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上阅读
自小,我便和“阅读”结下了不解之缘。直到现在,我已成为“手不释卷”的“爱书人”,阅读俨然是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因为我领略了“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透过阅读充实知识、增广见闻的道理;也明白“开卷有益”,利用阅读以净化心灵,提升精神层次的益处;更体会“腹有诗书气自华”,藉由阅读涵养内在,变化气质的潜移默化之功。古人说:“读书之乐乐如何?瑶琴一曲来熏风。”亲身体验阅读的乐趣,领会阅读带给我的丰硕之后,我已深深爱上阅读了。
我和“阅读”缘起于未满周岁时,当时妈妈买回来许多色彩鲜艳的大版面图画书以刺激我的视觉感官,想藉此让我体会翻书的乐趣。接下来的日子里,翻翻书、立体书、有声书等,更为我的生活增添了无数乐趣。妈妈说,儿时的我最爱一本“有味道的书”,只要用手指头刮一刮书中的食物图片,这本书便会散发出披萨、草莓、香蕉等各种香味,令我爱不释手。到了晚上的“晚安故事”时间也是我的最爱,妈妈总会在催我上床睡觉的同时,从书架上挑出一本故事书念给我听,看着绘本上的插图,听着妈妈温柔的声音,我便满足安稳的入睡了。
上幼儿园后,我学会了拼音符号的本事,便开始练习自己念故事书。起初从字少的绘本开始阅读,慢慢的由拼读中也认得了不少汉字。所阅读的书不但字数日益增多,书籍种类也扩及童话故事、成语故事、科学、历史、伟人传记、古典小说等等,不但开阔了我的视野,也让我更能领略阅读的乐趣,从而深深的爱上阅读。也由于爸爸妈妈都是爱书之人,因此家里有一整面的“书墙”,上面摆满了各式各样、琳琅满目的书籍,又为了方便我阅读,妈妈更添购了许多适合我年纪阅读的图书,让我在课余闲暇之时,便可随心所欲的顺手拿本书来阅读。而学校里也有课外读物可借阅,因此我不但从来不缺书,并且总能尽情的沉浸于书的世界中,且从中获益良多。
遇到寒暑假或假日,爸爸妈妈也常常邀我到图书馆去,共享沉浸在书海中的乐趣。这时我就会挑本自己喜爱的书,找个静谧的角落,暂将一切烦恼琐事抛至九霄云外,让自己尽情沐濡在书的世界里,随着书中人物驰骋神游。读童话故事时,彷佛自己进入了书中世界,与人鱼公主遨游于湛蓝海域、而后幻化成七彩泡沫;与丑小鸭历经种种磨难、而后蜕变为高雅天鹅;与小木偶冒险学教训、最后变成真正的人类……。当读到伟人传记,便会对书中主角肃然起敬,萌生见贤思齐的意念;阅读侦探故事,总会绞尽脑汁,跟着主角寻绎线索,待水落石出之时,始有豁然开朗之慨;读到历史小说,不禁感佩于三国诸葛孔明的足智多谋,以及他“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忠贞不贰的精神。沉浸于书香世界里,我彷佛懂得了朱熹“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的体悟;似乎读懂了辛弃疾的“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的人生况味;彷佛与慧开禅师的“春有百花秋有月,夏有凉风冬有雪,若无闲事挂心头,便是人间好时节。”心有戚戚焉;吟诵苏轼的“相顾无言,惟有泪千行。料得年年肠断处,明月夜,短松岗。”亦不胜唏嘘。读到感人肺腑之处,不禁热泪盈眶;看到入迷之时,往往废寝忘食;我想,阅读之乐,莫大于此!
龙应台曾说:“文学,是白杨树的湖中倒影;哲学,是迷宫中望见星空;史学,是沙漠玫瑰的开放。”英国哲学家培根亦曾说过:“历史能使人变聪明,诗歌能使人增加想象力,数学能使人精确,自然哲学使人思想深刻。”阅读,可以提供精确的价值观,指点人生的迷津;阅读,提供了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知识宝库;徜徉于书海中,更可使我们汲取各种前人的智慧结晶。领略了阅读的益处与乐趣而爱上阅读后,我想,我这辈子都离不开阅读了!
爱上雪小禅的笔墨
雪小禅,她的笔下总有着一种说不明的淡淡芬芳和浓浓香韵,平平常常普普通通的文字里也散发着无穷无尽的魅力。我以为,不可自拔的沉醉,迷失在她的文字中,那是一种幸福。
她的笔下总有那样的女子,高高瘦瘦,却别有一番迷人,美得惊艳而又空灵绝色。不是拥有天人之姿的仍是有,可那样的女子,在她的笔下就算是坐着也可以成为一道风景,不同于其他的美貌女子,不够美,却有种说不清的迷离和神秘。有些女子,极致的妖娆,艳到俗。艳就是俗,什么一见钟情的都不是空话,人们就是爱艳爱俗。她的那本《烟花那么凉》中色彩篇谈到红,红很艳,特俗,可是却深受中国人喜爱。什么喜事都用红装饰,越俗却越美艳绝伦,没有一种颜色堪比艳红更惊艳了,除了蓝,可蓝没有它这么俗,只有红。一身红的轻纱,一身红的旗袍,再到一身红的长裙。永远都那么的惊艳,高傲,迷人,美得不可方物,黯淡众生。
再到爱上她的《无爱不欢》,其中的正面角色我个个都爱。如大大方方的李卓,看上去大大咧咧,实则心细如发,至情至性。还有高高瘦瘦,天香国色,倾国倾城的戴晓蕾,她孤寂,清冷,淡漠如水,绝艳无双。也有为爱而离逝的周芬娜,更有林小白与顾卫北的缠绵故事,里面的人不是都是神,那些为物质的肮脏人也有,并不是像一些不现实的高尚情怀-人人都是。那么哀,那么伤的故事,从最初走到最后,没有一个不是生离或是死别。可是却百读不厌,百看不倦,读一次。眼泪就忍不住决堤泛滥,流个不停。却越发深爱着她笔下的每一个人物,爱到极致。
她的《刺青》中,孤寂如莲的欧阳夕夏,高大帅气的沈家白,刁蛮任性的章小蒲,还有无怨无悔的春天。他们都是在兜兜中错过,千回百后才有自己的终点处,他们都是彼此一生的刺青,不论再遇到多少个人,都不会遇到另一个独一无二的你,那是永生抹不去的痕。
她的笔下大多结局都不是圆满的,但人生本是如此。哪里来的那么多美满,真实的太少。走到最后,看厌世俗。再遇故人,都只能用“历经人生百变,也会抬手掩面”来概括。不是对有些人性情薄凉,而是真的历经风浪后,只想要平淡,已经错过了,为何挽回?何必挽回?
就让彼此再继续在错下去吧!没完没了的错也未必不是一种对。中途才知道自己错了,想弥补的可能很小。或许会是另一种结局,或许只可以后悔悲伤,也或许会更糟更殇。
她文章的主角永生有属于自己的骄傲和自尊,若是负心之人离去,那么主角绝对是从不挽回那失败的爱情,不会再纠缠,不会没完没了。一直都是高傲的离开,有傲气和傲骨,笑着拜拜。不是再见,因为再也不见!
