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在“三国”里的情
过往云水,不成云烟;繁华三千,终化成土。当岁月的花事已随风枯萎于时光的磨砺,当历史的沙漏流出崭新的时代天窗,一切过往,如尘如沙,但却无法飘出经年的记忆雕琢。
不知为何,最近再度迷恋看三国了。安然静卧,靠一本书打发没有明月的夜晚,无漫天花影,却只有顾影自怜。行走于带着历史气息的文字脉络里,我不知道是时代造就了英雄,还是英雄成就了时代。透过刀光剑影,金戈铁马,声声厮杀里,残阳暮雪中,演绎了东汉末年的战乱,铸就了三国鼎立的形成。群雄逐鹿,豪杰并起的时代,我站在一个女性的角度,却想从中找出一些“柔软”的所在,那是几抹温柔,藏在“三国”里的情。不是薄如蝉翼的虚伪,更不是怅然暗淡的薄凉。我看见一种如饮醇缪的甘冽,我捕捉到一种至死不渝的浪漫,我更感受到一种忠诚执着的无悔。书几卷豪情,蘸一笔历史之墨,情,不必暗藏素笺,痛快淋漓的倾洒。我只是,“三国”的一个看客。
【兄弟情】
兄弟如手足。当刘备、关羽、张飞于桃园结义,这一拜,感天动地。无论是织席贩履的,还是那小屠户,义结金兰。三人异姓,却以兄弟相称。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桃园三结义”胜过血浓于水,关羽、张飞誓死效命于刘备的决心昭然于书中的字里行间。从初战告捷到弃官而走,无不共同进退。当刘备出战留守张飞镇守徐州,虽列出三条军纪但却依然因为张飞的贪恋酒而将徐州落入曹操手中。出兵失利,进退两难,而刘备却没有治张飞的罪。不是兄弟,能做到如此吗?想那关羽,被曹操金银珠宝、美酒佳肴以及美女供奉着,无非就是想得到这个猛将。而无论什么都无法让关羽降服,虽然最后收了那赤兔马,但一句“此马日行千里,一旦日后有了大哥的下落,便可一日内相见”还是让曹操眩晕坐在了地上。“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为的就是一个“义”字,一个为了结拜时承诺的兑现。试问兄弟如此,还有何憾?
当关羽被吕蒙所杀,刘备的目标似乎不再是什么光复汉室了,为二弟报仇成了西蜀自上而下的重心。当撕毁了与东吴的联盟,集重兵向东吴挺近,刘备的内心满是为二弟复仇,这仇恨占据了所有,致使判断失误,急于求成。而“火烧连营七百里”却成就了陆逊而败了刘备,退于白帝城,最终托孤于孔明。而张飞,也因为二哥的死以酒浇愁,每日想的是杀进东吴,只是自己最终死在手下的手里。关羽、张飞,刘备的左膀右臂,刘备的天下,多一半是二人为其打出来的;能稳坐主公的座椅,是二人为其保出来的。刘关张三兄弟,在三国的故事里,这份兄弟情贯穿于每一个片段。“义”字当头,“情”为升华,谁人看了不艳羡,不动容?
东汉末年分三国,在这样一个人人自保的时代,战马厮杀,尸横遍野,而兄弟情,却温暖了乱世的冰冷,三结义,是人类正义与智慧的成功交集。千古传诵里,越久越醇厚。
【男女情】
三国故事里,写女人的文字很少。也许,纷乱动荡的时代,掩盖了柔情几许。但少有的几笔男女情,却在三国故事里唯美着一份暖意。
且说那天竹林风萧萧,马蹄轻踏,弦音四起。当孙策和周瑜骑马而行,被林中清音所吸引。再看林中,两位白衣女子,轻抚琴弦,目含情,巧笑兮。大乔和小乔以音律的精湛和容貌的美丽绝伦征服了江东两个男子的心。从此,英雄配美女,美女爱英雄,一段佳话在江东的大地上呈现,更在三国的故事里流传。
透过文字,我依然可以看见大乔的纤指在琴弦上弹奏,我依然可以看见小乔的纤腰在酒宴上轻舞。战乱时代也许没有更多的海誓山盟,但是心有灵犀之爱何尝不是一种别样的美丽?
再说那貂蝉,倾国倾城之貌,甚至于如曹操之谋士荀彧所说“此女太过于妖艳,男人见了都会心乱”。生的美丽不是错误,命运的使然是其沉沦的根本。本是忠良之后,却成为孤女一人。虽得于司徒王允这个义父的抚养,却也成为王允救大汉的一枚棋子。连环计里,貂蝉成了一个物件,没有自由的选择,只有听命于安排。最终吕布杀了董卓,可汉室天下依然分崩离析,气数殆尽……有人说貂蝉是个牺牲品,可我不那么认为。生于乱世,国不保,家不安,一个小女子的命运,如同风雨中的叶子。在吕布与董卓之间,貂蝉是爱吕布的,吕布也给了貂蝉最真的爱。这场“美人”交易里,我看到了一种情的流露。当城池被曹操包围,陈宫劝吕布赶紧抓机会逃走,可是吕布却已貂蝉病重要歇息几日再走而拒绝。最后,落得个被曹军押上断头台万箭射死。吕布也是幸福的,因为貂蝉穿着那套“凤凰涅槃”依偎在吕布怀中……虽当时被曹操口令拦下未死,但最终还是为夫君而殉情……
叹的是,“人中吕布,马中赤兔”就这样因为女人而死;悲的是,江山社稷,岂是一个小女子可以挽救的呢?唯有赤兔马的嘶鸣呼唤曾经主任的出现。断红颜,国色天香,只不过是三国故事里的一方美丽点缀。转瞬,香消玉损是那个时代的悲催……
对于孙尚香和刘备,不想说的太多。爱也好,不爱也好,一种政治婚姻下的阴差阳错,当孙尚香最后回归东吴,站在船上,“风萧萧兮”,几行清泪,我想,写满了不再回来的字样……
三国女子,那个时代的本色。男女之情,本是为人的所属。不论战争惨烈,硝烟弥漫,还是尸横遍野,国破家亡,情无价,传递着最单纯的心念。
【父子情】
父子情,天伦乐。虎父无犬子,养儿寄厚望。三国英雄绝非冷酷无情,那提刀握剑的手亦可温柔爱抚,那视敌如血的眸亦可似水绵流。父与子,父子情,在三国的故事细节里呈现。
想那袁绍,四世三公,拥兵几十万,曾为十八路盟军的盟主。说他优柔寡断也好,说他善变胆小也罢,但爱子之心,为之动容。当许攸劝袁绍趁着曹操攻打徐州而自己后方大本营许昌空虚时候进军,而袁绍却满脸泪痕坐在自己小儿子的病床边。心思恍惚,无心迎战,最后错过了最佳时机,致使曹操势力再度强大。“爱江山更爱儿子”,这样形容也不足为过了。一个小儿子,一个有利战机,在袁绍眼中,没有等价交换的存在。儿子是他的一切,抛开一切,那冰冷盔甲下,我看到的只是一个形象:父亲。
且说那“扶不起”的阿斗,当长坂坡赵子龙七进七出相救孤子,当赵云将刘氏血脉亲手交到刘备手中时,我看见刘备眼中难以掩饰的一种希望和惊喜的亮光。虽然转瞬捧起儿子说了句“因为你,险些折我一员大将”并意预摔儿子,但是这个动作未免笑谈。周围无数将士岂能让“惨剧”发生?无非博得赵子龙更加的效忠以及转身自己暗自庆幸罢了。当白帝城病危,将阿斗托付于孔明,不管“扶的起”还是“扶不起”,阿斗,是他刘备的儿子。不将他妥帖安置,岂能闭上眼睛?
