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写写他
昨晚刚收到一条短信,原文是这样的:“在做么子?我是你兄弟涛,从你哥那化得的你电话。”我一时没反应过来,后来恍然大悟:是他!
他是我堂弟,是我三伯的儿子,也是我童年最好的玩伴,他从小成绩就不好,成绩单一发下来他就会藏好或者是撕掉,任他父母怎么打骂只是大哭,却怎么也不肯交出来,最后都是邻居看不下去了,去劝他父母。五岁时,我搬家了,相隔很远,见面的机会自然也就几乎没有了。
又过了三四年的时间,他从母外出打了,他无依无靠,不得不住到了他外婆家,我爸妈也经常拿他的命运来激励我要好好学习。总之,我们几乎是见不得面了,有一次他大病,他外婆带信叫我们看看。我去了,看到他却让我平静不下来:薄薄的被子只遮住了下半身,他紧闭双眼,好像十分吃力,汗水湿了头发,看了我们一眼,又吃力地紧闭眼。说:“浪哥,这么远他也来了呀。”我无言以对。我们没坐一阵就走了,我只看到了他那吃力的紧眼,这次,他话不多,只有一句。
又是一年,他和几个亲戚来我家拜年,我们又见面了,这次我又看到了开朗的他,话依然多,红了头发。但我明显感到他对这来之不易的一次见面并不感到留恋,我那时不懂,那是起伏而神话的岁月让他明白:人活着,永远只有自己,周边的一切都会过去,而过去的,是不必留恋的。他学了打牌和抽烟,发牌的时候,他用舌头把烟移到边,嘴角稍翘,那只眼睛也就被烟熏成一条线。发完牌,用手取下烟,然后大骂:他妈的什么烟……他妈的……
三年了,我们都十六岁了,他也外出打工三年了。我回复了他的短信说我刚下晚自习。他说:“你们读书比老了们上班还累,老子都睡了一觉醒了,干脆你到我这里来,五十块一天!呵,还是不要来了,老子还等沾你们知识分子的光。”看完我笑了,岁月终于没有压倒他。
永远不会忘记
也许,时光冲淡了记忆的苍凉;也许,时光淡化了熟悉的容颜;也许,时光略去了澄澈的笑脸,但是,时光带不走你我的情谊,带不走铭刻心间的谆谆教诲,带不走这初中三年。
还记得刚开学的那天,刚踏入初中校门的我感到陌生而孤独。“嗨!你好!你的兴趣爱好有什么?”我随口答道:“看看书,写写句子呗。”上课,桌角传来一张纸条:午夜惊醒,忽然瞥见绝美的月光。我提笔写道:“在森林中央站立,听见枯叶落地的浅唱。”一来二去,我们成为了最好的朋友。听着歌,想起她的一言一笑,我常幸福的微笑。是她,化解了我心中的孤独,初中三年,我收获了最纯真的友谊。
还记得那是在初二,期中考试我们班以惨败收场。尽管内心十分不甘,却只得接受这样的结果。班会课上,老师对我们这次的考试做出了评价:“这次没考好,主要是因为我们的同学太心浮气躁,没有静下心来踏实学习。”全班鸦雀无声。只是在课堂上,没有了往日的沉寂,多了许多竖起准备发言的手;在课间,少了几分往日嘻嘻哈哈、追逐打闹的身影;在课间却安静如上课的教室,多了些埋头钻研的背影。在期末考试后的班会课上,老师高兴地宣布:“这次我们班期末考试得了第一名。”同学们的脸上充满了欣喜,热烈地鼓掌,为我们喝彩。初中三年,我收获了一场团结与进取,拼搏与认真。
迈入初三,课业负担一下子加重。我们犹如一战时的凡尔登,被各科模拟考试轰炸地遍体鳞伤。对着试卷上的红叉,我陷入了自责与沉默。老师走了过来,她摸了摸我的头:“一次的失败算不了什么,考试重在查漏补缺,错误下次注意,失败乃成功之母,老师相信你是最棒的!”老师的话一下子点醒了我。从此我也便相信失败并不可怕,但不可以被打败。我开始注重细节,珍惜每一次错误,不断进取。初中三年吧,我收获了一份谆谆教诲,更添了一份勇气与动力。
