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魂1200字以上

战魂

1200字以上 六年级 日记

店老板淡淡的道:“你很惊讶吗?武魂里随随便便就拿出上百万金币的玩家有的是,只是这个戒指却是无处可买的。”

罗慎行欣然的抚摸自己的戒指道:“原来还是个有价无市的宝贝,我就觉得那些人的样子不正常嘛,区区十五万个金币就想买走,真是欺人太甚。”然后把鉴定费交给店老板。

罗慎行戴上护腕之后把草鞋脱下来,换上狼皮靴子道:“草鞋你还回不回收?”

店老板道:“回收,价格是一个金币。”

罗慎行大叫道:“当初我可是花了五十金币在你这儿买的,贬值得太厉害了吧!”

店老板道:“你的那把木剑好像是花一百金币买的,现在的回收价格应该也是一个金币,这个贬值得更厉害。”

罗慎行泄气的道:“也对,还是卖给你吧,一个金币也是好的。”然后沉默一会问道:“别的玩家是不是在游戏之前就存好资金了?”

店老板道:“你早该猜出来的,绝大多数玩家都是在游戏开始之前就在自己的账号里存储了一大笔资金,而且游戏里的资金与我们现实生活中的货币是五比一,你应该明白这代表什么了吧?”

他本以为罗慎行会很丧气,但是罗慎行反倒开心起来,兴奋的在屋中踱了两步道:“这么说来我并不是天生就是穷人,而是因为他们提前花钱存入了资金,怪不得呢!”

店老板道:“你不羡慕吗?”

罗慎行愕然道:“我羡慕?怎么会呢!我凭借自己的能力在游戏里闯荡,他们却花钱来补充,这一点他们远远比不上我。”

店老板微笑道:“你想得倒坦然,其实还有一样是提前存储好的,那就是威望。”

罗慎行惊讶的问道:“这个凭什么来决定?”

店老板道:“其实这是个公开的秘密,武魂游戏的玩家有很多都是有身份的人,他们在进入游戏之前就会把个人的资料登记进去,然后根据每个人的身份给与不同的威望值,所以我见到你的威望只有十二点时才会知道你在生活中地位不会很高。”

罗慎行耸耸肩,自己的这个账号是宋师兄的,输入的一定也是宋师兄的身份。如果以自己的身份进入游戏的话只怕连一点威望值也没有,而且现实生活中的自己根本没机会加入武魂这个游戏,这样一来自己的心理平衡了许多。

店老板看着他耸肩的样子以为他不高兴了,压低声音道:“在武魂里,只要你表现的出色一点儿,一样有机会发展的,甚至比生活中发展的机会更大。”

罗慎行以为他说的是被哪个大人物看上,然后平步青云呢。所以不屑一顾的摇摇头道:“我可没兴趣。”

店老板叹息道:“还是年轻气盛,随你的便好了,年轻人的路的确应该自己走。一会儿我就要下线了,你也要注意休息的时间。”

罗慎行离开服饰店,把木剑以一个金币的价格卖给了武器店的老板,又自己的金币全数买了补血丹,再次向南门走去,现在他有信心与狼群周旋了。

这次他的速度优势显现出来了,当他打不过撒腿飞奔的时候,狼群的速度与他相比就差了那么一点点儿总也撵不上他,罗慎行却可以伺机反扑把追得最近的狼趁机除掉。而没有必要的时候罗慎行绝对不凭借加补血丹来与狼硬拚,他实在是舍不得每颗三十金币——相当于现实生活中六元钱的代价来与狼耗费。

每次迫不得已的服用一次补血丹的时候,罗慎行总是不由自主的想起这就是六元钱,而且想到自己的魔眼戒指时,他就会提醒自己这是一个最少价值九万元钱的宝贝,这个价格都够购买一枚钻戒的了,真是太奢侈了。

但是这次杀狼的收获也明显的显示出戒指的作用,森林里有很多的狼都是被别人打伤的,罗慎行通过魔眼戒指只要找到其中受伤比较严重的就可以捡一个现成的便宜。不仅金币捡的容易,而且经验值升的也快,因为最后一个把狼杀死的人才可以得到经验值,早先把狼打伤的人都为罗慎行做贡献了。

