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读后感:读《冰与火之歌》有感_900字
人生百态,世事无常。看另一个奇幻世界里的争夺,阴谋,杀戮,王位争夺与人性挣扎,品味另一个冰火人生。 一位哲学家说过“世界上最可怕的是人性”,人性,这神秘又可怕的东西,隐藏在每一个人的骨子里,它有美丽的一面,也有兽性的一面,令人又爱又恨。俗世因人性而美丽,也因人性而沉沦,《冰与火之歌》描写的就是这样的一个世界。 这个世界是奇幻的世界,夏季和冬季均可逾年,人的一生能经历的寒冬酷暑非常有限,人分蛮人和文明人,野蛮人在北方,与南方的文明人有“长城阻隔”,不过此长城非彼长城,它是用巨大的冰块砌成的,军队被称为狩猎人部队,都着黑衣,抵御蛮人。 主人公是镇守边疆的史塔克家族,全书围绕王位,展开了一系列对阴谋,杀戮,人性的描写。故事情节跌宕起伏,动人心弦,扑朔迷离,摄人心神。让人欲罢不能,由于情节太过离奇,阴谋太过神秘,所以刚读前几本时一直处于一种看不懂的状态,但渐渐习惯了她的多端同时发展和情节多变时,你就再也不想放下这本书了。 整套书分为五个小系列,我只读了前两个小系列,但已经被她迷住了。我在布兰的伤病中悲痛,在琼恩的坚毅中成长,在史塔克的探寻中坚持,在王后的阴谋中暗骂,在小指头的正邪中分辨,在小恶魔的滑稽中取消…… 《冰火人生之歌》是世界文学巨匠乔治.马丁大师的复出之作,在世界上也斩获无数奖项,奏出一曲冰与火之歌。 就这样的一个奇幻小说世界,让我留恋往返。本书对人性的刻画与揣测令人惊叹。作者以露骨的笔调,无情讽刺了人性的丑陋、罪恶、无情与阴毒,令人不禁心惊胆寒,但对史塔克一家人亲情的描写却又那么温暖、感人,形成了高峰与幽谷的对比,引起人们对人性的思考。 通过这本书我也进行了我自己的思考。我认为,人性的光辉远大于背后的黑暗,正所谓邪不压正。试想假如这个世界上尽是卑鄙、无耻、阴毒下流的小人,地球足以被毁灭几次了。而人性的光辉则是什么也掩盖不了的,古往今来,如果没有人性光辉的闪烁,没有先贤智者的教导,没有历史长河的洗练,没有人性中的美,我们人类是如何有今天的文明,如何站在食物链的顶端的呢? 光明与黑暗是相对的,没有绝对的,有了头顶的光,才有脚下的影。我认为要理性地对待人性,不能厌恶它,反而要喜欢它,做自己人性的掌控者,扼住命运的咽喉! 看到黑暗不可怕,没有光芒才绝望,我们要努力克服人性的阴暗面,掌控人生。
高三读后感:读《寻觅中华》有感_1200字
我想梦回唐朝,那个繁荣昌盛的地方;我想梦回诗歌,那个浩荡千爽的时代。 ——题记 倘若问我:“假如你穿越,你会去哪?”我一定毫不犹豫的回答你:“我只钟爱唐朝。”我相信会有很多人和我的答案一样的,因为她太招人喜欢了,她是中国历史上最重要最不可或缺的朝代。 唐宋是分不开的,提到唐朝就会想到宋,但是人们总会用盛唐弱宋来区别她们。 盛唐之盛,首先盛在精神,首先大在心态。 提到盛唐,就不得不提出那个曾让世界骄傲的城市—长安。长安很大,比当时世界上其他两个繁荣的城市加起来大了一倍;长安很繁荣,东市、西市万商云集,百业兴盛,是当时世界上最繁荣的商业贸易中心;长安很开放,有三万多名留学生,有不少人在中国做官。 唐朝的文化可以用胡汉交融,中西贯通来形容了。在那个封建的古代,这确实已经很不容易了。但是长安绝不会盛气凌人地把异域民众的到来看成是一种归顺和慑服。恰恰相反,她是各方文明的虔诚崇拜者。因为她知道单调意味着枯燥,丰富代表着多彩。因此唐朝敞开自己的怀抱,去追逐拥抱每一个与她亲近的“人”。唐朝也是自信的,她不畏惧任何文明,也不担心任何外来文明把大唐文明侵蚀。 平心而论,唐朝并不强大,她似乎比中国历史上的另一个朝代元朝弱很多。铁木真率领着蒙古铁骑所向披靡,横扫欧亚。但我相信,人们更对唐朝津津乐道,她像个孩子似的,对未来充满憧憬,一切都是那么蓬勃。 现在我们来想一个问题,假如唐朝没有诗歌会怎样? 结果可想而知,天注定,诗歌与唐朝密不可分。唐诗对中国人而言,是一种全方位的美学唤醒,唤醒内心、唤醒山河、唤醒文化传代、唤醒生存本性。 论唐诗,首先当然是李白。在我看来,李白永远是一个青年,他不羁、他放纵。他是一个野性行者,他四海为家、游山玩水、孤独流浪。其实李白的家境并不很差,相反,他完全可以依靠家里,不愁吃,不愁穿。可是那样,他又不是李白了。他的生命需要陌生,他的生命属于陌生。 每每想到李白,我的脑海里总会勾勒出一个画面:微醺的李白,躺卧在悬崖边,白衣飘飘,帽子上的流苏顺着风飞扬,手里拿着一壶酒,不时的喝上几口…… 说完李白,我们就要提与李白齐名的杜甫,两人因诗相识,因诗而相互佩服。 当我漫步在书香满溢的诗歌词赋中,我往往能窥见杜甫飘飘然于书中走来,向我展开他的人生长卷。“会当凌绝顶,一揽众山小”是雄奇壮美的人生;“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是凄苦悲愁的人生;“安得广厦千万间,大辟天下寒士俱欢颜。”是接济天下的人生……你的人生如此瑰丽多彩!你的人生如此沉郁苍劲。 唐朝,因为有了诗歌而丰富,因为有了李白、杜甫而不能令人忘却。 中国不是一个强国,如果我们想要挤进强国行列,那么我们必须认识历史、了解历史,中国正站在一道门槛前,门槛外是无边的光明与和谐;门槛内是一片黑暗与冷寂。让我们坚定信心,努力跨过那道坎儿,为实现中国的真正崛起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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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读后感又写了个“上”,唉,经济规律决定了好看的书必然是出一卷收一卷的钱啊。(说到这儿我想当年我也该把那本小说的上半部先卖了,换点稿费也许能刺激下自己写后半部分的热情吧)《冰与火之歌》至今为止出到第四部,据离最终章还有蛮长一段时间需要等待,所以看到一半,我先写个读到一半的读后感。“冰与火之歌”是现代西方最出名的一部奇幻小说了,其大热的原因当然也与其还在写作中有关,最近一段时间没有写博的一个原因就是:我的时间都用来读它了!其实,挺难看的……我的意思首先是:看的挺辛苦的,平均每面花费的时间比较稳定在2分钟,即一本280面,140页的书我要花费560分钟,9个小时左右的时间才能读完,相对于《神雕》这类一天能看完3/4本的速度而言,只能说超慢。虽然我不太明白自己为什么看的这么慢,但还是不断的让自己进入书中的环境——也许这正是真正慢的原因:冰与火之歌中大量雨果级的环境素描不断让一个又一个场景出现在我的眼前,说实话,我本人的习惯可一直是忽略环境素描,直接进入故事,仅字里行间提供少量可供想象的素材的,那样我自己认为看的轻松,看的舒服。而马丁式的文字风格注定不断灌输着欧洲中世纪的风物过来,对于几乎对欧洲史了解仅大于0的我来说(一般的中国读者应该是无限趋近于零吧),不得不一次又一次从我看过的史诗大片和奇幻游戏中搜寻可供参考与匹配的碎片,老实说,中世纪的那些钢甲锁甲皮甲,单手剑双手剑双刃斧还真是看多到腻了……每当环境构成以后就好希望换成东方武侠或者玄幻中的风格,那样就有熟悉的多也亲切的多并且时尚的多的感觉了。不知道现在的年轻读者是否有看环境素描的习惯,但毫无疑问,我以前都是跳过的,难得老马能把文字控制的这么有强制性(我试过不看这些,于是就有种赶进度的感觉,好象在拚命往前翻,恨不得立马看完全书的感觉,说实话,这故事是二百多块钱买的,还真有点舍不得……)关于故事-总论第一部看完,已经可以很明确的看出来,故事的主角,现在还是群小屁孩,无论是北境王家的六兄妹还是龙族的末代传人,都不满16岁,实际上,他们的平均年龄也就12岁左右。