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之王》读后感
《风之王》读后感200字
《风之王》这部小说是我看过的第一本小说书,他可是一本感情浓厚的丛书。
有一匹马,名字叫做闪,它被一个叫做阿格巴的男孩儿养育着,他们住在摩洛哥国王的马房里,有一天他们被国王送到了另一个国家,法国,在法国:有人讽刺它,有人骂它,有人打它,有人想要夺走它。终于有一天,一位既帅气,有善良的英国人觉得他非常可怜,于是出高价买下了它,因此阿格巴又来到了英国,与那位英国人住在一起,因为他的家人不适应他,于是那位英国人把他们送到威先生的家里,不幸的是威太太对他非常不好,过了一段时间,阿格巴不得已离开,威先生出钱买下了这匹马,说她会好好照顾这匹马。一天晚上阿格巴望着月亮,想起了闪,于是把闪救了出来,他们最后参见比赛得到了女王奖杯。证明自己无论是什么方式,即使是命运不公也要抗争!我的奥数老师觉得我差,我必须努力学,考个好成绩,俗话说“坚持到底,就是胜利。”我们必须忍着苦去胜利。
《风之王》读后感200字
读完《风之王》后,我懂得了“闪”就是阿格巴的全部,“闪”的一生就是阿格巴的一生。阿格巴把全部的爱都给了“闪”,因为他坚信“闪”就是“风之王”,因为他要坚守那份承诺,那承诺就是马儿能活多久,马童就要照顾它多久。
“闪”拥有高贵的血统,却阴错阳差,虽有一身本领却无法施展。阿格巴出身卑微,虽然心中充满了豪情壮志,却有口难言。只为一句庄严的许诺,他和它不离不弃,卧薪尝胆,终于等到了辉煌的那一天,就是“闪”赢得了女王奖杯。而“闪”死后,墓碑上没有刻任何字,一个字也没有,因为这匹来自摩洛哥的金色骏马,它不需要任何的文字来提醒热爱它的人们,它所拥有的热情如火的个性与生命力。
“闪”的成功,不就是阿格巴的成功吗?忠诚与坚守就是成功,就是才华。
《风之王》读后感200字
命运是不公平的,但是上帝给了我们唯一一样公平的东西,那就是每天24个小时,抓住这24个小时,奋力去拼搏,就算在逆境中也不自暴自弃,就是这本书告诉我们的深刻意义!我喜欢这本书,更喜欢它告诉我的人生哲理和给我奋斗的力量!
《风之王》读后感200字
《风之王》讲的是两百多年前的传奇。这本书给了我很多启发:在生活中,只有学会忠诚与坚守,才会等到辉煌的那刻,苦尽甘来,经历了越大的风雨,才会看见越美丽的彩虹。正如一句诗句写道: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只有付出,才会有收获。不是每一个人生下来就是天才的,都需要经过辛勤的耕耘和刻苦的磨练。也不是每个人生下来就是笨蛋的,只要功夫深,“笨蛋”也能成“天才”。只要坚信自己是有能力的,并努力地去证明自己,才华终能展现!
《风之王》读后感200字
今天,老师叫我们把《风之王》这本书读完。我一回到家就开始认真做作业。经过一小时的拼搏,我认真做完了作业。开始看《风之王》,听说这本书获“纽伯瑞儿童文学奖”,“心动不如行动”我赶快打开书,仔细的读了起来。我发现这本书中有许多好词好句,经过我的精挑细选我把一些摘入在本子上,以后对作文肯定有帮助……
半小时后我读完了。此书主讲一个小男孩和他的马——“闪”经过种种困难终于到达了成功的彼岸。过上了快了的日子。
此书告诫我们:只有努力过的人才能到达成功的彼岸!
《风之王》读后感200字
《风之王》讲的是阿格巴许下了一个承诺,要让“闪”成为真正的风之王。他们经历了千辛万苦,终于等到了辉煌的那一刻。
《风之王》中那个警官把血统书撕了,让闪没了身份,不过在阿格巴和闪的努力下,“闪”用它的行动证明了它的血统,它让我们感到自豪!我想:如果闪是一个人会变成一个怎么样的人呢?那是一个善良、品质高尚的人。闪,你的传奇、血统创造了现在的赛马之父“战神”。闪,你成为风之王,不只是你的跑步速度快,而是你那坚持不懈的精神!如果我是闪,经过这么多磨难,早已被打垮了,可闪就因为它那种精神成就人们万众瞩目的“风之王”!
