殊途 第一世 壹_1200字
「束途,束途?」少年穿梭在杂麻的草丛中,只见那树枝微微晃动了几下,兀地垂下一个身影来。「阿!」逢时被吓得倒退了几步,那个名曰束途的少年利落地跳下来,捧腹大笑。
「束途你再这样顽皮,我治不了你,师父定能治得了你!哼!」
「哎哎,师兄别生气,话说你不是找我有事吗?」束途眼珠子咕噜一转,连忙跑上去讨好似的给逢时捶背。
「师父让你去明定药庄取药,这是清单,你把它交给湖澈庄主即可。」逢时从袖中取出一张写着密密麻麻的药名的纸条,束途皱皱眉,他一个药名都看不懂。
「湖澈庄主?胡扯……噗哈哈哈哈!」束途再次捧腹大笑,被逢时弹了弹他光洁的额头,便吃痛的捂住额头,却是不敢再笑了。
「在别人面前切不可如此胡闹,否则会惹祸上身的,懂吗?」未等逢时说完,却哪里还有半点束途得影子?无奈的摇摇头,他这个师弟阿,从不让他和师父省心。山下——
束途一下山就将逢时所交代的忘了个一干二净,街上,人们摩肩接踵着,有着各种小摊贩子呼喝着自己所卖的商品。不一会,束途就嘴咬糖葫芦,手里提着几袋吃食,心里美滋滋的想着:哼,逢时这家伙整日就像那私塾里的书呆子一般死板得很,跟着师父转啊转的,若是我将这些拿到他面前去,看他还能不能绷着他那张脸!等等!束途看着渐黑的天空,才想起师父所交代的,拍了拍脑袋暗叫不好,便直向明定药庄赶去……看到用金漆涂抹着明定药庄四字,束途这才抬袖抹了把汗,抬腿便要朝里走去,只是不知从哪窜出个面无表情的大叔,挡住了他的去路。「这位公子可有预约?」「你你你你突然蹿出来,会吓死人的!」束途早已察觉到了气息,只是为了不让对方看出端倪,只得假装的拍了拍胸脯,那小表情堪比台上的戏子般变幻无常。「公子若没有预约,劳烦公子白跑一趟,请回吧。」「老夫倒看这小友与老夫有要事相商,子吾,放他进来吧。」兀地在束途身前出现了大量白雾,眨眼间,便看到一位宛若仙人的白衣男子无声息地站在那台阶上,面带微笑,却让束途觉得瘆人。「属下子吾参见明定庄主。」只见那个叫子吾的人恭敬地双手握拳跪地,那男子倒是挥挥手,他便一个轻跃便不见了踪影。「你就是胡扯……呸,湖澈庄主?我以为是个炼药的长胡子老头什么的……」束途一边嘀咕着,却听得那男子爽朗的笑了几声。「你这小友倒是有趣,不过,老夫确实是上了年纪的老头子。」「等等!哪有上了年纪的老头……像你这般年轻!庄主莫要吓了束途才好。」瞧见那男子细皮嫩肉妖艳美丽的,哪里像是上了年纪的老头!「呵呵,小友莫要说笑了,对了,此番来寻老夫,所为何事?」「噢,是我师父壬戌叫我给些药单给你。」束途言罢便掏着衣袖,湖澈眼神一变,生生按住束途正要掏出纸条的手。「既然如此,不如小友与老夫到里面一叙可好?」束途也不是痴傻之人,瞧到湖澈传来的眼神,便轻轻允诺了一声,随着他进去。
初三:搓淦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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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雀吟(二)_2000字
待秦苍入了那美人醉,才知晓这一切不过是个掩饰罢了。
姑娘们礼教夙娴,训练有素,并不似寻常青楼的女子那般喧嚣淫靡。
见了青雀归来,姑娘们便都浅笑问安,而青雀也早已摘下面纱,展露出她倾城容颜,颔首还礼。
她们似乎不意外青雀带了个男子归来,问安后便自己做自己的事情去了。
似是看出了秦苍的疑惑,青雀解释一般轻言:“这些姑娘都是乞儿,瞧着可怜见,便将她们收留下来,略加调教,倒也守礼。”
秦苍却是讶异,不知其为何还要与他这一个小小侍卫解释这些。待他探寻目光轻触青雀,却发现她竟似从未开口,仍是面带浅笑,婉婉前行。
他无所谓地耸肩——反正也没什么坏处。
跟随着青雀往内阁走去,秦苍越走越慎重起来。自入进内阁的通道,外室那旖旎景象已而消弭,色彩也由轻浮的粉色渐渐加深,转为暗红色,就像——血的颜色。
青雀仍是毫不回头地扭动腰肢向前走,可秦苍却感到她似乎与之前有些许不同。这种转变令秦苍措手不及,就像是眼睁睁地看着一个青楼妓女一步步走成武道高手。
恩,虽然青雀本身便是青楼头牌。
秦苍不自觉紧张起来。他手心沁出细密的汗水,大掌附上腰间剑柄,似乎在提防着随时可能出现的恶魔。
不知在这幽暗的通道里行走了多久,秦苍只觉眼前突然开阔。他松了一口气,觉得自己终于感受到了武陵渔人当年受到的惊吓……不对,自己比他受到的惊吓严重多了!至少那山里的小洞不是血一样的暗红色啊!
安抚好扑通扑通的小心脏,秦苍才抬起头打量起这片空旷。一打量之下,他更加惊诧了——
此地貌似是女儿家的闺房啊!
屋内简洁大方,却不嫌简陋。身旁香薰灯袅袅升起青烟,淡淡的香味令人安宁,却又似乎有这一丝火热。
青雀好整以暇的坐在床沿,饶有兴致地看着秦苍一张黑脸“唰”的通红。她早已屏退婢女,如今房内便只剩下他们二人。
秦苍尴尬地咳几声,一对墨眸不由偷瞄青雀。任他聪明至极,却也猜不透青雀此举何意。此时却闻佳人音溢:“秦侍卫,君可知奴家带君来此,有何意?”
他方念此事,便被如此一问,也便顺水推舟问起:“秦苍不知,姑娘但可明说。”
青雀柳眉稍挑,低低似叹而道:“不知……君可知晓谭家?”
秦苍听闻“谭家”二字,心中更加疑惑,却又有一丝:“姑娘说的可是十二年前被朝廷以谋逆之罪全家处斩的谭丞相一家?”
青雀颔首,目光凝聚在秦苍脸上:“为人不知的是,当初谭家抄斩,谭家最小的女儿谭倾鹊被高人所救。奴家便是当初唯一幸存的那个小女孩。”
原来是这样。
青雀目光中不符合其强横武功的哀怨与仇恨令秦苍心神颤动。明明只是个十几岁的小姑娘,却背负着血海深仇……他再次望向她的眼光中,带有一丝钦佩,一丝怜惜,却没有丝毫同情。
青雀冷冷笑了,秀眉间却未曾舒展。
她定定地直视秦苍,突然露出了一个勾魂动魄的笑。随即,她转身背对着他,双手伸到背后,拉开了腰间的系带……
衣衫半退间,青雀凤眸挑,眼神如丝,魅惑地看着呼吸急促起来的秦苍。她柔柔嗓音圆润甜美,那故意流露的妩媚如同加了蜂蜜的毒药,对蝴蝶都有致命的诱惑:“秦苍……青雀虽为青楼女子,却幸而仍为完璧之身。今愿以此身,换取……淳亲王支持,查出幕后真相,为吾全族洗刷罪名……报仇雪恨!”
秦苍早在混着合欢散的香薰下神志不清,只记得自己说了声“好”。
至此,一室旖旎,暂且不提。
肆.
而秦苍确实是淳王。
而第二日,便传出淳王携一女子而归,为了她要拒婚皇帝亲下旨配婚的宁丞相独女宁佩佩,立那女子为王妃。皇帝震怒,却因淳王的执意不下,甚至以死相逼而无奈放弃,只得允了,只是一定要迎娶宁佩佩,作为偏房。淳王虽不乐意,却抵不过皇权至上,最终应下。
婚期定在半月之后,虽仓促了些,但以淳王府的办事效率却也足够。
青雀半倚贵妃椅,修长的双腿交叠,神色慵懒,一身青衫半解,露出大片雪白的肌肤,蔻红指尖把玩着一支小巧精致的金簪。秦苍长身直立,墨眸凌厉如剑,目光直射青雀对外的居所——雀吟居的对面。透窗而视,一男一女床畔交缠,难舍难分,娇吟声声,气喘吁吁,极尽淫靡。
片刻,二人消停,那女子似是启唇问了男子什么,男子震怒,伸手欲掐死那女子,却似乎被什么扎了一下,松手软倒。
女子唇边冷笑,起身披衣,似乎是知道秦苍在看她,竟冲此间微微颔首,丝毫没有被看光身体的娇羞。
秦苍神色冷冽,眯眸望向依旧把玩那簪子的青雀,冷声道:“此人乃是岑丞相幼子,你竟让人杀了他!”
青雀略抬凤眸,红唇微勾,媚眼丝丝,似笑非笑。她眼神并不凌厉,却慑人至极:“此人骄奢淫逸,惹了大祸。奴家不过是受人钱财收人性命的杀手罢了,君……不,王爷又何必如此生气?”
