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魔之恋(三)_1500字
碧婉仙子回归天界,刚好明日是王母娘娘的生日宴会……
今日,碧婉仙子眉目如画,丰姿绰约,明艳无俦,生平未见,蛾眉敛黛,嫩脸匀红,口角间浅笑盈盈,丽容无俦,又带着三分天真烂漫,更增娇媚。青儿的舞衣以白色为底,下身罩着浅青色纱笼,纱笼用偏蓝的青色为边,上缀片片青色的亮片。上身是白底,青色线条为缀。腰间是银色绸缎围成的束腰,系了一条绿色的锦带,凸显出佳人曼妙的腰姿。上身是偏蓝色的青色纱衣,看起来滑滑的,像是皮质的。浅青色的水袖舞动,衬托了青儿出尘的美。同青色的玫瑰固定住翠青色的羽毛头冠,固定住了及臀的长发。盈盈一拜言:“婉儿参见王母娘娘,王母娘娘万寿无疆。”
那个坐在凤椅上的不是王母又是谁呢?只见其整个服装以白色为底,红色为缀,里衬红色纱衣,双袖用更深的红色,颜色的渐变,让人感觉整个不会很古板,而亦不是突然的采用更鲜亮的颜色,让人觉得柔和而又不失新意。青丝及腰,用粉蓝相间的小花固定住红色的羽毛头冠,端庄贤淑,额前的梅花装显出了玉帝与之的情意绵绵,让人觉得妖艳而不失端庄,而衣服整体又是很端庄的气质,衬得王母,妖而不艳,艳而端庄。虚扶一把,后莞尔,言:“婉儿起身罢。”
碧婉仙子:“谢,王母娘娘。”
下一个拜寿的是王母的小女儿紫雪公主(安菱)……
紫雪公主今天的衣服是以紫色和白色为主的,在几位公主中,只有紫雪公主和幻橙公主的裙摆是用了自身的颜色,因为紫雪公主的性格是善良的,而紫色却是冷色系,所以不能用白色和深紫色,只能用粉紫色的羽毛冠来装饰紫雪公主的秀发,紫雪公主的丝带是深紫色的,这样让紫雪公主又多了红袖公主的温柔,蓝兰公主的文静和自己的善良。用了幻花术瞬移到王母身旁,在王母怀里撒娇道:“安菱给母后祝寿。”
王母抚了抚她的头,软言软语道:“恩,安菱乖,你三姐姐(蓝兰公主)回来了么?不知道你四姐姐会不会来?”
“当然回来了啊!”大公主红袖不知何时来的,只见其身穿广袖流仙裙曲裾长长、广袖飘飘大朵牡丹翠绿烟纱碧霞罗,逶迤拖地粉色水仙散花绿叶裙内穿薄蝉翼的霞影纱玫瑰香胸衣裙上用细如胎发的金银丝线绣成攒枝千叶海棠和栖枝飞莺青烟紫绣游鳞拖地长裙,缓缓道。
殿外传来倾城公主、幻橙公主、蓝兰公主到……
幻橙公主的服装以米黄色为底,橙色为缀,颜色形成了一种正色与柔色的对比,内衬偏深一点的橙色纱衣,双袖为更深一点的橙色,腰间以银色绸缎束腰,系了一条橙色的丝带。腰间用于束腰的银色绸缎打破了整体的橙色,变得十分突出。用米黄色、橙色、深粉色的小花固定住的橙色的羽毛头冠绾起了及臀的青丝。不得不说,幻橙公主的头饰用了很多的颜色,让橙儿显得不是那么的冷冰冰、严厉。微微俯身道:“给母后祝寿,母后万福。”
蓝兰公主的衣裳以白色为底,以青蓝色与银色亮片穿出的花纹为缀,腰间依然是银色束腰,系了一条蓝色的腰带。内着蓝色纱衣,双袖薄薄的,用银线勾出很多的花纹。袖口是蓝色的小花串成。用蓝色和紫色的小花固定住蓝色的羽毛头冠。倾城的,淡淡的,阳光的笑,显得蓝兰公主多了一份成熟。微俯身道:“母后万寿无疆。”
倾城公主名副其实,她相貌绝世倾生,看到她的人绝对活不过一个月,就算不是被她当场迷死,就是因为过度思念而亡,所以她一般不会出现。今天她身穿淡紫色的,白纱衣,简单又不失大雅,妩媚雍容,雅致的玉颜上常画着清淡的梅花妆,原本殊璃清丽的脸蛋上因成了女人而褪怯了那稚嫩的青涩显现出了丝丝妩媚,勾魂慑魄。落凡尘沾染了丝丝尘缘的仙子般另男子遽然失了魂魄,但最另人难忘的却是那一双灿然的星光水眸。明眸属于苍蓝色,浅浅一笑能吸引住千万人。身后总散发着淡淡的悠悠的清然的自然的薄荷香。尽管她穿的很平常,却已经让百花失色,比过在场所有人。她,站着不动,冷冷清清的言:“母后如果没什么事,我就先回去了。”