我们要学习它那坚持不懈的精神。
旅游
2014年12月6日星期六,我们学校将去参观黄埔军校和去岭南印象园野炊。
早上,我兴高采烈地走出家门步行去学校。一路上,我买了一些零食。回到学校,我们大家排好你队伍,同学们都到齐后,我们踏出了校门,走上你校车,坐在座位上,安静地等待着。不一会儿,校车热闹起来。我们玩了一个小游戏。主持人提问一个问题,谁回答错误,就要唱歌。大家都踊跃参加,把手举得高高的,生怕主持人看不见。后来,导游还唱了一首《海阔天空》,我们被他的歌声迷住了,沉醉在歌词的记忆中。最后,同学们都纷纷抢着麦克风,想做个小明星。
一眨眼,一个多小时又过去了,我们梦寐以求的黄埔军校展现在我们的眼前。刚踏进黄埔军校的大门,我们全班同学都变得很不一样,本来很潇洒的走路姿态,一下子变得严肃起来。这里好像有一种魔力,使我们迈着整齐的步伐,像战场上的士兵。首先,我们来到了士兵训练场。我亲眼目睹了他们训练的样子,有一种说不出的自豪感。在黄埔军校里,我还认识了很多守卫祖国的战士,如:孙中山、蒋先云、李奇中和毛人凤等优秀战士。
中午,我们来到了岭南印象园。一进大门口,我们争先恐后地跑到厨房。大家都争着露一手自己的厨艺。不一会儿,香喷喷的饭菜展现在我们的面前。我迫不及待地拿起饭碗,夹了几块鸡翅,味道真是让人赞不绝口。午饭后,我们玩了许许多多的游戏。最后,我漫步在太阳下,坐在岭南剧场观看表演。有一个表演让我很吃惊,有一个男的带着一个女的在天上边非编转,居然不会有一丝的害怕。我很佩服他们。还有的表演舞狮、喷火、武艺……
这次的旅游让我觉得非常开心。这次的旅游让我知道了很多着名战士的光辉事迹,让我学会了炒菜,也让我看到了很多精彩的表演,还玩了各种各样的游戏,吃了很多香喷喷的菜,让我觉得受益匪浅,流连忘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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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之王》读后感《风之王》是美国作家玛格莉特?亭利写的一本小说,它荣获过纽伯瑞儿童文学奖金奖,是可以打动心理的一本小说。这本小说主要讲了一个叫阿格巴的阿拉伯男孩和一匹叫闪的骏马的故事。因为闪拥有贵族的血统,所以闪出生以后,就比同龄的马跑得快,甚至连一些经验丰富的老马也没有它跑得快。后来,由于国王给它的一次机遇,它被送到了英国,但是由于命运的捉弄,使它被埋没在市井之中……最后,闪和阿格巴在一位伯爵的帮助下参加了一场赛马比赛。由于闪的成绩优异,最终成就了英国有史以来最优秀的血统。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应该学会忠诚和坚守,才华总有机会展现。我想起了有一次在跟同学玩的时候,开始时我一直在输,但是由于我一直在坚持,所以最后赢得了胜利。人生总会遇到一些磨难,但是只要你坚持下来,就是最终的赢家。300字 三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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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之王》读后感“风之王”,一个令人敬畏的名字,这个名字吸引着许多读者眼球,读者都想知道“《风之王》”这本书的内在的魅力。《风之王》是一本获得国际大奖的书,它讲了一名不会说话的男童和一匹拥有高贵血统的马的故事。《风之王》的作者玛格莉特·亨利自幼就很喜欢马,而她那份对马的热爱从那时起便融入她的写作生涯。故事的大概是这样的:某一天的晚上,由于斋月的原因缺少食物的母马生出了未来的“风之王”——“闪”,它的胸前的“麦穗纹”(象征一生都会不幸)和后腿上的杏仁大的白点(象征疾速的记号)为马童阿格巴和“风之王”——“闪”今后的遭遇埋下伏笔。几天后,闪的母亲死了,闪也奄奄一息,焦急但又不会说话的他偶然讨来了骆驼奶和蜂蜜喂养,从此闪也渐渐健壮了。阿格巴也开始追寻让风之王——闪,跑得像风一样疾速的梦想。可是实现梦想是多么艰难,阿格巴和闪从此似乎开始了“麦穗纹”的厄运。——他们被选为摩洛哥国王送给法国国王的礼物,经历四个周来到巴黎,因为马太瘦弱,国王没看好,也遭到了法国公爵和福主教的排斥,从那时起仿佛便是一切不幸的开始。闪先是被法国人当拉货的马车,这还不算,又被御厨偷偷卖给残暴野蛮的马夫。阿格巴为了找闪开始流浪生活,他当过“唤醒人”也当过马车的下手。一次偶然的机会他找到了闪,可是现在的闪再也不像从前那健壮了,闪遭受了马车夫的虐待,不给吃喝,一不听话或不小心摔倒就被马夫鞭打、虐待。俗话说“物极必反”“麦穗纹”的厄运终于告一段落了。