秦苍叹气,敛去凌厉气势,上前拥她入怀,不顾青雀眼底一带而过的杀意,缓声道:“我只是不希望你的双手沾染鲜血罢了。”
青雀轻笑着不着痕迹的闪身,躲开他的怀抱,手中簪子悄然三指捏紧,做出防卫姿态,柔声而言:“王爷请自重,奴家与您仅仅是互相利用罢了。”或许是的吧?她利用他找出杀害自己全家的幕后黑手,他利用她对抗宁佩佩的后房独大。
秦苍苦笑,却不再进一步动作,只是摸摸自己英挺鼻子,暗道:利用吗?那么便利用你来填补本王意中寂寞罢。
青雀阁。原来近日令人闻风丧胆的青雀阁竟是出自自己对面这个撩人的女子之手,当真是人不可貌相。在青楼头牌这一身份掩饰之下,恐怕这京城内无一能将美人醉头牌青雀与青雀阁联系在一起。
秦苍叹道:“半月之后,十里红妆,我等你嫁我。”言罢,眷恋一眼,墨袍衣角翩翩而去。
青雀怔怔盯着那衣角,撇撇红唇,重又倚回那贵妃椅——反正不过做戏而已。
初三:陌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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殊途第一世壹「束途,束途?」少年穿梭在杂麻的草丛中,只见那树枝微微晃动了几下,兀地垂下一个身影来。「阿!」逢时被吓得倒退了几步,那个名曰束途的少年利落地跳下来,捧腹大笑。「束途你再这样顽皮,我治不了你,师父定能治得了你!哼!」「哎哎,师兄别生气,话说你不是找我有事吗?」束途眼珠子咕噜一转,连忙跑上去讨好似的给逢时捶背。「师父让你去明定药庄取药,这是清单,你把它交给湖澈庄主即可。」逢时从袖中取出一张写着密密麻麻的药名的纸条,束途皱皱眉,他一个药名都看不懂。「湖澈庄主?胡扯……噗哈哈哈哈!」束途再次捧腹大笑,被逢时弹了弹他光洁的额头,便吃痛的捂住额头,却是不敢再笑了。「在别人面前切不可如此胡闹,否则会惹祸上身的,懂吗?」未等逢时说完,却哪里还有半点束途得影子?无奈的摇摇头,他这个师弟阿,从不让他和师父省心。山下——束途一下山就将逢时所交代的忘了个一干二净,街上,人们摩肩接踵着,有着各种小摊贩子呼喝着自己所卖的商品。不一会,束途就嘴咬糖葫芦,手里提着几袋吃食,心里美滋滋的想着:哼,逢时这家伙整日就像那私塾里的书呆子一般死板得很,跟着师父转啊转的,若是我将这些拿到他面前去,看他还能不能绷着他那张脸!等等!束途看着渐黑的天空,才想起师父所交代的,拍了拍脑袋暗叫不好,便直向明定药庄赶去……看到用金漆涂抹着明定药庄四字,束途这才抬袖抹了把汗,抬腿便要朝里走去,只是不知从哪窜出个面无表情的大叔,挡住了他的去路。「这位公子可有预约?」「你你你你突然蹿出来,会吓死人的!」束途早已察觉到了气息,只是为了不让对方看出端倪,只得假装的拍了拍胸脯,那小表情堪比台上的戏子般变幻无常。「公子若没有预约,劳烦公子白跑一趟,请回吧。」「老夫倒看这小友与老夫有要事相商,子吾,放他进来吧。」兀地在束途身前出现了大量白雾,眨眼间,便看到一位宛若仙人的白衣男子无声息地站在那台阶上,面带微笑,却让束途觉得瘆人。「属下子吾参见明定庄主。」只见那个叫子吾的人恭敬地双手握拳跪地,那男子倒是挥挥手,他便一个轻跃便不见了踪影。「你就是胡扯……呸,湖澈庄主?我以为是个炼药的长胡子老头什么的……」束途一边嘀咕着,却听得那男子爽朗的笑了几声。「你这小友倒是有趣,不过,老夫确实是上了年纪的老头子。」「等等!哪有上了年纪的老头……像你这般年轻!庄主莫要吓了束途才好。」瞧见那男子细皮嫩肉妖艳美丽的,哪里像是上了年纪的老头!「呵呵,小友莫要说笑了,对了,此番来寻老夫,所为何事?」「噢,是我师父壬戌叫我给些药单给你。」束途言罢便掏着衣袖,湖澈眼神一变,生生按住束途正要掏出纸条的手。「既然如此,不如小友与老夫到里面一叙可好?」束途也不是痴傻之人,瞧到湖澈传来的眼神,便轻轻允诺了一声,随着他进去。初三:搓淦淦1200字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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殊途这些都是发生在我和我同事身上的事情,我是火葬场骨灰堂打更人,那天晚上……一叙述者:陈浣竹身份:火葬场骨灰堂打更者前年我在火葬场打工,经历了许多稀奇古怪的事,最终令我走上了写恐怖小说的不归路。下面我讲的是亲身经历的恐怖事件。火葬场骨灰堂大院很大,足有一万多平方米,两溜儿平房,一座楼房,大致构成口字形。院子里栽满青松翠柏,白天倒没什么,一到晚上夜风袭来,但见树影憧憧、鬼气森森。境界之阴森,胆子再大的也会望而却步,何况我胆子很小。而我偏偏每天半夜必须出去巡视一圈,一走进院子里,见到院中两三盏路灯有气无力地亮着,灯光呈青白色,还照不了多远,我就心里直打鼓。但为了饭碗,还是得硬着头皮往树丛里面走。一天深夜,我刚走近东侧的平房,就听骨灰堂里面咣当一声响。我本来神经高度紧张,生怕树丛里突然蹿出个什么东西来,冷不丁听到响声,吓得差点儿蹦起来。急忙用手电筒向平房里一照,照见骨灰架子上的几个骨灰盒,盒上的死人相片冲我微笑着。白天看惯了,不觉得怎么样,此时看了很不自在,只觉得死人的微笑得慌。当的一声,骨灰架子顶端又响了。我连忙战战兢兢地向上一照,里层架子上隐约有幽光在浮动。还没等看清楚是哪一处格子间在响,近旁的路灯刷地熄灭了,半个大院陷入黑暗。只有我的手电筒那点儿灯光在亮。而灯光里死人照片的表情,随着路灯的熄灭,好像也变了一变。这场景跟恐怖片里太像了,而在恐怖片里接下来就会是鬼出现了。我实在受不了了,本能地掉头就跑,头也不敢回就跑出了大院,去找在办公室打更的老董。老董是退伍兵出身,在火葬场干得时间比我长,也许他能知道出了什么事。我慌慌张张地跑进办公室,把老董也吓了一跳,待我结结巴巴地说了这件事后,他反而镇定下来,让我先坐在床上,稳定一下情绪,然后长叹一声:“人都死了,大家都成骨灰了,还有什么不能化解的,这又是何苦呢。”随后他给我讲解了是怎么回事,以下都是老董告诉我的。二叙述者:老董身份:火葬场办公室区域打更者其实没什么好怕的,骨灰堂有怪声其实是沈明在闹。沈明是火葬场正式职工,今年5月份与老婆吵架后自杀了,是因为他老婆搞破鞋,据说当时死得很惨。他的骨灰就安放在东侧平房,安放得非常高,有时夜里从那里经过,能听到他的骨灰盒撞架子的声音。有两三个在骨灰堂大院打更的就曾经听到过,后来说啥也不干了。骨灰堂大院换打更的换得最频繁。那时大家都说,沈明是在闹他老婆,这么闹早晚会把他老婆逮来。他老婆也是正式职工,有人就提醒她,可她说啥也不相信,照样搞破鞋。没多久,那老娘儿们就死了。大家都传是沈明在酒桌上显灵,把那老娘儿们吓死的。安放骨灰时,老沈儿子偏要把两人骨灰并骨,别人劝他说,那两口子活着时就不和,死后并骨肯定不会消停。老沈儿子说啥也不信,司仪只好把两个骨灰盒并排放在一起,用两根红筷子搭在上面,再蒙一条红布。后来据说老沈的骨灰盒老是挤他老婆,把骨灰寄存处的人都给吓着了。老沈儿子只得把他妈的骨灰盒放在对面架子上,算是让步。就是这样,老沈的骨灰盒还经常响,大家都说那是在骂他老婆。他儿子找了多少人出马,就是化解不开。要不怎么说,不是冤家不聚头呢。上个在骨灰堂大院打更的就是因为这事不干的,那人是从社会上找来的,也没人告诉他骨灰堂有这些事,他还特别胆大,以为火葬场没什么了不起,根本就没什么可害怕的。那时领导还没让我们半夜巡视,晚上九点来钟就可以睡觉了。结果一天晚上,那人发疯一样跑我屋来,一头栽倒在地上,嘴里直吐白沫。一看就知道心脏病犯了,幸好我身上带着药,连忙喂了他半瓶救心丸,这才救过来。他说在睡觉前,在东侧骨灰堂撒尿——那里是撒尿的地方吗?活该他出事——就听到平房里咣当咣当响得厉害。他壮着胆子冲里骂了一句,里面不响了。他很得意,系好裤子,要回去睡觉。这时听见有人在悄声叫他,听声音好像是男的。他以为是朋友,顺声音看过去,只见声音来自一个骨灰盒。