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玫瑰的胜利
倘若斯蒂芬茨威格仍在世,那他必定是个施虐狂。他能如此认真而热切地为一个十三岁的少女注定其后几十年的悲情人生,细致并真切地记下她反复纠结徘徊悲痛快乐的情感,若叫这一幕在现实生活中上演,那茨威格无异于饶有兴趣的杀人犯,看猎物在绝望濒死前挣扎呼喊直至奄奄一息带来无限乐趣,将人最朴实真挚的情感视为儿戏。
现实生活中并不是不存在心理的自虐,《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不过是将这种自虐带来的痛苦与快感夸张放大,但却依然切肤可感。女主人公爱上一位作家至极,自然而然希望有接触与回应。精神压迫与奉献快感反复交织,女主人公不断感受极度的幸福与深切的绞痛,在容颜终逝且痛失爱子之时,在绝笔信中第一次呻吟向作家呻吟着爱你,也在同时了断了生命与这份从无回馈的爱情。
但这份爱情就真的单单是以悲剧收场吗?我看并不尽然,谁也不能否认女主人公的一切行为基于自愿,她也确确实实在自虐的过程中得到过飘渺的幸福。这种渺视自己而献身他人,不求回报的封闭爱情,叫人垂泪,却极为敬畏。她敢于献身且不求回报,不因结果判断行为,不把婚姻看做爱情的目的,即便是在当下也是难以做到的;再者距离产生美,正是因为一定程度上的陌生才能让心上人美得似真似幻,我又怎能苛求她接近他而摔碎那份不可接近的梦?;更何况她自始至终一个人品尝爱情与生活的酸甜苦辣,独自承受着情感折磨的同时还要面对人生境遇的突变,又是怎样勇敢而决绝的女子!
“也许每一个男子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一个白玫瑰,一个红玫瑰。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在张爱玲的小说里,白玫瑰是圣洁的妻子,红玫瑰是热烈的情妇,而张爱玲非要让人娶了白色的一朵。红玫瑰就不比白玫瑰的妖冶美丽吗?一种真挚热烈的情感怎能以结果评定高下呢?但出于结果的残酷,我情感的天平自然偏向可怜的红玫瑰,渴望它也能开得叫人疼惜。倘若事与愿违,凋谢的红玫瑰在心理上却永远是胜利的。
我常想起杰弗里乔叟所说:
假如爱不存在,天哪,我所感受的是什么
假如爱真的存在,它究竟是什么
假如爱是好的,我的悲伤从何而来
恕我幼稚肤浅无法给爱一个准确的定义,但是如上所言,她所感受到的激烈反复的情感我不得不称之为爱,她所受到一切不公正的对待也是因为爱的存在,她日夜孤独咀嚼的悲伤仍是爱。不过是十三岁在邻居搬家的次日她多看了他一眼而已,怎能料到这样叫人揪心的结局。有关爱的疑问千百年来被无数人抛出却没有标准答案,而茨威格却偏偏要给人这样一个不近人情的,嘲讽式的对爱的答案。老实说我却喜欢这个答案,喜欢那个纠结于爱的女子,她总是提醒我,爱情是一次重要的体验,却不是生命的唯一意义。
弗洛伊德的心理学着作中曾给出一种解释,人的自虐心理是在孩提时代捉迷藏时就存在的,你我都曾在黑暗中恐惧颤抖,同时等待大人发现而开心兴奋,这是自虐心理的萌芽状态。人性本身不可避免的缺陷与世界上最复杂微妙的情感相碰撞,女主人公不过是我们在小说中一个卑微的幻影。
若按字典的定义而言,爱情是男女相爱的感情,女主人公仅是单方面的爱慕,那么她所有奉献的目的连爱情都不是。我无法像茨威格一样狠心地看她凄凉收场,为她总算是找到了一种解脱——我爱你,与你无关而已。不管这是恋人们检验过的真理还是一句自我安慰的戏言,她若能在小说中安心死去,至少我会得到肤浅的宽慰,以祭我不安的良心。
茨威格本人则在1942年目睹法西斯势力下欧洲的沉沦而服毒,死时与与妻子拥躺在床上双双西去,遗言“对我来说,脑力劳动是最纯粹的快乐,个人自由是这个世界最崇高的财富”。我想他应当与他笔下的女主人公一样,是忠贞于爱情的。但他却懂得人生比小说来得更慎重更现实,不被爱情禁锢,以精神存在的形式温柔而缠绵地向我们叙说着他的人生观,在法西斯铁蹄踏向祖国时,他的逝去显得更为自由。就这一点而言,他比我们都幸福。
眼镜中的世界
眼镜中的世界,是清楚的,是明亮的!
