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我的叔叔于勒》有感_900字
在一个晴朗的下午,我看完了《我的叔叔于勒》这个故事,看完之后我愤怒不已,里面的主人公在亲情和金钱之间选择,他们居然选择了金钱,而抛弃了自己的家人。
主要内容说的是:一个家境不富裕,紧巴巴地过着小日子的家庭。在这个家庭里有五口人,“我”,父亲、母亲和两个姐姐。我的父亲还有一个弟弟,即我的叔叔于勒。从前他是全家的祸害,后来成了全家唯一的指望。从前他不务正业把父母留下来的遗产全部花光了,后来被打发到美洲去了。“我们”与于勒最后一次见面的地方是在去往泽西岛的船上。父母看见他又落魄了,装作不认识他。“我”知道之后心里不是滋味,给了十个铜子作为小费。母亲知道了,骂了我一顿,这让“我”感觉到了,家人对与于勒的评价,完全取决于金钱,金钱成了资产阶级衡量人的标准。
这个故事让我深深地感受到了菲利普夫妇真的是很势利眼,一开始于勒很穷的时候,就骂他无赖,流氓,在于勒有钱了之后又变成好心的人,当在船上看见了又变成穷光蛋的于勒,又骂他是乞丐,而且还躲得远远的。这不禁让我想起了《金钱的魔力》这篇课文,讲了“我”穿的破烂不堪,在裁缝店里先遭冷遇,到后来“我”拿出钞票又备受关照的事情。说明店员以貌取人、藐视穷人、见钱眼开的本性,这与菲利普夫妇是一样的。
如果在金钱和亲情面前,你会选择哪一个?要是让我来回答,我想都不要想,就会说是亲情。因为亲情是任何东西都换不来的,就算你有再多的金钱,也是换不来的。有些势利眼就是当你有钱的时候,他们就会像哈巴狗一样巴结你,当你没钱的时候,你连他们的影子都找不到。
引用贝多芬的话来说“要用道德教育儿女,能给人幸福的是道德而不是金钱。”,这句话可以充分体现出金钱除了能给我们物质上的需求,其他都不能给,所以不要把金钱看的太重。
初一:蔡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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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西游记》有感_1000字
我曾经一遍又一遍地看那令我着迷的电视连续剧——《西游记》。而最近,我又把《西游记》这一本书认真地看了一遍,才真正领略到《西游记》的文字所带来的魅力。
《西游记》一书是由《大唐西域记》改编而来的,主要写了孙悟空的来历和大闹天宫;唐僧的身世和去西天取经的缘由;唐僧师徒四人在取经途中除妖伏魔,化险为夷,最后取得真经的故事。其中孙悟空是我最喜欢的人物,它又名孙行者,外号美猴王,号称齐天大圣。它因为大闹天宫,被如来佛祖压在了五行山下,无法行动,五百年后被去西天取经的唐僧救下。孙悟空拜唐僧为师,一同去往西天。在取经的路上孙悟空降妖除怪,屡建奇功,虽曾三番五次被唐僧误解、驱逐,但最终还是一同到达西天,取得真经。从中我感受到孙悟空是一个生性聪明、嫉恶如仇、敢于反抗、热爱自由的“猴子”。
其次我喜欢的人物就是猪八戒,它原来是天宫的元帅,但因为调戏嫦娥,被贬下人间,但投错了胎,长成了猪脸人身的模样。被孙悟空收服,猪八戒好吃懒做,却是孙悟空的左膀右臂。虽然自私,却讨人喜欢,喜欢拨弄是非,一遇到困难就打退堂鼓,但对师傅很忠诚。取得真经后被封为净坛使者。
再是沙和尚,他原来跟猪八戒一样是天宫的一名大将,就因为在蟠桃会上打碎了琉璃盏,惹怒了王母,所以被贬人间,在流沙河当妖精,之后又被观音菩萨收服,拜唐僧为师,一同去往西天取经,一路任劳任怨,取得真经后被封为金身罗汉。
《西游记》让我领悟到了:凡事都要善于分辨真假善恶,不要被社会上形形色色的“妖魔鬼怪”所迷惑。要办成任何一件大事,都绝非易事。唐僧师徒四人取经,经历了众多的险难,并非全是玄虚离奇的。就拿我们的学习来说吧,我们经历的每一天又何尝没有困难呢?唐僧师徒四人每人都有长处和短处,正是他们互相帮助,取长补短,才得以成功。这又让我懂得了想要办成一件大事,必须大家齐心协力,不畏艰险,勇往直前,团结一致,不管遇到什么挫折都不要气馁,这样才能成功的道理。