她也说"爱比死更冷",主要是指秦香莲她狠心推她的夫上断头案。再不顾当年情。宁可他死,不愿他负心。也在短篇文章中提到,"如果你不爱我了,我就是那残塬断壁。"等,我不觉得她薄凉,只是觉得她的语言令我越发另人心悸,我深深迷恋着雪小禅。
我特爱她对那些性格高傲女子的描写,如《无爱不欢》中的一节,我隐约记得她描写周芬娜的那一点。她手指上挑着细细长长的烟,纤长的手指那样姿势优美而优雅的吐着烟气,却带着淡淡的薄荷凉味。眼神迷离而慌乱,我不由自主的在脑海里勾勒着那样一个女子,长发微卷的女子。真的很美很妖娆,她写到“每个女子天生就有一种想堕落的天性,每个人都不例外。”我忽然间恍然大悟,我想我也有那么点骨子里的叛逆。我欣赏她们的独特性格,却憎恶她们自甘堕落的行为。
她们为爱情要死要活,在我看来,何必那般残忍对自己。但这并不妨碍我爱上雪小禅的文字,她的字字句句都那么的贴近现实。她的文墨,绝非仅仅是才子配佳人,她的笔下多数都是令人感到平实而温馨的故事,总是令人欲罢不能。
她写的女子,忧伤着,忧郁着,听着戏剧唱着小曲。那么古典,那么薄凉,那么动人。不论看多少遍,再读再看,总还是令人沉迷沉浸在她的故事下,慢慢回想。醉在她的笔墨间,文字里,字句中。
爱上雪小禅的笔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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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上阅读高尔基先生曾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世界的另一个窗口,人们通过它修身、增长见识,丰富才学。古人云:“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而我想说的是:“书山有路趣为径,学海无涯乐作舟。”是的,学习使人快乐。享受学习,我们就会发现,学习的每一天都踏实而快乐;享受学习,我们就会发现,学习的每一天都充实而满足;享受学习,我们就会发现,学无止境,其乐无穷。而阅读就是学习,学会学习就会享受阅读。有人说:“读你喜欢的书,就像和一位智者交谈。”的确,学会读书就是学会品味,学会欣赏,学会思考。只要你肯笃学不倦,信而好读,集思广益,就没有不可能的事。学会阅读,学会享受,更需要我们将身心融入书籍,循序渐进,见贤思齐,活学活用,那必将会益你能谋善断,拥有渊博的真才实学。更为重要的一点是,我们不能因一座小岛屿的收获,而放弃了整片海洋的“宝藏”。我们要借书为舟,激流勇进,以阅读为动力,上学下达,以好读为资本,读如穿终须持之以恒。爱上阅读的青春是美丽的,用知识来丰富我们的羽翼,让阅读成为我们青少年成才的最佳途径吧。450字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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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什么让我爱上阅读因为心的成长,让我爱上阅读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从什么时候起,手机、电视、电脑已充斥人们的生活。阅读二字,已逐渐被人们淡忘、排斥,可有那么一本书,却令我爱不释手,又爱上阅读。曹文轩先生,是中国文坛里的一股清流。可在这么一位年纪与阅历如此之深的作家笔下,竟能让我感受到儿童的童趣,以及那份童趣后隐藏着的那份淡淡的哀伤。《草房子》,这是我第一本看得如此细致的书了吧。初春,当我第一次翻开这本书,被那富有童趣的文字吸引。当油麻地的第一棵小草吐出嫩芽,当第一缕阳光初射大地,照到“秃鹤”的头上,那光秃秃的头发反射的光,已足够闪昏油麻地每一个人的眼。而在这个万物复苏的春天,我也有幸见证了这个油麻地男孩的成长。当我看得越深入时,我才发现自己已经会因为“秃鹤”的天真无邪而不自觉地笑,会因为他开始在意自己与别人的不同而感到同情,会因为他放下自尊,努力为油麻地争光而感动,也会因为最后他成功赢得他人的尊重喜极而泣。这个春天,我懂得了,要努力去赢得他人的尊重。盛夏,烈日当头,可油麻地小学里的纸月,那个最文静、最特殊的女孩不同于其他光着膀子的男孩子。她身着一条素净的旗袍,在油麻地密密麻麻的绿草地的映衬下,显得纯洁又美好。但她,一个年仅十来岁的小学生,却有着不同于同龄人的性格。她家境贫寒,与外婆相依为命,却坚强、独立得令人难过、同情。这个夏天,我学会了坚强。秋风萧瑟,一片沧桑。当树上的残叶一点点落下,落到书里,竟成了书签。油麻地里茂盛的草地也逐渐枯黄,可一位老妇人的叫喊声却依然响亮。没有人知道她的真名,但大家都叫她奶奶。奶奶的地被油麻地领导人看上了,要用来修建道路。可奶奶很倔,死活不让。可奶奶没有家人,最后被迫在油麻地小学里划了块地居住。没有人喜欢她。可时间一长,老人的脾气竟逐渐好些了,也终于不再与油麻地人对着干了,用大人的话来说,她是老了。大家也渐渐接近她,不再讨厌了。冬天到了,老人为了救一名落水小孩去世了,可没人知道她叫什么,最后刻碑时,全油麻地人一致同意:叫奶奶。阅读,不仅能够丰富阅历,而且让我的心能够不断成长。正因为如此,我才爱上阅读。800字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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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让一头奶牛爱上阅读阅读,是世界上最美的字眼,可有一头奶牛,她不爱阅读,因为……她在一次阅读考试中失败了,从此,她不爱阅读了。奶牛妈妈见她整天闷闷不乐,问:“怎么了,女儿?”奶牛把来龙去脉说了一遍……奶牛妈妈想:怎样才有让女儿爱上阅读呢?有一天,妈妈把奶牛叫去品茶,她把茶叶放在碗里,用热水浸泡。不一会,奶牛喝下去,说:“哎呀!怎么这么苦!为什么让我喝!”奶牛妈妈不做声,示意她过一会儿喝。时间“滴答”过去了。奶牛捂上嘴巴,望着妈妈,摆出一副可怜的样子。奶牛妈妈坚定而又柔和的目光向奶牛射来,奶牛低下了头,去拿那杯茶,她又开始喝。这一回,她慢慢地品茶,发现在一阵阵苦涩后,迎面而来的是甘甜,这时,她明白了一个道理。妈妈终于开口说话了:“在挫折面前,你要接受。人生也如同品茶,你知道了苦后,来的是甜,爱上阅读吧!它可以给你知识。你爱它,它也爱你。它会给你回报。我相信你!”整天闷闷不乐的奶牛微微一笑,然后点了点头,飞奔了出去,她觉得一切不开心都化为乌有。那一刻,她走上了新台阶。阳光照在她的脸上。她爱上了阅读,在第二次考试中还取得了好成绩哩!是的,阅读很美。就这样,一头不爱阅读的奶牛,变成了一头爱阅读的奶牛。