突然,世界变得模糊不清,辨不清方向,仿佛世界只有我一个人了......我的眼镜已经被电脑“摧残”的不成样子,地上的美丽的鲜花看不清了,小一些的字也看不清了,就飘在天上的朵朵白云也看的迷迷糊糊......在眼镜中的世界,就已经大变样了!
在远处,可以看得清美丽的鲜花,甚至连花蕊都看得清清楚楚,天上的白云在眼中像一朵软软的棉花糖,再小的字,在我眼中都变得大大的......眼睛中的世界,是清楚的,是明亮的!任何一点的小小的动静,都逃不掉我的“鹰眼”之中!可是我们也不要太大意了,不要以为这样就万事大吉了,你错了!你还要学会如何“保养”我们自己的眼镜,如果你还是那么执迷不悟,天天玩电脑,看手机......就仿佛掉进了无限的深坑,永远也爬不起来,越挣扎也越紧。
所以,让我们一起好好的爱护自己的眼镜吧!虽然眼睛中的世界是明亮的,但是也给我们带来了许多不便,比如:游泳,打篮球......让我们好好爱护自己的眼睛吧!
六年级:涵养飘逸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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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这是一个神奇的故事。在一个世纪以前,这株玫瑰是生长在一个有钱妇人的花园里面。玫瑰虽然是贵族出生,但她一点儿也不骄傲。她每天的心情都很棒,在她身边,有温暖明媚的阳光,还有甘甜可口的露水,而且时不时还会有蜜蜂、蝴蝶来和她打招呼。在同一个花园里,有棵骄傲自大的梨树。梨树见大家都称赞玫瑰的美丽的姿态,十分嫉妒玫瑰,逢人就说:“瞧她那副娇样,大小姐似的,真是恶心,只有最底层的蜜蜂、蝴蝶来光顾她……”玫瑰听了,无可奈何地摇摇头,还是一如既往的向大家分享她的香味。在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妇人家里那个淘气的小男孩用剪刀把玫瑰”咔”的一声剪了下来,玫瑰死了。她舒展开花瓣,发出比任何时候都浓烈的香气,梨树幸灾乐祸,嘻嘻窃笑起来。五个月后,圣诞节就要到了。女主人让仆人把梨树砍掉当柴火用。这棵骄傲的梨树被扔进了火炉,化为乌有。读到这里,你会觉得故事该结束了吧,还没有呢,不然怎么说这是一个神奇的故事呢?那个淘气的小男孩把这朵玫瑰夹到了一本书里。令人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这本书保存了一个世纪,直到有一天,一个诗人发现了这本书,翻看书,发现里面有一朵被压得干巴巴的玫瑰,因为这本书历史悠久,所以这本书和玫瑰被放进了博物馆的玻璃匣子里,供人观赏。这株玫瑰是幸运的,难道不是吗?上帝是公平的,梨树因为她的骄傲而被投进了火炉;玫瑰却因为她的善良而被上帝保佑了一个世纪。浙江金华兰溪市永昌中心小学五年级:叶子550字 五年级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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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玫瑰与白玫瑰这是1861年4月的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我看见了玛格丽特·米切尔,她也看见了我。她靠在塔拉庄园门前的树下,轻快地唱着一支歌。歌声将我引入了斯佳丽的世界,温柔,不容置疑。