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独的狼_2000字
一匹狼的自述
凛冽的寒风吹着,似孤魂在呜鸣,整个大地都穿上了一件雪白的棉衣。在一座雪峰上,赫然站着一匹狼,深邃的眼眸望着那一望无际的天际,神色疲惫不堪,脸上浮现出一丝痛苦,仰天嗥叫一声那嗥叫声混合这悲愤,激动和嗜血的野性。
那便是我,一匹成年的大公狼。
本来在这严寒的冬天中,狼群应过着群居生活的,可因为我天性孤傲,渐渐地被排斥出了狼群,这一切的一切,我都没曾忘记,支持我活到现在的也是这份耻辱,终有一天我将血债血还,用鲜血来洗刷这份耻辱!
可如今,离开了狼群的我,饥饿便成了我的一大问题。无奈之下,只得抓老鼠来吃。原本高傲的狼是不屑于老鼠这种低等生物的,可无奈生存所迫,只能抓老鼠吃。可如今在这严寒的天气下,连老鼠都找不到了。
远处传来一束束灯光,我还隐约能看见一丝火光。那是养殖场,里面有一大群活蹦乱跳的马鹿。我被自己大胆的念头所激动,站起来眺望。大地一片漆黑,但在草原深处,却亮着几星火光,那就是人类的养殖场。我热血沸腾,恨不得马上冲到那儿这是一阵凉爽的晚风吹来,我忍不住打了个寒噤,心里刚刚升起的热情直线降温。不错,养殖场上有一大群膘肥体壮的马鹿,而且被栅栏围困在一个范围有限的空间里,很容易抓捕。但那儿有持枪的猎人严密的看守这,还有一条讨厌的大白狗。它的嗅觉和听觉不比狼逊色多少,还没等你靠近,它就会发出汪汪的的警告声,把猎人引来。自己以前很多同伴都死在那猎人的枪口下,可以说,养殖场是名副其实的死亡之地。唉,算了,还是忍着吧,抓老鼠充饥算了。
可是,一种不屈的信念忽升在我心头上,我想起了我被驱逐出狼群的场景,一想起这个,我就双眼通红,复仇的疯狂心理在我心中疯狂生长。
我不像我以前同伴那样愚蠢,今夜没有月亮,星星也躲起来了,风又刮的紧,夜黑好隐蔽,风紧好躲藏,气候对我十分有利,我是有可能得手的。
我设想着有利于我的种种条件,恢复了一点信心。
我缓缓来到养殖场附近,夜露打湿了我身上的狼毛,湿漉漉的,这样也好,以便掩盖住我身上那股刺鼻的狼臊味。
我以闪电般的速度一跃,越过了一米多高的木栅栏。我弹跳的姿势极其优美,半空中划过一道漂亮的弧线,简直在像表演体操艺术,在半空中我舒展狼腰,收腹屈腰,像片落叶一般徐徐飘落,着地时只发出轻微的声响。我蜷缩在羊蹄甲花束上,然后屏息凝神,静静卧在那里一动不动。
一只大公鹿似乎有所警觉,它嗅了嗅空气中的味道,但只闻到一股花香,鹿优柔寡断的天性影响了它的判断。它怕这真的只是一束花,误以为是祸殃而打扰了同伴的好梦,会引起同伴的耻笑。
这是智慧与勇气的较量!
几分钟后,那只大公鹿终于认为这只是一束花,于是它缓缓收回鹿角,缩回鹿颈,神经松弛下来。
我看准了时机。猛地窜到一只母鹿后面。我知道以我现在的力量无法叼住成年鹿越过一米多的栅栏,但叼住幼年鹿跳过这栅栏还是毫无问题的。我一口叼住幼鹿,将它从母鹿身下拖出来。一个脚蹄扫过来,我猛地一跃。
这是个危险的动作。狼是铜头铁腿麻杆腰,万一被扫到,后果不堪设想。那只大公鹿被惊醒了,它抬起头来想叫出声来。但从它醒来到叫出声,要几秒钟的缓冲时间。但在几秒钟之内,足以让我跳出栅栏了。
大公鹿终于叫出声来了,霎时间,整个鹿群被惊醒了。
我真倒霉,刚跑出去没两步便遇见大白狗,它一看见我,原本优哉游哉的神色顿时变得狰狞起来,吼了两声。我听到了猎人的叫骂声。
挡我者死逆我者亡!我身上发出冰冷的杀机,你自己找死的就别怪我了!我放下已被我咬断喉咙的幼鹿,准备与大白狗来场生死搏斗。
来吧!
初战我占据了上风,我不顾一切扑到大白狗身上,把它撞翻,仰面按倒在地上,尖尖的狼嘴使劲朝大白狗的颈窝伸去,想一口咬断大白狗的喉咙。这是狼最拿手的战术,也是狼的看家本领。就在我就要胜利之际,事情就在那一刹那发生了转变······
一颗子弹像流星一般飞过,射到了我的腿部,我猛地扑倒在地上,剧痛不已,五脏六腑都似乎在剧烈的抖动着,眼前一黑,差点痛晕。可脑中最后一丝屈辱让我脑子清醒了点。那只大白狗饶有趣味的看着我,似乎在嘲笑我的失败,似乎在讥讽道:“打啊,跑啊,你不是很能打吗!”过去一会儿,猎人缓缓走了过来,在我眼中,他就是一个手中沾满鲜血的恶魔!正向我挣脸狞笑着,他拿着猎枪在我面前挥了挥,笑道:“你不是很能逞么,跑啊,你跑啊!看你能跑到哪!哈哈哈哈哈!”猎人放肆的大笑彻底地瓦解了我最后一丝生存的希望。“嗯嗯,这身狼皮还不错,应该能卖个好价钱,啊哈哈哈!”猎人道。那条讨厌的大白狗欣喜地围在猎人身边转来转去。
猎枪黑咕隆咚的枪口对着我的脑袋,我最后看到的是猎人如死神般恐怖的微笑······砰!
我轰然倒在那冰冷的土地上。
眼泪竟缓缓留了出来,眼泪中包含了大多的愤怒,不舍与委屈!
为什么?
为什么!
为什么要一次次地粉碎我的希望雪,又下大了······
初一:斌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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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母亲在呻吟_700字
这是语文书上的一幅漫画,浅显易懂,却又发人深省。
看似简单的线条勾勒出样一个场景:一个手持利斧的偷伐者双眼闪烁着贪婪的光芒,在森林中乱砍乱伐。一只啄木鸟忍无可忍,俯冲下来,对准他的脑袋狠狠啄了一口,愤怒地大叫:“这段木头里一定有虫子!”
一棵树苗长成大树,需要历经多少岁月啊!可是,可恶的偷伐者仅为了一时之利,就将它们轻易毁于一旦!我为那可恶的“心虫”而愤慨,更为那丑恶的“心虫”而悲哀!在不知不觉中,许多人让贪婪而自私的“心虫”侵入了大脑,“吞噬”了自己的良知,才使得人类成为了唯一“会把树木砍下来造成纸张,再写上‘保护树木’”的种族!每当听见优美的笛声,我都仿佛听闻,木笛悠扬的乐曲声背后,是树在哀哀哭泣......试想一下:假如大地失去了绿树的点缀,假如地球优雅的绿裙变成了清一色的枯黄,假如交通信号灯成了世界上最后的绿色,人类,会作何感想?
