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傻”人
天空又露出了一抹鱼肚白,昭示着新的一天的开始。
我有每天晨读的习惯,而今天,我又在晨读时听见了一声熟悉的“哐当”一声。声音很轻,或许是因为在清晨,又或许是离我家很近。无论怎样,我知道了楼上的王大爷又出门了。
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王大爷总是那么早就出门,我也曾问过他,可他总是笑笑,也不回答,只会说一句“我很忙的,你这小孩不会懂的”。
后来,我从妈妈口中知道了王大爷每天那么早出去,是为了给我们小区的用户送报纸,然后再去打扫小区的地面,修剪树木,风雨无阻。然后回家为老伴做饭,接着去上班。
“那王大爷是不是会挣很多钱?”我不明白王大爷做这些的动力从何而来。
“这我就不知道了,不过他们都说老王是无偿的。”妈妈也不太清楚。
我忽然发觉王大爷好傻,干了那么多事,竟然一分钱都不要,在这唯利是图、自私自利的社会里,怎么还会有这样的人?
我又遇见了王大爷,我问了那个让我疑惑许久的问题,看着王大爷那饱经风霜、沟壑纵横,却有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的面孔,我忽然感到有些心酸,看着他因为劳累而干瘦的身躯,我心中没由来的有些难受。
“我老了,国家给了不少好处,做人要会知恩图报啊,我这么个老头子,也做不了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只能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去回报国家,去回报社会。”王大爷的语气既有一丝的惋惜,又有一丝的激动。我猜,他应该是因为年龄太大而无法做更多好事而惋惜,又因他尽了自己的一点绵薄之力而激动吧。
清晨的阳光洒满了大地,也洒满了王大爷那斑白的头发和佝偻的身躯,可不知为什么,那原本佝偻的身影在我眼中却变得无比高大,在他高大的身影背后,我仿佛看见了更为可贵的灵魂……
初二:唐宇飞
长大
今天,我们已经长大了。回想过去的日子,有多少令你难忘的“那一次”:那一次,你可了;那一次,你笑了;那一次,你真的很遗憾;那一次,你真快乐……正是经历了这无数次的“那一次”,你才懂得了父母的关爱,友谊的珍贵,帮助的快乐,奋进的艰辛与你肩负的责任……真正的领会到了生活的内涵 。
天下的母亲都是一样唠叨的,我的母亲也不例外,从日常生活起居到学习都是在她的唠叨中度过的,我还给妈妈取了个绰号叫“叨叨妈”,每次妈妈唠叨的时候,我都要顶撞几句,似乎不顶撞她我心有不甘。
直到有一天,我和爸爸一起去奶奶家。刚进家门没多久,奶奶把爸爸全身都看了一遍,然后用手摸索着爸爸的外套,奶奶皱了皱眉头,使原来就布满皱的脸好似一张皱到扑不平的纸,她问道:“这样的料子暖和吗?我看也不会很暖和的,你看你才穿了几条呀?”爸爸回答道:“我不冷,您就别瞎操心了。”奶奶斥责道:“怎么会不冷啊,现在是零下的天气,冻出病来怎么办,都这么大的人了,还不懂得照顾自己!”于是爸爸就不敢再吭声了。可我觉得奶奶似乎有些过分,我就替爸爸抱不平:“的确不冷的呀,爸爸的单位离我们家这么近,而且单位里也有空调……”我话还没说完,就看见爸爸向我投来严厉的目光,把我制止了,我也只好不再说什么。
回家的路上,我一直撅着嘴,觉得很委屈,爸爸仿佛看出了我的心事,他语重心长地说:“不是我要怪你,只是奶奶这么说也是有道理的,她是为我好,她虽然有些唠叨,但那是她心疼和牵挂自己孩子的表现啊,所以我们不能顶嘴,不能够伤她的心。”哦,我终于明白了,原来妈妈对我的唠叨也是如此,但我却屡次伤害她的心,现在想来真的有些内疚,那一刻我仿佛一下子长大,变成一个小小的大人,小小的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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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傻”人_650字天空又露出了一抹鱼肚白,昭示着新的一天的开始。