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想_3000字
说到底,什么才是梦想?是小时候整天挂在嘴边的“长大后我要做……”之类的吗,还是别人成功的背影激起了你的向往,让你有种要成为他的想法,又或者是你的兴趣爱好将你推向追梦的道路上。不同的因素将造就不同的人生,而不同的人生也将造就不同的梦想吧。
可是这世上没有梦想的人也有很多很多,包括我,以及周边认识的人。因为成长的历程是艰辛的,是残酷的,有时候在现实的压迫下,你必须放弃点什么才能在这社会“活”下来,才能他们成为眼中所谓的正常。童年曾立下种种梦想的誓言,但是在如今还剩下什么。
在父母望子成龙的期待中,我小学就受到了出门限制,户外的爱好都逐渐冷谈。可惜,就算这样我也成不了高才生,最多算中等水平(还是相对于我家乡的小镇而言),因为我在家根本就没怎么学习,只是在装模做样地看闲书,对着窗户发呆。那时是人在家,心在外的情况。后来上了寄宿型的初中,身处叛逆期的我就更放松,更不喜欢学习了,抄作业,上课讲话和迟到等违反纪律的事情也做得越来越随心所欲。梦想也变成了游戏方向,看着哪些电竞选手意气风发地举着奖杯和一大张支票时,我总是怀着一丝憧憬。不过很遗憾,由于才能的原因,我连个屁的名声都玩不出来。我也不敢说努力练习之类的傻话了,因为中考就将到来,而且……就算能走上电竞这条路,家里也会坚决反对吧。家人是世上最宝贵的财富,所以他们总会劝你甚至强迫你走上一条安稳,无忧的道路,因为这是爱你的表现,谁也不想自己珍视的人过上浮萍一样的生活。可惜我没能早点明白这个道理,不然就可以省回很多被浪费,被挥霍的时间了,把那些时间用在适合自己的方向上来取得家人认同,用来确定真正的梦想不是挺好的吗?唉,只能为过去不懂事的我感到恼悔了。
在我看来,才能是人们通向梦想道路的最大阻碍,因为有些东西你努力了千百遍仍然没有结果,而他(她)却轻轻松松一次过关。羡慕,嫉妒,不甘,迷茫……以至于你质疑自己,质疑梦想,质疑一直以来的努力到底是不是白费。这还是随处可见的现象,他(她)跟你一起不做作业,一起玩游戏,一起瞎胡闹,然而考试却一直名列前茅,当你努力过后,发现自己依然只能看着对方的背影,挺难受的,不是吗?所以说平凡人追求梦想很不容易,要得到家人的认同,要顶住周围的舆论,要接受失败后别人的白眼,还要付出可能不被理解的努力。
“真是糟糕透了。”但是,对梦想的执着会让他站起来,会让他重新在人生的道路上奔跑,不,说是改变人生道路也应该合理吧。正是“他”的存在,让我这种混日子的家伙有了觉悟,让我有了“想过有意义的人生”的念头。九月开学后我就是一名高二学生了,回想起以往,为自己的一大半青春就这样碌碌无为地过去而感到难受。值得庆幸的是,我总算有点浪子回头的觉悟了,接下来我会努力去寻找自己的归属,尽管可能高中毕业后都无法找到,但至少以后不会再无所事事了,因为不想辜负自己的人生
这个世界分为有梦想的人,没梦想的人,还有……正在追寻梦想的人!可能以后会找到属于自己的彼方,并且还会因此而偏体鳞伤,但是那种事情都无所谓了,因为我到时可以理直气壮地大喊,“我有一个梦想!我的人生很有意义!”
高二: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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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爱成为一种禁锢_2986字_450字
随着时代发展,越来越多发展中国家实行了计划生育,城市里的孩子们大多是独生子女。因为是家里的独苗,家长们自然疼爱有加,对孩子照顾得无微不至,然而,当他们的爱过分的溺爱了孩子,是否将成为对孩子人生的一种禁锢呢?
在干家务活方面,许多家长纷纷表示:干家务活只会让孩子劳累,不如让他好好学习,别浪费孩子的时间,况且这可能会是孩子受伤呢。但是这样子下却只会让孩子过分依赖父母而不能独立自主,你看那许许多多的天才儿童,十一、二岁就考进了名牌大学,却连最基本的穿衣服都不会,这岂不让人笑掉大牙!由此可见,家长对孩子的爱太过分则将成为溺爱,成为套住孩子的枷锁。再看那网上流传一时的“人间男版孟母”的故事,“男版孟母”固然是为了儿女的学习树立了好榜样,但这样子真是为其儿女好吗?答案是否定的。
子女是花朵,父母是园丁,园丁适当修剪小花,精心呵护,花朵自然会茁壮成长,但若施肥过度,怕是花儿会因此而萎蔫了吧!
再者,孩子不是家长手中的扯线布偶,他们有自己的道路要走,家长们又岂能时时刻刻陪伴左右,你们所能做的并非“授之鱼”而是“授之以渔”。
高二:林静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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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病_3000字E度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米特小镇略微脱离相聚不远的路加城,有自己的社区政府和服务中心。米特镇中心偏东方有一处小教堂,奶油棕色的外墙漆由于长久未复修而有些剥落。教堂住着一个戴着眼镜的男人。他叫法厄同,古希腊神话中的太阳之子。他不留着胡须,却微笑得迷人。他每日在教堂祈祷、教唱诗班少得可怜的女孩念祷告祈福的歌。“神是如此的爱着我们…“when i look back,use Garden is a dream to me.It was beautiful,surpassingly beautiful,enchantingly beautiful;and now it is lost and i shall not see it any more.(当我回首往事,伊甸园于我就好像一个梦,那是一个美丽的梦,美丽得超凡绝伦,美得令人销魂;可现在,梦境已经消失,我再也不会看见它了。)[夏娃日记]”哦,是的。法厄同笑着纠正孩子们如鹿一般奔走的音,又低下头去弹钢琴。我或许需要小提琴,以后,或者将来。法厄同想。与此同时,法厄同的小儿子正抱着膝盖坐在小教堂后的台阶上。他叫特洛亚。忽然一阵风吹过,他抬头,看到暮色也同浅色披风,从天边的太阳滑落到梧桐树的臂膀上。忽然的,他一笑,眼睛眯成一条狡猾的缝,然后拍着手蹦蹦跳跳地进了磨坊。“妈妈,我明白父亲需要什么了!你听我说……”“哦……亲爱的特洛亚,你可要同我保证,要把这个惊喜保密,明白吗?”母亲微笑着放下手中的黄豆,用手轻轻摸着孩子柔软的头发。晚上,特洛亚抱着这样一个美好的梦睡下了。他梦到在父亲圣洗日的时候父亲的微笑,略微的勾起嘴角……真迷人。第二天醒来时,父亲已经敲过晨钟。“好孩子,该去上学了。”“不,父亲,我不愿意上学。我宁愿在教堂后面背成段的圣经。”“可以回来以后再背的,孩子,你现在需要上学。”特洛亚宁愿一个人,因为他一直是一个人。生活在光明中,若被孤立,就会畏惧黑暗。如果一开始就是在黑暗中,就不会丝毫留恋光明。特洛亚说,学校就是光明的地方。即使光明,是并不一定舒服的。不、不是的。法厄同的神职使他的生命一团糟。在米特镇,没有人相信上帝的存在,信上帝不过是大城市里有钱人与极穷人挥霍乞讨的地方--法厄同是不被需要的啊。这是很容易理解的,如果父亲不受到欢迎,那么他的孩子也注定是懦夫。在这样一个小镇。而那些唱诗的姑娘,也是穷孩子,她们又爱唱歌。其中一个穿墨绿色长裙的姑娘就是如此,她爱唱歌,爱舞蹈。她同特洛亚一般的年纪,名字是法厄同取的,苏拉。她的眸子是墨绿色的,微笑时美丽得如同湖面荡漾开的涟漪。