但是这段时间杀狼只掉出一些金币而已,装备一件却也没出现。很快他的级别就升到了二十级,而且补血丹还剩了四颗。但是他一直没敢往里走,只是在森林的两公里左右徘徊,生怕走的太远了回不来。

现在他的体力已经感到吃不消了,就在他准备返回去龙门镇下线时,森林的深处传来一阵急剧的脚步声,同时还有人气喘吁吁的喊道:“快点儿,狼群追上来了。”

罗慎行急忙躲在了一株大树的后面,准备见事不妙的时候好及时脱身逃跑。他刚躲好,三个人仓皇的跑出来,后面是一大群足足有五十头狼追在他们后面咬。罗慎行抬眼望去,只见这三人中跑在最前面的是一个穿着盔甲容貌秀丽的少女,手中持着一把宝剑,她的级别已经达到三十五级,但是身上的补血丹却一颗也没有了,而且生命值也不到正常的一半了。

再看看其他两人也都是如此,怪不得他们要这么慌乱的往外跑呢。在他们的后方负责断后的那个身材魁梧的男人也穿着盔甲,但是他的速度明显的慢了一点儿,不断的有狼往他的身上扑。

那个人的级别已经将近四十级,盔甲和身上饰物的总防御力达到八十,不过狼的每一次攻击都会使他损失几点生命值,照这样下去不等他逃回龙门镇就要一命呜呼了。但是那个人却死守不退,手中巨大的宽刃剑在狼群中不断的劈砍,同时不断的招呼其他人快跑。

前面的那两个人一边呼喊他的名字,一边无奈的往后退。罗慎行终于忍不住丛树后面站出来道:“接着。”然后把两颗补血丹抛向跑在最前面的少女。

那个少女欢呼一声也不问补血丹的来历直接吞了下去返身向狼群冲去,剩下的那个人“呼”的一声冲到罗慎行面前伸出手来。罗慎行心痛的咬咬牙把仅有的补血丹都拿了出来给了他。

当这个人服下补血丹之后仿佛变了一个人一样,抽出刀冲入狼群中。他们三人一阵狂劈乱砍把几十头狼砍翻在地。以他们的攻击来说对付几十头狼简直不在话下,只是他们不知为什么弄得弹尽粮绝。

当狼群摆平之后,那三个人又走了过来,为首的少女道:“谢谢你。”

罗慎行摆摆手,把狼群死后掉落的金币都捡了起来,其中还有两个戒指和一个狼牙护腕,然后转身向龙门镇的方向走去,那个少女追上他道:“谢谢你。”

罗慎行道:“我知道,我已经把你们打出来的东西收走了,算是我的补血丹的报酬,所以你们不用再谢我了,这是公平交易。”

那个少女道:“这些东西根本就不值钱,你救了至少两个人的命。这份恩情我们一定要报答。”

罗慎行看了她一眼道:“阿婉,我再说一遍,我捡的东西足够我买一千颗补血丹了,算起来我还要感谢你们,所以你们不要再客气了。”他说的可是真心话,因为他刚才至少捡起了三千个金币,这可是一笔大数目。

阿婉惊讶的道:“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

罗慎行耸耸肩道:“我可以看到你的资料。”

阿婉惊呼道:“你就是那个得到魔眼戒指的人?”

罗慎行道:“运气好而已。”

那个断后的人道:“我叫轩辕,虽然你可以看到我的名字,但还是我自我介绍比较好,我们三人是逍遥帮的成员。兄弟,你叫什么名字?”

罗慎行道:“月夜之狼。”

另外的那个容貌清秀的年轻人道:“我叫红尘刀客,谢谢你兄弟。”这三个人中只有红尘刀客穿的是武士服,但是罗慎行看他的资料时显示他的级别已经达到三十六级,而且金币也有二十万个,只是不知他为何不买一套盔甲穿上。

罗慎行道:“我很容易满足的,得到了你们的东西已经是很好的报答了,再说客气话就没意思了。”

轩辕道:“月夜之狼,交个朋友如何?”