我有每天晨读的习惯,而今天,我又在晨读时听见了一声熟悉的“哐当”一声。声音很轻,或许是因为在清晨,又或许是离我家很近。无论怎样,我知道了楼上的王大爷又出门了。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王大爷总是那么早就出门,我也曾问过他,可他总是笑笑,也不回答,只会说一句“我很忙的,你这小孩不会懂的”。后来,我从妈妈口中知道了王大爷每天那么早出去,是为了给我们小区的用户送报纸,然后再去打扫小区的地面,修剪树木,风雨无阻。然后回家为老伴做饭,接着去上班。“那王大爷是不是会挣很多钱?”我不明白王大爷做这些的动力从何而来。“这我就不知道了,不过他们都说老王是无偿的。”妈妈也不太清楚。我忽然发觉王大爷好傻,干了那么多事,竟然一分钱都不要,在这唯利是图、自私自利的社会里,怎么还会有这样的人?我又遇见了王大爷,我问了那个让我疑惑许久的问题,看着王大爷那饱经风霜、沟壑纵横,却有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的面孔,我忽然感到有些心酸,看着他因为劳累而干瘦的身躯,我心中没由来的有些难受。“我老了,国家给了不少好处,做人要会知恩图报啊,我这么个老头子,也做不了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只能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去回报国家,去回报社会。”王大爷的语气既有一丝的惋惜,又有一丝的激动。我猜,他应该是因为年龄太大而无法做更多好事而惋惜,又因他尽了自己的一点绵薄之力而激动吧。清晨的阳光洒满了大地,也洒满了王大爷那斑白的头发和佝偻的身躯,可不知为什么,那原本佝偻的身影在我眼中却变得无比高大,在他高大的身影背后,我仿佛看见了更为可贵的灵魂……初二:唐宇飞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650字 初二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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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人有傻福说到“傻”,也许没有几个人会动容。可是,有人说自己“傻”时,你们肯定会开怀大笑,不过,我的“傻”不是一般的“傻”。那次,数学老师抱着卷纸和奖状,面带微笑朝我们走来。天哪!期末卷纸啊,紧张、激动……我到底能得几分。“我先从100分念起。”老师严肃地说。目光扫视了一下前方:XXX100分、XXX100分……看着100分的卷纸一张张变少,我焦急万分,坐立不安。突然,我听到了“孙毓涵100分”,这不是我的名字吗?我喜出望外,心里的石头终于落地了。我高兴地快要跳起来了,迈着轻快的脚步,几乎是小跑,接过了老师手中的卷纸和奖状,回到了位置上,欣赏着鲜红的100分,再看我整洁的试卷。咦!我这道题错了,竟然没有被老师看出来,怎么办?奖状已拿到手,难道要退回去吗?“孙毓涵,这是考验你的时候。”沉思片刻后。我二话没说地就站了起来。“老师,我错了一道题,不应该得100分,奖状也不是我的,它不属于我,应该物归原主。”老师笑了笑,没有说什么,微笑着示意我坐下。我刚坐下,同桌就贴着我的耳根说:“你傻呀!白白可惜了奖状和100分呀!你不要,我还想要呢。”我紧接着回了他一句:“100分,我会得到,虽然这次没有得到,但是,我下次一定会努力。”当老师要走出教室的时候,我追了上去:“老师,帮我改分数吧!”老师摇了摇头对我说:“你的试卷虽然只能得96分,但是,老师又给你加上了4分诚实分,这个100分属于你,老师没有权利夺走你的100分。”我的眼角边泛起了泪花,我也终于明白了“傻人有傻福”的意思了。