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荒者
天高云淡,暖风习习,八街九芗,车水马龙,
一条主干路,汇聚城市中的精华,百花争妍穿插其间,绚丽无暇…
喧哗主街后,萧瑟冷寂居民住宅区,停靠着几辆桑塔那,其中下车的中年人,偕同妻儿,走向A栋居民楼,他们恰逢与一个人撞了满怀,衣衫褴褛,蓬头囚面,浑身上下脏兮兮的,手中的编织袋,已沾染褐色斑点污垢,一看便知,必是以拾荒为生的流浪者…
三人后退半步,小女孩因他落魄而脏乱的形象,而惊异啼哭不止,在她的世界观看来,他就如,癫疯的精神病人,想要威胁她的生命…
母亲连忙将女女儿搂在怀里,以手安抚她的头,轻声道
“我的乖女儿,不要怕,妈妈,这就带你回家”
拾荒者微微低下头,快步离开,让中年大汉频临爆发的怒气,终于冲破颅腔,原本他会赔礼道歉,可曾想,却一走了知,毕竟惊吓自己的宝贝女儿在先,但此刻,置身事外的淡然,似对方才发生的一切,都与他毫无瓜葛,这怎能轻易饶恕于他…三楼窗口中,具具以锐利的双眼,直直追逐这一幕:中年大汉粗暴地夺过他手中的编织袋,力道之大,使那人着实木然,亲眼看见,编织袋中的瓶瓶罐罐倾倒一地,散发的阵阵恶臭,在炙热的阳光下,频频充斥鼻腔,那是他披星戴月,辛苦积存的收获…
中年大汉那里肯罢休,更加做出了惊鄂的举动,以矫健地右脚,将四散地瓶瓶罐罐,踢向八方各处,磁磁的摩擦音,划过地面,在垃圾箱外,残羹剩饭上终止,因为瓶罐已落入其上…
见她毫无阻止之意,中年大汉由一开始的怒气,逐渐烟消云散后,变为公然的挑衅,双手叉腰,姿态趾高气扬,端倪着拾荒者将瓶瓶罐罐一一拾起…
手机铃音,中年大汉一接,随即快步上楼…
收回视线,具具不忍看下去,因为,就在他脚步坚定,未曾有丝毫迟疑地,接近垃圾箱的旁边,备感的酸楚,悉数涌上心头,难以想象,当他以手,从残羹剩饭中,拾起瓶子的那一幕,是如何的震撼人心…
不难想象,也不敢想象,只任由脑中的空白,一点一点的维持下去,当时间无痕消逝,垃圾箱重新光洁如初,再度地凝眸望向,他曾望去的地方,拾荒者却已不见…
夜,星如灯火,月,皎洁无华…
美丽的夜色中,再度出现的拾荒者,在街灯若梦的映照中,五彩缤纷的光芒,耀眼夺目…
无人察觉,更无人经过,只有一人静静地凝望,仍然是三楼窗口,双眸锐利追寻,他踏过的每一存痕迹,角落里、接灯下、绿荫中、还有,那无人涉足的,即将拆毁的公厕旁,因为,那里有他可望的东西-易拉罐…
具具难以入睡,他决定,将他带入家中…
两人进入了房间,拾荒者拾终低着头,不敢正视任何人,她视如宝贝的将编织袋,紧抱于怀,看于眼中的具,为之深深叹息,无奈之下,让它先暂存与卫生间中…
自浴室传来的哗哗水声,一阵接着一阵,一小时后停止,看来他洗的差不多了…
衣物已经准备好,虽旧,却很干净,穿在她身上应该很适合…
缓缓开启的浴室玻璃门,走出了他…
从此,两人成为朋友…
拾荒者口中的尊严
正值酷夏,汶口街上只有稀稀松松的几个正在上补习班的苦学生而已,而我就是其中之一,不经意间向四周瞄了一眼,一个衣衫褴褛的乞丐引得路人频频注目。
那是怎样的一个人啊,他的精神极为颓唐,枯瘦的身体,好几处的骨节明显地空丰收,似乎只有一层皮贴在骨头上,骸麟一般。一道道沟壑交错的皱纹填满了脸,深深陷人了皮肤里,这不是乞丐啊,我不知道该怎样称呼他,但他绝不是乞丐,因为在我的字典里,乞丐分两类,一是老弱病残,这类人大多生活上无法无法自理,需要社会上的一些好心人的资助,而另一类则是生活中常见的骗子,他们靠出卖尊严过日子。而我遇上的这个是一个年过半百的老翁,他在翻垃圾箱,垃圾箱啊,这是酷夏哪的食物恐怕早已发了霉,他似乎找到了什么东西,枯黄的脸上露出一丝久违的笑容,我一位女郎挽着一位高大的先生走了过来,飘来的浓浓的香气使我近乎窒息,女郎扬扬手,“潇洒”地把手中剩下的大半块蛋糕扔在离老乞丐不远的地上,老乞丐精神一振,迫不急待地爬过去捡起了蛋糕,这时街上传来几声冷笑,声源处是一群鄙夷的目光。
过了一会一个打扮得很怪的“潮流哥”走了过去,好像他刚刚看到了那一幕,随手朝老乞丐扔了五元钱,在我们都以为老乞丐会很感激的时候,意想不到的一目发生了。那位老乞丐默默地将钱拾起来,一摇一晃的走到那位“潮流哥”的面前,说了我认为人间最动听的话:“我不是乞丐,我只是个靠捡东西生活的人,我吃的是你们不要的,但绝不是施舍的。我现在是为生活所迫,可是我觉得我还能靠自己捡东西活下去,你的钱,自己留着好好吃饭吧!”“啪啪”不只是谁带头鼓起了掌,顿时掌声雷动,那个老乞丐愣了一下,一摇一晃的走出人们的视线。他骄傲的抬起头,似乎在宣布他应有的尊严,他还想挺直他的腰,却发现怎么也直不起了,他只能驼着背昂着头渐渐走远。
古希腊的苏格拉底曾说过:“一个人能够有成就,只看他是否具备自尊心与自信心这两个条件。”是啊!如果一个人没有了自尊,别人又会怎样看待他呢?尊严会使人不再丑陋,尊严让美丽成为永恒,尊严更是让人活下去的理由。尊严是人与人之间需要一种平衡,就像大自然一样。不尊重别人的人,最终只会引起别人的厌烦。不知道这位老乞丐现在如何?哦,我忘了他不是乞丐,他是一个有尊严的人。
相似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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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荒者攥着破旧的袋子佝偻着身一步一步徘徊在城市的大门金黄的落叶是我生命的颜色走过我身旁匆匆的人们你丢弃的最宝贵的童年的纯真最宝贵的母亲的亲吻最宝贵的家人的团聚走过我身旁碌碌的人们你丢弃的最美好的落叶的深沉最美好的自然的怀抱最美好的慢速度的人生都被我一个个地捡起爱抚,回顾,装裱,收藏。最贫穷的人拥有最大的幸福捧着破旧的袋子佝偻着身一步一步走尽这城市走向路的尽头那一盏温暖的灯150字 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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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荒者破帽子,左手提着一个大大的纤维袋子,右手拿着一根半米多高的木棍在垃圾池里翻找着什么东西的人。