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大洋路小学404班 张羽就500字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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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上阅读从年幼时起,书已经悄悄融入了我的生活。我对书更有着特别的感情,书像是一块磁石深深地吸引着我。让我爱上阅读,使我增长知识,让我受益终身,让我成长并许下我以后的理想。还记得小时候,我常常缠住妈妈,不停的让她给我讲童话故事,而妈妈总是笑眯眯走到我的身边,拿起我最喜欢的《安徒生童话》这本书。一边温柔地抚摸着我的头,一边慢慢的讲着我最喜爱的故事,如,《卖火柴的小女孩》、《皇帝的新装》、《豌豆公主》、《海的女儿》、《拇指姑娘》这些感人的童话故事必不可少,每一次我都听得如痴如醉。还记得我第一次听到《卖火柴的小女孩》这个凄美的童话故事,妈妈的声音即清脆而又婉转的读着这个故事,我认真的听着,故事中乖巧可爱的小女孩流落街头不能回家,没有鞋子穿,没有衣服穿,还要受一个和她一般大的小男孩欺负,没有人可怜她,没有人给她一个硬币,也没有人买她一根火柴。最终她死了在美妙的幻想中死去了,带着微笑飞向那个美好的世界。我被这个故事牵引着,不知不觉中听完了,才发现脸上已经洒满了泪珠,我为她的遭遇而感到悲伤,更为她的去世而感到叹息。只有10多岁的小姑娘她的人生还没有开始却已经结束了,这是多么可惜啊!那时候的我痛哭着,不停地问着妈妈:“为什么?为什么?小女孩的结局竟是这样的悲惨!”我记不清了妈妈那时说了些什么,只记得她说了这样一句话:“对于小女孩而言这样的结局是最好的。”那时的我并不明白,可是我现在明白了,小女孩生活在这个世界只有饥饿,只有寒冷,只有痛苦陪伴她,她死去了对她来说是一种幸福,一种悲惨的幸福。妈妈的安慰使我不在哭泣,她告诉我这个世界上会有许多像卖火柴的小女孩有着一样的遭遇,只要好好学习,成为一个有用的人,才能去帮助那些可怜女孩们。我默默的记住这个故事藏在心中期盼着将来,这个故事会一直一直陪伴着我成长,我会好好学习,也会爱上阅读,增长我的知识。美国吉姆·崔利斯曾说过:“你或许拥有无限的财富,一箱箱珠宝与一柜柜黄金。但你永远不会比我富有——我有一位读书给我听的妈妈。”是的,我也是这样的富有,不仅仅是有一位读书给我听的妈妈,还有这样动人的故事让我许下这样的理想。800字 初二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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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上书,爱上阅读书,在我的生命里有着不可替代的位置。因为我爱书,更爱阅读。大概四五岁的时候,妈妈便让我读书。我接触到的第一本书名叫《唐诗三百首》,妈妈一首诗、一首诗地教我念。因为我的那个时候还是牙牙学语,所以发音不标准。我把“鹅鹅鹅”念成“哦哦哦”,现在回想起来,还真是有趣。等长大一点儿,妈妈又给我看《百家姓》。“赵钱孙李,周武陈王”,妈妈大声念着,她本想让我跟着一起念,可从我的嘴巴里冒出来的,是一串串“哈哈哈”的笑声。那时候,妈妈的脸上分明写着“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嘻嘻,其实我那时候是认为自己的姓排在第二位,很光荣呢!可能是因为父母希望把我从小就培养成一棵爱看书的好苗子吧,总是想方设法让我看书。因此,慢慢地我就喜欢上了看书,我看过童话、小说、寓言故事,认识了很多字,懂得了很多道理。一个自幼在书堆中长大的孩子,自然就会写作文,因此我的作文成绩也名列前茅。可不,书是人类的营养品,书是祖宗前辈送给我的最好的礼物!同学们,让我们在今天,在明天,一起开始阅读吧,让我们爱上书本爱上阅读吧!400字 五年级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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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上阅读_1000字从年幼时起,书已经悄悄融入了我的生活。我对书更有着特别的感情,书像是一块磁石深深地吸引着我。让我爱上阅读,使我增长知识,让我受益终身,让我成长并许下我以后的理想。还记得小时候,我常常缠住妈妈,不停的让她给我讲童话故事,而妈妈总是笑眯眯走到我的身边,拿起我最喜欢的《安徒生童话》这本书。一边温柔地抚摸着我的头,一边慢慢的讲着我最喜爱的故事,如,《卖火柴的小女孩》、《皇帝的新装》、《豌豆公主》、《海的女儿》、《拇指姑娘》这些感人的童话故事必不可少,每一次我都听得如痴如醉。还记得我第一次听到《卖火柴的小女孩》这个凄美的童话故事,妈妈的声音即清脆而又婉转的读着这个故事,我认真的听着,故事中乖巧可爱的小女孩流落街头不能回家,没有鞋子穿,没有衣服穿,还要受一个和她一般大的小男孩欺负,没有人可怜她,没有人给她一个硬币,也没有人买她一根火柴。最终她死了在美妙的幻想中死去了,带着微笑飞向那个美好的世界。我被这个故事牵引着,不知不觉中听完了,才发现脸上已经洒满了泪珠,我为她的遭遇而感到悲伤,更为她的去世而感到叹息。只有10多岁的小姑娘她的人生还没有开始却已经结束了,这是多么可惜啊!那时候的我痛哭着,不停地问着妈妈:“为什么?为什么?小女孩的结局竟是这样的悲惨!”我记不清了妈妈那时说了些什么,只记得她说了这样一句话:“对于小女孩而言这样的结局是最好的。”那时的我并不明白,可是我现在明白了,小女孩生活在这个世界只有饥饿,只有寒冷,只有痛苦陪伴她,她死去了对她来说是一种幸福,一种悲惨的幸福。妈妈的安慰使我不在哭泣,她告诉我这个世界上会有许多像卖火柴的小女孩有着一样的遭遇,只要好好学习,成为一个有用的人,才能去帮助那些可怜女孩们。我默默的记住这个故事藏在心中期盼着将来,这个故事会一直一直陪伴着我成长,我会好好学习,也会爱上阅读,增长我的知识。美国吉姆·崔利斯曾说过:“你或许拥有无限的财富,一箱箱珠宝与一柜柜黄金。但你永远不会比我富有——我有一位读书给我听的妈妈。”是的,我也是这样的富有,不仅仅是有一位读书给我听的妈妈,还有这样动人的故事让我许下这样的理想。六年级:顾紫瑞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800字 六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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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上江南,爱上寂寞忽然,爱上了江南。爱上了,那个名叫江南的,烟雨朦胧的,有着无数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的地方。也爱上了,江南随处可见的,大大小小错落有致的小巷。