而今又将迎来盛夏,时光混沌流逝如白驹过隙,虽然我将要远去,但我仍将带着我所收获的友谊与信心,带着铭刻心间的谆谆教诲上路。时光永远风化不了这三年美好的记忆,我将永远不会忘记这初中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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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写写他昨晚刚收到一条短信,原文是这样的:“在做么子?我是你兄弟涛,从你哥那化得的你电话。”我一时没反应过来,后来恍然大悟:是他!他是我堂弟,是我三伯的儿子,也是我童年最好的玩伴,他从小成绩就不好,成绩单一发下来他就会藏好或者是撕掉,任他父母怎么打骂只是大哭,却怎么也不肯交出来,最后都是邻居看不下去了,去劝他父母。五岁时,我搬家了,相隔很远,见面的机会自然也就几乎没有了。又过了三四年的时间,他从母外出打了,他无依无靠,不得不住到了他外婆家,我爸妈也经常拿他的命运来激励我要好好学习。总之,我们几乎是见不得面了,有一次他大病,他外婆带信叫我们看看。我去了,看到他却让我平静不下来:薄薄的被子只遮住了下半身,他紧闭双眼,好像十分吃力,汗水湿了头发,看了我们一眼,又吃力地紧闭眼。说:“浪哥,这么远他也来了呀。”我无言以对。我们没坐一阵就走了,我只看到了他那吃力的紧眼,这次,他话不多,只有一句。又是一年,他和几个亲戚来我家拜年,我们又见面了,这次我又看到了开朗的他,话依然多,红了头发。但我明显感到他对这来之不易的一次见面并不感到留恋,我那时不懂,那是起伏而神话的岁月让他明白:人活着,永远只有自己,周边的一切都会过去,而过去的,是不必留恋的。他学了打牌和抽烟,发牌的时候,他用舌头把烟移到边,嘴角稍翘,那只眼睛也就被烟熏成一条线。发完牌,用手取下烟,然后大骂:他妈的什么烟……他妈的……三年了,我们都十六岁了,他也外出打工三年了。我回复了他的短信说我刚下晚自习。他说:“你们读书比老了们上班还累,老子都睡了一觉醒了,干脆你到我这里来,五十块一天!呵,还是不要来了,老子还等沾你们知识分子的光。”看完我笑了,岁月终于没有压倒他。700字 六年级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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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写写他昨晚刚收到一条短信,原文是这样的:“在做么子?我是你兄弟涛,从你哥那化得的你电话。”我一时没反应过来,后来恍然大悟:是他!他是我堂弟,是我三伯的儿子,也是我童年最好的玩伴,他从小成绩就不好,成绩单一发下来他就会藏好或者是撕掉,任他父母怎么打骂只是大哭,却怎么也不肯交出来,最后都是邻居看不下去了,去劝他父母。五岁时,我搬家了,相隔很远,见面的机会自然也就几乎没有了。又一次见面已是再过了一年,看到我,他装作其他大人一样摸摸我的头说:“哟!都长这么高了。”他没什么变化,话依然那么多,依然脏话连篇。这次见面都有了一点留恋之情,他告诉我,他成绩到了全部是个位数了,还告诉他家的手全村打架排第二……又过了三四年的时间,他从母外出打了,他无依无靠,不得不住到了他外婆家,我爸妈也经常拿他的命运来激励我要好好学习。总之,我们几乎是见不得面了,有一次他大病,他外婆带信叫我们看看。我去了,看到他却让我平静不下来:薄薄的被子只遮住了下半身,他紧闭双眼,好像十分吃力,汗水湿了头发,看了我们一眼,又吃力地紧闭眼。说:“浪哥,这么远他也来了呀。”我无言以对。我们没坐一阵就走了,我只看到了他那吃力的紧眼,这次,他话不多,只有一句。又是一年,他和几个亲戚来我家拜年,我们又见面了,这次我又看到了开朗的他,话依然多,红了头发。但我明显感到他对这来之不易的一次见面并不感到留恋,我那时不懂,那是起伏而神话的岁月让他明白:人活着,永远只有自己,周边的一切都会过去,而过去的,是不必留恋的。他学了打牌和抽烟,发牌的时候,他用舌头把烟移到边,嘴角稍翘,那只眼睛也就被烟熏成一条线。发完牌,用手取下烟,然后大骂:他妈的什么烟……他妈的……三年了,我们都十六岁了,他也外出打工三年了。我回复了他的短信说我刚下晚自习。他说:“你们读书比老了们上班还累,老子都睡了一觉醒了,干脆你到我这里来,五十块一天!呵,还是不要来了,老子还等沾你们知识分子的光。”看完我笑了,岁月终于没有压倒他。