他们被英国商人何杰若救了,他们便又到了英国,开始了美好的生活。但好日子不久,闪又闯了祸,闪把何杰若的女婿摔伤了,他们被女婿赶走了,何杰若又将他们送到红狮客栈,闪做了拉客的马,但闪不服从,摔了许多客人,与此同时,阿格巴偷偷看望闪却被当做偷马贼抓进了监狱,闪的高贵血统家族书也被毁坏了。读到这里,我的心都碎了。阿格巴他们还会遇到好心人吗?嗯,是的。曾经的英国商人何杰若的管家考太太十分挂念哑巴阿格巴,终于考太太带着糕点去看阿格巴,路上巧遇公爵夫人和伯爵,他们解救了阿格巴和闪,阿格巴本以为在那里可施展闪的威力,但命运就是那么不公,伯爵马夫总管崔先生否定闪是匹赛马,闪被沦落了。一次偶然的机会(伯爵要为他的爱马恶魔选妻),就在那时,闪展现出自己的威风,他将恶魔击败,获得罗珊娜芳心后,伯爵生气了,他把阿格巴和闪等赶到沼泽不管了。两年后,罗珊娜为闪生下后代——板子,闪的儿子在赛场施展威风,闪的高贵血统终于有了证实,马夫唤回闪和阿格巴,从此“麦穗纹”的厄运结束了,闪终于等到了辉煌的那一刻,它被称为“赛马之父”,而它的后代更是英国的骄傲。闪的一生历经百折,从它出生到它牺牲,我们感觉到闪与阿格巴“爱与责任的力量”,学习阿格巴和闪,遇到挫折不畏不惧,冷静分析,从容应对,积极寻找证明自己的机会。“风之王”——闪,我们都为你骄傲!1000字 五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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蝇王读后感蝇王读后感本次借着文学名著导读课程的契机,拜读了戈尔丁先生的代表之作《蝇王》。得来颇不容易,图书馆去了三次均未果。只好在网上找来电子版本,哪知实在无法适应电脑的屏幕,眼睛酸账,脑袋疼痛,很是烦恼。终于在第四次去图书馆时,发现有一本被还了回来。就像狼见了落单的白羊,扑上去,紧紧抓在手中。这个版本由龚志成前辈翻译,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跟老师学的习惯,看书先看译者和出版社了。依然和以前一样,不喜欢看故事简介或者前言。直接翻到故事,囫囵吞枣。匆匆一遍过后,翻了翻译者序,译者大概说了,文明人与野兽的变化与争斗,各种人对于其的理解。以及如何展现人性的“恶”,作品在于提醒人们警惕和防止一部分人“兽性”大发作这点上的意义。我却依然以为,一部表达一定思想的作品,在分享的时候就已经在改变,在被每一个尝试理解他的人所修改,不再是戈尔丁的《蝇王》。而是所有读者的《蝇王》,因此对于作者用意的猜测和评价是多余的,对于批评家的话语是可参考而不可迷信的。无所谓懂与不懂,只要有自己的理解与感受即好。小说情节即是一群孩子在战争中转移过程中失事,最终只能在荒岛上过着没有成人的生活,从开始没有成人的兴奋,到后来的迷惘,矛盾,相互伤害导致西蒙和猪崽子的死亡。最终被赶到的成人所救。我从中感触最深的是对于规则的制定原因,意义,以及执行。还有就是在理性的前提下,站在文明中看待野蛮,兽性或者称之为“本性之恶”的过程与原因,及意义。就从这两个方面谈谈感想。在这篇小说当中,作者以儿童为主角,构建了一个封闭的海岛环境,有野果和水源,弱化最基本的生存需求,即可以满足最基本的生存条件,还加入了野猪的因素使得追求更高一层的生活存在着可能。这是一种对于社会机制的简化,在对这样的机制进行描绘的过程中也就显现出人类社会中现有机制的矛盾,或者说在作家心中的现状。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书中的海螺,这个拉尔夫所找到的海螺贯穿了整个故事。正是由于海螺将所有的生还儿童聚集到了一起,才有了后来的所发生的一切。集会中,因为对于海螺及能吹响海螺人的崇拜,拉尔夫被选为头头,并且制定一个规则只有持有海螺的人才能发言。刚开始时,规则是有一定约束力的,因为刚从文明出来的孩子们认为违反规则会如同在家时一样受到一定惩罚,莫名的恐惧在迫使他们遵守——“有点恢复过来的猪崽子指指拉尔夫手里的海螺,杰克和西蒙不出声了。”。但是因为在这个机制中,实际上依靠的是一个观念在维持,即这是一个规矩,人们应该遵守规矩,并没有惩罚或奖励机制,也没有执行者。当有人因为规则处于不利,违反后又发现没有任何对自己的损伤,那么也就是规则的毁灭的时候。这时候规则将被忽略。正如书中后来杰克与拉尔夫发生分歧后,在发言时,海螺不再必要了——“让规则见鬼去吧!我是强有力的!我们会打猎!野兽来了,我们就把它打-倒!”。在这个简化的模式中,规则覆灭的很快,那么将它与人类社会中对比也会有这种情况发生。只是更为隐蔽和复杂。在现实中,出于很多的目的,一部分人在经过自己的判断后制定出规则或制度,然后说你们应当遵守。但是在实际的实行过程中,因为惩罚机制的不健全,难以实施,或者价值观念不同,导致有人在规则不能执行。最终离规则的目的越来越远,到达一种完全不同的状况。