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
【篇一: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
在我所读的书中,有一本是我最喜欢的书,这本书里面的女主人十分漂亮,男主人公十分温柔和体贴,但男二号确是一个花言巧语,十分奸诈的人。这本书就是《德伯家的苔丝》,作者是英国的哈代。
这本书主要讲了:苔丝的父亲听说自己是古代贵族的后裔,便要女儿去一个自称是德伯后裔的富老太婆家攀亲。苔丝到了那儿却被老太婆的儿子亚历克诱奸了。苔丝在牛奶场做工时与安奇尔相爱。当他把昔日的不幸向丈夫坦白,安奇尔却没有原谅他而是抛下她前往巴西发展。苔丝家里陷入窘境,丈夫沓无音讯,绝望中的她只能被迫和亚历克同居。安奇尔回国来找妻子。但苔丝觉得没有脸面重回丈夫的怀抱,只好杀死了亚力克。与丈夫一起度过了幸福的五天后,苔丝被捕了……
当苔丝还是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女孩时,亚历克就把她的一生的幸福给毁了,而亚历克却理由充分的说他这样做是因为他爱苔丝,难道这样也是爱的方法那?他这样的方法只能找来世人的指责、痛恨、羞骂,永远都得不到世人们的认可和祝福。而苔丝呢?她对亚历克只有恨,绝对没有一丝的爱,牵挂,更不要说是怜悯了。安奇尔是一个既温柔又体贴的男人,他不会用花言巧语骗取苔丝的爱,更不会用那种下流的方式得到苔丝。他用自己那持之以恒的精神与爱在一点一点的融化着苔丝的心,并一天一天的用自己的行动感动着苔丝最终获得了苔丝的心。这就是两个人品质的对比,行为的对比,也是结果的对比。苔丝因为被对亚历克的恨冲昏了头脑,蒙撇了双眼,最终在对亚历克的恨和在对安奇尔的爱的两种情绪的交织下杀了亚历克。当他与丈夫安奇尔度过了幸福、快乐、浪漫的五天后便被捕了。在监狱中,她想来想去自己的一生太悲凉了以至使她无法去面对,只好自杀了……
苔丝带着遗憾和对丈夫安奇尔的祝福离开了人世。在爱与恨中作出了选择,也付出了代价和失去了幸福。
【篇二: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
《德伯家的苔丝》是哈代著称于世的“威塞克斯系列”中的一部力作。小说描述了一位纯洁姑娘的不幸命运。主人公苔丝是一位美丽的农家少女,因受东家少爷诱迫而失身怀孕。从此,这一耻辱的事实剥夺了她接受真正爱情的权利,致使新婚之夜遭丈夫遗弃。后来,万般无奈之中,她重回了少爷的怀抱,不料,就在这时她那有名无实的丈夫拖着病驱千里归来,苦苦寻觅。苔丝为了自己真正的爱,毅然杀死同居的少爷,在与丈夫短暂欢聚后,走上了绞刑台。
父亲德伯的愚昧无知,对于金钱的贪婪推使苔丝跌下了社会的的深渊;而亚雷的邪恶无耻则将苔丝少女的所有美好梦想化为灰烬,促使她遇上了改变她人生的第三件事——与安玑·克莱相爱。而正是这个安玑·克莱,这个有着天使之名的懦弱男人——最终造成了苔丝的悲剧。有人会说安玑·克莱才是真正该批判的人,但是无疑他生活在那个时代,他需要时间来释放自己,不可忽视的是,安玑·克莱是爱苔丝的,至少那爱是真的,而不是像亚雷一样,只有肉欲,把苔丝当做自己的玩偶。所以我认为苔丝的悲剧应该是当时的时代所酿成的,或许在现代社会也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不过对于像苔丝一样的人来说,生存的机会就多了。合上书,我想鞭挞当时的社会,指责亚雷的无耻行径,藐视安玑的懦弱,同情苔丝的悲惨遭遇。
