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球之王殷郑星_2000字
说真的,想在中国大街上找个会打乒乓球的真的很容易,国际乒乓球上中国绝对是大佬级别的。我在很小的时候就打乒乓球了,遇到的对手形形色色,我也乐意与他们打。也正因为这样,我认识了一位怪胎。
因为小镇上有乒乓球台的地方只有学校,所以天气好我就会带着拍、拿着一瓶水往学校跑。第一次见到那个怪胎是在一个烈日炎炎的中午,我正和同学在打乒乓球。忽然那位同学的电话响了,他拿着电话在旁边也不知道说了些什么,匆匆忙忙地就跑了。一个人打不来乒乓球,我就做坐在台上休息,大口大口地喝着水。也就在此时,一个高大的身影向我走来,等走近时我差点一口把嘴里的水喷了出来。只见此人身高马大,短短的头发根根竖立,往下是一对浓眉,浓得仿佛和头发连在了一起。最令人惊奇的是他的眼睛,他的眼睛小得就像一条缝,这也正是我差点喷水的原因,他看得见我吗?
“打乒乓球吗?”他拿起台上的拍,笑嘻嘻地向我问道。“来啊。”我从台上跳了下来。我们这里打乒乓球一般都是6分制的,谁先输了6个球谁就输掉一局。比赛开始,那人突然收回了笑容,面无表情地摆好姿势。糟了,这是高手的气质啊。一般高手在打乒乓球时会与打之前的状态相差很大,这是我被高手们打出来的经验。看那人一脸沉静,稳稳的高手范啊。球在他的手上,只见他自信地一笑,把球高高地抛了起来,发球!太快了,我急忙后退,根本没反应过来,完了,完了……呃,球出界了。
虽然我不能看到自己的表情,但我想一定非常精彩。他摸了摸自己的后脑勺,讪笑道:“哎呀,力太大了。”我看着他,一脸无语。什么时候我的眼力这么差了,弄了半天是个伪高手。接下来完全是一面倒的趋势,那人比我想象的更弱。一直打到2:5,他停了下来,怨道:“大哥你打得太厉害了,这样打有什么意思啊?”我当没听到,继续发了一球。他手忙脚乱地接了过来,人却站在了台的左侧。我抓紧机会,把球推向了右边。他来不及了,我暗暗想道。不过事情远不是我想的那样,否则我也不会对他印象那么深刻,并称他为怪胎了。只见他侧过身子,提着拍奋力向上一抽,球像子弹一样飞了回来,3:5。我愣愣地看着他,他却一脸惊奇地看着我,就像在说我也不知道咋回事。我还不信邪了,再发了一个球,结果又看到了同样的一幕。
事实证明我并没有看错人,这人确实是个高手,而且还是个不知道自己是高手的高手。我输了,6:5,反胜为败。打完几局后,我们坐在阴凉处喝着水。我问他他叫什么,他说他的名字叫殷郑星。当我问他他的抽球技术时,他却茫然地看着拍,然后说他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打着打着就情不自禁地想抽球,而且每抽必中。我当然不相信他说的鬼话,就当他不想告诉我。他还说他是从外地来的,小时候也挺喜欢打乒乓球,不过因为一次事故把手摔折了,所以很少再碰乒乓球。
几个星期后,我又在学校看到了殷郑星,他正站在树下看同学们打乒乓球。我来到他面前,拍了拍他的肩膀,问道:“不去和他们打乒乓球吗?”他尴尬地看着我说:“我没有球拍。”这是什么逻辑?没有球拍也可以和他们一起打啊。我看着他缝一样的眼睛说道:“我有拍,一起打。”
其实我想和他打是有原因的,那天他的抽球技术太高超了,我想学一学。不过殷郑星并没有抽球,又变成了那天刚和我打的状态。没打多久,一个比殷郑星还要高的虎背熊腰的同学走了过来,只见他满脸横肉,粗着嗓子大喊道:“让我加一个!”和这种人打乒乓球最不舒服,打得太好了人家可能提着拍来打你,故意放水自己打得又不过瘾。我皱着眉看着那个高大个,谨慎地道:“打擂台吧。”
打擂台是我们这里的叫法,其实就是和别人打一局,谁赢了谁就能占领球台,而另一个人则必须离开。高大个哈哈大笑,轻蔑地道:“好啊,你们谁来?还是你们一起上?”当我正要说时,殷郑星先发话了:“我来。”我忽然想到殷郑星那天的抽球,也就退了下来。
听到这里要打擂台,同学们全都跑来看热闹,也不缺女孩子。殷郑星看到有女孩子过来,十分风骚地甩了甩他那钢针似的头发。我双手捂脸,说我愿意用我十年阳寿来换他不要甩头发,我旁边一兄弟说他愿意用二十年。
打擂台的分制是11分制,和国际分制一样。高大个和我之前那样,也被殷郑星的气质给迷惑了。他谨慎地发了一个球,只见殷郑星微微一笑,随意地把球挡了回去,然后……呃,球又出界了。我急忙转过身,一副我不认识这小子的样子。那高大个也愣了,随即弯着腰哈哈大笑,周围的同学也爆发出一阵阵的笑声。殷郑星憋红了脸,双手不知往哪放。果然和我想的一样啊,我轻轻地叹了一口气。
接下来根本没什么看法,殷郑星和高大个的比分相差得越来越远,我有点后悔让他上了。最终比分锁定在了3:9,这时,殷郑星突然脸不红了,他缝一样的眼睛里闪射出深邃的目光,姿势也不大一样了。来了,来了,我激动地看着殷郑星,高大个却一脸无谓。球再次飞向殷郑星,殷郑星急忙后退,侧身,抽球,嘭!一颗黄色子弹似的球冲了回去,一气呵成。高大个甚至还没来得及动,球已经擦肩而过。4:9!周围一片寂静,殷郑星眯了眯眼睛,一句话也没有说。后面完全是殷郑星的大逆转时间,一个个子弹似的球不断地冲向高大个。到最后4:10时,殷郑星连连逼近,最后在台边一个重抽,嘭!高大个一屁股坐在了地上,球正中他的脑袋。
静,只能听到殷郑星微微的喘气声。
殷郑星好像忽然缓过来似的,茫然地看着四周,然后做出了一个让所有人——包括我也没想到的动作。只见殷郑星飞快地跑过来抱着我,惊恐地大叫道:“大哥这是啥呀?我咋抽的球啊?”我翻了翻白眼,尴尬地站着一动也不敢动。
对于殷郑星的间歇性抽球,我问过一些人,他们大多数觉得可能是肌肉记忆,殷郑星以前应该会抽球,只是太久没打忘了一些,但并没忘完。我也觉得只有这样才说得通。于是我和别人打乒乓球时试着想了想自己以前偶尔抽到球的感觉,发现一道灵光在我脑海闪过。应该前进,侧身,抽球,感觉来了,嘭!球冲了过去。我惊讶地看着球拍,发自肺腑地喊道:“这啥呀?!”