原本我以为他和其它拣垃圾的人一样,都有一个目的??那就是谋生。但不久,他的一个细微的动作却让我对他改变了看法。他拣到了一根铅笔和一张很脏的纸,我还以为他要往纤维袋里放,但他并没有这么做,而是坐在地上认真的写起了字。看到这种举动,我彻底惊了,一下子便想到了自己的学习和写字,不免对自己有些失望。在学习中,我总是没有一点儿主动性,仅仅凭着自己聪明的脑瓜去赢得分数的信赖。在写作业时,如果时间紧迫,便会应付了事,不想一下这样做的果。但在想想这位拾荒者,心中便油然而生的一种羞愧,他和我的处境是完全不同的。放学回到家,我便把今天的事告诉了妈妈,妈妈说她听别人说过这个人。他原本是位优秀的大学生,由于一些感情上的事情,大脑受到刺激,从此便精神恍惚,整天疯疯癫癫。不去理会任何人。以整天在外拣废品卖钱为生。妈妈还告诉我说,他的字写的很好。我想,这也许是别人告诉妈妈的吧!如果他现在是个正常的人,那么他的一生将会是多么灿烂。虽然我和他只有一面之交,但他却在我心中留下了深深的烙印。我也在努力让自己练好字,学好知识,能够像他那样,在逆境中也不忘学习,练字。也许,他会猛然的想起从前的他,一个了不起的大学生,而今,却如此的落魄。很多人可能会说:一个拣垃圾的,在垃圾池里练字,多可笑。但正是这种可笑,才让我对他产生了敬意。我要时刻拿这副令人心动的画面来激励自我,长大了作一名文人,会舞文弄墨的人。指导老师:李春花600字 初三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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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荒者天高云淡,暖风习习,八街九芗,车水马龙,一条主干路,汇聚城市中的精华,百花争妍穿插其间,绚丽无暇…喧哗主街后,萧瑟冷寂居民住宅区,停靠着几辆桑塔那,其中下车的中年人,偕同妻儿,走向A栋居民楼,他们恰逢与一个人撞了满怀,衣衫褴褛,蓬头囚面,浑身上下脏兮兮的,手中的编织袋,已沾染褐色斑点污垢,一看便知,必是以拾荒为生的流浪者…三人后退半步,小女孩因他落魄而脏乱的形象,而惊异啼哭不止,在她的世界观看来,他就如,癫疯的精神病人,想要威胁她的生命…母亲连忙将女女儿搂在怀里,以手安抚她的头,轻声道“我的乖女儿,不要怕,妈妈,这就带你回家”拾荒者微微低下头,快步离开,让中年大汉频临爆发的怒气,终于冲破颅腔,原本他会赔礼道歉,可曾想,却一走了知,毕竟惊吓自己的宝贝女儿在先,但此刻,置身事外的淡然,似对方才发生的一切,都与他毫无瓜葛,这怎能轻易饶恕于他…三楼窗口中,具具以锐利的双眼,直直追逐这一幕:中年大汉粗暴地夺过他手中的编织袋,力道之大,使那人着实木然,亲眼看见,编织袋中的瓶瓶罐罐倾倒一地,散发的阵阵恶臭,在炙热的阳光下,频频充斥鼻腔,那是他披星戴月,辛苦积存的收获…中年大汉那里肯罢休,更加做出了惊鄂的举动,以矫健地右脚,将四散地瓶瓶罐罐,踢向八方各处,磁磁的摩擦音,划过地面,在垃圾箱外,残羹剩饭上终止,因为瓶罐已落入其上…见她毫无阻止之意,中年大汉由一开始的怒气,逐渐烟消云散后,变为公然的挑衅,双手叉腰,姿态趾高气扬,端倪着拾荒者将瓶瓶罐罐一一拾起…手机铃音,中年大汉一接,随即快步上楼…收回视线,具具不忍看下去,因为,就在他脚步坚定,未曾有丝毫迟疑地,接近垃圾箱的旁边,备感的酸楚,悉数涌上心头,难以想象,当他以手,从残羹剩饭中,拾起瓶子的那一幕,是如何的震撼人心…不难想象,也不敢想象,只任由脑中的空白,一点一点的维持下去,当时间无痕消逝,垃圾箱重新光洁如初,再度地凝眸望向,他曾望去的地方,拾荒者却已不见…夜,星如灯火,月,皎洁无华…美丽的夜色中,再度出现的拾荒者,在街灯若梦的映照中,五彩缤纷的光芒,耀眼夺目…无人察觉,更无人经过,只有一人静静地凝望,仍然是三楼窗口,双眸锐利追寻,他踏过的每一存痕迹,角落里、接灯下、绿荫中、还有,那无人涉足的,即将拆毁的公厕旁,因为,那里有他可望的东西-易拉罐…具具难以入睡,他决定,将他带入家中…两人进入了房间,拾荒者拾终低着头,不敢正视任何人,她视如宝贝的将编织袋,紧抱于怀,看于眼中的具,为之深深叹息,无奈之下,让它先暂存与卫生间中…自浴室传来的哗哗水声,一阵接着一阵,一小时后停止,看来他洗的差不多了…衣物已经准备好,虽旧,却很干净,穿在她身上应该很适合…缓缓开启的浴室玻璃门,走出了他…从此,两人成为朋友…1200字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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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荒者这是一个拾荒的年代。我是一个拾荒者。准确的说,这是这个城市里一个极为普通的拾荒者。我忘记了我的名字。在我们这群人中,没有谁,知道自己的名字。我只拥有一个编号:1412。于是,所有的人都叫我1412。因为我是第一千四百一十二个失败的试验品。在我的记忆里……不用怀疑,虽然这是个可以随意删除记忆的时代,但任何先进的工具,都会有它的漏洞。就好象任何城市都会有老鼠和蟑螂一样。我还依稀保留着我的记忆片断。在我的记忆里,这是一个十分浩大的试验。有无数的人,参与到其中。很抱歉,我只能用“无数”这么一个虚词,因为我数不清到底有多少人。记得在研究我的时候,有身体检查这么一项。我躺在铁架床上,被一个房间一个房间的运。每个房间都有相同的白色墙壁和无影灯,还有许多不同面孔的人。而我所看到的面孔,一次,也不曾重复过。我麻木的听着他们讨论着我身体的器官,心、肝、脾、肺、肾、眼、耳、口、鼻……还有几个,大概是实习的姑娘,小声的讨论“呀!真像呢!”我知道她们说的是谁,爱因斯坦,那个死去快四个世纪的有名科学家。而我,是为了保存细胞的原有形态,而用电流所激活的他的脑细胞的繁殖体。更为浅显的说,我是他死了四个世纪后的克隆体之一。试验的目的,其实十分明确。人类企图主宰整个宇宙,但有些存在的问题已经不为现代人所能解决。于是,有人提出了一个设想。“不如克隆出人类发展史上,有巨大贡献的科学家,利用他们强大的脑力系统来解存在的问题。”