此时他们已经走到了森林的边缘,罗慎行道:“这还是第一次有人称护我在游戏中的名字,就冲这点我交了你们这几个朋友。”然后身体一晃道:“我有点儿支持不住了,到现在为止我还没休息呢。先下线如何?有什么事情回来再聊。”

轩辕看着他有些苍白的脸色道:“我们也要下线了,回来在哪儿会面?”

罗慎行道:“服饰店。”然后在原地下线了。他现在也忘了服饰店的老板关照过他的应该在客栈下线的事儿,只知道自己再不下线就要在游戏中睡过去了。

当他摘下全息头盔和连接身体的导线的时候,他发现自己的手都要麻木了,看看电脑上显示的时间才知道自己已经在游戏中度过了十九个小时。

罗慎行按照行意门特有的调息方法把双掌用力的搓几下后在自己的脸上以逆时针的方向反复磨擦几下,又以同样的方法摩擦自己的丹田,然后闭目做了三十六次深呼吸。

当他做完这一切之后,发现桌子上放着一份盒饭和一瓶矿泉水,他知道这是免费供应的,所以毫不客气的狼吞虎咽下去,然后舒服的伸个懒腰倒头睡去。

当他被送盒饭的开门声惊醒来的时候,已经过去了六个小时。服务员送来的还是老一套,一份盒饭和一瓶矿泉水,罗慎行在房间里练了一套活动身体的拳法之后,慢慢的把盒饭吃下去。

时间已经是晚上七点,罗慎行又打坐一会儿,才重新接通电脑进入游戏中。

当罗慎行回到服饰店的时候,轩辕、阿婉和红尘刀客已经在店里面等候了。罗慎行先向店老板打个招呼,但店老板却神情木然的简单回了个礼,罗慎行这才想起店老板对自己说过他要下线了,现在的这个店老板一定是电脑仿照真人设定的NPC来应付场面。

轩辕看着罗慎行笑道:“兄弟,你这次休息的时间可够长的。”

罗慎行苦恼的道:“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么累,以前我玩游戏的最高纪录是四十八个小时不下线,这次只玩了十九个小时就受不了了。”

红尘刀客惊讶的道:“你持续玩了十九个小时?你没夸大吧?”

罗慎行道:“有什么不对吗?”

轩辕道:“我们在游戏中基本上都是玩十二个小时左右,时间再长的话体力和意志力都会急速下降,你比正常人多玩了大约七个小时。即使是我的话最多也就坚持十五个小时,你说我们能不惊讶吗。”

阿婉取笑道:“你的级别虽然不高,但是你一定是武魂里最拚命的玩家,干脆你改名叫拼命三郎得了。”

罗慎行知道这有可能是因为自己从小练武的成果,立即转移话题道:“上次你们怎么会弄得那么惨?是不是遇到狼王了。”

阿婉气愤的道:“应该是,但是我们也不知道那个是狼王,当我们的生命值急剧下降时才知道围攻我们的狼群中应该有狼王,我们如果不是逃得快的话,说不定就要死在森林里了。”

红尘刀客道:“当时我们的级别比较高,而且衣服的防御值也高,所以带的补血丹比较少,没想到一时大意险些送命。”然后心有余悸的道:“武魂的系统设置也太卑鄙了点儿,连狼王都没有特殊的标记。”

罗慎行想起自己遇到的那只头羊道:“其实应该有标记的,只是那个标记非常不明显,很容易被人忽略而已。”

轩辕苦笑道:“狼王周围的狼太多了,尤其是狼王混在狼群里,我们根本没有精力在狼群中寻找那个只有不明显标记的狼王。”

阿婉道:“如果你不怕冒险的话,你加入我们的队伍中就可以找出狼王了。”她的话出口之后,轩辕和红尘刀客都以期待的眼神看着他,显然他们三人早就商量好了。

罗慎行道:“我现在的级别只有二十,和你们组队的话基本上就等于白得经验值却起不到什么作用。”但是对于这个提议颇为心动,有三个三十多级的高手与自己在一起练级,而且自己的魔眼戒指可以寻找出最有价值的狼王,这样的组合一定很快就可以在武魂中崭露头角。

轩辕看出他的疑虑道:“其实我们的提议是强人所难,我们并不在意你与我们分经验值,因为那是你凭自己的能力赚到的,我们唯一的顾虑是你的安全,以你现在的生命值来说根本经不起狼王的一次攻击。”

罗慎行狠狠心道:“我不怕狼王,而且我可以提前避开它。”

阿婉兴奋的道:“就这么定了,先给买你衣服和饰物。”

罗慎行摇头道:“不用了。”然后取出在森林里捡到的那个狼牙护腕道:“我已经有一个狼牙护腕了,你们有谁需要这个?”

