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年花事了
我站在那片开得灿烂的迎春花中,阳光照在金色的花朵上闪耀着光芒晃痛了我的眼。记忆中那片迎春花开的也是这般美好,只是可惜,昔人已逝。
那是一个春天。我和小瑾去踏青,那条通往山顶的曲折小路两旁栽满了迎春花。小瑾看着他们不自觉的笑出了声,她神秘地对我说,奶奶说了,这种花只要剪下一段枝条插在土里,明年的春天它就会长成一株茂盛的迎春花了。我们折了一枝小心翼翼的放在了书包里,小瑾脖颈上的项链引起了我的注意。在我的软磨硬泡下小瑾才答应给我带一会,因为她说这条项链是她的保护神,就算是洗澡也不能摘的。躺在医院里的我脑海里反反复复出现同一个画面,一辆从拐角处窜出的卡车撞向了我们乘坐的公交车,小瑾跌倒在车里,那株迎春花从书包里掉了出来。警察正在和妈妈谈话,我隐隐约约听到旁边的一名医护人员说,当时只有我和小瑾昏厥过去,因为车上只有我们两个是站着的,而公交车被猛烈撞击,我和小瑾摔倒在车里。急救设备不够用,救护人员看到了我脖子上的项链闪着光,便先救了我,而小瑾却停止了呼吸。我摸了摸脖子上的项链,又想起了小瑾说的那些话,心兀地收紧。是我,是我害死了小瑾。从那以后,我再也不能听到或看到有关迎春花的任何东西,因为他们会一遍遍地提醒我,我的身上背负了一条人命,是我害死了小瑾。出事后的三年我无法想象自己是怎熬过来的,我拒绝和任何人说话,每天晚上我都会梦到小瑾站在一片开得灿烂的迎春花里对我伸出手问我,我的项链呢。妈妈带我去了医院,医生诊断后说需要进行心理治疗,也是在那个时候,我才知道小瑾死亡的真正原因。医生对我进行心理治疗的时候说,小瑾的死是因为在猛烈的撞击下突发心脏病才休克去世的,而根据时间推断,即使那时先救的人是她,她也没有任何活下来的可能,所以救助人员才选择先救我。我去了小瑾的墓地,将一大束迎春花放在她的墓前。照片上的她笑得依旧美好,映衬得这个春天却是如此的寂寥。现在的我坐在高二13班的教室里,于2013年的春天写下这篇文字。现在的我一切都好,但是我想,这辈子我都不可能忘记一个叫小瑾的女孩子。
彼年花事了,我的青春埋葬在日复一日的悔恨和自责中。迎春花已经开始凋落,而我已经去小瑾的墓地献了898次迎春花。
三年的思想煎熬换来一次心灵的救赎,小瑾去世的画面和那枝掉出书包的迎春花成了我永远的记忆,而那个噩梦竟不知不觉中纠缠了我三年。原来生命,是那么易碎的玻璃。原来关于人性的思考,不过是这个世界最本源的东西。原来长大,有时真的只是一瞬间的事情。原来青春,是那样的短暂易逝。我捧着这个春天最后一捧迎春花,第899次走向小瑾的墓地。如果问我,是什么让我这么坚持。我只想说,只是因为对生命的感悟和对时光的缅怀。
悼狒狒
四川省达州市
通川区第七小学六(3)班
张阳
上周星期天,吃完中午饭后,家人都有事出去了,唯独我一个人在家里。我便干起了家务活“洗碗”。洗着洗着,似乎听见后面有一个人在用亲切的语言在叫我的名字:“阳阳。”我无动于衷。碗洗完了,我便到书房去做作业。又仿佛听见有一只小狗在打哈欠。我把这和刚才的一凑,忽然想起了我家以前那只名叫“狒狒”的狗,我不禁失声痛哭起来,因为我想起了以前和它度过的那一段美好的时光。虽然短暂却让人愉快,但也令人痛彻心扉。
俗话说的好:“快乐的时光是短暂的,痛苦的时光是长久的。”正因为有了快乐才有痛苦。“狒狒”活着的时候,它和我几乎形影不离。当我上学时,它总是跟在我后面送我,送了一程又一程,真到我假装生气赶它回家,它才依依不舍地目送我走远。当我放学回家时,它总是来到山垭口接我,一看见我就摇头摆尾地往我跟前跑,就像久别重逢的老朋友那样亲热,好让人开心。我也常常偷偷地把好吃的丢给它,还没少挨爹妈的骂。我心烦时,总爱去抱抱它,它总是温顺地让我抱。尽管它身上很脏,我觉得温暖,觉得自己的烦心事已经烟消云散了。好像是被它替我扔到了九宵云外去了。有时,它看见我蹲下来的时候,以为我在难过,就用牙齿来扯我的衣服,逗我开心。
