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要纵容乞丐吗?_1500字
遇到乞丐,是给钱还是不给钱呢?这个问题是当今社会存在的一个让人苦恼的难题之一,我给吧,你说这个乞丐可能是伪装的,可能比我还有钱;我不给吧,你说我没爱心。俗话说得好:好人难做!
在我还很小时候,大概五六岁,就知道世界上有一种人叫“乞丐”。那时候我还住在乡村,房子都是那种小平房,大门经常是敞开着的。然后就有一些衣裳褴褛,蓬头垢面的老头,当然也有女的,后背还背着一个米袋,只是那米袋总是黑不溜秋很陈旧的样子,那穷酸样一下子就演绎出来了,可怜兮兮地来到我家门口。小时候看到这些人既害怕又很好奇,看到他们总觉得挺刺激的。大人们知道他们无非就是要钱,所以他们一来大人就总会把门关起来,一些很拗的就会推门,不让我们把门关起来。然后大人就叫我们一起帮忙把门关上,然后和那些乱糟糟的老头一起在那推来推去,那样子真的觉得很有趣。有一些看到我们关门就会灰溜溜地走了,相比之下,我还是喜欢那种很拗的乞丐,因为那样真的很好玩。
更有趣的是有一些还会三四个人结伴,然后在外面拉二胡、打钹、哼曲子,有点像潮汕拜神的“巡游队伍”一样热闹,我特别喜欢遇到这些。然后奶奶就大概觉得不耐烦了就会给他们一毛或者是五毛的零钱然后他们就走了。我印象特深的就是有一两个不跟别人讨钱,他只跟人要饭,不过现在都没有遇到这样的了。
如今我已经十七岁了,看到乞丐也不觉得害怕了,当然他们来跟我讨钱我也没再觉得刺激,只觉得很烦。虽然这些年社会发展得很快,可是乞丐还是无处不在,实在不能理解乞丐这门“行业”为什么还没被打入冷门。今年暑假我接受了一个考验,就是到菜市场去买菜,每年暑假我总会接受父母的一些考验。当暑假三分之二的时间过去的时候,除去一些我没有去的天数,大概也有30来天到菜市场,然而我也看到那个乞丐三十来天。
那是个女乞丐,看起来差不多六十多岁,走路挺灵活,身体看起来还很硬朗。黑短发,头发还梳得挺整齐的,衣服不破也不脏,就是穿久了看起来有些褪色了,我还清楚地记得她好像还有好几套衣服,只是都不是新的,也不知道是捡来的,还是……我也不知道从哪来的。我看到她的时候,她就是在菜市场里面走,一看到有人在掏钱就立马凑过去,眼神那叫一个尖啊。拿着生了锈的小铁盆子低声下气地跟别人要钱,有些人有时不耐烦了就丢给她五毛、一块的,有的人连个眼神都懒得给她转身就走。我一点也不觉得后者过分和没有怜悯之心,相反我只觉得那个女乞丐很可怜,卑微的可怜。
我想我会嘲讽她,我嘲讽可怜的并不是她的贫穷,而是她的行为。一个有手有脚的人,身体健康的人,就不能靠自己的双手去赚钱吗?她一个六十多岁的妇女,眼明手灵,她还要这样卑微低头,一点骨气都没有地去伸手向别人要钱。别人的钱也是辛苦赚来的,而他们凭什么不劳就而获呢?就因为有“乞丐”这个名词,他们就可以这样理所应当地去跟别人要钱吗?你残疾也就罢,你一个健康无事的人,我想说你没有资格这样做。
现在我家也并不是富裕的,我想就算是再贫困,我也宁愿去做苦力活赚钱,也不会拿着碗去乞讨。有尊严的问题,也有我觉得做人就应该要去奋斗。
我想有文化的伪乞丐有可能会看到这篇文章,可是我觉得还是少之又少,那么要改变现在社会存在的乞丐现状,就该由社会人士做起。我们不应该再纵容乞丐了,从现在杜绝给乞丐钱。就是因为吃定我们的慈悲心,所以乞丐就会有不劳而获的依赖心里,他们总觉得我们会给钱,也就铸就成不少人好吃懒做,不愿去工作而愿意拿着碗蹲在地上跟人乞讨。有些甚至是欺骗,明明有钱,也还要凑份热闹,难怪现在网上有人说“现在乞丐可能比你还有钱”。
照现在说来,那残疾人士是不是就有理出来乞讨了,那么那些专门拐骗孩子然后打残他们把他们放出来乞讨的那些人不得越来越猖狂了。我想如果我们不再给乞丐钱,那么这种伤害也会有所改善。
当然也有些真的失去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士,他们连劳动都没有办法,我们根本不能要求他们去自生自灭,连一点帮助都不给他们。我想该建立一个慈善机构,专门帮助这些人,为他们建一个家,去照顾他们。与其把钱莫名其妙地给了路边那些不明所以的“乞丐”,还不给真正需要帮助的人。
乞丐都有钱去学二胡,如果说他们是自学的话,那买二胡的钱是从哪来的?乞丐真的是乞丐吗?我们谁都不知道,还要纵容他们吗?