初一:蔡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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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我的叔叔于勒》有感在一个晴朗的下午,我看完了《我的叔叔于勒》这个故事,看完之后我愤怒不已,里面的主人公在亲情和金钱之间选择,他们居然选择了金钱,而抛弃了自己的家人。主要内容说的是:一个家境不富裕,紧巴巴地过着小日子的家庭。在这个家庭里有五口人,“我”,父亲、母亲和两个姐姐。我的父亲还有一个弟弟,即我的叔叔于勒。从前他是全家的祸害,后来成了全家唯一的指望。从前他不务正业把父母留下来的遗产全部花光了,后来被打发到美洲去了。“我们”与于勒最后一次见面的地方是在去往泽西岛的船上。父母看见他又落魄了,装作不认识他。“我”知道之后心里不是滋味,给了十个铜子作为小费。母亲知道了,骂了我一顿,这让“我”感觉到了,家人对与于勒的评价,完全取决于金钱,金钱成了资产阶级衡量人的标准。这个故事让我深深地感受到了菲利普夫妇真的是很势利眼,一开始于勒很穷的时候,就骂他无赖,流氓,在于勒有钱了之后又变成好心的人,当在船上看见了又变成穷光蛋的于勒,又骂他是乞丐,而且还躲得远远的。这不禁让我想起了《金钱的魔力》这篇课文,讲了“我”穿的破烂不堪,在裁缝店里先遭冷遇,到后来“我”拿出钞票又备受关照的事情。说明店员以貌取人、藐视穷人、见钱眼开的本性,这与菲利普夫妇是一样的。如果在金钱和亲情面前,你会选择哪一个?要是让我来回答,我想都不要想,就会说是亲情。因为亲情是任何东西都换不来的,就算你有再多的金钱,也是换不来的。有些势利眼就是当你有钱的时候,他们就会像哈巴狗一样巴结你,当你没钱的时候,你连他们的影子都找不到。引用贝多芬的话来说“要用道德教育儿女,能给人幸福的是道德而不是金钱。”,这句话可以充分体现出金钱除了能给我们物质上的需求,其他都不能给,所以不要把金钱看的太重。初一:蔡琳650字 初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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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这个周,我们学习了莫泊桑的著名短篇小说《我的叔叔于勒》,这是一部很好的小说,看了以后也会给人很大的回味。这篇小说的主人公是菲利普夫妇,但是它却是以我的叔叔于勒为题,主要是因为于勒是这篇小说线索,而对菲利普夫妇的刻画也是通过对于勒的态度。我觉得文中的菲利普夫妇真的是很势利眼,一开始于勒很穷的时候,就叫他坏蛋,流氓,在于勒有钱了之后又变成好心的于勒,有办法的人,正直的于勒。当在船上看见了变成穷光蛋的于勒,又骂他是讨饭的,那个人和流氓。他们夫妇的种种举动真的很让人恶心。人家是富翁时,又是正直,又是有良心,变成穷光蛋后就是流氓,讨饭的,再说于勒并不是在讨饭,而是在靠自己的双手挣钱,我说你长没长眼睛啊?更有意思的是一个人看见自己的亲弟弟都不认,他能冷血到什么地步,他还是人吗?连动物都知道保护自己的家人,而菲利普夫妇看见了于勒,不但不去认于勒,反而走开。而且从文章中也可以看出菲利普夫妇是多么的冷血,无情,六亲不认而且爱慕虚荣。我敢说如果菲利普夫妇在船上看见的是一个大富翁,他们一定去讨好于勒,肯定马上和于勒相认,而不是走开。这表现了菲利普夫妇极度的贪婪和爱慕虚荣。但文中的若瑟夫却是一个正面人物,作者用我的叔叔为题,表达了虽然父母不把穷水手于勒当作亲兄弟看待,但“我”认为这是”我的叔叔”,作者用这个题目道出了一个孩子的不满,也表现了作者的希望之所在。贫居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文中的菲利普夫妇就是这样的人。故事情节大致是这样的:文中作为菲利普亲弟弟的于勒当初是一个行为不正,糟蹋钱的人。这在穷人家里就是不得了的事情。于勒成为菲利普一家人的恐惧,菲利普的夫人克拉丽丝,也就是于勒的嫂子更是视他为瘟神,说他是个流氓、坏蛋,甚至不顾亲情把于勒打发到美洲,任其流浪,任其辛苦。然而,于勒到了美洲之后,不久就写信回来告诉菲利普夫妇,说他赚了点钱并希望偿还他们的钱时,菲利普夫妇喜出望外,滔滔不绝地夸赞于勒,说于勒是正直的人,有良心的人,有办法的人。