再仔细一看,盒上的相片是个男人,嘴一张一合的,原来是死人在叫他!他跟我说这些事,目光散乱,神情恍惚,嘴唇轻轻哆嗦着,一看就知道受刺激太厉害了,也不晓得他是不是在胡说。反正他那天晚上坚决不敢回去,一定要住在我这儿,并希望我到他那儿住一晚。我又不是活腻歪了,好端端的往那儿跑干什么?他只好在我屋里打地铺,第二天早上说什么也不干了。不过,从他的话来判断,那个把他吓得屁滚尿流的骨灰盒大概就是沈明的。实际上,关于沈明的事,在火葬场大家都知道。司机杜威是沈明的好朋友,老沈的事他知道得最清楚。三叙述者:杜威身份:火葬场灵车司机听老董讲了那些话,我不仅不安心,反而怕得更厉害了,可又不能不回骨灰堂大院。进了大院,眼见惨白的路灯灯光洒在地上,骨灰堂掩映在树丛里,我恨不得大哭一场。好容易跑回到住处,使劲把门一关,一夜都没睡好。第二天干完活,我去找杜威。火葬场正式职工工资很高,他们往往看不起我们打工的,杜威也不例外。但一提起沈明,他就来了兴致,滔滔不绝地讲起来,以下都是杜威所说。我和老沈是十几年的关系了,经常一起出车接死尸,晚上一起在停尸楼值班、喝酒、打麻将,关系比谁都铁。他这人小心眼儿,还非常好面子,遇到点儿事容易想不开,但轻易不跟别人说,总爱憋在肚子里。有时晚上喝酒喝大了,才跟我透露一句两句。照我看,老沈不适合干我们这行,因为他对死人有一种奇特的恐惧,他看死人的眼神都不大对头,就像以前曾经被吓破了胆,现在重新见到后连抗拒都不敢。而就是这样的人,居然自杀了两回,还都是在坟头上自杀的,你说稀奇不稀奇?第一次自杀我还赶上了。那天要去拉死人,怎么找也找不到他,给他打手机还关机,我只好一个人去拉,一天里拉了好几趟,快把我累死了。下午可算清闲点儿了,东沟村的人来找上门来。东沟村就是火葬场围墙外那片大田地,地里有一些坟头。东沟村村民中上岁数的不愿火葬,死了以后就直接埋在自家承包田里,所以站在大道边放眼一望,能看见不少坟头。东沟村的人说,有个人喝药了,倒在地里,好像是我们司机,快点儿找个人去看看。我们赶快跑过去,我还没忘开着灵车跟过去。到了那块地里一看,果然是老沈趴在一处坟头上,脑袋歪着靠在手臂上,已经奄奄一息了。他目光涣散、神色呆滞,嘴角上还淌出白沫子来,几片药片散落在坟头上,地上还有半瓶白酒。我们急忙七手八脚把他抬上车,送到医院抢救。那医院看见灵车去,还以为去收死人呢,看见从车上抬下人来,都以为是让他们抢救死人呢。老沈抢救过来后,我们都去看他。他只说那天心情不顺,喝了一点儿酒,恍惚中听到地里有人喊他,就走了过去,看见坟头上有人站着,给他东西吃,他稀里糊涂地吃了下去,后来就不记得了,醒来就躺医院里了。大家听完都不自在,都在火葬场上班,这里本来就挺邪气的,外面还有那么多坟,现在又出了一个大白天叫鬼迷了的,以后谁还能安心干活呀。但谁都不好说什么,都劝他安心养病,千万别胡思乱想。后来他出院上班了,晚上值班时在一起喝酒,他还坚持说是让鬼迷了,但又说那天心情不好,跟他老婆有关。下面的话就没说,不过火葬场的人都知道,他老婆不正经,总跟人搞破鞋,还就跟同一单位的胡来,这不扯淡吗?兔子还不吃窝边草呢,这叫老沈的脸往哪儿搁?但那天晚上老沈喝多了,跟我说了实话。他喝酒喝得太多,把身子骨喝坏了,满足不了他老婆,那老娘儿们哪是省油的灯,就当他的面胡搞。起初只是为了刺激他,想叫他那玩意儿能好使。可越这么搞,老沈越不行,越不行越着急,越着急越完蛋,越完蛋他老婆越看不上他。接下来的就是没完没了地吵架,一吵架他老婆就指着他鼻子,说他不是男人,但凡他能行,她何至于出去找男人,是个男人谁能受得了这话?这日子还能过下去吗?一说这事,我都替老沈叹气,换了我没准儿也跑坟地里喝药了。不过,自打他喝药以后,这人就不大对劲了。那天喝酒喝得太多,我出去上卫生间,解完手后,就听走廊里有动静。我们值班的地方是停尸楼三楼把头,走廊两侧是十二间单间停尸房,大白天的三楼一点儿动静也没有。你想啊,这里都是死人,要有动静不就糟了?可从走廊一过,只能听到自己的脚步声和喘气声,那得多得慌。我们值班时,不是一起打麻将,就是听听收音机、喝喝酒什么的,不图别的,就图有点儿动静,要不然那种寂静能把人逼疯。今天四个司机两个出车,老沈一个人待在值班室,按理走廊里不该有动静,难道?我想起老沈给我们讲的事,难道他真的沾染了邪气?这可不是闹笑话,弄不好要出人命的。我的心提到嗓子眼儿,悄没声儿地走出来,走廊里没人,声音是从南边第一间停尸间传出来的。听上去是呼哧呼哧在喘气,声响并不是很大,但我说过走廊里静得吓人,连心跳声都听得清清楚楚,喘气声总比心跳声响吧。我拿不定主意,是喊老沈过来看看,还是我先瞅一眼。后来一想,老沈没事爱笑话人,我还是自己先瞅瞅得了,真要看见什么脏东西,现去招呼他都来得及。我轻手轻脚来到停尸间外,探头往里一看,只见一个人站在冷冻棺材前,难道进来外人了?我心里一紧。不过,我紧接着看清那人是老沈。但我的心并没有放进肚子里,因为就着停尸间里的灯光,我看见老沈打开了冷冻棺材。咱们这儿的冷冻棺材你也知道,上半部是透明的,底座通着电,里面常年保持零下24℃的低温,这样才能保存尸体。可老沈不仅打开了棺材,而且一边盯着尸体呼呼直喘,一边伸手摸着那具尸体。在灯光下,他两眼发直,面无血色,神色恍惚,动作僵硬,嘴唇上还有牙咬的痕迹。看他的样子很像是被操纵的,而他的神情既像是非常害怕,又像特别地迷恋。那具尸体是一个老太婆,足有90多岁了,干黄的脸跟一块石头似的,就算是活着也不会有人对她有兴趣,除非是一百岁的老头。我想起老沈说过他被鬼迷的话,后背一阵寒战。老沈的喘息越来越急,就跟要犯病似的,眼窝里透出一抹幽光,好像鬼火在一闪一灭。没准儿老沈真的让鬼附体了,这念头吓了我一跳,再也不敢看下去,赶忙溜回了值班室。本来这里我也不大敢待,谁知道跟一个被鬼附体的人在一起会发生什么事,幸好另两个司机及时回来了。紧接着老沈也回屋了,司机老吴问他干什么去了,他很轻松地说出去转转,就跟什么事也没发生一样。只有我知道底细,从那时起我跟领导说,再也不跟他一起值班了,也再也没跟他一起喝过酒。我说他鬼附身不是满嘴胡扯,没几天他不是又自杀了吗?死前出现这么多反常的事,不是鬼附身,又怎么解释?何况听说他这回还是死在那坟头上,我没赶上,老吴赶上了。不是被鬼迷了,怎么三番五次往坟上跑?我这里还有一本老沈的日记,他死了后,东西都给他老婆收拾走了,我是在他床底下发现这日记的,里面字迹太草,你拿去看看,没准儿你这大学生能看懂。四叙述者:沈明身份:前灵车司机,现骨灰堂永久住户确实像杜威所说,日记写得实在太潦草了,但我的字比他还潦草,还能认出个大概。下面摘自他的日记。顺便说一句,我不是大学生,只是看起来文质彬彬,外表颇能唬人罢了。×月×日我能上火葬场上班,既是误会,又是缘分。我这辈子最痛恨的就是死亡,因为死亡夺走过我的亲人;最迷恋的也是死亡,还是因为死亡夺走过我的亲人。我四岁那年,妈妈急性脑出血死在家里,爸爸出差在外还没回来,我什么也不懂,大冬天不会点炉子,靠着妈妈的尸体待了两天。我亲眼看见死亡改变了她的外貌,也改变了她柔软的身体。爸爸回来以后,我也就永远失去了妈妈,为此我整整哭了一天,爸爸怎么向我解释都解释不清,最后打了我一顿,我才不哭了。从那时起,我认识了死亡,认识到它的可怕,认识到它的亲切。今天是我到火葬场上班十五周年的日子,十五年啊,人一辈子能有几个十五年,而且还是一生中最可贵、最美好的十五年。这十五年我干了什么?居然都花费在伺候死人身上。世界上还有比这更荒唐的吗?那些死人大模大样地躺在棺材里,我们则花费青春、花费精力为它服务,直到我们把生命浪费光了,也成了死人。尤其是每当看到死人们面无表情地躺着,心安理得地霸占我们的时间,我就怀疑这是阴谋,这是谋杀我们的生命的阴谋。但就算不是阴谋,又能怎样?我们活人不过是些预备死人,短促的生命里尝尽艰辛,只为了撒手西去时感到解脱的快乐而已。这样说来,我们应该羡慕死人的。