让我们来看看现今因缺少树木而造成的种种灾难:仅在中国96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每年有约3万平方公里的地区饱经风沙吹袭;中华民族的母亲河——黄河,年均输沙量达16亿吨,其中75%是因为沙尘暴,而剩下25%当中,水土流失也占了极大比例;海量的沙子,只有约1/4被水流送入海中,其余12亿吨则沉积在河床中,使得黄河水位日渐上涨,部分区域水位甚至已超出河岸十几米,导致年年洪灾频发!这些触目惊心的事实,难道还不足以说明保护环境的重要性吗?难道还不足以警醒贪婪的偷伐者吗?
中国,这片龙的故土,已有约5000岁的高龄了!我们号称“龙的传人”,难道还不应该精心保护她吗?哺育中华民族儿女的摇篮——中国,因为我们的利益熏心,已经在呻吟、在呼喊:“我好痛……”
初一:朱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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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士_2000字万匹黑马汹涌而来,骑士端坐在雪白无暇的马背上,静静地看着眼前墨水般的疯狂的大浪,那一点白色瞬息间被黑色所淹没,扬起的沙尘将天幕铺上一层厚纱,阳光瞬时昏暗,骑士缓缓闭上双眼,双手交叉贴于胸前,口中念咒......黑色浪潮忽地幻灭,周围一片死寂,骑士缓缓睁开眼,望着刺眼的阳光,一阵昏眩。......这已是骑士第九次从同样梦中被窗外飘进的亮金色阳光所唤醒。他起身坐在床上,晃了几下昏沉的脑袋,皱眉蹙额,使劲回忆那刚做完的第九次的梦。画面断断续续。画面模模糊糊。画面若隐若现。“你不是一个骑士,你也不会成为一个真正的骑士。”他想起前一天下午那个棕黄胡子老头撇着眼对他说的这句话。“我是骑士!我是真正的骑士!我要成为真正的骑士!......我要去寻找圣骑士,让他指引我成为真正的骑士!......”他从床上跳起来,嘴里边嘟囔着一边开始穿他那套厚重的铠甲。小小的房间被轻脆的金属碰撞声吵醒,灰土满身的窗帘被风悄悄揭起,亮金色阳光趁机钻进屋子里,像沉睡的人悄然睁开眼睛。一阵一阵刺眼的光芒在骑士的身上的铠甲上游走,像正午的天幕划过一个烧得发白的火球,一阵刺眼的昏眩。“吱呀--”一声,骑士拉开摇摇欲坠的木门,门框顶上落下一阵灰尘,外面突然的阳光照得骑士睁不开眼,只感觉白花花的一片。好一会,他才缓过眼来,却见到远处村里的农夫们,正散坐在树荫下:有的正光着身子用毛巾擦汗,有的正在理弄自己的农具,有的正在吃儿女送来的饭菜。周围一小群小孩,在草垛间嘻戏。“可怜的人们......”骑士嘴里嘟囔着,从桌上拿起两个馒头塞进腰间的布袋里,然后用皮手套套住自己干瘪的手,顺手操起那把锃亮的剑,走出屋子,“砰--”地关上门,整幢木屋打了一个寒颤。他从马厩牵出那匹雪白的老马,用力跨上马背,轻拉缰绳,朝村外缓缓走去。“我是骑士,我是真正的骑士,我要成为真正的骑士......”他喉咙里一直回荡着这几句话,干裂的嘴唇一张一合,像垂死的海蚌,呆滞的眼睛幽暗得让人恐怖,深遂的让人胆寒。“快看那个疯子!”一个农夫摇着扇子,粗壮的手指向远处缓缓走来的骑着白马的骑士。“哼哼......”“唉......”农夫们无奈地低声哼笑两声,无奈地叹息,无奈地望着烈日下走来的骑士。他们似乎已经看厌了这情景,却又不得不同情这个可怜的骑士。“疯子!疯子!疯子!......”嬉戏的小孩停了下来,有的拾起一把稻草,有的或者是一把泥,朝骑士来的那个方向扔去;有的高兴地狂叫狂跳;有的装作害怕的样子慌乱往后钻,摔倒后却是一阵大声的狂笑......他们早已将骑士看成巨大的无生命的木偶,看作取笑的对象,看作是村里马戏团那搞笑的小丑。骑士的眼神正视前方,像丝毫未看见侧前方哄闹的一切。在离人群不远的十字路口,他拽了拽缰绳朝左边走去。转向的那一小会,骑士的眼神在那嗤他的人群中停顿了一刹,之后便朝着正前方,继续呆滞缓缓前行。孩子的嘻戏声在身后愈飘愈远,直到消逝。“可怜的人们......我是骑士,我是真正的骑士,我要成为真正的骑士......”“你不是一个合格的骑士,你也不会成为一个合格的骑士。“又是那个棕黄胡子老头,撇着眼的棕黄胡子老头骑士迅速转过头,幽深的眼中放出一丝微光。“我是骑士,我是一名真正的骑士。我会受圣骑士指引,回来拯救这些可怜的人们的!......不过在去接受指引之前,有人暗示我,必须先杀了你,用你的血祭奠先前死去的骑士。”话音刚落,骑士拔出背上的剑朝棕黄胡子老头劈去,棕黄胡子老头被劈成两半。“奇怪,怎么没有流血。”骑士疑惑地看着他,说着又对着那棕黄胡子老头的身体乱刺。这时,路边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太提着饭篮子从这经过。她分明看见那个满头大汗的骑士正用他那把锃亮的剑对着路边一个棕黄色草垛乱刺。稻草被挑得四处飞扬,散落一地。“疯子。”老太婆狠狠地说了一句。便紧了紧篮子,加快了脚步,头也不回快步离去。好一会,骑士似乎累了,“没有血,用你的肉!”骑士说道,然后用剑狠狠地向下一插,又高高的扬起。......骑士坐在马背上,高昂着头,像凯旋的将军,缓缓前行,朝着村口那片小树林。他右手提着剑,剑上还刺着一把带泥的棕黄色稻草。太阳渐渐沉下西边的山,阳光铺在骑士的铠甲上,青黑色铠甲变成绝美的金黄色。不远处那片树林愈显幽暗,像蓄势待发的深黑色的恶魔军队,要刹那吞没这朦胧的光明。“我是骑士。我是真正的骑士。我是合格的骑士。......”骑士嘴里依旧嘟囔着。骑士和他白色的老马越行越远,最后渐渐淹没在那片树林的黑暗中,直到消逝。林中忽地飞出一群乌黑色的大鸟,恐怖的叫声在树林上空荡漾,愈来愈细,直到消失,之后便是一片死寂。......第二天清晨,有人在树林中央发现了骑士:他的剑柄深深地插入地下,他仰面张开双臂叉开双腿直躺在地上,剑身从他的心脏穿过,指向苍天。他那原本灰茫的眼睛没有闭上,却在一缕阳光的照耀下折射出刺眼的光芒。那匹老马若无其事般地在一旁吃草。周围的树木都有剑划过的痕迹。骑士是在拥抱被树叶遮挡得褴褛的天空,还是在等待一次对圣骑士的朝圣?......无人晓得,或许他正在憧憬着他那未完的骑士梦,在这斑斓浮生的阳光下。1200字以上 高一 想像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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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唱_2000字一千多年前,浣花溪畔,有人慷慨悲歌“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风雨不动安如山!”