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深埋心底的话语——读《逆天重生废材女中学生》有感
我要过我自己的一生,属于我的一生,通过自己的努力得来的一生!我不想自己将来后悔。
——应素达
我从未认真写过读后感,即便是老师要求也只是草草了事,《逆天重生废材女中学生》也许它并不是名家名篇,仅只是网文,但它给我的不止是平时看小说喜欢看里面的小故事或作者的诉事方法,也许作者文凭不高,但那最朴素的语言有着让人上进的动力。
“只要我努力学习了,考得上,考不上,我都不会有遗憾了。如果我不努力学习,以后我在一个工厂里面上班,我一定会后悔,如果说,我努力了,还在一个工厂里上班,那么我不后悔,至少我在学校的时候我努力了,我尽了自己最大的努力,我就不后悔。”是啊,只有努力过才不会对自己的成果后悔,才不会因为失败感叹自己的曾经。聂秋因为不是以前的聂秋,我们可以说她本来就会,而十班全体同学的成果,足以证明你努力就会有收获,只要细心照顾没有不会发芽的活种子。全力以赴换来的成果即使不好,也不会去落泪。
作者在完结感言中提到曾经,初三是一个收获的季节,是一个人生的转折点。作者说:在初中时成绩不好,在初三通过自己的努力考上了一所普通高中,虽然在高二时辍学。但至少作者努力过。而我与之相反,不仅没有努力还曾放弃过,现在为曾经的行为不止一次懊悔。
记得从初三开始,每天上课从没有认真听过,下课与闺蜜一起玩,迟到是家常便饭,抽屉里最不缺的就是小说,杂志,零食。当时是想初三上完去读职专,但家里人不同意,我便和他们对着干,现在想想当时的自己很幼稚。之所以想读职专是因为从小就很喜欢画画,虽然从未有老师教过,但小时候我的画见过的人都称很好,我便想去学平面设计,画漫画。我不明白家里人为什么都说画画最没出息,经常对我说你看隔壁村的谁谁谁,就是画画的现在一事无成。所以我便与他们赌气,不再学习。
其实在初三之前成绩一直不差,数学很好在初二时是班里的数学课代表,班主任经常说,我的英语若好一点进年级前十都不成问题。可是我的英语就是不好从初二再没及格过,但成绩依旧在年级前四十。为了给我补英语,英语老师会在体育课时给我补英语,让我做英语题。现在想想英语老师真好。可是我的英语依旧不及格,英语老师感慨我的英语是死活学不会了。
在初三刚开始好多老师都信我能考上高中,可是我的表现对不起那些曾对我有期待的老师。上课不听看漫画、小说,下课玩手机,作业从没认真写过,有时没写完会抄同学的。以至于中考落榜,县里的高中在我这一届分了南北校,南校是学霸的天堂,北校则是没考上高中的学生。不由得想起了曾经的小学同学,他们有的和我一样是高二,但不同的是人家是南校的,有的比我高一届有的甚至已经上了大学。曾记得在高中的毕业会考试,学校将南北两校混乱,考试的那几天南校的则高傲的穿着他们的校服,带着属于他们成功的笑容,北校的学生没有一个穿校服的。在背后听到南校的两个女生说:“我们都穿着校服,让北校的情何以堪。”为此我不由得低下头。为自己的不努力后悔,想想高二期末考试只有300多分的成绩,没有脸面去见那些曾期待的老师,这个分数连大专都考不上,更不用想去考什么大学。
作者的话让我想到了曾经,因为一时赌气而放弃自己,因为自己的冲动而有现在的后悔。离高考还有一年多,也许我能在未来一年多的努力,像那个十班里的同学一样努力考上大学,也许高三过后我将离开校园生活,现在我想去试着从新去学习,但愿还有挽救的时间。谢谢应素达。
那渐行渐远的故乡
我屈膝坐在树下,捧着一本书,黄昏颜色,渲染着树下的我。风拂过,吹乱了我的额发,待我把那缭乱的青丝挽到耳后,落叶早已簌簌地落下,当我的手再拿起书时,蓦然发现那一片泛黄的落叶。我把这片落叶夹在书里当作书签,待下一次翻阅时,会不会藏着那落叶陈年的味道?