六年级:陈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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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谊难猜(一)_400字
“糟糕,今天要上学我怎么给忘了”。楼上传来我的惨叫声。可能是休息久了连上学也忘了吧。我叼了片面包冲出家门,直奔火车站。
来到学校,已经有许多同学来了。蔷薇见到我来了开玩笑说:“是不是休息久了连上学都忘了。”“我只是没赶上地铁好不好”。
“叮铃铃”。一阵清脆的铃声打破了教室的喧闹。
杨老师面带微笑走了进来,后面还跟着一个很可爱的女孩子,教室里开始纷纷议论起来。
“安静一下,这个学期我们班来了一个新同学,来打个招呼吧。”
“大家好,我叫林琴请大家多多关照呦。”林琴甜甜地说。
不论她怎么微笑我都感觉她是一只披着羊皮的狼。
“琳萱,你是班长,你要照顾好新同学呦。”
下课了别的同学都去外面玩了,就剩我和林琴在教室里,我总感觉背后有一双虎视眈眈的眼睛盯着我,令我惶恐不安,那个林琴好似也感觉到周围的气氛有些不对劲,就来和我说话,我看她过来就跑去操场了……
六年级:金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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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恋_1500字E度网专稿未经允许不得转载第一章“不错!很像……”一个戴着金框眼镜的中年男人坐在椅子上,手里执着朱梦玲的照片和另一张照片做比对。照片里的两个人的确长得很相似。这个说话的男人,不停的拿朱梦玲和自己的女儿做比较。“空手道七段,很厉害嘛!”他边说边看自己的女儿照片。“是的,听说很多人都想收她做干女儿,她人缘极好、而且听说她在十五岁那一年就替自己做了生涯规划。”“哦?”“将来她的老公继承她爸爸的运输公司,她则是继承爷爷的空手道馆,要将爷爷的空手道馆发扬光大是她最大的心愿,目标是世界空手道冠军。”秘书王小玲有条不紊的向男子报告。看来这女孩十分令人头疼!男子推了推眼镜,不由得又多看了几眼。和自己的女儿容貌如此相似,可是性情却差个十万八千里,这样的女孩来顶替自己的女儿,好吗?不知道为什么,男子突然将两人的照片放下,感到隐隐头疼的揉了揉额头。“这女孩很不好驾驭!”他终于开口。他也没打算驾驭,只是想请她帮忙,不过看情况还没开口请她帮忙之前,恐怕就会光惨遭修理一顿。“她还是他们家那一带以及学校里的大姐大,目前正努力学习剑道。”王小玲一点都没受眼前男子哀声叹气的表情影响。任何人在听完了报告后,脸上的表情恐怕都不会太好看。“还……还学剑道?!”男子无法苟同的加重了语气。“是的。”“那是为什么……”她的功夫不是已经很好了吗?“听说一年前十五名年轻的黑道流氓被她修理得很惨,想不到从此‘极乐帮’的帮主非常欣赏她,坚持要收她做干女儿,还坚持传授她一身的剑道绝学,让她对日本剑道产生了兴趣。”“哦——”男子脸色发青,不知道该说什么。突然,他抬起头来吐了口闷气,显而易见有些吃不消。“你说什么……什么帮?”“极乐帮。可是她并没有答应要做极乐帮帮主的女儿,只答应学习剑道。”“为什么?”“因为也有柔道和跆拳道馆主看上她,也争着要收她做干女儿,想要她做继承人。”“好恐怖的女孩……”男人忍不住呻吟。“大家争相看好她空手道七段的实力,毕竟年纪轻轻就能有这么高的段数,实在很不简单,不过她统统不答应,目前只对剑道有兴趣。”换句话说,日后说不定也会对柔道、跆拳道有兴趣。那她不就集天下武林绝学于一身了?“呃……”男子的胃部隐隐胀痛,赶紧吞胃片。一想到这个女孩从此变成他的女儿——虽说只是暂时的,但他已觉得吃不消。可是照片里的女娃,笑容如此的纯真灿烂,甚至笑得比自己的女儿还要可爱,让他毫无选择的余地。“董事长,你觉得如何呢?虽不能说是冷静沉着,也可以保证有胆量。”能面对任何情况都不怯场。