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玫瑰与白玫瑰
张爱玲曾用红玫瑰与白玫瑰来形容爱情。“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便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
得不到的总是最好的,得到了的便不再那么珍惜。何止是爱情,“红玫瑰与白玫瑰”的理论贯穿于生活。
有句话叫做“书非借不能读”。从别人那里借来的书我们会珍惜,更加认真去读。因为不久之后就要还给别人。而我们自己拥有的书放在书架上许久,我们可能都未曾认真阅读过一次。因为我们已经得到了它,不再珍惜。
海伦在《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一书中讲述了自己渴求光明以及它能够带来的乐趣。我阅读的时候就想,如果她像我们一样获得了可以寻找光明的眼睛,她是否还会如此渴望光明?她是否会像我们大多数一样将光明习以为常呢?得到了便不再珍惜。但愿不会,毕竟她曾经历过漫天黑暗的痛楚。失去过的人应当更加懂得珍惜。
曾经的我遥想毕业之后的光景,我以为那会很幸福。我可以无止境地看小说,出去游玩。然而很快我便厌倦了这样的生活。忽然想起高中时代班主任在教室中说的话:”也许现在的你们上课的时候悄悄看小说觉得很刺激,很快乐。然而当你们毕业后可以光明正大地看,想看多久就看多久时,你们便会感到厌倦了。“是的,我厌倦了,因为曾经遥不可及的一切太容易得到了不是吗?想出去玩就出去玩,想睡觉就睡觉,小说想看多久就看多久。于是,我思考如何才能让自己更加幸福。我告诉自己,唯有周末才是可以放松的时间。其余时间就在书桌前看书,写作。想必这样的放松会来的更有意义,更加幸福。
我们的未来仍像一团迷雾,等待着我们去探索。我们会得到,也会失去。对于失去的我们不必惋惜,若它是红玫瑰,它就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若它是白玫瑰,它便是那床前的明月光。对于得到的,我们应当更加珍惜。毕竟曾经的我们是多么渴望得到它。
红珠山森林温泉
都说要去峨眉山游玩,必去红珠山森林温泉一泡。据说那里的温泉可以让人从外表到内心都得到呵护。耳听为虚眼见为实,我今天就去鉴证这是真是假。
红珠山森林温泉坐落在峨眉山脚。正因“峨眉天下秀”,红珠山森林温泉也跟着沾了秀色。它四周被花木环绕,既具有隐私性,又亲近自然。红珠山森林温泉有二十九个池子,有雨露池、蔷薇池、蝶舞池、雪芽池、湘妃池、浮力池……每个池子都能带给你不同的享受,不同的感觉。
傍晚时分,我首先来到了洒着黄色小花的雪芽池。我跳入池中,刚才的寒冷便被温暖的水冲淡了,一种温柔舒适的感觉油然而生,似乎有一双柔和的手将我轻轻托起,舒适万分。雪芽池中的水平静,躺在池子中央,便可去观察周围那美丽的风景,让你和大自然亲密的融为一体,让游走过太多地方的心平静下来,去享受此时此刻的宁静美好。傍晚时分,泡在暖暖的温泉池里,墨绿的树叶间的空隙透出紫蓝色的天空,风吹过的“沙沙”声混着多多少少鸟儿的鸣叫,宁静的月光倾泻着,池中的花朵荡漾着,仿佛一切都是那么美好,那么动人。
随后,我来到了波涛汹涌的湘妃池。那里波浪连连,池周池底,都不断地喷出雪白的浪花,震撼激射啊!我在湘妃池里游玩时,不断被水花冲击,我深深地感受到了水的浮力和阻力,了解了许多科学原理。
人们在各个池中嬉戏着,他们有的打水仗,有的游泳,还有的套上游泳圈在水面上漂浮。玩的不亦乐乎!人们在依山傍水的森林温泉里都玩的很开心,红珠山森林温泉真是一个让人们收获欢乐和幸福的地方啊!
果真红珠山的温泉呵护人的身心,真是不虚此行!
相关推荐
-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在那种情形下都管得住自己,现在就管不住了?振保一直都能管得住自己,拒绝玫瑰的时候管住了,初见娇蕊的时候暂时失控,但最后还是管住了的,烟鹂出轨,又有短暂的堕落,最终还是回到正轨。他从来都能管住自己,即使有短暂的迷失,总是能回到他认为的大众认为的正确上来的。所以从来都不会担心振保会一蹶不振,只要他还有能力,便不会任性到底。可悲又可怜。没人知道振保的选择到底正不正确,自制的人从来都对自己残忍。就像变形记中的主人公格里高尔,身上背着重重的责任,一刻都不能停歇,仿佛自己一倒下世界都会毁灭。成为甲虫的那段时间虽然无奈却也是轻松的吧,上帝收回了他承担着责任的能力,虽然是被迫,也是解脱。结果世界并没有倾塌,父母与妹妹都很好地活了下来,他们并没有因为失去格里高尔的庇佑而凄惨,反而父亲重新振作起来,由一个颓废的老人变得强壮坚强,妹妹不知不觉也成熟,焕发生机。没有人会没了谁不行,格里高尔是遗憾而又欣慰的吧,至少他最后得到了解脱。而振保,他的能力一直都在,他的世界也还牢牢控制在手心,上帝没有把他变成甲壳虫,没有夺走他的能力,他的世界,因此,他注定背负着这个沉重的包袱到死,他有机会摆脱,但是他的责任心与面子让他无法放手,他无法摆脱,即使短暂地丢开也迟早会找回来。