――题记
我渐渐安静下来。夜深,周围漆黑,唯一的光源就是电脑显示器所发出来的,忙了一天,疲倦地伸了一下懒腰,我把头抬起来尽力往后仰,顺势靠在了椅背上,我望向了这个房间最黑暗的角落,睁大眼睛,周围却始终是黑色。眼睛有些干涩,我缓缓地闭上眼睛,思绪开始游走,意识开始漂泊,又回到了我的故乡――小安定。
小安定,是一个村庄,姥姥家住的是一座用砖土盖起的房子,院子里有一棵枣树,结出的果实很特别,长长的。西屋是一个伙房,里面有一个灶台,旁边放着风箱,角落里有发黑的蜘蛛网,和一个粗矮的咸菜缸,时间太长都掉了釉儿。灶台的灶口附近被烧火时吐出的浓烟熏得发黑,锅很大,直径大概有一米宽,锅沿有又黏又黑的煤烟油,是做菜的岁月太长而累积下来的。灶台一侧的墙是用红砖和泥土砌成的,在缝隙中插一根木棍,就可以摆挂各种炒菜用的勺和炊帚,包括一块案板。
案板是这间屋子里最白的一件器具,甚至比墙还要白,因为经常接触面粉的缘故。晚上,姥姥就会拿出火柴,划亮,小心翼翼地用手护着它,生怕风经过时带走它的光华,然后送到煤油灯的灯芯上,灯芯缓缓亮起,渐渐地便会出现如豆的光。灯点好,姥姥就从里屋拿出醒好的面,一家人围着桌子上的大案板,姥爷揉面,姥姥和小姨搓剂子,有时我会没洗手就去在那胜雪的面团上留下我的手印。剂子在姥姥和小姨的手上是那样的轻灵,一会一盖垫整齐排列的馍馍就做好了,盖着胜雪的笼布。小姨负责生火,而我就喜欢抢着去拉风箱,风箱里某个部件按着我推拉风箱的节奏有序地发出了唿――嗒――的声音。锅里的水发出��的响声,一会就冒出了缕缕白色的蒸气,它们像是极不情愿离开这烟火人间在屋里翻卷飘荡着。常常我也是极不情愿地等待馍馍蒸熟,因为那过程实在是太漫长,我就拖着小姨带我回北屋睡觉。第二天早上我会急急忙忙地起床,因为在碗橱的盘子里用碗扣住的准是那圆圆的馍馍,我掰开一半举着它扬长而去,找我的小伙伴们玩。小安定对我来说是充满无限乐趣的,一个游戏会让我和小伙伴们玩得不知疲倦,天色较暗的时候,姥姥的声音总是可以把我找到,我会什么都不想地飞奔过去,环抱着姥姥的腰,她就会用她那粗糙的手来抚摸我的脸颊,而她的身上总会弥漫着一种味道,我说不出来,大概是乡土味吧……
然而,曾经如此清晰的故乡,终于在无情的时光中渐行渐远,随着我去外地求学,它只能变成黑白影片,在我脑海中回放……我挪动鼠标点击了“开始”中的“关机”,等到主机不再发出“嗡嗡”的声音,我起身离开,回过头朝散发着暗淡月光的窗外淡淡一笑,在我慢慢回过头来的过程中,我的灵魂好像幻化成了白色的尘埃,渐渐地随风飘向小安定的方向。有些记忆是无法复原也无法再现的,那就珍惜吧,哪怕是这些渐行渐远的记忆!
