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魂
店老板淡淡的道:“你很惊讶吗?武魂里随随便便就拿出上百万金币的玩家有的是,只是这个戒指却是无处可买的。”
罗慎行欣然的抚摸自己的戒指道:“原来还是个有价无市的宝贝,我就觉得那些人的样子不正常嘛,区区十五万个金币就想买走,真是欺人太甚。”然后把鉴定费交给店老板。
罗慎行戴上护腕之后把草鞋脱下来,换上狼皮靴子道:“草鞋你还回不回收?”
店老板道:“回收,价格是一个金币。”
罗慎行大叫道:“当初我可是花了五十金币在你这儿买的,贬值得太厉害了吧!”
店老板道:“你的那把木剑好像是花一百金币买的,现在的回收价格应该也是一个金币,这个贬值得更厉害。”
罗慎行泄气的道:“也对,还是卖给你吧,一个金币也是好的。”然后沉默一会问道:“别的玩家是不是在游戏之前就存好资金了?”
店老板道:“你早该猜出来的,绝大多数玩家都是在游戏开始之前就在自己的账号里存储了一大笔资金,而且游戏里的资金与我们现实生活中的货币是五比一,你应该明白这代表什么了吧?”
他本以为罗慎行会很丧气,但是罗慎行反倒开心起来,兴奋的在屋中踱了两步道:“这么说来我并不是天生就是穷人,而是因为他们提前花钱存入了资金,怪不得呢!”
店老板道:“你不羡慕吗?”
罗慎行愕然道:“我羡慕?怎么会呢!我凭借自己的能力在游戏里闯荡,他们却花钱来补充,这一点他们远远比不上我。”
店老板微笑道:“你想得倒坦然,其实还有一样是提前存储好的,那就是威望。”
罗慎行惊讶的问道:“这个凭什么来决定?”
店老板道:“其实这是个公开的秘密,武魂游戏的玩家有很多都是有身份的人,他们在进入游戏之前就会把个人的资料登记进去,然后根据每个人的身份给与不同的威望值,所以我见到你的威望只有十二点时才会知道你在生活中地位不会很高。”
罗慎行耸耸肩,自己的这个账号是宋师兄的,输入的一定也是宋师兄的身份。如果以自己的身份进入游戏的话只怕连一点威望值也没有,而且现实生活中的自己根本没机会加入武魂这个游戏,这样一来自己的心理平衡了许多。
店老板看着他耸肩的样子以为他不高兴了,压低声音道:“在武魂里,只要你表现的出色一点儿,一样有机会发展的,甚至比生活中发展的机会更大。”
罗慎行以为他说的是被哪个大人物看上,然后平步青云呢。所以不屑一顾的摇摇头道:“我可没兴趣。”
店老板叹息道:“还是年轻气盛,随你的便好了,年轻人的路的确应该自己走。一会儿我就要下线了,你也要注意休息的时间。”
罗慎行离开服饰店,把木剑以一个金币的价格卖给了武器店的老板,又自己的金币全数买了补血丹,再次向南门走去,现在他有信心与狼群周旋了。
这次他的速度优势显现出来了,当他打不过撒腿飞奔的时候,狼群的速度与他相比就差了那么一点点儿总也撵不上他,罗慎行却可以伺机反扑把追得最近的狼趁机除掉。而没有必要的时候罗慎行绝对不凭借加补血丹来与狼硬拚,他实在是舍不得每颗三十金币——相当于现实生活中六元钱的代价来与狼耗费。
每次迫不得已的服用一次补血丹的时候,罗慎行总是不由自主的想起这就是六元钱,而且想到自己的魔眼戒指时,他就会提醒自己这是一个最少价值九万元钱的宝贝,这个价格都够购买一枚钻戒的了,真是太奢侈了。
但是这次杀狼的收获也明显的显示出戒指的作用,森林里有很多的狼都是被别人打伤的,罗慎行通过魔眼戒指只要找到其中受伤比较严重的就可以捡一个现成的便宜。不仅金币捡的容易,而且经验值升的也快,因为最后一个把狼杀死的人才可以得到经验值,早先把狼打伤的人都为罗慎行做贡献了。
但是这段时间杀狼只掉出一些金币而已,装备一件却也没出现。很快他的级别就升到了二十级,而且补血丹还剩了四颗。但是他一直没敢往里走,只是在森林的两公里左右徘徊,生怕走的太远了回不来。
现在他的体力已经感到吃不消了,就在他准备返回去龙门镇下线时,森林的深处传来一阵急剧的脚步声,同时还有人气喘吁吁的喊道:“快点儿,狼群追上来了。”
罗慎行急忙躲在了一株大树的后面,准备见事不妙的时候好及时脱身逃跑。他刚躲好,三个人仓皇的跑出来,后面是一大群足足有五十头狼追在他们后面咬。罗慎行抬眼望去,只见这三人中跑在最前面的是一个穿着盔甲容貌秀丽的少女,手中持着一把宝剑,她的级别已经达到三十五级,但是身上的补血丹却一颗也没有了,而且生命值也不到正常的一半了。
再看看其他两人也都是如此,怪不得他们要这么慌乱的往外跑呢。在他们的后方负责断后的那个身材魁梧的男人也穿着盔甲,但是他的速度明显的慢了一点儿,不断的有狼往他的身上扑。
那个人的级别已经将近四十级,盔甲和身上饰物的总防御力达到八十,不过狼的每一次攻击都会使他损失几点生命值,照这样下去不等他逃回龙门镇就要一命呜呼了。但是那个人却死守不退,手中巨大的宽刃剑在狼群中不断的劈砍,同时不断的招呼其他人快跑。
前面的那两个人一边呼喊他的名字,一边无奈的往后退。罗慎行终于忍不住丛树后面站出来道:“接着。”然后把两颗补血丹抛向跑在最前面的少女。
那个少女欢呼一声也不问补血丹的来历直接吞了下去返身向狼群冲去,剩下的那个人“呼”的一声冲到罗慎行面前伸出手来。罗慎行心痛的咬咬牙把仅有的补血丹都拿了出来给了他。
当这个人服下补血丹之后仿佛变了一个人一样,抽出刀冲入狼群中。他们三人一阵狂劈乱砍把几十头狼砍翻在地。以他们的攻击来说对付几十头狼简直不在话下,只是他们不知为什么弄得弹尽粮绝。
当狼群摆平之后,那三个人又走了过来,为首的少女道:“谢谢你。”
罗慎行摆摆手,把狼群死后掉落的金币都捡了起来,其中还有两个戒指和一个狼牙护腕,然后转身向龙门镇的方向走去,那个少女追上他道:“谢谢你。”
罗慎行道:“我知道,我已经把你们打出来的东西收走了,算是我的补血丹的报酬,所以你们不用再谢我了,这是公平交易。”
那个少女道:“这些东西根本就不值钱,你救了至少两个人的命。这份恩情我们一定要报答。”
罗慎行看了她一眼道:“阿婉,我再说一遍,我捡的东西足够我买一千颗补血丹了,算起来我还要感谢你们,所以你们不要再客气了。”他说的可是真心话,因为他刚才至少捡起了三千个金币,这可是一笔大数目。
阿婉惊讶的道:“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
罗慎行耸耸肩道:“我可以看到你的资料。”
阿婉惊呼道:“你就是那个得到魔眼戒指的人?”
罗慎行道:“运气好而已。”
那个断后的人道:“我叫轩辕,虽然你可以看到我的名字,但还是我自我介绍比较好,我们三人是逍遥帮的成员。兄弟,你叫什么名字?”
罗慎行道:“月夜之狼。”
另外的那个容貌清秀的年轻人道:“我叫红尘刀客,谢谢你兄弟。”这三个人中只有红尘刀客穿的是武士服,但是罗慎行看他的资料时显示他的级别已经达到三十六级,而且金币也有二十万个,只是不知他为何不买一套盔甲穿上。
罗慎行道:“我很容易满足的,得到了你们的东西已经是很好的报答了,再说客气话就没意思了。”
轩辕道:“月夜之狼,交个朋友如何?”
此时他们已经走到了森林的边缘,罗慎行道:“这还是第一次有人称护我在游戏中的名字,就冲这点我交了你们这几个朋友。”然后身体一晃道:“我有点儿支持不住了,到现在为止我还没休息呢。先下线如何?有什么事情回来再聊。”
轩辕看着他有些苍白的脸色道:“我们也要下线了,回来在哪儿会面?”
罗慎行道:“服饰店。”然后在原地下线了。他现在也忘了服饰店的老板关照过他的应该在客栈下线的事儿,只知道自己再不下线就要在游戏中睡过去了。
当他摘下全息头盔和连接身体的导线的时候,他发现自己的手都要麻木了,看看电脑上显示的时间才知道自己已经在游戏中度过了十九个小时。
罗慎行按照行意门特有的调息方法把双掌用力的搓几下后在自己的脸上以逆时针的方向反复磨擦几下,又以同样的方法摩擦自己的丹田,然后闭目做了三十六次深呼吸。
当他做完这一切之后,发现桌子上放着一份盒饭和一瓶矿泉水,他知道这是免费供应的,所以毫不客气的狼吞虎咽下去,然后舒服的伸个懒腰倒头睡去。
当他被送盒饭的开门声惊醒来的时候,已经过去了六个小时。服务员送来的还是老一套,一份盒饭和一瓶矿泉水,罗慎行在房间里练了一套活动身体的拳法之后,慢慢的把盒饭吃下去。
时间已经是晚上七点,罗慎行又打坐一会儿,才重新接通电脑进入游戏中。
当罗慎行回到服饰店的时候,轩辕、阿婉和红尘刀客已经在店里面等候了。罗慎行先向店老板打个招呼,但店老板却神情木然的简单回了个礼,罗慎行这才想起店老板对自己说过他要下线了,现在的这个店老板一定是电脑仿照真人设定的NPC来应付场面。
轩辕看着罗慎行笑道:“兄弟,你这次休息的时间可够长的。”
罗慎行苦恼的道:“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么累,以前我玩游戏的最高纪录是四十八个小时不下线,这次只玩了十九个小时就受不了了。”
红尘刀客惊讶的道:“你持续玩了十九个小时?你没夸大吧?”
罗慎行道:“有什么不对吗?”
轩辕道:“我们在游戏中基本上都是玩十二个小时左右,时间再长的话体力和意志力都会急速下降,你比正常人多玩了大约七个小时。即使是我的话最多也就坚持十五个小时,你说我们能不惊讶吗。”
阿婉取笑道:“你的级别虽然不高,但是你一定是武魂里最拚命的玩家,干脆你改名叫拼命三郎得了。”
罗慎行知道这有可能是因为自己从小练武的成果,立即转移话题道:“上次你们怎么会弄得那么惨?是不是遇到狼王了。”
阿婉气愤的道:“应该是,但是我们也不知道那个是狼王,当我们的生命值急剧下降时才知道围攻我们的狼群中应该有狼王,我们如果不是逃得快的话,说不定就要死在森林里了。”
红尘刀客道:“当时我们的级别比较高,而且衣服的防御值也高,所以带的补血丹比较少,没想到一时大意险些送命。”然后心有余悸的道:“武魂的系统设置也太卑鄙了点儿,连狼王都没有特殊的标记。”
罗慎行想起自己遇到的那只头羊道:“其实应该有标记的,只是那个标记非常不明显,很容易被人忽略而已。”
轩辕苦笑道:“狼王周围的狼太多了,尤其是狼王混在狼群里,我们根本没有精力在狼群中寻找那个只有不明显标记的狼王。”
阿婉道:“如果你不怕冒险的话,你加入我们的队伍中就可以找出狼王了。”她的话出口之后,轩辕和红尘刀客都以期待的眼神看着他,显然他们三人早就商量好了。
罗慎行道:“我现在的级别只有二十,和你们组队的话基本上就等于白得经验值却起不到什么作用。”但是对于这个提议颇为心动,有三个三十多级的高手与自己在一起练级,而且自己的魔眼戒指可以寻找出最有价值的狼王,这样的组合一定很快就可以在武魂中崭露头角。
轩辕看出他的疑虑道:“其实我们的提议是强人所难,我们并不在意你与我们分经验值,因为那是你凭自己的能力赚到的,我们唯一的顾虑是你的安全,以你现在的生命值来说根本经不起狼王的一次攻击。”
罗慎行狠狠心道:“我不怕狼王,而且我可以提前避开它。”
阿婉兴奋的道:“就这么定了,先给买你衣服和饰物。”
罗慎行摇头道:“不用了。”然后取出在森林里捡到的那个狼牙护腕道:“我已经有一个狼牙护腕了,你们有谁需要这个?”