初二:张松楠
作文网专稿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点评:对人物的语言,神态,动作等,进行精心细腻的描绘,这是本文的一大特色。通过丰富人物的语言和动作,衬托出人物的思想品质。文章想象合情合理,叙述自然生动,结构紧凑,衔接自然连贯,中心突出。
文章结尾交代不明,内容虽然详细,但是过于冗长,老师建议小作者适当删减段落,内容详略得当些会更好,加油。
点评老师:孟祥琦
世界充满爱_1200字
在遇到困难时,很多人都会选择放弃,还有人遇到的困难并不是能随意改变它,因为那种困难并不是人生中普通的磨难,而是他一出生就“拥有”的。这种“拥有”并不幸福,它会让信心不足的人绝望,但只要自己的内心足够强大,就能将他人的评论当做浮云,自强自立,再不畏惧困难,勇敢向上。
我在心中总敬佩着一个人,她就是艺娟,虽然平时的肢体不是很灵活,但她并不自卑,在学习上也十分地认真,成绩从不会下降。
记得,那是一个风和日丽的早上,我独自漫步在小路上,走着走着就不知不觉地来到校门口。到了校门口,我就碰到了我的同学——艺娟。她和我打招呼,我就和她一起往教室的方向走去,一路上十分愉快,我和她谈得很融洽。但好景不长,到了楼梯边,有一群一年级的小朋友走了过来,不可思议地看着我们。停了一会儿,他们好像明白了什么,朝着我们喊:“矮子!”然后哈哈大笑起来,我十分地生气,刚想教导他们的时候,艺娟就头也不回地走了。后来,我问艺娟为什么,只听艺娟笑着说:“没关系,他们还不懂。”我听后特别敬佩她。一个人被别人说出自己的“痛”,自己的“伤”,无论是谁都会生气,而她,却只顾一群孩子,不去责备他们。
不仅我敬佩她,班里的同学也敬佩她,只要有“坏蛋”欺负她,同学们都会帮她,安慰她,并把欺负她的人恶狠狠地教训一顿。
只要艺娟有困难时,我们都会帮助她。
有一次,到艺娟值日,她需要擦黑板,她会把黑板写的比较低的字擦干净了,再尽她最大的努力去擦写的比较高的字,如果真的无能为力的话,我们都会自愿帮助她,我们都非常乐意地帮助她。
艺娟还是我们班的“和事姥”,如果哪里有人吵架了,闹翻了,她都会去劝说,并把吵架的好与不好对他们进行讲解。听到艺娟的话后,他们都会无地自容,最后二人和好了。
我们的老师也经常鼓励她,用“她”来对我们讲道理。假如有人欺负她,老师会对欺负的人说:“你虽然四肢安好,但你却比艺娟还糟糕,因为你不懂得怎么做人!”说完,老师就会安慰艺娟,对她给予很大的鼓励。
在学习上,艺娟总是十分认真。如果她有不懂的地方,就会虚心地请教别人,我们都会为她认真地讲解。老师也会让我们以艺娟为榜样,好好学习,并教我们不能歧视别人。
在困难面前,艺娟总不退缩;在别人的指指点点中,艺娟总不感到自卑;在不懂时,艺娟总是不耻下问,而我们也十分尊重她,敬佩她,为她两肋插刀,不为她的“缺点”而讨厌她。老师也对她十分敬佩,并为她叫我们要爱护同学,珍惜生命。
从艺娟身上我看到可贵可敬的精神:不为困难而放弃,而退缩。从同学和老师身上,我看到了不为他人有天生缺点而歧视他人,爱助他人,珍爱生命的闪光点。大家对艺娟一点一滴的帮助不仅感动了艺娟,也感动了我使我在人生旅途中又有了一枚启示,让我终身受益。我想,只要人人对四肢不灵活的人给予帮助,那那些人就会对世界充满爱……
初二:郭惠君
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相关推荐
-
月之国度_2000字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月之国度(一)我穿越了!成了婢女“唔……我,这是在哪里啊?”我微微睁开眼睛,“喂,喂!你怎么样了?”我听到一个男子的声音。我抬起头,猛然看到一张长得还不错的俊秀的脸。”喂,这里是哪里啊?”我挠挠头。用手推开那张脸。靠的这么近!我的脸上泛起了丝丝红晕。“这里是我家,对了,你怎么了?脸这么红,难道是冻的吗?想想看也难怪呢……”他瞥了我一眼,轻轻的说。我来不及回应他的话,想到他说的前一句话,猛地说:“什……什么??这里是你家?那我……我怎么会在这里啊!我……我要回家啊!”我掀起了盖在我身上的那个软软的东西。是被子!原来,我一直躺在他家的床上。“说来也巧,昨日我去找父王的时候看到你晕倒在雪地里,身边没有一个人,我就找人把你给运回来了呵。对了,我叫玄漓。””哎你这人什么意思啊,为什么要用“运”这个词呢,我又不是非生命物体!”我坐起来,说。“还有你也真是的,一个女子没有家人的陪伴私自出来,胆子还怪大呢!今日想想,倒也趣味呵。不过尽然你醒了,小姐你就自行离开吧。”玄漓笑笑,说。我仔细想想我晕倒前的事,自己和夏若莲一起去吃饭,然后被吸了进去……我的心里生出了好多大大小小的问号,不过,最重要的是,我现在在哪里啊!!!!!我掀开了被子,猛然问一句:“这里是什么年代?是谁执政?”玄漓笑,吸一口气,说:“你一定是贵族家的大小姐吧,整天都过得这么糊里糊涂的,不过想来也是啊,笨的连路都不认。不过,你尽然问我了吧,我就索性告诉你,这里是秦潋年间4588年,现执政者是父王玄斓。”“什么?秦潋年间4588年???!!!”我无比吃惊。想在现世,应该是21世纪公元2034年才对嘛!所以,总结出一条,我——穿越了!!!!!“怎么了?很吃惊是吧?捡到你的是我——王国的王子殿下!”玄漓自恋的笑笑,“不过话又说回来,大小姐你该走了吧?”我脸红的干咳一声,站起身来心里想着自己要去哪安家好呢,自己在这个陌生的地方,人生地不熟的。仿佛是看出了我的犹豫,玄漓坏笑着“关切”的问:“大小姐啊,你不会连自己家在哪里都不知道吧?”我沉默不语。“被我猜对了吧,你真的是连自己家在哪里都不知道吧?不过,你是不是被自己的家族所流放了?”玄漓微微皱起眉。我不管三七二十一的就狠命的点点头。“看来真的是这个样子啊,流放的大小姐。”玄漓轻轻呢喃。”对了,你看看我这么的可怜,被自己的家族所流放,我又是一个女孩子,我该这么办啊!”我决定继续装下去,双眼泪汪汪的盯着玄漓看。“别……别看我啊!我是实在是没有那个条件啊!我父王管我比管他的小太监还严呐,再说了我一个男的收养一个女的多不好啊!我的身份又与别人不同……”玄漓摆摆手,一脸苦恼的样子。“那……或许你会缺少一个婢女呢,对吧?这样的话你收留我就名正言顺了嘛!”我拍拍脑袋说。“对啊,我怎么没有早一点想到呢?呵呵呵,就这个样子了,我决定了,我同意你当我的婢女。不过,你还没有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呢。”“噢……”我点点头,“我叫……贤沫优姬。”考虑再三,我决定还是要编一个名字。“对,我叫贤沫优姬,你作为我的主人,那你叫什么名字呢?”我歪着脑袋问。“你这个傻瓜刚才明明都说了好不好?”“啪”的一声,我感觉到脊背上一阵剧痛,一定是那个可恶的卑鄙小人!!!!!“呵呵,贤沫优姬的身子骨不错啊,适合做我的婢女,呵呵。”玄漓假情假意的拍拍我,说。“噢我想起你来了,你就是那个丑不拉叽,傻不愣登,一表人渣的自恋狂——玄漓!”我讪笑着说。“嗯,我说贤沫优姬啊,你是不是现在已经正式成为我的婢女啦?”玄漓摸摸我的发,漫不经心的问。“是啊。”我一脸不解的回答。“那不就好了嘛,去,给我切杯茶去!”玄漓一脸神气样旳指使我干活,“是,我的——主人!”我狠狠的咬重“主人”这两个字,做了一个鬼脸,“可是——”我一顿,“我还不了解这里呢,哪里都不熟悉啊,怎么干啊?要不——”我一把拉过他的手臂,“走吧,去转转。”“你——”他狠狠地盯住我,“好吧,贤沫优姬!我是输给你了,走吧。”他半不情愿的的被我拖了出去。不过,虽说他是被我拖出去的,但还是需要他带路呀!我讪笑的一把把这个养尊处优的主人推了出去。“干什么啊!”他抗议的说,“我就不明白了,到底是你是主人,还是我是主人啊?怎么你一脸神气的样子啊!”“我……”我失语了。对啊,明明是玄漓收养了我,为什么我会这样?我应该是感激才对吧……“走吧。”玄漓拉起我的手,他的手,白皙、温软。我不再思考,“好。”我嫣然一笑,应道。初二:凛凛蝶1200字以上 初二
-