‖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第五中学
吉吉工作室
作者好似一个娓娓讲述的说书高手,为我们细致描绘了故乡村庄里的幸福童年――灶台、大锅、风箱、案板、蒸馍,在作者绘声绘色的讲述中它们似乎被赋予了生命和灵气,伴随着一家人有滋有味、其乐融融的幸福日子。小作者的聪慧之处还在于,详略有致地回忆往日的情景:写伙房一家人忙碌蒸馍时极尽笔墨,而写与伙伴游戏玩耍时则一笔带过,不管详略,笔调则一直围绕着亲情的其乐融融铺展开来,感染着读者。
细致传神的描述,浓郁深切的情感,使这篇文章格外动人,有一种过人的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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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中学生大学生学生时代,令人眷恋,令人向往,令人陶醉。小学生童稚的面庞、无邪的双眼,他们天真烂漫,无忧无虑地玩着老鹰抓小鸡,好不快活,好不热闹;中学生时髦的妆束,淡雅的装扮他们思想怪异,成天胡思乱想,一会儿担心国家大事,一会儿又为某某歌星着急。哎,令人琢磨不透的中学生啊!大学生,这个词似乎遥远得很,我还未曾想过,或许……或许……或许……150字 小学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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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中学生读写》有感汶上县苑庄镇中学九年级一班 陆宇涵臧克家说过:“读过一本好书,像交了一个益友。”当一本书真正住进你的心里时,你就会有这种感触。学校征订杂志,开学到现在已三个月了,每月一本,从未中断。当第一次见到它时,本打算随便翻翻看看,当作消遣,却一下被吸引住了。当合上最后一页时,我长长的舒了一口气,心灵久久地被那一个个故事、精彩片段所震撼着、感动着。其中“我们太过在乎花最少的时间做最多的事情了,其实,却忘记了最平凡普时代慢生活,才是最美的。”这番话让人深受鼓舞。是啊,在现实生活中,这便是每位同学的真实写照。就像是快餐文化,读完后便匆匆丢下,浪费了一片大好光阴,少了一份恬淡自得。何必太过于追逐数量,而淡忘了静下心来,享受阅读的乐趣呢?中考在即,我们身边充满了无形的压力,每个人都在严格按照自己的学习计划学习,我也不例外。正如《中学生读写》中说的:“看窗外车水马龙,看大街上人来人往。我不禁感叹这个世界的快节奏。“唉!在这个日新月异的社会,在这个嘈杂纷乱的社会,我们的节奏是否太快了?我们像是日复一日运转的机器,像是要将整个人埋入书山题海中,我们可曾有一天放慢生活的美好?是文字,也是生活,更是别样的生活;是生活,亦是文字,更是我所渴望的慢生活,有快有慢,有动有静,这才是最本真的生活。在《中学生读写》中,我领悟出生活的意义。读书要有留白,留白,就是留下思考和回味的时间,留得闲逸和散淡。一卷书在手,随读、随记、随忘,那是读书的另一个境界。五柳先生说:“好读书不求甚解,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看来,不求甚解乃是读书的真趣,也是读书时的留白。初读时囫囵吞枣、忘乎所以。过些日子,再翻开书来细读,一瞬间,柳暗花明又一村。品《中学生读写》,作者把自己生活中的酸甜苦辣娓娓道来,纯朴自然,在给人带来感慨和醒悟的同时,又让人欣赏到美文华章,妙不可言。