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偶像
说起偶像,你会想到什么,是歌星影星还是球星?对我来说,这些都不是。因为这些人里我们生活都还太远,以我的能力根本触碰不到,所以这些太虚幻,虚幻到不足以让我视为偶像。我与他们即使生活在同一个星球,同一个国家,同一个省份甚至同一个城市,但仍感觉自己与他们有千万层楼的差距。其实在我们生活中也有明星,也有偶像。我的偶像是我的初中班主任——张老师。
张老师有一头漂亮的头发,乌黑油亮,又浓又密,她站在阳光下,轻轻的一摇头,那头发就会闪出五颜六色的光环。她有一双丹凤眼,眸子明亮而灵活,纯净如碧水,深邃如蓝天。在五官里最不起眼的就属他的嘴,但可别小看它,这嘴里蹦出的声音是这般奇妙,那声音像是从天外飘来,纯得没有一点杂质。古文从他嘴里读出来,字正腔圆,抑扬顿挫,声情并茂,很是动听。第一次见她时,她穿一身暗色衣裙,是那么朴素,却散发着一种成熟的知识女性的魅力——温柔慈祥可亲。
不仅是张老师靓丽的容貌,她的精神更是使我感动。初次接受重点班的张老师,由于工作压力大,眼睛一天不如一天,视力不断下降。别人都劝她休息休息,医生也叮嘱她注意身体。可张老师却在看完病后马不停蹄得赶到学校给我们上课。她担心我们没有她的看管松懈学习,担心我们没有她的照顾受人欺负。这就是张老师,一个认真负责的班主任。
天上的白云美,是因为它的无暇;娇艳的花儿美是因为它的娇艳;我们的张老师美,是因为她的容貌更是因为她的精神。她对我们无私的关爱,对工作的无比的认真,使她成为了我的偶像。
初一:一个好学生
有你同行,真好
所有的记忆都化成了泡沫,而你,化成了我心中的一缕墨香,有时,我会不由的感叹:有你同行,真好!
我与她,十一年的好朋友,出生到现在,我与她,度过了十一个苦春秋,可是,我与她,终究还是分离了,那种分离,不是单纯的相隔两地,而是永恒的阴阳相隔了。
回想起以前,她拉着我的手,在阳光里肆意的奔跑,在雨中尽情的狂吼,在草坪上相偎着美美的睡上一觉,脸上都是甜甜的笑意,那般的静谧。可是,曲终人尽散,人是不可能长久的,情还在,可世道却早已物是人非了,我在阳间,她却在那个黑暗的地底下躺着。
那一年,我们十一岁,十一岁的冬天,冬天的最后一天,第二天就是春天的第一天了,可是,她不知是何原因,掉在了那冰冷的水里,岸上的大多是小孩子,想救,却救不了。我能想象得到:她的脸,那张挂满了笑容的脸,那张以前给了我太多自信的脸,那张清秀的脸,就这样被冰冷的河水吞噬了,吞噬的什么也不剩,那双曾经牵着我到处乱跑的小手,那双曾经给我太多温暖的小手,就这样,在哪个冬天湮没了,湮没得什么也没留给我。是的,在几个小时后,她终究被救了上来,可那张脸,却毫无血色,那双手,也无力的垂着。我在几个小时后赶到了,看到的却是那样的一个结局,我不愿意看到,还是发生了。她在被救上来后,没有哭,而在我赶到后,她就肆意的哭了,哭得很大声,我知道,她对我彻底的绝望了,她在怪我没有及时的出现,没有给她一种生的希望。
几天后,就在春天来临的几天后,一口黑血,吐尽了她的花样年华,她的生命在那一刻,化为了泡沫,化为了一缕墨香。
她在临死时给我呢喃了一句话,对于其他人,声音很轻,而在我看来,那声音清晰无比,也许是心的沟通罢了。她的父母心如刀绞,而我,镇定异常,眼中尽是呆滞,大人们说我忘友,我一点都没反驳,我没有怎么样,因为我知道,她对我说的那一句“我希望我们会是永远的好朋友,下辈子,我会一直是你忠实的伙伴。”
如果疼到不会哭的,那就应该是撕心裂肺的痛吧,的确啊,痛的已经不行了。我被大人们拉走了,我在走的时候,目光还是一直驻足在那块白惨惨的布帛上,因为那块布帛下,就是那已经冰冷了的她。
我只想对她说:有你同行,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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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偶像经历了岁月的洗礼的我们,正逐渐步入长大。对于长大后的我们,也会有自己喜欢的偶像,我也不例外,我也有喜欢的偶像。是谁在背后默默努力着?那就是令我敬佩的tfboys,他们这个组合都很努力,令我赞叹不已,不禁竖起大拇指。其中的队长王俊凯是我最钦佩的一位。在他第一次参加选秀时,他被否定了,但他丝毫没有放弃,虽然训练很辛苦,但是他一直坚持着,他有时还会犯低血糖,他心中怀抱着梦想,他相信,他的梦十年之内就能实现,就算没有实现,他离自己的梦想起码近了一步。