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忠报国又何用(一)_3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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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当今皇上的御用总捕头,云飞。我带领着手下的一群弟兄为皇上效劳了将近二十年,为朝廷追拿罪大恶极的凶犯逃犯不计其数。皇上很看重我,因此将我升为御用总捕头,直接听皇上差遣。但对于我来说,官爵大小无所谓,只要可以效劳朝廷,报效皇上就行了。抱着这个思想,我在官场上一向铁面无私,为捉拿逃犯不惜得罪朝廷忠臣,所以,我有了一个外号,叫“血飞鹰”。大意就是我有一种不怕死的精神,就如同天空翱翔的飞鹰,不与任何人苟同。
回家的感觉真好。旁边的这个为我捶背的女的是我未过门的妻子,卓雅。我们从小便订下了娃娃亲。如今我们都长大了,我跟她说,等再过几年,我就辞掉这总捕头之职,一起归隐山林,开垦几亩荒田,种上些小菜,再生几个大胖小子,就觉得很满足了。那时她的脸上洋溢着掩饰不住的幸福和羞涩,将头轻轻埋入我的怀中。这时,卓雅打断了我的回想,问我什么时候可以跟她归隐山林。我歪着脖子想了好一阵子,对她说,一年之后。卓雅满意地笑了笑,轻轻地吻了我一下转身说为我去端饭来。开心的日子总是过得飞快,转眼就是第二天了。
皇上正准备退朝的时候,监狱传来消息:昨晚一个不明组织劫狱,成功救走了一个被判死刑的重犯,当代最大贩卖私盐组织的头目,启尚德。说起这个人,用罪大恶极来形容是最恰当不过了。每年朝廷都会将官盐运往华南、淮北一带,而启尚德在华南、淮北一带组建了一个专门靠贩卖私盐为生的组织,叫盐帮。因此朝廷每年的派送的官盐都被盐帮所劫,而当地官员惧怕盐帮的实力,为了苟且保全,就纷纷坐视不理,弄得当地老百姓民不聊生,每日三餐菜里没放一点盐。而盐帮劫来的官盐又会以高价卖与当地百姓,在华南、淮北一带惹得天怨人怒。同时,那帮不明组织还劫走了杀人如麻的狂魔。狂魔是外号,他的真名叫百战兮。因他杀人不分好坏,而且杀人手法极其凶残,所以才有了“狂魔”这个外号。当年为了抓到狂魔,我不小心被他砍三刀,刀刀要害。不过好在我福大命大,在床上躺了几个月后伤口竟奇迹愈合。
此消息一出,像一个炸弹在宫廷内炸开了窝,朝中大臣纷纷开始议论此事。皇上当机立断,立马下旨封锁了京城所有进出口。所有人出入都要经过严厉盘查才准通行,一有嫌疑者立即抓获。然后皇上就宣我觐见,要我尽快缉拿逃犯归案,还赐予我尚方宝剑与便宜之权。意思说白了,就是所有人都不能阻止我查案,如有人以皇亲国戚的借口拒绝我盘查,我可行便宜之权。也许皇上知道,劫狱之事定有朝中重臣参与,所以才交予我如此大的权利。
臣,领旨。对着皇上长觐了一躬,我凌厉的双眼扫过朝中几位重臣,反身而退。
卓雅正在为我整理行李,我告诉她我要去华南、淮北一带,抓捕启尚德和狂魔归案顺便帮那一带的百姓铲除盐帮。她表示很赞同。我温柔地看着她,眼里早就没有了平时对其他人的那种敌意和不屑。忽然卓雅停了下来,声音如银铃般清脆,飞,那你什么时候可以回来?我连忙收回看她的眼睛,不好意思地轻笑了一下,对不起,雅儿,这次的对手很难缠,时间也许要稍微长些。
卓雅没有说话,继续安静地为我整理着行李,只是看她的身影多了丝失望和落寞。我的心里升起了一股内疚感,快步走到卓雅身边,轻轻地对她说,雅儿,相信我,这件事完了后我立马向皇帝卸职,陪你一起归隐山林,好吗?
卓雅望向了我,眼中闪烁着惊喜的光芒,飞,你说的是真的吗?
我淡淡一笑,雅儿你还不相信我吗?卓雅安心地笑了笑,继续为我整理着行李。忽然,她又停住了,转过头小心地问我,飞,万一你遇到了什么不测的话…算了,你还是别去了吧。
不行!大丈夫为国捐躯死而后已,怎能临阵退缩?望着快要哭了的雅儿,我的心一下就软了,要不这样吧,雅儿,我在路上每十天放一只平安鸽给你好不好?我望着雅儿半信半疑的眼神笑了起来,雅儿你还不相信我么?
不,不,雅儿当然相信,好,飞,我就在家等你的平安鸽哦。
我郑重地点了下头,从卓雅手中接过简易行李,在她的额头上轻轻地吻了下,转身走出了房门。
等我到大门时兄弟都在等着我,他们都是我小时候的玩伴,又不知什么情况被我一一找到,所有就都在我家中住下了,没想到这一住就是几十年。
在我左边的这位是我最好的兄弟,天月,为人小心谨慎,武功仅次于我。在我右边这位是我最好的朋友,羽丹,为人大大咧咧,有一股不屈的傲气,轻功十分了得。这时羽丹开心地说,终于不用看家中那个黄脸婆的脸色了,真后悔当初怎么会娶了她?
我的脸顿时沉下来了,羽丹,你要记住,我们这次可不是去玩的,这次可是去缉拿华南、淮北一带最大的盐枭头子启德尚,同时还要对付杀人不眨眼的狂魔,搞不好会丧命,所以我们这一行,凶多吉少。羽丹皱起了眉头,大哥对不起啊。我摆了摆手,想了一会儿,回过头来对他们说,我这一去,把家中的高手几乎都带走了。这样吧,就羽丹和天月陪我去,其他人留在家中保护好家里的人,启德尚是个城府极深的人,我一旦把他捉了,他有可能会兴起报复。好了,一有情况立马飞鸽传书通知我。
留恋地望着门前这两个大红灯笼,我是有多么舍不得离开,可是大丈夫就应该马革裹尸,精忠报国才对,虽然我只是个小小的总捕头。翻身骑上家奴牵来的快马,向他们摇了摇手,示意他们都回去。“驾”地一声,三人骑着马向着夕阳飞奔而去,淹没在茫茫人海之中。
天色渐渐的暗下来了,远方的残阳将红色的金光射向大地,天上的火烧云就像,就像雅儿羞涩时脸上的红晕。我又想起了雅儿。
羽丹打断了我的思绪,大哥,天色暗下来了,要不要找家客栈投宿啊?
望了望他,我沉吟了一会儿,对着二人说,让我们的马先在这里吃饱再说,天月和羽丹点了点头,放开了马的缰绳。几匹马在茂盛的草地上悠闲地吃起了草来。过了许久,天色完全暗了下来。马大约吃得也有八成饱了,我牵起马的缰绳,说了一句跟我来便继续向前走去。
不一会儿,一家客栈出现在我们面前。宁荫客栈,羽丹一字一顿地读道。进去吧,等下看我脸色行事,我淡淡地说。这时,客栈内立马走出一个人,肩上搭着一条帕子,也许是小二吧。他满脸堆笑地望着我们,哟,几位爷,打尖还是住店啊。
住店吧,我淡淡地说。好,好,小二殷勤地点点头,几位爷,那你们的马需不需要喂草料啊。不用,我懒懒地说,同时瞥了小二一眼,就看见他的脸极其细微地抽搐了一下,转而又是满脸笑意。
哦,那几位大爷请进吧。点了点头,我大步跨进了客栈,天月羽丹紧随左右。
找了一张桌子坐了下来,随手把刀放在了桌子上,这里的事让我隐隐感觉有些不对劲。我们并没有骑马过来,那个小二又怎么会第一时间就来到了我们面前?就好像早就知道我们要来似的。小二来了,一声“几位大爷,您们吃点什么啊?打断了我的思绪,我不爽地皱皱眉。羽丹抢先说道,来三壶好酒,一盘素菜,菜可以差点,但一定要好酒。
得嘞,马上送到,说完,小二转身而去。转身时,我看见他走路时重心稳稳地放在脚大拇指、小指和脚掌心三点所构成的三角形上,而且走路时身体略向前倾。以此完全可以确定此人一定会武功,但还是不及我三人中的其中任意一人。天月小心地看了看周围,侧过头来,大哥,这个店好像有些古怪。
我冷笑了一声,这应该是启德尚所设的圈套吧,我自有办法解决。这时,小二高呼了一声,酒来了,菜来了。然后将酒菜放在桌上说了声几位大爷慢用就反身而去。羽丹见酒来了,顿时笑得合不拢嘴,嘴里边嚷着大哥月哥你们也别傻坐着一起吃吧,一边打开了一坛酒的封盖。正准备喝的时候我一把抢了去,说,让大哥也来尝尝鲜。
我试探地朝酒里闻了闻,除了一股浓浓酒香味就没有其它的气味了。我拿起酒坛子,在羽丹惊异的注视下将它狠狠地砸在了地上,大声喊道,小二,怎么不是上好女儿红?坛子砸碎后里面的酒撒在了地板上,冒起了许多的泡泡并升起一股白烟。羽丹大吃一惊,奶奶的,这酒有毒!小二出来!