在未来那个可以预期的大冲撞的时代里,他们将成为主角,而前几部曲里,就是他们的成长故事。虽然阅读的过程是种享受,但对于漫长的等待来说,还真不如不知道有这么一部小说的好啊!关于故事-剧情简评相对于已经成为古董的《魔戒》来说,这部小说时尚多了。——时尚的含义大家自己理解吧。相对于“哪里呀”,“地海”这些个传说,显然这是个比较成人级的故事(虽然主角们都还~那个小啊)。相对于“三国演义”——我实在很bs那个拿三国出来比较的人,还把三国给踩到地板下去了,我实在很难想象如果后金的爷儿们拿着冰与火之歌去跟明朝干仗有没有机会生存到跟吴三桂对话。据说马老爷子做过编剧,而我在小说中的确看到了大量好莱坞编剧的习惯模式,比如杀人(已经没什么戏的配角)不眨眼,比如本书独创的多主角轮换写作方法(如果不是在编剧生涯中针对镜头的转移而修订剧本,普通的作家很难下决心写出这样的小说吧)至于故事里发生的事……有些地方还是挺不容易理解的:在中国,远交近攻几乎是基本法则。象龙石堡的史坦尼斯舍近求远的先跑去打遥远的蓝礼公爵老巢而不去打一天船程可到的君临(相当于咱们国家的北京),只能说是白痴到不能再白痴的行为,在东方只可谓无法理喻,但如果代入西方的所谓荣誉之类的想法,似乎也能说的过去(史是蓝的兄长,也是顺位继承人,但是蓝先他而称王),加上有个女影缝师当中间人,使得最不合理的一件事变成可以接受,并期待其原因。瑟曦搞定奈德倒是没什么争议,相于儿童文学来说,这是最大也最真实的一个转变!身在朝中而不谙权谋之道的人活不长是自然界优胜劣汰之不变的、法则——不过这绝对不能说是什么很有深度的事儿(转过来与成人文学相较的话)。所谓官帷之内的权谋,可不是这么简简单单的事,对于绝大部分生活在中国的读者来说,冰与火之歌所呈现的权谋之争真的很小儿科,不褒不贬的评价的话,很戏剧化!最后这是一部很出名的奇幻闲书,阅读的过程就象看一部精彩的美剧-比如,英雄。人物众多,线索众多。镜头在不断蒙太奇的切换中推进着故事的发展,不管出于什么考虑,很多线索被压的非常缓慢,看的时候实在让人有点着急。虽然看起来颇为费劲,不过我每天还是兴冲冲的回到家里捧起它,希望更快一点读完已经发行的部分!“冰与火之歌”——一部值得拥有的通俗小说!1200字以上 高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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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读后感:读《红楼梦》有感_900字它是一部千古不朽的人生大戏,《红楼梦》所呈现的,主要是林黛玉和贾宝玉的爱情故事,这是一个不朽的人生悲剧。 我从去年开始,就一直琢磨着《红楼梦》,虽然几个月就把它给看完了,但我还有许多看不懂的地方,便一句一句地理解。 《红楼梦》主要以宝玉和黛玉的爱情悲剧为主线,描述了贾家荣、宁国府之间,表现在婚姻、建筑、文化、财产等各方面错综复杂的矛盾冲突。其中最让我羡慕的则是塑造出的一大批栩栩如生、各阶层的人物形象。比如: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王熙凤、史湘云,就连作者寥寥几笔勾勒的晴雯、紫鹃、雪雁等丫鬟,都成为了我国文学画廊中的著名艺术典型。 《红楼梦》所讲述的,是一个令人称羡的大家庭,原本荣华富贵,后来因家庭成员获罪以致被抄家,逐渐走向没落,终于繁华成空的大悲剧。因此,将林黛玉和贾宝玉的故事作为主力呈现,也适度传出了《红楼梦》的主要精神。 黛玉和宝玉的悲剧,肇始于封建社会中,婚姻大事向来由父母决定,子女本身并没有资格决定。贾宝玉的父亲命他娶薛宝钗,他就非娶不可,尽管实际上他心里喜欢林黛玉。婚姻大事他无法自主,最终导致了林黛玉、贾宝玉和薛宝钗三个人的悲剧。 当我看完《林黛玉焚稿断痴情 薛宝钗出闺成大礼》和《苦绛珠魂悲伤离恨天 病神瑛泪洒相思地》时,听着悲伤的音乐。我实在控制不住自己激动的心情,情不自禁地落下泪来,那不争气的眼泪始终还是把那页给模糊了呢!傻傻的我本以为结局会是贾宝玉和林黛玉幸福地生活在一起,是啊!王子与公主生活只是童话故事而已,然而,这么悲惨的结局我却怎么也想不到。 当黛玉听完傻大姐的话后,就直吐鲜血。不住地流泪。因为她接受不了这个事实,黛玉她恨宝玉,恨他为什么不理解自己。她把宝玉送给她的那绢子往火上一撂,顿时化为灰烬。熬了一天,黛玉已经奄奄一息。突然,她高声叫道:“宝玉、宝玉,你好……”狠心两个字还没来得及说,只见黛玉两眼一翻,一缕芳魂就这样随风而逝。 黛玉死的时候,正是宝玉娶宝钗的同一个时辰。只因潇湘馆离新房很远,听不到潇湘馆这边悲恸的哭声。这真的是个不朽的悲剧啊!我为黛玉和宝玉感到悲哀,宝玉最后竟然出家当了和尚,因为他知道林妹妹是为自己而死的。便在灵柩前放声大哭。一个风光显赫的大家族,就这么没落了!不知看过《红楼梦》的朋友们,是否都和我一样,为他们感到悲哀、痛心?900字 高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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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读后感:读《三国演义》有感_900字狼烟纷起,战鼓擂响。箭在弦上,男儿为何不拔? 塞北秋风,江南杏雨。江山如画,英雄为何不争? 佳人乱世,笑靥如花。倾城倾国,你却为何不得? 书中最令人扼腕的是刘关张这三兄弟。从桃园结义到赤壁破曹,从千里单骑到败走麦城,从长坡一吼到夜战马超。云长说:“即使大哥什么都没有,我也要去投奔他。”不论做什么都以他大哥为准,他可以对谁都不好可唯独要对大哥好。只因为他有义。他桀骜不驯却只对大哥忠诚,当知道自己的二哥被杀,就算打也好骂也好,这个仇我也要报。结果被手下所杀。这三人从书之头却没有走到书之尾。败走麦城,心不甘;身首异处,恨无奈;兄弟相死,泪满行。塞北风,吹散了他们的呼吸;古筝曲,叹不完他们的一生。他们兄弟之情所融合成的那一缕英魂。依旧是那么的有情有义,生死不分。忠诚之魂,永久不灭。 “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诸葛孔明,人称卧龙先生,被刘备所感动,拜为军师。为表忠心,献出隆中对;为得赤壁之赢,孤身犯险,舌战群儒;为对抗司马懿,冒险一搏,演唱空城。统一全国是他毕生之梦,当刘备临终托孤时,他发誓定会辅助刘禅,完成统一大业。这个人,他本身就是一个传奇。最终油尽灯枯,耗尽了他全部的力气。即使身已死,可他对蜀汉之忠,对刘备之忠,永久不止。 他是英雄,有胆去刺杀董卓;他有志向,只为一统天下。雄心之魂,传古至今,但凡有志者,皆全有之。曹操,一位传奇之人,在三国之中,个个有雄心,可唯独他的雄心是那么雄厚,直抒扑面而来杀陈宫,灭吕布,就连袁绍,汉献帝之妃都成为了他的踏脚石。怎料谋事在人,成事在天,壮志却未酬,可时间是公平的,最后他的壮志化成一缕英魂,永久不灭。 大梦方醒,百年长,不过弹指一挥间。罗贯中以情为墨,以义为纸,拾起“人生壮志”这支笔写出了人物百叹。关羽的忠,为后人叹;诸葛的智,为后人敬;孟德的雄,为后人佩。他们有壮志,有情义,只最终逃不脱命运。罗贯中不禁写出了人物姿,更重要的是,留下了一缕英魂,或忠或义,或智或才,不过是这其中无数人的结合体罢了。 爱无痕,情无边。欢笑泪眼共床眠。 人已去,情却在。一寸离肠千万结。 时已逝,间无隙。一缕英魂到永久。