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魂深处的目光_1500字
我一人独自站在森林里,微风拂过我的脸颊,我用心感受着自然。
“汪汪。”我家的狗跑来,打破了这寂静。这是一只瘦瘦的狗,但是它身上的金色的毛总是像刺一样警备着一切,可当我伸手抚摸它时,却似水一般柔顺。我站起来时,刹那间注意到它的目光,是那般清澈,天真,却少了那般灵动。可这目光,使我陷入沉思。
一只瘦弱的狗来到一个小男孩的家里,小男孩的爸爸妈妈认为它只是一只流浪狗而已,就给了它一碗饭。那天小男孩并不知道家中来了这样一位访客,而且他也不会对任何事物感兴趣,因为他总是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做一些重复性的动作。
一天过去了,这天小男孩的妈妈打开家门,吓了一跳。那只流浪狗竟然还在台阶上卧着,小男孩的爸爸为了不打扰小男孩今天的重复动作,只好将流浪狗赶走了。当小男孩按着往常的路线走到小树林里,然后重复着往常的奇怪动作时,刚才还不无踪迹的小狗又突然出现在小男孩的面前。
“它怎么回来了?”妻子问道。
”我也不知道。“男人做了一个无奈的动作。
小男孩的爸爸妈妈谈话时,却没有注意到小男孩的变化。小男孩惊奇地看着那条狗,它的目光清纯,灵动,一直看着小男孩,它强壮的身躯在金色毛的装饰下,显得分外矫健。那双灵动的目光,深深的印刻在小男孩的灵魂中。”狗狗。“小男孩终于对别的事物感兴趣了。就在他注视到小狗的目光时,他就停下了奇怪动作。
”孩子,你竟然主动对它说话了!“妈妈欣喜的紧紧搂着小男孩。
”既然对你的病情有所治疗,我们就收留这条狗吧!“爸爸激动地说。
小男孩不在乎治不治病,他只留一后面一句话,爸爸妈妈收留了狗狗,就表示他每天都能见到狗狗了。他在狗狗的目光中,不知不觉说出了一句话:”谢谢爸爸妈妈。“
”这条狗竟然能主动治疗这种病,孩子以后就可以恢复正常了。“小男孩的妈妈自言自语地说。
这时狗狗慢慢的走开这片森林,小男孩也跟着它走了。
妈妈想要叫小男孩回来,却被爸爸阻止了。
小男孩和狗狗慢慢地走到了一片草丛,草正长得旺盛。小男孩从来没有来到过这里,因为他从没离开森林。狗狗走开了,他沉浸在大自然中,浑然不知。广阔的天空,洁白的云,嫩绿的草……一切都是新奇的。等他清醒时,狗狗衔着风筝奔来,他刚要拿起风筝,却被一个小孩抢了去。
“这么精致的风筝,你个白痴会玩吗?”那个男孩说。惹来他身旁的两个男孩哈哈大笑。
原来这个东西叫风筝!多么好听的名字!他认识那几个小孩,其中抢他风筝的男孩是他领居。
狗狗没理他们,带着小男孩走了。
以后的几天,狗狗带着小男孩到不同的地方玩,小男孩很少做奇怪的动作了。那几天,是最快乐的。狗狗带着小男孩玩了各种新奇玩具,看了许多美丽的风景。
一天早晨,往常狗狗早已来到小男孩的卧室,可今天小男孩无论怎么也找不到狗狗。小男孩又像狗狗没来之前到森林里做奇怪动作。可当他来到森林里时,这景象使他愣住了。狗狗躺在木制的笼子里,没有像往常一样朝他奔来,狗狗躺在里面不动了,他身上有着明显的气枪弹孔。
小男孩猛地踢开笼子,坐在狗狗身边,看着狗狗的眼晴,小男孩再也不能看见狗狗的目光了。
狗狗为什么不醒过来?是睡着了吗?是在骗我玩吗?小男孩轻轻的抚摸狗狗。狗狗为什么不突然站起来吓他呢?