600字 初二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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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傻夜深难眠,本来睡了,又忽然惊醒,脑袋中闪亮的出现一个词语“傻傻”,想来是傻傻在世间的幽灵或存在的相思勾引动我,如同天意一样,要我写点什么。活着,总有些事情是很无奈的,这往往并无妨于事情的开始运行,如果一切仅仅是看中事情的结果的,那生活往往成了一场自我扼杀的苦行。众多的美妙之处,往往是潜行在记忆里的,如同早就有过了,只是等待那些事情唤醒他,如鲜花等待春风。对门春凤姐家有一条狗,叫“花妮儿”,春凤姐兄妹众多,都是很有成就的人,比如其中就有中国某大银行的上海分行的行长,因为我上海有些朋友,所以这个还算是记住了。还知道她的父亲原来是一个军队的师长,其他春凤姐的兄弟们做什么我都大多忘记了,总之都在各个行业发展得很好。她在这个县城定居可能是因为爱情,制度的开明,社会的进步,物质的流通方便了,使她在这个县城的生活并不比在任何一个城市差,她有辆丰田轿车,我结婚的时候还用过,她这个车最大的用处是每天去接送她的女儿上学放学,她女儿上学放学的地方离她住的地方不足五百米。我并不是想详细地介绍一下春凤姐的家史,实话说来,我也并不了解,我虽然叫她叫姐,她其实比我要大十岁左右,我的父母比她大十岁左右,她先叫我的母亲叫“姨”,我自然叫她叫姐,人的辈份和称呼的复杂性,到了现在我都不是很理解的,按照我的理解,她叫我母亲叫姐,我叫她叫姐。想起这个问题,记得小时候我在故乡,家族辈分很高的,大多同年龄大小的孩子都应该叫我叫叔叔,家族辈分高证明家族以前某个时期人烟不是很鼎盛。后来等我年纪大了,回到故乡,一律都按照看起来大小的样子兄弟姐妹称呼了。觉得这样简单些。讲了春凤姐一些事情其实是想说,“花妮儿”可能是一条大有来头的狗。花妮儿看起来不高,到成年人的膝盖以下,黄色毛发中混杂红色,毛发缎子一样闪亮,一点儿都不杂乱。这种狗是这几个胡同里最好的狗,胡同最南边那个县长家的狗和花妮儿比起来简直就是一杂毛。那狗看起来都一副低三下四的样子,而花妮儿一直是安静的,高傲的。这条狗可能是春凤姐的某个亲人在某个时候给她的。不像是国产的狗,这并不是说这条狗懂英语之类的,而是说那种气质很类似于英国的绅士。有时候我出去院门,花妮儿往往蹲在春凤姐家的门前,这里的房子建造的早,都有一种应付的姿态,胡同两边的距离不过是三五米,我就坐在门檐上叫她,我说:“花妮,花妮,过来让爸爸看看。”她就会淑女一样走过来,有时候快乐些,有时候步子也很沉重。她过来我就摸摸她的耳朵,狗这种动物,你如果能摸到她的耳朵,她们就会信任你。我叫过来她,摸摸她,她就会觉得我很关心她,然后我问她些事情,有时候她很真诚地看着我,有时候也害羞一样低下头。那个时候她已经怀孕了,我怀疑后面胡同里那条杂种狗是她的爱人,那条狗常常来看望她,看起来还怀着一种很内疚的心情。就如一位粗人因为地利的原因得到了一位公主。我记得那天阳光很好,阳光不好的时候我是不大喜欢出去坐在门槛那里的,我把花妮儿叫过来,她就蹲在我的身边,我给她说,:“等你生了孩子给我一个好不好。”她没有回答,然后在我手背上舔了舔,我估计她是答应了。花妮那次生了五条小狗,那个时候春凤姐恰好全家出外旅游,就托我们照顾那些小狗,母亲总是骄傲的,连花妮也是,我常常去逗那些小狗玩,说实话,我这个人从心里面是很讨厌孩子的,不过挺喜欢小狗的,那个时候我就选中了一个小狗,一身黑色,前爪上有点白色的毛。后来我拿走了两个,因为表姐还托我们给她一个小狗。我拿走小狗的时候花妮儿的眼神很复杂,她就那么一直看着我。仿佛在托付什么,狗一般不让别人动自己的孩子的,尤其是她们在的时候。我是当着花妮的面带走她的孩子的,我不想她不知道,隐瞒和欺骗是最不可原谅的,我给她说:“我会好好对她们的,离得近的很,就在对门。”然后花妮跟着我跨过那三五米的胡同来到我家,就蹲在那里看我和她的孩子们玩,然后我领她看看已经搭建好的狗的家。给她解释了许久搭建的狗的家的宽敞和舒适,还领她院子里各处转转。她好像放心了些。我把她的孩子抱在腿上,她就趴在我腿上看着她们。