红尘刀客道:“这个护腕我们曾经打出了一个给了阿婉,轩辕在我们当中是主攻的,不如给他吧。”
轩辕冷冷的看了红尘刀客一眼道:“我不能要,月夜之狼的级别低,他戴上之后可以多一些攻击力。”
阿婉从罗慎行的手中接过护腕道:“要你戴上你就戴上,月夜之狼已经是我们的同伴了,他的东西也就是我们的。”然后把护腕递给轩辕。她已经看出红尘刀客的目的,只有轩辕先收下月夜之狼的东西,月夜之狼才会接受大家的帮助。
红尘刀客见轩辕收下护腕,拍拍手道:“好了,现在该给月夜之狼买装备了。”
罗慎行再次拒绝道:“我不需要。”
阿婉不悦的道:“轩辕已经手下你的护腕,你再拒绝我们的帮助就看不起我们了,是不是这样?轩辕。”
轩辕露出笑容道:“我们也是为了自己着想,你的自保能力越高我们的负担越小,而且我们还指望你帮大家找出狼王呢。”
罗慎行知道他们是想帮自己换一套好一点的武士服,但是他对自己的这套布衣有些舍不得,只好道:“衣服不用换了,我先买几件饰物。”通过这段时间杀狼,现在他积攒了一万多个金币足够买一些增加防御值的饰物了。
阿婉道:“你不换衣服?”
罗慎行道:“我觉得这件衣服很好,我打算一直穿着它。”然后花了四千个金币在服饰店的NPC那里买了一副防御值加二的手套。如果不是要和轩辕他们组队的话,即使打死罗慎行也舍不得花这么多钱买饰物。
他们一行人又来到珠宝店把罗慎行捡的那两个戒指鉴定了一下,只不过是两个普通的新手戒指而已,罗慎行悻悻的以两百个金币把它们卖给了珠宝店的NPC。然后心痛的花六千金币买了一个防御值加三的项链。
轩辕看到罗慎行心痛的样子对阿婉和红尘刀客点点头,然后搂着罗慎行的肩膀到薛娘子那里开始买救命的补血丹。
当轩辕他们打开他们的物品柜时,罗慎行惊讶的发现他们的物品柜都是空的,除了金币之外什么都没有。
轩辕开心的笑道:“这次我们有经验了,没有用的东西都卖了,有用的都放在客栈里,我们要尽量携带最多的补血丹,我看这回还有谁能把我打跑。”说完对薛娘子道:“先给我来一千颗补血丹。”
薛娘子道:“你的体力最多只能承担八百一十二颗。”
轩辕失望的道:“那就先来八百一十二颗。”然后对罗慎行道:“兄弟,我看看你能带多少?”
罗慎行看看轩辕魁梧的身体壮着胆子道:“我来八百颗。”
童年趣事之打篮球
一楼的哥们儿真能搜那篇就是我写的打篮球昨天晚上,我照惯例到双流中学去打篮球。来到熟悉的篮球场,我开始投篮了。我举起球,对准篮球框,一用力,把球往上一抛,松开手,球立即像闪电般“跑”向球框。哈!不偏不斜,进啦!一开始,人很少,投得很轻松,可后来人娈多了,我可就惨喽!由于人多,一个框就有四、五个篮球,害得我一连换了两次框。我在有四个篮球的框下投篮,可就得小心点儿了。特别是捡球的时候,我得一边躲球,一边找自己的球。否则,调皮的篮球就会趁我不注意之机,毫不留情在撞在我的身上,真好像是在枪林弹雨之中穿行。我躲躲闪闪,看准时机就投,总算进了两个。打着打着,我觉得什么撞了我肚子一下,咦,原来是调皮的篮球。还好,这个球是从远处发过来的,撞着我时已是强弓之末,不怎么疼,真是不幸中的大幸。一场小灾刚过,又一场小灾向我迎面扑来。我感觉有球要撞在我的头上,赶快用手护着。就在此时,一个篮球向我头上撞来,幸好有手护着,要不然,就会被撞个大青包喽!我打完球,叹了口气,说:“今天打篮球的目标怎么都改了,从‘投球变成躲球了。’”也许,自己对篮球有一份微妙的感情。不如男生们那般狂热,因为我不再可以疯疯癫癫地和男生一起驰骋在球场,站在同一个篮框下与他们抢球,不负众望地进球。所以,如今对篮球的喜欢,虽然依旧存在,却再也没有真正去打球了。也不如一些女生那样的“狂热”,像追星一样喜欢篮球,喜欢得快,不喜欢得也快,喜欢时整天捧着NBA杂志恶补常识,整天问:去打球吗?而不喜欢时,便再也不问津篮球了。我想,我对篮球的喜爱,也许有点“中庸”,有点“不明不白”,或许,根本称不上是喜欢。最初对篮球的幻想,是在看动画片《灌篮高手》的时候。我曾一度幻想自己可以有樱木花道的悟性,打球时有流川枫的潇洒,射篮姿势有三井寿一般标准。虽然事实证明自己打球不二次运球就谢天谢地,根本没有力量双手举球高于头顶,用手腕发力射篮。于是自己能做的只是空摆一个投篮的姿势,把空气连带自己的遗憾一起投出,聊以自慰。那个时候,只是单纯地认为,打球很潇洒。后来邻居朋友们开始在新村的空地上玩篮球,没有篮球场,5米宽的路作为了球场的长度,而宽度却有6米左右,把围墙上一块凹入的镂空作为篮框,“篮球”常常用排球,皮球代替。这样的“迷你”球场,打着又是二次运球,又是走步的“迷你篮球”。那个时候,我还小,仅会拍皮球而已。待我长大些,会熟练地拍球了,我也加入了他们的球队。年龄大的男孩已经懂得了“走步”,于是我也自然知道了“走步”。于是,宁可拼了命抱住球,脚也不敢多迈一步。于是我经常“二运”,当时不知,还乐此不疲的与他们一起玩着我们自己的篮球。后来,大家开始被学业困扰,一届又一届,排着队,挨个儿退出了这样充满童趣的篮球赛。直到那一年我升入了初中,我也告别了这种日子。我曾问过玩伴,这里会不会“后继无人”,他们说不会的不会的。我说:“你们看,现在又没有新成员加入。”一个男生指着我们中最小的那个:“喏,毅毅的妹妹。”我摇头:“女孩子指望不上的。”他说:“你不也是女的?”“你见过第二个像我这样疯疯癫癫和男生一起打篮球的女生吗?”他摇摇头,又接了一句:“对哦。”我想,那份微妙的感觉也许就是来源于此吧!初中的体育课,是可以打篮球的,刚开始还有女生与我有相同的爱好,但更多的女生看见篮球就怕,传给她球,从不敢直接接球,定要等到球落地一次弹起来才接,偶尔被球砸到一次,就再也不敢打篮球。要是摔上一跤,更是闹得大家又是陪着上医务室又是提心吊胆,好好的一场篮球,彻底扫了兴。而后来,大家索性都说不碰那家伙了。于是,落单的我无奈地也不再“碰那家伙了”。只是偶尔,借了男生的篮球拍几下。路过学校球场时投去几瞥,也不知是羡慕还是失落。而难忘的“迷你篮球”,在一年后,真的由于后继无人而销声灭迹了。其实,我自知对篮球了解甚浅,但仍旧喜欢。班里的男生常常去校外打球,那天我正碰上浩浩荡荡的“车队”,一个男生居然笑问我:“一起去打球吗?”我说:“算了,我去了给你们添累赘。”他们总喜欢大声谈论篮球,明星。我觉得,能听他们谈论,看他们打球,已足以满足我儿时的幻想了。我坚信,篮球是勇者的游戏。我不够勇猛,体格不符合篮球手的条件,所以,我只能喜欢,无法热爱。 初二:施哲风.
