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以笙箫默
知音少,弦断有谁听。岑寂时刻,抱一把断琴,就一段回忆作酒,亦可消磨一个黄昏白昼,不担心,不寻找。失落的心要向植物要回。只有它们始终守候,愿为你驻守。花开花落不足惜。春夏初秋,该绿的时候,它们总不会枯的。这种绿是一种召唤。有时只是远远看见,就忍不住踏起大步。这原是人的本能的亲近,做不了假。
花不但要观其色,识其形,还要闻其香,品其味。花的种类纷杂,要想分辨清楚可没那么容易。要想像老友那般将芳名脱口而出,那须得费好大一番功夫了。你总不如蜂蝶那般天赋异禀。当然,欣赏是第一步。色、形、香、味统一熔铸成花的精魂,在那惊鸿一瞥中就在头脑中完美定格。没有了花,叶子也是一种安慰。锯齿的,椭圆的,扇形的,叶叶关情;嫩黄,新绿,血红,枝枝秀美。总要一样一样的看个够。秀色可餐。说的是美人,却又关乎美物。花草可归入其类。
曾经觉得旅行关乎路途。唯有长长的旅途后才能享尽唯美的风景。可是旅途劳顿,旅资缺乏牵绊了脚步,久久不能成行。如今方才意识到,只要有心,风景就在身边。因为植物,它们在每一个地方守候,只为等待有人能来欣赏。不为称赞,不为讨好。只为了在最美的年华,和你相遇。从不落寞,从不寻找。等待是它们最虔诚的心情。而我们,因为生活的悖谬逻辑,又无视它们多少年月?你背上重重的行囊,到另一个毫不相干的地方,与遥远地方的另一些植物邂逅;就在同时,另有一些旅人,经过长途的跋涉,来到你居住的地方,与等待你的植物结缘。那么我们还在执迷什么?俯身下去,就能闻到花的清香,又何用担心漫长的路途和巨额的开销,从这一刻起与身边的花草畅叙幽情。
我们还在不断抱怨着。为现实的刀光剑影,为生活的翻云覆雨。低头看看花草,却在淡然的沉默着。风吹过倒地又起,雨打过娇嫩如常。从不抱怨从不退缩。我们还需要向周围摆出一张苦瓜脸吗?我们不能有花那般鲜妍的颜色,也不会有草一般轻盈的姿态,但我们可以向他们一样,在太阳底下展露欢颜。
断琴绝无悲鸣,野花却自有清香。我们在世上飘,要向敝舍茅屋借一遮风挡雨之地,花却凭风扬其香,借雨洁其面。植物的豁达令人钦佩。笙箫废也可以,自此一花一草余命流寓天涯,此生足矣。
何以笙箫默——读后感 (2)
最初,看到一个书友对它的评价,其中有这样一句“缘分是一群忙碌的蝴蝶,却永远飞不过沧海。蝴蝶飞不过沧海,却原来是沧海那边没了等待。”因这一句话,我注意到这个美丽的名字——《何以笙箫默》。
作者在后记中有这样两段话:
世上美丽的情诗有很多很多,但是最幸福的一定是这一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何以笙箫默》想表达的,就是这么一种幸福。
刚开始并不能完全体会“生死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含义,却也为着“生死契阔”而动容。渐渐地成长,更加喜欢这两句诗了。在爱的世界里,轰轰烈烈固然绚烂夺目,但能够一生相守,宁静安定,也是一种难求。越是成长越是能够认清世间百态,越是觉得相恋容易相知难,相知容易相守难,甚至有时会怀疑这世界上是否存在海枯石烂,是否存在爱情。到最后,“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原来,幸福莫过于此。
以琛和默笙的故事,现实中何止千万。相恋,误会,分离,若求圆满则结局是经历沧桑的两人相视而笑,相伴以后的生命,若是遗憾则结局会是各自悔恨、怨愤,难得的是他们各自那份对爱的坚持。就像应晖在回默笙的邮件中写的“不是每个人都似何以琛能守得漫长寂寞”。是的,寂寞。往往,世事变迁不会让感情转移得那般迅速,而寂寞却是爱情的强敌,可以让人在通往幸福的路上迷失方向,甚至离开原有的轨道,最后,幸运者也许可以找到另一种幸福,而不幸者也许就从此与幸福无缘,然而,幸或不幸,在过程中总会有人受伤。伤害与被伤,都会有眼泪相伴。记得以前收到过这样的信息:不要因为寂寞而爱错人,更不要因为爱错人而寂寞一生。缘分是本书,翻得不经意会错过,读得太认真会流泪……
在书的开篇,隐隐有些担心,怕面对的是一种人生的遗憾。因而,翻看了一段结尾的文字,轻松的话语,想来,经历过风雨之后,以琛和默笙即使不能“与子偕老”也可以谈笑风生了吧。现实中有太多悲欢离合,有太多遗憾,总希望作品中能有一个圆满的,让人可以暂离现实中的悲伤和苦难,也是一种心怀希望吧。
那时候他老是要让她等。
有一次她等久了朝他发脾气。“我都数到九百九十九了,你才来!下次要是让我数到一千我就再也不理你!”