这是社会上大部分人的状态,并不说有多不好,只是偶尔会莫名觉得累,且惆怅。到底自己放弃了什么,值不值得,没有人能回答这个问题,不到生命的最后谁也不知道。当一个人回首往事的时候,不悔不恨不留有遗憾,这会是最好的结局。可是没人能够做到。如果他振保早知道他最后小心翼翼选择的,放弃了这么多最后换来的,却是和玫瑰与娇蕊一样放荡的女子,甚至连她们还不如,那他还会选择抛弃那两朵他至少还曾喜爱过的红玫瑰吗?或许吧,但是世上没有早知道,所以那两朵红玫瑰,注定会被他丢弃。“在那种情形下都管得住自己,现在就管不住了吗?”是啊,一步错,步步错;前面一步好不容易对了,后面怎么可以出错。 即使在那个袖珍的世界里,他从来都不是主人。没了他,他的袖珍世界只会并入其他世界,却从不会因他消失。希望他至死都不要明白这一点。或许在烟鹂出轨的那一瞬他意识到了,或许如果烟鹂承认了一切,将破罐索性摔得粉碎一点,振保也许便不会有机会再将破碎的世界重新黏补起来,粉饰太平,假装他还控制着一切。凤凰浴火重生,浴火虽然疼痛,却也能烧掉束缚。振保这把火才刚燃起一点,就被他痛呼着扑灭了,因此他再也不能看到世界另一个模样。他只能怀揣着那个布满裂纹的袖珍世界踽踽独行。1000字 高三 读后感
-
红玫瑰虽以年近50,但父母总还是隔三差五的吵一架,当时两人凶的吓人。可过后,两人又和好如出。这真让我这个当儿子的两边为难,你说我帮谁?吵架是势不两立,要是我帮助一放,那和好后可就有我的好果子吃了。夹在中间做人最难,但我从不因此恨父母,我只很那个意外。时间倒退到1981年,当时我的父母还刚刚26岁。不是我吹,我的父亲长的贼帅:高鼻梁、双眼皮、大眼睛。而我的母亲呢,从照片上看更是光才炫目,典型的东方女性。没过多久,我林奶奶就开始精心策划两人见面了。第一次是在电影院。好象在那个年代电影院与公园是固定的见面场所。一说起第一次见面我妈就颇为不满:“你看前几个,到了电影院拿出大包小包的花生、瓜子、糖……真实要啥有啥。你在看你爸,到了电影院半天才掏出一块糖,还是水果糖。真实……”这时的我爸只是乐:“嘿嘿”。第一次见面看来不成功,我妈说反正他没相中。面是在我奶奶家。据官方(我妈)所说是我爸硬拉着我妈去的。“走吧走吧,去吧去吧。”我妈说这句话我妈说了一道。到了奶奶家,奶奶反映不错爷爷更始高兴。我爸呢,更别提了。但其实,我妈并没同意。“看你爸那样,到他家请我喝面汤。那汤做的,面是面,水是水。别提那寒酸样了。”“呵呵”每到这时我爸又是一笑。经过两次的见面,这门亲事是稳吹无疑了。但却是一个意外,使历史产生了难以相信的结果。第三次见面是我母亲要求的。理由只有一个――吹。“儿子,记住。要相信感觉,说你不行就是不行。婚姻这事,容不的商量。”老妈总是语重心长的告戒我,而这是的我爸还是笑。其实只要是思维敏捷的人都会预料到故事的结果首先“全国人大”(姥爷姥姥)反对,其次当地政府审查也为过。当天下午,母亲约了父亲出门,想亲自谈一下,可刚见面未开口父亲便说:“不是说散了吗?怎么还来找我。”“什么”母亲对这突发情况显然为做任何准备。“上午你大姐来我家,说你父母不同意。怎么上午说完,下午又……”父亲还未说完,母亲却哭了。不要以为是母亲不想散了,其实其中另有原因。母亲对姥姥百依百顺。但惟独自己的婚事想自己做主。没想到姥姥又是未提前通知就行动了。(前几次也一样)一个意外让母亲因觉得不自由而伤心落泪,然而另一个以外让父亲高了兴“原来你不想散啊。”(哎,纯属意外)一个小小的以外让母亲落泪,而落泪这个意外却给父亲错误的信号。一个意外,促成了一桩婚事――虽然只有几块糖、一场电影、几次见面。我总觉得母亲爱父亲,因为父亲更爱母亲。我又觉得母亲恨父亲,因为父亲总是变着发儿的起母亲。我现在已经计划好了:等到了2030年的十月一日,即父母结婚50年,我会送二老一只红玫瑰,来见证这场因意外而结合的婚姻。相信到那时,这场由意外而成的婚姻会在父母的呵护下比那朵玫瑰花更美。1000字 高三 叙事
-
玫瑰今天是情人节,我们家五口人到咖啡店吃饭。一进门,哇塞,里面是人山人海,还一对一对的。我们好不容易找了两个空位,老爸和老妈一队,姐姐和姐夫一对;得,合着我一超大型电灯泡。于是我便把老姐他们赶过去,我郁闷着呢,别在我面前谈情说爱啊!过了不久,我正准备吃饭,得,这时,“啪”的一声,大厅里的灯关掉了许多。还让不让人吃饭了?侍者们拿来蜡烛,还附赠一玫瑰。透突然有了一种与平常不同的好奇心。这时,耳边响起了悠扬的钢琴曲。我突然觉得人的心和玫瑰好像。玫瑰由不同的部分组成,人的心也一样,任何一样都不可或缺。因为害怕受到伤害,所以把自己一层一层的包起来,长起刺,是逃避吗?也许是吧。如果说玫瑰离不开阳光,水,养分,那么人的心就不能缺少真诚,温情,爱的滋润;它们促使玫瑰绽放――心就这样被慢慢打开,一天一点,日夜积累,直至完全开放;到那个时候,你会发现,原来心是红的,每一片都是鲜红的,因为那代表真诚与爱。玫瑰象征着生命。