董事长——陶成,也是丰永产业的总经理,以出产纤维和化学制品闻名。陶成的老婆的娘家,经营旅馆业,是知名富商,自从老婆死后,董事长的职务就落在他肩上,总经理这职位是他努力得来的。董事长这职位则是沾了老婆的光。陶成被不愿意被人说成是借裙带关系起家,因此他在自己选择的职业上认真坚持,甚至爬上今天的位子。老婆在两年前过世,幸好旅馆业有她娘家的叔侄辈们在操执,他还算忙得过来,“没有其他适当的少女吗?”陶成忍不住吐了口长长的气,拿起手巾擦拭额头的汗珠。“适合我们条件的找不到了,一再调查才选上她的。”王小玲胸有成竹的说。六年级:月下芬芳1200字 六年级 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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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幻之恋魔幻之恋文:晨星关于这篇文章的题目,我想了很长时间。后来我想,用这么美丽的命题来修饰我的回忆性文字实在是很不合适,而且真正涉及我的魔幻喜好的文字实在有限。无关爱情,无关生死,有的只是我的一段回忆罢了。不过我想,其实,回忆也是美的。我最早写小说的时候应该是还在小学的时候,五年级或者六年级,我刚刚拿到市内的奥林匹克数学奖。但是有几个习惯看小说看漫画看青春杂志却没有一点理性思维能力的家伙很轻蔑的挑衅让我有一点愤怒。关于这件事,我的父母都不甚了解,至今依旧很是惊奇为何我会突然对那本长期以来被束之高阁的新华字典感兴趣。我曾经对几个兄弟提起过我对文字的初恋。他们都表示,因为这样一个原因而去写小说实在是一件很没面子的事情。动机不纯,朋友给我这样下定义。最后我想,大家还是要尊重现实。我不得不说我一直以来对于文字都没有太多的天赋,没有太多的热爱,也没有太多的激情。在我童年的记忆中,挥之不去的,始终是我对文字的厌恶,对作文的憎恨。我总是不得不浪费很多童年快乐而珍贵的时光去费尽心机地完成一篇篇命题或非命题作文,矫揉造作,虚假做作。我的母亲总是把我写好的不超过四百字的文章认真改一遍,整理一遍,再让我抄写一遍,好让我不至于因为作文而在班级里其他同学面前感到难堪。这段经历让别人很疑惑,为什么我如今可以写出长篇大论的文章和上万字的小说。其实我自己也很疑惑。还有一点,上文提到,我写东西最依靠的东西有三样,纸、笔、字典。前两样东西大多数人都要用到。而字典,只能说明我的语文基础确实很差,这样大家也能理解为什么我总是会写很多错别字,而且也没有太多修饰性的文字。有人说那是一种文风。而文风是由于作者本身的条件作决定的。其实我想,有些客观的条件并不重要,只要你真的想把一件事做好,并且努力一点点,就真的能够梦想成真。当然,这点的前提是,那必须是一件简单而且现实的事情。到现在我已经忘记了我所写的处女作到底是个什么样子,底稿也早已遗失,散落天涯。因此也就无从知晓若现在再回头看那时的文字自己到底会有何感触。或许幼稚,或许纯真,或许根本就看不懂,都只是可能性而已。有时候我想,还是找不到比较好,给人留下想象的空间。然后我们来说魔幻。其实有很多朋友说,你应该去写写散文,陶冶情操,总是写那种东西,眼神里的杀气会很重,我们都好怕怕啊……这是他们对自己的生命安全着想。事实上,有不少朋友也领教过我的手段。我在游戏里砍人相当有一手。最辉煌的一次是不知在什么游戏的大赛里借了一个朋友的小号参赛。那本来是一个人见人欺的主儿,结果我上去狂砍了三百多号人,刷新服务器纪录,登顶排行榜首。后来CS,魔兽也玩了点,不过水平稍低,有些东西是靠长期练出来的,不是一个新手上去就能杀几百人的那样级别……这说明现在的游戏越来越讲究技术性,游戏性,操作性。这未必不是一件好事,只是我很少有时间刻苦钻研罢了。说到游戏,我不得不说自己大多数写作灵感来自于此。