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狮去流浪》读后感
《雄狮去流浪》看了这篇文章后,了解到了狮群为了巩固地位而显露出的残酷现实。理解到在逆境中求生存是多么的艰辛;除了要有无比的毅力,还需要非常好的运气。无可厚非的黑鬣毛、大头狮、刀疤脸、桃花眼都没有做到,而红飘带经过了四位兄长的离开后,理解到了实力和运气是非常重要的,所以它学会了等待,而它能不能等到自己做狮王的那一天呢?
狮群社会是最典型的雄性寄生性统治的社会。掌门大雄狮一般是不亲自去捕猎的,主要靠成年雌狮完成;雄狮负责保卫领土和家园,偶尔照看未成年的幼狮。而狮群社会极讲究尊卑次序,每次进食,都必须让掌权的雄狮先饕餮一番,才轮到雌狮和幼狮们。狮群的生活也极像封建年代的一夫多妻制,可能更混乱。
狮群的首领在小雄狮满了两岁半后就会驱离本来的狮群,这是每个狮群都会发生的。文中的五位主人公:黑鬣毛、大头狮、刀疤脸、桃花眼、红飘带五兄弟也不能避免的被狮群驱逐了。
黑鬣毛无疑是伟大的,在得知自己已经无法生存之后,舍身救了四个兄弟,用自己将死之躯换得了四个弟弟的生存。
大头狮是一只非常聪明的狮子,带着刀疤脸、桃花眼、红飘带勇闯沙漠,寻求新的生存空间。这让我想起了中国传颂的有名的闯关东来,一时也是感慨万千!虽然在行程中刀疤脸牺牲了,却换取了它们三个寻求生机的可能,大头狮也的确带领桃花眼和红飘带他们找到了一处“世外桃源”,可惜只是“海市蜃楼”,没高兴多久,却发现误闯了人类的地界,大头狮在此丧命。桃花眼带着红飘带又回到了他们的出生地罗利安大草原。
桃花眼是急功近利的,因为不想到了中年才当上狮王,希望自己可以少年得志,用自己独特的大眼睛去勾引了墨菊雌狮,可最后却死于墨菊掌下,也许它是带着懊悔和不甘心死在沼泽地里吧!
红飘带从四个兄长的死亡学到了很多,知道要想成功,必须学会等待,等待机会,等一切都成熟后,才有希望。可是另外两头雄狮的出现打乱了它的计划,并威胁到了它,六七年的等待,六七年的计划,就这么泡汤了。
最后红飘带会怎样呢,那要接着看沈石溪的《红飘带狮王》才能知道了。
每个人都有一定的理想,这种理想决定着他的努力和判断的方向。
捉蛐蛐
夏日的夜晚,黄昏渐渐的来临了,乘凉的人也渐渐归去了。只有我们这一群爱玩耍爱捉昆虫的孩子们,在大路边,在公园里、在大街上、在鱼塘中……到处都是我们的身影。当然童年的趣味也无处不在。
每天在草地上捉昆虫也是我们必做的事了。今天会有什么新昆虫呢!是蛐蛐,我首先从楼上拿塑料袋,再盯住一只蹲在楼脚下的蛐蛐,它身上乌黑乌黑的,长着一对长长的触须,瞪着两只圆溜溜的眼睛,看上去机灵极了。我蹑手蹑脚地走过去,手股成葫芦形,急中生智对准一扑,蛐蛐被罩在手心了,我忙用手指捏紧,想把它放入瓶中。但它始终宁死不屈,蛐蛐在瓶中踢着腿,蹦跶着,挣扎着,仿佛在说:“放我出去!放我出去!我不要呆在这儿!”最终它蹦了出去。我又看见一只特大号蛐蛐,我弓着背,弯着腰,缩着脖子,慢慢靠近它。突然,我猛地一扑,只听“扑通”一声,我就趴在了地上,摔了个“狗啃泥”,痛得我脸上的五官都变了形。这时,那只蟋蟀跳到我面前,玆兹地叫了几声,好像在对我挑衅:“哼,你这么大的个,连我这小小的蟋蟀都捉不住,真是个十足的傻大个!”我取了个网子,瞄准好之后,使劲一罩,功夫不负有心人,这次罩住了。“耶,捉住了!”我高兴得手舞足蹈起来。可是好景不长,我一不小心,把网子踢移动了,这使又它逃了出来。我灰心丧气的往回走。但我想:我不能就这样放弃,我一定要成功地捉到蛐蛐,不然我不回家。主意已定,我相信我会成功的。忽然一个黑影从我眼前飞过我先轻轻地蹲下来,目不睛地观察着四周的草丛。突然,我发现了一个身体又黑又小的蛐蛐,正趴在离我大约一米远的草地上。我兴奋极了,搓了搓手,瞄准蛐蛐,再飞身向它扑去。眼看蛐蛐就要被我捉住了,不料这机灵的小家伙竟然在一瞬间猛地向前一跳,让我扑了个空,加上前面的伤,我现在只能智取,而绝对不能硬攻了。我冥思苦想,有了!我随即蹲下,捡了两块小石头,然后悄悄绕到蛐蛐前方。我然后,挖了一个小坑,接着,拿起一块小石头,对准它的后面使劲砸去,蛐蛐听到响声,以为我在后头“攻击”它,便急急忙忙地向前一跳。我又砸了一块石头,它又向前一跳,正好跳到我的陷阱里。“哈哈,我捉到了,我终于捉住你了!”我情不自禁地欢呼起来。
我拿着瓶子凯旋而归了。路上,我高兴地唱着歌,像一个打了胜仗的将军……
相似题目
-
