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
这本书塑造的福尔摩斯栩栩如生,深得人心,每次探案情节离奇曲折,惊险引人;悬念丛生,令人读起来欲罢不能,结局出人意料又耐人寻味,
我对福尔摩斯中《花园街惨案
》印象极为深刻。
那天晚上,雷斯德侦探来到福尔摩斯的住所并交给他一封信,那封信中把案发时间
、地点及内容全部都交待得清清楚楚,知道为什么雷斯德可以总得到嘉奖吗?他可是狡猾的家伙,窃取福尔摩斯的果实哦!可这些事情福尔摩斯并不在意,并很乐意“协助”,困为这是他生存的来源方式。同时,他对案子的调查深有研究,对破案的那种渴望超过一切,还有他那种在朋友眼中的形象——工作十分投入,简直无人能及,对他而言,足够了。他不需要别人的认同与否,只认自己破案的案件是否具有说服力。对于这件案子非常棘手,像那些“冒牌”的有名侦探,对于他们而言,这无非也是……就因为死者死亡的原因以及现场周围所有的证据全都被毁灭了,连一点蛛丝马迹也没有留下,令人万分头痛,正在别人言败之时。福尔摩斯却不曾言败……世上的事就是那么的凑巧,无外乎福尔摩斯所言:“正因为没有证据,乃至于有证据,有就无,无就是有”,凶手一定?他设置悬念,他也一直坚信那个道理,就因为他那种永不言败以及对工作的那种热沉,终于得到了一丝线索,虽然在别人眼中那么微不足道,但令福尔摩斯信心十足,在他那不懈地努力下,终于有一天他揭露了这个故事的的犯案凶手,原来……令人不可思议的是他的一位似曾相识的朋友干的。他并没有寻私而放走他。
呵!是不是很出人意料啊!
想一想,再回忆一下故事中的剧情,想想福尔摩斯的性格特征以及他的聪明才智和他那淡泊名利的形象,无一不深深烙在我的脑海里。如果自己也能拥有他的才智,那么在广阔无垠的知识海洋中,不也就会有一番成就吗?真的好羡慕他,如果真的有一天,我真的学有所成,我一定要造福人类,像福尔摩斯一样抓住一个个漏网之鱼。
读《海伦凯勒》有感
读了《海伦·凯勒》这篇课文,我自责自己,为什么不能像海伦那样付出努力和艰辛好好学习呢?哪怕有海伦的三分之一也好啊!为什么自己就那么贪玩,在学校里虚度光阴呢?父母、老师常常教导我们“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难道我们就不应该珍惜清晨,珍惜春天,做“东风第一枝”吗?
课文中的海伦市那样的如饥似渴,她在学习中所经受的磨难是我们常人难以想象的。连她小小的手指都摸出了血,才在沙利文老师的帮助下,学会了书写、阅读和算术,学会了用手指“说话”。又经过了萨勒老师的精心指导,也为了她的伙伴能够听懂她的话,她夜以继日的努力学习,反复高声朗读某些单词和句子,有时甚至要读几个小时,直到她觉得读对了为止,她每天坚持着练习,练习,练习……和海伦相比,我们四肢健全,每天吃好穿好,而海伦却双目失明,双耳失聪,要比她幸福百倍,我们每天在学校里贪玩不好好学习,而海伦却在家里勤奋学习,当她感悟到“水”--这个她所认识的第一个字后,便开始了对知识、对世界的强烈渴求,开始了迫不及待地认字、阅读,像一块海绵不断地从生命本身汲取知识。对知识的渴求,使她在常人难以想象的单调和枯燥中竟然学会了德语、阿拉丁语、法语等多国语言,阅读了多部文学和哲理名著,汲取着那些伟人和智者的思想精髓,她把学习比作攀登奇山险峰跌到了再爬起来,每得到一点进步,就得到一份鼓舞,逐渐看到更为广阔的世界,直到璀璨的云端,蓝天的深处,希望的巅峰……这些知识,像一道道彩虹点亮了海伦心中的灯,照亮了她的内心世界,也架起了海伦和这个世界沟通的桥梁!
海伦曾经说过“知识是山顶上的宝藏,想获得宝藏的人,必须要以巨大的勇气克服道路上的困难,才能如愿以偿。”在这个世界上,为什么只有龙人才珍惜失而复得的听觉?只有盲人才珍惜重见天日的幸福?作为一个身体健康的人更应该不畏艰辛去追求知识,去充实生命,去享受生活!
知识的力量多么巨大,它能使一个残疾人,便陈一个有益于人类,有益于社会的人。假如我们每一个人,都能像海伦一样,在有生之年把对知识的渴求,看作对人生的追求,每天都抱着这种追求,怀着友善、朝气去渴望去生活,我们的人生将会增添多少快乐,多少幸福啊!
海伦的一生,是生活在黑暗中,但却给残疾人带来了“光明”的一生,她用行动证明了人类战胜逆运的勇气,给世人留下了一曲永生难忘的生命之歌!