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的魔幻小说,是严格遵循龙与地下城规则的,因为它太经典,我无法抗拒。或许它不仅仅是一个延续数十年的游戏系列,而是早已经发展成了一种文化,关于古老的剑与魔法,关于神秘的迷宫和世界,关于自由的浪人与骑士。我说过,自己喜欢西方的希腊神要多于东方的如来佛,喜欢骑士道要多于侠客情,喜欢城堡神殿要多于客栈小楼。这也许是一种崇洋媚外,但有一些外在因素永远无法改变骨子里的坚持,比如指责和鄙视。还有另一点最重要的,我喜欢悲剧要远胜于喜剧。这世界上真正的经典,都是悲剧。因为我想,不完美的才值得人们去回味,去伤悲,去继续努力地追求。有人说我的文字是比较难懂的,虽然表面上很简单,就是一群人打打杀杀,夺宝寻仇,而内底下却交织着很多更深沉的东西,关于人生的感悟关于世界的沧桑关于少年的迷茫,和我所追求的快乐幸福,这才是真正值得他继续看下去的动力,而不是纯粹的情节和打斗。我只是微微笑笑,说如果每个人都这样觉得,那我的作品可说是真正成功了。可惜,至今为止,我依然很不成功。至于魔幻的背景只是我比较喜欢的方式罢了,没有别的什么原因。如果非要有的话,或者是……为了逃避现实吧。我对现实还很不成熟,无论如何,我始终只是一个乳臭未干的准高中生而已。而那些战斗情节,也不是全文的重点,或者是为了吸引大家的眼球,或者是因为我觉得它是魔幻背景衬托下必不可少的一个组成部分,就像吃饭不能没有嘴那样,很常规。说实话,我这个人很缺少创新突破的精神。现在这篇小说,我从初二开始写起直到现在初三毕业还没有写完,花了我很多心血,曾经想过放弃,但是太可惜了,最终没有下狠心。如今终于接近尾声,或许也宣告着我初中生活的结束吧!有些东西要过去的总要过去,谁也无法挽留,譬如我们青春时期懵懂而可笑的爱情。我们无法预知未来会发生些什么,我不是小说里的神。也许,将来某年某月某日,你在某个城市的角落里遇到我,我们都只是大千世界中最平凡的人罢了。后记:写这篇东西的时候,晨星正坐在去深圳的火车上。终于发现度假实在是一件相当无聊的事情,本来下决心要好好放松几天,也没有带未完成的稿件出来,后来发现还是只能用写字来打发时间。可惜火车还未到站,文字却已到终点,就以此篇告慰已逝去的日子吧。1200字以上 五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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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魔法之恋》_1500字姓名:戈漠爱号:没什么特别的,就喜欢打打人(作者:汗),享尽 天下美食(作者:“整个一吃贷,”戈漠:“你说什么? ”作者:“没什么,没什么”谁敢得罪您这位大神啊,我可不想被您暴K一顿啊。)。性格:咱女主整个一欺软怕硬的性格,面对弱者,整个一女王。面对那几位大神,更本硬不起来,比猫还温顺。还有一点就是好动。 喜欢玩……外貌:长的很漂亮,只不过讨厌草痴,所以戴上了一副大大眼镜,外人根本 看不岀来以为她和平常人一样。父母:戈漠从出生就在福利院长大,从来都没有见过自己的父母。但是她却从来都没有怨过她的父母,她相信她的父母并不是有意抛下她的。今天戈漠和平常一样,放学后回福利院,走在半路上时,忽然听到草丛里传来一阵一阵的声音,戈漠心想‘不会有什么东西在那里吧,’在好奇心的促使下,戈漠决定去看看是什么东西在那里,走近一看,原来是一只兔子,戈漠看到这只兔子这么可爱,于是想逗逗这只小兔子,可是这只兔子好像十分警惕,感应到了危险,拔腿就跑,戈漠见机也就追了上去,追了好半天,也没有追上,正当戈漠想放弃的时侯眼前忽然出现一道白光,这道光很是刺眼,这让戈漠的眼睁也睁不开,睁开眼睛以后,发现自己到了一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这个地方很美丽,有美丽的花,青翠的小草,还有高大的果树,远处还有瀑布。