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想再次握住你的手
“走尽人生路,来去四十八。孤魂望故里,咫尺若天涯。”翻阅爷爷的诗集,看到这首爷爷在姥爷去世后写的诗,那模糊的记忆又浮现在我的脑海里。
姥爷已去世八年多了,那时的我才六七岁,现在唯一较清晰的记忆便是牵我走在夕阳下的那双苍老的手。
姥爷有着一张国字脸,瘦弱的身躯高大挺直却常常弯下身子牵着我的手。
记得在我上幼儿园时,我家与姥爷家只隔了一条马路。由于父母忙,放学后有时我便去姥爷家。那时姥爷家有几个住宿生,这些哥哥姐姐见我便分给我点好吃的,我就老老实实地坐在姥姥的床上,默默地吃着。吃完后便盯着装吃的的袋子,不敢上前去要。姥爷回来后一见我这样,便带我去外面买好吃的,有时多走几步,去离家较远的熟食店给我买一只鸡腿。
记得姥爷通常会找几张报纸,摞在一起后再折一下,给我垫在屁股下让我坐下。姥爷便坐在我旁边,一句话也不说。看到我吃得摇头晃脑时,便对我慈祥地笑着。吃完后,姥爷便从口袋中拿出手绢为我擦嘴。之后,用苍老的手牵着我的手,面对着夕阳送我回家。那一刻我好温暖!
那时我家距离火车站只有十分钟左右的路程,不知从何时起,我便有了看火车的嗜好。
在我所有对姥爷的记忆中,最清晰的便是早上上幼儿园时,我拉着姥爷苍老的手去火车站时的情景。每天上学的路上有一个十字路口,一面是去火车站的路,一面是幼儿园的方向。几乎每天早晨姥爷都一手把着路牌,一手拉着我,而我便把姥爷往火车站那边拽。姥爷便答应我晚上放学带我去并给我买吃的。下午放学后,姥爷慢慢地走着,而我却十分焦急,一个劲拽着姥爷走。好像一只忠实可爱的小狗带着主人跑着。姥爷笑着到了火车站,抱着我走上天桥。我还能依稀记得,天桥上有卖铜钱之类的小玩意。姥爷在天桥中央找了一处空地,铺上了一张报纸,坐上去,抱着我使我能看到火车,桥下不时穿过一辆隆隆驶来的火车。我聚精会神地看着,姥爷只是在后面深情地看着我笑着……夕阳正红时,我还有些恋恋不舍,姥爷说:“现在不走天就黑了。”于是,姥爷用他那苍老的手牵着我的手背对着夕阳快步走着。那一刻我好幸福!
不知何时,姥爷离开了我的生活。那时的我,好似全然不知,就算现在我也不清楚姥爷是如何去世的。可我还想再吃一次姥爷给我买的鸡腿,可是谁给我买?我还想再去德惠天桥看一次火车,可我能拉着谁的手去?我好想再握一次姥爷的手,哪怕一次!只有那有限的幸福回忆牵引着我,在人生的路上继续走下去!
好想去旅行
旅行是一种学习,它给你用一双婴儿的眼睛去看世界,去看不同的社会,让你理解不同的价值观,让你更好地懂得去爱、去珍惜。——毕淑敏
在闲暇的寒冬时节,我常捧着那本《蓝色的天空》随着她一同旅行。我仿佛亲眼看到了湛蓝蓝的海,闻到了海的孤寂,听到了海沉稳的步伐急促的呼吸。在那里浪花永不疲倦地涌动着,它们紧密相接,无法分离。她告诉我海边和海中央是不一样的,我从没想过这有什么不同,那都是海,一样一望无际一样令人向往。然而只有到海的中央你才会感觉到深邃的力量和那种被海包围的亲切感。的确,我们人类最初也是海洋的孩子,我们的每一个细胞都存储着对海的思念与记忆。我多想回到海的中央,去体会久违回归的幸福感。
给我记忆最深刻的是在西班牙格拉纳达市的佛罗明戈舞,那一幕幕画面都印在我的脑海里,在响板清脆利索的撞击声,强烈又急促的节奏感下,一个人忘我的舞动着,裙摆在她的舞步下渐渐地调动挥舞起来,旋着用脚掌“哒、哒、哒……”的敲击着土地,眼神飘渺又显示着些许落寞,她脸上的沧桑暗淡被她的舞姿所遮盖,所有的人脸上浮现出惊异的神色,很快被她的舞蹈所俘获和感动。
随着裙摆荡漾的慢慢收减,她停下了脚步,裙摆再无一丝波澜,剩下一片寂静。我甚是觉得不可思议,原本两个人的舞蹈一个人一样可以演绎得那么优美。我多么想去旅行,若不亲眼感受这样的震憾那真的是巨大的遗憾。
好想去旅行,尝试那么一次我能背上行囊,充满好奇的向广阔的前方走去。远方是魔术师,你永远都不知道下一站会看见什么,那远方总是蕴藏着变幻莫测的种种神秘感。
