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贫体弱
昨天被胃病折磨,我很早就躺在床上休息了。虽然躺在床上,可我一夜没有真正地合眼。一来是胃病折磨的我不能睡着,二来是因为昨天是个特别的日子。这个日子,如今只有我一个人记得它,而在我的心理是记得非常非常清楚的。它是我的母亲和大哥离开我的日子,至今已经是整整16个春秋了。
今年,我是更加地想念起我的这两个亲人,每每看到一个跟他们有关的事物和事情我都会想起他们来。也许是年龄逐渐增大的缘故吧!于是,在今年我连续写了很多很多的关于他们些许小事。让朋友们看了心里甚是纳闷。在此,说句对不起了!而今,我想让自己的“童年记忆”稍告一段落,但是我的笔触之间始终逃不脱他的阴影,于是我的肺腑语言就此开始产生了。
清贫虽然是个农民,可是清贫一直不善于农家的劳作。清贫体质一直不好,只能是偶尔为之,兴趣而已。实在愧对“农民”二字。
从小,我就体弱。各种毛病折磨着我,据母亲说:我出生时,是家里最穷的日子,不仅妈妈自己没吃,而出生后的我,就是一天靠着米汤来喂我的。十来天后体重没有任何的增加,反而更见得消瘦,从此我的身体就一直不好。每当母亲说起这些都会流泪,都会自责,说她对不起我。父亲想把我送人的原因,一来是家穷,二来就是我这身体。三天两头我都会被病折磨的不成样子。而在这时,母亲就显示出了对我独特的爱,为我寻药,煎药甚至到处借钱。尽管我每次生病都是非常地痛苦,可是我却没有感到一点的痛苦,甚至是感觉自己处在异常的温暖之中的。躺在母亲温暖的怀抱是我感到最幸福的事,每次生病,妈妈都会问我想吃什么,在这个时候,我不管提什么要求妈妈是尽量地满足于我的。而我,看着妈妈的满脸的皱纹,说:妈妈,我只想你抱着我。这并不是妈妈平时不抱我,而是妈妈的确是太忙太忙了,所以依偎在妈妈的怀抱也是我小时侯的一种奢望。而母亲,我亲爱的妈妈,说我这是懂事。
记得一次,我病得严重。自己配的药没有办法医治好我的病,妈妈借钱带我去城里的医院。我不知道这次花了多少钱,妈妈一直没有跟我说过。只记得那天我好了点,妈妈带我到了车站等车。等车期间,车站里叫卖冰棍的声音吸引了我小孩的眼球,妈妈懂得我的心思,叫我坐在椅子上别动,没有问我就去买了一支冰棍。这天,是我有生以来吃的第一支冰棍吧!我是牢牢地记住了这冰棍的味道的。于是,我递给妈妈吃,我说:妈妈,这冰棍很好吃。妈妈说,宝贝吃。我说,妈妈不吃,我也不吃。最后那支冰棍是在我和妈妈嘴中一人一口地吃完了,这融化进我和妈妈嘴里的冰棍,把我和妈妈之间的爱也这样融化进了心里啊!吃完之后,妈妈问我还想吃吗?我说想,但我不想妈妈买。我说剩下的钱还要付车费呢?妈妈说只要我想吃,妈妈抱着我走着回家也行。我说,我不允许妈妈走路。回家后,妈妈把这件事时时地挂在嘴边,说我是如何如何地懂事,知道妈妈心里的难处。
其实,除了妈妈带我去看病外,大哥也是经常带我去的。而在我生病的期间,大哥也都是用最溺爱的眼光看着我,让我感觉到家的温馨与亲人的慈爱!(关于大哥一些带我看病的细节有我的《病榻梦境》可以参照!)