小二闻声而来,望着地上的的泡泡,吃惊的眼神恢复了平静。他望着我,冷笑了一声,果然不愧为御用总捕头“血飞鹰”啊,还有着老鹰般的机智。可惜,你遇到了你的噩梦--“血猎人”!
羽丹不屑地笑了起来,原来你就是血猎人燮渊,我记得早些年我打得你跪在我面前磕了几十个响头,你忘了吗。燮渊那张不耐看的脸终于变色,看得出他很怕羽丹,不过他还是一咬牙,对着周围正在观望的人大吼道,你们还在那傻站着干什么?快杀了他们!
接下来,就是一场昏天暗地的厮杀。我和天月找了几瓶没被下毒的上品女儿红,吃着没被下毒的素菜,津津有味地看着羽丹大展身手,羽丹有时还会跑来讨几口酒喝。大约半柱香时间,除了“血猎人”燮渊、我和天月、羽丹外,整间客栈没留下一个活口。让我在感叹羽丹的心狠手辣的同时也知道这小子的功力更上一层楼了。
羽丹一边拍着燮渊的肩膀,一边咬着手中的鸡腿,问,朋友,告诉我,谁派你来毒我们的的?燮渊双眼通红地望着羽丹,头一偏,不知道。羽丹扔掉了手中的鸡腿,说真的,兄弟,知道我当年为什么不答应你的请求吗,就是因为江湖太险恶了,你跟着我混是没有多大出息的。现在好了,我们反而变友为敌了。我保证,你不说也没关系,就当我从没见过你,我会把你放了的,但从此,你走你的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好不好。说罢,动起身来为燮渊松开绳子。
燮渊眼眶一红,兄弟,今天就凭你这一句话,我就是死也要说!天月似笑非笑地摇了摇头,侧过头,附在我耳边小声地说,大哥,我总觉得这个燮渊在演戏,羽丹说的那些话根本就没有技巧而燮渊说他很感动?我怎么不觉得?我瞥了燮渊一眼说别急是狐狸,尾巴就会露出来的。
这时,我听到房梁上传来隐隐的动静,不好。我对着羽丹说,快闪开!可是迟了,房梁上的人掷出了三把器刃,目标是燮渊,想杀人灭口。
我把剑朝天一扔,一把抽出剑柄,一脚踩上桌子,为羽丹他的挡下了两把器刃,不过还是有一把漏网之鱼,朝着燮渊极速飞去。我冷冷地忘着房梁上的人,眼中寒光一闪而过。我回头对天月说了句小心便冲破房梁去追了。
待我到达房梁上时那个人早已不知去向,我恨恨地跺了下脚,没想到这客栈房梁年久失修,一脚把房梁给跺塌了,我因反应不及随着破烂的瓦烁一起掉了下去。
这时,燮渊哈哈地一掌打开了羽丹,羽丹后退了几步,刚站稳身形便一口鲜血喷出,羽丹不可思议地望着燮渊,气愤地指着他说,你不是燮渊。
哈哈,不错,我不是燮渊,他是我弟弟,我是他的哥哥,夑昇。燮昇望着羽丹,一脸不屑地笑道。羽丹又是一口鲜血喷出,不甘心地问,那你为什么还要装模作样的来骗我?
告诉你吧,白痴,我只是忌惮你身边的那个总捕头云飞罢了。而现在,他竟然被血刃者峭疵轻易击败,我还有什么好怕的呢?天月这时早已火冒三丈,抽出剑来急刺向燮昇。燮昇慌忙招架但不一会儿,燮昇就有了落败的景象。燮昇自知不敌天月,后退一步,望着房梁大喊,峭疵快来助我!天月也停住了,紧张地看着房梁破烂出,他知道,可以打败自己大哥的人绝对不是什么小角色。等了半天没有人回复他,燮昇有点慌神了,他知道血刃者是最不爱戏弄人的,又尝试地叫了几声,血刃者还是没有回应,这次他真慌了。羽丹在旁边哈哈一笑,你个王八蛋你死定了。
你敢骂我?燮昇怒从心起,回身一脚踢向羽丹。羽丹迅速擦干嘴角鲜血,飞身踩在桌子上,给了燮昇一记狠狠的回旋踢。“碰”地一声,一堵厚实的墙被飞撞过来的燮昇直接撞碎,甚至连砖都撞烂了。燮昇一口鲜血喷出。
这时,我从瓦烁堆里翻身而出,来到了燮昇面前。燮昇上气不接下气地说,你…没死。大哥,你没事?天月疑惑地问。我把我上梁后的事当着燮昇的面讲了一遍,听得燮昇眼里充满了后悔之色。羽丹来到燮昇面前,用脚很随意地踢了踢燮昇的脑袋,大哥,这个人还留不留?
我拍了拍身上的灰,看到燮昇那副嘴脸,我一下子来了气,杀了。燮昇一听要杀了他立马大叫道,别杀我,我可以告诉你们是谁指示去天牢劫狱的。哦,是谁?我侧着脑袋问他。是…是是宋擎!话音刚落手中暗藏的刀刃一把刺向我。我没有管他拿有刀刃的手,而是拿手指在他的颈部轻轻一划,然后他的脑袋就顺着我手指划痕滑下,而手中的刀刚好僵停在离我腹部外不到一寸处。
未完待续……
湖南永州浯溪二中初三:陈俊桦
我的校园生活
我的校园生活,似一条潺潺流淌的小溪,它欢快奔流着,时泛起朵朵晶莹的浪花。
“你们俩在干什么?”老师那犀利的眼神向我俩投射过来,“你起来回答!”老师充满威严的声音降落在同桌头顶。她灰溜溜地站起来,脸颊烧得火红,低头吱唔:“这道题……我……嗯……”她悄悄把脚探过来,碰碰我,“什么呀什么呀……”她祈求的目光向我投来,我赶忙斜斜身子,歪歪头,把手拄在桌面上,捂着嘴,在音量的可控范围内嘀咕着答案,希望她听得见。
“嗯……选……A……选A。”在我不动声色的“营救”下,她终于落座。我俩悄咪咪地在桌下击掌。
自从认识了这个“假文静”的姊妹,刚才的场景不知道出现了多少次。她乐观的性格和幽默的吐槽让我们不止一次在某些副科上放声一笑,但又怕老师责备,所以我俩常常把头埋在手臂上,谨慎地发出“咯咯”的笑声,常常被憋得脸红脖子粗。
这位“仁兄”当之无愧地承担起了我校园生活中的多数欢乐。当然,让我的校园生活泛起欢腾浪花的,还有一群人。
“哎呦喂!”步入宿舍,舍友们便应声倒在床上。我自然不会相信她们是累趴的,这分明是为稍后的“崛起”做准备,果不其然……
嘈杂之中,一包牛奶从我头上跃过,划出一道完美的曲线,正好落在我床边。“同志们!抢啊!谁拿到就是谁的!”伴着激动的叫喊,无数魔掌向我伸来。当然,她们的目标不是我。
还没来得及躲闪,几只手便粗鲁地将我拎一起,拖了出去。我哭笑不得地看着这群为一包牛奶就拼尽老命的女汉子们,“唉,不服不行啊,自愧不如自愧不如……”
又是一阵闹腾,我便被硬生生地挤进洗刷间。这地儿虽小,好歹也能站住脚。我便待在洗刷间站着,不再出去。周围的人来来往往,几个爱开玩笑的瞅见我,就拍我的屁股,笑嚷:“快点儿!别占着坑不干正事儿。哈哈哈。”我一边护住自己,一边假装狠瞪她们一眼。一会儿的工夫,便又是一阵嬉笑闹嚷。
校园生活确实有趣,而这每一份乐趣皆来自身边的这群女孩子们。我常常想,无论未来生活如何,此时的校园时光、校园时光里陪伴我的人儿,我都无法忘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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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忠岳飞》观后感为什么要拍岳飞?尽管观众对拍摄岳飞题材的呼声很高,但因为牵扯到民族问题,岳飞一直是个禁区。从政治正确的立意上,很难将他与“民族英雄”、“爱国主义”相结合,唯一符合现代人审美的,便是岳飞的文武双全、义胆忠肝和骁勇善战——简单说来,就是看他耍帅。所以,当号称斥资2亿元、由众多明星参演的《精忠岳飞》将要播出时,我有些心怀侥幸——说不定可以看到中国老百姓心目中的完美英雄在荧屏上还原。唯一不放心的就是有“电视剧花瓶”之称的黄晓明,虽然他在新闻通稿中一会儿练毛笔字一会儿练岳家枪,但几集看下来,预感果然应验:这又是一个在拗造型的道上一路狂奔的小白脸,狠狠地消费和消解了一把岳飞。在那些俊秀侧脸的镜头特写和胸肌特写中,黄晓明完全背离了驰骋战场、马革裹尸的英雄将领的形象。全剧表现岳飞英勇的手法,似乎只有让他射箭,前十集里,射箭就多次重复出现,第一集岳飞一箭射下金朝名将粘罕大衣的一撮羽毛,第七集岳飞和小梁王比箭一射三箭大显神威,同样的剧情又出现在第十一集、第十二集里,岳飞在赵构面前再次展示超越常理的一射三箭本领,令王爷刮目相看,赵构又用空放神功震慑住四太子金兀术……且忽略爱弓之人是绝对不会不知道空放对于弓的伤害这种常识上的错误,单就这么多的类似剧情出现,剧情之水可想而知。差点忘了,岳飞在驯服叛将傅庆的时候,也同样是用射箭!其他演员也一样,一个个都是富二代、贵公子的形象:整整齐齐、面容白净,加上秀胸肌秀出来阿拉伯数字和英文字母文身的穿帮镜头,和过家家一般软绵绵的打斗场面,整个电视剧都苍白空洞、令人昏昏欲睡,历史厚重的真实感更是荡然无存。平面化、符号化的人物在这部电视中尤其突出。