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唐
要说唐,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我最喜欢唐朝了 ,因为唐朝里出现了很多英明的皇帝。比方说唐高祖、唐太宗、唐玄宗、唐玄宗等等,唐太宗是这里面最英明果断的一个皇帝。他把唐朝变得非常兴盛。
《说唐》里就出现了很多隋末唐初的英雄好汉。现在我们就来谈论一下吧!
秦叔宝,外号小孟尝。真名秦琼,他双锏一挥无人能敌。他是说唐里主要人物之一,在书上每一页上都会出现他的名字。要是没有秦叔宝唐朝就不会在我们的历史书上出现。秦叔宝会使枪,这套枪法是罗成教他的,又名罗家枪法。要说这枪法和出来,话可要长了。话说,叔宝来到罗公府,罗公的妻子见叔宝似他的一个侄儿。没有想到是真的,罗公之妻喜笑颜开,又见叔宝一表人才更是笑逐颜开。之后叔宝就和罗成在罗公府练枪法。
现在该说说那个程咬金了。那个家伙力大无比,脑子空虚。属于有勇无谋那种人。可是他的斧头可不认人。他学斧头的时候学会了斧头第一式,当他正准备学会的第二式的时候,把第一式给忘了各精光,后来咬金来有一次做梦,梦中了神人所教导,才给勉勉强强学会了全部得斧法。程咬金就是反抗隋朝,还称混世魔王,在十八家强大的反王和六十四烟尘中是数一数二的。这可都是他将士的功劳。你们可能想不到程咬金这种人也能当上王。就是反隋朝,还称混世魔王,又封国年为长久元年,在十八家强大的反王中是数一数二的。要不是他周边的将士来领导他走出困境,可能他走已经命归西天了。程咬金可以说就是一个饭桶,一桶饭他都能很快吃光,参军的时候他可受苦了。最后,程咬金趁尉迟恭一箭射中建成后心的时候把建成撕成两把。
秦叔宝的表弟——罗成,是隋朝中七名好汉。他的枪法在整个隋朝都是数一数二的。除了隋朝第一名好汉——李元霸,第二名好汉——宇文成都,第三名好汉——裴元庆,第四名好汉——雄阔海,第五名好汉——伍云召,第六名好汉——伍天赐这六个人,其余的没有一个人是罗成的对手。可是一说到罗成我就想到罗成之死,一想到罗成之死我就想到李元吉和李建成。一想到它们我得气就不打一处来。就是他们两个害死了罗成,要不让按照落成的功劳和武功他一定能和秦琼他们一样享受他们的果实。
一看到“赛诸葛”这三个字就会想到徐茂公,他可是一个非常有能耐的军师。如果没有他,那么堂的太平盛事又从何而来。他用他比别人强的地方——脑子来战胜了所有前来挑战的敌人。到了唐朝,他投靠大唐,如果没有这个重要的人物——徐茂公,李世民这些人怎么、用什么来打败前来挑战的那么多路反王。所以说论计策,徐茂公算第一,而且绝对不比诸葛亮弱。所以自三国以来第二个诸葛亮出现了。
一个使用单鞭的人,一个和程咬金斗嘴上功夫的人,一个为唐朝的太平盛世做出贡献的人,一个被秦王李世民称为“单鞭掌出李乾坤”的人。他就是大名鼎鼎的黑大将军,被程咬金称为黑炭头,他就是尉迟恭。尉迟恭救过李世民的两次,第一次是没有让单雄信谋杀李世民,第二次是旧地重演的一场戏,他没有让王云谋杀李世民成功。尉迟恭有两个夫人,一个是黑夫人,一个是白夫人。这两个夫人都是他抢来的,原来隔两个都是宋义王的。
现在该说太子殷王李建成和齐王李元吉,我头上就生起了一把火。他们不但害死了唐朝的大功臣罗成,还想杀死秦王李世民和他手下了将军。建成和元吉假装好心让唐高祖李渊赐给秦王李世民和将士们香菇汤用来解暑,说是他们立下了赫赫战功,李渊万万没有想到的的是他却被他的儿子玩弄在掌心。让秦王李世民他们清凉一下竟然是在害他们。可是他们又在汤里放了大量的巴豆等,当然秦王李世民的将士们不知是计,害得他们不停地腹泻。幸好游山玩水的李靖(不是商朝的那个李靖)回来了,给了他们了几粒丹药,才好了过来。太子李建成和齐王李元吉现在是什么办法都没有了。他们本身准备在玄武门等待着众将入朝,然后杀了他们,可是他们的武功远远不如秦王李世民的众将:尉迟恭一鞭将太子李建成打下马,程咬金从侧边冲出,一斧将李建成劈为两断。赶来的李元吉大惊,被秦叔宝用双锏打死了,这就是历史上很著名的“玄武门之战”。
说声对不起,杨顺其
我变坏了吗其其(请容许我再说一次).请你告诉我.
题记
其其
其其,对不起,我真的不是故意的.我并没有想到事情的后果有这么严重,我不奢求你原谅我,我只想对你说声对不起,我其实并不想失去你们这些要好的朋友的,我觉得好像曹说地对,我变了,可是,我觉得,我变,是因为,我已经失去太多了,我不想再失去了.我才会变的很自私(可能在你们眼里).来到了新学校,我先是认识了顾瑶她们,我很开心地和她们过了一个学期,可是后来,她们去读初中了,留我一个人在学校里孤零零的,你们也许会说:不是还有同学陪你嘛.老实说(平平,小马等好朋友不要生气)你们认为,我才过了大约两个学期,比的过和你们5年吗你们可能又会说,那和你同宿舍的为什么你就不会孤零零呢我只想告诉你们,我也不知道,我只觉得她们是我可以依靠的大姐姐们,在我们分开的时候,我很伤心,我丢失的东西实在是太多了(包括你们)我已经不想在失去什么了,所以,我才会好像变的很自私.其实,我并没有变,只是我也不好再说什么了.请你相信我,我已经不想再掉眼泪了.为什么你们这些朋友,我已经不知道流了多少眼泪.在和小马她们晚上不肯停止说话的时候,我就会哭,我心想:如果我不学,我就不会失去你们,来到这里简直就是自讨哭吃,没错,我是很没趣,可是,我现在才明白,我一点都不想失去你们.
对不起,其其,我真的不是故意的,我只是很伤心,我也没想到事情的后果有这么严重.你说我自私,我没办法说,总之你不管怎么骂我说我,我都不会反抗,现在,我先慢慢地忘却你们,可是我作不到,我真的很想你们,无时无刻地想.想我们那时侯的开心,伤心,酸甜苦辣.这些种种,我至始至终都没有忘记过.我是很自私,可是我自私是为了我不想再痛苦才这样.希望你明白.