因为我的体弱,从小大家都不让我干任何的重力活。而我也逐渐地形成了不想去干。妈妈说:只要你健康,妈妈就高兴。所以我就想我一定要让妈妈高兴。大哥一直希望我能在学业上有所成就,希望我能离开这农村,过上轻松的日子。于是对我的学习很是看重,管教很严,我知道他有一股恨铁不成钢的烦忧啊!这都是源于我的体弱,希望我这辈子不再过艰苦的生活,说我的身体吃不消。
而我的父亲,虽然是知道我的身体不好。他从来都希望我能做个老实的农民,希望我和大哥们一样去劳作。他说:只有劳动才能过上好的日子。每当此时,妈妈就帮着我。跟爸爸吵架,说父亲就是为了自己,从不为我的身体考虑。而父亲就说妈妈都把我这个孩子宠成了一个好吃懒做的家伙了。为了我的身体,妈妈和爸爸也吵了不少的架。哥哥们也帮着我,经常跟父亲吵架。家里连成了一条线来反对我的父亲。记得有一次,爸爸因此怒火勃发,从而打伤了我妈妈。那时,妈妈哭,我也哭。
后来,我的身体似乎有所好转。不过也不是特好,就是能干一些轻松的活儿了。
再后来,希望我在读书上有所成就的大哥病了,一病多年,不见好转。我也告别了学校,听到我中途离开学校的消息,大哥是深深地自责。说是他的缘故,让我不能念书。他说假如他的病能好的话,一定让我重新读书,他说我不利于劳动,只能在学习上能让我过好以后的生活。这句话,我感动。虽然知道自己读书也不能有什么前途,但是我为大哥的这句话而感动。
再后来,母亲也病了。三哥离家出走。体弱的我只能担负起家里的重担了。第一次去学会种田,第一次一个人身单影只地在广阔的田野间劳作,我真的吃不消。可是我知道为了深爱我的大哥和妈妈,我得坚持下来。每天汗流浃背地回家,给妈妈大哥烧饭,煎药。每当这时,妈妈会哭着说:妈妈对不起你!我随即回答妈妈:妈妈,我不辛苦。于是劳累的身体就随即变得坚强起来。我以为这只是暂时的。
而后来,妈妈却没能逃过病魔的厄运,在16年前的今天走了。我全身虚脱了,我白白劳累了。晚上,大哥被人发现服了毒药。我几乎癫疯般地跑到大哥面前:你为什么,为什么啊!大哥的脸上挤出了一丝苦涩的笑容,说:你身体不好,以后自己好好保重!这是大哥跟我说的最后一句话。我的大哥啊,原来你一直不忘我的身体啊!我此时才知道你就是为了不连累我而选择了离开的啊!你怕我的身体吃不消啊!最后,送到医院的大哥由于多年的生病再加上服毒太多而没有抢救回来。对我的体弱一直念念不忘的母亲和大哥却先我这个体弱的人而走了,这能不叫我一直处在伤心之中吗?
此后,我也一直没有做过多大的体力劳动了。自己开了一家小店,虽然没能赚钱,但是可以自己混饭。我记起对我念念不忘的大哥,我要让他们在阴间不再为我担心,我要保重好自己的身体。在空闲的日子里,我读书,我写文章。每当这时,总会被父亲恶骂,说我以为自己是书生,天天不干活,以后怎么养家?而我心里想,我一定要以我手中的笔来养家糊口,我这辈子要以手中的笔为生。这是父亲永远也不明白的。
而今,我身受着胃病和肝病的折磨。我手中的笔已能养家糊口,母亲、大哥在世,肯定会以我为荣。可是每次被病痛折磨的难以承受,而在此时,我便会想起母亲和大哥对我体弱的爱护。这样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
在昨天这样的日子,胃病折磨我的时候,正当母亲和大哥离开16周年的日子,怎不让人伤心,怎不让人失眠啊!
母亲啊!大哥啊!你们可知道……
清贫的日子——读《党在我心中》之《清贫》有感
翻阅《党在我心中》一书时,我常常读着读着就不由得停下来傻想起来:如果是我……真的,很多时候,要是换成我,还不知道会不会那样呢。
书的第十到十一页《清贫》,说的是方志敏192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革命斗争已经十余年了。他一向过着朴素的生活,从没奢侈过。方志敏被俘的那一天,两个国民党士兵在树林中发现他,并且猜到了他是什么人。想从他身上发个意外之才,但是他们从方志敏身上只搜到一只自来水笔和时表,他们猜疑他把钱藏在哪里不肯拿出来。最后他们还是什么也没搜到,转过来把他的时表和水笔也抢走了。他的家产仅是几套旧的汗褂裤,与几双缝上底的线袜。是啊,方志敏就是这么清贫。
36岁的方志敏,面对狱中的严刑和诱降,正气凛然,坚贞不屈。在极端艰苦的条件下,他写下《可爱的中国》、《清贫》等文稿。“敌人只能砍下我们的头颅,绝不能动摇我们的信仰!”这句感人肺腑的语言,闪耀着一名革命者对信仰的忠诚。方志敏叔叔的“清贫”精神,就是中国共产党员“矜持不苟、舍己为公”的美德,是中国共产党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他来源于解放全人类的崇高理想。革命者虽然物质生活是“清贫”的,但精神世界是“富有”的。清贫廉洁,艰苦奋斗,正是共产党赢得人民、赢得民心、取得胜利的重要原因。