在这个熟悉的城市待得快腐烂的自己,何不出去走走,把一切伤心都沿路丢掉。到一个没有人认识的地方,你不必遮掩,不必强颜欢笑,没有大人的唠叨,甚至没有城市的喧嚣。歌德说过:“人出门旅行并不是为了到达某地,而是为了让心旅游。”等你累了倦了,那种想回家的感觉也是很幸福的。不是吗?我好想去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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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握住你的手我好想握住你的手,和你一起在“露浓花瘦”的清晨“蹴秋千”;我想握住你的手,和你在“绿肥红瘦”的夜里听“雨疏风骤”;我想握住你的手,和你一起在“红稀香少”的秋日看“莲子成、荷叶老”;我想握住你的手,和你在“雪里知春”的冬天赏“寒梅点琼枝”……我多想握住你的手啊,和你一起浪迹江南,因为我固执地以为,你的浅吟低唱,是这个世界上最美的诗行!我漫步于雨打落英的小院,不知昨夜“浓睡不消残酒”的你看到这一地的落英会生出怎样的怅惘?见你慵赖地起身,又不安地询问卷帘的侍女。我知道,你一定是不忍看那一地的落英却又希翼着奇迹的发生。我好想握住你的手,和你一起细数残红,捡拾落英,然后做个葬花人。我告诉你,此时就该是“绿肥红瘦”。而你却微笑着对我说:“明年还会‘海棠依旧’”!那时的你美丽又俏皮。我徘徊在黄花怒放的东篱边。此时,正值重阳佳节。薄雾弥漫,清香扑面。你说日子过得太愁烦。虽是玉枕纱厨,却也抵不过气凉霜重。我想握住你的手啊,就在东篱边听风卷珠帘,任菊香盈袖,看人比黄花瘦!那时的你多情又易感伤。我驻足在乌江边,听江水呜咽,悲歌四起。你说,那是霸王不甘的咆哮!在国难当头之时,面对着丈夫懦弱的弃城,你做出了最悲壮的抉择:“生当做人杰,死亦为鬼雄”!我想握住你的手啊,手持一柄长剑,在踢踢踏踏的马蹄声中踏过江东!那时的你深邃又刚毅。此时,我徜徉在蓑草连天的江南一隅。我看见你遥望征鸿,怎耐却“梧桐更兼细雨”。风中的梧桐抖着深深的寒意,低泣着岁月的沧桑。我伴着风听你“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的低吟。我好想握住你的手啊,和你一起拾净院中的落叶,拂去你心中的尘埃。这时的你苍老又孤寂。我想握住你的手啊,这位从南宋王朝走来的千古词宗!我想握住你的手啊,将你多变的人生装进我的灵魂!我想握住你的手啊,不老的红颜,永远的词魂!750字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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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握住你的手起风了,几片树叶悠然落下。于是,我追寻你的脚步走进生活,走进世界的每一个角落。——题记凝视苍穹,竟如此之广阔,一声声大雁南飞的鸣叫,斜斜的掠天而过,在早晨的阳光中,留下一行淡淡的光影,渐渐变成一条银线,再到亮点,直至消失在天边。大雁在南飞,秋天到了,秋风来了。看天,蓝而寂静;望云,白而缥缈;观阳光,明亮而清新。这样的天气,实属难得,连阴的天气与秋雨持续半月之久。在这段暗无天日的日子里,到处散发着潮湿与发霉的味道,如今,有这样的天气,真是快哉!秋风落叶的季节,感受天地与自然的奥妙。天变的幽邃空旷,小鸟依人,在这秋日的北方,抓紧时间做最后的演唱,然后一展双翅,朝着那南飞的大雁追寻而去;地也变的物资丰富,充沛。各种动物,昆虫显得勤快,忙碌,快乐的准备着过冬的食物;还有你,那阳光,那落叶,如今,都变的如此温暖,如此可爱,如此有生命。你,在阳光的衬托下,静静的飘着,飘着。飘进了一所有着朗朗读书声的校园中。夕阳下,到处是执书诵读的学子。或一人与书为伴;或三五成群,促膝相谈,谈笑风生;偶在偏僻的角落,有两人的窃窃私语。你,轻轻的在这美丽,充满朝气的校园中悠然转了一圈,悄悄的停留在一气质非凡的少女面前。