相似题目
-
战魂战神的重生已经出生了,在中国的广东省的深圳市的一个小地方,他已经12岁了,他是“张俊浩”,他是一个十全十美的人,他比普通人的体质好上几亿倍,好比超人,不,应该是比超人还要厉害。可是这个秘密只有他的家人和天上的众神们才知道,就连他自己也不知道。他就在“景山实验学校”上学。他上初一(2)班。而今天就是他初一的第一天的生活。而为了不被别人认初来,他带上了一个高仿度人皮面具。可是那个人皮面具,却不是很好看。“好啊,终于上初一啦,哈哈哈。.”张俊浩大声的叫阿叫。不小心飞了起来,“啊啊啊啊啊啊……。”他的妈妈叫他别飞,并用绳子把他套下来。未完待…。.250字 六年级
-
战魂这时那颗巨大的陨石爆裂了,从里面出来了一个比平常人高上1或2米的身影,浓烟散开了。那个身影可以看的一清二楚,有一些人们尖叫起来,有一些人们没有出任何声音,只是脸上流露出十分恐惧的神情。看见了那个身影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巨大的怪物,而那个巨大的怪物身后有两个小上1倍的小怪物,那两个小怪物一起叫道:“欢迎罗拉大魔王回来。”两个小怪物奸笑起来“呵呵呵…”人们用害怕的口气说:“罗拉大魔王不不、、是那个传说中的黑暗的统治者,传说罗拉大魔王每去一个星球,那星球的所有生物都会消失。”罗拉大笑起来并说:“有人听过我啊…。.我真是有名啊!不过你们都要死”。这时有的人们做起了祷告心里想着:“上天请你派曾经打败过罗拉大魔王的战神大人过来吧”。有的人一边哭着一边做祷告。而这时在天上的天神们对宇宙中最厉害的战神说:“下去吧。”战神语重心长的说:“罗拉大魔王现在比我还厉害,如果我要强行打败罗拉大魔王,我就要被强行投胎当人类,可是当人类会比现在的我厉害上1000000000…倍。罗拉大魔王也没有死去,只不过要一定的时间而已,如果我没有在一定的时间里比罗拉厉害上100倍的话我有会变成罗拉大魔王身后的两个小怪物,那两个小怪物就是火神和水神。”这是有一个人过来了,众人都弯下了腰,战神也弯下了腰说:“大天神您好!”大天神说:“你去吧,我们天上的众神们会帮助你的。战神点了点头。.未完待…。本人郑重宣布,本文绝对是本人亲自写的。600字 初一 散文
-
战魂也许天下男孩从小便有当兵的愿望,我也不例外,毕竟看着那身迷彩绿和那锃亮的长枪,任谁心中都会有当兵的想法,但是经过一次次的军训让我明白,军人是一个艰苦的职业,有时甚至需要付出生命的职业。既然无法成为一名军人,那么描写军队生活的特种军事小说便成了我的最爱。而在众多的这类小说中,纷舞妖姬的《弹痕》系列就是我最喜爱的小说之一。这部共计6部的小说,刻画了一群悍不畏死的赤胆尖兵。书的主人公叫做战侠歌,是出身在一个军人家庭的孩子,从小便接受父亲的训练。6岁那一年,父亲为了让他进入第五特殊部队带他去医院做测试,可是却由于父亲左眼的青光眼失去了这样的机会。可是命运和他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在他18岁,离高考仅仅只有2个星期的时候,只招收6~8岁孩子的第五特殊部队又向他敞开了大门。就这样,带着无奈与倔强,战侠歌进入了第五特殊部队。尽管中途被赶出学校长达三年之久,但在三年之后,当他回到学校,便一举获得了4个训练所得五枚勋章,成为“獠牙”的一员。随后他又在国际军事比武中率领同伴获得佳绩,并且成为兽人营的教官。当然这其中的惊险与磨难自然是可想而知,但是他却挺了过来。他是一名军人,为了完成任务,赢得胜利,必然会在战斗中杀人,有时为了减少伤害,甚至会拿年幼的孩子当做阻止敌人的工具,但是这无法掩盖他身上那一股令人敬仰的无悔军魂。他曾经这样说过“我从小就讨厌当军人,我更讨厌有人用强硬的手段去安排我的未来人生!但是我不止一次告诉过自己,计入真有敌人打入了我们的国家,真有敌人敢于践踏我们的尊严,我就敢第一个抱着炸药包和他们同归于尽!”“男儿大丈夫要仰不愧对于天,俯不愧对于地!就算你被世所不容,要为自己的复仇行为付出生命代价,你至少能在行刑前坦坦荡荡的告诉我,你没有冤杀一个好人,也没有放过一个混蛋。”但是,他也是一个只有20多岁的孩子。在他进入第五特殊部队前,一个为了达到父亲的要求,刚刚绕着200米的跑道跑了28圈的他,得知这一切只是父亲为了让他进入第五特殊部队的测试时,他哭了,在护士的怀里嘶声痛哭。就是这样一个敢爱敢恨的性情中人,为了任务他可以冷酷无比,丢下受伤的战友,让他独自一人在大海中漂泊,但他也可以为了战友,舍弃自己的荣誉甚至生命。有人说现在是和平年代,军人们都缺少应有的霸气和豪气,但是我想说尽管现在尽管和平,但是在近两年的众多大灾大难面前,我们英勇无畏的人民解放军都抗战在第一线,他们不惧危险,一心只想保卫祖国,保卫我们温暖的家。也正是因为这群“最可爱的人”,我们才能有如此安定和谐的生活环境。也许我一生都可能无法进入部队,但是军人身上那不败的战魂却会永远激励我努力向前,铸就属于我的辉煌篇章。1000字 高二
-
战魂万家孤烟叶落翩翩只待君凯旋出现长恨无眠它的出现是那么的自然,几乎没有人怀疑过,它的出现是那么纯洁,纤尘不染情丝缠绵血若浅浅家中人是何依恋如何收敛作战万千烽火连连岂怕血腥之剑战乱如何以免心旦已坚气息奄奄定让血流于刀剑休者谁来祭奠白丝又添百花争妍唯恐家国沦陷终于梦中所见身战多年湖水潋滟也无得是安是险终为幼年之念苦笑可怜舞剑帝王骄纵浮篇入殓不论清廉别了这席人生宴坐享繁华宫殿谁能风云一片唐天还畏上演口蜜腹剑还惧出现争权夺利另:从左上下,到右上下200字 五年级 说明文
-
战魂观,洞望若观火思,运筹于帷幄动,惊天而动地杀,万夫亦莫敌静观望默视察龙骧虎视雄略壮。苦慎思冥意想神机妙算着神策。兵未动粮先行行军一令号千军。杀敌军灭敌将不过兵家之常事。拔剑指敌将敌将在阵后破敌路迢迢。寻一丝契机契机之方向此即是战场。100字 初中 诗歌
相关推荐
-
魂战不知不觉我们已经来到我的寝宫,从她眼里我读出了好大、好美、好幸福,她眼里不时闪烁着星光,真叫人没办法。“你真的好幸福。”她没了先前的冷淡,有些兴奋。“这里没你想像得那么好,比起你们所说的天堂,这简直就是囚房;而凡间,可以那么逍遥快活。”我不经意之间说出了自己的想法,只对于她吗?好笑。“凡间只有杀虐。”一说到这,她就冷笑。我深知她的经历,倍感忧愁,人间到底如何?不入虎穴,焉得虎子?我必须亲自经历一下,可这——对了,“欢儿,你想当公主吗?”她天真得幻想着,“那我们换身份吧。”她不可思议地看着我,全当这是玩笑。“真的,因为我想让你懂得什么地方都一样,而我想亲身体验人间生活。”我意味深长地说,她似乎懂了。“我们约定将来做好姐妹。”她高兴得点了点头。我把她用我自制的魔法帮她变了一个样,并对她说我哥哥们会帮你的。来到人间几世了呀,真的很想念父母,可是,我还没完成约定,我要过一世凡人生活,不过看吧,毕竟再封存法术就要多等几年了,正好我闲着无聊,玩性大发。刚才想着,人呢?还在那,又是那个男生,我正想玩呢,正好有人,我偷笑。正走向那男生,脚下软绵绵的,夷?那是——尸体!我不敢相信,我从没杀过人,或许以前杀过,可是这是凡间,杀了人还是有些吃惊。那男生依然笑着,我没心情玩闹。“你,是谁?”“要我说是暗杀的呢?相信吗?”“相信。”我字斟句酌地说。说罢我转身就走,回家吗?还是离去?爸妈哺育我那么多年,有了感情,我也要孝顺一下吧,呵呵,一个计谋在我脑子里生成。先抛弃我美丽的外壳咯,玩玩再说,等着瞧吧。又是晴朗的一天,想都知道学校发生了大事,三名正阳小学被杀,而且是被秒杀,大家都吓得要命,害怕自己也冤死,不过放心,你们很安全拉,但是他们哪里知道。匆匆领完成绩,校长说早放学,大家本来就怕得要死现在更着急了,每个人都飞跑回家,当然,除了我。我为了不显眼,也回家了。在家里做了个屏障,好好得睡觉,夷?有人,我刚躺下就起来,是男生,我友好地笑了笑。“你不怕我说出去?”我抛了个白眼,我能怕嘛,知道还问,没趣。“好拉好拉,你忘了我是谁?”“我们是友非敌。”“哎——!你忘了。”他好像知道我讨厌这样,便邀我去玩,我一听便有了精神。“有个要求……”他故意拉音,我不耐烦了,“说吧。”“恩——你要变回以前的样子,陪我去买衣服。”“好吧。”看他就知道小孩子气。我变回了以前,很久没这样愉快,还是以前好,我怎么没发现我以前那么漂亮?我突然有了心情去买衣服。“快点走吧。”我把愣神中的小男生拉了回来。“对了,你叫什么?”“依。”“你以后叫我凌吧。”他再一次震颤。我们步行来到服饰区,一路上有好多人的眼光,好不顺眼。“我想我还变回区去吧。”“不行。”“原来你也会心话呀。”“恩。”“哦,你武功如何?”“一般,需要你的保护。”“那我们脱壳先走好吗?”“恩。凌,你真有办法呀!”“那当然,呵呵。”“快点。”“但是,我跟不上。”“那,慢点吧。”1000字 六年级 写人
-