再现代家中都是以孩子为主。想吃什么就吃什么;想买什么就买什么。
有一次我看见别的同学在用一只很漂亮的笔,我就想买,可是家里还有好多水笔呢,怎么才能让爸爸再给我买一支呢?我想了好长时间。有啦……下午放学时我跑到爸爸身旁,忙说“爸爸,我的水笔没墨了,我要在买一支。”爸爸答应了,也给了我钱。我兴匆匆的跑到店里,看见好多漂亮的笔,我买了一大堆笔。有的到现在还没用完呢!我和方志敏叔叔比起来真是差的太远了。所以我一定要向方志敏叔叔学习,学习他那种“清贫”的精神。
我们每一个人都是党的一员,我们要向每一位革命者学习。
有感翻阅《党在我心中》一书时,我常常读着读着就不由得停下来傻想起来:如果是我……真的,很多时候,要是换成我,还不知道会不会那样呢。书的第十到十一页《清贫》,说的是方志敏192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革命斗争已经十余年了。他一向过着朴素的生活,从没奢侈过。方志敏被俘的那一天,两个国民党士兵在树林中发现他,并且猜到了他是什么人。想从他身上发个意外之才,但是他们从方志敏身上只搜到一只自来水笔和时表,他们猜疑他把钱藏在哪里不肯拿出来。最后他们还是什么也没搜到,转过来把他的时表和水笔也抢走了。他的家产仅是几套旧的汗褂裤,与几双缝上底的线袜。是啊,方志敏就是这么清贫。36岁的方志敏,面对狱中的严刑和诱降,正气凛然,坚贞不屈。在极端艰苦的条件下,他写下《可爱的中国》、《清贫》等文稿。“敌人只能砍下我们的头颅,绝不能动摇我们的信仰!”这句感人肺腑的语言,闪耀着一名革命者对信仰的忠诚。方志敏叔叔的“清贫”精神,就是中国共产党员“矜持不苟、舍己为公”的美德,是中国共产党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他来源于解放全人类的崇高理想。革命者虽然物质生活是“清贫”的,但精神世界是“富有”的。清贫廉洁,艰苦奋斗,正是共产党赢得人民、赢得民心、取得胜利的重要原因。再现代家中都是以孩子为主。想吃什么就吃什么;想买什么就买什么。有一次我看见别的同学在用一只很漂亮的笔,我就想买,可是家里还有好多水笔呢,怎么才能让爸爸再给我买一支呢?我想了好长时间。有啦……下午放学时我跑到爸爸身旁,忙说“爸爸,我的水笔没墨了,我要在买一支。”爸爸答应了,也给了我钱。我兴匆匆的跑到店里,看见好多漂亮的笔,我买了一大堆笔。有的到现在还没用完呢!我和方志敏叔叔比起来真是差的太远了。所以我一定要向方志敏叔叔学习,学习他那种“清贫”的精神。我们每一个人都是党的一员,我们要向每一位革命者学习。
西湖(府苑)小学五年级:胡佳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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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体>>《超体》是一部想象及视觉的盛宴,对人体大脑开发程度的加强进行了一个大胆的猜想假设,并使之在猜想的基础上建立一个比较有条理的可能,依次递进。人性围绕整个剧情的发展,带来对其的认知和思考,以及大脑开发到强程度后的思想升华。科幻电影《超体》观后感人类的大脑是身体里最神秘莫测的器官,科学研究也证明了我们只能运用其10%的能力...《超体》的预告片活脱脱的就把人给忽悠了一把,若是普通观众带着看黑寡妇动作爽片的心情买票进场,得到只会是两种结果,一是:“他妈的我到底看了什么?”,二是感谢Luc Besson导演的有心唬弄,在没有心理准备的情况下,让你上了一堂点到即止的科学哲学,万物由来,人类起源的有趣探讨。影片开始以一只雌性人猿配以Scarlett Johansson的标志性声线娓娓道来故事发展,这是人类最早发现的第一只人猿,为它取名为Lucy。人猿是人类进化前的祖宗这是3岁小孩都懂的事了,导演在这个桥段上为电影的开场和结束来个前呼后应,暗喻了人类文明的起源,是脑袋发挥到99%的现代女神“指点迷津”,随后即切入精子大量涌出与卵子结合的画面,两个单细胞结合是生命的缘起,人类或许就此而诞生。