用欣赏学习的心态,笑看云卷云舒。同时,又可以和作者默默地交流,品味生命的丰富与厚重。跟随作者的思绪,放逐着对故乡、亲人的怀想和祝福。放飞自己的心情,任思绪天马行空般驰骋翱翔。飞过“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现牛羊”的草原,去寻觅友情百花园里的奇葩;飞过崇山峻岭,在雪域高原上,摘取一朵圣洁的雪莲花;停在故乡的小河边,掬一捧清凉的山泉水,洗去一路的风尘和烦恼,把切切的思念、深深的祝福,留在故乡的高山峡谷、田间地头,在远方的呼唤声中,遥祝着不变的真情。朋友,你的心情是否和我一样?一本好书,能净化人的心灵,使人超凡脱俗,它就像一杯醇香的美酒,让你陶醉其中;它就像一首无言的歌,在你的生命之中,留下美好的旋律;它能让人找到 自己的位置,细细品味生命中的丝丝甘甜,默默地体会生活中的点点酸楚。也唯有此时,我的心才会像放飞的小鸟,在蓝天白云间自由而快乐地飞翔。《中学生读写》,我学到了许多,蓦然回首:原来——轻舟已过万重山。在书的世界中,我忘记了时间,只是为那一个个故事感叹;在书的世界中,我忘记了空间,任思绪随那些文人雅士心神往之。“发奋识遍天下字,立志读尽人间书。”1200字 小学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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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柴逆天腹黑王者“嘶……”月光透过纱窗,照射到眼前的这位女孩身上,裸露在外的肌肤,虽如牛奶般雪白,但无一处没有伤痕,让人感到触目惊心。床上的女孩儿低咒了几声便躺下睡觉了,一夜与疼痛相伴。卯时,女孩一个“鲤鱼打挺”坐了起来,这不免扯到身上的伤口:“痛死了!”轩辕月炎记得自己是在完成偷窃“凤鸣天下”时被包围,子弹正中心脏而亡,然后就很不可思议的穿越了。想到这里,轩辕月炎狠狠地锤了一下木床,痛恨自己一个不小心,没有注意,留下了神偷生涯中的一个污点。不过,现在最重要的是知道自己在哪儿。此刻脑海中记忆不停地涌上来,身在神启大陆的她,是丞相府庶出七小姐,唤月儿。身上数道伤都是云巧冷和云霏儿折腾出来的,而且还不让人治疗!庆幸的是早已去世的娘亲私底下留下了一些治疗药剂,藏在暗道里……回忆完原身的记忆后,轩辕月炎为原来的主人感到可怜,先不说衣食住行有多差,只说云巧冷和云霏儿虐待这身体的原主的手段有多么凶残!在这种情况下,身体的原主竟能撑到14岁!最后还是在冬天被扔下湖溺水而亡的。轩辕月炎调整好心态,便开始尝试着打坐。起初,轩辕月炎试着吸收身边稀疏的灵气,半个时辰过后,轩辕月炎感到自己一点儿灵气也没有吸收到体内。此时,轩辕月炎已经接近暴怒的边缘,爪子痒的不得了,恨不得把这万恶的丞相府洗劫一遍。好歹人家也看过现代作家写的穿越小说!凭毛人家主角各种高级装备在手,又有逆天宠物!自己和人家都是穿越,凭毛线待遇差别这么大!轩辕月炎在心中默默吐槽了一遍,接着用上赌徒的精神准备赌一把这身体不是废柴的体质……两个时辰后,碧凌阁的木门被踹开了,云巧冷冲进来大嚷:“***!叫你还活着!叫你还活着!你怎么还死呢?”说着抽出腰间的皮鞭,抽打轩辕月炎,而且力道一次比一次重,轩辕月炎身上的伤痕一次比一次深。“大姐姐,你怎么可以这样对月儿妹妹呢?用皮鞭抽也太……”云霏儿顿了顿,瞥了轩辕月炎一眼,继续说,“太轻了,想必妹妹也是这么认为的吧。”毫无疑问,第二句是一句陈述句。轩辕月炎挑了下眉:“两位姐姐,不必了。今后有一段日子碧凌阁不欢迎任何人。东西嘛……倒是可以。”