一朵玫瑰随着时间的流逝慢慢凋零;我们也一样,心受到伤害后会碎,你可以听到声音;而且,你一生都忘不了,因为那是一种刻骨铭心的痛。我用手扯下一片,小心地放在烛火上,花瓣不久就向内靠拢,我想,心再硬遇到温暖也会变软吧?心再硬的人心中也会有想守护的人或事。因为温情会久久萦绕在心头,心里边会暖洋洋的。小小的烛光无法改变世界,却可以感动一个人的心。玫瑰的根不停地从土里吸取养分,玫瑰的茎输送养分。恩,我觉得,你给玫瑰浇什么养料它就长什么样,可是大家生活的土壤是一样的。就像我们,大家生下来的时候是一样的,只是在成长的过程中慢慢因为环境的不同而改变而已。红花因为有了绿叶的衬托才闲得更美。没错,使心灵更加美好的就是绿叶。每个人的爱心,善心等都不同,所以心的纯净度也就不同。如果缺少养料,玫瑰就会枯萎,我们缺少了爱也会变的麻木。我真的很好奇,玫瑰花瓣一层夹一层,我强行扳开它,却发现玫瑰无法恢复以前的样子;人心也是如此吧?受到了伤害便很难愈合,它需要外界的帮助。玫瑰的花瓣是不是代表你的感情历程?感情的积累真的很漫长呢!有扯下一片花瓣。却发现玫瑰并不象想象中的那么软,最深出是硬硬的,泛着浅黄;于是我想,再懦弱的人也会有一颗坚强的心吧?因为没有一颗坚强的心会很难茁壮成长。撕开花瓣,发现了玫瑰的内部纹路,还留下了痕迹――不要伤害别人,因为受到伤害的话,会留下难以愈合的伤痕,他(或她)的心会留下你伤害他(她)的罪证。玫瑰花瓣层层包着的是黄色的花蕊――是我们守护的真心。这是人最最真诚的地方,最最圣洁,最最纯净,世间的情和爱都从这里出发,还掺杂着幽幽的玫瑰花香!人们常说真善美,并不指一个方面。真正美丽的人“花瓣很红,叶子很绿,花蕊很黄”,不是只靠自己就办得到的!手上留有玫瑰的余香,沁人心脾!再美丽的事物也有消失的一天,有东西是永恒的吗?那是一种飘渺,虚幻的信仰。突然想起一句话:花落,是一种完成,请切勿以悲凉挡住它的去路(经典)恩,花总有一天会凋零,但,它来年还会再次盛开!就像有些人,虽然不在了,可是他们的一切都会留下来,可在我们心里!看着散乱的花瓣,我南出手帕,轻轻地把它们包好,说:已经足够了,你们走在回家的路上,看着前面恩爱的两对夫妻,我想玫瑰的余香将留在心灵最深处,萦绕心头,直到永远!香气弥漫整个房间,有一个飘渺的声音传来!1200字以上 高三
-
玫瑰我从书店里走出来,去找我妈妈。去到那刚在这里分手的店里,没看到她。我就一个人走到中国电信那边,他们说要关门了,我说让我打个电话。我打了电话叫我妈过来这边找我,然后就在他们店门口蹲着等。这种感觉又是很失落空虚的,可我明明在傍晚的时候刚吃下一大碗的蛋炒饭的。我不再像以前那么挑食了,不再像以前只吃还不到一小碗的饭了。不过我还是一直都不喜欢稀饭,我想我吃的白米饭一定比稀饭多得多,可能连我吃的绿豆汤都比它还多。不过今天晚餐的炒饭没有加蛋,因为家里已经没有鸡蛋了。我想我是饿了,不然不会这么失落的。虽然我经常都会失落。蹲着,我每当失落的时候就会喜欢蹲着。这样会好一点,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有一次我记得非常清楚的。那时候我10岁,我和我爸去他战友的家里那边住一阵子。他那时是在那边工作的,经常出去工作,留下我跟他们在一起。而我是不太会接近陌生人的,当他出去做事的时候,我就来到楼下,蹲在路边等着他。从午饭过后一直等到日落,蹲到两脚都麻了。我很害怕,我害怕我爸就这样不要我了。我几乎是要哭出来了,我用颤抖的声音很轻声地说,像发誓一样:以后一定会当个好孩子的,这样他们就不会不要我了,就会很疼很疼我了。我蹲着看到车子飞快地来回穿梭着,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里。我第一次感到无助……我最近开始想要去投稿,为自己赚点钱。我说我一定要把一点点的钱攒起来,不能再像以前那样大把大把地花钱。我开始会每天记下自己的开支,进行统计。然后看着总计的数目,告诉自己下次不该买的东西不要买,不能浪费钱。我必须这么做,我知道有天他们都要抛下我、离开我。不管他们是有意或者不愿意。然后我就要依靠自己,不然我会饿死的。因为我是没有人可以依靠的,他们都会慢慢不要我。等到我妈来到我面前的时候,她拿钱叫我去买瓶可乐。她知道我喜欢百事可乐。我走进超市,只选了一瓶便宜的1元矿泉水。从冰箱最底下抽出来的,正冒出一层一层的冰冷,在遇到周围的热气又液化在表面形成水珠。我不想喝半热不冷的矿泉水,那会让我有种想吐的感觉,我也说不清楚。所以我一直都只喝冷冻很久的饮料,享受喝到肚子里,冷冻肚子的快感。我想起了我有很多的坏习惯,放假时我总是很晚睡,睡到早晨经常很早就醒了,我开始去做事。我从不习惯在放假的早晨吃早餐。为了这个,我和我妈每天都要吵架。不过,后来我就沉默,不管她说什么。有时,我喜欢冲一杯咖啡或者别的什么,做早餐。这些就是偶尔会胃疼的原因吧。在结账的时候,我拿了一张10元钱给老板娘。她找给我一张5元还有5张1元的。我也不清楚我是在柜台前发现的,还是在走出柜台的那一刻发现的。我只知道我没有把这1快还回去,如果是以前,我一定会毫不思索地跟她说“老板,你找错了。”