电影快速切换生态纪录片的剪辑手法融入电影剧情让我惊喜非常,酒店外男友被枪毙,女神被挟持,切换的是花豹猎捕小鹿这弱肉强食的画面,从这里开始,我已不管接着电影如何发展,我的肾上腺素已被燃起,就这样被导演聪明的手法深深吸引。好莱坞最强绿叶Morgan Freeman登场,辨识度高强的声音让人会心一笑,主要负责向观众解释人类大脑的开发和极限,如果有那么一次机会人脑可以逐步进化,将会如何能人所不能。当脑力逐渐增加,女神的表情就越来越呆滞,在20%之时,女神还可以和家人哭诉心中情,但却没法感觉到疼痛了。30%已是过目不忘,能够快速的在网络上掌握一切资料,操控电器找到教授,看穿人类身体机能,面对唠叨的室友还持有一份关心,顺带为中药药方卖了广告,甚至已看懂中文。40%,能够轻易的驾驭身上的细胞组织,发色发型长短说变就变,在飞机上能看出物体的分子,但此时由于身体的新陈代谢已负荷不到脑袋的快速运转,产生了分裂。50%时上演了满足看动作爽片的观众们,在巴黎街头演了部追车闹剧,此时女神眼前看到的已不再是个体,满街的手机讯号,迅速找到目标讯号的具体位置。脑力还不断的上升,随后女神已可任意的操控敌人知觉,要晕倒就晕倒,要漂浮就漂浮,慢慢的她已不再大开杀戒,因为她的能力已远远超越人体的极限,这样的铺垫或许是为了告诉大家,人的七情六欲,不管是愤怒或冲动都会随着脑力的增加而不再需要,因为情感绝对是进化的障碍(但却是身为人类最大的依靠),当你的能力超越一切,你还会将他们放在眼底?女神表示我还有大事要做呢!电影中教授还传授了另一个论点,就是我们体内聪明的细胞,细胞会随着我们的生存环境而演化,为什么细胞没有追求长生不老,而会渐渐的老死,因为我们存在的环境合适繁衍,一代传一代也算是永生的表现,所以蒙太奇画面的安逸宁静对比各种灾难性场景让观众容易消化这项论点,当此时环境恶劣,无法继续繁衍,我们的细胞就会选择永生,但死亡造就永生?这点就颇有争议性,看法因人而异。时间是万物存在的根据,这一点我非常喜欢,女神的解说也浅白易明,在空间里的缓慢推行使我们在宇宙间留下了痕迹,不如试着把时间无限倍的拨快,你认为还有什么有本事留下?这一点和女神身上新陈代谢的演化是吻合的,上一段的物竞天择,到这一段的时间论都在为大家说明了女神最终消失的最大依据。当脑力发挥到99%,女神不是一般的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影片高潮的时空穿梭并不是时空穿梭,那仅是女神脑袋里装着的宇宙起源,以纽约时代广场一步一步的回到地球的形成,见到了人类始祖并以经典动作,食指对食指传授文明,但我相信这只是导演的小巧思,你想想当教授在Pendrive看到竟然是女神成就现代文明,那故事不是很好笑吗?纵然电影里时空画面或是理论是再普通不过的科学常识,但也足以佩服导演的用心经营,所有的剧情细节浅尝即止,娱乐性饱满,留下悬念(因为任谁也无法给出确切答案!)让观众在走出影院后有茶余饭后的话题,纵使评价再两极,但这电影也已在你的生活里留下一席之地,里头包含了多数的生活细节,让我可以不经意的向朋友说:”现在的情况《Lucy》里已探讨过,就像那一段......"朋友固然翻我白眼,但我依然乐此不疲解释这电影的乐趣。1200字以上 观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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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与弱在这个社会,没有对与错,只有强与弱——题记在我看来,这个社会真的很复杂,先从我的学校说说吧。一开始,我还没有上初中时,根本无法想象苗园是那么的乱,校园里有很多的混混,有抽烟的,有打架的,有抢劫敲诈的……我在宿舍里甚至见过有人拿着2把大约50厘米的西瓜刀去别的宿舍。在食堂里你如果老老实实的去排队领饭的话,你会发现一个现象,好像似乎人永远也不见少,因为有很多的人插队,你要一直等到插队的人都领完了,你才能领到剩下为数不多的饭菜。不是苗园的人可能会奇怪,为什么那么多人插队呢?我在九中怎么没有这种现象?食堂里虽然也有老师,但是很多都纯属摆设,有时候见了会管一管,有时候又熟视无睹,这又是为什么呢?这是因为有些老师们有所顾忌啊,初3的有些混混根本就不读高中,直接出来社会了,你老师敢多管么?万一以后出社会之后报复你能怎么办?所以干脆不管,就当看不见。