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逝花殇_1200字
花香扑鼻,芬芳华丽,我想……花的花语可真是一种奇妙的表达方式,每种花都有属于自己的故事,而那些故事是它们诞生的源头。
——题记
一种花的花语表达方法有两种,一种是花的传说转变的花语,还有一种是看花的数量。先说说我喜欢的一种“恶魔花”:曼珠沙华和曼陀罗华,简称“彼岸花”曼珠沙华是天上之花,大红花,天降吉兆四华之一。呈血红色,妖娆,华丽,曼珠沙华的花语是无尽的爱情,死亡的前兆,地狱的召唤。而还有一种彼岸花叫曼陀罗华,是地下之叶,(不过不是绿色的)曼陀罗华呈白色,纯洁,简谱,曼陀罗华的花语是无尽的思念,绝望的爱情,天堂的来信。在传说中,彼岸不是花,而是两个人,住在天上的女子叫彼,住在地上的男子叫岸,因为天地相隔甚远,所以彼和岸永世不能相见,可是终于有一天,他们耐不住好奇心,便偷偷相见了,可是他们相见的事情被天庭知道了,天庭便在他们身上下了诅咒,让他们变成一株花的花和叶子,但是这花却是花开无叶,叶生无花,生生世世,永不相见。而曼珠沙华的血红,我猜可能就是少女彼的斑斑血泪,在轮回无数后,佛在去彼岸的途中,路过地府里的三途河,不小心被河水打湿了衣服,而那里正放着佛带着的这株红花,等佛来到彼岸解开衣服包着的花再看时,发现火红的花朵已经变做纯白,佛沉思片刻,大笑云:大喜不若大悲,铭记不如忘记,是是非非,怎么能分得掉呢,好花,好花呀。这就是曼陀罗华。
还有一种是我妹妹喜欢的花,叫“依米花”依米花十分奇特,只有四朵花瓣,但是颜色却不相同,分别是红、黄、蓝、白,煞是娇艳绚丽。这种花生长在撒哈拉沙漠的深处,比较罕见。我记得在周洪滨的漫画《偷星九月天》里,十月就送过九月依米花,所以依米花就象征了九月与十月完美的爱情。依米花只爱上了彼岸花,九月爱的只有十月!(呃……等等,难道依米花代表九月,彼岸花代表十月?!无语)依米花的花语是转瞬即逝的爱,瞬间的绚烂,奇迹。她的花语与妹妹的故事很像,所以妹妹喜欢依米花(我老妹的爱情故事的确很悲惨)依米花没有很精确的传说,但是民间倒是有说过,传说中一朵依米花的开放要等待5年,只为开花四天,正因为如此,它显得格外珍贵。没有开花之前的它,相貌平平,不引人注意,但它一开花,便是绚丽缤纷。听说过依米花的人都应该知道,它是一种传说的透明四瓣花。另一种传说中,依米花的成长要花费五年的时间来完成根茎的穿插工作然后,一点点地积累养分,在第六年春,才在地面吐绿绽翠,开出一朵小小的四色奇花,每朵花有四个花瓣,一个花瓣一种颜色,红、黄、蓝、白,煞是娇艳绚丽。
彼岸花与依米花都是象征着凄惨的爱情,一阵阵让人心痛,惋惜……
——后记
初三:陈文浩
作文网专稿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点评:小作者的文章是写花,但题目确实让人有点摸不着头脑,尽管读起来可能会有点诗意,但这么用确实不合适,建议小作者更换题目较为合适。
从内容上来说小作者介绍了两种花,都很玄幻,从介绍上来说还是不错的,可是内容上也就只有介绍而已,内容细致。建议小作者在结尾不需要用后记,可以把最后一句话引深一些,加油。
点评老师:孟祥琦
长白山,I can!_750字
没有什么人类征服不了的。——-题记
人来到这个世界上的意义或许就是为了征服,或是宇宙,或是人心,或是那白雪皑皑的高山……
6月,心旷神怡,杨絮在空中飘零着,透过惺忪的杨絮望去,人稀稀疏疏,犹似人间仙境。候车厅旁,一块不太起眼的石头上刻着“长相守,到白头”我眯着眼看着这6个字,心想:这或许就是长白山名字的含义吧。
时间飞逝,我们已到了长白山主峰的脚底,雾气很是厚重,将天池裹住的白云遮住了太阳,“今天似乎看不见天池了,”姐姐喃喃道,口中藏不尽的失望流露了出来,“但竟然来到了这,那就要爬上去!”