800字 高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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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读后感:读《哭泣的耶路撒冷》有感_900字慢慢合上书本,我心情沉重,一个18岁花季少女绝望地选择做人弹结束了生命,巴以战争到底经历怎样的一段历史?故事围绕着两位女主人公展开,讲述了两位花季少女在生命的最后十二个小时发生的悲剧故事,带领我们走进巴勒斯坦和以色列两个民族普通民众的真实生活中。 迪玛是一个18岁漂亮、学习优秀,参加任何考试总是轻巧夺冠的巴基斯坦姑娘,她的未婚夫是从小一起长大的表哥,幼年的迪玛和表哥及伙伴们因为巴以战争的影响,活动受到束缚,经常玩着假扮死亡的游戏,那时的迪玛就是一个主观、倔强的女孩,随着逐渐的长大她在巴以冲突中饱受心灵摧残,每天在封闭的屋子里与电视里新闻主持人进行心灵交流,宵禁让她的婚期一再延长,宵禁让她只拥有一扇窗户去看这个世界,见证一场场血淋淋的枪杀事件,目睹邻居家两个小孩是如何失去他们至亲的爸爸,迪玛心灵越来越麻木,现实的残酷催使着迪玛,让她自愿当人肉炸弹,中间她也有犹豫过,但是仇恨令她更加坚定信念…… 梅利亚姆是一个与迪玛同龄的以色列姑娘,从小生活在美国,近几年跟随父母回到故乡,与迪玛不同的是她经常逃课,经常呆在树林里怀念最好的朋友—来自美国的米歇尔,米歇尔和她有共同的美国自由生活经历。在这战火硝烟中,米歇尔是她生活的希望,是她精神世界的唯一救兵稻草,然而在一次爆炸事件中米歇尔被炸的四分五裂,埋葬了米歇尔手臂的同时,那根救命的稻草也被烧毁,这让梅利亚姆对世界彻底失望。 2002年3月的一天,迪玛从爆破专家贾桑手中接过炸弹,从容不迫走向以色列的超市。 2002年3月的同一天,梅利亚姆一个和迪玛同样肤色、同样年龄形同姐妹的少女拿着购物清单,毫不知情地来到超市。 也许是命运女神的捉弄,迪玛见到梅利亚姆的第一眼便产生了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但她肯定这是一个犹太人,于是她确定了目标,开始复仇,引爆炸弹,即将绽放的花蕾突然凋谢,看似美好的一切顿成泡影…… 战争给人们带来的是什么?是灾难是痛苦;是仇恨是心灵的焦虑与扭曲。两个互不相识的花季妙龄少女,因为种族之间的斗争,因为上层领导的私人利益成为牺牲品,这不应该让我们去认真思考吗?梦想与现实的冲撞、生命与死亡的对决,不禁让我潸然泪下,让我们热爱生命,珍惜生命吧!900字 高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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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读后感:读《雷雨》有感_1200字曹禺设置戏剧冲突的技巧是无与伦比的。两代人,分别来自两个对立的阶级,由于多次命运的巧合纠缠在了一起,复杂感情的纠葛使他们那本已伤痕累累的心雪上加霜,在命运的无情摆布和感情的残酷玩弄下,他们已无还击之力,死的死,疯的疯,逃的逃,两个家庭在一天之内毁于一旦。这就是封建家庭对人性的摧残。读完之后,莫说剧中人物,连我们都痛苦万分,彻底绝望了。 “雷雨”,这个名字取得太妙了。“雷雨”,贯穿于字里行间,贯穿于环境描写之中,贯穿于人物性格、人物感情之中,贯穿于故事情节之中,贯穿于结构形式之中。正如一些专家指出,《雷雨》故事情节的发展具有夏日雷雨的特征:开始时乌云密布,空气闷热难当,随后,空气的气氛渐趋紧张,时不时伴随电闪雷鸣,随后,大雨骤至,雷电轰鸣,整个宇宙都发怒了。再看繁漪那充满愤怒与压抑,最终走向变态极端的感情,周萍那极度悔恨、惧怕与希望并存,罪恶感与歉然同在的感情,鲁侍萍那饱受折磨仍逃脱不了命运残忍玩弄的内心,哪一样不是“雷雨”特征的典型写照。对制度的批判,对罪恶的揭露,对人物的同情与无奈,爱恨交加的复杂感情,都化作了两个字:雷雨。 虽然四幕长剧的时间跨度仅仅是一天,但我却觉得像是过了一年还不止。一天之内,人物的感情发生如此大的变化,情节发生如此大的转折,实在叫人能以想象,但我们不得不相信它是真实的。人物之间的关系形成了一个错综复杂的矛盾网、仇恨网,作者正是通过把各种复杂的矛盾糅合在一起,从而表现作品的主题的,周朴园被迫或自愿抛弃了已生下两个儿子的鲁侍萍,三十年后,周朴园偶遇鲁侍萍,矛盾一触即发。工人鲁大海为争取工人的权益与自己并不认识的亲生父亲发生矛盾,被自己同父同母的哥哥周萍痛打,周萍由于与自己的后妈繁漪发生了不自然的关系而悔恨不已,决定痛改前非,却摆脱不了失去精神依托的繁漪的纠缠、威胁,与此同时,周萍爱上了鲁侍萍的女儿——在周家当侍女的四凤,恰巧,繁漪的儿子周冲——一个善良、真诚的少年也对四凤情有独钟。四凤面临母亲和周萍的抉择,周萍把人交给了四凤,却受到繁漪的牵制,周冲面临母亲和哥哥双方面的压力,这一切的一切交错在一起,终于在周朴园暴露身世之谜后酿成了惨剧。这惨剧是偶然的,太多的巧合,天命,但又是必然的,封建制度对人性的扭曲、摧残必定造成这悲惨的结局。作者的高超之处在于,他让矛盾相互交织,无处不在,让人分不清谁是谁,谁爱谁,谁恨谁,但一切又是那么的鲜明,让人的心都能感受到。 ……繁漪是最具“雷雨”性格的人物,也是剧中人性扭曲最大的人物。封建制度对人性的摧残主要体现在繁漪身上。周冲在剧中是最无辜、最悲惨,也是最值得同情的人物。他年仅十七岁,天真烂漫,虽出生在阔家庭,但没有丝毫强权思想、等级观念,他追求平等,追求自由,待人真诚,对下人四凤真心相爱。就是这样一个优秀的青年,在封建家庭复杂的矛盾冲突中白白地毁灭了。周冲的死是最不应该发生的,所以周冲的死是对腐朽的封建制度最有力的控诉。1200字 高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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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读后感暑假总是燥热而有漫长的,而我总想找本书让我的心静下来。抱着尝试的心理,我开始接触一本名为《冰与火之歌》的外国名著,但却以出人意料的速度陷了下去。虽然从前也看过一些奇幻题材的小说,可是也没有发现任何一部可以与冰与火相抗衡的著作,即使是被称为奇幻文学里程碑式的巨著的《魔戒》。《冰与火之歌》是有着七部曲构思的长篇巨著,甚至其中单单的一部曲就有着长达80万字的篇幅,但是精湛而又生动的语言却让人完全察觉不到超长篇小说常有的累赘啰嗦以及审美疲劳,这一切都要归功于作者乔治·R·R·马丁的精心构思以及独特的描绘手法——分镜写法。书中的每一章节都是以书中不同重要人物的角度写成的,却又能极好地拼凑起整个故事而不会让读者感到重复错乱,还给人一种宏大世界的感受。马丁的描写相当朴素,没有华丽的字眼只有巧妙的比喻,让他笔下的人物与世界显得栩栩如生。而与其文学功底相比毫不逊色还有其对于这个故事的构思,姑且不提那几乎可以凌驾于任何一部巨著之上的登场人物数量,光是那能够吸引读者持续阅读下去的纷繁复杂的情节就已经让人感叹作者的驾驭能力了。鉴于这部作品的长度与其情节的错综复杂,在此就不花费时间赘述故事的内容了,唯一想谈的是这部作品的最大一个特点。当史塔克公爵在一部曲《权利的游戏》中被冠上叛国罪而被斩首的那一刻,或者是更早的当年仅八岁的布兰被从塔楼上抛下去的那一刻起,我就有了一种奇异的感觉,明明觉得不应该会发生这样的情节,但却确确实实地发生了,而且无法让人产生任何一丝突兀的感受,就好像理应是这样一半。