魂战拳头似流星雨袭卷而来,我很难相信当时发生的事。冥冥之中,听见了一段话:“真要救她?”“那还用说。”“你不怕……”“救人要紧!”我感觉浑身好舒服,这么熟悉,我飞奔到阳光之地,发现我回到了原地,看清楚了他们的招数,狠狠地打他们!就在这时,我感到一股强大的力量,瞬间凝聚了天地灵气,数不清的招数映在我的脑子里。我并没有惊讶,因为一切都在预料之中,只是没想到会那么早,但还是抿嘴笑了笑,不禁想起她们的游戏。那是一次巧遇,遇见巧儿时不知是欢是悲。巧儿是冤魂,父母的虐待、摧残,把她卖了,饱经磨难,被人骗,流经江湖,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从来不知道快乐的含义,终于遇到好人,还是假的,他利用她,比她父母更狠地摧残她,终于把她活活踢死!她从来只知悲伤,她的无奈使她更有心机,她变得淡然。大概她是这样不知疲倦地闹着,闹着地府,抱怨命运的不公,让她做了冤魂。我本是到地府来闹事,躲在暗处偷偷听到,天堂多好,那里的一切都是那么美,不会有悲伤,只有无尽的快乐,为什么不眷顾一下我们!……听完后我走到萧爷爷面前,说道:“地府怎么那么吵?”萧爷爷知道我不好对付,连忙恭敬到:“公主别生气,你打算如何处置她?”然后凶凶地叫来人,那女子冷笑道,并用嘲笑的语气说:“这样的奴才,光往一边倒——。”她故意拉长了音,把萧爷爷气得半死,准备把她打下十八层地狱,被公主喝住。“谁允许了?”“这个,她没礼貌。”萧爷爷故作友好地说,其实早气死了,见那女子毫不惧怕,我便来了兴趣。“你,叫什么名字?”“禀报公主,在下欢儿。”她特地把公主俩字说的很重,我却不在意。“欢儿,很好听的名字,长得那么可爱,不要太冷淡哦。”我开完笑得说,她微微一颤,或许是从没有人这样用心地夸她吧,我似乎动了恻隐之心。“萧爷爷。”我撒娇似的说,“把欢儿给我吧。”萧爷爷早知道没好事,可怜我呀,对那么厉害的人不能不让一让呀,要不就咔嚓了!欢儿也正处在惊讶之余,我赶紧抓住欢儿开溜,一秒之内就不见人影了,萧爷爷早知如此,只好唉声叹气。欢儿似乎对这速度有些害怕,毕竟是凡人,我尽量放慢了速度,抱紧了她。她这样就能幸福,真是个知足的女生,她脸上洋溢着孩童般天真得笑容,暖暖地,把我的笑不经意间引了出来,真是个可爱的女孩。800字 六年级 说明文
-
魂战小学生活快要告一段落了,忙碌的生活一下子变得那么清闲,非凡人能适应。在我平心下来的时候,又偏偏遇上了这等事,注定我的人生不得安宁。十天休息时间后就要去领毕业考成绩了,很多人为此担心得睡不着觉,唯有我,心平如镜,偶然一笑,游戏人生,何必计较太多?烦恼总会缠我,想到是难躲不过,冰冷终究又抹上一曾阴影。莫非我在大家面前稍显可爱,我真以为自己是冷血动物,本来我很不起眼,可正是我的做作,令人认为我很傲慢,也正因如此,给我惹了很多麻烦。领成绩的前一天,歪打正着地遇见一群想要报复我的狂妄自大的家伙。说我乖吧,一点也不,任何事我都不往心里区,可偏偏世事弄人,让我养成如此之态度,我叛逆,我喜欢自己的原则,我和任何人都混得不熟,以至于让大家误认为我深藏不露,尽管如此,我处事方法并没引起不满,因而从没打过架,除了这次,我以为我真要栽了。困境之中,我选择了理性,游戏人生,多灾多难,岂不有趣?凭外人看,我怎么也打不过他们,可事实的确如此。我长得胖嘟嘟的,身高也只有一米五,而他们,一个个虎头虎脑的,强壮的身材,一米六、七的个儿,身材的悬殊并没有挫败我的信心。毕竟同学一场,对方似乎很生气,却又迟迟抑制下去,这种形势只有靠脸色说话。多看几眼,才发现里面不只我同学,还有别的学校我不认识的人,他们并不来帮忙,只在旁边看好戏。思忖片刻,发现形势对我很不利,不仅因为他们人多势众,而且我没退路,很容易被包围。感觉很久过去了,对方已很不耐烦了,比起以前,他们能耐得住性子,已经可以表扬了。“打她一顿就走吧,别忘了怜香惜玉。”他说的冷笑话一点也不动人。终于开始了,他们出招真够狠,拳猛烈地从我耳际擦过,虽然没被打到,但是那股劲风已令我毛骨悚然,他们踢腿踢得够劲道、够利落,以至于我难以反应过来,每一招都险险擦过,才一下,我的裤子都烂了。我的样子真有点狼狈不堪,他们的没一招都瞄准要害,打不过还能躲不过?我暗自安慰自己,汗水不自觉从我头顶滑落,越来越多。我不想打架,更不喜欢打架,我讨厌打架的感觉会令我念念不忘。他们再用力也不累,而我虽是女生,力量却不亚于男生,可是对于他们那样的男生,难免有些差距,再说我们是一对三,我快撑不住了。力气没了,动作也变迟钝了,狠狠地吃了几招,满地都是鲜血,而我愤怒得把他们打得鼻青脸肿。男生都爱面子吗?被女生打那么没面子?看到他们愤怒,我反而笑了,或许我真的很另类,他们根本劝不动,眼看激战持续下去,我处于下风,心情不能影响体力呀!900字 六年级 抒情
-
战魂在古代的希腊神话中,战神因为与怪物战斗死亡。一定要重生!可是要三亿年以后。而且要在人间修炼一亿年。可是天上的众神们的生命可是无限的,这只是一个时间的问题……。三亿零12年后…。8000000012年…。战神的重生已经出生了,在中国的广东省的深圳市的一个小地方,他已经12岁了,他是“张俊浩”,他是一个十全十美的人,他比普通人的体质好上几亿倍,好比超人,不,应该是比超人还要厉害。可是这个秘密只有他的家人和天上的众神们才知道,就连他自己也不知道。他就在“景山实验学校”上学。他上初一(2)班。而今天就是他初一的第一天的生活。而为了不被别人认初来,他带上了一个高仿度人皮面具。可是那个人皮面具,却不是很好看。“好啊,终于上初一啦,哈哈哈。.”张俊浩大声的叫阿叫。不小心飞了起来,“啊啊啊啊啊啊……。”他的妈妈叫他别飞,并用绳子把他套下来。未完待…。.300字 六年级 抒情散文
-
战魂罗慎行炫耀的打开自己的物品柜,摆出一个请的姿势。店老板毫不客气的打开柜子惊讶的道:“你在哪捡到的?”罗慎行险些被他的话气晕过去,愤愤的道:“你看我是捡别人的东西的人吗?这是我自己打出来的,是头羊爆出来的。”自己辛辛苦苦劳动的成果竟然被人说成捡便宜得到的,他的得意心情一下子就被店老板的话给击灭了。店老板眨眨眼睛道:“你一个人打败的。”罗慎行摆出不屑回答的样子,店老板耸耸肩笑道:“算我说错了,不过这实在有点儿让人难以置信,你遇到头羊却能活着回来真不容易,呃!我的意思是看来你的运气一定非常好。”说完拿起宝石道:“这两块宝石你现在用不上,你可以先在客栈租一个房间,把你暂时用不上的东西存起来,这样你受伤的时候就不至于掉落东西了,而且每次下线的时候就在房间里下,可以恢复你的一部分体力。”罗慎行不解的问道:“不是只有死人的时候才掉落东西吗,难道受伤的时候也掉?”店老板严肃的道:“我再提醒你一次,在武魂中你要像真正的生活那样谨慎的对待,现实生活中你不可能死去再重新复活,在武魂中虽然可以重生,但是你将会付出沉重的代价。”罗慎行苦恼的道:“为什么我看不到游戏里的动物生命值,而且其他玩家的名字也看不到。”店老板道:“你在生活中可以看到哪种动物的生命值?你又可以看到哪个人的名字?你说来听听。”罗慎行摇摇头。店老板道:“我已经告诉你了,武魂的游戏是完全仿照现实生活的,所有的一切都是玩家自己去摸索,这对每个人都很公平。如果你想知道别人的名字这很简单,你直接问就可以了,至于动物的生命值你多打几次就知道了。”然后拿起那把刀道:“你到武器店那里鉴定一下这把刀的属性,如果合适的话你就可以装备上了,戒指你到珠宝店去鉴定,你先去办这几件事吧。”罗慎行道:“不鉴定不可以吗?这样比较节省。”店老板责备道:“武魂里的物品只有经过鉴定后才可以使用,否则物品中的附加属性根本不发挥作用,难道你连这么一点小钱儿都舍不得吗?而且你以后再打出同样的物品就不必再鉴定了。”罗慎行将信将疑的跑到客栈租了一个小房间,把那两颗宝石留在房间里,然后来到武器店。NPC接过刀之后,用手在刀背上抚摸一下道:“天煞刀,攻击力加20%,承受力六十三,你在到达十五级之后可以使用,鉴定费一百八十金币。”罗慎行心痛的掏出一百八十个金币递给NPC,把刀放回自己的物品柜,现在他已经不自卑了——有一把攻击力加20%的刀在自己的手上,虽然现在使用不了,但是再有四级自己就可以使用了。别的兵器虽然有加攻击力的,但是这把天煞刀是加20%的攻击力,自己的攻击力值越高,这把刀的攻击力越大。最重要的是头羊爆出了五千个金币这可是一笔不小的财富,自己再努努力的话就可以买一件武士服的上衣了。罗慎行扛着木剑在一群身着高级武士服或铠甲的玩家中间傲然走进珠宝店,掏出戒指放在柜台上道:“鉴定戒指。”一个留着山羊胡子的NPC接过戒指道:“鉴定费四千五百个金币。”罗慎行惊呼道:“你干嘛不去抢劫?一个戒指才多少钱,你光鉴定就要四千五百个金币。”随着他的声音,珠宝店里的其他玩家都围了上来。一个穿着铠甲的男人道:“兄弟,是不是手头紧张?你把戒指卖给我,我给你五万个金币。”罗慎行直觉到这里一定有什么秘密,要不然大家在听到戒指的鉴定费之后不会露出这种贪婪的目光,他立刻道:“对不起,这是非卖品。”然后立刻痛快的拿出四千五百个金币交给NPC。NPC接过金币之后才道:“魔眼戒指,无辅助能力。”稍微停顿一下之后继续道:“可以观察对手的资料,无级别限制,不可脱落。”他刚说到无辅助能力的时候,珠宝店里的其他玩家都发出一阵嘘声,嘲笑了罗慎行没有及时把戒指卖掉,但NPC说到可以察看对手资料的时候每个人都不出声了。当NPC的鉴ń峁嫉氖焙颍?渲干显?颈兆诺难劬β趴?耍?友劬Φ暮谏字谢婪⒊龉钜斓墓饷ⅰ?珠宝店内死一般的静寂。刚才的那个穿盔甲的玩家再次道:“兄弟,十万金币。”罗慎行的心脏立刻剧烈的跳动起来,但另一个声音立刻道:“十五万。”罗慎行的心都快蹦出来了,他努力控制自己的笑容,装出一副漠然的样子把戒指戴在左手的无名指上道:“实在抱歉,不卖。”然后镇静的走出珠宝店,他刚走出门口就仿佛被猎犬追击的兔子一样向服饰店飞奔。进入服饰店之后,罗慎行开心的一阵傻笑,等店老板露出不悦的神色时才举起左手道:“魔……眼戒指,是魔眼戒指。”店老板淡淡的道:“哦。”罗慎行炫耀道:“可以观察对手的资料,很神奇吧!”店老板露出开心的笑容道:“算你小子命好,这个戒指你知道该怎么用吧?”罗慎行贼笑道:“那还用说。”说完一溜烟的跑了出去,向北门直冲而去,远远的传来一句:“你等我的好消息吧。”现在他的级数已经达到十一级,对付这些羊还是绰绰有余的。但是罗慎行不想到南门去,南门虽然有狼,可以加快练级的速度,不过罗慎行的木剑攻击力太差了,花钱买铁剑的话又不值得,反正到了十五级之后就可以使用天煞刀了。罗慎行这次下了狠心,把自己的几百个金币全买了补血丹,准备大干一场。当他来到北门的时候,那个“财神”的儿子还在那里杀羊,不过现在罗慎行对武魂里的有钱人见多了,仅仅珠宝店里就有肯出十五万金币卖自己的戒指的大款,相比之下“财神”的儿子有点儿小钱也算不了什么。罗慎行想起自己的戒指,不由自主的向那个家伙看去,那个家伙的资料立即展示在他的面前。罗慎行看看他的资料暗暗的道:“原来这个家伙叫霄龙。”