红尘刀客道:“这个护腕我们曾经打出了一个给了阿婉,轩辕在我们当中是主攻的,不如给他吧。”

轩辕冷冷的看了红尘刀客一眼道:“我不能要,月夜之狼的级别低,他戴上之后可以多一些攻击力。”

阿婉从罗慎行的手中接过护腕道:“要你戴上你就戴上,月夜之狼已经是我们的同伴了,他的东西也就是我们的。”然后把护腕递给轩辕。她已经看出红尘刀客的目的,只有轩辕先收下月夜之狼的东西,月夜之狼才会接受大家的帮助。

红尘刀客见轩辕收下护腕,拍拍手道:“好了,现在该给月夜之狼买装备了。”

罗慎行再次拒绝道:“我不需要。”

阿婉不悦的道:“轩辕已经手下你的护腕,你再拒绝我们的帮助就看不起我们了,是不是这样?轩辕。”

轩辕露出笑容道:“我们也是为了自己着想,你的自保能力越高我们的负担越小,而且我们还指望你帮大家找出狼王呢。”

罗慎行知道他们是想帮自己换一套好一点的武士服,但是他对自己的这套布衣有些舍不得,只好道:“衣服不用换了,我先买几件饰物。”通过这段时间杀狼,现在他积攒了一万多个金币足够买一些增加防御值的饰物了。

阿婉道:“你不换衣服?”

罗慎行道:“我觉得这件衣服很好,我打算一直穿着它。”然后花了四千个金币在服饰店的NPC那里买了一副防御值加二的手套。如果不是要和轩辕他们组队的话,即使打死罗慎行也舍不得花这么多钱买饰物。

他们一行人又来到珠宝店把罗慎行捡的那两个戒指鉴定了一下,只不过是两个普通的新手戒指而已,罗慎行悻悻的以两百个金币把它们卖给了珠宝店的NPC。然后心痛的花六千金币买了一个防御值加三的项链。

轩辕看到罗慎行心痛的样子对阿婉和红尘刀客点点头,然后搂着罗慎行的肩膀到薛娘子那里开始买救命的补血丹。

当轩辕他们打开他们的物品柜时,罗慎行惊讶的发现他们的物品柜都是空的,除了金币之外什么都没有。

轩辕开心的笑道:“这次我们有经验了,没有用的东西都卖了,有用的都放在客栈里,我们要尽量携带最多的补血丹,我看这回还有谁能把我打跑。”说完对薛娘子道:“先给我来一千颗补血丹。”

薛娘子道:“你的体力最多只能承担八百一十二颗。”

轩辕失望的道:“那就先来八百一十二颗。”然后对罗慎行道:“兄弟,我看看你能带多少?”

罗慎行看看轩辕魁梧的身体壮着胆子道:“我来八百颗。”