但是,他们却忽略了一个问题,由于脑细胞死亡后新生所存在的记忆不确定性……造成的后果便是,与我一同拾荒的人当中,有许多的牛顿、达尔文、伽利略……及与我一样爱因斯坦的面孔。不知道若是母体还存在,看到如此“庞大”的拾荒队伍,该是怎样的讽刺。我是个失败的试验品,记忆里不存在着爱因斯坦所研究的任何一切,甚至连相对论也弄不清楚。失败的试验品,就该做试验品的另一项工作,我从“克隆体”变成了“移植体”。所谓“移植体”便是为受伤或者先天不足的纯体人类提供健康器官的人。我就见过,一个牛顿克隆体103,前一天还在和我聊天,后一天就被子接去解肢。剩下的部位就被丢到了荒原。而我们在被拉去“提供”身体原料之前,拾荒的工作便是寻找那些尚还成形的人体器官,以便制造“拼合体”。我不得不承认,现在的我身体打了一个寒颤。不知道为什么,我始终觉得这样的试验是非常骇人听闻的。十分的不纯体人道。只是我没有资格说些什么,因为我也是这种试验的产物。再说了,是没有谁会愿意听一个失败的试验品的话的。我的脑细胞所存在的不确定性,有些奇特。这是一个研究过我的纯体人说的。母体的思维概念一切都不存在,而自己的记忆概念全部空白。可以说,我和纯体人的新生儿一般。只可惜,由于遗传因子的继承性,我并不存在有纯体人基因。我只是一个死了四个世纪的科学家老头的克隆体,而且还是失败的。其实我很佩服纯体人在进行这项研究时的不遗余力,他们想了许多办法来刺激克隆体脑细胞的还原性。就我知道的,就有:穴位刺激、水流刺激、神经电疗……给我用的方法居然是“荷尔蒙刺激”。天哪!原来聪明人也会想出笨办法。我一辈子都记得那个“稼接体”女人抱着我的时候,那股腥臭味。哎!那滋味,不提也罢!好了,好了,那个守着我们的纯体男人瞪着我了,我得去拾荒了,恐怕今天得拾提两个肝脏和一个手臂才能换得一个面包。而且还得快点,不然,明天,我就成了别的拾荒者所要拾的荒了。1200字以上 高三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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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荒者之美清晨,当第一缕阳光披在大地上时,勤劳的生命们就开始了自己的旅程:蜜蜂出工了,蚂蚁起床了,而那个拾荒者似乎更早就忙碌起来,为了一家人的生计,不辞辛劳地工作着。那位拾荒者坐在一个略大于身体的轮椅上,轮椅后面的把手挂着一个破旧的纤维袋。袋子的底部好似塞了一堆东西,看起来是他忙碌了一早晨所获得的“胜利战果”。他的身边有一只乖巧的小狗,灰白色的毛脏的打了卷,头上沾了些脏兮兮的垃圾,若不是拾荒者戴着那残破不全的眼镜,定会将它拾了去。拾荒者每天清晨、中午、黄昏一定会出现在小区里,风雨无阻,连同他那只狗,总是将大小垃圾堆翻一个底朝天,方才心满意足的离去。小区里起得最早的人都认得他,有几个老人还会和他打打招呼,聊上几句,孩子们则在一边与那只小狗嬉戏——没有人因为他的工作而瞧不起他,相反,人们还十分敬重他。拾荒者的日子虽然艰苦,但是从来没有人在他的脸上发现过丝毫的愁容,每天,他总是高兴而来,满意而归,好似他不是一位生活艰辛的残疾人,而是天天中彩票的幸运儿似的。我一直佩服他的乐观,却又不知他的乐观从何而来。终于有一天,我在他的妈妈与邻居的聊天中发现了秘密——他曾经是一个天真快乐的孩子,小时候的一场意外夺走了他站立的能力。但挫折并不能改变他,他毅然选择了坚强。17岁的天空,本应是他振翅翱翔的青春年华,而父亲的去世和母亲的重病却使他再也无力张开翅膀,家庭的重负和巨额的学费迫使他辍学回家。原本幸福和睦的家庭瞬间支离破碎。母子俩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在最困难的时刻,母亲曾经想过自杀,但是,儿子的一句话,却使她看到了希望:“别哭,我们还有这双手。”几年来,他们因交不起房租而辗四方,终于有一天,他们的事迹感动了一位房地产老总,同意推迟房子拆迁,免费为母子俩安排住所。四处流浪的时光结束了,母子俩终于找到了一个暂时的避风港湾。望着那坐在轮椅上的巨人,我们真的该仔细反思自己,一个身体有残疾的人都能如此坦然面对命运与生活,那么我们呢?清晨的风景依然秀丽,可此时,蓝天下的拾荒者散发的光芒,却照亮了整个天空。800字 初一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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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边的拾荒者们大家经常会看到过这样一个画面:在市中心的一条街道上,走着一位步履蹒跚的老人。他的衣服破烂不堪,还布满大块小块的灰尘,显得十分瘦弱。他手拿一个大竹片弯起来做成的“钳子”,肩上背着一个黑色大塑料袋,慢慢地向一个垃圾箱走去。到了垃圾箱旁,他伸出“钳子”从里面夹出能卖钱的瓶瓶罐罐后,便又向另一个垃圾箱走去。他就是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拾荒者!每天不知道有多少拾荒者在马路边的垃圾箱旁扫荡,他们没有固定的住处,没有稳定的生活来源,没有任何社会保障,更得不到人们的尊敬,天天四处游荡。但是,他们没有偷,没有抢,也没有不劳而获的乞讨行为。他们靠的是自己的劳动。大部分拾荒者都将赚的钱寄回老家,孝敬父母。他们将有用的垃圾进行了回收,可以说拾荒者也为社会作出了贡献。然而,他们缺少文化,不懂法律知识,给社会带来了不便:他们很容易触犯法律,很容易传染上疾病,还会破坏城市形象。而且这个社会本来就不是非常和谐,都存在城市人轻视外来人,对拾荒者产生瞧不起的想法。因此,他们很少受到社会的关心,他们只能靠自己努力。社会在不断进步和改善,国家政府也应该想出办法,帮助拾荒者改善生活环境。如:在郊区开辟土地,打造平房,便宜价卖给拾荒者们;每年派人教他们一点生活小知识和一些技能;每年派医生为他们简单体检。总之,我们生在同一个地球上,互相帮助是理所当然的。除了政府,也还需要每一位好心人的不断关心。