最有趣的是你不知道变化后的结果是社会定义的好还是坏。应当说,只是证明了人类的无知与狂妄吧。另外感触最深的即是,最初的出发点,是已有的文明。也就是,在已经构建起来的人类文明系统中,讲诉这样的情况,思考这样的过程,我们还是我们自己所说的文明吗,现在的我们真的是文明社会吗。我们从小就被告知,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帮助别人是对的,偷盗抢夺是错的,以及其他种种。我们已经被这样的系统所灌注,已经被生活中最初所得、判别体系所束缚,已经接受了一套标准,已经从出生到现在根据自己所听、所见定义了文明,定义了文明是好的的情况下来观察野蛮,是否能够满足自己定义的好。《蝇王》一文中,作者按照自己的价值观念描绘着一个自己脑袋里的故事,想要反映一些事情。主流评论的解析是让人认清人的本性是恶的,不要盲目乐观。这里就涉及了一连串的定义,本性,恶,好,坏。人们一边说着自由,每个人要有独立的人格,自主的追求,自由的价值观念。一面却以代代相传的,或者个人,专家所说的好的人格,好的标准,希望强制其它个体承认,接受这些标准,这是一个显然的矛盾。既然人类的的基本问题未能回答,人类的存在是为何,那么凭借什么来判定好坏,凭借一些其它个体的大声吼叫?还是所谓的文明积累的智慧?既然已经接受了拉尔夫所代表的文明,然后用一种异样和恐惧的眼光来看着杰克的作为,其意义是表彰赞同这种文明的人本身?还是在做一种宣传:大家都来接受这样的标准吧。实际上,我们没有绝对的文明,只是因为现在的情况是活着的人中喜欢说话的人中大多是这样想的,所以就称之为文明。我认为,这是个体为了自身利益而产生恐惧的一种表现,害怕可能产生的争斗而选择的字面上的逃避,实际在“文明”的表面下,是否这有着文明定义的“恶”在时刻发生呢?这是一本能够引发思考的书,制度,生存,争斗与具有哲学意味的客观主观。最终也是感叹,单个的灵魂既伟大也渺歇—可以有绚烂的思维之火花,但在别人眼中却可能如同不堪入目。思想而后有得,足矣。蝇王读后感1200字以上 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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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命》与《时砂之王》读后感小川一水的《时砂之王》(刊登于2011年11月期科幻世界译文版·日本科幻专辑)与钱莉芳的《天命》是接踵而读的,虽属偶然,却也有意外的好。历史虽不像未来般的琢磨不定、难以预测,却也在时间的冲刷销蚀下变得迷迷蒙蒙、真假难辨,即使是黑子白纸,也要打上个问号——以历史为轴的小说,魅力便在这对问号的解构之上!历史小说的种类很多,因其对史料的解读不同而有了差别,钱莉芳以前的《天意》以及此次出版的《天命》都是以部分史料为基础,在原有历史的框架下进行扩展,算作故事背景,而在小川一水的《时砂之王》里,特定的历史成了舞台,在宏大的故事演绎完毕后,此史便不同于彼史了。《天命》读的是熟悉的历史表面下的波诡云谲,而《时砂之王》读的则是数十万年时间、万重历史里雄浑和热血——以及两本书里都一定且必须有的吐槽与反思。《天命》与《时砂之王》有着相同的科幻内核:平行宇宙学与时间旅行的结合——前沿物理里多重宇宙理论的建立与发展很好的解决了“时间悖论”这一逻辑难题,开拓了“时间旅行”小说的新道路。在内容方面,不约而同地,之前的《天意》以及现在的《天命》、《时砂之王》都放在了“大汉”这一时间背景之下,故事的中心人物里:《天意》里是汉初韩信,《天命》里则是武帝时期的苏武、李陵与卫律,《时砂之王》则是汉末三国时期受魏封“亲魏倭王”的邪马台国女王卑弥呼以及时间旅者。(“邪马台国”被认为是日本国家的起源。因史料关系,书中多取材于《三国志》中《魏志·东夷传》倭人条,“通称魏志倭人传”。)《天命》虽与《时砂之王》有许多相似之处,但因为采用的叙述方式不同,导致了两篇小说,在精彩程度上有了高低之分。《天命》从史料取材,然后抛开它们往常的解释,重新释义,组织以及勾连,创作出一个有趣的故事,但因为叙事方式的问题,情节发展生动不足,通篇看来,平铺直叙,不够蜿蜒曲折,许多地方用演绎推动远比用表述带过要来得更好。《时砂之王》因为重于故事的讲述,又因采用双线叙事,牵涉到的历史事件繁多,在逻辑自洽上比《天命》稍显不足,但内容的深度与广度确是超过《天命》的。天命微剧透上古传说的真实面目?大禹治水的前因后果?商王朝的由来,为什么商朝好卜,而且传之于世的文字记载及其稀少?商纣王残暴的缘由,妲己的身世来历?武王伐纣,为什么百般造势以求表明周取代商的正义性。孔子为什么删《诗》三千为三百?为什么秦始皇要焚书坑儒?这一个个为什么拼就地是一个绵延数世的隐秘。