700字 高三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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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写作文我有数学成绩刘沂松继第一次语文、英语考试之后,我们再次迎来了第一次数学考试。当考师宣布这个消息时,我有一种沾沾自喜的感觉,虽然语文、数学两门学科考的不坏,但并不理想。我自认为数学一直是我的强项,这次一定能得到满分,一定能独占鳌头。 考试前我若无其事的座在教室里,身边的同学都在认真的复习,我却不已为然地说了句:“数学凭的是基本功,不是死记硬背取得的“,而我一直玩到将要考试时,才胸有成竹的走进考场,仿佛今天的100分非我莫属了。考试中看了试卷,感觉没有我不会做的。我自信满满的一路过关斩将,披披荆斩棘,很快横扫千军万马,只剩最后一关就能凯凯而归,定会最早班师回朝。没想到的是曹诗莺却先快我一步闯过难关,凯凯而归了。我不禁有些着急了,赶紧三下五去二的草草完成。现场改完试卷,曹诗莺得了98分,我看着老师改一边窃喜:正面全对了,满分有望了啦!正在我高兴时,我的试卷出现了一个鲜红的叉,我的心一下子像悼进了冰窑,沮丧极了。看着只有97分的试卷,我恨不得钻进地缝里去,只恨自已骄傲自大而没考到满分。考试后我拖着十分沉重的步伐回到了座位,一路上都在深深的自责,为什么那么粗心大意,做题时上面的数字明明是3而我却挪成2了。哎,太冤了。要不然,就是满分了,只怪自已太粗心和骄傲了。回到家后,我主动向妈 妈承认了这次数学只考了97分,并告诉了妈 妈这次没考到100分的原因。妈 妈语重心长地对我说:“没事,以后记住不要太粗心大意就行了,这次没考到100分,下次争取就行了。考试时先要一定审好题,然后先易后难,做完后一定要记住检查一遍,等确认再交卷。同时,考试时并不是比谁先交卷,而是看谁的正确率高。当然争取时间内做完是保证考出好成绩的基础,我相信我们女儿下次一定能取得更好成绩!”。总结这次数学考试,我确实是粗心大意,还有骄傲自满的情绪在里面,并没有去为争取满分而做试卷,太多的是为了满足自已小小的虚荣心,却损失了一个100分,真是有点得不偿失啊!800字 小学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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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就是我_写人冬姑娘带着刺骨的北风悄悄地走了,迎来的是春姑娘温暖的气息。早晨,天空一碧如洗,一束阳光透过绿叶的缝隙,照在我的身上。我翻身起床,来到镜子前,望着镜中的他。我笑,他也笑;我哭,他也哭;我朝他挥舞着双臂,没想到他也毫不客气地朝我舞动双臂。镜中的他有一头乌黑蓬松的头发,一对神采飞扬的眉毛又浓又黑,活像两条毛毛虫;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一眨一眨,好似天空中最亮的星星。他属牛,因此做事情总是带着一股牛劲。他喜欢看书,甚至到了“爱不释手”的地步。当他专心致志地埋头苦读时,周身仿佛开启了“自动屏蔽仪”,任何事情都休想影响到他。他还是一个喜欢钻研、乐于动手的男孩。他喜欢跟着爸爸去郊外踏青,寻找大自然的足迹,问各种各样的问题。他还喜欢捣鼓捣鼓小东西,跟爸爸一起做些科学小实验,他最爱的是摆拼“电子积木”,经常一钻研就是大半天,有时甚至可以用“废寝忘食”来形容。他一直牢记妈妈的话:成功是给有准备的人的。不瞒你说,他还真小有成就呢!他发明的“电子感应式电蚊香”在全市几千个作品中脱颖而出,在“首届宁波市中小学生创客大赛”中获得“优秀创客个人奖”。我为他喝彩,为他自豪!