PS:对不起,其其,我真的不是故意的,我是很自私,可是我自私是为了我不想再痛苦才这样.希望你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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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唐《说唐》是清朝如莲居士写的一本书。《说唐》讲了中国五千年历史上的隋朝初到唐朝的第二个皇帝唐太宗李世民继位这一时期的历史,也可以说是一本半历史、半武侠的小说。因为这本小说里面蕴藏了不知多少英雄好汉等武侠、历史的内容。《说唐》里说了众好汉在别的地方自立为王反隋炀帝。第一个反隋的王就是“混世魔王”程咬金,后来王世充、高圣谈、朱灿、朱登、李子通、唐壁、刘武周、沈德兴、高士达、孟海公等十八路反王和六十四处烟尘,他们都是义士好汉,为了正义而反隋。不久,宇文化及杀了隋炀帝杨广篡位,但又立了隋恭帝。后来唐国公李渊废了隋恭帝当了天子,他就是大唐神尧皇帝唐高祖。可是瓦岗寨的程咬金让位给李密。李密不正,最后单雄信投靠王世充。秦叔宝、程咬金等人解散了,王世充一口气攻破了瓦岗寨。后来秦叔宝、程咬金、罗成、徐茂公、魏征、史大奈等都先后归到了秦王李世民的旗下。李世民出征,灭了各路“反王”,唐朝称霸。唐高祖终于高枕无忧地统治了世界。李世民显示了军事智慧才能。唐朝虽然统一了天下,但是唐朝没有就此安宁下来。唐高祖登基时封长子李建成为殷王,立为太子;次子李世民立为秦王;三子李元吉立为齐王;四子李玄霸立为赵王。李玄霸因为死得早,没有参入这场内讧。因为李世民立下了大功,而李建成和李元吉出战时却害死了罗成,失去两关。若不是李世民出现,唐朝才不会让各路反王击败。李世民和部下立了赫赫战功,李建成和李元吉非常嫉妒,又很害怕唐高祖把他们给废了,三番两次的去害他们。可是都被程咬金和尉迟恭打了个“满头包”。于是唐高祖起了疑心,就想废了李建成和李元吉,立李世民为太子(因为太子就是日后的皇帝)。李建成为了早日成为皇帝,竟然想在玄武门杀死秦王和他的部下,然后杀李渊篡位。可是李建成和李元吉没有得逞,反而自己被杀了,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玄武门之变”。李世民的英勇和部下秦叔宝、程咬金、尉迟恭、徐茂公、魏征等人的保护,顺利地结束了这个内讧。唐高祖知道了,觉得自己不如李世民。后来李世民继位,史称唐太宗,封年号为贞观元年,是历史上的唐朝文武皇帝。李世民造福百姓,后来有了成就,成为唐朝的其中一位明主。读了这本书,除了李世民之外,我在习武方面还比较喜欢秦叔宝、罗成和尉迟恭,他们三个是我历史中的偶像;我觉得魏征、徐茂公的计谋、机智非常厉害。皇帝,我喜欢隋文帝、唐高祖和唐太宗;我觉得隋文帝和唐高祖都是一个朝代的开国君王,他们都很有作为,唐太宗却是千古难得的一个好皇帝;在忠气中,我最佩服单雄信、尉迟恭和王伯当。王伯当虽然忠于毁灭瓦岗寨的李密,但是他为了忠于李密,宁肯放弃义气,宁肯是愚忠,他也要忠;单雄信却是跟定了王世充,也是死也不投降唐;尉迟恭也很忠,先别说他投唐,他以前在刘武周那里当元帅,也是誓死不降,可是后来李世民答应做他说的三件事,他才投唐。他投唐之后,绝无二心,只有一心为唐。《说唐》中许多内容值得我们学习,历史就像是一面镜子。这就是我推荐的书——《说唐》。12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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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唐许多人都喜欢唐朝的第二个皇帝,就是创造了历史上著名的“贞观之治”的。唐高祖第二个儿子——唐太宗李世民。同时,我也读了《说唐》,中间的好汉有许多,就是那些好汉让唐朝出现了好皇帝。先说说李世民吧。唐太宗李世民虽然是杀了自己的无法的哥哥太子李建成和弟弟齐王李元吉(唐高祖登基后封长子李建成为殷王,立太子;次子李世民为秦王;三子李元吉为齐王;四子李元霸为赵王)才继位的,表面上觉得是篡位,但是李世民如果没有除掉他们,李建成继位,那么就会天下大乱,良臣忠将便会被赶尽杀绝,小人无数,那唐朝哪里有那么好的名声和积德。所以我认为李世民让程咬金斧斩李建成、秦叔宝锏打李元吉是对的。所以我认为他这样不是篡位,这是正法。如果没有一个人,大唐就是不可能成立的,这样,李世民就在他母亲肚子被杀害了。这个人就是整个唐朝的恩公——秦叔宝。秦叔宝是山东第一好汉,姓秦名琼,叔宝是他的号,他一身武艺,行侠仗义,人称“小孟尝”。秦琼是南北朝时北齐大将军秦彝的儿子。由于战乱,秦彝的夫人宁氏带着秦琼逃跑,不料秦彝被周国大将军杨林杀死。宁夫人带着秦琼来到了一个院子,院子的主人是一个姓莫的夫人,她很同情宁氏和秦琼,就收留了他们。莫夫人也有一个孩子,他与秦琼很投缘,这就是后来的秦叔宝和程咬金。秦叔宝后来与程咬金、王伯当、单雄信、罗成、徐茂公等许多好汉去反山东,又夺了瓦岗寨,立程咬金为皇帝,称混世魔王。后来他们反了隋朝、大许。又因为许多原因让秦叔宝与将士帮助了大唐打下了天下。所以秦叔宝在《说唐》这本书中是我最喜欢的角色。说说程咬金,这个家伙常常会使人家发笑。他非常不灵活,而且练斧头的时候学会了第一式,当学会的第二式的时候,第一式又忘的精光,后来有一次发梦,梦中受神人所教,才完完全全学会了三式斧法。程咬金也过了当皇帝的瘾,他当过反王,就是反隋朝,还称混世魔王,又封国年为长久元年,在十八家强大的反王中是数一数二的。程咬金这个呆子,居然把自己反王之位让给了李密,真是把江山双手献给了别人一样,他真是糊涂啊!而且还糊涂到了极点。我觉得程咬金胆子够大的,连靠山王杨林都敢斗。在《说唐》中他是一个极为幽默的人。秦叔宝的表弟罗成,是隋朝中的七名好汉。他仪表堂堂,武功盖世,以他家的《罗家枪法》而出名。罗成一个好人,可怜他被唐高祖的大儿子殷王李建成、三儿子齐王李元吉给害死了。那时刘黑闼率领大军前来,殷、齐二王因鱼鳞关打败,就便办法害罗成。他们找了一个接口说罗成叛主,先打了他四十军棍。后来刘黑闼又进军,罗成滴水不如就被李元吉叫去交战,而且不派军队,只有罗成一人,罗成饥饿难忍,最后上了刘黑闼的当,被万箭射死。 想到这里,我真想如果我是唐高祖,一定要查明真相,不要以为是父子之情,让他们受当初被他们苦苦相逼的感受。当时我读到这里的时候,顿时火冒三丈,编了一诗:自古奸人不胜多,隋唐英雄如此例。可怜罗成死二王,滴水不如又去战。如果换成二王也,天下如何太平了?罗成力擒五反王,可是因为世民好。如今罗成了如此,苍生怎能放二王。“双锏打出唐世界,单鞭掌出李乾坤”,这句话是秦王李世民在麒麟阁门前造的对联。“双锏”就是秦叔宝,可是“单鞭”指的又是谁呢?他就是大名鼎鼎的将军、后来被封为鄂国公的尉迟恭。尉迟恭复姓尉迟,有两个妻子,一个是黑夫人,一个是白夫人。有一次秦王遇到了单雄信,可李世民哪里是单雄信的对手,正好尉迟恭在洗马,就保驾自己的主公;还有一次秦王演戏,王云暗杀秦王,没想到被尉迟恭一鞭打死,秦王才脱了险。尉迟恭虽然面目丑陋,但他很善良,心中只有自己的主公,并无二心,是个很好的角色。从来都说他们两个是一对好汉,可最后为了不背叛主人作出了牺牲,他们就是——王伯当和单雄信。王伯当姓王名勇号伯当,单雄信姓单名通号雄信。他们都是走江湖的好汉,同样都是秦琼的好朋友。王伯当因为忠心地为李密,死与乱箭之中;单雄信也是被洛阳王王世充召为驸马爷,忠心为王世充,宁死也不肯投唐,在秦王面前大骂他。秦王李世民却心胸宽阔、好贤爱士,一脸陪笑。可是怎么劝,雄信也不理睬,最后被斩之。他们二人如果投唐,那么对他们有多少好处,真是想请他们三思而后行。说到“赛诸葛”徐茂公,他可是一个非常有谋略的军师。如果没有他,秦叔宝、程咬金、单雄信、尉迟南、尉迟北、南延平、北延道、史大奈等人反隋朝时就没有可能攻下金堤关、瓦岗寨,自立为王了。