时砂之王微剧透故事线一:因为一亿两千万年前的一个让人无力吐槽到极点的小原因,造成地球历史上从人类诞生之初到人类灭亡之末,十万年间,不同历史时期的各种有死无生的战斗。2598年,太阳系ET反击战。2119年地球圈ET防御战。1943合纵国与轴心国的联合体ET歼灭战。公元前98579年的莱托里(1976年于此处发现两足动物足迹,可能为南方古猿留下的)原初守卫战。故事线二:公元248年日本邪马台国的转折之战。世间各国各族皆有《史令》一书传世,内容完全相同:时间将有大灾。迟早必至,汝等必戮力同心,共御大灾,祛妖除魔,自强不息,终有强援来助。彼时罗马大食诸国皆败,晋国齐王四十万人马在中国华北也独木难支,东非战线向维多利亚湖败退,而澳大利亚乌鲁鲁站也发现了敌情。两线交合:“史令之王”由1943年,共历战斗406次,回溯至原初,与队伍汇合,建立最初的据点。虽然采取不干涉手段,但依旧加速和改变了人类的发展,原初历史的改变十分巨大。公元前一千年的时候,取代腓尼基控制了地中海全域的埃及新王国首次出现大规模ET,并于此时第一次与ET取得了沟通,了解了故事线1里的那个导致一切的“小原因”。“史令之王”在248年的日本邪马台国被意外唤醒。“史令之王”于248年战死,历史出现转折,2010年的溯时军,通过《三国志》《魏志·东夷传》中的记载及时赶到,第一次清除了ET。1200字以上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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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之旅人我初次见到她的时候,仿若那一束光终究穿越了万古的跨度缓缓地打开九万四千六百亿千米经久不衰的黎明。应该还是有这样的一步一踌躇和欲语还休,让人在事隔多年后,一腔酸楚,满心感慨。认识这种事,太快了,太快了,发现时已经来不及收手。认识这种事,太慢了,太慢了。究竟要多少次的注视,才能换来不到十分之一秒的回眸?究竟要多少次装作与他人毫不在意的谈论,才能换来一个感兴趣的微笑?究竟要沉思多少个夜晚,才能想出一个不甚突兀的搭讪?时光呼啸而去,我们所见的那些年少的激动,其实早就已经不再属于我们。我们说着让老年人不再固执,让青年人不再狂妄,而其中恍惚间所追求的一切似乎早就不再孕育在那些年轻的空气里。那时以为会一辈子记得的笑容的声线,早已被磨平在生命的沼泽里。背着包袱爬上80楼,太累了,于是这生命中我们所真正重视的一切,装在包袱里被丢弃在20楼,再也找不回来了。再也找不回来了。再也找不回来了。不管如何去调色,那黑发黑眸的青春,再也找不回来了。风肆无忌惮地亲吻着每一层裸露的肌肤。高高扬起的发丝与裙角。背在身后的手。风。风。风。蹬掉的凉鞋。软软的细沙。风。风。风。背景上气势夺人的晚霞一泻千里,天地间一切如同鲜艳的番茄汁浇灌均被染成红色的一片,背光的无法明晰的表情在这样一瞬间失去了任何声音的寂静的世界里,有着直逼人心的力量。多年后照片蒙上灰尘,一直以来闭眼似乎就在昨天的景象变得黯淡,只剩下如海浪般一波又一波不断撞击着内心的震颤与憧憬,只有一声人生如梦,好歹能够唤醒沉睡的记忆。在那个下午,我坐在她对面的啃肉松面包。她平平仄仄地叹息:“这一口就是五角钱啊,这一口就是五角钱啊!”我差点噎着,好半天缓过劲来指着她问中心思想为何。那轻笑如风踏水:“嘿,说着玩的。”我下意识就从桌子地下踢,继续听到抑扬顿挫的声音:“啊,啊,啊!校园暴力,一个多么沉重的话题!啊,啊,啊——”我径直拿起一块面包往她嘴里塞,对面那人转过头躲开,继续笑得花枝乱颤。所有的豁达与开朗,来自于不在乎。因为不计较,所以这生命中才有肆意的笑容。这情绪如风。不知始于何时,不知止于何处。我当时问:“你什么时候会认真?”就像手冢站在更衣室里,说,真正的你在哪里。一瞬间被抽成真空的世界,仿佛用注射器推拉就能注入新生血液的这个世界。排山倒海的情绪汹涌而来,电风扇在一旁发出安静的噪声,在这个角度上我感受到风一点一点扫过脸庞的触感,那淡薄的虚无缥缈的触感。回答是:“哎呀怎么突然说这么尴尬的话题。”笑靥如花。我那时所不懂的事是,有些是理想中的观望,有些是现实里的生活。这样一个长久地存活在我记忆里的人,并非如我当初所以为自己切实感受到的,碎片般的跳跃阳光。应如风,应如那风般来去无迹,在唇色尚红时包裹了所有的活力与记忆,因为不在意,每一步都跳得潇洒,模糊的面孔与模糊的言语,只留下那些至深的片段与感情给人去回顾。让人忘不了。——如果在意?她曾经百无聊赖地翻着书,对杨春显说,你无非爱他的不爱你。或许有心中有好感,却又可有可无的人。可以用满不在乎的语气开无伤大雅的玩笑,嘴角上升一定弧度,笑得前俯后仰。失去没有心痛,终究是那些痛快太短,承不住太沉重的分量。只是安然地承受着对方的热情,用他人的主动来勉强维持两人的联系。作为努力的那方,去察觉这种不可改的关系,太可悲了。