终于,上天是公平的,他让他绽放了自己的光芒,作为队长的他,时刻照顾着比自己小的两位队友——王源、易烊千禧。他在实现自己梦想的同时,也一直保持着自己优异的成绩,我想:这样的人肯定不简单,一般人做不到那!他经过自己的努力,自己的汗水,终于打造出了自己的一片新天地。其中的王源,他的努力也不少。如果你知道他现在口若悬河的原因来自于一次次的熟悉台本,那你可能会大吃一惊。一开始他背都背不下来结结巴巴,没人捧场的时候面露尴尬,到现在得心应手扔掉台本跟着感觉走,是多么的艰难!他的变化不止一点点。甚至可以说,他的勇气和经历是支撑他变得如此完美最大的原因。组合里还有一位,他从小就很努力,直到现在,他已经快出道10年。我很佩服他,从小就这样努力,为了自己的梦想,做一位全才,他现在,不正是他努力的结果吗?他的名字叫易烊千玺。大人都说,小孩子不要追星。我认为,追星,并不是那些粉丝盲目去追,而是适量的,我就是这样,我以他们为目标,从他们身上学到了不少,正是这样,我才有了干劲,从现在开始,我也一定要去好好学习,朝我的梦想去奋斗!“梦想起航那一秒泛起我们久违的心跳这个骄傲时刻脸上微笑绽放要让全世界知道一路有你的记号是彼此最坚强的依靠毫无保留互挺到最后一秒……”正如他们所歌唱,我们就应该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勇往直前吧!五年级:吴倩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750字 五年级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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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偶像很多人都有自己心目中的偶像,我也不例外。我的偶像是平均年龄不超过14岁的三个小小少年,他们有着帅气的脸庞,天籁般的歌声。他们就是——TFBOYS。最近网络一直在火的一个组合,他们是由两位来自重庆和一位来自北京的三个少年组成的,他们分别是王俊凯、王源、易烊千玺。2013年8月6日他们这个组合成立了,并发布了一个《十年》的宣传片,和粉丝们有了一个“十年之约”他们的粉丝名叫做四叶草。王俊凯,TFBOYS的队长和门面担当。桃花眼,长睫毛,大长腿,有可爱的虎牙。今年十五岁,现在在重庆八中读高一。每到周六周日都会去公司训练,他家住在九龙坡,去公司要跨过长江,周末都要六点起床。有一次起的比较晚,八点多才到,就迟到了。在他进入TF家族的三年里,仅仅出现这么一次。十二岁的时候参加过很多个选秀节目,却都惨遭淘汰,但他没有放弃对自己唱歌梦想的渴望。王源,TFBOYS的可爱担当和主持担当,杏仁眼,薄荷音少年,长得很萌萌哒,有时候还很二。今年十四岁,在重庆南开中学读初二。比王俊凯晚一年进入TF家族,七月王俊凯和王源翻唱了范玮琪的《一个像夏天一个像秋天》在网络上爆红,慢慢的有了他们自己的粉丝。他和王俊凯也一样经历了与同龄人不曾经历过的煎熬,他们一进公司都是没有舞蹈基础了,他们才十二岁就被老师拉成八字腿再从八字拉到一字,从一字拉到更直的一字。易烊千玺,TFBOYS的舞蹈担当,组合里最小一个成员。齐刘海,斜刘海,无刘海都能驾驭,并且都很帅,笑起来时有可爱的梨涡。他05年就出道了,会各种舞蹈,还会魔术,书法,画画,变脸等等,也参加过很多的比赛,连跳两级还是全年级第一名。在快乐大本营上,易烊千玺跳的中枪舞让我更是喜爱。从小他就开始学舞蹈,他爸妈先是让他学了中国舞,之后学习了更多的舞蹈,比起王俊凯王源受过的那些苦,易烊千玺承受了九年的苦,他也痛了九年。在机场,他不管再累也会给粉丝签名,他经常练舞练到恨晚,经常凌晨发微博。他这么暖的一个少年你们为什么不珍惜,为什么不喜欢。他们只是三个十四五岁的少年,为什么要承受这个年龄不敢承受的。或许在你们的眼里觉得他们是一群小孩,实力不够,在这里瞎搞,但是在我们粉丝眼里他们是我们的榜样,我们的偶像。我们喜欢他们积极向上的能量,我们喜欢他们为梦想坚持下来的努力。在十年宣传片里,有两段话说的很对。“妈妈说,如果梦想有捷径的话,那么这条路的名字,一定叫坚持”“八岁到十八岁与十八岁到二十八岁,一样是十年,即使十年后的我们没有成功,我们也离梦想靠近了十年”是TFBOYS在四叶草疲惫的时候,有了继续努力学习下去的动力,是TFBOYS在四叶草伤心的时候,让我们再次笑了起来,是TFBOYS在四叶草黑暗的时候,再次照亮了我们!凯源玺一直在,四叶草永相随。十年之约,不离不弃。请四叶草们都记住,3-1=0!