一千二百多年前,武侯祠中,有人伤怀喟叹“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一千二百三十九年前,夔州江边,有人登高苦吟“万里悲秋常作客,百年多病独登台。”公元二00六年我本是夔州江边一块青石,去年被雕刻家们采回,刻成了一尊石像,放置在城中心的广场上。我恳求人们让我面对着我来的地方,因为那儿有我尘封千年的记忆……寒秋又至,秋风萧瑟。一个老态龙钟的长者拄着手杖,站在凛冽的寒风中,发出声声嗟叹。低沉的叹息声吸引了我,唤醒了我沉睡千年的记忆:大历丁未重九,那是一个感时伤乱的日子。那天,朔风野大,清猿哀号;那天,子规悲啼,骚客苦吟。光阴荏苒,一千二百三十九年转瞬即逝,我却还清楚地记得,曾有一个长者手拄藤杖,惆怅的独立在我肩头,低吟苦歌,让我倍感神伤。我不敢说那是一种怎样的感天动地,但我确信:子美,你是我第一个令我潸然泪下的人。公元七六七年夔州的秋风独在那年是那么的狂野。萧萧秋风呼啸而业,又呼啸着去了,在我耳畔踌躇徘徊。隔岸的老猿对着这肃杀的秋风,仰天长啸,凭着这秋风向苍穹哭诉自己郁结已久的悲愁!子规听了这悲凄的歌,飞了起来,在瑟瑟寒风中久久盘旋,和着猿的悲歌,将无尽的幽怨诉说。秋风,你恣意地吹吧!清猿,你放声地哭吧!子规,你纵情地啼吧!趁着这秋景,这愁情,吹散你的郁结,哭出你的心声,啼出你的夙愿。枯叶被清猿和子规感动了,抑制不住,抑或是想给这两位悲凄的歌者以慰藉,纷纷从枝头飞了下来,和着悲歌,迎着劲风,在空中飘着,荡着,恣情地飞舞着。江水来了,带着他的激情,浩浩汤汤地奔腾着来了。听了这悲歌,也被这两位悲凄的歌者感动,默默地为两位歌者伴奏。远方寂寞的白沙洲随着江水的起伏时隐时现,如若在江面上飘荡的一叶孤舟。远处传来一阵嘶哑的咳嗽声。有人来了,是你吧?我想应该是的!对,是你!就是你!近了,更近了!可是……可是,为什么你却孤身一人?哦!太白驾着仙鹤为天姥赋诗去了。没有了太白的清逸,空气也变得凝滞。你佝偻着脊背,手里凭空多了条藤杖,蹒跚地向我移来,步子也不如先前稳健——你分明苍老了许多。你听到了清猿的悲啼,听到了子规的悲鸣,听到了先前的一切悲歌,你看到了萧萧的落叶,看到了滚滚的长江,看到了先前的一切凄景。想到长年漂泊,你的双眼噙满了泪花,顺着眼角的皱纹往下流,再往下流,打在了我的脸上——那是一种怎样的悲凉啊!你目光呆滞,脸上的肌肉不停地抽搐,拄着藤杖的双手也微微地战栗着,孤独愁苦顿时袭上了你这个外乡人的心头。你没了当年“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雄壮。却平添了“万里悲秋常作客,百年多病独登台”的愁苦。子美,你分明苍老了……寒风又起,猿鸣凄惨,你挪了挪步子,颤巍巍地转过身来,画面仿佛定格在这一瞬间。看到了,我清晰地看到了,你苍白的脸色,枯槁的形容,凸起的颧骨,凹陷的眼眶,红肿的眼袋,昏暗的双眼,茫然的像是在找寻着什么——那是怎样的一种触目惊心啊!劲风撩动着你宽大的长袍,撩动着你已浑欲不胜簪的银丝。子美啊我真怕你瘦弱的病体经不起强劲的秋风。糟了!我看见你晃了几晃,退了几步,几欲跌倒。此情此景,恐那刘梦得也会收回“自古逢秋悲寂寥,我言秋日胜春朝。”的豪情吧!子美!你到底是老了!人世的沧桑凝成了你忧国忧民的情怀,命运的不公化作了你壮志未酬的喟叹,忧国忧民和壮志未酬揉成了你凄苦悲愁的叹惋。又正是你的凄苦悲愁炼就了“风急天高猿啸哀,渚清沙白鸟飞回。”的千古凄景;炼就了“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的千古悲歌;炼就了“艰难苦恨繁霜鬓,潦倒新停浊酒杯。”的千古愁情;炼就了“万里悲秋常作客,百年多病独登台”的千古绝唱。千古的绝唱唱醒了干涸的山泉,淌出了清凉的甘露,流进了滚滚东逝的长江,那是我干枯了千年的泪泉!清猿依旧哀号,子规依旧悲啼,江水依旧东流。而你,在天地间站成了永恒。你仕途坎坷,潦倒终身,但却与日月同辉,与天地共存。公元二00六年天色渐暗,远方传来悲凄的歌。环宇中,有一颗璀璨的明珠,熠熠生辉。评析:跨越时空的界限,体味“诗圣”的内涵。从蓬门草堂到萧萧江畔,从吹破的茅屋到江边的旧船,在作者的引领下,“诗圣”一路向我们走来!“腹有诗书气自华”。文章的开篇就显示出大的视野、大的气魄:浣花溪畔、武侯祠中、夔州江边,空间跨度大,时间跳跃长,可谓纵横驰骋。接着作者以深沉的基调,细腻的笔触,瑰丽的想象,将目光投入现实和历史的星空,描述现实,触摸历史,真实的再现了古今“诗圣”的形象。文章语言优美,句式灵活多变,笔墨挥洒之处,神采飞扬,极富感染力,表现出作者深厚的阅读和积累功夫、扎实而灵巧的写作功底。总之,磅礴的大气,真挚的情感,深厚的积淀,扎实的功底,流畅的行文,严谨的结构使本文成为佳作一篇。当然这篇文章也存在着一些瑕疵:开篇作者采用的排比句式内容不清晰。一千多年和一千二百多年及一千三十九年,实际上都属于一千多年的范畴,不如全部写为一千多年前。这样读者就不会产生歧义了,同时也使句式变得工整了。1200字以上 高一 想像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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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_2000字从前有一棵树,她好爱一个小男孩。每天男孩都会跑来,收集她的叶子,把叶子编成皇冠,扮起森林里的国王。男孩会爬上树干,抓着树枝荡起秋千,吃吃苹果。他们会一起玩抓迷藏,玩累了,男孩就在她的树荫下睡着。男孩好爱这棵树……树好快乐!日子一天天的过去……男孩长大了,树常常好孤单……有一天男孩来到树下,树说:“来啊,孩子,来,爬上我的树干,抓着我的树枝荡秋千,吃吃苹果,在我的树荫下玩耍,快快乐乐的。”“我不是小孩子了,我不要爬树和玩耍,”男孩说“我要买东西来玩,我要钱。??可以给我一些钱吗?”“真抱歉,”树说,“我没有钱。我只有树叶和频果。孩子,拿我的频果到城里去卖。这样,你就会有钱,你就会快乐了。”于是男孩爬到树上,摘下她的频果,把频果通通带走了。树好快乐。男孩好久没有再来……树好伤心。有一天,男孩回来了,树高兴地发抖,她说:“来啊,孩子,爬上我的树干,抓着我的树枝荡秋千,快快乐乐的。”“我太忙了,没时间爬树。”男孩说“我想要一间房子保暖,”他说。“我想要妻子和小孩,所以我需要房子,你能给我一间房子吗?”