其实他最关心的是这个叫霄龙的家伙还有多少钱,看完之后他咧咧嘴,霄龙的物品柜里竟然还有三十多万个金币。而且霄龙的练级速度可够快的,现在已经达到八极了。罗慎行对他友好的点点头,然后挥舞着木剑连击四下把一只羊砍死,罗慎行已经尝试着观察过羊的资料了,羊的生命力是一百六十,攻击力是二十。而且羊的刷新速度快,三分钟刷新一次。罗慎行也不理霄龙嫉妒的眼光,追在羊屁股后开始疯狂的屠杀,当他的级数达到十四级的时候,杀这些羊已经是三刀一个了。霄龙见到罗慎行与自己展开竞争,狠狠的挥动着自己的上等宝剑猛砍,现在他使用宝剑后攻击力甚至比罗慎行还高一点,升级的速度也比罗慎行快,不过他只管杀羊对于掉在地上的金币根本就不屑一顾。罗慎行则杀一只羊捡一次金币,有的时候看到霄龙不注意时就偷偷的把他的金币也放入自己的口袋——没办法呀,自从罗慎行看到他的物品柜里有现成的三十多万金币,自己现在仅有一千多个,就迫切的想赚钱。而且不捡白不捡,反正霄龙也不在乎。当罗慎行还有七十多点经验值就回升到十五级时,霄龙已经达到了十二级,霄龙吞了一颗补血丹之后冷冷的道:“穷鬼,捡便宜捡够了没有?”罗慎行头也不抬的道:“没办法,小弟实在太穷了,反正你有的是钱也不在乎这几个。”同时手中的木剑上下翻飞,迫不及待的想升到十五级。霄龙冷“哼”一声道:“我不要的东西也轮不到你来捡,快点儿还给我。”罗慎行惊讶的道:“不会吧!这几个小钱你这么认真干什么?”霄龙举着宝剑向他走过来道:“你最好交出来,否则你把刚才打爆的东西给我。”罗慎行鄙夷的看了他一眼道:“原来是这样。”说完把自己物品柜里的将近两千个金币全取出来扔在地上道:“只有这些,都给你。”霄龙在金币上踢了一脚道:“你捡的金币比这个多,你别想藏起来。”罗慎行沉下脸道:“霄龙,你别欺人太甚。这些金币中大部分都是我自己打的,我不想惹麻烦所以都给了你,是想大家都退一步留下以后见面的余地,别以为我怕你。”然后愤怒的转身砍向羊群。霄龙恼羞成怒,一步一步的逼上来道:“穷鬼,我看你是不识抬举。”说完挥剑向罗慎行砍去。罗慎行眼看自己还有十几点经验值就要升级了,也顾不上面子拔腿就跑,霄龙见到罗慎行逃跑,在后面挥舞着宝剑紧追不舍。罗慎行一边跑一边砍羊,他砍的都是被自己砍去大半生命值的羊——因为只有把羊砍倒之后才会长经验值。砍到第八只的时候马上就要升级了,罗慎行停了下来道:“霄龙,你他妈的太过分了。”说完砍倒第八只羊,一阵白光闪过,系统的声音响起道:“月夜之狼升为十五级。”罗慎行把木剑抛在地上,从物品柜中天煞刀道:“霄龙,这事儿我有错在先,是我不该贪小便宜,但是你再敢无理取闹的话,我可不会客气。”说完示威性的晃晃手中的天煞刀。霄龙泄气的看着罗慎行,尤其是他手中的那把光华夺目的天煞刀,恨恨的道:“你等着。”转身向城里走去。罗慎行把木剑捡起来放回自己的物品柜,但是自己丢在地上的金币已经因为超时被系统自动收回了,罗慎行心痛的叹息一声,向南门走去。与北门郁郁葱葱的草原来比,南门显得荒凉而悲壮,地面上的白骨显示这里已经是玩家的需要以命相博的地方,狼群可不像羊和小鸡一样善良,狼是嗜血的野兽——不论是在生活中还是在游戏里,它们都会主动攻击人的,当玩家的级数低时,狼群就变成了想要升级的玩家致命的诱惑。最残酷的是武魂里的系统中根本没有回城符这项保命的设置,也就是说每个玩家在遇到危险时只能凭借自己的两条腿跑回城里。罗慎行小心的取出补血丹预备着,对现在的他来说,一颗价值三十金币的补血丹实在太奢侈了。他步步为营的向着远处的森林慢慢的走去,同时四下里观察有没有狼从自己身后冲出来的可能。罗慎行刚走到森林的边缘时,就听到从森林里传来狼群的嚎叫声,他只觉得头皮发麻,差点儿就要转身逃跑。但是杀狼的诱惑实在太大了,不仅是因为杀狼的得到经验值高,而且狼被杀死后有可能爆出低级装备,这些低级的装备对别人来说没什么吸引力,但对于罗慎行来说那代表着可以省下一大笔经费。当他进入到森林一公里远的地方时,一株大树后露出了一头狼的脑袋。罗慎行抽出天煞刀,小心翼翼的向狼逼去。就在他和狼还有二十多步远的时候,另外两头狼从左右两个方向把罗慎行围在了中央。罗慎行向对面的那头狼看去,那头狼的生命值是二百六十,攻击力竟然是七十。现在罗慎行的生命值只有九十,防御力是三十五,一头狼的两次攻击就足以把他消灭。罗慎行看看自己的攻击力,只有四十五,加上手中攻击力加20%的天煞刀,自己也要五刀才能干掉一头狼。想到这里他向左边的那头狼看去,这头狼和对面的那头一样,他不甘心的向右侧的那头狼看去。这头狼的生命值只有九十,一定是被哪个玩家打伤了。罗慎行的心又不争气的狂跳起来,这头狼只需两刀就可以宰掉。但是两外的两头狼正虎视眈眈的盯着自己,只要那头受伤的狼把自己拦住一小会儿,另外的两头狼就可以把自己当作一顿美餐。罗慎行慢慢的往后退,生怕把狼惹怒了,但他每退一步狼便向前进逼一步,其中对面的那头狼已经露出了锋利的犬齿。罗慎行突然转身就跑,后面的三头狼凄厉的嚎叫一声在后面疯狂的追赶。罗慎行敢发誓自己从来没有跑的如此迅速过,但是狼的速度偏偏比他要快一点,很快狼的脚步声就变得清晰可闻了。罗慎行就在一头狼的喘息声在自己的身后响起时突然向上一跃,当初他在学习行意门的功夫时虽然没达到穿房跃脊如履平地的程度,但是他跳跃功夫已经远远高出同龄人。他现在赌的是服饰店老板的话——武魂游戏是完全仿照现实生活的。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么那头受伤的狼一定跑不过没受伤的两头。如果不是这样的话,那就证明店老板的话是夸大其词,自己死了也就没什么大不了的。当他凌空跃起的时候,两头狼带着风声从他的脚下窜了过去。罗慎行大喝一声天煞刀带着凌厉的刀光砍向落在后面的那头狼,那头狼惨叫一声,脖子上喷出血花。罗慎行不敢迟疑,天煞刀从下往上反撩,再次从那头狼的脖子上划过。那头狼抽搐了一下倒在地上,罗慎行甚至不敢看那头狼爆出了什么东西,撒腿向前逃去。另外的那两头狼听到同伴的惨叫声后发狂了一般,速度比刚才还快了一点儿。其中一头狼凌空向前一扑,罗慎行的后背立时火辣辣的痛起来。罗慎行左手掏出两颗补血丹扔进嘴里,反手一刀劈在那头狼前爪上,然后猛然转身,天煞刀连续两刀准确的斩在狼背上。另一头狼把头一低向罗慎行的双腿咬去,罗慎行向上一跳从那头狼的背上逃了过去,然后继续向前跑,现在他才放下点儿心——那头前爪被砍伤的狼一定没自己跑得快,现在的问题是如何以最小的代价把这头没受伤的狼除掉。想到这里他突然停住脚步,转身面向那头气势汹汹的狼,那头狼被他突然转身的动作惊吓的停住了脚步,并抬头向上看着,生怕罗慎行故伎重施从自己的头上跳过去。罗慎行大喝一声天煞刀直刺过去,那头狼向上跃起扑向罗慎行的面门。罗慎行左膝向下一曲跪在地上,天煞刀以四十五度角向前方斜举,锋利的刀刃把那头狼由下颌到后胯准确的剖开。那头狼扑通一声摔倒在地,罗慎行刚想冲过去再补一刀时,那头狼已经爆出一小堆金币和一双靴子。此时最后的那头狼见事不妙刚想逃跑时,罗慎行已经衔尾追了上去,两刀把它砍死。这头狼除了爆出一小堆金币外什么也没有,罗慎行把金币捡起来,又收起了那双靴子,但是最早杀死的那头狼的地方竟然有一个护腕,罗慎行知道自己这次没白来,本想再接再厉的多打几头狼,但是靴子和护腕的属性还没弄明白,而且这两件饰物极可能提高自己的能力,为了长远打算只好回到了小镇中。店老板见到他已经使用天煞刀了,笑眯眯的道:“进步的很快嘛,这次有什么要我帮忙的?”罗慎行拿出靴子和护腕道:“帮我鉴定一下。”店老板伸出手道:“鉴定费物品价值的1%,虽然咱们是朋友,但是系统有规定,这个费用可是省不了的。”然后道:“这是狼皮靴子,速度加十五;护腕是狼牙护腕,攻击加十。你这次的收获不错,狼皮靴子很平常,但狼牙护腕是很少出现的物品。你的鉴定费一共是一百六十五个金币。”1200字以上 六年级 叙事
-
蜡烛魂蜡烛这东西,现在家家户户几乎都已看不到它的影子了,可我以它却情有独钟,这可是有原因的。一天,我在家中的桌子上看见了自己过生日时剩下的小蜡烛,便随后拿起了一支,点烯了。多么漂亮呀!那小小的火苗一点一点的往上窜。我看着它渐渐变短的身体,再看看它的火苗,陷入了沉思。一支小小的蜡烛,在我们看来是那么不足道。可我不这样认为。在拿着它时,我感觉到它那小小的火苗似乎不因自己小或者别的原因而低头,它反而跳起了舞蹈,在跳舞的同时,用自己的身躯来散发出光明、温暖。在它燃烧自己给我们带来光明、温暖。在似乎并未感觉到自己的身躯在变短,自己的生命在消耗,自己的时光正因自己为别人带来好处而受到伤害。蜡烛在开始时就选中了这条注定要被燃烧的命运,可是它并未退缩,而是笑着用自己的一生换来别人的光明,为了什么?是希望自己为别人做出贡献,哪怕一时,它也心甘情愿了。它不求人们的称赞,因为,它认为为别人牺牲是一种幸福,一种享受。我猜想,它的生命格言也许就是:奉献、奉献、奉献……它的一生就是充满光明、温暖的……这时,蜡烛熄灭了,看着它的芯线慢慢倒下,我仿佛看到了一个愿为别人牺牲的人倒下了,也许这就是蜡烛的精神吧。450字 六年级 日记
-
梅花魂2015年1月22日星期四晴今天晚上写语文卷子的时候,上面有一个短文是,“梅花魂“的一个片段,里面的内容讲的是我们中国认得气节没有变,就像梅花一样有品格,有灵魂,有骨气,不管受到什么羊的欺凌都是顶天立地的,不肯低头折枝。读过这段短文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让我从中明白梅花就是我们中华民族的象征,让我们能够有像梅花那坚贞不屈的气节。这是一段非常值得我们学习的一篇短文。150字 五年级 日记
-