记得有次我们家去收对面那个山坡上的稻谷时,由于最后有几十斤稻谷带不走,这一问题,便让大人们为难了好久,最后决定放在没有收的稻田里藏起来。尽管这样,我们还是有些放心不下。小狗仿佛知道了我们的心思,便不动声色地悄悄地留下来。我们吃完午饭,等我正准备给它喂食时,才发现它不见了,我的泪水在眼睛里直打转。妈妈劝我说:“它会回来,回来后,我喂它。”我的心才稍稍好受些。直到我和爸爸一起又来到稻田边时,才发现他还在上面看守那几十斤稻谷呢!这一消息传到村子,大家都赞不绝口。
五年级下期,我转学到了达州市通川区七小读书。暑假我回乡。才知道“狒狒”被人打死了。我伤心地哭了好久。
我怀念狒狒,它是那么善解人意,它是那么逗人喜爱,它是那么忠于职守。
指导教师:杜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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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事楼下樱花又开。一年前,也正是这樱花,红红与白白,宁谧地酝酿,宁谧地开放,宁谧地纷扬了春夏。花开令人心喜,花谢更堪称奇观,然而这一场花事将尽时,竟别是一番凄清景象。犹记樱花正盛时,我曾小心翼翼地撷取飘落在土块中草叶上的完整的粉红花朵,藏入匣中。几日后仍可闻得樱花粉状略湿的香气。我也曾在夏日午后,寻一朵重重叠叠,花瓣排列错落有致的白樱,夹在指缝间任光影交错,看它绽放如最温润晶莹的蓝田玉。一阵风不徐不急的吹过,恰到好处地拂下轻盈的花瓣,于是引来一场惊叹:花树下樱花那细致柔软的花瓣旖旎缱绻,犹如佛祖拈花微笑是漫天飘坠的天界之花--一场华丽繁复的盛典。以后呢?花瓣被人踏过碾出的些许汁液使得它不复轻盈,只得静静呆在地上,从洁净到泛黄然后萎蔫、腐坏,年华一步步苍老。不久前出尽风头的花儿们下一刻便残红着地,恰似容若所说,“冰肌玉骨天分付,兼付与凄凉。”其实花是一种残忍的魂灵,它开得娇艳时吸食着人类愉悦的情绪,靠人的喜爱之情繁衍,到得凋谢,还要人因此感春悲秋一番。芙蓉、百合、玉兰、绣球以至玫瑰,都大抵如此。“赠人玫瑰,手有余香”,这句话我赞同,但若真让我送人花,我是万万不会答应。对方收到花时自然高兴,可过不了几天,花儿容颜渐老,心情亦不免随花飘零。这般说来,扶郎倒是慈悲了。我曾养了一枝在水中,十数日也未见凋零,只是精神渐次委顿了。却不教人伤怀。不由想起黛玉葬花时,泛黄的残花与人面相映的景象,不是“人面桃花相映红”的赏心乐事,而是“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的哀切。比起老死枝头或漂泊风中,还不如早早谢幕,步入藏花窖由得世人于纷繁世事中忽而念忽而又忘记。阮玲玉似乎即是如此,于极眩目极灿烂的一刻消陨,只叫人铭记她最华美的片断,刹那奢华,转瞬即逝。与樱对应的中国的扬花、柳絮,有王国维的《水龙吟》咏叹“开时不与人看,如何一霎蒙蒙坠”,“花事阑珊到汝,更休寻、满枝琼缀”。是首极好的词,然而“一样飘零,宁为尘土,勿逐流水”一句,,我却不甚认同。质本洁来还洁去,花事了时,也是:“纵被春风吹作雪,绝胜南陌碾做尘”800字 高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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荼靡花事了如同什么也没有发生过一班,郁繁希和言莫菲两个人一言不发,好像从来不认识一般。似乎是受不了这种如冰般寒冷的关系了,郁繁希掏出手机,摁了几个键,继而立即扔下手机,快速跑出了教室。