“我没有房子,”树说“森林就是我的房子,不过你可以砍下我的树枝去盖房子,这样你会快乐了。”于是男孩砍下了她的树枝,把树枝带走去盖房子。树好快乐…。可是男孩好久都没有再来,所以当男孩再回来时,树好快乐……。快乐得几乎说不出话来“来啊,孩子,”她轻轻地说“过来,来玩啊!”“我又老又伤心,玩不动了,”男孩说“我想要一条船,可以带我离开这里,??可以给我一艘船吗?”“砍下我的树干去造船吧!这样你就可以远航……。你就会快乐”树说,于是男孩砍下她的树干,造了条船,坐船走了树好快乐…。。但不是真的过了好久好久那男孩又再回来了。“我很抱歉,孩子,”树说,“我已经没有东西可以给你了……。”“我的频果没了。”我的牙齿也咬不动频果了,”男孩说“我的树枝没了,你不能在上面荡秋千……。。”树说“我太老了,没有办法在树枝上荡秋千,”男孩说“我的树干没了,你不能爬……。。”树说“我太累了,爬不动的。”男孩说“我真希望我能给你什么…。可是我什么也没了。我只剩下一块老树干。我很抱歉……”“我现在要的不多,”男孩说。“只要一个安静可以休息的地方。我好累好累。”“好啊!”树一边说,一边努力挺直身子,“正好啊,老树根是最适合做下来休息的。来啊,孩子,坐下来,坐下来休息。”男孩坐了下来,树好快乐……。后记:这骗文章是在我考试的时候看到的,我想了许久:那棵树……就好像我们的爸爸、妈妈……我们就好像那个小男孩……小时候……我们总是围绕在爸爸、妈的周围玩耍……渐渐地长大后……会离开父母的身边……而且不常回来……而且……每次回来……就是不快乐的时候……不然就是有什么需要的时候……而常常……父母都会……把他们身上最好的……最符合我们需要的东西……交给我们……而这时……我们总是……拿了东西……转身就走留下……渴望我们留在他们身旁的父母……凝视着渐小的背影……虽然如此……他们在心中……却是不断地说着……?希望他会快乐……祝福他一路上顺利、平安?而当我们累了……他们就伸出双手……怀抱着我们……让我们安稳地在他们的怀中休息……不受吵闹……我们对他们?予取予求?……不但如此而且还都?美梦成真?……但是他们却都?无怨无悔?……而且还?不求回报?……他们有这样子的义务对我们吗?没有……!!那又为了什么使他们这样做……只因为爱……我想只有爱的力量才那么大……而我们摸摸自己的心……我们是以什么样的?爱?去回馈给他们呢茶来伸手、饭来张口动不动发脾气把在外受到的委曲都发泄在他们身上……当他们孤单的时候我们在哪里当他们需要我们时候我们在哪里我觉得这是一个很好的故事……附:这是我在这里的最后一篇文章了,我的点数可能要没了,我干脆放弃,干脆离开。我很喜欢这,很谢谢你们的工作。不过既然点数没了,不如再见。写作只是一种乐趣,这是我最喜欢的,也希望你们喜欢。我发表这篇文章的原因是,我把你们当成了我的树。告别,再见。!!!1200字以上 初三 想像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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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虚_2000字地球上最后一个人独自坐在房间里,这时忽然响起了敲门声。正当地球上最后一个人坐在房间里,为自己的阴谋得逞,而沾沾自喜时,他隐约听到一阵急促的敲门声。他并没有在意,直到第二下,第三下他才起身开门,门口并没有任何人。他成了地球上独一无二的人类,他十年前就预谋了一场空前的阴谋!为了统一地球,他不希望借十年时间花光了自己的历生积蓄来收买各个国家的天文学家科学家,他甚至为了统一地球,让地球易姓。她不惜杀尽家人,终于十年后的今天,地球上所有人都被他那伟大的谎言给吓跑光了。他目光空洞地坐在窗前,突然一阵狂笑,哈哈哈哈,曾经那么多人为了统治地球折兵损将而我却没有伤一兵一卒就轻易轻而易举的统一了地球,哈哈你们这些蠢材。正在他得意忘形之际,那敲门声再次响起,此时他再也控制不住愤怒一脚t开门,发现外面下雨了,雨点十分密集冰雹似的,打在脸上,落在门上咚咚作响,本来就空无一人的街道,经过雨水的冲刷,显得更加凄凉,他关上门,不知怎的没有了刚才的那样的兴奋,忽然他有点儿伤感,不禁回忆起了十年前的一段往事:十年前,那天也是大雨倾盆,不过那时仍就是车水马龙,街道上的路人,各个行色匆匆,忙着在房檐下避雨,他,也是其中之一。那天他刚下班,领着三岁的女儿和他的妻子,准备去吃晚餐,庆祝一下自己今天刚刚涨了工资,在路边下起了大雨,遇到了自己的初中同学,他盛气凌人地站在对面,见到他便走了过来,但有一种嘲讽的语气说道,哎,这不是易桦吗?几年不见,怎么这样寒酸啊,你看我现在都是地球理事会主任了,你怎么还在一个小公司上班啊?你看你这破手机还用,改天,我送你一部好手机。易桦气的火冒三丈但无法发作,只好忍气吞声回到家,他暗暗发誓,总有一天我要让你跪到我面前唱一曲《征服》,从那时起,易桦就从他那所谓的鸿鹄大志不懈努力。有一天,一个小老头找到他,说自己是诸葛亮转世,可以让他飞黄腾达!易桦太过于急功近利,别让老头子,继续说下去,但那小老头,卖关子,说,天机不可泄露,要等到时机成熟,方可说。易桦知道老头子要钱,便掏出自己的所有积蓄买一策。小老头子,缓缓地说道,你不是要统治地球吗?把其他人通通赶走,让地球姓易不就完了吗?,但,目前,你要智取,不可硬攻,更重要的是你必须有钱,只要钱有了,一切事皆可成,你得用钱收买人心,让他们为你所用,最后斩草除根,以绝后患。其实这招小老头用了十几年了,骗了不少人,不过大多数人都半途而废了,也明白这是个骗局,不过,小老头万万没想到的是,易桦居然认真起来,竟信以为真,他制定了一个可怕的计划,用五年时间制造大量假钱,并利用自己是银行职员的身份把假钱掉包兑换成真钱,外先是用巨额金钱利诱此计不成,再威逼恐吓个大科学家再用四年时间,制造,传播谣言,用一年时间让人们离开地球,打着拯救天下苍生和黎明百姓于水火之中的旗号把人类赶出地球,那么地球就是我易桦的了。于是他为了他所谓的远大理想,开始了他伟大的犯罪活动,为了有起步资金,她开始不择手段欺骗同事,终于经过了五年的拼搏,终于富可敌国。这几个月他开始施行自己的计划绑架了科学家的家人用金钱引诱绑架家人对其进行恐吓,威胁,强迫他们向地球发生紧急通知,让人类快速制造大批宇宙飞船,并且只供单程燃料。他们到处演讲说什么地球即将面临毁灭妖灵即将出世!,人们会被他们当做玩偶,会被他们残忍的残害,并且吃掉。妖灵是人类的天敌,它们比人类身躯要大五六倍。人类根本不是他们的对手,易桦自称是上帝派来的救世主,他说人类只有逃到其他星球,才有生存的可能,在地球,只有等死,当时地球理事会会长,副会长,听闻十分愤怒,出面制止易桦,当天晚上他们二人被死于非命。