这时,邻居家的小孩来了,“对不起,都是因为我把它困在笼子里才把他害死,我并不知道……”那个小男孩哭了起来。小男孩只是笑了笑,他的心在滴血,但是狗狗的目光并不会因为一声“对不起”就会又出现在他的面前。
以后的一周里,他的病情又好似加重了,每天都陪在狗狗旁边。
一周后,小男孩的爸爸把狗狗埋在了那片森林里。以后的时光,他的病情才慢慢地减轻至没有。
六年了,我又站在这片树林里。我虽然已习惯他不在的时候,却总是忘不了与它一起的时光。因为我的灵魂中深深地印刻了狗狗的目光,那目光永远不会逝去。
初一:熊宇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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涅槃之划破天际(六十七)归来_1000字
校园里的鸢尾花在一夜之间都开了,在五彩斑斓的海洋中,一种名贵的宝蓝色鸢尾占了一大半,来自外国的种子种出了独特的花朵,优雅的生命,她们的生命并不长久,应该说是花期极为短暂的,她们原本应该在德国的本土上竞相开放,却被人强行带到了一个不适合自己生长的土地,倔强地开放却是为了死亡。不过卫生员会在她们身上娇嫩的花瓣全部掉光的那一刻将证明过她们存在的妖娆扫入冰冷的簸箕,随后倒入垃圾桶。
真是美啊!就像一曲曲生命的赞歌,这种宝蓝色的鸢尾代表了神圣与高贵,也代表了学院的地位。但她真正喜爱的不是她们高不可攀的性情和神的魅力,而是这种在异国他乡依然要努力绽放的勇气和坚强,即使或许在下一秒就将面临凋谢也要不顾一切的绽放……言馨的内心受到了极大的鼓舞,目光也更加充满了希望。
不过仿佛怀着这种美好心情来上学的只有言馨一个,很多面部表情冷漠的莘莘学子完全无视了开得艳丽的花儿,只是急匆匆地从言馨身旁走过,好像心里都装了什么事情似的。
这时,早读的预备铃声不紧不慢地响起,悠扬的音韵在风中战栗着,而后又像海水一样默默地退回了沙滩。
言馨也不再多耽误,快步走进了一座四层的黄色教学楼里。
推开教室的门,大家兴高采烈的话语犹如洪水般向言馨冲来,果然还是被这群表面上面无表情的家伙们骗了!言馨心中无奈,原来激动高昂的心情都装了一肚子准备发泄在教室里吗?
第一排的一个戴眼镜的男生冲她打了个招呼,原来是许平挚。
言馨也淡定地冲他打了个招呼,还是一副万年冰山的模样。她坐到许平挚后面的座位,仍然和开学时一样一声不响。
许平挚早就习惯了她这种事不关己的冷艳,他正和侯薇薇抬杠,这两个欢喜冤家无论什么时候都要聚集在一起吵几架才满意。只见许平挚满脸微笑地应对着面红耳赤的侯薇薇,从容不迫地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整个教室里炸开了锅,当然不包括某个泰山崩于前而色不改的人……
这时,被同学们戏谑为“萌孩纸”的班主任也蹦蹦跳跳地走了进来,跟在她身后的是一个女生。
她没有穿着统一的制服,很随意地穿了一条红色的格子棉裙,如同洋娃娃般精致无双的脸颊更让很多男生都看直了眼,透过一双淡漠如水的眸子甚至可以窥见一条小溪在流动,在阳光的照射下下熠熠生辉。白白净净的很容易让人联想到童话故事里的白雪公主,不过自带的成熟已经洗去了公主的娇贵和稚嫩,一条乌黑的长辫子在身后轻摆着。
眸中有些忧伤的秘密,仿佛仰视着天空。
初一: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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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灵魂的热爱_1500字时光在金色的阳光中缓缓流动,没有什么是亘古不变的,花开花落,潮涨潮退,亦包括人心。也许数年后又或者一刹那,一切,便也沧海桑田。看着昨日的一切,被掩埋在时光的尘土中,心,不免悲痛。然而,天空,广阔的天空似乎不会变。它依然对你敞开着那无边的怀抱,流光穿过云彩赋予着黑色的大地另一片色彩。清晨,湛蓝的天际像孩子苏醒的那一抹朦胧的微笑,清风带着朝露的清新拂过人们的发梢,小鸟欢叫着,是大地苏醒的乐章。