再说那东吴孙坚,偏爱小儿子孙权。而孙权,也在小小年纪表现出了他的智慧与胆识。年少不轻狂,心中八斗才,七岁已流露出治国之才。难怪曹操称赞曰“生子当如孙仲谋”,孙坚看孙权的眼神里充满了爱意和骄傲。孙坚也没白疼了这个儿子,当刘表杀了孙坚,七岁的孙权主动请缨以人质的身份去领回父亲的尸首。一番陈词大义凛然,不卑不亢。每一个人看到这里,都会为这个七岁的孩子点赞。乱世英才,当孙策围猎而死,孙权成为江东的霸主,也许这就是天意。“年少万兜鍪,坐断东南战未休”。我想孙坚,在地下也会含笑的……
父子情,人间情。英雄冷漠,父子情长。儿子是父亲的希望和骄傲,更是生命的延续。不要看身份如何,不要管地位高低,更无须在意战争分割还是和平宁静。抛开一切,只是父亲,只是儿子,只是父子情深……
【君臣情】
且不说那荀彧如何可以每一次都猜透曹操的内心所想,也不必说那鲁肃对孙权有多尽职尽责,更不必说许攸和田丰对袁绍的参政议政。单单一个诸葛亮,足以涵盖所有谋士的共性。
而不同的,孔明先后侍于刘氏父子二主。可谓“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从“未出茅庐已知晓天下三分”的隆中决策,到病死于五丈原前的最终消失,孔明的一生,是智慧的化身和忠诚的典范。
当年,刘备带着关羽和张飞“三顾茅庐”拜见诸葛亮。求贤若渴,礼贤下士,一段佳话打开历史的天窗。透过它,我看到了刘备的真与诚,我看到了孔明的忠与诚。“新官上任三把火”,那赤壁之战是孙刘联手成功决策的佐证。说刘备的江山是孔明的才华体现,这不足为过。自从“隆中决策”,诸葛亮为刘备“匡扶汉室,大业可成”勾画了宏伟的蓝图,并在以后的一步步前进中证明了诸葛亮的深谋远虑。
当刘备死后,面对那个阿斗,诸葛亮忠诚的守候辅佐。阿斗,不是傀儡,只因为诸葛亮不是贼臣。否则,西蜀姓什么还不好说了。收二川,摆八阵,东和北拒,六出祁山,七擒孟获,一生奉二主,孔明殚精竭虑,为的只是报答刘备当年“三顾茅庐”的知遇之恩。想,君与臣能如此,这份情感天动地,日月可鉴。
当诸葛亮手中羽扇轻扇,当手轻抚长髯时,我看到了智慧生成;当痛哭先帝离世、捶胸顿足,我看到了臣对君的满腔忠臣。当出师北伐,写表给刘禅,千古传送的《出师表》让世人看见了孔明的呕心沥血、兢兢业业、一生对主的忠诚。
君与臣,似友似兄似父子,这是君臣的极致。
历史的车轮,碾压万般繁华沧桑。回首长河,三国,是一粒尘沙,我将沙粒放在岁月的天空下,迎着太阳细看,那蒙着的厚重历史阴霾外表下,透出一点美丽的幽光。那是藏在这段三国历史中的最美之情。它存在,于东汉末年三国的群雄逐鹿和刀光血影中。然,再动荡的历史也有一丝宁和在,再残酷的厮杀也有一线温暖在,再变化的时代也有一点希望在……
掩卷沉思,我走进三国之情里,我也走得出来。“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纵观今天的世界,我会用我的眼睛看见属于这个时代的光彩美丽和柔情暖意。
藏在书中的秘密
近日发现一书虫,常徘徊于书店,且除一日三餐外概不出动,据调查该生物学,属灵长类雌性哺乳动物。喜群居,尤嗜读书,大有以书为食之态。现饲养于溪口初中初一级5号动物室,世上仅存一只。
那时,我们家住在一栋老旧的楼房里,街边有两排高大的梧桐树。傍晚,树下下棋的老者,扎着羊角辫的小姑娘专心致志的听着奶奶讲故事,奶奶架着一副老花镜,一字一句的读着故事,小姑娘时常鬼马的学着故事人物的样子,奶奶也默契的配合,兴起时小姑娘肆意的奔跑欢笑。那时年幼的我总是信以为真,认为说谎就会像匹诺曹一样长鼻子;独自一人就会成为大灰狼的囊中之物……妈妈抓住我的软肋,常常拿这些来制止我的坏行动,每当看到我信以为真的表情 她们就哈哈大笑,而那时懵懵懂懂的我,也跟着她们一起笑。
也许是受到小时候的熏陶,现在我成了一个名副其实的"小书虫",常常阅读到自我陶醉,妈妈恨不得把我连拖带拽的揪出书的海洋,我而我也为此做了十足的防卫,我像只小老鼠扑哧的钻进床下,对着妈妈摆着顺利的手势,妈妈对我无计可施,只好灰溜溜的寻求支援——爸爸,"女儿,这里有肉,快来吃饭。"爸爸知道我是个肉食动物,拿着满满的诱惑——肉."小心中招!"可此时我已经被香味诱出来基地,"快出来,吃饭了。"我终于克制了诱惑又一骨碌钻了回去,爸爸对我的行动十分诧异连最为喜爱的肉都没有成功。“你们快出去我等会在吃饭,先看完书。”她们也只好依着我的话出去了。“敌方投降,我方战胜。”我拍拍身上的灰尘,回到床上继续看书。
"快点,把你的书放回书架上去,这么乱。"妈妈发动了狮吼功,高分贝的嗓音如雷贯耳,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出房门,生怕我的"嫔妃"受到"容嬷嬷"的虐待,之后便送回寝宫。 也许是受到小时候的熏陶,现在我成了一个名副其实的"小书虫",常常阅读到自我陶醉,妈妈恨不得把我连拖带拽的揪出书的海洋,我而我也为此做了十足的防卫,我像只小老鼠扑哧的钻进床下,对着妈妈摆着顺利的手势,妈妈对我无计可施,只好灰溜溜的寻求支援——爸爸,"女儿,这里有肉,快来吃饭。"爸爸知道我是个肉食动物,拿着满满的诱惑——肉."小心中招!"可此时我已经被香味诱出来基地,"快出来,吃饭了。"我终于克制了诱惑又一骨碌钻了回去,爸爸对我的行动十分诧异连最为喜爱的肉都没有成功。“你们快出去我等会在吃饭,先看完书。”她们也只好依着我的话出去了。“敌方投降,我方战胜。”我拍拍身上的灰尘,回到床上继续看书。”快点,把你的书放回书架上去,这么乱。"妈妈发动了狮吼功,高分贝的嗓音如雷贯耳,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出房门,生怕我的"嫔妃"受到"容嬷嬷"的虐待,之后便送回寝宫。 借书时,我总是会确认别人看书的方面"品行端正",我也会习惯性的嘱咐别人:"不要折书页,不要弄脏书"
小学时,我喜欢看书。却从未想过阅读能给我带来什么,读书令我快乐仅此而已。书是我的"精神家园"。从《白鹿原》中我明白:只有坚持,才能“有恒”;鲁迅曾说过:“不需要震骇一时的牺牲,要有深沉韧性的战斗。”或许说的就是这个道理吧。
于我而言不为“书中自有黄金屋”,不求“书中自有颜如玉”,只为心中那份渴望,只为心中那片怡人的“绿地”。古人能从书中找到"颜如玉"、"黄金",那么我也能从书中找到"知己",现在我失去了那些片段式的纯粹而浅近的快乐,却获得了一种持续而又清新的辛福——正是这些我感受到阅读与生活的真实联系。春风拂过发梢,碧绿印满山坡,而我依然坐在梧桐树下看着自己书籍,时而飘落的梧桐叶也成了书页,翻动着书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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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失在三国里泡一杯绿茶,对灯而坐,手捧一本《三国演义》,四周静极了,但耳边却仿佛有鼓角争鸣,眼前有纷争厮杀----此刻,我迷失在三国的世界里---------可爱的奸雄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不知二十岁时,你作此言论乃何感想,不过你注定是要干一番大事业的。走马洛阳,你力敌权贵而名扬四海。怎奈天下大乱,壮志未酬,既然不能走上能臣之路,那就做个奸雄如何?诛边让,欺徐庶,杀杨修,实在让人恨得咬牙。但思来想去,又却有几分到道理。为求军队安定边让杨修之死在所难免;为免敌军强大,徐庶进曹营一言不发,你亦有难言之痛。作为一个政治家,你是辉煌的。刺董卓,战官渡,挟天子以令诸侯,无一不彰显你睿智与大度。作为一个文学家,你是成功的,戎马一生,是你无尽的财富,要不何来“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的名句。诚然,三国的舞台上你少有敌手,但生活的你依旧是那个好游猎,喜歌舞的常人,更兼有割须弃袍的落魄与败走华容的无奈。且不论后人对你的如何评价,你还是你自己。你永远是我们心中那可爱的奸雄——曹操。江东霸业正隆天下英雄谁敌手?曹刘。生子当如孙仲谋。《三国演义》中,蜀魏争霸,你似乎都是永远的配角,但毋庸质疑,你却是必不可少的一个。