喜欢,小巷悠长无尽头的青石板路;深爱,小巷古色墙壁突兀的粗糙;情系,小巷每一片砖瓦埋葬的过往;铭记,小巷恬静典雅的气息……蹲下身,细数青石板上的划痕,每一条划痕都是一段历史,手指轻抚划痕,指尖便随着心头微微地颤动,就像是触到了令人心痛的伤口,仿佛指尖传来的感觉可以告诉我某些关于小巷的故事。我甚至可以触到,小巷内心最深的角落。多少年了啊!那古代的漂亮马车也许就从这儿驶过,车上可能是一位小家碧玉,又可能是一位大家闺秀,她优雅地撩开车帘,微微地一笑便是惊艳,令人为之倾倒。又或许,有一对情侣从这儿走过,灰色的石块就听见了他们的甜言蜜语。还也许,曾有无缘的恋人在这里立下海誓山盟,却在再也无力履行诺言,只好祈祷来生再续前缘……我慢慢起身,背倚石墙。闭上眼静静聆听:听哀怨缠绵,听幽怨琵琶,听甜言蜜语,听海誓山盟……我用心地感受着身体每一个器官传来的感觉:手掌触着墙壁,那凹凸不平的石壁的清凉感和粗糙感就顺着指尖传来,传进我的心里。就把心交给小巷,让小巷的呢喃细语来镇定浮躁的心灵。让小巷的清新脱俗来浇灭欲望的邪火,让小巷的沧桑来祭奠无奈的往事……让心沉浸在小巷的温柔中,永不醒来。不知站了多久,慢慢地深呼吸,张开眼睛,与瓦蓝的天空对视,顿时觉得心旷神怡,发现一切都是那么美好。空气好清新,远处的阳光多么清澈明朗。天地又是多么宽广。才觉得,原来心中的那些烦恼和忧愁是那么小,那么微不足道。朝着巷口的阳光大步迈去,站在明媚的阳光下,蓦然回首,才发现,其实小巷……也很寂寞……从此,梦中有一条小巷,有一个江南,爱上了小巷的寂寞,也爱上了江南。650字 高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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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上右边我佩服了自己1秒钟,没想到我竟然会是这样的人,那种话语连自己也觉得可怕.某天的星期五放学,我稍微迟了一点离开教室,同样是在走廊上,我再次看到了那个熟悉的身影,是那么的无意,那么的纯巧,不过这次我没有掉头走,我默默的看着她,看着她一个人独自地往宿舍走去,突然,我嘴角露出了一丝微笑.我找到了另一种快乐.第二周里,我居然克服了赖床的习惯,早早的就来到学校,守候着.我躲在门角里,偷偷的探个脑袋出去,眼睛直直的钩住右边的那个班,希望能看到她.计划宣布可行.下课后,又爱上了到门口玩,干脆还,搬了张凳子坐下来慢慢等待,尽管从我身边经过的同学都觉得我莫名其妙,怪胎一个,我都不在乎.每当看到了她,我就会狂笑不止,是开心,是兴奋,是激动,是幸福,可以默默的看着一个曾经,不,是从不是朋友的人,是就大的快乐,我一直这么认为着.星期4最后一节课,我得知她们班要上体育课,所以,我又眼钩钩的盯着球场发呆,呵呵,似乎有种磁场,总把我的眼光吸想她所在的位置,真的好巧,好巧.明明很想看到她,真正碰见,我却要挣扎着逃避她给的眼神.或许只因,那份友谊真的存在过400字 初三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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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上电影喜欢把自己静静地关在房间里,打开电脑,对着并不是很清晰的电影画面,让自己一点一点地沉醉,再一点一点地清醒。喜欢温情片,在阳光暖暖的午后,坐在地板上,泡一杯清香袅袅的绿茶,感受《四月物语》里榆野卯月被风吹起的思念,一份始终没有表白却始终在继续的爱情,就像穿过窗口轻轻洒在身上的阳光,温暖着我胆怯的心情。我终于知道,暗恋也可以很完美,就像人间的四月天。《天使爱美丽》也是一部非常经典的温情片,简单的生活,简单的爱情,简单的快乐,简单的幸福,把自己抛进这部画面清新的影片里,那里的阳光和窗外的一个模样,不只可以融冰为水,更可以将心净化。毕竟,美丽的梦谁都可以做,美好的爱情谁都想遇到,我们在这些温情的片段里学会爱与被爱。温情的东西可以让我心绪柔和,可以让我感受更多生活的美好,可以让我固执地以为,世界永远都是温暖如同初升的朝阳。喜欢动画片,虽然已经远离了迷恋童话的年龄,依然放不下对童话那份深深的依恋。看动画片,什么都不用做,什么都不用思考,只用眼睛随着导演丰富的想象力飞翔。《千与千寻》,《哈尔的移动城堡》都是百看不厌的经典,千寻和苏菲很普通,就像现实中的自己,但她们超乎想象地坚强而勇敢,没有掺加任何自私的爱给了她们用之不竭的力量,有爱的人心中,爱永远是不可思忆的奇迹。爱,在一个人的生命里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它会影响你的一生,会影响你对生活的态度。在完美或者残缺的现实里,用一颗温柔而坚强的心去找寻爱,去理解爱,去包容爱。虽然一直弄不清楚文艺片的定义,却丝毫不影响我喜欢自己用感性来定义的文艺片。在我的理解里,《关于莉莉周的一切》是一部无可争议的艺术片,它依然沿用岩井俊二唯美而细腻的作风,精致的画面,美妙的音乐,却表达了一个让青春绝望的主题。《蓝》舒展流畅,有让人迷惘的宿命,有让人沉静的忧伤。《白》是纯洁的象征,还饱含了对平的向往,欺骗和真实,绝望和希望,一直在延伸。《红》是对生活的期望,对生命的热爱。三部经典的影片,法国国旗辉煌的三种颜色还原了我们的生活。我认为一部好的文艺片,可以提练出人生的真谛。透过导演细致的刻画和阐述,我知道很多的不如意并不都是生活的真实演绎,透过表面,我们可以看到并不是很让人失望的现实,坦然而从容地去面对,人生总有一种让我们喜悦的期待。虽然很胆小,却对恐怖片有一种异于常情的喜欢,不开心的时候都会选择看恐怖片,神经高度集中就会忘记所有的烦恼。看得最恐怖的要属《咒怨》和《山村老尸》,看着一个个与我们一样缈小的人以残酷而莫名其妙的方式死去,看着经常出现在现实生活中的场景轻而易举地置人于死地,甚至大白天也可以遇到有个女孩故意回头让你看她没了下巴的脸,一种绝望的恐怖把心理承受能力拉到了极限。看恐怖片是会留下后遗症的,在某个时刻,你会突然发现你所处的环境与某部恐怖片的环境一样……说到商业片,很多电影爱好者都会嗤之以鼻,的确,商业片总是刻意去迎合大众的口味,但这并不能阻止我去喜欢它。在这些讨好观众的情节里,总是会有一些闪光的亮点,吸引我看下去,让我有支持商业片绝佳的理由。《霸王别姬》是商业片,却是我最喜欢的电影之一,那个特定时代的风花雪月,那些随风飘远的红颜遗事,那个芳华绝代戏做人生的程蝶衣,忧郁凄美的眼神,不弃不离的承诺,抽剑自刎的悲壮,一丝一丝,永远烙在脑海中,不曾离去。喜欢电影,每一部电影都有让我沉醉的理由,把自己深陷其中的那份感动和温暖用文字留下来,就是所谓的影评,但我更愿意把影评理解为对这部电影美好的回忆。现实很真实,而且步履匆匆,我永远也看不懂,电影作为剖析现实的一种手段,我可以翻来覆去一看再看,直到看懂了,看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为止。