《雄狮去流浪》读后感今天我看了一本书,叫做《雄狮去流浪》,我看过这本书以后,让我大为震惊,雄狮的世界原来是这么的悲惨,它们到达了一定的年龄以后,就会被驱逐,去流浪,去组建族群,同时也会死去很多雄狮。设立讲的是其中一个狮群里被驱逐出五只雄狮,老大是黑鬣毛,它很勇敢,事事走在前头,为了兄弟东奔西走;老二大头狮,头很大,聪明绝顶,关键的时候总有好办法;老三刀疤脸,脸上有一条刀疤,英勇善战,身体是最健壮的;老四桃花眼,眼睛又大又漂亮,故得此名;老五红飘带,脖子上的一种颜色很像红色的飘带,同时也是这五个兄弟之中最最小,最最弱的一个。我本以为这五只雄狮都会活下来,可是到了最后,前四只雄狮都丧命了,它们一路鼓励搀扶下来,为了让剩下的兄弟吃饱喝足,脱离危险,可是前四只都一一丧命了,只有红飘带勉强活了下来。从被驱逐开始,五只雄狮都拼命寻找食物,老大黒鬣毛为了让兄弟们吃饱,东奔西走,抓长颈鹿和羚羊等……后来,实在是找不到食物了,在与鬣狗的打斗中身受重伤,于是让其他四个兄弟把它的肉给吃了,填饱肚子,多么为四个兄弟着想!接着是老三刀疤脸,它为了保护兄弟们,奋力与犀牛搏斗,虽然战胜了犀牛,但是它自己也因此而牺牲了。下面,大头狮和桃花眼红飘带,为了填饱肚子,冒险进入人类领地,想找些吃的,不幸的是,大头狮桃花眼和红飘带被人类发现了,大头狮为了让红飘带和桃花眼活下去,掩护它们,结果被人类的猎枪一枪打死,而红飘带和桃花眼带因此逃过了人类的追捕。而现在,只剩下桃花眼和红飘带了,两兄弟一不小心踏进了一片森林,云雾弥漫,桃花眼一脚踏进了沼泽,陷了下去,为了不让红飘带误入,与它一样,它告诉红飘带让它快走出森林,红飘带都走出森林了,可是桃花眼却再也上不来了。独自活下来的红飘带也吃了不少的苦头,它十分的弱小,被鬣狗追,被其它部落的雄狮赶,它多么希望它的兄弟们还活着呀,那该有多么的好!可是它现在也只有坚守活下去的信念了。……看了这本书,是我也为红飘带感到悲伤,它不仅失去了亲人,而且还被其它雄狮羞辱,真是可怜。不过,当我看了后面的精彩预告,我就立即兴奋起来了,因为《红飘带狮王》这本书就要出了,简要内容是红飘带遇到了一只从帕蒂鲁狮群中逃出来的蜂腰雌狮结成联盟,打败了辫子雄师和黄巨鬣,登上了狮王宝座,令人兴奋!这本书实在是太精彩了,用了大量的修辞手法和细节描写,形象地写出了雄狮流浪时的情景,十分感人。我喜欢读《雄狮去流浪》这本书,同时,我也十分期待《雄狮去流浪》续本《红飘带狮王》这一本书。1000字 三年级
-
《雄狮去流浪》读后感最近,我拜读了沈石溪先生的作品——《雄狮去流浪》这本书,这本书使我深受感触。这本书讲述了:“一个狮群发生了驱雄狮子的习惯,把快要成年的雄狮子赶走,让它自己一个人去生活”的情况。赶走了五只雄狮,这五只雄狮为了生存,谨小慎微,但还是先后有四只狮子走上了黄泉路,最后一头狮子为了希望,奋斗着,终于经过不断努力,用身躯和智慧打败了狮群的首领,成了新一任狮王的故事。内容曲折起伏,扣人心弦,环环相接,真是天衣无缝,美伦美奂,吸引了无数读者的心。同时,也让我明白了:在不确定中生活的人,能经得起生活的考验,能把很少的养份转化为巨大的力量,从而让这些在不确定中生活的人成为了有成就,对社会有用的人。我不愿做温室里的花朵,只愿做立在山岗上的青松;不愿做巢里的鸟儿,只愿做飞在天空中的雄鹰;不愿做母亲怀里的孩子,只愿做一个顶天立地的人…初一:qaz123是我350字 初一 读后感
-
《雄狮去流浪》读后感前些天,我看了一本沈石溪的《雄狮去流浪》,里面讲述了五头雄狮的成长历程。每头雄狮终究注定要去流浪,它们流浪的地方可能离家很近,也可能离家很远,也可能在流浪的途中被同类吃掉、或者因疾病死去,等等。而每头雄狮去流浪时,都只有半大,还没有真正的成年,鬣毛也没有完全的长出,它们就要被狮群里的狮王驱赶出去。狮王让半大雄狮去流浪,是为了挑选出最出色的雄狮来繁衍后代。在雄狮流浪时期,会选择时机来挑战一个区域的狮王,如果战胜了,它就能获得狮王宝座,成为新的狮王。但如果战败了,它就得离开去下一个区域,一直不停的这样奔波。看来,雄狮一生必须要当上狮王,否则就会一直流浪。当然,即使当上了狮王,在年老时,也有可能被新一代的雄狮所替代。但如果老狮王运气好,在搏斗时,将来挑战的雄狮战败了的话,还是可以继续享用狮王宝座的。不过,老狮王要是战败了,就只能当新狮王的奴隶,或者选择去死。当一头雄狮也不容易啊!350字 初一 读后感
-
《雄狮去流浪》读后感狮子,大家都很熟悉吧。在一次偶然的机会我看到了一本书——《雄狮去流浪》。沈石溪说过,在动物的身上,我们也可以同样找到人类的本性,同样动物也可以折射出人性中的贪婪,欲望和一些美好的性格!这篇故事的主人公红飘带,经历了种种磨难。四位兄弟的死亡让红飘带活下去的欲望更强。这让我想到了自己,我遇到的困难与红飘带的相比根本不值得一提。有时我一遇到困难就去逃避或去依赖他人,而现在我才明白遇到困难应去面对。人生也是如此,遇到困难时应去面对逃避永远也解决不了。读了这本书,我了解到了雄狮永远被受狮群所排斥,流浪狮占领一个狮群的几率为1%至2%。这本书揭露了人的贪婪、本性。在狮子的眼里王位才是第一,人也一样有的人天生就是金钱的奴隶。我不愿做温室里的花朵,只愿做立在山岗上的青松;不愿做巢里的鸟儿,只愿做飞在天空中的雄鹰;不愿做母亲怀里的孩子,只愿做一个顶天立地的人…现在期待下一本书《红飘带狮王》。初一:呵呵and哈哈350字 初一 读后感
相关推荐
-