结果又一次,他被系里临时抓去开会,冗长的会议终于完了后他跑去,她居然还在。
这次她等得脾气都没有了,只是委委屈屈地看着他说:“以琛,我都数了好几个九百九十九了。”
而这七年来,他又多少次数到九百九十九?
不是没想过放弃,只是始终没办法数到一千。
其实,数到一千真的好容易,只是要让心跨过那“一千”两个字,好难好难……
有些人的伤口是在时间中慢慢痊愈有些人的伤口是在时间中慢慢溃烂
原来,有一种伤,痊愈的只能是表面……
他们给我十年,我要默笙一辈子。我屈服于现实的温暖。
现实的爱情,现实的温暖,不再要生命如此孤寂,这就是唯一所求……
喜欢了就喜欢了
喜欢真的好简单,没有理由……
何以笙箫默?
瓯北五中初一:吴思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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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以笙箫默》读后感我初三时便接触了这本书,之后也有过回看,到如今怕是有四五次了吧。我当然不记得第一次时我是随意翻看到了哪一页,只知我当时被那文字吸引得无法自拔,一夜便将之看完。讲的并不是多么波澜壮阔如史诗般的故事,也并非有多么深刻的道理蕴含其中,甚至没有多么让人惊艳的句子。但是读它的时候心中总有种胀痛,却非难受,反而是甘之如饴。要说书中流传最广的句子必定是何以琛那句“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而我,不愿意将就”。书中一直秉持着这样纯粹的味道,“不是这个人就不行,不是这个人就不要”,纯粹到让人心痛、羡慕。因为现实中寻觅不到。小时候总以为有个人在以后的以后等着自己。他定当温柔,笑起来如同整个世界的阳光都照耀身上,适合白衬衫和棉织物,会弹吉他或吹萨克斯,不但做得一手好菜还会擒拿手,有上进心会修电脑换灯泡,喜欢动物会照顾人,发质柔软清爽无屑,手掌要大和细长以及等等。让我写肯定能写它个三天三夜,再在最后加一句“还得深深爱着我。”而当我揣着份“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的感情人海寻人的时候,我发现现实生活中实在让人失望,这世间多的是连节操都没有的人。所以要当真出现过那么一个人,那个人,不是要他倾国倾城,也不是富可敌国,而是当两个人在一起时,入目眼中的风景都那么青翠欲滴,小夜曲落到耳中犹如天上仙乐,一切都无比美好,每天笑着迎接清晨。如果当真出现过这么一个人,又谁能忍受将就。所谓曾经沧海难为水啊。而文中最让我喜爱的必是这样一段对话:“你觉得以琛是个什么样的人?”向恒不答反问。“冷静、理智、客观。”老袁中肯的评价。“那么这个人就是他的不冷静、不理智、不客观。”从此之后我便觉得这就是爱的形式。那个人是特别的,是最能拨动自己神经的,是能把自己的原则搞到一团糟的,但自己又会无限宠爱他的,是无人能替代的。这样一种美好的让人落泪的感情。我想这就是这本书要表达的,作者用11万字给我们了一个故事,一个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故事。它那么近那么远,像是无法存在于现实生活中,又好像地球总有个地方有它的存在。我又一次想起初中那个胖胖的音乐老师眯起眼睛问我们:“你们知道俄罗斯歌剧永恒的主题是什么吗?”“是爱情。”800字 初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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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琴瑟起,何以笙萧默人生这场历练,风霜多在少年,生命需要承载的是这场沉浮悲欢,更需要做到的就是在磨难之后,活成的人生积淀与感知,生命是在继承一种坚强的脉络,分享一种光明的内涵,包括这聚和散,生和死,都是一种对生命的守候与担当。如果恰当的理解青春,更像是一次次告别,一次次又启程,告别需要一种胸怀的宽度和余地,生命的每一刻,都可以是出发的契机,不管遭遇多少的风雨,那都不是生活向前的阻碍,一个人如何看待,决定着生命如何滋味,可以笑着去面对,就学会避免拉长脸挑剔,不要误读了青春,青春又不是顺风车。