天堂之约_2000字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该死”,又是红灯!他紧握车把的手已经沁出了汗水,惺忪的睡眼依稀看见一团不祥的云雾,云雾之中是一组鲜红的数字在闪跳,仿佛是狞笑着的魔鬼的眼睛,虎视眈眈地盯着即将迟到的他。小军抬起手腕一看,分针已经指向8字。是的,只有8分钟了,再不赶路肯定要迟到了。他突然想起,今天是星期五,按理说,老师会提前几分钟驾到检查作业。往常,时间总是走得慢腾腾的,就像风烛残年的老人,拄着拐杖,气喘吁吁地艰难挪移。可现在分针和秒针就像200米接力赛一样,跑得飞快,真的是光阴似箭啊!呵呵,要是有哈里波特的本领就好了,就可以将时间定格在这个位置上。6,5,4,只有三秒,就是红灯啦!对,争取时间!不管三七二十一,脚下猛一蹬,闯过去!“喂,那位小朋友,快停下!”一声哨子响起来,路口执勤的交警发出警告,朝他挥手,阻止他。小军一看,还有几步就过去了,停下来就半途而废了,于是一埋头,一蹬腿,冲过去!嘭!说时迟那时快,一辆摩托车如脱缰的野马冲了过来,自行车被撞飞十几米开外,小军眼前一片漆黑……血色浓雾笼罩着,就像王母娘娘瑶池里的云雾翻滚着,铺展开来……他觉得自己的灵魂飘飘悠悠飞出躯体,就像一只没有重量的氢气球,不停地向上,向上……“我,我,这是在哪里?”小军疑疑惑惑,有气无力,向周围打量。顿时,千万个相同的声音传过来:“在——哪——里?“在——哪——里?”仿佛身处四面回音的山谷里。“天堂,这里是天堂。”云雾里钻出一个声音,有气无力。一抬头,是个五大三粗黑黝黝的男子汉,胳膊上绑满了白色绷带,渗透着斑斑的紫色血迹。这是一个在高速公路上超速驾驶的死者,当时他的奥迪开到了220公里/小时,结果一闪忽,一头撞上隔离栏杆,一命呜呼!黑汉子一脸惊诧:“怎么?小弟弟,你这么年轻,怎么也到天堂啦?这里可不是迪斯尼乐园啊!”小军脑袋轰的一声炸开了。他发现,前前后后,远远近近,都是一片痛苦的呻吟。哭爹喊娘,呼天抢地,那一阵阵声浪仿佛无数把锋锐的铁锥子,扎进小军的骨髓里。他才恍然大悟,刚才因为抢三秒闯红灯,结果就同这些违反交通道路规则的肇事者们,相约在天堂里了。呜呜,呜呜,小军鼻子一酸,大哭起来。大家见一个小孩也被送进了天堂,悲痛欲绝,一时间,哭声震天动地,此起彼落,组成了一场声势浩大、壮怀激烈的天堂大合唱!霎那间,悲痛的眼泪就像决堤的洪水,泪涛滚滚,泛滥成灾,几乎淹没了偌大无边的天堂。一个撑着不锈钢拐杖的黄发美眉挪动步子,走过来,见小军哭得可怜的样子,便劝慰道:“孩子,哭有什么用!我们只能用鲜血和泪水的代价,去唤醒人间那些行路人和驾车者们。”她泪水涟涟,告诉小军一段刻骨铭心的悲剧。原来,这个美眉驾着艇王,跟一帮飚车者们,深夜在紫金山紫霞湖附近,前后追逐,相互骠劲,结果一头栽进湖水,香消玉殒,永远地陪伴在寂寞的紫霞仙子的身边。小军好难受,不禁为她落下一掬同情之泪。是呀,这么漂亮的阿姨死了,她的孩子怎么办?没妈的孩子像根草啊!一个面貌俊朗、身材伟岸的帅哥,绷带吊着绑了石膏的右臂,他用左手拍拍小军的肩头:“嗨,男子汉,流血不流泪嘛!小朋友,你怎么为了赖床几分钟,就赶时间闯了红灯?这不是白白送命吗?可惜啊可惜,你太小了,还是个刚出壳的雏鹰嘛!”接着,帅哥将自己丢送性命的惊魂一幕娓娓道来:“那是个月黑风高的夜晚,我经不住朋友的怂恿吆喝,喝了几杯五粮液,喝得迷迷糊糊,结果开起宝马歪歪扭扭,像跳迪斯科一样,在十字路口等红灯时,一头撞上了前面的渣土车,就一命呜呼了!”男儿有泪不轻弹。想起年轻的妻子和可爱的孩子,帅哥的眼泪滴溜溜滚出了眼眶。小军的心灵就像经受一场生命的洗礼。他后悔不迭,一想到从今以后,不能跨进美丽的校园,不能跟小伙伴一起玩乐,不能痛痛快快地吃肯德基,不能被爸妈娇着宠着,就这样永久地留在天堂里了,真是痛苦万分。唉,世界上如果真有卖后悔药的地方,该多好啊!他彻底绝望了!突然,一个权威的声音在头顶威严地响起来,真是震耳欲聋:“你,小军同学,千万要牢记:绿灯是平安的保障,红灯是生命的杀手!宁停一分,不抢一秒!知道吗?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好好珍惜啊!你已经看到天堂里受难的芸芸众生,接受一次教育。侥幸的是你的伤势并不严重,现在送你回到人间吧!”说时,一缕青烟摇摇晃晃钻进了他的躯体,小军顿时精神倍增,脉管里涌动着生命的血液。他挣大眼睛一看,周围一片白色,噢,是在医院病房里。“宝宝醒喽!宝宝醒喽!”病房里欢呼雀跃,声震屋瓦。原来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再加上七大姨、八大姑、九大舅,早就簇拥在病床周围,就像在陪伺一位至尊至贵的大阿哥。他们有的哭,有的笑,有的抹泪,有的欢叫,有的拥抱——苏醒的小军,就像天使降临人间!小军觉得,尽管脑袋上捆绑着白色绷带,像一个大头娃娃,但毕竟获得了第二次宝贵的生命。此时,两行幸福的热泪,像断线的珠子似的,从脸颊上流下来,流下来。对生命的理解,他从没有像这样警醒,他真想对世间所有的人呐喊:活着,真好!吉林省梅河口市第十实验中学初二:张策1200字以上 初二 想像作文
-
华山之行_2000字华山,为中国著名的五岳之一,古称“西岳”,中华文明的发祥地,它位于陕西省渭南市华阴市,自古以来就有“奇险天下第一山”的说法。这几天有幸来到了这座奇山,站在山脚下,望着那直通云霄的高峰,不禁使得跃跃欲试之情溢于言表。 第二天卯时末,这趟旅途就此拉开帷幕。这时已经立秋了,但头顶的阳光高照,一反常态的热,但山中却犹如脱胎换骨般的凉爽,周围到处是沁人心脾的野草芳香。 迈入了玉泉观其实才刚刚进了山门,路上溪水潺潺,鸟语花香,随处可见的小瀑布仿佛在给我们演绎着大自然的生机勃勃。在一段很长的石路以后,终于到了第一个关卡——五里关,表示着已经走了五里路了,缘溪行,路慢慢的变陡了,而且也变成了台阶,在上了将近一个时辰后,我们遇到了一块巨石,上有三个字——回心石,相传古时许多人在这里就失去了上山的希望,纷纷从原路返回,虽说我们已经连续爬了快两个时辰的山路了,早已气喘吁吁,而原本的艳阳高照也被一团乌云笼盖,看着周围那些人有的萎靡不振,原路返回,还有的重整旗鼓,继续向前。可能这也就像是一个人生的岔路口吧,有的人只管埋头向前冲,有的人深思熟虑自己的成本,另外的一些人干脆放弃,既然已经来到了这里,放弃怎么甘心呢。 过了回心石,就到了华山的第一个险境——千尺幢,山幢壁直立,两边铁链垂直下垂,手稍有未抓牢的地方便会跌落崖底,其间仅容二人上下穿行。在它的顶端,有仅容一人的石洞,当游人爬上最后一个石级时,便从洞中钻出,故而此洞名叫“天井”,从天井中出来的那一刻,从上面往下看,看着向上爬的游人脸上的惶恐,再从心底的深处为他们喊一句:加油!但这才只是过了第一关。复前行,我看到两块大石中竟然夹着一块石头,而路就修在那块小石头的下面,小石头上写着“惊心石”,这就是百尺崖了,穿行而过的游人都低着头快速的通过,生怕石头掉下来,待我到达石头的另一端回头望去时,只见小石头上又写着“平心石”,故韩愈在诗中说“俄然神功就,杀气见棱角”。 再往后,就到了北峰,站在北峰上,好似与云与天与山共处一室,上下白茫茫的一片,既看不到天,也望不到地,仿佛置身于仙境,故北峰别名“云台峰”。再往前走就到了苍龙岭,以其苍黑色的外部和其似悬龙般的地势而得名。其如行在剑刃上的地势使得很多游客胆战心惊,其中有一个著名的故事:韩愈大哭投书求助,所以这里也成了“韩退之投书处”。 穿破了北峰的白雾,踏过了苍龙岭的绝壁,便是金锁关,华山的咽喉要道,道家认为,华岳为仙乡神府,只有过了通天门,才算进入仙境。过了这里便开始了去东峰的“征途”,看着眼前的万级台阶,不禁一身冷汗,毕竟衣服已经被汗浸透了,有时其他正在下山的游客,也不时给我们打气。于是休整片刻后便继续出发,路途中全是宽窄不一的台阶,天空仍是阴沉沉的,我们带着伞,生怕下起雨。 前方忽然出现的一个垂直“楼梯”吸引住了我的眼球,游人抓索而登,身体却无法贴近崖壁,因而随着铁索摆动,如同腾云驾雾,故名云梯,从下往上爬的过程中,绳索晃晃悠悠,必须全神贯注才能确保万无一失,否则自己失手下面的人也会遭殃,但这也犹如人生,对于我来说就像一个挑战,既然徐霞客在当时都能上的去,那“我辈岂是蓬蒿人”,我当然也不甘示弱了。向上爬的过程中,向前看消磨着你的信心,向后看则是在打磨一个人的胆量,毕竟每上一个台阶就少一个台阶,唯有脚踏实地的把握好当下,既不看还有多远,也不回头,才能成功的登上云梯。过了云梯后,东峰就近在咫尺了,在一串长台阶后,终于登上了第二个山峰,奇怪的是,阴沉沉的天突然变晴了,走到崖边,这才发现竟然站在那些乌云上面,怪不得东峰别名朝阳峰,果有“日出而林霏开,云归而岩穴暝”之景,站在朝阳之巅看周围的一切仿佛都有一种登峰造极的感觉,心情也跟天气一样多云转晴,这才体会到陆游的“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的心情。在这之后第二个目的地便是西峰了,登临东峰鼓舞了我许多,所以去西峰时好像没有那么累,但处处可见绝岩上的崖柏,真是“咬定青山不放松,立根原在破岩中”,让人感慨万千。 ·在一段熙熙攘攘的人群以后距离西峰已经不远了,其实“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这句诗更能表达出我内心的感觉。西峰的真面目在我的眼前出现,如果说东峰算一个刚强不屈的男人的话,那西峰就算一个柔弱但富有诗意的女子了。西峰上的雾气始终环绕在四周,又因峰巅有巨石形状好似莲花瓣,古代文人多称其为莲花峰,所以诗仙李白诗中有“石作莲花云作台”一句。而且还伴有许多美丽的神话传说,其中尤以沉香劈山救母的故事流传最广,一块石头上还写着“劈山救母”四个大字。峰上崖壁题刻遍布,琳琅满目,许多的文人墨客都来过此地写下自己的感触。站在摘星台上,一股“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之景在眼前出现。 这时已经下午了,我们只好乘天黑之前赶紧下山,便放弃了去南峰的计划,开始下山,我们本想着下山不会特别累,但是下山远远比上山的台阶还要多,每走一会,脚就开始疼了,,看着下山的人们走路方式千奇百怪,想笑都没力气笑,真是有种“复前行,欲穷其台阶,但台阶越走越多”的感觉,上山容易下山难,果不其然一路上腰酸腿疼,大家都纷纷苦笑着说就像体验了一下八十岁的自己。待到下至山脚时,天色已渐暗,从看着山上的小溪流慢慢汇集成山下的瀑布确实是“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河”。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这不仅是爬山时的真实写照,也是我们遇到任何难题时应该有的态度,只有在遇见困难时仍能保持乐观的心态,才能犹如披荆斩棘一般斩断前行的荆棘,才能拨开云雾看到希望的光芒。1200字以上 初二 写景
-
刀锋偏冷(7)拔丁抽楔_2000字天已经完全暗了下了,可是没有一个人敢去点蜡烛,群雄的气息似有似无,生怕发出一点儿声音。这是为何?此次前来赴约的,都是江湖上响当当的人物,单单进入天下一百强的就不下六十个,但是没有一个人察觉到这位黑夜杀手,无声无息,如鬼魂一般。这轻功恐怕天下无一人比得上他,这内功收放自如,远在林峰茗之上!那双眼睛是饥渴的,是贪婪的,好像要杀尽天下英雄,渴饮九州英魂血!一点亮光,或许是群雄这时最渴望也最害怕的事情了。群雄渴望温暖,渴望依靠,也害怕看见那黑夜杀手的脸,害怕被吓死,害怕能看到自己被杀死的情景。霜剑那只总握着剑的手,竟泌出一丝汗水。所以人心里都清楚,他(黑夜杀手)比在座的每一位都强大。厅堂内顿时闪出几簇亮光,群雄们想好了,能目睹这位举世高手,死而无憾。厅堂亮堂堂的,是群雄的决心,是他们的侠客之气。可是,那位黑夜杀手已经不见了,留下的只是一个死人和墙上的血书。死的是渤海游侠·肖志江,天下一百强中的其中一个,墙上的血书:“鬼龙院”!下面还有落款“无望子”。鬼龙院,已经来了,这只是他们的开场白罢了。蔡颉老先生四十多年称霸武林,武功天下第一,这下,可能要被这位神秘莫测的无望子给夺走桂冠了。大胡子眉头紧锁,“无望子啊。”他低声地喃喃道,好像在回想着什么。警报解除,大家早早就进房睡了,但恐怕今夜没有人会睡得着,大胡子也一样。给肖志江送灵的马车,笃笃笃笃笃笃,载着霜剑的思绪远去。天街夜色凉如水,最先就绝了人声,接着是陆续的熄了灯火,都有月亮,却缓缓出现在寒夜的空中。空中青碧到如一片海,略有些浮云,如几滴牛奶滴入一碗清澈的水中,好像要融入这无际的苍穹之中。最后一次见她,是在夏季的梧桐树下,树不高,却开着花,花是黄绿色的,很香,很可爱。月出皎兮,佼人僚兮,舒窈纠兮,劳心悄兮。这句《诗经·陈风·月出》的句子来形容她实在是恰当不过了。霜剑拖着腮帮子,望着月亮,眼前浮现起赵老师在他面前一遍遍读着诗经,和因诗经结缘的她,灿烂的笑容。霜剑的心目中,她是最美的。霜剑也不知道自己是否爱上了那个女子,每次看见她,脸都会不由自主地红了起来,每次与她交谈,心跳都会加速,暗恋着她,霜剑就已经很满足了,看见她笑脸,他舒心,看见她的愁脸,他揪心。巴不得天天和她在一起。但如今大敌当前,霜剑自己也知道,自己出手的速度变慢了,剑不再与他融为一体,不再得心应手。赵老师说的没错,有了感情就像生锈的剑,已大不如从前了。难道非要无情无义,才能达到最强的巅峰吗?并不是的。爱情是一种毒药,被毒害了还不知道。爱情让聪明的男人变得愚钝,让傻的男人变成提线木偶,乖乖听从“她”的指令,遵循“她”的意愿。但那些成年人总要被爱情迷糊一回,因为这是人类繁衍下去的基本之一。而你们呢?早恋的孩子,爱情带给了你什么?又带走了你多少,多少?这种错误的自我安慰方式如香烟一样,百害而无一利!却又有那么多傻瓜心甘情愿地沉溺在里面。这是社会现实无法改变,但你的命运是掌握在自己的手中!等到霜剑这个年纪再来想恋爱这事吧!(注:霜剑二十二岁)只不过,霜剑这恋谈的正不是时候。结束了吗?不,这才刚刚开始。一阵冷风吹入霜剑的窗口,带着一种缠绵的气息,夹杂着一股——杀气!霜剑提剑跃下窗户,稳稳地落在地上。他的面前一个黑影。“伏魔金刚,你又来干甚!你们院主无望子已经来过一回了,你又要无中生事!”霜剑毫无感情地质问道。“你错了,我不是来无中生事的,是院主派我来的。”伏魔金刚带着一种嘲讽的语气回答道。霜剑耸立在风中,如一座石像。“你曾经也是鬼龙院的一份子,你背上的‘鬼’字是和我一模一样,你的无情就是我们赋予你的,我此行就是要问你,你是要回来加入我们,还是要在这里被我杀掉!”伏魔金刚盘腿坐下。霜剑拔出剑来,他的人,他的剑,在这凄惨,悲凉的风中,更加凛冽!一阵幻影,伏魔金刚的龙爪手,就已逼近霜剑。霜剑手腕转动,剑气破风,江湖豪杰岂会与卑鄙小人为伍!伏魔金刚身影晃动,竟闪过了霜剑的每一剑。‘一星飞鹭白剑式!’霜剑猛地一扑,一剑向下刺去。伏魔金刚来个铁板桥,剑插入泥土,闪过了!不!霜剑脚一落地,双手交叉,闪出两把剑,双蛟杀!十字斩!说来缓缓实则一瞬。伏魔金刚人在空中,怎么闪得去?眼看霜剑就要把伏魔金刚剁成肉泥,伏魔金刚龙爪手,‘南海蛟龙伏魔三段式!’此招乃伏魔金刚自创,重在一个稳字和猛字。两把剑活生生被捏断!不好!断剑反射月光,将月光放大了几百倍,又是零距离,刺的他睁不开眼,待他机智地落在地上,霜剑的剑,已然刺入他的胸膛。“用鬼龙院的招式杀鬼龙院的人,你真做的出来。”伏魔金刚喘息着。霜剑头也不回的拔出剑来,鲜血喷溅,提着剑走了。虎虎虎虎虎虎,爪风呼啸,直袭霜剑的肩头,霜剑连续三个前空翻,躲掉了。还不死!的确有点出乎霜剑的意料。“伏魔金刚,金刚!这称号是好得的吗?这一剑不过是在挠痒痒罢了!”伏魔金刚又使出了‘南海蛟龙伏魔三段式’更快,更猛,更具有威力!霜剑不敢怠慢,双手把剑,一剑迎上去,当当当,剑断成好几节,一拳,如子弹一般干飞了霜剑,霜剑还没爬起来,伏魔金刚就一脚重重地踹在霜剑的胸膛上,霜剑的口中喷满了血。伏魔金刚一手掐住霜剑的脖子,把他举得老高老高的,右手,一拳拳,如打沙包一般,每一拳,似乎都可以打碎岩石。伏魔金刚的拳头如机关枪一般,在霜剑的身上扫射着,霜剑却毫无反抗之力。伏魔金刚一手摔下霜剑,这么差,连杀,都毫无意义,曾经的你呢?哼,伏魔金刚用脚挑起霜剑,一个射雁踢,将霜剑踢到半空中,又一个侧踢,霜剑如弹丸一般重重撞在地上。地都有些开裂。呸。伏魔金刚头也不回的走了。这个夜晚,终于安宁了,大家找到霜剑时,霜剑已经重伤,连说话都很难了。士可杀不可辱,霜剑活着的滋味,比死了还痛苦。福建福州鼓楼区福建省福州屏东中学初二:步六孤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二
-
夜空中最亮的星_2000字迷失方向的孩子呵,不要担心,不要焦急,因为在漆黑的夜空中,有一颗最明亮的星他拥有照亮希望的力量相信吧,他会照亮你心灵的暗黑,为你照亮前方,点亮希望。初二:苑晨起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50字 初二 散文
-