校园里还不止这一些,打架属于正常现象,看你不顺眼,随便叫个自己高年级的亲戚叫一帮人来打你又怎样,你不服么?打到你服为止,你能和他们说道理么?说他们做得不对?到处嚷嚷?向老师校长举报?其结果就是找死,纯属找死,你把他们弄得越惨,他们会更加厉害的报复你`叫110是吧,出狱之后继续报复。“在校园里没势力的人就不要穿的太拽,否则会死得很早”这句话虽然很不雅,但是说的也是真理,枪打出头鸟啊。你在这个环境里,只能压抑着自己,路见不平,你敢拔刀相助?后果是连你一起扁。但是不拔刀相助,自己又于心不安。看到有人被欺负,你又是否会帮那个人向老师举报?见到混混做坏事,你又是否有胆量阻止?在这种情况下,你是会为朋友两肋插刀,还是所谓的识时务者为俊杰,假装什么也没看见?还有,你也不用太指望在自己收欺负时,会有人帮你出头,那些平时所谓的好朋友好兄弟,会装作不认识你。只可共富贵,不可共患难的算什么狗屁朋友?!我最讨厌这种人,在自己面前一套,背后又一套的人。说完校园里的,再来说一下校园外的。在社会上有许多不公平的事情,有一些人天生命好,一出生便是某个亿万富翁,或者位高权重高官的子女,不用努力就可以轻松取得成功;然后,又有一些命苦的人们,出生在一个贫困之极的农户家里,没钱读书,一辈子种田种到生命结束的那一刻。我还看过一则报道,说的是有一个很穷很穷的老奶奶在街上卖东西,城管人员把她赖以生存的小车扣走了,她上前争执,结果被城管人员直接打死!在街上卖东西有错么?靠自己的双手挣钱有错么?城管人员真不是人,居然作出这等人神共愤的事情。"法律面前不容情”、“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给的好听点的评语是:不可能的事,说得难听点,这话真他妈的装B!不容情,的确,是不容情啊,只容人情啊,人情是什么,人情就是钱啊!一个亿万富翁可以让自己的儿子杀了人还能大摇大摆的在街上逛,你不服么?人家就是有钱啊,用几十万打通关卡,再花钱买通一个人把所有罪都背过来就万事大吉了。我认为法律只对某些人有效,你如果只靠法律就想立足于社会的话,完全不可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哈哈,真可笑,陈水扁没下台之前怎么没一个人敢出来指责他?“平等”?这是个什么概念?我向大家说一说,我知道的一个故事吧:在同一条街,搭乘同一辆三轮车,3名花季少女同遭车祸丧生,3个家庭体味着同样的悲痛。然而,给其中是农村户口的一名何姓少女的赔偿,却不及她的有城市户口的同学的一半。这是2005年12月15日发生在重庆市一起交通事故的处理结果。平等么?平等么?!笑话!!给农村人的赔偿为什么就那么少?难道他们不是人吗?哪个人不是人生父母养的?为什么差距那么大?法庭给出答案只有一个:“因为你生活在农村,人均收入低。”我呸!韩信说过:“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敌国灭,谋臣忘;功盖天下者不赏,声名震主者身败”意思是,没有了利用价值的人就能杀去。黑社会和警察的关系很微妙,之所以黑社会永远也杀不完是因为有警察,没了黑社会,又何来警察?说一点你们也许不知道的事情,黑社会的帮派只有到了很强大的时候,政府才会有所行动,但是,很多帮派到了自己强大的时候都会懂得“漂白”,警察也靠他们送的钱来生活,这是千古不变的。“官官相护”也是恒古不变的,很多人接受那些贿赂也是不得已的,坐到了那个位置,不接是不行的,接了又会一辈子堕落,想摆脱也摆脱不开。我还想对某些想法单纯的人说,在这个世上,没有平等这个说法,只有“成王败寇”、“弱肉强食”这些说法,大家应该都看到过很多文章,是反映有一些人看到了小偷偷东西想告发,却被自己身边的亲人阻拦,心中很愤愤不平。我觉得这些文章委实很可笑,想法很幼稚,你想告发是吧?后果只有被扁,你不想想自己的亲人该多么的痛苦?他们看到你要被欺负肯定就会出手相助,但是却为此惹上了一群混混,你心安么?就为了自己心中所谓的正义感。我要说的是,我很佩服那些个敢不顾生命危险去和混混作战的英雄们,但是英雄是永远斗不过黑帮枭雄的,英雄们肯定会出名,报纸到处登“XX不顾个人安危,英勇擒抢劫犯”……但是很可能就因为这样,你惹上的不仅是几个混混,也许是一个黑帮,不要说我危言耸听,这些事不是不可能。所以我奉劝大家,即使要做英雄也要做默默无名的英雄,要举报也只能偷偷举报,要学会的不仅是保护自己,还要顾及家人的安危。说了那么多,我只想要大家明白一个真理:在这个社会,没有对与错,只有强与弱。