南北战斗前的美国是绷紧的弓,蓄势待发。在南方土生土长的美人儿斯佳丽过着优渥丰足的生活,身边总不乏痴情的追求者。然而,弱水三千,她只取一瓢饮。她始终固执而深情地爱着英俊优雅的阿希礼。平淡如镜的生活,被阿希礼将和玫兰妮订婚的“噩耗”打破。十六岁的斯佳丽心怀傲气,当机立断向心上人表白。可这回,上天似乎没有再眷顾她。事实上,从那时起,棋盘便颠覆了,命运收回了漂亮的牌,而在她娇生惯养的脊梁上押下了苦难的赌注。在冲动的驱使下,她嫁给了玫兰妮的哥哥查尔斯。与此同时,桀骜不驯的瑞特被她的敢爱敢恨所吸引,悄悄地向她靠近。不久,战争爆发了。男人们都去参军了。两个月不到,查尔斯就患病而死。此后斯佳丽两度嫁人,一个是弗兰克,一个是瑞特。弗兰克死在了北方佬手里,瑞特在这场没有爱情的婚姻里精疲力竭。当斯佳丽终于看清阿希礼的懦弱,意识到瑞特才是她的灵魂时,瑞特早已心如死灰。斯佳丽对政治和文学一窍不通,却爱上了与她截然不同的谦谦君子阿希礼。这种差异也是她穷极一生也无法把触角探进他心灵花蕊的原因。这么多年,她始终执迷不悟。阿希礼是牢牢缠住她的藤蔓,她也弄不清他究竟是她促进的皮鞭还是阻滞她的缰绳。她不屑于为得不到的爱情哀唱挽歌,而是想方设法与阿希礼接近,唤醒他对她的禁忌的爱,还怂恿他和她一起私奔。她从不花心思掩饰情感,心口如一,用唇枪舌剑与瑞特一较高下。这种大胆的求爱方式在当时是惊世骇俗的。她的爱憎分明、口无遮拦也与旧社会对妇女行为的教条背道而驰。尽管玫兰妮被她视为仇敌,她却信守了对阿希礼的承诺。在亚特兰大的沦陷之夜,她在瑞特的帮助下连夜把兰妮和她刚生的孩子带回塔拉悉心照料。她有独挑重担的勇气。无论是饿倒在邻家的菜地上,还是用枪口对准北方佬时,抑或是塔拉被心怀不轨之人盯上时,她都昂起下巴,勾勒出爱尔兰人的坚毅轮廓。她被迫抛弃过去的从容,渐渐变得冷酷自私,不择手段。她承担的苦痛和责任,兰妮都看在眼里,记在心上,燃起了对斯佳丽无限的爱。她有是非功过任人评说的勇气。她大胆地施展自己的魅力,与周围“规矩”的太太们格格不入;她为了塔拉的税,抢走了妹妹的情人,和弗兰克结婚,为世人不齿;她掺手丈夫的生意,经营锯木场,在外面抛头露面,离经叛道,遭人非议,她却置之不理,依然故我。这种勇气,这种女权主义意识超越了时代。像弗兰克、阿希礼墨守成规惧怕舆论,不越雷池一步。斯佳丽比他们更像个男人。即便是在现代,她的精神都是难能可贵的。也正是这样的勇气,让斯佳丽赢得了读者的尊敬,四季常青。斯佳丽的聪明是狡猾、机敏,却不上道;玫兰妮的聪明是智慧、沉静,而多了一分淡然。除了长相不及斯佳丽外,她是个完美的人。奉献是她的座右铭,善良是她的墓志铭。她愿意收留路过的可怜人,愿意为所爱的人挺身而出。她总是以至善之心待人,总是以圣母的慈悲抚慰朋友受伤的心灵。她坚持滴水之恩当涌相报,当整个亚特兰大将斯佳丽拒之门外时,她慷慨地张开双臂,正义凛然地为她正名,甚至不惜得罪其他朋友,让印第亚背上诬蔑的黑锅。她允许和理解别人的选择,但她始终是坚决的爱国者。她是那么纯洁,她的双手没有沾染鲜血(但若是为了保卫家园而杀死北方佬,她是无怨无悔的),她的良心没有蒙上灰尘。她永远问心无愧,她永远于人有恩。她是造物主最得意的一件作品,她是满目疮痍的南方最后一片净土。人人都可以去她那歇息、倾诉,她的大门从未紧闭。然而,她并非斯佳丽认为的“单纯到愚蠢”,她一直知道阿希礼和斯佳丽的事,在暗中睁着那双温柔又洞悉一切的眼睛。但她什么也没说。她清楚他们之间的鸿沟,清楚最好的办法就是顺其自然。这是她最了不起的地方——海纳百川,大智若愚。不妨借用一下张爱玲的比喻。如果斯佳丽是红玫瑰,心如骄阳,滚烫急切得令人无力招架,那么玫兰妮就是白玫瑰,静若皎月,平和而有涵养。