朱建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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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一本散发着墨香的课外书呈现在我面前,福尔摩斯探案集?我早就想要了!我翻开书,被内容深深吸引住了。尤其是《榉屋之谜》,这篇文章很出色。女孩薇奥蕾·汉特接到鲁卡索先生的聘请请求,但提出了十分古怪的要求:剪短头发,一天要在阳台的椅子上坐两个小时……虽然薪金丰厚,可薇奥蕾犹豫不决。她找到福尔摩斯,说如果有危险,便发电报给他。鲁卡索先生的屋子是一间偏僻的豪华富丽的屋子,家里有鲁卡索一家三口,托拉夫妇(仆人),据说还有个女儿爱丽丝,22岁,是鲁卡索与前妻生的女儿,在国外定居。每天,都有一个男人在窗外瞧着薇奥蕾。几天后,薇奥蕾在抽屉了发现与自己头发一模一样的一束头发……小屋又现可疑房间,薇奥蕾费尽周折,无法进入……福尔摩斯接到电报,火速赶往。正巧鲁卡索夫妇不在家,托拉烂醉如泥,把托拉太太锁在屋子里就完事大吉了。福尔摩斯打开可疑房间门,里面却空无一人,但有一架通往天窗的梯子……千钧一发之刻,托拉太太吐露实情:那屋里锁着爱丽丝!自从鲁卡索先生再娶后,便对女儿爱丽丝厌恶有加。但贵族子弟法拉先生(在窗外瞧着薇奥蕾的男人)深爱爱丽丝,碍于情面鲁卡索不能囚禁爱丽丝,偶然见到薇奥蕾与女儿爱丽丝相貌相似,便想出了个替身的方法……至于那束头发,只是巧合罢了。我很佩服薇奥蕾,一个女子,竟能只身去跑到乡野;在那种环境,还不失冷静。她智商还很高,知道去找福尔摩斯。我还要劝诫鲁卡索,你无论怎么看爱丽丝,她也是你的女儿!要学会做人!550字 五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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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上学期期未,陈教师奖了我一本《福尔摩斯探案集》,里面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我。福尔摩斯19世纪底出生于英国伦敦,是一名非常伟大、英明的侦探,在他的四个好帮手华生、琼斯、雷斯垂德和葛来森的帮助下,他一生侦破的案件不计其数,虽然他们已去世很多年了,但是他们的故事还流传到了今天。福尔摩斯他们抓了非常多的盗贼,其中出名的有锡卡麦、候波、锥伯、斯旦杰逊等人,这些人都是一些骗子,他们从小就会骗人,使别人受到了伤害,所以我以后一定不能学会骗人。还有我要学习福尔摩斯等人破案时的智慧,肯动脑筋,以后不能再像过去一样,一遇到不懂的题目,不认真思考,动不动就去问妈妈,要养成勤动脑,爱思考的好习惯。250字 一年级 写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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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这次寒假,我读了以《四签名》、《归来记》等闻名于世英国作家阿瑟·柯南道尔写的世界文学名著《福尔摩斯探案集》。高高的个子、敏捷的思维、坚强的意志,再加上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这就是柯南道尔笔下的福尔摩斯。福尔摩斯他不但头脑冷静、观察力明锐,推理能力极强,另外他的剑术、拳术、小提琴演奏水平也相当高超。福尔摩斯性情冷漠、孤僻,不愿意透漏自己的丰功伟绩:坚持已见,有点骄傲和自负,不过年纪的变化性格有也变化。福尔摩斯十分重视调查研究。他对自己接手的案件,无一例外都要进行细致的现场勘察,即使是烧焦的纸张,破裂的手表,陈旧的手杖,甚至死掉的老鼠也不肯放过。他善于从别人没有发现的事物中分析案例。“不被人注意的事物,非但不是什么阻碍,反而是一种线索。解决此类问题时,主要运用推理方法,一层层往回推。”在研究与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一定有根据的假设,再找出矛盾与问题,进行调查与解决,解剖案情。福尔摩斯对待案子极其热情,也极其认真。他常常不畏危险,废寝忘食,独自深入罪犯巢穴,侦查案情。有时他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悄悄到贼巢进行勘察,有时甚至在自身进行实验。他认真观察任何人的言行举止、面部变化,对新闻和广告、人们的反应也进行深入了解。哪怕是牲畜的鸣叫、家具的陈设都会与案情进行联系。福尔摩斯是个了不起的人物,缔造了侦探界的神话。虽然行为真有些古怪,但推理能力真是强悍。他不仅认真观察生活,还让细节体现价值。让世界少一分罪恶,多一分友善。正因为他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所以他接手的案子都能水落石出。正因为他这种胜利来之不易,正因为破案的困难与艰险,所以最后的凯歌才会更加动人、响亮。要成功,就应该从坚持不懈开始,只有它才能带我们走向胜利的殿堂。清醒、冷静、富有胆识,这就是我心中的大侦探歇洛克·福尔摩斯。