×年×月今天回家早点儿,撞见了小萍跟人胡搞。我们以前曾有过默契,第一不能让儿子知道,第二不能在家里搞,第三不能跟一个单位的搞。小萍这么干太不像话了,要是让儿子撞见怎么办,他以后还能抬起头来吗?小萍一边搂住那男人叫他别停,一让叫我到外面等着。欺人太甚!我上去给她一耳光,一把揪开那人。那人居然是单位里的司仪小陈!这王八居然当到单位里了。小萍挨了打一点儿也不生气,反而阴阳怪气地说,但凡我在床上能像个男人,她也不会去找别人,说完把嘴一撇,一副极其不屑的模样。我知道她指的是几年前那天晚上,那天是我妈妈逝世三十周年,为了怀念她,我喝得酩酊大醉。晚上,她偏偏要跟我睡觉,我还想体验一下当初依偎妈妈的滋味,就让她脱光了,使身体保持冰冷。一开始她还嘻嘻哈哈地答应,只一会儿她不干了,破口大骂我变态恶心,以后一吵架就提这茬儿,弄得我只要跟她上床,就想起她那副可憎的嘴脸,怎么也提不起兴趣来,怎么弄也不好使,几年下来就成这样了。现在她又提起,我实在忍不住,跟她吵起来。小陈趁机溜了,这日子没法儿过了。×月×日今天早上吵架让儿子听见了,小萍疯了一样冲我叫:“我就是搞破鞋了,就让你当活王八了,你能把我怎么样?”我一个劲儿向她打手势,求她别说了,儿子都听到了,可她还是披头散发地冲我叫喊。儿子脸色苍白,一头扎进他的房间,连学也不上了。我狠狠扇了她一个耳光,她倒地上撒泼打滚地哭号。我隔着门劝儿子上学去,他不理我。没办法,我跟他说不愿上学就算了,下午一定要去。这些年我们两口子形同陌路,只有儿子是我们的联系纽带,而我也仅仅是为儿子活着。现在竟然弄得儿子伤心了,我这做爹的活着还有什么劲哪。到了班上,我的心要憋得爆炸,看什么都不顺眼,觉得再也没法儿在这里待下去了。我拿了积攒下来的一瓶安眠药,又买了一瓶白酒,坐在东沟村一座坟堆上开始喝。那瓶药我攒了好久,只等什么时候觉得再也忍受不下去了,就一把吃光。今天我本想先喝一阵子,要是心情还是不好转,再吃药不迟。不记得喝到什么时候,只觉得全身轻飘飘的。蓦地,妈妈出现在我面前,她还是那么年轻、那么漂亮。身上还洋溢着好闻的气息,凉滋滋的,令人心醉。她伸出手来摸着我的头,动作温柔,满怀怜爱,我全身流过一阵快乐的战栗,多年来的苦恼与悲伤一扫而光,好似回到了无忧无虑的童年。自从她去世以来,这样美好的感觉再也没有过。她递过来一把药片,说吃下去就永远没有烦恼,永远这样快乐了。我高高兴兴地吃光了,果然心里的轻松难以言表。我抱着妈妈说,永远不离开她,她微笑着看着我。我们就这样相依相偎,直到——直到我在医院里醒来。×月×日今天又跟小萍大吵一顿,她执意不让儿子继续念大学,除非我跟她离婚,让她跟火葬场的姘头结婚。我早就跟她过腻了,不止一次想过离婚,可儿子怎么办?他能禁受得了这打击吗?影响他学业怎么办?我坚决不同意,要离也得儿子毕业后。小萍冲我冷笑两声,拿出一盘影碟,放进影碟机里,原来是她和姘头乱搞时录的。她说要是我不同意离婚,就把录像放网上,还标上我的工作单位,题目就叫“史上最强的王八是怎么炼成的”。我气得连扇她两个耳光,她破口大骂说,不离婚就没完,连太监都比我强,还想霸占个老婆,我配吗?我在她的谩骂声中走出家门,只觉得天地茫茫,竟找不到能安顿身心的地方。他们当初干吗要把我从极乐状态中拉回来,把我拉回到烦恼的人生中来?不过,没关系,我可以再回去找,刀片已经预备好了,这回谁都甭想夺走我的极乐。不过,小萍你别得意,我不会放过你的!五叙述者:老吴身份:灵车司机日记到这里就结束了,后面的事可想而知。沈明自杀成功,得以隆重地入住骨灰堂。对他的死,我很好奇,就去找目击者老吴。老吴是一个酒鬼,不喝酒的时候那股百无聊赖的劲真令人同情。一提起老沈,他就来了精神,给我讲了许多,下面就是他告诉我的。老沈这人够哥们儿,虽然有些窝囊,但比那些当干部的爽快,他倒霉就倒霉在他那差劲老婆身上了。据说因为他那老婆,他叫鬼迷了一次,我没赶上,大家都说现场很人,不过再怎么人,也赶不上第二次自杀。所以我说啊,能不能娶到好老婆,关系到男人一辈子的幸福。就像老沈,若是摊上一个好老婆,能叫鬼迷住、能死得那么惨吗?我记得老沈死那天,天阴沉得很厉害,连我都觉得心里憋屈得很。中午时老沈又不见了,要不是徐书记召集党员开会,大家都没注意到他不在。问谁都不知道老沈干什么去了,车队队长当啷来一句,老沈会不会是又跑到坟地自杀去了?当时听这话我就一激灵。常见到老沈的说起这些日子他有多反常,大家越想越有这种可能,叫老杜去看看。老杜了,说啥也不去。除了老杜也就我跟他最好了,只好我去了。我开着灵车跑到大坟地里,老远就看见老沈趴在坟头上,坟上全都是血。我赶忙打电话叫人过来。大家走近一看,老沈割开了脖子上的大血管,喉咙都割开了,还没完全断气呢,见到我们还能眨巴眼睛。张嘴想告诉我们什么事,可除了喉咙里丝丝漏气的动静,一个字也说不出来。他的眼神也说不上是难受还是着迷,反正是够古怪的。大家七手八脚地把他抬上车,一路上他流了老多的血,直到咽气后还在淌血。快开到医院时,老沈终于咽气了,可遭了不少罪。我宁可脑袋上挨一枪,也不想他那样死。大家把这事告诉他老婆,你猜那老娘儿们说啥。她一撇嘴,说:“他早该死了,现在死都晚了。”一日夫妻还百日恩呢,这老娘儿们太毒了。这不算啥,还有更绝的呢。她说啥也不让儿子系孝带子,摔丧盆子,说会压运气,一辈子倒霉。老沈的儿子还是好儿子,跟他妈在火葬场大吵一通,最终还是摔了丧盆子。大家都说老沈在天上有神有灵的,绝不该饶了她,可谁也没想到报应来得这么快。起初,骨灰寄存处那帮人都传,说老沈的骨灰在骨灰堂闹腾得挺厉害,越传越像回事。可老沈老婆就是不放在心上,一天到晚明目张胆挎着姘头的胳膊,在火葬场大院里闲逛。头七也不烧纸,三七也不烧纸,只有老沈的儿子一边抹眼泪一边来烧。后来,老沈五七那天,我们一起聚餐。饭桌上,那老娘儿们跟姘头明目张胆地打情骂俏,全没把我们放在眼里。我和老杜实在看不下去了,就在桌子上放了一副空碗筷、一只空杯。我叫了一瓶洋河大曲,把空杯子倒满,老沈活着时喝这个喝得上了瘾。我和老杜一起对着那杯子举杯:“老沈,今天是你五七的日子,兄弟们给你烧完了纸,现在敬你一杯。”说完,我和老杜一仰脖,三两的杯子全干了。那老娘儿们很不乐意:“吃饭吃得好好的,提那窝囊废干什么,还能吃下去吗?”老杜一翻眼睛——他那德行你也知道,喝点儿酒天老大他老二,啥话都敢说,刚要说什么,那老娘儿们猛地一转头,特别诧异地盯着老沈的杯子,就像看见了多吓人的事。大家一起盯着那杯子,我刚说那没什么呀,老瞅它干什么,就看见那只杯子冲着那老娘儿们歪斜,就像有一只看不见的手轻轻推着。最令人胆寒的是,那杯子越歪越厉害,都歪成50度角了,还是不倒,还是慢慢往下歪斜。我偷空瞅了那老娘儿们一眼,她眼睛都直了,眼珠子快要从眼眶中掉出来,嘴张开就合不上,还有一点儿哈喇子从嘴角流出来,小脸还煞白,一点儿血色也没有,跟刚被狗啃过的骨头似的。那杯子快要挨到桌面了,里面的大曲淌出一些来,顺着桌面到处乱流。在座的人都吓得一声不敢吭,眼睛直愣愣地瞪着那里。尽管是大白天,尽管饭店里全是人,尽管周围吵吵得挺厉害,但我们这间包间鸦雀无声,我还感到一股阴风从后背往上蹿,在单位每回上骨灰堂我都有这股感觉。这时候只要有一个人敢大叫一声,我们肯定一股脑儿往外跑。老杜这时候开口说话了,可他的声音都变味了,连我们这些经常跟他在一起的都快听不出来了。“老沈,你别吓唬我们,咱们可都是好哥们儿,对谁不满你找谁去,可别对兄弟来这个。”那杯子猛地一下立直了,酒洒出一些,就像是给看不见的手扳直一样。紧接着,老沈那双筷子蹦了起来,落到酒桌上,筷子尖齐刷刷指着那傻老娘儿们。我的心忽悠一下,那傻老娘儿们脸色都变灰了。就见那双筷子啪嗒啪嗒地蹦,古怪的是无论怎么蹦,筷子都挨在一起,筷子尖都指着那傻老娘儿们,包间里一点儿杂音也没有,光听到筷子蹦的声响。她可能也受不了了,猛然站起来。“老沈,怎么咱们也是夫妻一场,你,你这是干什么?”那傻老娘儿们说话跟蚊子哼哼似的,声音很小,也非常紧张,刚才那股满不在乎的张狂劲不见了。