作者:陈深涵
初三:陈深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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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所谓了的正副_1500字
01那只是个意外
书桌上有堆起了一本本崭新的书,新买的文具洒落在书本上,原本放在柜子里的书包被拿出来了。手机闹钟有好久没有用了吧,此刻显示明天六点多响起——上学的节奏。
只记得昨日刚刚踏入中学,却发现只是太念时光所有的幻觉。步入初二的脚步也太快乐,想慢慢走,却因为年轻气盛,我走得太快太快。
太阳,月亮轮回着,是不是早就练熟这样的动作,才让你们转换得那么得心应手,黑夜与白天交换得如此快。初二的生活,早已习惯这样的忙碌,忙得想干自己的事情都得再三思索,挤出一点点时间。譬如我现在在写这篇文章时,我还在担心我的作业还没完成,尽管今日是周六。
似乎分班已司空见惯,但总会希望与最好的同学在同一班。我很幸运,她又跟我同一班级。我总有个很奇怪的行为,当在班级里有一个跟我很要好时,我很难再去寻找新的伙伴,但混着混着也就熟悉了,我好说话,又很喜欢笑,所以不知不觉就有好多同学。
在八三班里,我毫无努力,毫无思想准备,毫无预料到我会做班长。其实我的成绩只能算是中等的而已,所以我的确很意外。
就这样,班里的同学很少叫我的名字,而是称呼我为班长,多年以后再相见,是不是会忘了我的名字,只记得我叫班长。但是被人叫班长也挺好的,可第一次做班长,我没有喜悦也没有推辞,因为初中的班长都是很悠闲的,课代表那才叫忙。
02帅得让人不想理
天生的鼠胆是我不敢管理同学,倒是纪律委员个子矮矮,声音洪亮把班里治理的挺好的,我有许些惭愧,我老是没干什么。
这样无所事事的班长就在外面“流浪”,然而纪律委员却“辛苦持家”。
八三班纪律很不好,也难怪老师后来要选纪律委员。喜欢玩的同学很多,大部分男生都是在学校里混的,上课睡觉,下课围到后面那块空地,趴在栏杆上,与别班男生打架。
上学时代,下课铃是最动听的音乐,课堂上趴在桌子上睡觉的男生一个个抬起头来,伸个懒腰,疯狂玩的时间到了。粉笔头“刷刷”从讲台扔到教室后,“哈,我躲,丢不到”于是就追啊跑啊,整个教室乱哄哄的。
我都不知道是不是我失去了童心,总感觉那些男同学幼稚到甚至让人感到愚蠢,还好没在他们面前写,他们也不知道我这样写他们,不然估计下一个被围攻的就是我了。每天总看着他们这样打打闹闹,虚度光阴,我只能无奈到眼不见心不烦。有时真想把他们揪过来挥几拳头让他们清醒,知道他们说的话到底有多欠打。
老师叫他们起来回答问题——因为他们在做小动作。站起来磨磨蹭蹭,然后起来的动静还特别大,傻傻的表情,一点都不帅,而且叫人恶心,然后就开始开启装逼模式,说话的语调让人听着超不舒服,而且还说一句“什么”让人怒火猛升。有时明知道老师提问什么,却还装作不知道,这样的表现似乎让他以为自己很帅,却让别人感到极度恶心。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旁观者都会感到无语,只有他们那一群人才会感到那样的行为“帅又有趣”。
八三班的男生就是这样,我这个做班长的极度厌恶他们,有时纪律委员也很无奈,但她还是有耐心的警告他们别这样做。
我不是不管,而是让我对他们极度失望以至我连理都不想理。
03撤职
初二的第一学期已过,第二学期在过一个寒假之后也来到了。三年时光也是够短暂的。开学之后就颁发了每学期的获得奖状的同学。我大概因班长一职获得了“优秀班干部”,这张证书拿得我有点心虚,然而在那一天,我也成为了副班长,纪律委员是正班长。
我想给我副班长是给我面子而已吧,不过也幸好给我留了点面子。纪律委员来担任班长一职我觉得也很合适,毕竟她胆够大。
虽然有自知之明会被替换掉,但我还是略有些伤心,也有些体会吧。明明找哥哥世界上有许多事是你不想做的,当你不得不去做这些事时,即使很无奈,你也要记住,一旦去做,那么就要干得精彩。这班长一职我实在干得不漂亮,下一次无论什么事,我要么不做,如果我做了,我就要做得最好。
04若有机会,我会珍惜
A:班长是干什么的啊,整天都无所事事。
B:就是,吧事情都推给纪律委员。
C:干脆把她撤掉,给纪律委员当班长算了。
匿名:不要这样说,她也有帮忙啦。
A:切,帮什么忙,就只是坐在那而已。
匿名:……
ABC:你帮她说什么好话,她根本就不配当。
我想这是大众的想法,匿名是躲在黑暗角落默默为自己争取一点好感的我。
若时光倒流,我想赶在冰雪融化之前,先给你们带去春天的温暖。未来,若还能有机会,我想要好好当你们的班长。
作者:陈深涵