【篇三:《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作文】
英国杰出的现实主义作家和诗人托马斯·哈代是一位跨世纪的文学巨匠,其地位是举世公认的。他的代表作《德伯家的苔丝》,是世界文学宝库中的一颗璀璨明珠,一百多年来一直受到了广大读者的喜爱。
故事的情节并不复杂:纯朴美丽的农村故娘苔丝来到贵族德伯维尔家当女佣,被恶棍少爷亚雷克诱骗失身怀孕,因而受到邻里的耻笑和指责,从此开始陷入痛苦的深渊。后来苔丝遇到了出身富裕牧师家庭的克莱尔,两人真心相爱。新婚之夜苔丝将自己过去的悲惨遭遇告诉了克莱尔,没想到换来的却是克莱尔的无情离去。苔丝吃尽了难以想象的各种苦头,却没有得到克莱尔的原谅和任何消息。为潦困的生活所迫,绝望中的苔丝再次落入亚雷克手中。此后醒悟了的克莱尔重新找到了苔丝,苔丝追悔莫及。为了与心上的爱人克莱尔生活在一起,苔丝杀死了毁掉自己一生的亚雷克。几天后苔丝被捕,以杀人罪被判处绞刑,克莱尔则遵照苔丝的遗愿,带着她的妹妹丽莎开始了新的生活。
在我读过的外国小说中,《苔丝》大概是最具诗化最吸引人的作品了。作者对19世纪英国西南部农村自然景色的优美描述,字里行间无不浸透着浓郁的诗情画意。尤其是他采用了诗歌的艺术手法,将自然界的优美景色与人物的细腻感情结合起来描写:通过自然景色来揭示人的心境,又通过人的心境来使自然景象充满人的情感,这种巧妙的结合产生出诗的意境,因而具有很强的艺术感染力,使人读来真觉得是一种惬意的享受。
小说中哈代以生动的笔触,深挚的情感塑造出了一个善良美丽的少女苔丝:宛若“一个清新、纯洁的大自然的女儿”,“在气质和体貌两方面都表现出一种尊贵的端庄,俨然是个皇后”,“她周身洋溢着诗意,一举一动都是诗,把诗人只在纸上写写的诗,活生生地显现出来了”。虽然苔丝是个失贞的女人,甚至最后沦为了杀人犯,但作者还是大胆地摒弃了世俗的观念,赞扬她为“一个纯洁的女人”,“远远胜过别的处女的清新”。
苔丝是个悲剧式的人物,究竟谁应当为这一悲剧负责呢?恐怕许多读者都会认为,罪魁祸首是恶棍少爷亚雷克。而在我看来,导致这一悲剧起因的固然是亚雷克,但导致悲剧结局的还有苔丝名义上的丈夫克莱尔。亚雷克只是赤裸裸的剥夺了苔丝的贞洁,从肉体上揭开了悲剧的序幕;克莱尔却在新婚之夜抛弃了苔丝,从精神上导致了悲剧的发展,并最终使这场悲剧落下了帏幕。倘若克莱尔没有抛弃苔丝,没有披着那层虚伪的道德面纱,也就不会有这场悲剧的发展与结局。
【篇四: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
《德伯家的苔丝》被称为英国文学和世界文学的瑰宝,它出版于十九世纪末,作者是英国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一个耸立在维多利亚时代和新时代交界线上的忧郁形象”,托马斯哈代。
《苔丝》写的就是社会如何把一个纯洁、质朴、正直、刻苦、聪明、美丽的农村姑娘逼得央走投无路,终于杀人的故事。她以不同的艺术形象成就了一个悲剧,老长老长的故事也因为这个悲剧的成功成为了很多很多很老的人们心中的疼痛。
苔丝具有纯净自然的美,她是大自然的女儿。她的纯洁就像蓝天一样,虽然偶尔会被乌云遮住,可是当乌云散去,世界上最纯净透明的依然是蓝天。