五年级:我的偶像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000字 五年级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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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偶像我的偶像不是很有名,他不受别人的追捧,也没有自己的粉丝。但他是我的偶像,我崇拜的人。他就是一位修鞋人。那天,妈妈带着我去修鞋。我们来到一个摊子前,那里有许多人,而中间只坐着一个人,就是那位修鞋人。这时,妈妈把鞋递给了那位叔叔,他仔细地端详了一下,说:“这要有一些时间才能修好,一个小时之后再来拿吧!”于是,妈妈就先送我去辅导班,准备之后再来拿鞋。我们刚要走远,就听见一个大妈开始骂人了,说他修的鞋有问题。“这个其实很简单,不需要很费劲的。”“怎么可能,我在别的地方修鞋,用的都是这个跟,怎么你跟别人不一样?一定是你偷工减料,想多拿一点钱!”一位老女人说道。我在旁边都看不下去了,可那位修鞋人却临危不惧,心平气和地解释原因。下午,我们去拿鞋,这时,鞋摊边的人早已散去,只有那位叔叔坐在旁边,看着一本书。我走近一看,呵,那是一本外国杂志,他正津津有味地读着。看到我和妈妈来了,他赶忙站起来,把那双鞋拿给了我们。这时,我才发现,他竟然是一位残疾人!我很想知道,他这么有文化,为什么会坐在路边修鞋?偶然的一次机会,让我知道了他的身世。他原来是一位很有学问的大学生,被学校送到国外深造,而就在那一天,发生了意外,他出车祸了,不得不放弃了这次机会。从此以后,他从修鞋开始,自力更生,也受到了大家的认可。他就是我的偶像,我崇拜的人。550字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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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偶像姚明是NBA伟大的球星之一,他有着将近两米三高的个子和各种炫酷的球技。但是你知道吗?姚明刚加入NBA时,除了自身的身高优势之外,其他优势什么都没有,就连各种运球都不是很熟悉,有时做个胯下运球也会跑球。他曾被NBA评为最差的球员,但是他并没有灰心,更没有放弃,而是去更努力练习,别人付出多少努力,他就多付出几倍的努力。不久后,他熟悉了各种动作,投篮,扣篮,运球……每十个三分球,他至少能中九个,从罚球线开始扣篮可以在一场比赛中得22分和20个篮板,你知道这有多么厉害吗?你可能不了解篮球,但是只要你了解了篮球,你就会知道姚明这就叫“无敌”,他可以用一秒钟换到另一种运球方式,可见他的速度之快。虽然姚明在美国打球,但他依然很爱国。有一次,一个日本公司找他代言日本的一种产品,可是他拒绝了。日本公司再三请求,可姚明不为所动。日本公司问他为什么要拒绝,姚明回答:“我只为我伟大的祖国代言。”看到此处,我湿了眼眶。我的篮球教练这样对我说:“想必你们都知道姚明吧,他是一位伟大的篮球运动员,但是他小时候跟你们一样,是一个平平凡凡的小孩,只是身高比你们高一些,他的球技是用自己的努力和汗水换来的,所以要想把篮球打好,就要付出汗水。我希望你们都能成为‘中国姚明’。”追星不追小鲜肉,我只追这样坚持不懈为自己梦想奋斗的明星。550字 五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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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偶像你们肯定会很好奇,我的偶像为什么是林志颖?是因为他赚了很多钱?还是因为他超人的智慧?说实话,这些都不是我崇拜他的原因。我喜欢林志颖的远大理想,喜欢他永远自信的笑容。林志颖小时候就喜欢赛车,曾经拿过市的赛车大奖,在他的作文中有这样一句话:“我的理想是成为一名赛车手”他的第一个职业是歌手,后来演戏,也18岁时成功地获得了自己的第一辆车——宝马,后来,7张唱片销售了突破1000万张,被称为了当下“最神的神话”,。又在不懈的努力下,买了自己第一辆战车—法拉利,第一次比赛中获得了季军。之后参加世界国际A级越野赛,成台湾第一个参加国际顶级赛事的车手。一度成为台湾第一位授薪职业赛车手,后来的一年被美国布什颁发白宫反毒大使荣誉奖章。