650字 六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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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一位被称“英国侦探小说之父”的人物,一本一波三折、扣人心弦的,还有那个住在贝克街的221号的神探。是柯南·道尔,是《福尔摩斯探案集》。《血字的研究》开启了一场探索之旅;《四签名》轰动英国。全书共有九个故事,但一个故事令我感慨万千,那就是《最后一案》:是的,他为了人类社会除害了,杀了那做出人神共愤、天理不容的事情的恶棍,也付出了代价——生命。不过,该说是值还是不值呢,同归于尽,令世人惋惜。福尔摩斯的一生,为了侦探事业付出了太多太多,甚至自己的生命,这颗明亮的明星从此陨落。想想自己,我不禁黯然神伤,现在我的事业是学习,我不需为了学习对付任何人,更不需为了学习而牺牲,但我:遇到不会的题目,第一想法就是逃避,就等着老师讲。总是这样逃避,胆怯。老师讲的时候,我只是把老师讲的抄下来,即使听不懂,我也不会一定要听懂,过了就算了。善于刨根问底与我是毫无任何瓜葛。于是,总是有好多老师讲的题目不会做。这样浑浑噩噩的学习态度,自从我看了这本书之后,就离我远去了,因为福尔摩斯的敬业、认真,令我感慨良多,我不能一直沉沦、不肖。是强烈的职业道德和探索精神使得福尔摩斯不惧生死,他热衷于他的事业,他爱他的事业,他那颗无私的心,敬业的心,湮没了他的恐惧,使他能为了人类社会的安定,为了正义而战,自己却……我要向他致敬,我也要认真地对待我的“事业”——学习。我也感慨柯南·道尔的创作功力,使后人永远的记住了他的名字,他的小说。福尔摩斯几乎成了严密推理的代名词。柯南·道尔更是为侦探小说开辟了新的天地。550字 五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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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寒假中,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这本书主要讲了私人大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与他的助手华生与邪恶势力作斗争的故事。主要有这几件大案:血字研究、四签名、最后一案、空屋历险记、巴斯克维尔魔犬、红圈会等。我们就来讲讲这血字研究。我们先认识一下作者吧,他的名字叫阿瑟。柯南道尔,是19世纪末的一个英国侦探小说家,由于成功塑造了福尔摩斯这个角色,而被称为“侦探悬疑小说的鼻祖”。回到正题。这一篇《血字研究》是柯南道尔于1887年创作的小说,也是他第一部以福尔摩斯为主角的作品。这篇小说主要讲了华生和福尔摩斯经过华生的朋友介绍,在一个地下室里相见。不久,他们就在贝克街22号这栋房子里居住下来。福尔摩斯的侦探推理能力令华生惊讶不已。不久,葛莱森上校请福尔摩斯侦破“劳瑞斯顿花园街凶杀案”,凶案现场死者的旁边有一枚结婚戒指;墙上用血写着“RACHE”即复仇字样。福尔摩斯出其不意地抓获了杀人凶手侯波。这篇小说令我感触最深的就是福尔摩斯的勇气。他不怕困难,敢于斗争,能根据情况判断出当下的形势,更能对任何事情做出大胆的猜测。在这里摘录几句福尔摩斯的名言:1、我认为人的脑子本来象一间空空的小阁楼,应该有选择地把一些家具装进去。只有傻瓜才会把他碰到的各种各样的破烂杂碎一古脑儿装进去。这样一来,那些对他有用的知识反而被挤了出来;或者,最多不过是和许多其他的东西掺杂在一起。2、一个逻辑学家不需亲眼见到或者听说过大西洋或尼亚加拉大瀑布,他能从一滴水上推测出它有可能存在,所以整个生活就是一条巨大的链条,只要见到其中的一环,整个链条的情况就可推想出来了。由此可见,福尔摩斯是一个勇气+智慧+准确判断+传奇色彩的成功人士。让我们向柯南道尔、向福尔摩斯致敬!山东济南花三小五年级:追梦的选手650字 五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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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福尔摩斯谈话柯南道尔笔下的歇洛克。福尔摩斯是一位有着巨大影响力的伟大侦探,他拥有着惊人的智慧,能想到别人所想不到的东西。他还会大量的拳术和剑术,不但如此,连在音乐方面的造诣也是非常高的。他会很好地演奏小提琴。他是最具影响力的100位虚构人物之一,排名在第八位。福尔摩斯是一个独一无二并且奇怪的侦探,他只接受一些神秘奇怪而又令他产生兴趣的案子,他还是一位忠实的好友——约翰。H.华生,这是一位经历过阿富汗战争的医学博士。我们所知道的福尔摩斯第一个最著名的案子《血字的研究》当福尔摩斯在侦破《血字的研究》这件案子时,他才20多岁。在这件案子里,福尔摩斯暗中与伦敦厅的两位探长,分别是格雷格森和雷斯垂德斗智斗勇。随着案件的发展,当事情出现两个极端时,华生始终站在福尔摩斯这一边并且一直支持他。在最后破案时,却被格雷格森和雷斯垂德两位探长夺取了成功的光环,但又不与两位肤浅的探长一般见识,显得福尔摩斯无比地大度。华生也为福尔摩斯辩解道:“这些报道完全就是在编造。”福尔摩斯很淡定地说:“我为了这个案子只不过是让我的大脑运作一下。”这更加体现了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的大度。最终华生独自真实地记录下《血字的研究》一案。让这一神奇的案件更披上浪漫神秘的色彩。他也为不少的国家机关和贵族们尽了很多力。在《海军协定》里帮助一个大臣找回了重要的机械设计文件。