苔丝也是坚强的,乐观的,她的生命却是不可逆转。即使再多给苔丝几次选择吗我相信她最终还是会选择老路,除非安玑克莱没有抛弃她。
苔丝的遭遇折射出许多社会的现实。也许每个读者都能读出这其中深刻的寓意。但是,在当代的生活中,我觉得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学习苔丝那种保持心灵纯洁
【篇七: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
下午读完《德伯家的苔丝》,托马斯·哈代曾经是一个那么值得争议的人物,但我不想评论此书的价值所在,我只想很简单的阐述一些他笔下的那个女人——苔丝。
看到“痴心女子”和“冤家路狭”感觉很难过,很压抑,眼泪在眼眶打转,终于眼泪下来了,也读完了,虽然早已结局,但真的看到的时候还是感觉很难受、很难过。多少词汇在脑海中出现,而我,只能用一个短语来形容苔丝——天真的美。她是美丽的乡村姑娘,虽然有着贵族血统却依然纯朴,美,不是一种外表,而是内心高雅纯洁的表现。心灵纯净自然的她是大自然的女儿。她的纯洁就像蓝天一样,虽然偶而会被乌云遮住,可是当乌云散去,世界上最纯净透明的依然是蓝天。
一直想如果没有开头那个牧师的几句话,也许可怜的苔丝会是另一番生活,然而,十六岁的乡村女孩苔丝的悲剧就从这里开始了。苔丝愚蠢的父亲忽然知道自己是一个大贵族的后裔,就在算计着怎么才能享受贵族的生活就逼着苔丝去认亲,结果天真的苔丝遇上了毁了他一生的那人——亚雷。他是苔丝宿命中永远逃不开的仇。夺去了苔丝所有的梦想,以及追梦的能力,夺去苔丝的青春年少的纯真的渴望。然而,我们那个天真的女孩,依然是如此清纯,如此单纯到让人疼惜的女子。
苔丝决心开始新的生活,就去几百里以外的奶牛场工作了,在那里,她遇上了她第二个不应该遇上的人,至少我是这么觉得,一个她真正爱的人,但我始终以为那个人辜负了她的爱,他的举动我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伪善。如果没有克莱,苔丝的一身是悲剧化为平淡,然而克莱的出现却是在悲剧的背后涂上更浓墨重彩的黑暗。其实我相信克莱是爱苔丝的,不然也不会在梦游时表露自己的情感,但,他还是被道德束缚着,不能接受这突如其来的一切。
克莱正是因为苔丝独具特色的纯净才爱上她并向她求婚。对克莱奔涌的爱潮,窒息的是苔丝自己。他用他的爱伤害着那个天真的女孩儿,给她幸福的希望,又全部抹杀。而她也用她所有的爱折磨自己。苔丝经过内心的痛苦挣扎,决定接受克莱的爱情。可是当苔丝向她所爱的人坦白她那受伤的过去时,那所谓的爱人却犹豫了,对爱人的不理解和对感情的不坚定让克莱最终选择了离开。
苔丝心碎了,当她帮她的伤口小心翼翼的展现在所爱的人的面前时,她希望的是理解,是原谅,可是狠心的爱人在弱小的苔丝的伤口上洒了一把盐。他并不是一个感情很专一的人,也许我们看见他对苔丝那种深深的眷恋,可是当苔丝的失真违背他表面所鄙视的宗教时,他毫无余地的选择了退缩,而且退缩得是那样的磊落不羁。
苔丝今后又要一个人面对生活了,还要向父母隐瞒事实的真-相,装着很幸福的样子,并且从仅有的一点生活费中寄钱给父母,克莱的离去,苔丝从事着最脏最累的工作,忍受着身体和心理两重的磨难。而此时,那个口口声声说爱她的男人在哪里?但她却始终惦记着自己的丈夫有一天能够原谅她。我只能说她真的是太天真了。
