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一篇课文
前不久,我们学习了一篇新课文《少年王冕》,让我记忆深刻,感触很深。是我非常喜欢的一篇课文。
这篇课文主要讲了:王冕7岁时,就丧失了父亲,靠母亲做些针线活供他读书。王冕10岁时,母亲挣得这点儿钱实在供不起他读书了,王冕非常体谅母亲,到隔壁秦家放牛。秦家煮些好东西,他就用荷叶包了孝敬母亲。给的点心钱,他总是积攒一两个月,偷空到书贩子那儿买几本旧书,放牛时读。三四年后的一天,下了一阵大雨,王冕看着身旁美丽的景色,想学画荷花。起初画得不好,几个月之后,荷花便栩栩如生。乡里人纷纷拿钱来买,王冕成了画荷花的高手。他有了钱就买些东西孝敬母亲。王冕十七八岁,离开了秦家,他每天画画,读诗文。天气好,他用牛车载母亲到湖边走走。母亲很高兴。
当我读完这篇课文时,思绪万千。相比之下,深感惭愧。我非常爱我的学校,我的班级,如果爸妈真的供不起我读书了,不让我再上学了,我可能做不到体谅父母,而是大发脾气,不肯原谅。我们现在的生活条件多好,父母为我们买充足的学习用具,做可口的饭菜,每天都能幸福地跨进学校大门,和亲爱的同学们一起过着快乐的校园生活。春天,阳光明媚,学校为我们装上窗帘遮挡;夏天,教室炎热,电风扇让我们安心学习;秋天,凉风瑟瑟,玻璃窗挡风避雨;冬天,一切成了雪的世界,地冻天寒,我们好冷啊!这时,电暖气、煤球炉又送来暖气,驱散阴凉。就连阴天,还有电灯为我们照亮,我们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读书学习多幸福啊!可王冕,他没有钱再上学堂,就自己创造条件刻苦努力。相比之下,我们如今的学习条件,要是不努力,就太对不起把我们养育成人,为我们成才做出巨大牺牲的父母了。学了这篇课文,我学会了在家里,要学着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多帮父母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多体谅父母的辛苦,做个孝顺的孩子。
这是我最喜欢的一篇课文,因为这篇课文不仅激励我要勤奋学习,立志成材,更重要的是它教育我不能遇事自己不努力而去怨天尤人,责难父母,而要学会知恩图报,让辛辛苦苦把我们拉扯大的父母笑口常开。
月饼没了
今天晚上的晚自习是上数学课。由于白天,同桌做作业很粗心,做错了许多题,被老师骂了一顿。晚上,老师布置做作业本了。我早就做好了,老师一下达命令,我就开始检查。(偶可是全班数学顶好的呀,竞争这么大,当然要仔细仔细再仔细了啦)
同桌却刚开始做,不一会儿,我就检查好了,拿给老师一批,100分。我前脚刚走,同桌后脚就进来了,可是他常常不听我要检查检查,现在好了吧,老师大声公布全班:“支俞,你真是‘聪明’啊,一页4道题,你要错3道。”支俞低着头走了下来。我心中不禁一想:4道题,3道错,正确率只有1/4=25%啊。
同桌习惯老师对他的批评,只能自己忍住自己的不满,不服。
老师开始讲作业本的作业了,可同桌还没订正好,只能先听老师讲道。可没想到,老师叫支俞将最后一道的问题翻译得明白点。我在心中松了一口气,心想同桌一定能讲对,可是他却说“XX比XX多的数比XX(第二个XX)多百分之几。”“哈哈——”全班轰笑,我却强忍着未笑,因为笑了太伤支俞的心了,我知道他是个好强的人。林老师又叫他说了几遍,他才说对,但是眼泪却滴滴流在作业本上。
我心里倒是非常非常得可怜他,他本是个人才,怎么能如此粗心。可是后来的事让我改变了观点:
老师又叫我们做数学同步,我和同桌早做好了,就等着检查,我却发现同桌的一道判断题是打对,而我是打错。接着,我仔细检查了一下,发现应该是对的,而同桌却改成了错,这让我觉得他会不会是偷看 我的作业?这让我百思不得其解,可我又想:“大家各有各的长处,他会骑自行车,而我这么大了,还不会骑。”
这真是