读《雄狮去流浪》有感一次偶然的机会,我接触到了《雄狮去流浪》这本书,书中有悲,有喜,也有哀。这本书主要写了五只半大的雄狮被“驱逐”,流放到边界线外。从此,这五只半大的雄狮便开始了颠沛流离的旅行。在途中,它们历经千辛万苦。终于产生了最后一个胜利者----红飘带,以全身写满了沧桑的它,终于练出了一套诀窍。最终,它就要打败那曾经威震一世的老杂毛了。但事与愿违,它没有把握好时间,让别狮占了王。读到这,我的感触很深。说实话,我也料到这样的结局。但是,我却不禁感慨那四只雄狮虽然都死了,但死法各不相同:有的风光地死了,有的勇敢地死了,有的为情所困而死,有的到死时才明白事实的真相……我颇受教育。原来狮族是这样生存的,我了解到了自然,也感受到了自然。熟悉了狮群的生活,便身临其境。这篇小说是沈石溪先生写的。现在,我从这五只半大的雄狮的遭遇中领悟到了生命的重要,像水一般透明而有波折。也许,这就是人生的旅途。对《红飘带狮王》充满期待。江苏苏州太仓市太仓市城厢镇第四小学六年级:史倩怡350字 六年级 读后感
-
东方雄狮东方雄狮10月1日是建国60周年庆典,我早早的就等在电视机前,等待着那激动人心的时刻。大约10点左右,随着指挥员一声令下“分列式开始!”,受阅部队进行检阅,首先走过来的是“海陆空三军仪仗队”,他们昂手挺胸,迈着整齐的步伐,雄赳赳、气昂昂,当队伍快走到天安门的时候,战士们踢起了正步,向中央领导和全国人民敬礼,此时,全场都屏住呼吸,听着“唰、唰、唰、唰……”的脚步声,看着庄严的礼仪,我心潮澎湃,也屏住呼吸,目不转睛的看着受阅队伍。在这世人瞩目的时刻,这些战士代表着全国的军人走着这光彩的110步,走出了军威,走出了国威,在全国人民的心目中,他们是明星、英雄,但是他们荣耀的身后,却是艰辛的:战士们训练时是异常艰苦的,有时为了练一个动作,一站就是几个小时,一天练10多个小时,一练就是半年多,不管风吹雨打,还是骄阳似火,从未间断。原来他们是这样熬出来的啊,真苦啊!“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我终于明白了它的含义。当第一列坦克出现在天安门广场时,路边的军人都向坦克敬礼,路边的人们欣喜若狂,热烈的鼓掌。因为这次展示的坦克、飞机等武器装备都实现了国产化,不需要外国人帮助,自己研发、制造出来的,而且制造出来的武器都能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东方雄狮站起来了!这次阅兵让中国人挺起了腰板,让外国人知道现在的中国不是好欺负的。我为这个大中国而自豪,所以我要好好学习,长大后报效祖国。500字 六年级 叙事
-
东方雄狮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东方雄狮”。我们的中国地大物博,幅员辽阔;我们的中国历史悠久,文化绵长;我们的中国万众一心,众志成城。而谁能想到,这样的泱泱大国,也会有过那样的耻辱。英国来了,可恶呀!他们带来的不是和平,带走的却是大批的奇珍异宝,珍珠玛瑙。法国来了,可恨呀!他们带来的不是美好,毁灭的却是园林艺术的精华,建筑艺术的瑰宝——圆明园。葡萄牙来了,可憎呀!一个弹丸小国竟从这泱泱大国四亿多人民手里活生生地夺走了一块神圣的土地——澳门。最野蛮最疯狂的日本人来了。它们以寻找士兵为名,发动了震撼世界的卢沟桥事变。东北三省的三千多万父老乡亲们在几天之间从堂堂正正的中国公民变成了人人都看不起的亡国奴。“啊,鬼子进城了,快跑呀!”在一声声惊恐不安的叫喊声中,松井石根和谷寿夫等日本法西斯集团强行侵入南京。“救命啊,杀人啦!”在一声声哭喊声中,三十万同胞倒在了血泊之中,这就是惨绝人寰的南京大屠杀。这一桩桩、一件件的血泪史,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怎么办?我们该怎么办?爱我中华!爱我中华!周总理少年时曾说过:“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接力棒已传到我们手中,我们应该为中华之富强而读书。“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富则国富。”所以,我们应随着时代的变化而改变,要适合在任何环境下成长。历史的教科书在一直不停地记录着。青藏铁路传播着你明媚的阳光;喜马拉雅山守卫着你西南的边疆;北京奥运展示着你自信的风采;南海舰队保护着你蓝色的版图。我们要继续努力,共同谱写一首前不愧于革命先烈,后不愧于子孙万代的富强赞歌!请牢记我们肩上的重担,因为我们要为国家奉献;请牢记祖国往日的耻辱,因为它可以激励我们奋发图强!谢谢大家,我的演讲结束了。六年级:上官小神650字 六年级 演讲稿
-