岳飞的手下牛皋的设置和历史真实相差太大,简直是第二个砍瓜切菜的李逵,王贵也从头到尾没有任何人物个性,出来了个傅庆,一开始跟岳飞对着干,仿佛很有个性,结果见识到了岳飞的神箭绝技后,就变得如同一个摆设了。电视剧的本意大概是让岳飞的手下来突出岳飞的智勇双全,然而结果却没有想出什么巧妙的桥段表现岳飞的厉害之处。即使没有历史常识的人也很难相信,这样一群无勇无谋无自我的人会成为岳家军的主力。就拿蜈蚣山之战来说,历史记载:“贼寇陶俊、贾进在相州作乱,岳飞请命前去除害。岳飞带领百骑骑兵,用伏兵之计,生擒二贼以归。”剧中花了三集篇幅讲述这一事件,然而,三集下来却令观众如坐针毡,懂历史的找到许多历史上的漏洞,懂军事的不禁骂岳飞是个军事白痴,懂电影的更加是欲哭无泪,剧情逻辑漏洞百出让人完全无法入戏。岳飞之前枪挑小梁王,成为众矢之的,抗金名臣宗泽为了保住岳飞这个人才,让岳飞攻打蜈蚣山戴罪立功,却竟然应允了在对方主场优势的情势下以100人对8万人的无脑行为,也没有为其准备任何退路或者军队支援。岳飞的部下张用找地图不费吹灰之力,半路杀出个有地图的美女乌诗玛,这样一来,惊险刺激全无,观众又被迫回到“看星星、看月亮、看萤火虫”的琼瑶剧中去了。岳飞等人上山后,狗子死了,死因是小便时掉到陷阱坑里,明明应该要在这里展示出岳飞训练士兵的成功,却让其手下死得如此窝囊。再者,深谙兵法战略的岳飞上山打仗竟没带粮草,时间也没有交代清楚,岳飞等人在根本没有给观众一种饥饿感的状态下,挖蚯蚓吃的行为变得格外可笑。更加令人难以置信的是,最后解决两个坐拥8万人的蜈蚣山大王竟然如此轻而易举,不损伤一兵一卒,顺便还抓到了金军大将拓跋耶乌,简直就是孙悟空对打神兵天降。且不说《精忠岳飞》中陈旧的影视套路、滥用俗套的爱情故事,也忽略黄晓明只会瞪眼还要用配音的拙劣表演,光是那牵强拖沓的剧情,就已经在考验观众的耐心、挑战观众的智商了。当然,对于这样低水平的电视剧,完全可以一笑置之,但令人警惕的是,《精忠岳飞》可以说是近期电视剧生产状况的一个代表:在最应该下工夫的编剧阶段草草了事、在拍摄阶段毫不尊重历史细节,却在宣传时砸重金围绕明星做文章。电影、电视剧,都是编故事的艺术。去年,观众还有幸看到《甄嬛传》、《悬崖》等充满诚意和引起话题的作品,而今年已经过半,翻翻报纸上的预发稿,同等重量级的电视剧似乎还遥遥无期。其实,仔细考量那些优秀的电视剧就会发现,它们的好口碑永远建立在两个字之上:认真——尤其在看似不重要的剧本创作阶段。《精忠岳飞》可以说是近期电视剧生产状况的一个缩影:在最应该下工夫的编剧阶段草草了事、在拍摄阶段毫不尊重历史细节,却在宣传时砸重金围绕明星制造话题。1200字以上 初三 观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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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忠岳飞》观后感最近把《精忠岳飞》看完了。不可否认,本剧有很多脱离史实的地方,比如赵鼎之死(历史上是绝食而死,非刀枪之灾)、小满报仇、忠义社素素、岳飞口口声声迎二圣(实际上在后期,岳飞已经把宋钦宗说成“圣眷”了)……但是,本剧毕竟把一个有血有肉的岳飞塑造出来了。岳飞的忠是毫无疑问的。也正是因为“忠君”,才落得个如此下场。但是“忠”又是他的追求:忠于赵氏、忠于大宋、忠于人民。所以岳飞之死从另一个角度说,使他成了忠臣的典范。古有诗云:人生芳秽有千载,世上荣枯无百年。岳飞战胜了时间,战胜了历史。岳飞三十功名并没有化作尘与土。因为如果没有岳飞,南宋就会提前一百五十年灭亡。南宋灭亡会有什么后果呢?看看徽宗的后妃、女儿、宫女就知道了。金人能够制造靖康之耻,也就能够制造建炎之耻,更会制造淳熙之耻。所以,虽然岳飞只打下半壁江山,亦保全了江南国土免遭兵焚。岳家军使得汉文化多保存了一百五十二年。为什么这么说呢?大家可能看过一篇文章《崖山之后无中国》。蒙古族横扫欧亚,并不是值得国人自豪的事情。元朝杀掉了80%的汉人,致使中原文明近乎毁灭。金人也奉行屠城政策,不施仁政。所以有岳飞,是民族的大幸。比起岳飞,赵构其实才是最可怜的人。赵构因为畏惧金人,在逃亡的路上失去了八岁的儿子,从此再无子嗣。由于徽宗的后代除了赵构以外全部被金人俘获,所以徽宗一系可以说是断子绝孙(当然,徽宗的一些女儿为金人养育的后代另当别论)。赵构作为杀害岳飞的主谋,失去了本来能够获得的“中兴之主”的荣誉。笔者以为,中国历史上只有一次真正意义上的中兴:光武中兴。至于东晋偏安建康、南宋偏安临安、南明偏安南京、溥仪“三登帝位”、蒋介石盘踞台湾,都只能称为“苟且偷安、苟延残喘”而已。赵构有贤才而不能用,实为最大的蠢材和最具悲剧性的人物(赵构的父兄客死异乡、妻子受辱自尽、儿子夭折)。贪恋皇位、陷害忠良、用人多疑、疑人多用,并不是一种帝王智慧,而是历史的罪人。想起这位千古昏君,笔者不由自主地想默写一首诗:山外青山楼外楼,西湖歌舞几时休。暖风熏得游人醉,直把杭州作汴州。南宋第二位皇帝宋孝宗才是坚决抗金的,但是像岳飞这样的柱石已经没有了,所以宋孝宗始终没能越过黄河。真可谓是:高宗时期无中兴之君,有中兴之臣;孝宗时期有中兴之君,无中兴之臣。秦桧最后是病死的。这个结局很多人表示不满。但历史是无法改变的。毫无疑问,秦桧当政让宋朝乌烟瘴气。有时候觉得,秦桧活在世界上有什么意义呢?陷害了那么多忠臣良将,晚上是否能够睡着?为人心狠毒辣,唯有小人才会与之交往。秦桧将死的时候,还恬不知耻地要把相位传给养子秦熺,结果被无情拒绝。秦桧是金朝的奸细,却没有意识到自己是大宋的子民。人生只是一场梦而已。自己作恶多端还要让千秋万代挨骂,真是无耻至极。留名历史的有两种人:一种如岳飞,一种如赵构秦桧。而第三种人则繁衍了种族。细细一想,赵小满、岳银屏真是不够聪明。他们应该像岳霖、岳霆那样,好好活着,好好养育后人。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即使过着平凡人的生活,也圆了岳飞的田园梦。我想岳飞临死前最大的愿望就是子女们能快快乐乐地活着。这部电视剧充满了负能量,可是我们应该去挖掘岳飞身上的正能量。这位英雄叱咤风云三十年,让人感动和敬佩。1200字 初三 观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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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忠报国泪与恨西湖的西北角,苍松古木。一位忠烈英雄长眠于此,留下了千年的泪与恨!他笔直的脊梁上刻着母爱,刻着国家的命脉,刻着国家的希望;他八尺的长枪仍留下师恩,留下敌人的血渍,留下敌人的胆寒;他坚硬的盔甲还留着军民,留着无尽的思恋,留着报国的泪恨;他就是民族英雄——岳飞!独上高楼,北望江山。收复山河,迎回二帝。点燃北伐之志,点燃报国之志。风与雨的交替,泪与雨的交替,泪与恨交替;只能仰天长啸,虽有一身武功,虽有一身壮志,虽有一腔热血,却报国而无门,却阻挡不了奸臣的议和,却阻止不了生性懦弱的康王……北风狂啸,他恨不能将匈奴赶回家园;他恨不能为国锄奸;他恨不能忠于君王……于是乎,泪水轻弹!山河锦绣,却被金人侵略;大宋帝王,却被金人掳走;大宋子民,却被金人烧杀;稀世珍宝,却被金人抢掠……狼烟起,江山北望。策马天涯,东征西讨,武略今何在。冒严寒酷暑,顶枪林弹雨,为了老百姓不再受苦,为了家园不再烽火,为了大宋太平盛世,含着恨,含着泪,再次北伐,救百姓于水火。跨上战马,陪将军多年。不晓得踏过多少疆土,不晓得踏过多少岁月,不晓得踏过多少敌人的肉体……然君王却寻欢作乐,忘掉了靖康之耻;奸臣却阿谀奉承,用心机排除异己。暖风熏得游人醉,直把杭州作汴州。忘记了中原,忘记大好山河,忘记了天下百姓……于是乎写下《满江红》,他豪情壮志跃然纸上,他精忠报国融入书法,他悲恨泪愁,痛彻心扉。壮怀激烈,怒发冲冠。