在电影里,我总会看到自己的影子,真实的,不真实的,仿佛都曾经朦朦胧胧的在生命的血液里流动过。爱上电影,爱上生活。人的一生就是一场电影,我们无法把它像电影一样一一分类,我们只能尽力把自己的这部电影演绎得温情而精彩。≤作者:丝月≥1200字以上 高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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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上香烟午夜,很静,除了偶尔路过的车辆由远而近,又由近而远驶过的声响,四周寂然一片,静得可怕。思绪,游离起来,点燃一支烟,看那白色的雾从唇间缕缕吐出,带着燃烧后的不情不愿,倦怠而慵懒的在空中划一个又一个烟圈,淡淡的烟草味弥漫开来,如黑夜里的郁金香,令人沉醉,让人神往。喜欢这样坐着,让思维跨越,穿越时空,寻找往昔的点点温馨,收人疲惫的行囊中,一路伴我度过冗长的岁月。那年15岁,到另一所中学复读初三。坐前排的我,时时感觉身后有一双眼睛在注视着我,在低头捡掉落的书本、或在转头看同学回答问题时,总有一种慌乱的眼神让我心里忐忑。那时的我,是复读生,一心只想考个重点高中,除了两个玩得好的女同学,其他同学我很少搭言。春天来了,有时上晚自习,一个人早早的来到教室,从抽屉里拿书时,总会有什么随着书滚落出来,有时是一只大竹笋、有时是一袋干笋皮,还有时,是一袋切得方方正正的糍粑。这些,都是我最爱吃的(一直到现在,我依然偏爱竹笋和糍粑),我甚至不知道是谁放到我抽屉里,眼光在教室里巡视时,总也找不到是哪个同学所为。后来,在我蒸饭的黄褐色饭钵里、在蒸菜的搪瓷缸里,时不时有点意外的惊喜,不是加了黄豆,就是豆腐干,让我总也不敢确定是不是我的饭菜,直到学校里的其他同学都将各自的饭菜都端走了,我才端了饭菜惴惴不安的去吃。到底是谁如此的费尽心机,在食堂那十几格蒸笼里,在那不同班级的学生混在一起蒸饭的大大小小的饭菜缸里,准确无误的找出我的餐具?我,不得而知!却暖暖的感动。直到有一天,教室的玻璃窗外,露出两个探头探脑的家长,一直到我们放学,他们还在门外等着,看着我走出教室,我感觉他们的眼光怪怪的。后来听同学阮说,那两个家长和她是一个地方的,他们的儿子是我们班的数学干事(课代表),两个家长来看我,说他们的儿子喜欢我,他们不反对儿子的早恋。我感觉很可笑,我和他都是复读生,都想考重点高中,家长这一出,倒是让我生出几分厌烦:怎么有这样的家长?我义正词严的叫同学带去口信,拒绝了他们荒唐的要求!很长时间,我进出教室都是黑着脸,几何题做不来的也不问他这个几何大王了。一向幽默风趣的他,变得沉默寡言,教室里也听不到他高声谈笑。不知什么时候,一张纸条夹在我的课本里,一行遒劲有力的字到如今字字清晰的印在我的记忆中:我怕你,怕你五岳般的严肃!中考完的那天晚上,月光,温情的眷顾。月夜下,我和他沿着长长的河堤走了很久。第一次,他打开了话匣子:他说他家很穷,在大山的半山腰住,只他家一户人家,常常没有粮食,要到粮管所粜米吃。他的父母是典型的没见过世面的人,听说我家吃商品粮,我父亲又在粮管所工作,要是我们能谈朋友,以后吃粮食就有保障。叫我不要见怪。他还说,假如考不上重点高中,他爸爸就不会让他上学了。说完,他长长的叹了口气。最终,我也没能如愿的考上重点高中,只进了普通高中,而他,却连高中都没上,去了一家矿山做工。一封封书信,给彼此鼓劲。后来,在我新的校园,一次他偷偷的来看我,从下午就在教室的外墙等着,一直到晚上放学了他又悄悄的护送我进父亲的单位,到了门口,他才叫住我,说了几句话。那么晚了,早没了班车,他就步行30多里回家。去年,在一个初中同学的孩子升学宴上,我意外的看到了其他几个初中同学。20多年没有他的音讯了,我四下打听,家乡的同学告诉我,他4年前得了病,开始也在乡里的医院治疗了一段时间,后来因为没钱放弃了治疗,不到三个月就去世了。而他的妻在他去世两年后,也病逝了,留下一个女儿。是什么让这对才三十多岁、年富力强的夫妻如此奔赴黄泉?到底是什么病治不好?难道贫穷就真的可以要了一个人的命?在农村、在底层,到底还有多少像他们这样的人因为贫穷看不起病而没了性命?是夜,我平生第一次抽上了烟,烟雾中,一个15岁的少年,一张年轻俊朗的脸,含笑的看着我,痛,一点一点的渗透......从此,在黑夜里、独处时,总是不自觉的点上一支烟,有时一根接一根的抽,甚至呛出了眼泪。有时并不吸,只是看着那燃着的红红的烟头一寸一寸的减少,烟灰一寸一寸的变长,直到海绵吸嘴发烫,再慢慢熄灭。恍如人生走过的路程,不管好烟还是差烟,只要点燃了就一定会有灭的时侯。一根烟燃烧的长短可以人为的适量的控制,而人生过程的长短却不能人为控制,于是,种点阳光、种点爱,让自己也让他人沐浴阳光和爱,即使有一天,自己不在了,还能让阳光和爱在别人的心中生根发芽,何尝,不是一种幸福?!爱上香烟,与环境无关、与寂寞无关、与心情有关!2011.10.21夜1200字以上 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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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上爱情今天下午没有选修的课,应该可以休闲一下了。丛容蜷缩在她的椅子上——幸亏Maggie送给了她这块绣着漂亮花纹的厚座垫作为圣诞礼物,不然这冷得像冰一样的椅子叫人连坐都不敢坐的。面前的电脑打开着,却因为有一段时间没去碰它,已经开始自动屏幕保护。这是一间四人一个房间的学生公寓。寝室里的格局和别的大学有稍稍的不同——所有的床铺都是上铺,床下留出来的空间足可以放一张书桌、一把椅子、一个大箱子和一个书架。这也就等于是隔开了一个小房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私密空间——丛容已经在这里住了两年了。两年的时间对每个人都会有所改变,丛容也不例外:她变得成熟开朗,也自信了。更主要的是,她学会了把握住自己想要的东西。想想中学生那会儿的自己,老是希望得到老师的表扬,做师长的好学生,从来不敢坦白地表达自己心中的愿望。也许,每个人在自己的生命中总会有那么一段青涩的时期吧。在这个时期里,会觉得自己是那么无能,又如此害羞,心中纵有太多的想法,却从不敢去实现——只是不断地挣扎、反复、自闭。丛容自嘲地笑了:也许,当时周围所有的人都不会料到“优等生”丛容的内心,也如同一只丑小鸭吧。——除了,除了叶峰。叶峰的名字一涌上心间,丛容就觉得自己的心忽然像是被人塞进了无数的海绵一样,柔软而又充实。可才一会儿,又忽然像是被人掏空了,变得空空落落的。“怎么,又在想情郎啦!”一个促狭的声音从靠近门那边的上铺传来,打破了一屋的寂静。那是朱丽叶,和丛容并列被称为法语系系花的女孩,与她同住一间公寓。“你醒啦?”丛容并不回头。朱丽叶昨天、不,应该说是今天早上三点才回来,要不是丛容给她开窗,把床单放下去让她爬上来,她不但要冻一个晚上,若被发现了说不定还会被记个过。“再不起来,前胸就要贴到后背了。本来是想就当减肥来着,可是又想想要是该减的地方不减,不该减的地方倒下去了,那多不划算呀。”