哇这个地方真美,简直就是人间仙境。正看的出神呢,忽然想起什么重要的事,对了,这是那啊?我怎么会在这啊?戈漠此时终于想起来了,正当想这个问题的时侯,戈漠发现树后面有动静。心想∶“该不会是鬼吧,这荒无人烟的地方,不是鬼,那还会是什么?戈漠越想越害怕,到底是什么东西在那里呢?没办法,在好奇心的促使下,戈漠决定去看看到底是什么东西。伴随着心惊胆战的心情,戈漠先偷偷地看了一眼,噢!原来是她刚刚在追的那只小兔子!戈漠总算是松了一口气,看到小兔子正在吃草,戈漠决定恶搞它一番,谁让它把她带带到这个人生地不熟的怪地方的,越想越来气,于是戈漠想出了一招螳螂捕蝉,黄雀在后,趁它还在吃草,注意力不集中的时候抓住它,戈漠心里暗想∶“哈哈,我可真聪明,这么难的计谋都能被我想出来,我简直就是现代版的诸葛亮啊!哈哈哈哈……(作者﹕苍天啊、大地啊!快让这个自恋的女孩消停一会儿吧!汗)戈漠眼疾手快的一把抓住了小兔子的后腿,把整个兔身都倒着吊了起来,这时戈漠忽然听到了一个严厉的声音∶“大胆!”戈漠:“惊”,这里怎么会有人的声音呢?难到真的有鬼?这时又听到了一句话“快把本王子放下来”,仔细一听,原来是手里的兔子在说话,戈漠松了一口气,心想原来不是鬼啊!但仔细一想∶咦?兔子怎么会说话呢?(作者∶汗!”·)呀!吓的戈漠直打颤,连忙把手中的兔子扔了出去,只见一道白光闪过,刚才还被扔到地上的兔子竞然不可思议的变成了一个美男,看着他雪白的皮肤、红色的瞳孔,当真让戈漠看傻了眼。回过神的戈漠当然不甘示弱,立马反驳回了男子的话,∶“这里是什么地方?你是谁?为什么会在这里?我又为什么会在这里?戈漠问了半天,可那男人却半天不吐一个字,戈漠急了,说∶“你在不说话,我可要报警了,这时那个男生终于忍不住笑出了声,”他问戈漠∶“你问了我这么多问题,我可不知道该先回答那一个,所以索性就不回答了,”“你……”戈被他气的牙痒痒。初三:何敏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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蛊仙_1500字娇炙的红日隐去最后的光,拖着天边成片的火烧云黯去天色。暮暮月光,衬得这桌上的烛灯也亮了几分。女子只手撑在藤木桌上,一手慵懒的翻着桌上的一薄书,白若葱根的指划过脆黄的书页,娑娑直响。烛火在她的眸里闪烁,光亮在她浓密的睫羽上跃动。这刻,有风从木窗吹来,吹得女子如樱花般的唇角上扬。冷清的街上飘洒下毛毛细雨,使得这街头独立的白伞异常诡异。白伞在这街上迅速移动着,末了,停在一座建筑前,伞沿下隐着一对令人生畏的剑眉,眉下又是一双狭长冰冷的眼。男子收起伞,借着幽涩的月光,仰头看那牌匾上反着寒光的字——流岚楼。顺势上看,二楼一扇窗内透着恍惚不定的光亮。长靴离地,跨过高高的门槛。“可是央希姑娘?”门上映出一个修长挺拔的人影,男子沉稳忧郁的声音飘进屋来。女子不语,骨节分明的手指在腾桌上敲了三下,门外的男子便推门而入。抬眼就看见这对门的桌前那一身白纱的女子。轻步上前,坐在女子对面。央希抬眼看这雨夜来访的客人,生得好俊朗,黑色长发利落的束在脑后,那张凌厉硬派的脸孔一览无遗,活脱一位翩翩公子。“我来此求蛊。”央希手拿细毛笔,在跟前的白纸上写下龙飞凤舞的字体。“求何事?”“爱情,把这一厢情愿变作两情相悦。”“对方是白面小生还是美丽佳人?”纸上落下的这话让男子剑眉一竖。“这是何话?当然是一位佳人!”“祭出你珍爱的一物作报酬。”见此,男子迟疑一刻,从怀里取出一枚白玉佩,佩上镂空雕琢的一朵白莲,一看便是女子所持物。“明日携她一同来此饮茶。”“好。”语毕,男子起身欲告辞。“祝幸福。”笔落,男子见到,释然一笑,转身下了楼,长靴敲击地面的声音被沥沥雨声盖过。听到再无动静,央希豁然起身,将毛笔拍在桌上,方才那凤眼里流露的柔情温泽荡然无存,剩下眼中无法窥底的冷漠和桀骜。男子清脆的笑声从屋内传出,断断续续。笑声末了,从里屋走出一位高挑秀丽的男子。