一行简短的字,令她郁闷无比,这个人是傻子吗?这样做的后果他不知道吗?一个上午,他出去了一个上午,因为,他知道下午还有一场比较重要的考试。当考试成绩公布了以后,言莫菲松了口气,她仍然是第一,而郁繁希仍然是第二。实验没有成功吗?正当她暗自庆幸的时候,郁繁希又从教室走了出去,行为有些木讷,越看越如同傀儡。难道,他又要……言莫菲立刻意识到什么,甩开教室门飞快地跑了出去。……“我决定了,我要成为第一名,所以,我决定做这个实验。”一行方方正正的字映在手机屏幕上。“我可不希望一个女生压在我头上。”……只为了成为第一名那有必要做这么过分的事吗?这家伙知不知道这样很危险?不仅仅是他自己,就连周围的人也会跟着受牵连的。当然,她自己就是一个最好的例子。“那是什么实验啊?”清脆的女声响起。在快速跑着的同时,言莫菲迅速向一旁瞄了一下,心中顿时有了种说不出的感觉。“肖苏,你怎么跟来了?”肖苏同言莫菲一起快速地奔跑着,同时严肃地问道:“到底是什么实验?让你这么紧张?”她的鼓眉头微微皱在一起,眼里不经意间透出一股打破沙锅问到底的坚毅。紧张?言莫菲下意识地看了一下自己的手,紧紧地攥着,关节泛白,力道太大了。她看了一眼肖苏,深知已经不说不行了,不禁叹了口气。两人正一本正经地站在了一栋房子前。这栋房子上爬满了藤蔓,以你喊着年久失修和沧桑的感觉,在杂草中矗立着。这不明摆着这栋房子已经被人抛弃了吗?肖苏将这栋房子打量了一下,“确定是这里吗?”“恩。”言莫菲的眼神中带着一丝恍惚,但转瞬即逝,她伸手指了下在房子周边的一排草,“这里有被踩过的痕迹,而且草汁还很新鲜,应该刚有人进去过,应该就是郁繁希了。”肖苏恍然大悟般拍了下脑袋,立刻拉起了言莫菲,正打算走进去,却立刻被言莫菲拉住了,言莫菲轻抛出一枚硬币,掷到了草丛中,“唰——”奇怪的声响,在一缕青烟中,硬币消失不见了。肖苏有些愣,不觉呀然一惊,言莫菲却连眼睛都没眨一下,仿佛已经习以为常。“不用看了,这是具备攻击性的辐射,要想安全通过这里,就按照草上的痕迹踏过去吧。”这可真是危险啊。……“你认为完全记忆能力是怎么来的?”言莫菲瞟了一眼肖苏,面无表情地说。“是天生的吗?不过,那也真是幸运,有这么好的能力,过目不忘啊。”肖苏淡淡地笑了一下,嘴角沁出几丝羡慕。“完全记忆能力,要是靠药物,那也是可以获得的。”言莫菲眯了眯眼,一脸的鄙夷,这种药物的副作用,她已经体验过了,因此,她不希望再有人变得和她一样,“然而,这种药物因为有某些副作用,所以还处于试验状态。”“试验?难道说,那个郁繁希也想做这个实验?”肖苏一脸诧异,紧盯着言莫菲,似乎有点不太相信。“应该是吧。”言莫菲想到这里,不禁加快了脚步,不要再有受害者了。……言莫菲指了指那座陈旧的房子,“可要做好心理准备啊,这里很危险。”“恩。”这一点,肖苏在刚才就已经感受到了。“可是,这么大的房子,我们不会找错房间吗?”“不会,绝对可以找到的。”言莫菲一把拉起肖苏,很仔细地踩着地上的鞋印,走了过去。那座奇怪的房子里,装着什么?1200字以上 高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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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年盛夏花妖娆(一)_1200字再遇(上)前世,因为他,她五千年的修为,毁于一旦。因为他,她变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妖不像妖。 今生,她发誓,永远不会爱上他。五万年前,那个男子并没打死她,她只是变成了一株花。五万年前,她是一个小小的画中人,五万年后,她是一株小小的彼岸花。今生,她改名为花未央。 “叹一声三界夙缘难了画一幅江山纸上多娇问缘分能否暮暮朝朝眉目如画染红了樱桃熟说修行好无心自扰七情或六欲皆须断掉木鱼响小和尚不明了心经怎不抵你回眸一笑镜中的你倘若笑靥如花刀剑在手红如仙境桃花枯叶落尽淌一地流年刹那染指间,烟散香洒,酒已浊沙......”未央站在山崖上低吟着,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未央姐姐,你又在唱歌了,好好听哦!........呣,你已经站了好久了,在想些什么啊?”音落,未央转身,笑着说:“夏花,你说,一个人离开他心爱的人五万年了,会怎么样?” 叫夏花的女孩,把脑袋微微一侧,手指放在樱桃般的小嘴上,说:“呣,我不知道......你活的比我久,我才活了五千年唉......呣....不知道。”“呵呵,也对.....你找我有什么事吗?“未央淡淡道。 “嘻嘻,被你发现了啊,呣....我也呆在这山上五千年了,好想下去看看哦,听说...嗯...听说人间很好玩的,有好多好多稀奇古怪的小玩意儿..........呣.......姐姐姐姐,就带我下去玩玩吧?”未央听后,笑了,笑的还是像五万年前那样美,那要纯洁,惹人喜爱。她微微勾起手指,在夏花的鼻尖轻轻的刮了一下,说:“嗯...那好吧,那明天就带你去?”夏花听后,抱着未央的脖子,狠狠的亲了一口,说:“未央姐姐最好了!” 翌日... 一大早,夏花跑到未央身边,缠着她,让她快点带她下山去。未央无奈,带上她下了山.......到了人间,当然要有人的模样,未央把夏花精心打扮了一番后,就带她上了集市。在集市上,夏花东看看西看看,看上的小东西都缠着未央给她买。未央无语,只能给她买,她高兴就行。 突然,不知是谁喊了一声:天师来了!然后整条街的人齐刷刷跪地,夏花很好奇,所以一直站着看那波人由远到近...未央也很好奇,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她有种感觉,那个天师,就是当年那个他!当天师的轮廓差不多清晰后,未央立马把夏花拉走了,因为她看清楚了,那个轮廓,她永远永远也不会忘记,就是凌非寒!!! 夏花很疑惑,想问,却被花未央捂住了嘴巴。当天师走后,未央才松了捂住夏花嘴的手。夏花这才能说话,她不解的问:“未央姐姐,刚才怎么了?”未央眼里飞快的闪过一丝恨意和爱意。但这些,夏花是觉察不到的。初一:安箬溪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000字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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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年花开,再忆秋殇踽踽独行,昏黄的路灯拉长了我寥落的身影,斑驳的树影撒满了我的衣襟。记忆犹如漂泊的红帆船,往昔的美丽与沧桑,蓦然回首间,点点滴滴,沾了一身……秋蝉哀鸣,我想离去,但身旁还碎着遍地的夜色。这是痛彻心扉的记忆,凌乱且残缺。时近深秋,午夜将歇。我独自走在街头,在霓虹灯下看时光纷乱的剪影。街角的繁花早已在寒风中凌乱了模样,漫天的落叶消散了缱绻,秋日的深情不经意间就盈了满怀。每每此刻,我总会想起你。那个停留在十五岁的秋天,唤作秋殇的少年……那一年秋天,赤菊花香弥漫了整条街,艳烈炫目的深红色照亮了这座城。也是在那个秋天,我几乎失去了所有。一场突如其来的大火送葬了兄长,覆灭了那座木质小楼。哥哥拼了命才护了我周全。我站在火海的边缘,看那张熟悉的侧脸一点一点的失去容颜。时光好像裂开了的空间,一点一点的撕裂痛觉。汹涌的火光吞噬旷野,心像是被人用刀子一下一下地割。血溢出胸口,涌落在一个叫作悲伤的地方,逆流成河。天黑了。雨坠了。等一切都落幕的时候早已是秋末天凉。