她们同根同源,相互扶持,是那个时代美得摄人心魄的一对双生花。当油墨的最后一缕幽香终于散去时,恍惚间我又看到了塔拉庄园两边的古柏,看到了小河两岸芳香扑鼻的素馨花,看到玛格丽特·米切尔在我面前笑意盈盈地俯下身子,轻快地唱着那首名叫《飘》的贯穿斯佳丽一生的歌:尘埃落定,木已成舟无论你是否接受随风而去,随风而去不管怎么说明天是新的一天了1200字以上 初中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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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玫瑰的一生曾经有这样一个人,杜甫称其“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曾经有这样一个人,李阳冰称“其言多似天仙之词”;曾经有这样一个人,他拥有的就是红玫瑰的一生。他就是古代文学史上伟大的浪漫主义诗人——李白。因而李白又有“诗仙”的美称。让我们共同回顾这“云之君”的一生吧。李白(701~762),字太白,号青莲居士,祖籍陇西成纪(今甘肃省秦安县),诞生于中亚的碎叶城(今吉尔吉斯斯坦共和国托克马克附近)。李白从小受到良好教育,据称“五岁诵六甲,十岁观百家”。他五岁随父从西域迁居至西蜀绵州彰明县(今四川省江油县)的青莲乡。在他十五岁时便能写得一手好文章。据说当时他在山下游玩时,见到一位老奶奶正磨一根大铁棒。李白上前问其缘由,老奶奶回答说要把铁棒磨成细针。“铁杵磨成针,功到自然成”的美说便由此而来。李白在努力学习的同时,注意到劳逸结合。在十几岁时便学会剑术,练得一身好武艺。在他二十岁后,便在蜀中地区游历。在他去成都的途中曾见益州长史著名诗人苏非。苏非十分赞赏李白,认为他天才卓越,能与汉代著名文学家司马相如齐名。这对一个初出茅庐的小生无疑是极大的鼓励。李白于二十五岁时“仗剑去国,辞亲远游”,希望能实现远大的政治理想,写下诗一首《峨眉山月歌》,峨眉山月半轮秋,影入平羌江水流。夜发清溪向三峡,思君不见下渝州。当他在长江中下游游玩时,写下名流千古的《将进酒》,果有天生我材必有用之势。当时正值开元盛世,若要当官则有两途径:一是通过科举考试取功名,二是终南捷径访仙人。而李白选择了后者。为此,他到江陵拜访著名道士司马承祯,并作《大鹏赋》。此赋中“激三千以崛起,向九万而迅征”的大鹏不正是展翅欲飞的李白吗?李白在二十九岁(开元十八年)时,面对仕途失意只好回到家乡。当李白在三十一岁时(天宝元年)举家南迁,终于李白受到玉真公主的赏识,并由公主推荐,玄宗将其召去。他在长安写了《南陵别儿童入京》,其中“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一句大抒李白胸中愉悦之感。李白还在长安结识了诗人贺知章,并作《蜀道难》。贺知章称其作如出仙人之手,蜀道之难被描绘得如入仙境,此曲只应天上有啊!由此,在玉真公主和贺知章的共同推荐下,李白供奉翰林,可他仅为文学侍臣,并不参政。而玄宗昏庸无能,“朝事付之诸相,边事付之诸将”。李白在儒家思想的影响下,事业心强,遂遭谗谤,同时在道家思想影响下,他渴求登仙学道。李白便于心中形成“功成、名遂、身退”。所以他在三十四岁(天宝三年春)时“恳求归山”,而皇帝也就“赐金放还”,李白便继续漫游。在长安一年半时,他所写《古风》第十五首中“珠玉买歌笑,糟糠养贤长”便辛辣地讽刺了帝王的昏庸。此年中,李白还结识了比他小十一岁的杜甫,写下“醉眠秋共被,携手日同行”一句。两人分别之后,漫游十年。