苔丝喜欢克莱,并把克莱当成他生存的全部源泉,甚至可以说他就是她的救命稻草,所以她的全部意念都是存在这样一个人物身上,而面对现实爱情是多么苍白无力啊,美貌与高贵的血统,也许是战利品,但不是武器。也许我们的苔丝,她,真的是太天真了。
苔丝看到回来的克莱伤痛欲绝夺门而去,苔丝也伤心不已,抑制不住自己内心的仇恨,拿起了刀,将她多年以来所受到的屈辱与艰辛都发泄在刀头,刺向了那个毁了她一生的男人。后就奔向黑漆漆的马路,追赶她的安琪儿去了……
虽然苔丝和克莱最后度过了五天美好的时光,可是,为爱复仇的苔丝结局依然悲惨。一切平静了,苔丝在生命的最后一段时间里终于和她爱的人体验了真正的蜜月,那是她生命中的最后一站,是她终于解脱的日子。心碎的她,带着梦想和遗憾走向绝路的人生,在最后的,又是最漫长的,幸福的一夜……在生命中最后一次日出之时,她把对人生、爱情的遗憾带去了——另一个——美妙的世界。
我就是不明白,一个很好的天真女孩为什么会落的如此结果?她有什么错?漂亮?天真?自尊?也许你的天真善良真诚是你美之源,亦是悲之源。
【篇八:《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
“他们的手仍然握在一起。炉桥下的灰烬由炉火垂直地照亮了,就像一片炎热干燥的荒野。炭火的红光落在他的脸上、手上,也落在她的脸上和手上,透射进她前额上蓬松的头发里,把她头发下的细皮嫩肉照得通红。这种红色,让人想象到末日来临的恐惧。她的巨大的身影映射在墙上和天花板上。她向前弯着腰,脖子上的每一粒钻石就闪闪发亮,像毒蛤蟆眨眼一样。她把额头靠在他的头上,开始讲述她的故事,讲述她怎样认识亚历克·德贝维尔,讲后来的结果,她低声说着,低垂着眼帘,一点也没有退缩。”
……
他熄了蜡烛,在客厅里那张小床上躺下来。客厅里夜色深沉,对他们的事一点儿也不关心,毫不同情;黑夜已经吞噬掉了他的幸福,现在正在懒洋洋地加以消化;黑夜还准备同样吞噬掉其他干万人的幸福,并且一点儿也不慌乱。"
上述片段选自英国小说《德伯家的苔丝》。主人公苔丝正在向对爱慕她的年轻小伙子安玑。克莱尔讲述她不堪的遭遇,而这个曾热烈爱着他的男人陷入犹豫之中。
《德伯家的苔丝》被称为英国文学和世界文学的瑰宝,出版于十九世纪末,作者是英国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托马到斯。哈代。
主要内容如下:
五月下旬的一个傍晚,一位牧师告诉约翰·德伯:他是该地古老的武士世家德伯氏的后裔。这一突如其来的消息,使这个贫穷的乡村小贩乐得手舞足蹈,他异想天开地要17岁的大女儿苔丝到附近一个有钱的德伯老太那里去认“本家”,幻想借此摆脱经济上的困境。
苔丝到她家后,德伯老大的儿子亚雷见这个姑娘长得漂亮,便装出一片好心,让苔丝在他家养鸡。三个月后,亚雷奸污了她。
苔丝失身之后,对亚雷极其鄙视和厌恶,她带着心灵和肉体的创伤回到父母身边,发现自己已经怀孕了。婴儿生下后不久就夭析,痛苦不堪的苔丝决心改换环境,到南部一家牛奶厂做工。
在牛奶厂,她认识了26岁的安玑。克莱尔。在劳动中,苔丝和安巩互相产生了爱慕之情。她和安巩结了婚。
新婚之夜,苔丝下定决心,要把自己的“罪过”原原本本地告诉安玑。但一当她讲完自己与亚雷的往事之后,貌似思想开通的安玑。克莱尔不仅没有原谅她,反而翻脸无情,只身远涉重洋到巴西去了。
被遗弃的苔丝心碎了。她孤独、悔恨、愤慨、绝望,但为了全家的生活,她只好忍受屈辱和苦难。同时,她还抱着一线希望,盼着丈夫回心转意,回到自己身边。