她棕色的微卷的长发有时绑着蝴蝶结,在她舞蹈的时候它也会跳动着,就好像是苏拉赐予了它生命,也带着它飞舞。苏拉,她爱着的是法厄同。没办法不爱的。“导师,我的一切都是你所给的……包括名字。所以,我爱你。”她说。“你还太小了,明白吗?”法厄同摇头,拍拍苏拉的肩膀,“你只有十五岁,同我的儿子特洛亚一般的大。”法厄同又笑了,他低头似乎是询问着:“小苏拉,你明白的。”苏拉的初恋似乎就这么结束了,在米特小镇的暮钟声里化成了风,飞走了。特洛亚坐在教堂的台阶下,他听到了。于是他很快告诉了别人。因为父亲是母亲的,不能被苏拉抢走,不是吗。如特洛亚所预料的,这种话在小镇总是传得最快的。“小苏拉爱上了法厄同。”“不,法厄同一定是不忠了。不定苏拉是他的女儿……我倒是要瞧瞧!”“法厄同就是那个微笑迷人教士啊,他怎么会这样做?”“哦!真是米特镇最可耻的事情!”……特洛亚没有想到,父亲是因为他而被镇长关起来,要求反省。而苏拉整日坐在钢琴旁哭泣。当她出来买面包时,身旁的人如同躲避瘟疫一样躲开她。当她走到路口,又被小孩子们扯着墨绿色的长裙,脱下她的黑色布鞋。(注:少女失去鞋,在德国包括很多欧洲国家中意味不贞。)特洛亚没有上学,只是远远地跟着苏拉。“请、请给我一份面包。我…”苏拉踮着脚尖举起手中的硬币。“喔!这不是小苏拉么?”老克姆达眯眼看着女孩摸摸下巴,“不如你跟着我好了,那个穷教士又无法给你最好的面包和牛肉……你说呢?”“你胡说!我没……”苏拉瞪大了湖水一样绿色的眼睛。“那你这个裙子是如何破的?你的鞋子又是被哪位偷去了的?哈哈!别告诉我是你半夜剪碎了它们!”老克姆达的手伸向了苏拉的肩膀,揉了两下,“面包算送给你好了小苏拉!”苏拉拍掉了面包,后退两步,然后跑开了。她一定哭了。特洛亚摇头。对不起,苏拉。对不起。特洛亚带着面包去镇长那里去看望父亲,父亲原本就消瘦,又更加瘦了。“父亲,对不起。”“傻孩子,说什么呢!”法厄同温柔宽和地微笑,“愿主宽恕,你说对吗?”特洛亚从镇长那儿回来,他温习了功课后又去看母亲,母亲正在织着袜子。“母亲,冬天快来了。”“嗯,所以衣服需要多一些、袜子要厚一些。”“如果,一针织错了,又该怎么办?”“哦…我们拆开他们,然后重新织好,不是吗?”“可是…如果无法重新来呢?母亲,如果是说错的话语,如果是犯罪了……怎么办?”特洛亚头埋得很低。母亲笑着放下手中的针,然后说:“可以要求上帝宽恕你,人都是会错的。很多错误都会很快被人们忘记,只要真心忏悔,会得到神的原谅的。”特洛亚点头,他告别了母亲,带着剩下的牛奶和面包去了教堂的钢琴房。她依旧在哭,光着脚丫,裙子如同被泥浆汲过一般。“苏拉,不哭了,好吗?”苏拉立刻从角落跳起,躲到钢琴后面。她擦干了眼泪,然后站出来。“谢谢你,特洛亚……你是好人。”特洛亚觉得心里堵得慌,找了个借口就离开了苏拉。第二天,特洛亚到学校,学校的一个男孩子沮丧着脸说家里的猪死了。特洛亚哼了一声,他知道那个男孩子就是老克姆达的宝贝儿子,心中替苏拉开心了一下。放学后,特洛亚再去看苏拉,她正在钢琴房里跳着舞。法国德彪西的[moon light]回荡在钢琴房中,苏拉旋转着圈,微微抬着下巴。特洛亚第一次发觉苏拉是这么漂亮,她灵巧得如同舞精灵,骄傲又自如。“苏拉……”特洛亚第一次觉得自己是这么多余又平凡。特洛亚摇头,跑回了磨坊。第三天,特洛亚垂着头打着哈欠上学去,母亲依旧织着袜子。“哦,小特洛亚,因为你的提醒我才发现袜子出了线头呢!亲爱的,路上要小心。”“特洛亚,你明白么,今天不用上学了!老克姆拉的猪病死了,老克姆达和小克姆达都急得发高烧呢!”多德从教室走出来。“哦…为什么又不用上学了呢?”“因为大城市里面来人参观咱们特米镇,校长被要求让老师们做向导。”“唔…这样啊。”第四天,一群民兵踹开了教堂的门。“喂,米特镇出了瘟疫,要被封镇,你们若是有病的呆在家里别出来惹麻烦。”“啊!瘟疫!…我的父亲呢?那么我的父亲呢?”特洛亚急忙跑过去。“滚远些,不要靠近。”民兵踹开特洛亚,“你那个犯禁忌父亲,或许就呆在牢狱里面不能出来了吧。要明白,学校学生们的剩菜里分给老克姆拉的猪饲料也有部分被偷卖给了镇长的狱卒……老克姆拉的猪死干净了,又换了老克姆拉一家!那老头平日就不是什么好东西!”民兵类似发牢骚,又再次踹远特洛亚,“你同你父亲,不定会把晦气带给我…滚远些!”民兵走了,特洛亚揉了揉摔疼的胳膊和屁股,苏拉从钢琴房的房门后面跑出来扶起他。“没事吧,特洛亚?”“你让开,不要靠我这么近!”特洛亚瞥开头,又想了想,“还是谢谢你了苏拉,我只是在担心我父亲。”“会没事的…法厄同会没事的。”苏拉安慰着,“因为他是好人,不会死的。”“嗯,我明白。”第五天,已经有二十个人出现了高烧的症状了,父亲依旧没有消息。第六天,镇长逃跑了,父亲回来了,带着迷人的微笑。第七天,教堂内挤满了祈祷的人,他们或者躺着,或者站着。第八天,米特镇已经死亡超过二百人。他们做了共同的梦,自己变成疫病患者,高烧、舌根溃烂、流口水、皮肤鳞片状脱落……第九天。“相信神是爱你们的…“愿神指引我们救赎之路“愿神启发我们美好品德“愿神使我们恒于正义“矜怜我等…“矜怜我等…“矜怜我等…“耶和华手握光电乘云万千“命各星宿运行燃亮漆黑高天“他使火山吐焰,拿融岩作炎剑“划割出山河只手分开海与天“他将光阴锻炼成无穷尽的线“从那空间滑行从未有起点终点“我们是神的儿女,踏着现实,仰望希望……”第十天,疫情开始减退。特洛亚和苏拉提着水和面包奔跑着送给别人。依旧封镇,不允许医生和商人进入,不允许镇内病人与家属离开。“你们善良…是神的孩子吗?”病床上的老人抚摸着苏拉的头发,“你的身后一定是天使的翅膀……孩子,祝福你与你的父亲。”第十一天,疫情消失。第十二天。“知道么,是教士和他的家人,那四个人救了我们整个与家属离开。“你们善良…是神的孩子吗?”病床上的老人抚摸着苏拉的头发,“你的身后一定是天使的翅膀……孩子,祝福你与你的父亲。”第十一天,疫情消失。第十二天。“知道么,是教士和他的家人,那四个人救了我们整个镇的人……”“哦,他们是妖怪!”“没错!上帝怎么可能存在呢!不过是法厄同的诡计罢了。”“全镇的人,即使是博士们也没有这个救人的能耐!是他们让我们无辜的亲人死亡的!”“对!烧了法厄同!”窗外,特洛亚的面包篮掉在地上。他顾不得捡起,跑回了教堂。第十二天。“亲爱的特洛亚,你明白的,是他们的善良觉醒了,所以才会得到上帝的救赎啊!又如何会伤害你与母亲呢?”法厄同微笑着,左手抱着苏拉母亲赠予的小提琴弓,右手替它揉上松香。“父亲!”特洛亚跺起脚,“你为什么要相信他们!为什么要救他们!他们非但不会感谢,还会杀了你啊父亲!”“小特洛亚,你还太小了,是啊,所以你才不能明白。”法厄同将提琴置在左下巴,轻轻勾起右手的弓。他闭着眼睛,微笑着。一如的迷人。第十三天。法厄同被人们绑在城门的未达河旁。“法厄同,你还有什么需要说的么!”“恶魔!善良慈悲的米特镇人将同意你死前最后一个愿望。”“你的夫人与小小情妇……”一阵讥笑,“我们同意你选择一个!哈哈!感谢我们吧!”“苏拉?”法厄同皱眉问道。“嗯,法厄同,我在。”苏拉低头,绿色的眼睛满是忧伤。“苏拉,你一直喜爱小提琴的声音。”法厄同轻轻点头,“你母亲在生下你时去世,她便是优秀的小提琴手。”“苏拉,我今天要为你拉你母亲最擅长的[梦幻],你要认真的听。”法厄同低头解开了绳锁,解开背上的白色布包。他取出小提琴,闭上眼睛。如若我拥有法力,我愿意记录下那一幕,记住法厄同的琴声和苏拉的旋转。但是,善良的你们要明白,琴声只能感动有灵魂的人。米特镇的人们不耐烦地打断了独奏,他们举起火把,扬言要烧了这个恶魔。“宽恕你们……愿主,宽恕你们!”法厄同睁开眼睛,眼泪留了下来。[完][后记]第十五日。特洛亚、母亲,法厄同以及苏拉。他在一条木船上,任船漂流。哦,今天是法厄同的生日,母亲送给他一副手套。