那双筷子刚才只是在原地蹦,这回落下来时,前进了大约三寸,而且是向那傻老娘儿们前进的。傻老娘儿们的眼睛一下瞪得老大,眼角都快裂开了,嗓子眼呼噜几声,两眼一翻,一个跟头栽倒,就势昏过去了。我们连忙一起上前,使劲掐人中,怎么掐也不醒,而且还大小便失禁。大家都说这人完了,赶忙叫救护车送医院去。到医院大夫说没救了,还说是心肌梗死。可我们大家都知道,就是心肌梗死,也是叫老沈给吓的。后来据说在骨灰堂架子上,他们两口子还不只闹过一回,有人曾亲自看到。大家都这么传,具体怎么回事我就不清楚了。不过我想,既然都已经死了,都装进小盒里了,还计较以前的事干什么?咋就这么想不开呢?六叙述者:李丽身份:骨灰堂寄存处管理员我住的骨灰堂大院北侧一处小房子,与停尸楼共用一道墙,是从停尸楼后接出来的。这是骨灰堂大院里唯一给活人住的,晚上我就住小房子里。同时隔壁就是骨灰堂寄存处办公室。第二天,趁着所有管理员都在,我进去打听老沈的事。这些老娘儿们一个比一个兴致高,给我讲个没完,不过数李丽讲得可信,据说她是现场目击者。下面都是李丽讲的。要说老沈这事确实很离奇,不信可真不行。先是他死得非常惨,据说血把坟堆都染红了,后来他老婆又在酒桌上被为老沈摆上的筷子吓死,才一个多月就一起死了,要多邪性有多邪性。我在寄存处干了二十多年,还头一回听到这种事。据晚上在这院打更的说,老沈刚死不久,一到半夜他就撞架子,好像闹得挺厉害。因为这事,打更的都不干了。后来他老婆死了,并骨时我就觉得心里不大舒服。都说女人有第六感,可能那时我的第六感发作了,觉得这么干非出事不可。可人家家属偏要并骨,咱多那嘴干吗?当天中午,我经过平房上厕所,明晃晃的阳光照在院子里,隔着老远就能看到紧挨平房窗户的骨灰盒上的相片,谁能想到光天化日的会出事。刚到平房窗户下,就听骨灰架子上哗啦的一声,我一激灵,出了一身冷汗。顺窗户往里一看,只见老沈那格里有个骨灰盒露出一半,好像是被谁推出来的,再往外一点儿就掉出来了。老沈两口子并骨可是我跟着的,真要有一个骨灰盒掉出来,领导要说我管理失误,我跳进黄河也洗不清。正好钥匙带在身上,也没多想,打开门就冲了进去。咱们的骨灰堂都知道,三伏天里面都凉阴阴的,一到上秋我们进去都得穿军大衣。这回一冲进去,就觉得一股阴风迎面吹过来,周围骨灰盒上的照片都像饱含敌意似的瞪着我。谁在这种情况下都得想起老沈来,想起他们两口子是怎么死的。我不敢再往两边看,一边双手合十,一边念叨:“老沈哪,咱们可多年同事了,千万别吓唬我啊,过年过节,初一、十五我多给你烧纸。”我一边叨咕一边来到老沈的架子下,刚仰起头,一个黑乎乎的东西就从上面砸了下来。我吓得妈呀一声,本能地伸手接住。一看是老沈他老婆的骨灰盒,他老婆正从相片上瞪着我。我差一点儿一松手把骨灰盒摔掉,幸亏没摔,要不然我的让馆长撵回家。我连忙拉过人字梯,捧着骨灰盒,一步步登上去。到了老沈的格子前,我又闭着眼睛叨咕几句,看也不敢看老沈的相片——万一看见老沈瞪着我呢?周围可都是骨灰盒呀,若是都跟老沈一起瞪着我,我就不吓个半死,从梯子上摔下去,也得摔断脖子。我放好骨灰盒,一咬牙,把老沈那个格子的小门锁上了。然后赶快溜下梯子,连厕所都忘了上,跑回办公室。听说老沈两口子晚上在格子间还闹腾过,吓走了好几个打更的,那就跟我没关系了。可老话怎么说的来着?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我到底没躲过去。一天一个来看骨灰的进了骨灰堂,我裹着大衣站在外面等。能有两三分钟工夫,里面咔嚓一声,不是好动静。我刚要进去看看,那人就跑出来,脸色白得吓人,冲着我就喊:“你们这里怎么什么都有?咋就没人管管?”喘了几口气,他才说,刚爬上人字梯,就看见并骨的架子上一个格子间里有亮光。他好奇心还挺强的,往里一瞅,就看见两个骨灰盒在一个劲儿猛撞。他还以为眼花了,刚揉揉眼睛,一个骨灰盒转过来,盒上的相片是个男的,冲着他来了一句:“看什么看!两口子打架没见过呀。”这可是大白天哪,这也太不把活人放眼里了。也许嫌他反应慢,那骨灰盒猛地撞碎小门玻璃,就要撞出来。他哪见过这个,给吓得连滚带爬从梯子上滚下来,还庆幸捡回一条性命。说完,骨灰盒也不看了,大骂着扬长而去。我提心吊胆进去一看,果然老沈的格子间玻璃碎了。我脑袋都大了,连忙锁好门,去找馆长。郑馆长听完后脸色也不好看,给老沈儿子打电话。他儿子倒还通情达理,同意把他妈骨灰盒移出来,移到对面,两口子面对面,各占一个格子间。从那时起就太平多了。当然了,你们在院里打更的遭点儿罪,不过别害怕,习惯就好了。七叙述者:陈浣竹身份:火葬场骨灰堂打更者了解了这些,我什么结论也没得出来。其实这些完全可以用科学常识来解答,骨灰架子是木头的,若是太干,很容易无故爆响;骨灰堂大院晚上极其阴森,巡夜的冷不丁听到骨灰堂里有动静,是个人都会吓个好歹;受到惊吓后,人们会尽力渲染场景可怕,以掩饰胆小,特别是常自称胆大的;老沈精神上可能有点儿问题,所以对死尸对坟头很迷恋,在醉酒的状态下明明自己吃了药,却认为是他的死鬼妈妈喂的;至于酒桌上的事,很可能是恶作剧,并且极有可能就是老吴干的。杯子的事只有老吴在说,别人只提到筷子,而要让筷子震动很容易;老沈的老婆确实是心肌梗死,这一点谁都否认不了,她的死跟老沈也许一点儿关系没有。最后,那个看骨灰的很可能在说谎,也许老沈的格子间玻璃是她上下梯子时踢碎的,先编了一套话出来,以免除责任。话虽然这么说,当天我就给老沈烧了纸。每天晚上我巡夜时经过平房,总是念叨几句。万一世界上真有鬼存在,万一生前的恩怨死后也不能消除,而人与鬼的隔阂如此之深,我们只有通过他们讲的那些细节来间接证实了。若是有人据此说我迷信,说我胆子太小,我倒要冷冷问一句:换了你们,敢不这样做吗?点评:语句通顺,句意流畅,言辞优美,叙写形象、生动、鲜明,语言表达能力较强。详略得当,主次分明,思路清晰。精挑细拣,素材似为主题量身定制。文章有详有略,言之有序,内容生动具体,不失为一篇佳作。1200字以上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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殊途·始篇_1200字这本是一个世人皆渴望的地方,烟雾缭绕,群鹤飞舞,没有战乱和争执,人们幸福安定的生活着…………「咳咳……壬戌……这里交给我,你……你快带你嫂子离开!这里……有我撑着!」「开什么玩笑!我走了,你怎么办?!」三丈高的火舌一寸寸的吞噬着这个昔日美丽的地方,灰布衫的男人看着那个连脸都被血覆盖着的男人,身体微微颤抖,却是半步也迈不开了。「那些人很快就会找到府邸,到时候,你嫂子也会死,知道吗!走!」「为什么……为什么明明你没有错,还是要承受这些不属于你的痛苦……为什么,不活下来……」「壬戌你知道吗,这辈子,我遇到了两件令我一辈子都忘不了的事……」男人深吸了一口混杂着浓烟的气体,缓缓吐出,盘腿坐在烧焦的草皮上,眼睛早已折射不出昔日的光芒,黯淡无比。壬戌走的时候,听到了他此生说的最后一句话。「一件是与你结拜为兄弟,另一件……就是遇到了你嫂子。」壬戌没有察觉到眼角溢出的泪,被跑起来的风带走,混杂着这灼烫的空气,蒸发…………壬戌匆匆赶到大哥的府邸时,庭院中坐着一个身怀六甲的女人,一针一线的缝织着手中的物什,神情专注,美得好似万物间的景物,都不及她的万分之一。「壬戌来了?你大哥呢?怎么没跟你一起回来?」女人瞧见壬戌,放下手中的物什,缓步而来,看着女人幸福的微笑,壬戌藏在袖中的手,紧紧地握了起来。「壬戌?」女人又试探性地问了一句,心惑道:今日的壬戌怎么有些奇怪?「嫂子!」男人特有的醇厚的嗓门将女人吓了一跳,手中的物什也掉落在地上。「壬戌今日是怎……」「大哥他……他!」俗话说男儿有泪不轻弹,看着壬戌这副模样,女人心中慢慢凝聚了不安。「你大哥他……他怎么了?!」女人抓住手绢,泪水夺眶而出。