魂舞魂舞,如是生命颠簸亦无悔。——题记风华是一指流砂,苍老是一段年华,谁又在那无尽的年华在诉说流砂的绝美。她,是欲火重生的凤凰,在绝望中新生,用一只灵魂之舞演绎出绝代风华。一面大鼓上,她身着妖艳的红,清理的面容显现出到不尽的哀愁。那是怎样的一双眼睛,目光所到之处,是一种平淡致远的态度,逍遥于污浊之外,却有种无法令人忽视的哀愁与倔强,绝不为万物所主宰。此刻,她正以婴儿的姿态蜷缩在鼓中心,有着迷茫与无知,然后仿若看见了希望,破茧而出。清颜红衫,青丝墨染,红缎飘逸,若灵若仙。火的精灵般从梦中苏醒过来。恍然中,时光停滞,岁月静好,她的脸上是恬淡的笑容,一片祥和之意。她的心遨游在无垠的太空,自由的畅想。音乐婉转,她柔弱的身躯开始挣扎,想要挣脱无形的枷锁。她的脸上出现绝美的凄然之笑,他曾说陪着自己与女儿赏尽一切,而如今百花已落,从此天上人间,花落人亡,万里哀怮,为那些无法锐现的承诺,为生命中最深的爱恋,终在那片废墟中散作云烟。她悲放心中的情怀,用力甩起长长的红缎,再让它慢慢的从空中飘落,就好似自己的生命也就安落尘土一样,她用灵魂一遍遍舞蹈,挣扎那无形的枷锁,飞起一跃的红缎飞散在空中,尔后缓缓地与她一起慢慢地降落,最后蜷缩在一起。那一刻她听见女儿那撕心裂肺的呼喊。黑暗废墟下,那双清澈无邪的双眸无声的质问着她是自己不乖吗?妈妈你为何抛下我?她仿若一只蝴蝶,终究飞不过时间,缓缓地比下无辜的双眼,脸上是不甘的泪渍。而自己的心,痛过了一遍又一遍;泪流过了一世又一世。火红的绸缎轻轻地覆盖在她的身上,她终究不能阻止那场灾难的来临,在女儿无邪的眼中,撕碎了心。那一瞬间,天凉了,凉尽了天荒;地老了,老尽了沧桑;爱哭了,哭尽了难舍;音乐再度缓慢,似谁在无尽的黑夜中哭泣。她伸展了躯体,是那样优雅舒缓,又是那样惆怅不已。红缎慢慢飘飞,翻落了灰尘迷失了双眼:“女儿,是妈妈对不起你……”那满眼的凄然与无助,缓缓坠入观众的心灵,泛起阵阵涟漪。刹那间,红缎已离身,掩盖着截去下肢的双腿。那一个瞬间,注定了一个永久。这惊艳,注定了永久的震撼。可仅是如此却也掩盖不了她的绝代风华。每位观众都久久的凝视,岭上那娇艳的鲜花,怎地她美丽的容颜,山间清澈的小溪,怎比她纯洁的心灵?每个人仿若明白了今夜舞之真正含义,也许这样才能让她把压抑了许久的心情释放出来,所以用自己的灵魂在舞蹈,与那只曲产生共鸣。灵魂不能没有爱的存在,那又是怎样浓烈的爱才可以让心灵激起共鸣。那瞬间天上人间仿若只有她一人。慢慢的,音乐进入高潮,她麻木空洞的眼睛凝望着一切,时间静止,只有她在鼓上舞蹈,不知疲倦,似是抓住那一闪而过的灵光,红缎一圈圈旋转,他想起爱人的期望,想起女儿与自己对舞的热爱。淡罢淡罢,只要他们在我心中,从未离开,从未改变,便以足够。沉睡的火凤终于在流火的焚烧下重生。接着舞下去,像是飞翔想是步行,高贵优雅,不经意的动作却也透出灵魂的纯净,纤细的衣衫风中飘舞,那无肢的双腿也显得高贵倔强,让人无法忽视。舒缓灵动的姿态飞舞散开,她的妙态绝伦,她的玉洁冰清,她的倔强逐梦,在音乐止时,成就一场惊鸿。她是舞者,用生命之魂舞出时间绝美舞姿。他是舞动的精灵,用自己的光热温暖每一个人。她就是汶川地震幸存者廖智,用不凋的希望和不美的梦想跳出灵魂之舞。魂舞,如是生命颠簸亦无悔。高一:靑约1200字 高一 日记
-
中华魂2008年5月12日下午14时28分,四川汶川县发生了罕见的8.0级大地震,当时,学校正是上课时间。也许,孩子们还没来得及听清老师念的第一个英语单词;也许,他们还没来得及算完第一道数学题;也许,他们还没听完老师念的第一篇作文,一刹那,地面开始剧烈晃动,他们还没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事,就被倒塌的房屋埋在了底下。当在电视里看到温家宝总理在映秀镇对受灾的人民泪洒一线地说:“只要有一丝希望,我们就尽百倍努力。”我的心里为之一动。我们在屋子里坐着,无济于事,而灾区的人们还在废墟下埋着,我们却只能出一点微薄之力。那一张张触动人心的照片,那一句句感人肺腑的话语,时常触动着我的心……这个时候,一顶挡风的帐篷,一床御寒的被褥,一碗热乎的面条,一句真诚的问候,对于灾区人民来说也许就是希望,就是明天。一点很小的善心,乘以13亿,就会汇成爱的海洋。再大的困难,除以13亿,就是四个大字:众志成城!一方有难,八方支援。举国上下都在捐款捐物,工人、农民、学生、海外华侨以及许多外国朋友都解囊相助,一个个关爱飞向灾区。更令人感动的是在地震发生时一个个无私奉献的感人的故事。5月13日晚上10点12分,四川省德阳市绵竹汉旺镇东汽中学坍塌的教学楼废墟中,当搜救人员搬走压在这位教师身上的最后一块水泥板时,这个场面让所有抢险人员震撼、落泪。他弓着身子,双臂张开趴在课桌上,头上、手上、背上到处是血,这是一位教师在人生的最后“定格”!他的身下蜷伏着四个学生,他们都还活着……14时28分,当他在教室上课。他正讲得起劲时,房子突然抖动起来。地震!谭千秋老师一下子意识到情况不妙,立即喊道:“大家快跑,什么也不要拿!快……”同学们迅速冲出教室,往操场上跑。房子摇晃得越来越厉害了,并伴随着刺耳的吱吱声,外面阵阵尘埃腾空而起……还有四位同学已没办法冲出去了,他立即将学生们拉到课桌底下,自己弓着背,双手撑在课桌上,用自己的身体盖着四个学生。轰隆隆……砖块、水泥板重重地砸在他的身上,房子塌陷了……谭千秋老师,那英雄的壮举已经深深定格在我们的心中。这体现了中华民族坚强不屈、团结一心的高尚品质!同学们,让我们伸出双手,奉献我们的爱心,为灾区的救援和重建家园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吧!800字 六年级 日记
-
雨——魂今天下午,出门比较晚,出门后才发现下了雨呢!楼下卖摩托车的地方,传出“雨一直下……”的歌声。很符合现在的情境哩!我都陶醉了,“噼啪…”雨滴打落在我的衣服上,脸上,头发上。我不禁放慢了脚步,倾听雨之声……雨,可听,那细微的打落在衣服上的声音,用心听,就会听到;雨,可嗅,那湿润的水味儿在脑海久挥不去;雨,更可看,是透明的却有形状:一滴,两滴,三滴……雨水,有一种凄清,那是打落在叶子上的闷响,是打落在地上溅出的水花,是打落在头发上变湿的头发。天气还有些冷,雨也是冷的,可她还是滋润万物,虽然不是像太阳那般明媚,但还是很凄美。雨,像一位朋友,她的付出,便是化在身上的雨痕,甜蜜而柔美。雨,是一滴湿漓漓的灵魂,呼唤着谁……250字 初二 日记
-
战魂“教主,您没事吧?”一白衣女子问道。“额…。暗雨,我没事,你们先退下吧。”我黯然地说道。“是!”说着,她和其余的人就离开了……我信步走到蔷薇瀑布前,移开瀑布,飞入了里面的断情居,却终没有关闭瀑布……我走入了那个门外装饰着许多蔷薇花的房间。里面有云雾,房中建有一个水潭,潭水很清…很清…水潭里有许多怒放的蔷薇,而它的中央却有一支最大、开的最鲜艳的蔷薇。而它,是母亲的原形…我已经找到了可以救活母亲的方法了,只要每天浇一滴寒清露,100天过后,母亲就能复活了…“还剩1天了,只要天亮后,再浇最后一滴,母亲就可以出来了…。.”我喃喃道。径直走出房间,飞出瀑布,布下结界,也许是因为这里有许多蔷薇花吧,所以不知为何,在这儿使用蔷薇结界总会感到结界的力量增强了许多……我去了暗忆阁,看见暗舞正在睡觉。他的呼吸变的越来越急促,也许他的病犯了吧。可他怎么皱起了眉头呢?难道他又梦见了他的妈妈么?他的内心一定很痛苦吧?眼前又浮现出那场厮杀,是的,他母亲的死和我有关系。可我,太懦弱了,却始终不敢告诉他。是怕他复仇么?还是不想让他与血腥沾上边?看着他一个人承受着痛苦,而我却不能帮他,我的心都快碎了……可怜的孩子,姐姐不能帮你什么,姐姐真的很无能……是姐姐对不起你…他忽然大叫了声“妈妈”,接着“嗖”的一声坐了起来。我坐在床上,抚摸着他的头,“舞儿又遇见妈妈了吧?”我怜爱的问道。“恩。”他答道,“可是醒后却没有妈妈,而只有姐姐在身边。”我半开玩笑的问:“哦?那么舞儿一定是失望了吧?”他使劲的摇摇头,说:“不会的,除了妈妈,月姐姐是对我最好的一个人了。月姐姐从来没有伤害过妈妈,更不会伤害我。”听了最后这句话,我深深地埋下了头。舞儿,对不起,是姐姐,杀了你的妈妈。舞儿没有注意到我的愧疚,继续说道:“姐姐,我多么想永远的睡下去,这样就能一直见到妈妈了…”“呵呵,傻孩子。别想那么多了,快睡吧。明天早点起来,准备读书呢。”我爱怜的把这个同样失去了父母的、十岁的小男孩揽入了怀中。他忽然开口道:“姐姐,我想学武。”我的心“咯噔”一下沉入了深渊。还是到了这一天啊,那个算命的还真算对了。我明知无法改变他的决定,但还是问道:“为什么?”“因为,我想要找出仇人,为妈妈报仇。”他坚定地答道。“暗舞,不要这样。该忘记了。”我说。“那姐姐怎么没有忘记呢?姐姐不是也在报仇么?即使姐姐的母亲快复活了,可姐姐还是没有放下仇恨啊?”他睁着一双泛着蓝光的眼睛答道。“你还小,有更重要的事要做,而姐姐的使命就是报仇。别忘了,姐姐的父亲也被杀死了。”我望着远方答道。“好了,姐姐,你别再劝我了。这五年来你劝的还少么?姐姐,你应该了解我。好了,我想睡觉了。”他躺了下来,紧紧的闭上了双眼。我站起了身,叹了口气,离开了这里。我又去了蔷薇瀑布,我对着里面说:“离,梦蝶,小汐,婉怡,我知道你们是来帮助我的。可是,我已经知道雨欣已经来到了这个世界。她不仅有了武功,而且有可能比我的功力都还要强大。我这个小小的暗月教根本不能与之抗衡。所以,我不希望你们牵扯进来……”只听小汐叫道:“你忘记了么?我们是你的护法,你怎么能抛弃我们呢?即使要死,我们也要死在一起!”“对啊!对啊!”离接嘴道。呵,这五年来,她还是没有改掉性急的毛病啊……“月,你知道吗?血舞他——”离还没有说完就被婉怡她们打断了。可是我还是觉得不对劲,连忙问道:“什么?血舞?他怎么了?”“没什么,离的意思是说,血舞的哥哥和弟弟也来了。”梦蝶说。“月,我是炫火,我们也来帮助你了。放心,我们已经会武功了哦。”他调皮的答道。接着,我听见了婉儿的声音……“姐姐,我是婉儿。我什么都知道了,你是我的亲姐姐。我们才刚刚相认,就要分别么?你好狠心呢。”我受不了了,于是,我收回了结界。“月,你怎么知道我们来了呢?”离一边吃东西一边问道。“呵呵,别忘了,我现在可是暗月教的教主呢。”我抿着嘴笑道。“对了,你们不是有个爷爷么?快给我说说吧。”我问道。“哦。.对不起,月。其实让我们去另一个世界的人是我们的爷爷,也就是送我们去的那个老人。因为他曾经帮助过我们,我们就认他做爷爷了。可是他说,能不告诉你这一切就能不告诉你。”梦蝶答道。“额…好了,我已经为你们准备好了房间,赶紧睡吧。我还要去看看妈妈。”我站起了身。“妈妈?!月,你是不是被我们气疯了?主母不是已经……”她们惊奇道。于是,我便把事情的来龙去脉给她们讲了,她们才似信非信的点了点头。她们表示她们也要去,可被我拒绝了。“你们先睡吧,看你们一个个给累的。让婉儿陪我去就行了啦。她也该去见见妈妈了。婉儿,走,姐姐带你去见妈妈……”于是,我们走出了房间。当踏出房间那一刻,我的泪水流了下来。我早已经知道血舞来了,他肯定出事了。所以她们才竭力瞒住我。婉儿由于激动,没有发现我在哭泣…。天亮了,我们赶到了断情局,可当我准备给母亲的原形滴寒清露的时候,才发现,已经没有寒清露了。我记得那个老头说过,寒清露只有这么多。这么说,寒清露只有99滴?那今天怎么办?我该怎么办呢?我一着急,就哭了……可我没有发现,除了母亲缺少寒清露这件事,还有危险的事已经到来了…期待下集吧……好累啊~~1200字以上 初一 抒情散文