丛容笑了,她回头看着朱丽叶从床上手脚灵活地爬下来。朱丽叶天生丽质、明眸善睐,惟有一处美中不足,她自己也知道,所以常常抢在别人面前先喊起自己“太平公主”来。“Linda和小兰又去图书馆啦?”她问的是另外两个室友,她们两个素有“读书狂人”的外号,在教室和图书馆呆的时间远比寝室多。“她们去参加学习小组了。你昨天怎么那么晚才回来,要是被舍监发现就惨了。”“还不是那个埃塞格比亚语系的白痴,死缠着不让我走。最近我一直都在想一个问题,我们学校是不是什么人读什么专业?那种话不多的人就去念德语,笨蛋兮兮的就读埃塞格比亚语,像我这样浪漫又美丽的就来读法语。”朱丽叶边说,边拿着放在桌上的小镜子走到窗边来,仔细而又怜爱地照着自己镜中的容颜。“还好我午饭吃得早。”丛容笑着说。朱丽叶送给了丛容一个大大的卫生球:“什么意思?否则饭就吃不下了是不是?”她注意到了丛容桌上的电脑,“又收过信了?”丛容的笑容渐渐消失,点了点头。“还是没有他的MAIL?”丛容再度点了点头,心中一片茫然。“哼,我说吧,男人就是靠不住。”朱丽叶翘起了鼻子,“早叫你不要一棵树上吊死。怎么样,要不要我从我的后备役里边挑一两个不错的给你?”虽然取名叫朱丽叶,但是此朱丽叶绝对不是那个为情而死的痴情女子。她号称自己有一打男朋友(还没算上后备役),每天和不同的男生去电影院、图书馆、阶梯教室,每两周轮换一次,周日休息一天。想想朱丽叶后备役里那些尼日利亚语、阿拉伯语系的男生,丛容不由一阵哆嗦:“算了吧。”“我也算是仁至义尽啦,”朱丽叶放下镜子,“你就继续收你的信吧!”她刚要转身,却看见了窗外的什么人,近视眼的她迷着眼看看清楚后,脸色沉了下来:“顺便告诉你一声,你的老朋友来了。”丛容一楞,老朋友?再看看朱丽叶阴沉得像要杀人似的脸色,顿时明白了——一定是她来了。朱丽丽走在这所名牌外国语学院的林荫道上,心中充满了景仰——名校就是名校,你看看这些男生,个个气宇轩昂,风度翩翩,不是帅哥,就是酷弟,真叫人哈拉子如黄河之水天上来那样流之不尽啊!再想想自己那个破学校,打从进校门第一天起,朱丽丽就想逃出来。至今还记得那天的情景:原指望进了大学,生活就会充满浪漫,充满自由,充满帅哥哥,可是一整天在学校里逛了又逛,所见的男生却个个都是“衰哥哥”,不是发育不良就是四眼田鸡,就连COOKIE这样的后备小帅哥都不见一个。好不容易碰上了一个背影看上去高大威猛,叫人忍不住想“犯罪”的男生,正面却直让朱丽丽想“自卫”——他竟然长了一脸的青春痘。更可悲的是,这个青春痘居然还被当选为朱丽丽她们班的班长,丽丽决定从此叫他——沸腾的赤豆汤。1200字以上 六年级 诗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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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上TWINS我们实在是难以想像,如此有爆发力的如雄狮怒吼般的声音是如何从一个瘦弱的小小身躯中发出来的。这是夏焱?@在她进入大四的第一天早晨所制造出来的,这一声可谓是划破整幢寝室楼上空,这样的吼叫声自然惊醒了全寝室的姐妹们,这一醒可不要紧,要紧的是寝室的女生们被这突如其来的叫声给吓懵了。紧接着,全寝室一起尖叫了起来,这时还是早晨6点钟啊,大家都还在梦中会周公呢,其他寝室的女生听到这样的惊叫声,以为是一群色狼集体入侵,于是都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冲向事发地。1分钟后,506室的门口挤满了人———一堆蓬头垢面,穿着睡衣和三角裤,眼睛肿得像灯笼的女生。场面那真是,两字———壮观,寝室中的7位女生全都大眼瞪小眼,唯有夏焱?@坐在被子中放肆地大笑,大大的眼睛眯成两条弯弯的线……好了,现在,让我们来介绍一下这个在大四的第一天就惊动整个寝室楼的女生。常言道,人如其名,那么我们就先从她的名字看起,夏焱?@,名字里一共有四个“火”,再加上一个“夏”,天啊!光看名字就让人觉得仿佛站在酷暑中的柏油马路上,热得都快化掉了。你一定会问,这女生怎么叫这么一个……这么热的名字,对于这个问题,夏焱?@在她五岁的时候就问过她妈。对此,她妈是这么解释的:“那年我生你的时候,正是八月份最热的时候,你这个死丫头,偏要选在这个时候钻出来,热得我啊,那真是恨不得躲到冰箱里,在这么热的时候,我费了不知多大力气生下你,结果你呢?跑出来把我吓了个半死,全身通红,就跟火焰似的,索性,就给你取了这样一个名字,怎么样?你老妈够有创意吧?”当然了,女大十八变嘛,现在的夏焱?@早已不是全身通红,她活脱脱就是一个从漫画中走出来的人儿,大大的明澈的眼睛,俊俏的鼻子,笑起来迷死人的可爱的嘴巴,再加上瘦小的身体,简直就像是个娃娃,她一天到晚哼着那首《Superstar》,走到哪里都带着笑容,露出两个小酒窝,用她的室友的话来说,完全是一只快乐的猪。这样的女生当然不乏追求者,但夏焱?@拒绝所有的男生,她的理论是:谈恋爱只会使女人变傻,她不想让自己变傻,所以,她拒绝谈恋爱,当然,我们的夏焱?@也并不怎么聪明。一直都很快乐的夏焱?@到了大四也快乐不起来了。因为她马上就要从上海A大毕业了,毕业就意味着轻松的大学生活不复存在了,取而代之的是每天枯燥无味的工作,下班后也没有大学食堂中并不怎么样、却方便省事的饭菜等着你,你要自己去超市买盐、买米、买酱油、买菜,当然,你也可以去餐馆或者是麦当劳,不过那样的话,荷包会像被擢破的气球那样瘪下去,夏焱?@想着这一切,她的眼睛、鼻子、嘴巴就会痛苦地扭曲在一起,更何况,现在夏焱?@的头号任务,就是去找工作。夏焱?@跳下床,打开电脑,开始在网上搜寻各家公司的招聘信息,一条条招聘信息让她看得头昏眼花,随便看了一下,夏焱?@便开始失望了,因为她对这些工作都不感兴趣。她曾经对好友小T说过她的理想职业:“小T,你知道吗?我以后最想做的工作就是整天躺在家里的大床上,一边看日剧一边吃薯片,然后我就在网上发表我对各个日剧的评论,每月的酬劳不要多,一万元就好了。”说完,夏焱?@闭上双眼,心早已飘到几万里之外,沉迷在她的幻想之中,脸上露出陶醉得不得了的神情。然后,就只听见小T一声:“你去死吧!”,我们看到的是被留在那里的夏焱?@一脸的不解。这些网上的招聘信息与夏焱?@的理想职业比起来,当然是相差十万八千里了。于是,夏焱?@托腮两眼发直地盯着电脑屏幕呆了一会儿,叹了口气,说:“夏焱?@啊夏焱?@,看来你的理想职业是不可能成为现实了,那就将就一点吧,是金子总会闪光的。”这样,夏焱?@只得细细研究起那些招聘信息,向那些公司发去自已的资料。这样,夏焱?@整整在电脑前趴了一上午,如果不是好友小T的闹钟突然在12点的时候叫了起来,恐怕夏焱?@是不会意识到已经到了中午,她揉了揉酸痛的脖子,摸了摸正闹饥荒的肚子,拿上饭卡就准备去食堂。不过我们的夏焱?@还没走出寝室楼的大门就被生活老师给推了回来,为什么?因为此时的夏焱?@头发像鸡窝,脸上还残留着刚刚吃的薯片沫,身上穿的是吊带睡裙,脚上蹬着一双拖鞋……,幸好被生活老师看见,否则后果将不堪设想,在经过一番梳洗之后,夏焱?@光鲜照人地走出了寝室楼的大门。经过几天的辛苦工作,一个星期后,夏焱?