一开始,我将这种情感定位在了意外,但却无法完整地解释出那种感受,直到两年前,当冰与火的正版开始在国内发行时的宣传词映入眼帘的刹那:残酷的盛宴。对,没有比“残酷”更适合来形容这部作品的词了,重温了《权利的游戏》的我当时如此想道,在这部作品中每个人都是平等的,他们有着各自的优点和缺点,各自的挣扎与救赎,死亡与不幸会平等地降临在每个人的头上,没有人能够幸免于难,只要冰与火之歌仍然唱响着……正因为残酷,所以真实,正因为残酷,所以意外。迄今所看过的任何一部小说的套路在冰与火中都是行不通的,因为它所描绘的那个世界就是活生生的,残酷的现实。在每一部作品中,通常都会存在一个让我喜爱的角色,《冰与火之歌》也不例外,琼恩·雪诺,就是那个孩子的名字。初期注意到琼恩,是因为他的姓氏,雪诺,十分的美丽,可是却没想到这样一个美丽的姓氏却是专门给与那些在北方出生的并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的孩子的,也就是所谓的私生子。拥有一个像艾德·史塔克公爵那样讲究荣誉责任的父亲对于琼恩究竟是祸是福,这很难说明,史塔克公爵的认真负责,使得琼恩拥有了和同父异母的兄弟们经受同样教育的机会,但是却更添了他的悲哀,无论剑使得再好,头脑再优秀,他仍然是雪诺,不是史塔克,这样的现实促使着他拥有了比同龄人更成熟的思维。在《权利的游戏》中发现冰原狼的那一幕,为了实现幼弟布兰的心愿也为了拯救那五只丧母的幼狼,琼恩如此说道:“史塔克大人(琼恩对于父亲的称呼),这五只狼崽中有三只公的两只母的,而您有三个儿子两个女儿,冰原狼又是您的家徽,这注定着您的孩子将拥有这些狼崽。”书中布兰对此的形容为:此刻他全身心地爱着他的私生子哥哥,因为他是将自己排除在外才能够正好凑出同样的数字。当史塔克公爵询问琼恩他难道不想要一只狼吗,琼恩立马指出自己并不是史塔克,那样的决绝,那样的自然,也就是从这一刻起我喜爱上了琼恩,那个善良可怜的孩子。琼恩同样也是个十分坚强有想法的孩子,当他察觉到即使他继续留下来也无法做出任何贡献,甚至无法成为辅佐下一任史塔克公爵他的异母哥哥罗柏的家臣时,他毅然选择了离开,加入了守夜人——那个驻守长城边际的黑色集团,这对于一个年仅十四岁的少年来说是极其残酷的抉择,直到后来史塔克公爵被杀,罗柏为了讨回公道自立为北境之王,那就更是如此了。第二卷《列王的纷争》中守夜人司令莫尔蒙和琼恩之间曾有过如此的问答:“他们会给你哥哥罗柏穿上五颜六色的绫罗绸缎,你却得一辈子黑衣黑甲;他会娶漂亮公主为妻,膝下儿孙成群,而你不仅永远无法结婚,更别想生儿育女;罗柏高高在上,统治四方,你却只有做牛做马的份;别人骂你是‘乌鸦’,却会尊称他为‘陛下’;他不管干下何等无聊事,一律被世人吹捧上天,而你即便立下丰功伟业,也注定默默无闻。即如这些对你一点都不困扰,琼恩……那你就是个天大的骗子。你知道,我说得没错。”“如果这些真能对我造成困扰,我这个私生子又该怎么办呢?”“你觉得呢?身为私生子,你该怎么办?”“继续困扰,但坚守誓言。”他就是这样一个坚强到令人心痛的孩子。不过,有的时候,我也会私下庆幸,庆幸他只是一个私生子,庆幸他加入了守夜人,因为这样他便不用被卷入那令人发指的权力游戏的漩涡之中,在第三卷《冰雨的风暴》中罗柏死去之后,我更是如此坚定地相信着。即使守夜人再怎么艰辛,即使长城外有着再危险的敌人,都比不过尔虞我诈的宫廷斗争的险恶,只希望他能够在远离权利欲望的地方坚守着他的信念。可是在《冰雨的风暴》中,不安定的因素还是出现了,龙石岛上的王史坦尼斯·拜拉席恩找到了琼恩并向他许诺如果琼恩愿意向他宣誓效忠便能够让他成为真正的史塔克公爵,那一刻,琼恩迷惑了。作为一个孩子,他也不是没有憧憬过也许有一天临冬城将会成为他的城堡,而他将成为史塔克公爵,可是奇迹正是因为不可实现才会被称为奇迹。尽管在这一卷中,琼恩最终还是没有说出自己的答案,但是我相信,迷惘过后的他仍然会是那个琼恩·雪诺,而不是琼恩·史塔克。冰与火中让人疼惜的孩子还有很多,艾利亚、布兰、丹妮莉丝、罗柏……他们都是在这场残酷的游戏中被迫长大的,唯一的期望只有希望其中仍然生存着的孩子们一路走好,死去的孩子们也能获得最终的安息——即使这是一个再难达成的悲愿。迄今为止,《冰与火之歌》的英文原著出版到第四卷,而中文版则才到第三卷,终端还很遥远,但是无论如何,在阅读《冰与火之歌》的这条道路上,我会一直走下去,直到终末的降临。1200字以上 高二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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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读书之《权利的游戏》读后感冰与火之歌——读书心得之《权利的游戏》读后感1000字:把今天的随想说完了,那我就来写读书笔记。这一篇文章是讲《权利的游戏》为什么会在全球这么火,而且为什么会被誉为神作?文章是从社交网络模型为出发点和切入点,即是以探索书中和电视剧中所展示的社会关系来写的。作者认为,权利的游戏之所以好看,即使在第七季夜王突变投枪手,最强谋略家小指头沦为北境第一大混子,囧雪和姑姑突然被爱情撞了腰还擦了火花等等,但是却还是会让人觉要看下去。原因在于什么?作者认为是,他讲了一个好故事。这个好故事的原则的有三:让”主角“意想不到的死亡;让“配角”连珠成线的加让“阵营”有理有据的反转。先说第一个,我记得我看第一季的时候我以为北狼家族的艾德·史塔克会是主角但是随着剧情的发展,怎么感觉“主角”要被抹脖子了?在最后一集之前我还以为放心吧,肯定会活下去的,在刑场上肯定会有人来救的,但是没有想到,到最后一集还是哎呦我去,把艾德给抹脖子了。我怀着震惊和不甘开始了第二季,发现大儿子罗伯领兵起义开起“五王之战”,哦!原来他才是主角,但是到第三季,他、他媳妇、他老娘都!没!了!然后就是各种主角被杀,我发现主角死的几率比配角的还大,以后拍电视剧的都不敢当主角了。但是,这只是一种直观的感受,作者提出几个问题,第一,这个主角是真的主角吗?第二,在大部分故事中主角都是有主角光环的,因为主角是所有线索的一条线,一旦主角死了,故事就没有连载的继续了。那为什么冰火可以让主角不断地去死呢?我再想如果当年的工藤新一在娱乐场被一棒子敲死的话,柯南也就不会连载十几年了吧。作者为此做了一个统计,把存在已经出版了的五本英文原版里面的人物利用社会关系模型做了一个统计,最后得到的结果是琼恩和提利昂的关系的密度最大,读后感.所以在看电视的时候有这样的一种感觉,作者做完统计之后更加深了判断。虽然狼爸,狼少主,鹿国王等人的排名都很靠前,但是和他们相似的还有很多,所以他们就可以安心的领盒饭了。但是为什么,他们虽然不是真正的主角他们死的时候我们还是感到惊讶?这和作者马丁的写作方式有关,冰火采用的是每个章节都以一个角色的视角来叙述,而狼爸在第一部中出场时间战了大多数,因此确实容易被认为是真主角。虽然,不是真的主角,他占得戏份也多,为什么说砍就砍呢?这就涉及到第二个原则,让“配角”连珠成线的加戏。简单来说,作者建立一个庞大复杂的人物线,少一个人根本不影响叙事虽然去掉这些最主要的连线但是这个社交网络还是一个整体。此外,我们不是也知道真的主角是谁了。最后一个,让“阵营”有理有据的反转。分阵营可以很好的梳理人物关系,而反转可以丰富角色形象,减轻脸谱化的问题。冰火对于分阵营的方式是一个典型的分总方式。至于角色的反转,则是根据teradata上面的分析,这里作者没有过多细说。我也就不写了。