在《新探案》中帮助国家军事机关阻止了一场阴谋。同时他也在于巨大的犯罪团伙做着斗争。与犯罪团伙的头儿莫亚蒂教授斗智斗勇。最后终于成功,隐居研究着如何养蜂。百年前。伦敦。贝克街。221号B座,那是一座充满奇迹的地方。福尔摩斯先生不知在那里侦破了多少神奇的案子。还见证了福尔摩斯和华生的真挚友谊,每一次福尔摩斯遭遇危险时,华生的左轮手枪不知救了他多少回。福尔摩斯是一个充满智慧重视朋友的人。可福尔摩斯也并不是一个完美的人,可是正因为那靠可卡因来打磨时光的缺点让他也显得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而不仅仅是只限于一个小说侦探式人物。福尔摩斯看不起任何智力不如他的人,特别是女性。他一生中只敬佩过一个女人,他把她叫做“女士”因为这位女士让他吃了一些不可思议的“苦头”,所以令一直骄傲自己才能的福尔摩斯很是尊重,她叫艾琳。艾德勒。柯南道尔笔下的歇洛克。福尔摩斯不仅仅是一个“猎人”而且是一个有血有肉且忠于友谊的人。我敬佩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900字 高一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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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飞鸟集》有感我信赖你的爱 。泰戈尔如是说。夏天的飞鸟,穿透拂晓前雾霭般的晨光,带过云朵的边角,感染了丛林高处树梢上的凝露,划过天空留下点点陈迹。飞鸟,永久没有栖息的来由。它沉默的瞳孔里映照着淡薄的天光,流淌着对大天然隽永的爱恋。暴风雨后的初夏凌晨,推开寝室的窗户,看到一个淡泊清爽的天下。正如读《飞鸟集》一样,似有淙淙的流水从山间飞漱而下,直流进内心,以迟缓的姿式,流出满满一腔的清爽与安好。傍晚的晨光从地平线处发散,千万缕光芒敞亮了大地,恍恍忽惚间,似回到了童年 有数个天真玩耍的凌晨。几只飞鸟离开我的窗前,歌颂,又飞走了。我曾经历过,也曾绝望过,还曾体味到灭亡,因而我以我在这巨大的天下里为乐。诗中巨大的天下一向存活在泰戈尔的心中。白天和黑夜,溪流和海洋,在阿谁天下里是夸姣的。白天里的露水闪着晶莹的碎光,花草相互依偎,诉说着温情。黑夜冷静无闻地绽放出花朵,却让白日去接管谢意。溪流是欢畅活泼的,一起横亘着的大石磨平了它的棱角。当它成为海洋便就感化了喧闹与通俗深厚,一如海水冷静时海边的暮色。它们都在赐与着,以沉默的体例。它们爱着对方,爱着统统。天然是纯粹的,但它一旦有了思惟,就在也不成能纯粹。《飞鸟集》中除了有敞亮的凌晨,和顺的黑夜,另有孤傲的傍晚,飘摇的风雪。我们站在人类这一边,脑中灌满了忧思和孤单。我们看错了天下,反而说它棍骗了我们。泰戈尔在诗中如许说。他亦是一个墨客。自在活在悠远的彼端,被束厄局促的灵魂渗入哀伤与孤傲。不美满的畴昔和叛变是他挣不开的桎梏。纵使他聪明超群,看清万物本身,终抵不过一场苦心积虑的猜忌与控告。当夏天的气味漫延至每个角落,几只飞鸟掠过,骨骼作响,声带微不成见振动,开端歌颂。垂垂的有甚么东西复苏。墨客的风,穿越海洋和丛林,找寻它本身的歌声。他是一个墨客,墨客爱着天下。即便这个天下仍存在着阴暗、无私、欲望、叛变与肮脏。即便只需小小的飞鸟肯为他逗留,歌颂者我爱你,却已经充足让他虔诚地瞻仰全部天下,坚信不疑。一如泰戈尔曾说的我信赖你的爱。也让这句话作为我的结束语。800字 高一 应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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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美的爱歌 ——读泰戈尔《飞鸟集》有感十一岁那年,我读到生命中的第一本诗集,泰戈尔的《飞鸟集》。“夏天的飞鸟,飞到我的窗前唱歌,又飞去了。秋天的黄叶,它们没什么可唱,只叹息一声,飞落在那里。”郑振铎曾评论:“泰戈尔歌声虽有时沉寂,但是只要有人类在世上,他的微妙幽宛之诗仍将永远是由人的心中唱出来的。”是的,泰戈尔的诗,是从他心底里流出来的,是他对人生深度领略的真诚感受,正如一位印度人所说:“他是我们中的第一人:不拒绝生命,而能说出生命之本身的,这就是我们所以爱他的原因了。”他的诗歌,给我一个小小的、清澈的、看得见风景的房间。我推开窗子望去,诗的视野里,每一颗种子都是春天,每一滴眼泪都是海水,每一个音符都是歌声。“像山坡草地上的一丛丛野花,在早晨的太阳光下,纷纷的伸出头来。随你喜欢什么吧,那颜色和香味是多种多样的。”骤然间,我的心灵全都醉绿了,像细雨微露,清凉得让自己发愣。在我读来,他的诗歌不晦涩,不生僻,诗中带有东方宗教色彩的智慧、博爱、神性和美涤荡着我的灵魂。他的诗歌饱含爱的抚慰、人伦的温情和慈善的光芒,即使死亡,在他的笔下,也是深情优美的诉说。诗中集中表达了诗人终生关注的精神问题,思想碎片在精神暗流上构成特殊的有机整体。阅读《飞鸟集》,我们无疑是在寻求一位先知的指点。我相信你的爱。泰戈尔常说的话,相信——入世的勇气和爱。在这位伟大的诗人面前,我庆幸,自己没有丧失一个孩子的视野和感动。在这个很容易就愤青的时代,感动,已经成为越来越奢侈的享受。早在读《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时,便知道泰戈尔不凡,无关于他的殊荣与头衔。一个人活于世,若能随意从万物中获取灵感,信手将自己心底深处的感情倾注于其中,除了他对自然生命无比深厚的爱,我不做他想。