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狼狈不堪的三百六十五天_900字
翻开相册,看着一张张照片,我的心中泛起了涟漪。一张似乎还带着油墨味的照片映入眼帘,照片上的面孔在我脑海中回荡,真的想问一句,你们,还好吗?
那时的我,满怀着稚嫩,向镜头没心没肺的笑着,唇齿之间流露出一种孩子特有的天真,而这种天真却是我如今所缺失的,是我找也找不回来的,是岁月无情剥夺的。依稀看见,那时的我同现在大概是天差地别吧。那时,我是莲花,出淤泥而不染,现在,我大概是与世俗同流合污吧!那时的我,写文章时,拼命地将几个唯美的词拼凑在一起,拼命的将文章变得文艺,现在,我大概已经将这份执着遗失了吧,或是已没有这样的闲情雅致。那时的我是快乐的,是无忧无虑的,但现在,繁重的学习和父亲的唠叨已经把我压的喘不过气来,连多余的一点闲暇时光都是奢求,却还怎敢奢望快乐呢?我确实是变了,这种变化不单单是形态上的变化,更是由内而外深层上的改变,我不那么单纯了,经历过一年半的时光,我实在离小学毕业时的样子太远了,我甚至记不起那时的样子,无论我如何努力,都是枉然。
回到照片,我的身旁是同班的同学,依然稚气未脱,那时的我与他们,是多么和谐,愉快,可再深的友谊终有淡了的那一天,更何况我们只有六年。一年半的时间,该走的走了,该淡的也淡了,再快乐的日子也已成往昔,现在,偶然遇见你们,六年的情谊似乎只化作了习惯性的点头,敷衍的笑容,其他的,完完全全,彻彻底底,随岁月消失了。闲暇之余,翻开同学录,留下的只有毫无温度的字迹,毫无温度的纸张,我曾相信,就算毕业了,同学录会化作你们和我的联系,可现在看来,这一张张同学录除了纪念又有何意义?中学的时光远没有小学般单纯,同学们之间只有竞争,也许前一秒他是你的朋友,可下一秒他就是你的敌人,我不愿接受,可这就是时光送给青春的礼物,与时光对抗,伤到的只有自己。或许在这样的环境中真有那样纯真的友谊,但我发现,这似乎与我无关。不论真心或不真心,同学们总是组成一个又一个圈,圈外边是一道坚固,冰冷的墙,无论我怎样迁就,怎样忍让,我终究敌不过这墙,成为了墙外人。
2015这一年让我明白了很多,也看透很多丑恶,从今往后,我将丑恶扫地出门,不做作,不夸饰,不迁就,不忘初心,为了父母,自己,做一个智慧,个性,简单,快乐的人,成为最好的我!
初二:吕治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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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大海
我爱大海,爱它那宏伟的气势,爱它的浩瀚无际,爱它的千变万化,爱它的波涛汹涌,爱它的风平浪静……
清晨的海是平静的海。天是灰蒙蒙的,海也是灰色的。一些小小的浪花会冲刷游客的脚,有时,它也会带各种的小礼物——贝壳或鹅卵石,五光十色,这会使本来颜色单一的大海,添加一丝绚丽多彩。
上午的海是变化多端的海。这时的海就已经是多姿多彩的了,而且变幻无穷。海面的颜色随着天空中的白云而变化:浓云下的海面发黑;乌云下的海面发灰;灰云下的海面发蓝;薄云下的海发青;无云处的海面在阳光的照耀下雪白。大海就像被罩上一个暗色调的纱,平调单一。在海边游玩的人们都尽情地拍打着水花,这又给变化多端的大海添了一丝乐趣。
傍晚的海是凄凉的海,在如山的白云下,远处是蓝色的,近处是灰色的。当年远航的人,看着这孤寂的大海,总会想起自己数日未见的家人,令人多么伤感,所以说这时的海是凄凉的海,会引出远航者孤寂的情感。
夜晚的海是凶恶的海。海是墨黑的,天是乌黑的,海天一色,到处是黑漆漆的一片,仿佛一块巨大的黑色幕布盖在海面上。巨浪也是黑的,像一阵黑色的龙卷风,咆哮扑来,要卷走海中的一切,也要卷走岸上的一切。这时航海的人们,得需要多么大的勇气啊,才能度过这惊涛骇浪之夜。
我爱大海,爱它的浩瀚无际,爱它的千变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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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你的三百六十五天当家猫一时糊涂,它就成了野猫,清醒过来还可以反悔要安稳;当野猫一时兴奋,它就成了家猫,清醒过来还可以反悔要自由;人生的轨迹不是一条直线,却像分子运动那样,没有规则的来来回回。二单元门旁边的小仓库,东西乱七八糟胡乱堆放在那里,我好像有看到你从里面慢慢走出来,再慢慢从我眼前消失。我去找你,去草坪,你曾经很爱窝在那里做属于你自己的梦。可是现在,只有绿的刺眼的草,蓬勃的长着,这个夏天她们似乎还没有记起你不曾来过。我去阳台,阳台晾着你最爱吃的小鱼干,你曾经爱偷偷跑去窝在筐里填你永远填不饱的肚子。