1200字 初中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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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心”之火冰心的爱是博大的,深沉的,她的一生都在为孩子们写作,一生信奉“爱的哲学”,她认为“有了爱,便有了一切”。读了《繁星﹒春水》这本诗歌集,我为它的新颖构思所叹服,为它的深刻哲理所感动。“青年人呵!为着未来的回忆,小心着意地描你现在的图画”。我认为,这首诗很容易理解,但蕴意深长。她劝诫我们要把握好现在,勤奋努力地学习。只有小心、谨慎地完成每一件事,将来的事业才会辉煌,人生之路才宽广。在你“回忆往事的时候”才“能够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不因碌碌无为而羞耻”!这样丰硕的哲理时常如警钟在我耳边敲响。小学时期,我总是不能“今日事今日毕”,常常把今日之事推至明日,不但导致了自己与众多机会擦身而过,亦浪费了年华。每当我回忆起小学时对时间奢侈的态度而感到痛苦。决心珍惜现在的时光,每时每刻都要做些有用的事情。“青年人!相信自己吧!只有你自己是真实的,也只有你能创造自己。”就像诗中讲的那样,要相信自己,战胜自己,超越自己,不怕生活中的雨雪风霜;不要受到一点儿挫折就灰心丧气。在历史的长河中就有一个鲜明的例子:贝多芬是一个家喻户晓的音乐家,但他的一生并不平坦。自幼年开始,人生对他而言就是一场为了生存而展开的战斗,凄惨而残暴。才四岁时,父母就强迫他练习演奏,很多时候还对他动粗。长大后的贝多芬出名了,却被病魔缠身,彻底失聪。一个失聪的演奏者还能奏出完美的曲子吗?但贝多芬并没有听天由命,决心从不幸中崛起,简直是一个奇迹,因为他耳聋后与世隔绝,把木棍叨在嘴上,把木棍放到钢琴上,通过骨传导听到钢琴的声音。虽然他失聪了,但他不向命运低头,创作出许多优秀作品,今后人敬佩叹服,正如《国际歌》中唱得好:“从来没有什么救世主,全靠我们自己”。生活中遇到困难时,我们一定要靠自己,只有你自己才能在世人面前亮出亮丽的风采,展现一个全新的自己。“青年人!只回顾么?这世界是不住的前进呵!”平时,我常受到英语老师的赞许,又在英语竟赛中取得优异的成绩,自己不由得沾沾自喜,之后就变得妄自尊大,止步不前,沉浸在幸福的“回顾”中,等到自己失利时,才发现身边的“对手”早已突飞猛进。所以,我们不要活在过去,要戒骄戒躁,不短创新,不断前进,因为“这世界是不住前进呵”。“青年人!珍重描写吧,时间正翻着书页,请你着笔!”读了这首诗,我脑海里立刻浮现出岳飞的“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再一对比,发现与冰心的这首诗歌有着异曲同工之妙。恍然间,我便明白了努力学习和认真做事的重要性。若“珍重地描写”自己人生的诗篇,记录史上便是动人的经典,定格的永恒;若草草了事,记录史上便是一片苍白,或许还会染上污点。我孤单时,寂寞时,伤心时,总会想起小时候在大院结交的朋友。他们的脸上洋溢着灿烂的笑脸,幼稚可爱,无忧无虑。我曾用冰心的诗歌来问自己:“儿时的朋友:海波呵,山影呵,灿烂的晚霞呵,悲壮的喇叭呵;我们如今是疏远了么?”每当我的意识变得浑浊消沉时,我耳畔会猛然响起冰心的诗歌。它就像熊熊烈火促使我扬鞭催马自奋蹄,勤勉地去书写辉煌的人生。五一路学校初一:唐小淇600字 初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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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读后感:读《草房子》有感_1200字我最近又读了不少书,给我印象最深的要数曹文轩伯伯的《草房子》这本书了。 这本书主要写了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六年中,他亲眼目睹或直接参与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撼动人心的故事。纯真无瑕的少男少女、不幸少年与厄运的勇敢拼争、残疾男孩对尊严的执著坚守、垂暮老人在人生最后一瞬的耀眼光辉。书中描述了许多呼之欲出的人物,其中最令我敬佩的就是杜小康。 杜小康的家是油麻地首富,他家的标志是那扇让人羡慕的大红门。大红门内是油麻地唯一的杂货店,每天都有人来他家买东西,所以杜小康家一直过着油麻地人望尘莫及的富裕生活。但灾难还是在一天降临了。 杜小康的爸爸借钱买了一条大船,去城里进了一批好货。可就在回来的途中撞船了,所有的货物都成废品。这件事情对杜小康的爸爸打击太大,他生病了,一种十分奇怪的病,站都站不起来。杜小康成了家里的顶梁柱,天天带着爸爸出去看病。因为欠下了不少债,所以杜小康无法再继续上学,家里也无法再开商店。最后,杜小康家真正成了一个空壳,没有任何钱再给杜小康的爸爸治病,他只能每天躺在床上休养。直到第二年春天,杜小康的爸爸才能站立行走。 杜小康父子俩不甘心命运的磨难,爸爸再次借了钱,买了五百只小鸭,带着杜小康去大麦地放鸭。但好景不长,当这些鸭子即将下蛋时,鸭群钻进了别人的大鱼塘,把人家的鱼苗全吃光了。鸭子被人家扣留了。来年春天,杜小康爷俩回来了,只带回了五只双黄蛋,爸爸又旧病复发了。爸爸为了还钱,不得已把用上等木材做的那扇大红门给了一位债主。曾经带给杜家人无限光彩的红门消失在了夕阳中……杜小康又一次撑起了这个家,他向桑桑借了二十元钱,进了一些货,在学校门口做起了生意,生意非常好。 经过磨难的杜小康,面容清瘦,但一双眼睛却出奇的亮,并透出一种油麻地的任何一个孩子都不可能有的早熟。他咀嚼着油麻地的任何一个孩子都不会去咀嚼的,由大芦荡给予他的那些美丽而残酷的题目。他面对生活的挫折,已经没有太大的惊慌与悲哀,而是在心中做好了今后生活的种种打算和计划。当他在学校门口泰然地做着生意时,老师们感叹着说:“日后,油麻地最有出息的孩子,也许就是杜小康!” 在十四岁的杜小康身上,我读懂了“承担”。在一次次不幸的磨难中,在家里最困难的时候,他学会了承担,主动担起家庭的重担。与同龄的孩子相比,他早早地成长为家里的一根顶梁柱。谁能说,磨难不是另外一种人生的财富呢? 我们现在的生活条件很好,不必经受这样那样的磨难。对我们来说,“承担”这个词的内涵也就有了改变。我们能够“承担”的就是完成做为学生的职责,努力学习科学知识;尽可能多地帮爸爸妈妈做些家务活,让他们不为我们操劳;当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时,我们要学会承担,积极面对困难,在克服困难的过程中一步步成长。 最近,我发现妈妈头上的白发又增加了很多。我知道上了六年级就要面对小升初的煎熬,妈妈和我一样有压力。妈妈,您别担心,我会认真努力地去学习的!该我承担的,我一定能做好!您就放手让我帮您多承担一些家务,让您得到充分的休息,少长一些白发,让我的老妈永远年轻! 放手让我承担,是爸爸妈妈爱我另一种方式,能让我更快地成长,能让我走得更远。1200字以上 高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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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读后感:读《乱世佳人》有感_3000字《乱世佳人》这部的外国名著,以南北战争为背景,描写一个暴发户的女儿斯佳丽和几个男人的爱情纠葛。