第二天易桦向全国人民称这是上帝在惩罚他们,他们死有余辜,经过长达五年的宣讲,人们渐渐对易桦的谎言信以为真,病灶出了大量的宇宙飞船从三个月前,人类开始分批离开地球被运往各个星球。今天是最后一批人了,易桦不禁十分高兴的想,哈哈,地球就是我易某人的啦,从今天起,谁还敢嘲笑我,哈哈哈哈,一阵狂笑,易桦坐在窗前,估摸着最后一批人这半会儿应该已经到达月球了,地球上只有他一个人了,不禁狂笑起来,现在他拥有了地球上的一切,但他拿着大把的人民币时,却不知道怎么用时,突然她有一阵空虚感,他一个人开着法拉利开到极速并狂喊,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会是这个样子,我以为我拥有了全世界,可为什么,到头来还是一无所有,而且竟然比以前更加空虚了。以前虽然没有钱,没有车,没有一所自己的房子,却还有一个家有亲人,朋友,同事,可现在他拥有了整个地球,可到头来还是空空如也,他开始每天用酒来麻痹自己,整天就是一副醉汉的模样,后来他终于明白,其实一个人最大的财富莫过于有一个幸福的家庭,朋友,而不是地位,金钱。古时候的天子虽高高在上,可他没有朋友,亲人,谁敢与他做朋友,他什么都没有。顿时他大彻大悟可后悔也来不及了,最终一个人在孤独寂寞中死去。突然闹钟响了,易桦看了下钟表是早晨八点,起床时间,他竖起耳朵,听了听这个地球人还在,街道上还是车水马龙,原来这只是一场梦。不,应该是:这幸好是一场梦。初三:牙医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三 想像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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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王梦》读后感_2000字读《狼王梦》有感狼很多人或动物对狼的观点都是一致的,它们是那么的凶悍,冷漠,没血性的家伙。它们没人疼,没人爱,只有一堆带有厌恶的说法。但是,它们却是这世界上最专情的动物:它们的一生,只会有一个伴侣,如果它的伴侣离它而去,它就会离开它的群体,孤独一生,每当月圆的时候,它就会对月悲鸣,以抒发对爱侣的思念,直至终老,一生不变。然而,沈石溪利用这一说法,写出了《狼王梦》这本精彩的小说。《狼王梦》最近,我又重温了一遍沈石溪那本不朽的名著《狼王梦》。看完之后,我有所感言。本来,我对狼的看法是那么无情冷漠,但是,自从看了作家沈石溪的作品《狼王梦》之后,我对狼的观点瞬间改变了。原来,我想象中狼的坏印象和真实的狼好品质,真是天壤之别。五只狼崽的出世故事主角,是一条名叫紫岚的母狼,它失去了它的伴侣黑桑,但它的肚子里,却怀着黑桑和它的孩子。一场疾风骤雨里,怀着孩子的紫岚难忍饥饿,于是走投无路,到羊圈去偷羊。结果被看羊圈的猎狗发现,它们俩厮杀周旋中,紫岚艰难的产下了五只狼崽。由于下着狂风暴雨,其中的一只狼崽被猛风暴雨吹打,被活活地冻死了,这只狼崽,就这样被严寒夺取了生命。紫岚最得意的孩子黑仔没了还有四只狼崽,“一母三公”。紫岚看中了这“三公”里一只全身乌黑,模样相似黑桑的狼崽,还给它取名为黑仔,它把做狼王的希望都寄托在黑仔的身上了。紫岚非常偏袒黑仔,把最大的奶头让给它,最好的食物都给它,紫岚对黑仔的过于的爱子之情在其它孩子的面前毫无掩饰。黑仔和它死去的伴侣黑桑一样,又猛又胆大。黑仔总爱独自出洞玩耍,不喜欢与其它姐妹互动,紫岚却很放心,又很欣慰,黑仔做狼王的梦想就在眼前了。但鬼神不测,偏偏这时候,饥饿的金雕出现了。它仔细的观察了四周的情况,发现母狼竟然不在狼崽的身边保护它,金雕窃喜极了,便冒险冲向毫无知情正在玩耍的黑仔。就这样,紫岚最出彩最优秀的孩子便轻而易举的成了金雕的腹中之食……蓝魂儿也随着离开了黑仔没了,紫岚没来得及伤心,便匆匆开始把做狼王的梦想又寄托在蓝魂儿的身上。蓝魂儿的才能也不比黑仔差多少,它的身上也有像黑桑一样的精神,一股子的猛气,身姿一样的敏捷,脑袋一样的聪明。紫岚细心喂养和训练,蓝魂儿也快成为了和黑桑一样优秀的大狼犬。过了冬,春天的时候,狼群就会聚集在一起,来篡夺王位。可惜啊,风有不测风雨,人有旦夕祸福。冬天的那场雪,把蓝魂儿的生命和紫岚让蓝魂儿做狼王的梦想通通画上句号:狼群解散前,它们一直饥饿地徘徊在雪地上。忽然之间,在前方看到了一只肥羊,蓝魂儿用敏捷的身姿超越了其它的狼,自己先冲了上去。结果是猎人的陷阱,又大又坚硬的夹子直接夹住了蓝魂儿的身体。这么刚硬的夹子,别说是狼牙咬不破,就连锯子都锯不断。紫岚不忍心让蓝魂儿被这可恶的猎人残忍杀害,便一口要下它的喉管,在紫岚的安抚之下不知不觉的死去。就这样,都快成为狼王的蓝魂儿却意外被猎人捕猎时所放的夹子而失去生命,紫岚的狼王梦,又再一次的破灭了……双毛也在夺王位的最后一刻失去了生命黑仔,蓝魂儿都为了要做狼王的梦想意外间接死去,现在,只有双毛了。可是紫岚很失落,双毛从小瘦弱胆小,软弱无能,而且从小到大都妄自菲薄、自轻自贱。这个问题对于想要双毛成为狼王的紫岚来说,是多么困难,但是足智多谋的它,却想出了一个让双毛脱离自卑,让它变得趾高气昂的一头狼。冬季,紫岚带着媚媚和双毛去捕猎。每次捕猎,双毛总是最累的一个,但它吃得食物,却是难以下咽最难吃的东西,这是对双毛的侮辱和打击啊!紫岚和媚媚一次又一次用这样的行为去打击它,双毛就这样饥肠辘辘忍气吞声了好久。有一次,双毛忍受不下去了,它的自尊心终于爆发了。那时候,紫岚已经斗不过博硕肥腯的双毛了,而且把紫岚打得都瘸腿了。虽然紫岚成了坡脚狼,但它兴奋又欣慰,自己的儿子终于不做胆小自卑鬼了,而是顶天立地,斗志昂扬的大狼犬了。春季一到,双毛已经迫不及待地想去篡夺王位了。鸡皮鹤发的洛夏已经斗不过年轻力壮的双毛了。胜负完全明显,双毛快成为头狼了,但是,在最后关键的时刻,洛夏却哀鸣了一声,这一声,竟然勾起了双毛的小时候的自卑自弃。双毛失了手,也失去了生命。它不是死在了头狼洛夏的手里,而是死在了自己自卑的回忆里。紫岚把做狼王的梦寄托在子孙上没了,什么也没了。紫岚的努力都白费了,而且把所有儿子的命都搭上了!黑仔,蓝魂儿,双毛,都因为做狼王的梦想而死去。紫岚也老了,难道,它和黑桑的梦想都破灭了吗?这时候,女儿媚媚和一条优秀的大公狼产下了五只狼崽,其中有两只是公崽。紫岚欣喜若狂,但它又担心曾经伤害黑仔的金雕又打起它子孙的主意,便和金雕同归于尽了。在它跟金雕同归于尽之前,它希望,它的子孙,能为它圆了这个狼王梦。《狼王梦》,这是一个关于狼的一个故事,关于爱的一个故事,关于执着的一个故事,关于梦想的一个故事。母狼为了让自己的孩子长大成人后成为顶天立地,能呼风唤雨的头狼,不惜代价、坚持不懈地锻炼培养它,为了让孩子能当上狼王,连自己的幸福和生命都能丢弃。