「他,他去了……」「壬戌……阿,我,我肚子,好痛!」女人突然痛苦的捂住肚子,一抹殷红逐渐扩大,壬戌暗叫不好,只得风一般又跑了出去。……当壬戌匆匆忙忙将一个郎中拉来时,女人已经倒在血泊中,没了气息,壬戌瞥见墙角一个黑影闪过,那人狂妄的笑道:「哈哈哈,这个院子洒满了油,不一会儿便被烧毁,你来晚了!」胆小的郎中早已提着药箱逃走了,壬戌无力地瘫坐在地上,空中呢喃道:「大哥,我对不起你阿……」忽然,一阵嘹亮的哭声唤醒了颓废中的壬戌。他疯一般地朝哭声的发源处冲去,只见柴草垛中,一个用白布包裹着的婴孩啼哭着,身上还染着一部分干涸血迹,好像是刚出生不久。难道这是,大哥的孩子?……城里有名的捉妖家族竟一夜之间被火烧成灰烬,街道上,来往人压低声音谈论着。「哼,我就说捉妖师怎么可能不得罪人?看吧,这就是下场!」「胡说!束大师一生以善为人,怎么可能得罪人?」「我胡说?那你说说,这场火是怎么回事?」「反正不是束大师的错!」谁也没有注意到在一个巷子中,一个带着斗笠的男人狰狞的神情。手中,是一个正在酣睡的婴儿。初三:搓淦淦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000字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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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道殊途喧喧复嚣嚣,停停又走走,不知人间,清风几留?——题记同道应是夏日。含着水汽与炎热的风从窗户里钻进来,拂开了浅蓝色的帘子。窗外的蝉与鸟雀合奏着一支不知名的欢快歌儿,榕树用一双灵巧的手剪碎阳光,将它零零散散的洒在了地面的每一个角落。屋内,是一片寂静。门发出的嘎吱声响打破了这份宁静,紧接着传来的是鞋跟与地面碰撞发出的声音,随之而来的,是一个面容和蔼的老师。他穿着一身剪裁得体的短袖衬衫,衣服平整而干净,看不到一丝多余的褶皱。迈着步子,他不慌不忙地走上了讲台,将手上装满实验器材的筐子放到一边,垂眸看了眼自己手上的腕表,转而仔仔细细地用和善的目光打量着我们所有人,这才开口说道:“同学们,我就是你们的科学老师。”教室中不知道为何突然鼓起掌来,像是浩淼的潮水,从一点点的单薄声响逐渐变大、变大,直到掌声在整个教室中回荡,那掌声是我们这群少年在欢迎着他的到来。老师极其有范地摆了摆手,推了下自己的眼镜框,等我们逐渐安静下来他才不紧不慢地说道:“我姓丁,办公室在九楼,你们可以叫我丁老师。”我仔细地打量着他,正如他最初如何打量着我们一样。从外表来看,实在是很难琢磨出丁老师的年纪,岁月仿佛刻意恩待他一般,没有为他留下多少岁月流逝的痕迹,但是从他的眼眸中我们依然可以看出时间积淀、光阴流转。他的到来,为三十八个少年开启了一扇通向科学殿堂的大门。外头的蝉鸣仿佛在为我们的相遇而歌唱,我想。亦友少年人总是有些顽性,而我们更是顽皮的独具特色。丁老师的人格魅力被我们在学习生活中一点一点的挖掘开来,吸引着我们每一个人。于是,我们的称呼就不仅仅限于正经的“丁老师”,多出了“丁男神”的称呼,更有甚者开始带头喊起了一个在家长口中是没大没小的绰号“老丁”。丁老师总是无私地包容着我们,笑着纵容我们喊,然后再回一个剪刀手,活脱脱一个老顽童。而丁老师的魅力当然不仅如此。正式考试,卷子的难度出乎我们所有人的意料,我有些紧张地东张西望,看看班级里还有没有人像我这样抓耳挠腮、焦头烂额。相比起我们的提心吊胆,丁老师悠闲自在地在班级里东走走西看看,仿佛一朵云一般四处飘荡。他经过我身边驻足,我觉得有两道激光笔直地射在背上,浑身的不自在。丁老师仿佛有感应一般,小步踱到了我的桌前,一只手放在风衣口袋里,不知道在掏什么金贵的宝贝,另一只手径直拿起了我的卷子端详良久,然后又放在我的桌上。丁老师的嘴动个不停,我盯着看了许久,他仿佛觉察到我灼人的目光,与我对视良久,然后有些费劲的将手从兜里拿出来,半蹲在我的桌前,把手摊开,上面端端正正的放着一颗话梅。我不禁有些想笑,丁老师一本正经地对我说道:“你看了好久,是想吃话梅吗?”殊途我看着微信对话框有些出神。最后一条绿底的文字,是丁老师的“我不教你们了”以及一个笑脸。呆坐许久,满腔的话语噎在口中,不知从何说起。脑中回想起的,是我们课堂上的欢声笑语随着风儿愈飘愈远,是他拿着一只粉笔讲课时滴落的汗水,亦或是初见时分,他伴着鸟雀声轻轻地、慢慢地走入我们青春时的身影。名为同道,实则殊途。那些流逝过去的,只能在心中缅怀了,而我们的青春年华,应该看向更遥远的未来。他所想看到的,是我们一名名少年诉说我们的成果累累,是我们的光辉未来,是我们在某一年的夏日,能够成为让人艳羡,让他骄傲的学生。我们相伴着,走过了春夏秋冬,最终走到了一个分岔路口。他笑着离别,一如初见他时笑得和蔼。别离之后,更有明天,且待他日,吾等披荆斩棘,身披金光,荣师名来。1200字以上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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殊途·始篇这本是一个世人皆渴望的地方,烟雾缭绕,群鹤飞舞,没有战乱和争执,人们幸福安定的生活着……「咳咳……壬戌……这里交给我,你……你快带你嫂子离开!这里……有我撑着!」「开什么玩笑!我走了,你怎么办?!」三丈高的火舌一寸寸的吞噬着这个昔日美丽的地方,灰布衫的男人看着那个连脸都被血覆盖着的男人,身体微微颤抖,却是半步也迈不开了。「那些人很快就会找到府邸,到时候,你嫂子也会死,知道吗!走!」「为什么……为什么明明你没有错,还是要承受这些不属于你的痛苦……为什么,不活下来……」「壬戌你知道吗,这辈子,我遇到了两件令我一辈子都忘不了的事……」男人深吸了一口混杂着浓烟的气体,缓缓吐出,盘腿坐在烧焦的草皮上,眼睛早已折射不出昔日的光芒,黯淡无比。壬戌走的时候,听到了他此生说的最后一句话。「一件是与你结拜为兄弟,另一件……就是遇到了你嫂子。」壬戌没有察觉到眼角溢出的泪,被跑起来的风带走,混杂着这灼烫的空气,蒸发……壬戌匆匆赶到大哥的府邸时,庭院中坐着一个身怀六甲的女人,一针一线的缝织着手中的物什,神情专注,美得好似万物间的景物,都不及她的万分之一。「壬戌来了?你大哥呢?怎么没跟你一起回来?」女人瞧见壬戌,放下手中的物什,缓步而来,看着女人幸福的微笑,壬戌藏在袖中的手,紧紧地握了起来。「壬戌?」女人又试探性地问了一句,心惑道:今日的壬戌怎么有些奇怪?「嫂子!」男人特有的醇厚的嗓门将女人吓了一跳,手中的物什也掉落在地上。「壬戌今日是怎……」「大哥他……他!」俗话说男儿有泪不轻弹,看着壬戌这副模样,女人心中慢慢凝聚了不安。「你大哥他……他怎么了?!」女人抓住手绢,泪水夺眶而出。「他,他去了……」「壬戌……阿,我,我肚子,好痛!」女人突然痛苦的捂住肚子,一抹殷红逐渐扩大,壬戌暗叫不好,只得风一般又跑了出去。当壬戌匆匆忙忙将一个郎中拉来时,女人已经倒在血泊中,没了气息,壬戌瞥见墙角一个黑影闪过,那人狂妄的笑道:「哈哈哈,这个院子洒满了油,不一会儿便被烧毁,你来晚了!」胆小的郎中早已提着药箱逃走了,壬戌无力地瘫坐在地上,空中呢喃道:「大哥,我对不起你阿……」忽然,一阵嘹亮的哭声唤醒了颓废中的壬戌。他疯一般地朝哭声的发源处冲去,只见柴草垛中,一个用白布包裹着的婴孩啼哭着,身上还染着一部分干涸血迹,好像是刚出生不久。难道这是,大哥的孩子?城里有名的捉妖家族竟一夜之间被火烧成灰烬,街道上,来往人压低声音谈论着。「哼,我就说捉妖师怎么可能不得罪人?看吧,这就是下场!」「胡说!束大师一生以善为人,怎么可能得罪人?」「我胡说?那你说说,这场火是怎么回事?」「反正不是束大师的错!」