@收到了几家公司的回音,面试的时间已订了下来。夏焱?@盯着屏幕看了一会儿,露出得意的笑容,心想:看来金子就要发光了。她兴奋地找到小T,经过威逼利诱,软磨硬泡,小T终于答应陪夏焱?@去逛街挑选面试时穿服装,这里有一点要说明一下,夏焱?@逛街的最大特点便是:没有休止,和她逛过街的女生都知道,夏焱?@逛街绝对是可以从早晨零点一直逛到晚上十二点不休息,人家都累得不行了,她却还兴致勃勃,或许这也是为什么夏焱?@从不把心思花在减肥上的原因吧。要不是一星期午饭的诱惑,再加上小T最近正金融危机,小T才不会答应夏焱?@。一天下来,在小T连绵不绝的催促声和抱怨声中,夏焱?@终于选中了一件还比较满意的裙装,回到寝室中,小T做出了一个伟大的决定:打死我也不陪夏焱?@逛街了!寝室长听了之后说:“小T,你是我们寝室中醒悟得最晚的一个,不过还是祝贺你,终于明白了这条真理!”一旁在试新衣服的夏焱?@此时露出了胜利的微笑。一天,两天,三天,夏焱?@的“金子闪光”理论快要支撑不住倒塌在地化为尘土了,简历上并没有什么不符合要求的地方,原因就在于夏焱?@的脸———她那张酷似娃娃的脸,这样一张人见人爱的脸到了面试的时候可闯了大祸。负责面试的人员看到夏焱?@,最初还以为是高中生。因为夏焱?@无意中听到这么一句话:“现在的高中生哪,真不知脑子里想的是些什么?穿得像二十几岁的白领,想装成熟啊!可脸还是小孩子的样啊,那样子真是滑稽。”夏焱?@听了这话,脸上、身上顿时热血沸腾,整个人就像是一只煮熟的虾子,恨不得冲上去把那人从大厅中扔出去。幸亏她还有点理智,知道自己的力量微薄,肌肉也不发达,无法将那人扔出去,于是夏焱?@强压住火,告诉自己那人一看都四十多岁快到更年期,人老珠黄,肯定是丈夫有了外遇,妒忌那些年轻漂亮的女人。想到这里,夏焱?@心里舒服多了,但老天偏不让夏焱?@这么舒服下去,面试官一看到她就觉得这么可爱的一个小姑娘肯定头脑简单,做事浮躁,没安全感,都找理由婉拒了夏焱?@。回到寝室中的夏焱?@在沉默了十五分钟之后,从床上跳了起来,逢人就问:“我看上去成不成熟?看上去有多大?”众人以为夏焱?@恋爱了,纷纷惊叹:“这小妮子终于找到归宿了!”夏焱?@仍不罢休,强行夺来寝室长花了三百多块钱买的性感内衣,穿到身上,躺在床上用手托住腮,做出一个自认为很媚惑的眼神,压低了嗓子问:“我,有没有一点成熟女人的味道?”众人皆倒,遭到一系列打击后的夏焱?@对着镜子中的自己说:“哀兵必胜!”然后又昂起头继续在网上搜寻“猎物”,她一边拖着鼠标一边愤愤地想:我夏焱?@是这么容易放弃的吗?看着吧,我一定会再杀回来的!可是老天似乎一定要给夏焱?@多多的打击,让夏焱?@炼出一身坚强再坚强的优秀品质。在第二回合中,夏焱?@又大败而归。对此,夏焱?@愤怒得把牙齿咬得咯咯作响,手握成两个小拳头,甚至都可以看到她的头发在冒烟,这就是她走在最后一家要她去面试的公司里的样子,像极了西班牙斗牛场上的一头公牛。在又一次被拒绝之后,夏焱?@简直是要杀人了,现在谁遇上她,谁可是倒了八辈子霉,大家要知道,被激怒的公牛是很可怕的,再优秀的斗牛士可能都性命难保。可世界上就是有这么倒霉的人,我们那可怜的斗牛士出现了。正当夏焱?@愤怒地穿过那家公司大厅的时候,一位标准白领穿着的男士或许是有什么急事,只顾低头走路,与我们的这头小公牛狠狠撞了一下,这一撞两人都摔倒在地。夏焱?@还没等那个倒霉的男生开口,就头也不抬地破口大骂起来:“你这人是怎么回事啊?走路眼睛在看天啊?你们公司里的人没一个好东西!”说着,夏焱?@竟委屈得哭了起来。男生愣在原地惊愕地看着这个莫明奇妙就哭起来的小女生,手足无措地说:“对……对不起,我……我不是……”“你不是故意的对不对?你是有意的!”男生连解释的权利都没了,只得说:“我……我下班后请你喝咖啡,你看可以吗?”“我哪来的时间陪你们这些人喝咖啡啊?”说完她抬起头去看那个可怜巴巴的男生,准备把这段时间来的怨气全撒在他身上,再挖苦一下他,可接下来夏焱?@马上改了口,因为她看到了一张她从出生到现在看到过的最漂亮的一张脸,清爽及耳根的头发,大大的比女孩子还要漂亮的眼睛,挺挺的鼻子,充满诱惑的嘴唇。天啊,世界上怎么有这种漂亮得让女孩都妒忌的男生,当夏焱?@看到他长长的睫毛时,这种心理更加强烈了。“不过,看你还比较有诚意,我就给你一个机会。”从这里,我们可以充分认识到人类的本性,男生舒了一口气,站起来扶起心中窃喜的夏焱?@之后,递上了一张自己的名片,说:“还有半小时我就可以走了,你能在那儿的沙发上坐着等一下我吗?”夏焱?@仰着头看着这个让她魂都飞走了的男生,暗暗想:身材不错,能够让我这样“仰视”的男生,起码也有一米八吧?夏焱?@美美地坐在软软的皮沙发上,她眯起眼仿佛听到老天在对她说:“看到了吧,我是不会亏待你的!”她摸出男生给她的名片,尚飒涵,广告部经理。这男孩看上去也不过二十三、四岁吧,这么年轻就是部门经理啊,等了这么多年,我的白马王子终于出现了!夏焱?@又陷入了美美的幻想之中,嘴角还挂着微笑,就像卖火柴的小女孩进入天堂时那样,噢,抱歉,这样的比喻似乎不太好。当夏焱?@从她的美梦中醒来,慢慢睁开她的双眼的时候,她再一次尖叫了起来,大厅中所有的人都朝她这边望来。其实,这也不能怪夏焱?@,因为当她睁开眼睛时,她发现尚飒涵正在离她不到10厘米的距离看着她,看得她心都要跳出来了。这种情况下,夏焱?@不可能不惊叫,在因这叫声吸引来的众多目光中,尚飒涵只得拉起夏焱?@直奔出公司的大门,跑到街上。尚飒涵看着气喘吁吁的夏焱?@,问:“你叫什么啊?”夏焱?@瞪了他一眼,说:“你还好意思问,你干嘛离我那么近?你想吓死我啊?”尚飒涵歪着头微笑着看着她,直看得夏焱?@脸都快烧起来了,夏焱?@只得自己想办法来挽救这样尴尬的局面,于是她说:“看什么看啊?我脸上又没长花长草的!”尚飒涵这才开口:“我当时可是叫了你几遍啊,结果你还是不醒,还笑得不知有多高兴,于是我只好凑近一点看看你是不是走火入魔了”。听了这话,夏焱?@真是要糗死了,她红着脸对尚飒涵说:“我……我哪有啊?你不是说要请我喝咖啡的吗?那还站在这里干嘛?”这样,两人到了一家露天的咖啡厅中,夏焱?@气愤地讲诉了自己的遭遇,但尚飒涵非但不表示一下自己对她的同情,反而听着听着便笑了起来,露出好看的牙齿,他说:“你看上去是很像高中生啊,我当时看到你还奇怪怎么会有高中生来公司呢!”夏焱?@听了这话,马上装出生气的样子,对,是装出,因为面对着这样一个望着她微笑的男孩,她实在是生不起气来。于是,她吼道:“你什么意思啊!人不可貌相你知道吗?”尚飒涵马上举起双手,摆出投降的手势,说:“我不是这个意思,不是这个意思,我也认为人是不可貌相的,我会将你的情况反映给公司,和总经理商量一下,你看这样行吗?”夏焱?@想了想,点了点头,临走之前,尚飒涵告诉夏焱?@,如果有好消息,会通知她,这样,他俩便互换了手机号码。回到学校的夏焱?@更加神采飞扬,在室友的逼问之下,夏焱?@终于说出了事情的经过。眼睛里闪着的光芒就像是一匹饥饿的狼在夜间寻到食物之后放出的绿光一样,现在夏焱?@的爱情理论是:虽然爱情只会使女人变傻,但是我愿意变傻。她将手机中尚飒涵的名字设置成一只小狗的图案,这是因为她从小到大最喜欢的动物就是狗,她曾一度天天夜里与狗共眠。后来有一次夜里大概是夏焱?@梦到有人抢劫她,一脚就把小狗踢飞了,第二天,夏焱?