父亲是割据一方的豪强,哥哥更是人中龙凤小霸王。也许当江东大权落在十九岁的你的稚嫩的肩膀上时,你才真正体会到“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的滋味吧。你果真没有令大家失望。“年少万兜鍪,坐断东南战未休。”面对曹军八十万,是战,是降?你那用剑掷地有声的一劈不正说明了一切吗?祖宗疆土,不可寸土与人!英明的决策下,你收获的是胜利与喜悦。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曹操的败北使你看到“仁慈”的刘皇叔丝毫没有归还荆州的意思——他不是一个来势汹汹,却极具威胁的敌人。你毕竟是在战斗中成长了,你行动了!挥军南下,于是,荆州也破了,但面对关羽,你得到的是一句义正词严的“碧眼小儿,紫髯鼠辈”。你是吗?不,恰恰不是。的确,你没有曹操那般才高八斗,更无诸葛孔明的运筹帷幄,但你有的却是作为一个年轻人独挡一面的勇气。手举三尺龙泉仞,独领风骚傲群雄。我们不禁要赞到:“好一个孙仲谋呀!”不陨的智星三顾频烦天下计,两朝开济老臣心。出师未捷身先死,常使英雄泪满襟。依稀可见五丈原上五侯那纵横的老泪了。你在想什么?想那六出祁山而不胜,想那用错马谡而失街亭吗?我们不怪你我们真的不怪你我们真的不怪你。二十七年了,兢兢业业,鞠躬尽瘁,死而后己。除了敬佩,我们又能有什么呢?我们永远记得弱冠之年的你,定三分隆中决策。我们不知满腹韬略的你为何青睐于眼前这位年逾不惑,势单力薄的织席人。但时光告诉我们,你是正确的,收二川,平南蛮,克羌兵,一展心中鸿图;北拒曹操,南和孙权,穷必生之精力,你为蜀汉打下了大片的江山。“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面对先主“若嗣子可辅,则辅之;如其不才,君可自为成都之主”的善意劝说,你婉言谢绝了,这是多么博大的胸怀呀。怪之怪那扶不起的刘阿斗,葬送了这大好的前程。武侯!诸葛孔明——不陨的智星。于你而言此生应当无憾了。长星划过,那是你吗?武侯?不,肯定不是,你是我们心中那颗不陨的之星呀!雄姿英发俏周郎“东风不与周郎便,铜雀春深锁二乔”原想还原一个真实的你,结果发现很难。不过,细细想来,也好,也许正是历史开的这个不大不小的玩笑,使我们走近了这个风度翩翩,才华横溢的少年郎吧!“外事不决问周瑜”多重的分量。少年初出便为江东水军统帅,引领百万雄师于长江天堑之中,何其壮哉,又岂是一个俏字了得?重新伫立于赤壁,翻开历史尘封的记忆,也许一战成名,对于你来说便显得不公平。十几年前,又有谁知道,你与孙策结义金兰,你家藏书百万呢。是呀,风光无限的背后,少年挂帅又引起过多少人的非议。面对这一切,你宽容处之,令东吴老将,无一不为之拜服。曹军兵至,又是你站在了主战的最前沿,不错,演义的确减少了许多原本属于你的光芒,你似乎永远都是孔明眼中输不起的手下败将,但单凭三寸不烂之舌怎么敌曹军百万兵?棒打黄盖,假献降书,火烧赤壁,不是你周瑜智慧之体现,又是什么?勿以成败论英雄,36的你未实现宏志,便猝然离世了。你短促的一生,留给人们的是太多的回忆。“----------故垒西边,人道是,三国周郎赤壁。------”蓦然回首,噢,原来这就是我们过目不忘的俏周郎---------1200字以上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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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在秘密里Chapter11银蓝色的夜空,无数莹莹的绿色光点在暗绿的草坪间翩飞闪动。“哥哥,我们去捉萤火虫好不好?”“这个……”“没关系的,单银哥哥,走嘛走嘛。”“嗯,那好吧——”耳边响起稚气的童声和温雅如月的少年的嗓音。转过头,看见一个素衣的少年和一个穿着蓝裙子的小女孩,看不清容貌,依稀看见女孩子发辫上飞扬的浅紫的蝴蝶结。踏着柔软的草轻轻走上前去,忽然有一阵悠扬的竹笛声飘入耳中,身体渐渐无力,便瘫软了下去,意识模糊了。“滴滴滴滴,滴滴滴滴。”叶矢菊抬了抬沉重的眼皮,睡眼惺忪地按下水果闹钟,时针与分针构成一个完美的角度,正好是七点三十。才七点三十嘛,她习惯性的仍想在被窝里多呆一会儿,但生物钟却警觉地提醒她不可以再留恋梦境了。“嗯,是七点三十啊——什么?七点三十!”完了完了完了!每起床一秒钟,脑子里的这个意识就更加坚定一分。当叶矢菊迅速地穿好衣服准备出门时,门铃很合时宜的响了。每办法了,她深吸一口气,调整好僵硬的面部表情以奥运会中礼仪小姐的最完美的微笑颤抖着双手打开了门。“叶矢菊!你看看都几点了!老娘我几天没调教你懒性又犯了,真不知道你——”来者叽里呱啦地数落着叶矢菊,看来是一发不可收拾了。“夏素啊,这名字这么文静,怎么老像个母老虎似的这么——”“我有很凶吗?我说的是事实哎,你看你也——”“我妈妈还在家,而且在厨房做饭呢。”叶矢菊很及时地打断了她,果然安静了,一声响亮甜美的声音在小菊的预料之中传入耳膜。“阿姨好!您这么早就起了呀,辛苦了!”“哎哟,是夏素啊,什么时候来的,我耳朵真是不好使了。饭吃了没?要不早餐一块儿吃了吧。”“不了,我吃过了,我和小菊约好了一块儿到我家去看猫咪。”“夏素真是乖啊,又有礼貌。不过小菊早餐还没吃呢。”“是吗?那你慢慢吃啊。”夏素优雅地坐在她的餐桌边“温柔”地看着她狼吞虎咽。“妈,我吃好了!”“那好,你和素素去吧,玩得开心点呐!”2“小素,其实我是不小心才起那么晚的,我知道我们约好了是七点在你家见面,但没想到那个闹钟晚叫了半小时,所以我才会——”叶矢菊看着一言不发的夏素,小心翼翼地解释着。“算了算了,我们是好朋友嘛。我今天心情好,就不和你计较了。”她忽然转过头来对叶矢菊回眸一笑。她笑的时候真的很漂亮,五官精致得像陶瓷娃娃。她在心里默默地想。一大片的蓝色的矢车菊闯入视线,在金色的阳光下安静的温柔着,仿佛童话故事里大海的最深处,让人迷恋沉醉。太过美丽的矢车菊,将蓝色诠释到了极致,仿佛有淡淡的旋律在心里奏起。“小素,你家的花园换了花的品种?”“恩,因为妈妈回来了,她喜欢矢车菊。”“真是——太美了。”“是吗?原来小菊也喜欢矢车菊啊。”“嗯。你说的那只猫咪呢?”“呐,在我的秘密园地里哦。跟我来!”夏素拉着叶矢菊飞奔到一棵巨大榕树下,榕树宽大的叶片和粗深的根须让人觉得充满了神秘美好的气息。夏素在树干边伏下身子,轻声唤了几声。“小咪——小咪——”一只小小的猫应声从榕树洞里欢快地跑出来直接扑在了叶矢菊身上。几乎是通体白色,只是额前有几缕米黄色的毛倔强地生长在此,显得更惹人怜爱。“真是好可爱的小猫啊,叫小咪是吗?”“恩。小心,它可能会抓你的!”“不会啊,你看它多乖呐。”叶矢菊用手轻轻地抚摩着小猫雪白的毛,小猫低着头,雪白的猫脸上红扑扑的。“哎,这猫的脸怎么是红色的?”“你长得这么可爱,就是猫见了你也会脸红,不奇怪啊。”“夏素!我是说真的,不是只有人类才会脸红吗?。”“我们家小菊本来就人见人爱啊。”猫牵动嘴角,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出神的笑,是错觉么?“你怎么把小猫藏在这呢?”“这只小咪是我在路边捡的。那天我去买东西,路上看到这只脏兮兮的小猫在垃圾桶边转悠,看起来怪可怜的。就唤了一声,它便跟过来了。不过妈妈最讨厌小动物了,所以我只好把它藏起来,偷偷把一些食物带给它吃。不过今天就没事啦,因为妈妈和朋友约好出去了。”夏素微笑着抚摩着小白猫松松软软的毛,阳光落在她和它的身上,光影与他们的素雅白色覆盖相错,那一瞬凝固定格成风景,仿佛童话里一幅亘古的淡彩画卷,韵味涣散。3“谢谢你的奶茶和小鱼饼干。我要回去了。”“恩,下次再来哦——不许迟到!”“一定一定。呐,小咪,拜拜喽。”“喵——”喝过下午茶,叶矢菊得回去了。而小猫则意犹未尽地舔着肉肉的爪子,幸福满足得喵喵叫。4叶矢菊走在细长的小径上,有细碎的风吹来,她拂了拂额前薄薄的短发,哼起一首莫明的曲调,步子轻盈地行走在青石板路上。“给你的爱一直很安静……”叶矢菊按下白色手机的接听键,传来妈妈的声音。“小菊,你的表哥要来我们家玩哦,现在先回家吧。”“表哥?我什么时候有个表哥?我怎么不知道?”“是我们的远房亲戚,以前也没和你提过。”