500字 初一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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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荒老人东风徐来,万物复苏,鸟语花香,少了寒冬的肃杀、萧条,多了几分春天的勃勃生机。我行走在城市边缘的湿地公园,感受着城市繁华落尽的真淳。远远地看见一个人,衣着朴素,身无长物,就这么亦步亦趋地走来。此人渐渐走近,面容渐渐清晰:黑黢黢的脸上,不大的眼睛,不高的鼻子,脸上皱纹堆垒,老太毕现,但是他的面容慈祥,脸上洋溢着微笑,让人观之如沐春风,花白的头发伴随着步伐,在风中飘荡。现在还是早春时节,虽无百花争艳的盛景,但是大自然生机都蓄势待发,万物似乎都在迎接着春风春雨的洗礼。就在这样的环境中,他每天都来湿地公园捡拾瓶子,用这样微小的积攒补贴着生活。后来,我得知,儿女在外地打工,他就和老伴儿相依为命。老伴儿身体不好,生活拮据,他就出来捡捡瓶子。他伸出胳膊,在垃圾箱里倒腾着。突然,手里拽出一个钱夹,打开看看,里面都是一些证件。很显然,钱夹是被小偷偷走的,小偷拿走了里面的钱,把钱夹顺手扔到垃圾箱里。他看看证件上的照片,是一个清秀少年的面影。他想象着,这个少年丢失钱夹该多么焦急啊!他把这个钱夹交给了湿地公园的管理人员,并协助管理人员联系上了这位少年。少年的父亲千恩万谢,拿出几张百元大钞表示感谢。但是他一再拒绝,最后,一张也没有接受,他离开的时候,很潇洒,像那春风,从远处送来花香,但是自己却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又在湿地公园见到他,我对他报以赞许的微笑,并把手中的瓶子递给他——这瓶子是我专门拿在手中而没有随意丢在垃圾箱里,我想让他少一些在垃圾箱俯身翻找的经历;同时他也回以我肯定的微笑,这笑意漫过光阴,投射在我的眼眸中,沉淀在我内心最柔软的地方……650字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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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荒者这是一个拾荒的年代。我是一个拾荒者。准确的说,这是这个城市里一个极为普通的拾荒者。我忘记了我的名字。在我们这群人中,没有谁,知道自己的名字。我只拥有一个编号:1412。于是,所有的人都叫我1412。因为我是第一千四百一十二个失败的试验品。在我的记忆里……不用怀疑,虽然这是个可以随意删除记忆的时代,但任何先进的工具,都会有它的漏洞。就好象任何城市都会有老鼠和蟑螂一样。我还依稀保留着我的记忆片断。在我的记忆里,这是一个十分浩大的试验。有无数的人,参与到其中。很抱歉,我只能用“无数”这么一个虚词,因为我数不清到底有多少人。记得在研究我的时候,有身体检查这么一项。我躺在铁架床上,被一个房间一个房间的运。每个房间都有相同的白色墙壁和无影灯,还有许多不同面孔的人。而我所看到的面孔,一次,也不曾重复过。我麻木的听着他们讨论着我身体的器官,心、肝、脾、肺、肾、眼、耳、口、鼻……还有几个,大概是实习的姑娘,小声的讨论“呀!真像呢!”我知道她们说的是谁,爱因斯坦,那个死去快四个世纪的有名科学家。而我,是为了保存细胞的原有形态,而用电流所激活的他的脑细胞的繁殖体。更为浅显的说,我是他死了四个世纪后的克隆体之一。试验的目的,其实十分明确。人类企图主宰整个宇宙,但有些存在的问题已经不为现代人所能解决。于是,有人提出了一个设想。“不如克隆出人类发展史上,有巨大贡献的科学家,利用他们强大的脑力系统来解存在的问题。”但是,他们却忽略了一个问题,由于脑细胞死亡后新生所存在的记忆不确定性……造成的后果便是,与我一同拾荒的人当中,有许多的牛顿、达尔文、伽利略……及与我一样爱因斯坦的面孔。不知道若是母体还存在,看到如此“庞大”的拾荒队伍,该是怎样的讽刺。我是个失败的试验品,记忆里不存在着爱因斯坦所研究的任何一切,甚至连相对论也弄不清楚。失败的试验品,就该做试验品的另一项工作,我从“克隆体”变成了“移植体”。所谓“移植体”便是为受伤或者先天不足的纯体人类提供健康器官的人。我就见过,一个牛顿克隆体103,前一天还在和我聊天,后一天就被子接去解肢。剩下的部位就被丢到了荒原。而我们在被拉去“提供”身体原料之前,拾荒的工作便是寻找那些尚还成形的人体器官,以便制造“拼合体”。我不得不承认,现在的我身体打了一个寒颤。不知道为什么,我始终觉得这样的试验是非常骇人听闻的。十分的不纯体人道。只是我没有资格说些什么,因为我也是这种试验的产物。再说了,是没有谁会愿意听一个失败的试验品的话的。我的脑细胞所存在的不确定性,有些奇特。这是一个研究过我的纯体人说的。母体的思维概念一切都不存在,而自己的记忆概念全部空白。可以说,我和纯体人的新生儿一般。只可惜,由于遗传因子的继承性,我并不存在有纯体人基因。我只是一个死了四个世纪的科学家老头的克隆体,而且还是失败的。其实我很佩服纯体人在进行这项研究时的不遗余力,他们想了许多办法来刺激克隆体脑细胞的还原性。就我知道的,就有:穴位刺激、水流刺激、神经电疗……给我用的方法居然是“荷尔蒙刺激”。天哪!原来聪明人也会想出笨办法。我一辈子都记得那个“稼接体”女人抱着我的时候,那股腥臭味。哎!那滋味,不提也罢!好了,好了,那个守着我们的纯体男人瞪着我了,我得去拾荒了,恐怕今天得拾提两个肝脏和一个手臂才能换得一个面包。而且还得快点,不然,明天,我就成了别的拾荒者所要拾的荒了。呃为什么写完之后,自己读起来怪恶心的?1200字 高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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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荒者我所居住的县城有为数不少的拾荒者,用当地话说是:“捡破烂儿的。”他们整天都在县城里游荡,但却有着自己固定的地盘。自然的,他们是被瞧不起的一群人,毕竟小学时老师常教我们:“不好好学习长大就捡破烂儿去。”我们为此极为畏惧,于是都不舍日夜,茶饭不思地对着教材猛啃,愤然扛上了一幅幅几百度的镜片。