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严寒霜雪,铠甲青衣,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沙场秋点兵。撼山容易,憾岳家军难。领导的岳家军所向披靡,夺关拔寨。于是乎书写《前后出师表》,他憧憬孔明北伐的毅力;憧憬孔明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他憧憬孔明中军帐中,决胜于千里之外……带领军纪严明的岳家军,冻死不拆屋,饿死不掳掠。深受百姓爱戴的岳家军不断地壮大,攻无不克战无不胜,令敌军闻风丧胆!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誓要荡尽滔天浊浪,直抵黄龙府,与诸君痛饮耳!然最终仍逃不出奸人的魔爪。秦桧卖主求荣,卖朝廷求利益,卖国求富贵,不断地算计着忠臣良将。要求皇上施加压力,连续十二道金牌将岳飞等将召回。悲愤泣下,向东再拜,“十年之功,废于一旦”。“莫须有”的罪名扣在岳飞头上,最终客死于风波亭!悲愤而死,恨与泪写下悲壮的一生:“天日昭昭,天日昭昭”!风波亭的惨案,是历史的悲哀,是时代的不幸,是正义的屈辱,是良知的死亡!一生忠义昭千古,满腔豪气吐虹霓!你之名,与天地同大你之德,与日月争光祠堂里仍香火不断,忠义之魂仍不散去,永葆一方平安。正堂内还放着你的“还我河山”。你的牺牲,只意味着一个朝代的结束,只意味着肉体的结束,却并不意味着你的精神上的结束,你的忠义的结束,你的泪与恨的结束。“精忠报国”这四字已深刻人心,精神永恒,忠义长存。你留下的民族气节,留下的民族魂魄传于后世;你留下的丹青书法,留下的豪情壮志传于后世;你留下的忠义孝道,留下的精忠报国传于后世;……你的一切的一切,为后人所敬仰。安息吧,英雄!你重于泰山,留取丹心照汗青,壮怀激烈,激励着一代又一代精忠报国者。你安息吧,你的坟前,秦桧夫妇还跪拜着,这是他们应得报应,遗臭万年,被世人所唾骂。你的精忠,你的报国,在当时留下的泪与恨,但这泪与恨是不会白流的。你应该感到高兴,因为你的精忠报国激励着后人,你的品行被后人所宏扬,已不再是泪与恨的交替了,而是得到发扬光大。几百年过去了,你依然活在人们的心中。作为21世纪的学生,作为21世纪的中华儿女,要弘扬精忠报国之志,这就民族的脊梁,民族的气节,让他的“精忠报国”不再留下泪与恨,而是阐扬光大。这精忠报国的民族精神领导着我们向美好的中国梦竞发!1200字以上 高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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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忠报国泪与恨西湖的西北角,苍松古木。一位忠烈英雄长眠于此,留下了千年的泪与恨!他笔直的脊梁上刻着母爱,刻着国家的命脉,刻着国家的希望;他八尺的长枪仍留下师恩,留下敌人的血渍,留下敌人的胆寒;他坚硬的盔甲还留着军民,留着无尽的思恋,留着报国的泪恨;他就是民族英雄——岳飞!独上高楼,北望江山。收复山河,迎回二帝。点燃北伐之志,点燃报国之志。风与雨的交替,泪与雨的交替,泪与恨交替;只能仰天长啸,虽有一身武功,虽有一身壮志,虽有一腔热血,却报国而无门,却阻挡不了奸臣的议和,却阻止不了生性懦弱的康王……北风狂啸,他恨不能将匈奴赶回家园;他恨不能为国锄奸;他恨不能忠于君王……于是乎,泪水轻弹!山河锦绣,却被金人侵略;大宋帝王,却被金人掳走;大宋子民,却被金人烧杀;稀世珍宝,却被金人抢掠……狼烟起,江山北望。策马天涯,东征西讨,武略今何在。冒严寒酷暑,顶枪林弹雨,为了老百姓不再受苦,为了家园不再烽火,为了大宋太平盛世,含着恨,含着泪,再次北伐,救百姓于水火。跨上战马,陪将军多年。不晓得踏过多少疆土,不晓得踏过多少岁月,不晓得踏过多少敌人的肉体……然君王却寻欢作乐,忘掉了靖康之耻;奸臣却阿谀奉承,用心机排除异己。暖风熏得游人醉,直把杭州作汴州。忘记了中原,忘记大好山河,忘记了天下百姓……于是乎写下《满江红》,他豪情壮志跃然纸上,他精忠报国融入书法,他悲恨泪愁,痛彻心扉。壮怀激烈,怒发冲冠。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严寒霜雪,铠甲青衣,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沙场秋点兵。撼山容易,憾岳家军难。领导的岳家军所向披靡,夺关拔寨。于是乎书写《前后出师表》,他憧憬孔明北伐的毅力;憧憬孔明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他憧憬孔明中军帐中,决胜于千里之外……带领军纪严明的岳家军,冻死不拆屋,饿死不掳掠。深受百姓爱戴的岳家军不断地壮大,攻无不克战无不胜,令敌军闻风丧胆!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誓要荡尽滔天浊浪,直抵黄龙府,与诸君痛饮耳!然最终仍逃不出奸人的魔爪。秦桧卖主求荣,卖朝廷求利益,卖国求富贵,不断地算计着忠臣良将。要求皇上施加压力,连续十二道金牌将岳飞等将召回。悲愤泣下,向东再拜,“十年之功,废于一旦”。“莫须有”的罪名扣在岳飞头上,最终客死于风波亭!悲愤而死,恨与泪写下悲壮的一生:“天日昭昭,天日昭昭”!风波亭的惨案,是历史的悲哀,是时代的不幸,是正义的屈辱,是良知的死亡!一生忠义昭千古,满腔豪气吐虹霓!你之名,与天地同大你之德,与日月争光祠堂里仍香火不断,忠义之魂仍不散去,永葆一方平安。正堂内还放着你的“还我河山”。你的牺牲,只意味着一个朝代的结束,只意味着肉体的结束,却并不意味着你的精神上的结束,你的忠义的结束,你的泪与恨的结束。“精忠报国”这四字已深刻人心,精神永恒,忠义长存。你留下的民族气节,留下的民族魂魄传于后世;你留下的丹青书法,留下的豪情壮志传于后世;你留下的忠义孝道,留下的精忠报国传于后世;……你的一切的一切,为后人所敬仰。安息吧,英雄!你重于泰山,留取丹心照汗青,壮怀激烈,激励着一代又一代精忠报国者。你安息吧,你的坟前,秦桧夫妇还跪拜着,这是他们应得报应,遗臭万年,被世人所唾骂。你的精忠,你的报国,在当时留下的泪与恨,但这泪与恨是不会白流的。你应该感到高兴,因为你的精忠报国激励着后人,你的品行被后人所宏扬,已不再是泪与恨的交替了,而是得到发扬光大。几百年过去了,你依然活在人们的心中。作为21世纪的学生,作为21世纪的中华儿女,要弘扬精忠报国之志,这就民族的脊梁,民族的气节,让他的“精忠报国”不再留下泪与恨,而是阐扬光大。这精忠报国的民族精神领导着我们向美好的中国梦竞发!高三:吕酉品1200字以上 高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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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次问,又一次回答_3000字长夜漫漫。一觉醒来,望着天花板,看着自己的双手,陷入沉思——自己的手上又多了一条人命……昨日“主上,叫属下来有何吩咐。”冷梦问苏宇城用温柔的目光望着冷漠,却冷冷的说了一句——“杀人”…冷梦对于这些早已习以为常了,只是淡淡的问“谁?”“一位故人…”冷梦用费解的眼神望着苏宇城,毕竟她和那位“故人”认识了五年…“主上,冷梦真的下的去手吗,安可心是她记忆中唯一的朋友,您确定不换个人?”“杀手也是需要锻炼的,曾经她杀得都是不相干的人,只有能对亲人朋友下狠手的…才是真正的杀手,我要她变的冷血…变成最强的杀手!!!”苏宇城冷酷无情的说到整理好衣装,梳洗后,又狠狠的用香皂搓洗自己的手,准备新的行程。“梦儿,你真的准备好了吗…?”冷梦的视线转移到苏宇城身上,苏宇城穿着白色的衬衣,他的眼神如此柔和,和他是那样的不配。“梦儿,你真的可以杀了她吗?”冷梦不屑的回了一句“嗯”,苏宇城显得有些失望。“你打算这个样子去见她吗?”“不然呢?拿着枪吗?”