如同人们评价:他的诗歌是送给神的礼物,他本身是神的求婚者。他一直以一种贴近生活的姿势,将世人眼中的平凡叙述辗转成最美丽的文字。我甚至可以想象百年之前,这样一位宽厚慈蔼的老人,用他温热的唇,轻轻开合诉说:God expects answers for the flowers he sends us, not for the sun the earth……如此语句,如同甘霖,浇洒在我因高中繁忙生活而荒芜的心田,让我在书山题海仍能找回那最初的纯净。有人说,诗人是人类的儿童。于我而言,《飞鸟集》确如一个童话——轻嗅一路芳香打开大自然清新的课本,再看字旁大片的留白,仿佛坠入了诗人编织的一个梦幻,欲求真,便得真。文字是他的,意象是他的,体会却是你的。读诗,很多时候是读自己。抬头望天,我突然想起泰戈尔的一句话:天空没有鸟的痕迹,但我已经飞过。1000字 高一 应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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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莎士比亚戏剧《李尔王》有感读莎士比亚戏剧——《李尔王》有感过栋《李尔王》是莎士比亚四大悲剧之一,而我也于这个寒假期间,看了看这本书。此书讲述的是一个国王自食恶果的故事。读完本书,我觉得书中的那个年老昏聩、刚愎自用、目光无识“李尔王”实在是可悲。他好像不懂得人情世故一样,分不清好与坏,仅仅凭着两个大点儿女儿平常多说的那些奉承、好听的话。就将自己的江山和权利分给了她们。却把诚实率直善良不会取悦父王的小女儿科第丽霞驱逐到国外。以至于被两个大女儿所抛弃,最后还连累了小女儿,自己则在悲痛疯癫中死去。可以说,悲剧的发生是由这个糊涂虚伪的老国王一手造成的。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之心,他不仅害了自己,而且害了那个善良天真的小女儿——科第丽霞。在我看来他是遭到了天遣,可谓是自食其果。当然,那两个坏女儿的做法也是让人没法容忍的。她们为了自己的利益,在自己的父王面前一个劲儿的夸耀、吹嘘,好来骗取父亲对自己的欢心,从而为自己将来那背信弃义的理想打好基础。然而,正当两个女儿都向他献媚花言巧语,哄得他兴高采烈的时候,往往小女儿科第丽霞没有摇尾乞怜似的向他奉承,她不怕和他顶撞,也因此大大扫了他的兴。一怒之下,这位被蒙着双眼的可悲国王就把对自己唯一忠心的小女儿赶出了家门。而没有了绊脚石的两位大女儿也如愿以偿的,得到了李尔王分给她们盼望已久的家产。之后,她们便抛弃了原先深爱着她们的老国王。当然,恶人有恶报,我可以说,她们的一生是最不完美的,她们没有得到别人真诚的爱。有的,仅仅是和她们当初同样目的一个男人无尽的摆弄。她们不光害了别人,也葬送了自己的幸福。同样的,那个害了自己同父异母的哥哥和父亲的私生子爱特门,到头来也是一无所有。他同那两个可悲又可恨的女人一样,为了金钱和权力,抛弃了原本属于自己的幸福。然而,这一切的一切都与当时那黑暗的社会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这个故事虽是发生在遥远的古国,可我们现实的生活中也有太多太多这样的例子。无论是谁都会喜欢甜言蜜语的人,喜欢听夸赞的话。这就是人生,但我们不能因为现象和外表而失去理智成为下一个李尔王,“金光灿灿的并不全是黄金!”北京市燕山燕化附中高一指导教师高怀立800字 高一 演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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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哈佛》有感最终于现实的人,就是那个从现在开始投资于未来的人——哈佛大学名言在最恰当的时候,用最轻松的方式,学到最有用的东西,这样的孩子是最幸福的。——《哈佛家训全集》编者寄语最近,我读了《哈佛家训全集》这本书,它一共分为12个部分,分别代表12个月份,一共有365个富有哲理的,妙趣横生的精彩小故事,里面蕴含着哈佛大学的教育精华。我想,它可以作为一本哈佛大学的教育理念简介来发售。一月:最大的智慧——认识你自己。有一句名言叫“聪明的人只要能认识自己,便什么也不会失去”,这句话我非常赞同,有时候如果我们不能正确地认识自己,不知道自己几斤几两就胡扯,那么不光得不到任何东西,还可能连自己的命都丢了。二月:让潜能迸发——梦想的力量。有一个小故事叫:不妨多做几个白日梦,主要讲的是有40个小孩,能力都相同,但是有20个小孩每隔一段时间都要接受有关引导、鼓励他们去做白日梦的教育,但是他们长大后的结果有着很大差异。在生活中,有很多人会告诉你:别做白日梦了,想想现在吧。可是这可能会导致一个天才被扼杀。三月:品格高尚——成功的保证。告诉我们不管丢了什么,也不要丢了品格。四月:把握机会——选择的艺术。在熊掌和鱼翅不可都的时,一定要选择正确的道路。五月:仁爱之心——思想的兴奋剂。不被任何人爱,是巨大无比的痛苦;无法爱任何人,则生犹如死。——格林贝克。如果世间没有爱,那么人将变得冷漠;如果世间充满爱,那么将没有枪林弹雨;那么,让我们一起让世间充满爱吧!六月:控制情绪——生命的关键。心胸开阔、心态平和的人将拥有无穷的力量;性情暴躁的人会像我一样,得罪很多人,所以我们一定要控制好情绪哦!七月:独特的思想——自我的商标。在生活中,有同样想法的时候是不可避免的,但是如果我们每次都和别人的想法一样,或者别人说什么是什么,自己根本没有想法,那么将来在工作岗位上,你就不会有任何突出的业绩,如果赶上金融危机,第一个被裁掉的就是你。