每当中午放学时,我总能在回家路上看到那位被人戏称为“蝙蝠侠”的捡荒者,他似乎没有一件衣服,每天都会把一个又脏又破的麻袋披在身上,而遮不住的皮肤裸露在外面,上结着一层因长时间没有不少而结起的甲子。每次从他面前经过时他都会冲着我傻笑,露出那一排并不整齐的黄牙。但其他同学看见他总是绕道而行,这时他就会像蝙蝠侠一样撑开他的麻袋,对阳光而健康的同学们露出他那瘦小而不净的身躯。而“驻守”在老十字街的一位较年长的拾荒者,他总是留着一脸密密麻麻的络肋胡,穿着一件因缝满补丁而显得花花绿绿的布袄子。我经常看到他收集一把别人没吃完的烟头,用零售店老板送他的火柴点燃一根一根地口味;有时他会撑着一把“瓜子王”(一家瓜子的名字)送给他的瓜子,一颗一颗地嗑掉,把瓜子皮拾在手心里我,然后扔进身边的垃圾筒中。县城的卫生意识是很不多的,随地大小便的生物不仅有野猫家犬,还有大人小孩儿。曾经以路上遇一水柱从天而降,以为是哪里才修的水利系统,抬头一望,呵呵!果然不得!原来不知谁小的小弟弟在排泄废水呢!在小路上,荫道里,沿河走廊,时不时也会看到狗屎人粪。所以我一直以为那是拾荒者的杰作,以为随地小便还算普遍,随地大便也只有他们吧。直至一日放学路上,突然内急,急匆匆走进一间公共茅厕,却发现一个人有,竟是我们的络腮胡大叔,心里不觉想了很多。电视上报道过,有一名拾荒者捡了五千元交给了公安,我想起心里就觉得不平:明明拾荒者们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大小便,还拾金不昧;而没有一点卫生意识,捡几块钱还嫌少的我们却有资格瞧不起他们呢?我又想起电视上的那位拾荒者原是一贵家子弟,只是在外被传销团体欺骗而落得个流落街头的命运。而县城的拾荒者们,我不知道他们的名字,生世,年龄和故事,却鄙视他们,躲着他们,仅仅是因为我们穿得比他们好,得比他们好,住得比他们好吗?还是因为那句“不好好学习长大就拾破烂儿去”?900字 高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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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拾荒者今天,阳光明媚,太阳公公开心地挂在天上,一切都是那么明亮,妈妈说要带我去逛街,我拉着妈妈的手蹦蹦跳跳像个小兔子。“秒杀”完商品之后,我跟妈妈惬意地坐在街旁的小椅子上休息。突然对面垃圾桶旁边一个黑影吸引了我,她看上去60多岁,背着一个沉重的塑料袋,头上戴着一顶看不清颜色的帽子,脏兮兮的,穿着一件黑灰色的大衣,上面打满了补丁,腰间系着一条红色的带子,脚上穿着一双破破烂烂的旧鞋子,都露出了脚趾头,这大冬天的看着非常冷!我看见她弯着腰,把大半个身子伸进臭气熏天的垃圾箱里,吃力地翻来翻去,伴随着垃圾箱传来的“叮叮当当”的声音,她翻出了好多各色各样的垃圾,蹲在垃圾箱旁边拨来拨去,额头上浸出了细腻的汗珠,和着灰尘形成一道道黑色的线,但是她好像很满足,脸上挂着开心的笑容。正在我出神的时候,突然“嘭”的一声,打破了我的思绪,一个小男孩吹着口哨,双手插着口袋,脚上一用力,向前一踢,几个塑料瓶子飞的满街都是,我看到这一幕,心中的怒火油然而生,几个过路人也不禁议论纷纷起来。可是那个老奶奶并没有生气,她慢慢走过去捡起了那几个瓶子,丢进自己的塑料袋走开了,那个袋子很沉很沉,压弯了她的腰。拾荒者虽然穿着朴素,但是他们为这个城市贡献着自己的力量,而且我觉得他们用自己的双手赚钱,比那些身体健全却在大街上乞讨的人强多了,希望大家能对她们多一份尊敬!点评:语言简明扼要、言简意赅、言至意达、精炼有力、笔力尽现,寥寥数语便能传递人物的神采。以环境烘托人物的心情,情景交融,情现景中,景随景现。环境描写客观真实,环境为人物的性格服务,更好地解释了人物性格形成过程中的来龙去脉。650字 四年级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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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荒者作文不知道哪根筋让我想起这个词,总之,觉得于我贴切至极。我似乎时时刻刻都在追寻,又时时刻刻都在抛弃,抛弃我得到的,寻求我抛弃的,周而复始,长此以往……我一直以为自己是最懂珍惜的人,却从未好好扞卫过拥有的任何东西。谷子说我是个喜新厌旧的家伙,我毫不觉得有何愧疚,人总是会在不同时段,不同场合,需要不同的东西,喜欢不同的东西,旧的不去,新的不来!妈妈玩笑说:那哪日将我们也换了得了!这个我们当然是她和爸爸,而我也爽快地应到:没问题!只是我们都清楚,这个哪日是永远也不会到来的,我更知道我的父母是无论如何也不会弃了我!一直自以为身边的人事也会如父母般宽容,执着,永远呆在原地关注我,等待我……而现在才明白,好多东西在你向它招手的时候,它来到了你的身边,却也在你向另一些东西招手的时候离你而去。它们的离开,不是它们的背弃,而是我的不知好歹,曾经有那么多的爱将我温暖,无论它们以何种名义。而我却像摆脱麻烦一样将之抛至十里开外,自己又如一块冰一样奔赴于一场火的盛宴,说是飞蛾扑火也好,无私奉献也罢,再崇高的冠冕也扭转不了自己此时此刻的惨淡,以前也爱找些理由为自己开脱,什么年少无知,什么很傻很天真……其实一直以来都没有人欺骗我,只是自己太相信自己!看到雪、芳芳还有同同三口子样的甜蜜,我就知道自己错过了太多,这种差距不免有时间和空间的因素,但永远的破灭往往原于心的不坚定,我不知道自己对这份友谊算不算执着,也许唯一能肯定的就是我还算真诚。芳说:我以为我们之间的友谊永远会像橡皮筋一样无论伸或缩都不会变质不会断,可如今我们却仿佛越来越远……我也常常在想,我们到底是怎么了,或者说我到底是怎么了,以前隔得那么远也是无话不说,如胶似漆,而今彼此只是咫尺之间却好似千里之外。我不愿把物是人非这样的字眼强加在我们身上,是我不好,我实在太任性,我总是以为你们永远会包容我,纵容我,却没顾及你们的情感,和你的敏感,我无法不承认自己的改变,这些年来自己经历了一些你们看不到的东西,让自己变得过于理智又过于疯狂,我可以在伤害你之后的一秒落泪,却再不会像以前一样给你一颗糖说对不起,尽管自己心里早已自责得没办法。