作者玛格丽特。米切尔成功地塑造出一批栩栩如生的任务形象,如相貌出众、敢爱敢恨的斯佳丽,温文尔雅、守传统礼仪的卫希礼,贤淑端庄、心地善良的玫兰尼,粗犷豪放、具有独特处事哲学的巴特勒等等。在这部书中,既描写了在战争中永恒不变的爱情,又描写了感人至深的亲情,更令人感动的,便是没被湮没的友情。在如此*不安,战火纷飞的年代,闪耀的人性光芒依然夺目,甚至被血与泪洗涤得更为晶莹剔透,更为崇高上。也使这部看似通俗的作品产生了感人的艺术力量。 斯佳丽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是,起初,她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布满生气、布满斗志的人。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 “Tomorrowisanotherday。”。永远布满了希望,布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习的。所以,每当我碰到困难、心情不佳时,我便会告诉自己:“Tomorrowisanotherday。”。 当斯佳丽得知母亲死于疾病,父亲因此疯了的时候,她毅然离开了安定的小城,回到了烽火四起的庄园,用她稚嫩的双肩肩负起整个家庭的重担。她不再是流连于各种舞会的花蝴蝶,不再是娇纵人性的千金大小姐,她,开始了通彻心扉的蜕变。她必须用自己的双手去耕种,一双白嫩的手变得枯黄,长满了代表成长的厚厚的茧。她,累了。可是,她却不能停止,整个庄园的人都离不开她。她多想像以前那样,听到母亲温柔的声音,在父亲的怀抱尽情撒娇。可是,一切,都因战争而改变。母亲病逝,父亲神志不清,两个姐姐还是如此懵懂无知。想到这,斯佳丽狠狠擦掉了两颊的眼泪,在骄阳下重新开始劳作。这是这部书最令我感动的情节。曾经娇生惯养的斯佳丽,曾经沉*爱不能自拔的斯佳丽,曾经骄傲幸福的斯佳丽,斯佳丽,这个美丽的女孩,在战争中并没有倒下,而是依然以骄傲的姿态,生活于生活之上。每一次似乎无法逾越的困难在一旁冷冷嘲笑的时候,斯佳丽都无畏地去面对。粮食没了,她到废墟下去挖,直至手指出血也不放弃;辛苦种了一季的棉花被炮火烧了,她毅然放弃,到城市做起了令人不屑的"女商贩";与最爱的男人巴斯特的小女儿因骑马摔死了,她悲痛欲绝,但还是理智地准备了后事??她以常人难以想象的坚强和毅力,战胜了一个个如大山般沉重的困难,外表柔弱的她,藏了一颗火热的心,一颗充满信念的心,一颗令人无法不动容的人。 战乱后,废墟连连。而斯佳丽,宛如盛开在废墟上永不颓败的花朵。开到荼蘼,芬芳馥郁,氤氲开来,温暖了这个四季,这个战乱里的四季。生活总是布满了荆棘和陷阱,四处危机四伏。可是,只要我们具备"斯佳丽式"的美丽心灵,荆棘会变成鲜花,陷阱会变成糖果。困难是生活给予我们的慷慨馈赠,抓住并战胜它,生命的财富便是如此积累而来。 别灰心,别气馁,"明天就是新的一天了"。作为斯佳丽-—一个出身高贵的小姐,迷人的外表和特有的气质曾倾倒了无数的痴情男子,使他们为其或歌或悲,但她却独独迷恋上了阿希礼,一个并不是最出色的男子,爱情的魔力令其如痴如醉,但是阿希礼所爱的却是美兰而非自己,面对着即将结婚的阿希礼,她能够抛弃少女的羞涩心理,将内心的爱慕之情大胆地表达出来,这需要多大的信心和勇气啊!但是斯佳丽偏偏做到了。 人生的悲哀莫过于爱一个人并不是追不到,而是没勇气表达出来,当然表明了自己的心迹后是否能够获得爱情,这又是另外一回事,毕竟爱情是两厢情愿,任何单独的相思和*都是无济于事的。爱情并不是形体上的结合,而是灵魂上的交融和思想上的沟通,琴瑟和谐,只有这样,爱情演奏出来的音乐才是优美动听、震撼人心的,在此斯佳丽所表现出来的勇气是我所深深敬佩的。 第二,当斯佳丽的新婚丈夫查礼死后,她能够抛弃世俗观念而不顾,顶住压力去参加舞会,这又是体现其勇气的第二点表现。本来没有爱情基础的婚姻大厦就是相当脆弱的,丈夫的忽然战死使其轰然倒塌,一切都灰飞烟灭,只留下名义上的片片残骸和联系,与其虚伪地放声大哭,倒不如还原自己本来的面目,将其真实的情感**的流露出来,尽管她的这种做法人们在情理上难以接受,但是在虚伪和真实之间我宁愿看到真实。 在现实生活中如果我们能有她这样的勇气表现出真正的自我,少一些披着美丽外衣的人们,那么处处防范、渐渐冷漠的人际关系将会得到很大的改善,而越来越流行的所谓“隔膜”也便会冰释瓦解,人们将会更容易地相处,所以我钦佩她的这种冒着将会遭到世人唾骂、名声扫地的危险而展现真实自我的勇气。 第三,我欣赏她的那种在困境中百折不挠、愈挫愈坚的顽强意志和对诺言的严格遵守。在战争前,斯佳丽可以不必为自己的吃穿住行担忧,良好的家庭环境使其与劳动基本上脱离了关系,然而当战争爆发后,面对着昨日的财富转瞬间化为虚有和那片烧焦的黑土地,她咬紧牙关以自己柔弱的双肩挑起整个家庭生活和重建陶乐的重负,其毅力、其信心、其勇气,又岂是一个柔弱女子所承担得了的。生活的强者不是压倒一切,而是不被一切压倒,在随时出现的天灾人祸中求得生存和发展。在战争的熔炉里,在社会的动荡中,她完成了一次由柔弱到刚强的全新蜕变。 经过重重困难和远途跋涉,当重返故里时,面对着眼前荒芜的田地一片狼籍,昔日美好的陶乐和相关的记忆怎不令其潸然泪下?当看到饥饿难挨的她好不容易在地里找到一个箩卜而爬在黑色的泥土中放声大哭这个镜头时,我们又怎会不为之动容和赞叹?特别是她举手发誓要重建昔日陶乐和再也不挨饿时的那份不屈不挠,浑然大气,更令我看到了一个非凡女子钢铁般的意志和韧性。而今天的一部分人当稍微受到一些挫折和磨难就心灰意冷,自暴自弃,看到这时是否为此汗颜而自叹不如呢? 如果说感动我的是她的那份坚强和勇气,那么夹杂在其间的也有她对诺言的严格遵守,这也是她身上的一处闪光点。只因答应了阿希礼让照顾美兰的诺言,于是在即将被攻陷的亚特兰大城市,她冒着被捕的危险毅然留了下来,照顾将要生产的美兰,后来并带她们经过千辛万苦回到了除了房屋而一无所有的陶乐,其中的酸甜苦辣又怎是常人所能想象的到的,面对着自己的情敌、阿希礼的妻子美兰,斯佳丽可以有足够的理由对美兰*置之不理,让其自生自灭甚至毁了她们,但是她没有这样做,而是以宽容的态度包容了一切并给予悉心照顾,与其建立了情同手足的姊妹情,这是我所钦佩的另一点,其闪烁着人类善良本性的光芒是不容我们抹杀的。不管她对待别人如何,就从美兰这一点上斯佳丽善良的一面就是值得肯定的。 战争中,她不惧怕,死里逃生,面对战后的伤痕累累她没有逃避,毅然鼓起勇气,投入到战后生存战中。原本是富家小姐,却能吃得下苦,亲自采摘棉花,这种勇气足以说明她的不同凡人,其中有一个镜头,她的妹妹哭哭啼啼埋怨时,斯佳丽毫不留情的一巴掌,这一巴掌可以看出斯佳丽能担大事的潜在素质,同时也可以看出她内心里有一种凶狠!斯佳丽是自私,残忍的!她战后庄园重建中,遇到了困难,于是,斯佳丽抢走了妹妹的未婚夫,因为这个暴发户可以为她提供钱,剥夺了其妹妹的幸福。并且斯佳丽为了得到利益,雇用犯人来工场做工,因为可以付出少的报酬,就能使这些犯人为其创造高的价值,并且可随意殴打而不用考虑责任!呵呵,这倒有点像前段时间山西的黑窑事件了! 斯佳丽一生只爱了一个阿希礼,但是却只是个泡影!最终也没有得到!斯佳丽执着的爱一个不爱自己的人时失去了真正爱自己的白瑞德!直到最后斯佳丽才明白这个世界上只有白瑞德是爱她的,是属于她的,但一切都晚了,白瑞德失去了对斯佳丽的信任,毅然的离开了她,独留下哭泣的斯佳丽!斯佳丽是很坚强的!战争中逃亡,战后重建中也已经充分看出她的坚强!痛失爱女,失去最爱以及最爱自己的人之后的斯佳丽还能说出:tomorrowisaanotherday!