追星王我加入了“追星族”,近乎疯狂地追逐着我心中的星,于是便有了“追星王”的雅号,班上的那些“追星族”们,也甘愿对我“俯首称臣”。我不欣赏周杰伦,也不看好超女,我只崇拜体育明星,像刘翔、罗纳尔多,那都是我的最爱,这大概是受偏爱体育的老爸那耳濡目染吧。每天晚上的“体育快餐”,是我必不可少的摄取“营养”,什么名将有约、体坛三棱镜,只要沾一点“体育”边,都能吸引我的眼球。瞧!我的足球之夜,“郑智!加油!加油!”我一边看球,一边激动地喊着,“传球!传球!”“唉――可惜”此时的我已完全融入了球赛之中,早已忘了爸爸妈妈都已入睡。正当我自我陶醉时,电视突然没了,妈妈生气地站在我面前。无奈啊,我只好乖乖地钻进被窝,心里却一直想着那场球赛,看来只能在梦中相会啦!谁让我是孩子呢?我的房间里贴满了体育明星的图片,书本上也贴满了体育明星的粘画,北京申奥期间,我把宣传贴粘在脸上去上学,还成了当时学校的一大新闻呢。只要是体育明星,你能说出一个来,我必能说他个一二三;你能说出十个来,我九个半都不在话下,要是专考体育明星,那冠军一定非我莫属啦。下课了,班上的“追星族”们又围住了我,要我开始每天必备的“下课演说”,从欧洲赛事到国内联赛,从乒乓球到水上运动,我天南海北地说着,激动时常常手舞足蹈,连上课铃声都听不到,惹得老师常常批评我。尽管如此,我心里还是乐呵呵的,谁让我是“追星王”呢?500字 六年级 写人
-
王星懿自传_450字E度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王星懿自传我叫王星懿,祖籍盘锦,与2000年出生在鞍山。一岁会哭会闹。两岁会跑会笑,三岁会识满墙字。五,六岁时学过口琴,但不得学法,只得半途而废。幼年生活快乐,活泼。幼年结束后,就读于正阳小学,由于学校原因,三年级转朝阳小学。一,二年级常考满分,以后遍常受0。5分的折磨难倒英雄汉。喜欢做数学题,却十分马虎,所以口算也常常出错。爱写作文,却错字连篇。心有华丽之词,却难生喻下之花。弄得家长哭笑不得。七。八岁时迷恋弹琴,学了几年仍部连贯。四年级由于父母工作原因,来到鲅鱼圈上学,停了一年钢琴,五年级时继续,却甚是生疏。喜欢唱歌,却又五音不全。喜欢跳舞,却记不住舞步。只有钢琴小有成就。去年考过了九级证书,今年考十级。小学四年进入了广播站,虽说经常读稿,却也时常出错。五年级当了大队委,工作认真负责,也想偶尔偷懒,平时嘻嘻哈哈,大大咧咧上中学后,我的性格没多大改变,依然是嘻嘻哈哈,大大咧咧,不知天高地厚。虽然教训多的数不胜数,自己却总是长不大。这就是我一个聪明,可爱。活泼,经常出错,乐观,自信的初一学生!初一:王星懿450字 初一 写人
-
老殷头_750字我的家在农村,老殷头是普普通通的农民,母亲在附近的工厂上班,姐姐已远嫁他乡,我在城里上学,所以家中经常只剩父亲一人。他很土,身上没有一点文化气息,仿佛走到哪里就会有泥土的味道,不过我喜欢;他很实在,从来不会占别人的一点的便宜,虽然有时会吃亏,但我很骄傲……我的父亲就是这么普通,就是这么平凡,但是,也许是因为和他同一天生日的缘故,我爱他。在农村,只有冬天才有空闲,几乎每天都可以在田间看见他的身影。母亲是急脾气,不管做什么都是求快,父亲则相反,他总强调细水长流,做事精益求精,所以两个人会在这原则性问题上发生口角。不知是父亲嘴笨还是词穷,每次都被母亲占上风,看着母亲趾高气扬的样子,他仍会傻笑。虽然老实但不代表父亲没脾气,他很倔强,自己也会说把这坏脾气遗传给了我,所以母亲经常会说家里有两只九头牛都拉不回来的倔驴,我也很无奈。大蒜是我们家的主要经济来源,蒜的市场是漂浮不定的,也许前一秒还是天价,这一秒就会一落万丈。父亲却很能沉住气,即是邻居们都买了他也会凭借他的想法去做,就算会掉价也心甘情愿,我很欣赏父亲的执着。父亲很少出远门,即使出去也是和别人一块出去打工,每次回来都会给我多多少少买一些当地的食物。清楚的记得,他从新疆回来给我买的水果,让我尝尝当地的哈密瓜,但我一看其实就是普通的柚子,父亲还不相信,问过别人之后才懂得。不知为什么,我会心疼,无名的原因,就好像寒风吹进我的骨头缝,将我刺痛。现在的我没有甚么能够给他,不过我正努力去争取,十五年前他给了我整个世界,十五年后,我还他一种幸福。高一:晴子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650字 高一 写人
-
我们班的“球”星_600字说起什么星呀,我可要滔滔不绝地说一番了:我们班的歌星呀!当知不愧的肯定是毛建玉了,她的人不仅长的如花似玉,歌声也像人一样,清脆悦耳,让人大饱耳福;说起学习星嘛!那肯定是——我啦!虽然我不是什么绝色美女,不过我的学习嘛,还是说的过去的,不信哪天我俩来切磋一下;但我最佩服的还是我们班的超级球星——许子威。别看许子威人长得不高,身体也不算健壮,可他的球技真是没得说。他的球技一点也不低于那些高个子,只要他一个“三步篮”,就能将所有的人“斩于马下”。一个“三分篮”命中,让在场的所有人目瞪口呆。你是不是觉得他很厉害,是不是想认识他了,现在我就为你介绍介绍他吧!他一米四五的个头,体重不到70斤,有着一双浓眉大眼,高高的鼻梁,梳着“妹妹头”,别看他平时是个“小虾米”,可打起球来,那就是一个字“猛”。记得有一次,我们学校举行篮球比赛,当许子威上场时,所有人都笑了起来,大家都说:“许子威,你这么小的个头,还是等到明年再来吧,快下去吧!”但许子威一言不发。上场时,大家握过手之后,就开始打了。一上场,许子威就给了他们一个“下马威”,一个纵身跳跃,抢下了对方的球,当对方还没反应过来,许子威就一个箭步上了蓝。“咚”一声,球进了,全场一片欢呼,刚才还瞧不起许子威的人一个个对他刮目相看。之后,许子威越战越勇,一个个的“三分球”在我们眼前闪过,一个个箭步如飞的“三步篮”让操场边响起一阵阵的欢呼声,不久,我们班便将比分拉远了。“嘟”裁判员的哨声一响,全场立刻沸腾了,“22”比“4”,多么令人震撼的数字呀。人人都将许子威拥起来,从此,许子威的名声便在校园里传遍了。这就是我们班的球星,你想认识他了吗?650字 六年级 写人
-
王星懿自传王星懿自传我叫王星懿,祖籍盘锦,与2000年出生在鞍山。一岁会哭会闹。两岁会跑会笑,三岁会识满墙字。五,六岁时学过口琴,但不得学法,只得半途而废。幼年生活快乐,活泼。幼年结束后,就读于正阳小学,由于学校原因,三年级转朝阳小学。一,二年级常考满分,以后遍常受0。5分的折磨难倒英雄汉。喜欢做数学题,却十分马虎,所以口算也常常出错。爱写作文,却错字连篇。心有华丽之词,却难生喻下之花。弄得家长哭笑不得。七。八岁时迷恋弹琴,学了几年仍部连贯。四年级由于父母工作原因,来到鲅鱼圈上学,停了一年钢琴,五年级时继续,却甚是生疏。喜欢唱歌,却又五音不全。喜欢跳舞,却记不住舞步。只有钢琴小有成就。去年考过了九级证书,今年考十级。小学四年进入了广播站,虽说经常读稿,却也时常出错。五年级当了大队委,工作认真负责,也想偶尔偷懒,平时嘻嘻哈哈,大大咧咧上中学后,我的性格没多大改变,依然是嘻嘻哈哈,大大咧咧,不知天高地厚。虽然教训多的数不胜数,自己却总是长不大。这就是我一个聪明,可爱。活泼,经常出错,乐观,自信的初一学生!初一:王星懿400字 初一 写人
-
老王_2000字请让我成为一株菟丝子,永远依偎着你。——题记老王是我这辈子最大的克星,在十三岁以前,我一直这么认为。只有她,才会在六点准时的时候把我从温暖的被窝里拖出来,只有她才能做出那样难吃的南方菜,当然,也只有她到了午夜才满身酒气的回到家。我的爸爸,那个笑起来很温暖的男人,在一个八月的晴空里,留下了我和老王,还有一片尘埃,就这么怀着跳动的心,走向了另一片曙光里。原因肯定是她!我心里闷闷的想着。谁会一大把年纪了还涂红色指甲油,穿粉色系列少女装,看得我都快人格分裂了,老爸怎么可能会受得了!唉~“梁茜!你再磨磨蹭蹭的,就等着到学校罚站吧你!”老王用她那尖锐凌俐的嗓门吼到。我收回空洞的目光,看了看墙上的挂钟,愤愤的咬掉了手上最后一个包子,终于在七点钟的前一秒出了家门。“别忘了把门口的垃圾顺便带走丢了!”我用尽全身力气差点没把白眼翻到天灵盖里去,然后拎起垃圾袋用力的往楼下一扔,在二楼倒尿壶的大妈破口大骂之前狂踩西瓜皮——溜之大吉,哼~小样儿,跟我斗!就这么连续上了三节课以后,下课铃声终于响了。我怀着依然健康蹦跳的心跑出教室,站在走廊上尽量呼吸着新鲜的空气。突然,眼角扫到一个人影,老王穿着一身黑色职业装顶着一张更黑的脸色缓缓向我走来。我突然有一种很不好的预感,撒开蹄子就想跑,却迟了一步,被她的“九阴白骨爪”一把抓住。我壮烈的闭上双眼,却没有想象中的一顿亢奋激昂的痛骂,好奇的睁开眼,发现老王正用一副我怎么会生出这种女儿的表情看着我。我脖子一梗,刚想张嘴申辩,却在她说出那句话之后,脑子像被一万匹草泥马奔腾践踏而过一样凌乱:我爸回来了,还带回了一个女人!不知过了多久,回到家后,我的脑子依旧是死机状态。我呆滞的站在老爸面前,麻木的看着他和那个平静的像西湖水一样的女人以及她对我的那个恬静的微笑,原来老爸好这口儿呀,怪不得,啧啧啧。。。。。。我的心里五味杂陈。老爸拍了拍我的肩膀,用一种抱歉而又和蔼目光看着我,他说从今天起我和她就是一家人了;他说他和她都想把我接过去住;他说我们一家三口要好好儿的;他说他会给我更好的生活。