“虽然说,本意是织袜子……”“亲爱的,我喜欢。”法厄同微笑着看着她。“你明白吗法厄同,我也希望你能喜欢我。”苏拉咬着下嘴唇摇头叹气。“小苏拉,”法厄同笑着说,“你还是婴儿的时候,我就很喜欢你。小孩子身上的奶香让我想到这是上帝的花房。”其实,这是一部悲剧小说。传教士由于流言被无知的野蛮人关进囚笼,而当灾难降临,那些人信仰传教士,依赖着他。然而,当灾难过去后他们重新甚至更加虐待传教士。最终他们在河边乘船离开了米特镇。事实上,本来是想让米特镇在他们逃跑后被外镇的人民烧掉的。毕竟有过瘟疫的小镇,在没有提供任何医生的前提下一定还是存在问题的。可是,我觉得太残忍了。毕竟用火烧了那么多生命==其实,无知的本身就是一种瘟疫。[落林笔至]南通市第一中学高二:陶欣1200字以上 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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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葬_3000字E度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故事梗概:姐姐从小喜欢海,她说以后等她死了,就把她葬在海里。姐姐与姐夫结婚前几天大吵了一架,然后勾出姐夫以前的很多感情纠葛。。。我在CD店里遇见的少年,暗恋的姐夫,出车祸而死的姐姐……【一】我我是一个人来的,海浪拍打着礁石,海风润湿了我的双眼,浩瀚无言的海,还有成群的海鸥。姐,我来看你了。我轻声说。我脑海里又浮现出姐的样子——长发,会笑的眼睛,总是喜欢穿素色衣服。我俯下身把海水拍在脸上,仿佛是我姐在抚摸我。我沿着海滩一直走一直走,远处有个人影,渐渐的,凸显轮廓。【二】姐姐从小就喜欢海,她常说,以后等她死了,就把她葬在海里,让她的灵魂在海里,与海共存。那个时候姐姐很疯狂,她不仅收集海的照片、看关于海的电视,而且一直计划的要到海边去玩,去听听海浪的声音,踩在沙滩上,和小螃蟹捉迷藏。我姐比我大七岁,她为人善良谦逊,从来不喜与人吵,凡事也总是让着我。24岁的时候姐交了一个男朋友,我叫他姐夫。到了差不多的时候,两家人家长都说结婚了好了,那就结婚吧。但是就在要结婚的前几天,他们大吵了一架。那晚我没有睡着,耳朵贴着墙,听我姐和姐夫在隔壁吵架。姐夫说:“痕,你要相信我,我和她真的没什么……”“凭什么相信你?姐姐有些自嘲的语气。难道我相信你的还不够么?”姐夫沉默。姐姐说:“姜,我们都要结婚了,你就不能和她断了来往?”“你也知道,我对她是有愧疚的……现在,我只是见了她一面而已,并无其他……”“好,既然你那么想见她,那你现在就去见吧。”姐姐冰冷的语言。姐姐是爱他的,因为爱的刻骨,所以才那么在乎。我听见姐夫走了。走之前,他说“痕,等你冷静下来了,我再来找你。”然后是关门的声音,和姐夫有些沉重的脚步。姐姐房间里的灯,长久都开着。我瞄了眼时钟,十二点了。也不知道是什么作祟,我居然想去找我姐夫,一种很强烈的冲动。没多犹豫,穿了鞋子,披了衣服就去找我姐夫了。我并不知道他在哪里。我去我们经常喝冷饮的店里——店早已打烊,我又去麻辣烫的铺子,他也不在,我走了好几家店,才从一家咖啡店的外面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我走到里面。“姐夫。”我叫他。“你怎么来了?”他的语气,似在批评。“我只是想来看看你。”“都这么晚了,快回去。”他的语气,没有表情。“乖,听话。”我却是坐下了。“知道你心情不好,姐夫,向我倾诉吧,保证保密。”……许久,他帮我叫了一杯牛奶,我不依,我说要咖啡,他说“小孩子喝咖啡不好。”他啜了口咖啡:“二丫头,你应该是听见我和你姐吵架了吧……她说的那个女的,是我认识你姐之前的女朋友,那个时候,也是我一时冲动吧,她怀孕了,本来怀孕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但是学校里却是传的沸沸扬扬的……迫于无奈,学校把他开除了。”他一口把整杯咖啡灌下。我盯着姐夫,这个老实的好人,他必然不会在大学时做那样的事,他必定是隐瞒了什么,或者,是被人诬陷?我没有继续胡思乱想下去。“昨天,那个女的说她肚子疼的厉害,可能是之前人流留下的后遗症。于是我陪她去看病。在医院,却被看感冒的你姐打个正着,于是……”“去哄哄我姐吧。”我也有些沮丧了“她心很软,哄哄她就没事了。”“会的”他说。一连几天我姐夫都对我姐言听计从,他保证绝对不会有下次,在我和我姐夫的劝说下,姐姐才终于消了气。【三】大学的时候姐夫是当之无愧的的校草,班里很多女生都暗恋他,但是他一个都不喜欢,直到他遇见了苏寻。苏寻是那种瘦长又不失气质的女人,她和姜同是轮滑社的社员,冰雪聪明的她一开始就装作不会溜冰,让姜去扶她,有时候甚至故意跌在姜的怀里,一来二去,姜对她也有了感觉。这之后两个人隔三差五的约会,一起出去玩,参加社团活动,一起去陌生的地方散步。但是苏寻的父母并不同意她和姜在一起,姜在苏寻家帮着洗盘子的时候母亲把苏寻拉到了房间里,说这样的穷小子她也敢要?母亲又苦口婆心地说了很多,苏寻听不下去了,到了外面拉起姜的手就走。后来,苏寻迫于无奈和姜提出了分手,那天姜好和苏寻两个人在包厢里喝酒,姜先是不解地大喊:“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不能分手!”接着猛灌啤酒,苏寻坐的离姜很远,扭过头默默地哭。后来的事姜都不知道了。直到两个月后苏寻过来找姜,满脸焦急。她说,她怀孕了。她说了那次酒醉后发生的事。姜默默地接受了,他陪苏寻去医院,其实并不是姜让苏寻怀孕的,他们分手之后,苏寻又找了个男朋友……姜却一直蒙在鼓里。【四】我是在CD店遇见他的,宋陌。只是因为一同等了刘惜君的专辑《贝壳风铃》。“你拿吧。”看见另一双手,他礼貌地退出了。“不……还是你拿着吧,过几天,就应该会进货了。”我谦和地笑笑。“其实刘惜君很多歌我都很喜欢,尤其是这首《贝壳风铃》,甜美的嗓音,人又漂亮。”宋陌付了钱,和我边走边聊。“诶,你有去过海边么?”未等对方回答,便又开口“MV里的海边,超美的……”“有两三年没去了。”不知道为什么,虽然才第一次遇见宋陌,但是脑子里却又像存了他无数的影像,他的眼神,有种说话不出来的柔和,忍不住把心里所有的秘密都像他倾吐。“其实,我一直都想去海边。”我似是喃喃。到了分岔路口,他说“周芷,很高兴遇见你,我走啦。”他把CD塞进我手里,“BAYBAY。”“诶?”我想跑过去换给他,可他的背影像风,一下子就飘出了我的视线。【五】姐夫与前女友分手也有两年了,他的哥们都劝他再找一个,他却摆摆手“这种东西,强强求不来的,看缘分。”谁知道,缘分真的被他遇着了。姐夫和我姐的相遇纯属偶然,一群人在KTV里唱歌,我姐的歌声优美,一连唱了好几首,是当之无愧的麦霸。一下子就吸引了姐夫。打听到我姐在学校附近的KFC打工的时候,姐夫也去打工了,姐夫为人老实,也不是特别聪明,他只会帮我姐端端菜、拖拖地、有送外卖的话他也帮着去送。关怀备至是必须的,感冒了去看她,给她送饭。因为帮我姐买学习资料而跑遍整个镇。慢慢地,我姐也喜欢上了这个温柔妥帖的男子。他什么都会——会做一桌子美味的菜、会处理伤口、会逗人开心,吵架了也必定是他先让步。当然,我姐跟我姐夫也有吵架的时候,那个时候姐夫会打我姐的电话,我姐问“干嘛?”他只是用疼爱的口气说“我想听听看,你还在生气么?”“没了没了。”姐姐不耐烦地说。“那给我笑一个。”“不笑。”最后姐夫逗的我姐笑了。他们顺利地和解。当然也闹过分手,记得闹得最僵的一次是我姐不接他电话、不回他短信,仿佛人间蒸发一般。