两年后,当于勒第二封信到来时,信上说:“亲爱的菲利普,我给你写这封信,免得你担心我的健康,我身体很好,买卖也好。明天我就动身到南美去作长期旅行。也许要好几年不给你写信,你也不必担心。我发了财就会回哈佛尔的。我希望为期不远,那时我们就可以一起快活地过日子了。”这封信成了菲利普一家的福音书,有机会就要拿出来念,见人就拿出来给人看,更加欣喜若狂。甚至就连菲利普嫁不出去的女儿也因此而“名花有主”,因为有一天晚上菲利普一家给那个青年看了于勒的信。而当菲利普一家去哲尔赛岛旅行时却偶遇落魄的于勒,一个又老又脏卖着牡蛎的老水手,满脸愁容,狼狈不堪。菲利普夫妇失去了之前的“热情”,瞬间变得更加冷酷,更加无情,“逃之夭夭”,骨肉亲情自此再不相认。恰似一幅对联所述:“昨日盼之今朝咒之心里岂念骨肉;富贵趋之贫贱避之目中惟有金钱。”该小说深刻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罪恶,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冷酷,人们精神的堕落。小说行文波澜起伏,情节巧妙真实,结局出人意料,又在情理之中。在当今社会中,像菲利普夫妇这样的人依然有所存在——“目中惟有金钱”。这是一种精神的缺失,一种关注内心的缺失,“急功近利”的物质主义者。我想,我们更该关注我们的内心世界,以清丽的双眼凝眸世界,用爱与责任铸造生命的意义,谱写新世纪的辉煌。因为,金钱并不是万能的,正如著名作家龙应台所说:“钱可以买到房屋,但买不到家;钱可以买到珠宝,但买不到美;钱可以药物,但买不到健康;钱可以买到纸笔,但买不到文思;钱可以买到书籍,但买不到智慧……”由此可见,拥有亲情、友情……才是最重要的,也才是最幸福的。1200字以上 初二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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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叔叔于勒改写我们正在甲板上倚着栏杆吹海风,父亲又无意地提起于勒的信,他那女婿又支起耳朵仔细地听了。父亲的声音突然顿了,那老掉牙的活没了下文。我奇怪地转头去看他,却看见他是嘴唇不住地颤。他先是生硬地茬开了话题,待姐夫带着姐姐去别处了,父亲那画开在脸上似的微笑便松懈了下来,然后他急切地扯了扯母亲的衣摆,说道:“奇怪,你看那人,就是穿燕尾服的那位先生,他像于勒吗?”母亲也吃了一惊,眯起眼,伸长了脖子细细打量起来。我顺着她的视线望去,看见了一群穿着华丽的先生小姐优雅地穿过了甲板,正向上层走去。他们中间是一个穿着礼服的先生,臂弯挽着一个太太的手,那样不凡的谈吐举措,显然是一群人的中心。父亲先是冲出去两步,又堪堪地刹住了车,有些怯懦地收回脚,转身对着我们犹犹豫豫道:“但这样似乎太唐突……”母亲推了推他,急忙低声说:“喏,你先去问问船长那个的底细……”于是父亲又迈步向船长走去,和他恭恭敬敬地交谈起来。船长似乎对父亲的一番话很不耐烦,脸色越来越难看,父亲便连忙转到正题:“那么,您知道刚刚那位燕尾服的先生是什么来头吗?”船长突然就变了神色,改了懒散的态度,语气中带了点羡艳:“嚯,那位可了不得,听说早年发了家,在美洲是远见闻名的富豪。他叫于勒……姓达尔芒司。还是勒阿弗尔人呢。”父亲眼神直愣愣,道了谢便走回来对着母亲说:“是他,真的是他!”母亲突然狂喜起来:“我就知道于勒会有大出息的!他光耀了达尔芒司家族……那么,我们将要阔绰起来了……”她几乎语无伦次了,有伸手摇得父亲一个踉跄:“你决定去认他,叫他记起咱们哪……”父亲一步步向他亲弟弟于勒走去。此时夕阳从海面上升起来,竟将那绅士的礼服映眏得熠熠生辉。父亲的眼神跳动着火光,那是每次他谈起于勒,规划怎样用他的钱时的表现。我终于,轻轻地打了个寒战。700字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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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写我的叔叔于勒在圣马洛船上,父亲母亲仍是忐忑不安,生怕一转身就又看见于勒出现在一边。