他还结识了高适等人。安史之乱爆发后,受邀参考永王李?幕府,李?兵败被杀,李白受牵连,被流放夜郎,中途遇赦。晚年于762年客死于安徽省当涂,享年六十二岁。李白喜于且善于歌颂河山,写下众多流传千古的名句:“黄河西来决昆仑,咆哮万里触龙门”,“天姥连天向天横,势拔五岳掩赤城”,“相看两不厌,只有敬亭山”等等。李白不仅是浪漫诗人,也是爱国诗人。如《宿王松山下荀媪家》中“田家秋作苦,林女夜春寒”。李白的诗成为“盛唐气象”的伟大代表,当时及后代的诗歌创作都产生了巨大影响。有唐朝韩愈与李贺,有宋朝苏轼与陆游,有明清高启与杨慎等。李白的一生如同玫瑰,有浪漫主义的姿态,更有炽热的爱国情感的鲜红,不愧为红玫瑰的一生。1200字以上 高一 演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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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玫瑰与白玫瑰》观后感看了《红玫瑰与白玫瑰》这部电影后,我不由自主地想起了《色。戒》中的男主角易先生,这两个男人都属不轻易也不能轻易动感情的人,在他们的世界观里即使动了真情最终也会绝不留情,男人从开始的爱到最后的拒绝甚至如《色。戒》中将王的杀害。这对他们来说也许都是不得已的,也都会有充足的理由。但是女人却不一样,一旦动了真情,她会愿意放弃现在奢侈的生活、全心全意地去爱,甚至违背组织交给的使命,用生命去保护她所爱的男人。也许这就是张爱玲笔下塑造的男人与女人的区别,实际上也是她亲身经历的真实写照。爱是复杂的,但我认为真正的爱实际上也是最简单的,因为它是源自心底的为他人的开心而开心,是心甘情愿的付出。特别是女人,我认为只要是男人需要的,她再苦也会去做,所以这样无私为对方付出、着想的两个人怎么可能有解决不了的事?如果之间有误会、有不理解,一定是不再爱,不再愿意沟通解决的结果。影片中振保给娇蕊的感觉:从一开始就是只要娇蕊这边的问题解决了,他这边总是绝无问题的。在爱情的世界里,女人是愚蠢的,所以此时的男人如果没有直接、正面的点拨,陶醉在爱情海的女人是清楚不过来的,娇蕊是一个敢于追求幸福的人,但是如果她知道她这样的举动会让振保为难,我想她一定不会这么做。刚开始看这部影片的时候,我被振保的魅力所感染,他虽出身平淡,但一步一步靠自己的努力取得了今天的社会地位,并且在这复杂的社会环境下,他不为女人所动,有种“出淤泥而不染”的境界。自信、自尊、自立。但人都是有感情的,他也不例外,遇到自己喜欢的人,他刚毅的背后也有万般柔情,我很欣赏这种在风雨中靠自己打拼出来的男人。但是在我看到娇蕊跟他说她丈夫归期,振保听到后一阵慌乱并立即往外跑这个片段的时候,我有点哭笑不得,佟振保的形象突然在我心里发生了很大的转变,他很软弱、自私,我可以理解他的苦衷,必竟他的一切来之不易,但是我觉得作为男人,应该有种责任感,他既然那么爱娇蕊,就不应该逃之遥遥,杳无音讯,至少应该关心、关注爱他的这个女人,给点精神支柱,而不是伤害,伤害自己的同时也伤害两个女人。对于娇蕊,我觉得她不是一个完美女人,爱固然是人之常情,但也不能烂爱,没有选择地什么人都爱,人的一生都有爱与被爱的事情发生,但是我认为真正成熟的爱,优秀的人一生不会超过两次,而且不同时期也应该有不同的爱的方式,不能随便、更不能脱离现实,她的爱太冲动,太脱离现实,没有设身处地的为振保着想,所以也导致最终的结果。但是太现实的爱还能创造出伟大吗?象振保这样太现实的爱还能称之为真爱吗?这是矛盾的。