可是阳台很静,鱼干发出潮湿的甜腥味,一点一点风干我寂静的顾盼。然后我就在这个阳光灿烂的下午两点,蹲在地上像个孩子一样嚎啕大哭---骤然的心痛使我惊醒,梦里的眼泪就真的从脸上滑过,落在枕头上,开出一朵朵绝望的花。我的糯米,已经离开这个世界,很久很久了。三糯米是我的我第一只猫,浑身雪白,有一双可乐色的眼睛,可爱而没半点媚态。现在我总是在想,是不是我没有好好珍惜过她,是不是当她一时兴奋由野猫变成家猫那一刻,就已经注定了我无法给她足够的空间去放任她漂泊的性格。于是我们就成了生活在同一个空间里却互不干扰的两个存在,她很安静,安静到我常忽略到她的存在。她也曾跳到我的椅子上,伸出前爪向我召唤,我只是无动于衷的继续整理我的诗稿。我知道她那时一定很寂寞,或许就是从那时起,他开始清醒过来返悔要自由。我发现其实我自己才是一直不折不扣的野猫,自由了要安稳,安稳了要空间。假如那天我带她出去了,她也许就在那时离开我。可是如果时光倒流,即使我亲眼看到她离开的背影,我也不会阻拦。我只是把能想到的都给她,甚至给她找了一只血统纯正的波斯公猫来匹配她的幸福,可是她却爱上了一直黑眼睛的灰野猫。尽管他并不英俊端庄,却是另有一番王者气质,再看见他的那一刻,我的心里是慌乱的,哪怕一双睿智的眼,也永远无法洞察他的心,我不知道有了爱的她还会在我的世界里停留多久,我还心存侥幸的相信她并没有那样的向往自由。可她还是走了。我不知道是否还能再见到她,只是心里抽搐的疼,失去的那一刻我才明白我是深深爱着她的。从我收养她的那一刻起,她在我的生命里就注定无法被抹去。纵然我给了她太多的拘束和落寞,她留给我太多的无奈和忧伤,可有关糯米的一幕一幕,吃饭的样子,睡觉的样子,伸懒腰的样子,追逐毛线球的样子,她出门的背影,她可乐色的眼睛,那些有关她的一切一切,又凝聚成一根根丝线,缠缠绵绵绕住我的咽喉让我不能呼吸。于是那以后的午夜一点半,我都会准时醒来,面对我还未写完的诗集。我总觉得应该以某种方式纪念她,才能追悔那些梦里曾经留下的眼泪。情圣问我:你想念她吗?四无法压抑心中的思念我决定去找她,顺着曾经的道路,那个曾经的地点,糯米的三个孩子已经出世了。我并没有像预想那样出现在她面前,尽管那时我很寂寞,但我并不想让她陪着我一起寂寞。我想她会记得我的,就像,我还牵挂着她。五2009年夏天,一个午夜一点半,我的诗集还在写,她就在这时出现在我的窗前,她瘦了好多,这是她选择自由的悲哀:家猫平均可以活到十岁,而野猫有五年阳寿就不错了。我打开窗户,她不进来,风吹散了我的诗稿,有一页飞出窗外,糯米给叼了回来,动作已经失去了曾经的敏捷。我知道那时她已经快不行了,她只是想利用我们之间的残情为他的几个孩子讨一条活路。我关上窗,熄了灯躺在床上,我需要这样一段时间,擦去眼角的泪,呈现给她和她的孩子一张平静如昔的面容。那一夜我始终无法入睡,糯米明亮的眼睛就在窗外,这是多少次在我梦里出现的场景,当它真真切切的在我眼前发生,我却没有了足够的勇气去面对。原来这种感觉只是在梦里才会近在咫尺,而现在,它似乎永远遥不可及。我好像是天快亮的时候才昏昏睡去,梦里大雨滂沱,无边无际的海水淹没头顶,寒冷到让人窒息,波涛迭涌,我无力沉沦其中。。。六醒来的时候是在刺目的阳光下,和昨晚的梦境形成温暖和寒冷的鲜明对比。糯米已经走了,我明白,她是永远的走了,但此刻我的心里却倏然平静了好多。打开窗户,我决定用微笑去迎接这三个阳光下的小生命。这一秒钟过后,我将以另一种方式去纪念和保留我和糯米一起走过的所有时光。七写到这里的时候,糯米的三个孩子都已经长大了,其中一只长得很像糯米,只是脖子上的毛还没有她妈妈的长。通身雪白的毛色,一双可乐色的眼睛,是那样似曾相识的存在。我叫她糖糖糖糖是只安静的猫,这一点和糯米很像,这一点好几次让我有种糯米还在的错觉,所以我愈发的爱她,至于另外两只,一只被弟弟带走,另一只留在我家,取名叮当。这是一只极帅气但没一刻消停的没心没肺的无敌公猫,他的吵闹足以让习惯了安静的我有种天崩地裂的感觉,我甚至怀疑他和糖糖是不是一个娘胎出来的,两只猫形成的巨大反差足以见得他们猫爸几乎疯狂的遗传基因。八如果日子这样一直平静下去,也许我会幸福的看着叮当和糖糖长大,可是偏偏我就没有这种幸福,或者说,偏偏我就是个不称职的主人,没有能力保护好自己的猫。就在我为期末考试奔忙的时候,家里来了个要我叫她姑姑的女人,我从来没有见过她,同样对她粗俗的行为和震天响的嗓门没有任何好感,但我依然礼貌的应允了她的存在,因为我从来不会想到,就是这个女人几乎彻底摧毁了我刚刚松下来的神经。她离开我家那天,我正在期末考场上,面对这本来很简单的试题,我始终无法静下心作答,我总有种不祥的预感,挥之不去。我拿着钥匙,手却一直抖个不停,以至于我好几次才成功打开那扇门。家里很静,静到我无法想象,叮当颓废的窝在墙角,糖糖?我的糖糖呢?九那个女人说家里有老鼠,就带走了一只猫,看似轻薄的礼物,其实是我和叮当的全世界。