初三:陈深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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乞丐世间乞丐有两种,其一是工作稳定,死守根据地。等待过往的行人给予钱财。其二是无所事事之人,他们沿街行乞,一旦发现目标,穷追不舍。随着祖国的逐渐繁荣,经济在发展,乞丐的口味也发生的变化,其中一些人早已看不上残羹剩饭,将价格固定下来,给少了不要。让人感觉好象一个行乞者竟然变得由要钱成为了指使你给多少的人。让我不得不感叹:当今的社会,已养不起这近与奢靡的职业。在大街上有许多18.19的青年人,有40.50的中年人,他们为了讨那几十元钱不惜跪在地上……真不明白为什么要当乞丐,既非身残体弱,为何不自力更生,白手起家,为什么不呢?难道非要做一个被社会淘汰而不去为社会做贡献的人吗?一个不会,不愿,不肯劳动,以行乞为业,即使再聪明,又能如何?只是庸俗的过一生罢了。以天为被,以地为床,无拘无束,何等的潇洒!即便如此,想来恐怕无人向往这种自由。不知道我以后会如何,但是我想我是不会成为一个乞丐的。即使他们与世无争,不追寻潮流,身着不过时的礼服,悠忽行与街巷子。疲倦时随身一躺。仰望星空观赏夜景。颇为惬意。但是我是不会陷入其中,我有手,我不会去当乞丐。我相信用我的手照样可以打造个属于我的舞台,让我在哪里充分发挥自己的实力,成为最耀眼之星。奉劝乞丐朋友们,白手起家为时未晚,勿消沉,站起来去做一个有用之人吧!500字 初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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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容与纵容宽容,但不纵容这几日,窗台的海棠开了,总算冲淡了我一些郁闷的心情.有啥烦心的事呢?其实琐碎得很.星期四,就有这样一件事让我心烦.周二的作业,有三位学生拖了两天,催了三次还没有交,很是懊恼.总觉得满腔热情、费尽心思为他们做了一桌大餐,他们却不闻不问,那种无奈和愤怒真是无以言表.越想越觉得委屈,下课铃一响,我跑回寝室畅快地哭了一场.后来,我与班主任交流,和他们交谈,才知道了原因:他们真的有些忙,加上其他学科有些后进,该补的很多,所以才忘了.坐在办公室里,静静地回想着以往对孩子们的要求.细细想来,那失望,那恼火,多半是我对孩子们过高的期望造成的.孩子们喜欢与我亲近,对活动有兴趣,对我宽容的工作作风也比较清楚,这在鼓励他们积极大胆参与的同时,也等于放松了他们的要求.诚然,宽容对他们有好处,实在不喜欢一本正经地像老夫子一样对孩子们疾言厉色.但如果宽容越过了适当的度,这种宽容就变成了纵容,纵容让他们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养成偷懒侥幸的心理.虽然,纵容的理由有千万个,但如果这种纵容让他们养成了散漫、放任的习惯,这就是对孩子们的不负责.要宽容,太刻意要求会使孩子们降低兴趣.孩子们学画画、手工都挺高兴的,如果硬要人人画得多少好,人人的小报设计精巧,明显是不可能的.老揪住孩子们的短处,会让他们丧失主动参与的热情,失去做事的快乐.只许成功不许失败,让孩子们觉得高不可攀,望而却步.久而久之,他们对老师会有种恐惧感,老担心做不好挨骂,师生间的距离会越来越远.不纵容,太放松会养成孩子的惰性.原来我一直想,孩子们思考了、动手了、实践了、参与了就好,画得不好又何妨?讲得不对又如何?但是,我现在发现,很多时候,孩子们没有我们想象中的那么懂事、那么自觉,如果可以逃避,更多的时候他们会选择偷懒.长时间堆积,便成为一种习惯,宽容的爱便结出了祸害的果实.白天,黑夜,太阳升起了又落下,除了上课,我没有看书,没有干别的事,我只是思考了又思考.最后,我懂得了,对学生,要宽容,但不要纵容!宽容还是纵容曾感觉人与人的交往是那样有趣,有的会成为一生的朋友,有的却会变为势不两立的敌人.对于敌人所做的一切我们可否容忍?如果我们容忍了外国侵略者,怎么会有如今的太平盛市?如果我们容忍了他们所做的一切,如今还会有中国的存在吗?容忍敌人是纵容,那么容忍亲人呢?亲人在我们看来似乎永远都是最亲最好的人,无论如何我们都不会去责怪亲人所犯的错误.即便是儿子杀了人,父母也不会接受这样的事实.即便法律明文规定,他的父母也会不惜一切代价帮他逃脱.这是容忍吗,还是纵容呢?答案是无庸质疑的.然而,又有多少人会做出正确的举动呢?容忍是建立在一定基础上的,当容忍的范围超出了那个基础和人们主观的标准,容忍就变成了纵容.