“哦,那——”“人家好不容易来一次,重要的是,他成绩很好哦,借着这次好好向他学习。”“知道了,我马上回家。”“好,快点哦。”叶矢菊按红色键,把手机放进短裤的兜里,快步走在路上。忽然嗅见一丝清淡的香,好熟悉的味道,但说不清楚是在哪儿闻过。她继续往前走着,而香气似乎也越来越近了。终于在路右侧的行道树下,她看见了他。是个素色白衣的少年,怀里抱着一只有些脏的小小的猫。被阳光切割过的树影在他身边落了一地班驳的痕迹。还有一些阳光沿着叶面至叶尖的轨迹滑落在少年的发际,细细茸茸的短发像猫咪般乖顺。光与影再一次互相覆盖。叶矢菊不禁淡淡地微笑,她想起了那个有小脾气却很爱猫的夏素,在他的背影里看见了她的影子。爱猫的人一定都是很干净的人。叶矢菊开心地想着,更加加快了步子。5开了门,灵敏的鼻子扫到一丝极淡极淡的清香。又是这样的香,令人痴迷困惑的香。“小菊,回来啦?你表哥来了哦。”“哦。”叶矢菊来到自己的房间,看见一个与自己一般大的少年正坐在小沙发上看着一本薄薄的杂志,是自己的《少年文艺》。阳光从透过落地窗笼罩在他的身上,细细茸茸的短发令人爱怜。没错,就是那个遇见过的少年,虽然当时只是在五十米外看见他的侧身,但这独特的香气和这般的头发是绝对不会错的!“表哥?”“啊,是叶矢菊吧?不好意思,我没经你同意就拿杂志看。”少年抬起头来,是一张清秀俊朗的脸。如水般清透的嗓音弥漫开。“没关系没关系,你也喜欢《少年文艺》?”“啊——不是,只是随便翻翻。”“唔,是这样呐——”“但是我看了几篇,觉的很棒呢!”少年见叶矢菊有些失望的神情,急忙又补充了一句。“那你喜欢哪一篇呢?”“《猫来猫往》,我很喜欢这篇。”“恩,我也喜欢。”叶矢菊露出开心的微笑,果然是个爱猫的孩子,果然是那个抱猫的少年。呵呵,这个世界真是小呐。“小菊,单榕,你们在聊着呢,呵呵,要不要我再介绍?”“不用了,我们合得来呢。”“嗯,阿姨,您忙吧。”“嗯,你们聊吧。”叶矢菊走到自己的座位上坐下,拿出作业开始奋笔急书。单榕坐在小沙发上,随意的翻阅着手中薄薄的杂志。在这本杂志的最后一页,露出一张经折叠的小小的浅蓝色的纸,被折叠得四四方方,可以看出折这张纸片的人很用心。他用手指轻轻滑过纸片表面,好奇特的触感,说不出是什么感觉,但觉得心跳顿时加快了许多。他合上书,指腹留下那纸片特有的馥郁的香气。他靠在米黄色的沙发背上,凝神地望着书桌边的落地窗,目光却不知不觉地落在那个低头专注写字的女孩身上。他想询问些什么,但话到了嘴边有落进了肚里,算了,他本不是爱管闲事的人,更何况眼前这个孩子也只是自己初识不久。他低下头淡淡地笑。她垂着头浅浅地笑。叶矢菊出神地在稿纸上涂涂画画,老师布置的作业早就完成,但是——但是还有他布置的作业呢。雪白的纸上画着一个大大的长方形的盒子,画的很细致,甚至可以看清有木头特有的深深浅浅的的小痕迹,但上面挂了一把小小的钥匙,很小的钥匙,却因为没有锁而显得多余又孤单,破坏了画面的协调性。画到这里,素黑色的铅笔尖顿了一下,她暗自叹了口气。“每一个锁都会拥有一把适合它的钥匙,或大或小,只要它认定了是属于它的,它就会觉得幸福。”这句话是他说的,但反过来也一样啊。“每一把钥匙都应该拥有一个适合的锁,或大或小,只要它认定了是属于它的,它就会觉得幸福。”耳边响起温雅的嗓音像月光让人觉得舒服,不是梦,真的是从另一个人的嘴里说出了自己的心里话。那么,是谁?她错愕地站起来环顾四周,只有单榕依旧坐在沙发上。“怎么了?”“是谁?是谁?请问——你是谁?”“叶矢菊,你没事吧?”少年吃惊地望着起身的她。然而叶矢菊忽略了他的声音。那个声音,就像月光一样啊,柔和地撒在她的心土上,再也容不下别的了。“矢菊?矢菊?”他觉得省略掉姓称呼更有亲切感,但……是他回来了吗?真的是他回来了吗?单榕突然不再呼喊叶矢菊的名字,他站起身用食指在叶矢菊薄薄的刘海上轻轻一点,然后回到沙发上佯装平静。她只感觉到一点温凉的触感,涣散的目光渐渐收聚,恢复了原样。那是水滴在额上吗?叶矢菊摇摇头,迷茫地坐回座位上。单榕找到那本杂志的最后一页,果然还在。那个浅蓝色的纸片里,如果没猜错的话,就是那个吧……只是,怎么会在她这里?怎么会让她碰见?怎么会呢?单榕仔细地打量了一下叶矢菊,这个看起来只是漂亮知礼的女孩子,很普通罢了。难道……6“单榕,你妈妈真的决定要你暂时住在我们家?”“嗯,是啊,不好意思,叔叔阿姨,要打扰你们了。”“我觉得这样也好,你和小菊要好好相处哦。”“小菊,你要多向你哥哥学习。”“嗯嗯嗯,我一定会的。”叶矢菊露出灿烂可爱的笑容,就像落在水中的星星的倒影。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高兴,也许是因为她喜欢单榕的淡然,也许是因为他很好相处,也许,也许是因为她一直希望自己真的有个哥哥能在身边照顾自己吧。在父母的热情中结束了一顿丰盛的晚餐。“小菊啊,你和哥哥到院子里散散步吧,我们还有话要讲。”“好,我们走吧,跟我来。”叶矢菊和单榕来到一个小小的院子里。深蓝色的夜空中布着繁密的星星,璀璨的银色光华静静洒落在地上。他们靠着那棵巨大的绿树坐下。没有月光,总觉得缺了些什么。他抬头望着深不可测的夜空。她低头拨弄着树边的零星野花。两个人各怀心事。“哥哥,单榕哥哥。”她试着这样称呼他。“嗯?什么事?”单榕转过头微笑着看着她,俊秀的容颜透着淡淡的清香,嘴角扬起的弧度分寸正好。美得令人窒息的面孔,却如水般让人想接近。至于这感觉从何而来她也不清楚,仿佛他们早已相识,只是故人初逢。“你住在我们家,那不上学吗?”“呵呵,要上,和你同校。”“哦,那下星期一就可以上了吗?”“是,怎么了?”“嗯——没什么,随便问问。”叶矢菊笑着摇摇头,长长的头发一甩一甩的,浅紫的发夹像蝴蝶振翅欲飞。单榕不禁一怔,这个紫蝶发夹……他默默地看着她微笑不语,也许,一切真的是注定了的。1200字以上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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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爱藏在眼神里母亲的眼神千变万化,而她的眼神里藏着母爱。你想知道母爱藏在哪些眼神里吗?严厉皎洁的月光悄悄地升到了树梢。在这宁静的夜晚里,母亲正在为我讲解着数学题,我心里去想其他事情了,一副心不在焉,无精打采的样子,当然也就什么都没听明白。妈妈讲了这么长时间,口干舌燥,我也不想她讲完后对我发脾气,便对她说:“我有一个好消息和……”还没等我把话说完,妈妈就发脾气了:“你别给我说别的事!”妈妈火冒三丈,眼睛瞪着我,好像还有着火光,鼻子“呼哧呼哧”地喘着气,眉毛皱的紧紧的,连头发也立起来了,大声地吼着,又重重地拍了一下桌子。我吓了一跳,心跳得更快了,坐在那里一动也不敢动,可是当我看到妈妈气急败坏的样子,我心里开始难受起来,我知道,这严厉的眼神中藏着对我的爱。喜悦这次作文比赛我拿到了银牌,开心得不得了,蹦蹦跳跳地回到了家。我把银牌放在了我的背后,走到妈妈面前才把奖牌拿了出来。妈妈坐在沙发上,缓慢地站了起来,两手捂着嘴,惊讶地说:“我的宝贝儿,你真棒!”我把奖牌递给她,她拿着奖牌目不转睛地盯着它,看了很久,才把它放下。我觉得妈妈的眼睛在发光,特别特别亮,脸上有着满意的笑容。此时我比吃了蜜还要甜,因为我知道这欣喜的眼神中藏着对我的爱。安慰在一次期末考试中,我特别紧张,语文考试作文没有写完,我的心怦怦直跳,一回家就把事情告诉了妈妈。我看到妈妈很失望,手叉着腰,闭上眼睛,摇了摇头,于是情不自禁地哭了起来,眼泪哗啦啦地落下来了。妈妈用那温暖的手把我抱在了她的腿上,把她的裤子浸湿了,但是我知道,这安慰又带着失望的眼神中藏着对我的爱。母爱就藏在妈妈的各种眼神里,只要我们用心去体会。650字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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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趣藏在贝壳里时光如同小溪里清澈的流水,流走了一年又一年。许多往事逐渐忘记,但我们纯真、快活的童年是令人难以忘记的。