从下往上望去,密密麻麻的阶梯动摇着人心,再在一个木板上看“加油!只有一千四百四十二个阶梯!”这个巨大的数字使不少人退让,而我,却偏要征服这座海拔2623米的高山,在这座高山上留下我的脚印!
阶梯是木板做的,天刚刚下的雨使木板有点潮湿,往下望去,不免会想到掉下去怎么办,但是,我的心给我足够的勇气,我的脚给我充足的力量,我有什么不能完成的呢?没有吧?没有,那就要征服它!
最终,经过半个小时的努力,我登上了这座山,虽然没有看见天池,但是,要知道--我来过!我能征服它,第一次没看见,那么第二次第三次呢?肯定会有的!
初三:曾志浩
作文网专稿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点评:读你的文章真是一种享受。首先是思想感情的愉悦,当然来自你文章深邃新鲜的立意。所谓“登山则情满于山,观海则意溢于海”,你是个生活的有心人,你用真情打动了别人,这是你作文的最大成功。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文章结尾部分要更有力一点会跟好,文中结尾稍显苍白无力,单调了一点。
点评老师:孟祥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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殇_1200字01其实和零羽这个人认识的时间不长。但仔细数数差不多有3个月了吧。如果我不是在群里无意间招惹了他,我在《新作文》里见过面的和认识的恐怕只有三虫,麦坚,刘歌还有凯旋等人了吧。记得第一次对零羽的印象,并不是直接见了他本人,而是期中考完试后,去新作文找三虫聊天时。看见她对面收拾的整整齐齐的桌子。还以为是麦坚的,心想这小子什么时候学的这么干净利索,经过询问之后,三虫才幽幽说了句:“这是零羽的桌子。麦坚的桌子在对面那个办公室里。”然后我带着一脸的挫败感又发现了我身后的书架,上面摆放着《大地之灯》,《兄弟》等一大堆我也爱看的书,之后才觉得零羽这个人和自己还真是那么臭味相投,后来才在“放胆”初中群里找到了他,和他聊了几句后,两个人的兴趣真的是有点类似(尽管常常唇枪舌剑,把双方弄的遍体鳞伤都无语为止)。记得又有一次在QQ上互相吹捧各自的作品,因为没有他写的多,所以很快败下阵来,当时我不慌不乱的说了句:“呦。写的多算什么。我们靠的是质量吃饭。”后来他急了,说我了解他有多少呢?然后我才在百度上搜“萧泊零羽”,才知道他曾经写过一本书,叫做《朵蝴蝶》。当时看封面就知道是纯武侠爱情小说。我笑他:“我去过楼兰,可没见过什么朵蝴蝶…再说你起个有内涵的名字吧…”他说:“你看《朵蝴蝶》了?”我说:“一点点。”之后他给我传过来《朵蝴蝶》的原稿,而这时和他认识已三月有余,拜读了他的作品,希望给他一点意见。而且在此之前,他的确帮过自己不少的忙。但除此之外,是真正的被他那种文笔间的风格所吸引。还有故事间缜密的思维,人物间饱满的性格,爱情间丰富的遭遇,无不在叹息爱情的美好与轰轰烈烈。他将这幅风景长帙缓缓展开,在荒漠与江南水乡之中奔走。颇有一番诗人的气味。零羽写诗,《朵蝴蝶》便比诗更美。02“传说在遥远的楼兰有一种奇药,名为朵蝴蝶,夏天为花,冬天则变成蝴蝶四处迁徙,拥有它的人能实现自己的任何一个愿望。主人公庄周为了复活自己心爱的人秋娘,立志要找到朵蝴蝶,辗转来到楼兰,却遇到了一个奇怪的女子——信楠。她交给庄周一把奇特的剑,说只有通过这把剑才能找到朵蝴蝶。庄周在半信半疑中与信楠开始了一段寻找朵蝴蝶的曲折征程。在这个过程中他们遇到了种种匪夷所思的奇事、怪事、险事,同时他们彼此之间也经历了从顾虑、信任到猜忌、误会以至决裂的过程,两个人在潜移默化中已深深地爱上了对方,但是也给彼此造成了深深的伤害。