可以看出她毅然没有放弃生活,毅然憧憬着明天会很美好!像斯佳丽这样的佳人,天生丽质,再加上骨子里有一种与众不同的胆识勇气,度量,坚韧,当然少不了必要的心狠,足以能使之在那个战争环境中成为女中枭雄!她爱过,并且那么执着的爱着,她自私,对她来说,失去的某些东西,诸如道德,诸如不爱的丈夫对她来说都不会感到伤悲,这些阻止不了继续向前!她本非常人,更不可以常人的眼光来评述!1200字以上 高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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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闭上眼,脑海里便充斥着肆虐的风。马路上疾驰而过的车、呼啸般的胎噪、刺眼的氙灯,无一不令我心有余悸。我坚信,好人总是有的。可当时我怕了,真真切切的怕了。有谁懂当你一遍遍的呼喊却没有人回应的慌乱,要知道那是个人,是一个有血有肉的鲜活生命。怕,并非胆小怯弱,而是惶恐于生命的尊严。我怕我会看到一个脆弱不堪的疲惫躯体会痛,我又盼望着见到,这样的话至少可以确认他还在,我还能帮他。于是我不停呼喊不停寻找,却终不得见。我想,一定是有另一个善良的人救了他。恩,一定。夜,这般深。他的家呢?为何在这寒冷的冬夜里横卧。于是不禁又浮现一副画面。躺的是冰冷干枯的草地,盖的是破旧褴褛的大衣。紧紧蜷缩着的身体,竭力喘息。头部深深埋在大衣里,努力的保留这仅有的温存。。终究是有人救他,这世界总有温暖。可,突然就又难过。想起曾经玩世不恭怨天尤人的自己,好陌生好可悲。庆幸,如今自己终于猛醒,活着的意义,生命的价值。被消磨的岁月,虚度的青春,皆如白驹过隙,将一切匆匆著成一抹哀伤。我明白,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现实社会里。就算是拥有琉璃般的心,也会被尘埃、招惹。我只是想,并非奢求自己多么清高多么脱俗多么与众不同。我是想,只管自己干干净净安安静静、做自己想做的。我想,为了家人为了朋友为了爱我的人和我爱的人都能够平安幸福和快乐,我一定会挤身这个社会。这是一种必然。我想我还会与他人争与他人抢,因为我知道不这样做的话,本可以是自己爸妈的衣服,自己老婆的戒指,自己儿女的书包,都将成为他们的。我不愿!朋友,原谅我逐渐少去的问候。心里有你们,很重要。我只是不想有事时还像从前那样,拿着父母的钱,找个荒谬的借口,这不叫本事!朋友,请相信我说的话。以后路还长,我深知只有自己变强才能更好的解决一些棘手的事情。我不想等有事时慌了阵脚,顿时才发觉自己的稚嫩与脆弱。需是未雨绸缪才好,滴水不漏才是我想要。要随性中的坦然、稳定中的透彻。朋友,记得要做个好人,哪怕有再多借口。朋友,记得这世上总会有温暖,当你失望时我就是太阳。朋友,记得要面向光明,别辜负了青春的恩泽!朋友,无需羡慕他人,生命的可贵就在于此。做最好的自己,只要沿着心的方向前进,一个个都是好样的。记得,不管长得帅不帅,我们至少正气。不论个子高不高,我们至少挺拔。三分热度不如做个有心人罢。朋友,晚安。请记得最重要的,做个好人!900字 高二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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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之歌》读后感_900字今天,我做完作业,闲着无聊便从书柜里拿出《青春之歌》这本书。《青春之歌》的许多情节令我感动,当我看完这本书时,我心里久久不能平静,书中那火一样的青春激情总是能点燃我的心,那激情燃烧的岁月始终勉励我不断前行。斗争年代的血与泪,苦与乐,是那么深刻,让人久久难以忘怀。 《青春之歌》以高亢激昂的旋律谱写了一曲青春的赞歌:在“九一八”到“一二九”运动期间,以林道静为主要人物的一批进步青年,从对待世俗的超然冷漠到投身革命的热血沸腾,从反对封建统治到抗击日本帝国主义侵略,并在共产党领导下,积极投身于无产阶级伟大革命之中。女作家杨沫将那段不可忘却的历史赋予青春以热度,并借助红色记忆和铿锵文字唤起新时代下青年学生心灵深处的强烈共鸣。通过林道静们的故事,我强烈地感受到了那个时代的青年学生和爱国知识分子对祖国的热爱和真诚,以及对自由与真理的不懈追求。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在那个时代,知识分子只有投身到革命的洪流中,将个人命运融入到祖国前途和民族命运中,才能寻找到自己的出路,才能有光明的前途,其青春才是壮丽和辉煌的。 青春,洋溢着激情,挥洒着希望,蕴含着力量。一部《青春之歌》唱出了那个时代青年人的心声。在我看来,这部作品很成功,它以青春的节奏快步前行,我读它的时候只能紧跟其节拍。书中火一样的青春感染力让人无法躲避,你不可能停下来,因为那个时代不让你停下来,它催着你不停地前进、前进!这就构成了它独特的催人奋进的青春旋律,只要你还有一点点青春的气息,它就能点亮你,燃烧你! 青春,对于每个人来说,都太短促了。也许,正是因为它的短促,方显弥足珍贵。我们每个人都拥有过青春,对于那些年过半百的人,青春给了他们回忆和遐想;而对于我们这些风华正茂的人,青春则给予我们无尽的活力和美好的憧憬。如果说林道静、卢嘉川、罗大方等人留下的是他们为拯救危难中的祖国所表现出的不屈不饶的革命精神,那新时代的我们就应该更好地传承他们的精神,从自身做起,努力工作、积极生活。唯有如此,才对得起那些英雄前辈用血肉拼出来的美好今天,才对得起党和国家对青年一代无微不至的关怀。 朋友们,让我们将自己的个人前途同国家、民族的命运紧密结合在一起,谱写出属于我们这个时代的绚丽篇章,奏响属于我们自己的青春之歌!900字 高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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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一读后感:读《红楼梦》有感_900字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泪?一一题记犹记得,这么一句话“你身体里的每一颗原子都来自一个爆炸了的星球,形成你左手的原子可能和右手的来自不同的星球,这实在是我所知物理学中最富诗意的东西,你的一切都是星辰。”我想着,这一句话与宝玉黛玉的前世有几分相似。不知不觉中,本是陌生的事物慢慢熟悉,从而缔结盟约。犹记得,曾看到意大利旅游局的一句宣传语-----------“行走,是为了找回你自己”时拍案叫绝。的确,人生是一条马拉松赛道,每个人都在奋力向前跑,可是到头来,我们却丢失了自己的信仰。我想着,这也是宝玉与黛玉一生的写照,为摆脱束缚而努力,可在封建社会下又显得是那么无助。犹记得,电影里曾有这么一句话“黄泉八百里,曼珠花遍地。花开一千年,叶落一千年,花叶,生死永不见。”我想着,花代表黛玉,叶代表宝玉,纵使曾经美好,辉煌,可却也阴阳相隔,不如路边野花平淡朴实,却安然自在。曾几何时,手捧着那本彩绘注有拼音的《红楼梦》,只是被其中精妙绝伦的建筑及偶尔冒出的趣事所吸引。上了初中喜欢上了那贾府的辉煌,凤姐的直爽,贾母的选择性善良,宝玉的忠心,偶尔也怜爱着孱弱的黛玉,心疼她的懂事,寄人篱下,却又佩服她在封建礼仪的社会下依旧勇敢。