轩辕月炎特意加重了“东西”的音,好像云霏儿和云巧冷听不见这两个字一样。云霏儿一个火刃劈了上去:“该死!什么时候轮到你来使唤我们了!”随后,云巧冷也用冰锥攻向轩辕月炎:“在丞相府你连丫鬟都不如,有什么资格下逐客令,我们爱来不来。”轩辕月炎什么都没听进去,只选择性的听见了云巧冷说“我们爱来不来”。从那一刻开始,轩辕月炎就彻彻底底地把两位大小姐贴上“愚蠢”的标签了。后来,云巧冷回想起那一次便有一种欲哭无泪的感觉。轩辕月炎没有正面躲避,而是用影后级别的技巧演足了戏。轩辕月炎跳下木床,眼眶中泪光闪闪,任何人看了都有一种保护欲,“两位大姐姐,饶了月儿吧!”说着轩辕月炎就跪了下去,同时躲过了火刃和冰锥攻击,丝毫未伤。1200字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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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老李的语文课堪称绝妙!总能给人意想不到的惊喜和刻骨铭心的记忆。刚入高中时第一节语文课上他就是用最特别的方式征服了我们,让我们爱上语文、爱上写作。转眼一年过去了,今天的这节课是高二的第一堂语文课,我已经期待了整整一个暑假,此刻我正静静坐在教室里等待老李的华丽开场。哪知老李今天一登场,竟满脸忧伤!只见他手捧一个花盆,四周垂下长长的枯叶,几乎看不见盆的颜色,那些枯叶在老李颤抖的手中摇摇欲坠。他走下讲台,述说着它的不幸遭遇。这时我看清了它的“真面目”,一盆普通的吊兰,它已经枯死了!不就是一盆花吗?有什么大惊小怪的,我心想,老李这节课不是就让我们欣赏这“艺术品”吧!我不免有些失望。这样想着,老李已经再次站在了讲台上,只见他用手轻轻一捋,花盆四周的枯叶纷纷脱落,碎了一地,露出了残破不堪的盆壁,已经看不出完整的盆边,仿佛用手一碰就会碎作一堆,让人立刻对生命又多了一份怜惜。枯叶落尽,老李再次捧着花盆走下讲台,走到每--位同学面前,这一次,他显得很庄重,甚至带有一种敬畏。天!同学们惊呼,后面的同学已经按耐不住好奇,一起冲到了讲台边,教室里顿时沸腾了,有些同学已经爬在了桌子上,踩在了凳子……这动静甚至惊动了隔壁班的上课老师。原来在枯叶的中间暗藏着一片绿叶,说是绿叶,实际上已经变黄,似乎是在痛苦煎熬中与干渴抗争,又似乎在等待着生命的终结。我在赞叹的同时不免有些同情那最后一片叶子。它将是生命的终结还是开始?不得而知!我十分好奇,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与以往不同的是,这节课老李没有说太多话,没有让我们动笔,也没有布置任何作业,他只是认真地、庄重地捧着那随时可能会散架的花盆回到办公室。此时,我意犹未尽。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老李还像往常一样来给我们上课,那开学第一课好像从来就没有发生过一样。大约两周后的一天,老李兴奋地跑来教室,手里提着一个大大的红色塑料袋,那袋子被空气撑得圆鼓鼓的,像一个大大的气球,老李小心翼翼地将它放在讲桌上,好像是要展示一件稀世珍品。同学们一脸懵相,面面相觑。但从老李兴奋的表情上,大家猜到是有什么喜事,这事似乎比去年他儿子考上大学还要令他兴奋!打开袋子的那一刻,同学们个个目瞪口呆,大家似乎想起了什么,不约而同地尖叫起来。“没想到吧!还是那盆吊兰,我换了一个青花瓷盆而已,那片绿叶最终战胜了死亡,也战胜了自己,现在,它拥有了整片绿洲……”老李滔滔不绝起来。他再次手捧花盆,走下讲台,走到每位同学面前,同学们个个投去赞叹的目光,那吊兰郁郁葱葱、蓬勃而旺盛……此时,我深受触动,满心敬佩。