中午,带着滚金边的云彩肆意徜徉在透明的天空。它幻化出的丝丝光线洋洋洒洒铺满大地。大地上传来的滚滚热浪是天空张扬的热情。绿叶在阳光下镀上了一层金光,那明晃晃的翠绿闪亮得让我睁不开眼,我的心口也突然装满了光。夜晚,徐徐的晚风带着青草香扑面而来。我张开双手任风穿过我的身体,努了努鼻子,风里面藏着童年的味道。我满足地绽放了嘴角。在楼下借了一张躺椅,就那样静静地坐在上面。伴着缕缕微风,睁大着眼睛盯着浩瀚的苍穹。它的色泽仿佛是倒映的海水,漆黑得看不穿一切。但是又披上了一层柔和的光彩,它就像一个温暖的人在静静地注视着你。星星零零散散得落在天际,我盯着天空出神。天空是不老的。它在我的记忆中永远是那样温柔安详的存在。它的每一个模样都那样深刻地映在我的脑海里,我的灵魂也泛着跟天空一样的色彩——淡淡的蓝,浅浅的白。甚至,我的心也是香甜的。对于天空,我是深入灵魂的热爱。是它,陪伴着我每一个日月。不论开心难过,映入眼帘的总是那一片笼着荧光的天空。它向我调皮地眨眨眼,给予我最大的安慰,无限的温柔。轻轻闭上眼,很多很多的记忆像散了的粉色花瓣飞扬在脑海里,唯美却也带着伤。那些轻微的疼痛都在提醒着你:“一切都会随风而散。”我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里,交到第一个小伙伴。那时的天空干净得像孩子的笑脸。——后来,他走了。我在一个风雨交加的日子里,和小伙伴们顶着狂风暴雨骑行。车轮溅起一圈圈的水花,天空跟我们的内心一样汹涌澎湃着。——后来,再也没有那一天了。我在一个繁星璀璨的乡村里,看着那一条长长的银河横贯南北,两端各有一颗明亮无比的星星。奶奶过来说:“那是牛郎织女。”时间在奶奶手指上留下了泛黄的痕迹。世间的一切都是天空上的孩子吧……——后来,天空也出现了疲倦,星空都黯淡了。我在一个微风习习的夜晚里,和姐妹一起静静地行走在干净的柏油路上听时间滴滴答答走过。——再后来,风把我们的一切伴着烈火焚烧干草后的味道卷走了。抬头,静谧的夜空。伸出手,却抓了一片虚无。是谁唱着“一伸手就能碰到天”?抓到的不过是风残留的冰冷的气息。只是,也正是这一片浩浩汤汤般的苍穹,似乎才能承载着更多的秘密与故事。泰戈尔说:“神在我的黄昏的微光中,带着花到我这里来,这些花都是我过去之时的,在他的花篮中,还保存得很新鲜。”时光不曾在天空的脸上刻下痕迹,只是偶尔略显倦态。而我,也已学会不再依赖。只是在每一次抬头的刹那,还能捕捉到过去那些深刻的影子。我知道,那些恋恋不忘的东西都被时光偷藏在天空的某一个角落里。纵使我没在天空飞过,但我也在天空留下了痕迹。正如泰戈尔所说:“我的思想随着这些闪耀的绿叶而闪耀,我的心灵因了这日光的抚触而歌唱;我的生命因为偕了万物一同浮沉在空间的蔚蓝,时间的墨黑而感到快乐。”我的所有都在蓝天下发酵,散发出无比的香甜。是蓝天的广阔教会我包容,是蓝天的静谧教会我沉思,是蓝天的灿烂教会我积极!生命也因此而厚重,令人无比眷恋。也因此对于天空,是真的深入灵魂的热爱了。1200字以上 高一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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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魂——我的梦_1500字一个人没了灵魂,叫做行尸走肉;而灵魂就是田野中的寻梦人。开篇也许是因为人擅长什么就更爱什么吧。我语言能力强,又爱出风头,更重要的是长得还禁得住看。能和这些关键词联系在一起的也只有表演了。打小就爱出风头的我,在小学的文艺节上总有我的影儿。唱歌虽然不及周杰伦,但也脉脉含情;演戏虽然不如葛优,但也津津有味。总爱在键盘上敲敲打打,写一些短小的剧本,甚至希望能和周围的人一起出现在银幕上。表演其实我是第二喜欢唱歌,第三喜欢文学,第一喜欢表演。我能说出一切表演形式,是由谁创造的,风格又如何。譬如说东北的二人转,这个表演形式深受广大观众的喜欢。俗称小秧歌、蹦蹦,主要来源于东北大秧歌和河北的莲花落。是最具有乡村特色的表演形式之一。