一天,在苔丝发现毁掉她贞操的亚雷居然成了牧师,满口仁义道德地正在布道。亚雷还纠缠苔丝,无耻地企图与她同居。苔丝又气又怕,恳求克莱迅速归来保护自己。
苔丝家又发生变故:父亲猝然去世,住屋被房主收回,全家栖身无所,生活无着。在这困难关头,亚雷乘虚而入,用金钱诱逼苔丝和他同居。克莱的归来,犹如一把利刃,把苔丝从麻木浑噩的状态中刺醒。在绝望中,她亲手杀死了亚雷,追上克莱,他们在荒漠的原野里度过了几天逃亡的欢乐生活。最后在一个静谧的黎明,苔丝被捕,接着被处绞刑;克莱遵照苔丝的遗愿,带着忏悔的心情和苔丝的妹妹开始了新的生活。
苔丝的悲剧命运令人叹息,觉得有几种原因。一是家庭贫困,是得她不得不去德伯家打工,二是性格使然,心中对那对爱的渴求。三是他新婚爱人对她过去不认可,乃至逃离,加深了对曾伤害自己人的憎恨。这三种原因导致她走向不归之路。
非常为苔丝的结局而叹息,想起一位著名作家讲过:"人生紧要处只有几步"。我想,不论以前还是现在,与人的交往要慎重。
塑料袋的自白
Hello!
我是鼎鼎有名的塑料袋。之所以有名,是因为在人类的生活中,我无处不在,功劳显赫。人们对我可是百般依赖,另眼相看。谁叫我们塑料袋家族有那么多优势呢!
优势一:轻巧
用神奇的PP聚丙烯制成的我们,
轻极了。一阵微风吹过,我们都会随风起舞,这就是现代高科技的成果!人类制造我们来提东西,不会增加重量,使他们告别了“菜篮子”时代,是人类进步史上的一大创举。(当然,pp聚丙烯对人类及其生存环境的危害就不便公开了,呵呵!)
优势二:方便
人类就是这样,既享受生活,又十分聪明。他们总是很会想办法,用我们的肚子装很多东西,然后拎着我们的两只手,可以到处闲逛。爱美的女士把我们折叠得整整齐齐,放在精致的手提包里,需要我们的时候,可以随时召唤。
优势三:分工合作
我们的家族遍及全球,兄弟姐妹众多。有的属于白色“袋种”,叫保鲜袋,是装食品用的;有的属于黑色“袋种”,是装垃圾用的;至于红色、黄色“袋种”,运用的地方是最广的。还有其他的“袋种”,数不胜数。根据民族大融合的原则,人们经常不那么严格地区分我们,比如说,什么袋子都可以用来装食品,这叫做“食品安全,袋袋有责”!
优势四:坚固耐用
用特殊化学成分制成的我们,简直就是人类智慧的结晶。我们具有超凡的耐用性(有人叫做“不可降解性”)。不信,把我们埋在土壤里,再过100年,我们仍然风貌依旧。那时候,我可摇身一变,成古董了!
最近,发生了一件关系着我们家族利益的事情。政府规定以后再不能向消费者免费提供塑料袋,而是改为有偿提供。我左思右想,觉得这是一件好事。本来就应该“有偿服务”嘛!这样,我和那些影视歌明星大腕儿一样,有身价了!没有“出场费”,我可不白干!(我觉得自己好尊贵呀!)
可是,就在我悠哉悠哉地在超市里,看着人们如何提着、抱着、搂着我的家族成员,洋洋自得。突然,我发现超市里多了很多“异类”。它们和我们结构相仿,却是用各种颜色好看的布料做成,很漂亮,很精致。每个布袋子上都印着“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字样。其小巧、美观的程度丝毫不逊于我们塑料袋家族。有几个人结账时指着布袋子对收银员说:“我用布袋子装东西。”我顿时很生气,狠狠地瞪着那些布袋子,心里却有些发慌。塑料袋家族的垄断地位岂容别人动摇?!不好,这是一个危险的信号。我得赶紧采取行动。想到这里,我马上通过无线电波,给全球的塑料袋发送信息,倡议召开全球大会,商讨对策。一定要赶在人类糟糕的“环保意识”还没有完全被唤醒之前想出应对之策!