这笑面人生着灵澈的瞳,眸子流淌的盈盈笑意,上翘的嘴角和那弯作月牙的眼,笑颜醉人。“央希姑娘好生漂亮。”笑面男的声音温柔,温文尔雅。“滚。”一道危险的光从央希眼里射出,直打进笑面男的眼,从她朱砂唇间跳出一个字,声线雄厚铿锵,分明是稳郁的男生。见状,那男子只好收了笑容,面上生出严肃的神色来。央希褪下身上的白纱衣裙,进了里屋,抄起一方白帕便对着铜镜擦拭起脸来,全然不理身后的男子。男子就自觉无趣,看着镜中的人儿抹去唇上的朱砂和脸上的胭脂,一位美好女子的秀面渐渐变作一张英气逼人的男儿面孔。“鸠度,花圃里可有长成的桃美人?”许久,央希从镜中抬起头,手中白帕已是姹紫嫣红。“今早便有五株进入开花期了。”身后的鸠度回道。“那今晚就可以早歇了。”央希轻叹一口气,起身解了腰带便上了床榻。见此,鸠度亦是利落的脱去衣袍,直冲央希而来。央希眉头一锁。“又不回房睡?”问话间,鸠度已是迅速蹬下靴子,翻过央希卧进了床的里测。“这天冷得很,我唔不热被窝。”鸠度这让人唾弃的说辞引得央希怒火中烧。正要开口咒骂,却见这厮利索的裹了被子,闭了眼。“嘁。”万千怨言化作这不屑的一声,央希躺到鸠度身旁,拽过一半的被子,息了床头的烛。雨柔声的下,这座城伴着燃尽的烛,也睡了罢。尔喜欢的人,是白面小生还是美丽佳人?高一:陈天宇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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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恋_1500字有一天,一个很活泼,很天真的男孩向他的同学要了一个qq号,他的理由很简单,别人都在玩,我也要玩。当然,他的目的不止如此,别人都说他很老土,别人都在玩qq而他却一直在发短信,他很奇怪,不都是发消息吗,何必要区分的如此怪异呢?不过后来他终于知道了其中的内幕——一个要钱,一个要流量……五一节前一天,他生病了,请假回到了家里,然后去照了一张X光片后,知道身体无恙后就回到家中,他没有什么事情可以做,刚好,第二天就有亲戚请他帮忙收割小麦,那一天他很累,收割完最后一点小麦后,他倒下了,很快便睡着了…作为一个学生,他压力很大,每天六点起十一点睡,现在,他终于可以休息了不过没有休息多久,他的亲戚叫醒了他,原因是叫他去吃饭,他拒绝了,他想好好休息一下,等他的亲戚走后,他便又倒在了小麦堆上。由于在学校长期养成的习惯,七点不到,他准时醒了,不过现在不是在学校,醒了也没有什么事情可以做,便又继续睡了。不过无论他怎么办都睡不着了,于是他拿出了手机,登上了qq。不过他好友不怎么多,找不到什么聊的,他登上了别人的号,这个号是别人用他的手机时留下的,他也没有发什么损坏别人声誉的事情,随便找了一个qq群,叫别人加他的qq号,果其不然,不一会就有很多个人申请添加好友,他全部都同意了,一时间很多人问他的名字,由于还是个初级网虫,还不知道深层次的东西,他把他的真实名字告诉了别人,一时间很多人都说认识他,他也并不觉得有什么诧异,不过和了解自己的人聊天真的不怎么有意思,于是变故技重施,在另一个qq群里面输入了自己的qq号,又有几个人请求添加好友,这下子终于没有人认识自己了。其中有一个女孩和他聊的很投机,于是他们的关系迅速亲密起来,可以说是无话不谈。女孩很欣赏他的博学多识和幽默风趣,他也喜欢女孩性格中淡淡的冷,于是他们互相透露了真实年龄,女孩只比他小四个月,他也只比女孩大了四个月,说兄妹说不过去,于是他开玩笑说“我们那么投机,你做我女朋友好不好?”