我不敢想象糖糖被那个粗俗的女人拎走时的样子,如果她有眼泪,一定会顺着她可乐色的眼睛里流出来,可惜她只是一只猫。躺在床上,我觉得自己也变成了糖糖,被任意主宰着命运,不顾溢满心中的绝望呐喊,在无数个午夜一点半,镌刻成笔下的文字,是肆意撕裂黑夜的火花。叮当此刻出奇的静,离开妹妹的心痛,忽然让他失去了曾经不可一世的霸气,而是把他心中最柔软的伤痛毫无掩饰的裸露在这落寞的黑夜里。我忽然觉得,我和叮当,好像风浪中找不到方向的两艘船,彼此紧紧依偎,去等待一个没有风浪的港湾。十我和叮当说,我想去找糖糖,只换来叮当大段的沉默。在姑姑家里,我没有见到我日夜思念的糖糖。我曾在车上设想了无数种可能,也算是做足了心理准备,可我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糖糖因为不会抓老鼠,而姑姑为了剩下一只猫的口粮,我的糖糖,早已经离开了这个世界。激动,后悔,愤怒,疯狂占据了我所有思想,我握紧了拳头,这个女人,她杀了我的糖糖,我恨不得下一秒就看见她倒在我的拳头下。可是最终我还是在这个强势的女人面前黯淡下去,我承认我很软弱,我只是想早点离开这个地方,或许我可以带走的还有糖糖安静的灵魂。十一叮当把我的书桌弄得很乱,可乐洒了一地。我告诉他糖糖没了,我说对不起叮当其实我也很难过。下一秒,我的手上多出了三道抓痕,隐隐的渗着血。叮当跑去了阳台,不再理我。糖糖不在了,他也许会选择做野猫,会选择离开我的。两年了,我满以为可以完成糯米的遗愿,尽管糯米不爱我,可是她对我有着极大的信任,如今我眼睁睁的看着这个世界上消失了糖糖的气息,我还以为我可以在糖糖身上弥补对糯米的爱,可是我错了。彼时是阳光灿烂的夏天,我依稀铭记着,草地上跃动的白色身影,纯洁而美好。有风吹来一阵阵花香,有蝴蝶和蜻蜓在蹁跹,有知了不知疲倦的鸣叫,还有我的诗集,和糖糖的身影揉碎成一个个远离现实的梦境。十二糖糖走了三个月了,我开始慢慢接受叮当,他依然很吵很闹,却始终没有离开我的意思,我也因此学会了许多,其实我们彼此都肩负着一个责任,为了这个责任,去消耗着彼此的自由。我开始慢慢了解叮当,我发现其实我们都活在一个世界里,每天一起happy一起crazy,一起听歌,一起看电视,叮当大多数时候都是很闹的,只有听到《想你的三百六十五天》时才会安静下来。渐渐的我已经完全接受了这种无节制的吵闹。起码有叮当的日子,我也是快乐的。十三于是日子就走过了那段轰轰烈烈一点一点平淡了下来。我很愿意接受这种平淡,这样很好,可叮当不这样想,他似乎厌倦了这种生活,这是一定的。我从不允许叮当乱进我的房间,就响叮当不允许我乱动他的球一样。这天下午,我像往常一样坐在桌前奋笔疾书,叮当就在这个时候进来了,他老老实实的蹲在我的凳子上,不乱动,也不叫。‘你想出去走走,对吗?’我放下笔,低头看他,心里倏然间想起糯米。他眼前一亮呢外面很热,地上有一点烫,不过还好,我的感觉还没有麻木,糖糖离开后,我是第一次带他出来,我安静的坐在树下,看他在草坪里乱跳,与蝴蝶嬉闹,叼着鱼片袋子,幸福的寻找剩余的一点鱼片渣。我就在他的快乐里努力的快乐着。阳光很浓,世界满地金黄。这一刻起,我已经深深爱上叮当,我珍惜和他在一起的每一分每一秒,因为我知道,他终有一天会离开我,无论用什么方式,我只是不想给自己留下遗憾。我带他去朋友的party,带他去广场看跳舞,带他去公园拍照,带他去寺庙上香。就像所有的猫和爱猫的主人一样,我们在形影不离中默契的维护着这份来之不易的感情,它在几次辗转周折中已经千疮百孔,也许再也经不起一次别离的摧残。十四几场秋雨过后,天气渐渐冷起来,一只老白猫就是在这个季节住进了单元楼道。来得时候还挺着圆鼓鼓的肚子,不到半个月孩子就掉了,以后很长时间,这种悲剧都持续上演着。清洁工一次一次的把她赶出楼道,我不知道她还能不能熬过这个冬天。2011年11月11日,传说中的世纪光棍节,我和几个闺蜜和她们的猫咪high到很晚,我的叮当在一群乖巧可爱的猫咪中将王者气质暴露无疑。四岁的叮当无论是外形还是心理,都算得上是一只活力四射的青年公猫,可他并没有孩子,他从来没离开过我的身边。很晚很晚我带着叮当回家,楼道很黑,打开门时迎面撞上了两只莹亮的眼睛,我拧亮手电,是老白猫。我回家翻了件旧毛衣,在角落里围了个猫窝,老白猫钻进去,露出圆滚滚的肚子,她又有孩子了。出了趟远门回来,老白猫已经生完了,这次没有流产,一共四只,当我看见这四个小生命依偎在叮当怀里,我的心一颤。这是叮当的孩子。十五此后的日子随机恢复了平静,家猫和野猫之间,其实并没有太多太多的不同。叮当依旧活在我的世界,我们一起看无聊的电视剧,一集又一集,大致雷同的剧情没完没了的上演着,人类也不过如此,寂寞了要爱情,爱够了要自由,自由了要平静,平静了又要爱情。老白猫依旧生活在楼道的角落里,叮当每天都会去看她和孩子,我也常去给她们送些吃的喝的,老白猫的孩子就在半家猫半野猫的夹缝里,不谙世事的一天天长大。岁月静好,我却隐隐不安。十六清洁工不知什么时候拿走了她的一只孩子。叮当和老白猫,兀自在他们的世界里伤悲。