1200字以上 初二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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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说唐》有感读《说唐》有感最近几天,我读了一本通俗小说,名叫——《说唐》。这本书以隋朝末年为背景塑造了徐徐多多的英雄人物。有天真淳朴,又鲁莽又滑稽的程咬金,有年少有为的裴元庆,有义薄云天的秦琼,有孔武有力的尉迟恭。尽管这本书有不少的虚构成分,可我却觉得很真实,是一部有血有肉的好书,书中的背景是天下大乱,群雄起义,天下几乎没有一处太平,全都战火纷飞,颇有几分三国的味道。就在这时,程咬金等人却平定了不少地方,他们四处招兵买马,召集英雄,最终组成了一个大部队,可是被李元霸打得七零八落,只能归顺唐朝。故事结尾,还设置了一个完美结局,不少奸臣被诛。在这个故事中,我也学会了很多道理。比如,要孝敬长辈,书中,好汉罗成每次外出时都先照顾好母亲。程咬金在出狱后第一个想到的就是他的母亲,到家后的第一天,他还一夜没睡,陪母亲一直干活干到天亮------文中,这样的故事数不胜数,但都告诉我们要孝敬长辈!在这个故事中,我也学会了要时时刻刻为朋友为他人着想,书中也有不少例子。书中,尤俊达再邀请程咬金的同时,也没有忘了程咬金的母亲,并请程咬金的母亲搬到他的庄上。书中,这种时时刻刻想念他人的事也并不少。在生活中,我们一定要为别人着想,因为,只有你帮住了别人,别人才会帮助你。反之,如果你不帮助别人,也没有人会帮助你。其实,《说唐》不止是一部普普通通的演义,似乎告诉了人很多很多,或许是那些道理,我记忆最深的还是那股侠义。罗成不管自己的地位,坚持投奔反王程咬金这是什么?是侠义!,裴元庆身为武将,却反出隋朝大营,这是什么?是侠义!尉迟恭在洗马时都第一时间去救人这是什么?是侠义!秦琼不顾自己的病情任然坚持上阵,这是什么?是侠气!------这些不都是侠义吗!我希望同学们去读读这本书,去品品这侠义!650字 六年级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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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装看着那不同肤色,不同国籍的人们着一身相同的唐装时,我不禁呐喊:我爱唐装!曾经,这样的传统的服装让国人排斥:单调乏味,不及洋装轻便舒适。人们抱怨过,人们责难过,穿着这样的衣服甚至让他们羞愧。我不禁要问:一件衣服,有那么多过错吗?我们明白,错的不是衣服,而是有些人戴上有色眼睛去审视它。民族落后,让他们自卑。于是,在他们心中,一切与祖国的、民族的、传统的沾边的东西,都没了自信:动画片不及日本的生动,名着不及俄国有内涵,手机不及美国的先进,甚至觉得连文字也没有英语简单。一旦丧失了民族自豪感,一旦蒙上了落后的阴影,人们便陷入“外国的月亮总是圆的”误区。可为何唐装还是唐装,如今却走上了国际大舞台,成为世界上的一道独特的风景线,并绽放着最美丽的花朵呢?为何唐装还是那唐装,如今却成为一种时尚潮流呢?原来,这是中国经济腾飞之后,是中国重振泱泱大国雄风之后,是人们足以骄傲地自称“我是炎黄子孙”之后对民族热爱最直率的表现。爱祖国,爱唐装,爱这个能让我们扬眉吐气的国家的一切。因着对民族的爱,撒播着对唐装的爱。唐装以上等丝绸制成,其上的刺绣艺术更凝聚着中华五千年的文明。这样的认识,难道不是基于我们发自内心的赞叹吗?这样的改观难道不是因为我们心中充满的民族之爱吗?民族的自立自强拾回了人们久违的判断力。真爱唐装也罢,因爱中华民族而爱唐装也罢,我只想高呼:我爱唐装,它是我心中一道独特的风景。550字 初三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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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伯虎唐伯虎,明朝成化年间生,“江南四大才子”之首。相传他是庚寅年寅月寅日寅时生,故名唐寅,伯虎是他的别号。很多人认识唐伯虎都是通过周星驰大哥主演的爱情喜剧片《唐伯虎点秋香》,我也不例外。而且这个电影让人觉得唐伯虎和秋香之间真的发生了一段浪漫的爱情经历。其实,唐伯虎点秋香的故事纯粹是文人们的虚构。历史上确有秋香其人,但那是个青楼女子,并非是“华府”中人,而且比唐伯虎大二十多岁,两人之间不可能发生如影片中的那般动人风流韵事,不过历史上的秋香确实被人“点”过。这样说来,唐伯虎的故事应该是张冠李戴,并经好事者稍事润色而成之。尽管唐伯虎点秋香的故事是别人的杜撰,不过据说唐伯虎真的见过秋香,并且极有可能暗恋上了她,并非是我信口胡说,这可以以他的藏头诗《我爱秋香》为证:我画蓝江水悠悠,爱晚亭上枫叶愁。秋月融融照佛寺,催烟袅袅绕经楼。虽然《唐伯虎点秋香》中的许多“风流才子”情节只不过是作者的美好想象,但唐伯虎真的是个才华横溢的才子并不假。他生在苏州,明代那地方曾出过8个状元,437个进士,这些都与他无缘,但他的名气、至少他的诗画从量上来说却是那些进士状元们无法比拟的。他留下的画如今最高价已拍到了1300多万元人民币。他的诗涉及许多历史名人,如杨玉环、李白、苏东坡等,甚至还有日本人为题材的,我最喜欢的是《桃花庵歌》和《我爱秋香》。画方面,据说最有名的是《山路松声图》和《骑驴思归图》。有人统计,他留下来的诗有数百首,其中大部分是题图诗,即诗画一体。有人说唐伯虎生不逢时,如生在李白那个时代,凭他的才华和机灵,一定可以锦衣玉食、加官进爵,也有人说如果他不是因受科考冤狱,肯定也是苏州数百进士之一,甚至状元榜上也会有名。我觉得这样的想法对,也不对。如果唐伯虎真的加了官进了爵,可能会因受太多羁绊而在历史上默默无闻,也可能因此而不能率性而吟诗作画、不能率性而四处游玩、不能率性而醉卧花树下柳枝旁、不能率性而拒绝加入宁王帮派„„如果真的那样,他又怎会成为“江南第一风流才子”呢?人们常说时势造英雄,那搁在唐伯虎身上,大概可以说是“时势造才子”了吧。唐寅在苏州桃花坞买了一块地,他在那挥洒他的情志,或恬淡或浓烈,他积攒的画如山、他流出的诗如海。生前死后,一样辉煌。800字 高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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忆唐婉世情薄,人情恶,雨送黄昏花易落。晓风干,泪痕残,欲笺心事,独语斜阑。难,难,难。人成各,今非昨,病魂常似秋千索。角声寒,夜阑珊,怕人寻问,咽泪装欢。瞒,瞒,瞒。在沈园斑驳的壁上,我们可以找到它,还有不远处同样孤独的另一首《钗头凤》。耳边似乎传宋阵阵吟哦,使我不禁忆起了你,唐婉。只是在陆游的描述中,我知道,你有一双“红酥手”,你会“泪痕红泡鲛绡透”,但在沈园的传说中,你的影像渐渐清晰了。或许,你有如黛玉一般孤高的气质,但又必须像宝钗一样掩盖心事,在人间“咽泪装欢”,或许,你也曾有李易安“沉醉不知归路”的那份情致,然而,在世情、人情的苦苦相逼下,你也只能“欲笺心事,独语斜阑”……但最为清晰的,我看到的是你那种眼神。在陆家时,婆婆的刁难让你的眼中充满了惶恐,看到表哥陆游写下那一纸休书时,你的眼中只有失望。而从此,你的眼中就只剩下了这种“嫁与东风春不管”的失落。这种眼神,我似乎已经很熟悉了,每每翻开那一本本纸面发黄的线装书,我总能看到它。