童年的时光是美好的,童年的生活是无忧无虑、自由自在的。童年的生活充满了欢声笑语。让我们打开记忆的闸门,一同回忆我们有趣的童年。大家都应该知道贝壳怎么吃吧?对!就是把它炒开把里面的肉夹出来,便可以吃了。当然,没有炒开的贝壳是不能吃的,谁让它是已经坏掉的呢?可是,童年时代的我可不是这么想的。下面,给你们讲讲我童年时代吃贝壳的傻事。那天,妈妈的一位朋友从广东回来,便带回来了一些贝壳,虽然我没吃过,但听姐姐一说,我便垂涎欲滴,迫不及待地想吃贝壳了。到了晚上,太阳落山了,太阳的余晖赠给了天空一片红彤彤的火烧云,微风拂过,带走了白天的炎热,香喷喷的炒贝壳也伴随着微风的脚步,“走”进了餐桌。当大家都细细品尝着这美味的食品时,我夹起了一块“合着嘴”的贝壳,心想:这块合着嘴的贝壳一定很好吃,可是应该怎么吃呢?我细细思索着这个问题,终于想出了办法,我喜滋滋的看着这个贝壳,心想:呵呵,这下你死定了,看看我怎么消灭你!我把贝壳丢进我的嘴里,使了好大的劲嚼着这个硬邦邦的贝壳,大家听到声响,纷纷把目光投向我,我仍然嚼着贝壳,过了一会儿,嘴里一阵苦涩,我立即吐掉,哭丧着脸:“姐姐,你骗人,一点也不好吃!”姐姐笑着说:“贝壳是不能带壳吃的,而且你吃的是已经臭掉的。”童年的事多么有趣啊!它是一条绚丽的彩虹,永远也抹不去。初一:璇子550字 初一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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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恋三国(三国恋改)_400字E度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孔明运筹帷幄千里八卦局降临玩弄曹家兵庞统落凤坡遭偷袭一代凤雏从此凋零学堂坐立在那山上孔明在幻想徐庶在迷茫水镜脸上的悲伤何时变回原来摸样丞相病逝姜维泪掉落故国不堪如昨在这杀气蒙蒙的三国多少英雄静静的沉默泪水在你脸上滴滴的滑落在这兵荒马乱的三国不知历经多少的秋末究竟该由谁来熄灭这战火傲世这世界官渡刘备骑着的卢越河三丈路惊动了白鹭曹操得到了徐庶谁知徐庶一言不出关羽千里依走单骑想念着兄弟赤壁念旧情张飞看不惯孔明首战竟敢不肯接令大将军自杀后蜀国破大业付诸东流在这杀气蒙蒙的三国多少英雄静静的沉默泪水在你脸上滴滴的滑落在这兵荒马乱的三国不知历经多少的秋末究竟该由谁来熄灭这战火傲世这世界我试着面对战火连天整个世界独自一人走下长坂坡野心怎能不多在这危机重重的三国多少生灵悄悄的没落没有了你我乞能一人独活在这冥冥注定的时刻烽火终于在此刻停歇然而你如今唱着永别的歌满脸是不舍……初一:你最后的微笑400字 初一 续写改写缩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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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续《三国》情褐色的书架角落早已布满埃尘,目光扫过,一抹蓝色忽地映入眼帘,《三国》,是那本《三国》。三国,三国…。于是忽而忆起当年:曹操煮酒论英雄;关羽千里走单骑;诸葛孔明,三寸金舌,谈天说地说群儒;公瑾当年,羽扇纶巾,谈笑之间破樯橹。三国,三国…。儿时的《三国》不知何时已然蒙尘,三国的情缘,又是否早已消逝于碌碌的时光之中,我不知道。但那透着点点霉意的书页,让我那似乎已失去鲜活的心,再一次地,再一次地,跳动起来。三国,三国,久违的三国。那年的我,稚嫩的双手紧紧抱着这本厚厚的大部头,眼神中,是了不起的骄傲与满足,一路奔跑到家中,带着紧张与激动,翻开那画着瞋目关羽的扉页。白话的文言,给幼时的我绘出东汉末年的动荡,画出那一个个沉浸于仇怨厮杀,宏图天下的志士枭雄,那种至今仍能震撼心灵的爱恨情仇,那一幕幕诀别,一幕幕悲伤。时光荏苒,儿时对泛着墨香的书籍的喜爱早已沉寂不知何处,“东风袅袅泛崇光,香雾空蒙月廊”的感慨已悄然湮没,“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的悯然更是逝去的毫无踪影,但奇怪的是,我却还能记住“滚滚长江东逝水”的豪迈与壮阔,能记起“马骑赤兔行千里”的潇洒与不羁。或许,我怀恋着什么,也或许,我不想忘记什么?或许吧,或许冰封而赤地千里,仍有空谷生茵茵绿踪。羽扇挥兮,纶巾悠悠然;霓裳舞兮,画戟断萧墙。孔明点燃七星灯时,心中有怎样的期冀与绝然;关羽放走孟德时,又是怎样的苦涩与决绝;吕布的貂蝉,那一曲《霓裳》能否倾城倾国;扶不起的阿斗,到底是不是大智若愚……心中还有如此多的疑问,三国的情缘,怎么可能断绝。那巧笑嫣然的二乔,怒目而叱的翼德,勇猛无匹的子龙,怎么可能从脑海中消逝。“尘封的,终会重现;死去的,终将复活。”也许,也许撒哈拉的绿洲也能吞噬沙漠,点点的微光也能照亮黑暗,儿时的赤忱,也许,能破开冰封的心。三国,三国,我们,再续情缘。650字 高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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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天下大势易料定,合分循环总一气。公元一八四年起,朝政腐败忠臣寂。山阳巨鹿一张角,圣人指点悟一经。呼风唤雨得民心,率领众将裹黄巾。朝廷奋进起官兵,除去黄巾贼之际。董卓领兵闯入京,声色犬马惶人心。各路诸侯皆不平,合力一致把贼擒。曹操率众迁都日,文武百官亦吃惊。挟天子以令诸侯,南征北战无乘隙。火烧赤壁胜利之,不时公瑾气去世。攻破汉中五连胜,玄德仁义赏军锡。两代君王去世时,文帝曹丕篡位之。曹魏明帝在位际,中原强大又渐兴。曹爽升位大将军,花天酒地无朝夕。昏庸无能终中计,曹魏政归司马懿。定蜀降吴胜之际,转眼三国又归晋。六年级:唐乾蔚250字 六年级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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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在盒子里的朋友我永远都是第二,而初永远都是第一.萧总会是倒数第一.我和初还有萧都在一个院子里长大,是很好很好的朋友,一直到初中都在一起.初是个很文静很漂亮的女孩,而萧是是一个小混混,但我们的友谊是真实的,从为改变过."末,怎么啦?"初说."没什么啦,只不过看这名次有些生气."我撅着嘴说.初看了我一眼,转过头再次看了名次,就哈哈大笑,而我也跟着哈哈大笑.我们总会这样,用笑来掩盖一切.我从来都比不过初,不管在什么方面,就像注定了一样她第一我永远是第二初说:"我喜欢上萧了."我愣住了"那你要怎么办?"我看者她,我真的很希望她说:开玩笑的,因为我不想失去一个要好的朋友,萧是一个坏男孩"我是认真的,而且萧也说喜欢我."她用眼睛盯着我"你不可以,你什么都好而他给不了你什么."我对她吼到当初还想说什么的时候,萧来了"说什么呢?"他把手搭在初的肩膀上我没有说什么,转身离开了.之后就常常可以看见初和萧一起,而我也很长时间没有见过初,但我没有想到初在这一次的考试中还是第一.我为她高兴,因为我不会胜过她,她在我心中的地位不会改变.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初和萧,他们手牵着手站在我面前."末,我要和萧去南京了,那个我向往的地方.你要快乐,一定要快乐,快乐!"初摇晃着我的肩膀我点点头,不敢看初.对萧说:"萧,你要好好照顾初,她是个好女孩是我最要好的朋友,你要敢对她不好,小心我揣死你."初笑了,很快乐的笑.55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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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在四季里的心情春----喜春天来了,一片生机盎然的景色,难免让我也陷入这种氛围中。