说完后,他后悔了,他害怕女孩不理他了女孩沉默了几分钟,在女孩沉默的几分钟时间里,他想了很多的措辞,有“我是开玩笑的,别当真”等等,不过出乎他意料的是女孩说了一句“好,希望你不会后悔”他听了后,很开心,不过,他以为女孩是在和他开玩笑,他弱弱的说了一句“老婆大人,我不会后悔的”女孩又沉默了几分钟,也弱弱的说了一句“老公好”然后,女孩把他的照片发给了男孩,男孩也把他自己的照片发给了女孩他终于相信这是真的了,于是第二天五一假结束了,他回到了学校,他开始上课开小差,下课就到图书馆借一些心理学的书和笑话,尽管他不爱笑,但是他每次都强迫自己笑,让自己开心一些后来他知道了,女孩也是他这个省的,不过距离有一点远,一百多公里,不过他并不担心,因为他相信爱情是没有距离的,他们总是会相见的,他和她的学习成绩都很好,于是他说“老婆,我初中毕业后考你的学校好不?”女孩也说“好”他很开心,可是有一天女孩突然对他说“我们分手吧”他很是错愕,问到“为什么”女孩说“我们在一起不合适,分手后我们还是朋友”他沉默了一会,“我知道会有这一天,不过我并不希望这一天回到来”说完以后,他便下线了他很伤心,很难过想不通到底是为什么,他开始忧郁了,也变得颓废了,他学会了抽烟,也学会了喝酒,很不幸的是,他酒精过敏,有一些事情忘记了,这可能是不幸中的万幸有一天,女孩和他聊天,说“我们复合好吗?”他很开心,毫不犹豫的说“嗯”可惜好景不长,不到一个星期…女孩和他聊天,但是凭借着直觉,和他聊天的不是女孩“你给我离开她”“凭什么”“凭我是她的男朋友,她的初吻给了我”男孩沉默了,这句话深深打击到了他的自尊心不过他还是不死心,“我不会离开的”对方嘲笑道“哈哈,傻子,是她告诉我你在纠缠着她”男孩又沉默了,那天晚上,男孩和那个男的吵了很久,后来,男孩说了很多的话,女孩喜欢的,不喜欢的然后,便把她删除了直到有一天,有一个申请好友出现,男孩同意了,但是再也不会说“你是?”女孩“我们复合好吗?”男孩“什么?”女孩“没,没什么”男孩“哦”后来,男孩的记忆力下降了,开始出现一些不应该有的举动,他写了很多的诗,也有很多的歌,直到有一天,女孩的头像再次闪动“在?”“嗯嗯,你是?”男孩真的是记不住了“你是在装失忆吗?”“什么?”“没,没什么”“哦”后来男孩渐渐想起来了,不过他并不后悔,青春,如此女孩成了他的普通朋友,很普通,直到男孩很少和女孩聊了初三:朱忠云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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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仙岭之恋写景作文:七仙岭之恋晨曦降临,挥洒在年轻活力的脸庞上,怀着欢畅雀跃的心登上了幸福的早班,道旁扶风的万木在左右摇摆,宛如湖上芦苇般轻盈。不曾抵达,期待的心,早已被想象填满。此山虽没有东岳泰山之雄,西岳华山之险,南岳衡山之秀,北岳恒山之幽,中岳嵩山之峻,但当我们在不觉中立于山脚时,七座形态各异的山峰映入眼帘,这上天赋予的奇特,所孕育出的独有气质,已让我们神往,让我们痴迷。四月秀葽,五月鸣蜩,六月徂暑,可在这里,三月的七仙岭已经进入了初夏,阳光暖人,和风拂面。在进山的一瞬,我们都惊异这自然的神来之笔,那穿透树影的参差阳光胜似天堂大门虚掩的一角,各类花木落下稀疏的倩影,正如朱自清所描绘的“光与影有着和谐的旋律,如梵婀玲上奏着的名曲”。风轻轻的来了,捎寄着初夏的花瓣,掖裹着自然的芬芳,引人入胜,浮想联翩。一段段石阶蜿蜒深邃,直通山岭之巅,织就了这初夏的彩锦,斑驳的石块记载的不仅仅是路人那或轻盈或沉稳或趔趄的脚步,还陈酿了那如温柔的瀑布般从额头软软滑落下的汗珠。置身于山中,仿佛与山融为一体,一株株的萝竟将那满目的翠意铺张得蓬蓬勃勃,那份翠意在眼前生长、繁茂。没有了城市的喧嚣,摒退了琐事的纠葛,摆脱了现实的泥溷,连冰冷的钢筋水泥在这里也离我们是那样的远,极目,满眼尽是夏的生机,心灵此刻找到了一方净土,浮华退却,独享韶华。登山是勇敢者的游戏,拼的就是勇气和坚忍不拔的毅力,让我惊叹的是,平日温尔文雅的女孩们此时却都满载了“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气魄,“你道是雨横风狂三月暮,我偏要何妨吟啸且徐行”,无所畏惧的精神此刻间连同“不抛弃、不放弃”的精神一同在这2300米中被翻晒得淋漓尽致。