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书的趣事
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在我心中十分重要,因为它能给我带来无尽的欢乐,能充实我的大脑,丰富我的知识,开阔我的视野,提高我的写作水平……
我的读书兴趣十分广泛,最开始时爱读一些校园小说,后来上了四五年级开始读一些国际大奖小说,著名作家写得著作等等。从这一系列书中,我体会到了阅读的乐趣,每一本书都使我受益匪浅,我更加体会到了书就是我的朋友,就是我的家。
接下来就说一下我和书的故事吧。
那天晚上,我正津津有味地读一本书,爸爸走进屋,对我说:“孩子,9点半了,该睡觉了。”便把灯关上了,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得睡不着,这时,我脑筋一转,想到了一个好主意:我去客厅拿手电筒,然后打着手电筒躲在被子里读书。我轻轻地下了床,经过爸爸妈妈的房间,走到客厅。啊!手电筒,它在这儿!此时正安安静静地躺在柜子里,我拿起它,又回到屋子,拿起书,躺在被窝里,我害怕爸爸妈妈发现我读书,我很快乐,也很惧怕—这种窃读的滋味……
小狗哈比_3000字
可爱的小狗哈比生活在一个幸福的家庭。
有一天,小主人的朋友来找小主人玩,小主人很开心,他去为朋友拿饮料。这时,小主人的朋友看见一个漂亮的花瓶,于是就拿过去玩了起来,结果一不小心把花瓶打碎了。突然他看见了哈比,眼珠骨碌一转,把事赖在了哈比身上。小主人一生气,赶走了哈比。
哈比走哇走,看着叫卖的小贩,听着耳边的鸣笛声,想到:“要是以往这个时候,我准在主人家吃着香喷喷的鸡腿,趴在沙发上,陪着小主人看动画片……哎,现在也只有街边的绿树陪着我。就这么在街上闲逛,突然老旧的垃圾桶吸引了哈比。哈比眼前一亮,仿佛看到了沙漠中的绿洲。他先前耷拉的耳朵翘了起来,猛地一跃,立刻在垃圾桶里刨着想象的美味。瞧瞧这刨出来的都是些什么东西呀!臭透了的袜子,染了色的牙刷……虽然垃圾不好闻,但是为了填饱肚子,哈比忍了。咦?骨头!尽管看到那上面沾满了奶油,哈比仍大口大口的吃起来。没过几分钟,骨头便被哈比啃完了。解决了食物问题,哈比气就不打一处来,想想打碎了的花瓶,“真是的,那花瓶怎么能怪我?小主人你难道连这点信任都没有吗?亏我和你一起生活了这么多年!你连兼听则明,偏听则暗;多看事实,少听虚言都没听过吗?”算了,不想这些不开心的事了。对呦,我的住宿问题还没解决呢。找哥们包子帮我吧!这时,哈比浑身充满了力量,他快速跑向了包子家。哇,大理石砖块,咖啡色的茶几还有真皮沙发……这一切,哈比多想拥有呀。迎面走来一只身材微微发福的小狗,再仔细一看,那不就是哈比的哥们包子吗!“包子,帮哥们个忙,今儿个先在你这借宿一晚行吗?”包子斩钉截铁的说:“没问题!”“够爽快,以后好事分你一半!”
苦尽甘来,哈比不知道,好运就要降临到它的头上。包子的主人回来了,刚进门就看见了萌气十足的小哈比。只见哈比睁大双眼忽闪忽闪的,后腿卧地,尾巴摇摇摆摆,样子十分可爱。女主人一下子就被哈比吸引住了,便把哈比留在了自己家。
于是,哈比又过上了幸福的日子。
六年级:田宇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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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书的趣事上个学期的一天,时间像往日一样规律的转动着——每天早上起来,首先叠好被子刷牙洗脸做卫生,吃早餐上课......然而,因为一本书,使这部“生活机器”出现了异常的故障:那天一位同学带来了一本《QQ幻想》。就因为这本书,使我们的教室和宿舍“风云再起”。这本《QQ幻想》是本游戏指南书,被我们冠为“世界级保护书籍”的荣誉。我最喜欢看这一类的书。上次因为带来了《梦幻西游》就把我们搅得“鸡犬不宁”。这次又来了一本《QQ幻想》,真是引诱我们这些“电脑高手”重现江湖,争夺“武功秘籍”。我是游戏指南和漫画书的小书迷,我看这类书比读书还要用功。可以说是废寝忘食,如痴如醉。当这本书从一个人传给另一个人的手中时,我觉得我能看这本书的距离又短了一些。可偏偏上帝不帮我,因为那个同学也是个电脑狂。他一拿到书整个人都沉浸在书中,他看得真是津津有味,上课了也不知道,当老师走进教室时看到他在看书就把书没收了!当时我哦怒火冲天,我看这本书的希望彻底破灭.我恨不得把他当沙包来打.但事实是残酷的.我借不到只好自己去买.但我一人就算买到了也花很长时间,所以我招集几个人分成惠州队,平山队和吉隆队.三个队分布在四面八方,分别到各答案书店书城去买.谁买到了就多买几本,到学校来分给大家.回到家,我们三个小队像"饿狼"一样寻找"食物".皇天不负有心人,我们终于找到了我梦寐以求的<QQ幻想>.不但如此,我还找到了我的至爱__<梦幻西游>!我的心啊,当时比吃了蜜糖还甜!这时,我想到了老师给我们的一句话:"事情的成功与否,取决于你的决心和态度."600字 六年级 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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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书我和书徐闻海石花写作学校五(4)班陈川川书是兄弟,这句话很有江湖义气。古人在书中找到颜如玉,找到了黄金屋。在我看来,书就是书,就像船的锚一样,起落之间本已举足轻重,无须再加任何修饰。