因此,当你要容忍一个人的某个行为时,请想清楚,你的容忍是否会变成纵容!宽容是一种品德,是一种气质;宽容他人,你是仁者.宽容自己你是知者,学会宽容,你的人生会从容,轻松,潇洒.人性也得以升华.在这个纷纷扰扰的世界里,人,要活得潇洒,就必须学会宽容.宽容,将使你活得更加轻松、更加有意义.拥有宽容,能使你拥有别人所不能拥的东西.当宽容成为一种品性时,生活算是过到了极致.宠辱不惊,坐看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漫随天边云卷云舒.拥有此种境界并非前世修来的福分,想要拥有宽容之度是需要学习的.本书正是是希望能抛砖引玉,让更多的人借由此书领略到宽容之妙,而后学会忍让,学会宽容.宽容是一种修养,是一种品质,更是一种美德.宽容不是胆小无能,而是一种海纳百川的大度.做人要宽容,更要学会宽容.历史上有个叫蔺相如的臣相,由于护驾有功,所以官职一路上升,引起了大将廉颇的忌妒与不满,便处处与蔺相如作对.但是蔺相如面对廉颇的无理取闹,只是笑而避之,从而有了“负荆请罪”这个故事.廉颇对于蔺相如如此宽宏大量,深感惭愧,从此两人便联手,一起为赵国奉命效劳.所以说,学会宽容,于人于已都有益处.反观历史上那些善于妒忌的人,遇到一点不满便怨天尤人,这些人纵然学问再好,也难成大器.周瑜是个卓越的军事家,才能出众,足智多谋,把庞大的东吴水师管理得井井有条.可是,当他得知了诸葛亮的神机妙算后,虽自知不如,但却不甘落败,于是整天心中盘算着如何打赢诸葛亮,发出了“既生瑜,何生亮”的凄叹后,最终落得个吐血身亡的结局,唉,这又是何苦呢!倘若周瑜能像蔺相如那样宽容大量,我想,他的结局肯定不会是这样!在生活中,我们难免会与别人发生摩擦,当别人不小心踩到你,你应该摆摆手,说声没关系;当别人弄坏了你的东西,向你道歉时,你也应该宽容地付之一笑.人生如此短暂匆忙,我们又何必把每天的时间都浪费在这些无谓的摩擦之中呢?天地如此宽广,比天地更宽广的应该是人的心!1200字以上 高三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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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是夜吗?_1500字火烈的光芒没有了,取而代之的则是柔顺温和的月光。”花梦,夜已深了,赶紧睡吧,明天还要赶路。“暗夜仍用平常的语气说话,幽花梦也听不出来什么,只好眨巴眨巴可爱而深不见底的瞳孔,依依不舍的躺在茅草屋里闭眼去睡觉。暗夜则坐在幽花梦身边,抽出随身携带的精致的飞萧玉笛,一点一点轻柔的吹奏了起来。吹到高潮之处感情则更是饱满,可谓”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难得几回闻“。暗夜闭上了眼睛一滴清冷的泪落在了飞萧玉笛的笛孔中,原本美妙之际抒发思家感情的笛声出现了杂音。暗夜细长的桃花眼往幽花梦那边看了一眼,幽花梦睡得正香甜,不知梦到什么好事了还露着白净的牙齿呲牙咧嘴地笑。暗夜把玉笛重新放回了背后,一个箭步出了茅草门,与漆黑的夜色融在了一起。正如他的名字一样——暗夜!月亮高挂在天上,柔和的光照射在深森中的某一角。一头强壮的野猪在地上不知供些什么,”呼噜呼噜“地乱吼一番。突然一把寒剑丛树上方往下刺,不偏不斜正好刺到野猪脊背之中。野猪背上插着剑乱吼乱叫又乱跑。寒剑再次被一股灵气拔了出来,划断了肥大的鼻子。一时鲜血直流。坐在树上的人完美的唇吻勾了一下,吐出了两个冷冰冰的字”够了“。野猪被冷暝之剑刺向了头部,鲜血脑浆混为一体,场面十分血腥。冷暝之剑”咻“地回到了一双绝美且修长的手上。一只手拿着洁白的手帕擦这上面的猪血,反反复复地擦直到冷暝之剑一干二净为止才收回了剑。扔下了带有猪血的手帕跳下了树,以优雅的姿势走到野猪前。一袭柔和的月光照在了那张冷漠无情的脸上:好英俊的男子!他估计十八岁左右。银色长发被松松的绾起但还是达到了脚踝,紫色色的眼眸妖孽又冷漠,高挺的鼻梁,一身银色的锦袍,手里拿着一把锋利的神剑,腰间一根墨绿色腰带,腿上一双棕色靴子,靴后一块鸡蛋大小的平佩玉。武功深不可测,高傲冷漠,整个人散发出一种迷人的王者气息,令人窒息。邪魅的脸庞上露出一种漫不经心的成熟,——暗夜。他冷漠的开口“多亏了你”破旧的茅草屋呢,暗夜不知从哪找来了火石,一点一点小心翼翼的打着。他属冰系,对这种火多少是要畏惧一点的,少顷,火点燃了,整个茅草屋内温暖起来了。暗夜不知从哪找来的细棍子把野猪横插在里面,两支架子上撑着肥硕的野猪,下面则是刚弄好的火。