每个人的青春没有固定的模式和生活的方式,但确实存在大家都能认同的理念,思想、乐观、阳光、积极、善意、奉献、承担,人生怎么样,也就在于青春怎么样,用生命的智慧,点亮青春的光明,青春也预示着能走向更好的人生旅程,但这的确需要青春更多的积淀和磨练。用一种活泼积极的态度来看待人生,就会发现一份特别的生命风景,青春刚刚来,或者说青春并未远走,与青春的距离也就在于一个人的心态,活在青春便是青春,青春本来就不是未来的一个目的地,既然是人生在读,生命怎么能老去。青春从来就不是为自己那些错误和固执找到的一个借口,发现生命存在的潜力,去活出自己青春的感悟,我们都在说做人生的主人,也可以理解为做青春的主人,更要学会规范自己生命当中的那些负面情绪,致敬青春,和健康青春,都是青春重要的内涵。青春并不是发现与烦恼较量的目标,而在于提高自己对人生认识的高度,成为一种生命坚强的支柱,活的是人生旅程中的一种勃勃朝气,更是面对人生百态的一种魄力与胆识,好好的青春怎么可以亵渎,活好经过的青春,成为青春的故事。青春的痕迹,不是来自于脸上的沧桑,而是来自于对人生的认识,去化解那些对生命的悲观与失望,能够塑造自己乐观向上的人生形象,接受着美好,治愈着伤痛,不要让那些悲观情绪错误的指导人生,年轻的意义就是把那些历经的烦恼化作尘埃。既然琴瑟起,何以笙萧默。生命旅途中的相遇与别离,点点滴滴都是对生命的捶捶打打,淬炼着身心,成全这场缘,更成全这场对生命的领悟,能够成为打开生命困惑的一把钥匙,劫波历尽,一切随缘。800字 初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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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别的笙箫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我轻轻的招手,作别西天的云彩。??题记一东方微露出晨曦。叶子上的露珠还未来得及凋谢。一个人背着行李,轻悄悄地,登上了小船。“唉!”他轻声地叹着。这里有太多太多令他舍不得离去的东西。他望了望远处的群山,依然是那么巍峨挺拔,他低下头俯视碧绿的水,仍旧是那么楚楚动人。然而,他最不舍的,是他。不知不觉,又想起了初遇他时他那狡黠的目光,以及“十里桃花,万家酒店”的谎言。短短几天,他们的友情便如此深厚。他实在不忍同他道别,只好就这样不辞而别。天淅淅沥沥的下起了小雨。桃花潭水泛起点点碎碎的微波,岸边的树木随风摇摆。他站在船头,一股淡淡的别绪涌上心头。突然,远处隐隐约约的传来了踏歌声。近了,近了,是他!他带着村民来为他送行,那歌声是如此低沉,缠绵悱恻。他不禁热泪盈眶,急忙下船迎了去…………船,缓缓地开了。歌声,继续着。他望着渐渐遥远的岸边的身影,拂须,提笔。一气呵成。李白乘舟将欲行,忽闻岸上踏歌声。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二〉秋蝉声声,哀婉,凄切。空气湿润而又清新,一场大雨刚刚停歇。“客官,该走了!”开船的艄公不知是第几次催促着我。无心饮酒,我们紧拉着手,泪眼相看,说不出一句话,只能哽咽。难道,就这么分别了吗?尽管你我都知道,我这一去怕是要终年不归,但我们仍然郑重地说,后会有期!在这冷落萧瑟的清秋时节,我们离别。杨柳岸边,晨风料峭,天边,挂着一弯残月。谁知道,今夜酒醒后船会行到何处呢?可怜我这一去千里烟波茫茫,暮霭沉沉的南天一片空阔。唉,便纵有千种风情,更与何人说!三他真的走了。无声无息。我只看到了他的背影,远去。越来越远。最后成了一个点。我的眼泪随着一枚树叶的落下而落下。那叶子飘飘悠悠,遮住了他的背影。我下意识地抓住它,可那背影却已消失在天的尽头。我摊开手掌,看着那枚落叶。忽然想起,此时正值盛夏。既然终究要离开的,又谈何早晚呢?夏天的落叶,是幸福的。至少不必经受秋日的漠然。而且,脉络依然清晰,颜色依旧翠绿。又一个冷秋。缓缓飘落的枫叶像思念/为何挽回要赶在冬天来之前/爱你穿越时间/两行来自秋末的眼泪/让爱渗透了地面/我要的只是你在我身边后记:悄悄地我走了,正如我悄悄地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800字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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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笙铃剑双侠出场,真是让人眼前一亮。