哎,不怕万一就怕一万,还好我处事小心,对什么人有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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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篇课文上学期我学了许多让我深有感触的课文,它们像钻石般闪亮,让我爱不释手。它们既有体现悠久文化历史的名胜古迹,又有反映时代气息的诗歌散文,还有喜闻乐见的寓言、童话……其中让我记忆犹新的一篇课文是《少年王冕》。王冕自幼就失去了父亲,而且家境贫寒,与母亲相依为命。他聪慧善良、能够体贴关心母亲,为邻居家辍学放牛。王冕从小就渴望读书,所以在放牛时仍不忘读书,还善于观察事物,刻苦学画,成为了画荷花的大师。他的画栩栩如生、形象逼真,因此也名垂青史。读了这篇课文后,我发现“自学”这把金钥匙是打开人类智慧大锁的钥匙。王冕奋发自强、勤奋好学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一说起“自学”这两个字,我又想起了冰心奶奶“从小下书海”的故事。冰心奶奶七岁时,就连蒙带猜地读完了《三国演义》,于是,她对书产生了很大兴趣,就又看了《水浒传》等书。因为她肯下功夫读书,最后自学成才,开启了知识大门,从中明白事理,激发灵性,养成崇尚勤勉、向善求真的品德。如果我们也能像她一样不但可以自学,还可以主动完成自己的作业,那我相信不久的将来我们也能像他们一样成为作家、书法家、画家……甚至比他们更上一层楼。由此可见,“自学”是人类攀登到“知识金山”的基础,有了这个基础,我们才能做到向王冕、冰心奶奶一样勤奋好学的人。就让我们向他们学习,向自己的目标进发吧!550字 五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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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篇课文这个学期,我们学了许多课文,但是我最喜欢的是19课——《天火之谜》。这篇课文的主人公是富兰克林。长期以来,雷暴在人们心中很可怕。可是,富兰克林认为雷暴只是放电现象,人们都取笑他。于是富兰克林展开了风筝实验,实验的结果告诉我们,打雷只是放电现象。后来,富兰克林根据此原理发明了避雷针。喜欢这篇课文的原因是因为富兰克林那热爱科学的精神打动了我。人们对于雷暴,都十分害怕,习惯地认为雷暴是神灵的火焰。只有富兰克林产生了雷暴只是放电现象的这种想法。对于富兰克林的这种想法,不仅一般人不相信他的推论,就连许多自称有学问的人也对他冷嘲热讽。面对人们的取笑,富兰克林决定通过实验来揭开雷电的秘密。正是富兰克林的这种对自然现象提出疑问的科学态度感染了我。还有,我特别喜欢课文中描述的关于富兰克林做实验成功后的句子:富兰克林欣喜若狂地喊道:“成功了!成功了!我捉住“天电”了!”读到课文中的这几句话,现在的我还无法完全体会,当时的他心中的那份喜悦。或许对于富兰克林自己来说,实验成功了就是莫大的快乐。风筝实验有一定的危险性,只要一不小心就会被雷击伤。为了做这个实验,富兰克林怀着对科学严谨的态度和巨大的决心,准备地十分充足,哪怕在乌云密布、雷电交加的晚上都有勇气,在室外坚持实验。最终,这个实验的结果震撼了世界。从这几句话中,我深深地感受到了富兰克林对科学的热爱。同时,他也是一个坚持不懈的人,我们应该学习他的精神,这篇课文让我受益匪浅,使我十分喜爱。600字 五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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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篇课文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开学以来,我们学了很多篇课文,可是我最喜欢的就是《厄运打不垮的信念》这一课。这篇文章主要写了:谈迁写下了四百万长的《国榷》这部鸿篇巨制可是被小偷偷走,谈迁茶饭不思,夜难安寝,只有两行热泪在不停流淌。很多人以为他再也站不起来了,但厄运并没有打垮谈迁,他很快从痛苦中挣脱出来,又回到了书桌旁,下决心从头撰写这篇史书。读到这里想想我真是和谈迁差的很多。想起有一次,我去北京长城,回来以后我写了一篇长600字的作文,我正高兴,把我的《长城》作文放到了我的书桌上,一会我表弟“小顽皮”一下就到我这屋来了,只见我的屋子里拿出几张纸我惊呆了,那就是我的作文呀!我急忙跑过去一看,他拿我的作文当飞机玩了起来,我走到我屋什么也不说了,就在电脑前玩起了游戏。