暗夜在一旁忙得不可开交,油噼里啪啦地响着。空气中弥漫着让人沉迷的烤乳猪的味道。一道香味从烤肉这调皮地跑到了幽花梦鼻子前,半勾引着幽花梦起来到暗夜那边去。幽花梦受不起这种打击,以光速坐了起来立马跳到烤乳猪前,张大嘴巴,哈喇子快要流出来了,目不转睛地看着暗夜正在转动的烤乳猪,推了推暗夜但眼珠子愣是连动都没动。“哥,好香,我可以吃吗?”暗夜深知幽花梦是位资深的吃货,所以为他留了一个叉子,他拿起那个叉子撕下一大块肉来查在上面,递给了哈喇子满身是的幽花梦。“嗯,不让我们花梦吃那让谁吃?就是专门为你烤的猪肉。”旁边的幽花梦立马接过肉大口大口吃了起来,因为暗夜了解幽花梦,所以细心的为他准备了一叶子水,叶子是由三片大树叶包着的,那是他们夏天采的荷叶一直细心照料到现在也没枯死,还新鲜的可以用来盛水。暗夜微笑的看着吃的不亦乐乎的幽花梦“花梦,明天我们就要到昌国了。那是人类的地盘,万万不可轻举妄动!我们只带个十天半个月的就要启程离开,记住了吗?”在一旁吃的正欢的幽花梦狂点头,含混不清的说记住了,但仍大口大口地吃肉。暗夜只好宠溺的笑笑,哎,这么大个人了还和一个小孩子一样,这该如何是好?哎。明天就到昌国了,不知会发生什么事呢?暗夜拿起了冰凉的飞萧玉笛,缓缓地吹了起来……未来,真迷茫……命运的齿轮在转动,生生不息,未来一片迷茫,在这三十年狱炼期间的最后一年,不知会发生什么事?但愿我们能够安安静静,平平淡淡的度过,不要在人间留有多对感情。哎,为什么心底总有不祥的预感?……算了,一切交给未知的未来吧,也就这一年了,在惹是生非也不会有多大的篓子来,得过且过吧,哎……初一:郝培同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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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域乞丐晋朝时期,石崇是京城洛阳的大官,颇为风光。这天,石府门前来了一个乞丐,这乞丐二十来岁,鼻子高挺,是个西域胡人。石府门丁扔给乞丐几文钱,谁知这西域乞丐根本不理,反而哈哈一笑,说:“我们做乞丐的,想讨饭可以到一般人家,想讨点钱到普通富户就行,石大人家是诗书之家,就给我这几文小钱打发了吗?”真是穷讲究。门丁忍住笑,问:“难道你是为了讨书才来?”西域乞丐说:“不错,我想讨一本《淮南子》。现在市面上的书抄来抄去的,早就不是原样,贵府一定有真本。”就在这时,石崇回来了,就问乞丐为何要讨书,乞丐说,他叫周成,打小随家人来到中原,学了不少汉家诗书,后来家道中落,不得已做了乞丐,但他还是一有机会就读书。石崇见周成谈吐不凡,不由跟他多说了几句,想不到周成博晓古今,颇有学识。石崇一高兴,就将周成收留下来。这周成聪明乖巧,很会说话,渐渐地,石崇对周成开始重视起来。石崇很有钱,京城另一位大官王恺很不服气,总想把石崇压下去。石崇当然不买账,两个人就斗起富来,几个回合下来,由于周成不停地给石崇出主意,石崇占了上风。这样一来,周成和管家石庆一样,成了石崇跟前的红人。转眼到了冬天,外面寒风刺骨,万木枯黄,这天,周成对石崇说:“王恺虽然落了下风,但他一定不服气,老爷可请他来吃餐饭,让他心服口服。”一旁的管家石庆说:“吃饭无非山珍海味,还能出什么新花样?”周成笑了笑,从厨房里拿出一个碟子,里面装的是绿莹莹的韭菜碎末儿,这大冬天的,怎么能长出韭菜来?石崇沾了一点放进嘴里,果然是韭菜,味道鲜美无比,不禁吃了一惊,问:“你是怎么弄来的?”周成说:“这是我亲自调制的。我们把王将军请到家里,让他大冬天里吃韭菜,管叫他想破脑袋,怎么也弄不出这样的好东西。”周成接着说,其实这韭菜碎末儿并不是真正的韭菜,而是将韭菜根捣碎后掺在麦苗里,再加些姜末料酒除掉麦苗的苦味。周成说:“这方法是我在一本西域古书里看到的,现在只有我们三人知道,只要不泄露出去,王恺就是绞尽脑汁也想不到,他还怎么跟您斗富?”石崇大喜,决定过几天就请王恺和几位有名望的大臣到家赴宴。没想到,第二天石崇就收到了王恺的请帖,请石崇到他家里吃饭,石崇想这样更好,到时要比得王恺没话说。哪知道到了王恺家,刚在饭桌前坐下,王恺就在每人跟前摆上一碟特别的调料,一股浓郁的鲜香味直往鼻孔里钻,一尝,石崇傻眼了,这不是周成刚调出来的冬韭菜吗?来宾们一尝,个个赞不绝口,王恺得意洋洋地问石崇:“听说你过几天也要请客,不知为我们准备了什么奇珍异味?”石崇脸上讪讪的,都不晓得如何答话了。他怒气冲冲回到家,马上让周成再想法子,周成说:“这冬韭菜在中原从来没人做过,如果没人告诉他,王恺不可能知道怎么做。但如果真有人传给他,再多的法子也难不住他呀!”