谁也没有注意到在一个巷子中,一个带着斗笠的男人狰狞的神情。手中,是一个正在酣睡的婴儿。初三:搓淦淦1200字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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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途升级》——第一章_1200字今天的天空格外晴朗,上学的路上可以感受空气的清新,不时微风吹拂脸颊,几只小鸟在树头嬉戏,一切都是那么美好。来到我的学校第一小学,国旗台下已经站满了等待的学生,今天是我们整个六年级毕业的一天,同学们都穿上洁净的校服,为的是拍上一张令自己一生保存的毕业照。老师校长到场,二字队伍排开,一声“茄子”,同学们洋溢着笑容,似乎我们被定格在这美好的瞬间,我们大声喊出:“我们毕业了!”难舍的还是陪伴我六年的母校,我那亲爱的李老师,您在语文这门学科上悉心教导我,与您的一点一滴都深深刻在了我心中。在毕业报告书上,你给我写了这样一段话:“姜良健,不知不觉老师已经在你的学途中陪伴了你六年,你在老师心中永远都是一个好学生的形象,你沉静少言,很有责任心,做事认真,真的让老师难以难忘,老师相信,你以后定会学习步步高升,老师真诚祝愿你。”这段话触动我的心弦,我怀着一颗感恩的心,拿着毕业报告书,走出学校,回头一望母校,泪水已成两行。我从小学习认真,自己在别人心中都是好学生形象,于是到了初中,我还是这样看待自己,一个好学生形象。暑假已过却暑气未消,身份升级,啊哈,我成为一位中学生了,真是激动,开学这天早上我飞快骑车去第一中学报到,天空阴雨绵绵,送来几分凉爽之意,校门口堵满了学生,吵闹声从未停过,有的学生家长陪在身边,我爸爸说要陪我到学校,可我认为自己已经是初中生了,这点小事应该不用麻烦父母,于是断然拒绝爸爸。眼看学生越来越多,终于来了一位学校管理人员,打开学校大门,同学们纷纷进入学校。我按照毕业书上写的,找到了七年级四班,这是暂时的军训班,一星期军训过后,就会重新分班。我昂首走入班级,位子都可以随便坐,在这班级中遇到了自己的小学同学,田程和颜晨,他俩见了我高兴不已,我们谁都没想到小学毕业后在这还会相见,我们都很珍惜这一星期的同学身份。人都来齐后,还没见老师过来和同学们见面,正当同学们纳闷时,从门外走来一位彪形大汉,皮肤很黑,眼神很犀利,穿了一身整齐的军装,一看就是很朴实的人。他用粗犷的声音做了自我介绍:“我是你们军训期间的教官,我姓程,你们以后直接叫我程教官……”之后程教官又讲了很多军训期间的纪律,在座的同学认真听着。由于下雨原因,不能进行军训,程教官便组织大家一起唱军歌《团结就是力量》。起初同学们的声音很小,但在教官的带领下,我们放开嗓子,唱出了铿锵有力的军之歌!下午雨停了,天空依旧灿烂,学校的操场上开始忙碌起来,各班级都在排列队伍,迎接即将到来的军训。明天军训正式开始,晚上我躺在床上,想了很多,说实话心中还是有些胆怯,毕竟刚刚步如初中,我将面对很多的很多。然而我会遇到什么样的老师呢?会遇到什么样的同学呢?这一切还不为人知,好奇心不由得产生,但愿自己以后能够一帆风顺。已过九点,该睡了。山东临沂郯城县郯城县育才中学初二:姜良健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000字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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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看到一句话:久晴不知夏已去,一雨方知秋已深。确实,下过雨的秋天,才更有秋的韵味。秋雨好像总喜欢下在黄昏,大概是觉得寂寥凄婉的秋意与黄昏的格调很是相配。我窝在软沙发里,望着窗外发呆。天空灰蒙蒙的,没有光,视野很模糊,什么也看不清。8滴滴答答的雨点带着潮气和凉意,偶尔会打落一两片泛黄的树叶。叶子在空中打几个转儿,然后落在湿漉漉的泥地上,有些再次被风卷起,然后换一个地方再次落下。干枯的叶子没有韧度,易碎却也坚硬,与地面摩擦时会发出细碎的声响,衬得周围更加安静。阳台上的衣服没有干,就这么挂晾着,被风吹着,晃啊晃。我注意到有一两件衣服似乎已经很旧了,被洗了很多次,褪了色,袖口和衣领已经泛白。贰过一会,再晚些,外面就会有昏黄的路灯亮起,它们被笼在水汽里,晕染出柔和又神秘的光。偶尔一阵风会吹进屋子,奶白色的窗帘被轻轻掀起,然后又缓缓地垂下。有些冷,我裹了件外套,起身去厨房泡一杯热牛奶。回到书桌前坐下,桌上摆着一本没有读完的书。我靠在椅子上,捧着热牛奶,没有翻书的打算。秋天是适合发呆的,雨天也是,黄昏更是。时间仿佛停止了,又好像没有,但至少是变慢了的。天将暗未暗,淅淅沥沥的秋雨将环境渲染得异常凄清,黄昏自带的孤独感被陡然放大,然后弥散开来。明天还会下雨吗?不知道,可能吧。如果下雨的话,一定要带那把雨伞,就是黑色格纹的那把。买了很久,可一直找不到机会用,一直被闲置,现在好了,终于可以拿出来了。不下雨呢?也没什么关系。就算不下雨,应该也是要降温的,明天就穿卫衣吧,如果很冷的话,还可以在外面套一件驼色的风衣。卫衣一定要带帽子的的那种,风衣一定要有口袋,然后,出门还要记得带耳机。耳机里要放什么歌呢?我不知道,但一定要悠长而浪漫的。叁有车开过,明晃晃的车灯照进屋子,有些晃眼,但所幸只停留了一会儿,然后一切又归于安静。天已经完全暗了下来,屋里很黑,我没有开灯。雨势也已经小了很多,但没有停。突然听到一两声微弱的蝉鸣,有些意外,仔细听了一会儿,确实是蝉鸣。想起之前学过的一篇文章,内容已经记不清了,只大约记得提到了秋蝉,说它的生命将会结束在秋天。有些惋惜。有些生命只为夏天而生。古人说“自古逢秋悲寂寥”,大抵是有些道理的。夏天的热闹和狂欢褪去,时间也变得柔缓起来,在安静孤寂的环境中,人们的共情能力似乎也会更好一些。坐的久了,腰背有些酸痛,牛奶已经喝完了,手上的瓷杯也已经冷了。黄昏的雨变成了夜雨,路上依然有行人和车辆在流动,应该都是归家的人吧,人们总是在这样的夜晚,迫切地想要寻一份归属感。1000字 五年级 诗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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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世情缘_1200字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第一世我是一只蝴蝶,纷飞于烂漫花海中,与同伴嬉戏,柔软的花瓣划过脸庞和我斑斓多姿的翅膀。我曾一度以为,生活便是这样了。但直到我遇到了那朵寂寞绽放的满天星。他的花茎极为纤细,花细碎,零落,只有头上一小撮,在绚烂绽放的花丛中,十分不显眼。但仔细一看,细细品味,会发现,那小小的花朵,竟是如此的直挺。细嫩的花瓣向四周延伸着,似乎想要去远方,中心那淡黄色的花蕊,如同玛瑙般精致。我的心忽然悸动了,不由自主地想要和他做朋友。可是我们都不会讲话,即使有思维,也不能表达。我失落地落在他的身旁,久久不想离去。于是,在剩下的不多的生命里,我们就这样相伴,相依相偎,直到老去,死去。第二世身为雪狐,我们有着高贵的身份和令人垂涎的银白的皮毛,我们在雪山之巅安宁地生活在一起,与世无争。某一天,一个灰黑色的点子从山下慢慢靠近我们,我们好奇着,便去迎接他。慢慢地,我们发现,这是一个来自人类世界的生物,他怀里似乎抱着什么东西,可是暴风雪将他阻挡在山腰,最后昏了过去。