它是“桃花扇底送南朝”的李香君不瞑的双眼,目光中有对南明灭亡的预示,它是杜十娘怀抱百宝箱面对着滔滔江水时眼中的绝望,它还是《红楼梦》中探春远嫁前对故乡金陵的最后一瞥,是钱绣芸对永远可望而不可即的天一阁的凝视,更多的,则是祥林嫂眼中的那种毫无活气的空洞。这许许多多的目光交织在一起形成一张无形的网,网中,还有茜纱窗下的凄婉,还有黄土陇前的叹息,最终都消磨得只留下一座座无法消磨无法逾越的所谓“牌坊”,在冷眼旁观中一次次地挣扎中沉默以至灭亡。这张网从“礼”字发明的那一天便开始编结,直到程颐、朱熹最终织就了它的经纬,它便一网网住了五千年,一直延续至今,网中的幽怨灵魂有一个共同的名字,称之为“女子”。在目睹了一个又一个唐婉式的悲剧之后,我忽然想起曹雪芹在为贾府四“春”起名时隐入的一句感叹:原应叹惜!650字 高三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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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唐唐今年暑假过得很开心,一个人跟着旅行团到了云南去旅游,感觉很自由,没有那种在家里被爸爸、妈妈看着的束缚,也没有了在学校里学习的压力。这次出去玩,不光去游览了云南美丽的自然风光,还结识了许多的朋友,其中有一位特别的朋友——我们美丽的领队导游——唐唐(化名)。唐唐是一位刚从大学毕业的导游(她说自己在学校里是个好学生,还是一名共产党员,至于真实性嘛,还有待考证),一米七的个子,一头俏丽短发,一双水汪汪的眼睛,中等身材,使人一看上去就像一个标准的日本漫画里的卡通人物。她带团到过全国各地去游玩,而且她很和蔼可亲,平易近人,很容易与人相处,是那种人见人爱的“小朋友”、“大姐姐”。我总是觉得自己特别的幸运,每次出去旅游,总能与一些又年轻、又漂亮的导游出去玩,而且大家相处得十分融洽。我之所以会特别喜欢唐唐这个导游,小部分原因是因为她长得很像我以前的英语家教,我跟那个英语家教的关系十分要好,我也很听她的话,她教了我4年(从上大一就开始教我,一直教到她大学毕业),我一直都把她当成自己的亲姐姐看待。现在我的英语家教已经远赴澳大利亚继续求学,我现在也只能与她在互联网上交流,没有机会与她见面了,所以我一看到唐唐,就有一种亲切感。还有大部分原因是因为唐唐这几天都很照顾我,使我很感动。由于本人是团里唯一一个不由家长带着去旅行的人,尽管团里还是有我认识的人,但是有时候他们没有照顾到我,都是唐唐在照顾我,所以看得出她是一个很负责的人哦!在旅游的这几天里,我整天都跟着唐唐走,我们俩有时间也会在一起聊聊天,往往都是她在跟我讲述各地的风光,虽然有时候听起来很无聊,但是我还是会全神贯注的听她“讲课”。直到旅游结束的时候,我才发现唐唐就住在我家附近,这样,以后跟唐唐见面的时间相对多了,更重要的是,以后还可以与她一起学习,向她请教问题。或许有一天,唐唐和我都不记得有曾经还有彼此的存在,但是我永远会记得是:在2004年8月4日下午5点30分认识了一位漂亮的姐姐,她叫唐唐,她与我们一起到云南去旅游。唐唐曾经在旅游车上感动得哭着让我们大家一起跟她唱 世上只有妈妈好 ,因为前一天是她的生日,而她意外的收到了妈妈电话里的祝福;她也曾经一起跟我做索道上玉龙雪山时,一边还在路上跟我讲各地的风光;她也被我们几个古灵精怪的小丫头“策”得云里雾里,并且还在路上帮她跟两个哥哥“策”,那两个哥哥撒腿就跑;为了纪念她脸上的豆豆,我们几个小丫头想了好久,给她取了一个“草莓豆豆”的雅称……或许唐唐也会记得:在2004年8月4日下午5点30分认识了一位小丫头,她叫佩佩(化名),她与那个小丫头一起到云南去旅游。那个叫佩佩的小丫头曾经不敢与她说话,到了彼此渐渐熟悉之后,那个小丫头经常给她和同行的每个人带来欢笑,还曾经在旅游车上说自己是“脑膜炎”;那个小丫头还与她同行的几个小伙伴给唐唐取了个“草莓豆豆”的雅称,说是为了纪念她脸上的豆豆;有一次小丫头在路上被弄哭了,她尽力安慰她,却无任何效果。到了目的地后,佩佩给她发短信,说自己很不开心,唐唐说她也不会开心的,要小丫头偷偷的给她笑一个给她看,结果小丫头的心情就好了起来……一路上有太多太多美好的回忆,一时之间难以说尽,虽然时间是短暂的,但是唐唐给我的印象十分深刻,不仅仅是因为她长得像我的英语老师那么简单,而是我跟她在一起的时光总是那么的快乐,也显得那么的短暂。真希望我们以后还有机会一起去旅游,我以后还能听到她那种稍微带着一些嘶哑的声音……初一作文1200字以上 初一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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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O唐玄奘,俗名陈祎,颍川陈氏名门之后,年方十岁父母双亡。当然,这只是严格按照史料记载所述。在《西游记》中,唐僧的身世怎一个“纠结”了得!父亲是海州陈状元,金榜题名之时又遇殷家小姐抛绣球招亲。于是人生两大喜事就统统被唐僧的父亲撞上了。可惜天妒英才,唐玄奘——此时还是陈祎,尚在娘胎中,父亲就被奸人所害,母亲为了他也苟且偷生直到将它产下。后来被老和尚所救,遁入空门,从小一心向佛。后来寻得母亲,找来外公,报得大仇。这一系列故事想必人人都能道出一二。那么就有看官要问了:这些故事,和未来的ceo唐以及他的西游事业有何关系?正是这些个传奇,唐玄奘才明白了世间险恶,观音又来告诉他只有大乘佛法才能渡化世人。加之其又是金蝉子转世,这便有了唐玄奘为何坚定信念,有了死也要死在西去的路上的决心。于是系出名门,从小又受到良好教育的他便担上了四人西去责任有限公司的企业首席执行官。首先,我们来分析分析他为何要费那么大的劲去救孙悟空。一只压在山下的猴子,任其自生自灭也没有什么不妥。可这是一只被如来压在山下的猴子,又是观音要求去救的。任谁都能知道这只猴子必定有大造化!为了西去路上不再重蹈他父亲的覆辙,他便决定招下他上任的第一名员工。话说那孙悟空可谓是史上性价比最高的员工。除了主业保镖之外,更可兼职车夫、秘书、厨师、服务员、间谍、化妆师、路探等等。如果员工在公司外面去找兼职,那老板肯定是打死也不同意的,但是如果领一份工资,干好几份工作的,那就不一样了。孙悟空不但不会被炒鱿鱼,而且还深得老板喜爱。老板还不用担心这样一个好员工被商业对手巨额挖角。ceo唐那么多年的经书还是没有白读的,这么好的员工,不要白不要!不仅实惠,又给足了如来和观音面子,何乐而不为呢?更何况日后孙悟空也确实帮助唐玄奘一路平安西去,当然,这是后话了。关于猪悟能和沙悟净,那是颇具争议的。但是,各位看官们一定要相信我们ceo唐独到的用人眼光,这两人,均各自有其独到的用处。八戒呢,一向缺点多于优点,可人家实在,想 什么就是什么。ceo唐就不必担心工资忘记发的问题了。八戒会帮他记得的,什么“师父该吃饭了!”“师父休息会儿吧!”想必都是八戒最先开的头。直白,有时也是给领导一个完美的台阶下。身为师父的唐玄奘,有些话是不好说出口的,有个八戒在,有什么不好说的都是八戒代劳了,这个问题也不再是问题。ceo唐实在是知人。沙悟净,老实人一个,挑担子牵马打水毫无怨言。唐玄奘是明白这个的。悟空性子急,虽然不会不肯做,但毕竟也不是搞后勤这块料;八戒又懒又馋,一不会做二不肯做,要是再者有三,那么他一定会吃光包袱中的干粮。直觉以及事实告诉他,团队中急切需要一个后勤主管!除了后勤,老沙搞搞情报也是出类拔萃的。按照老沙的性格,最常有的台词应该是“大师兄,师父被妖怪抓走了!”“二师兄,师父被妖怪抓走了!”“大师兄,师父和二师兄都被妖怪抓走了!”老板和上司出事,老沙就是最会通风报信搬救兵的。ceo唐实在是善用。不得不说,唐玄奘虽然只有三个徒弟,但是每个都是有用之极。所以,他的西游事业不成功是不可能的。接下来便是业绩问题。悟空肯定是当之无愧的业绩王,杀妖跟玩儿似的。