当读书不是为了附庸风雅,读书不是为了考取功名利禄,读书不是为了说话滔滔不绝而添加谈资时,我和书共同拥有了一份简单而单纯的快乐。每天早上,当我用手去关催我起床的闹钟时,手指先碰到的是一堆光溜溜的书背。这奇妙的触觉会给这一天带来美好的心情,夜里被它们挤得缩手缩脚的不快,早已被驱逐得无影无踪。溜去朋友家玩,看见他们家一整墙的书被锁住在玻璃门后,散发着一种银灰色的光泽。这时,我的希望便是这些书应该有人去读,去品味,去珍惜,不要让书束之高阁而成为寂寞的经典,无人去喝彩。我自己的书,每一本都是宝贝。买来以后,先要用纱布拂去上面的灰尘,然后包上书皮,最后用透明绞布粘好固定。很多时候,我不会马上去读,而是一页一页地翻着,用手指去摩挲书中每一个字迹的纹路,让幽幽的书香弥漫在静谧的空气中。写完了该写的作业,应付完了该应付的事情,见了该见的朋友。我会在安静的下午找一个安静的地方。坐在屋里的一个角落,静静地读书。在一屋子明媚的阳光,淡淡的花篮和若有若无的音乐声中,我会渐渐进入书的世界,倾听书的话语,和书默默地交谈,那是种灵魂的对话。而此时,即便真的拥有了一份绝美的真心话。攒钱买书时的幸福,去买书时的汗流夹背,一切都已经不再重要。因为这和读书的快乐相比,是微不足道。书是我心灵的家园,在各种娱乐声讯手段铺天盖地的冬天,书仍然是我心灵的家园。点评:此文章读来朗朗上口,令人唏嘘不已。无论是写赞书、爱书、读书,还是写藏书而不唱书,都情真意切,动人心魄。用词准确巧妙,语言流畅至极,感情自然流泻,想象奇特丰富。增一字则长,减一字则短。文章结尾写道:“在各种娱乐声讯手段铺天盖地的今天,书仍然是我心灵的家园。”言尽而意远,令人回味无穷。800字 五年级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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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书书,被大家称为‘长生果’其实啊,我和这“长生果”还发生了几件有趣的事呢!我最早的读物是用小铁环系在一起的硬纸片,那是一种比巴掌大一些的小书,上面画着许许多多漂亮的图画,这便就是我三至五岁的读物。后来,我又看到了基本真正的连环画,如《七色花》、《小糖果》、《血泪仇》等许多连环画。因为这事我还闹了一个笑话呢!每天我都捧着他们看得如醉如痴,姥姥正在看电视,妈妈有点饿了,便叫我给她拿一包饼干,我只好合上书去给她拿饼干。可是刚走了几步,就忘了:“妈妈叫我那什么?拿眼镜?她又不看电视,那这个干什么?”算了不管这么多了,我快步走到桌子旁拿了眼镜就走到卧室门口说:“拿来了”说完往床上一扔就跑回去看书了。妈妈哭笑不得的说:“你也六七岁了,拿个饼干都不会拿?”只好自己去拿了。我八岁的时候迷上了故事书,如《百家寓言故事》、《百家童话故事》、《安徒生童话》、《童话大全》等书。又一次快睡觉了我也很困,便把手中的《成语故事大全》放在了床边,妈妈上床的时候一不小心把我的书给碰掉了。床边正好有一个大盆,还好妈妈一把抓住了它。不过这本书还是被妈妈给抓坏了。我的脸色马上晴转阴,撅起了嘴。妈妈立刻说:“明天带你去书店再买一本。”这回我的气可算消了,脸色又阴转晴了。我九岁到十二岁迷上了小说,先从《蓝皮人》、《太空兽》开始,到《西游记》、《三国演义》、《红楼梦》等,这些书丰富了我的见识,扩展了我的视野,这些书给了我很大的帮助。书,给我带来了优美的词汇,书,给我带来了好的成绩,书,教会了我做人的道理,书,给我带来了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五年级:胡浩一650字 五年级 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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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书我是一个“小书虫”,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们要好读书,读好书!我以前很爱读书,现在还很爱读书,不过我以前读的都是乱七八槽的书,是一些鬼书、侦探书。现在不一样了,都读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书了,沈石溪的书也是我最喜欢看的书,我知道他的:《狼王梦》、《雪豹悲歌》、《斑羚飞渡》、《红豺》、《雪域豹影》……每当吃饭时,我手里总是拿着一本我喜欢看的书,因此,爸爸妈妈也不少因为吃饭看书说我,总是那几句:“吃饭看书,都把字吃到肚子里面了!”“不要吃饭时看书,这样对眼睛不好!”但是我就是不听劝,继续看,越看越起劲,所以,我在家吃饭总是最后一个吃完的!书在生活中是最重要的,除生命以为,他就排行第一了,我看过的书,让我开心过,伤心过,哭过,笑过……书之所以除生命以为排行第一,是因为它会给我们许许多多的知识,书是营养品,所以每天可以不吃饭,也可以不睡觉,但是不可以不读书!在我所度过的十二年里,书是我最忠实的朋友。虽然他不会说话,但是他会用文字表达。高尔基曾说过“籍是青年人不可分离的生活伴侣和导师”,这句话让我终身难忘,因为书是我最喜爱都物品。400字 六年级 说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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