晚上我姐把手机开机,满满的都是姐夫的短信,47条!类似于“不要分手了好么。”“你回来。”我姐当场就被感动了。后来又和好如初。【六】周六书店里有小四《幻城》的签名售书活动,我被人群拥着往前挤,现场热情洋溢的气氛让我有点不知所措。“周芷!周芷!”我听见有人喊我的名字,我拿了书挤出来。“呼,人真够多的,差点没被挤死。”“周芷,没想到我们这么快就见面了。”他挠挠脑袋“接下来我要去麦香村,不知道能否请你喝一杯?”“额……当然可以。”宋陌给我点了一杯哈密瓜奶茶,一上来我就哧溜溜地吸掉大半杯。“渴。”我抱歉地对他笑笑。“对了,你给我讲讲海边的故事吧,你什么时候去过来着,两三年前?”“恩,那个时候我阿姨他们在青岛做生意,于是我也去那里玩了,海水很清,海边的沙子踩上去感觉很棒。”之后宋陌执意送我回家,我没有推辞。路上宋陌一直讲话,讲很多有趣的事,我笑点很低,被他逗地差点岔气。“其实。”他望着我“你笑起来挺漂亮的。”我被他说的很不好意思,匆匆地摆手告辞。【七】记得姐夫刚来见我父母的时候,我还是很排斥的,姐夫话少,吃饭时基本是你问我答的形式。“姐,你怎么会看上他。”我不解地撇撇嘴。“以后你就知道他的好了。”她莞尔一笑。以后凡是姐夫在我家,我都会使唤他,买零食啦、修电脑啦、修电风扇啦,各种维修他都会,甚至家里的保险丝烧坏了他也会换,完完全全像是这个家的男主人了。当然,姐夫对我姐更是好的没话说,每次的菜里都是我姐爱吃的菜,不让我姐洗碗炒菜,我姐说一他绝不敢说二。后来我也渐渐接纳这个男人了。周六,姐工作,姐夫就会开摩托车,驾着摩托车带我到外面兜风。风里,他的声音故意很大。去吃什么,二丫头。他和别人一样,叫我小二,或者二丫头。其实我不喜欢那个称呼,根本不喜欢。去喝冷饮。我大声回答他。秋天诶。他的语气,开始迟疑。不,我就要吃。现在的我怀疑,那时候我任性到不像十七岁。我总是问我姐夫很蠢的问题,比如说,姐夫,你很爱我姐么?是。有多爱。很多。会一辈子在一起么?是。现在才明白,所有的话,都是空话。承诺无论多重,都会褪色。我低头吃刨冰。秋天里吃刨冰果然是个正确的选择,很爽,冰到我的舌头泛白。关键是有姐夫心疼的看着我。姐夫总是爱指责我,和我顶嘴。他老是以一个长者的身份,说,二丫头,你怎么又只考了刚及格,二丫头,你怎么没参加作文赛,二丫头……让我觉得,他比我妈还啰嗦。可是我就是喜欢这种啰嗦,你说我多奇怪。如果哪一天他不骂我,我就像全身痒痒了般难受。姐夫厨艺很棒,总是他料理厨艺,我和我姐就一起下象棋。我姐总是让我,她知道我输了,又会发脾气的。我总是在十分钟内,赢我姐,然后她一脸的怏怏,说,下次,下次一定赢你。姐夫的厨艺很棒。尤其是清蒸鱼。在之前,我是不吃鱼的,小时候被鱼刺卡过喉咙。可是姐夫逼我。不,是食诱我,他的清蒸鱼,百米内就能闻到芳香。往往我在楼上写作业,闻到一缕缕的清香,就知道姐夫的鱼出锅了。有时候甚至还没出锅,我就缠着他要鱼吃。他点我的鼻头,小馋猫。姐夫总是给我买很多零食,虽然嘴上他说多吃零食不好,但他还是应我的要求,给我买薯片,果冻,牛奶。再吃下去,没有人会喜欢你的。他总是这么说。有你和我姐养我啊。我吸下一个果冻。想得美。你一笑。我的生日,总是你精心策划,请同学,布置,买蛋糕,你弄得井井有条。这样的姐夫,怎能让人不喜欢。【八】“宋陌,你带我去哪儿?”“去了就知道了。”是画展,与“海有关的画展,各种海的姿态展现在我面前:汹涌的、平静的、低沉的……一一在我面前浮现。我不禁惊叹画家精妙的画笔,居然可以把大海描绘的如此生动,写实。这个时候我的电话突π地响了,我笑着接起,越听脸色越凝重“好的好的,我马上过来。”“我姐出车祸了,我得去医院看她。”我撂下这句话便走。“姐姐!姐姐!她怎么了……”我几乎是喊出来的,我的泪止不住了,全家人一脸焦急的的在急诊室外。“对不起,都是我的错……”是姐夫,他开着轿车载我姐去婚纱店,却不料,左边一辆大卡车飞来……他昏迷了,而姐姐,受了重伤……“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我打他,似乎在宣泄心中的不满。是,我恨他。亮起的急诊灯似乎在暗示“凶多吉少”。“对不起,我们已经尽力了。”全家人人失声痛哭起来,姐姐脸上、额上都是血,可她还是那么美,我的姐姐,从小让着我的姐姐……姐姐走了,永远地走了。我哭了整整两天,往事一幕幕不断浮现在我的眼前,我想念我的姐姐,想念夜晚帮我泡热水袋,帮我削苹果的姐姐……姐姐葬了,是海葬。父母也知道我姐深爱着海,知道她喜欢海葬,于是把她的骨灰撒向了大海。经历了这件事之后,我愈来愈沉默……我与宋陌联系越来越少了,他打电话来,我挂掉,他来找我,我躲着不见……也很少见到姜了。中考如期而至,我状态不好。果然,我只考进了职高。我在班里独来独往,不怎么说话,也不爱笑,有男生追我,我从来不予搭理。我什么都不想了。姐,我只是想去看看你。一个凄清的周末,我一个人买了去海边的车票,独自踏上征途。高二:王梦燚1200字以上 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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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霞_3000字E度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天已经晚了,路两旁的树叶繁密了起来,我深一脚浅一脚地踩在积满水洼的泥路上,脸上不小心被几滴新鲜的雨水滴到,凉凉的。拨开灌木丛,把脚探进去,我来到了她的墓前。我抬头望了一眼天边,还好,晚霞还没有散去。我记得奶奶林淑珍跟我讲过,她是喜欢看晚霞的,至于为什么,她却没有跟我讲明。有时候林淑珍会搬把小竹凳坐在门口,呆呆地看着西面。我很好奇她到底在看什么,于是我也探出头朝东面望去,无奈除了一片毫无特色的云彩和坠落下去的夕阳外,再无其他。而林淑珍却是看的出神。随着天幕颜色的流转,她脸上的表情也发生了细微的变化。有时直到天空被灰色笼罩以后,她才缓过神来,拎起了小竹凳往屋里走。林淑珍是村里出了名的大嗓门,她的话,隔了好几排房子,对面依旧听得一清二楚。林淑珍正是用这种高分贝的声音,每天喊她的孙子回家吃饭。很多时候,我和弟弟陆俊会嘲笑林淑珍走路像企鹅一样。真的,她走路两脚岔开,因为肥胖,又走得摇摇晃晃。林淑珍长着一口龅牙,说话时总是夹着一股口臭,每每见到她,我们都心生厌恶。林淑珍又在下面喊陆俊吃饭,叫了一遍又一遍。陆俊在房间里玩游戏,懒得理她,林淑珍就晃悠着她肥胖的身子挪到我弟弟的房间,“哗”地抢过他的游戏机“去不去吃饭你!”陆俊其实不怕她,但还是跟着她下楼了。每当陆俊下楼以后,不论看见什么菜,开头往往都是一句“唉,又是这些菜。”一脸无精打采。林淑珍早已经帮他盛好了饭,满满一碗压到他面前,接着问他“小囡,那你要吃什么?”“我什么也不要吃。”陆俊的语气里充满了敷衍。我正在楼上玩电脑,林淑珍喊我下去,让我给陆俊煎两个荷包蛋。我一脸无可奈何,支上锅给陆俊煎荷包蛋。陆俊对荷包蛋的要求还特别高,蛋黄一定要是生的,筷子一钉,嫩黄的蛋液要可以流出来。煎好以后陆俊下来吃饭,刷刷刷干掉一碗饭,米粒四溅也不顾,抹抹嘴巴道一声“我吃饱了。”就上楼了。我曾经见到过林淑珍追着陆俊满村子跑揪他回家吃饭的情景;还有八九点钟陆俊在小伙伴家玩硬生生把他“喝”回家的场面;或者有时候对陆俊是好话说尽,只为了求他喝下一碗感冒药。林淑珍宠孙子也是出了名的,陆俊不要吃饭,她可以走半个小时的路去镇上,给他孙子买烧卖,或者特地去路口的小饭店给他买炒面,总之是想尽各种办法让他吃下饭。对于这些,我真的无话可说。农村老太婆重男轻女,她把陆俊当宝了。