她站在一条幽静的小路边,依着一棵火红的枫树,胸前抱着一本书,披肩长发下露出一张俊俏的小脸,微微侧身依靠着枫树,静静的看着远方,似乎在看那蓝的天,白的云,还有那夕阳下的花与树,草与木,一副怡然自得的样子。你不甘寂寞的舞动起来,将少女脚下的枫叶旋转起来,顺便牵牵少女的手,摸摸那张迷人的面庞,还有那柔顺的秀发。让那落叶,秀发尽情的随你轻舞飞扬。少女注意到了这点,轻轻的撩起额头那有点凌乱的头发,对着惊慌失措的你淡淡一笑,转眼低头看书,将这个秋日的黄昏留在了记忆的某个深处。你,继续飞舞,飞向田野。正直丰收,秋高气爽,到处是忙碌的身影。虽是秋日的黄昏,但那露着半边脸的太阳公公仍然抚摸着田地里的每个人。古铜色的肌肤折射出无限的光辉,还有脸上那光彩奕奕的颗颗“珍珠”。“嘟嘟”的拖拉机装载满车的货物驶向农场,又“嘟嘟”的奔赴田野装载下一车的希望。收后的喜悦冲淡了丰收时的艰辛。热闹的田野散发出浓浓的清香。那清香来自秋意浓浓的季节。你,闲不住你脚步又开始奔跑。越过连绵的山峦,跨过水声潺潺的小河,穿过屏障似的树林,躲过高楼,越过小巷——噢!飘逸的秋风,我想就此握住你的手,紧紧的跟随你,走遍天涯海角,用那独有的眼光去看新的事物,新的生活,新的世界。900字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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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握住你的手那是一个阳光灿烂的日子,我们班众多的爱心使者,都早早的来到了做义工的孤儿院,我也是其中之一。当我坐在车上时,心里正拼命地拼凑着那些孤儿生活的画面,零零碎碎的,模模糊糊的,以前也没去过,所以自然不清楚了。我踏进孤儿院时,我才感到有点惭愧自己迟到了。妈妈一路跟在我后面,不停的说,我跟着你吧,可是当我们进去,看到一个小男孩后,妈妈的意见如同鲁迅先生般,在当时发生了转变。那个小男孩在他们中间算挺高的了,整个脸型有点像瓜子脸,但随着我们的目光上移,我和妈妈看到了他那深陷的眼眶中,两颗又黑又灰,类似婴儿奶嘴的所谓的眼珠,镶在上面,那两颗眼珠是不会动的,很木纳的杵在那儿,当时,我根本不知道他是在看着我,还是在对着我发愣,妈妈似乎被他的眼睛给吓到了,本来还信誓旦旦的说要跟着我的,现在却说:“小琦,妈妈到外面等你啊!”我点了点头,便走到关着那个长着“畸形眼”小孩的“笼子”前去哄他,他好像知道我要走向它似的,从“笼子”的缝隙间伸出两支泛白的小手,想抱住我,我不知道他是不是能从灰黑的眼珠中看到东西,或是感觉到了陌生的关怀,但我去走过去,象征性的抱了他一下,我也应该是那种迂腐的,总喜欢以貌取人一类的人吧,如果不是的话,为什么当时还会有点害怕,心里感觉非常别扭呢?然后,我便逃也使的走开了。当我擦完窗后,孤儿房的阿姨让我们去给那些小孩喂饭,我和小菱是负责喂一个我从别人手中抢来的一个很乖的小孩,那时我暗自庆幸,幸亏没有分到那个“畸形眼。”当我们慢慢的喂着饭时,我开始有点后悔自己刚才的举动了,我转身一望,那个“畸形眼”正津津有味地吃着那并不可口的“蛋拌饭。”我喂完那个乖小孩后,走到他旁边去,但他好像还没吃饱,还不停的在舔嘴唇,我赶忙溜进饭室,把一碗饭给偷运出来,用勺子舀了一勺,然后伸到他嘴边,他闻到了饭的香味,张开了嘴巴,很快,一碗饭就消灭了,正当我又准备进行“地下活动”时,一位管理阿姨大喝:“他吃多少都不饱的,别喂他了!”我又有点后悔,心想:“食物不一定能饱肚子,但别人的官回去能让一个人感到温暖,内心感到十分充足,如果一个人没有了别人的关爱,吃得再多,即便肚子饱了,心灵,也是不饱的呀!”又过了大约十多分钟,我们要离开了,那时,我才悔不当初,走到“畸形眼”身旁悄声道:“姐姐要走了,你一定要听阿姨的话,知道吗?”然后,我轻轻地握住了他的手……90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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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握住你的手不能不说我是怎样认识星然的。