“…总要换个陌生的样子吧。”冷梦无心目睹那张陌生的“脸”的制作过程,只是拿着自己新的“身份”,陷入了无尽的痛苦…克里斯学院“同学们好,今天我们班又来了一位新同学,让我们来认识一下她吧!”冷梦站在班级门外,无动于衷。“冷梦晗…冷梦晗!快进来啊!”听见老师叫自己的名字,冷梦才缓过神来,她静静地走入教室“大家好,我叫冷梦晗。”“没…没了?”老师为冷梦简短的介绍不禁问到。“嗯,那。我可以找位置坐了吗…”“可…可以。”冷梦简短而冷淡的自我介绍,引起了同学们的注意,同学们的视线集中在了冷漠身上。第一堂课下后,冷梦身后的女生拍了拍冷梦的肩膀,冷漠回过头,一张熟悉的面孔出现在她眼前——“是她”“你好啊,我叫安可心,交个朋友吧!”她的声音甜如浸蜜。“…好啊”冷梦用尽全力挤出笑容,她知道,此时她的笑容一定比哭还难看。“那我以后可以叫你梦晗吗…啊!你的手好漂亮啊,又白皙又纤细,和我的一个朋友一模一样,不过,我们十年前就分开了,她和你一个姓,叫…叫冷梦!我给你讲一讲我们小时候的故事吧…”安可心对着冷梦说了很多的话,可冷梦一直望着这个陌生又熟悉的女孩儿,她在想,十年,什么都变了,你真心待我,可我却带着不能忤逆的使命…“一个月过去了,我们的冷大杀手依然没有动手,主上,您得给个说法啊。”“我相信她…”苏宇城说在这一个月里,冷梦和安可心的关系越来越密切,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冷梦也爱笑了许多,她已经不确定自己是否忘记最初的使命,她只知道她真的很快乐。“梦晗,我们去逛街好不好?”安可心问“OK,去哪?”“去…”冷梦不经意的回了个头,却看见了她最不想的人。“可心,不好意思,今天我不能陪你去了,我还有事”说完,冷梦向苏宇城走去,安可心失望的回到宿舍。“主上,您突然来找属下是有什么事吗…”冷梦小心翼翼的问道“梦儿,我希望你不要让我失望,你还记得最初的使命吗…”“属下当然记得,杀…安可心,主上,容属下一问,为何要杀安可心。”冷梦试探性的问“这不是你该问的事…”在回宿舍的路上,冷梦在想苏宇城说的话——他说的没错,我不应该忘记自己的使命,我是一个杀手,杀手的字典里没有亲情、没有友情、没有同情,安可心,我一定要杀了你“梦晗,我要喝奶茶,可不可以帮我买一杯啊?”安可心问“不好意思,我在忙,没时间…”“那好吧”安可心略显失望“梦晗,我…”“安可心,你可不可以不要烦我!”冷梦愤怒的说“对…对不起,我不是故意…”“安可心!请你不要在说对不起了,你知不知道,你这样会让我有一种…一种罪恶感”一个星期,冷梦和安可心没有跟彼此说一句话,终于有一天,安可心给冷梦打了电话:“梦晗,今天出来一下好吗?”“干什么…”“…晚上宿舍见。”电话就这样挂了,冷梦感到莫名其妙,不过这些天,她平复了心情,想好了一切,今天不就是最佳时机吗?冷梦拿着自己的专属手枪,走上了回宿舍的路上,她准备等安可心打开门,她就掏出手枪,毫不犹豫的杀了她。“可心,开门。”门缓缓打开,冷梦看到的并不是安可心,而是满屋的气球和彩灯,安可心推着蛋糕车向她走来,安可心送了她一个大大的微笑,冷梦的视线渐渐模糊,可她能依稀看清蛋糕上的字——梦晗,对不起,生日快乐!!!两个女孩相拥在一起,留下幸福和愧疚的眼泪,冷梦悄悄的收起了自己的枪,这是她十年来第一次流下幸福的泪。“可心,你怎么知道我的生日…”“你忘啦,是你告诉我的啊!”生日,呵,冷梦连自己的父母是谁都不知道,怎会知道自己的生日,那天,她说的生日只不过是个谎。冷梦没想到自己的一个谎却让安可心记得如此清晰。冷梦心中冷酷的堡垒终于彻底崩塌了,她感觉自己很幸福,她被友情的温暖包围,此时此刻,她多么希望时间永远停留在这一刻,她多么希望自己…只是个普通人,丢下杀手的头衔,过着平平稳稳的生活…“主上,对不起,我无法完成。”“你最终还是败在了友情下…你走吧,你不再是杀手了。”“就这样放过我?”冷梦有些质疑“不,你终究会明白的”冷梦离开了苏宇城,她要去追寻平常的生活“梦儿,你会后悔的。”离开苏宇城有一年半了,冷梦过得很开心,她似乎忘记了过去,就当那是一场噩梦,她开始喜欢自己的双手,因为她在自己的手上再也闻不到血腥味。转眼间,冷梦和安可心就要在克里斯学院毕业了,这天是冷梦在克里斯学院的最后一个“生日”,她和安可心依然准备在宿舍过,因为那里是她们友情的见证。她们买了好多装饰品,不仅为了庆祝“生日”也是送下一届新生的礼物。“梦晗,你说这幅画挂哪里啊?”安可心问“挂在那块表的右下角…有些歪了”“这样正了吗?”安可心往右边挪了一点“嗯…perfect!”冷梦不停地夸赞“梦晗,你转过身去…”安可心冷冷的说“干什么啊,又要玩什么游戏,这一年来可被你耍惨了!”边说着,冷梦静静的转过了身,她突然感觉有什么东西顶在了她的后背,那样冰冷…是枪!“呵呵,我们来玩杀人的游戏,好不好啊?”安可心带着挑衅的语气说“可心,你在说什么呀…”冷梦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她缓缓转过身,只见那枪口顶在了她的额头,安可心的眼神里充满了冰冷,让冷漠觉得,自己就要被冷冻住一样,她从未见过安可心这样可怕的眼神。“看来我们需要重新认识一下了,我是安可心——一个…职业杀手,呵,这次我的任务就是——杀了你!”犹如五雷轰顶一般,冷漠不敢相信眼前的一切,眼前这个带给她欢笑、改变了她的一生的这个女孩,竟是来杀她的。“怎么了,很震惊吗?你我的目的不是一样的吗…?”“原来…你早就知道。”“知道又怎样?”“呵,真是可笑,原以为,你是那个改变我一生的女孩,是你带给我欢笑,让我知道友情是个美好的东西…可没想到,这一个都是假象,苏宇城说的没错,这个世界上没有亲情、没有友情、没有同情,安可心!你…啊!”安可心用手枪打了冷梦的胳膊,那样的无情“所以说,冷梦,你不是个好杀手!”安可心说着,又要拿枪打向冷梦的腿,就在这时,苏宇城将冷梦救走,冷梦悲痛欲绝,昏了过去。醒来,已是在苏宇城家中,冷梦望着天花板,这一次流下的是伤心、痛恨的眼泪。“梦儿,我说过,你会后悔的…”苏宇城说“还有机会吗?”冷梦的声音异常的沙哑“如果有呢?你会做怎样的选择?”“…”冷梦沉默不语“主上,如果有的话,我会杀了她。”冷梦坚定的说冷梦望着自己的双手,坚定的拿起手枪,精心挑好新的人皮面具,拿着新的“身份”。“梦儿,你真的准备好了吗…?”“梦儿,你真的可以杀了她吗?”苏宇城又一次问“我…可以。”冷梦又一次回答,回答的从未如此肯定…初二:张旭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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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狐【一】_3000字(一)冬,一场大雪之后,阳光露出了迷人的笑脸。京城郊外,说是郊外不过犹如墙里墙外一般,在郊外,远远地可以听见京城里的熙熙攘攘,感受着京城里的繁华。冬日的阳光柔柔的,照在人们身上有些慵懒的味道。踏着积雪,凌晗手中抱着自己昨天晚上画的字画,向着京城的方向走去。“扑哧、扑哧……”他的身后留下的是一串串深深浅浅的脚印。他低着头,暗自盘算着今天卖了字画以后,要买点啥回来。“家里米缸里又没有米了,还有油……”凌晗低着头自言自语,他紧皱着眉头,为囊中羞涩而苦恼着。忽然,他脚下一个踉跄,差点被绊倒了,字画也随之洋洋洒洒地落了一地。“哎呀!”凌晗一声惊呼,“我的画……”话音未落,忽然感觉自己脚下软软的,心头一惊,赶紧向前迈开一步,迈得太快,一屁股摔在了雪地上。凌晗一边揉着摔痛的屁股,一边朝着拌到自己的地方看去。“狐狸,好可爱的狐狸。”一时间,凌晗忘记了疼痛,双手不由得向着白狐伸了过去。我冷冷地看着眼前的这个可恶的书生,哼,走路也不长眼睛,竟然踩到了我。可恨的是,此时我全身一点力气都没有,只能任由他将我抱在了怀里。他的手有些冷,他将衣服敞开,让我靠着他胸口的地方。“砰、砰……”我听见他胸口有力的跳动,还有渐渐传来的那缕温暖,这一刻,我竟然舍不得离开,心在这一刻微微地触动了。“小家伙,怎么受伤了?”凌晗小心翼翼地将我搂在怀里,手轻轻地在我脑袋上抚摸着。