如此俊秀爽朗的神仙般人物,在阴淡的背景中,突然来了鲜艳的亮色,看得人为之一振。汪啸风和水笙,少年英俊,少女标致,少年一身黄衫,修长俊拔,骑一匹高头长身遍身深为金黄色毛发的骏马,少女微黑而俏丽,白衫飘飘,所骑白马亦是身上无一根杂毛。人未至,先听到一路悦耳的清脆铃声传来,好一对神仙般的人物。然而正是这女神仙般的水笙,将狄云误认为是西藏的血刀恶僧。铃剑双侠大展神威,把狄云打得断腿,打得吐血,浑身上下都是伤。天长日久,狄云恢复了本色身份诸般大节小事,终于使水笙醒悟过来,为狄云的侠义心肠所感动。真情逐渐浮出水面,水笙心中已是清明如镜,将孰善孰恶照得明明白白。她口中不言语,却一针一线,将狄云捕捉的秃鹰雪雁的羽毛,缀成了一件奇特的羽衣,送给了狄云。这份感情之意和温柔的怜悯,一切尽在不言中。已习惯了人世间的恶意相向和冤屈的狄云,因太久没有感受到慰贴心灵的真情而变得粗糙和麻木。水笙的羽衣,再次勾起了狄云的伤心事,再次深深触及了狄云生命秘密的隐痛,他狂笑着踢开了羽衣,眼中落泪,心头滴血。狄云的这一狂态发作的举动,其实也泄露了他内心的秘密。其实他已经被水笙打动了,他只是不敢去把握,没有自信,只想逃避,用这种表面上的粗糙和鲁莽,来掩饰和伪装内心那最为柔软的部分。还是水笙最后主动承认了错误:“狄大哥,你原谅我死了爹爹,孤苦伶仃的,想事不周,别再恼我了,好不好?”读此,真是令人心碎欲哭。同是天涯沦落人,一般的苦水,一般的苦命,日后还一般的受冤,水笙何尝不是可怜人!终于熬到了冰散雪融的这一天,但等待着水笙的,却是说不清道不明的不白之冤。水笙终于做出了人生中最正确的选择。狄云回到了藏边的雪谷,雪又开始下,有一个姑娘在痴痴地等他,那是水笙。厄运,不幸,无尽的苦难,敌视他的那残酷而丑恶的世界,这一切之后,是雪花一般纯洁的精神,完美的真情,以及对宇宙和自然神性的敬畏,是善良的人们在光明中幸福地相聚,走向另一个更高的永恒世界。800字 初三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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哀默一切的一切都是由姨婆婆死后开始的,或者可以说是从那天中午,妈妈回来告诉我们这个消息开始的。我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并没有太大反应,没有突然很大声的来一句:“啊?死了?”只是淡淡的应了一句:“哦,知道了——死了。”很轻很轻,仿佛刚一说出来就被风吹走了似的,也不知道旁人听不听得见,或者我本身就是在自言自语——不想让别人听见,或者是我在消化这个消息。没有反应并不是我太过于冷血,冷血道没有了感情。而是得知这一消息一时间没有消化过来她死了,心里一直在麻痹自己——她真的已经死了,甚至在刚得知消息时,心中想的居然是——明天两个人还会相见,而我们仍然是会笑着打招呼说:“你好。”“姨婆婆好”……自己都惊异于自己的异想天开,和此时的冷静。“死”究竟是什么?在我很小的时候我是想过的。婆婆去世时我想——“死”是什么?那时我想,死只是眼睛闭上了,只是睡着了,只是身体不动了^……但是现在我知道,死是眼睛闭上了,但是永远也睁不开了,是睡着了,但是永远也不会醒了,死是身体不会动了,然而同时也变得冰凉,冰凉的让你想逃离,冰凉的没有一丝温度。如今我知道了,死是一个人离开了你,是心同时也是灵魂,还有那曾经的记忆都一同带走,没有一点痕迹。离开了呢,就再也回不来了啊~!火依然不知疲倦的向上窜着,像是一个有着旺盛生命的孩童,似乎在寻求什么,似乎在摆脱困住自己的束缚——那般专注,入迷。火光映在人们脸上,散发出橘黄色的光,脸也变得成了橘黄,很亮,烟熏的着的是人们的眼,刺得是人们的心,眼生疼,心亦是如此,亦是如此的疼。红了眼圈,挥洒下心中的疼痛。地上的泥土变得湿润,却不知是雨还是泪。也许连天都为之动容。桌上摆放的是她生前的照片,照片上的她,笑得依旧灿烂,然而这样的笑容却是再也不会出现在那早已冰冷的脸上,再也不会…………人总是如此,失去了才懂得珍惜,是否明白我们失去的不只是一去不复返的青春韶华,还有那流失在拐角的亲情,像是云——散在风里800字 初一 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