童年趣事之打篮球

1200字以上 初二 叙事

一楼的哥们儿真能搜那篇就是我写的打篮球昨天晚上,我照惯例到双流中学去打篮球。来到熟悉的篮球场,我开始投篮了。我举起球,对准篮球框,一用力,把球往上一抛,松开手,球立即像闪电般“跑”向球框。哈!不偏不斜,进啦!一开始,人很少,投得很轻松,可后来人娈多了,我可就惨喽!由于人多,一个框就有四、五个篮球,害得我一连换了两次框。我在有四个篮球的框下投篮,可就得小心点儿了。特别是捡球的时候,我得一边躲球,一边找自己的球。否则,调皮的篮球就会趁我不注意之机,毫不留情在撞在我的身上,真好像是在枪林弹雨之中穿行。我躲躲闪闪,看准时机就投,总算进了两个。打着打着,我觉得什么撞了我肚子一下,咦,原来是调皮的篮球。还好,这个球是从远处发过来的,撞着我时已是强弓之末,不怎么疼,真是不幸中的大幸。一场小灾刚过,又一场小灾向我迎面扑来。我感觉有球要撞在我的头上,赶快用手护着。就在此时,一个篮球向我头上撞来,幸好有手护着,要不然,就会被撞个大青包喽!我打完球,叹了口气,说:“今天打篮球的目标怎么都改了,从‘投球变成躲球了。’”也许,自己对篮球有一份微妙的感情。不如男生们那般狂热,因为我不再可以疯疯癫癫地和男生一起驰骋在球场,站在同一个篮框下与他们抢球,不负众望地进球。所以,如今对篮球的喜欢,虽然依旧存在,却再也没有真正去打球了。也不如一些女生那样的“狂热”,像追星一样喜欢篮球,喜欢得快,不喜欢得也快,喜欢时整天捧着NBA杂志恶补常识,整天问:去打球吗?而不喜欢时,便再也不问津篮球了。我想,我对篮球的喜爱,也许有点“中庸”,有点“不明不白”,或许,根本称不上是喜欢。最初对篮球的幻想,是在看动画片《灌篮高手》的时候。我曾一度幻想自己可以有樱木花道的悟性,打球时有流川枫的潇洒,射篮姿势有三井寿一般标准。虽然事实证明自己打球不二次运球就谢天谢地,根本没有力量双手举球高于头顶,用手腕发力射篮。于是自己能做的只是空摆一个投篮的姿势,把空气连带自己的遗憾一起投出,聊以自慰。那个时候,只是单纯地认为,打球很潇洒。后来邻居朋友们开始在新村的空地上玩篮球,没有篮球场,5米宽的路作为了球场的长度,而宽度却有6米左右,把围墙上一块凹入的镂空作为篮框,“篮球”常常用排球,皮球代替。这样的“迷你”球场,打着又是二次运球,又是走步的“迷你篮球”。那个时候,我还小,仅会拍皮球而已。待我长大些,会熟练地拍球了,我也加入了他们的球队。年龄大的男孩已经懂得了“走步”,于是我也自然知道了“走步”。于是,宁可拼了命抱住球,脚也不敢多迈一步。于是我经常“二运”,当时不知,还乐此不疲的与他们一起玩着我们自己的篮球。后来,大家开始被学业困扰,一届又一届,排着队,挨个儿退出了这样充满童趣的篮球赛。直到那一年我升入了初中,我也告别了这种日子。我曾问过玩伴,这里会不会“后继无人”,他们说不会的不会的。我说:“你们看,现在又没有新成员加入。”一个男生指着我们中最小的那个:“喏,毅毅的妹妹。”我摇头:“女孩子指望不上的。”他说:“你不也是女的?”“你见过第二个像我这样疯疯癫癫和男生一起打篮球的女生吗?”他摇摇头,又接了一句:“对哦。”我想,那份微妙的感觉也许就是来源于此吧!初中的体育课,是可以打篮球的,刚开始还有女生与我有相同的爱好,但更多的女生看见篮球就怕,传给她球,从不敢直接接球,定要等到球落地一次弹起来才接,偶尔被球砸到一次,就再也不敢打篮球。要是摔上一跤,更是闹得大家又是陪着上医务室又是提心吊胆,好好的一场篮球,彻底扫了兴。而后来,大家索性都说不碰那家伙了。于是,落单的我无奈地也不再“碰那家伙了”。只是偶尔,借了男生的篮球拍几下。路过学校球场时投去几瞥,也不知是羡慕还是失落。而难忘的“迷你篮球”,在一年后,真的由于后继无人而销声灭迹了。其实,我自知对篮球了解甚浅,但仍旧喜欢。班里的男生常常去校外打球,那天我正碰上浩浩荡荡的“车队”,一个男生居然笑问我:“一起去打球吗?”我说:“算了,我去了给你们添累赘。”他们总喜欢大声谈论篮球,明星。我觉得,能听他们谈论,看他们打球,已足以满足我儿时的幻想了。我坚信,篮球是勇者的游戏。我不够勇猛,体格不符合篮球手的条件,所以,我只能喜欢,无法热爱。 初二:施哲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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