所以说母爱博大深入水,母爱是如此的无微不至,母爱无价无可替代,母爱且行且珍惜。六年级:张琦甯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六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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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链》读后感2000字_2000字《项链》这篇文章最初的吸引,只不过是自己想借此认识“偶然中的必然,必然中的偶然”的含义。当然咯,我算是获得了丁点的理解,正如文中的女主人公,顺着好虚荣的本性,为了在一场突如其来的晚会上吸引到更多的注目和那作为穷人的可望不可及的尊贵,舍弃本轻易能获取的作为佩饰的玫瑰花,转而向有钱的女朋友借来一条钻石项链,然而不幸的是,晚会过后却离奇丢失(“偶然中的必然”蕴含其中,即项链的丢失是很偶然的事件,但借项链背后那虚荣心所造成的对人生的种种羁绊挫折却是必然的)。接着,在纯朴的丈夫的驱动下,借贷买了同样的钻石项链去归还朋友,并因此苦尝了十年艰辛的还债生活。可最后在一次意外的交谈中,得知项链原是一仿制品的悲剧结果(“必然中的偶然”是说,丢失项链是要偿还的,这是必然的。可偶然的因素是:项链不是真项链。这样的偶然在上帝那变幻莫测的手中,是无须感到惊讶的,甚至应该认为是正常的)。这是我最初想要探索的疑问。可作为世界优秀的短篇小说巨匠莫泊桑,在他所塑造的这个悲剧世界中又有很多发人深思的东西,尽管他并没直说。这是我乐于探讨的。首先,让我们把目光投注到男主人公的身上。他真诚乐观,尽管只是一底层小职员,例如文中所描述的在下班就餐时的心情:“哈!好肉汤,世上没有比它更好的…”。处处体谅怜爱着妻子----争取舞会的票、用本已计划好去打猎的钱为妻子购买舞会服装----以及对还债的无可置疑、勤勉工作以偿还债务等等。在我看来,一个真诚的人是无须置疑,可对人生来说,这还不够。曾看过这么一句话:“热情和理智是灵魂之船的划板与船帆。”真诚对于热情,就像是火与光,是孪生兄弟来的。而理智就是坚守和抉择----坚守自己的向往,舍弃让自己身不由己的事物。生命常体现在追求中,有追求的人害怕受到束缚更甚于害怕失去生命。因而,理智像一面帆,是不该让船逆向或是触礁的。男主人公缺失的便是后一种,相继而来的束缚,让浮躁取代宁静的心境。我不知道他的真诚乐观起着多大的缓解作用,即使能不痛苦,也是绝无乐趣的,毕竟人在忧虑中是很少有幸福可言的。其次,我预备冒昧地谈谈他的爱情。“若是不知道两人为什么在一起,那我也将无力去解释他们为什么分手”这是我对一个朋友与其女友分手中感悟到的。所以,我们得先看看《项链》中男、女主人公的爱情,文中写到:“到末了,就将将就就和教育部一个小科员结了婚。”可见这婚姻是无奈的化身,而非两情相悦。正如萧伯纳说的:爱情不是慈善,不可慷慨施舍。我的理解是:真诚而又志趣相投,是所有幸福爱情的所共有的。正如托尔斯泰的www。99zuowen。com“幸福的家庭总是相同的,而不幸的家庭却各有各的不同。”真诚,是心灵的开放;也只有在坦诚的两人之间,才配有感情。正像一个着了层玻璃的窗户,若是蒙了厚厚的尘灰,纵使窗外的世界美如仙境,也等同没有。志趣,就是人生的志向,就是生活的乐趣,抽象的说,即是一个人的精神寄托。在对方看来,这就是一个百花争妍的花园,它足以让人探险,引起无穷乐趣。我想,爱情乐趣便在于此。一个善良悦目的伴侣,是值得满足的,它能让两人很好地相处在一起。可要是这个伴侣同时也是自己精神上的知己,那无疑使得两颗心紧贴一处,不受空间的束缚。若是根本不属于以上两者之一,我想该做的是理智地避开。我不得不承认,爱情是很美好的,这是上帝那怪老头有意为之的。但美好的诸如亲情、友谊或理想、兴趣、自然、知识,对人生的意义是丝毫不逊色于爱情的。它们都同样地让人生变得有趣,对未来无限憧憬。只是这些需要一颗充实的心,而许多人却受欲念支配,让自己变得狭隘自私罢了。这没人可怪,有什么样思想的人便有什么样的生活!幸福靠的是心来感受的,并不在于拥有什么。只要是让我自私,束缚自由的,我都会敬而远之。我不想让自己的那颗感受幸福的心受到丝毫的损害。虽说我孤陋寡闻,还真未听说过追求幸福的人比追求身外之物的来得不幸福。看来得由那些常用拍脑袋做决定的人才能拍出来。此时在我脑海中还依稀可见:穷居陋巷,却有道可乐的颜回;不知老之将至的孔子;采菊东篱下的陶渊明…最后,再以一个旁观者来看看女主人公----一个生得美丽却极度虚荣的女人----的人生遭遇。她的漂亮是天生的,是上天的恩赐,可她却把这份恩赐视为商品,不断地物色有权势、有财力的买主,但由于出身低微所致,幻想遭致破灭而不得不嫁给一位小职员。她的美丽成为她不甘寂寞、悲愁痛苦的根源。而那虚荣心就是症状。就我说,这就是一个典型的精神空虚的人,缺少那份由内心而起的兴趣或伟大的爱所引导的追求。我不得不承认:一个活着的人,是不可能没有虚荣心,但一个懂得人生的人却不会被虚荣心主导。也许,我还太浅薄,故不敢冒昧对人生这个沉重的话题发表见解。不过,我还是斗胆引用思想家萧伯纳的话作为开头:“人生的真正欢乐是致力于一个自己认为是伟大的目标!”“伟大的目标”就是所谓的理想。有理想的人,即是有追求的人。那么,何为追求呢?在我思考这个问题时,最先做的是站到人生的高度上来俯视的,即什么样的追求让人生有趣、幸福。所以,我只是把理想看成是一件有趣又令人充实的事儿。接着这件有趣的事儿的可贵之处,是能调动自己的满腔热情,可怕的是这种热情是持续一生的,这就是我至今理解中的理想的价值:用热情来造就一个充实而有意义的人生。精神上能有所追求,生活上能有所自足,这样的人是幸运儿。是的,活得最好的人是对生活最有感受的人!六年级:爱情苹果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六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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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里之外,父亲的孤独身影_2000字我看父亲,只能遥想,因为距离太远。我们的交谈,仅限于纸上,而且不多。自从我会写字了,就开始给在远方打工的父母写信,大约每月一封,父亲每次都很认真地简单回信。直到后来,面对我浩浩荡荡的长篇大论,大概他和母亲都觉得自己才气不够,害怕拿笔,便不再给我回信,只是打个电话,说信已收到。