但总能发现,ceo唐虽然教导员工们慈悲为怀不杀生,但是偏偏就有那么一部分妖因为ceo唐“来晚了一步”或是他本人压根儿就没在现场而去见了阎王。这就告诉我们,有后台的妖怪都被接走了,没有后台的妖怪都被一棍子毙了。其实这叫舍不得孩子套不找狼,有些业绩是不得不舍的,不给足各路神仙面子,人以后能帮你吗?但是业绩不能不要,于是ceo唐总能把握好时间,该出手时就出手,风风火火去西游。于是,ceo唐便“艰辛并顺利着”的完成了他的西游事业,成就了一段佳话。1200字以上 六年级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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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世唐门好大一座宫殿似的建筑,金黄色的琉璃瓦在阳光下闪耀着夺目的光芒。宫殿金顶、红门,这古色古香的格调,使人油然而生庄重之感。从远处望去,雾气沼沼,瓦窑四潲,就跟一块砖抠的一样。占地面积之广,竟有一眼望不到尽头之感。高达五丈的正门牌楼上,有着公爵府三个大字。这座占地面积超过三千亩的巨大府邸并不属于任何一座城市,而是单独建立在星罗帝国首都星罗城外西北方五十里外。由此可见,这府邸的主人在星罗帝国是有着何等尊崇的地位。此时日正当中,明媚的阳光洒落在晶莹的琉璃瓦上,令整座公爵府都蒙上了一层耀眼的金色,哪怕从星罗城城头眺望也是依稀可见。公爵府北侧的后门悄无声息的开了,一道瘦小的身影悄悄的溜了出去。那是一名看上去十一、二岁的少年。身材匀称适中,一身简单的灰色布衣干干净净,背上背着一个不大的小包袱。黑色短发显得干净利落。英俊的小脸上流露着超越同龄人的坚毅之色。轻轻的将公爵府的后门掩上,少年迅速走出几步后又猛然停住,回身看向公爵府。他那一双深蓝色的眼眸中流露着浓浓的恨意。“妈妈,您的在天之灵看着吧。无论付出多少努力,总有一天,我会回来的,将这里的一切践踏在脚下。从现在开始,我就随您的姓,改姓霍、霍雨浩。”说完这句话,他再次深深的看了一眼公爵府,转身,义无反顾而去。他没有朝着公爵府东南方的星罗城方向走,而是向北方跑去,小小的身影在正午强烈的阳光照耀下渐渐远去,虽然他身材瘦小,可在离去的过程中却并未给人半分无助的感觉。公爵府往任何方向都有宽阔的官道,霍雨浩一边向前奔跑着,眼圈却渐渐红了。“妈妈……”脑海中不自觉的再次出现了母亲离世时神色间的那份不舍与不甘,霍雨浩就不禁咬紧牙关。坚强,我一定要坚强。妈妈教过我,人只能靠自己,只有自己坚强,才能更好的活下去。有记忆以来发生的一幕幕不断从霍雨浩脑海中闪过。霍雨浩的母亲是公爵的贴身大丫鬟,从小跟随公爵一起长大,贴身大丫鬟本来就是为了侍候主子而存在的,十二年前的一个夜晚,霍雨浩悄悄的出现在了母亲腹中。十月怀胎、一朝落地。无论霍雨浩的母亲是什么身份,但他终究是公爵之子,在府内的待遇虽然不算好,但也不算太差。母亲也不再当丫鬟,母凭子贵,有了自己的一个小院子。一切本来都应该安稳的过下去,可谁知道,灾难很快就来临了。公爵代表星罗帝国外出争战,府内事务全部由公爵夫人掌管,公爵夫人已有一子一女,对于所有可能未来对自己子女造成影响的因素,全部在她打压的范畴内。公爵在府内的时候还好些,公爵一走,府内就成为了公爵夫人的天下。她更是当今星罗帝国皇帝最宠爱的幼女。霍雨浩的母亲因自幼随同公爵一起长大,本身很受公爵宠爱,一直就受公爵夫人之妒,顿时就成为了首要目标。公爵夫人以霍雨浩母亲身患传染恶疾为由,将他们母子赶到仆人区后面的柴房居住。并且断去了他们一切经济来源。那时,霍雨浩才两岁。霍雨浩的母亲因自幼随同公爵一起长大,本身很受公爵宠爱,一直就受公爵夫人之妒,顿时就成为了首要目标。公爵夫人以霍雨浩母亲身患传染恶疾为由,将他们母子赶到仆人区后面的柴房居住。并且断去了他们一切经济来源。那时,霍雨浩才两岁。艰苦的生活令霍雨浩母亲本就不算好的身体渐渐崩溃,更何况还有公爵夫人手下仆人不时的打压,终于在他十岁那年一病不起,溘然而逝。斗罗大陆因为四千多年前被西方大海漂浮而来的日月大陆碰撞,面积大增的同时,也令大陆战事频繁。万年前,斗罗大陆原本只有两个国家,天斗与星罗。而万年后的今天,原斗罗大陆却已经变成了三个国家。其中,星罗帝国依然存在,但皇室却易主。所幸他们平定了当时国内的所有王国,令星罗一统。成为了最强的一股力量。而天斗帝国则因为当时的几大王国尾大不掉,最终分裂成为天魂帝国和斗灵帝国。来自西方的日月大陆面积辽阔、资源丰富,比斗罗大陆略小一些,但却只有一个国家,是为日月帝国。两大陆碰撞之后,战争立刻就展开了。斗罗大陆上的三大国家在同仇敌忾之下,出动联军,经历了近二十年的战争,终于击败了日月帝国,从而将大陆统一名称为斗罗,日月大陆之名不复存在,只有斗罗大陆上的日月帝国。不过,日月帝国虽败,但却并未被完全侵略,凭借着自身优势以及原斗罗大陆上三大帝国彼此之间的矛盾,四方渐渐形成了僵持却稳定的局面。但战争却是连年发生。公爵因为经常踏上战场,在府邸内的时间很少。而霍雨浩母子在公爵夫人的刻意隐瞒下,也渐渐被他所遗忘了。公爵问起时,公爵夫人只是说霍雨浩的母亲身患恶疾。霍雨浩的母亲含辛茹苦的将他抚养长大,六岁那年,他在府邸中进行了武魂觉醒。武魂,是斗罗大陆上每一个人都会拥有的能力,日月帝国虽然与其他三国的发展方向不同,但武魂也同样是根本。每个人天生都会有一个武魂,六岁可以进行觉醒,武魂可以是任何东西,譬如器具、动物等等。动物类的武魂一般被称之为兽武魂,除了兽武魂以外,其他类型的武魂被统称为器武魂。当然,也有一些特殊的变异武魂例外。在武魂觉醒后,只有很少一部分人的武魂会带来一种特殊的力量,就叫做魂力。也只有这些在觉醒时拥有魂力的人,才能修炼成斗罗大陆上最高贵的职业,魂师。一年级:魔帝1200字以上 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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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三传奇(一)唐三得宝当初,有一户唐姓人家养了三个儿子,大的叫唐一,老二叫唐二,小的叫唐三。唐三不爱多说话,干事一严一,二严二,别人叫他干什么就干什么,尤其对父母,孝顺得无话可说。他刚满十八岁那年,爸妈突然一夜间双双去世。那夜,他做了个奇怪的梦,梦见一头很大很大的犀牛闯进了爸妈的房里。他醒来过去一看,就大哭起来,哭不醒爸妈,却哭醒了哥哥嫂嫂。两位嫂嫂知道他的梦,便你一句我一句地怪起他来啦。说得唐三也觉得是那么回事了,觉得爸妈真的是自己梦死的了。风水先生听过他的梦,一口咬定他爸妈的坟地非要找个叫独角犀牛的地方不可。哥哥们都说勿听风水先生的鬼话,随便在村后的坟山选个坟地埋掉算啦。唐三死也不肯,说这事包在他身上。哥嫂也就冇话讲了。于是,唐三将爸妈包在被子里,安放到老黄牛背上,带着一袋嫂嫂烙的麦饼,往深山老林里找独角犀牛坟地去了。翻山越岭,穿林过水,来到了一片开阔地,突然天暗地动,电闪雷鸣了。牛受惊,管自跑向暗处。紧接着一声霹雳,平地现出一座活像独角犀牛的小山来。唐三欣喜万分,沿一条小路爬上山嘴,看到一座新坟。他跪下拜了三拜,只见眼前亮光一闪,闪出一头犀牛,那牛角直冲他顶来。他闭眼等死,却听见有人问他:“你是唐三吧?”“嗯!你勿顶我……”“别怕!你的孝顺已感动了天帝,天帝把你的父母招上天廷当了天官。我是你父母派来给你送宝贝的……”“我不要宝贝,我要爸妈回来!”“孩子,人死了不会复活,听话,把这把金钥匙拿走。去这山后的石洞内找一个小孔,把钥匙插进去,口里念,金钥匙开门,金钥匙开门,一盆金一盆银……千万不要走漏风声啊!”“嗯,我爸妈……”等唐三睁开眼一看,怪了,太阳亮亮的,爸妈的坟头果然有一把金光闪闪的钥匙……唐三取了一盆金一盆银回来,送一些给哥嫂。哥嫂见他笑眯眯的,又出手大方,断定是得了什么宝贝,便关起门来逼问他金银是不是偷来的。唐三不会说假话,就把经过说了,还拿出金钥匙作证。