冬天,林淑珍摸黑起来给陆俊熬粥,然后再艰难地爬楼梯,上来揪陆俊的左朵。也难怪,陆俊的左耳比右耳大,也许就是被林淑珍给揪大的。不知道是否都讨厌林淑珍,或许是出于各自的原因,我和陆俊总是站在同一战线上。八九月份,我和陆俊心血来潮去“偷”番薯,想烤来吃。可是不巧,那天林淑珍也闲来没事,正好在田里逛悠,我们没挖几个,就被她撞见了。她不由分说,捡了一根桑条就追过来,我和陆俊吓的飞跑起来。林淑珍晃悠悠地追在我们后面,她把桑条扔掉,跑起来。我甚至能想象的到她似跑非跑,身躯晃晃悠悠的情景,想到这里我就忍不住想笑。我和陆俊急冲冲地跑到一个小伙伴家的房间,小伙伴问我们怎么了,我们气喘吁吁地答不上来。我们在小伙伴的房间里呆了很久,有听到“俊俊”和“依依”的叫唤声,我们知道林淑珍在下面叫我们,可我们就是不回去。直到天色暗了下去,肚子咕咕叫了,我才过去拉陆俊的手“走,回家吃饭去!”当我们到家的时候,林淑珍瘫坐在门前的竹椅上,看见我们到了,立马腾地站起来,我们以为她要开始骂了,谁知道她只是轻轻地说了句“饭给你们烧好了,去吃饭吧。”林淑珍的嗓子有些哑了,是那天傍晚喊的。我和陆俊却在心里骂“活该!”林淑珍哑着嗓子跟我们讲话,我们却没有任何怜悯之心。每当蛙声起伏,阴雨连绵的时候,我们便知道,林淑珍要去上坟了。林淑珍往往是几天前就已经准备好上坟的东西了:水果、糕点、鱼、肉、金元宝以及佛柴。林淑珍念佛柴前总是会吃素一个星期。念佛的时候林淑珍手里拿着佛柴,前面点着线香,在香烟缭绕中念“阿弥陀佛”。她从早上念到傍晚,有时都忘记了吃饭。在下着绵绵细雨的天气,我们终于去见了去世多年的爷爷。爷爷的坟是在一片很偏僻的桑树地里。踩着细软窄小的田梗一直到底,走到桑树地再探身往里,才终于见到爷爷的坟。才不过一年,坟周围的野草相比去年又茂盛了许多,一簇一簇毫无规律地生长着。林淑珍小心地在坟前的地上铺了布,然后把水果糕点一字排开,她还开了一瓶黄酒,在小盅里一一满上,对着坟冢说“老头子,嘴馋了吧,来点酒,以前你最爱喝了。”林淑珍颤颤兢兢地拿出佛柴,划了根柴火,可是雨夹杂着风,把火给熄了,她又点一根,又熄了。我和陆俊过去给她挡风,火才勉强着了。佛柴在林淑珍手里燃烧着,一点一点倾到手心,我拍了拍林淑珍的手“奶奶,放手啊!”她才楞过神,把佛柴丢到旁边。林淑珍在坟旁边呆坐了很久,像是陪着爷爷一样,我们喊她走了她也不应,只是说“再待一会,再待一会。”“总有一天,我也会死的。等我死了,你们就把我和老头子葬一块儿。这样,我也安心了。”“俊俊啊,我就盼望着你快点长大,等你长大了娶了媳妇,有了娃,我也就可以安心的走了。到时候带你娃去看看你爷爷,他一直就盼着见一面娃娃呢。”上坟回来之后。我觉得林淑珍有点神志不清了,她比以往更加啰嗦,而且全是这些“死不死”的,不吉利的话。她好像是累了,不再用大嗓门喊陆俊吃饭,也不揪着他喝药了。林淑珍开始念佛。她只吃素不吃肉,从早到晚不停地念佛,念很多佛。我问林淑珍,她为什么要念这么多佛,她不说话。后来我也不再问。林淑珍就这么念了四五年佛,她在房间里摆上观音菩萨,放上香炉插上香,跟着其他老人一起出去念佛。在这四五年里,陆俊和我迅速的成长着。他发育了,个子一下子拔高,我们都读了高中,在离家稍远的一个城市。每次回家林淑珍就放下佛,招待我们吃好吃的,不是糕,就是糖果,我们也不推辞,有就收。但是我们没有想到身体这么好的人会一下子病危。那天回家没见到林淑珍,爸爸跟我们说“你奶奶突然晕倒在房间里了,上了医院才知道,有这么严重的病,以前都没有发觉……”我们去医院看望了林淑珍,林淑珍的脸上满是褶皱,头发也灰白凌乱,长久没有打理,她的两颗大门牙突出。病房里林淑珍还是在说话,声音虚弱虚弱到一碰就会碎“我就知道我活不久了,日子到了就是到了,逃不过命。”父母、我、弟弟,轮番守候着林淑珍,怕她真的会突然去了。可是该来的总会来,躲也躲不过。这就像林淑珍所说的。林淑珍去世是在一个清冷的早晨。我还靠在病床边,半梦半醒之间,就被慌乱又嘈杂的声音惊醒。我抬起头来,爸爸的眼睛潮红,声音涩涩的“依依,你奶奶,走了”。我不敢相信这是真的,我扑上去,想去试探林淑珍的鼻息。我相信她还是有生命的,她身体这么好,前几个月还在家里念佛,笑眯眯的拿出糖果来给我吃。但是,她的早已没有鼻息了,她的身体也已经没有了热度。她再也不可能起来跟我们说话了。她真的,走了。我无力地把头垂了下去,埋在双手里,我感觉到内心忽然空了,被硬生生地挖去了什么。要火葬之前我们清理林淑珍的的遗物,我们在她床底下发现了很多很多佛,堆成了一座小山。我们想象不到,林淑珍花了她多少的时间多少心血去念这些佛。爸爸还在林淑珍的抽屉里发现了两个护身符,被手帕包裹得很好,爸爸把它拿到了我的面前。这两个护身符很是熟悉,但是我真的想不起来在哪里见到过“这不是奶奶以前要给我们的两个护身符吗?”陆俊拿在手里细细地看。我想起来了这是林淑珍给我们念的护身符,可是,我们都嫌老土没有要。内心忽然涌起一股悔恨,我以前对林淑珍不好,总是欺负她、笑话她,其实我是想得到她的宠爱,可是她却只重视弟弟。现在仔细回想,她对我们的宠爱其实是一样的,只不多弟弟比我小所以她更加关心而已。我把平安符戴进了脖子里,小心地藏好。林淑珍被葬在了城南公墓里。在林淑珍下葬的那天我们把林淑珍这几年念的佛全部都捧了出去,装在大大的麻袋里,足足装了三大麻袋。我不知道林淑珍为爷爷念的,还是为她自己念的,不过她念佛的时候自然是好的心境,祈愿平安圆满。我们把麻袋里的佛一点点倒出来,堆成一堆,在林淑珍墓边的泥地上点燃了。火光窜起,而那“阿弥陀佛”也久久不曾弥散,火光里我似乎看见林淑珍年轻时的模样,她恢复了年轻貌美,拉着爷爷的手,沐浴在一片金灿灿的晚霞当中。后来爸爸把爷爷的尸骨也迁过来了,就葬在林淑珍旁边。看着遗照上爷爷奶奶安详的样子,我们似乎心安了。经历了人生的大波大浪,最后回归平静,而又能和当初所念的人在一起,我想林淑珍,应该是满足的吧。我望着墓前的林淑珍,照片里的她还是那么年轻,我伸出手去拭了拭她照片上的灰尘。雨后鸟鸣清脆的啼在我的上空,火红的晚霞在天空烧了起来。我不敢看天空了,我感觉到那片晚霞烧到了我喉咙里,火辣辣的,呛得我眼泪也出来了。高二:王梦燚1200字以上 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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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铃_3000字E度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静横在街角的伤风甩下一笔素描,毫不念旧地与我擦肩而过,我很淡定地瞥了四周一眼,继续着我单调的脚步。好不容易转到一个熟悉的路口,眼前却传来红灯刺眼的冷光,我开始停下来留意微凉的十字路口,驻在原地,潜意识的方向盘指向那个我逃了四年的小巷。泛黄的霓虹灯解释着小巷的荒凉,多少次我路过这里,狼狈地躲避那熟悉的风铃声,如今想起,当时的我是多么幼稚,以为躲过纪念就会忘记思念,还单纯地认定不会再有忧伤……风铃戏耍着银铃般的笑语,依旧和那时一样,只是铃下的我不再有不成熟的笑靥,铃下的痕迹不再有那两个傻孩子的合影……我不再沉默,任空气中不安分的因子将我囚禁,不顾一切呆呆地和过往的云烟述说风铃的故事。国语课上我在老师的绵羊音似的普通话中昏昏沉沉,迷醉中,同桌敲了我一下:“兮,你被提问了,快站起来哦。”我吓了一跳,慌慌张张地起立,引起一堆哄笑,之后就只知道老师涨红的脸和声嘶力竭的训斥,当然免不了责罚,我被罚打扫教室一天,心情糟透了。在我刚刚打扫完讨厌的地板时,一个娇弱的身影闪过,留下一地的萧索,还有我的落寞,我追着那个不谙世事的女孩,气炸了。