再读时,已多了几分凄凉,大宅的辉煌映射着人性的冷淡,贾环等一系列人的嫉妒心理让人更加心寒,似乎大宅的温暖也只有这几个孩子了,当封建的枷锁来临时,他们的反抗却又如此无助,结局也是一句“凄凄惨惨冷冷清清”。时曾想起,若黛玉宝玉不出生在这般富贵人家,只是寻常人家,恐怕结局便为“宝玉耕田,黛玉织布,膝下儿女双全,屋上炊烟袅袅。”可惜一切皆为如果,衔玉而生,注定不再平凡。黛玉的身子,身在平凡人家,注定红颜薄命。偶有几时,敬重曹雪芹先生,贾府繁华辉煌,细致穿插描写,的确不易;绕口难懂的关系,也一一梳理清楚;每一个人物活灵活现,似是个真真人儿。却也有几时,多加怨恨,黛玉已为宝玉流了那么多泪,前世的债也已还清,为何还要二人分开,家族败落呢,到了黛玉离世宝玉出家早已是泪湿满书,不忍再读,也终于明白那把辛酸泪。这世间总也是世事无常,愿身边的你我有着信仰,当太阳初升时,毫不犹豫的向前冲。也愿:岁月静好,现世安稳,你我从容如初,不负韶华900字 初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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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屈原》有感_900字空气开始凝固,风欲呼不能。你最终还是来到了汨罗江岸,颜色憔悴,面容枯槁。你的心在滴血,不平的遭遇,不公平的议论,不同的人生价值观,你最终选择了与日月争辉,和天地共存。用尽力气,抹不去你悲伤的回忆。你—屈原,楚怀王的左膀,天下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想当年,你是多么的精明强干。你是多么的能言善辩,你又是多么的明子制乱。现在你却安静了。“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他们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他们以小人之语旁君子之为,他们以小人之语妒君子之才,于是你,被疏远了。在寂寞的风中,你在行走,伴随着夜的精魂。你赋《离骚》,写下了内心的困苦和悲愤;亦余心之所善兮,谣琢谓余以善淫。是的,没想到当年大名鼎鼎的楚国大夫,却一败涂地。风,还是很寂寞,在云中翻过的是月的清波。你正直前行,你竭尽忠智!但你终日被诽,你心里怎能无怨无悔呢?理智是冰冷的慰藉。你最终选择了与汨罗江为伴。这一天你站在汨罗江口,颜色憔悴,面容枯槁。就连渔夫也能看出你心中的那股不平之气。当他问你为何出现在此时,你终于道出了心中的不快:举世浑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你宁愿“赴长流而莽于江鱼腹中”,也不愿以皓皓白云,而蒙世之温。这就是你,今大地为之自豪的脊梁。你,就在这一年,纵身一跃,以转瞬即逝的生命表达你对朝廷的怨恨,既然匆匆地来,为何不匆匆地去?沉沦的光明中烁烁生辉的只有这汨罗江中一颗不屈的心,一首不朽的诗在寂寞的风中,你在行走,伴随着夜的精魂。你赋《离骚》,写下了内心的困苦和悲愤;亦余心之所善兮,谣琢谓余以善淫。是的,没想到当年大名鼎鼎的楚国大夫,却一败涂地。风,还是很寂寞,在云中翻过的是月的清波。你正直前行,你竭尽忠智!但你终日被诽,你心里怎能无怨无悔呢?理智是冰冷的慰藉。你最终选择了与汨罗江为伴。这一天你站在汨罗江口,颜色憔悴,面容枯槁。就连渔夫也能看出你心中的那股不平之气。当他问你为何出现在此时,你终于道出了心中的不快:举世浑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你宁愿“赴长流而莽于江鱼腹中”,也不愿以皓皓白云,而蒙世之温。这就是你,今大地为之自豪的脊梁。你,就在这一年,纵身一跃,以转瞬即逝的生命表达你对朝廷的怨恨,既然匆匆地来,为何不匆匆地去?沉沦的光明中烁烁生辉的只有这汨罗江中一颗不屈的心,一首不朽的诗。高一:天天ee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900字 高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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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满江红》有感_900字在国庆小长假里,我读了岳飞的《满江红》。全篇词格调激昂,豪放雄浑。表述了岳飞悲愤中原重陷敌手,痛惜前功尽弃的局面,也表达自己继续努力,争取壮年立功的心愿。“怒发冲冠,凭栏处、潇潇雨歇。抬望眼,仰天长啸,壮怀激烈”。凌厉悲壮,破空而来。是什么?让一个铁血男儿激动至此,愤怒至极?他本来已经胸有成竹的出战金兵,却在同一天内接到了十二道撤军的金牌。军命难为,否则就算叛变,这样的不抵抗政策让岳飞报国无门,眼看金兵就要侵占中原,投降派却还在唯唯诺诺,苟且偷生!他愤怒,为什么自己没有办法阻止金兵侵犯家园,没有机会精忠报国,只能狼狈退兵。千般言语,万般豪情,都只汇成一声怒吼,直击灵魂深处。一个有着赤子之心的忠义之士形象的再现.“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三十而立,应是少年人有所成就的时候了。可岳飞恼怒自己的功业却仍然如同尘土一样微不足道。当然岳飞并非只是为了追名逐利,而是为了山河永存,固国维家。“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是要激励自己不要虚度光阴,待青丝白头,空悔恨。写出了岳飞积极进取的态度,也是对当时抗金将士的激励鼓舞。词的下半段笔锋急转抒发自己对侵犯家园的敌人的怨恨和统一祖国的殷切希望。“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靖康之耻,还未洗雪。心中的滔天愤恨又怎能平息?“驾长车踏破贺兰山缺。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待从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阙。”发自肺腑的豪言壮志气壮山河。“收拾旧山河”更为直白的表达了自己恢复国家的壮志雄心。这首词表现出一种浩然正气、英雄气质,表现了报国立功的信心和乐观主义精神。词里句中无不透出雄壮之气,充分表现作者忧国报国的壮志胸怀。这首爱国将领的抒怀之作,情调激昂,慷慨壮烈,充分表现的中华民族不敢屈辱,奋发图强,雪耻若渴的神威,从而成为反侵略战争的名篇。正如陈廷焯所说“何等气概!何等志向!千载下读之,凛凛有生气焉。‘莫等闲’二语,当为千古箴铭。”岳飞的《满江红》无愧千古绝唱,岳飞更是人间绝色!他的一颗赤子之心透过时间的尘埃熠熠发光,不仅激励着当时的保家卫国的将士,也同样在今天激励着千千万万的中华儿女。祖国神圣的领土是是不可侵犯的,犯我家园者,虽远必诛!爱国之心,状国之志,固国之志,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初三:田坐页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900字 初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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