哥嫂说从爸妈坟头得的宝贝,理该是家里的。现在由哥当家,这保宝贝理该哥来保管。唐三听听有道理,也不反对。于是,哥嫂们收起金钥匙和一盘金一盘银,让他吃了顿他最喜欢吃的白米粥配“麦烫镬”后,要他去寻找他最喜欢的老黄牛。他听听也是,这牛是爸妈留下的,不能凭白无故地丢了。唐三单独一人东找西找,找上爸妈的坟地,又累又饿,一跪下就天昏地暗了。恍惚间,亮光一闪,奔来那头犀牛,变成银须飘飘的老人,给他吞了一颗药丸,递给他一条小口袋,笑呵呵地告诉他:“小公子,勿找老黄牛了,它已上了天。你也勿和你哥计较,上次的金钥匙本来就是给你哥的,这袋子才是你的。你千万记住,它叫乾坤袋,袋里有七颗彩色宝珠,黑的叫隐身珠……”老人一一教他如何使用这些宝贝后,飘然离去。唐三醒来,天未亮。他将手中袋子内的宝珠一一取出摆放在坟坦里,一边磕头一边说:“爸,妈,孩儿不孝,这次冇给您带好吃的来,请多多原谅!您在天有灵,照顾我唐三今后有出头之日的话,让七宝珠亮一亮……”话音未落,七颗宝珠同时闪出七种彩光。他高兴地收起宝贝,手拿腾云蓝珠,口中念念有词,嗖的一声,身子腾空而起,脚踩白云,飞向家里。唐三落在自家道坦,本打算理几件换洗衣服,和哥嫂打个招呼,离家远走高飞。可房间被锁,哥嫂还没起床,只得仰门头的竹椅上等天亮。等着等着,眼睛一闭,睡着了。不知过了多久,他觉得有人在打自己的脸,好痛。他用力睁开重重的眼皮,见身边围着哥嫂们。二哥手拿闪闪亮的斧头,大嫂转头去磨亮闪闪的菜刀!不好,他们想杀人夺宝!他摸摸腰,袋子还在,忙取隐身珠在手,口里念念有词,瞬间身隐人无。他悄悄地从大哥的跨间遁走,扯扯二嫂的辫子,拍拍二哥的屁股,拧拧大哥的耳朵,打打大嫂的手背。哥嫂们还以为大白天碰着活鬼啦,又惊又怕。嫂嫂尖叫着躲进房里闭门不敢出,哥哥弄刀舞棒也避不开耳朵被扭。唐三忽隐忽现,忽笑忽哭,忽打忽骂。现身,笑哥嫂太贪心,没良心;隐去,哭爸妈去得早,冇天理。闹得哥嫂无地自容,跪求爸妈原谅,磕头答应年年清明上坟。唐三这才现身道别:“哥,嫂,我走啦!”话音未落,人已飞上门台外的参天古枫树顶,转身向张嘴呆望的哥嫂扮了个鬼脸,脚带白云,朝东飞去……(二)唐三娶亲唐三腾云飞过高山,飞过大河,飞近东海边。肚子饿了,他见到一个大村子,就降落在一条冷清巷里,收好宝珠,上街去找吃的。吃的没找着,却碰见一班人在十字路口争看一张告示,他凑近问问,笑了,挤过去伸手想揭下告示。那守告示的家僮瞪他一眼拦住他,厉声道:“要饭的,你也是个医生?想吃想疯啦?去去!”“是啊,那么多的名医神手都无灵丹妙药,一个穷小子也想吃天鹅肉!自不量力,自不量力啊!”“难说!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他说不定就是神仙下凡呢!”“对,看他眉清目秀的,非等闲之背!还是带他去的好!”围观的人议论纷纷。那家僮寻思一番,吃别人的饭碗给别人扣管,万一耽误了小姐的病,谁能担当得起啊!于是,他就带唐三去见老员外。老员外无子,又是五十得女,平时对女儿十分宠爱,视若掌上明珠,含在嘴里怕化了,捏在手里怕丢了。这女儿也争气,不但生得如花似玉,而且聪明伶俐,人见人爱。哪想到,昨天刚刚为她办了个盛大的十七岁生日晚会,今天就得了个怪病。不吃不喝,不拉不尿,不哭不笑,不睡不醒,不冷不热,不穿不盖。一家人急得如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员外更是心急如焚,请名医,求神仙,金银一大把一大把地出去,病情却越来越重。待唐三来时,女儿只有出的气,而冇进的气了。便活马当作死马医,叹一口气,让这小乞丐试一试。唐三站在小姐闺房门外,叫丫鬟拿来七色丝线,一头由老夫人拉去搭住小姐的脉,另一头自己牵着捂耳朵上听。听罢,说小姐的病还有救,只是有些不方便。员外急说,只要救活他女儿,没有什么方便不方便的。唐三提出,小姐房内除了他,任何人都不能进也不能看。这这这……怎么行?小姐那个样子,怎能让一个陌生的后生儿单独到她床边?不行,不行,就是这个条件不能答应……“老爷,老爷,小姐动啦!小姐盖了被子,口口声声要见一个叫唐三的神医!”老员外正决断勿落时,里屋丫鬟跑来报喜了。他觉得奇怪,女儿怎么会这样呢?天意,真是天意!他赶紧请唐三进去,吩咐夫人和丫鬟们统统退出小姐的闺房……那小姐真的算牢唐三要来?不是,是老夫人排的阵。老夫人眼看着女儿冇救了,听老头子还讲究这讲救那,就命丫鬟如此说的。再说,刚才在拉丝线搭脉的时候,老夫人多看过唐三几眼,一表的人材,觉得他不是那种贪吃懒做的人,还闪过一个念头:如果他真能治好女儿的病,把他招为女婿也蛮好啊!唐三呢?他拉丝线搭脉是故弄玄虚,以显示自己的与众不同,先让老员外吃粒定心丸。又坚持要单独给小姐治病,目的也只有一个——不让外人知道宝珠的秘密!他倒闩闺房门,到小姐床边,取出消病绿珠,口里念念有词,撮珠在小姐面前顺转三圈倒转三圈。绿光闪闪中,小姐的脸色渐渐泛红……“你你你……就是唐三?嘻!”小姐醒了,惊坐起来,拉被头遮住胸口,眨眨眼,羞答答报出唐三的姓名,开心一笑。唐三收珠入袋,红着脸开门退出闺房。老夫人早听见小姐的说话声了,心头的枹落地,一边口口声声叫唐三“神仙”,一边手忙脚乱地去护理女儿。那边老员外亲自安排唐三洗浴换了衣裳,请他上座当贵宾招待。一家上下欢天喜地。不久,唐三就和员外的女儿成了亲。(三)唐三出海婚后生活,唐三像掉进糖钵。妻子娇媚、温柔、体贴,丫鬟天真、活泼、懂事。丈母娘通情达理,丈老爱护有加。饭来张口,衣来伸手,整天游乐,无忧无虑,过着神仙般的快活日子。这天,小夫妻俩游玩到海边。一眼望去,海天一色,海鸥飞翔,白帆摇曳,比山里好看多了。唐三看得高兴,自言自语:能去海上玩就好啦!说的冇心,听的有意。一回家,他妻子就向爸提出这事。老员外一口答应,马上出钱造船。七七四十九天过去,一艘红朗朗的大龙船下水了。一大早,唐三叫醒妻子,吩咐了丫鬟几句,小夫妻俩悄悄地出门来到龙船上,起锚挂帆,顺风顺水,开向大海深处。身在山中不知山,可身在海中更知海。近海如痴如醉,远海如梦如幻。时有白鸥翔集船头,时有黄鱼拥游船尾。面对美景,唐三欣喜若狂可有许多东西他看不懂,只好问员外女儿:“那个黑岩塔会浮,怎么还会喷水?”“嘻,那是鲸鱼。我们这里最大的鱼,小鱼是吃奶长大的!”“那浮在水面的白肉呢?”“你这也不知道?它是海蛰。我们昨天晚饭还吃过它的肉呢!”“哇,这鱼真凶,牙齿尖刀一色……”“沙鱼!快进去……它会吃人的!听爸说,我们村有好几个游泳的人被它吃了……我们回去吧?”“多有意思啊!再玩……”“我饿了,又口渴……”“你等着,我去摆酒给你吃!”唐三进船仓用摆酒红珠摆了一桌酒席,请妻子入席。员外女儿吃着美味的酒肉,随便说一句“要是有音乐就好”的话。唐三应一声“这容易”,就用音乐紫珠引来拉琴鼓角闹盈盈……唐三不晓得,他们的大龙船正停在东海龙宫的头顶上面。老龙王刚想午睡,就传来拉琴鼓角的吵闹声。谁这么大胆?有巡海夜叉来报,说是有一对小夫妻坐着一条大红龙船边听音乐边喝酒嬉闹着呢!“是何方神圣?”“像凡人……”“快去掀翻它!”“遵命!”唐三夫妻俩打情骂俏,玩得高高兴兴的时候,龙船突然摇晃起来。唐三去船头一看,不得了,海上风大浪高。他连忙拿定风绿珠挂在船头上,大船马上安定下来了。他回仓继续和妻子逗乐。不一会儿,船尾闯进一白面书生,向唐三夫妻行了个大礼,说声对不起。唐三请他坐,他不坐;请他喝,他不喝;请他走,他不走。问他到底想干什么?他说自己是龙王派来的,请唐三夫妻去龙宫做客!“我们怎么下去啊?”员外女儿躲到丈夫背后,担心地问。“不怕,我带你去!”唐三牵住她的手笑了笑,镇定得很。“好,我先走一步,龙宫见!”白面书生一哈腰,快步离去。唐三收起定风宝珠,张开乾坤袋,把妻子连同酒席一起收进袋中,将袋口一拢别入腰间,取那下海黄珠在手,口里念念有词,扑通一声跳下海去……(四)唐三再娶唐三跳入海中,眼前闪出一条直通海底的路。那白面书生在海底等他,带他走向龙宫。一路上,有虾兵蟹将夹道欢迎,到处都是奇花异草。走近龙宫看龙宫,哇,真好看啊!又高又大的水晶宫殿,分前后宫,前高后低,通透晶亮,闪闪发光。