凭着我五十米跑六秒四五的成绩,很快她就被我拦住了。“哎,同学,你知不知道我扫教室用了多少力气吗?你一溜烟跑过去害得我又得扫一次,你就不会道个歉啊?”“哦,对不起,刚才家里有事,走的太匆忙了,连累到你,不好意思哦,要不下次我帮你值日好不好?”“这还差不多。”我略有些满足感。“对了,我叫子冰,来自七年八班。”“哦,你可以叫我兮,来自四班”“很高兴认识你,我还有事,下次聊。”就这样,我在这次小意外中遇见了她,从此,注定了我们的牵连。子冰是个乖巧的女孩,成绩优异,长着一张清秀的脸,眼眸干净得如一泓清泉,而我不过是一个同学眼中的坏孩子,但即使如此,我们还是成为亲密好友,冰不会装饰,只会一味的迁就我,我傻傻的认为就这样吧,我们会走到最后的。于是两颗童稚的心不变的相信可笑的永远……冰喜欢吃巧克力,总会和我嚷嚷说没有巧克力,生活就没有乐趣,那这样不如去死,我在一旁呵呵地笑,笑她的小心思。我酷爱篮球,总是拉着冰一起到球场上逗留,冰受不了烈日,略带哭腔的说我不是好人,我无赖的做着鬼脸,逗得她红透了双颊。闲暇时候我们还会一起去逛街,然后一起晒出淘到的小玩意,互相炫耀,很难想像一个大男孩会和一个小女孩一样天真,但我却违背了这一常理。我们形影不离,一起说过友谊会一直下去不会死去。那时我们天真地笑了,单纯得像个小傻瓜。“兮,你会一直陪我的哦。”“当然了。”“那你得请我吃巧克力,证明你的诚意。”就这样,我被狠狠地敲了一笔,但心里却是另一种甜蜜。冰的家境让人羡慕,父亲是某大公司的经理,而母亲是高级白领,生活很是惬意,但正是这种家庭让年仅十四岁的她心灵备受压抑,她不止一次的向我说她的烦恼,我却只能笑着说看开一点,每次她都白了我一眼,我就开始讲着那些不着边际的冷笑话,试图让她开心起来。可是,我不明白,这么一个几近完美的女孩脸上会挂满忧郁的阴云,那双明媚的眼眸总会有我所读不懂的伤感,是的,我不懂。冰的十四岁生日快到了,家里很热闹,家人都为她筹备活动,但这样的热闹,冰反而表现出一种淡然,带一种很冷的表情。生日那天,她突然打电话给我,叫我陪她过生日,我还没反应过来就听到楼下传来她甜甜的声音:“您好,阿姨,请问兮在吗?”“哦,他在楼上,上去找她吧。”“哦。”脚步声渐渐逼近,一个最熟悉的身影出现,我有些无奈,就这样,我被她强行拉走了……在游乐园里疯玩了一下午,晚上,我们去了电影院,看最煽情的悲剧,当我一个男生看的哭得稀里糊涂时,冰却显得面无表情,一整个晚上被我哭过去了。出了剧场,我看着冰的脸,知道她的心又萦绕忧伤,我强行将嘴角上扬:“小冰同学,知道黑人和白人生下的婴儿,牙齿是什么颜色的吗?”“不知道,还不是和我们一样。”“错,因为婴儿还没有牙齿,呵呵,好笑吧?”“无聊唉,你啊,呵呵。”“对了,冰,今天可是你的生日啊,你干嘛不和你的家人一起过啊,我还可以参加你家人为你准备的生日宴会呢,为什么要拉我一个人出来啊?想耍孤独啊。”冰的脸瞬时僵硬:“你……不喜欢和我在一起玩吗?对不起,我没有问你的意见。”“不是啦,我不是这个意思,你不要误会……算了,不说了。”我有些着急,生怕伤害了这个玻璃一样的女孩。“我知道你的意思,我暂时不想告诉你,但我绝不是刻意想隐藏,只是想把伤害留给我自己,你还是比较适合阳光一点。”“你不说,我也不勉强你,好了,我再问你一个问题啊,一本书放在地上什么地方你跨不过去?”“又来,不知道,可以了吧?”“在墙角啊,笨蛋。”冰的脸立刻通红,“你……你讨厌。”说着便笑了,笑得好开心好开心,似乎要把一生的开心都笑完。而我依旧讲着一大堆的无聊的笑话,一路狂笑,直到将冰送到家门前……回到家,我一直在想着冰忧伤的面容,总觉得,这个我最了解的人好像是我最陌生的人……日子依旧过,我和冰的打闹依旧如前,但不知什么时候,这个小小的女孩已不再向我倾诉,在我的面前,笑容多了许多,我知道这是她的隐藏,我不说,可是我不说,不代表就永远没事了,这只是我单纯的想法。之后,那些我所不知道的事,在那个瞬间被揭晓,我措手无策,只知道那个阳光明媚的午后,校园中依稀可见两个形影的孩子,躲在树的背后,足迹闪烁……这时,压抑的空气传来同样压抑的声音:“兮,你还记得我们怎么相遇的吗?”“当然了,那次你说家里有事,弄翻了我的垃圾桶哦”“那你知不知道我家里出了什么事?”冰有些失落了。“怎么了?”我紧张起来。“我那次是因为我妈和我爸吵得挺凶的,才……这次他们说要离婚,要我跟谁,我知道是爸的错,不忍心看我妈一个人……所以我就选了我妈,后天我就要和我妈去北方了,我们可能不会再见了,那……”“你怎么忍心丢下我一个人,不是说好一起到最后的吗?你这个骗子……”我的眼泪开始不争气。冰没有说话,转身离去,那一瞬间我看到了世界上最伤心的表情,冰走的时候没有回头,但地上的泪痕出卖了她。我看着她的身影渐行渐远,傻傻地自言自语:小冰同学,你不i是很喜欢巧克力吗?来,我带你去吃,你留下来好不好?我一个人打球好无聊喔,陪我好吗?可四周还是没有回声……她还是走了,没有和我道别,就这样消失在人海。不久,我收到来自北京的包裹,是冰送的,里面是一串漂亮的风铃,她在寄语上写着“没有你的日子,我很难过,希望风铃的乐声能带给你一点安慰,你要快乐哦。”之后是一个画着的大大的巧克力下两个长长的影子……收到包裹时我哭了,哭得稀里糊涂,我恨自己的懦弱……就这样我高傲的十四岁走失在一个风铃的小调中,伤风依旧擦着我的肩,我依旧走着单调的碎步……高二:黄海深1200字以上 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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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筝_3000字那一年,又小雪。在冬日繁华的街头,我紧挨着萧乾,两个人在一片苍白的城市里肆无忌惮得互相倾诉着分别几年后的一切。孤独的风筝——只求自由4年前,萧乾以优越的高考成绩考入了梦想的大学,而我则因为一场大病留在了这里,对我来说,失去的不只是踏入大学的机会,还有我的萧乾。高中时期的萧乾,是全校有名的吉他王子,他的生活离不开吉他,再加上有双令所有女生着迷的“冷艳”的眼睛,让他很快在学校走红,高年级的学姐们经常会跑到萧乾所在的班级门外偷窥,而萧乾是个孤傲的人,几乎不对任何女生感兴趣,倒是对男生分外亲热,尤其是看到顾小白,可能是因为两人有太多共同爱好,在学校也几乎是形影不离,他对自由的渴望就像他自己说的,如果有一天,我失去了自由,我将不会再停留。风筝朝我飞来——我私藏了夏日闷热的午后,我和室友被一阵杂乱的音乐吵醒,朝楼下望去,顾小白拉着萧乾朝这边招手,随后,他叫萧乾把他要说的话写在风筝上。。。。在我们的阵阵好奇中,风筝缓缓上升,在烈日下,我永远永远忘不了那个为朋友可以犯二的萧乾,那不是传说中的萧乾。我死盯着萧乾,直到被身边的阵阵尖叫打断,原来那风筝飞到了我的头上,看着上边写着穆婷婷,我爱你。我就没把持住,笑了。这是我见过最二的表白。待我笑完,才发现,风筝还在我头上,于是所有人都开始笑我,而穆婷婷却把顾小白狠狠地瞪了一眼,然后用刻薄的语言拒绝了,没有人知道为什么。刚才还嬉皮笑脸的萧乾立马脸色大变,他用力拉了一把风筝,什么话也没说,带着风筝走了,留下了阳光中他迷人的背影。风筝啊风筝——你想飞多远我和萧乾的第二次见面同样是因为穆婷婷,顾小白对穆婷婷的痴迷其实我可以理解,谁叫人家是万人瞩目的校花,可以说是受尽追捧。在穆婷婷和顾小白之间,萧乾好像是个送信的使者,他总会三番五次的来我们宿舍找穆婷婷,因此还和穆婷婷有很多绯闻,但穆婷婷好像还挺享受这些绯闻。。。。渐渐的顾小白还萧乾疏远了,那个二货居然相信有都没有的绯闻,,哦买噶!