八月:良好的习惯——生活的必需品。我们不能忽略生活中的点点滴滴,不要忽略每个小细节。比如,有个理发师,他师傅让他先把南瓜当脑袋练手,他每次剃完“头”都把刀子往南瓜上一插。师傅让他改,他却不以为然,然而有一回他给师傅剃头,门外有人叫他,他顺手就……九月:真挚的友谊——人生的止痛药。友谊是世界上万能的止痛药。十月:乐观的心态——创造力之源。悲观的人,创造不了什么,但是如果过于乐观,会受到大家的“鄙视”的。十一月:感恩的心——幸福的智慧。拥有一颗感恩的心,感谢一切美好的事物,感谢一切帮助过自己的人,那么你将得到的是幸福的一生。正如那首歌唱的一样:感恩的心感谢有你,伴我一生让我有勇气作我自己;感恩的心感谢命运,花开花落我一样会珍惜。我们人人都要拥有一颗感恩的心。十二月:另辟蹊径——会想有收获。虽然家长们常说:“这些事情都是前人费尽心血总结出来的,你照着做就行了,不要老问为什么”可是他们也不知道为什么要这样做,连为什么都不知道,那又怎么能创新呢?而且创新不见得就是坏事,有时候创新能给我们带来很多便利呢!《哈佛家训》真的是一本好书,正所谓“故书不厌百回读,熟读深思子自知”希望大家都能找到对自己有用的好东西!1200字 六年级 演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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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匆匆》有感读《匆匆》有感我们今天读了朱自清写的《匆匆》,我的感悟很深。这篇课文紧扣“匆匆”二字,细腻的刻画了时间的流逝,表达了作者对时光流逝的无奈和惋惜,揭示作者对时光流逝匆匆的无奈和惋惜的主题思想。在书中,作者把时间的流逝比作浩瀚的大海,把时间比作极小极小的针尖上的水滴日子在时间的海洋里是那样渺小,消逝得那么快。时间毫不停留,他无时无刻不再流逝,拦挡不住,挽留不住,我们要力求上进,不要虚度光阴,要知道日子是在生活的不经意中去匆匆的,时间看不见,摸不着,我们想,珍惜时间的时候,时间早就溜走了。时间如流水,一去不复返,这句话说得多好啊!时间消逝得是那样快,我的生长历程也是如此,几度春秋,几度风雨,我从一个牙牙学语的小毛孩儿成长成了一个爱时尚,懂事,即将步入中学的少女,六年时光,转眼即逝,无声无息,无影无踪。300字 六年级 演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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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穷人有感课文记叙了一个寒风呼啸的夜晚,桑娜与渔夫主动收养以故邻居西蒙的两个孤儿的故事。从文中的8,9段可以看出桑娜的心情是互相矛盾的,实际上反映了桑娜同情穷人,关心穷人的品质,但又怕丈夫责骂她。从文中的24段细致地描写了渔夫做决定的前后过程,说明他有一颗甘愿自己受苦也要帮助他人的高尚的心。夫妻俩的想法不谋而合。文中我看到了一个充满爱心,乐于助人的穷苦劳动妇女桑娜,一个爽直,乐于助人的渔夫。阅读了此文,这使我想到一首歌:《爱的奉献》,我感受到文中人物的美好心灵。我要树立讲诚心,动真情,乐意用自己的爱心帮助别人的风尚。250字 六年级 演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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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红岩》有感历史被如沙的时光悄悄掩埋,当我们再度回首时,已了无痕迹。然而,当我们真正回首聆听和抚摸这尘封的历史记忆时,却总有那一串串的芳名在大漠的鸣沙中突兀、激荡。20世纪40年代末,在重庆歌乐山下,就有这样一群中华民族的儿女,他们受叛贼所害,被囚禁在那里,经受着种种苦不堪言、惨绝人寰的毒刑:皮鞭的撕咬,鲜血的飞溅,枪弹的呼啸,是他们再熟悉不过的“乐曲”,正义与邪恶,真理和无道,种种煎熬受着殊死较量。《红岩》就是这样一部描写重庆解放前夕严酷的地下斗争和狱中生活的长篇小说。它体现了老一辈革命家、共产党人的崇高思想境界,坚定理想信念。记得在小学时候,曾学过《红岩》其中一篇文章《新年大联欢》,讲述的是监狱里的政治犯被给予了特别优待,监狱里的人们诗兴大作,却处处讽刺了敌人,体现了爱党人士视死如归、无惧无畏的精神。今天,我又重温《红岩》,发现每一次品味都有不一样的感受,读过后的激昂、读过后对敌人的鄙视与憎恨,更让我体会到了什么才叫坚贞、英勇,回首那段不可磨灭、血与火交织在一起的历史,才发现人生价值的可贵。从一个平凡工人成岗冒死熬夜刻钢板印刷《挺进报》,到许云峰斗智斗勇;刘思扬出身豪门却投身于革命,再到江姐受上级派遣到华蓥山根据地送药品,回想过去憧憬未来,却发现自己的丈夫、华蓥山纵队政委彭松涛被敌人杀害,人头高挂城头,却坚决要求到丈夫生前战斗过的地方工作……那一幕幕历史性的生死抉择展现在脑海里,感受着由平凡、渺小的生命换回永不熄灭的光华,更是我对“青春”二字有了一种触及灵魂的醒悟——像我们的生活在和平时代的青少年,根本没有尝过战争时期艰难生活情况下嚼树根的滋味,看似平常畅谈人生、理想,却往往不知自己生命价值的所在。过去的他们,吃的是霉米饭,睡的是潮湿地,受到的是皮鞭、碳烧,现在的我们,吃的大白米饭还叫哭连天,睡的是席梦思床还坐着噩梦,受的是长辈们的呵护,想想,我们的生活条件哪里比他们差?