石崇一听,火气一下从心里蹿上来:调制冬韭菜的法子自己和周成是不会说的,肯定是管家石庆传出去的,他马上命人把石庆抓起来,到石庆的住处一搜,果然从床底搜出许多银子,包封上还有王恺家的印记。石崇勃然大怒,马上命人将石庆吊死。府丁将石庆押进一间暗室,在石庆脖子上绑好绳索,正要动手,周成来了,对府丁说:“老爷还有话要我问他,你们都出去吧。”等府丁出了房子,石庆哀求周成说:“求你跟老爷说说吧,我没有出卖他。”周成把套在石庆脖子上的绳子拉拉紧,让他不能大声说话,这才笑着说:“你当然没出卖老爷,因为这法子是我告诉王恺的,我在王恺处领了赏钱,然后偷偷放进你房里。”石庆大惊,叫道:“为什么?”周成又是哈哈一笑:“你说呢?”石庆的脸色变得死灰,说:“我明白了,老爷最信任我们两个,杀了我,你就能占据我的位子了。”周成一拉绳子,亲自将石庆吊死,对着石庆的尸体啐了一口,说:“你死也不会明白的!”石庆死后,石崇对周成更加信任,石府的重要活动,几乎都要听听周成的意见,在周成的筹划下,石崇在斗富上大获全胜,石崇家的富有天下皆知,天下的老百姓都说,皇上的金银财宝都没石崇多。一年多过去了,周成对石崇说:“我在老爷这里饱读诗书,学了很多本领,现在打算回西域重振家风。”石崇真有些舍不得周成走,但也不好强留,只好同意了。又过了一年,晋武帝死了,新上任的晋惠帝是个白痴,引起了“八王之乱”,导致赵王司马伦专权,早就对石崇不满的司马伦以谋反之名抓了石崇,灭了石崇三族。行刑这天,石崇对司马伦说:“我这些年一直吃喝玩乐,夸豪斗富,怎么会有谋反的念头?你是为了抢我的钱才杀我的!”司马伦笑道:“你既然知道钱多了也会要你的命,为什么还要那么招摇,生怕天下人不知道你有钱?”这时,跟石崇绑在一起的一位门丁突然叫起来:“老爷,周成临走时留给我一个锦囊,说如果老爷遇上危难,可将锦囊拆开给老爷看。这锦囊我一直带在身上,因为害怕不吉利,惹老爷不高兴,一直不敢禀告老爷。”石崇一听有这种事,心思又活络了,想,周成这小子聪明,肯定早为我想好了救命的法子。于是低头向司马伦求情,恳求打开锦囊看看。司马伦天下大权在握,根本不把一个无名小卒的锦囊妙计放在眼里,手一挥,让石崇打开锦囊。石崇急忙打开锦囊,哪知道不看还好,这一看,大叫一声,一口鲜血从嘴里狂喷而出。司马伦命人拿过锦囊,一看就哈哈大笑起来,只见周成在上面写道:我一家从西域来中原行商,几十年来积下数不尽的家财,金银玉器堆积如山,没招来强盗,却招来你这个荆州刺史的抢劫。你石崇是主使,带人明火执仗到我家抢劫的,正是你的管家石庆。可怜我全家一百余口惨遭横祸,只有我一人因游学在外才幸免于难。你靠抢了我家的财产成为巨富,但你只晓得财富的好,四处夸耀,却不知道财富照样会要你的命。我混进你家中,先借你的手杀了石庆,同时费尽心思让你到处夸豪斗富。我知道,总有一天,你从我家抢去的财产,同样会要你和全家的命……司马伦对石崇说:“石崇呀石崇,原来你富可敌国的财富是这样来的,早就该死了!你就乖乖地做鬼去吧,你留下的财富,我自会好好享用。”让司马伦没想到的是,没过几年,他从石崇手里抢去的财富,也要了他和全家的命……1200字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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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乞丐【篇一:一位值得尊敬的人】我一向都很讨厌乞丐,因为有很多都是骗人钱,拿钱去花天酒地的。可有一位乞丐让我对这行业的看法有了变化。一天,我正朝学校走去。老远我就看路旁坐着一位衣衫褴褛的乞丐,面前放了一个变形的铁碗,里面放了一些零钱。我像往常一样不去理睬。这时,有一个小妹妹走了过来,给了他一元钱。那乞丐连忙点头呵腰的道谢。“真没骨气!为了一块钱值得吗?”我心想。迎面又来了一个人,戴副墨镜,走路时大摇大摆地,像个暴发户。他只顾抬头走路,不留神一脚踢走了乞丐的碗。乞丐用诧异的表情看着他,他没有道歉,只是随手撇了一张百元大钞给乞丐。我心想,“恐怕这回乞丐要跪下磕头了。”可是乞丐却做了一件让我异想不到的事,他拿起百元大钞扔给暴发户说:“拿走你的臭钱!给我把碗捡回来!别看我是乞丐,乞丐也有自己尊严!”听了这番话,我对他肃然起敬。那一次,我认识了一位值得尊敬的人——他就是那位乞丐。【篇二:乞丐也有尊严】尊严,不是只有富人才可以拥有,谁都有拥有它的权利,哪怕是身无分文、衣衫褴褛的乞丐。上周日下午,我在离家不远的街口拐弯处看见一个乞丐,他头发乱糟糟的,都蓬松了起来,有的都黏在了一起,还夹着几根稻草秆儿。一张苍老的脸上布满了皱纹,干巴巴的,看不见一点光泽。一双小小的眼睛微微地睁着,没有一点精神,显得有些呆滞,不时闪出一丝伤心、一丝失望、一丝迷茫。