再后来,手机的普及,于是,书信的交流方式便慢慢地被淘汰,淡忘。只是现在,偶尔还会怀念以前收到父亲来信的喜悦。有一次,朋友无意间看见父亲给我发的短信,开头便是“蕊蕊你好”,很是惊讶。我笑笑,说不出的感觉,有些无奈。其实父亲每次给我发短信都是十分客气的,每条短信必以“蕊蕊你好”开头,以“祝你快乐开心”之类的祝福语结尾。每次打电话,父亲也是这样问候我,并且总是问候几句就匆匆交给母亲。至于与我的通话内容每年也就那么几句,“不要节省,注意身体”等等。父亲与我很少交流,他在言语上永远是那么的拘谨与木讷。父亲从不抽烟喝酒打牌看球,他爱着的是钓鱼、种花、养鸟、收藏等等这些有钱人的休闲方式,他的天性中藏着宁静淡远的隐士气质。他爱着那些与他同样安静的事物,在那里,他获得宁静与快乐。父亲和他的爱好,似乎是一对柏拉图式的恋人,彼此心仪,彼此激励与欣赏,他对它们的爱就像血缘关系一样割舍不断。然而,他的心情与兴趣在我们这种平民阶层的人来说是很难理解的,于是他在这个圈子里是那样的格格不入,他的身影总是那么的孤独。父亲对现实的态度和自身的性格决定了自己黯淡的命运,他几乎所有的精神痛苦都源于充满铜臭的现实社会。父亲隐士般的生活在现实中被认为是平庸的,用母亲的话来说就是没有出息。因为贫穷,他做了上门女婿,他没有钱,没有背景,没有地位,没有知识与文化,他只能南下打工用他的体力去供养这个家。父亲知道自己一辈子没有给母亲及我们幸福的生活,所以每当母亲埋怨甚至责骂他,他都紧锁着眉头,默不作声,有时还要小心翼翼地看母亲脸色,无端地受她的指责。有一天,我早早地做好了饭,左等右等,父亲还是没有回来。于是,我将饭菜盛在饭盒里给他送去。远远的,父亲看见了我,赶紧走出值班室,迎了上来。父亲没有想到我会走那么远给他送饭,从他脸上那瞬间的诧异,我看到了他的惊喜,心里一阵乐,那即是我的慰藉。他下班回来,我接过他手里的饭盒,洗得干干净净。这次诧异的便是我了,我觉得为父亲送饭是理所应当的,他却受宠若惊,连饭盒也不让我洗,想表达他的心情,或者可以说是感激。我们之间的距离,我不知道该说是近还是远。在成长中的很多年,我不愿意叫父亲,每次都是省略掉称呼,直述其事。为此,家里的长辈没少对我说教。其实,我知道我不是不愿意,只是一直觉得父亲离我太远太远,叫不出口。具体追究起来,源于一件很可笑的事情。在我十几岁的时候,父亲还很英俊年轻,而我个儿高,看上去比较早熟,有一次,母亲的同事开玩笑说我不像父亲的女儿,走在一起像他的小蜜。就因为这个无聊的玩笑,在我年幼的心里烙下了沉重的阴影。我开始有意地远离他,不叫他,不和他谈天,不和他走在一起……我每每都避开父亲,而大家肯定不会知道个中缘由,甚至连父亲也永远不会想到。他大概以为他把我和妹妹自小便搁在外婆家,他没有养育过我们,我和他没有感情,或者因此而恨他,所以才那样疏远他。总之,渐渐地,我和父亲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直到现在也没有拉拢。而最近两年,我无意间发现,父亲真的已经老了,完全是一个干瘪的老头,满脸刻满了岁月瘢痕的皱纹,稀稀疏疏并秃了顶的头发,长长细细几近枯槁的手指,那因为长年的重体力活使得青筋暴突的手臂,一米七六的个儿只有不到一百一十斤的体重……从身后远远的看去,他单薄的身体颤微微地晃着,让人很是担心。我想起曾经的固执与幼稚,心里十分酸苦,现在和父亲走一起,谁还会再开那样的玩笑呢?他老了,他的青春是为了我们的成长而逝去,我有什么理由去埋怨他呢?当我终于懂了,为过去的无知悔恨,我努力想要靠近父亲,却发现我们之间的距离已经太远太远。父亲一生没有敌人,没有仇人,然而他似乎也没有真正的朋友。他是一块寂静的岩石,需要在敲打摩擦中才能激放出火花,而他所处的环境,远离了叮当作响的矿场,被弃于一堆黄土之中,没有同类,没有激情,一天一天被淹没。然而他自身坚强的信念使他保持了一种密度,虽然被磨蚀、被淹埋,却始终没有被风化,没有改变他纯粹的内在质地。他就似隐匿于荒村僻野、窄街陋巷中沉默的精英,以一种永恒的沉寂使草民阶层也萦绕出一种高贵的气息,如同荒草萧瑟的原野上弥漫的晨雾使荒原有了灵性和情感。一个落日余辉的傍晚,我看见父亲独自坐在院中的马扎上,单薄的后背略微弯曲,一动不动。此刻,我不知道父亲在想什么,不知道他此刻惆怅的背影是为了什么?我远远地看着他的孤单身影,险些落下泪来。父亲已经老了,他孤单了一辈子,而我只能远远的看着他,为他感伤。我的手指在键盘上笨拙地敲着,就像自己的文字一样不好使,难以描述出父亲的全部,如今,父亲仍然远在千里之外,他的身影何时才不会孤独?1200字以上 高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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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之灵(第一章)——孤独双星_2000字第一章——孤独双星有一片大陆,大陆上有七个国家。最大的两个分别叫天之国和灵之国,所以这片大陆叫天灵大陆。在天之国的一片不知名的小森林里光与影交错的地方有一片绿草地,草地上有一个小木屋。虽然破烂,但内部各种设施一应俱全,可谓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在木屋外面,有两个八九岁的小男孩,这个木屋便出自他们两个之手。大的那个九岁,名叫天龙,脸上浮现着同龄人很难出现的成熟,一头银发完全不符合年龄,左边的刘海一直垂到脸颊,遮住了有条竖着的刀疤的左眼。健全的右眼发出惆怅的目光,这目光完全与心情不符。此时,他正在左右扭着一根木棍钻木取火。小的那个名叫天卯,是天龙的亲弟弟,长相俊俏,很有明星的风范。夕阳慈祥的把最后几丝晚霞撒向大地,她已在轮回中重复了几十亿年。“弟弟呵,这个小木屋,盖了也三年了吧。还是那么结实,我都开始羡慕自己了。”“对。”“在这森林里,远离城市的喧嚣,每天晚上生上一堆堆火,烤上一片肉,躺在这草地上,看着太阳被山脉一点一点的‘吃’下去。真惬意啊!”“对。”“啊,你只会说对啊。”“是啊。”“哈哈哈……”兄弟俩的笑声在森林上空回荡。“自从妈妈死后我们好像还是第一次这么高兴。”……呵,现在天龙的心情与目光相同了。“伊伊噢!伊伊噢!……”一种不知名的叫声也在森林上空回荡。哥哥天龙警觉地抬起头,对弟弟天卯说:“你来点火吧,我还有事做,不然我们今天谁也别想睡觉!”天卯意识到,哥哥天龙一定又是要去教训那帮猴子了,所以他头也不抬,接过天龙手中的木棍就左右扭着钻木取火。天龙走进了小木屋,一种清新的气味扑鼻而来,在进屋的左手边有个房间,里面放满了各种捕猎用的武器。