我答应了,只是老王怎么办?我很忧伤。老王听了我的想法,没有说话,只是熟练的抽出一根烟,打火,点燃,深吸了一口,然后缓缓吐出,像海的女儿里快要化作泡沫的小美人鱼一样虚弱,她说:“你去吧。去了,我一个人也自在一点。”语气很冷漠很无谓。我本该觉得伤心,然后乖乖的回到老爸身边,但是老王,我已经看出你的破绽了。你一直努力在烟雾缭绕下遮住的发红的眼圈,它是显得那么无助,那么苍凉。几天之后,我来到了我的新家。这里很漂亮,是老王的出租屋根本没法儿比的。但是这里很冰冷,我的心就像卖火柴的小女孩儿的脚一样,充满了细细小小的伤口,在寒冷的鹅毛大雪中瑟瑟发抖而又卑微的渴望着温暖。那个女人的笑容恶心的让我窒息!我头一次发现即使老王是在骂我的时候,表情也是那么美!或许我是真的错了,离开了老王后,再也没有人凶巴巴的拉我起床;再也没有人会煮难吃的菜给我;再也没有人满身酒气的回家后孩子气的叫我帮她换衣服;再也没有人天天陪我吵架,陪我上厕所,陪我打游戏,陪我一起分享少女缠绻的心事了。我想我不能没有老王。我向老爸说明了我要回去住的种种原因,老爸不同意,他说下周的新款游戏机出了以后,他第一时间帮我买。他似乎还以为我还是当年的那个无知的孩子,闹别扭了,只要拿颗糖哄哄,我就会听话,然后乖乖受骗。而却从不去了解我真正想要的是什么,想表达的是什么。我漠视了老爸的话,用手指着慵懒的蜷缩在沙发上一脸看好戏的女人说:“我讨厌她,除非你跟她离婚。”“她是你妈呀!”提到了那个女人,老爸有点温怒,他是如此的爱她,以至于别人都不能磕碰一下。“我妈只有老王一个,她没资格。”我冷笑道。老爸沉默了,只是无奈的看着我,又看看她,眼里是满满的不舍。我想我已经知道了答案,但我不想让老爸这么做,虽然我讨厌她,但她毕竟是能陪老爸一起走下去的人,我不想毁掉老爸来之不易的幸福。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我离开。我叹了一口气,拉起行李箱,留给了老爸一个当年如同他自己一样的决然的背影。“笃笃笃!!笃笃笃!”“喂!老王,本美女回来啦!还不快出来举行隆重的迎接仪式。”我风尘仆仆的站在门口大喊。门被急促的打开了,映入眼帘的是一张虚浮苍白的脸,头发湿哒哒的站在脸上,眼睛下的黑眼圈乌青浓重,毫无血色的嘴唇因为惊讶张成“O”型。我天!这是老王么,她怎么会变的这么狼狈。我心疼的抚了抚她的乱发,瘪了瘪嘴。她笑了一下,抱住了我,身上的骨头硌得我生疼。诶~她瘦了好多!一定都没吃饭。“臭丫头,怎么回来了?”她问。“我想你了,我在那边呆不下去。”我有点想哭。“你真傻,你爸条件多好,干嘛回来。没志气!”她无奈的叹道。“呜呜呜呜,我就是想回来,我不在你都瘦了,肯没按时吃饭吧,也不知道前天和昨天的衣服洗了没有,我不在家,也没有人陪你聊天,你多闷得慌啊,呜呜呜”我的泪水簌簌而下。“臭丫头,矫情什么,我过得挺好的”老王的声音带着浓浓的鼻音。“妈~我不要去老爸家了,我要回来,我要回来陪你。”我坚决说道。“好,好,回来就好,回来就好。”她抱紧我,声音很沙哑,眼泪一滴一滴滴到我头上,汇成小水流流到我的毛衣里,渲染成一朵朵艳丽的泪花。我的鼻头酸酸的,凑到老王耳边含糊的说了句:妈妈,我爱你!”老王也凑到我的耳边说了一句:“其实我早就知道了。”唉~老王真是……我爱我的妈妈,很爱很爱很爱很爱!这种爱,时间也不能将它泯灭。初三:梁茜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三 叙事
-
蛇王淘金_2000字阿奔一岁了。他是全家的太阳。好吃的东西全让他一个人吃。冬天的西瓜,夏天的苹果,春天的西红柿。。。。。。全家围坐在他四周看着他吃,没有人馋,眼睛里喷射出的全是心甘情愿的享受的光芒。“爷爷,吃!“阿奔说话早,已被爷爷确认为有神童的嫌疑。“乖,爷爷不吃,你吃!“爷爷光吃孙子刚才这句话就能活一个月。“奶奶,吃!“阿奔不明白自己刚刚来到人间一年,比起身边这些受过磨难的人幸运多了,可为什么他们不享受却让一个将来享受机会海了去的小不点享受呢?“真是好孩子,奶奶不爱吃西瓜。“奶奶激动得直擦眼睛。阿奔昨天看见奶奶把他吃剩下的西瓜皮啃得还剩一张纸那么厚。阿奔又让爸爸妈妈,二位更是百般谢绝,千般感动,万般心甘情愿。阿奔的一切--吃喝拉撒睡及喜笑怒骂,成了全家人生存的目的。随着阿奔的出世,家中的其他人都不把自己当人看了。只要阿奔活得好,他们吃草都行。阿奔活得很感动,也很想报答他们。当他两岁时,亲人们开始讨论怎样培养他。“先教他背古诗吧!“爷爷说。没人反对。爸爸说一句,阿奔学一句。“阿奔,你自己说一遍。“爷节要孙子背一遍。当然大家都对阿奔一句背不下C醇嵝挪灰伞?阿奔流利地把那首古诗说了一遍--他是蛇王,记忆力超人。全家人大眼瞪小眼。爸爸最先反应过来,他大喊一声:“神童!““没错!“另外三人异口同声。两岁的儿童只听一遍古诗就能倒背如流,不是神童是什么?!“再教一首!“爷爷发疯似地喊。阿奔又背会了一首。“再教!““再教!!“阿奔已经会背15首诗了,只用了不到1个小时时间!奶奶去喊劣。爸爸给报社记者打电话。转眼间屋里挤满了陌生的人。屋外树上的蛇警惕地注视着蛇王的四周。“阿奔,给大家表演一回!“妈妈抱着儿子。看到几位家庭成员期待的表情,阿奔只好表演,其实他心里已经开始烦了。“天才!“一位记者惊呼。“不可思议!““神童!“记者们围住了爸爸。“请问您的学历?““请问您小时候是几岁开始说话的?““您认为想生神童必须吃什么食物?“爸爸一一回答,神气非凡。又有记者围住妈妈提问。“请问生神童的受孕季节何时最佳?““您注意胎教吗?““您爱吃什么?“妈妈一通乱侃,恨不得说自己是圣母再生,怀孕时天天吃星星喝银河。爷爷奶奶也少不了大出风头。阿奔累了,他疲倦地看着乱哄哄的人群和劲头十足的血亲。他们不吃西瓜不吃苹果不吃一切每斤超过一元钱的东西就是为了换来今天这样的场面。电视台的摄像机来了。神秘的机器对准了阿奔。节目主持人将话筒对准了阿奔。“听说你能背十几首诗,你给我们表演一下好吗?“主持人问。阿奔决定不说了。他要是当着电视表演,弄不好连外星人都招来了。“小奔,背呀!“看见儿子不表演,爸爸急了,要知道,电视机前有他的同事,有他的朋友,有他的同学、可能还有曾经甩了他的初恋者。这是他出人头地以及彻底清算欺侮过他的人的良机。儿子还是不说。“背呀!“妈妈更急。她认定电视机前坐着反对她这门婚事的双亲,他们为此同她断绝了关系。她要让他们看看她跟他生了个什么!爷爷奶奶更是没想到自己在人生的终点之前还能出名,他们想了一辈子出名的事,也失望了一辈子。真是谁笑在最后谁笑得最好。爷爷从前投过稿,瞧那编辑退稿时那副不屑一顾的样子!一想起这事爷爷就恨不得从一千层的大楼顶上往下跳才解气。奶奶心情也极为迫切,她的同学里有一人成了教授太太,这件事使她吃饭不香睡觉不甜,尽管她有过上百名同学,才出了一个教授太太,那也不行!她做梦也没想到自己能在进火葬场之前当上神童奶奶!四位直系亲属的眼睛死盯着阿奔的嘴。阿奔紧闭着嘴,一声不吭。“你会背诗吗?“节目主持人再问。“他会!“爸爸急了,干脆替儿子回答。主持人耸耸肩膀。“阿奔,你说呀!“妈妈带出了哭腔。“你说不说?“爸爸把手举到了空中。吓唬儿子。阿奔愣了。要打我?就因为我没背诗?爷爷奶奶妈妈都不出来制止?大冬天的围在我身边看着我吃西瓜而不馋而心甘情愿的人就因为我背不出诗来要打我?!诗比西瓜重要?蛇王实在想不通。电视台的记者一边摇头一边走了。屋里只剩下全家。“你让我们丢了脸!“爸爸怒不可遏。“影响多坏,让我以后怎么见人!“爷爷直跺脚。“唉,他还小。。。。。。“奶奶稍客气些。“他是故意捣乱吧?“妈妈心眼儿挺多。阿奔看着身边这四个同他生活了两年的人,突然觉得十分陌生。他们生孩子为了什么?第五章爷爷同爸爸低声交换了一下意见,一致认为到了严厉管束阿奔的时候了,他是全家人的希望。要么当牛顿,要么当托尔斯泰,要么当贝多芬,梵高也凑合。天才都是管出来的,爸爸和爷爷决定开始管阿奔,就像冬天给他吃西瓜一样必然。“你今天是故意捣乱,以后还敢不?“爸爸举起手,拿出要动武的架式。“敢。“阿奔说。“顶嘴!!“爷爷奶奶爸爸妈妈不约而同惊叫道。爸爸悬在“你会背诗吗?“节目主持人再问。“他会!“爸爸急了,干脆替儿子回答。主持人耸耸肩膀。“阿奔,你说呀!“妈妈带出了哭腔。“你说不说?“爸爸把手举到了空中。吓唬儿子。阿奔愣了。要打我?就因为我没背诗?爷爷奶奶妈妈都不出来制止?大冬天的围在我身边看着我吃西瓜而不馋而心甘情愿的人就因为我背不出诗来要打我?!诗比西瓜重要?蛇王实在想不通。电视台的记者一边摇头一边走了。屋里只剩下全家。“你让我们丢了脸!“爸爸怒不可遏。“影响多坏,让我以后怎么见人!“爷爷直跺脚。“唉,他还小。。。。。。“奶奶稍客气些。“他是故意捣乱吧?“妈妈心眼儿挺多。阿奔看着身边这四个同他生活了两年的人,突然觉得十分陌生。他们生孩子为了什么?第五章爷爷同爸爸低声交换了一下意见,一致认为到了严厉管束阿奔的时候了,他是全家人的希望。要么当牛顿,要么当托尔斯泰,要么当贝多芬,梵高也凑合。天才都是管出来的,爸爸和爷爷决定开始管阿奔,就像冬天给他吃西瓜一样必然。“你今天是故意捣乱,以后还敢不?“爸爸举起手,拿出要动武的架式。“敢。“阿奔说。“顶嘴!!“爷爷奶奶爸爸妈妈不约而同惊叫道。爸爸悬在动。大蛇突然向他俩扑去。爸爸和妈妈逃出门外。当阿奔叫他们进来时,大蛇已经不见了。“蛇呢?“看着完好无损的孙子,爷爷感到不可思议。床上床下,柜上柜下,均无蛇的踪影。“以后你们千万别再做出要打我的样子。“阿奔说。全家人像看天外来客似地看着阿奔。1200字以上 六年级 童话
