说中,母狼紫岚下定决心重新塑造新一代狼王的故事打破了以前我对狼的认识。使我重新认识了狼这种动物。《哈利波特》和《狼王梦》比起来过于单薄了;杨红樱写的马小跳系列和《狼王梦》比起来过于天真幼稚。《狼王梦》中写的虽然是动物,但是这故事非常的激动人心,扣人心弦。紫岚的丈夫在一次激战中不幸死去,直到死去也没能完成它的狼王梦。紫岚知道,在野外,靠它一个人是很难养活一窝小狼的。终于紫岚下定决心,把小狼们都塑造成新一代的狼王!看到这里,我的心紧缩了,心里深深地为紫岚担心,想:紫岚能成功吗?紫岚先开始了食物引诱法。果然,功夫不负有心人,过了一个星期,它的第一个孩子长得膘肥体壮。但是不幸发生了,当紫岚出门觅食时,一只老鹰杀了它。紫岚心痛地肝肠寸断。我也为它惋惜。遭到一次打击的紫岚它并没有放弃。第二匹狼儿就快要成功时,又因在和旧狼王发生挑战时退了下来,被众狼当成食物吃了一顿,紫岚又一次毁于一旦。看到这里,我的眼睛里的泪水在不住地打颤,泪水就像泉水般涌了出来。紫岚塑造了两匹狼王,都没有成功,反而白白牺牲了两个狼儿。但它还是坚信:它的儿子不行,它的孙子总有一天能成为顶天立地的狼王!它用自己的血肉之躯,最后和那只老鹰同归于尽,用它的生命谱写了一首生命之歌!《狼王梦》这本书令人震撼,令人着迷。它还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做任何一件事都要有坚定的信念,相信自己,永不言败!550字 四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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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狼王梦》有感一个周末,我看完了一本动物小说——《狼王梦》。主人公紫岚的命运像电影一样在我的脑海里播放——一年冬天,母狼紫岚的肚子里怀了大公狼黑桑的种,却没想到,黑桑的身躯被野猪的獠牙刺穿了。紫岚下定决心,要完成黑桑的狼王梦。一天,紫岚太饿了。它受不了肚子里的宝贝和自己一起挨饿,也为了宝贝出生后能吮吸到充裕的奶水,铤而走险去养鹿场偷鹿崽。结果被那里的狗追逐,绝境里,它分娩了。因天降大雨,它的一只雄性狼崽去世了;后来,紫岚特别看重长子黑仔。对它精心照料,却因为疏忽大意而使它惨死在雕爪之下;它又把爱意全部送给次子蓝魂儿,却因为它对蓝魂儿的期望太高而使它被捕兽夹夹住;它将精力放在仅剩的狼儿双毛身上,但双毛因后天关系变得懦弱,紫岚为了把双毛培养成优秀的狼王,献出了自己的前腿,却没想到,双毛在狼王宝座的争夺战上输给了自己的自卑。紫岚悲痛欲绝,在像公狼卡鲁鲁求爱失败后,将希望寄托在狼女媚媚身上。为了媚媚能怀上优秀的狼种,它冒死咬死草狼吊吊,在卡鲁鲁来到石洞,希望带走媚媚时,它放弃了自己对卡鲁鲁的爱,为了亡夫黑桑的遗愿,将卡鲁鲁和栖息大半辈子的石洞让给了女儿媚媚,流浪天涯。为了狼孙能安全长大,它与当年擒走爱子黑仔的老雕殊死搏斗,最后与老雕同归于尽。读了这篇小说,我感受到了生活的不易、母爱的伟大。我不禁为这匹虚构的母狼的神圣所感动。四年级:陈佳露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550字 四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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