唐三都看呆了。再说那白面书生,不是别人,正是龙王三太子。老龙王派巡海夜叉兴风作浪,掀翻了许许多多的渔船,害死了无数的良民百姓,单单唐三的大红龙船安安生生,影响他休息的拉琴鼓角和原先一色吵个不停。他料到,来者不善,善者不来,怕再来个孙悟空之类的怪神,得罪不起,便命令平息风浪,派三太子去请唐三来看个究竟。太子化作白面书生邀请唐三来到龙宫,乘唐三东看西看之际,先一步进宫禀报父王。这时的龙王已不在前宫,在哪?在后宫焦急着呐!急什么?原来呀,三太子前脚刚走,后脚急急跑来个宫女,说小公主突然得了怪病:不吃不喝,不拉不尿,不哭不笑,不睡不醒,不冷不热,不穿不盖,很快就奄奄一息了!这小龙女芳龄十七,生得花容月貌,聪明伶俐,知书达礼,可是龙王的心肝宝贝啊!龙王慌忙请来水族神医去后宫给爱女治病,把唐三的事忘在了一边……“对不起,我小妹病了,父王正忙着,要等会儿见你!”“什么病?”“怪病!”“噢……”三太子出来如实对唐三报告。唐三暗暗高兴:消病珠又有用啦,真是“来得早不如来得巧”啊!可他故意不露声色,在太子的陪同下游赏起海底花园来。直到有宫女来报,说公主病越来越重,神医们都摇摇头走了,龙王要三太子火速出海找一位叫“唐三”的名医来。他才沉不气了。“怪了,海龙王怎么晓得我的名字?”唐三不禁自言自语道。“你……就是大名鼎鼎的凡人神医唐三?”三太子半信半疑。“是啊!”“太好啦!我有眼不识泰山!您请——”龙太子正愁难找到呢,忙请他进去救小妹一命。龙王也高兴,一口应允唐三的一切要求,让他单独入小女儿寝宫行医。唐三接近龙女病床,吓了一跳,床上躺的是一条小白龙。他提心吊胆地手撮消病珠凑到龙头面前转了转,有效,只见小白龙渐渐地变成“细腻薄肉断乌星”的美少女!不愧是小龙女,比老员外的女儿还好看三分……“你……就是唐三?嘻嘻!”龙女睁眼看见了呆头傻相的唐三,一点也不害羞,一个鲤鱼打挺跳下床,拉住他的手,笑嘻嘻地打量他。唐三忙拿衣裙帮她穿上,和她手牵手走出寝宫。龙母乐开了花。龙王大喜,宴请唐三。宴席上,唐三和小龙女并肩同坐。龙子龙孙们都说他俩是郎才女貌,天生的一对。龙女秋波泛泛,满怀欢喜。唐三如坐针毯,一身不安。三太子看出他的心事,提醒大家说:“唐三神医已有家室!”“啊?我……愿意!嘻嘻嘻……”“我问问她……”唐三被小龙女的真情打动,附她耳边说了一句。小龙女随即拉他离席来到寝宫,叫他快放员外女儿出来,让她俩见见面。唐三摘下腰间的乾坤袋,开了袋口,叫一声“老婆出来”。员外女儿就出现在小龙女面前了。两女子相见如故,各吐真情,报过年月时辰,小龙女即以“小妹”自称。唐三欢喜。三人回宴席就坐。龙王龙母相视一笑,当场宣布,立招唐三为小婿,改请客宴为庆婚宴。满堂恭喜,唐三脸红。从此,唐三有了两个娇妻,日日夜夜生活在甜蜜当中。白天左手姐右手妹,晚上右手妹左手姐,乐不思归了。倒是有一天,小龙女提出要到人间玩玩,引起了员外女的思亲念头,唐三才决定回家看看。龙王龙母问唐三要带点什么回去,唐三想来想去就想要一座房子。龙王说,房子有的是,除了大龙宫,后面的小龙宫由他挑。龙母担心地问女婿怎么搬。唐三说,小婿自有办法。要走了,唐三当着龙王龙母的面,张开乾坤袋口,对着小龙女的寝宫,大叫一声:“水晶宫进去吧!”那寝宫就整座缩进了袋里,又叫两个妻子进去,将袋口一收,别入腰带,向龙王龙母鞠躬罢,借腾云珠出海而去……(五)唐三回家由于身边带着水晶宫,不便在员外家逗留,唐三腾云直飞老家。渐近家乡时,他想,哥嫂得金钥匙后,在家怎么样呢?不妨试探试探。他悄悄地降落云端,穿回旧时的破衣裳,拄着一条大狗棍,一瘸一拐地在邻村要起饭来。挨家挨户都说唐一唐二的好话,有人干脆劝他去唐家要些银子来安个家。唐三听了高兴。有认识他的人,收留了他,并传信给他哥嫂。自从唐三飞天后,唐一唐二就以为他已上西天了。他们后悔莫及,当天找到父母的坟地,将唐三的衣物埋在父母坟旁,出银子修了新坟面,还立碑祭拜了三天三夜。当嫂嫂的也不贪心了,协同丈夫天天行善。爱幼敬老,寻医救人,修路补矴步,架桥造凉亭,爱幼敬老,寻医救人,帮穷人盖房造田,帮乞丐安家落户,名声远扬,有口皆碑。哥俩得知小弟还活着,喜出望外,连忙打轿迎接唐三回家。唐三到家下轿,看见的是豪华大宅院,听到的是拉琴喜乐闹盈盈。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大大小小的嫂嫂们分列院道两旁,娇声嗲语,有美丽娇小的,有活泼可爱的。哥哥问他喜欢哪个,唐三说个个破蒲鞋褪圈的一色,不要。问他要什么,他说要三百个后生三百件工具。干什么?他不说。唐家要三百个雇工的消息一传出,不到半天时间,人就齐了。唐三叫哥摆酒席让后生们吃个饱喝个足,发给每人一件工具,然后带他们来到独角犀牛山前的那一大片空旷地。唐三先独自一人上山,跪拜过爸妈的在天之灵,再下山指点众后生开始挖土打桩填石。作什么用?他也不说。三百个后生野餐露宿,吃的是唐家嫂们送来的麦饼配糯米酒,睡的是独角犀牛山的那个岩洞,分班日日夜夜连着干。夜里怎么干?唐三有夜明白珠呀。这珠神了,被唐三扔到空中就停在那里,光照范围可大可小,随人意。他们一连苦干了七天七夜,一大片房基完工了。工钱,他们死也不要,说唐家平时处处为乡邻着想,出这点力算不了什么。他们解散回家好好地睡了一晚上,第二天一大早,就接到唐三的请贴,去做工的地方喝喜酒!他们赶到那里一看,哇,一座光闪闪的水晶宫!要不是有先到的唐家哥嫂热情地领着进去,他们还真不敢动步呢!有多事的悄悄地问唐一家的一个多嘴嫂,唐家的小弟是人还是神仙。多嘴嫂摇摇头,说不晓得。昨晚,唐三未回家睡。哥嫂们担心了一夜,也猜测了一夜。谁也猜不透小弟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看那地基像要造很大很大的房屋,可他连女的看也不多看一眼,一个人住那么大的房屋……为什么呢?多嘴嫂说,是在故意刁难吧!说得哥俩脸红红的,差点没休了她!鸡叫头遍,唐三就来叫门了,叫哥嫂们去喝他的喜酒。大家稀里糊涂地跟他来了,远远看见水晶宫,还以为在做梦呢!唐三穿着金光闪耀的衣裳从宫楼上一步一步地下来了。他口里念念有词,手一挥,热气腾腾的酒肉摆满大厅。在水晶宫里喝酒,谁也不习惯!但愿好梦成真,眼前的唐三就是唐一唐二的小弟!后生们规规矩矩地就坐,哥嫂们手里紧拽着儿女也不敢多走一步。唐三再一挥手,大厅里就响起美妙的乐曲。这不是活见鬼了吗?要不是唐三紧接着说了自己得宝用宝的经过,厅里的人不跑光才怪呢!原来,唐三当了海龙王的女婿啦!怪不得有这水晶宫!怪不得……咦,小龙女呢?后生要见新娘。唐三笑了笑,向楼上一招手,两个美女手拉手肩并肩地走了下来……哇,怪不得他说出那破蒲鞋褪圈的话呢!多嘴嫂低下了头。“请新郎新娘入席!”唐一起身高叫。“请新郎新娘喝交杯酒!”唐二也站起叫道。新娘大方,新郎好客。大家喜气洋洋,以醉方休。后生们离去,哥嫂们留在了宫里过夜……(六)唐三遭劫后生儿的口拦勿牢。唐三有水晶宫的消息一传十十传百,越传越神,传到当朝皇帝那儿,已传成水晶金銮殿了。唐三娶小龙女为妻的美事则被传离了谱,说什么穿了龙袍的新郎和一位仙女结了婚。老糊涂的皇帝听了,龙颜大怒:自古天下只有当皇帝的才有资格造金銮殿住金銮殿,这唐三分明是想谋天夺国!再说一个良民百姓哪有资格娶仙女当老婆,仙女配皇帝还差不多!一道圣旨快马加鞭送到唐三所在的地方官,限三天之内,将唐三收监,拆除非法建造的水晶金銮殿,送仙女进京听候发落,钦此。那地方官儿不糊涂,他知道唐家是良民。唐三住上水晶宫,那是他娶了小龙女的缘故。水晶宫是东海龙王送的,就是天帝老子也管了的事,你这老糊涂的皇帝管的是哪一门啊!抓一个唐三容易,可民心得罪不起啊!要抓你皇帝老子自个儿来抓,我不当这淘气官而回家种地去啦!那皇帝老儿不甘心,见三天过去没仙女送来,就派一名得力的将军带十万兵马去捉拿唐三一家,还要九族皆抄。有人把风声走漏给唐家。哥嫂吓破了胆,叫唐三带他们远走高飞,最好去海底龙宫那儿避避风头。员外女儿也说,就去她爸妈家躲躲也好,她娘家离龙妹娘家近,躲不过,再下海也不迟。小龙女也赞同姐姐的意见,说到了海边就什么也不用怕,她父王有的是虾兵蟹将。