很显然,这是他们两兄弟的杂物间,天龙没有将手靠近那些沾着血腥味的各种利器。他从里面拿出了把做工精细的木剑,走出小屋。天龙的脚步声随着他的身影,渐渐消失在森林中。天卯转过头,眯着眼睛看着夕阳,夕阳产生的金光撒满了整个森林。“嚓”一声,火光点亮了草地,但与依旧高高悬挂在天空、傲视着大地的太阳一比,还是黯淡了许多,此时,天龙的脚步声同他的身影一同出现在草地与森林的交界处。从天龙出发到回来,整个过程不过两分钟。“哥哥,今天慢了点。”天龙已盘腿坐下,伸了个懒腰:“哎呀,昨天被教训的猴子又叫了其它树林的猴子,差不多有两百过多只,你要知道,要把两百多只猴子褪去毛发,又不致于损伤,是很难的。”说罢,天龙转过身,又走进小木屋,掀起了木屋的一块地板,原来,木屋还有个地下室。里面放着一坛一坛的米酒,香味就是从这里发出来的。天龙打开了一坛,香味更是迸发了出来,他用一个青花瓷碗乘了一碗,走出小屋。“弟弟,什么时候把那两件虎皮拿到集市上买了吧!”“什么!去拍卖!我们这虎皮成色可不亚于皇家贡品!”说到生意头脑,天卯甚至于胜过天龙好几分,离森林不远有个集市,集市里有个拍卖场,那里可是他们俩兄弟常去的地方,弟弟的生意头脑加上哥哥的三寸不烂之舌,简直就是绝配。他们带着面具,以无人能级的抬价能力,成了小有名气的小富翁。天龙摆动着手里的青花瓷碗,里面的米酒也跟着旋转。一会儿,米酒就缓缓顺着天龙的食道流向空洞的胃中。他们为什么不去城市里吃喝玩乐,反在树林里狩猎呢?因为天龙他厌倦了城市中类似贵族的生活方式,想做个普通人,快快乐乐。夕阳已落山,暗夜也将织上天空。天龙大口嚼着烤好的兔肉,盘算着明天如何抬价。“嗷”!一声虎啸划过天空,如同响了一个炸雷,好像撼动了整个森林。天龙猛地弹起来,他知道林中有了老虎,他急忙扔下兔肉,冲进小屋拿起两把利刃,又冲出小屋,飞一般的奔向虎啸声传出的方向。因为在这森林里,永远是先下手为强,就算你迟疑半分,就很有可能葬身野兽的腹中。与其担惊受怕躲避冲突,不如迎面而上!天卯从贴身处摸出一个吹矢,踏着天龙的步伐走去……一个瑟瑟发抖并且身上有伤的人,他看来已经被吓得魂飞魄散,不过他也算正常。因为体型这样大,的老虎,就连天龙这样的身经百战的“老”猎人都被吓了一跳。天龙刚站稳脚跟,这老虎便迅速地把头转了过来。天龙把刀分为两股,双手各持一把,这等老练令人叹服!猛虎似乎注意到了天龙,放弃了那个吓尿了的人,转身向天龙扑来。天龙也不是等闲之辈,舞起利刃就这么迎了上去,用双手卡住猛虎的头,头只一转用嘴里的刀划瞎了猛虎的一只眼。也许是疼痛的缘故,猛虎冲天龙咆了一声虎啸,天龙此刻只觉得脑袋好像要炸裂开来,两眼一黑险些一头栽倒在地。可就这一瞬间,猛虎就已经扑了上来……从旁边的灌木丛中“嗖”地射出一记吹矢,正中猛虎的胸膛。天龙才好把猛虎一脚踢开,再乘猛虎没反应过来时将刀刃抹过猛虎的膊颈,最后用刀死死地将它定在地上,猛虎就此断气。那个瑟瑟发抖的人干脆直接被虎啸振晕了过去,天龙看了看他的伤口,背起他回到了小屋。六年级:陈俊宏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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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独_1200字有一种感觉叫落寞,有一种落寞叫孤独,有一种孤独叫无助。生命中,总是充满了无数个巧合。有两个带着孤独与寂寞的女孩因为这无数的巧合而相遇,她们,一个叫寞,一个叫洛,经过许许多多的坎坎坷坷,两个女孩成为了一对无话不说的好朋友。她们,也因为彼此,生命从此没有了“孤单”这个可怕的名词。那个叫寞的女孩天真的认为:我们的友谊是永远。但事违人愿,有一天,她们的友情出现了一道无形的危机。寞也不知道这是怎样一个蜕变,总觉得,彼此之间多了一道隐形的高墙,这座高墙是那么的坚固,寞想推也推不开,真的好可怕!那天,因为寞的800米跑,洛很向征性的鼓励了寞。然而,聪明的体育老师给同学们出了一道考题,他说:“现在,只有少数人参加此次考试,是随意给个及格的分数还是让这些少数同学参加此次考试?”诚然,全班同学都被蒙在骨里,对于寞来说,犹如抓住了一根救命的苇草,随即号召她要好的同学们站在了“同意”的那边,很快,很多她要好的同学们都站在了这边。高兴之余,无意间瞥到了洛坚定的站在了“不同意”的那一边!她,是那么的坚定,几乎毫不动摇!眼前的这一切,对于寞来说是多么大的震撼与打击!而寞旁边的同学安慰寞说,没事,可能她是觉得这是作弊,不公平吧。作弊?公平?在洛心中,这些诚然比友谊还要重要,这大概就是她的做人原则吧……寞冷笑,限入了沉思。但,天平称永远是平衡的,聪明的体育老师并没有放过寞,让寞继续进行着她的800的路程。在800米中,寞想了很多,很多,关于友情,关于原则,关于人生。耳边同学们的助喊声像一阵风,飘过又不带一丝回忆,是那么的让人没有头绪。想着想着,800米长远的路程寞终于坚持着一个人跑完了。累,这是给寞的第一感觉,真的,好累。洛也随之跑来,伸出手,缓缓的说:“走吧,走走就没事了。”不知怎的,寞只是觉的一阵发恶,绕过洛,径直走开了。因为寞觉得,这是她虚伪的面具。哼,相信那座高墙现在又多筑了一层吧。忽然想起,有人这么说过,在我的人生字典里,根本没有友情这个名词,那根本就是一种物质基础利益上的一种交换。或许吧,寞想,一阵风吹过,一个个关于洛的漪潋,历历在目。回想,那遗失的美好,原来也是这么的唯美。寞和洛,每天早上,准时到教室,耐心等待5个小时的煎熬,又会和洛在一起吃饭,洛常常会洗勺子,而寞会洗筷子。洛在第一个水台上洗勺子,寞在第4个水台上洗筷子。寞很喜欢这种感觉,随和而又平静,就这样,快乐而又平静的过好现在的每一天。蓦然回首,无奈,寞很勉强的挤出一丝微笑,洛,那个雨天会送伞给寞的感动,那个一直鼓励寞的感动,那个……那么多个无数给于寞支持于帮助的感动。又或许,洛是为了寞好而坚持站在那边的,可仅管这样想,心里还是很失落,寞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样,茫然,寞真的不知道,头好沉好沉。也许,自己身上的刺太多了吧,寞这样想,但又是为什么,自己这样努力的寻找着自己的刺,可始终还是没有拔完,身上有好多好多的伤口没有愈合,没有终点……当快乐不在属于我,连微笑都在徘徊……仰望45度的天穹,它还是那么的耀眼,瓦蓝瓦蓝,没有丝毫玷污过的痕迹。或许,灰姑娘注定会与孤独相伴,放下心结,怀着迷茫与无奈临来属于灰姑娘的世界,灰姑娘的精彩,灰姑娘的每一天!1200字以上 初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