诗人艾青曾说:“时间是顺流而下,生活如逆水行舟。”在时间车轮的痕迹中,我渐渐懂得了生活的真谛。那盆吊兰,它重生了!而我仿佛也获得了一个全新的生命!我提起笔,在书上写下一句话:生命可能会自我凋谢,但绝不会被外界摧毁。1200字 初三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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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天寒露重,望君保重》有感林清玄,一位台湾散文作家。我向来不是特别喜爱散文,因此对于林清玄以及他的作品不屑一顾。直到老师硬性要求阅读林清玄的散文,我才被迫去翻动那本《清欢》。谁知,这一看,竟让我仿佛掉进了无底深渊,在无法自拔了。尤其是那篇《天寒露重,望君保重》。初读那篇散文,我始终无法确定文章的重点,是母子之爱?还是如文中提及的简单凸显精神,素朴最能隽永?妈妈却批评我道:“这说明你没读懂作者的心思,连文章都没有认真阅读,囫囵吞枣!既然作者认为简单才好,那你就不要一心寻找拥有复杂的技巧,细致的符号,美丽的象征,丰富的譬喻的语句,从一个个平常的字眼去体味。”哦,我恍然大悟,静下心去品读。啊!天寒露重,望君保重。这简简单单的一句话既是文章的题目,又是文章的中心句,是母亲对儿子的一句关心问候,将母亲对儿子的爱挥洒得淋漓尽致,渗入了文章的字里行间。虽然这句话如此得简短、普通,但是清清楚楚说明了母亲的爱表面不轰轰烈烈,是那么简单素朴,实质却是那样深远、永恒、美丽。而文章不也把这句话诠释得酣畅淋漓?“这是母亲给我的最美好的遗产,她的一生充满着简单生活的美,美在自然、美在简单、美在含蓄。”与作者的母亲一样,父母对我们不需要多么多么地宠爱我们,过分的爱反倒成了溺爱,使我们误入歧途。只有简单的爱,才更加美丽,才会让人感到意味深长。生活也是如此。现在流行一句话:生,容易;活,容易;生活,不容易。但人们追求的生活是奢侈的,高高在上的,被人阿谀奉承的。殊不知,简单的生活才最美,最舒适,最令人心旷神怡、精神愉悦。曾有一位老师问孩子们有什么宏伟志向,其他同学都立志要让自己闻名世界,只有一个小女孩与大家有着天壤之别,她带着幸福的眼神说,要成为家庭主妇。其实拥有远大的志向固然好,但要付出无数心血、汗水去实现。即使成功了,又必须在鱼龙混杂的社会中为立足谋生而尔虞我诈、勾心斗角,这时,一切的起点已不再纯真,而是掺杂了金钱、利益、地位、权利,生活也就因此复杂、疲惫。而小女孩的梦想是最简单、容易实现的。正如古人所说,丈夫种地耕田,妻子相夫教子。远离城市的喧闹,无休止的竞争,这也许就是朴素的生活吧。又或许,两相结合,即拥有远大的志向并成功,又不忘坚持朴素的生活,届深圳吧,才最完美吧!“你认为文章中对父母的称谓是用‘爸爸妈妈’好,还是‘父亲母亲’好?”妈妈问我。“嗯······”我沉思着,忽地发现文章中作者一会儿用“妈妈”,一会儿又用“母亲”。我迷惑不解,妈妈却为我揭开了谜底:“用‘妈妈’时,是在回忆往事,充满了幸福感,似乎又回到了从前,和妈妈在一起的快乐时光,心中甜蜜,便亲切地唤作‘妈妈’;用‘母亲’时,是母亲留下的生命启迪,表达了作者对母亲的爱戴与尊重。再看文章结尾,作者又用了‘妈妈’,这时是作者将祝福寄给远在天国的妈妈,从前美好的回忆再次涌上心头,而且不管子女有多大,面对含辛茹苦养育自己的妈妈,永远都是长不大的孩子。所以作者又亲昵地唤作‘妈妈’。”读完散文,我受益匪浅,不仅感受到了朴素的爱与生活有多美,更对散文有了全新的认识。恐怕以后,我要抱着散文才能入睡了。