女婿虽然有些疑惑,但在二姐一句轻飘飘的“大概是晕船吧”中便老实的不再深想。可是有时候你越怕什么,它就越来什么。只见年老的水手提着一桶新鲜的牡蛎从船舱中爬到甲板上,有些气喘,那“嗬嗬”的声音就像是有人把他的肺刨开了个孔洞,每一次呼吸都是一次沉重的负担一般,那人抬起那苍老的有些恐怖的手,虚握成拳放在嘴前重重咳嗽两声,消瘦的身体也随之猛地颤了颤。父亲听到这声响回头看了一眼又毫不留情地撇过头,但脸色忽青忽白,呼吸变得急促起来,脚底下忍不住往女婿的方向移了几步。母亲察觉到后,眼皮一掀,悄悄抬起手,狠狠地掐了父亲一把,惹来父亲的一句低声的咒骂,随后又被母亲显得狰狞的面孔吓回去了一半,但这声丝毫不高贵的咒骂在充满上流社会气息的轮船上格格不入,反而还突兀到了极点。女婿诧异地望了父亲一眼,父亲这回却没有在意女婿的眼神,他侧了侧身子,眼睛心虚地瞄向于勒的方向,然后便一步跨到母亲身后,背过身去,不再看那边。我听到母亲低低的抽气声,一看,果然,于勒叔叔正望向我们这边,他抬起脚,张开嘴,好像要过来说些什么,但当他看到父亲的视而不见,母亲的惊恐愤恨,又收回了他的一切动作,我是那么清晰地看到了他原本浑浊的眼中闪现出如此耀眼的光芒,随之又暗淡下去,整个人摇摇欲坠地,仿佛在一个瞬间又苍老了十几岁。母亲抖着手拉住我,仓皇地把我使劲拽走,我忍不住扭头看去,那沧桑的水手惊讶地用悲伤的眼神看着我,最后蠕动那干裂的青紫色嘴唇无声地吐出一个词,我知道,那是,谢谢。他转身,拖曳着那装满牡蛎的破旧铁桶,坐到了一个角落继续做他的生意去了。我们后来再没有见过我的叔叔于勒。700字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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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羚羊木雕》有感_900字读完《羚羊木雕》这篇文章,我感触很深。这篇文章主要讲了:妈妈发现贵重的羚羊木雕不见了,“我”说送给万芳了,爸爸妈妈知道了,就逼着“我”去向万芳要回来,“我”很难过,因为万芳是个仗义的朋友,上幼儿园“我”的运动裤破了,就和万芳的换了一条,因为这件事,万芳被她妈妈罚站一个钟头。对此“我”非常感激她。因为万芳喜欢这个羚羊木雕,所以“我”就送给了她,并承诺永远都是好朋友。“我”被爸爸妈妈逼得不行了,他们说“那只羚羊,就是爸爸妈妈也舍不得送人啊”。“我”迫不得已去万芳家要回羚羊木雕。当“我”要回羚羊木雕后非常后悔,因为我明白,万芳可能不会跟我做朋友了,但是万芳还是在我离开后,又跑过来,把那把刀送给了我,说“我们”还是朋友。读完这个故事,我深深地感受到了友谊的重要性。我在这方面十分愧疚。我有一个死党,那可以说是形影不离,每次我找她借东西,她都会毫不犹豫的给我,就算她没有带,她也会承诺第二天带。但是有一次,她来找我借书,正巧我借给了别人,我就跟她说明天给,那个人下午就还了我书,结果又有人来借,我却忘记那本书明天还要给死党,就借给了别人。在学校里类似这样的事情在我身上发生了很多次,我却不以为然,但读完这个故事后,我非常的后悔,我这个样子,以后还会有人跟我做朋友吗?所以我不能再这个样子了。文中的爸爸妈妈让我感到他们非常的重财轻义,难道他们没有朋友吗?难道他们认为钱比友谊贵重吗?引用斯托贝的话来说“财富不是朋友,而朋友却是财富。”这句话就可以充分体现出友谊的贵重。可他们却不这样认为。现在的社会全都是一些用钱做买卖的生意而已。现在谁还会有一颗赤诚的心去交朋友,不都是为名为利的吗?我不禁庆幸我的身边还有一些关心我的朋友,尤其是我的死党。我一定要珍惜这份友谊。