比起他们,我们都是那么渺小,那么微不足道……800字 一年级 演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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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天文学知识空白、文学知识空白、哲学知识空白、政治学不及格--这就是夏洛克·福尔摩斯。可是,这又有什么关系?对这位世界上最伟大的私家侦探来说,能否完成最缜密绝伦的推理、能否理清最扑朔迷离的案情、能否破解最匪夷所思的案件、能否挑战最惊险刺激的冒险……这些,才是真正值得他关注并能给他带来无限快感的东西。讹诈、勒索、谋杀、离奇命案……声名显赫的福尔摩斯仍然叼着他的老烟斗,一脸精明悍练的表情,带领我们步入又一个惊心动魄、神秘诡异的历险之旅……他精通侦探业务所需的多种专长,如化学、心理学、数学、外语等等。使人惊叹的是,作为侦探的他是一个极为成功的小提琴演奏者。尤其他那观察入微的心和善于逻辑推理的缜密头脑,一旦发现疑云,就全心投入,废寝忘食地推敲,直到案情水落石出。他高超的破案技巧,常令人心服口服,更让读者拍案叫绝。福尔摩斯具有超人的侦探才能,那是他不断学习、不断研究、不断实践的结果。他专门在紧靠大英博物馆的贝克街租了间房子。在那里,他利用一切资源和机会研究有关侦探的经验和科学,养成了善于思考的习惯,掌握了正确的思维方法。因此,他所进行的各种侦探合乎逻辑,入情入理;他对各种案件的解释和判断,头头是道,使人容易接受并相信。或许,我不可能成为像福尔摩斯一样出色的神探,但是,我却一定可以通过我的不断学习增长我的知识,开拓我的思维,丰富我的大脑,用知识武装自己,做一个比福尔摩斯还出色的学生。福尔摩斯甚至连哥白尼是谁都不知道,可是他却成为了家喻户晓、众人皆知、许多侦探迷的偶像,这是为什么呢?因为它拥有神探所需要具备的一切,广泛的知识面,高超的破案技巧,超人的侦探头脑,善于思考的习惯,正确的思维方法,最重要的还有,他那观察入微的心。这一切又是怎么来的呢?肯定不是出生时带来的,这是他通过不断地学习和实践得来的。我们每个人也不是一生下来就是最聪明的小天才,天才都是学来的。现在努力还不晚,为了我们的未来,开始努力吧!700字 六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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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故事》读后感亲爱的少年朋友们,你们读过曲折离奇的《福尔摩斯探案故事》吗?如果没有阅览过的话,那就请你赶紧饱览这悬念重重但最后都快竹劈毛竹——迎刃而解、令你茅塞顿开的传奇小说吧!我相信,当你“一睹芳容”后,一定会被福尔摩斯那惊人的判断能力和非凡的观察能力所震撼,使自己对一切事物也有了更深刻更详细的理解。书中的主人翁可想而知就是“咱地球人都知道”的私人侦探福尔摩斯,就拿其中一个最为恐怖、线索复杂的惨案——《血字的研究》来述说吧。一天,福尔摩斯接到一封来自花园街的电报,说是花园街发生了命案。福尔摩斯立马赶到事发现场,经过对现场的勘察,发现死者没有留下搏斗的痕迹,也没有自杀的迹象,所以他快刀斩乱麻确定一定是被毒死的。接着他又仔细检查了每一个角落,又根据事实作出相应的判断,因而产生了许多重要线索,案情渐渐明晰。最终,他确认了凶手就是霍伯,霍伯知道铁证如山,再辩驳,承认了自己作案过程,花园街命案宣布告破。看完,如纤纤细手拂过平滑的琴弦,心久久不能平静。仔细观察、认真分析、善于思考往往能使费解的事物的真相水落石出,一切变得简单、思路清晰。“仔细观察”就是细心周密地察看或了解;“认真分析”是指慎重地将一个事物、一个现象、一个概念等分成若干部分,以了解其实质或确定其主要特征等;“善于思考”的意思是在为了形成一种意见或得出一种结论而进行仔细地考虑这方面很有才能。伟大发明家爱迪生说过这样一句话:“如果你年轻时不学会思考,那就永远学不会了。”是啊,我们这个阶段大脑思想正逐渐转化得成熟,正在生长,如果你经常反复琢磨、思考、推敲,那么你的头脑思考能力、理解能力就变得很灵活,或许能像福尔摩斯一样,总能思考出别人思考不出的答案。读完这一则则扣人心弦的故事,你一定有很特别的感受,就把自己的读书心得记叙成文字,与我切磋切磋,有兴趣者请拨打电话:1234567。700字 五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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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福尔摩斯》有感我已经读过的书有多少?我不知道。但是我很爱看侦探书。那一次,我在书店里四处寻觅,发现了一本英国作家柯南。道尔写的《福尔摩斯探案集之楼顶宝藏失窃案》,我又惊又喜,急忙捧起读了起来。这本书写的是一位大侦探福尔摩斯带着助手华生和一批由穷孩子组成的“特搜队”在英国四处侦破奇案。有一次,一栋高楼的主人在自家阁楼上找到了暗阁,并在里面找到了祖先的一盒金子,不久后,那盒金子却失窃了,主人很着急。福尔摩斯却不着急,用常人不理解的破案手段破案,还让“特搜队”四处找线索,没有多久就把这一桩奇案破掉了,犯罪的人被抓时还没明白这是怎么回事呢!读完这本书后,我又看了福尔摩斯破案全集等书。