或许也是因为天气的关系吧,天气好,心情也好。事事也都顺心。春天,一年的开始,新的人,新景象,新的事,对于我们这种好奇心强的孩子来说,自然是好的了。在每一年的春天,我们有很多事做,不象其他的几个季节,会感到无聊。天气好,做什么都好,也能干很多事,当然,最重要的还是在学习上下工夫了。在春天学习的时候,也感觉格外也精神,窗外传来小孩子爽朗的笑声,与我房间里的气氛成了一个明显的对比。但我习惯了,习惯了这种感觉,习惯了书桌上堆入山的复习资料,在习惯以后,真的会让人心情好很多,不再象原来一样了,跟老妈撒娇说要出去玩,我已经学会了自己独立的生活,春天,喜庆的季节!夏----怒夏天的时候,做的最多的事情也莫过于抱怨了。每次和朋友走在一起,都会一起抱怨这该死的天气,都会一起咒骂老天,怎么会这么热。但是如今,度过了无数个夏天,身边的人也换了很多,但还是会一起开心的吃“随便“,一起打闹,仍象小孩子一样,虽然我还是个孩子。在夏天的时候,到游泳池,我仍会抱怨。抱怨妈妈为什么不让我学游泳,到现在我还是个旱鸭子,每次同学找我到游泳池,我总会拒绝,因为我不想在同学面前丢脸,我12了游泳都不会,别人会怎么想我啊?虽然说我快成为一名中学生了,但我还是跟原来一样,爱面子,我什么时候才能把孩子气改掉呢?秋----忧秋天注定就是忧伤和离别的季节,踩着落叶,听着脚下沙沙的声音,离别的季节,怎会不悲伤呢?同学相聚离别,哎,如泡沫般短暂啊!一到秋天,我最喜欢的就是到枫叶林里坐着,一个人静静回忆。回忆原来的人,原来的事。人海茫茫,不知什么时候才能再次相遇,秋天的季节,想不忧伤都难。就如同秋天的阳光一样,那么短暂,秋天,忧伤的代名词。冬----乐冬天是个快乐而美丽的季节,雪那么美,雪中的我们也是快乐的。在冬天,我们尽情享受着我们孩子的权利,很久没有这样疯狂的玩过了。常被入山的功课压的喘不过气来,在冬天,终于可以放开一切,享受上天的恩惠了。好开心哦,对着漫天飞舞的雪花,大声叫,把自己内心的烦恼和压抑全部发泄出来,会感觉心里那块大石头一下子的逃走了。心里特别轻松,我想,冬天,真的会让人快乐,美丽的雪花,预示着春天的来临,也预示着新年的到来。春来秋去,人海茫茫,四季在变,心情在变,周围的人也在变,世界依然在变----后记。90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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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在时光里的人再美好也经不住遗忘,再悲伤也抵不过时光。——《被时光掩盖的秘密》我也是很久以后才想起他来。四周是一种沉寂下来的落寞,我盯着列表找了很久,他的灰色头像躺在同学栏里一动不动。交情还不错却不知为何就断了联系,而这么久了再熟也被磨生了,所以没有共同话题主动去敲Q就如同是自找尴尬,然后,他就彻彻底底地消失了。记忆是被定格在了散学典礼那个时候,他后来的生活我就无权参与了。我觉得现在再提到他的我是没有资格的。我只记得他书法很好,过了级的。数学也很好,作文得高分,书看得多。我找他要过宣纸,他裁宣纸的样子很认真,他的面目却很模糊。一个人想要忘记一个人,多容易。只要一切交给时间来打理。人类的脆弱不在于他没有记忆,而在于他有记忆却想不起。我在他的身上有这么多的记忆,散乱在大脑的记忆中枢里我无从寻起。那些小事情,就真的被定义为小事情了。喜欢桐华也是好久以前的事了。看到这个命题我才想起来我以前喜欢过这个人,我曾经还分了点情绪来心痛陆励成。他们写小说的人很喜欢大团圆,在现实的事与愿违换成故事的皆大欢喜。他们以为这样就可以弥补自己和读者被伤害的那颗玻璃心。所以我一眼就相中了那个被作者安排结局孤寂的陆励成以此来成就宋翊和苏蔓这一对佳人。而这也是我不喜欢翻拍的电视剧的原因。他的结局,才是真正的不尽人意,不符人心。他的坚守,他爱得如此美丽。从今以后,陆励成之于苏蔓就是一个曾经了。她不知道这个曾经怎样爱慕,如何情深。“他今天收到那个女子的喜帖,很可惜,新郎不是他。”那个铺天盖地的暗恋被另一个人随随便便地挡了回去。“我们每个人或多或少、不愿为人所知的情感秘密。有的美丽,有的丑陋。有的秘密也许最终会暴露,有的秘密却会被自己带进坟墓。”芒果台难道以为单单就“最美的时光”这敷衍的几个字就可以抵消陆励成这么多年积累的苦和甜。而小说的名字才是读者真切的感受和心情。我们的眼睛决定了,终究看不到有些,被时光掩盖的秘密。所以我曾经喜欢过他,所有人都不知道。那个连喜欢的我都要慢慢遗忘的人,我不忍他被时光蹉跎,只能仔细地把他放进历史中。没有什么,能抵挡得住时间拖着我前进的步伐。我正在一点一点地死去。800字 初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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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倾三国楔子月明星稀,万物俱寂。没有一点声响,虽静却令人安心——安心啊!多么幸福的感觉!!在这乱世中,还有什么比这两个字更宝贵的?然而我的心中,却只有一片空空荡荡,无知、无觉……静静凝视着手中的发钗,光泽有些黯淡了,但纯金的质地仍然让它价值不菲。样式并不是现今公卿家族里流行的那种,做工也不算精细,所以算不上价值连城的宝贝,但对我来说,它却是名副其实的无价之宝——曾经是的。明天,就是明天了,我的心中突然有了一丝犹疑——要做吗?真的……要将他推上不归之路吗?急躁冲动,当断不断。没有谋臣能士的辅佐,他根本无法掌控天下,一旦失去那老奸巨滑、阴险恶毒的义父的庇佑……惨笑。毒誓言犹在耳——我愿倾我所有,为他消灾挡厄,助他成就大业,为他改变历史也在所不惜——谁能料到,仅仅六个月,六个月之后,我竟然要亲手将他推上万劫不复之路。真的要做吗?抉择在心中翻腾。我痴痴地看着发钗,突然忍不住微笑。微笑着,笑容慢慢扩大,终致狂笑出声。笑声却比哭声凄厉!心在滴血,连自己也搞不清楚,此刻是笑还是哭。心脏收缩着,针扎般的痛苦蔓延到全身,我直笑得涕泪纵横……痛不欲生!!第一章初到异空这里是什么地方?!我又饿又累,惊惧交加走在荒无人烟的森林中。费力拨开一丛杂草,终于把脚从藤蔓的纠缠中挣脱出来,我又迈开了一步,大口喘着粗气。为什么?同学们呢?怎么只有我一个人在这里?一天前,我们不是还一起在爬山吗?为什么我一个失足摔下斜坡,好不容易爬回路上时却看不见一个人影?老师呢?同学呢?他们都到哪里去了?!而且,这里究竟是哪里?!我很清楚,所谓的爬山,不过就是我们学校附近一个海拔不足一千米的小山,连个悬崖峭壁都没有,既不雄伟也不秀丽,根本没有开发旅游资源的本钱,唯一的作用就是借爬山的动作锻炼锻炼身体,为了方便市民,市政府连直通山顶的阶梯都修好了,走起来更是大为方便,每到周末就能看到大批人流从山脚蔓延到山顶,全当这是免费的健身中心了。这是学校例行的一个月一次的爬山运动,根本没有什么危险性,因此当我摔到斜坡下时,根本没有任何紧张的感觉,也没有受什么伤,稍微调整了一下就回到了坡上,然而就在这个时候,诡异的事情发生了。穿梭的人流不见了,水泥的阶梯不见了,山路也不见了。杂草丛生的树林呈现在我面前,薄薄的草丛下依稀可见道路的踪影,似乎以前确实有一条羊肠小道,不过很久没有人行,已经被荒草淹没了。茂密的树丛向着四周无限延伸开去,不知名的花草遍布整个山间,视线在五十米开外的地方就被树木挡住了,看不清虚实。天地间一片寂静,只有偶尔一两声鸟叫,和风吹过树梢时“唰唰”的声响。我呆呆地站在那里,几乎停滞了呼吸,耳边仿佛传来擂鼓般的心跳。这还是那座我熟悉的小山吗?愣了半晌,我终于决定沿着小路前进。或者,我掉到了不为人知的岔路,或者,再走两步就可以看见人了呢?然而心中又有些慌恐,那座小山我从小爬到大,熟悉得就像自家后院,再说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天天有人爬山,就那么大点地方,怎么可能会有什么不为人知的岔路?