狐狸的直觉告诉我,他不会伤害我。我微微闭上了眼睛,我需要休息、疗伤。(二)我是一只修炼了千年的白狐,千年的岁月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冷眼看着这世间的万物。云卷云舒,冬去春来,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在问自己,修炼千年,究竟是为了什么?爱,又是什么?曾经我只是一只依偎在父母怀抱中的孩子,享受着来自父母的宠爱,享受着他们独一无二的守候。我不知天高地厚,不懂聚散离别,直到那一天……天山上常年都是积雪,白色是我生命中的主色,也是我最喜欢的色彩,我喜欢在每一个雪花飞舞的日子,在雪地上留下我串串脚印;喜欢调皮地躲进丛林,等待着父母焦急地把我找回家;喜欢依偎在父亲的怀抱,看着满天的星空,听他讲关于修炼的故事……我曾问过父亲,为什么要修炼。父亲说,轮回,生死。轮回,我不懂。但我知道要是不好好修炼,就不可以常伴父母身边,所以,我一直很努力地修炼着。那一天夜晚,我永远也忘不了,电闪雷鸣,天地似乎都在震怒着。以至于在以后的千年岁月中,一度成为我心头永远的梦魇。夜里,山洞外的雷鸣。我知道,不管发生什么都有父母为我扛着。迷迷糊糊间,我感觉到父亲轻轻地抚摸着我的头,一下一下,似乎有着太多的眷恋与不舍。后来,母亲也来了,为我轻轻地拢了拢被子,一言不发地坐在我的床边,许久许久,然后,离开。等父母离开后,我一咕噜从床上爬了起来,心下疑惑,这么晚了,父母这是要去哪里呢?我悄悄地跟在父母身后,不敢离得太近。大雨为闪电助威,惊雷仿佛就在我的头顶炸开,饶是我一向胆大,此时也不由得心惊起来。用了一个隔离术,将雨水阻隔起来。我听见了母亲的喝斥,君郎,你快离开,记得照顾好雪儿。怎么回事,我看见了什么?一个个惊雷都砸在了母亲的身上,我的心碎了,术法也散了,我凄厉地呼喊着,“母亲……”疯一般地向着母亲的方向扑了过去。我落在了一个温暖的怀抱,是父亲,父亲将我搂在了怀抱中。“孩子,勇敢些,记得,我和妈妈永远爱你,很爱很爱你。”父亲说完,双手捏起一个法决,将我隔离在一个黄色的结界中。我拼命地撞击着结界,血染红了结界的边缘,可是……“不……”我声嘶力竭地呼喊着,只见一道惊雷朝着母亲砸了过去,千钧一发之际,父亲将母亲牢牢地护在怀里,用尽了他一生的修为。“不……”我就这样看着父亲的身影随着雷声的落下消散在这尘世间,心底仿若被赤裸裸地割开,汩汩地流着血,眼角冰冷,一片泪痕。人们总说,妖没有情,没有泪。他们不懂,他们怎会明白,妖的情更深,泪更真。“孩子。”我是在母亲地呼唤下悠悠地苏醒过来。“母亲!”我哽咽着,扑入母亲的怀抱,“父亲,父亲……”母亲的手,抚摸着我的头,声音中竟然没有多余的起伏,“孩子,这是劫,你父亲的劫,也是我的劫。你父亲闯了过去,独独留下了我。”我不懂,为什么父亲闯了过去,我明明看见父亲在我的眼前化作了灰烬,可是,母亲一定不会骗我。直到后来,我遇见了我生命中的劫,方才明了母亲话中的含义,有时候留下来的那个,会更加揪心,因为记忆在,美好在,孤独也在。母亲说,她要离开了,去寻父亲。我问:“母亲,父亲在哪里?”母亲的眼里闪过一抹忧伤,我看见了。母亲说:“天地间,我会去寻轮回的路,你父亲在那里等着我。”轮回的路,我在心底默念着。轮回的路,在哪里?父亲曾经说过,人死后,会去一条叫做黄泉的路,黄泉有路,路寂寂,彼岸有花,红似红。(三)千年一梦,一梦千年。我不知道,这条修炼的路,何时会是终点;我不知道,父亲是否真的会在某个地方,等着母亲去将他寻觅。我受伤了。这天夜里,我正在修炼,忽然的电闪雷鸣仿佛又回到了父亲离去时的那个夜里,雷,就是我的心魔,无论我如何修炼,终无法从那场噩梦里走出来。我犯了修炼时的大忌——分心。顾不上被功力的反噬,我强自凝聚一个术法,向着天山脚下逃去。我要逃离这可怕的雷声,哪怕耗尽生命。我似乎可以感觉到生命的流逝,雪,曾经我最喜欢的温度,可是此时,我微闭着眼睛,一动不动的躺在雪地上,心想着,或许,这是迟早的劫数。对于妖来说,不管你修炼有多高,每三千年就得经历一次雷劫,而我,我的雷劫还有一年多的时间。其实,三千年的岁月,已经够了,至少,我曾经拥有过父母的爱。对于时间的无涯,这近三千年的孤独,早已经将最初的那份天真无忧,消磨殆尽了。我,累了。昏昏沉沉间,背上的痛,让我有了短暂的清醒。微微睁开双眼,我看见一个书生狼狈地摔在雪地上,他拼命用手揉着屁股,我不由地笑了,暗骂一句,傻样。他看见我了,他眼中闪现出一抹惊喜,他想干什么?“可恶!拿开你那爪子。”我眼中几乎喷出火来,在心里暗自骂着。其实,按照我的脾气,我应该跳起来,咬他一口,然后幻化成人形,大骂他一顿,可是,如今的我伤得太重了,只能任由他将我抱了起来。他的手有些冷,我看见他眼中闪过的怜惜。他,是在心疼我吗?“喂,干什么?你不知道男女授受不亲吗?”呜呜!我无法幻化出人形,只能这样骂他了。可是,可是他怎么就听不懂呢?他解开了棉衣,将我贴着他的胸口,搂在了怀里。这一刻,我有了一瞬间的晕眩,这种温暖好熟悉,好熟悉,就像,就像父亲的怀抱。我不由得向着他的怀里蹭去,好想,好想,时间就这般停留下来,或者,就这样在这个怀抱里安静地睡去。……“小白,起床了,吃东西了。”“可恶,死书生,又叫我小白。你才是小白,你家里人都是小白。”我在心中恨恨地骂着,“这么好的天气,这么美妙的早晨,不是该躲在被窝吗?这么早,吵死了,要不是本姑娘受伤了,我肯定好好收拾你。”我又往被窝里挪了挪,好温暖,有着书生留下的温度。这些天相处下来,我知道书生的名字叫凌晗,孤苦一人。不过,人还是很不错,对我也好,只是,他总喜欢对着我絮絮叨叨的:“小白,起床了,饭都凉了。”“小白,来瞧瞧,我今天画的雪景好看吗?”“小白,你看看,这个画的像吗?”“小白,睡觉了,不调皮。啊!我的被子,给我留点……”“小白,我去镇上卖书画了,下午给你带好吃的,你乖乖的啊!”……(四)一盏灯,微微亮。一颗心,微微暖。“傻书生。”我在书桌前跳来跳去,微微地笑着,看着他生气的样子,我就高兴。这些日子,在书生的照料下,我已经恢复的差不多了,除了暂时无法幻化人形以外,我可以吃,可以跳,还可以,捉弄傻书生。我故意打翻了傻书生的砚台,墨汁迅速的在桌子上洇开。“哎呀,小白,不要闹了!我的书,我的书……”他一声惊呼。看着他手忙脚乱的傻样,我的心里乐开了花。只是,乐极生悲,光顾着笑他去了,我的小尾巴,我的脚上粘满了墨汁。可恶,我最喜欢白色的,可是,现在,呜呜……我赶紧跳到窗台处,看着笨手笨脚的书生,一时也忘记了心中的郁闷。我自己都忘记了,有多少岁月,我不曾这般开怀地笑过了。傻书生好一阵忙乱,终于将我弄的一桌狼藉给收拾好了。他看着窗台的我,向我走了过来。“怎么?生气了?我可不怕你。”我在心中暗自说着。“小白。”他的声音很好听,我一直都这样认为的。“你怎么可以这么调皮呢?”声音中竟然有着一种宠溺。他一边说着,一边将我从窗户上抱了下来。我很喜欢他的怀抱,一直都喜欢。我任由他将我抱在怀里,只听他接着说:“瞧瞧你,都变成小黑了,真不乖。”他的手抚摸着我的头,带着他特有的温度,语言中有着一丝宠溺。心,这一刻,暖暖的……似一块寒冰,忽然融化了。书生把我放在椅子上,我看着他熟练的烧火,烧水,然后找来了木盆。水温刚刚好,爪子上,尾巴上的墨迹一点点在水中洇开,心也在这一刻无比的柔软、甜蜜。我在水中欢乐的扑腾着,水花四溢,溅落在地上,书生的发上,衣服上,溅在他的脸上……“小白,哎……不要闹了,我的衣服,我的……”“哈哈哈……”我站在木盆里,笑得不可自抑。书生顾不上擦拭自己脸上的水迹,转身跑到床头,拿着一条毛巾就来了。“小白,不闹,不闹,天冷,会生病的。”他一边说着,一边将我从木盆里抱了起来。水花再次溅到了他的脸上,他用手轻点着我的鼻子:“调皮。”他的动作很柔,很轻,嘴里依旧絮絮叨叨:“小白,以后不可以这么调皮,知道吗?要是再调皮,我就惩罚你,让你睡屋外去”“小白,你是不是可以听懂我说话啊!应该是的,我总觉得你在笑。““小白,你以后不离开我,好吗?”他说这话的时候,眼中有着一缕浓浓的,解不开的忧愁。他是为了我吗?为什么看着他紧皱的眉头,我会心痛?是的,痛,比自己受伤都痛,为什么?为什么……这天夜里,我睡的不安稳,梦里总会看到书生那忧郁的眼睛……(五)我生病了,心病。