一起攀行在曲折陡峭的石阶上,一起嬉戏于万木蔽日的丛林中,一个加油的手势,一句鼓励的话语拉近了彼此心的距离,宛如荷塘清风般轻灵,涸田甘露般润泽,雾晨溶日般体贴,这就是团队,这便是和谐,每名成员都感受着那存在其中的友谊与激情,体味着那简单却又真挚的情意。道旁的里程牌在见证着我们的脚步,四周的参天奇木在凝望着这一面面坚挺的胸膛,轻风攀上了阶梯,细细感味,这其中夹杂了浓郁的人文气息,透入心房,良久不能自拔,山风环山歌唱,擦过季节的身旁,与冬春一起流浪,风里,来去盘旋的是淡淡的落红和飘逸的残飞坠,随悠悠的思绪伴风摇摆,肆意漫长。山涧汩汩地流淌着璞玉般的黛绿,身旁的枯树虽没有绿柳那般婀娜,没有青松那般彭勃,没有野花那般百媚,但它低垂依旧屹立的枯干昭示了一个不屈的灵魂,残缺的树干崩裂出一种坚韧的精神,让人若思若悟,成为脑中久抹不去的魅影。心,突兀地有些飘飘然,仁者乐水,智者乐山,仁智之人乐山乐水,但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共享和谐才是人间至美。几经周折,行至山顶,眼前的数条铁索肆意地拍打着近乎笔直的山壁,噼啪作响,让人望而生畏,不禁“奋袖出臂,两股战战,几欲先走”。缓过神来,发现众人皆已攀上铁索,不久便顺至山巅,向我做出胜利的“V”字。我深吸一口气,抓抚铁索,依山势上行,当脚掌与地面再次拥抱的时候,直起腰板,翘首四望,山青巍巍立苍穹,站在山巅,有“不敢高声语,恐惊天上人”的不安,有“高处不胜寒,起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间”的舒畅,也有“会挽雕弓如满月,西北望,射天狼”的豪迈。蓝天为幕,白云流转,云点缀了天的绮丽,天成全了云的释然,这里的云,不像黄山那样缥缈虚无,如临仙境;也不像峨眉山那样,诡秘莫测,如登佛国,七仙岭的云,有一种神韵的瑰丽,让人觉得既浪漫而又真实。伫立,风引长裾,笑听天地齐和,漫看云卷云舒,心中的无限感慨也已化作碧天中的苔草,随风远去,消逝在天地相接的茫茫地平线上。回头,身后耸立的“一仙”并未给人以安全感,反而让人感受到了一种压抑,一种敬畏。鸟瞰山下芸芸,树欲静而风不止,蓊郁的树掀起千层浪,林木苍翠,绿树浓荫,那条绵延的山路恰似七仙的飘带,引领着我们离梦想越来越近,离天空越来越近,或许我们应该将幻想与现实打包,让风寄给数年后的我们,告诉这里曾经有过的旖旎笑容。下山后拖着饥乏的身躯进至野味餐厅,饕餮大餐,夜幕便在不觉中降临,远处的山,朦朦胧胧,像是罩上了面纱,神秘而又诡异,这黑色在飘游着,伴随着我们开往温泉山庄的班车前行。肤若凝脂的泉水,用手小心翼翼地将蓬松的雾气拨开一个缺口,山的影子,风的呼吸,泉的沸腾,雾的袅娜,真实而又恍惚地依偎在眼前。惬意地靠在灯下显得光怪陆离的泉岸上仰望星光,这浩瀚的星空不知是哪位仙子不经意间洒落了珍珠,竟显得如此的炫丽,时隐时明,犹如精灵一般,不时载歌载舞,不时慵懒酣睡,满目的银色,让人品味着浪漫,品味着唯美,在淡淡的荷花香中品味婉约,品味缱绻......渐渐地,渐渐地,思绪在寂夜里沉浸,慢慢地咀嚼出一份清新的幽雅,试想着而今的自己正洗净着尘世的淤污,皈依原本的恬静和淡然,心情便不自觉地舒展起来,振臂高呼。齐品温泉煮出的鸡蛋,别有一番风味,神似烟云缭绕的果园里大圣手中的蟠桃,丝丝润滑,入口即化,鲜嫩无比,回味无穷。夜的幽,让人难忘今日种种,勾起了梦里的点点滴滴,感悟这其中种种,倾听自己心跳的节奏,一种情愫在心头荡漾,和着起伏的水面,伴着泉水流淌的节奏,摇逸着。心醉了,月明了,期待着,再携众之手,感悟岭之灵,共话七仙情。1200字以上 高三 写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