1200字以上 初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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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傻的谨以此纪念那段年少时的暗恋——我觉得我一直不聪明,我一直傻。很久以前,当我能时常看到你,你可能从没注意过我的那段年月,我觉得你真的很好,是个好同学,好朋友。我很享受心里没有人,和同学打打闹闹的日子。可是我傻啊,还是慢慢的,一点点的,我自己都没察觉的,喜欢上了你。然后,我还是怀念以前我们是朋友一起玩的日子,我很不想喜欢你,因为你适合当朋友,不适合做喜欢的人。不过,这是谁能决定的事呢?我想把这份原本就卑微的喜欢再淡化,淡化。可是我傻啊,没办法。再后来,我们都长大了一点,成熟了一点点,我们隔得更远。有这样那样的原因,我非常希望自己讨厌你,可是自欺的讨厌是掩盖不了喜欢的。这段时间,我很难受,有一些些流言,但真的是一些些。“你说XX是不是喜欢XXX啊?”“怎么会呢,两个人差那么多!”我有时听到这些流言,既害怕又紧张,还有一点点窃喜。现在你的影子已经模糊了,是不是长胡子了呢?肯定长高了,还是那么瘦。在我的记忆中,还记得有一次你站在我前面,穿着我觉得很好看的T恤,我看着你的侧脸,心里的喜欢一下冒出来,满满的,让我有点眩晕。这是我记得最清楚的一次,我想永远保留。可是我傻啊,喜欢了那么久,你只留给你我一个侧面而已。直至现在,我们不再是同学,看到你在QQ上亮着的头像,我会心跳加快,可是不曾点开过对话框。偶尔看到你,我也只是在经过的时候大声说话,以减少我的窘迫。真的很久没见你了,久到我都不知道还喜不喜欢你。每次见到你,我才发觉,原来我还是喜欢你,不变。很傻的喜欢,那是多年前的一个侧影。600字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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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人不傻初秋的日子难过,为什么呢?因为有雨无论大雨小雨,在初秋都从天空中肆无忌惮的倾泻下来。在周日上午,我放学自己回家,一场大雨在我的意料之中袭击了哈尔滨,一次意外在我的意料之外发生了:我的伞坏了,无论怎么支撑它,它也不能再为我遮风挡雨了,雨中的我无助地向四周望去。人们正努力的将伞挡在身前,加快速度的走着。这时,我的目光定在了一个红色大伞上,以为伞下面有很多和我一样被浇成“落汤鸡”的人,此时,我的头发衣服都被浇透了,一个喷嚏不争气地打了出来,容不得我多想,因为实在是太冷了,我迅速地向红色大伞奔去,我走到了伞前,人们友好的给我让出了一个位置,在人群中间,有一个人,好像很眼熟,他艰难地举着大伞,是他?他是我家楼下卖报纸的姥姥的“傻儿子”,他天生智力有问题,妈妈告诉我,少和他说话,每次见到他,我都想像看到瘟疫一样躲着他,他总是对我傻乎乎的一笑。那是是他们家卖报纸用的大伞,今天,他一定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大伞搬出来的,他那么好心,我却对他那样排斥,真不应该!忽然有个人在说:“雨下大了,天真冷啊!”是啊,雨下大了,天很冷,但我的心却是暖的。就像卖报纸姥姥家的傻儿子一样,虽然人人说他傻,但此时我的心里觉的他不傻,而且他懂得帮助别人,他的所作所为,能够让这个世界变得温暖。世上有很多聪明人却没有傻人的胸襟,傻人更懂宽容!在拥挤的商场在热闹的大街,总会有川流不息的人群,在人群中,就是个有这样的傻人令我永远铭记于心!六年级:肖海洋550字 六年级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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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傻傻的追梦人“我想在那里最高的山峰矗立,不在乎它是不是悬崖峭壁“听着励志歌曲,我渐渐在我的心中注入了一个大大的梦想。