我常对你说我好嫉妒同同,嫉妒你们一起寻找四叶草,一起淋雨,一起吹风……但我比你更清楚,我是不可能和你们成为四口子的,对那样的浪漫,我是越来越受不起……芳芳,我知道现在写的这一切你都不会看到,之所以写下来,或许是对自己的一份检讨吧,提醒自己多么应该学会珍惜……我是一个可怜的拾荒者,我在为当初所做的一切背负,好的,坏的,能够挽留的,无法挽回的……当初那些对我说爱的孩子,请你们不要恨我,不要对我漠然,对你们说不,是我唯一的正确,祝你们幸福……我,一个无奈的拾荒者。1200字 高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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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荒者作文一经春分,行将至清明。冷雨便轻轻地,不带留恋的落下。风将这仙女的泪吹散,散成雾一般的雨滴,急又轻的扑打在身上,我懒洋洋的将头发往脑后一捋,靠在车站的站牌上,这又不得不使我想起故乡来。故乡的初春也是这样,我也曾懒懒的不愿撑伞,就这样走在雨中。雨中,冷雨虽常使我清醒,但有一回我吐了。是一个拾荒者,衣服上散发着浓重的臭味且乌黑一片。他着实将我的心搅得泥浆翻滚,说不出的难受。那年我尚只是八岁,在故乡桌椅不稳的学校上小学。恰值学校重建,新校建在山脚下,大概偏远山区无人过问,学校大胆地放假半年。我便天天坐在牛背上,无所事事。这样的日子我过了一周。一周后,一隔再隔的双亲传来讯息叫我收拾行李到城里读书,虽说只能当插班生,我依然高兴得一阵风似的跑遍村子。外婆默默地给我擦净脸,着我换上干净衣服,将我送出村子。在村口她终于哽咽着说:“要常回来玩啊……”我看着奶奶那欲语还休得样子,我心中忽的被勾动了什么,“这里是我的家,我若不回来就是乞丐了。”我静静地说道。雨开始下了,春雨最是勾人心弦。上车了,窗外的雨像奶奶在哭,我之前不容易忍住的泪终于涌上心头,涌出眼眶,滴落在湿漉的地板上。正是伤心该停时,车到了。停在城西的一个汽车总站。雨依然下着,我的伤心略断,雨却不曾断,麻风细雨,我下车立在雨中,也不撑伞。同样立在雨中的有两个人。一个城管,一个捡垃圾的老者。。老人双手并作一处抖动哀求道:“大爷,我昨天刚从乡下捡垃圾捡过来的,明天就离开,今天不小心碰到你您,您就放过我吧!我真的很对不起您,但没有什么可赔给您的,您就饶了我这一……”那城管大手一挥,不耐烦的怒道:“哪里来的那么多的屁话,你家垃圾的夹子碰到我了,就想一了了之,走,跟我牢房里走一趟。”老人见势不好,想转身就走,却被城管的大手一把抓住。那只大手就那样抓在那乌黑、破烂不堪的衣服上。那老人的手乱挥着,被拖着走,在马路上,他终于站稳了,死死挣扎着,但那城管终还是年轻气壮,老者还是被拖动了。忽然,一束白光射来,那老者一下子不知从哪儿来的力气,一把将城管的手扯开,用力将城管撞开。“笛—”喇叭声打破了一切,打破了老者的痛苦,打破了雨的宁静,又打破了我那不谙世事的心灵,它将一切都打破了,雨珠、泪珠洒了一地。我被吓得张大了嘴巴,捂住眼睛慢慢蹲下去。“混账,今天怎么这么晦气!”那城管大吼一声便走开了。我再也忍不住了,“哇”的一声吐出来,吐得一地杂酱。这时,一只大手轻轻拍着我的背,然后用纸巾拭去了我嘴边的赃物。我转头一看是父亲,扑进他怀里哭起来。微雨依旧,不知是我的泪还是那拾荒者的血,雨终于没有停止。现在走在这无休的雨中,如何叫我能不想起那次的微雨,抬起头看看天空,让飘飞的雨珠滴在脸上以稍安乱腾的心绪。我不知道当初为何会吐,怎么去评论这个拾荒者,也不敢妄加评论。但我要以一颗最简单的心灵去深深的赞美他,以一种最简单的方式追捧他,以一汪最简单的文字来崇敬他,这个拾荒者。1200字 高三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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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荒者不知道哪根筋让我想起这个词,总之,觉得于我贴切至极。我似乎时时刻刻都在追寻,又时时刻刻都在抛弃,抛弃我得到的,寻求我抛弃的,周而复始,长此以往……我一直以为自己是最懂珍惜的人,却从未好好扞卫过拥有的任何东西。谷子说我是个喜新厌旧的家伙,我毫不觉得有何愧疚,人总是会在不同时段,不同场合,需要不同的东西,喜欢不同的东西,旧的不去,新的不来!妈妈玩笑说:那哪日将我们也换了得了!这个我们当然是她和爸爸,而我也爽快地应到:没问题!只是我们都清楚,这个哪日是永远也不会到来的,我更知道我的父母是无论如何也不会弃了我!一直自以为身边的人事也会如父母般宽容,执着,永远呆在原地关注我,等待我……而现在才明白,好多东西在你向它招手的时候,它来到了你的身边,却也在你向另一些东西招手的时候离你而去。它们的离开,不是它们的背弃,而是我的不知好歹,曾经有那么多的爱将我温暖,无论它们以何种名义。而我却像摆脱麻烦一样将之抛至十里开外,自己又如一块冰一样奔赴于一场火的盛宴,说是飞蛾扑火也好,无私奉献也罢,再崇高的冠冕也扭转不了自己此时此刻的惨淡,以前也爱找些理由为自己开脱,什么年少无知,什么很傻很天真……其实一直以来都没有人欺骗我,只是自己太相信自己!看到雪、芳芳还有同同三口子样的甜蜜,我就知道自己错过了太多,这种差距不免有时间和空间的因素,但永远的破灭往往原于心的不坚定,我不知道自己对这份友谊算不算执着,也许唯一能肯定的就是我还算真诚。芳说:我以为我们之间的友谊永远会像橡皮筋一样无论伸或缩都不会变质不会断,可如今我们却仿佛越来越远……我也常常在想,我们到底是怎么了,或者说我到底是怎么了,以前隔得那么远也是无话不说,如胶似漆,而今彼此只是咫尺之间却好似千里之外。我不愿把物是人非这样的字眼强加在我们身上,是我不好,我实在太任性,我总是以为你们永远会包容我,纵容我,却没顾及你们的情感,和你的敏感,我无法不承认自己的改变,这些年来自己经历了一些你们看不到的东西,让自己变得过于理智又过于疯狂,我可以在伤害你之后的一秒落泪,却再不会像以前一样给你一颗糖说对不起,尽管自己心里早已自责得没办法。