但不久后,穆婷婷给萧乾表白了,但萧乾拒绝了,理由居然是他要考重点,所以与学习无关的都不想接触。天呐,你到底想走多远,女神都可以这么错过。以一个错误的角度——我拉紧了风筝被拒绝的穆婷婷并没有就此罢休,而是死缠着萧乾,无赖下,萧乾告诉穆婷婷,他只喜欢学霸,这个理由,呵呵,够狠。谁不知道穆婷婷全级倒数,,哎,悲剧啊。又仔细一想,,完了,学霸,学霸不就是我!惨剧啊!好啊萧乾,你够狠。这个消息很快传到了所有人耳朵里,既丢面子又伤感情,就这样,我帮助萧乾躲过了高中三年女生的进攻。而我和他,还是那么陌生。断了线的风筝——可否飞回原点?高三毕业那天,萧乾来找我了,只说了三个字,“谢谢你”但那是我这一辈子和萧乾说过的第一句话,也可能是最后一句,我的病告诉我高考我是参加不了了,但我相信萧乾一定会成功,这种成功需要我付出的是长长的思念,三年的暗恋和我逝去的青春,但只要他成功。他还是走了,什么也没留下。萧乾四年的大学终于读完了,他把工作找到了我所在的城市,在那里我又遇见了他,但我还是没有告诉他我喜欢他,我知道,这已经是一种幸福,我又何必要求太多。高一:何旭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 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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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惯了_3000字习惯了情绪多变在宁静中感伤,在笑声中又突然沉默,在哭时,突然开怀大笑。在心理错乱的时候,只会选择沉默,思考,因为我不知道我下一步要干什么。一次次的安抚自己,才明白自己的狂放。一次次的迷失自我,才明白什么是重要。习惯了晚睡,又习惯了早起,所以时常精神不好。习惯了,雨就算再大,我也会迈着似散步的步伐,让雨洗脱我的烦恼,让雨流进我的心灵,感受那点清凉,至少不会感到压力重重习惯了在深夜中看足球比赛,就算是今天要考试,凌晨也会起来观看。习惯了在深夜中回忆起以前的点点滴滴;习惯了在深夜中,把自己最忌违的重新提起,习惯了在深夜中悄无声息地啜泣。习惯了在深夜中坐在椅子上长时间地思考!习惯了在一个人时,凝望天空,凝望好久,想看见希望之火感受风的袭来,把心头烦恼远远抛去!习惯了,把一切想得是那么完美,可能是天真,还是现实的残酷。习惯了,多愁善感,我也想问自己想那么多干嘛,毕竟智者千虑必有一失。可就是执迷不悟。眼神,习惯了保持得是那么地敌对,习惯了分散,感觉我在注意每一样的东西。所以时常给人的感觉都不太好。孤独地坐在窗台,无人能知晓,我的内心。只是知道我的霸气太外露了,我的掌管欲太强烈,我的王者之风,在怒吼。却不知道,原来我的心不是铁做的,在坚强的背后,是一个脆弱的、悲哀的自己。习惯了,给自己找一个精神依靠,我怕,我怕,有一天,天枰不再平衡,我也会变得是那么残酷,不想打破这不容易的平静。可,依靠的,却是那么极端,不确定的因素。或许那时,才是我内心真正的王者,不知道了,因为你的优秀,让我第一次有了想变强的感觉。可,每次考完试后,你总是和别人在那对答案。却,让我独自一人在角落一旁看着你俩。不知道怎么表达,这是我所谓的动力,让世界懂得我才是最好的,只为那个什么都不知道的你。我不希望,我不想看见你把手放在别人的肩膀,我知道那意味着些什么,我只好把手遮挡着自己的视线,装作什么都没有看见,内心却在翻滚。这些你不会懂,没错,我们是分开了,已经没有任何关系,我已经没有权力去干涉,可,心就是那样地痛。当我转身的刹那,我到底失去了多少,我知道,我把你留在了原地,从此把你放在我内心的深处,不愿提起。如今,你们之间,有了些什么,我只好接受,我也不后悔,我当初的决定,尽情地翱翔吧,习惯了在校园里,独自站着静静地看着遥远的地方,习惯了什么都自己承担,压抑着自己。就算被旁人知道,又说一点也不累,因为已经习惯了,习惯了一个人承受着这些,不愿看见他人也这样子:于心不忍!单肩背书包,不是什么装帅,只是习惯了,虽然会形成高低肩。没办法习惯了,只能努力去改正了朋友们总是对我感到无语,因我常在不同场合里,一展歌喉。总是问起我,为什么时不时就唱几句,呵呵,习惯了,音乐才可以让我这颗,看似平静却很狂热的心,恢复平静。如果没有音乐伴奏的话,我就会唱起来,那时,我唱的不是歌,而是心里的话虽然常常说,有家人陪伴还不错。有所谓的兄弟陪伴左右,有些事情不用担心但是,总是自己上,呵呵,习惯了。习惯一个人了这都是因为习惯了。初二:黎徳然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 初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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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诚信_3000字诚信是人最美丽的外套,是心灵最圣洁的鲜花,也是一笔最宝贵的财富,更是一股清泉,它将洗去欺诈的肮脏,让世界的每一个角落都流淌着洁净。古今中外,凡是成功人士都是踏着以诚信之石铺设的人生大道,才一步一步走进了此生中最辉煌的殿堂!宋庆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名誉主席,也是一位杰出的国际活动家。在宋庆龄小的时候,一天早晨,一家人正准备去李伯伯家做客。突然,她告诉父母:“我和小珍约好,今天上午我要教她叠纸花,我不去李伯伯家了。”爸爸说:“以后再教吧!”“不行,”宋庆龄想了想,说:“你们去吧,我在家等她,我不能失信……”有句话说:“言必信,行必果。”一个有品德的人就要讲信用,不能食言。宋庆龄就是这样,从幼年起,终身都要求自己恪守信用,决不自食其言。宋庆龄也正是靠着以热爱和平为主,诚信守信为辅,才成为一代国母的。美国首任总统华盛顿,幼年时的一天,他的父亲递给他一把斧头,让他把自家庄园里影响果树生长的杂树砍了。华盛顿一不小心,砍倒了一棵樱桃树。他怕父亲生气,就用杂树把樱桃树盖起来。傍晚,他父亲来到果园,看见了地上的樱桃,就知道华盛顿把果树砍断了。但他装作不知道,还夸华盛顿能干。华盛顿听了父亲的夸奖,脸一下子红了,把事情一五一十地告诉了父亲,还要求父亲责备他。可他父亲听了之后,却哈哈大笑起来,还对华盛顿说自己宁可损失掉十棵、一百棵、甚至一千棵樱桃树,也不愿意听到华盛顿说谎。小小的一件事情,却能体现出华盛顿那诚实守信的可贵品质。可现如今却有不少人,犯了错误而没有勇气去承认的,就随意撒个谎,敷衍了事,搪塞而过。肯想,人面对错误都会有一种胆怯心理,总觉得承认后会挨骂、挨打,甚至会顾虑旁人瞧不起自己,心里承载着种种压力。是啊!一个人可以因为逃避,因为隐瞒,因为虚伪,而有许多种不同的生活,而真真实实的生命只有一个!可只有诚信的力量才能让你的生命永远绽放出最真实、最淳朴、最灿烂的光芒。看看吧,诚信何其可贵,何其重要。诚信不可抛,诚信不可弃!唯有诚信,才能让你的生命如清泉一般,沁人心脾,永不枯竭!诚信是最明亮的灯塔,是最娇美的鲜花,是最无暇的珍珠;没有诚信一切皆空。所以,诚信是每个人生活中一种必不可少的精神啊!我们再来看看,美国堪萨斯城郊的一所名叫Piper的高中,118名二年级学生被要求完成一项生物课作业,其中28名学生从互联网上抄袭了一些现成材料。此事被任课女教师Pelton发觉,判定为剽窃,于是28名学生的生物课得分为零,并面临留级危险。在一些当事人家长的抱怨和反对下,校方要求女教师提高那些学生的得分,这位27岁的女教师愤而辞职。