这世界原就没有电视剧里的安稳,枪林弹雨下只有强者才能浴火重生,我们同样都不是,伤心的老白猫,她只能另谋他路,去庇护他孩子的余生。叮当也会去的,我明白。我们一如往常的吃饭、看电视、听歌,一起走街串巷,看天、看夕阳、看月亮。只是叮当这几天出奇的安静,这个生活了四年的地方他已经有了深深地眷恋,我何尝不是?但我尊重他的决定,就像糯米对我,她尊重我,虽然她并不爱我。周六的晚上,叮当把食碗舔的很干净。我一直没动,坐在沙发上看电视,直到他走的那一刻,我回头,眼泪止不住的流下来。电视里是李纹演唱的《想你的三百六十五天》,窗外正是如血的夕阳,我看见他带着她和孩子离开了。夕阳不管不顾的倾泻在他们身上,被朦胧的水雾绚成刺目的光。我多想他再回头看我一眼,至少让我相信他是爱我的,可是他没有。十七夜,潮湿的鼻子呼出一团团的黑,像油墨。只在远远的一角,描绘着淡淡的半个月亮,我渴望雨水吟唱的澄澈,冲淡这稀薄的寂静。以后的日子又属于我一个人了,一个人吃饭睡觉,一个人上学放学,似乎一切都那么平常普通,只是再也没有曾经的那些快乐与不快乐了。那样的全心全意,一辈子,只有一次,在我生命还很年轻的五年里,被消耗的一干二净。。记忆只剩下了一些发亮的细节,在无数个大雨的夜,重新回到我的梦境。那个梦境中的糯米,安静的蹲在我的窗台,叼回我被风吹散的诗稿;那个梦境中的糖糖,被姑姑拎着脖子带走,而那一刻,我还在考场上奋笔疾书;那个梦境中的叮当,在阳光下追蝴蝶的雀跃,在夕阳下离开我的背影。那些梦境中的一切一切,就这样死在了2012年冬天,这个连呼吸都会结冰的季节。前几天抽时间看了看当初被弟弟带走那只猫,他也是糯米的孩子,叫咪咪。过着和所有家猫一样的日子,被喂得很胖很胖,陪着我的小弟弟,闹成一团。我只是看着,浅浅的微笑。十八在想你的三百六十五天,听你我最爱的那首歌。泪,总是已不相信翻涌微笑的脸,忽然我感觉,你没走远。1200字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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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六,七的日记_1200字E度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二十五坐上公汽来到桥头,那里种着花草、树,一簇簇绿叶衬托着一朵朵各色各样的花朵,来到桥上,大桥像一条长龙横卧在江面上,许多汽车在大桥上快速的行驶着。来到公园,公园里风景如画,令人陶醉,宽敞的喷水池里,碧波荡漾,漂亮的小石桥直通湖中的小亭子,有时小亭子里还有人下棋。来到湖边,爸爸给我们租了一艘电动船,我们的船像木头一样飘浮在湖面上,我把手伸进水里,全身都觉得清清爽爽的,妹妹也顽皮的扑腾着水花。我手把着方向舵,那小船在我手里就像驾驭着一匹小马似的,轻快地驯顺地从亮晶晶的浪尖上跳跃首飞了起来。突然一个急刹车,原来船被鱼网缠住了,爸爸急忙把船前进档换成后退档,再把船轻轻左右摇摆,过了一会儿,船终于从网里逃出来了。我们租船时间到了。我们继续游玩,来到蹦床前,上面有许多小朋友兴奋的又蹦又跳,活泼得像一只只小猴子。我被吸引住了,马上和妹妹爬上去和他们一起玩起来,我们在上面蹦呀跳呀活像一只快乐的小白兔。我又在里面认识了许多新朋友,我们一起在像皇宫一样的房子里钻来钻去,还骑了老虎、大象、马,玩过翘翘板。里面的东西我们玩遍了。时间过的真快,一眨眼就到了下午,我们依依不舍的回家了。第二十六天:我守家哎,真倒霉!今天晚上爸妈都有事出去了,家里只剩我一个人。虽然我已经不小了,但是就是天生胆小,每到晚上,爸妈必须有一个陪我才行,否则我就会像“小尾巴”似的,他们走到哪里,我就跟到哪里今天实在没办法了,他俩人一致讲不能带着我,而且一致讲我应该锻炼了。我一赌气,声明从今天起我自立了,决不依赖他们了。天公真不作美,偏偏今天刮起了风,门窗不停地响。我越来越害怕,想到了电影中那些鬼怪,那些令人恐怖的坏蛋,感觉心脏剧烈地跳动,好象他也在喊:“快放松,我快要蹦出来了!”大脑也在抗议:“别想那么多了,我这里都要发生交通事故了!”我再也无心写作业了,便走到客厅,打开电视,并且把声音调得很大,坐在沙发上看起电视来。眼虽盯着电视,耳朵却警惕地听着外面的动静,我索性捂上耳朵,心里默念着:“我不害怕,就是不害怕!”我看着时间一秒一秒地走过,盼这爸妈快点回来。终于,我听到了楼道的脚步声,紧接着是钥匙开门的声音,我心里一阵欢呼,赶快跑出去真诚地迎接仅一个多小时不见的爸妈。他俩见到我,满脸的笑容。爸爸说:“感觉怎么样?没害怕吧?”我骄傲地一仰脸:“你们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我的自娱自乐节目还没完呢!”他们也许没想到,这么英雄的我,正感谢上帝呢!