只是我竟然没这样做,我突然觉得这样的我彻底陌生了。拿10元钱,买了一瓶1元钱的矿泉水,再找回10元的零钱……笑。是麻木了,还是行尸走肉着。从什么时候开始呢?我大口大口地喝着冷冻的矿泉水,喝到直咳嗽。冰冷冷的水从突起的喉咙里灌输下去,流通在身体的每个角落。于是,心里潮湿阴暗,开出一朵血红色带刺的玫瑰。玫瑰说,长刺是为了保护自己。我说,你长在我的心里,刺伤的只能是我,你会为我而难过么?……以后,会是玫瑰凋谢,还是我倒下呢?说咳嗽。我告诉尤其傻子说,我前几天刚感冒,发了一晚上的烧。其实她不叫尤其傻子,她叫尤其沙子,不过我一直这样叫她,因为是同音。而且,她本来的尤其,沙子在字面上是没什么意思的,甚至有点语病。而尤其傻子呢,就特好。有意思,意思是特别傻。那时候也咳嗽,只是现在不是因为感冒发烧。她就说,你不会好好照顾自己啊。尤其傻子:又要下雨了……那边下雨了么?雨不大的话现在快点回去吧。小痕:我想淋雨了尤其傻子:少来,雨还蛮大的吧?感冒了怎么办?小痕:感冒就打针。前不久就感冒了。尤其傻子:讨厌打针!小痕:发烧了一晚上,不得不打针的。1200字以上 高三 叙事
-
白玫瑰的守候夏悦和沐阳是在沿江一中认识的。那年夏天,夏悦作为高一新生独自一人办理了入学手续,然后,就留在了那所着名而陌生的高中。入学之前,有为期一周的军训,那时正值夏季,那时大家只是积极的参加着军训,因为好奇,也因为一周之后的那个军训展示。夏悦的记忆力很差的,那时她常常会问班上同学的姓名,然后又总是这一刻记得,下一秒忘记。那天,夏悦又忘了那个刚告诉她不久的一个同学的名字,然后,她鼓起勇气说:“哎,请问你叫什么名字呀?”然后,那个同学便非常意外的惊呼道:”夏悦同学:我记得这已经是你第五次问我了,我叫沐阳,沐浴阳光,OK“从此,夏悦就记住了这个有着温暖阳光一样名字的同学--沐阳。只是,那时的她,不会知道也是这个同学影响并且改变了她的人生。自从沐阳第五次告诉夏悦他的姓名后,夏悦就开始关注他了,不知为何夏悦总是觉得沐阳很落寞,总感觉他的名字与他孤寂的背影不相匹配。夏悦也不知自己是从何时开始爱上沐阳的,只是不知从何时起,夏悦会和他比成绩,告诉自己一定要赢他,然后,每次周考,会考,期末考夏悦都输了…那时的沐阳非常出色,成绩好,为人和善,而且那时的沐阳,不仅是班长还是学校纪检队的成员。那时,夏悦会认真做好每一个笔记,因为作为纪检队成员的沐阳,有时,会去检查纪律卫生,有时,会赶不及回来上课,有时,夏悦也会偷偷的多买些零食,然后给沐阳,那时的沐阳,真的很忙,有时,会没时间吃饭,只是,不管夏悦怎么说沐阳都没有接受,自己买的零食。那时,夏悦会偷偷拨打沐阳的电话,有时也会偷偷帮沐阳交话费.那时,夏悦会帮沐阳做笔记,会在老师叫沐阳的前一刻叫醒在课堂上熟睡的沐阳,也会偷偷告知沐阳老师所提的问题,或是问题的答案。那时,夏悦会偷偷的看向教室门外等到沐阳忙完纪检队的事回到教室上课,夏悦才会觉得踏实那时,学校搞活动,夏悦会主动去邀请沐阳和自己一组,可是,沐阳却说自己有事,然后,沐阳便另外叫了一个同学和夏悦搭档,最后在活动结束之前沐阳赶回来和夏悦一起参加了比赛,虽然输了比赛,但是夏悦却非常高兴,因为沐阳终于和自己一起玩游戏,一起参加比赛。甚至在多年以后,夏悦依然清晰的记得,曾经有一个少年,站在绿色的操场上,微笑欣喜的对自己说道:”我又回来了…“后来,夏悦由于某种原因,在高二时不得已退了学。在办理完退学手续后,夏悦回到教室对自己的同桌沐阳说:假如,有个人叫我留下,或许,我会留下来的。其实,夏悦也只是随口说说而已,却没想到沐阳却说:你应该留下来的,没有学历不好找工作…当时,夏悦很开心因为沐阳开口留她,只是事实是;夏悦已经办好了所有的退学手续了,所以,只能这样了。当时,如果夏悦知道沐阳会有所挽留,就算再苦再累她自己都会坚持下去吧。可是没有如果,也没有早知道。所以夏悦最终还是离开了。在沿江一中所度过的时光,是夏悦最最怀念的。同班的他,同桌的他,他就是夏悦的阳光,温暖了夏悦的世界,也占据了夏悦的心。退学以后,夏悦独自去外地一家工厂上班,在领到第一笔薪水后,夏悦才给自己的妈妈打电话并告知她们自己退学的事实。然后,那一年夏悦独自一人在外地上班,并且第一次没有和家人一起吃团年饭,而是,自己一个人去超市狂购了许多泡面,然后吃着泡面,看着小说,流着泪,思念着家人。在外工作的一年,夏悦还是会忍不住给沐阳打电话,每次也就是那短短的一两分钟,也会让夏悦开心好久。在第二年过年时,夏悦回家了,放弃了她心爱的电脑,当时她想如果回家就没有电脑,不回家就去买电脑,最后还是放弃了电脑,乘上了返乡的列车。回家后,过完年夏悦就在离沿江一中不远的地方找了一份工作,然后,等到沐阳高考结束后,夏悦便向沐阳表白了,沐阳没有拒绝夏悦,只是说要以学业为重,叫夏悦再等他五年,夏悦答应了。然后,在那个夏天沐阳去打暑假工,夏悦上班,他们偶而会见面,沐阳送给夏悦一束白玫瑰,那时夏悦觉得很意外,因为她没想到沐阳会送自己白色玫瑰,沐阳说白玫瑰清新淡雅,白玫瑰的气质与自己比较配,但是夏悦却觉得怪怪的,她以为白玫瑰都是送给死人的,她还是觉得很诡异…虽然,比起红玫瑰来,夏悦也更钟情于白玫瑰,再后来夏悦无意间得知白玫瑰的花语是我足以与你相配。