我想我真和谈迁差很多吧。后来:谈迁经过四年的努力,他玩成了新的初稿,59岁的谈迁来到了北京,又经过几年的奋斗,一部新的《国榷》诞生了,新写的《国榷》比原先的那部更加翔实。精彩,是一部不可多得的明史巨着。谈迁也因此名垂青史。从中我明白了;在漫长的人生旅途中,难免有崎岖和坎坷,但只要有厄运打不垮的信念,希望之光就会驱散绝望之云。五年级:2285805554500字 五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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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篇课文我们曾经学习过很多篇课文,从中我们认识了许多人物:有热爱昆虫的法布尔,有勇猛无比的林冲,有重情重义的李白,有坚韧不拔的刘伯承……但其中,令我最喜欢、印象最深刻的还是《厄运打不垮的信念》中,那刻苦好学、锲而不舍的谈迁。谈迁从小刻苦好学、博览群书,立志要编写一部明史。终于,他在50多岁时完成了一部400多万字的明朝编年史——《国榷》。看到这里,我心里不禁想:我的耐心那么小,如果让我来编写这部《国榷》,以我那三分钟热度的性格,能写出多少字呢?恐怕最多也只能写个三、四百字吧!接着读下去,发生了一件让任何人都意想不到的事:《国榷》被小偷偷走了!我恨得咬牙切齿,心里不禁狠狠地骂道:这该死的小偷!又转念一想:如果我二十年的心血瞬间化为乌有,那我一定会垂头丧气,再也振作不起来。但谈迁没有,他又耗费了四年的时间,又编写了一部新的《国榷》!看到这里,我震惊了,为谈迁那不屈不挠、不被厄运打垮的信念震惊了!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因为恐惧失败,而放弃了追求和梦想,但只要有谈迁那厄运打不垮的信念,还有什么做不成呢?俗话说得好,“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不也是说的这个道理吗?记得有一次我学习自行车,失败了很多次。但当我想打退堂鼓时,妈妈鼓励我:“孩子,不要气馁,你一定会成功!”后来,经过我的不懈努力,我终于学会了自行车!在人生中,只要拥有厄运打不垮的信念,就一定能成功!五年级:栾宇浩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600字 五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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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篇课文这学期,我学了一篇名为《滴水穿石的启示》的课文,它使我终身难忘。文章开头说道:太极洞有一块如卧兔的石头,这是怎么来的呢?原来这石头上方总有接连不断的水滴,时间久了,石头就有大变化,水滴是依靠持之以恒,一心一意的精神才不怕石头的障碍,这种精神真让人震撼啊!我继续往后读,发现了成功的人都是靠水滴石穿的精神才取得成功的,比如说:我国明代著名的医学家李时珍,他曾经翻山越岭,走过大半个中国,终于编成了《本草纲目》;美国科学家爱迪生,他一生孜孜不倦,竟发明了一千多项发明;现代著名画家齐白石,他在画室里写了一条“不教一日闲过”的自勉,每天早晚都坚持画画,他的技术才达到炉火纯青的地步……读到这里,我不禁想起我三年级练字的事。那天,我被人嘲笑字写得丑,于是我回家坚持练字,可不到三天,我就半途而废了。有一天,我无意看姐姐的《滴水穿石的启示》的那篇课文,我又下定决心练字。一个学期过去了,我的字大有长进,这可多亏了滴水穿石的启示啊!这篇课文使我终身难忘,因为它让我得到了启示:做事情目标要专一,不能三心二意,要持之以恒,不能半途而废!450字 五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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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一篇课文我从一年级到五年级学过数不尽的课文,那些课文就像满天繁星,每一颗都在闪烁在我的心里,在我的心里有一颗最亮的课文”诺贝尔“。