因此,对于这种异想天开的梦想,我觉得我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一个傻傻的追梦人。我喜欢做一些不现实的梦想,例如主席梦,首富梦或是一个演讲家……每当我向父母说起这些梦想时,他们总是叹叹气无奈的对我说:“你也不小了应该有些现实的目标,而不是总在那里说大话”“主席就是一个,你知道有多难当吗?”听着他们,对我这样的否定,我渐渐的对自己产生了一些怀疑,我真的不行吗,我只是一个追梦人,难道我的道路不对吗,难道我注定一个平凡的人吗。可能我真的是个傻的不能再傻的追梦人吧,喜欢去追一些看着十分渺茫的梦吧,但是我在这里不是要告诉你们我要放弃这份伟大的不能再伟大的梦想,因为我知道没有做不到的,只有想不到的。所以我打算让这个梦想继续疯狂下去,我认为梦想不一定拼死拼活去得到他,没这个必要的,你只要每天进步一点点,朝着这个目标一点一点的奋斗,我相信总有一天你会做到你想都不敢想的事情。能爬上巨型金之塔的一个是在蓝天翱翔的雄鹰,而另一个则是在陆地上慢吞吞的蜗牛。我自然不可能是在蓝天翱翔的雄鹰,我是后者——慢吞吞的蜗牛。我知道我是庞大世界上的一颗小的不能再小的一颗草,是一个庞大机器上的一颗小小的螺丝钉。但我同样清楚一件事,那就是我就是我,没有人可以代替,一定没有,肯定没有。在这里,我相信在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与我一样的人,我也要告诉你们,面得自己的梦想不放弃,这是我们的本能。连自己的本能都不能发挥的极致的人,你是不是白活了?600字 初一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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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傻的青春前情提要:经过两次的打斗,欧阳忠和林思雨的关系越来越铁了……“又是美好的一天啊!”刚刚睁开惺忪的睡眼的林思雨说道,“忠,该起床了,要不又迟到了。”“……”“忠,起床了。”林思雨边说边使劲地摇晃欧阳忠。“谁啊,大清早就扰人清梦。”说罢,他也睁开眼睛,看到是林思雨,就问:“怎么了?”林思雨说:“已经6点半了,该起床上课了。”听到这里,欧阳忠也振奋起精神,看看床边的手机,先是一惊,又变得十分气愤:“拜托,今天是星期六啊,双休日!”“……”林思雨顿时无语了。(这个学校是全封闭式的,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除了通学生,住宿生都是半学期回去一次的。)又过了几小时,欧阳忠也睡饱了,起床洗漱吃饭一下,也9点多了。便回教室和林思雨一起做作业。“砰砰”教室门那里传来了一阵敲门声,而且是很用力的那种。全班的人都看了过去,是一些初三的人(欧阳忠他们是初二的),便也不敢叫嚣,但欧阳忠不一样,他走了过去,说:“你们想干什么?”那群人里出来一个领头的,说:“听说你们初二的篮球队挺叼的,我们没事干,来挑一场怎么样?”“我们没空陪你们玩,请-离-开!”欧阳忠一字一顿地说。“偶哟,小同学挺叼的。”“……”欧阳忠不理他,而是径直走回座位。但那群人岂肯罢休,更加变本加厉地拍门。这时,欧阳忠也忍不住了,愤怒地说:“想比是吧,好,今天下午3点,学校篮球场见!”那个领头的也说:“好!有气魄,老子欣赏你,不过你的能力最好也是有这样的气魄。”说完,他挥挥手,让那些人都走了。“哇,下午有好戏看了。”“是啊,不知道欧阳忠和他们谁会赢。”“听说欧阳忠打球很帅的。”班上的男女生都议论纷纷。欧阳忠问林思雨:“你会打吗?”林思雨:“还好吧。但是,忠,你要打球我没意见,可是就算加上我人数也远远不够啊。”“这没关系,我们可以去别班找人,我在年段里说话应该还是有点用的。”“好的,那就放手一搏吧!”600字 五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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