那个假期过的很快,很快沐阳就要开学了,然后,沐阳就回家了,留下夏悦一个人,后来,夏悦又再次离开去了沿海地区,夏悦说她喜欢江南一带,她喜欢大海,她也想要拥有一所房子,面朝大海,春暖花开。她喜欢诗里所描绘的小桥流水人家,她喜欢苏州的园林式建筑。所以她带着她的梦想,去了她所想去的地方。然后,夏悦继续一边上班,一边欣赏周边的美丽风景。夏悦拒绝了所有追求她的人,因为她已经有了沐阳…时间,总是在不知不觉中流逝。夏悦去了很多地方,见过很多人,与他们相识相知又一度相离,他们也只是夏悦生命中的过客,人生旅途中的一段奇异风景,唯有沐阳不会离去,不会成为过客。就在他们的约定期限到来时,夏悦才发现她与沐阳在不知不觉中已经越走越远。沐阳的经历与自己不同,他不懂得察言观色,也不怎么会讨女孩子欢心,最重要的是:时间让一切都改变了吧!夏悦还是喜欢旅行,希望沐阳可以陪自己去旅行,可是沐阳总是会很忙,那时的沐阳帅气阳光,气宇轩昂。而那时的夏悦,不再年轻也不再漂亮,她总是很平静面对一切,不悲不喜,还是喜欢旅游,喜欢去陌生的地方,见陌生的人。也习惯了在午夜听伤感的音乐,读伤感的小说,然后写些不痛不痒的文字。而这些都是沐阳乃至他的父母所不能接受的。其实,夏悦想要的也不多,只是希望有一个人爱自己,非常的爱,最好是溺爱吧。可是,沐阳却不能。有时夏悦会非常想要当一个小孩,然后对沐阳撒娇,可是,每次面对比自己小的沐阳时,一切好像又不可能了。沐阳总是会让夏悦改变,总是希望夏悦能做一个女强人,呵呵,可是,夏悦只是想要有一个温馨甜蜜的家,而不是一个宽敞漂亮的房子…后来,夏悦又一次因为忘记吃饭而住进了医院,然后这次医生告诉夏悦她得了胃癌。呵呵,夏悦最终还是得离开,哪怕她已经暗恋了沐阳三年又等了他五年,耗费了整个青春去等待结果还是必须离去。那时,追求沐阳的女生很多。每一个都比夏悦漂亮,也都比夏悦有能力有背景,不过,沐阳都一一拒绝了,夏悦还是不知道沐阳是因为爱自己而拒绝了她们,还是只是因为内疚,或是那一个承诺?夏悦在得知自己得了癌症以后,用打算和沐阳买房结婚的钱给自己的父母买了养老保险,然后,又抛售自己投资的所有股份,给父母存了一部分,其余部分以沐阳的名义分散的交给了几家理财公司。她去见了所有关心过她的人,也去看了沐阳在咖啡厅给自己留的言,然后,她让自己的朋友假装自己的男朋友,她对沐阳说:对不起我没有等你,我也没能战胜现实,现在我,所拥有的一切都是我男朋友给我的,而你却给不起,我们分手吧,爱情又不能当饭吃…说完这些,夏悦转身准备离去。在夏悦转身的瞬间,沐阳将他们的情侣对戒从手上取了下来,直接扔出了窗外,并说夏悦我看错你了,我一定会让你后悔的…夏悦离开了,找到那枚戒指,伤心的离开了。她没有告诉任何人自己生病的事,她去了自己的老家,种植了大片的玫瑰花,她看中医按时吃饭,那时的她,特别爱惜自己的身体,她很想要活下去,她想看见沐阳幸福,她经常去陪自己的父母,看望自己的朋友,当又是一年夏季,白玫瑰开便山野的时候,夏悦从朋友那里得知沐阳要结婚的消息,后来夏悦躲在一个角落里,参加了沐阳的婚礼。她在心里默默的说道:沐阳你一定要幸福,请记得我爱你,一直都爱你。然后,夏悦又偷偷离去,戴着沐阳的那枚戒指来到了海边,她吟唱着”如果疼和痛不再这么纯粹,那么爱和梦也不会这么晶莹,我和你也不会成为彼此的影子,如果不是露珠,那我一定选择闪电,那是一颗心为你引爆了一生的心跳…沐阳,我为你执着了十二年,如今你的身边已经有了她,你也有了自己的事业,我真的没有留下来的必要了。曾经,所有人反对我爱你,他们都说不现实,确实也是,我为了你执着了十二年,可我们真正在一起的时间却不足十二天…如果说你是大海,我是小鱼,那么,我们注定走不到一起,只是,如今的我,终于可以抛弃肉体的束缚和你在一起了,说完夏悦投入了冰冷的海里,没有人知道。沐阳只是恨夏悦,然后,慢慢的就遗忘了,夏悦,终究只是沐阳生命中的过客而已。只是,沐阳不知道的是,他不知不觉成为了夏悦的唯一,也不知道夏悦爱他超过了自己的生命…大海呀深邃且蔚蓝多情的女子呀!你在思恋着谁?远方的油船,请回来吧!这里有温暖的港湾。停泊吧!驻守…星星呀!星星!你映在海里,你只是偷窥着自己的倩影1200字以上 高三 写人
-
白玫瑰白如白牙热情被吞噬香槟早挥发得彻底白如白蛾潜回红尘俗世俯瞰过灵位但是爱骤变芥蒂后如同肮脏污秽不要提沉默带笑玫瑰带刺回礼只信任防卫怎?冷酷却仍然美丽得不到的从来矜贵身处劣势如何不攻心计流露敬畏试探你的法规即使恶梦却仍然绮丽甘心垫底衬你的高贵一撮玫瑰无疑心的丧礼前事作废当爱已经流逝下一世白如白忙莫名被摧毁得到的竟已非那位白如白糖误投红尘俗世消耗里亡逝但是爱骤变芥蒂后如同肮脏污秽不要提沉默带笑玫瑰带刺回礼只信任防卫怎?冷酷却仍然美丽得不到的从来矜贵身处劣势如何不攻心计流露敬畏试探美的法规即使恶梦却仍然绮丽甘心垫底衬你的高贵一撮玫瑰模拟心的丧礼前事作废当爱已经流逝下一世怎?冷酷却仍然美丽得不到的从来矜贵身处劣势如何不攻心计流露敬畏试探爱的法规即使恶梦却仍然绮丽甘心垫底最美的姿势一撮玫瑰模拟心的丧礼前事作废当我已经流逝即使恶梦却仍然绮丽甘心垫底衬你的高贵给我玫瑰前来参加丧礼前事作废当我已经流逝又一世40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