想要被喜欢,想要被喜欢。即使一个笑容也欣喜若狂,短短的一句话也能回味很久,每天吃饭如同嚼蜡,她的每一个动作都落在眼里,她的每一句话都记得,得不到回应却在想放弃时被那一点温暖打败。就在这样的日子里磕磕碰碰地走下去,最后不可避免地分离。柳絮飘飞的时候,我趴在窗台上问:“会有结果吗?”不会的。不会有结果。就像一遍又一遍地反省为什么会越走越远,最后发现不过只是在给自然规律找理由。这样的事,太多了。她的笑容纯净如那冰雪初融,我凝视着,似乎回到那在楼顶上拿小笔记本看夕阳写作文的孩提时代。那时呼之欲出的答案就这样消散在旁边人的一声招呼中。不清楚又是哪一天,她坐在桌子边缘,湖绿色的丝质长裙,头发松松挽起,带着笑意的眼底依旧是涣散不定的神情。一声叹息溶在风里。“舍不得啊……实在舍不得啊……明知是无谓的努力,却还是抱着侥幸想继续下去……”一瞬的失神。如何舍得?怎能舍得?放手这事,赌不起。赌不起自己离开后那人是否会在意会转身,赌不起是否那人是否会有哪怕一丝的挽留。可预想的只是曾经相交过的两条直线越走越远,永远不再回头。于是即使累了,也还要继续下去。于是明知手中流水将尽,也不肯松手。而你看那风刀霜剑,又何曾悲悯。我看到她桌上被书压着的情书,看到宿舍下那个提着暖水瓶的男生,看到她在在角落将两张电影票撕得粉碎。在那个雨夜我们接吻。风撕扯着街道上每一视线可及处,房檐边雨水倾泻溅得人浑身冰冷,千百万银针落地响彻天空,河水奔腾着用尽力气嘶吼,在空中纷乱旋舞的叶子拽着枝干扯着嗓子用生命发泄着无声而歇斯底的痛彻骨髓。风。风。风。年少的事,即使万箭穿心,也终究是感谢,还有这个可以喜欢,可以爱,可以牵挂的人,也终究是感激,还有一个人,在这里,给了一份念想。穿着中学制服的少男少女在地铁里旁若无人地接吻,彼此许下永不分离的诺言。而时光只如风般掠过,抹去旧时的容颜。那些机巧的驳辩,那些阳光般灿烂的笑容,那些不定的情绪,一切都已经不在了。年轻时总以为一切还有可能,总以为世界太小天长地久总能再次相见。最终却在垂垂老矣时,不得不面对被自己丢弃在20楼的爱与梦想已经悄然逝去。那些塑料薄膜下的腐烂不管不顾地扩散着,一天一天地啃噬着我们日渐衰败的心灵。我们真正感到恐惧的和要面对的,并不是广阔的世界,而是邈远的时间。青春早已经不在了,我们找不回来了。那天我和着贾淑原在街上走时,看到一个小个子女生将两张电影票撕碎,丢入路边的垃圾桶中。一声叹息,全是不舍。这个动作深深地触动了我记忆中的、被抓住了却无法使其浮现出来的某个东西。秋风凛冽,我下意识地搂住了身边的人。想来原先那人叹息时,也是一样的无奈和怅然若失吧?1200字以上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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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之心——在阳光喔里,让学生们学习的本子很多,其中有一个本子叫笔记本,在这个笔记本里住着一个叫“风之心”的女孩,故事就从这里开始了——题记风之心躺在本子里,回忆起以前的时光:当时,她还是一颗小树,在这茂密的森林中并不起眼,但他每天都过得很快乐。清晨,风之心起床了,和别的树一起跟着风教练做起了早操,中午和小鸟妹妹一起歌唱,晚上在月亮姐姐的陪伴下静静的入睡。可是,有一天,她平静的生活忽然被打破,一群叫做“人”的动物手里拿着一种叫做“电锯”的怪物来到了这片森林。其中有一个被他们称为“老大”的人对其他人说:“好一片茂盛的森林,兄弟们好好干呀,咱们有钱挣了!”其他人纷纷附和道:“好啊!好啊!”于是,他们就挥舞着电锯行动了起来。一个个大树纷纷倒了下来,看见这个场景,“风之心”伤心的哭了。这时,小鸟妹妹赶过来说:“风之心,风之心,他们在伤害你的外婆。。”“什么!”风之心听见后,哭的更加厉害了,边哭边喊着“外婆!外婆!”风之心的妈妈听见之后就昏了过去。而这些人过来又砍掉了风之心的妈妈。突然,一个人走到风之心面前说:“这颗小树真不错,刚好可以用来做成纸张。”说完就对着风之心挥舞起了电锯,风之心感觉到一阵剧痛,然后就昏死了过去。那些人砍完后,把树一棵棵的运上了汽车,然后一溜烟的开走了。到了晚上,风之心醒了过来,望着璀璨的星空,曾经树林里的朋友们一个个在眼前浮现,想着与他们相交相识的情景,眼泪忍不住流了下来。首先,她回忆起了与啄木鸟医生相识的场景:有一天,风之心起床后,开始跟着风教练做起了早操。突然,风之心感到头好痛,她妈妈赶紧跑过来,问她怎么了,风之心说:“妈妈,我的头好疼。”妈妈赶紧请来了麻雀医生,麻雀医生看了看,摇了摇头说:“不行,虫子已经跑到她皮肤里面去了,你还是去找喜鹊医生来看看吧。”说完后,他便飞走了。接下来,风之心妈妈又一一请来了喜鹊,杜鹃,燕子。但是,他们都没办法治好风之心的头痛,风之心妈妈心里真是急死了。