最后,信楠死在了庄周的怀里,而庄周也找到了他梦寐以求的朵蝴蝶,可是此刻他到底应该复活谁呢?是信楠还是秋娘?”整个故事以寻找朵蝴蝶为线索。展开了在寻找朵蝴蝶的过程中,信楠与庄周经历的种种故事。一个是因为曾经爱的人背叛与离弃自己而选择寻找,一个是为爱的人复活才想要找到朵蝴蝶。当他们走到一起。当他们手中执剑,紧握缰绳,牵着马在荒漠或者江南行走。当他们在寻找的过程中一起经历一次又一次被人杀害的危险。当信楠肯定自己爱上庄周时,而庄周却因为秋娘始终不敢肯定自己对信楠的爱。当信楠死在了庄周的怀里,而庄周的肯定与后悔已经没有了任何意义。他只能选择他想要复活的人,要么是信楠,要么是秋娘。1200字 高二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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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逝_1200字枯黄的叶子挂在枝头,依依不舍。风从远方赶来,轻轻地对叶子说:我来为你送行。秋叶无声,似蝶,偏偏起舞;我的发丝上下翻飞,缠绕着风的翅膀,说:风,请你带我走,带我们到远方去————熟悉的地方没有风景。风没有驻足,没有迟疑,说:好,我们走,到远方去。到远方去,随风远行。熟悉的地方没有风景。我坚信。凡是遥远的地方,对我们都有一种诱惑,我轻轻地对风说,说不清的诱惑,也许是诱惑于美丽,也许是诱惑于传说;远方总是美好的。风没有回答,沉默地飞向那高耸的“世界屋脊”,我向往的远方。皑皑白雪,定格在遥远的窗外;湛蓝的天空,一碧万里;明亮的阳光中夹杂着一种病态的灿烂,让人窒息————这就是高原。衣衫褴褛,满眼浑浊而又坚定地望着远方,一脸虔诚的朝圣者;灰头土脸,黑黑瘦瘦,眼睛却异常清澈明亮的高原孩子;衣着光鲜,笑容满面蜂拥而至的四面八方的游客;稀薄却飘杂着尘土的空气,让人沉闷难受。交错涌动来来往往的人流,将所有湮没,又将新的所有推出,一遍一遍。风说,这就是远方;远方也有远方的无奈,远方也有远方的游戏规则,远方一样有熟悉的地方的丑和陋。不是的,我打断风的话,远方是美好的;到远方去,到远方去,远方是梦存在的地方,远方才有梦想和想要的东西。风无言,所有的山水草木房舍都在后退————我们到远方去,眼前是繁华的都市:高楼大厦鳞次栉比美仑美奂;宽广的马路车水马龙川流不息;涌动的人流熙熙攘攘匆匆忙忙,冷峻的面容毫无色彩。街道旁的乞讨者衣不蔽体,身上布满了漂泊流浪的尘埃,目光呆滞地坐在像人们面容一样冷峻的水泥地上,一只手撑着地,另一只袖子空荡荡的不时朝来往的行人磕头作揖,口中念念叨叨,面前的盒子里寥寥躺着几枚硬币,无人问津。在人流中穿梭的流浪狗,白色的皮毛变成了黑灰色,粘连成一团一团的,眼睛被长毛盖住了,但它毫不在意,沿街小跑还不时到处嗅嗅,小心翼翼但还是躲不过————“咚”一脚上来将它踢出老远,口中还骂骂咧咧,狗不敢叫,不敢反抗,它害怕那长长的铁棍,害怕那厚大的皮鞋。它只好夹着尾巴,溜着墙根使劲儿跑,还不时回头张望,隐约中看到它满眼惊惧与疑惑;高楼的背后是破烂拥挤的贫民窟。这就是远方。风说。看这这些凌乱破碎的画面,我无言以对。曾经说过,到远方去,即使远方的风景并不尽如人意,我也不需在乎,因为这是一个迷人的错。可今天,我看到也经历了这迷人的错,却无语以答,心如石重。远方,我的远方。其实,世上根本没有远方;风的话有些语重心长,就像永远没有明天一样;远方,只是一个美丽的谎言,心灵的安慰;现在拥有的,才是最真实的,最美好的,最有意义的,也是最重要的;对于现在,对于你,要做的是抓住,抓住现在,珍惜拥有。风轻轻的在耳边,声音越来越小,发丝渐渐平息。