谁对?谁错?这都不重要,实力证明一切。如果你不想自己一辈子任人欺凌,不想一辈子看别人的眼色,你就要努力使自己变强!强于一切!1200字以上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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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经清贫话沧桑对于我们这些出生于上世纪六十年代的人来说,回想起童年生活时,大都有一种酸楚、苦涩的感觉。因为在那个时期,我们连同我们的父辈、兄弟姐妹,以及许许多多普通的家庭,曾经一道经历清贫、度过生活的种种艰辛……那时,我们兄弟姐妹六人,随教书的母亲一同下放到一个偏僻的小山村。住在一栋农户的土坯房里。当时六兄妹中,最大的才十二、三岁,最小的刚能“咿呀”学话。一家八口,全靠父母每月总共还不足一百元的微薄工资养家糊口,艰难度日。那时候,由于粮食实行定量供应,一家子的口粮必须精心地算计着、并节省着吃,才不至于“断炊”。为了避免出现卯吃寅粮的现象,用红薯、芋头等杂粮和着米饭填饱肚子是常有的事。而吃的菜,大都是青菜、萝卜、南瓜、茄子之类的蔬菜,鸡鸭鱼肉则是餐桌上的稀罕物,除非逢年过节才有些许荤菜打打牙祭。平时,吃的所谓的零食,大多是番薯片、南瓜干之类的东西,要不就是一些从山上采摘回来的野果子,至于糖果饼干之类的对我们来说那是奢侈品,一年之中难得有几回入口。记得有一次,妈妈带我们姐弟几人去镇里办事,看见有人卖冰棍,姐弟几人馋得直流口水。见此情景,妈妈摸出口袋里仅有的一枚五分硬币,买了一根冰棍,姐弟几人轮流着一人一口贪婪地吮吸起来。。。。。。这稚气而令人心酸的一幕,以致于许多年后,妈妈一回想起此事,心窝里还有一种隐隐作痛的感觉。至于穿的,那也好不到哪里去。那时,做衣服要凭布票才能扯到布,为了节省下一些布票,以备婚丧嫁娶等急需之用,通常做衣服都是给大的做,而小的则捡大的旧衣服穿。由于我在男孩中排行老么,所以轮到我穿的衣服,大都已穿了几个人,那衣服褪色起毛不说,甚至还打了不少补丁。记得有件旧棉袄,给我穿的时候,外层已打了几个补丁,里层破烂得可以看得见夹层中的棉絮。那时,我还小,还不知道什么叫难为情,竟然穿着这件旧棉袄,雄赳赳气昂昂地出入于大庭广众之中,一点也不知害羞,俨然一个披着大氅的小将军。偶尔心血来潮,还会往乎所以地穿着它蹦上床,当着众多人的面,来一段杨子荣快马加鞭奔赴威虎山的即兴表演,引得大人们笑得眼泪直往下掉。现在回想起来,那时大人们的眼泪,或许一半是因为欣喜,而另一半却是因为辛酸和苦涩而流下的。但当时幼小的我,是无法理解到当时大人们这种复杂心情的。改革开放后,祖国面貌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我们家的变化也非常大。先说住,原来我们在乡下开始住的是土坯房(还是借人家的),后来父母花700百元买了一栋破旧的老砖房。那时的房既不宽敞也不美观,仅可挡风避雨而已。而现在兄弟姊妹几人,每家在县城都有了一套商品房,虽说不及别墅阔绰,但也窗明几净,宽敞舒适。至于穿的方面,和以前也是不可同日而语。以前,穿衣为的是遮羞御寒;而现在却讲究美观、新潮,男的大都西装革履,女的更是一个比一个娇艳时髦。真是弹指一挥间,旧貌换新颜。再说吃的,以前不论是瓜果蔬菜还是五谷杂粮,只图填个肚饱;而现在却讲究饮食结构,营养搭配,鸡鸭鱼肉在餐桌上早已不再那么受欢迎了,而时令果蔬、粗粮野菜却成了餐桌上的新宠,并冠之于“绿色食品”的美称。至于出行方面,以前大都靠双腿步行,条件好些的也不过有自行车,而且走的大都是沙子路和黄泥路,出行一趟,若是晴天,整个人则灰头土脸,若是雨天,则满身泥泞;而现在柏油路、水泥路修到了家门口,公共汽车车一会儿一趟,的士一招手就到,为出行提供了不少便利。我四哥去年还买了辆私家车,双休日或节假日,大家出门旅游或回乡下走亲戚,坐上小汽车,一路欢声笑语,其乐陶陶!我生于共和国三年自然灾害的最困难时期,长在改革开放的浪潮之中,而今享受着和谐社会的美好生活,而且我坚信,我们的生活一定会更加幸福。1200字以上 高二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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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弱冠古人曰二十弱冠,表示成年了。