我常对你说我好嫉妒同同,嫉妒你们一起寻找四叶草,一起淋雨,一起吹风……但我比你更清楚,我是不可能和你们成为四口子的,对那样的浪漫,我是越来越受不起……芳芳,我知道现在写的这一切你都不会看到,之所以写下来,或许是对自己的一份检讨吧,提醒自己多么应该学会珍惜……我是一个可怜的拾荒者,我在为当初所做的一切背负,好的,坏的,能够挽留的,无法挽回的……当初那些对我说爱的孩子,请你们不要恨我,不要对我漠然,对你们说不,是我唯一的正确,祝你们幸福……我,一个无奈的拾荒者。1000字 高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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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拾荒者一经春分,行将至清明。冷雨便轻轻地,不带留恋的落下。风将这仙女的泪吹散,散成雾一般的雨滴,急又轻的扑打在身上,我懒洋洋的将头发往脑后一捋,靠在车站的站牌上,这又不得不使我想起故乡来。故乡的初春也是这样,我也曾懒懒的不愿撑伞,就这样走在雨中。雨中,冷雨虽常使我清醒,但有一回我吐了。是一个拾荒者,衣服上散发着浓重的臭味且乌黑一片。他着实将我的心搅得泥浆翻滚,说不出的难受。那年我尚只是八岁,在故乡桌椅不稳的学校上小学。恰值学校重建,新校建在山脚下,大概偏远山区无人过问,学校大胆地放假半年。我便天天坐在牛背上,无所事事。这样的日子我过了一周。一周后,一隔再隔的双亲传来讯息叫我收拾行李到城里读书,虽说只能当插班生,我依然高兴得一阵风似的跑遍村子。外婆默默地给我擦净脸,着我换上干净衣服,将我送出村子。在村口她终于哽咽着说:“要常回来玩啊……”我看着奶奶那欲语还休得样子,我心中忽的被勾动了什么,“这里是我的家,我若不回来就是乞丐了。”我静静地说道。雨开始下了,春雨最是勾人心弦。上车了,窗外的雨像奶奶在哭,我之前不容易忍住的泪终于涌上心头,涌出眼眶,滴落在湿漉的地板上。正是伤心该停时,车到了。停在城西的一个汽车总站。雨依然下着,我的伤心略断,雨却不曾断,麻风细雨,我下车立在雨中,也不撑伞。同样立在雨中的有两个人。一个城管,一个捡垃圾的老者。。老人双手并作一处抖动哀求道:“大爷,我昨天刚从乡下捡垃圾捡过来的,明天就离开,今天不小心碰到你您,您就放过我吧!我真的很对不起您,但没有什么可赔给您的,您就饶了我这一……”那城管大手一挥,不耐烦的怒道:“哪里来的那么多的屁话,你家垃圾的夹子碰到我了,就想一了了之,走,跟我牢房里走一趟。”老人见势不好,想转身就走,却被城管的大手一把抓住。那只大手就那样抓在那乌黑、破烂不堪的衣服上。那老人的手乱挥着,被拖着走,在马路上,他终于站稳了,死死挣扎着,但那城管终还是年轻气壮,老者还是被拖动了。忽然,一束白光射来,那老者一下子不知从哪儿来的力气,一把将城管的手扯开,用力将城管撞开。“笛—”喇叭声打破了一切,打破了老者的痛苦,打破了雨的宁静,又打破了我那不谙世事的心灵,它将一切都打破了,雨珠、泪珠洒了一地。我被吓得张大了嘴巴,捂住眼睛慢慢蹲下去。“混账,今天怎么这么晦气!”那城管大吼一声便走开了。我再也忍不住了,“哇”的一声吐出来,吐得一地杂酱。这时,一只大手轻轻拍着我的背,然后用纸巾拭去了我嘴边的赃物。我转头一看是父亲,扑进他怀里哭起来。微雨依旧,不知是我的泪还是那拾荒者的血,雨终于没有停止。现在走在这无休的雨中,如何叫我能不想起那次的微雨,抬起头看看天空,让飘飞的雨珠滴在脸上以稍安乱腾的心绪。我不知道当初为何会吐,怎么去评论这个拾荒者,也不敢妄加评论。但我要以一颗最简单的心灵去深深的赞美他,以一种最简单的方式追捧他,以一汪最简单的文字来崇敬他,这个拾荒者。1000字 初二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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陌生的拾荒者每每到了周日的时候,我都会到坝边打球,但每一次打球的时候,都会看到那个平凡的身影,她只不过是在场地旁捡汽水瓶的一个普通人。我在场边休息时,有时她也坐着休息,但我都刻意地避着她,尽量不跟她离太近,其他人也一样,因为她很脏。看得出她年过花甲,头发几乎全白了,脸上十分削瘦,没有一丝红润的地方,眼睛也有些残疾,身子伛偻。全身穿地都是补了的衣服,脚上那双布鞋的底也磨烂了,手上经常提着一个塑料袋,很大,装满了瓶子。有时她也与卖水的大娘聊聊天,虽然我听的不大清楚,却也了解到她的一些情况,她没有任何亲人,只能靠捡点破烂维持生活,她说在江堤那边一个工厂边的土砖平房是她家。通过细致的外貌描写,表现人物的艰难,为后文作铺垫。听到这些后,我十分震惊。从此,只要有空的汽水瓶就尽量扔给她。虽然一直想亲手把瓶子交给她,却始终拉不下这面子,直是死要面子活受罪。她却很开心地弯下那本来就不直的腰,捡过瓶子放入袋子,还向我笑了笑。这让我的心里直不是滋味“我”的转变与前文形成对比,心理描写细腻。一转眼,一年的光阴过去了,每次都可以看到她,不论严冬酷暑,因为她只有这唯一的工作。也许岁月饶人吧,现在却很少见到她,看见她的时候越来越瘦,还不时的咳嗽,走路也不如原来那样稳健,现在走几步就要歇一歇,因此袋中的瓶子一日不如一日多。“因此袋中的瓶子一日不如一日多”,表达不精练,应为“瓶子数量一日不如一日”。前几个月的时候,我又看见了她在场边休息,我心里也不知为何,涌起一丝丝的喜悦。只记得当时,我的一个拉钩上篮后被对方重重撞倒在地,可恶的水泥场地,害得我的脚踝挂了彩。无奈,我只好下场休息。我踮着脚一跛一跛地来到场边坐下,看到了她,我们俩互相笑了笑。这时,令我难以置信的事情发生了,她迈着蹒跚的步伐来到我的身边,我看到了她憔悴的面容,脸上布满了皱纹,可她的头发依然整齐。她从一个精致的荷包中小心翼翼地拿出一个创口贴给我,看着她那枯黄的手,我不忍拒绝她的好意,只好收下了。她又细心地嘱咐我:“先用创口贴止血,最好再擦点红药水。”那声音虚弱,却充满了热情,一下子点燃了我心中的火焰。细节描写生动,一个细小的事件写出了人物的品德,突显主题。望着那远去,蹒跚的身影,在我心中满是感激,不顾脚伤的疼痛,小跑到她的身边,发自内心的感激油然而生:“谢谢你,老奶奶。”