表演的魅力不单单在于出多大的风头,更在于它所能传递的是一种生活,一种情感。各种的精神品质,善恶美丑都能得到完美的展现,是社会变化的载体。它比任何人类活动都要好看,或许是我年少,见识太少。但是你看一部又一部的表演,演绎了人由堕落到蜕变的全过程,它们就像是从远古奔来的巨人,用语言与肢体的结合,跑向无边的未来,这才是它魅力所在。偶像我最喜欢和羡慕的人是胡歌。他情感丰富,个性鲜明,每一部由他出演的角色都被刻画的出神入化。他的语言与肢体魅力是他成功的关键。胡歌主演过多部广为人知的影视剧,多部电视剧打破电视台收视记录。其人擅长摄影,文采飞扬,志做导演,频唱影视剧歌曲。不怕读者笑话,我常常向上苍虔诚的祈祷,希望来生拥有胡歌一样的才华。我还会想,那时候的人至少也会拥有这样的智慧,所以我要拥有超出这几倍的能力。人是思想型的动物,难免爱白日做梦,常常不贴实际。幸运的是这个白日梦并没有叫我失志,只因为现实中的谈书勤太过于热爱,才想出这个法子让他有所安慰与向往。我对胡歌的热爱与日俱增。相信他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我想要是上苍能够让我变成他,我愿意拿一切来交换,如果可能,我愿意用我半辈子的时间与其等量交换。灵魂“在一望无垠的荒漠,心若重生。”06年7月,正处于事业高峰的胡歌接拍了根据金庸名着改编的《射雕英雄传》。就在06年8月29日,正值射雕拍摄期间,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让胡歌前进的步伐突然停顿。胡歌身受重伤,与他同行的女同事张冕经抢救无效死亡。胡歌经过六个半小时的抢救,身体重创,全身麻醉,脖子及右眼缝合100多针,还需要接受右眼角植皮手术。每次看到他《拆线》等文中流露出的情感,不经胆寒,因为这是胡歌第一次车祸。此番车毁人亡的飞来横祸,让正在拍摄的《射雕英雄传》不得不停了下来,在长达一年的治疗过程中,他接受了不下于十次的手术,经历了无数痛苦的起伏。当灾难填充进迷茫的心灵,他依旧沉着地,题下“幸福拾荒”。在众人的支持和鼓励下,经过一年漫长的等待,胡歌终于在2007年6月22日,正式宣布复出。胡歌复出的第一项工作便是重新投入到《射雕英雄传》的拍摄之中。从监视器里看到自己脸上还未完全康复的伤痕,胡歌一次又一次地遭受打击。历经五个月的艰辛,就在08年1月18日,当完成最后一个镜头的时候,他在象山的海边拔腿狂奔,泪水不由自主地流了下来。然,他并没有一蹶不振,相继而来的是他一部又一部的宏伟巨作,一首又一首悠扬婉转的歌曲。他是好样的,至少他懂得了一个人不管境遇如何,总得好好地,因为还有很多人等着他,他的感情需要付诸于舞台。坚强、勇敢、圣洁的灵魂最重要。虽然他没有了华丽的外表,但是我仍然一往情深的崇拜与尊敬他。梦想这样我的白日梦又要重新设计一番了。至少我不再愿意用我懂得的,仅仅换一个世界上已经有过的人。即使能够拥有超过胡歌的荣耀、巨作,也只是局限,无法跳出这个框框。我希望有一个父母给的躯体,加上浴火重生的灵魂。前者可以祈求上帝的恩赐,而后者必须自己在生活中的千难万苦中获取。我们口口声声地说追求属于自己的未来,自己规划好的梦——我也有梦,而我的梦也是最根本的,也是所有梦想的根基,我想拥有一条像样的灵魂。不知道这篇文章是如何写成的,本来是一篇“我的梦”的征文,但从头看来却不大贴近主题,不过又不偏离“我的梦”的中心。我从小就羡慕电视上的演员,向往华丽的大舞台,喜欢台下的掌声与鲜花。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与所有演艺圈中的公众人物的事迹,才发现这个“明星梦”的实现不大容易,然却不想放弃。从我的偶像胡歌的“车祸涅盘”到“重新起航”的历程中,我知道了演员更应该兼备“好的灵魂”——坚强、执着、乐观。所以我的梦想也逐渐完善,是的——有“好的灵魂”的演员。同时“好的灵魂”也不单单局限于演员,它更应该是所有心怀梦想,追求梦想的人的根基。习近平主席上台后,“中国梦”是全国最热的话题了。我认为,中国梦的实现不难,只需要人人都具有“好的灵魂”,并发扬它,那么中国梦实现的日子也屈指可数。