唐三笑了笑,说哪也不去,要死就死在爸妈的身边,要走谁都可以先走,他不拦。小龙女抱住唐三的手,说自己的命是夫君救的,不走。员外女抱住龙女的腰,也表态死不分开。哥嫂们想想,出门一里抵不着自屋底,皇帝要捉你,逃得了初一逃勿过十五,你就是逃到牛的拉臀孔里去也只用一撂稻秆,反正逃也死不逃也死,半斤八两差不多,也就一声不响,跟定了唐三。唐家方圆几百里的村民也都听到了这风声。家家户户通了气,暗中准备了家伙,还在各路口派人盯梢,一有兵到的消息就光星夜快马传信给唐三。唐家有龙王当靠山没事便罢了,要是有什么意外,大家就抄家伙去跟皇帝老子拼个你死我活!那三百个后生更是有心,早早腰插柴刀肩背斧头来到水晶宫前后日夜守侯,唐三怎么劝也劝不走!再说那将军带着几万大军浩浩荡荡一路开进。令他奇怪的是,所到之处,上至地方长老,下至讨饭丐儿,口口声声都说唐家是好人,怪朝廷出了昏君!他的军队过水船漏碇步缺,翻山越岭石头擂,日日出伤兵,夜夜有逃兵。等到了那水晶宫门前,身后的兵马只剩一万多老弱病残了。他花了半天才包围了唐三家。唐三呢?一连几天安排家人给那三百后生送吃喝的外,其余时间不是陪家人玩乐,就是上宫楼看看那些兵马来了没有。头天,他得知将军走近了,当夜飞到爸妈的坟地,又摆出七颗彩色宝珠,跪拜天地说:“我唐三明日能逃过一劫的话,请宝珠亮一亮!”豁地一下子,一颗流星划过夜空,七颗宝珠同时光彩夺目!官兵来时,唐三早在宫楼等候了,宫外守卫的后生们也早被哄入宫内。眼看着官兵的包围圈渐渐缩小,唐三刚想和那将军通话,却见远处风尘滚滚,漫山遍野的人群呐喊着蜂拥而来。唐三大吃一惊……(七)唐三当王唐三不想看到乡亲为自己流血,好不容易以“里应外合”的虚构计策说服三百后生藏入宫中,不料假计成真,官兵外围那无数的平民百姓举柴刀背锄头冲了过来。一场拼杀即将难免,唐三能不吃惊么!说时迟,那时快。只见唐三连忙紧从腰间抽出乾坤袋,张开袋口,沿宫楼跑一圈,口里连连叫着“收收收”,可怜的一万多官兵都稀里糊涂地飞进了袋里。那将军的头胸钻入了袋口,脚颈被唐三一把抓住,在哥哥和众后生的合力拉扯下,脚皮都被拉褪了人才出来。唐三好好地以酒肉相待,叫几个后生送他上路,让他去给皇帝带个口信。劝皇帝安心当他的皇帝,唐三根本冇想什么谋天夺国。什么叫谋天夺国,唐三懂也不懂!将军如实向皇帝报告了唐三的一切。皇帝大怒,说唐三不想当皇帝的话,为什么不将美龙女送进宫,为什么不把那条可藏千军万马的宝袋上交朝廷,为什么笼络良民百姓和官兵作对?他杀了将军,身挂“十里锋刀”,亲率十万精兵,日夜兼程,杀向唐三的水晶宫!再说,唐三送走将军,拜别自发来助仗的人们,接来担惊受怕的员外两老,过了几天安生的日子。古书讲,有祸避不过,避过不是祸。这天,唐三陪同家人在宫前的草坪散步,忽见一快马加鞭而来,滚下一血淋淋的后生,说一句“皇帝杀来”就断了气。唐三劝家人回宫,放出乾坤袋里的兵马,自己立马当先,带兵马去迎战皇兵。这些兵马在袋里感觉就在唐三的兵营里,天天有酒肉吃,个个身强力壮,人人以一挡十,斗志昂扬,很听唐三的话。那该死的皇帝,过村封村,见人抓人,一路杀来,和唐三的军队在水晶宫前对阵。唐三笑嬉嬉地面对皇帝:“你就是皇帝老儿?”“你小子就是唐三?”“你为什么要杀我?”“你为什么和我作对?”“冇啊,我在爸妈的坟山脚安家,和你有什么关系?”“你没收我的几万官兵,还造水晶宫……见了我还不下马请罪!”“我……不好!”唐三本还想说些什么的,见皇帝的手握住了腰间宝刀的刀柄,暗吃一惊。他早从那将军的口中得知,这皇帝的“十里锋刀”相当厉害,一挥刀,十里之内的人头都会落地!机不可失,时不再来!眼快手紧的唐三,当皇帝的宝刀抽出一半的紧急关头,已张开了乾坤袋口,叫一声“收十里锋刀”。眼前一道寒光闪入袋中,唐三一拢袋口,往腰带里一插,哈哈大笑道:“皇帝啊皇帝,本来你当你的皇帝,我做我的唐三,好好的!你偏要逼我当皇帝!看来,我唐三还真要当一回啦!哈哈哈……”从此,天下太平,人人安生。(完)温州金建民搜集1200字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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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象盛唐似风,似梦?似一江春水,似一树桃花?是那遥远的长安古城里在夕阳下敲起的一声声暮鼓,还是胭脂点染下的美人脸颊?抑或是吴道子在宣纸上流畅的线条,太白口中吐纳的月光?还是玉环轻舞霓裳时足尖的晨露?流连一个朝代,在她的容颜中寻取一种丰润。风华的唐朝令人神往的是什麽?是那轻纱蔽体,回眸一笑的女子?是那诗文中弹奏出的枫叶荻花?是昭陵六骏蹄下的平沙千里?还是江州司马身上飘逸的青衫?上元节如虹的灯火? 看过《簪花仕女图》,她们可以用大红鲜艳的牡丹作簪,大袖衫襦,闲庭信步。也看过张诂的《集灵台》,她们也可以淡扫娥眉,高傲的在午门扬鞭。从此爱上唐朝的姑娘们,唐朝的女人总是敢爱敢恨,爱可以爱的铭心刻骨,恨可以恨的肆无忌惮,大明宫里的太平,玄宗怀里的梅妃都是。这不是一个唯夫权至上而变得唯唯诺诺的时代,武则天可以才华尽显将整个天下的男人都踩在脚下,玉真公主也可以为李白永遁空门。长孙皇后可以用从容和智慧写下《女则》,而薛涛也可以用粉红的纸笺写下爱的诗行。她们可以用御沟水传递爱的红叶,又可以将自己的愤恨融进一曲琵琶的歌。那是一个梳惊鸿髻,阔眉轻抹的群体,她们去掉了前朝绕襟宫衣的枷锁,更没有后来女子只能深居香闺的羁绊,留下来的只是丛头鞋足尖的风露和那粉胸半掩的妩媚却又俏皮的记忆。 如果让我选择一个想深入了解的朝代的话,我会选择宋,因为宋朝文人很多。但如果让我选择一个我 最想生活的朝代的话,我会选择唐,因为唐朝诗人很多。文人和诗人的概念是不一样的,文人总是喜欢愤懑于世,嗟叹政治,而诗人却不同,诗人笔下倾洒的是红烛罗帐,是巴山夜雨,是明月松间,是举杯邀月,是水木秋寒,是衣碎荷疏,是一种心灵的倾诉和天性的挥洒。和诗人在一块儿是轻松的没有负担的。喜欢唐朝的诗人,他们可以秉承魏晋之风的飘逸,却没有他们身上让常人无法理解的怪癖,这种特质给人的感觉恰到好处。他们可以高卧南斋,看风吹兰杜,可以揖水淑齿,用清风拂尘。可以有一川碎石随风满地的豪迈,又可以有沧海月明,鲛人泣泪的哀伤。他们每个人都是不一样的面孔但都真实,性灵毕呈,岑参的豪迈,太白的潇洒,杜甫的沉郁,李商隐的唯美,王唯的澄澈,韩愈的正气,他们在平仄中用音律字符抹下自己一生的心路历程。要说唐诗是唐朝最典型的代表,而那充满着才情和梦幻的时代里所具有的雍容,开放,大度,丰润和缤纷,便是诗人创作灵感的基奠。自然随意的唐朝人,他的性格可以象张旭的狂草一样肆意汪洋,毫无羁绊,又可以象颜真卿的正楷一样刚正板直。兼容并蓄的唐朝人是不排斥宗教的,他们可以在孔孟的儒家教义里安顿天下,又可以在道家的经典里寻找澄澈有时还妄想升天,还可以在释氏梵音里安守宁静,寻求心灵的庇护,这就是潇洒又可爱的唐朝人。回忆唐朝,你的思绪可以落在玄宗宫女的衣裙上,也可以落在灞桥上人们手上挥动的柳枝上。你可以一边回望长安,亦 可以一边走在青城山迂回的蜀道上,你可以在雕版印刷的卷轴中咀嚼那前人曾经吟诵过的诗句,这些给人的感觉是绮丽而梦幻。品位唐朝,你可以看见一大段一大段的绚烂颜色,这些颜色是裹在少女身上的纱罗 ,是悬在君王大殿里的帷幔,是铺陈在画家宣纸上的图案。 曾看过在敦蝗里的一幅唐朝壁画,那墙上的女子粲然一笑,那分明是盛世中的一种淡然。或许大明宫檐角的风铃早已在叮当声中销蚀尽去,含元殿顶的琉璃也在风雨中化为尘土,春日里少女手中的蒲扇不知已丢在何处,所有关于大唐的岁月已成为人们心中抽象的记忆,但大唐的精魂犹在。这种精魂有时真的不是用文字所能描述,但它却存储在所有华人关于唐人身份的认同上,存储在诗人的笔墨中,存储在每个人对于那缤纷风华唐朝的记忆里。1200字以上 高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