你们会问我为什么喜欢课文,我会说:”这里面写了诺贝尔发明炸药的艰难过程,和诺贝尔是怎样胜利的,他这样的生活随时能不去做而他没退出因为这是他的理想,一个人有了一个理想就会得到一双翅膀,让你冲向美好的未来。在实验中,他的父亲和弟弟发生了不幸。面对亲人的伤亡,诺贝尔非常悲伤,但诺贝尔没有气馁,最后他终于制造出固体炸药。诺贝尔在逝世前立下遗嘱,把他的200万英镑存入银行,用每年的利息作为奖金。诺贝尔这种博大的胸怀,奉献的精神和对全人类的热爱,同时时也激励着越来越多的英雄豪杰,献身科学,极大促进了世界科学技术的发展和交流。让我们一起去学习诺贝尔的精神,一起去寻找这双梦想的翅膀。300字 五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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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篇课文前不久,我们学习了一篇新课文《少年王冕》,让我记忆深刻,感触很深。是我非常喜欢的一篇课文。这篇课文主要讲了:王冕7岁时,就丧失了父亲,靠母亲做些针线活供他读书。王冕10岁时,母亲挣得这点儿钱实在供不起他读书了,王冕非常体谅母亲,到隔壁秦家放牛。秦家煮些好东西,他就用荷叶包了孝敬母亲。给的点心钱,他总是积攒一两个月,偷空到书贩子那儿买几本旧书,放牛时读。三四年后的一天,下了一阵大雨,王冕看着身旁美丽的景色,想学画荷花。起初画得不好,几个月之后,荷花便栩栩如生。乡里人纷纷拿钱来买,王冕成了画荷花的高手。他有了钱就买些东西孝敬母亲。王冕十七八岁,离开了秦家,他每天画画,读诗文。天气好,他用牛车载母亲到湖边走走。母亲很高兴。当我读完这篇课文时,思绪万千。相比之下,深感惭愧。我非常爱我的学校,我的班级,如果爸妈真的供不起我读书了,不让我再上学了,我可能做不到体谅父母,而是大发脾气,不肯原谅。我们现在的生活条件多好,父母为我们买充足的学习用具,做可口的饭菜,每天都能幸福地跨进学校大门,和亲爱的同学们一起过着快乐的校园生活。春天,阳光明媚,学校为我们装上窗帘遮挡;夏天,教室炎热,电风扇让我们安心学习;秋天,凉风瑟瑟,玻璃窗挡风避雨;冬天,一切成了雪的世界,地冻天寒,我们好冷啊!这时,电暖气、煤球炉又送来暖气,驱散阴凉。就连阴天,还有电灯为我们照亮,我们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读书学习多幸福啊!可王冕,他没有钱再上学堂,就自己创造条件刻苦努力。相比之下,我们如今的学习条件,要是不努力,就太对不起把我们养育成人,为我们成才做出巨大牺牲的父母了。学了这篇课文,我学会了在家里,要学着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多帮父母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多体谅父母的辛苦,做个孝顺的孩子。这是我最喜欢的一篇课文,因为这篇课文不仅激励我要勤奋学习,立志成材,更重要的是它教育我不能遇事自己不努力而去怨天尤人,责难父母,而要学会知恩图报,让辛辛苦苦把我们拉扯大的父母笑口常开。800字 六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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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篇课文在我所学的课文中,我最喜欢的一篇课文是《在大海中永生》。这篇课文是新华社写的一篇新闻通讯。学完这篇课文之后,我的心潮久久不能平静,因为我一直被邓小平爷爷伟大的情怀深深地感动着。这篇通讯写的是1997年3月2日上午,一架专机载着邓小平爷爷的骨灰离开首都西郊机场,然后飞向祖国辽阔的大海。飞机在高空盘旋,鲜花伴着骨灰撒向无垠的大海。大海呜咽,寒风卷着浪花,痛悼伟人的离去……这篇通讯写得太感人了,作者怀着对邓小平爷爷的无比敬仰和深厚的感情,细致地描述了从专机起飞到最后告别大海的整个过程。这是一次极其感人的历史事件。