天色渐渐地暗了下来,我慵懒地躺在床上,琢磨着心事。“小白,怎么了?是不是着凉了?”书生用手摸着我的头。“傻书生,我是狐狸,你还真把我当成人了,我是雪狐,怎么会怕冷啊!”我在心里暗自骂着,微微睁着双眼,任由他摸着我的额头,他的手有些暖,微微地触动着我。傻书生将被子往我身上挪了挪,转身向着厨房走去。其实,傻书生哪里有厨房啊,他就一间房子,吃住都在一起,着实的寒碜。看着书生在那里忙碌着,我的心头忍不住好奇,他在做啥呢?一会儿烧火,一会儿在锅里忙碌着。许久,他端来一碗热气腾腾的汤。“小白,这是姜汤,喝了就不怕冷了。”书生对着我说。“晕死。傻书生,我是狐狸,狐狸啊!我不是人。”我忍不住再次在心里骂了起来。我将头扭到一边:“哼,什么味儿,这么难闻。”“乖,小白,来,喝了。”书生说着,用汤勺喂着我。他的眼中有着丝丝的焦虑,是为了我吗?他紧蹙的眉,焦急地唤着我的名字:“小白,喝点,不然会生病的。”他眼中的怜惜,眼中的痛,都是为了我吗?为什么,为什么看着他紧蹙的眉,我的心也会痛,我会忍不住想要将他眉宇间的忧伤抹平。“不,不,我是狐狸,我怎么可以对他动心呢?不可以,不可以……”心中有个声音反复提醒着我。我忽然想起了父亲、母亲,想起了那个电闪雷鸣的夜里,想起了母亲说过的劫。“不……”我在心里呐喊着,嗖的从床上跃起,向着屋外奔去。“小白……”身后传来书生的惊呼,那般的焦急。不知道是不是最近被书生养叼了,还是这个冬天更冷一些,亦或是我已经恋上了他的温暖。三千年了,孤独一人,我早已经不知道温暖为何物,如今,我所贪恋的不过是他的温暖罢了!“他,会找我吗?”我一边跑着,一边寻思着。“会吧!不知道傻书生找不到我,会不会伤心。”“这么冷的天,他出门时穿的多吗?会不会生病啊!”“夜深了,他大概,应该回去了吧!”心中百转千回,唯有那个傻书生的身影。我知道,我一定是病了。晃了晃脑袋,强迫着自己不去想他,可是越是这样,他就像影子一样窜了出来。我用爪子狠狠地敲了一下脑袋:“醒醒,醒醒,你是狐狸,他是人啊!”爱,有时候真的很难,就如缘分一般,有时候真的说不清楚。缘到了,就聚,你躲不开;缘散了,就离,由不得你不舍。多年以后,我细细思索着今天的事情,我会问自己,要是真的有轮回,我会后悔遇见他吗?答案是肯定的,不悔。施展一个术法,很快我回到了山洞里。如今,我的伤好的也差不多了,今夜,月色正好,照着山间的积雪,正是修炼的好时机,可是我却怎么也无法静下心来。经过这些天的修养,我已经可以幻化成人形了,第一次,我想看清楚自己的容颜,因为我知道,世界的男子大抵都喜欢美貌的女子。“他会喜欢我现在的样子吗?”我忍不住暗自揣摩着,想着,我的心头不由得剧烈地跳了一下,脸上也不由得染上了红晕。“哎。”我叹息着,看了看外面,月亮已经爬上了树梢头,不知道傻书生会不会来寻我。我坐立不安了许久,耳畔总会响起那书生的声音:“小白,小白……”“啊!啊!啊……”我大叫几声,狠狠地剁了几下脚:“受不了了,受不了了,你给我走,走出我的脑海去。”----------未完持续高三:君凉卿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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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MEONE 一_3000字有些人,有些事,已经消逝在孩提时代。记忆已经模糊,但我们并没有遗忘,只是将这些伤痛、这些欢笑,紧紧地紧紧地埋在内心最深的地方,只是想要让它成为永恒。许树铮是一个白净的男孩,而苏辰末是一个粗犷的男孩,我是一个灰色的女孩儿,我们三个在我还没有记忆时,就相聚在温婉的江南,这个古老的小镇。那时的天空还没有被灰尘蒙蔽,那时候的河水还没有凝滞不前,那时候的田野还没有变成公路,那时候的我们还没有天各一方。一One十五年前,当我还在妈妈肚子里安然漂浮着丝毫理解不了她那颗心脏的律动时,他的妈妈苏阿姨笑着指着我妈妈的肚子问二岁的他:“辰末,你希望安阿姨肚子里的是弟弟还是妹妹呢?”那时候的他还是个小黑蛋,他睁大亮晶晶的眼睛,露出雪白的牙齿,莞尔一笑,说:“当然是妹妹了!”还没等苏阿姨问为什么,他狡黠的大喊一声:“那我就是哥哥,可以保护妹妹了!”然后就不好意思的躲到了桌子下面。那是一个温暖的午后。也许在那个时候,我和他的命运之线就注定要缠绕在一起。或许每一个繁星满天的夜晚他都在默默许愿,或许每一个旭日初升的时刻他都在憧憬,或许每一个淅淅沥沥的雨天他都幻想着妹妹的身影。也许是上苍怜爱小小的他,我是一个女孩儿,但也许又是上苍的考验,在那个世纪的最后一天,我姗姗迟来。我出生于1999年12月31日。这一天意义非凡,这是20世纪的最后一天,是这个逐渐显现出科技飞速发展的世纪的最后一天。我所记住的日子。1999年12月31日、1949年10月1日、2009年3月17日。前两个想必大家都明白,而最后一个,就是苏辰末出现在我和许树铮面前的那天。那年我10岁,许树铮12岁。那时候的我已经骄傲的以为自己的思想已经到达了同龄人无法触及的深度,我不屑和那些流着鼻涕看幼稚片的孩子们在一起玩耍。我只是紧紧的跟在许树铮的后面,有着“作文王子”之美称的许树铮,因为我爱好文学,只是我一直不肯承认那全是许树铮的影响。那段时间我总是坐在写字台上和对面的许树铮聊天,那时候我们住在乡下,住在自己家盖的三层楼房屋里面,我们两家靠的近,而我们的卧室又是正对面的,卧室外面还有露台。约摸下来,我们之间的距离不会超过一米。用时下流行的话来说,苏阿姨和我妈妈是发小,他们小学、初中都在一起。只是苏阿姨去上了高中,而妈妈却随着大众的洪流没有继续学习。有如此好的感情基础,又因为两家靠的很近,所以后来大家商量这就把两家的露台延伸和在一起,从此我和许树铮两个人一起猖獗就更加疯了。那天,我正坐在许树铮的米色的写字台上选着书柜里的书看。楼下越来越响的争吵声丝毫没有影响我,我在见证了许树铮和苏阿姨的无数次矛盾之后,用许树铮的话来平息自己的好奇心:“青春期有矛盾,正常,没事儿。”那时的我是似懂非懂,现在我到了这个年龄,才领会出当年许树铮说这句话时的无奈。当时的我还是孩子,孩子是世界上最最容易寻觅到宁静的角落的。我在书海中沉醉,不知过了多久。我没有听见上楼梯的脚步声,所以当许树铮猛地拉开门并且摔上门时,我心里一惊,重心不稳从桌子上栽倒在地上,手肘火辣辣的疼。我咧开嘴,正要呜咽,却瞅到许树铮严肃的脸。他看着我我却感受不到一丝的聚焦。那一刻,一丝凉意从脚下升起,侵入我的身体,让我动弹不得。这是我才听到了门外物体撞击地砖的声音,哗啦啦的声音很是清越,很悦耳。突然,面无表情的许树铮突然抱住我小小的身躯,先是颤抖,然后是呜咽,灼热的液体滴在我的皮肤上,我看着清亮的泪珠滴在我的小小的伤口上。我开始哭起来,张大嘴巴,却只有泪无尽的流。至今我还没有清楚当初我为什么流泪。然后,门被打开了,我看到了一个从未见过的男孩。他就是苏辰末。如果问我对许树铮和苏辰末感情从何而来的话,那么对苏辰末是一见钟情,许树铮则是对他日久生情。我看到那个男孩放下手中的包,闭着眼靠在墙壁上,而许树铮走到外面的露台上,大概是在看风景吧。我突然明白了,这个男孩要和许树铮共享一个房间,不,是和我们共享一个房间!我虽然就、对这个白净的男孩有着好感,但是那时候我最喜欢的还是我黑黑的哥哥。我拉起许树铮的手就往我们家里走,回过头来去停住了。苏辰末当时的是怎样一种眼神呐!那时候卧室被他的眼神吸引呆呆的定住。现在当我从回忆里细细品味这个眼神的时候,我才知道,那是苏辰末的苦笑、那是他的习以为常。我蹬蹬蹬跑下楼,看见地上的碎玻璃反射着五彩的光。我拿起一块,却在玻璃后面看见了许叔叔一脸痛苦的和爸爸低声说着什么。农村就是这样,一点点小事就会闹得沸沸扬扬,引这人们前来凑热闹。何况这又是关乎血统的大事。我快步跑回家里,看见苏阿姨正瘫坐在沙发上,一手拿着纸巾,沙哑着嗓子和妈妈一起流泪。外面、里面都是人。只有许树铮的卧室比较安静了尽管那里安静的压抑。我在人堆里挤,拼命想进屋里去。而我看到的是什么?并不是所有人都是前来安慰他们的,并不是所有人都来帮忙的。还有一部分人是专程来看热闹,眼里含着幸灾乐祸和别人在一起嚼舌头。