黑眼圈缠绕在眼睛周围,像是几天几夜没有合眼了。鼻子冻得通红,还不时抽缩几下,由于没有纸只能用袖子胡乱地蹭几下,可能鼻子被衣袖上的扣子刮破了,正在往外淌血呢。再看袖口像打铁了似的,硬梆梆的。嘴唇苍白,没有一丝血色,干得已经破了皮,没有办法只能用舌头舔一舔,被舔过的地方很快就又破了。再看他穿着一件土里土气的布衫,有好多地方都划出了口子,刺骨的寒风从袖口灌了进去,侵袭着那已经冷得僵住的身体,仿佛要钻进五脏六腑,他把脖子缩进了布衫里,可是还是没有用。他下半身穿一条很破的短裤,露出的部位僵得一动不动了。一双历经沧桑的大手,指纹模糊得早已看不清了,都被灰尘填满了,长长的指甲里全是泥,好像几年没有洗过手。那粗糙的大手紧紧地握住刚刚捡到的半截烟,吧嗒吧嗒地抽着。脚上一双破旧的鞋,小得只能插进半个脚,脚跟露在外面,磨得不成样子。说来也巧,一个看似很有钱的中年男子路过这里,把一张百元大钞甩在地上说:“给!可怜的乞丐!”他故意把“可怜”和“乞丐”几个字拖长音,然后哈哈大笑起来。只见这个乞丐面不改色地说:“先生,请把钱捡起,放在我的碗里。这是最基本的尊重和礼貌。”那个富人愣了一下:“这钱是你的了,我为什么要给你捡起?”他依然坚定地说:“现在我把它还给你,请捡起你的钱吧!”富人疑惑地说:“这么多钱给你,难道你不想要吗?”“想,但是你侮辱了我的尊严,我不要你的钱!”富人没办法,只好捡起了钱,低着头,灰溜溜地走了。他也走了,看着他远去的背影,我想:乞丐都懂得尊严,那我们不更应该活得有尊严吗?我的心中亮起了另一盏灯……【篇三:尊重乞丐作文】席勒曾说:“不会尊重别人的人,别人也不会尊重他。”让我庆幸的是,我无心看到的一幕,帮我证实了这个深奥的道理。星期六,我和妈妈准备到国色天香玩。涂中,我看见旁边好多路人都在围着一个乞丐,我急忙叫妈妈停车,并把目光转移到了那个乞丐身上。这个乞丐很可怜,他的左腿是瘸的,走起路来一瘸一拐,必须在人的搀扶下才可以行走,我便对他产生了同情之心。我看了半天,这个乞丐却还是毫不羞涩地跪在地上,一边大哭大,我以为他是一个没有尊严的小人,但我一切的猜想都是错误的。原来这个乞丐在乞讨时,一个叔叔把一枚一元的硬币扔给他吆喝,说:“喂,给你吧,我原来不想给你的,但我看你实在太可怜了,想了一会儿,才做出了这个英明的决定。”接着,这个叔叔把那枚硬币扔进了乞丐的碗里。这时,乞丐生气地说道:“你怎么能这样,虽然我只是一个身无分文是穷乞丐,可是我也是一个有尊严的人,你怎么能这般侮辱我!”此时,我对这个乞丐肃然起敬,因为并不是所以的乞丐都是没有尊严的,尊严是一种可贵的品德,因此,我们不能侮辱别人,侮辱别人也同时侮辱了自己。【篇四:一位乞丐的尊严】正月里,我和爸爸准备去海底世界。去的路上,我看到旁边好多人都在围着一个乞丐,我便把目光转移到了那个乞丐的身上。这个乞丐很可怜,他的左眼看不见,腿走起路来一瘸一拐的,必须在人的搀扶下行走,我便有了同情之心。可是,这个乞丐一边跪在地上,一边大哭大喊,我好半天才明白,原来这个乞丐在乞讨时,一位叔叔把一枚一分钱的硬币扔给他,说:“喂,给你吧,我原来不想给你,看你实在太可怜了,想了好一会儿,才做出这个决定。”接着,这位叔叔把那枚一分钱的硬币扔出水缸外。这时,乞丐大声说:“你怎么能这样,我虽然只是一个小小的乞丐,可我也是有尊严的,你怎能这样侮辱我!”此时,我对这位乞丐肃然起敬,因为我想,并不是所有的乞丐都没有尊严的,尊严是一种很可贵的道德风尚,因此,我们不能侮辱别人,侮辱别人也同时侮辱了自己。正向席勒所说:“不会尊重别人的人,别人也不会尊重他。”懂得尊重别人的人,别人也同时会尊重他。1200字以上 五年级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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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乞丐王宝是个执勤城管人员,平时大手大脚花钱,今天却为拾元钱而后悔,说来还真的有些不信……——我说的这个乞丐,不是金庸大师笔下的陈友谅一类,她们一手拿身份证标志的破碗,一手持打狗棍流浪四海,伸手要吃喝,要不成则轮岗上阵的那种。却也有另一番豪情壮志,侠义云天,肝胆相照,身怀绝技的大侠称号!他,是一个流浪艺人。那是一个周末的冬夜,华灯初上,南海大道两边的高楼上,瞬间点起万家灯火,如芝麻一般得凌乱。王宝依旧在车水马龙的站台执勤,如没有灵魂的稻草人般。一样的站台,紧张又热闹。一样的街灯,昏黄又乏力。只是来乘车的乘客换了一批又一批。