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说起这本《智慧儿童》,它已经伴随我多年了。
记得我二年级的时候,有一天中午,我独自一人在家里写作业。突然,门“咔”的一声打开了,我跑出去一看,原来是妈妈回来了。妈妈瞧了瞧我,问:“敏敏,作业写完了吗?”“恩。”我说着,眼睛直盯着妈妈拎着的白袋子看,“咦!这好像是新华书店的袋子耶?”“恩,这是一本新书,刚出版的,拿去看吧。”妈妈说完,便把书放在桌子上,转身去做午饭了。
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到桌前,提起袋子,跑进房间,从袋子里拿出书。哇多漂亮的书啊!湛蓝的封面上画着七个可爱的小女孩,在小女孩的中间,众星拱月般地围着四的艺术字“智慧儿童”。在“童”的下面还有三个红色的小字:中外篇。我迫不及待地打开书,翻到目录,哇!好多故事呀。有《司马光砸缸》《曹冲称象》《藏在图书里的绑架案》《拿破仑以少胜多》《巧买“啊”和“哇”》……最让我惊奇的是《藏在图书里的绑架案》了,为什么绑架案会藏在图书里呢?带着这一连串的疑问,我找到这个故事,认认真真地看了起来。
噢,我明白了,这个故事讲的是小罗宾很爱看书,他去图书馆借了一本名叫《横渡大西洋》的书,书里有好几个字被人挖掉了,他向管理员记下了这些字,回家以后把它们拼成了一句话:如果想保住你孩子的性命,就准备十万美元。不许报警,再联络。小罗宾一看,赶快上警局报了警,经过警察们的努力,终于破获了这一桩绑架案。真是太精彩了,我越看越入神,不出半天,一本书就被我“啃”光了。
我小心翼翼地把它珍藏起来,每天时不时地把它拿出来看一看,翻一翻,生怕它哪儿脏了,哪儿皱了,把它当稀世珍宝一样看待,对它爱不释手,宝贝地不得了!
现在,当我再翻开《智慧儿童》,翻阅着中外儿童的智慧精华,看着跟我同龄的孩子们惩恶扬善的事迹时,心中就会涌出一种激动,一种感慨:是啊!正是这本书,教会了我怎样做人,怎样用自己的智慧去战胜困难。
成长回望
回头望着一切,摇晃不停的碎影,所有的故事,不知道该从何说起。
在这种天气里,你应该会握着你小小的自尊,昂起头来,不再哭泣。
你小小的自尊,沉淀在平淡的快要被淹没的呼吸。
我想,你终会一步一步的走下去,直达你要到的彼岸。
你会长大的。
记得在你最辉煌的时候吗?在一年级第一学期的期末考试的时候,只有你,得了语文数学的一百分。那时候,飘着长长头发的宋老师在远处向你晃了晃手,微笑着望着你。你放下了继续堆沙子,朝老师飞奔而去。你欣喜的向你的爸爸妈妈打电话报喜。妈妈出现在班级门口,你笑嘻嘻的,额头上贴着一朵大红花。
那时候,你绝对是班级里最威风孩子。
那是以前了。久远的让人不忍去触碰。来说说现在吧。什么是现在呢。
自从那次的数学测试,你做作业特别认真,看哪题哪提都不顺眼,干脆就直接检查它个五遍六遍。天空的颜色,你也已经很久都没有注意了吧。我知道,你这次是真的下苦工夫了。你是一个很要强的人,无论付出什么,你都会旁若无人的走下去。一路上,风景无限,而你却无从欣赏。
我一点一滴的,看着你成长。
那几天,老师一直在表扬你的作业完成的不错,你表面上不以为然,可这却成了前进的一个动力。你和很多人都在暗暗较劲。比如,我今天又做了多少多少练习题,某个练习题我有什么什么看法,我知道怎么样做某道奥数题……你什么都不说,按时上学,按时回家。偶尔,只是偶尔,看着窗外莫名的发呆。
连你自己都对自己的粗心而摇头叹息。
你对我说,是不是就算做练习题做到十二点,也不够呢。
我望着你,望着那飞扬起的尘土。
不知道什么时候,你已经学会了软弱。遇到什么不平的事时,你已经不再去管顾,把一切都埋进心底。我多么想告诉你,可不可以,回到以前那个样子。哦,你的眼睛是忧郁,是不曾有过的。我多么怀念,那些流采。
是不是,就真的回不去了呢。
我并没有在意什么。只要你快乐就好。
就好。
你的数学得了一百分。
你在众目睽睽下拿到了你的试卷。你想哭,但你没哭。你那曾经的狂妄洗刷了不少,你的笑容,似乎又回到了从前,干净,明朗,不含一丝杂质。你没有告诉这个班外的任何人。你只兴冲冲的跑来告诉我。你很骄傲,也很自豪。但我仍是笑不出来。到底是什么时候,你已经不再和任何人分享你的快乐了呢。
我真的为你高兴。只是你知道,有些东西,已经不能完笑成方。
我在你的手心里,画了一个爱心。我希望在你的世界永远像童话般的那样纯净美好。