2008年新飞泛珠三角超级赛车节春季赛第一回合冠军、第二回合亚军,夏季赛第一回合冠军、第二回合冠军。他一直都在为梦想在前进,才会获得那么多惊人的奖项。四川汶川地震,捐款100万人民币(台湾捐款最多艺人),亲自赴灾区当义工(台湾第一位赴灾区艺人),认养两名地震孤儿,08年6月珠海赛事中将试驾所得的钱款全部捐献给赈灾区,并捐出冠军奖杯义卖。这就是颖迷心中伟大的林志颖。林志颖是个名副其实的梦想实现家,他不但实现自己的梦想,更会帮助别人实现梦想。也许,这不仅仅是崇拜吧。五年级:林丹娜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550字 五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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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偶像在一般人心目中,偶像应该是孔子、老子这些圣贤亦或某位歌星、作家等名人吧!但我的偶像却不同:她留着一头短发,水灵灵的大眼睛上挂着一个红边框的眼镜,身上总有一种神秘感,那么令人向往,她就是我们班的语文课代表——狄芊汝。她的学习成绩非常好,数学课上的习题她总是第一个做出来。记得有一次上数学课,老师在黑板上给我们出了一道特别绕脑子的题。同学都在愁眉苦脸、冥思苦想。唯独她,看了一眼黑板上的题目,就拿起笔埋头在纸上挥舞着,发出“沙沙”的声音。正当别的同学还在努力解这道题时,她已经高高举起了手。老师把她叫起来,她自信的大声说出了答案。有时候她即使解错了,也会坐下来认真听完别人的解题思路。她还有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在上语文课时,她总会在课前认真预习,尽可能多地了解作者的各类资料。每次上课,她总能在课堂上大放光彩。因为她在课前做了充足的准备,她总是可以把老师提出的问题回答的头头是道、有板有眼。虽说在学习上她严谨认真,容不得半点疏漏,但在课间,和同学们一起玩时,她又没心没肺的与同学们抱成一团,玩它个昏天黑地,完全没有了上课时的那种严肃、认真,就像变了一个人。她简直就是一个“双面人”,上课一个样子,下课又是另一个样子,真是让人摸不透。门门功课考第一,是我们每个学生都梦想的目标,然而只有她做到了。一直以来,她都保持着年级前五名的好成绩。这就是我崇拜的偶像,为了向她看齐,我一定会加倍努力!550字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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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偶像每一个人都会有自己的偶像,有的是助人为乐的雷锋,有的是那些“小鲜肉”,我的偶像,则是诸葛亮。“三顾频烦天下计,两朝开济老臣心”,这是杜甫《蜀相》的话。诸葛亮不但人生非凡,他的外貌在当时就可以称之为“小鲜肉”。手里拿着扇子,长须飘飘,身高八尺,眼睛里闪着智慧的光芒。最令人注目的当属那羽扇,不停地摇着,让人一眼望去,便是个深谋远虑,才高八斗的人。他不仅才貌双全,精神更为可贵。他初出茅庐,在东吴舌战群儒,硬是让孙权打消了投降曹操的念头,从而保住了主公刘备的性命。他能文善理,料到赤壁战役那天刮得是东风,接着提出了火攻的建议,最终打胜了赤壁一战。他七擒孟获,用”一放一擒”的方法,使孟获归降蜀汉。他赤胆忠心,二次写《出师表》,表达了自己收复失地,复兴汉室的决心。再往前看,白帝城中刘备被东吴打败,临死前将刘禅托孤给他。如此智慧的他本可以自己称王,割地称雄,可以杀死刘禅,但他没有。他用尽全力地完成刘备托孤的任务,硬是给蜀汉增加了十几年的观景。诸葛亮是我的偶像,不仅仅是他“高富帅”,不仅仅是“智多星”,更是他对蜀汉肝胆相照,不会像现在有些人为了金钱像袋鼠一样来回“跳槽”,他可是拥有绝无二心的高尚品质!“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这是古人对他的评价,如果要我评论,我一定用“前无古人,后无来者“来评价他。550字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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