忽然,一只长着尖尖长长嘴巴的鸟儿飞了过来,对着风之心妈妈说:“让我看看吧,我说不定能治好这个小女孩。”风之心妈妈半信半疑的问道:“你是谁呀?有把握吗?”鸟儿对风之心妈妈说:“我是啄木鸟医生呀。”“那就试试看吧。”风之心妈妈说道。啄木鸟医生就开始对着风之心做起了检查,过了一会儿,啄木鸟对风之心妈妈说:“您女儿的病有点严重,需要打几针。”风之心听见后说道:“只要病能好起来,我不怕疼的。”于是,啄木鸟医生便飞到风之心旁边,用他那尖尖的嘴巴给风之心打了几针。打完后,啄木鸟医生对着风之心妈妈说:“基本上已经治好了,不过想完全康复还得吃点药。”说完后啄木鸟医生便递给风之心妈妈几粒绿色的小药丸。风之心妈妈接过药说道:“谢谢啄木鸟医生!”几天之后,风之心的病就完全好了。之后,风之心心里又想起了猫头鹰伯伯,小草弟弟……不知不觉中,天亮了。风之心发现她被运到了一个很奇特的地方,这里有着非常多奇形怪状的钢铁怪兽。在那些人的交谈中,风之心知道了这个地方叫做大型造纸工厂。他们把风之心和其他大树一个个放到了一个黑色的带子上,带子把风之心和她的同伴慢慢的推向了一个张牙舞爪的怪物,这个怪物把风之心和同伴们美丽的身段削成了一片片,然后又把他们丢进了一个黑乎乎的大罐子。在大罐子里,风之心感到全身一阵冰凉,然后又浑身开始发热,发烫,直到风之心被烫的差点昏死过去。接着,风之心又被那些人送上了一个被他们称为粉碎绞磨机的地方,风之心慢慢的被一点点磨成了糊状,渐渐的失去了知觉。风之心仿佛做了一个很漫长很漫长的梦,在这个梦里,她变成了一个雪白雪白的浆团,然后又在一个长长的管道中慢慢的前行,最后被一个大型的钢铁怪物吞进去压成了一张张雪白的纸张后又吐了出来。那些人又走了过来,将她再次丢进了另外一个怪物的手中里,这个怪物不停的在风之心身上按来按去,把她变成一个方方正正的小本子后丢了出来。过了很久很久,风之心在一辆大货车上醒了过来,她奇怪的望着天空,发现月亮姐姐在微笑的看着她,她问道:“月亮姐姐,这里是哪里呀。”月亮姐姐对他说:“这里是一个叫做武汉的地方,你将要被送到阳光喔,当做小朋友们的文稿纸。”现在,风之心被阳光喔的小朋友们用来记笔记,风之心适应了这个新身份并且和其他的笔记本兄弟姐们以及小朋友们相处的很好,她觉得,只要能让小朋友们在她身上留下最美好的文章和最美丽的图画,就是最幸福的事情了。直到有一天,有一个总是喜欢和风之心作对,叫做“水滴”的男孩出现了。在这之后,风之心又会经历怎样的历险呢?1200字以上 六年级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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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之恋一三月,一个充满生机的春天之月,一个春雨飘洒的春天之月。三月的一个周末。细细的春雨飘洒了一天,望着窗外朦胧的天色,兰儿深深叹了口气,看来周末外出健身的计划又得取消了,恼人的雨呀,为什么总是下个不停呢?孩子在看着喜爱的电视剧,开心的大笑着,那纯真的笑脸真让人妒忌。而丈夫却整天在外应酬忙碌,无暇陪伴年轻的妻子和幼小的孩子,孤独的感觉充斥着兰儿的整个心灵。无聊,寂寞,上上网吧,看看是否有好友在线,聊聊天也是一个排除寂寞的好方式。挂上QQ,想找个朋友聊聊,竟发现好像没有一个想聊的朋友,同事吧,经常在一起,没什么聊的。家人,除了一些问候,还能说些什么呢?兰儿失望地移动着鼠标,漫无目的的翻着网页。突然,QQ图像上有个加好友的请求。她点开那跳跃的图像,心想,又是哪一个和我一样寂寞无聊无处可去的可怜人儿呢?翻阅对方的资料,昵称:自由之风性别:男年龄39岁个性签名:人生是一段美好的旅程,许多美丽的风景值得留恋!其他空白。看来,还是个积极向上热爱生活的男人,反正无事,加他聊聊吧。于是,兰儿答应了他的请求。接着,对方发个问候过来,兰儿也礼貌地回应着。慢慢的,两人竟越聊越投入,有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风那敏捷的思维、幽默的语言、超强的洞察力让兰儿佩服。而兰儿那优雅的谈吐、善解人意的话语也博得对方好感。转眼间,两个小时就过去了,直到兰儿的一个朋友英来家里玩,兰儿才恋恋不舍下了线。二英和兰儿是小时候一起长大的,她嫁给了兰儿的一个男同学刚,刚以前一直暗恋着兰儿,但因为是单相思,所以这段情就不了了之,成了兰儿和刚心中的秘密。但成年后的两人成了较好的朋友,像兄妹一样,兰儿说的很多话刚都比较听,所以就成了他们夫妻两的朋友。看到英发红的眼睛和怨妇般的表情,兰儿猜测,可能夫妻感情出了问题。刚坐下,还没等兰儿开口,英就声泪俱下地控诉起来,在她那梗咽的描述中,兰儿弄清了事情的原委。原来刚近半年来在网上恋上了一个离婚女人,这个女人常跑到刚所在的城市约会,刚从此也变得爱说谎了,用各种加班出差的理由来搪塞妻子的询问。