你已抵达你所要到的彼岸。即使用最简单的方法。你的努力,你的成长,都在我的心里。你对天空的感觉,仍旧不变。
有些东西,反过头来看看,竟微微感到有些陌生。岁月无时不再变化,而只要我们有一颗简单而纯净的心。
你的岁月被拉的很长,在成长中,逆风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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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喜欢的一本书人们常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啊!书对我们人来说,实在是太重要了。如果没有书,我们人根本不能迅速地掌握知识,要是只听别人讲,时间会让我们忘记,可书呢,想看时拿起来看,无论多久,书里的内容页不会消失。最近我看了一本课外书,我认为这是我看过的最好看、最感人的书了。这本书的名字叫做《野性的呼唤》,是一本著作,作者叫做杰克•伦敦,是一个美国人。这本书了里的主人公是一条叫做巴克的狼狗。这本书主要讲了巴克本在一个大法官家里过着优裕的生活,后来被大法官的园丁偷走,辗转卖给邮局,有被送到阿拉斯加严寒地区去拉运送邮件的雪橇,他先后换过几个主人。后来,巴克被残暴的主人赫尔打得遍体鳞伤,索顿救了他,并细心为他疗伤,由此,他们之间产生了真挚的感情。巴克对索顿非常忠诚,他两次不顾生命危险救了索顿的命。不幸的是,在陶金是过程中,索顿被印第安人杀死。狂怒之下的巴克咬死了印第安人,为主人报了仇。此时它对人类社会已无留恋。而且,一段时间以来,荒原中总回荡着一个神秘的呼唤声。这个声音吸引着它。最终,它回应着这个声音,进入森林,与狼为伍,过着原始动物的生活。但它不忘旧谊,仍然定期到主人的葬身之处去凭吊。书中最精彩的部分就是巴克成为狼群一员的段落了:巴克激动不已,他也坐了下来,朝着狼群所朝的方向,丝毫无误地昂首,鼻子上指,发出豪迈而雄壮的嗥叫声。在我们竞争激烈的现实生活中,胜负就在一瞬间,容不下你个人的半点犹豫。如果你一犹豫,你就极有可能会输掉。每当我要上台演出时,我都不敢犹豫,生怕一犹豫就会输掉了比赛。读了这本书,我深深地感受到巴克对它最后一个主人索顿去世的消息感到深深的惋惜,以及对自己的自责。野性不一定是残忍的,在索顿死后,巴克能定期嗥叫,以纪念索顿,它对索顿浓浓的爱意正是野性的另一种表达方式。650字 初二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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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阅读,是大家都喜欢的娱乐方式。但是喜欢阅读什么,就不大相同了。是喜欢中国四大名著之?还是喜欢西方古典文学?是喜欢震撼心灵的科幻?还是巴尔扎克,马克吐温的小说?反正,在茫茫书海中,总有你喜欢的书。我最喜欢是法国科幻大师儒勒凡尔纳的《神秘岛》。如果说英国作家笛福的《鲁滨孙漂流记》用优美的文字和曲折的情节塑造了勇敢的鲁宾孙。而儒勒凡尔纳则塑造了一群“鲁宾孙”,他们就是神秘岛的主人公——工程师塞勒斯史密斯;水手彭克洛夫;战地记者杰丁斯皮莱;以及哈伯特和纳布。故事发生在美国南北战争期间,他们是从南方军大本营逃出来的五个北方军人。在一望无际的太平洋上,猛烈的风暴狠狠地拍打着一只孤零零的热气球。他们就是想要乘着的这只热气球准备返回北方,却因为一场风暴吹到了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他们一无所有,只能靠自己的双手生存。他们开始建设这个小岛,而打击却接踵而至——极端天气、海盗……但他们每一次都在一股神秘力量的帮助下挺了过来。终于,他们过上了丰衣足食的生活,同时,也目睹了一直帮助他们的人——尼摩艇长的死去。接着,岛上的活火山喷发了,整座岛化为一座小石块,仅能容他们坐下。这时,救援艇发现了他们,并把他们带回了美国。他们之所以能够等到获救,是因为每个人各出所长,大家团结一致,俗话说:兄弟齐心,其力断金。这难道不是给我们提示吗?团结合作,会有意想不到的力量。这本书情节跌宕起伏,一波三折,用词严谨而不失幽默感。书中写一个海盗的死是这么描述的“杰丁斯皮莱的卡宾枪说话了。