我疲惫地席地而坐,一如乞人不需要形象。无数回忆如这满天枯叶,飘飘洒洒,碎了满地…“天气不早了,你怎么还坐在这?”磁性空灵地声音悠扬入耳,我缓缓抬起头,少年青涩稚嫩的脸庞映入眼帘,傍晚的夕阳在他身上撒出一片金光。直到今天,少年那微扬到恰好的嘴角和那张棱角分明的脸庞都还好像近在眼前。我并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只是自顾自地说道:“秋天到了,一切都枯萎了……”少年看我的眼神微微一怔,良久又扬起好看的嘴角道:“一花落,消褪不了大地的容颜;一叶枯,荒芜不了整个春天……”冰冷的心像是被什么触动了,一股暖流蜿蜒泻出。我看了他许久,终于还是报以微笑。“谢谢你!”“谢什么,我只是希望你能快乐。岁月轮回,四季交替本就是自然法则。无法改变,也无需改变。落叶纷飞,花瓣凋零的确让人感伤。但落叶归根,硕果累累又何尝不是它的价值。人生在世云起尘暗,再多的悲伤惆怅也不过是那漫天黄叶。终有一天会在我们的生命中堆叠发酵,散发馨香。在我们余下的的漫漫几十载中,好好生活,好好活着,用力闭上了眼睛,过去过不去都会过去。”望着他的脸,我突然有种熟悉的陌生。那个说好会和我一直一直在一起的大哥仿佛又回到了我身边,仿佛自始至终都从未离开。直到他转身要离去的那一刻,我才终于开口:“请问你叫什么名字?”“秋殇。”少年转身展颜一笑,无数坚强在他的眸中碎了霞光。我在那里站了很久很久。直到他的背影消失在不远处的地平线,直到我的泪水打湿眼眶,直到不堪回首的往事渐渐清晰……而如今我亦明白,无数的泪水与痛苦只是为了印证繁杂世间无数的错过与过错。当我一夜无眠仰望墨色苍穹时,我徒然醒悟,昨日离愁千万盏,何以复秋殇!又是一年秋去也,我还是会想到那年的那个秋天,还有那个叫作秋殇的少年。一阵阵秋风吹过脸,天有些凉了……1000字 初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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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天在这死水般的社会,我看见的是民不聊生,已然绝望。终于,我把目光投向一个王朝——大明。 ——题记于是,在历史的催促下,1314年的一天,我在濠州定远一户普通人家诞生了。从那一刻开始,我的名字注定要名垂青史。我要向世人宣布,我就是明朝开国第一功臣——李善长。至正三年,正值而立之年,此时的元帝国就好像是一匹苟延残喘的骆驼,而生命中那最后一根稻草悄然来临。正是淮河沿岸遭遇严重瘟疫和旱灾。我被迫离开家乡,沦落到怨天尤人的社会。不惑之年,我遇到了“杨素”——朱元璋。命运之神像一位慈祥的母亲,带着微笑向我走来。至正十四年(1354)的那天,天空没有因元朝昏庸的统治变得阴沉,相反,天很蓝、很蓝。恰似一片蔚蓝的大海,这梦幻般的颜色,亦开启我梦幻般的人生旅途。我走进了一个军营。一段对话,决定了我后来存在的意义。朱元璋说:“四方战斗,何时定乎?”余从容答曰:“昔汉高祖刘邦豁达大度,知人善任,体恤民情,虽布衣出身,然则五年便取天下。望主帅效法,以成帝业。来日以富贵相见。”数百年后,谁会想到,此时军营里的两位淮右布衣,一位是后来的九五至尊,另一位将成为开国第一功臣。那晚,我们促膝长谈,相见恨晚,共同谋划着将来的远大前景。从此,我跟随那个人开创帝王的霸业。攻下集庆,皇气升天。此时的天空仿佛有金龙涌动,它以颤抖之身追赶,以敬畏之心挑战。以图天下。洪都战役,陈友谅亲率六十万大军压阵。正所谓“山雨欲来风满楼,黑云压城城欲摧”。我见证了天下第五名将朱文正的谋略,以两万大军与其对抗,临危不乱,最终防守85天,直至朱元璋的援军到来。鄱阳湖战役,陈友谅效仿曹孟德,朱元璋效仿周公瑾。东北风起。