对于刚每天很晚回家以及偶尔出差,英一开始并未有什么异样的感觉,总是劝刚别太累了,要注意身体。直到有一天,收到一条陌生手机号码发来的短信:你知道为什么你的丈夫近段时间每晚加班吗?你知道前几次他为什么出差吗?他每晚加班时在办公室和我网聊,诉说他对我的思念之情,出差是我们一起相约共度缠绵的美好时光!英以为是谁发错了信息或者是哪个朋友开玩笑的,于是拨打这个电话号码,却听到一个女人的声音,而且还直言不讳的说这是真的,不信问你丈夫去。英顿时觉得天旋地转,不敢相信看起来木讷老实的丈夫会有如此外遇,于是拨打他的手机催他赶快回来,说家里有急事。丈夫匆匆赶回,还关切地问出了什么事,当英把手机短信给他看后,他脸色变得非常难看,由红变青,非常尴尬,说怎么会这样,不是说好了不……英一看这情况,就知道没有询问的必要了,一切都是事实了。英不管丈夫怎么在她面前痛哭流泪苦苦哀求,还是无法原谅,十年的婚姻,竟抵不住半年的网恋,丈夫出轨了。英头脑一片空白,当天收拾了行李离开刚从南方的大城市回到了老家,她说需要好好安静一段时间。英问兰儿,她该怎么办?兰儿也无法相信,一向老实的刚变化这么大,同时,她也感到好笑,心想:刚未免也太可笑了,竟然相信网络,网络上的人,谁知是好是坏,是真是假,还跑去约会,真是幼稚!不像一个过了而立之年的男人所做的事。网聊还真能让人产生恋情?那只是一些骗人的把戏吧?突然,兰儿脑海下意识地闪过自由之风,但很快马上镇定了,她才不会那么愚蠢呢,网恋,见鬼吧,那是少男少女的游戏。三兰儿用QQ联系上刚,问起此事,刚默认了。兰儿狠狠地批评了他,并说英是多么温柔贤惠,有哪点不好,让你这样做。刚委屈地说,并不是英有什么不好,她是个好老婆,无论是现在还是以前。只不过有时太平静的婚姻会让人窒息,无法忍受。并说:“兰儿,你知道吗,爱情能经得起风浪,却无法忍受平淡,平淡会让激情消退,最后只剩下婚姻这层外壳,裹着俩个熟悉的人相对无语。”兰儿问道:“那你以后怎么办,打算离婚?”“不,我从未想过离开她,虽然婚姻已经平淡无味,但她却已经是我生命的一部分,早已分不清了你我了,离婚就如把她从我的身体内活活剥离,双方都无法忍受这样的痛楚。所以,好妹妹,你要帮帮我,帮我劝劝她。”“你自己犯下的错误,还是要你自己去承担,我虽然会尽力帮你,但关键还是看以后,你一定要痛下决心,斩断情丝,洗心革面,重新做人。”兰儿非常严肃地对刚说,刚连连说:“一定谨记妹妹的教诲!马上就改,你嫂子那边就全仗你多美言了!”在兰儿的周旋和刚自己的努力下,刚的婚外情插曲终于告一段落了,白热化战争转变成冷战,在时间的推移下,英在慢慢淡忘刚的过错,一个家庭终于又回归到看似平静的生活轨道上。四丈夫依旧忙碌,兰儿依旧孤独,孩子依旧开心。朋友的网恋历程让兰儿有点心虚,因为刚说得有理。婚姻有时真的不怕风浪却怕平淡。回想自己和丈夫当初是爱的多么轰轰烈烈,堪称那个乡镇空前绝后的爱情故事,离开那里那么多年了,那里的年轻人都还在传诵着她们之间的爱情故事,并以此为榜样。可婚后这么多年来,虽然两人都还深爱着对方,但就是觉得无话可说,昔日的甜言蜜语现在再也无法说出,也觉得没必要说出,就如丈夫所说,这么熟悉了还得说,那不是太累了吗?同在一张床上,看着那熟悉得无法再熟悉的身体,望着那毫无激情的面孔,真的让人有点难过。难道这就是人们常说的审美疲劳?有时,兰儿也会幻想另外的男人,甚至梦见……但每次都让她觉得惭愧内疚,为自己会产生这样的念头而感到羞愧。可是,不知怎的,兰儿还是有点想念那位网友,越是遏制自己不去想,这个念头却越是强烈。每次上网都希望能遇上他,每当看到他那跳跃的头像,兰儿的心情就激动兴奋,对方的每一句话都放在心上仔细掂量,一句温情的问候,一句充满宠爱的玩笑,她都看得太过认真。关上电脑了,但脑子里总是会浮现一句句曾令她开心大笑的话语。如果网友不在,她依然会打开电脑,反复咀嚼他们的聊天内容,舍不得删除。并暗自窃笑,为自己的顽皮和对方的幽默。听着那信息传递的嘀嘀声,感觉那是世上最美妙的音乐。如果对方不在,她会怀着急切的心情耐心地等待。如果两三天没有见到好友,又没有留言,她就会生出许多牵挂。想他怎么了:生病了,有应酬?深夜十点钟,她依然坐在电脑前痴痴地等,唯恐错过了见到他的机会。夜深了,她会怀着失落悄悄关上电脑,闷闷地睡去。在梦中,也许会梦见他,为他哭泣,为他笑醒。日久情深,一份无以替代的情感,悄然升起。兰儿竟然为网上的朋友日牵夜挂。因为看不见他的人,因为听不到他的消息,所以牵挂更深重。他不在现实中,但真真切切萦绕在脑际,他的话语,他的声音,于是体味着一种现实中从没有过的幸福和痛苦。她也会一次次悄悄地问自己:怎么了?爱上他了吗?不是,只是喜欢,不一般的喜欢。她深深懂得,没有真实的共同生活,没有琐碎的柴米油盐,没有共同的朋友,是不可能了解到真实的对方的。1200字以上 四年级 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