红玫瑰在花圃的正中央,有一片红玫瑰。这里的红玫瑰都开得如骄阳般美丽,如鲜血般灿烂,象征着如火的爱恋。传中,从前有两只小蜜蜂,一个是傻哥哥,一个是傻妹妹。它们一起长大,在一起采蜜,过着甜蜜的生活。它们最喜欢采的就是红玫瑰的蜜了,因为用红玫瑰的花粉酿成的蜜很甜很甜,有一丝幸福的味道。“如果有一天,我死了,我愿变成红玫瑰。那样你就可以采我的花粉了,里面肯定有爱的味道”。一天傻哥哥对傻妹妹说;“那我怎样才能找到你呐?”“你采遍所有的红玫瑰的,酿成最甜的蜜的花粉肯定就是我了”。“为什么?”“因为我的蜜里有对你的爱呀!”傻哥哥温柔的望着傻妹妹说,“那我也要变成红玫瑰,永远和你在一起”。有一天,可怕的事情发生了,一个小男孩贪玩捉住了傻妹妹,傻哥哥为了救傻妹妹失去了唯一的刺,死去了。傻妹妹哭着将傻哥哥埋在了花圃的中央,哭啊哭啊,不肯离去。第二天,埋葬傻哥哥的地方长出了一枝红玫瑰,那枝红玫瑰是花圃中最美丽的,它的花粉也是最甜的。傻妹妹知道这是傻哥哥。于是是妹妹整天为那枝红玫瑰传播花粉。谁知不幸又降临了。一个年轻人,看这枝红玫瑰长的娇艳欲滴,想要折下它。傻妹妹为了救傻哥哥又失去了自己的生命,落在地上,死了。青年被蛰了一下,正惊奇蜜蜂为什么要保护这枝红玫瑰时,好像听到这枝红玫瑰在哭泣,也好像在说“傻傻傻……”,更让他惊奇的是,在炙热的太阳底下,这枝红玫瑰上竟然沾满了露珠。青年打消了折花的念头。又过了一天,在原来的红玫瑰旁边又长出一枝红玫瑰。这两枝红玫瑰相互依偎,就好像恋人一样。后来,这两枝红玫瑰越来越茂盛,开了一大片。人们都喜欢到这里来欣赏红玫瑰花,特别是热恋中的青年。再后来,红玫瑰开满了整个花圃。山东聊城莘县实验高中高一:鲁红650字 高一 散文
-
白玫瑰与夜莺一朵纯白无暇的白玫瑰,站在诗人的墓地上张望,墓碑上的夜莺在歌唱。玫瑰在等待王子到来。这是因为,诗人曾经给他朗诵过《小王子》。她幻想像小王子的那朵花一样幸福,一样有个人守护她,挂念她。可是没有一个人会注意这朵墓地上的花,只有墓碑上站着的夜莺,陪着玫瑰,给她唱着歌。白玫瑰却没有听这歌,没有注意夜莺。在她心里只有王子,她整日沉浸在关于王子的幻想中。时间总是那么残忍,它带走了美丽,带来了衰老。玫瑰那白色的花瓣枯黄了,有的打起了卷儿,有的掉到了地上,是的,她死了。玫瑰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都期盼着王子的到来,但是王子并没有到来。那只夜莺看着只有一根枯杆子的玫瑰,流下了痛苦的泪水,他深爱着玫瑰,玫瑰却到最后一刻都没有看他一眼。夜莺又开始歌唱了,他是为玫瑰歌唱,他想为深爱的花唱到自己生命中的最后一刻。歌声一样的深情,只不过多了一分寂寞。可怜的玫瑰,一直焦急的等待守护自己的人,却没发现,身边有一个深爱自己的人。可怜的夜莺,一直为自己爱的人歌唱,一直守护着深爱的人。可所爱的人,却忽视了他,临死前都没注意到他。400字 初一 散文
-
玫瑰的红“玫瑰的红容易受伤的梦,握在手中流失于指缝。”这是玫瑰为人唱的歌!玫瑰的艳丽相信大家都陶醉过,层层叠叠的花瓣,微微蜷着的身子。许多纤细的花蕊,披着一层又一层的花袄,若隐若现,在花开绽放之时,却又显得羞涩。伴着她的香,她的美,你必将为她陶醉,替她感叹。却殊不知她唯美的身子下万般荆棘。看到她的身子,你还会笑,还会叹吗?你可能不会,但我定为她而醉不畏她的荆棘,而欣她的美丽。就因为她有荆棘,所以她更努力绽放出无限光芒,将笑脸和高贵带给你。她的根在光秃秃时是最孤独的,因为其他花说她丑,还有刺,青黑乱无,丑恶不堪。所以她只在杂草方地一花独开,花开时是她最自豪的时候,因为她知道自己美丽了,不“丑”了。因为她信仰着自己的美丽,坚信着自己的美丽,孤芳自赏,独自美,花自开……太阳出来撒下无限光芒,给她了更大的鼓励,她把笑向着蓝天,太阳,大地以及世界万物。阳光青睐着她,在为她的红而高兴,他好像在说:“不能因为因为对方的貌样如何而对其轻视,她总有一个发光点会让你惊叹;受轻视的她也不作解释,用现实来说明了她的价值,艳丽的美让人向往,玫瑰的红万分艳丽,而这艳丽是空手而得到的吗?不,而是她的坚定让自己绽放,不惧一切,向往阳光,向往希望……小小之玫,无尽之开,人若一此,万分之绽。?450字 初一 散文
-