初二:谈书勤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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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深处的丁香花_1500字E度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夜雨如不眠的婴儿,淅淅沥沥啼哭了一夜,凌晨才渐渐收拢了愁容,乌云散去,露出低蔼的光亮。清新的空气中弥漫着浓郁的花香,哦,丁香花开了。娇嫩的绿叶间一朵朵粉紫、淡红、乳白的丁香花,悄然盛开在枝桠,宛若高贵的夫人,散发着儒雅的气息,凝望着远方,心痛,沉思,一缕相思挂在眼角,孤苦爬上眉梢。风儿吹过,传来“沙……沙……”的声音,一定是丁香花的哭泣。梦里,你来了,我的闺密。你还是那样静静地看着我,微笑中带着一丝羞涩。飘逸的长发披散在肩上,垂至腰间,发际别着一个紫色的丁香发卡,柔弱地叫我:“梦然,我来看你,你圆了心愿了吗?”我的泪流下,伸手想去抚摸你的脸,你飘然离去,没了踪迹,我四处寻找,翻过高山,越过小溪,淌过河流,哪里也没有你的身影,我回到你儿时生长的院子,院子里杂草丛生,突然想起,自从你走后,这里早就没有人居住了,只有你种植的丁香花还在,默默地盛开,我站在花下大哭了一场,突然胸闷心痛难忍,醒来,枕巾湿了一片。你走的那年秋天,你妈妈来找过我,她知道你有什么心事只会和我说,在你最孤独的时候只有我能搀扶你走出阴影,其实谁都不知道,我们一样的孤独,只有我懂你的寂寥,你也懂我的落寞。我不是一个喜欢倾诉的人,风雨中我喜欢沉默,独自扛着忧伤,每当你看着我眼睛的时候,我眼底的沧桑隐瞒不了你,你什么也不说,只陪我听歌,陪我喝咖啡,陪我度过漫漫长夜,寂静中能听到彼此的心跳,我们都没有一句言语,而彼此心底深处的话,都通过眼神传递给了对方,不需要任何语言,你懂,我也懂,知道我心事的惟有你,懂你的也只有我。你告诉我,丁香花被誉为天国之花,也叫百结。你说的时候,声音很低沉,很迷茫,现在回忆起来,才知道当你说这些的时候已经决定了结自己的生命,只是当时我错误地认为你一时忧郁了,如果我意识到你的死亡情结,就不会让你走出我的卧室,如果多留你一夜,也许你不会死。你知道我正经历着一场生死离别的劫难,白天,我依然微笑着做完每天的工作,安排好每天的生活,只有到了夜晚,我撕下伪装,一身是伤,每个夜晚在你的歌声和我的沉默结束,每个清晨在你的死拉硬拽中,我才肯睁开眼睛,我怕阳光的出现,会撕裂我假装的坚强。我躺在床上,僵尸一般,你拿来我的衣裙,洗蔌完毕,逼我化妆,保持容光焕发的模样,其实谁都能看出我掩饰不住的悲伤。在痛苦中,我失去了敏锐的直觉,没有触摸到你的绝望。你走了,我才明白这世界终于只剩下我自己了,再也没有人懂我。在你的坟前,我拼命地弹着琴,不知道过了多久,直到琴弦伤了我的手指,鲜血流下,滴在琴身,渗入琴面的胎灰,我不曾停下,任由指间悲凉的旋律流淌,看着满手鲜红的血,十指连心,疼痛难忍,但不及我心中的伤痛,深入骨髓。放下琴,跪在你的坟前,我失声痛哭。我的知己,没有你,我怎么打发生命里余下的日子。前天上班的时候碰到你爱的他,我微笑着点点头,他一脸的愧疚。我们谁也没说话,到了办公室,他发来信息告诉我梦见你几次,就连对他妻子履行丈夫责任的时候,他也喊出你的名字,你依然在他心里,他永远忘不了你,属于他的只有折磨和痛苦。你死得不冤,你占据了他的灵魂,让他一生不得安宁,这就是爱的代价。只是你太执着,为了爱,付出了生命。别人都说你傻,我从不这样认为,我知道你的生命里只有他,只是你们在错的时间遇见对的人,如果他未婚娶你也未嫁,你们会幸福的。今夜,你来到我的梦里,又悄悄地走了,只留下丁香花的回忆。一转眼,你走了四年,捧着你的照片,我傻傻地坐在床头,想着你走时穿的什么衣服,就这样傻傻地想着,流泪。看着,流泪,柔肠百结。今天,我会去看你的孩子,我会给他全部的爱,就象你爱他一样,我会视他如同己出,你放心吧。我的知己,安息吧。你在天堂会好的,因为天堂里有永不凋谢的丁香花。