大概二十点时候,来了一个中年男子,矮瘦的个子,头发乱成一团,似乎一年也没有梳理过,满脸的皱纹一抓就是一大把,长长的胡子遮住了下巴与嘴唇,想找出那张小嘴还得费些功夫呢,衣服黄一块黑一块,袖口长一个短一个,裤子上两三个破洞,却看不出什么潮流。他右手抱着个熟睡的小女孩,约莫两三岁,戴一顶红色小绒线帽,短衣短袄,光着脚丫子;左手拖一套陈旧的音响和一张小板凳。他走到站台后面空地上便停了下来。放下手里的音响,转过头轻轻拍了拍小女孩:“小皮,小皮起来了”,小孩没有动静,他便使劲抖了一下,一巴掌打到小孩小脚上,怒斥:“开工了——”然后半蹲下去将小孩往地上一放,小女孩似乎惊醒了,迅速睁开睡眼,眨了一下,马上伸出小手摘下帽子,翻了过来,双手托着帽子,仰着头走向挎包的路人,见无人理睬,她便走向另一个,两个,三个,直到人见人畏她才张开双手在原地打转,眼巴巴望着那些陌生的脸孔,始终没有开口,甚至笑容也没有。——她的命真硬。那中年男子拨弄了一下音响,里面响起了九十年代流行的老歌。他从兜里抽出一张书桌大小的白油纸,纸上粘满了透明封箱胶,微微发黄,角上有些磨损。上面的内容大抵是:买艺救妻,妻患重病在床,小孩无吃无喝,今天厚颜带女子沿街卖艺,救妻一命……——内容够惨够呛,何等伟大的爱情!王宝看了心也酸。小女孩一听到音乐,马上跑回来跪在那张白色油纸边,将小绒帽放在身边,两只手藏在身后摸着黑黑的小脚,仰着头望着过路的行人,眼里充满了期待,一下子又是舔了舔舌头,咽了口口水。半响过去了,路过的人似乎对这些不感兴趣,只见小女孩回头看了一下她爸爸,她爸爸随即拿起唛头,忘情地演唱一曲家喻户晓又过时的《吻别》,尽管他模仿的极相似,但那些歌神歌王的歌曲在他口中唱出来是多么的难听,简直就是玷污音乐,简直就是强奸耳朵。王宝听了赶紧躲到大树背后去了。不过,他这一举动,果然很灵,吸引了不少围观的路人,有些甚至纷纷掏出钱包,一元、两元、五元……丢进小女孩身边的帽子里。这时,一个打扮入时的小伙子走了过来,“喂,小妹妹,你叫哥哥啊!叫了我就给钱”逗了一下,然后做了个鬼脸,伸出舌头又缩了回去。小女孩立即站了起来,拍了拍身上的尘土,身子扭来扭去甩着小手,嘟着小嘴巴,一幅不合作的样子。一会儿拉着他爸爸的唛头线摇了又摇,一会儿趴在音箱上一动不动,一会儿用脚踢了踢那顶红色小绒帽。他爸爸一看火了,一脚就朝她身上踢过去,她“哇!”的一声,应声倒下,随即哇哇大哭,又滚又爬。这一效果甚好,围观慷慨解囊的人更多了,不多久,那顶小绒帽就装满了,小孩立刻爬过去,用脏兮兮的小手笨拙地压了压里面皱巴巴散乱的纸币,王宝立刻明白了什么……夜深了,路边的行人渐渐散去。小女孩也很困倦了,她爸爸便一手抱着她,一手握住唛头继续唱,从90年代的老歌,唱到今年流行的新歌,从张学友身上唱到周杰伦身上,从香港台湾唱到大陆……均无济于事,路人就是匆匆而过。那男子的演唱说停就听,最后一首歌还没唱完就断了,或许他很累了,或许他不愿多唱一句半句。“真是大煞风景,他妈的!”王宝骂道。看他欲收拾东西,王宝赶紧掏出身上仅有的一张拾元人民币丢下去。说道:“老哥,你怎么会选择在这里卖唱呢?”他放下手中的小孩,坐在凳子上慢慢解说:这条南海大道东侧一天过往的客人也就是在12万左右,公交站台的吞吐量大概在9万人次左右,其中白领占7成,附近居民占2成,高峰时段在晚上的18点至21点,期间的客流量达到4万人次。我在这里设点卖唱通过视、听、触三觉轮番轰炸路过的客人,只须百分之一的人同情,按每人1元计算,我一天的收入就在400元左右。想想我工作3小时,收入400多元,是何等的效益?上班不用挑扛拉背,还可以唱K,下班吃喝嫖赌样样不少,人生岂不欢快乎?——呜呼!何等道理!王宝惊了!连连叹道:“原来现代丐帮如此潇洒,难怪大街小巷都是丐帮子弟……”“其实,现代丐帮弟子最厉害的,不是乞讨的伎俩,而是她们的算术。我修了三年的会计学,竟然不如一个乞丐专业精湛,真是佩服佩服!像他对市场调查分析得如此透彻,岂不可以请他做市场营销总监?”王宝自言自语。突然,一辆执勤警车在站台前嘎然停下,跳下来两个准备齐全的民警,不问皂红黑白就将她们父女两人,连拉带推拖上车。其中一个警员还告诉大家,现在的乞丐非常的专业,一般都会在流动人口密集的地方上演这些什么为谁卖艺、献唱、葬父、迷路、求学等等,五花八门。——毫无疑问,今天她们父女两人又要在收容所过了。警车刚走,有来一辆黑色小车,车上下来一个黑衣青年,提起刚才那男子的音响设备扬长而去……王宝这才明白,这就是现代职业乞丐,连忙为刚才的十块钱后悔不已,可是已经太晚了……1200字以上 高一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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