玫瑰世上有千千万万朵玫瑰,但为何唯独思念一朵,就像世上有千千万万个女孩,却偏偏对她情有独钟。因为,这朵玫瑰是我每天浇水施肥,细心呵护长大的。因为,这个女孩是我每天挂于心尖,魂牵梦绕的可人儿。玫瑰美丽却带刺,小小的凸起保护着美丽的花朵,不让人轻易摘下。姑娘美艳却倔强,大大的脾气守护着那颗坚韧的心,不许人随意进入她的世界。玫瑰夺目却依旧会枯萎,女孩靓丽却依旧会老去。我该用什么来留住你们的美呢?或许,美丽的并非外表,而是那颗坚韧的心。柔弱的花朵,娇弱的姑娘,看似弱不禁风但却异常坚强。我不嫌弃你将要枯萎,依旧在你身边,看着你花瓣逐渐凋零的样子也仍然喜爱。我不嫌弃你老去后的样子,依旧深情地望着你,看着满头白发满脸皱纹的你也仍然感到幸福。玫瑰,风儿雨儿把你摧残,我就为你遮风挡雨。山羊想要吃你,我用玻璃罩子将你与它隔绝。女孩,邻座的人儿把你欺负,我就为你挺身而出。老师出言批评,我用温柔的言语把你安慰。无论你多么娇气,你依旧是我的玫瑰,是我心中的那朵玫瑰。无论你多么倔强,你依旧是我的女孩,是我心中的那个女孩。玫瑰,你是我的玫瑰。400字 高一 抒情散文
-
玫瑰现代经济的迅猛发展让我们有点措手不及。城市给现代人带来更舒适,更便捷的生活,可人情的冷漠与世故却一直在骚动城市的那根脆弱的神经。人与人的交往永远是社会与城市最原始的职能。送人玫瑰,手留余香,当每一个生活在城市里的人在相遇之时温情脉脉地报以一笑的时候,“人群终将汇成海洋”这个模糊而抽象的说法就忽而掷地有声了。把人与城市的关系摆在一个更实际的位置,就简化为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猜忌和冷漠或许会在每一个城市人的心里筑起一片篱笆,悬挂起一片风声鹤唳,但温情与信任却是那温暖的阳光,照射到城市的每一个角落。当幼小的生命要被车轮辗为一缕孤弱的灵魂时,女医生飞身挡在了幼童的面前,用自己的身躯撑起一片明湛的蓝天;当暴虐的山洪冲垮了脆弱的寒舍时,话不多的农民抱起邻居家的孩子来到山前的空地,却为被洪水卷走生命的一双儿女而哭得像发了疯一样;当袖手旁观的人群挂着冷漠的面具时,怀揣着青春梦想的18岁少年赤手与歹徒搏斗,用满腔的热血写下英雄永生的神话。在他们的身上,城市的善良与勇气复苏了。为美好的事物消逝而心碎是善良。正是由于这样的善良与勇气,人类得以一代又一代地繁衍;正是由于这样的善良与勇气,人与人之间的情意被拉得如细丝般绵长。不要羞于表达你充满善良与勇气的心意,不要躲开每一个拥抱,不要吝啬每一个微笑。送人玫瑰,手留余香,需要的就是这样的温柔与爱,那是与人情的冷漠与世故对抗的唯一武器。把你的温柔与爱,给予需要它们的每一个人,那缥缈的香气会一直浮在城市的上空。而人与城市的关系会因为人与人关系的亲密与融洽变得更加和谐。就像一首小诗里说的:“如果我们是雨伞,那么相遇的时候就碰碰伞尖点个头罢;如果我们是缝纫机,那么相遇的时候就坐下来‘嗒嗒嗒’地致个意罢;如果不巧你是雨伞,我是缝纫机的话,那么你为我遮住风雨,我替你缝件衣服罢!”700字 初三 记叙文
-
山崎玫瑰从小,周围的人就夸我是手巧的女孩。的确,折什么东西我看一遍就会了,就是折纸钱,几个表兄弟姐妹一起学,我看奶奶折一遍,自己练三遍,就无比娴熟,而表姐表弟愣是学了好久,也没学会,放弃了。打从记事起,就喜爱折纸,一到周末,就急不可耐打开电脑,没有我学不会的,长大反而没有时间去学,便慢慢淡忘了。时而想起好像缺了什么,很想弥补这一部分的空缺。折纸,我最大的遗憾就是没能学会山崎玫瑰的折法。说干就干,我拿出一张彩纸,按网上的图解手把手的跟着折。一步又一步,一折又一折,对比再对比······停!慢着,嗯,我好像和它的如出一辙,大同小异,但本质上有着很大区别。我退呀退,退到上一步,向左?向右?我的天!我感觉脑子要炸了,冷汗滑落,滴到纸上,也滴进了我心中的一片汪洋。不对不对!折大点试试!噢!往相反方向折!······哎呀!都不对!······重新拾起遗弃的心爱之物,未免有些唐突,第一次就挫折连连,放弃?一个大胆的词像凶残的黑雕掠过蔚蓝的天空,天哪!简直是玷污风景!你怎么会有这种想法!就是就是!不会变通么?另一个声音也怒不可遏地咆哮着。“变通?!”我激动地拍案叫绝,房间里一片寂静,我转身一看,哥哥站在门口用一种看智障的眼神看着我,“呃···”我解释道“没影响到你吧?”他高深莫测地瞟我一眼,默默地扭头走了。“变通···”我喃喃地念,像复读机一样。“对对对!!”我情绪又瞬间高昂“这么完美、美丽的玫瑰孤芳自赏似乎不太好···“我又念叨起来,扭头一看,这次门口没人···折纸不难,什么事也不难,主要学会变通,拥有自信,拥有资本。它们是一种艺术上的创造,曾是我灵魂的一部分···“噢!不!永远都是才对!”我大声喊道。“呃···”我不好意思地扭头一看·····700字 六年级 记叙文
-