第二十七天:奇特的鱼我的这条鱼实在有些与众不同,说它老实吧它的确有时候很乖,它在鱼缸里悠闲的游来游去,从不去攻击其它的比它小的鱼。可是,如果它想玩,就会和几条小鱼玩起“捉迷藏”它们玩得可高兴了,东躲西藏。初一:快乐的小昀1000字 初一 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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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六,七的日记二十五坐上公汽来到桥头,那里种着花草、树,一簇簇绿叶衬托着一朵朵各色各样的花朵,来到桥上,大桥像一条长龙横卧在江面上,许多汽车在大桥上快速的行驶着。来到公园,公园里风景如画,令人陶醉,宽敞的喷水池里,碧波荡漾,漂亮的小石桥直通湖中的小亭子,有时小亭子里还有人下棋。来到湖边,爸爸给我们租了一艘电动船,我们的船像木头一样飘浮在湖面上,我把手伸进水里,全身都觉得清清爽爽的,妹妹也顽皮的扑腾着水花。我手把着方向舵,那小船在我手里就像驾驭着一匹小马似的,轻快地驯顺地从亮晶晶的浪尖上跳跃首飞了起来。突然一个急刹车,原来船被鱼网缠住了,爸爸急忙把船前进档换成后退档,再把船轻轻左右摇摆,过了一会儿,船终于从网里逃出来了。我们租船时间到了。我们继续游玩,来到蹦床前,上面有许多小朋友兴奋的又蹦又跳,活泼得像一只只小猴子。我被吸引住了,马上和妹妹爬上去和他们一起玩起来,我们在上面蹦呀跳呀活像一只快乐的小白兔。我又在里面认识了许多新朋友,我们一起在像皇宫一样的房子里钻来钻去,还骑了老虎、大象、马,玩过翘翘板。里面的东西我们玩遍了。时间过的真快,一眨眼就到了下午,我们依依不舍的回家了。第二十六天:我守家哎,真倒霉!今天晚上爸妈都有事出去了,家里只剩我一个人。虽然我已经不小了,但是就是天生胆小,每到晚上,爸妈必须有一个陪我才行,否则我就会像“小尾巴”似的,他们走到哪里,我就跟到哪里今天实在没办法了,他俩人一致讲不能带着我,而且一致讲我应该锻炼了。我一赌气,声明从今天起我自立了,决不依赖他们了。天公真不作美,偏偏今天刮起了风,门窗不停地响。我越来越害怕,想到了电影中那些鬼怪,那些令人恐怖的坏蛋,感觉心脏剧烈地跳动,好象他也在喊:“快放松,我快要蹦出来了!”大脑也在抗议:“别想那么多了,我这里都要发生交通事故了!”我再也无心写作业了,便走到客厅,打开电视,并且把声音调得很大,坐在沙发上看起电视来。眼虽盯着电视,耳朵却警惕地听着外面的动静,我索性捂上耳朵,心里默念着:“我不害怕,就是不害怕!”我看着时间一秒一秒地走过,盼这爸妈快点回来。终于,我听到了楼道的脚步声,紧接着是钥匙开门的声音,我心里一阵欢呼,赶快跑出去真诚地迎接仅一个多小时不见的爸妈。他俩见到我,满脸的笑容。爸爸说:“感觉怎么样?没害怕吧?”我骄傲地一仰脸:“你们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我的自娱自乐节目还没完呢!”他们也许没想到,这么英雄的我,正感谢上帝呢!第二十七天:奇特的鱼我的这条鱼实在有些与众不同,说它老实吧它的确有时候很乖,它在鱼缸里悠闲的游来游去,从不去攻击其它的比它小的鱼。可是,如果它想玩,就会和几条小鱼玩起“捉迷藏”它们玩得可高兴了,东躲西藏。初一:快乐的小昀1000字 初一 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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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蚊三十六计_550字今天的气温很热很热,窗外的天空很蓝很蓝,天上的白云很高很高,耳边的蚊子很吵很吵。 ——题记 我家也算是半个动物园了吧,家里有精灵的大雕、呆呆的乌龟、胖胖的鱼、肥肥的鸡、白白的鸭。神出鬼没的老鼠,打不死的小强,乱飞乱撞的苍蝇,还有哪里有血哪里飞的蚊子。我爸是园长,而我则是饲养员,用自己的血去喂养那些"可爱“的蚊子。 “嗡嗡—”耳朵已经被这些声音塞满了,时不时还有蚊子在眼前飞过。腿上不知什么时候被几个野蛮的蚊子建起了几座蒙古包。太令人讨厌了,于是,哈哈,我想出了“霹雳灭蚊三十六计”。 第一计,气定神闲:以为让它喝点血就走。没想到这小家伙如此贪婪,一点儿也不知足,都快把我的血都吸光了。于是,我宣告第一计失败。 第二计,佛袖神掌:用手去驱赶它,眼看着它飞走了,但不一会儿又飞了回来,不眠不休。结果,同上。 第三计,雷霆夹击:用手拍拍拍,拍死它。这时,我想到曾经看过的一篇文章。那里说,一般咬人的蚊子都是怀了孕的母蚊子,喝血是为了繁殖好下一代。不过,我只同情了一秒,下一秒就回归了小恶魔的本性。随着几声响,就被我拍死了一只。不过,这种效果很不好,手都拍肿了,却依然有蚊子。