陈友谅大军几乎全军覆没,恐怖的红色迅速在陈友谅战船上“蔓延”开来,这真的是秋水共长天一色。此时的陈友谅恰似戊戌六君子:有心杀贼,无力回天。鄱阳湖的美景让这战役的结局更带有讽刺性。我又一次仰望天空,天上残阳如血,空气中散发着尸体腐烂的味道。看到眼前这一幕,我仰天长啸:天下定矣!平江攻击战生擒张士诚。而后又推翻了黄金家族将近百年的统治。盼了好久终于盼到今天,忍了好久终于把梦实现……公元1368年,明太祖朱元璋在南京应天府称帝,国号大明,年号洪武。我也飞鸿腾达,被封为韩国公,位极人臣。当胡惟庸贪污案被告发,我仰望天空,此时正是一片青天。正当我喜悦之时,却不知,死神已悄然来临……洪武二十三年(1390),由于汤和的出卖以及众大臣的弹劾,我含冤而死。死前,我见了当时的国君——朱元璋最后一面。我最后看了一眼蓝天。突然想起,三十六年前,我走进朱元璋军营的那天,似乎也是个晴朗的天气。总结我这一生,主要的工作:下滁州,为参谋,预机画,主馈饷。朱元璋,我不知道应对你抱着怎样的看法,是你把我扶上了这个位子,也是你把我变成阶下囚,断送了我的生命。我的人生大起大落,不禁让人唏嘘。人生最可怕的并不是一无所有,而是得到一切后又失去一切。1000字 初二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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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阳彼时,花开盛季我看了安妮宝贝的文,是我所喜欢的。悲凉,颓废,挣扎,世俗,脆弱。《《告别薇安》有23篇绝望的小文》是想爱相爱不能爱越爱越是挣扎越是到灵魂被抽离的境地,或行尸走肉地自我欺骗走下去,或是轻贱地自杀。有血有泪的,不是人生,而是青春,我们赌上青春拼一场华丽的过程,失败或成功,都不重要,在有生之年,我们强烈的证明过,自己的价值,就没有遗憾,但总是希望有个人能记得,有个我,曾出现。我们疯过,苦过,追求过,那叫青春的东西。挣扎在世俗中妖冶的蔷薇,想爱惜自己,却被现实出卖,只能活在风尘,受尽屈辱,被人唾弃,只为了讨生活,一个悲哀残酷的事实。卑微的想爱去爱了,倾尽自己所有,只为换取理想中的爱情,但又被爱情出卖。灵魂被无形撕裂的疼痛,扭曲了的容颜,苍白了幻想,鲜红了现实。再也不相信别人,不相信爱情,不相信无意识的存在,不想受伤害,却伤害了在乎的人,最终自己还要承受双份的伤害,伤多了,伤得麻木了,伤得起了事实上却伤不起了,装上甜美笑容的完美面具,妖艳的妆容迷离遮盖,黑色神秘来掩盖夜里独自躲在无人房间舔舐的伤口。在繁华的大都市,有的人削尖了脑袋地往里钻拼个你死我活,有的人却远走穷乡僻野为了孩子的梦想,有的人,只是过客。而我,只是想当一个过客,欣赏完霓虹闪烁,品尝了当地名小吃,看了高楼大厦,放纵了夜场,这个大都市,就算是来过了,既然来了,就应该走了。一个大都市,没有小镇来得安详平和,人心坦荡,尤其记得路边飘来的阵阵花香。曾幻想有个人可以依靠,不离不弃,但是时间空间让我们的期待像漆黑夜里孤寂的星星,只有那么点亮光来延续,偶尔大风,偶尔乌云,偶尔月亮,都有摧枯拉朽的力量把它毁灭遮掩,生命的星火,晃一晃,就熄灭了,经不起伤害,有不起瑕疵。我们带不走什么,也留不下什么,连记忆都会遗忘,那就珍惜此时,此地,此人。爱情,流浪,宿命。安妮宝贝,那无数小说的宗旨。爱情,宿命,是永恒的话题,而维持这些的,是流浪,在流浪中,我们才会最美的邂逅。相信爱情,相信宿命,臆想生活中的美好,苍白了的倦容,提醒着现实的负荷。生活现实得让人充满恐惧,生存,物质,精神的压力让我们气压变低,变质的人性,更填充了恐怖的因素。唯有那些稚嫩的脸庞,大自然的偏爱,才能感觉到片刻舒心。