就算有,在大量滥砍滥伐的二十一世纪,哪里还有这么茂密的树林?越走,我的心越慌,然后在跋涉了一整天都不见人影的情况下,我不得不痛苦地承认这儿并不是我原本在爬的小山,甚至,这儿恐怕并不是我原来所在的时空。酷爱看小说的我并不排斥所谓“穿越时空”的存在,然而真正发生到自己身上才发现这是多么痛苦的事情。我并没有学过任何的野外生存技巧,十八年的求学生活中唯一的重点就是考试,唯一的目标就是考出好成绩,因此,在这茂密的森林中,我提心吊胆防备着周围的一切,谁知到这里会不会有吃人的野兽、嗜血的变异植物?1200字以上 六年级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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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倾三国实在饿得慌了,才敢拿出书包里带在路上吃的零食,稍微吃一点便又接着上路。我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看到人迹,也不知道这点零食能够支持到多久。天黑了,我没有生火的工具,只好手脚并用爬上一颗比较好爬的大树,但这毕竟是我平生第一次爬树,只爬到第一根枝丫就再也爬不上去了。看了看离地并不是很高的距离,在阴冷的风中,在不知道属于什么动物的嚎叫声中,我不敢睡觉,打着哆嗦撑着眼皮迎来了黎明。狼狈地几乎是摔下树来,我疲惫不堪地继续前行,虽然大量运动着,寒气还是从皮肤一直渗透到骨髓里,二十一世纪炎热的夏天高温下我只穿了凉快透风的短衫短裤,在这阳光稀落的森林中吃够了苦头,头上冒着汗,身上却打着哆嗦。又走了很久,零食终于吃完了,当我失手把最后半瓶矿泉水撒到地上时,我真的很想放声痛哭。我不知道自己还能支持多久。难道真的要丧命在这不知名的地方吗?如果真的是穿越了时空,按照小说定律,难道不应该有英俊的白马王子从天而降吗?我靠在一棵大树上,大口喘着气。想哭,却怎么也哭不出来,一种叫做“绝望”的东西在心里慢慢发芽,我却不知道该如何铲除这根腐草,束手无策任凭它吞噬我的内心。然而就在这时,一阵嘈杂的人声从远处传来,听在我耳中,仿佛是天籁一般动听。激动难抑的我,忽略了夹杂在风中声声微弱的惨呼。第二章惨遭蹂躏终于有人了!已经在密林中独自一人待了将近两天的我,从没有像现在这样欣喜于其他人的出现,我迫切需要知道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为什么我会在这里?这里究竟又是什么地方?!跌跌撞撞向着声音传来的地方跑去,顾不得身上的衣服被荆棘树丛划破,皮肤被划出道道血痕。我心中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终于找到人了,我有救了!然而甫一冲出,还没站稳,眼前的一切就令我大吃一惊。百十来个衣衫褴褛、臭气熏天的男人散布在一个几十米方圆的空地上,或坐或卧,形态散漫,穿着古怪的衣服,拿着只有在博物馆里才见过的古怪兵器,行为粗鲁,就像一群地痞流氓聚集在一起。然而这些都不是最令我惊讶的。让我觉得好像一下子被人捏住了喉咙,喘不过气来的是,就在我前方,竟然有两个女孩子被几个大男人压在身下,男人们脱下了裤子,女孩子则一丝不挂,可想而知他们在干什么。两个女孩子的手脚无力地摊开着,断断续续、微弱的呼救声夹杂在男人粗鄙不堪的淫笑中,那么凄凉、那么无助。我不由倒吸了一口冷气,强烈的危机感蓦地涌上心头。除了那几个正在做那禽兽事情的男人,其他人在看到我冲出来的时候便全都跳了起来,就像惊弓之鸟一样,攥着自己的武器紧张兮兮向我看过来。然而在看清了我的状况之后,他们惊慌的警惕表情不见了,露出下流而不怀好意的笑容。“靠,老子还以为官军追过来了呢,原来是个小娘们儿。啧啧啧,看看这水灵灵的模样儿,细皮嫩肉的,还真是个尤物呢!”一个大汉两眼放光看着我,咂巴着嘴说着不堪入耳的下流话,淫秽的目光在我全身上下游走。我只觉得全身发冷。虽然二十一世纪也有强奸杀人抢劫绑票这些为非作歹的人,我却从来没有碰到过,更何况这里上百号流氓全都虎视眈眈看着我,只看得我浑身发软,强烈的恐惧几乎将我吞噬。终于见到了人,我却似乎把自己推入了一个更可怕的境地中!不假思索,我低叫了一声,勉强支撑起发软的身子,转身就跑。“给我抓回来!”大汉的声音未落,其他的流氓已经呼喝着追了上来,一面发出无意义的嚎叫声,一面夹杂着“小娘们儿,让老子乐和乐和”、“小美人儿,乖乖停下来,让哥哥好好疼你”之类令人毛骨悚然的话语。我吓得三魂六魄都往外跑,拼命想要甩开他们。然而我的运动能力本来就不好,此时又累又饿,再加上在这遍地障碍的森林中更是行动不便,没跑出多远,我就落到了那些男人手中。1200字以上 六年级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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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在时光里的针线细长的棒针,绕上五彩的毛线,温暖瑟凉的寒冬;锈短的尖针,穿过细软的丝线,缝补愧疚的破洞。——题记姥姥有五个孩子,最爱住的是我们家。每日除了喝喝茶,搓搓麻将,姥姥常宅在家里,动也不动。深圳的寒风有些刺骨,每至深秋,姥姥就开始织毛衣了。乡村妇人都善女工,姥姥是村中的女工高手。妈妈怕姥姥孤单无聊便买来毛线,同姥姥一起织毛衣。从小我就爱跟姥姥学织毛衣。相隔半个世纪的两个人并排坐在沙发上,一个黑发,一个白头,仿佛两个相隔遥远的世界,因为一件毛衣亲密无间地连接到一起。我比着看谁快,姥姥却无所谓。她说,最紧要的是一针一针扎扎实实地织稳。姥姥织得真是好,好到逢人见了都不停地啧啧称赞。不多久,妈妈又抱了一箱毛线球回来,叫我来量尺寸。我懒得动,还和老妈顶撞了几句。姥姥在一旁笑了笑,轻叹口气,劝妈妈说:孩子不量就不量,比着去年的毛衣,稍大一点织就行了;织毛衣是为了开心,如果因为这生气,那就不值得了……妈妈问我,要什么花边?我因为学习忙,只嗯啊了几句。妈妈听出我心里厌烦,便没作声。姥姥朝妈妈努了努嘴,妈妈懂得姥姥眼神的意思,照着我喜欢的窗帘和枕巾上的花纹就织起来。姥姥和妈妈有这般默契,真让我没想到!过了几天,妈妈开车经过批发市场,对我说:“琬儿,我去买箱毛线,姥姥要为乡下的姥爷织件毛衣,你在车上等我。”我困意十足,吵着便拉妈妈回家睡觉了。次日大清早,我发现姥姥不在家。妈妈说姥姥一早就去买毛线了。我心中一噔——批发市场离家可不近啊!老人家腿脚本就不利索,上下楼梯都困难,怎么一个人能跑这么远?整个上午我都悬着心,近中午姥姥才回到家。我心中石头才算着了地。姥姥拄着拐杖,满头白发被汗水打湿,蓝格衣服皱巴巴的贴在背上,她腿脚发软,走路轻飘飘的,手提的毛线至少有七八斤重……我不敢正视姥姥,心里五味杂陈,既嗔怪她人家的倔强,又为自己的任性羞愧。姥姥什么也没说,像往常一样坐到沙发角落,几根棒针和毛线上下飞舞。家里安静得出奇,只有叮呲叮呲的声音撞击着我的心。不到一周,给姥爷的毛衣就织完了。姥姥说老爷子一辈子喜欢大海,她用的是灰色毛线夹杂着海浪的花纹。爸爸与姥爷身材差不多,姥姥让我爸来试穿。姥姥退后两步,让老爸在面前转了一圈,连连点头:“还好,还好,姥爷应该喜欢!”姥姥笑了,布满皱纹的脸庞像枯枝上绽放着一朵亮眼的花。姥姥心里总装着儿孙,很少关心她自己。有一天,我见姥姥最喜欢的一个小布袋破了个洞。趁姥姥出去锻炼时,我悄悄拿来针线,笨拙地将线穿进针孔,慢吞吞地缝起来。一边缝,我一边想,一个小布袋破个洞要补是不难做到的,可如果一个老人得不到悉心照顾,本就虚弱的身体有了闪失,那我们这些晚辈会留下多么让人疼心的遗憾呢?红布袋上针线走得七扭八歪的,姥姥回来时看了,抚摸着笑了笑:“活儿好不好不紧要,凡事走心就好!”几天前,姥姥离开我家去大舅家住了。我依依不舍地送走了姥姥,家里总觉得少了点什么。好想,好想再一次看姥姥飞针走线织毛衣,缝衣服。偶尔,我也会去看望看望姥姥。每次去,姥姥都会用那双满是老茧又有些颤抖的手抚摸我,脸上洋溢欣慰的笑容。这个世界人心日益浮躁,人情日渐淡薄。幸好还有一位慈爱豁达的姥姥,有一缕藏在时光里的针线带给我幸福的牵挂和温暖的感动。