于是,我果断采取了下一措施。 必杀计,点蚊香。这可是我的看家本领,蚊香的威力可是“无蚊能比”,结果“蚊死一片啊”哈哈。 剩下的三十二计属独门秘笈,不可泄露,你自己琢磨。550字 初一 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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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在我所读过的小说中,我觉得《俗世奇人》这本书最富有传奇色彩,让人百看不厌。这本书的作者是着名作家冯骥才,主要说了在天津卫码头上,发生了许多奇人奇事,这些人的故事,无一不让我们啧啧称赞,有个顺口溜:码头上的人,不强活不成,一强就生出各样空前绝后的人物,但都是俗世俗人;小说里头的人,不奇传不成一奇就演出各种匪夷所思的事情,却全都是真人真事。说的正是这本书。读完了,这本书,我不禁感叹: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啊!天津卫这个小地方,藏龙卧虎,中间的泥人张,他的名声流传至今,捏泥人已是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了。书中的那些奇人,如果按照古代学位来称呼,他们个个都是状元。连钓鱼的、治牙的、粉刷的、造假画的……都有状元,可以说,我们只要有一技之长,也可以获得成功。每个职业都有它的状元,这让我不禁想起了前几年在黄山的时候。在黄山,穿着橙色制服的清洁工是一道靓丽的风景线,他们随时都拿着一把专门夹垃圾的钳子,不管在黄山的任何景点,都能看见他们忙碌的身影。他们打扫的速度极快,并且十分干净,就连悬崖上的垃圾也清理掉了。在他们辛勤的劳动之后,黄山留给中外游客的是中国名山的美好形象。他们就是清洁工中的状元!同时我也感受到从古到今,社会上是弱肉强食,天津有许多与书中人物同行的人。为什么不写其他人呢?就是因为书中人手艺高超,有十分传奇的故事,所以,其余人都被遗忘了。想到蓝眼、绝盗、泥人张……这些“状元们”,我感受到阳光总在风雨之后。就像绝盗,他吸取了多次教训,到后面不露风声,满载而归。他们勤学苦练就得一身的本领,都是自己一人打拼出来的。他们谁不是从无名小卒成了一代宗师?这让我想起了我们永嘉的稻草人,稻草人,顾名思义,就是稻草做的人。永嘉的稻草人,以前是在田里防止鸟类的,后来景区开发,稻草人成为了一件件工艺品在各地展出。做稻草人的民间艺人,做稻草人时技艺娴熟,只见他们麻利地做好支架,拿着稻草编的草绳,熟练地绕在支架上,一个齐人高的稻草水牛在他们妙笔生花的手中变的栩栩如生,他们做稻草人的速度很快,短短几天时间,一头“水牛”就做好了,现在能做稻草人的艺人已经不多了,正是这些艺人在传承着永嘉独一无二的手艺,才让永嘉稻草人闻名于全国。他们是做稻草人的“状元”,也是做稻草人的一代宗师。阳光总在风雨之后和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是我在《俗世奇人》中悟出的道理。六年级:Orange杀手900字 六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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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青春_900字青春无悔,自从我开始记事之日就已经明白了这个道理。此刻,我已度过了十几载的人生,正所谓是七、八点钟的太阳,正值青春十六的豆蔻年华,再回首,我又有多少的不甘与欣慰,又有多少激情与期盼,正所谓江山如画,一时多少豪杰,江山代有人才出,各领风骚数年。而青春年华就是寸光寸金的尤物,就是“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九万里风鹏正举”的时间载体,就是一首内涵深奥,奥义无穷的诗了。“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与我同年相仿的英雄们早已牛刀小试,初露锋芒了。二十七岁的霍去病早就少壮魁伟,英威高雄,提兵十万横边朔,北击匈奴王庭,封锁狼居胥了;比尔盖茨已经投笔从商,开始为信息时代的微软帝国奠基;雄姿英发的三国周郎赤壁,青春儒钢,谈笑间樯橹与百万雄师灰飞烟灭。自古英雄出少年,真所谓“东方欲晓,莫道君行早”。“人事有代谢,往来成古今。”青春年华这首诗有《荷马史诗》中希腊军队鏊战特洛伊城池的波澜壮阔,有《圣经》中诺亚方舟、出埃及记的优美浪漫,也有《滕王阁序》的对人生、宇宙俊采星驰的精典描绘,还有《西游记》、《水浒传》神话与现实中大无畏的革命反抗意志,更有《离骚》的“难酬蹈海亦英雄”的浩然正气。