玫瑰作文我喜欢玫瑰花,我喜欢玫瑰花的高贵、顽强的气势,它那美丽而高贵的身影,让我深深地刻在了心里,有人说玫瑰花很美丽,却很骄傲,有人说玫瑰花非常美丽,很朴素,有人说玫瑰花不怎么美丽,闻起来味道很刺鼻。可我却不这么认为,玫瑰花非常美丽,不骄傲也不朴素,玫瑰是顽强的,我喜欢玫瑰花。在我家阳台上,就有一盆高贵而顽强的玫瑰花。玫瑰花的茎长满了刺,玫瑰花的茎长了刺,就好像不要让别人碰他的高贵的“身体”,这种花的茎长刺很独特,虽然其它花也有,可是玫瑰花的茎长刺长得很有风格,玫瑰花像是在保护自己。花最美的地方是花瓣,每朵花都为自己美丽的花瓣感到骄傲。大家都知道玫瑰花的花瓣是红色的,可是玫瑰花的花瓣红得很独特,有一种颜色叫玫瑰红,画家为什么就叫玫瑰红而不叫别的名字呢,因为这种红色只有玫瑰花瓣才有的,其它花没有的。玫瑰是被层层的花瓣包围住的,保护它高贵的“身体”。有了美丽的花朵,就要有绿叶的衬托,玫瑰的叶子是跟着玫瑰花开放的,长出了一朵玫瑰,就会长出一两片叶子,玫瑰凋谢了,那几片叶子也跟着会凋谢,那几片叶子就像玫瑰花的保镖,和玫瑰花“形影不离”。玫瑰花的叶子小小的,翠绿的颜色,边上还泛着红红的颜色,虽然只有几片叶子在衬托着,可是都表现出玫瑰的气势。玫瑰的顽强是从玫瑰的成长过程看出来的。我家阳台上的那盆玫瑰是要很久才能开放出一朵玫瑰,我不是说玫瑰懒,那盆玫瑰已经度过了几个春夏秋冬了,特别是在冬天,玫瑰虽然玫瑰不是万古长青的,可在冬天,其它植物都冻死了,就剩玫瑰在坚持着,不管是严寒酷暑,不管是狂风呼啸,玫瑰一直在坚持着,而且开了好几朵花,玫瑰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玫瑰,高贵而顽强的花,我喜欢玫瑰的“刚阳之气”,喜欢它的“坚忍不拔”的精神。700字 六年级
-
玫瑰作文上天赋予了两个不同的生命,一朵是玫瑰,一朵是梅花,玫瑰妖娆美丽,而梅花瘦骨嶙峋……人们将目光都投向了玫瑰身上,是因为它美丽,它芳香,而梅花却无人问津,是因为它的丑陋,它的瘦弱!玫瑰虽然带刺,但只因为它的美丽的外表而受万人赞赏,而梅花的一切都在孤独中度过,又有谁看过它的内心?看过它真正的容貌?两朵花都开在同一个花园里,有着同一个太阳,通一片天地,然而,连那受人崇敬的园丁也要择后而养,玫瑰花受到了一大盆水的待遇,而梅花却受到了一小盅水的待遇,嘀嗒嘀嗒,那是梅花的哭声,那是梅花在滴血,而园丁们何尝听到过它的哭声,何尝感觉到它在流血?难道只因为一朵是玫瑰花,一朵是梅花?时间匆匆逝去,不知不觉已过去几年了,那株玫瑰花已十分高大,从一粒种子变为了一种似树的玫瑰花,而那梅花靠着那一小盅水,更靠着它的意志生存了下来,更有它不灭的梦想,它要让风咆哮,证明自己的存在,吹醒世人的无知!夏天迈进了它的步伐,玫瑰花在万人瞩目之下,骄傲地开了,人们拥挤着不断地去欣赏它,却忘记了那株几乎无人照顾却长大了的惊人的梅花,是那空虚的香气掩盖了正义,人们为之无道,园丁也为之而欢喜。秋天到了,树叶凋零,那玫瑰花也落下,却仍有万人的注目,是因为它生前的妖娆,和那空虚的香气,它身于高贵,死也高贵。寒冬临近了,刺骨的寒风好似不可抵挡的箭,消灭了那些所谓的花,神秘叵测的自然又陷入了一片宁静,它又在一片孤独中展现了,它——梅花,一位神秘的寒冬使者,终于开出了属于它真正的芳香,久违的激情,它使冬天不再孤独,它使宇宙不再单调,它的绩业洒向那广袤无垠的大地,渗透那永无天日的黑暗,它的梦想在绽放,它以它正义、纯洁和坚硬的身躯向无知的诗人,更向那无知的园丁证明了它自己,那颗世人折磨不死的心……玫瑰最终灭了,梅花得到了永生……700字 初中 状物
-
彩虹—玫瑰曾经学过这样一段古文“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曾益其所不能……”这段话充分说明了,一个人要想成功,必要经历苦难。一个人自从呱呱坠地起,就要经历各种磨难。在少年,要经历求学之苦,在青年,要经历就业之苦,成年后还要经历生活的磨练!不仅是人,自然界的万事万物都要接受挑战。田震曾经唱过一首“风雨彩虹,镪锵玫瑰”的确,玫瑰在经历风雨的打击后仍然坚强不屈,而且还变得更加挺直坚毅。纵观历史,韩信若不经受胯下之辱,何以主帅全军,冲锋杀敌,建功立业;司马迁若不承受宫刑之耻,何能着出史学之巨作《史记》;越王勾践若没有卧薪尝胆,怎么能一举消灭吴国……这样一来的例子真是不胜枚举啊!横看现在,仍然浮动着许多真实的例子,就拿上大学来说吧!别看大学的学生表面看似轻轻松松,熟不知在此之前,他们不知话了多少经历,多少时间,多少心血,才得以自豪的迈入大学的门槛,多少人为了踏过这门槛在高三挑灯夜战,奋起读书,如古人为了能考上状元,十年寒窗,头悬梁,锥刺骨,才得以跳过龙门,前途似锦!他们的的确确是经历了巨大的挑战才收获了累累的果实。但是有的人在这挑战面前却软了脚,记得有一个多愁善感的王子,每当看到别的国家发生了灾难,他便害怕的说:“这件事如果发生在我身上那该多可怕啊。”终于有一天灾难降临在他身上,他的国家遇到了洪灾,那个王子在洪灾面前臣服了,干脆不当国王来逃避灾难,最后那个王子饿死在街头!王子的故事是可悲的同时也告诉我们要勇敢的面对灾难,困难,并要有“你放马过来吧,我不怕你”的气概来征服灾难,困难,西游记中孙悟空被太上老军抓入炼丹炉中煅烧了七七四十九天,本以为他会被烧死于火炉之中,谁又能想到他在炉中竟越烧越勇,以至于他能在取经路上降服一切妖魔鬼怪。其实我们也在火炉中煅烧,总一天我们会像孙悟空那样,在炉中身经百战越烧越勇,最终成为受人瞩目的人。写着写着,忽然想唱歌,“风雨彩虹,镪锵玫瑰……”700字 高三 议论文
-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