1200字以上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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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在拐杖里的心愿舅姥爷离开我们已经一年多了,但他那驼背的身影却时时浮现在我眼前。舅姥爷没有成家,一生勤俭。赶着小毛驴车收垃圾几乎是他生活的全部,最不能让人理解的是他在离开人世之际,还要把拐杖紧紧地攥在手里,舅姥爷为什么那么喜欢那把样子极其普通的榆木拐杖呢?这要从头说起。我的幼年是在姥姥家度过的。那是一个贫穷的小村,十年九旱,春季风沙迷漫,夏季村头的咸淖散发着腥臭,但舅姥爷不论严寒酷暑,总是赶着小毛驴车到各个村子收破烂。我们几个小伙伴常常跟在他后面叫喊“收破烂——收破烂——破烂老头”。每到这时,姥姥和妈妈总是教训我“别瞎嚷,那是你的亲舅姥爷”。不知怎的,我为有这么一个收破烂的舅姥爷心里特不舒服。有一天,舅姥爷拄着拐杖老远就冲我喊“乐乐——”,手里却不停地晃动着一个白色的东西,我转身正要跑开,“啪”的一声,舅姥爷摔倒在地。他见我走近,便迫不及待地伸出布满老茧的手,把“娃哈哈”举到我眼前,我接过“娃哈哈”后,才勉强地搀他起来。这时,舅姥爷急忙地去捡那把已经摔坏的拐杖。当我把“娃哈哈”一饮而尽后,他又吃力地弯腰去捡空瓶并仰起头用嘴吸溜,然后小心翼翼地把空瓶放到毛驴车上,我这才知道他确实是一个小气鬼。有一次,我们全家从县城回姥姥家,发现舅姥爷一个人正站在咸淖旁发呆,他依然拄着那把修补过的旧拐杖。不知爸爸和他嘀咕了些什么,只见他听了爸爸的话后,显得特兴奋。后来,听人说臭咸淖勾走了舅姥爷的魂儿,因为他常常一个人到咸淖边发愣。先是姥爷说他神经不正常,后来姥姥也说他不对劲,最后,全村人都说他疯了。然而,他收破烂的劲头更足了。一天晚上,我听见爸爸对妈妈说,舅姥爷向村委会提出了要承包臭咸淖的想法,可是村委会没有答应他。又一天早上,他写的上访信出现在县委书记的办公桌上,县委书记要求环保部门、乡政府和村委会给予大力支持。后来,一拨接一拨的人和舅姥爷谈话,多数是劝他不要逞强,趁早放弃白日做梦的念头。再后来,听说专家也来考察了,考察结果是:咸淖治理,是一项投资最少在500万元以上的生态工程,可以循环利用资源,变废为宝。然而,积劳成疾的舅姥爷,毕竟不是铁打的,终于病倒了。在他病重的日子里,一直躺在姥姥家,执意不肯去医院,说是小毛病,挺一挺会过去的。后来,舅姥爷捎话说想跟爸爸见一面,他说爸爸是个读书人,懂得东西多。临行前,爸爸特意给舅姥爷买了一把用树根雕成的拐杖,希望这把新拐杖帮他走完人生最后的旅程,我也为他买了一大包娃哈哈。当我将新拐杖和娃哈哈递上去时,舅姥爷看了看,无力地摇了摇头,什么也没说就闭上眼。这时我看见一滴泪挂在了他的眼角。我有些酸楚,也有一种深深的内疚。不一会儿,他又睁开眼,张了张嘴,我急忙把打开的娃哈哈捧到他的嘴边,他痛苦地用力咽了一口,一只手握着我的手,我感到他的手是那样冰凉。他的另一只手却紧攥着拐杖,并递到爸爸跟前,示意打开,莫非有什么机关?原来拐杖是空心的,里面竟藏了20多个存款单,还有一封遗书,上面写着:将这些存款全部捐献给村委会治理咸淖。这时,在场的人都惊呆了。我们算了算共有五万叁仟陆佰四十二元八角,这是他一生的积蓄啊!舅老爷的心愿清楚地写在了他的拐杖里。舅姥爷永远地离开了我们。入殓那天我将两把拐杖悄悄地放在了舅姥爷的身边,希望能陪着他好好上路……人们为他买了好多花圈,其中有一个特别地醒目,上面写着“献给最好的村民”,落款是村委会。现在,咸淖在新农村建设的热潮中,已经得到了合理开发。咸淖旁有一座坟茔郁郁葱葱,过往的人们总会在那块刻有“献给最好的村民”的墓碑前默默地凝视,舅姥爷也该含笑九泉了。有一晚,我做了一个奇怪的梦,梦见自己变成了舅姥爷的拐杖……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建国街小学六(三)班1200字以上 六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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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在冰箱里的爱小时候我总是要在父亲下班之前偷偷躲在床底下或门背后,然后故意发出几声小青蛙的叫声。当父亲“费尽周折”找到我时,他总会一把抱起我,把我高高举到头顶,像个小孩儿似的天真地说:“看,我们莹莹有房顶那么高了呢!”说完,父亲总是一阵爽朗的“哈哈”大笑,我也“咯咯咯”地笑个不停。父亲的爱弥漫在笑声里,像一澈清泉流进了我的心田。时光飞逝,现在我长大了,父亲再也抱不动我了,我也不再躲藏好让父亲找我,给他带来惊喜,但父亲每天下班回来都会为我带来一份礼物——报纸。于是,我每天看到父亲下班了,都会从父亲的公文包里拿出报纸,看新闻,看作文。我们常常为某个新闻热烈争论,往往为某篇佳作拍案叫绝。父亲的报纸仿佛成了我一日三餐的精神食粮。又是一天,父亲下班回家,他平时严肃的神色变得异样的喜形于色。我揣摩着,难道父亲今天发工资了吧?我也没敢多问,只是和往常一样细细欣赏父亲带给我的那二份报纸。突然,我惊喜地发现就在报纸上,我的那幅画《我长大了,要把杭州建设成森林城市》和那篇作文《别再折磨地球了》分别发表在杭州日报《西湖副副刊》和钱江晚报《教育周刊》上,父亲又是一阵爽朗的笑声。这时,我蓦然发现,岁月这个不饶人的雕塑者在父亲的脸上已重重地刻下了几道皱纹,头发也没有以前光泽,只有父亲那双充满智慧、坚毅和期盼的眼睛和从前一样。父亲用尽全身气力将我抱起:“哇,祝贺你,孩子!报纸可以让你开阔眼界,触发灵感;报纸能够让你了解好在杭州,放眼世界。我每天带份报纸就是为了让你能像蜜蜂一样,采集一点一滴的知识,酿成甜蜜的蜂蜜,这是爸爸给你的最好礼物!”我望着父亲日渐苍老的脸,不争气的泪水夺眶而出……不知不觉,父亲节到了,我心想,爸爸每天用心良苦地给我一份礼物,我是不是也应该给他一份礼物呢?对,我说干就干。我找来卡纸、剪刀、双面胶、铅笔等制作工具。我首先拿起一张淡粉色的卡纸,把它分成三段,做成卡片的形状,再剪些可爱的装饰物,最后,我用不同色彩的笔写了大大的五个字:“父亲节快乐!”,并在字的旁边画上了一张可爱的笑脸。我又蹑手蹑脚地把这份别出心裁的父亲节礼物偷偷地放进了冰箱。好了,万事具备,就只欠给父亲一个意外惊喜的“东风”了。“滴答,滴答”,时针慢慢转向了6:30分,爸爸快下班了,我心里不禁暗暗窃喜。“嗒嗒嗒……”哦,那是我父亲的脚步声!近了,近了,更近了,我既紧张又欣喜,简直快把心提到嗓子眼了。父亲进门了,包里还是和从前那样带来一份报纸,我迫不及待地拿出报纸,眼却不时瞟向聚满我爱意的冰箱。父亲的瞧了瞧我说:“莹莹,吃完饭再看吧!”我的心“扑通扑通”地跳得更快了,仿佛父亲一眼要把我心中的“小秘密”看穿似的,可事实上,父亲对我心中的“小秘密”还是麻木不仁,我心里开始着急起来。晚饭过后不久,父亲对冰箱仍然“不屑一顾”,我眉头一皱,眼珠一转,便想出一计。我开口说:“爸爸我要喝可乐。”父亲二话没说,二步并作一步走去打开冰箱。忽然,他从冰箱里的可乐罐上看到了一淡粉色的卡纸,上面还写着“父亲节快乐!”五个大字。“爸爸,您看到我给您的礼物了吗?”我终于说了出来。父亲激动得半晌说不出话来,欣喜若狂地抱着我转了好几圈。他边笑边说:“哈哈哈……哈哈哈……礼物真好!爸爸很喜欢,我的女儿长大了,懂事了!”。“因为今天是父亲节呀!”我也笑眯眯地对父亲说。那天晚上,我久久无法入睡,因为我知道父亲对我的爱不是刻在他脸上的几道皱纹,几份报纸,父亲对我的爱是深藏在心底的,是像大海一样浩瀚,像大山一样沉寂,像天空一样宽广,只有我用心才能体会,才能够慢慢地走进父亲的心中,去读懂深沉的父爱,而我对父亲的爱也不仅仅藏在冰箱里,而是深深地藏在我的心里。1200字以上 四年级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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