初一的时候,刚刚踏进陌生的校园,一切都显得那样有趣,新的校园,新的老师,新的同学。美好得如同初秋的凉风。我背着书包爬了好几道楼梯才来到教室,不得不说新的教室真的很难走,因为在四楼。找到自己的位置后我坐了下来,奇怪凳子上却是凉凉的。我连忙站起身来,一摸凳子,湿的,再摸裤子,湿的。我马上大发雷霆吼道是谁弄的,但周围的同学一个个都是莫名其妙地说不知道。我这时更加生气了,一气之下踢翻了凳子,却不小心砸到了同桌一位女同学的脚上。只见正伏案看书的她大叫了一声,一脸阴云地向我叫嚣。“对不起!对不起!”我赶快向她道歉,“真的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之后,她也没有说什么,只是继续看她的书,大概是《哈利波特》吧。我差点没叫出声来,女生也受魔法么?想想也是,二十年前有人说中国人登不上太空,十年前有人说猪做不了宠物,但事实证明,说这些话的人都是白痴。从那以后,我和我的这位同桌就成为了朋友。她的名字叫做星然,感觉很奇怪的名字,就像她的性格让人捉摸不透。有时候星然娴静得像个淑女,话都不跟别人说,但大多数情况下,然常常做出让人发寒的行为,像什么恶作剧,或是幼稚到和我捉迷藏,更可怖的是,她竟然要握我的手。但每次都是以我的害羞而告终。女人之间的战争真是可怕。这一点我是深有体会的。有一次,然为了一本书的事和她前面的一位男生较量上了。我问然干嘛为这一点小事就动手,而且连我的话都不听就动手。她说那本书是她最心爱的一本。我拿过来一看,原来是《哈利。波特》第三部。但不幸的是已经被撕破了封面。十一月,然的生日。其实我并不太懂得怎样给女生送礼物,于是我就随便买了双手套送给然。但她很不高兴,甚至和我差点闹开了。以后的几天里然都没有跟我说话,放学后也没有一起回家了。我只是默默想着、等着有一天,有一天给然一个礼物。然收到我的礼物后很高兴,毕竟那是她最喜欢的《哈利波特》。然为此开心了好一阵子。我知道然不会真地生我的气的。但这样的日子并不长。两个星期以后,然转学了,没有原因,也许我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空空的座位,什么都没有了。只有一只手套,我买给她的那双。另一只却不见了。我忽然想起那天晚上放学回家时她对我说的话。冷冷的风吹动她的头发,显得格外苍凉。“我想……我想……”我听不清。宽大的梧桐树叶落在地上发出清脆的响声。她脱掉一只手套。我不知道她要干嘛。她之后什么也没有说,只是再也没有戴上脱下的那只手套。我拿着手套,单单的一只,泪流满面。我想握住你的手。然。900字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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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握住你的手无穷的远方,无数的人们,都和我有关——鲁迅。还有什么海能把你的身影淹没?还有什么墓碑能比你的名字永恒?还有什么样的手能如你的手触进人生和历史最深最重的一页?鲁迅先生,我能握握你的手吗?这是一双怎样的手啊!粗糙、坚硬,关节粗大。其实这本应是一双秀气的手,绵软白皙,最适合江南书生踏雪访梅,饮酒邀月。这本是一双翻唐诗填宋词的手,也可以调朱粉点秋香。但在腥风血雨、黑暗如磐的长夜里,你选择用这双手奋笔疾书,万千笔墨化作一把把锐利的匕首直刺向反动腐朽组成的阵营。你用这双手紧握长矛,横站着战斗。你坚定地说:“我一个也不饶恕。”书生成了战士,脂粉化作侠气。我动容了。回望身后,一片蝇营狗苟;冷眼红尘,皆是求名逐利。当现代的肤浅和喧嚣成为生活的主旋律时,谁还会去关注肤浅和喧嚣的背后?我该怎么办?先生,我想握住你的手,给我一个解释,好吗?这是一双怎样的手啊!干瘦、枯黄,略带些苍白,却从手心里流淌出永不枯竭的热量。