人,无论男人还是女人,无论遇到什么难事或打击,都不可以堕落甚至出卖自己的灵魂。影片的一开始娇蕊找男人以及最后振保找妓女都是堕落灵魂的表现,这样的人我觉得是不应该也不值得去爱的。在这部影片里,表面上看振保应该是嬴家,因为他既得到娇蕊的人,也得到了她的愛,然后又以他堂皇的理由拋弃了她。但是实际上振保也是最大的输家,因为他失去了一个真正爱他、敢为他抛弃一切的人,这样深爱他的人,在最后看到他流泪都那么淡然、无动于衷,这不能不说是他的失败。我很佩服那个后来在公车上碰到的,已经变老的娇蕊,这个被他深深伤害过的女人,重逢时还能真挚地对他说:是从你起,我才学会了,怎么样去爱,认真的,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去爱的,所以…”这句话在我的头脑中印象最深,虽言语平淡,但其中的苦痛只有经历过的人才会明白,我想她是一个很勇敢的女人,能说出这样的话,并且在男人不可要的时候,能拍拍手站起身来走人,而非痛哭流涕地哀求和抱大腿,或者说狠话做报复等愚蠢之事。敢爱的、自尊的、明理的、善良的女人是我人生的追求。人与人在一起都是有目的的,要么是因为情,要么是因为钱,要么是因为……总之,这诸多目的之中,最难得的是情,最可怕的也是情。物质、利益都是实实在在的东西,“相爱”的人即使最后分手了,因为有实在的东西所以也不会造成伤害。而情是抓不到、摸不着的,是空的,所以付出的真情一旦没有真情的回报,其伤害是致命的。故事的最后描述道:娇蕊那种发了福的、略显憔悴的、沾着脂粉的、俗艳的、苍老的美丽,虽一如既往地爱打扮要漂亮,但终归是败给了岁月以及生活。在这样的一种面目全非中,振保读出了娇蕊的“勇气、淡定、坚硬和担当”。但是此时此刻,我禁不住特别特别地希望佟振保在看这个女人憔悴、淡定的背后,更能读懂、看得见她那颗被他撕碎的心……现实生活中,如果我的身边有佟振保这样的男人,虽然很优秀,但是我不会允许自己去爱他,因为他既软弱,又太过现实,不会给我安全感,没有安全感也就没有幸福感。我觉得爱有时是需要糊涂一点的,如果两个相爱的人靠的很近很近的时候,都能保持绝对的清醒,那么这两个人要么不相爱,要么就是发育不全。但是如果我在上帝的安排下爱上了佟振保这样的人,并且象娇蕊一样与他那么近,那么此时的我,会选择带着心痛、带着理解、带着爱离开,因为我明白,这样的男人,爱上了红玫瑰他会觉得对不起白玫瑰会不快乐,而与白玫瑰在一起,红玫瑰便会成为他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1200字以上 小学 观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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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小学初中时,因家里的经济状况较差,所以一直到高中,才接触到张爱玲的作品,但是真正用心去研读她的作品,是在大学一年级。那时有一门叫做“现当代作品导读”的课程,老师在讲到张爱玲的时候特别生动有趣,因此便对张爱玲有莫名的好感。之前读过她的《沉香屑第一炉香》,第一次看到这个名字是在课本上,当时觉得特别奇怪,作者到底为什么要给自己的作品选这么一个名字,但当听到老师的讲解后,才知道,原来张爱玲是一讲故事的方式来呈现她的作品,点上一炉香,听我慢慢道来。不知讲的是她的故事还是别人的故事呢?我一直以来都认为,其实张爱玲所写的故事里,总有一个人物是她自己的缩影。张爱玲小说是女性文学的代表,而《红玫瑰与白玫瑰》更是她所有女性文学中的典型。