作为一个世界级的伟人,在他生前,为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做出了他最伟大最卓越的贡献,而在他逝世之后,却让后人将他的骨灰全部撒向大海,这是一种所么博大的伟人胸怀啊!让每一个人读过后,都会感到一种心灵的震撼。这篇课文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特别中文中运用了邓小平爷爷曾经说过的一句话:我是中国人民的儿子,我深情地爱着我的祖国和人民。让我感到了这位世界伟人崇高的精神境界。这篇课文在写作语言上也非常有特色。文中用上了多处排比句,例如:与大海同在,与祖国同在,与人民同在。让读者充分感到邓爷爷的精神一直伴随着我们,一直与我们同在。是啊!骨灰撒大海,鲜花送伟人!香港和澳门不就是邓小平爷爷收回来的吗?也许,奔腾不息的浪花会把他的骨灰送往澳门、香港;也许,奔腾不息的浪花会把他的骨灰送往祖国的万里海疆;也许,奔腾不息的浪花会把他的骨灰送往祖国的宝岛台湾……这几处排比句,一气呵成,气势连贯,极富情感。它告诉我们:邓爷爷的影响超越时代,超越祖国。他不仅属于中国,也属于全世界!通过对这篇课文的学习,我的灵魂受到了一次洗礼,我的精神境界得到了一次升华。它使我明白:人活在世界上,就要对自己的祖国和人民做出贡献,让我们的国家和民族变得更加繁荣强盛邓小平爷爷就像一座巍峨的丰碑,永远矗立在祖国人民的心中。800字 六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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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朗读这篇课文我最喜欢朗读这篇课文从我读的第一篇课文算起,到现在已经学过了数不清的课文。在这篇篇课文中,我最喜欢朗读的是《革命烈士诗二首》。那天,我坐在书桌前,完成作业:读第六课五遍。我飞快地翻到了第六课,还没读,就被那悲壮激昂的语句吸引住了:“为人进出的门紧锁着,为狗爬出的洞敞开着……”我读了一遍又一遍,忘了时间,只觉得一种伟大、可歌可泣的精神贯穿了我的身心。我合上书,眼前出现了一幅幅催人泪下的画面:我仿佛看到夏明翰挥笔疾书,写下那首流芳千古的《就义诗》;我仿佛看到李大钊同志在敌人的绞刑架前发表了最后一次演说;我仿佛看到江姐面对自己亲人的头颅,强压悲愤,化悲痛为力量;我仿佛看到刘胡兰面对敌人的铡刀,慷慨 词;我仿佛看到数不清的革命烈士为了共产主义的明天,甘洒热血;我还仿佛看到天安门前升起第一面五星红旗的欢腾景象。这鲜艳的五星红旗,是无数志士的鲜血染成……啊!太多了,我想着想着,充满激情地朗读它——《革命烈士诗二首》。它教育我,做人要有志气,要有目标,它教育我要珍惜今天的美好时光,它教育我的太多了……我爱读它,每次读时,总是心潮起伏、泪流满面。然而,我怎么也没想到,我竟然会以朗诵这首诗,夺得了全校朗读比赛一等奖。比赛的这天,我走上了讲台。清了清嗓子,怀着对革命烈士的爱,大声读了起来:囚 歌为人进出的门紧锁着,为狗爬出的洞敞开着,当我读完最后一句:这就是我——一个共产党员的自白,高唱凯歌埋葬蒋家王朝。刚读完我就听到雷鸣般的掌声,看到了老师和同学们赞许的目光。我的心里美滋滋的,暗暗感谢这充满激情的课文。是它,使我鼓起了勇气;是它,使我有了信心。我深深地爱上了《革命烈士诗二首》。当老师宣布第一名是我时,我万分惊喜。虽然我早就立下志愿,要夺得桂冠,可这消息太突然了。我轻轻抚摸着语文书,心里激动极了:不但我喜欢这篇课文,我的同学、老师们也都从中汲取了那振撼人心的感人力量,革命志士的崇高精神将永远激励我们前进!老师 : 0 。我最喜欢朗读这篇课文800字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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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讨厌的一篇课文朋友,你讨厌飞逝的时光吗?你讨厌不能停留的欢乐吗?也许你不曾感觉到吧!如果有一种声音无时无刻都在你耳边叮嘱,那么你也会和我一样讨厌它吧!清晨,那个声音说:“太阳他有脚啊,轻轻悄悄的挪移了。”于是,我不得不和太阳赛跑,我抓紧时间做要做的事,一点也不敢怠慢。