我要去流浪我要去流浪,带着我的身体和心,不管一切关于我的或者不关于我的纠纷;我想好了,去一座遥远而陌生的城市,没有人认识我,然后我就可以学着不认识自己,这样我就不用面对心脏上面那些因为岁月而造成的无法愈合的伤痛。生活在一个习惯性的城市里,或者爱一个人,又或者做某件事,是肯定不会得到想要的永远的,所以在现实的逼迫下才会有一种想要逃离的冲动。也许不是害怕了这个城市、爱的人、坚持的事,只是给不了自己坚持下去的勇气。我离开那座熟悉得让我心疼的城市时,心里不是没有牵挂的,毕竟这是我生活了那么多年的城市,这座城市不大,所以它的每一个角落我都很熟悉,仿佛这个城市的每一个角落都有我留下的痕迹,每一处都有我熟悉的气息。这个城市里的某一个人,我把我青春里所有的爱都毫无保留地给予他,可是他最终还是义无反顾地离开,心脏被生生撕开来,疼得几乎快要麻木;一瞬间,我的心就那么苍老了。自从一开始我就把自己放在了一个错误的位置,这给了我一个错觉,也致使后来的我不怕坎坷地走向一条错误的道路。我太胆小,我保证,如果从一开始就可以知道爱情那么伤人,我发誓我无论如何也不会去爱的。我怕疼;我怕爱情带给我的伤痛连看似万能的时光都无法将其磨去。有些人,我们明知道是爱的,也要去放弃,因为没结局;有时候,我们明知道没路了,却还在前行,因为习惯了伤痛。站在这座城市与邻城的边界上,我重新看了一眼这个包容了我这么多年的城市,它看起来依然那么慈祥、平静,可是谁也无法预测,在这样的风平浪静下,有着怎样的波涛汹涌。最后我背着很陈旧但依然被洗得很干净的背包,带着我所有的牵挂与眷念,离开了这座让我依依不舍的城市。我要去流浪,我不要放纵自己在这座城市里泪流成海;我真的希望距离能比时光更有效地磨灭一些东西。多少次又多少次,回忆把生活划成一个圈,而我们在原地了无数次,无法解脱。无论我们有多努力,再也无法逃脱的宿命。如果可以,我愿意从来不曾认识他,或者只是远远地瞻仰他,做他生命里的路人甲乙丙丁,这样,我们年少的时光或许会更纯白一些。可是最后无法避免的,我们还是走在了一起。可是,当我们的爱燃尽了以后,生命就再也没有了相交点。我们是相交线,比平行线更悲哀;我们的生命里有一次短暂的交点,但又会很快的越走越远。即使是在后来的日子里突然想起来这一段时光,也无法记起爱过的人的脸庞、说话的语调、走路的姿态。它们都在远去,我们在遗忘。我要去流浪,把我所有的思念带走、再扔掉。一直以来,以为只要两个人相爱就可以拥有一切、就可以不怕世社会的舆论、就可以经受一切风风雨雨、就有勇气一直爱到最后。但并不是这样的,不是的阿。所以,到最后,我们一直认为纯白的爱情终究只能化作一个绝望的拥抱,然后被这个拥抱抽走所有的力气,然后,刻意地遗忘、躲避,让自己不那么受伤;让自己慢慢地慢慢地去习惯一切。就是这样的。我要去流浪,让自己遗忘一切——我要去流浪,流浪,流浪。我要去遗忘,遗忘,遗忘。150字 六年级 散文
-
三毛流浪记读后感最近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三毛流浪记》,这本书让我感动的哭了下来,因为三毛是个流浪的孩子,不过他却能在这种环境下坚强地生活了来。三毛出生在旧社会,和我们不一样的是,他们那里没好吃的,没好玩的,可三毛却能在这种环境里活了下来,其实三毛从出生起就是一个孤儿,后来被一个爷爷看见了就带三毛回家,可在有一天,来了两个日本鬼子,让他爷爷到这里来,可两个日本鬼子一个让他往左,一个让他往右,最后,三毛爷爷觉得听了谁的都不对,于是就向中间走去,结果两个日本鬼立刻向三毛爷爷开了枪,把三毛爷爷给打死了。爷爷被打死后,三毛就成了一个流浪儿,天天在垃圾堆里找东西吃,而且每天都是吃不饱。那一天,三毛在桥上看见一个大胖子,坐在一辆黄跑车张,可他太胖,拉车的人又太瘦,三毛就去帮忙,帮完忙,三毛向大胖子要点钱,大胖子不但不给他,还骂他,后来三毛又进了一个人家帮忙,可那户人家,也没好人,三毛又被人送到了垃圾堆。不过旧社会里也有好人,有一次三毛帮助了一位老爷爷,老爷爷给了三毛一点吃的,可吃的却被另一个小孩抢走了,后来三毛又被别人误认为是一家大少爷,就把他带进去,可就在当天晚上失火了,房子和人都没了。于是三毛又回到了以前的日子。我读完以后,觉得现在我们的日子和三毛比真是太幸福了,以后我一定要好好学习,学习三毛,遇到困难不气馁。文/眼精550字 六年级
-
《雄狮去流浪》读后感——适者生存的道理大自然是美丽的,也是残酷的,《雄狮去流浪》是一个有些悲伤的故事。雄狮长大后是要被赶出狮群的,被赶的雄狮如果没有争到一片地盘,就是流浪雄狮。故事是这样的:从一个狮群赶出了五只雄狮,老大被长颈鹿踩死了,老二与野猪同归于尽,老三死于人类的枪口之下,老四身陷泥潭。只有老玄——红飘带活了下来,历尽坎坷成了狮王。有人说自然过于残酷,一只狮子的成长之路都这样崎岖,从家中被赶出不说,天天都九死一生地去猎食。命运这样小气,一只狮子也不放过。有人说雄性的本性过于自私,为了自己一点也不想孩子会怎样,只是天天守着领地享福。但我认为优胜劣汰是保证种族兴旺的根本,是大自然的自我保护,有活下去的,一定就有活不下去的,这是大自然的生存法则。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永远是不变的真理。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立新实验小学四年级:金梓萌300字 四年级 读后感
