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出淤泥必染之”550字

驳“出淤泥必染之”

550字 高一 议论文

倏地将鲍尔吉原野的《爱自己》翻一遍,在眼前闪过一个“出淤泥必染之”的题目,出于好奇翻回细看。

这是篇议论性的文章。论点就是“出淤泥必染之”,用古往今来的隋炀帝、希特勒、李自成,以及吸毒人员的不正义、不人道行为与一系列抽大烟而上瘾、与狗熊肉搏而受伤、用硫酸洗澡而留疤痕的排比句,以证其论点“出淤泥必染之”,从而告诉我们应远离“污泥”。

而我的看法却是:这篇文章其实出现了一个理解性的错误。文中将抽大烟、与狗熊肉搏、用硫酸洗澡的一系列行为比作淤泥,其实不然,抽大烟等一系列行为其实已是“被染”,而其后的瘾、伤、疤痕,只是“被染”后的必然现象,所以这篇文章其实存在对“出淤泥而不染”这句话的误解。

生活中“出淤泥而不染”的行为很多:父母是赌博、吸毒成瘾者,而孩子却不受感染反成为佼佼者,或是在一个学习环境不好的座位上坐一位严于律己的好学生……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出淤泥而不染”。

“出淤泥而不染”不代表“沾淤泥而不染”。人生在世,身边不可能是绝对圣洁的消毒环境,对于一系列“淤泥”不可能以躲了事,要做到不去沾染,不沾才能不染,沾了必定会染。

而想要“不沾”,“躲”是显然行不通的,俗话说:“躲得了初一,躲不了十五”、“躲得了和尚,躲不了庙”。没做见不得人的事,我们干吗要躲?“躲”岂不是一种消极避世、助长歪风邪气的做法。

想要“不沾”,靠的是严于律己,靠的是坚定不移的信念,靠的是积极地应对,人心的免疫力与人体的免疫力一样在乎内在的营养和外在的锻炼。

相信我们努力做好自己,正义总会战胜邪恶,“出淤泥而不染”这句千古名句仍是正确的,不争的。

我家的“大耳朵”

400字 三年级 状物

我们家有只老母狗,它的两只耳朵特别大,所以我们给它起了个名字——大耳朵。

“大耳朵”经常板着脸,显得很严肃,看上去像一位女公爵。“大耳朵”长得很苗条,但饭它吃得可不少,它的毛既乌黑又油亮,几乎没有一根杂毛,它的腿很细,爪子很锋利。

我八岁那年,“大耳朵”就已经成为我们家的成员之一了。一次我看见它在冒雨吃饭,我担心它会感冒,于是伸出手想把饭碗移到雨淋不着的地方。可我万万没想到“大耳朵”竟会误以为我想拿走它的食物,不给它吃。它伸出了锋利的爪子划伤了我的手。看着血往外流,我情不自禁地哭了起来,“大耳朵”也知道自己犯了错,它“旺旺旺”地叫着,好像在对我说:“对不起小主人,我不是故意的。”

前几天我们一家人把“大耳朵”送到爸爸朋友的果园里去“养老”。果园里不仅种有果树,还养有很多鸡、猪、猫和狗。“大耳朵”像是个混世魔王,它在果园里狂奔;把鸡吓得满天飞;猪被它追得满园子跑;猫更是被它欺负得叫苦不迭。最让人哭笑不得的是它去给其它的狗当“和事佬”,最后自己却被其他狗揍得奄奄一息。

这就是我家的“老还童”——“大耳朵”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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