哎呀,没时间啦!我得开会去。各位,Byeby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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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你愿意为自己所爱的人付出一切么?或许你会毫不迟疑的说:“会”。那么你愿意包容你所爱的人的过去么?也许你会忧郁,那么先不要急着回答,建议先看看《苔丝》!《德伯家的苔丝》被称为英国文学和世界文学的瑰宝,出版于十九世纪末,作者是英国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一个耸立在维多利亚时代和新时代交界线上的忧郁形象”,托马斯.哈代。《苔丝》写的就是社会如何把一个纯洁、质朴、正直、刻苦、聪明、美丽的农村姑娘逼得走投无路,终于杀人的故事。她以不同的艺术形象成就了一个悲剧,老长老长的故事也因为这个悲剧的成功成为了很老很老的人们心中的疼痛。它的情节用现在的观点看似乎有点老套,但却深刻反映了古老的宗法制农村在资本主义势力侵蚀下瓦解的悲剧。苔丝的失贞主要是亚雷.德伯的责任,她第二次落入亚雷.德伯之手是她的父母、安机.克莱和亚雷.德伯共同的责任,而她终于杀死亚雷.德伯则是一位受尽欺凌的弱者的最后反抗。在苔丝身上,我们自始至终看到的是她纯洁本性对逼迫她的力量的苦苦挣扎。如果说卡门的美在于野性叛逆,简爱的美在于倔强顽强,那么苔丝的美一定在于纯净自然,她是大自然的女儿。她的纯洁就像蓝天一样,虽然偶而会被乌云遮住,可是当乌云散去,世界上最纯净透明的依然是蓝天。作为女人,她有迷人的外表。漂亮的脸蛋,和恰到好处的身材。哈代给这个美人加了点色,那就是着重去写了她的唇,她唇上的曲线。说那是任何男人都会为之神魂颠倒。红丽娇艳,如花沾露的唇,本身就是情种,再加之细致分明,乖巧柔美的线条,在顾盼流间,不动人也难。苔丝是坚强的,乐观的,她的命运却不可逆。即使再多给苔丝几次选择,我相信她最终仍然会走老路,除非安玑克莱没有抛弃她远走他乡。关于社会的悲剧,家庭的悲剧,人性的悲剧已有很多定论,令我感到叹息的只有苔丝和克莱的爱情悲剧。两个人吃尽了苦头,绕了一大圈又回到了原点,只是物是人非,苔丝选择了死亡来成全他们美好的爱情。终究到底是一场空。对于苔丝来说,她承受的苦难远大于克莱,她内心的彷徨无助克莱永远体会不到,如若不是苔丝的善良痴心,不计一切的去爱克莱,他们早已成为陌路人了。受尽苦难的苔丝实际什么都没有得到,受尽了侮辱,却只想到要成全克莱的高尚纯洁,最后只能把克莱拜托给自己的妹妹。在这场爱情当中,克莱是完全的操控着,最后的大赢家,苔丝是完全的牺牲者,纯粹的奉献自我至死方休。克莱表现出来的虽然看上去是维护心中那份对爱情的信念,实际暴露出来的是那份冷酷与自私!他爱的仅仅是自己虚构的一个形象,并非活生生的苔丝。如果不是在异国他乡遭受病痛的折磨事业的失败我相信他不会还记得有个苔丝在泥沼里苦等着他前去营救。爱情的发生,谁能说清楚孰真孰假?天时地利人和都要到位,一点点细小的差错就能导致去安排的否定。即使最终结为伉俪,也无从分辨爱情是否真的发生过。她那么爱安琪儿,不仅是他的容貌,不仅是他的琴声,不仅是他能给她带来的一切,甚至包括失去的,甚至为他所受的痛苦,她都能承受。