他有自己五彩的梦想:他想当个作家,用自己的笔描绘祖国的大好河山,写尽人间的悲欢离合;他想成为一名救死扶伤的医生,让人们免于疾病的痛苦;他最想成为一名伟大的科学家,翱翔于知识的海洋中,探索在未知的世界里,为祖国的明天画上自己辉煌的一笔!我慢慢地远离了镜子,走了。呀,他竟然也消失了。哈哈,你们终于明白了吧,原来他就是我——方钦扬。600字 二年级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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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就是我_写人走到镜子前,镜子里立即出现了一位欣长的小男孩。他长得眉清目秀,蓬松的“菠萝头”(这可是老妈的杰作),一身深蓝色的运动服,一双白色的运动鞋,帅气又自信。我对他眨眨眼,他也朝着我挤眉弄眼;我向他不客气地挥挥拳头,他也不甘示弱地给我两拳。你们可不要被他阳光的外表给迷惑了。其实他是一个害羞又胆小的小男孩,还很爱“哭鼻子”呢。在家里有“小老鼠”和“哭鼻子先生”的美称。你瞧他:女生和他讲话,脸竟然红成一个大苹果;遇到陌生人和他讲话,脚下更像长了风火轮,一眨眼就不见了人影;看见小狗追屁股,还会吓得哇哇叫。咦?怎么又两眼泪汪汪的?原来呀,有两道数学题不会做,这不,又掉“金豆子”了吧。妈妈在一旁叹气又摇头:“这样哪还像个男子汉?”他酷爱音乐,最喜欢节奏强烈的摇滚乐。在他的软磨硬泡下,妈妈终于给他买了一个mp4。他一有空就戴上耳机,摇头晃脑地跟着唱。有一次,班级里举行了一次“小小音乐会”,规定不能唱学校里学过的歌。这下,他可是“大显身手”了,一首林俊杰的《加油》,让他风靡全班,老师也对他刮目相看。他还有一个爱好,就是喜欢写字。每天安排半小时练字时间,严寒酷暑,从不间断。当然,功夫不负有心人,他的字可是班级里数一数二的。他的缺点就是太粗心。你看,这次数学测验得了个95,错了一道口算题和一道笔算题。回家又被老妈训得哭鼻子了。咦?我离开镜子,镜子中的小男孩就消失了。现在你知道了吧,他就是我,大名季宇涵,就读于华士国际实验中心小学,四(1)班学生。如果想认识我,就来学校找我吧,也可以写信给我哦!600字 初中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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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我家有一只小花猫。它长着团回的脑袋,一双老虎似的眼睛,身上披着一道褐色一道黄色的绒袍,一条粗大的尾巴,总是往上翘着,那棋样真有点像动物园里那只大老虎。这只小花猫是哥哥从舅舅家抱来的。那时候它还不到一岁。开始,它有些怕生,总是躲到暗处。日子长了,小花猫变得既调皮又嘴馋,每次喂食,总是挑挑拣拣,把鱼啦、虾啦等好吃的吃完,就“咪咪”地叫着,再向我要。给它之后,就又狼吞虎咽地吃个精光。记得有这么一回事:那天我煎好鱼,放在桌上出去了。回来一看,鱼不见了,盘子也给摔了,小花猫却蹲在一边,得意地舔着舌头。我气得拿起棍子向它打去,它却“唆”的一下窜出屋,迅速地爬上大树,回头朝我“瞄瞄”地怪叫。唉,真气人!它很贪玩,一副徽洋洋的样子,常常无优无虑地躲在墙根下或草堆边,咕噜咕噜地睡大觉。可当听到老鼠动静时,却又非常精神:一双犀利的眼睛注视着鼠洞,有时一连蹲上几个钟头,非把老鼠等出来不可。有一次,它一夜之间竟捉了四只老鼠。它不仅是捉老鼠的能手,还是一位“教子有方”的“慈母”呢!它生了六只小猫,而且都很健壮。它整天搂着小猫,很少离开;偶尔离开,也即刻就会回来的。它给它们喂奶,“梳洗”,清理粪便,照顾得无微不至。小猫慢慢长大,能迈开腿脚了,花猫就带它们去散步,继而教它们捕捉老鼠。教小猫捉老鼠的时候才有意思呢!它把咬得半死的老鼠抛在小猫面前,让它们去捕捉。小猫呢!也学着它们母亲的样子两眼直盯着老鼠。“呜”的一声扑上去,一口咬住老鼠的脖子。