@心疼得不得了,从此便结束了这段与狗共眠的生活。几天下来,夏焱?@最常做的事便是看着手机上的小狗图像傻笑。小T看到这一切,叹了口气说:“夏焱?@啊夏焱?@,你怎么也会沦落到这个地步?那个信誓旦旦地说不谈恋爱的有骨气的夏焱?@到哪里去了?”可夏焱?@眼中此时只有那条“小狗”,根本就没听见小T的这句话,小T摇了摇头:“小妮子情窦初开,情窦初开啊!”第四天,魂不守舍的夏焱?@终于等来了尚飒涵的电话:“是夏焱?@吗?我是Z公司的尚飒涵,有个好消息要告诉你,总经理同意你到广告部来先试用三个月!”“什么?是真的吗!真是太谢谢你了!”夏焱?@听到这个振奋人心的消息后跳了起来,电话那头接着说:“明天你就可以来公司上班了,不过今天下午六点你能到我家来一下吗,老总这次要我帮助新人,我有些文件要给你。”天啊,这才认识几天哪,就可以去他家了……夏焱?@在记下尚飒涵家的地址后兴奋地挂了电话,夏焱?@整整把自己折腾了一下午,直到被夏焱?@强行拖来在一边已快要睡着的小T威胁她说,如果再不出门就打电话给尚飒涵把这一切都告诉他,夏焱?@这才不情愿地走出了寝室楼。不过,让她颇为满意的是,今天的回头率是特别的高,看来还是不装成熟的好。夏焱?@按照尚飒涵所说的地址找到了他的住处,这下可让夏焱?@愣在那里足有5秒钟。她还是第一次看到这样漂亮、别致的别墅,别墅的设计前卫又不失个性,周围的布局完全让夏焱?@叹为观止。“他不过是一个部门经理,怎么会……太不可思议了”。夏焱?@诧异地用颤抖的手按响了尚飒涵家的门铃,但久久没有回应,夏焱?@又按了两下,仍没有回应。她抬起手腕看看表,没错啊,是六点啊!怎么回事?夏焱?@继续按门铃,“那家伙该不会忘了吧?”夏焱?@正想着,突然,有人打开了门。“谁啊?”那人极不耐烦地问道,夏焱?@抬起头,可接下来她却一句话也说不出了,尚飒涵那家伙到底在搞什么鬼啊?前几天还看他一副斯文的样子,怎么现在却———染成黄色略有些篷乱的头发搭在前额,左耳带了四个耳环,右耳五个,此时的尚飒涵像是变了一个人,居高临下地不耐烦地打量着夏焱?@。而且,他居然没穿上衣,只穿了一条深蓝色的休闲裤,赤着脚站在夏焱?@面前,“尚……飒……涵,你……你……”“尚飒涵?哦,你进来吧,他临时有事,得过一会儿才能赶回来,你先进来坐吧!”尚飒涵说道。夏焱?@完全被弄糊涂了,“你不是……尚飒涵……?”1200字以上 高三 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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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上爱情一张颜色极绚烂的羽毛面具出现两人面前,金色的亮粉洒落在橙色的羽毛上,尾梢却是幽幽的黑,整个面具中心显露眼眼睛的部分却用浓重的紫色勾勒,点以泪光闪烁的碎钻镶嵌。一张媚惑人心的面具。麦云洁呆愣愣地看着这个面具,实在不知道该说什么,她根本就没有预料自己会收到这样的礼物。轻轻地拿起这张面决,一张小卡片飘拽而下。麦云洁拿起来,又看见楚天哥那英挺地字体:为什么要送你这张面具?我也不知道。只是偶然一天在伦敦街头闲逛地时候,看到这张面具,和所有地漂亮饰品摆在一起,却仍让人免不了要注意它,不由自主就想到了你。没有什么特别地意思,只是希望今年的圣诞你可以戴着它出去疯一疯,让所有人见识一下当年HAPPY女生主唱活力四射的样子。别象去年那样,在网上和我聊天聊通宵。打起精神来!圣诞快乐!在寒冷的伦敦冬天跺着脚想念上海的楚天歌“天歌……”麦云洁紧紧拽着这张纸,几句语气平淡的问候,却让她觉得眼前冒起一层湿湿的雾气。进入大学之后,她一直没有从情绪的低潮期中恢复过来。去年的圣诞,她推拒了所有的活动一个人窝在寝室里上网聊天,在线上碰到了楚天歌,两人聊了一晚。她没有象任何人诉说心中的失落,没有想到还是被天歌发现了,并记了一年。朋友……“真羡慕你哦,有这么好的朋友!”DORIS在轻轻拉了拉麦云洁的衣角,“既然这样,你怎么可以辜负你朋友的美意呢!”声音忽然昂扬起来,“今天晚上你一定要打扮的美美的,带上这个神秘面具,做一次舞会皇后!”还没等麦云洁反应过来,DORIS已经开始翻箱倒柜,开始寻找她认为最搭这个面具的衣服,她决定今天一定要让麦云洁艳光四射,哇,太棒了,就象小说一样!呆在一边的麦云洁觉得自己就好象一个局外人,只看见在DORIS的窜上窜下之后,房间如强风过境。DORIS那种坚决的眼神,麦云洁觉得份外熟悉,错不了,这就是那次她看见那只红木厨的爱怜眼神。麦云洁摸了摸一颗颗正在起立报告的鸡皮疙瘩,心中有一种隐隐的不安感。“哈哈,就是这件了,我的压箱宝货,等到今天终于看到人穿了!”DORIS用哥伦布发现新大陆的自豪语气说着。当麦云洁将自己的眼光定在DORIS手中的那件衣服,心中的不安变成了现实。——————————————————————————————-——-“太吵了!”“再玩一会嘛,老大,好歹要等到今天的压轴剧目结束嘛!”“回去也就是上网打对战游戏,这样的圣诞节也太血腥了点吧!”“我不管,我先走了!”“老大,不是说好同进同出的嘛,太不够意思啦。这样,到12点,12点一过就走!”无聊,一切都是那么的无聊。毕世廷开始后悔被班里那群损友拉来参加这无聊的圣诞化妆舞会。学生会真是有够没创意的,去年说是篝火圣诞晚会,结果小小的篝火只能烤死几只飞蛾,还被附近的居民以为是火灾,找来了消防队,最后虚惊一场。于是今年想出化妆舞会这么个馊主意。“学生会女生太多,这样下去元旦可能就会来一个什么选美会了。以这种趋势来看,建筑学院终有一天会被艺术学院吞并的。”毕世廷有些不耐烦的和身边的人说着,心里暗暗决定下学期要竞争这个学生会主席一职。“那不是很好,”身边的男生听了,非但没有危机感,反而一副向往的口气,“这样的话,至少在每次深更半夜画完设计图之后,还有美女可以安慰我们的熊猫眼。”毕世廷耸耸肩,女生,女生,这些男生不知中了什么邪。心中再次肯定今天真是来错了,连身边的谈话对象都话不投机。此刻占据整个大会议厅的舞场已经挤满了人就像在煮饺子,播放唱片的DJ也似乎受了气氛的影响,尽挑些让人听了直想蹦达的摇滚乐,除了觉得热还是热,毕世廷决定先挤到门口透透气在说,这里简直不是人待的。“哇,你今天穿的这套紫色连衣裙很特别!”角落里不是传来这样的对白。“是吗?”语气里有一丝得意,“书上说金牛座的人在圣诞的晚上着紫色服装,会有意想不到的好事情发生。”“嗯,应该不会是中彩票这种事,让我猜猜,紫色有独特的神秘感,干吗,准备去逮个白马王子?”“什么呀!”女生略微有些不好意思,“只不过希望在这个特别的日子里发生一些特别的事!”毕世廷叹了口气,暗暗觉得好笑,记得化妆舞会海报上写着“没有院系分别、没有美丑疆界,真诚的心灵交流!”,以为凭一张小小的面具之隔就能将人与人的距离区隔开。其实除去皮相外表,有时候仅需要一些言语上的交流就足以了解对方的脾性,这一点一直是毕世廷很自豪的。就像刚才那一对,只要用手指头思考就可以知道她们一定是文学院的,娇娇弱弱、充满玫瑰色幻想的小家碧玉。而身边这一对,用脚趾头就可以猜出是建筑学院的。1200字以上 六年级 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