我们可以选择生活的方式,过得开心还是过得不开心,都是由你的心去选择,可能你会因为别人的情绪或理念改变了自己的思绪,但是心里的信仰,是不会变的,你所要做的就是坚持你所坚持的,不要放弃。偶尔,你会在角遇到陌生人,那是宿命,让你们成为无话不说好友,相互包容温暖。你会在温馨的咖啡厅消遣午后时光,遇见你的欢天喜地,与子偕老。也许,生活就会因为你的选择而改变。生活充满着糜烂,但糜烂之后会有清香凛冽的小花盛开。1000字 初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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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年豆蔻——那么美_1500字(二)转眼间,高二了,在那以往的一年了,慕颜泠不知道怎么回事,先是觉得阡墨泽长得帅,这也不觉得奇怪啊,慕颜泠是外貌协会的,看帅哥都那样,可是这回慕颜泠却是真真的有点,好像爱上了他啊,可是阡墨泽和樱子是青梅竹马,从小就认识,这些是后来樱子告诉她的,慕颜泠不想伤害她们之间的友谊,同时她也觉得自己比不上樱子,所以把这份爱,深深憋在心里,樱子和阡墨泽是全校公认的一对,尽管阡墨泽的桌子上每天都是喜欢他的女生送给他的情书,礼物,可他一次也没有动摇过。慕颜泠心里酸酸的,不是滋味。她知道阡墨泽喜欢他篮球,所以她天中午和傍晚都去篮球场看阡墨泽大篮球,尽管她知道樱子在哪里,所以她每次都会躲在一旁偷偷的看着,就像她对阡墨泽的感情那样,偷偷的不敢张扬。晚上她回到家,躲在被子里,哭了一次又一次,那么伤心,她一遍又一遍的让自己忘了他,可是好难啊!在昏昏沉沉中睡着了,第二天她顶着大大的熊猫眼,起了个大早,拿出飘着栀子花香的信纸,写了一封情书,给阡陌泽的情书,来到学校第二节课是体育课,慕颜泠以身体不舒服为理由,留在教室里了,她想趁这个机会,把信放在阡陌泽的书包了,这样他就会看到了,可就当他要把信放进去的时候,樱子突然进来,把信夺了回去,慕颜泠吓了一大跳,但又急忙跑过去想把信夺了回来,可是樱子已经将信差下来了,慕颜泠无力的蹲在地上,樱子怒气冲冲的走过来,拿着信恶狠狠的对慕颜泠说:“慕颜泠,你好样的,好朋友的男朋友你也抢,你到底要不要脸啊!”慕颜泠大哭着对樱子吼着:“雨樱,你在说什么,我只喜欢阡陌泽,我没有要和你抢,我知道我比不上你,所以我一直小心翼翼的喜欢着他,我有错吗?”“呵!”樱子嘲讽的说着“你偷偷的喜欢,对你每天都去看墨泽打篮球,这叫偷偷的喜欢,你今天写情书给他,这叫偷偷的,我告诉你,你就是有错,我雨樱喜欢的人,你不配喜欢!”慕颜泠艰难的站起来小小的脸上挂满了泪珠,咬着牙齿对樱子说:“樱子,你不要太过分,什么叫我不配。”樱子像疯了一般忽然抬起手扇了慕颜泠一巴掌,鲜红的巴掌印在慕颜泠苍白的小脸上清晰可见,慕颜泠愣了一下,但随即又还了一巴掌给樱子,这时樱子大叫一声,软软的倒了下去,阡陌泽正好看到这一幕大叫一声:“樱子”然后立即跑了过来立刻扶起樱子对着慕颜泠怒吼:“慕颜泠,你干什么,亏樱子将你当成好朋友,真是下贱。”慕颜泠呆呆的盯着阡陌泽,眼泪在大大的眼睛了打转,内心却是酸痛无比,他竟然说她下贱,对她就是下贱才会喜欢他,对樱子是她的朋友,就是这样朋友,将她对阡陌泽的感情说的一文不值。阡陌泽抱起樱子走向医务室,就在他转身的那一瞬,慕颜泠的眼泪,刷刷落下,她看着他渐渐模糊的背影,慢慢吐出一句话:“我喜欢你,你不知道,你只在乎她。”这时她头一晕,有一个人突然扶住了她,她认识是阡陌泽的好朋友,爵枫,可是她好困好困啊,渐渐地闭上了眼睛。初二:露珠泪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000字 初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