由此可见,一个人的诚信涵养不好,会改变他人对他的态度和看法。诚信是一朵兰花,高洁地盛开在人们的心田;诚信是一杯香茗氤氲让人间充满温情;诚信是一座桥梁,善于欺骗的人,永远到不了桥的另一端。诚信是道路,随着开拓者的脚步延伸;诚信是智慧,随着博学者的求索积累;诚信是成功,随着奋进者的拼搏临近;诚信是财富的种子,只要你诚心种下,就能找到打开金库的钥匙。让我们呼唤诚信,拥抱诚信,让我们的心灵无瑕,让我们友谊长存,让我们世界美好!六年级:卢欣媛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 六年级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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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想_1200字每个人都有梦想,它是人人所向往的。而没有梦想,人生将是空虚的。当然,梦想也随着思想的前进而不断改变的。打记事的时候,我有一个天真无邪的梦想。我希望我有许多钱,爸爸问:“儿子,这可是个了不起的梦想,有了钱你要去干什么呢?”“我要去买冰激凌”“如果你有很多钱呢?”“我会去买很多冰激凌”“如果你有用不完的钱呢?”“我会把做冰激凌的工厂买下来。”确实,小时侯的我们,天真无邪,有着一颗善良的童心,幸福与快乐是一曲不变的乐章。渐渐的长大了,我有一个五彩斑斓的梦想。我希望自己能变成一只风筝,飘荡在蓝天中,然后慢慢的落下来。那时喜欢在青青的草地上与同伴嬉戏,经常去追逐蓝天白云,让欢笑随之飘动,整天做着斑斓五彩的梦。慢慢步入小学,我有一个天真、可笑的梦想。那就是:每天都不要有很多的家庭作业要做。太多的作业使玩耍的时间一点点被剥夺,而我们一天中百分之四十被禁锢在教室,很多时间在学习。那时面对学习,还是一种模糊的认识。所以现在回想那时的梦想真是太可笑了。现在,我有一个伟大的梦想,我希望自己能成为一名尖子生,拿到很多的奖状;一回到家里就能受到家人的表扬;在学校能受到老师们的肯定,我可以为学校争光;在同学之间能有鹤立鸡群的表现;在大家眼中能成为一名公认的好孩子。当然,要实现这个梦想并不是嘴上说说就行的,我们要付出比别人多百倍的努力,同时它也不是一蹴而就的,它需要我们一点一滴的积累。正所谓:“一日一钱,十日十钱。绳锯木断,水滴石穿。积水成河,积沙成塔。。。。。。”所以要实现这些梦想,就要我们不断努力、奋斗。做为学生: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有着一颗报答祖国的心;做为老师:要好好教书育人,站好自己的工作岗位;做为医生:要救死扶伤,尽自己所有的力量挽救病人的生命。。。。。。只要我们做好自己的工作,相信中国梦一定会实现的。我们的脚步是轻轻,也是匆匆,让微笑言语融入进空气中,我们应当毫不怀疑这已经成真的梦——我们的祖国已经发展成强国大国;当然我们也毫不怀疑,我们所追求的不只是这些,我们还有更高更远的“梦”。正如“中国梦”,它是一个强国梦,不再受人欺负。我对中国梦的了解是:中国梦就是继承了上一辈们的执着,让祖国更强大,人民更富有。同时,让我们的下一代有更好的条件实现他们的中国梦。梦想像一粒种子,种在我和大家“心”的土壤里,尽管我们的梦很小,但中国梦不小!它是靠我们一点一滴的小梦想实现的。自己的梦想都不能实现,谈何实现中国梦。所以,我们要通过自己的努力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哪怕它很小。只有不断地实现自己人生中每个阶段的小梦想,才能不断地提高自己的能力,不断地超越自己,为实现中国梦打下良好的基础。假如没有中国梦,生活就像一片荒凉的戈壁,冷冷清清,没有活力。有了中国梦,也就有了美好的追求;有了中国梦,也就有了奋斗的目标,有了中国梦,也就有了源源不断的动力。也许在实现梦想的道路中,会遇到无数的挫折,但是要相信道路是曲折的的同时途是光明的,只要克服了眼前的困难,胜利就在不远处!安徽巢湖和县安徽省和县第二中学初一:黄羽捷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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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远的雷锋_3000字我是白领,不可一世的白领。今天是雷锋纪念日,一个特殊的日子,对确实很特殊,刚买的奔驰轿车竟然罢工了,为了上班,我也只能被迫去乘拥挤的公交车了。好不容易才占到一个座位,没想到我堂堂白领竟沦落到这个地步,若不是......“那个,朋友,能让个位吗?”映入眼帘的是一位抱着婴儿的乡下女子,苍黄的皮肤,蓬松的黄发,那怀中的孩子,依依呀呀地闹着。但我怎么可能让位,我可是白领!“不行!”我斩钉截铁。立马四周便有了反应,“你这人怎么这样没有良心?”“大姐,哦不,大妹子。坐这边来。”“今天还雷锋纪念日呢,你良心被狗吃了吧!”我不再理会,若无其事的打起盹来,我可是白领。“嘟—嘟—,况且—况且—”我被沉闷的声音惊醒,看到的,竟是长龙一般的“老式火车”,而我现在,却是在沈阳火车站内,站在长长队伍的中间。难不成,这是现在最时尚的穿越?果然,手中突然出现的火车票证实了一切。突然检票口吵吵嚷嚷围了一群人,近前一看,原来是一个中年妇女没有车票,硬要上车。人越围越多,把路都堵住了。我也前去凑了个热闹,那是个背着婴儿的中年妇女,面黄肌瘦,正撕心裂肺地哭着突然,一个男子蹲了下来,前拉过那位大嫂说:“你没有票,怎么硬要上车呢?”那大嫂急得满头汗地解释说:“同志,我不是没车票,我是从山东老家到吉林看我丈夫的,不知啥时候,把车票和钱都丢了。”男子听了她说的立马他领着大嫂到售票处,用一打皱巴巴的纸票买了一张车票,塞到她手里说:“快上车吧,车快开了。”那大嫂说:“同志,你叫什么名字,哪个单位的,我好给你把钱寄去。”男子笑道:“我叫解放军,就住在中国。”就转身走了。这情节怎么这般熟悉?对了,雷锋,这是雷锋的故事。突然之间,眼前一花,面前又有了一番景象这里是?火车车厢?眼前却又出现了雷锋的身影,他正站在一位老婆婆的身边,他掏出刚买来的面包,塞了一个在老婆婆手里,老大婆婆往外推着说:“孩子,俺不饿,你吃吧!”“别客气,大娘,吃吧!先垫垫饥,吃饱了才有精神找儿子呀!”原来是老婆婆是要去找她的儿子。他在老人身边,和老人唠开了家常。老人说,他儿子是工人,出来好几年了。她是第一次来,还不知道住在什么地方哩。说着,掏出一封信,雷锋接过一看,上面的地址他也不知道,但他知道老人找儿子的急切心情,就说:“大娘,你放心,我一定帮助你找到他。”也许是被雷锋伟大的精神所感动了吧,下车之后,我竟跟随着他们,背起老人的包袱,搀扶着老人,和雷锋东打听,西打听,找了两个多小时,才找到老人的儿子。又是眼前一花,我早已习惯了这感觉,睁开眼,却发现回到了公交车内,但身旁的妇女却失去了踪影,公交上找不到她了,难不成下车了?难不成下车了?突如其来的,上来了先前的妇女,动作一模一样,就连那小孩的哭声也是一模一样的。时光倒流了!我已预料到她将要说些什么,于是立马站起身来。“大妹子,这边来坐!”“谢谢!谢谢......初二:祖贤坤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 初三 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