-
感叹王星我因整理父亲遗作,得知三原县王星先生收藏戏剧资料甚丰,遂有前往拜访之心,于是,我联系了三原县城隍庙的文物工作者张应征同志。12月19日上午,我驱车到达三原城隍庙门前。看来我找应征同志作向导是找对了。他不但和先生很熟悉,连先生的生活规律也很了解。他看了一下时间说:“这个时间正是先生在老干活动室活动快要结束的时间,如果还没有来得及走,在这里我们就可以见面。活动室距离城隍庙很近,先生的家距离城隍庙很远。”几句话商定,我们先去活动室。应征年轻腿脚快,他找到活动室管理人员一询问,方知先生这几天因上午天气太冷,都是午饭后趁天气暖和才来一来。这时正好快到午饭时候,我们便直接赶往先生家中。经过好一阵曲里拐弯的穿梭,车子钻出了三原县狭窄的南关,才在郊外找到先生的家。这里虽然还算是县城,已经处在城郊边缘的僻壤,远离了喧嚣,多了份寂寥。接待我们的是先生的两个儿子刘卫、刘宁。说明来意后,他们引我见到先生,施礼寒暄坐定,我端详着面前的这位耄耋老人,清瘦、干练、精神矍铄,体老而不衰,目光炯炯,好向从我身上一下已经扑捉到我的来意。可惜有点耳背,和别人交流只能以笔代言,让儿女们不放心。我用笔在便笺纸上写到:“我的父亲是孙迟,1963年曾经写过一本《秦川儿女》的郿鄠剧,由礼泉剧团排演,1964年参加陕西省第二届戏剧观摩演出。当时的导演赵治中告诉我,他把有关资料和王保京看后写的一篇文章交给先生收藏,我是想来看看王保京写的那篇文章,打扰先生的休息。”为了照顾先生的视力,我努力把字写得工整一些。先生看完后脸上露出一丝惊喜。随后慢慢说:“你父亲我们认识,,《秦川儿女》这本戏我知道,可惜我没有收藏到这个本子。”刘卫、刘宁兄弟听到这些话,也都异口同声地说:我们这里还收藏着孙迟先生为我父亲写的墨宝呢。先生短短的几句话,话语清楚,意思明白,我知道我的此行已经是失望了。先生接着说:“我现在年事已高,已经不再接受这一类的查询了,对你我今天例外。”说完便开始慢慢起身,我赶快去扶,先生摆一摆手,自己稳步走向楼梯。我和他的儿子们一起紧紧随后搀持防备。先生步履沉稳,好像一点儿都不吃力。走上二楼,原来是一重戏剧文化的新天地。“新”是因为我没有见过;“新”是因为室内陈列的戏剧资料在别的地方无法见到;“新”是因为小小斗室容纳了秦腔这个古老戏曲品种繁衍生息和流传的历程。老人带我走到我父亲书法面前停下脚步指了指,“这是你父亲给我留下的墨宝”。我仔细看,这幅作品已有十多年了。老人说:“这是当年他和礼泉的王志学一起来时写的”。我暗暗佩服老人的记忆力怎么这么好。因为天气寒冷,我们不敢在楼上多停,劝老人家尽快地下了二楼。待我们在沙发坐定,先生独自进入房间,不一会儿,先生拿着几本书画集出来,他在我的面前翻到我父亲的书法那一页,在页面上指给我看,让我一一过目。然后又拿出一本他编印的的戏剧资料集,翻到赵治中题字的那一页给我,我翻了翻,陕西戏剧界的名人,方圆剧团的基层演职人员,戏剧作家,戏剧爱好者芸芸大众,人物真是不少。哦,我明白了,原来先生不仅仅是收藏戏剧资料,他从青年时期起就广泛联系戏剧界热心人士,在推动戏剧继承传统、创新发展等方面已经在戏剧界发挥了广泛团结、促进激励、进步创新的社会作用。不待我说感谢的话,先生又在纸上写道:“你要找的王保京写的那一篇文章,我后面再查查看能不能找到,你留下你的联系方式我会联系你的。”一个87岁的老人,给我写下这么负责的纸条,我怎么承受得起?我赶忙回写对答:“我已经满足了。”这时候,刘卫和我们谈起了先生创办“秦腔戏剧资料收藏馆”的情况,谈到了戏剧中的文物保存,三原的历史文物,唐高祖献陵、唐太宗昭陵、陕西秦腔博物馆等,话题越谈越广泛,意趣越来越投机,都有相识恨晚的感觉,不觉已是下午三点,我也考虑先生身体确实需要休息,便起身告辞,刘卫硬是留我们品尝了一顿老黄家的三原小吃。这天晚上,我睡得很晚,细细翻看着刘老先生送我的一本《大秦腔》,其中刊载着先生追忆晚清、民国时期“晋公子”、“聂大帅”、“陆顺子”、耿善民等几位名艺人表演艺术的文章,我一边看一边思量,刘老先生真是不易。先生从教一生,单调而清贫,竟然能花费那么大的气力,收藏那么多的宝贵资料,其所需财、物和时间、保管条件等自不用说,这般坚强的毅力和挚着的精神已经足够我们感叹一番:秦腔是我国最古老的地方剧种之一,陕西是秦腔的发源地和流传地区,几百年的戏剧文化积淀深厚。赵伯平省长早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就重视秦腔戏剧资料的收集和整理,作了很多的工作,可惜文革开始中断,再也无人提及了。先生作为有良知的文化人士,默默地作着这一无人理会的工作,寂寞之中见精神。怎不令人感叹而肃然起敬呢!在改革开放后,文艺舞台百花盛开,陕西在群众呼吁振兴秦腔的大潮中仓促成立“秦腔博物馆”,规模不小,藏品不多,特别是对建国后陕西戏剧发展的许多事件连资料也无法找到。而刘老先生的藏品规模虽小,却对各个时期的戏剧资料,包括剧本、海报、新闻、报纸介绍、刊物上的评论、剧照、演员技艺介绍、演出团体发展等等诸多方面都有涉及。先生保存本土文化根基的意识远比现在文化部门一些领导要有远见得多,怎不令人感叹其功垂后世呢?现在,刘老先生年事已高,那些繁杂的事务由其儿子刘卫接替。当刘卫谈到下一步发展的时候说,尽管自己家庭收入有限,藏品馆已经注册,也决心将老父亲一生用心血换来的事业继承下去。但是,真正要使这些藏品发挥社会效益,把传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继承下来,还是举步维艰,他也正在四处寻求支持,进一步扩大规模,把能够展示的东西都展示出来。能够整理的东西都整理出来。这明明就是文化界的愚公移山精神,父子前赴后继,为了秦腔戏剧的传承与振兴,怎不令人感叹其矢志不渝、锲而不舍的追求呢?人要有点精神,王星先生在戏剧收藏和研究方面,使他和传统的秦腔艺术密切相连,艺术生命之树常青,刘老先生乐者长寿。1200字以上 初三 散文
-
《狼王梦》读后感_2000字读《狼王梦》有感狼很多人或动物对狼的观点都是一致的,它们是那么的凶悍,冷漠,没血性的家伙。它们没人疼,没人爱,只有一堆带有厌恶的说法。但是,它们却是这世界上最专情的动物:它们的一生,只会有一个伴侣,如果它的伴侣离它而去,它就会离开它的群体,孤独一生,每当月圆的时候,它就会对月悲鸣,以抒发对爱侣的思念,直至终老,一生不变。然而,沈石溪利用这一说法,写出了《狼王梦》这本精彩的小说。《狼王梦》最近,我又重温了一遍沈石溪那本不朽的名著《狼王梦》。看完之后,我有所感言。本来,我对狼的看法是那么无情冷漠,但是,自从看了作家沈石溪的作品《狼王梦》之后,我对狼的观点瞬间改变了。原来,我想象中狼的坏印象和真实的狼好品质,真是天壤之别。五只狼崽的出世故事主角,是一条名叫紫岚的母狼,它失去了它的伴侣黑桑,但它的肚子里,却怀着黑桑和它的孩子。一场疾风骤雨里,怀着孩子的紫岚难忍饥饿,于是走投无路,到羊圈去偷羊。结果被看羊圈的猎狗发现,它们俩厮杀周旋中,紫岚艰难的产下了五只狼崽。由于下着狂风暴雨,其中的一只狼崽被猛风暴雨吹打,被活活地冻死了,这只狼崽,就这样被严寒夺取了生命。紫岚最得意的孩子黑仔没了还有四只狼崽,“一母三公”。紫岚看中了这“三公”里一只全身乌黑,模样相似黑桑的狼崽,还给它取名为黑仔,它把做狼王的希望都寄托在黑仔的身上了。紫岚非常偏袒黑仔,把最大的奶头让给它,最好的食物都给它,紫岚对黑仔的过于的爱子之情在其它孩子的面前毫无掩饰。黑仔和它死去的伴侣黑桑一样,又猛又胆大。黑仔总爱独自出洞玩耍,不喜欢与其它姐妹互动,紫岚却很放心,又很欣慰,黑仔做狼王的梦想就在眼前了。但鬼神不测,偏偏这时候,饥饿的金雕出现了。