你看,这些生气勃勃的小猫多么逗人喜爱呀!600字 六年级 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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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写的一个人他教会我细心我家楼下,不知何时,开了一家馄饨店。记忆中的馄饨店,从来都不是这么整齐干净的。在这儿,走进门,放眼望去,锅碗瓢盆摆放得清清楚楚,柜子墙角被擦拭得一尘不染,大锅里的馄饨沸腾着,各种厨具有条理地被挂在墙上,就连灶台的边缘都白得发亮。我一时竟看呆了眼。“小朋友,你要来点什么吗?”一个男声响起。我缓过神来,转过头去。这个男人约三十岁出头,穿着围裙,双手戴着手套,头发不长,显得十分精神。“呃……一碗馄饨。”我木然地回应着,把手中的纸币递给他——令我惊讶的是,他当即把手套脱了下来,里面那面朝外,放在一块干净的毛巾上。“多么细心啊!”我暗自感叹道,为他、为这家馄饨店点了一个赞。只见他收下纸钞,小心翼翼地放入抽屉,把找出的零钱递到我手中。吃完馄饨,余香还缭绕在齿颊间,我推开门离去。“小心。”他说,笑着与我告别。从余光中,我看到他正又像刚才那样脱下操作手套接待一位客人。“什么时候再来吃一次吧。”我这样想着。慢慢地,我成了这家店的常客,也从平日的攀谈中更了解了他一些。他是偶然想开一家馄饨店的,于是找了这样一个房子,将屋内装扮得整洁极了,他喜欢每天这样简简单单。出于对顾客负责,更是对自已自职业的尊重,他在收钱时不戴手套,像抓、包馄饨时都会戴上手套。“您真是个很细心的人啊!毕竟是一个人打理呢!”我不禁感叹。他谦虚地笑笑,耸耸肩。后来,这家小店无声无息地搬走了,他也不知去向,但他教给我的态度——细心,我会一直铭记在心中。600字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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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写我我是一个活泼可爱的小男孩,我有一双水灵灵,大而有神,宝石般的眼睛,宽宽的肩膀显得我很强壮、结实。我喜欢英语,用英语讲:I like English。I will go to middle-school next year。I didn’t go to school yesterday。I have played the pian of or five years。I like singsing and dancing…。还会很多呢!别看我上英语课活蹦乱跳,但英语考试我可是一流的高手,英语学科我可是种子选手,哈哈,每次英语课上要造句,我总是让老师很意外,英语老师还用大指拇夸我用的好。我还喜欢体育,尤其是踢足球,妈妈看到我的白球鞋总是皱眉头;我还喜欢喜欢音乐,我最爱听的是流行歌曲,可声乐老师说我脖子短,适合唱美声,不过也很好,只要是歌我都喜欢,我一刻也闲不住,精力非常旺盛,不是唱就是跳,妈妈对我有些“无可奈何”。我最大的缺点就是爱玩,一般会把玩总想在脑子里,妈妈说我有些颠倒了顺序,一般人会把做事要用多少时间放在心上,而我总是把玩要用多少时间让在心上,因此,和妈妈总有些不搭调,惹妈妈生气,为了争取我的玩的时间,有时候我有些过分的强求,而反对妈妈给我安排作业。想想我似乎应该为明年的初中而收敛一下玩心,嘿嘿!有时候我也很想做个妈妈的乖宝宝,可每次妈妈的话也想听,但心里还管不住自己想玩,我的心魔我还没有制止的办法,我会加油克制自己的,妈妈说的对,我长大了,要学会管理自己!我是一个cleverboy,脑子很灵活,嘴巴很好说;但我也是淘气而贪玩的awfulboy,嘿嘿,这么个活宝你们喜欢吗?北京通州区马驹桥五年级:赵宸翰600字 五年级 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