离了童年的我现在很是平淡,平淡到对外界的花边新闻几乎是漠不关心。因为小时候的我看见了一直被认为是顶天立地的男人们像老婆婆一般嚼舌头时,我对自己的某种观念做了调整,只是后来我才明白过来我被误导了只可惜那个观念已经根深蒂固难以矫正了。我回到卧室,继续拿起一本书看了起来。Two离开那场关于背叛与抚养的战役已经有了天了。三天,是一个漫长的时间单位。三天,可以让一个人冷静的思考问题,一如许树铮家里那三盏彻夜不眠的灯,不过我知道还有一盏灯是永远灰色的落寞着的。三天,可以让一个人重新认识周围的人,一如我见到了冷漠的深攥住我内心恐惧的内心、还有憔悴到我十分恐惧的苏阿姨、穿着皱皱的西装的许叔叔,要知道许树铮从来都是温和宽容、苏阿姨总是高雅迷人、许叔叔总是衣着精神、神采奕奕。但他们都怎么啦?然而我更让我恐惧的人是我的爸爸妈妈。我们家与许树铮家也是颇有交情的,但是我清清楚楚的听见爸爸妈妈晚上熄灯后所说的一番话。其中当然是有对之的怜悯,但是他们说话的语调却令我感觉他们正在谈论一件事不关己的事情(当然现在我知道了这的确是事不关己),他们在谈论一个悲剧,他们是安全的躲在包厢里看客。我甚至感受到了他们对这部剧的兴趣,就像评论家对着一件事滔滔不绝的发表又长又臭的话,观众早已厌烦,但他们还是乐此不疲,想以此显示自己内功有多么深厚,但难道说话的多少和一个人的地位真的成正比吗?我家的这两位评论家兴致盎然地小声交流自己对此事的分析。他们以为我睡着了,然事实如此。但睡着了就听不见么?但有时候看客所期待的一场精彩的闹剧,结局往往让他们是失望的。我家的两位社会趋势专家的预言倒是落空了。他们以为自己很是了解自己自以为掌控在手中的他人的心思吗?只可惜大家都这样认为。三天后,外村的三瞎子因为家旁边是高铁轨道以至于被轰隆轰隆的声音折磨到受不了了毅然决定给自己家的窗户再安装一道窗户。只可惜这多此一举的事还未完成,他就摔下来,死了。于是就将大伙的注意力都转移了过去,我家的两位评论家倒是在外面找到了好几个社会趋势分析团队,评论家们聚在一起,神采奕奕、手舞足蹈,压低声音小心翼翼的四处传递火炬,可是明知道火已经到处蔓延,但是还是要装模作样的继续完成传播火炬这一神圣的任务。我们家的两位与三瞎子没有丝毫关系,于是就毫无顾虑、奋不顾身的进入团体与大家交流。景象一片和谐,人民团结。但如果真正的灾难来,谁是到还未不会是这样呢?估计是被这样的团结气氛感染,苏阿姨和许叔叔倒是回到了以往的样子。还是原来的样子,但浑身散发着的气息却不是以往的气息了。就像下雨前的沉闷感,与他们站在一起,我总有一种想要回到爸爸妈妈身边的冲动。而中华名族上下五千年,自古以来就为礼仪之邦。中国人就算是没有内在,也要装出个样子来。我压抑住心中冲动,一动不动地坐在苏阿姨身边,任自己的手被她紧紧攥在手里,轻轻颤抖着忍受着苏阿姨用一种怪异的眼神来扫视我。而许叔叔见到我仍然像以前一样,俏皮的叫一声我的名字。但是他的笑比哭要难看。而新来的男孩见到我没有丝毫的变化,似乎我只是一团空气。而我总是瞥一眼他,匆匆走过,以此来表示我自己对之的厌恶。而许树铮,将我们之间的那扇门紧紧地关住。任我如何叫喊,那扇门从来都不开。我知道,我一直都知道,里面有一个颓废的许树铮。但我内心感到深深的疼痛,那时候的我还不知道这就是心痛,只是觉得自己很难过。是呢,许树铮在自己最脆弱的时候都不允许我走进他的身边安慰他。原来在他心里我就是如此微弱呀,呵呵,我还自作多情的以为自己是他心灵坚强的后盾呢!于是愤怒其实失落的我便错过了在那一期校报上他的最后一篇文章,也就错过了他最后的寄语,错过了在我童年时期与之的最后一次见面。我一直以为在房间里的是许树铮,但谁料到物是人非,在那扇门之后早已不是我的许树铮了,他已经去了万里之外的天朝首都接受高等教育了。虽然我很是失落,但是我还是认为许树铮只是一时想不开,于是那段时间我天天端个小凳子坐在门边与门那边的“许树铮”聊天。我与他分享自己竞赛落选的失落,分享自己每天早上不能和他一起去上学的气愤,分享自己收到男生小纸条时的左右为难。功夫不负有心人,在第七天,那扇门开了。但从里面走出来不是许树铮,而是苏辰末。我们面对面的站着,一时无语。那时候苏辰末13岁,已经开始发育,个子开始窜起来,我需要略微抬头才能看着他的眼睛。只不过这时候尴尬万分的我怎么敢抬头直视他呢?“他早就走了,以后别来烦我。”苏辰末冷冷的丢下一句话,进入室内重新把门紧紧地闭住。我瞪着眼睛,还没有回过神来。但又是突然地,我豁然开朗。于是眼中有热热的东西,我一把抹掉。一脚踢在门上,转身走了。后来我在校报上找到了许树铮发表的最后一篇文章,在旁边还附有一张照片,照的是是我再熟悉不过的字体,写的是歪歪扭扭的符号也正是我创造的。回家拿出厚厚的翻译本,一字一句翻译过来。现在许树铮不在了,这本当时我一笔一划写成的翻译本,也不需要了,应为当初是给许树铮的,然而事实其实是他比我早记熟这些我一手创造的符号。从窗边直接投向露台的纸篓,但是只是啪的击倒纸篓,痛苦地躺在地上。我拉上窗帘,不去看它。有妈妈会来收拾的,而对于我的翻译本,她随意翻翻就知道这是只是童稚的产物,会毫不留情的帮我将之处理掉。许树铮被他爸爸妈妈送到北京那个大都市里去学习,叔叔阿姨自豪的表情弄得如同在北京念书就一定会有着大大的出息似的。在许树铮离开的两个星期之后,苏阿姨口称“不去照顾自己的儿子在这里做些没有意义的事。”,也去了京。许叔叔则是早出晚归拼命工作,那么这个名存实亡的家也就只剩下了不是这个家庭的苏辰末。没有许树铮和我一起闹嘴我很不习惯,没有许树铮带我去吃好吃的我也很不习惯,没有许树铮和我一起畅游书海我更不习惯。一时之间我突然全想起了许树铮的好了。在那些星光翩跹的晚上,我一个人躺在露台里独自想念着许树铮。许树铮成绩很好呢,相比就算是在首都也不弱,他可是得过好几个全国性的文学奖项来呢。不过北京人才济济,许树铮不会忘了在小乡村里还有一个我吧!想到这里,不免有几分沮丧,翻个身,盖上薄薄被子,睡一觉先。Three第一次月考下来,我因为前期竞赛落选,有没有许树铮来当我的励志师。自然意志消沉,在考试的时候也是昏昏沉沉,结果不堪入目。然而苏辰末却给了暴了个大冷门—年段十二!年段虽然才一千多个人,但是第十二也是羡煞人的。而我是从第六一直跌到了第十。两个名次对于我来说也是不轻的。苏辰末语文作文扣了一办的分数,这次的试卷也是简单,于是苏辰末的理科优势没有显现的太厉害---但是满分至少是要比别的高出一点,不过作文的分数没有简不简单的,所以他的文科劣势被爆的无处可藏。无论是在什么时候,父母永远是对我们的成绩有着无限的憧憬,一而再再而三的发掘我们的潜能。那些不愿意配合的青春期的孩子们就这样因为叛逆使自己失去了一个黄金机会。在反抗中得意洋洋的行走,谁知道是走向深渊。也许是早慧,我过早的知晓学习的重要性,所以在我还是一年级的小萝卜头的时候,就开始风里来雨里去穿梭于各个培训班之间。我现在已经依赖上了补课,尽管我每天都要睡眼朦胧的起床,尽管我每天都要抱怨一个小时车程的漫长(我们家还没有买上轿车,现在家里只有一辆中小型货车)。尽管这样,我还是无法割舍去补习。就像瘾君子那样对补课上瘾,透过现象看本质我可以把它称为对知识的极度渴求,但是其实这是我的自卖自夸因为这是我的一种习惯而不是其他。苏辰末考了如此好的成绩许叔叔自然乐得合不上嘴,当即作出了一个重大的决定:为了不让一个人才被埋没,那么就让苏辰末和我一起去我所就读的培训班---金都。这个培训班孕育了无数我们市的高材生,其实只是因为它高中部只收一中和二中的学生的。我们市现在有四所高中:一中、二中、一中分校、高级中学。一中和二中是重点,当然一中是重中之重,那是大家都想进的高中,二中次之。一中分校是最差的学校,高级中学比它好一些。金都里面的费用自然也贵一点,但是我们这里虽然是农村,但不是穷山沟。于是苏辰末就与我每周六一起去上课了。我很是反感他,在潜意识里,我认定就是因为他的出现许树铮才离开的。还好我去上课都有两个同学与我一起,总算不用和苏辰末四目相对大眼瞪小眼装哑巴来的好。初二:蒋巧琳作文网专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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