-
御灵战魂 第二章:战灵_1500字n正文:n黑袍人继续讲到:“还有一件事我觉得应该告诉你。”男孩问:“什么事?”黑袍人有些担心地说:“我们不是这个世界的人,我们是从另一个世界来的!”男孩惊讶地说:“不是这个世界的人!那,你们是?”黑袍人说:“可以说有数不清的世界,每个世界都不一样。可以说我和其他七位同伴都不是这个世界的人,我们的世界叫战灵大陆。”n男孩问:“战灵大陆?”黑袍人说:“没错!战灵大陆!战气就是每个人追求的。”男孩问:“战气?是什么?”黑袍人说:“是一种可以让人强大起来的能量。可以说,你体内的战气越多,你的实力也就越强大!战气分为八种属性:金、木、水、火、土、电、光、魔。金、木、水、火、土这五种属性相生相克。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而电被水和土克,光和魔这两种元素是相互克制的,其他元素对它们没有克制的反应。而秦亦陵就是魔元素的拥有者,只有光才能克他;可这光元素和魔元素在我们战灵大陆已经5000年没有出现了。”黑袍人顿了一下说话的速度快了许多:“战之源!就是可以修炼出战气的源泉!”黑袍人又说:“战者、战师、战将、战王、战帅、战皇、战尊、战帝、战圣、战神等级森严。而那传说中站在巅峰的战神更是神一般的存在!”n黑袍人好像突然想到了什么说:“给!这是空间手环。一切无生命的物品都能储存到里面,不过,这是有空间限制的!”男孩惊讶地说:“前辈,你确定要把怎么珍贵的东西送给我吗!”黑袍人带着戏弄的声音说:“当然没那么容易喽!”男孩嘴巴张得极大说:“啊!什么事啊!不是要付钱的吧!”“哈哈哈!”黑袍人在一旁笑了起来。黑袍人又说:“逗你一下而已,我怎么可能像钱尼豪那么抠门啊!”男孩吐了口气又说:“那就好!那就好!哦!对了!前辈,您说的钱尼豪是谁啊?”黑袍人笑着说:“是和我来这里封印秦亦陵的同伴之一,他呀!在我们六个之间可是一个抠门的主啊!呵呵!”男孩笑着说:“原来是前辈的朋友啊!”n黑袍人的脸色又严肃了起来说:“好了!关于战灵大陆的知识就到这吧!你也该回去了!我会附身在空间手镯中和你一起去找战友还有,封印秦亦陵!”男孩又说:“前辈,你不是说这空间手环只能储存无生命的东西吗?你,你怎么进去啊?””呵呵!“黑袍人笑了说:“你发现了你空间手环上的宝石了吗!”男孩看了看空间手环,上面有一颗绿色的宝石。男孩恩了一声,黑袍人又说:“这叫空间宝石,可以镶嵌在空间手环上,但是,只可储存活物。”男孩又答应:“哦!”n黑袍人拿出了六种不同颜色的盒子说:“这是储存了战之源的盒子,红、蓝、金、绿、棕、黄,这几种颜色分别代表了金、木、水、火、土、电、六种元素。因为光和魔这两种属性已经5000年没有出现了所以只有金、木、水、火、土、电,这几种属性了。好了,把这六个盒子储存到你的空间手环里吧!”男孩接过六个盒子储存到了空间手环里,黑袍人又说:“哦!差点忘了,每一个等级都有不同颜色的战灵气息,从低到高颜色分别是红、橙、黄、绿、蓝、靛、紫、黑、白、无色。这样当你遇到强大的对手时可以辨认出来,以便逃脱!”男孩说:“额!不是吧!”n黑袍人说:“好了!时间不多了!我们走吧!记住!我叫林炎!“n说着,黑袍人化作一束光钻进了空间宝石中。男孩只见眼前一亮,自己便毫无知觉了。n男孩醒来的时候他已经在家里的床上了,男孩一看,他的父母正坐在床边睡着了。n也就是这样,今天,男孩来到了韵魔岭附近的森林。n男孩的名字叫:云道破。n初三:赖炜程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三
-
魂第二章异界危机慢慢的睁开双眼,无力的仰望这天花板,想到好友的死,心中不禁一阵绞痛,看着眼前俩道陌生的人影,心中十分的疑惑,我在哪?归尘缓缓的问道。可是并没有听到自己的问话,传来的仅仅只是婴儿的哭声,这……这……这到底是则么回事,传来的依旧是婴儿的哭声,看着自己稚嫩的手,我……难道……穿越了吗?两个人影仿佛都非常的高兴。“你说,取社么名字哪?”柔和的女声缓缓的从右边的人影口中吐出。“宿……归尘吧?因为我又回到尘尘身边了。”“嗯?讨厌啦。”……五年了每当想起好友死在了他的面前,都会无比的自责。因此他立下誓言,不会因为自己的弱小而连累别人……再也不会了这个世界并没有以前看过的小说中,没有华丽的魔法,也没有强悍的斗气。不过有另一种可以与之媲美的东西——魂力。魂力的产生来自与人们识海中的灵魂,可以控制魂力来进行战斗的被称为魂师。魂力产生的力量甚至可以毁灭国家在大陆上有十个最强大的国家分为三派,其中以天魂帝国为首的有月魂帝国,云魂帝国,星魂帝国,雾魂帝国。以炽魂帝国为首的有泉魂帝国,羽魂帝国,脉魂帝国。而血魂帝国独为一派因为血魂帝国十分的强大而且行为处事方面非常凶残使人们厌恶,所以是非常独立一个国家。血魂帝国与其说是一个帝国不如说是一个山庄因为地处被称为三大凶煞之地的冥林魂山,因为山中常年充斥这瘴气,又有很多未知的魂兽和诡异的植物。所以帝国多次围剿也没有产生多大的效果。从而使得其他帝国的魂师数量大幅的减小。宿归尘,就生活在天魂帝国边的小村子里。父母在他5岁那年不知去向,他便和比他小2岁的妹妹住在父母所遗留下的大屋里。本应在原本世界的他背负起了整个家的担子。妹妹虽然年幼,但是对于草药和医术比一般的药师跟加理解。猛然的睁开双眼,看着天空,回忆往事。耳边传来一阵阵的笑声“哥又做噩梦了,呵呵,每次除了你睡觉就看不到你呢么害怕,到底是社么梦。”“宿雅,我记得我说过有些事,你知道的越少越好明白吗?”“知道了啦。”“你不是说采药的吗?咋么不干活当心科伦大叔又骂你”“这边都没药了,我想去山顶看看。”“那走吧!”黑暗中的目光依旧望着他。异空间中熟悉三人组围观这宿超,一阵寂静过后月梦最先沉不住气“宿超,你不觉得进度太慢了吗?你以为以这个进度三十年后真的可以让他守护天脉吗?他现在可连魂力都没接触到啊?”“你以外他真的会努力的修炼魂技吗?在人界的时候他是为社么跟你学幻力的?不论是死神伊阿佩托斯,还是宿归尘他们是为社么修炼为社么学习的,伊阿佩托斯是为了给他的父母复仇,而归尘是为了保护李浩峰。你不觉得现在有个帮浩峰差不多的人吗?”“宿超我发觉你比以前更狠了。”在众人还在为归尘的事烦恼时,宇飞注意到了另外一点“等等,伊阿佩托斯?到底是咋么回事,他不是死了吗?别告诉我归尘来到这的身体是伊阿佩托斯的转世?”“伊阿佩托斯没有死,在与坦那托斯的决斗中他用了死神的禁术--魂寂,可是和坦那托斯魂技相碰撞时他阴差阳错的变成本来那具身体的魂卫。”……“哥,快点,那边有香骨草!”这时宿雅正指向在山崖边的岩石上一株鲜艳的红色的草“你要香骨草干嘛?而且你没看见那有铁线花蛇在守护吗?”一边说道一边指向旁边千针银松上并不显眼的银色巨蛇“而且看体形明显是蛇王级的了吧,这玩意想打都打不过。”“哼,你连一条普通的铁线花蛇都打不过吧?”“必须的,你不知道除了蛇王是独自居住的以外,其他的都是独自居住的。”“……”正在讲解的的宿归尘却并没有看见,树上的铁线花蛇早以不见了。“嘶嘶嘶嘶嘶嘶”身边突然出现奇怪的声音,归尘全身莫名的开始不止的颤抖。1200字以上 初三 叙事
-
魂烈日,风沙,无际的荒野她一袭白衣,面色如纸。单薄的身体在狂风中飘摇不定逃…我要逃…她的肢体和意识早已麻木,只记得要逃离那梦魇般的城,然而,逃去哪,往哪逃,她不知道,也无法思考。停下步伐,四下望去,荒漠中没有丝毫人烟的气息,灼热的日光刺在身上,几乎要把身体融化掉远处的马蹄声隐隐约约,果然,还是逃不掉呢……再也无力迈出一步,她虚弱到灵魂都要被抽离,身体缓缓向前倒去,朦胧中,一个黑色的身影将她揽进怀中。厚实的臂膀,温暖的胸膛,从未有过的安全感。“求你……救救我……”她沉沉睡去……“我在哪里?”“苏州客栈”“你是谁?”“救你的人”“为何救我?”“见你晕倒在荒漠中,便带你来此休息”女子缓缓起身,经过一夜的休息,身体已经好了多半。她定神忘向窗边的男子,男子一袭黑衣,身后一柄黑铁重剑,赤裸的右肩上,黑鹰刺青煞是醒目。“你是天鹰教的人?”她的目光锁在那刺青上“怎么,怕了吗?”男子回过头,带着些许戏谑的望着她。怕了吗?岂止是怕?若不是天鹰教,我又何苦逃至这江南水乡…“你从哪来?”男子又重新望向窗外“京城”“京城?”他微微一怔“京城与苏州相隔千里,为何要如此奔波?”“我要逃”“为何而逃?”她沉默。“若是不方便,就不要说了。今日是苏州酒节,晚上一起饮酒如何?”他的语气不像请求,反而像是命令“好。”她轻声应下男子退了出去,她轻喃“天鹰教,天鹰教,当初我因你而逃,现在却又将我救下,你让我如何是好?…”“烈日,狂风,荒漠,白衣,这八字,你必要牢记”“师父,这是什么?”“这是你出生是,教中先知为你卜下的预言。