《红玫瑰与白玫瑰》是张爱玲诸多作品中一部广为流传的中篇小说,收录《年轻的时候》、《花凋》等几十部中篇小说。作者用细腻的笔触描写了普通人隐秘的心理与情结,展现了20世纪三四十年代中国中西方文化交汇时人们的情感、婚姻生活,揭示了传统与现代融合下男权社会中女性难以摆脱的悲剧人生。可以说,《红玫瑰与白玫瑰》不但描写了20世纪初中国女性的生活地位,更是20世纪初上海人民生活的纪实录。《红玫瑰与白玫瑰》清楚地描写了20世纪初中西方女性的生活地位之低下,没有自由可言。书中《年轻的时候》这部作品的女主角沁西亚是一位美丽的俄国女人,自小便随着父母来到了中国,她有自己的工作,按理说,这样的女人,应该有安排自己的生活的能力,但是却未能如身为读者的我所愿,她依然是被“父母之命”逼迫,嫁给一个在上海警察所当差的青梅竹马。她结婚当日,嫁衣是租来的,在一个阴暗有气味的教堂里举行,新郎似乎一点儿也不重视这场婚礼,“他草草地只穿了一套家常半旧白色西装”,整场婚礼中,只有穿着租来的礼服的新娘是美的。结婚后的她情况更糟,因钱不够用,让汝良帮忙找外教。不久得了伤寒症,整个人瘦得可怜。小说到这里也没有再写下去,不知后续故事如何。而《花凋》中的郑川嫦相比之下,可怜之感更甚。姐姐们出嫁前,穿的衣服是改了又改的,已经没有了样式,外面那些流行时装,她根本想都不敢想,好不容易等到姐姐们出嫁了,她才算是变漂亮了;她最大的愿望是上女子学校,但是她知道,父亲是不会把钱投在学校里的,父亲觉得只有花在赌场里,钱才有价值;她也不能为婚姻做主,因为她们这样人家的女孩子是要进“婚姻学校”的,好不容易喜欢上妈妈给她挑的未婚夫,却因得了肺病,在得知自己心爱之人跟他人在一起之后,不久便香消玉殒。我自认为她是书中最可怜的女性,她性格柔弱,一直被姐姐们欺压,长大后原以为可以嫁给自己心爱的人,可不曾想得了重病,而自己的父母居然不可能花钱给她治病,还把治病的责任交给了她已经有了女朋友的心爱的人。得知事情真相的她想自己悄悄了结生命,可又发现自己身上多有的钱还不够买一瓶安眠药,这样的人物令读者落泪。这是20世纪初女性的悲哀。《红玫瑰与白玫瑰》是20世纪初上海人民的生活纪实录。书中多处描写的景物,皆是当时上海社会的生活场景,比如街道的描写,人物住处的环境描写,如《花凋》中写到的郑公馆:“呼奴使婢的一大家子人住了一栋洋房,床只有两只,小姐们每晚抱了铺盖到客室里打地铺,客室里稀稀拉拉几件家具也是借来的,只有一家无线电视自己置的,留声机屉子里有最新的流行唱片。”不但写出了人物居住环境的不堪,更是反映了人物的性格,隐隐约约地为下文请未来女婿到家做客时,郑夫人和郑先生吵架的场面做了铺垫,也为人物的命运增添了悲剧的色彩。这样的作品读来令人心酸,更是为人物的命运感到悲哀,可谓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红玫瑰与白玫瑰》这部作品似乎是有种魔力,读起来不但能产生电视剧般场景历历在目的效果,更是能够为女性读者开创一条未来之路。身边有太多因婚姻而葬送青春的女性,但也有不少女性因事业让婚姻生活增光添彩。不管世人眼光如何,好好生活,人生总不会被辜负。读了这本书之后,我只愿世间女性能被爱呵护,以爱还爱,就像娇艳的玫瑰。1200字以上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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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朵红玫瑰寒而刺骨的月光无情地撒满寂寥可怖的大地,营造出一种凄凉又孤叔的氛围。