20岁的生日,的确有着很不同寻常的意义,但不该在二十岁的时候说出这句话,更应该是三十而立的时候,再回首这风风雨雨走过的十载,很有感触地说出这席话。而我此时就是想说我从十岁到二十走过的这风雨十年十年风雨人生能有几个十年?这是我在十岁的时候问自己的一个问题,那时是我对十年一次有了一个清晰地概念,原来我活了十年了!十年后我会是什么样子呢?今天我终于解答了十年前自己的问题··记得曾经的那个十年好慢好慢,慢的自己总想长大,总想摆脱那似乎永远也写不完的小学作业!今天,我终于可以随便写不写作业了,作业?!不在是一个任务,仅仅只是兴趣!我又在这片天地之间苟延残喘了10年,这回的十年真的觉得好快··好快··快到我想要留住什么,想要回忆起什么,都来不及··回不去··很多东西就像手中的沙,任凭你怎么想要抓紧,但它终究会流尽··好像幸福··好像那些失落的友谊··对于这十年最多的记忆必然是我的中考,我的高考,和那些让我有时在今天的梦中还会重逢的妒忌如山般的习题··我做了十年题?我用了十年的时间换来了今天的大学生活··但,还不是可悲以为自己上了大学,还不是被大学所上··以为自己追求到了幸福··还不是从手中流失,我荒废了自己的十年吗?但,起码我来到了北京,实现了自己高中的目标,起码我顺利的通过了高考,没有让父母白养18年··想起一个哥们他高考落榜后其父对其一句骂话“老子养你18年,你给我连个大学都么考试!!”起码对得起我爹妈18年的养育之情吧··起码在这十年我轰轰烈烈的爱过,失落过,敢为了兄弟义气去抢冰棍摊上的饮料,敢为了自己爱的女人用烟烫自己,敢为了让负心的女人记住我而当着上百人给她唱《难道》我的十年··没有什么太多的遗憾,我活的值得了··风雨十年,只是一个开始,我用它迎来了未来更多的风雨,希望我有机会写我的风雨20年··30年··40年····十年红颜“十年之前,我不认识你你不认识我,我们还是一样陪在一个陌生人左右,十年之后,我们是朋友还可以问候,只是那种温柔,再也找不到拥抱的理由”··原来歌里唱的是真!婷,如果你能看到这里,你一定会和我有同样的感触··十年了··挺不容易的,只是再也找不到拥抱的理由,也许,从来就没有拥抱的理由···红颜祸水,但我就是离不开红颜祸我这口水··了解我的朋友总是喜欢对我说“离开女人你就活不了了??”起码现在我只能回答,是的!不记得··真的不记得··这十年多少红颜让我心动过,追逐过多少红颜··但,往往大多数仅仅只是彼此的过客··能在记忆里留下碎片的仅仅只是那伤我最深的,爱我最深的,我最爱过的和用一生也无法忘却的名字吧··那个曾经我执着了4年的杨,每天我都会记得她的生日,从来没有忘过,1990510几乎所有的网络账户我只用这个密码,仅仅已经成为了一种习惯,而她··所过了我多少年的生日?这就是红颜··曾经信誓旦旦的说,从今往后你每年的生日都会收到我的祝福,仅仅一年,话音犹在耳边,但人早已失落天涯··这就是红颜··十年里··多少红颜凋零过多少心太多的红颜真的如此薄命,让我连怜惜的机会都没有抓住,就彼此错过··仅仅只能让我徒增神伤··我会记得那些曾经的,现在的,谢谢你们让我成长,让我伤感,让我快乐,让我的十年充满了人生的百味··世间愁苦孤寂寥,怎对红颜?不禁泪十年又十年终于活到二十了,从来没有一次生日会想这会如此的焦急又或者是担忧··因为二十,对男人而言··我真的长大了!其实,安大多数朋友的或说,我本来就是个少年老成的家伙抛开感情的事情,该明白的,改懂得的,我都知道,也都想去一样一样的做完,只是,太多的时候想是一回事,做又是另一回事!知道上周五,我猜悟出了目前为止自己对大学最精辟的见解“什么是大学?!大学就是让你把你想做的但又不敢做的而又是法律范畴之内的事,全都做了”所以,我怕做任何我想做的事,不怕对任何我喜欢的人表白付出,也许仅仅只是一场空,也许只是又一次伤心,但起码我可以告诉自己,我的大学没有留下太多的遗憾,我曾经努力地追逐个幸福,也曾经拥有过幸福,但··就像高中班主任对我的一句话··我是个苦命的孩子吧··虽然说不在乎天长地久,只在乎曾经拥有,但我真的想天长地久··好吧··曾经在来北京的时候对自己对老天说过,给我八年的时间,我会打出自己的一片天··祝愿我三十而立的时候,该有的,都能有了··我,二十了!1200字以上 高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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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成龙清贫一生于成龙(1617~1684),字北溟,号于山,晚年自号于山老人,山西永宁(今山西离石)人。