-
读《雄狮去流浪》有感我喜欢残酷和辉煌,以及丛林法则的无情和有情。这看起来很矛盾,但其实是同一种现象的双面透视。接下来,我向你们推荐的是《雄狮去流浪》《雄狮去流浪》这本书的作者是沈石溪。沈石溪多篇作文被收录进中小学语文教材,曾获中国图书奖、国家新闻出版奖、冰心儿童图书奖……沈石溪认为人类文化和社会文明会随着时代的变迁而不断地更新,但生命中残酷的竞争、顽强生存和追求辉煌的精神是永远不会改变的。这本书的主要人物有五只雄狮,分别是黑鬣毛、大头狮、刀疤脸、桃花眼、红飘带五兄弟。五兄弟被双色鬣狮群驱逐,踏上了颠沛流离的流亡生涯。四兄弟相继奔赴在黄泉路上,抛下了最小最弱的红飘带。拥有一个雄狮群是每一只雄狮的梦想,帕蒂鲁狮群掌门人老杂毛的年老势微,让红飘带看到了希望。正当他酝酿着对帕蒂狮群发起攻击时,黄巨鬣粉碎了它所有的希望。读了这本书,我想,如果现在不加倍努力跟上社会的脚步,就会被社会所抛弃。如果不抓好时机,就会被别人争去。只有现在好好学习,才能去选择别人,而不是让别人选择自己。这就是我今天推荐的《雄狮去流浪》。如果喜欢,就看后序《红飘带狮王》。450字 读后感
-
读《雄狮去流浪》有感《雄狮去流浪》看了这篇文章后,了解到了狮群为了巩固地位而显露出的残酷现实。理解到在逆境中求生存是多么的艰辛;除了要有无比的毅力,还需要非常好的运气。无可厚非的黑鬣毛、大头狮、刀疤脸、桃花眼都没有做到,而红飘带经过了四位兄长的离开后,理解到了实力和运气是非常重要的,所以它学会了等待,而它能不能等到自己做狮王的那一天呢?狮群社会是最典型的雄性寄生性统治的社会。掌门大雄狮一般是不亲自去捕猎的,主要靠成年雌狮完成;雄狮负责保卫领土和家园,偶尔照看未成年的幼狮。而狮群社会极讲究尊卑次序,每次进食,都必须让掌权的雄狮先饕餮一番,才轮到雌狮和幼狮们。狮群的生活也极像封建年代的一夫多妻制,可能更混乱。狮群的首领在小雄狮满了两岁半后就会驱离本来的狮群,这是每个狮群都会发生的。文中的五位主人公:黑鬣毛、大头狮、刀疤脸、桃花眼、红飘带五兄弟也不能避免的被狮群驱逐了。黑鬣毛无疑是伟大的,在得知自己已经无法生存之后,舍身救了四个兄弟,用自己将死之躯换得了四个弟弟的生存。大头狮是一只非常聪明的狮子,带着刀疤脸、桃花眼、红飘带勇闯沙漠,寻求新的生存空间。这让我想起了中国传颂的有名的闯关东来,一时也是感慨万千!虽然在行程中刀疤脸牺牲了,却换取了它们三个寻求生机的可能,大头狮也的确带领桃花眼和红飘带他们找到了一处“世外桃源”,可惜只是“海市蜃楼”,没高兴多久,却发现误闯了人类的地界,大头狮在此丧命。桃花眼带着红飘带又回到了他们的出生地罗利安大草原。桃花眼是急功近利的,因为不想到了中年才当上狮王,希望自己可以少年得志,用自己独特的大眼睛去勾引了墨菊雌狮,可最后却死于墨菊掌下,也许它是带着懊悔和不甘心死在沼泽地里吧!红飘带从四个兄长的死亡学到了很多,知道要想成功,必须学会等待,等待机会,等一切都成熟后,才有希望。可是另外两头雄狮的出现打乱了它的计划,并威胁到了它,六七年的等待,六七年的计划,就这么泡汤了。最后红飘带会怎样呢,那要接着看沈石溪的《红飘带狮王》才能知道了。每个人都有一定的理想,这种理想决定着他的努力和判断的方向。美好的生活不花代价是得不到的——斯大林聪明的人决不会等待机会,而是攫取机会,运用机会,征服机会,以机会为仆役。——肖邦希望是人生之需要。人如没有希望,何异江河干涸了流水?——巴金通过这篇文章我明白要想成功,你必须自己制造机会,决不能愚蠢地坐在路边,等待有人经过,邀请你同跨到财富与权势之路。往往等待的人都不一定会成功,就算你计划得再严谨,中间只要出现一些你无法预想的突发性事件,你的计划就会被打乱,也许你会因此失望,而一蹶不振!五年级:范嘉慧1000字 五年级 读后感
-
读《雄狮去流浪》有感文学界中有许许多多小朋友喜爱的作家,如:杨红樱,伍美珍,晓玲叮当,曹文轩……而我最喜欢的,则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作家。今年暑假,一次偶然的机会,我接触到了沈石溪写的《雄狮去流浪》这本书。书中有悲,有喜,也有哀。这本书主要写了五只半大的雄狮被双色鬣狮群“驱雄”,从此,这五只半大的雄狮便开始了吃了上顿没下顿的流浪汉日子。在途中,它们历经千辛万苦。老大黑鬣毛,老二大头狮,老三刀疤脸,老四桃花眼都相继死去,只剩下了老五红飘带一个人。红飘带从四个兄长的死亡学到了很多,知道要想成功,必须学会等待,等待机会,等一切都成熟后,才有希望。最终,它就要打败那曾经威震一世,带领着帕蒂鲁狮群的老杂毛了,但事与愿违,另外两头雄狮的出现打乱了红飘带的计划,并威胁到了红飘带。红飘带六七年的等待,六七年的计划,就这么泡汤了。我颇受教育。从这本书中,我了解到了自然,也感受到了自然,熟悉了狮群的生活。现在,我从这五只雄狮的遭遇中领悟到了生命的重要,我们要珍惜生命。这本书让我知道了这样一个道理:大自然就是如此的残忍,在我们的生活中也一样,只有你懂得更多,才能成为有用的人。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所以,让我们努力学习,将来为国家做出贡献。五年级:1244236665450字 五年级 读后感