那一刻,我如释重负,其实世间万物都是平等的,为何我们不以一颗热情的心去对待他人呢?1000字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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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荒者的巧克力记得那是一个初秋的下午,天空格外的晴朗,蔚蓝的天空没有一丝云彩。此时的太阳已经没有了夏日的威力,但在阳光的直射下,还是晒得我们一头汗。沿着老和山一路上行,走在山间小道上,两边的树木郁郁葱葱,为我们带来了一丝阴凉。山间时不时吹来的一阵阵凉风,吹散了热气,让人好不惬意。我们迈着轻快的步子往北高峰的方向前进。走到一个陡坡,一眼望去高高低低一连串的台阶,我们走走停停,有点累了。老妈体力不支,越走越慢,我跟老爸走几步就要等她跟上来。于是我们找了个阴凉的地方让她休息一下,老妈坐在台阶上说有些头晕。本以为她坐一下就会好起来,哪想到,一会儿工夫,她不停地冒汗,后背都有些湿透了。脸色也越来越惨白,一手托着脑袋,眼睛闭着。我很着急,老妈是生病了吗?还是老爸有经验,判断她是犯低血糖了。这下我们可犯难了,出门身上没带糖,这山上找个小卖部都难啊。此时离山上最后一班缆车只有不到一个小时了,要是赶不上缆车,以老妈的体力恐怕下山都有问题。咋办呢?我们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就在那时,从后面走来了一位老人,只见他满头稀疏的白发,正头顶已经秃了一大块了,他那翻黄的脸仿佛是夕阳的余晖,额头上一条条弯曲的皱纹格外明显,眼珠深深地陷入了眼眶之中。他戴着一顶用竹子编成的帽子,衣着朴素,那件灰色衬衫有几块明显的补丁,裤腿被磨破了一块印记,还背着一个旧旧的小皮包,脚上那双军绿色的球鞋有些褪色,却洗得十分干净。老人快速走来,看见老妈那副苍白的,转过身来和蔼地问我:“小朋友,你妈妈怎么啦?”“应该是低血糖了,她有些难受。”我答到。话音刚落,只见老人一拍脑袋,说道:“哎呦,我这里这里正好有一包别人给我的巧克力,就给你妈妈吃好了。”说着,急切的在包里找着,没有找到,他把包里的东西一件件地取到外头,他从包的最里面拿出了一小包还未开封,崭新的德芙巧克力。他包里的只有一瓶水、一卷纸巾、一个小本子和几张零零落落的零钱。他把那一小包德芙巧克力递给了我,我连忙接了过来,说道:“谢谢爷爷!”他拍拍我的肩膀:“哈哈,不用谢不用谢,能帮到你们我很高兴。”他的眼角聚起一对巧克力色的菊花。片刻之后,老人便拿着不远处一个麻袋,向我们道别,上山去了。仔细一看,原来那个麻袋里面装的全是塑料瓶子,我顿时明白老人的身份了:原来他是个拾荒者,他每天上山捡垃圾,靠换来的钱生活,早起晚归,辛苦度日,一盒巧克力,对他应该是金贵的,却大方地送给了我们。时隔已久,老人那明媚的笑容仍然时常再会我心底,漾起一片涟漪,让我内心柔如水,清如泉,美如花。1000字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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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荒者_1200字似乎他天生就是一个拾荒者,自记事以来,他就开始在我家的楼底拾着别人丢弃的不要的瓶子,用这个来维持生计。他相貌平平,却已年过花甲,似乎是命运的捉弄,他的左眼总是微眯着的,却是他年轻时不懂事,经常爱冒险,一次登山时,被一块小石头砸到了眼睛,从此便看什么事情都看不清。母亲告诉我要多多关照他,她说这种人生活不容易,每天背负着骂名却只能忍受着活下去。依稀记得那个冬天,他在街上拾着瓶子,突然在地上捡到一个钱包,他粗略的看了一眼,便坐了下来,等待着失主来认领。不知等了多久,只知道第二天经过那时,他依旧坐着,失主终于到来了,看了看他手上的钱包,立马抢了过来,数了数,发现没有少钱,于是又笑吟吟的看着他,掏出一张百元大钞,说道:“小兄弟,谢谢你啊,大冬天的也不容易,给你,够你吃几天饭了。”他摇了摇头,表示只要一些零钱,于是那位正人君子又掏出一把零钱,连一句谢谢也没有了,扬长而去,依稀听见那位正人君子喃喃道:“真是个傻子,给他多点钱都不要。”我似乎看见他眼里闪烁着泪光。忘不了那个秋天,他穿着一身破烂的衣服行走在大街上,一位衣着华丽的夫妻走了过来,嫌弃的看了他一眼,还吐了口痰在他面前,说道:“真晦气,出门就碰到这种人。”他没理这对夫妻,只是自顾自的走着,这对夫妻便得寸进尺了,继续说道:“真是影响市容,这种人就应该被打入监狱。”他还是自顾自的走着,这下轮到夫妻俩生气了:“真是狗眼看人低,瞧瞧你那破衣服,跟你说话还不理我们,你以为你是谁?你信不信我一句话就可以让你在这个城市生存不下去。”“先生小姐,请注意你们的言辞!“饶是如此,他也没有生气。“我们言辞怎么了?看看你身上的衣服,你有资格活着吗?你有脸活着吗?”说罢,还抖了抖身上的衣服,我看不下去了,上前指责道:“他的衣着确实不好,但是他至少没有去侮辱他人。而你们呢,所谓的衣着华丽,内心何其阴暗?你们有他万分之一的好吗?”夫妻俩被我说的哑口无言,眼见围观者越来越多,灰溜溜的逃走了。我搀扶着这个破破烂烂的人,离开了人群。路上,我似乎看到了一抹泪痕,不知为何,心中一阵抽搐,是乎,我问他:“你没有子女吗?怎么这么大岁数还出来捡瓶子呢?”“子女不孝啊,抛弃我一个人在这个城市里,为了生存,我只得捡瓶子,每天看着那些人不屑的目光,我感觉丢脸极了,可是如果我不这样做我就不能养活我的孙女啊,她才7岁呀!”这是我和他第一次接触,也是第一次得知他的名字叫王溪,第一次知道他还有个孙女,也是最后一次见到他。再见到他时,已是在殡仪馆了,据说他是为了救一个被抢劫的妇女而死的,而那妇女却嫌麻烦,不但没有打120甚至也没有报警,消失在社会中。天似乎还是那么蓝,草似乎还是那么绿,看那社会却似乎变得冷漠无情,他虽然死了,但他的一生都是辉煌的,他每天都在帮助人,却没有人记住过他,也许在人们看来,这只是他应该做的。愿他在天堂安好。初二:麻俊鹏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000字 初二 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