你就要出教游历,若是今后遇上符合这八字的女子,定不可错过。她是你前世未完的缘,也是你今生的债……”烈日,狂风,荒漠,白衣,是她么,是她么?“在想什么?”梳洗过后的她,美艳不可方物。她在他对面坐下“这倒是个景色别致的好地方”“我以前常常来此饮酒”他又饮下一盏“只是,是一个人……”“会孤单吗?”她也将一盏烈酒饮下,浓烈的酒气呛得她咳嗽不止“不会喝酒,便不要喝了”他握住她的手,阻止她再饮“谁说我不会?”她用力将他的手挣开,又斟满了酒杯“你知道吗……今年南方大旱,七月的江南竟出现荒漠……”“……饥荒泛滥,百姓声讨朝廷……”她又饮下一杯“……国君无能,整日饮酒作乐……”她的面色潮红“……四方势力崛起,朝廷危在旦夕……”她俯下身子,鬓上滑下一缕发丝“……皇上向金国求援……”酒气刺得她要窒息,呛出了眼泪“……金国提出……”她轻声啜泣“……和亲……”烛火摇曳“你醉了”他夺下她的酒杯“你自己饮酒会孤单,对不对?”她醉眼朦胧“是”他靠近了些“不要走了,好不好”他更近了“和我一起……”她被他揽入怀中“我带你逃……”他那么近,她可以感受到他温热的鼻息……她吻上他的唇。那种感觉可以将她的全身麻痹,冲击着她的大脑,让她忘记一切,甚至是客栈外纷乱的马蹄声……“听说昨晚公主在苏州客栈?”买烧饼的大妈喋喋不休“是啊,皇上的亲卫队来把公主抓了回去”烧饼小贩心不在焉的回应着“那公主怎么会在这里?”大妈一脸惊讶“不知道,可能是逃出来的吧”“逃?”“旱灾严重,皇上便向金国求援,金国提出和亲……”“怎么会?朝廷怎么落到向金国求援的地步?”小贩四周张望了一下,压低了声音“那还用说,要抵御教里的攻击,这军费可不是小数目……”“教里?你是说天鹰……”大妈惊叫“嘘,小声点,这事被官府的人听到可是要杀头的!快走吧,我还要做生意……”黑衣男子走在街上,人们的议论猜想充斥着他的耳膜,头好痛…痛到要裂开……她竟然是当朝公主……男子轻笑,昨夜她醉的不省人事。朝廷的军队毁了整座客栈。酒精无法影响他的武功,但迷药却会,他甚至无法提起那柄重剑她就这样被带走。他看见她的回眸,混着醉意,凄婉而决绝她蠕动双唇。她说,别等。于是,连旱数月的苏州天降大雨,狂风肆虐他倒在雨中,负了一身的伤痕,命如残灯。可是,他又如何能够放手?金国是么?好,那我就跟你去金国。元年八月,京城昭示。长公主于今日与金国帝王联姻,从此两国同心,共抗天灾,打击邪教。告示一出,满城皆欢。黑衣男子人群中读着告示。赶路十余日,幸好没有来迟。握紧了手中纸卷,前夜师父传书,元年八月,联姻之日,一举攻下京城。远处锣鼓齐鸣。他提起重剑,欲冲入礼堂。然而,一支冷箭划过他的面颊,力道之狠,竟让他为之一震“不愧是天鹰教首席弟子,竟躲得过我全力的一剑”塔楼上,一个阴沉的声音响起“那日在苏州,我便发觉你身份可疑,待我派人去查,竟发现你是天鹰教教主的关门弟子,逆教徒,这里便是你的葬身之地!”他冷笑“就凭你?”“难道我们皇家卫队还不以阻挡你这逆教徒的行为?列队!”顿时,数百人的队伍将他包围。原来,他竟然这么傻。从救下她的那一刻起,他就已经被监视了吧,只是忌惮他和天鹰教,才会等到现在。而今,想必是知道了师父选择今日攻城,才开始行动。远处礼堂的鞭炮声响起,他不再犹豫,提起重剑,挥向最近的士兵……请新人上前……他反手将重剑贯穿两个士兵的胸膛……一拜天地……他不顾一切的向前冲去……二拜高堂……没有时间了!……夫妻对拜……“等一等!”是那样熟悉的声音!她惊愕的抬起头,是他,是他!负着累累伤痕,十指染满鲜血,他,终究还是来了。“你……”她双唇不住的颤抖“跟我走。”他的语气不由分说她沉默“怎么……?”他怔在原地,一种不祥的预感袭遍全身“我带你走,好不好?我可以给你自由,我们一起饮酒,去竹林……”她依然不语,眼里满是凄凉的绝望“怎么……你……不愿意么……”他艰涩的吐出这句话“我……”她向后退去“为什么,为什么?”愤怒,失望,不解充斥着他的内心,“是因为他吗?”他的目光射向高座上的皇帝。他挥起重剑,架在皇帝颈边“是不是,我杀了他,你就可以跟我走?”“不……不要……”她惊叫“跟我走,好不好……”他的语气出奇的温柔,眼里,确实满满的不甘与绝望,甚至,还有一丝乞求“求你……”她浑身颤抖,泪水顺着面颊滑下“求你…放过我仅剩的自尊……”……求你……她的声音不住的颤抖……放过我……她的声音愈加纤细……仅剩的……她的声音微弱到要消失掉……自尊……她的表情那样陌生,这是她么?他手中的重剑落在地上,然后开始轻笑,为什么,我拼了性命来到这里,却只换来一句乞求?她的话像是一根根针,狠狠的刺在他的心上。刚刚遇见她时,她也说过求你。现在,却是在求我放手。是不是,在那个烈日灼人的荒漠,我的自尊就已经被焚……烈日,狂风,荒漠,白衣,难道,不是你么?……头好痛,痛到要爆炸,要裂开……突然,一支冷箭划破凝固的空气,直向他射去!他再也无力抵挡,冰冷的箭矢直贯他的胸膛!在他倒下之前,他看见她迷离的眼眸,颤抖的唇角,跪倒在地时撕心裂肺的哭喊。果然,还是她呢……元年十月,王朝被天鹰教所灭,天鹰教大弟子牺牲。江湖上,多了一名女子,相貌倾城,却只使一柄重剑,嗜饮一种烈酒。她,还的又是哪世的债,续的又是哪世的缘。1200字以上 初三 书信
-
炽魂魂归梨花携着阳春的暖风盛开了,莹白的花瓣就纷飞,我乘着舞动的花瓣来到你的身旁,溢出的清香沾着衣袂袭来,相约我们前生的缘定,你的梦魂处敲开我的灵犀,我的步履浅浅,浅浅的临至。为你,我蓄长了一生的柔丝,缕缕满载着我日升暮落的深情。你看,柔媚的晨风拂拭发梢,发便和风轻摆,风迅捷的在发间过往,犹你细语轻言,悄无声息的对我诉说,耳际掠过了曾经的山誓和海盟的情愫。我冰洁的十指纤纤,滴滴繁衍日月垂落的怜爱,万缕的柔丝在指间缠绕,是在等待春暖花开的时节,你用暖暖的梳,理起我虔诚的发,盘起花开的髻,你会细致的收藏散于发间的温香与汇聚在发间的点滴的欢聚,此时,总会暖了你的眸,浓了我的发。我轻巧的依着你宽厚的胸襟,远行的足迹印迭着我们漫步在阡陌上崎岖的景观。浑然的夕暮围拢着我们伸长的影子,金色的啼鸣在枝枝叶叶上摇曳,那流失在枝叶上淡薄的痕迹似是从你唇际滑过,我仔细的搜索斑驳的伤痕,只是一瞬就忽而不见了。惶惑的眼眸望穿了群山,撩断了云裳,往昔层叠在阡陌上的足迹呢?留存在枝叶间的唇痕呢?皆被无情的流水弃置荒漠了吗?我欲于何处寻觅你的一线踪影。是天宇楼阁,还是梨花深处的庭院内,悠然的萧风吹过我的鬓发飘飘,无言又袭重楼。是那一家古旧的屋檐至今栖居了旧日的燕子,牵起我们孩提时定格的画面无数,渺渺的在额际闪现,幻化成村庄的那棵梨花树,飘然而至,我伸向苍穹的掌中有我们相嬉的欢颜,有追逐的倩影,有晚暮染醉了我们相偎的形影,羞红了莺啼,惊醒了鸥鹭。你可曾记得,梨花树下埋藏了我们天荒地老的约定,我娇丽的容颜绽开在素洁的梨花瓣,那一夜疯长的花瓣嫣红了我们的情怀。而今,仍是那一棵梨花树,却是人花两遥遥,独行的我凄泪横流,你可知否?远了千山的水更近了我们的距离,这条承载着聚也依依,离也泣泣的路,满是岁月刻划的伤痕,沧桑倦缩着翅膀低飞过路沿,带动了凝滞的尘粒。那朝阳投落的余辉浅浅的映衬着我们成长的过程,如今,长发飒飒,婷婷的身恣已是花般年华了,流逝的斜阳中依然寻味牵手求学的童音。最初的相逢与最终的别离皆在掌中演绎,一圈圈的湿润了掌中的纹路,烙在扉页中的字里行间尽是词韵。此一时,你紧握着我冰漠的玉指,泛起的温馨溶合了握紧的双手。我低垂眼帘,无法掩映的记忆从帘内泻出,恍若潺潺的溪水流淌成清涧,从那百花的瀑中飞溅,那是对你思念的泪花凝固而成,溅起的花束是你为我编织的花环,你说,结一束花环于我,生生世世缠结着我的魂魄。春花又暖江南岸,柳絮催红了梨花,燕语伴随着小路有我长相守望的影,于今,我携着梨花的醇香姗姗而来,踏着茫茫幽径上嵌满的约定来临了,残红飞花吟唱着古墓的悲歌,我的心起伏跌宕。守望的村口独伫,却是不见了相约时你的约定,惟有呜咽的海潮在汹涌,在呐喊,在回忆。我等待的发就空旷旷的张扬,让我哽咽的咽喉涩涩的迷漫着落花。你是倚着归去的帆楫离开了吗?那里才是你停泊的岸,为何我伫立在等待的门槛旁边未曾看到你的轻舟划过,为何孤独的梨花畔有一个至深的约定遗留,那寂寥的泪珠还在闪动着你的难舍。荒芜的野岭上葬起了一座坟茔,我不忍将碎裂的心绪回,我听到了你的声音踏破耳轮,进入冥冥的魂灵,与我在肆虐的寒风中相聚。萋萋的野草漫长了坟茔。你用春宵的静夜期待我的梨瓣浸透你忧心的愁肠吗?我无处化蝶,无羽翼飞翔,怎可陪你漂泊天涯?共渡寂寂的黑幕,今夜的阑珊处,你的魂魄又欲往何处流浪?晨光掀起了我泣不成声的哀唤,你魂归天国的亡灵可曾知晓?那个与我夜夜读书的人,与我梳起长发的人,怎可余留我踽踽独行在红尘。泪珠枯竭了,花瓣凋零了,梧桐的诗页纷乱了,随着吟语的清雨匆匆离去了,愁绪涨满了弓弦。好想,好想在此时,为你和奏一曲断肠韵,然而,我的音律与你一起坠入了坟冢,洇湿在相隔的海天外。我的词缀在清明时节的别雨楼,眼眸望尽了你迢迢的窗棂,不熄的灯盏是你与我盟誓的终点吗?我颤栗的指尖拈着梨花的馨香,摩挲你瘦骨的形态,聆听你倾诉的衷肠,重温揽月的豪情。伤逝的风繁琐的越来穿去奔波忙碌,晚归的风儿呵!你可告知我,与我相守、相约、相缘的人可去了何方?那独楚的荒冢怎不让人痛断心肠。花飞落,魂难聚,回眸相首,惟有泪涟涟,而今,君去无归处,乍一个“情”字奈何伊人憔悴殒。我又唱起凄绝的离曲,挥散满天舞动的花瓣,点点盈落在你的坟茔,洁白的梨花瓣带上我悲苦的泪花,为你铺就孤岭的梨花径。那晚暮,残红是我为你赋写的诗行,遥挂在你的碑文前,时时牵涉你的愁眉。你孤寂的行路上,有春泥唤醒了离家的人,有萦绕的梨花熏染了词曲,点燃你行路的幽灯,为你指引回归的航标。我把零散的梨花埋入你的坟旁,把一世柔丝的发系在你的碑前,等待来世你的清笛吹响,我们再续前缘,再结情种,那时那刻,你可铭记,不要,千万不要再将我丢失在红尘。1200字以上 初一 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