我对福尔摩斯佩服极了,因为他向来不做无用功,不会只在犯罪现场找指纹,看鞋印,他会把失窃的东西原来所在之处看一看,推算出这是何时失窃的;他还会通过看犯罪现场来推算出犯罪手段,从而寻找出线索和证据。他不会经常亲自在大街上四处寻觅犯罪者,他明白几个道理:一、自己出现会打草惊蛇。二、这样一个人四处找,罪犯又可能在别处活动。所以他才招集流浪儿,因为流浪儿熟悉城内的地理,人数多,可以分头行动,并且当他们行动时不引人注意。他还会“听声辩人”。正是他的这些特殊手段,才能神不知鬼不觉地把罪犯捕获。福尔摩斯做事别树一帜的风格对我也有了很大的帮助:面对老师布置的同一作文题目,我的写作风格新颖,常常被老师表扬,在作文竞赛场上也小有收获。在玩游戏的过程中,我也常常别出心裁,使用我创造的一些新手段,竟在游戏中成了VIP!我做语文课外作业时,用新语答题,老妈反而说我答得好……福尔摩斯是一个坚强的人,有一次中了手枪子弹,仍然把罪犯抓住了,我也该向福尔摩斯学习,所以那两次做手术时,我也很少因剧痛而呻吟或痛哭。我喜欢《福尔摩斯探案集》,我把它推荐给你,愿你和我一样喜爱。四川南充市大北街小学五年级:罗御丰700字 五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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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转眼间,到了2028年,我成了刑警队大队长,也是名副其实的福尔摩斯,任何坏人都别想逃出我的眼睛。一天,我接到了焦急的珠宝店老板打来的电话:“我的珠宝被盗了,你快来呀!”我马上开车迅速前往,一边走一边说:“竟敢在我眼皮下作案,休想!”到了珠宝店,珠宝店老板对我说:“太奇怪了,我只出去了十分钟,回来一看,珠宝没了,那可是我的心肝呀!没了珠宝我还怎么活呀!”“请相信我!我会尽力的!”我说。于是,我仔细的观察门窗,但是没有发现损坏。我问老板:“在这之前有没有客人来过你这儿?你走之前有没有锁好门?”那老板说:“没有人来过,我清清楚楚记得我锁好门了。”我想:这是个什么高手呀!技术也太高了!会穿墙术!在这个科学文明的时代,根本不可能!只有可能是机器在作怪!我明天躲在角落里等你来作案!于是,第二天夜里,只有我在角落里环视四周。只见店里的打印机有动静:先打开了一个盖子,里面飞出一个大约长3厘米,宽约5厘米的超小型飞机,仔细一看,上面还背着一个超小的摄像头,悄无声息的观察周围。当它飞到我旁边时,我赶紧躲到旁边的大箱子里,它好像侦查完了一样,飞回打印机里了。紧接着,打印机又打开一个盖子从里面伸出两只机械手,其中一只手中拿着锤子,又一看,打印机飞快冲出去,直冲到柜台前。拿锤子的手一使劲将玻璃砸碎,另一只手将珠宝拿走,然后两只手同时缩回去。看一看表,整个过程才30秒钟。经过调查,我发现这个打印机是高科技的,是有人控制的,他有两个机械手臂,能在夜里盗窃珠宝,并悄悄地藏起来。我就想:肯定有人趁白天人多偷偷取走。我马上告诉珠宝店老板,老板高兴万分,马上就要砸开打印机,取出珠宝。但我说:“请给我几天时间,我要把坏人绳之以法!”老板当然同意了。于是,我安排了便衣警察在店里密切观察,一有可疑人员来马上告诉我,我就等他来了。第三天便衣警察给我打电话了:“他来了!”正准备把珠宝偷走……我们一拥而上,把他抓回了警队。怎么样,我这个福尔摩斯本事大吧?四十三中初二:魏家奇700字 初二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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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观后感说到福尔摩斯,大家肯定很熟悉他。他是英国侦探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笔下的一个才华横溢的侦探。自从这本书出版以后,很多人都成为了福尔摩斯的“粉丝”我也是其中之一。福尔摩斯自己称自己是一名“咨询侦探”,福尔摩斯不但头脑冷静、观察力敏锐、推理能力极强;而且,他的剑术、拳术和小提琴演奏水平也相当高超。这想必也是他每次都能够化险为夷的原因吧。然而福尔摩斯也不是常常一个人办案,他有一个非常好的搭档—华生医生,他是福尔摩斯的多年的室友,办案时的得力助手,而且还是福尔摩斯一生的朋友。在这本书中,有一名新犯罪首脑仍逍遥法外,那就是莫里亚蒂教授。莫里亚蒂教授不仅仅跟福尔摩斯的智力不相上下,更加上他作恶多端的能力及丧尽天良的本性,莫里亚蒂教授设计了一场谋杀案,使得福尔摩斯、华生和希姆横跨欧洲大陆,从英国追踪到法国、德国、最后追踪到瑞士,不过狡猾的莫里亚蒂教授总是早他们一步逃离。到书后面部分,莫里亚蒂和福尔摩斯开始过招,不过因为莫里亚蒂是剑桥拳击冠军,所以福尔摩斯敌不过他,正在要落败之时,华生推开了门,而福尔摩斯利用这一间隙,和莫里亚蒂一同跳下了瀑布…..过了很长时间,当华生医生正在写他的经历来纪念他和福尔摩斯的时候,他收到了福尔摩斯寄来的东西,而福尔摩斯又神奇的“复活”了。我很欣赏那句话:你知道魔术家一旦把自己的戏法说穿,他就得不到别人的赞赏了;如果把我的工作方法给你讲得太多的话,那么,你就会得出这样的结论:福尔摩斯这个人不过是一个十分平常的人物罢了….我喜欢福尔摩斯,是因为他的勇敢、智慧、还有他各方面的才华…..他就是凭借着他的头脑来破解一件又一件复杂的案件。他虽然是虚构出来的人物,但是却赢得了很多人的喜爱..而且我也励志想成为具有福尔摩斯这样品质的人!700字 六年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