它至高无上,使我心悦诚服,我爱青春,这如诗一般的年华,它使我对未来充满希望;我爱青春这如诗的年华,它给我的生活带来了激情万丈;我爱青春,这如诗的年华,它使我变得多样,不限于一种风格。“劝君莫惜金缕衣,劝君惜取少年时。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然而,又有多少青春悲歌在历史的尘埃中殒落了呢?俄国大诗人普希金为不忠的爱情与人决斗,英年早逝,令人扼腕痛惜;王安石也也写下了为神童悲天悯人的《伤仲永》;民族英雄岳飞因遭投降派陷害于三十六岁被“莫须有”地诛杀,空留《满江红》“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的悲壮年华;少年轻狂的王勃因得罪了皇权,被贬他乡,二十七岁写就了千古绝唱的《滕王阁序》,旋即溺海而亡,令人惋惜之至。“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我爱这如诗一般的年华,像大海中墨鱼喷墨一样,大海仍不是一望碧绿?江湖易老,光阴难又。男儿当自强,小小的挫折又怎能使我放弃这如诗的年华?男儿何不带吴钩,收取关山五十州。青春的我,富有时间,有时间就会希望,拼搏吧,在如诗的青春年华,广阔天地大有作为!广东揭阳揭西县纪达中学初一:黄文龙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900字 初三 想像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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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童年_900字童年的回忆,肩负多少美好,快乐与辛酸,也只是那一瞬间,转眼即逝,让我们将它珍藏在心灵的最深处,以纪念我们失去的青春。————题记亲爱的童年:你好,时光匆匆如流水一般,一转眼,你便悄无声息的走了。当我步入初中课堂的那一瞬间,我便明白,童年,将由现在进行时变成过去式。谢谢你,童年,你所带来的快乐,是无知的快乐,是发自内心的快乐。这种快乐,是现在的我找不回来的。谢谢你,童年,你让我明白了很多,也知道了很多。人也真是一种奇怪的动物,失去了,才懂得什么叫珍惜。英国诗人拜伦曾说过,“谁会拒绝再体会一次童年生活、”我自然不会拒绝。童年终究只是回不去的曾经,但我要感谢的,正是这回不去的曾经......童年,一定不止我一个人曾拥有过你。你就像一个巨大的收纳箱,收录了我和他人的美好回忆。童年,你可曾知道,在失去你的前一个月里,我曾有过多少惶恐。我不知道,不知道你会在什么时候弃我而去。我总安慰自己,你不会走,你会伴我终身,可现实,总是那么残酷又无情。谢谢你,童年,谢你陪了我那么多年,这些年,我千金不换!我曾对天空中的每一丝云彩都无比好奇,童年,这,不正是你带给我的吗?童年,在我刚刚离开你时,我还固执的听着幼稚的歌,看着幼稚的书,玩着幼稚的游戏;仿佛这样,你便可以回来。我要走了,要彻底的离开你,中学如同一双大手,将你无情地与我分离,只剩下我,只剩下我孤零零的一个人,奋力地冲向前方,冲向人生的终点。我还得走,我还得继续往前走,你只是我人生的一段经过,却不可能是结果。我的旅程还在无尽的远方,你只能是我的中转站,无情的时间终不会怜悯我。时间又开始鞭打我了,迫使我离去,告诉我,我必须得勇往直前,不能再迷恋童年了。站在高处,伸开双臂,耳机中隐隐传来《明天会更好》的歌词。我顿悟了,松开紧紧握着的五指,手心中,似乎有什么东西飘走了。放下,也是一种领悟,不必再对你的离开而耿耿于怀。现在,你在看着我吗?你会看见我叹息着对世界说:“昨天固然美好,但明天会更好!”谢谢你,童年,你不仅让我拥有了快乐,更让我拥有了一段难以忘怀的经历。谢谢你,童年,我不会再迷茫,犹豫;不会再为曾经后悔,忧伤,留恋,我要向前,我要看见更好的未来!初一:何金苑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900字 初一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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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百六十一个问句“喂!老公啊!我现在很忙,你往单位给我送点东西吃吧!我老饿饿!我等你哦!拜拜!”她又一次这样匆匆打电话给他,甚至他连一句说话的时间都没有。他买了她最爱吃的东西赶到她所在的单位,又看到她正兴致勃勃的和一些男同事在大大咧咧的聊天。他没有打扰她,让别人把东西送了进去,自己悄悄的走了。“喂!