我们小心翼翼地靠近他,发现他的怀里是个极其可爱的小犬,眼睛都还没睁开呢。于是,我们将小犬叼回部落,由我抚养长大,他便顺其自然地以为我就是姐姐。大家唤他犬儿,他呢,也是非常乖巧,对每个长辈都十分敬重,捕食本领也比同龄的其他小雪狐强很多。100年后的一天。山脚又上来了人。他们的手里有着闪闪亮的东西,耀眼刺目。我的心头弥漫了一片不安。果然,他们上来后,看着警惕的我们,眼睛里流露出贪婪的神色。这时,犬儿走了出来,他们惊呼道:“一百年前的古老犬种!现在竟然还存活着!”接着,一阵陌生而凛冽的寒风穿过我的身体,意识便模糊了,只听到犬儿一声撕心裂肺的嗥鸣:“汪!!!”果然还是没能掩盖他内心的犬性。犬儿惊呆了。可眼前的局势容不得他思考,他带领着家族,一阵猛攻,侵略者全部阵亡。我的唇角染上一抹微笑,慢慢闭上眼睛,心底默默地说:好好活着,姐姐爱你,即使你并不属于我们雪狐。第三世“爸爸,世界上为什么会有你,为什么会有我呢?”“爸爸也不知道啊,你去问妈妈。”“妈咪,世界上为什么会有爸爸,妈咪和我呢?”“你说呢?”“讨厌啦,爸爸和妈咪都不告诉豆豆,豆豆生气了!”“好啦好啦,妈咪告诉你,好不好?”“真的吗?妈咪,你太好了!”“我告诉你哦,爸爸和妈咪都是为了豆豆才存在的哦!”“哦,这样子啊……”“怎么了?”“那,豆豆也为爸爸和妈咪而存在,好不好?”“呵呵,当然好啊!”“那从今天开始,豆豆要当最乖最乖的小孩子,好不好?”“好啊!豆豆最棒了!”……后记:我们每个人的存在,都是有意义的。而我们的父母,为了与我们的相遇,已经经历了太多太多轮回。我们一定要好好的活下去。临沂商城实验学校初一:闫媛媛1000字 初一 想像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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途这是一条非同寻常的路——洪亮啼哭是那发令枪响,跌宕起伏是那赛道的形状;阴晴雨雪是那路上的风景,次次成长则是那一场场短跑的终点线与起点线。这一条路如心电图,总会起起伏伏;若一片坦途,则是已在黄泉路。这条路上,有绚烂的景色。春风夏雨,感世间蓬勃生机;秋霜冬雪,叹天下皑皑纯洁。晴时有排云之鹤,羽翼伸展搏击气流与重力,欲与日月并驾齐驱;雨时有水墨山亭,茕茕孑立静观雨雾中山水,粼粼波纹交织弥散。喜时有志同道合,一俯一仰一场笑将豪情升华;悲时有雪中送炭,温情润物细无声把凄楚淡化。人生途中,踽踽独行,环顾四周,方知一路风景时时伴。这条路上,有荆棘与坎坷。是十几年无边无际的黑暗,是“已是黄昏独自愁,更着风和雨”的孤凄悲凉;是摇摇欲坠险象环生,是坠入万丈深渊的恐惧绝望。有时我们付出一切真心却遭利用和冷落,有时我们拼尽一切力量却不及他人摘取桂冠易如反掌。人间光阴花上露,光阴只在弹指间,我们摸爬滚打,身上已伤痕累累,才看清玫园之后是残酷现实的乱石荆棘。遥望远方似乎遥不可及的一束光,回首望那泼墨似的黑暗,我们,难道要就此放弃吗?不!黑暗后是蝉的蜕变,歌唱整个夏天;饱经风霜的梅,仍“为有暗香来”;摇摇欲坠的松已深深扎根于陡崖,遒劲向上曲折生长;雏鹰坠崖仍未失希望,而是腾空而起,翱翔长空。坠入谷底不要怕,因为每一步都是在攀向顶峰。人生途中,黑暗愈浓,抬头一望,才晓灼灼光源在近旁。这条路上,有流云和浓雾。它们遮天蔽日,隐去璀璨星河;它们搔首弄姿,迷惑炯炯目光。少年时代一如春日的晨,总是团团迷雾遮望眼,不见前路如何。我们小心翼翼,瞻前顾后,害怕一脚踏空,摔得凄惨;我们迷茫无措,机械地重复着各种各样的“努力”,却似乎卡在瓶颈,再也无法跃出。但,这就代表着前途一定渺茫了吗?不!“阻止我脚步的,并不是我所看见的东西,而是我所无法看见的东西”,要知道,迷雾中的危险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我们害怕危险的心。“不畏浮云遮望眼,只缘身在最高层”,只要斗志位于心之山巅,正确道路踩在脚下,我们又何惧障目浮云?勇敢地闯吧,开拓吧,因为我们知道那束光就在前方;即使撞了南墙,只要身倒而梦不倒,回到原点,换个路,仍是好汉一条。人生途中,云雾遮眼,勇于进取,方能拨云见日迎曙光。人生旅途,千姿百态,但又高度一致:路上风景伴左右,荆棘坎坷炼心志,流云迷雾试胆量。今日之少年,应在这道路上脚踏实地砥砺前行,勇敢追梦,待有朝一日,立于山之巅,海之角,看红日初升,其道大光。1000字 六年级 写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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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世.白隐_1200字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我一直都在走,去哪里什么的,我也不知道。”女孩一直向前走着,向着那颗茜色的六芒星。从来也没有停过,自从有了意识,就一直这样呆滞的表情,不谙世事地踩着影子向前。她叫白隐,一个月前在汽车尖锐、冗长的刹车声中迷失在了隐世森林——那个收留孱弱人们灵魂的地方。当医院电话响起告诉她,父母发生车祸已在无声无息中告别这个世界的时候,她悔恨,她听见身体深处的悔沿着心脏震动到发梢,最后一幅画面,白隐拿着沾满鲜血的礼盒,全身颤抖着看着面前缓缓离去的两个人,一直变成白点消失在这个世界上。她笑,笑得诡异,浑浊的眼眶装下了一切,身体失去知觉般沿着墙壁滑坐在地上,礼盒上鲜艳的便签纸刺痛了她的眼球,上面写着“祝我们宝贝女儿十八岁生日快乐。”白隐随手抓起掉落在地上的礼盒,想要摆脱这个世界般用力扔了出去,她笑,她歇斯底里地大叫,“就为了我的什么破礼物!”叫喊声贯穿了她头顶上的一整片苍穹。她不知道,她并着扔出去的,也是那颗跳动的心。她被吸入了隐世森林,也许说逃避到了那更为准确。明净蓝澈的天空下,一只黑猫倏然无声地从树上跳到了白隐跟前,六芒星状的金色瞳孔像释放瞳术般紧紧吸引着白隐,那一瞬间,那黑猫露出牙齿来像是在浅笑,它把白隐从一个次元扯入另一个次元,当白隐的视线渐渐恢复,头顶茜色的六芒星飘荡在上空,上面写着——隐世森林。那猫轻快地跳上树梢,随即被茜色光芒包裹着,幻化成了人形!一样空洞无边的眼神,一样杂乱干燥的发丝,那居然是白隐——另一个白隐。她看着白隐,笑得惊世骇俗。“我就是你在饮食的魂器——你灵魂的容器”,她渐渐靠近,冰冷的手指托起白隐的下巴,“看见这个六芒星的瞳印了吗?把你的灵魂给我,你就可以忘记一切,让你痛苦的一切喔,不是你来找我的吗?”魂器的声音飘渺无边,两张相同的脸在草木寂然中对望着,白隐的恐惧如洪水般从头顶倾泻而下,愕然的脸上显得苍白无力,“嗯”,白隐点点头,“你拿去吧,我不想再生活在噩梦中了。”“哈哈哈……”六芒星的瞳印慢慢变大,脱离出瞳孔,从白隐脚下显现出来,把白隐整个往下拖,她的心隐隐作痛。“砰砰……”罅隙间心脏充满鲜血,并跳动着压入全身各处,原本平静如死水的心脏有跳动了起来,眼眶里有什么液体夺眶而出,顺着白隐的脸颊滑落下来。家,朋友,还有爸妈温柔的笑脸一个一个涌现在脑海里,要忘记了呢……白隐缓缓闭上眼睛,听着自己砰砰的心跳声。“不想……我不想……”白隐猛地一睁开眼,眼前是清澈明亮的天空,爸妈送的六芒星状的八音盒在手边呢喃着,天空中还是有飞机云安详地飘过,一切都像爸妈生前的模样,似水流年地走在时间的空隙里。半空中飘着白隐支离破碎的魂器,虚弱得像是马上就要幻灭了般,烟聚着。白隐望着她说:“我不是你,我只是我自己。”临海市学海中学初二:半日光1000字 初二 想像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