而且大概说了些伤人的话。因为其中的一位海盗倒下了。”像这样的语言随处可见。不信?看看就知道了。650字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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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在我的书房里所有的一切都会把我引入书的世界、知识的海洋。在这些书籍当中,我最喜欢的书是《感动童心的八十八个人物》。这本书是崔钟雷、王丽萍、杨晓妮三人编着、吉林摄影出版社出版的。这本书非常好,是一本小学生新课标优秀读物。它向我们介绍了八十八个感动童心的人物,讲述了:在岁月的长河中,总有一些人因为格外瞩目而让人难以忘怀。他们用自己耀眼的光芒,为后人导航,指引着历史前进的方向。他们坚强、勇敢、勤奋、执着,用生命之火,温暖了我们的心灵。这本书共有三个板块,分别是:“岁月留香”、“点滴感动”和“诗意人生”。“岁月留香”这个板块记叙了:历史的长河滚滚流逝,冲刷了时间,淘尽了往事,留下了一个个耳熟能详的名字,像是夜光杯中醇厚绵长的酒香,飘荡在记忆深处,让人回味无穷。他们是历史雕刻的永垂不朽的丰碑。“点滴感动”这个板块记叙了:人生路漫漫,有崎岖,有平坦,有荆棘,有鲜花。生活中的点点滴滴,磨砺着我们的意志,锤炼着我们的心灵。只要怀着一个永不服输的信念,所有的崎岖都会变通途,所有的荆棘都会开放出缤纷的花朵。那一刻,我们将无比自豪与感动。“诗意人生”记叙了:“打雷要下雨,下雨要打伞……”童年的歌谣唱出了最简单的智慧真谛。认真去思考我们眼前所看见的疑问,细心去体会生活赋予我们美好的一切。让生命的花朵绽放,让智慧的天空晴朗,你将拥有最充满诗意的人生。自从妈妈给我买了这本书,我就爱不释手,整天抱着书看个不停。这本书里有丰富多彩的内容,把我带进一个轻松愉快、知识丰富的世界,是取之不尽的知识宝库,让我百看不厌。《感动童心的八十八个人物》真是一本好书!四年级:李成烨650字 四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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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E度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最近我读了一本名叫《小公主》的书。自从读了这本书后,我突然明白了成长中是一定要经磨难的。而经历过磨难的人,成功后,才会变得更加璀璨、闪亮。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位善解人意的贵族女孩儿莎拉。克鲁在一所名叫“明钦小姐优等女子学院”的学校发生的点点滴滴的幸福、感人、悲哀的事情。当然,在最后莎拉以幸福的结局在我们这些读者的眼里画了一个完美的句号。这又是一本很值得我们深思的书。全书完全的显露出了一个充满友爱的世界和充满人情味的生活。从莎拉充当暴躁女孩洛蒂的“小妈妈”到莎拉一直努力帮助胖女孩埃芒加德学法语;从莎拉友好对待小苦工贝基到莎拉唯一的亲人—爸爸去世后,贝基、埃芒加德洛蒂努力安慰莎拉等事件,都很令我感动。其中,我最喜欢第九章—“米奇塞德克”。这一章讲了在莎拉十二岁生日当天,莎拉爸爸去世的消息传到这所学校的校长——明钦小姐的耳朵时,明钦小姐一怒之下,把莎拉赶到了阁楼里,让她当女仆。莎拉在阁楼里结识了一个老鼠伙伴这只老鼠长得很古怪,像一个长着灰色八字胡的小矮人。所以莎拉叫它“米奇塞德克”。每天,莎拉都从厨房拿来一些残余食物来喂“米奇塞德克”,她与“米奇塞德克”建立了奇特的友谊。一次,埃芒加德来阁楼里看莎拉,当她看到“米奇塞德克”时,吓得浑身发抖。后来,在莎拉的调节下,她也与“米奇塞德克”成了好朋友。在最后,莎拉在爸爸的合作伙伴—一名印度绅士的帮助下,拥有了一所钻石矿。从此,莎拉又过上了那公主般的生活。一本书读完了,而我却有些意犹未尽,我觉得莎拉暗暗告诉我:以善良对待别人,就会得到幸福的回报。安徽淮南洞山中学四(3)班三年级:冰蕾甜心650字 三年级 读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