它仔细的观察了四周的情况,发现母狼竟然不在狼崽的身边保护它,金雕窃喜极了,便冒险冲向毫无知情正在玩耍的黑仔。就这样,紫岚最出彩最优秀的孩子便轻而易举的成了金雕的腹中之食……蓝魂儿也随着离开了黑仔没了,紫岚没来得及伤心,便匆匆开始把做狼王的梦想又寄托在蓝魂儿的身上。蓝魂儿的才能也不比黑仔差多少,它的身上也有像黑桑一样的精神,一股子的猛气,身姿一样的敏捷,脑袋一样的聪明。紫岚细心喂养和训练,蓝魂儿也快成为了和黑桑一样优秀的大狼犬。过了冬,春天的时候,狼群就会聚集在一起,来篡夺王位。可惜啊,风有不测风雨,人有旦夕祸福。冬天的那场雪,把蓝魂儿的生命和紫岚让蓝魂儿做狼王的梦想通通画上句号:狼群解散前,它们一直饥饿地徘徊在雪地上。忽然之间,在前方看到了一只肥羊,蓝魂儿用敏捷的身姿超越了其它的狼,自己先冲了上去。结果是猎人的陷阱,又大又坚硬的夹子直接夹住了蓝魂儿的身体。这么刚硬的夹子,别说是狼牙咬不破,就连锯子都锯不断。紫岚不忍心让蓝魂儿被这可恶的猎人残忍杀害,便一口要下它的喉管,在紫岚的安抚之下不知不觉的死去。就这样,都快成为狼王的蓝魂儿却意外被猎人捕猎时所放的夹子而失去生命,紫岚的狼王梦,又再一次的破灭了……双毛也在夺王位的最后一刻失去了生命黑仔,蓝魂儿都为了要做狼王的梦想意外间接死去,现在,只有双毛了。可是紫岚很失落,双毛从小瘦弱胆小,软弱无能,而且从小到大都妄自菲薄、自轻自贱。这个问题对于想要双毛成为狼王的紫岚来说,是多么困难,但是足智多谋的它,却想出了一个让双毛脱离自卑,让它变得趾高气昂的一头狼。冬季,紫岚带着媚媚和双毛去捕猎。每次捕猎,双毛总是最累的一个,但它吃得食物,却是难以下咽最难吃的东西,这是对双毛的侮辱和打击啊!紫岚和媚媚一次又一次用这样的行为去打击它,双毛就这样饥肠辘辘忍气吞声了好久。有一次,双毛忍受不下去了,它的自尊心终于爆发了。那时候,紫岚已经斗不过博硕肥腯的双毛了,而且把紫岚打得都瘸腿了。虽然紫岚成了坡脚狼,但它兴奋又欣慰,自己的儿子终于不做胆小自卑鬼了,而是顶天立地,斗志昂扬的大狼犬了。春季一到,双毛已经迫不及待地想去篡夺王位了。鸡皮鹤发的洛夏已经斗不过年轻力壮的双毛了。胜负完全明显,双毛快成为头狼了,但是,在最后关键的时刻,洛夏却哀鸣了一声,这一声,竟然勾起了双毛的小时候的自卑自弃。双毛失了手,也失去了生命。它不是死在了头狼洛夏的手里,而是死在了自己自卑的回忆里。紫岚把做狼王的梦寄托在子孙上没了,什么也没了。紫岚的努力都白费了,而且把所有儿子的命都搭上了!黑仔,蓝魂儿,双毛,都因为做狼王的梦想而死去。紫岚也老了,难道,它和黑桑的梦想都破灭了吗?这时候,女儿媚媚和一条优秀的大公狼产下了五只狼崽,其中有两只是公崽。紫岚欣喜若狂,但它又担心曾经伤害黑仔的金雕又打起它子孙的主意,便和金雕同归于尽了。在它跟金雕同归于尽之前,它希望,它的子孙,能为它圆了这个狼王梦。《狼王梦》,这是一个关于狼的一个故事,关于爱的一个故事,关于执着的一个故事,关于梦想的一个故事。母狼为了让自己的孩子长大成人后成为顶天立地,能呼风唤雨的头狼,不惜代价、坚持不懈地锻炼培养它,为了让孩子能当上狼王,连自己的幸福和生命都能丢弃。所以说母爱博大深入水,母爱是如此的无微不至,母爱无价无可替代,母爱且行且珍惜。六年级:张琦甯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六年级 读后感
-
王神传说(第一章)王神_2000字《王神传说》是一款最近刚出版的3D游戏,玩的时候要戴上3D液晶体眼镜,这样才能让玩家亲身体验身临其境的感觉。这款游戏一出,全国各地的游戏爱好者都开始玩这款游戏了,把那些《斗罗大陆》、《神魔》这类的异界游戏,都抛弃了!可见《王神传说》是多么受欢迎啊!在一个学生宿舍里,有三个学生,一个躺在床上玩手机,一个正在刷牙,还有一个还在呼呼地大睡着,那个玩手机的发话了:“咱们今天晚上去网吧玩个通宵?”那个刷牙的听了,说:“好啊!”那个正在床上睡觉的人醒了,对那个玩手机的人说:“陈东,你别那么无聊好吗?我感觉睡觉才是最好的!”陈东说:“刘洋,你就知道睡觉,你要是不去,我们就把你拉到网吧后面的小巷里,揍你一顿!”刘洋听了,急忙说:“东哥大人,请原谅我,我刚才只是开玩笑!”那个正在刷牙的突然笑了起来:“哈哈!想不到大名鼎鼎的刘洋,也会这样啊!”刘洋听了,叫起来:“吴江,你别太嚣张了!要不然我揍扁你!”陈东说:“好了,好了,快点准备准备!就去网吧玩个通宵!”吴江刷好牙后,洗了脸,就说:“我准备好了!咱们快出发吧!”陈东和刘洋异口同声的说:“好!”就这样,陈东,吴江和刘洋就向网吧走去了。没过一会儿,他们三个就交了钱,开起了电脑,戴上液晶体3D眼镜,打开《王神传说》玩了起来,他们三个人是第一次玩《王神传说》的,他们是听了别人说很好玩,才来网吧玩这个游戏的,他们三个看完教程后就开始选职业了,职业非常多,分别是:剑神,魔师,箭神,血魔,智慧者,天神,地魂,随机者。剑神的武器是剑,每伤害一次敌人就会暂时增加全属性1级,等到打完敌人后,属性会慢慢恢复到原来那个属性;魔师的武器是法杖,魔师的魔法攻击别其他角色高出两倍,每攻击一次都会提升魔法攻击1级,然后魔法攻击会慢慢恢复到+0;箭神的武器是弓箭,他的弓箭可以无限距离地放箭;血魔的武器是利爪,攻击力是里面最高的,但防御力是里面最少的,血魔每扣别人的1血,都会回复相对应的血;智慧者虽然没有武器,但他会瞬间转移到敌人面前,控制敌人,是敌人变成队友;天神的武器是神杖,他可以控制天的种种变化,来攻击敌人;地神也就是控制地面,来攻击敌人。陈东了解了全部人的属性后,就选了剑神,他问两旁的吴江和刘洋:“我选了剑神,你们选了什么?”吴江首先发话:“我选了天神!”刘洋随后说:“我选了地神!”陈东听了说:“好!就这样,我们在《王神传说》里创造属于我们的天地!”吴江和刘洋高兴地说:“好啊!!”然后他们就进入了游戏。陈东出生在一个贫穷的村庄里,他的爸爸是一名打铁的,据说他爸爸曾是为王神打造出一把独一无二的神器,只可惜,那把神器被一个黑衣人抢走了,王神让他去找那把神器而把他赶出王神界,说:“你没找到神器就别想回来!”陈东的爸爸就这样流落到这样一个贫穷的村子,过了几年,他爸爸遇见了一个法力很高的女魔师,那个女魔师看出了他爸爸是王神界的人,就问:“你是王神界的人?王神界是地位最高的啊,你怎么……”还没等女魔师说完话,陈东的爸爸就先开口了:“是啊!当年我打造出一个绝世神器,被一个黑衣人抢了,我被当今王神赶了出来,他让我找神器,说找不回就别想回去……”女魔师听了,微笑着问:“要不要我来帮你找?顺便一起修炼?”“好呀!谢谢了!”陈东的爸爸笑着说。接下来的两年里他们一直找一直找,可是连黑衣人的影子都没有,他们走遍了整个异界大陆,始终都没找到那把绝世神器!过了一年,那个女魔师为陈东的爸爸生了个儿子,也就是陈东。陈东刚出生时,额头上有个会发绿光的胎印,他的爸爸看见了,大喜:“我的运气真好啊!”女魔师问:“怎么了?”陈东的爸爸说:“你看,他的那个会发绿光的胎记,正是我们王神界下一个要当王神的象征,只要他勤奋修炼,一定能当上王神!”女魔师听了,笑着说:“哇,我们的儿子好幸运哦!”陈东的爸爸点点头说:“是啊!”转眼间,过了五年,只见一个小孩在挥着一把剑,旁边有一个大人在指导。旁边的大人就是陈东的爸爸了,而那个小孩,当然是陈东了,陈东已经五岁了,而他的剑神级已经超过他岁数的二倍,他的那把剑也是他爸爸幸幸苦苦打造出来的异界里的第二把绝世神器“邢炎”,这把剑已经跟了陈东三年了,而陈东也特别地熟悉这把剑的用法。所以每当陈东一挥这把剑时,这把剑都会闪过一道强烈的红光!陈东每天带着“邢炎”上山下山。有一天,陈东到山上砍完柴后,刚要下山,只听见在草丛里“沙沙”地发出响声,陈东跑过去,拨开草,就看见一只眼睛布满红血丝,嘴张得大大的,还时不时,流下口水的凶猛大饿狼!那只大饿狼的那双凶猛的眼睛,紧紧地盯着陈东,陈东知道自己跑不掉了,抽起“邢炎”,站在草丛外,等着大饿狼的攻击。不到一秒钟,大饿狼迅速地冲过来,一下子咬住了剑,而陈东也在用力地想把剑从大饿狼的嘴里拔起来。过了一会儿,大饿狼好像没了力气似的,把剑放开了,在一旁喘着气,陈东见这个时机,一下子对大饿狼砍了过去,一瞬间大饿狼的血像炸开了似的,泼向了陈东身上,陈东见大饿狼死了,就把“邢炎收了回去,一只手捧起刚才砍得柴,一只手拖着大饿狼的躯体,向家走去了。六年级:麦子淮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六年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