正在我迷茫!无助之际,忽地,我眼前一亮,在那月光撒满的断崖之上,傲然盛开着一朵红玫瑰。她,玫红色的短发,一副红色镜框的眼镜后面隐藏着一双炯炯有神,能洞悉一切事物的黑宝石毁的眼睛,恰到好处地镶嵌在她的脸庞上,单薄的两片嘴唇却能吐出字字珠玑,妙语连珠,曼妙的身资被一件深邃湖蓝色的呢子大衣罩住,但还是难掩她的成熟性感。这个人就是我可爱可敬的班主任。开学第一天,我来到了这个陌生但早已耳濡目染的新校园一一民中。拖着装载梦想与迷茫沉重的行李箱,把“梦想”放在宿舍后,与舍友就到了教室。来到教室前,我突然愣住了:只见眼前一位气质十足、笑容和蔼的政红色发色的女士,端坐在讲台,随后她从容地转过头笑着对我说:“你好!今后我就是你的班主任了。我姓汤,那你叫什么名字?”后来我就“自报家门”了一番。在这期间,我一直在用余光默默端详着她,她是那么美丽,是那么高贵,是那么随和。到了军训,这正应证了句话“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当那炙热的阳光无情地照射下来,让我们的身躯和心灵受到了重度创伤时,我向汤老师投去求助的目光,她用坚定的眼神望着我,那扑闪扑闪的眼睛像在说:“一定要坚持,坚持就是胜利!”我读懂了,然后坚定地项着毒辣的阳光,像尊雕像或是像烈火中坚强不屈的邱少云,一动不动。接下来的几天,让我更进一步地了解了我们班的中流砥柱,一个项天立地的女人汤老师。不管是在太阳十分强烈的紫外线下,还是在大雨磅礴的阴雨天,她都无怨无悔地陪伴着我们,并把最美丽的微笑送给我们。就像在你最痛苦、难熬之时,别人送一枝娇羞欲滴、激情四射的红玫瑰给你,你心花怒放、豁然开朗。我们的班主任就像一枝永远不败的红玫瑰,正如它的花语:热情、活力。在军训联欢晚会前,我们班的节目进行了一次“彩排”。班主任“主动请缨”参与“T台秀”。在她与教官有任何在我们看来亲密的动作时,“观众席”上片惊呼,当然,我们只不过是在开玩笑罢了。到了真正上台表演的时候,我本以为汤老师会有些小小的忸呢,哪知她竟走的那么自信、大方。穿者高跟鞋还可以疾步如飞、如履平地。这点是我很崇拜。其实,她也不是“完美女神”。她也有每个女人如水般柔弱,如泡影极脆弱的一面。那节课,她念了一个故事:“有一个天生失语、年幼丧父的小女孩,从小与妈妈相依为命。虽然家境很贫苦,但妈妈每天傍晚回家都会给她带块‘美味’一年糕。可就在一天傍晚,小女孩在家等了妈妈很....”.读到这里,她突然哽咽了起来。在我们正处于一片迷茫时,她又读了起来,一边擦拭着眼泪一边读:“然后小女孩沿着妈妈每天上班回家的路一一直走。走了很久之后才发现妈妈躺在了地上,手里还拿着一块年糕。小女孩以为妈妈睡着了,可她走近一看才知道妈妈已经死了。小女孩不停地哭,一边哭一边用手语做着《感恩的心》....这时,我感觉有一些热的液体滑过脸颊。我被老师声情并茂、泪语交融的诵读给打动了。此时此刻,我十分确定班主任就是我膜拜的偶像了一一她是那么有才华,那么有爱,那么有人情味儿,难道这还不足以让我崇敬吗?人无完人,如果一个连缺点都没有的“人”,那就不算人。相反,如果一个人能积极乐观地去面对自身的缺点的话,那么这个人就是“神”了。而我们的班主任就是这样一一个“神”。那枝红玫瑰在凛列的寒风中,在陡然的断崖上,傲然开放。虽是在断崖上,但它那浓郁的芳香早已布满大地,好像把月光也给染香了。原本月光的寒冷现已被红玫瑰的芳香代替,大地好似苏醒过来了,准备迎接明天的晨光。1200字以上 初中 状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