明末副榜贡生,清顺治十八年(1661)谒选,授广西罗城县知县。从此,于成龙开始了他清廉卓越的仕途生涯。在二十几年中,于成龙历任罗城知县、四川合州知州、湖北武昌知府、福建按察使、直隶巡抚、江南江西总督。他以天下为己任,劝农励俗,兴利除弊,恪尽职守,然而对自己却要求极严,他的好友熊赐履在为他撰写墓志铭时,称他“性善吃辛苦,诸人所不能堪者,一处之恬如”。正因为如此,无论他到何处任职,“所至民怀其德”。于成龙初任广西罗城知县时已45岁,而当时的罗城,由于长年战乱,城乡残破不堪,百姓生活极端困苦。于成龙上任前,亲朋好友都来相劝,让他不要到那“蛮烟瘴雨”之地去吃苦。于成龙不为所动,变卖了部分家产,凑足路费百两,毅然登程。来到罗城,情况比预想的更糟;“无城郭,庐室居人数家”,而县衙无门,“插篱棘为门牖”,院内长满荒草,“虎啸猿掷,白昼行庭中”。于成龙就在破屋之内“累土为几案,其旁置一爨一盂”,开始在这里吃、住并办理公务。随即“召吏民来前,从容问所苦,喻以急公敬上之意,申令行事”。为改变罗城面貌,于成龙努力招抚流亡,发展农业生产,他经常到田间察看,并与农夫农妇亲切攀谈,宣传力耕之道理。他还采取一些措施,诱导、鼓励人们发展生产:“嘉其勤而获者,愧其惰者、荒芜者。民大劝悔,穗被野,牛羊满山。公(指于成龙)以其暇日,增陴浚隍,招民人居。新筑室者,公手书题额或门联以示奖导”。几年之后,罗城县面貌大为改观,百姓日富。为了感谢于成龙,百姓经常送钱送礼,而于成龙一概拒绝。他只拿朝廷俸禄,额外一文不取,尽管他生活十分清苦,却从不打百姓的主意。一次,百姓见于成龙身体不好,就凑了些钱送去,于成龙坚决不收,百姓跪在他面前说:“知阿爷苦,我曹供些少盐米费。”于成龙笑着将众人挽起,说:“我一人,何须如许物,可持归易甘旨奉汝父母,一如我受。”众人只好将钱拿回。又一次,于成龙的儿子来罗城看望他,百姓闻之,特别高兴,一起来到县衙后堂,说:“阿爷人来,好带物安家去!”于成龙对百姓送来的礼物仍以好言谢绝,并让儿子速离罗城。百姓得知此情,感动得流下了热泪。康熙六年(1667),于成龙升任四川合州(今合川)知州。罗城百姓听到于成龙离去的消息,“遮道呼号:‘公今去,我侪无天矣!”’上路之日,“罗人送至三四百里。窥公清风两袖,明月一船不能赴合,令一眇者,素善星卜,偕公而往”。于成龙一到合州,首先免除官员的随从之费,自己仅畜一羸马,以家仆自随。当时,官场积弊颇多,地方官员以土产馈赠上司几乎成了风气。一次,知府下帖,让合州送鱼。于成龙很不以为然,他说:“民脂膏竭矣,无怜而问者,顾乃欲渔吾鱼,吾安所得鱼乎?”他不但不送鱼,反而呈文备陈合州百姓困苦之状。知府自知理亏,不但不怪罪他,反而裁革了十余件对合州不合理的摊派。康熙十七年(1678),于成龙因政绩显著,升福建按察使。赴闽之前,于成龙命人买了许多萝卜。有人讥笑说:“贱物耳,何多为?”他却非常坦然地回答:“我沿途供馔赖此矣。”福建自宋代以来,就是市舶重地,在此任官者极易发财。然而,于成龙到任之后,仍以清苦自励,不改初衷。外国前来作贸易的商人经常有送礼者,于成龙一概谢绝,真正做到了两袖清风,一尘不染。不久,于成龙便以清廉之名受到康熙皇帝的褒奖,并提升为两江总督。他虽地位变了,但克己奉公丝毫不减当年。赴任之前,他先请假回家葬母,然后雇了一辆骡车,与幼子同行,各袖制钱数十文,沿途住小店不入公馆,悄无声息地到达江宁任所。于成龙做官从不带家属随任。这时因年已65岁,且身体多病,才带小儿子在身边侍奉。他自奉简陋,每日粗茶淡饭,所食只青菜一把。于是,江南人民送他一个美称———“于青菜”,以示亲切、景仰。康熙二十三年(1684),于成龙卒于任,终年68岁。死后,同城的将军、都统等来到他的寝室,见他生活清苦,私人财物只有一袭绨袍,几罐盐豉,“四壁萧然,无异寒士。将军僚属相哭失声”。就连“平时心惮成龙者,俱感动流涕”。于成龙去世的消息一传出,百姓罢市聚哭,家家绘像奠祭。康熙皇帝闻知,十分感慨,特赐与其操守相符的谥号“清端”,以示褒奖。于成龙之所以受到人们如此的爱戴和敬仰,正如时人范郁鼎所言:“其节操至死不变。”1200字以上 六年级 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