-
读《雄狮去流浪》有感在非洲罗利安大草原上,生活着双色鬃狮群,因为5只半岁大的雄狮抢了母狮的食物,狮王将它们驱逐了出去。从此,这五只半大的雄狮便开始了颠沛流离的旅行。在途中,它们历经千辛万苦。终于产生了最后一个胜利者----红飘带,以全身写满了沧桑的它,终于练出了一套诀窍。最终,它就要打败那曾经威震一世的老杂毛了。但事与愿违,它没有把握好时间,让别狮占了王。读到这,我的感触很深。说实话,我也料到这样的结局。但是,我却不禁感慨那四只雄狮虽然都死了,但死法各不相同:有的风光地死了,有的勇敢地死了,有的为情所困而死,有的到死时才明白事实的真相……我颇受教育。原来狮族是这样生存的,我了解到了自然,也感受到了自然。熟悉了狮群的生活,便身临其境。初一:光之使者300字 初一 读后感
-
走,一起流浪去下午三点的阳光,丝丝缕缕的,射入夏慕眼中,夏慕觉得自己好可怜,马上呢,要去上学了,可是,太阳却出来了。哼哼!提着行李箱,做着观光的电梯,下楼。每一天,都会看见一模一样的景色,一模一样的树,夏慕都看烦了,她讨厌这样的生活。于是便把脸贴在玻璃上,凉凉的。“夏慕,都这么大了,还把脸贴在玻璃上,上面都是细菌,怎么还像小孩子一样呢。待会拿消毒纸巾擦擦脸,晓得吗?”夏慕的妈妈说。听了多少次唠叨,都听得耳朵起了茧。真的很烦。夏慕捂住了自己的耳朵,耍起了孩子气。“你呀,你呀。”妈妈说。走进红色跑车,夏慕心里一阵莫名的荒凉。妈又换了一辆车,先前那一辆白色的汽车好像早已经被妈妈遗忘,也许还在哭强。迎面吹来的风,把夏慕的刘海弄得乱乱的,是呀,该剪头发啦。“马上又要月考了,你呀,给我抓紧点,考个前10名,也让妈妈高兴高兴。”妈妈说。“好,我知道了啦。”夏慕说,其实心里却是100个,1000个不乐意。考试考试,真是的。进宿舍的时候,妈妈没有再进去。虽然她真的很想进去,只是,夏慕不让她进,直喊她烦。“拜拜。”夏慕堵住了妈妈的下一句话,急速的走上宿舍。也许是来得太早,没有多少人。几个男生在篮球场打着篮球。夏慕倒在床上,也许是因为太累,也许是昨天睡觉太晚,慢慢的,睡着了。“喂,慕慕,起床了。”一阵声音传入夏慕的耳中。“不要。”夏慕抓着被子,不放。“算了,不管你喽,我可去上晚自习了,别怪我不叫你。”夏慕突然从梦中挣扎起来,看见西瓜正坐在她的面前。“真是的,真怀疑你是不是猪,这样都能睡着,起来啦,上晚自习啦。”夏慕晃了晃发晕的脑袋,用冷水草草的洗了脸,便和西瓜出发了。“哎,慕慕,你心情好像不怎么样耶2,咋了,谁找你惹你了,是不是又是许弋阳啊,我帮你把他揍一顿,怎么样?”“不是啦,心情不好就是不好,没有为什么。还有,别体许弋阳那个变态,可以吗?”夏慕撇撇嘴。“好啦,我的姑奶奶。”西瓜说。走进教室的时候,大多数已经到了,夏慕马上回到自己的座位,坐了下来。窗外,冷冷的月光开始倾斜,看起来,有些凄惨,就象现在又坐在教室里,看见那个可怕地老师。哎,无奈呀。上交完作业之后,夏慕的困意再次袭来,一次又一次,夏慕打了无数个哈欠,只是,眼皮沉沉的,即将闭紧的感觉。夏慕有气无力的趴在桌上,快要睡着,一本硕大英语书遮住了夏慕的一半的脸。“慕慕,别睡呀。”西瓜用手指戳着夏慕的背,使夏慕才没有闭眼。那是艰难的晚自习呀。下课铃响的时候,夏慕正在给自己灌一杯咖啡,一边说着,看你还睡不睡,哼。西瓜在一旁,无语到了极点。屋外,寒风已经在高歌了。真的,很冷。回宿舍的路上,夏慕对西瓜说。90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
带着眼泪去流浪{ 这一刻,天光散尽,天那么凉,心字成灰,找不到可以救赎的理由。}我很快乐。一首歌,单曲循环整整两天。我以为可以再一次自欺欺人,但流下的眼泪,却没能骗过我自己。你看,我真是一个傻瓜,总是莫名其妙的流泪,那些眼泪就像断线的珠子似的不断下落,任我怎样眨眼都遏止不住泛滥的汹涌。很久没有这样的感觉,一个人置身于黑暗中,躺在床上呆呆地望着天花板。明明疲惫得失却了全身所有的力气,却仍固执地不肯睡去。也许我早就知道,闭上眼睛就会看到我不愿想起的过往,才会固执地睁大眼眸。你看,回忆总是见缝插针,我无力招架,只能缴械投降。这一刻,天光散尽,天那么凉,心字成灰,找不到可以救赎的理由。{ 地老天荒只是一个人的自圆其说。