风,停了。我睁开眼睛,天空昏黄,秋叶伶仃,雁南飞。散乱的发丝气势低沉,只有风语依然在耳边回荡,回荡。他们说,梦在远方;他们说,到远方去;他们说,熟悉的地方没有风景;他们说。我知道。我都知道。那些,是他们说的。与我无关。我知道了,我知道自己要做的是:抓住。抓住现在,珍惜拥有。我喃喃地重复着风语,在深秋,在风中。风过无痕,一切都随风而逝,只是密码在我心中。1200字 高三 写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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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殇_1200字站在那片广袤的蓝天碧海前面,我的心颤然,不知道心是死了还是活着。总之,这是第一次,是初始,是关于一次新鲜的漫游。——题记先前,我总是憧憬古雅冲淡的景致,像故乡的那种给人虽陈旧但却仍保留一份淡淡的人文气息的村落,还有那古亭,石桥,即使是一块冰冷的青石板也有他绚丽美丽的历史。还有牡丹园里的牡丹,孩提时爬上的桂花树,迁细的柳条,类似苍蝇的苍蝇柏……所有的这些都在我的记忆里留下一个很深的印,比康桥的水还深,比清明上河图的印章还鲜红。琛淙的流水,潺潺的流韵在古桥下婉转穿过;嫩竹,苍翠欲滴。因为出身乡村的缘故,不可否认我对自己故乡保留着一份独有的眷恋。这次,一个新的起点,关于海的故事,也被记录在自己一次次没有预谋的旅行中。这里有柔软的细腻的沙子,有汹涌澎湃的海浪,还有飞舞的海鸥,一句比较经典的话描绘了这样的场景,“风翻白浪花千朵,雁点青天字一行”,不过,那时的角色是海鸥罢了。站在如此壮丽的海的面前,思绪的走势能如诗般柔软,我要佩服自己的性格了。就像李太白的诗可以羽化而登仙,而我却被阳光蒸发了,被海风抚摩。摇曳,在然后就是被海浪洗涤,洗得苍白,连灵魂也彻底透明了。在海的最远方,有一个孤独的身影,端坐在木舟上,静静地垂钓,也许那个时候水里的鱼和天上的鸟都是孤独的,他们在恋爱?在失恋?但终究这不可能,他们是宿敌啊。或许是我该恋爱了,我的心就是那海中的山,也只有黯淡地躺在水里熟睡。许多的人,年轻的人,艳丽的装束属于这个时代的主要基调;女人,青春萌动的女人,男人,热血四射的男人。坦露出性感的身段在阳光下自由奔跑,他们是一串嘈杂的音符,像渔夫的网铺天盖地地来了,渗进海里。海哭了,她在流血,我在风里聆听她的哀愁,她真的啜泣了,真的唏嘘了,真的受伤了。男人和女人都在尽情踩踏着她的干净的躯体,肮脏的脚弄脏了她淡淡的体香,从那里开始,她不在迷人了。她无休止地孕育自己的傀儡。台风。海啸。飓风,还有更可怕的东西在向我们走来,而我们还像孩子一样在海边玩耍,什么都无所谓。无所谓的杀伤力很大,一个印度洋的海啸给我们的记忆已经够深刻的了。也许我是在搞危言耸听的计谋,我是无辜的,我的心在那个时刻是透明的就是一个很高尚的证明。上帝都会来同情我们曾经受伤的美丽的海,而人类没有。我想做人类里最后的百分之一,救世主是上帝和耶稣为之奋战的光荣职责,我不会在公众的场合下去亵渎他们这样崇高的职责,尽管我是信奉如来和观音的。我站在这里,不太喜欢耳边那些男女间谄媚的奸笑声,恶心和肮脏是不会少的成分,我努力的想用海水的成分洗涤掉身上的“污浊”,在海水中做一个关于灵魂中和的化学反应未尝不是一件幸福的事。最后,我还是选者了跳海,不,是自杀。风,依稀还在吹着,灵魂是透明的,彻底的透明了,和海融合在了一起,我想做一个幸福的人,终于如愿以偿了。