每当累得筋疲力尽想要停下来休息的时候,那个声音总是那么“及时”地响起:“太阳他有脚啊,轻轻悄悄的挪移了。”于是我又加快脚步迎向前方。我讨厌这种声音,让我如此劳累。傍晚,那个声音说:“洗手的时候,日子从水盆里过去,吃饭的时候,日子从饭碗里过去。”于是我害怕洗手,害怕吃饭。可是那个声音又说:“默默时,日子便从凝然的双眼前过去。”它让我明白,时间不停地走着,犹豫也在耽误时间。只有不停地,抓住分秒去生活,才不会浪费时间。可是我不想明白这些,明白了就得去做,不做又不会安心,做了很让人累,所以我讨厌这种声音,让我如此矛盾。这一切的一切都来源于那该死的《匆匆》,让我如此担忧,如此心急,如此迫不得已,我讨厌《匆匆》。每当我沉迷于玩乐、沉迷享乐时,那个声音总是那么“尽职”地响起:“过去的日子如轻烟,被微风吹散了;如薄雾,被初阳蒸融了。”于是我很害怕,害怕我拥有的一切,都会随风散去,被初阳蒸融。我千方百计地想去留住眼前的一切,却是白费。我讨厌这声音,讨厌《匆匆》,让我如此担忧。每当我放纵自己的心,庸碌的生活的时候,那声音愤怒地说:“我赤裸裸来到这世界,眼间也将赤裸裸的回去罢?但不能平的,”于是,我不得不重新奋起,去证明我存在着,放弃了我最爱的游戏,最爱的歌曲。我也曾多次想找回我的最爱,可那个“为什么偏要白走这一遭啊!”又让我身不由己地走下去。我讨厌那个声音,讨厌《匆匆》,让我舍弃了我的最爱。我讨厌那个声音,它让我不能吃,不能睡,每天都匆匆忙忙地生活着,无时无刻都紧张着,害怕一不小心浪费了时间,担心一不小心就什么都没有做就走到了生命的终点,我讨厌《匆匆》,你是我最讨厌的一篇课文。朋友,如果有什么东西让你吃不香,睡不着,那你一定会讨厌它的,就像我讨厌《匆匆》吧!初三:exo奶茶800字 初三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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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部影片我看过许多部影片,可是最喜欢的电影还是前几个月看的那部《捉妖记》。这部电影可好看啦!想知道里面的精彩情节吗?那就跟我一起往下看吧。天地初开分为三个世界,分别是仙界、妖界和人界。妖界一直过着祥和的生活,可是有一天老妖王死了,有妖自立称王,欲把妖后和她的肚中之子给除掉。妖后迫不得已,把小妖王胡巴移到了一个叫天荫的男人的肚子里。阴错阳差中,天荫生下了孩子,遇到了一个女捉妖师。最后他们一路保护胡巴来到人间,把新妖王给杀死了。胡巴也成为了小妖王,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影片中的故事情节十分引人入胜,其中最精彩的情节是,新妖王露出了自己真正的可怕面目后,众捉妖师大吃一惊,一拥而上,各自使出了最高本领与妖王搏斗。一个老婆婆和她的孙子,还有捉妖师小岚,带着胡巴躲在一块大石头后面。只见那妖王大吼一声,猛的一甩手,竟击退了几十余名捉妖师!此地不宜久留,胡巴他们准备逃离这个地方,可是一切都被新妖王给看见了。为了保护其他人,捉妖师小岚飞身而出,她的法宝小纸人也跟着她一起冲了出去。可是这一切都太微不足道了,新妖王一拳打过去,小岚瞬间被打倒在地。天荫见了,二话不说,拿着那把祖传的剑便冲了出去,想要将新妖王给刺死。看到这里,我为天荫天捏了一把,也希望天荫这一举能成功杀死新妖王。我瞪大眼睛,屏住呼吸仔细看着。谁知妖王反手一推,剑刺进了天荫的体中,天荫顿时倒地不起。小妖王胡巴连忙冲上去,抓住那把剑想要把它拔出来,可是他的力气太小了,不仅没有拔出剑,反而还伤到了自己的手,他的手顿时流起了血。血一滴一滴地滴在那把宝剑上,就在此时,神奇的事发生了!那把宝剑发出了刺眼的光芒,天荫因此获得了神力,重新站了起来。他手握宝剑用尽全身力气将新妖王给刺死了。因为人妖不能在一起,后来天荫只好忍痛将才陪伴了自己几天却已经有了深厚感情的胡巴给赶走了。看完这部电影我感慨道:人和妖之间的感情竟能如此深厚。而在现代社会中,人和人却互相不信任,互相猜疑,因为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而争执不已,甚至大打出手,这难道不够引人深思吗?800字 初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