我所放不下的,不过只是心底的一腔执念。}我一直都坚信,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段故事。无论欢喜抑或悲伤,都是你此生无法忘却的纪念。那个故事,埋藏在心底最柔软的角落。某年某月某一天,当你不经意想起时,犹如恍若隔世般怅然。曾经的印刻在生命中的温暖与凉薄。曾经走过的那一段刺破回忆破空而来的青春记忆。终于被时光渐渐磨灭了最初的棱角。我不是不记得,只是怕自己忘不掉。所以,亲爱的回忆,请你放过我,好不好?听说,地老天荒只是一个人的自圆其说。我一直都知晓,我所放不下的,不过只是心底的一腔执念。那一刻,我终于原宥的自己过去却没能放下回忆。待到如今,我已不再奢望,这一厢情愿的美好。傻瓜做一次就够了,我会退守到隔岸的水域,静默遥望,不再执念。这一刻,我终于彻底忘记了你的容颜。{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舟舟说。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曾经的我,还不太明白这其中的深意。而此时此刻,我仿佛一瞬间顿悟了。我从来都不懂得也不信奉什么大道理,再正确的道理,也是他人的领悟。他人不可能代替你痛,代替你伤,代替你凛冽成长。也许我们会有着相同的经历,但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终究有着不同感受。不管你相不相信,其实这个世界,从来都没有感同身受这回事。我所知晓所信奉的那些真理,都是自己亲身领悟出来的。只有真的痛过,伤过,绝望过,才能如此真切的体悟乃至顿悟。那些过往,那些回忆,纵使带给我的大多是伤痛,但是我也不能否认,是它们教会我成长。此去经年,无论热望还是冷鄙,我都会心存感激。我相信,总有一天,我会带着眼泪去远方流浪将所有的悲伤与汹涌的泪水都丢在往去的路途中然后,带着简单干净的容颜归来。从此,阳光暖照,与世静好。900字 高三 记叙文
-
流浪黑色的七月,残酷的现实,狂傲的他被更加狂傲的老天抛回原点,心灵的挣扎的轨迹是一条条清晰可见的波折线,无声无息的海啸将他抛弃在海洋中央,四周边一根救命的草根都没有。“轻轻地我走了,正如我轻轻地来”。不是孤独却胜似孤独的徘徊,没有目标却注定马不停蹄的奔波,构成了一段流浪生涯!流浪三部曲之一——望“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断肠的人呵,何处是归途?秋风扬起零落,却撩不开他的心扉之窗,一脸忧然,衣衫褴褛,步履维艰,“故园东望路漫漫,双袖龙钟泪不干”。万物俱静。任意东西。花儿收敛了往昔灿烂的容颜,草儿低下了头,停止了撒娇,花草互凝。“相对无言,惟有泪千行”。星星点点,繁芜丛杂。只是,少了一丝车水马龙的川流不息。可能是秋风带走了吧!“残星几点雁横塞,长笛一声人倚楼。”流浪三部曲之二——寻萧索。枯黄。凄荒。轻狂。夜凉如水。流浪人拖着蹒跚的脚步,毫无目地。他第七次勒了勒裤腰带,因为三天下来,他滴食未进。矫首,遥望,再次起步,顺便拾起他惟一的倚靠——不是拄杖的拄杖——扁长扁长的树枝。“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恍惚之间,他看到了前方隐约有灯火。希望,又一次骤涌心头,他揉了揉布满血丝的泪眼,舔了舔干裂的嘴唇,吃力地撑起腰,颤颤巍巍,一步,两步……近了,更近了……爬上前,原来那只是……只是……自己构筑的一声虚幻的梦!“竹篮打水一场空。”“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泪下!”流浪三部曲之三——泪聆听,落叶的飘零。感怀,浪者的眼神。心有余而力不足,仰天长叹,两眼迷惘。“道残阳铺水中,半江瑟瑟半江红。”那景,又一次现在他眼帘。虽是常见,可每一次,他都……夕阳西下,寻常巷陌,用流血的心,拉开无边的夜色,二泉映月拉响久已忘怀的沧桑。受泪腺的刺激,不经意间,泪,陡然滑落!就在此时,另一位流浪者,替他拭去浑浊的泪水。“你是谁?”声嘶力竭,两眼黯淡无助。“同是天涯沦落人,相蓬何必曾相识”。他答道。“两句三年得,一吟双泪流。”无可无不可。他们,走到了一起。“此处不留人,自有留人处。”“对!”声音喊出,泪水涌出。互相搀扶在一起,消失在茫茫的天边。雨,淅沥淅沥。“哀莫大于心死!”不是后记的后记是冰凉的雨水?还是晶莹的汗珠?哦,不,不,那是——泪!是流浪者的泪!是那阿炳十指如柴的双手,轻轻抚过挂满泪水的胡弦,一生的坎坷凝结在两根纤细柔软的弦上,如同泉水从指间汩汩溢淌而出。那黑夜的二泉映月,一泓生命的月泉,涓涓叩响盲者的耳膜,激荡在听者的心中。900字 高一 叙事
-