1200字 小学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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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生一个月有感小学彻底拜拜!中学彻底来临!当中学生已经有一个月了,中间发生过很多很多使人绰火,使人惧怕,使人happy的事情。想听听鄙人对中学的感受么?(哎~感想太多了,又要打很多字,不要挑战我的极限!)最最最最绰火的事情就是……………………感受太多,咋形容呢?事情其实是这样的——一开始我的同桌是一个很烦很烦的人,功课不咋地,废话又很多,我除了“你让开!”“快点写作业!”“不要讲话!”就没有一句话跟他讲了。我以为这样我就能忍一忍,可是他偏偏要挑战我的极限。一天,他试图逃课被老师发现,放学的时候准备找他谈话,可是找不到他人了,我等了很长时间(因为我要锁门),只好把他的书包收好放到办公室,自己去吃饭了。可谁知,我吃饭吃到一半,我们班住宿的人跑来跟我说他找不到了,老师叫我们去找他。我先一愣!真叫人绰火,作业还有一大堆,饭又不让人吃!什么人啊这是!于是,我、班主任、一班的班主任、我们班住宿的、其他班住宿的,发动了大队人马在校园里找,我的乖乖!这还是我第一次做这种事情!操场、食堂、宿舍连学校十几个厕所也不放过,我们真是累得要命!大约三刻钟后,老师接到电话,他妈妈说他已经回家了!书包没有拿,也没有告诉老师,真是把我们害惨了!对他只有一个字:揍!!!!!!!!!夏天最讨厌的就是上体育课!刚进中学要做中学广播操,每节体育课都在做操!没有感想,因为我已经麻木了!衣服湿了不说,太阳照着不说,每次做一样动作也不说,(那还有什么好说的呢——|||)体育老师晒得像非洲人,我的的掌心和手背已有一个分水岭了!哎!无可奈何啊~我们班也有不少好人好事类!一天风很大,门总是被吹得一下子关上,发出很大的响声。有一次,眼看门就要关上了,我们都已捂住了耳朵。靠门的郁至诚一个箭步,用手卡在了门与门框的缝隙了,也许是没有时间思考而没有做出比较正确的方法。老师问她痛不痛,她说不痛。过了一天,我看到她的无名指和中指的根部是一片淤青,我的妈呀!我看了都觉得手指在痛。小弟真是佩服得五体投地!还有一个我从来没有想过的事情!吃午饭的时候老师叫我到教导处找大队辅导员,说让我当下一次国旗下讲话的主持人。我老天!这可是全校性的讲话。老师让我读了几遍稿子,说还不错。过了几天,我和另一个主持练习,我从高年级的住宿生那里知道了那个另一个主持的“生平事迹”。叫周恩泽,初三7班,在初二期末考试考了395分,总分只有400分!真是非人哉!人家都叫他395,那个高年级的住宿生是周恩泽的超级fans。在教导处练习的时候,大队主席来交作业,看到我跟他在彩排,说:“我还没有跟周恩泽一起演讲过类!”跟他一起主持我很有压力,千万不要出洋相!老师叫我穿红格子裙子、白衬衫、长筒袜、黑皮鞋,天哪!我哪有这种衣服啊!上天保佑长假过后的讲话可以顺利过关!下面的话我就节约纸张了!浴室真是又脏又烂;晚自修都没有作业,很无聊;我们晚上吃饭、洗澡都不像小学要排队,很自由;每天早上我们都要自己拖地、扫地,每天晚上我们都要自己洗衣服,比以前要做的事多了;晚自修休息我们就到学校里探险,哦也,真好玩;我的日记风格就是边写边画,寝室里的人争着要看;同学们整天“班长班长”的,心里这叫个舒坦;我们小学的王志渝、扬正浩都在我们年级,有一种怀念的感觉……华丽的结尾想不出来了,就来一个老套一点的把!拜拜!1200字 初一 抒情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