初一:蔡琳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700字 初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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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复活》有感_700字E度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小说中的主人翁卡秋莎·马斯洛娃原本是一个贵族地主的养女,贵族地主的侄子是一个大学生和家财豪富的公爵,这个侄子在奔波战场的旅途中顺便到他姑姑们家住了四天,他在临行前夜诱奸了卡秋莎,第二天给她一百卢布的钞票就走了。在过不就他发现自己怀上了地主的侄子的孩子后,不久她就被赶走,四处漂泊,后来她搬到乡下一个寡妇家里住,在过不就他就要分娩了,刚好那个寡妇是接生婆,兼做酒生意,她分娩顺利了。可是很不幸的是那个接生婆给村里有病的女人接生,把产褥热病传给卡秋莎,卡秋莎生的是小男孩可是他感染了产褥热必须把孩子送到育堂,在送到育堂时小男孩就死了。后来卡秋莎恢复健康后身边已经没有钱了,非找工作不可了,她找了几份工作都做几天就走了,是因为那几份工作的男主人调戏她,结果就辞职了。直到她被姨母设寡款,灌醉约她到本城一家最好的妓院做妓女。马斯洛娃照这样生活了七年,这期间她换了两家妓院,进过一次医院,在她失身以后的第八年,她二十六岁那年,她出事,为此下了监狱,如今已被关押六个月了,也在法院受审。在法院她遇到当初诱奸她的偌维奇·涅赫柳多夫公爵出现在法庭,十年后他以陪审员身份出现在法庭审理马斯洛娃的案件。涅赫柳多夫后来认出被告就是他十年前诱奸的后抛弃的马斯洛娃,他受到良心的自责。为了给他的灵魂赎罪,他四处奔波为她减刑,当所有的付出都无效时马斯洛娃已经被押送到西伯利亚,这时涅赫柳多夫也与她同行,在途中收到减刑通知,苦设改为流放,这时马斯洛娃还有点爱他,但为了他的前途他拒绝了他的求婚。这两个主人翁的经历可以表现出他们在道德精神上的复活,小说揭露了那些贪色贪桩法官,触及了旧法律的本质。和贵族中的贪色无责的行为。高一:李小侃700字 高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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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水浒传》有感_750字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水浒传》是一部非常经典的中国名着,与它相媲美的还有《红楼梦》,《三国演义》,《西游记》,号称“中国四大名着”。《水浒传》它真实地描写了宋代农民起义,发展和失败的全过程,揭露了封建社会的黑暗和腐朽,及统治阶级的罪恶。它以杰出的艺术描写手段,揭示了中国封建社会中农民起义的发生,发展和失败过程的一些本质方面,说明造成农民起义的根本原因是“官逼民反”。《水浒传》写英雄们走上反抗的道路,各有不同的原因和不同的情况,但是在逼上梁山这一点上,许多人是共同的。如阮氏三雄的造反是由于生活不下去,他们不满官府的剥削,积极参加劫取“生辰纲”的行动,从而上了梁山。解珍,解宝是由于受地主的掠夺和迫害起而反抗的。鲁智深是个军官,他嫉恶如仇,好打不平,因此造成和官府的矛盾,结果被逼上山落草。武松出身城市贫民,为打抱不平和报杀兄之仇,屡遭陷害,终于造反,勇猛地向统治阶级进行冲击。他是从血的教训中觉醒过来的。水浒一百零八将,人物形象中令我记忆最深刻的是“智多星吴用”和“天孤星花和尚鲁智深”。“智多星吴用”几次献策:吴用为晁盖献计,智取生辰纲,用药酒麻倒了青面兽杨志,夺了北京大名府梁中书送给蔡太师庆贺生辰的十万贯金银珠宝;宋江在浔阳楼念反诗被捉,和戴宗一起被押赴刑场,快行斩时,吴用用计劫了法场,救了宋江,戴宗;宋江二打祝家庄失败;第三次攻打祝家庄时,吴用利用双掌连环计攻克祝家庄。宋江闹华州时,吴用又出计借用宿太尉金铃吊挂,救出了九纹龙史进,花和尚鲁智深。一生屡出奇谋,屡建战功。受招安被封为武胜军承宣使。宋江,李逵被害后,吴用与花荣一同在宋江坟前上吊自杀,与解了中国古代的历史,水浒英雄们的反抗精神和封建社会腐败的一面。这的确是一本非常耐人寻味的一本书。大撒旦撒初三:王杰欢迎你700字 初三 读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