《苦儿流浪记》读后感这个暑假我读了《苦儿流浪记》这本书,书名中的苦儿就是雷米他是这本书中的主人公,他是某世袭贵族家的长子。在他六个月时,他的叔父为霸占侄儿的财产。偷偷将他抱走,丢弃在巴黎街头。他的养父巴伯兰将他捡回家,养到八岁后,又把他卖给了江湖艺儿人维泰利斯。书本一打开就令我爱不释手,从此,他四处流浪,靠卖艺维持生活。后来江湖艺人也去世了,雷米于是到处漂泊,独自挑起了生活的重担。在这段流浪的痛苦生活中,雷米认识了许多朋友,经历了许多事:他曾在漫天风雪的森林中受到野狼的袭击;在矿井里遇到洪水的侵袭;险些因饥寒交迫冻死在花农门前……他饱尝了人间的酸甜苦辣,经历了许多困难和挫折。最终找到了自己的家,自己的亲生父母!在这个故事中,我们和雷米比起来,我们比他幸福多了。我们从一生下来就衣食无缺。有家人捧着,有老师护着,有优质的物品,但雷米却要卖艺生活,到处流浪。当我看到雷米与威特利斯班子没有东西遮盖风雨,没有地方取暖入睡,更没有食物填饱肚子时我觉得我们这些孩子太娇生惯养了。不要说干活、做事,就是连自己的生活起居都管不好,看着看着,我就想我以后要自己的事情尽量自己做。我可是14岁的人了,我们现在过这优越的生活条件和在长辈们的重重呵护让我们失去了挑战困难和挫折的勇气。有时候我都看哭了,感觉雷米好可怜啊。可是他无畏的精神总是能让我感动。近段时间我在“1818黄金眼”新闻中看到有城里的孩子到贫困乡下去体验艰苦的生活,爸爸、妈妈说太好了,“给你这样一个艰苦的环境去试试,一定有很多感触……”当时我就想如果这样也好,生活肯定会很苦,但是也会有许多新鲜刺激的事情,说不定在那儿我还学会了“炒鸡蛋”、学会了做农活、还交到了许多朋友呢?说不定我也会哭着要回来。妈妈常说“人的潜能是无限大的。”看着书中的故事情节,我也偶尔会冒出这样的念头:假如我是雷米,我会怎么样呢?或许在那样的环境中我也会如他一般勇敢、坚强。谁知道呢?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外公、外婆都经常跟我说“把书读好是我最大的任务”可是我看了这本书后我认为我还应该帮父母做一些家务,于是除了读书以外的事情我就做一些家务,不过我真得没有时间,双休日还要学琴、学棋等等,可是除了拥有丰富的文化知识外,更要有那种不怕困难、乐观向上坚忍不拔的意志和精神不是吗?我也要做一个不怕困难的人,要像雷米一样做一个勇敢的孩子。我相信我一定可以的。900字 初二 读后感
-
崛起的东方雄狮“今天是你的生日,我的中国、、、、、”,听着这优美的旋律,我不禁想起,从毛主席在天安门城楼上庄严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了!那一刻起,我国已走过了60个生日了。在这60年的风风雨雨里,我国人民在共产党的领导下,万众一心,团结一致,在这条充满坎坷的成长道路上,克服重重困难,由一个贫穷落后的国家发展成一个经济强国,一个屹立在世界东方的雄狮。驻足回眸,我们所走过的道路让人无比自豪:建国初期,我们在原来一穷二白的基础上恢复生产,国民生产总值大幅增加,人民终于实现了当家作主。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全国人民在邓小平爷爷的带领下,实行改革开放。一座座高楼如雨后春笋般拔地而起,一件件现代化的家用电器走进了千家万户,人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大多数人告别了贫穷,共同奔向四化建设的新时代,中国历史翻开了一页新的篇章。进入21世纪,中国再次震惊世界。2001年7月13日,对于中国,对于北京,那是一个极不寻常的日子,那一天世界奥委会主席萨马兰奇隆重宣布,北京获得2008年奥运会的举办权,顷刻间全国上下一遍沸腾。这象征着中国以她那坚固的国力,赢得了世界人民的信赖。2003年,正当中国的经济日益提高的时候,可怕的“非典”出现了,它面目狰狞地夺走了一部分人的生命。但是顽强的中国人毫不畏惧,大家团结一致,共同抗击病魔。终于这只病魔被制服了,中国人民在这场没用硝烟的战争中胜利了。但是对中国的考验并不仅于此,2008年5月12日,我国的四川汶川发生了8.0级大地震,顷刻间一个个繁荣的城镇被夷为平地,人们痛失家园和亲人,全中国沉浸在悲痛之中。但是地震再强,也震不跨中国人民坚定的脊梁,全国万众一心共同帮助灾区人民战胜自然灾害,帮助灾区人民重建家园,重建希望。由此可见,勤劳、勇敢、善良的中国人民团结的力量是可以战胜一切困难的。终于等待已久的、激动人心的那一刻到来了。8月8日晚上8点,奥运圣火在北京体育馆点燃了,它的火焰照亮了世界每一个角落,它告诉了世界,中国以她顽强的意志,坚定的信心正不断地走向世界,走向未来。同学们,我们是祖国的未来。在不久的将来,我们将接过这只沉重的祥云火炬。所以我们必须努力学习,让中国这只雄狮永远挺立在世界的东方。900字 六年级 议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