就是这双手在生命的最后阶段,颤抖着,写下了《白莽作孩儿塔序》:“这是东方的微光,是林中的响箭,是冬末的萌芽,是进军的第一步,是对于前驱者爱的大纛,也是对于摧残者的憎的丰碑。”握住这双手,我明白了“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的刚烈和赤诚,明白了“自己背着因袭的重担,肩住了黑暗的闸门,放他们到宽阔光明的地方去;此后幸福的度日,合理的做人”的忧思和深邃。我真想握住你的手啊!握住了它就握住了永恒。身体是速朽的,于是追求永恒就成了许放不开,多人的梦想。但永恒和权势无关,和财富无关,和生命的长短无关,和欺诈无关。一切的假丑恶在时间面前,都露出原形。假饰越多,反差越大。永恒只和爱有关。先生的爱是不要一切装饰一切铺垫的烈火之爱,如奔火而去的飞蛾——爱就要爱得痛入骨髓,甚至粉身碎骨。在毁灭中却又得到永生。历史证明判断永恒的权利属于人民。当大家都沉默的时候,你选择了用笔说话;当大家都用笔说话的时候,你却选择了沉默。无论你说话还是沉默,都为了人民。心中有了人民的人,人民也将永远记住他。因此人民会庄严地宣告说鲁迅先生是不死的,他是我们的民族魂。我在朦胧中似乎看到了希望,这就是你给我的解释吗?紧握这双手,在现代的肤浅和喧嚣中,我站成了一棵树,硬成了一块石,凝成了一抔土……900字 六年级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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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握住你的手每一次,你总会散发出光芒,会照亮我的方向;你总会射出一缕阳光,点亮我寻找答案的思路;你总会照亮我的窗台,为我营造一天美好的心情……啊!太阳,如果你有一双手,我真的好想握紧他们,表达我深深的谢意。在我第一次坐公交车的时候,天气阴森森,父亲不在身边,母亲在单位忙得不可开交。而我在那开满暖气的车里,却感觉不到一丝温暖。手脚打着颤,但那35路公交上再也没有人能给我一丝的安全感。就在这时,你出现了,你从那厚厚的云层后探出头来,然后慢慢地离开了云层,在那空中散发你那耀眼的光芒,照进车内。我一回头,那光便照在我脸上,我从来没有这样的满足过,似乎那光是为我而照耀的,为我而散发的。我闭上眼睛,似乎感受着那阳光的洗礼。在我期中考试的时候,题目的难度,时间的紧张,题目量的大小,让我对初中的考试充满了恐惧,我完全遗忘了语文的古文解释;遗忘了最基本的数学公式,英语最简单的语法时态……七门科目,我每一门都紧张,每一门都让我恐惧,每一门都让我无从下手,手脚发麻,指尖颤抖……但你却突然射出一道光,像一条射线一般直射在我的卷子上。我从心里燃起了信心,面对着你的光芒,面对着你的关怀,我便立刻开始在题海中搏斗。那每一题就像是茫茫大海中的一只鱼,我一旦攻破他,便像是收获不少的渔民一般,满心欢喜。是你,是你帮我重拾信心,带着我,在寻找答案的路上,离那个目标越来越近。那一个又一个的下雨天,我都不愿意打开窗,拉开窗帘,敞开心扉,开心一笑。那一个个雨滴就像是一滴滴污水,滴在我的心灵上,让我的心从红色慢慢地变成灰色,让我整天沉着脸,没有笑容,没有任何想做的事情,无论是画画,唱歌,跳舞,等等,但都无法让我的心变回红色,让我的开心值回到100%,直到你的出现。有那么一天早上,你直射到我的窗台上,我立刻满怀欢喜的拉开窗帘,打开窗户,敞开心扉,面对那远方的你会心一笑。那知了,鸟儿的叫声听的是那样愉悦,那样顺耳。我竟打开那已有两月不开的钢琴盖,和它们合奏一曲。一曲完毕后,我慢慢合上琴盖,看到你,我冲你笑了笑,似乎是久违的朋友再次相见。在偶像剧里,每当老板们谈完事情之后,总是热情的右手握在一起,点着头,面带微笑,说一声:“合作愉快!”我也希望……如果你也有一双手,那我会和他们一样,我会握紧你的手,说一声:“谢谢你,遇到你是我今生最大的幸运。”900字 初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