无名高三:L先生1200字以上 高三 想像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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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灵魂一个支点_1500字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阿基米德说过:“给我一个支点,我可以撬起地球。”而我要说:“给灵魂一个支点,我可以净化心灵。”儿时的我,就喜欢读书。从小人书到漫画书,到童话书,到故事书。自五年级开始,我也逐渐开始喜欢读抒情类的散文、跌宕起伏的记叙文、语言朴实的说明文,还有一波三折的小小说等等。随着年龄的增长,我读书的欲望也随之高涨。当我沉迷于某本书时,就恍若置身与另外一个世界,时而忧郁、时而彷徨、时而沉思、时而昂扬。我能为了一篇文章中的某一个情节痛哭流涕,亦能为其捧腹大笑,或埋头沉思,或闭眼遐想……通过不断的阅读,也为我的精神世界贮存了一笔丰富的文化财富,时时滋养着我的心灵。几个礼拜之前,和同学一起到图书馆去借几本书。图书管理静的连一根针掉在地上的声音都听得见。但由于我对书的疯狂热爱,内心早已无法平静。恨不得马上跳进书的海洋里。可是还要先刷卡还书,所以只能先忍忍了。图书馆老师说:“进去吧!”我那时还在想今天该借些什么书呢!所以就没有听见老师讲话。还是旁边同学推了我一把,才回过神来,朝老师不好意思的笑了笑。一进门,书香扑鼻而来,尽管同学们都说“那种味道很难闻。”但我觉得那种沁人心脾的味道可比红烧肉还好闻呢!从第一个橱柜的最上面一层看到最下面的一层,而我却有些贪婪,想要把每本书都借回家去,可图书馆规定学生每次只能借五本书,心中不禁有些愤愤不平:为什么我们只能借五本书啊?咦,《我们没有富爸爸富妈妈》。一个念头闪过我的大脑:我也没有富爸爸富妈妈。突然很想知道那些和我一样没有富爸爸富妈妈的孩子在日常生活中是怎样做的、怎样想的。然后我也就毫不犹豫的将这本书从橱柜里拿了下来。双手捧着,好像捡了一块宝一样,生怕别人跟我抢。《我们没有富爸爸富妈妈》写的是北京市广渠门中学宏志班的同学们在日常生活中的点点滴滴。但这些点滴足以触动我柔弱的心灵。他们都还是中学生,可个个同学都身负重任。他们家里都很平凡甚至有些窘迫,但他们的成绩都很优异。宏志班的升学率是100%,考进清华、北大、人大等重点大学的占85%。如此拔尖的成绩从何而来呢?原来这个班的同学都有一种精神:坚持不懈;这个班的同学学都有一个愿望:成为优秀学生;这个班的同学都有一个人理想:让自己的家人过上好日子!如此的雄心壮志怎能不造就如此优异的学生呢?读完这本书,我想起了富兰克林的一句话:“读书时易事,思索是难事,但两者缺一,便全无用处。”于是我陷入了沉思:我的家庭条件要比他们优越的多,但我为什么不能像他们那样确定目标后,一步一步地去实现呢?或许我缺的是坚强、是坚持、是韧性……不仅仅是这一本书,还有很多很多。例如《和MP3在一起的失落》、《小故事大道理》、《爱的感动》、《意林》、《一切靠自己》、《聪明人常犯的低级错误》……我虽不能读完世界上的每一本书,但是我会尽我所能读完一本书后联系我的实际生活加以思索。只读书,吸收知识,却不将其灵活运用,那么读书的作用将会大打折扣。读书可以让我们站在更高的高度来看问题,从而少犯错误,少走弯路;读书可以开阔人的视野;读书有助于我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人生来无善亦无恶,关键是正确的引导,在人的成长过程中,书本就是一位良师益友,教你如何做人,做一个于己于社会都有作用的人……给灵魂一个支点吧!让我们共同净化自己的心灵……常州广播电视大学高二:邓永华1200字以上 高二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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