老公,今天我们单位有个聚会,你可以陪我去吗?”他打电话给她。“不行!”她回答的如此干脆,“我还有许多事要做呢!下次吧!那没什么事,我把电话挂了!拜拜!”停了数日,她硬拉他一起参加她单位的聚会。而在现场,她却把他冷在一旁,一个人和同事兴致勃勃的聊天。他下意识的摆了摆头,一副无奈的样子,悄悄走了。晚上回家,看见烂醉如泥的他,她埋怨道:“让你陪人家参加聚会,你倒好,一个人溜了,躲在家里喝酒,让我多没面子啊……”这晚,他一个人睡在客厅的沙发上。又停了一些日子,他的行为开始变得反常。起先,她不在意,仍会让他往单位送饭。他会常常因为迷路而送不到。回到家她对他又吵又闹。后来他的妹妹带他去了医院。医生说他患了精神分裂症,加之长时间压力过大,可能引起了选择性失忆。至于什么时候恢复,不得而知。她得知情况后匆匆赶来。“老公,我是你老婆啊!你不认识我了?”“老婆?不是!我老婆很忙,很忙,她哪会有时间来陪我啊?她很忙的!”“我真的是你老婆啊!”“不是!肯定不是!我老婆很忙的!”就连他的妹妹都用质问的语气问她:“嫂子,你每天究竟有多忙啊?就没一点时间可以陪大哥吗?”她翻阅老公的日记,希望在其中可以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从老公的日记中,她读出了老公每次送东西后一个人悄悄走的酸楚;读出了老公一个人参加聚会的伤楚;读出了那天老公喝的烂醉的痛楚;更读出了结婚一年多来老公心中的孤独寂寞,甚至是无助,还有轻生的苦楚。而唯一可以解释这些的就是老公日记中每天一句的“老婆,我亲爱的老婆,你为什么总那么忙?”结婚到现在已465天了,但却一共461个。她试图找到那四天发生了什么。其中一天是她生日,一天是春节,其余两天仅仅是她陪他逛超市买了点日常用品。她双眼充满泪花,在心里一遍一遍问自己,结婚这一年多,自己真的就那么忙吗?后来她试图带老公去他们一起走过的地方,可去脑中一片空白:我们曾经一起去过哪儿?在以后的日子中,她把所有的空余时间全给了老公。她说她要不惜一切的去唤醒老公对她的记忆,因为她真的是一个好老公。900字 高一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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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今年三十整_900字2月22日凌晨6点。老栗起了床,记起妻的叮嘱,打开手机,给在县城教书的宝贝女儿发了则短信:“亲爱的女儿:爸爸妈妈祝你生日快乐!”随后,女儿回复:“谢谢爸爸妈妈。正在去学校的路上,有早自习呢。”看完,老栗心里轻松了。仿佛看见女儿在这春寒料峭的清晨,在寂寥的大街上阔步前行……想着想着,思绪不禁回到30年前——公元1981年2月22日9点50分。妻在努力折腾了近10个小时后,终于听到了女儿响亮地哭声,满头大汗的痛苦的脸上立刻现出欣慰的笑容;老栗在揪心了近10个小时后,担心终于变成喜悦。体重9斤,圆圆的小脸蛋儿红红的、粉粉的,黑黑的小眼睛睁得大大的,一头黑发,又细又密,安安静静地躺在襁褓中。看着平安的妻子和健康的孩子,老栗高兴得手舞足蹈:我有孩子了,我当爸爸了!1981年2月22日晚10时。妻吃了,洗了,疲倦了,睡了。老栗还兴奋着,在昏暗的煤油灯下,欣赏着他的杰作——宝贝女儿。出生10个小时了,不哭也不闹。此时,眼睛闭着,可小嘴儿咧咧的,终于发出颤颤的哭声:“哇噢……哇噢……”老栗手足无措,妻醒来,说:“宝宝饿了啊。”老栗一听说:“那你赶紧给她喂奶呀!”妻笑了:“你没听医生说呀,三天不喂奶。”老栗一听,急了,这不饿坏了宝宝。忙说:“那怎么办呢?就这么让她饿着,哭着?”妻又笑着说:“饿不坏你的宝宝。哦,你给她喂点红糖水吧。别烫了咱宝宝啊。”老栗冲了红糖水,用调羹把儿一点一点地喂着,怕烫着了,又怕呛着了,喂得仔细,喂得耐心,喂得笑眯眯的……1981年10月18日晚9点半。单位的发电机停了,明亮的电灯又换成了昏暗的煤油灯。宝宝老是不睡,把她弄睡下,她立马又坐起来,再弄睡下,又坐起来,把灯扭小,她就大叫,老栗没辙,就问:“宝贝儿,你要干什么?”八个月的孩子可不会说话呀。一问,她不高兴了,再问,更烦躁了,三问,宝宝憋得小脸儿通红,从牙缝里挤出俩字:“急呀!”老栗一听,高兴了:“哦,宝宝饿了,要吃?”宝宝笑了。疲惫的老栗一下子精神百倍,拿出炒米,加上红糖,泡了满满一碗,喂给宝宝。原来,宝宝体重增加了,奶不够吃了。从此,宝宝开始吃稀饭,尤其是晚上,没奶吃了,老栗就煮一碗鸡蛋稀饭,把宝宝喂得饱饱的……江苏徐州铜山县铜山县刘集乡中学初一:魅雪蓝畅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900字 初一 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