现在,我是一条鱼了,可以和海恋爱了,所以,也幸福了……温州永嘉二中高三六班 谢华针本文系本站用户原创文章,未经允许禁止转载!1200字 高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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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殇_1200字E度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清音宫里种满了纯白的梨花树,风轻轻扬起,将梨花打落满地,带了一阵幽幽的香气。是夜,她身着一身素白罗纱裙,清丽脱俗,坐在那梨树下的秋千上。她叫清音,是皇上最宠爱的九公主。想来是红颜薄命,她出生时身子就弱,御医都说她活不过二十岁。夜晚的凉风轻抚过那苍白的脸颊,清音的眼中上过一丝悲恸,她轻启红唇,幽幽的歌声传出。她的声音真的很美,如山涧的清泉,又带几丝娇柔。梨花落在她的肩头,发间。那梨花簪没在一片白中,栩栩如生。她抬头望向那幽暗的天空,看流星飒沓。他看着院中的白衣绝色女子,伴着落花迷离,像误入凡尘的仙子般。那一日的初见,总萦绕在他的心头。他在宫中巡逻,那素衣女子微微一笑。便是那张倾国笑靥,使他的世界颠覆了,再也回不到过去的封闭。他背负着氏族之仇,他是要弑君的人。他拿出袖间的玉笛,颤颤的发在嘴边,吹起了那一身都不愿记起的《长相守》,笛声悠扬,飘荡在紫禁城上方,飘进了清音的心中。她下了秋千,悄悄的走向那男子,隐在梨花树后。她记得,这个男子叫慕容子轩,是宫门前的侍卫,不过他的笛声太凄凉。清音好想走过去安慰他。不过,连自己都绝望了,如何安慰他人不要放弃希望呢?她自嘲的将迈出的步子收回,拿起石桌上的宫灯,轻轻进了正殿,把门掩上。也没来得及看到那宫门前的男子望来的哀伤的眼神。以后的多少个夜里,她坐在秋千上哼着一首首歌,而他默默地吹着长笛,为她伴奏。终于,他救驾有功,一跃成为了将军。他离开的那日,将母亲留与他的玉佩放在秋千上。何时起了风,将枝头摇摇欲坠的梨花打落,顿时满园馨香,盖住了那玉佩。风吹起了梨花树旁的一角裙摆,清音望着这一幕,顿时泪如雨下。叭嗒,叭嗒。脚下的梨花碾碎,泪水滴落,在来年是否是一杯苦涩的梨花酿呢?时光荏苒,清音宫的梨花树已经谢了几个来回。他再也没踏上过这一方土地,他怕自己的内心搭建的高塔会在他面前轰然坍塌。他一步步,惊心走到如此,容不下软弱。每当午夜梦回,他才会在黑夜中将与她的过往拿出来慢慢品味,然后潸然泪下。清音,不用多久,我就可以和你共睥天下。他弑君,篡位,为前宰相慕容凌翻案,登上了算计十几年的皇位。自己的父母惨死,并以慕容世家的倾覆换了自己一命,他身上有几千慕容氏的鲜血。父亲母亲,我为你们报仇了。圣旨到清音宫的那一天,她执意不穿凤袍,搬到了凤鸾宫,也成了他的皇后。十里红妆,洞房花烛,她用凤簪抵住肌肤,子轩,我们不可能了,你杀了我皇兄,你走吧。他悲凉一笑,仓皇而逃。凤簪落地,泪湿了红衣,一地荒凉。从此,她再也没踏出凤鸾宫一步,拿着那玉佩追忆。他每日都会在窗口站上一段时间,因为那头是她的凤鸾宫。就这样,一日一日,一月一月。中秋那日,雨下的很大。她回想那些夜晚的笛声,悲凉,孤独……清音是死在他怀里的,她死时笑靥如花。手里还握着那玉佩。他望着怀中的女子,日日夜夜的思念破闸而出。朕,又失去你了吗?没有你,我要这天下有何用?不过繁华一场罢了。为何为何,那日,他怒斩三十六宫人,鲜血溅在龙袍上,邪魅,凄凉,哀婉。梦中院前月下,又回到那一刹那,梨花树下的倾国女子,眉目依旧,那翩然一笑已是万世。高一:潘喜乐1200字 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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