她记得他说的每一句话,她学唱他喜欢的歌,连他的那些理论,那些她自己还似懂非懂的理论,她都牢记着,奉若神明。他成了她的呼吸,她的生命。当安机问伊兹,那个曾经爱他的姑娘,能否像苔丝那样爱他时,伊兹几乎脱口而出,她不能,因为苔丝的爱是无法比的,她可以为他而死的。在别人眼里,都能看出苔丝,如此厚重的爱。可见这爱的程度了。安机正是因为苔丝独具特色的纯净才爱上她并向她求婚。可是当苔丝向她所爱的人坦白她那受伤的过去时,克莱尔犹豫了,对爱人的不理解和对感情的不坚定让她最终选择了离开。苔丝心碎了,当她帮她的伤口小心翼翼的展现在所爱的人的面前时,她希望的是理解,是原谅。可是爱人却狠心的在弱小的苔丝的伤口上洒了一把盐。苔丝的爱,不仅表现在欢愉时,全身心的投入。更在于,当她明知道,安琪儿抛弃她,在她痛苦万分,而安琪儿梦游时,抱着她走时,她本可以叫醒他,唤回他的爱心,取得召他回头的可能时,她也在为他醒来着想,怕他醒来懊悔,而放弃。虽然后来克莱尔意识到自己的偏见和狭隘,他的心仿佛看见天上有一颗名叫“苔丝”的星星对他说:“亲爱的,现在你原谅我了么?”很美的感觉。但是,这终究是一个悲剧,仿佛许多的爱情都是如此。为什么不可以抗拒,抗拒那虚伪的道德!离别,等待,彷徨,后悔……虽然苔丝和克莱尔最后度过了五天美好的时光,可是,为爱复仇的苔丝结局依然悲惨。爱是伟大的,是无私的。如果你深爱一个人,就应该接受她的过去,因为过去也是她的一部分,是她心灵的一部分。如果你不能接受她的过去,就永远无法走进她的内心,她那颗深爱你的心。情到深处是理解,爱到深处是包容,因为爱,可以让我们的心像蓝天大海一样宽广,一样无私。因为爱的温度能溶化一切。因为,爱是我们生活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理由。1200字以上 初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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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2)看久了卡通连环画,我想换换口味。于是在书架上拿了一本《德伯家的苔丝》看了起来。暖人的友情!喜欢哈代的抒情诗,其中不乏情节生动,语句隽永的作品。《德伯家的苔丝》是哈代最着名的长篇小说之一。这是个美丽凄凉的爱情故事。当我合上书,苔丝对克莱尔忠贞的爱情故事确实令我感动,但令我温暖的是和苔丝一起挤牛奶的3个可爱少女伊丝、玛丽安与雷蒂。她们也同苔丝一样深深爱着那个英俊少年克莱尔,但也深知克莱尔只爱苔丝,于是就把爱恋深深地埋在心里,而把祝福送给他们。我喜欢她们三个的纯洁的友谊和坦率的言行。就是在克莱尔无情地抛弃苔丝时,善良的伊丝也没落井下石,与克莱尔有过一段话:“你非常非常爱我,伊丝?”克莱尔问到。“是的我非常爱你,我一直都爱着你!”“比苔丝更爱我吗?”“不!”伊丝摇摇头低声说,“不如她爱你!”“这话怎么说呢?”“没有人比苔丝更爱你了。”“因为她可以为你去死,而我无法做的。”读到这里我心中一阵激动,我仿佛看到一个高尚的灵魂,左右了她那质朴敦厚的天性,这真是一个真正善良、真心待人的好姑娘呀,真令人感动。在苔丝回到娘家又身无分文时,因为失恋而酗酒的玛丽安又帮她找到了一份工作,使苔丝的生活又有了一丝光亮。在那些阴霾的日子中,温暖着苔丝冰冷的心的依然是这份暖人的友情……苔丝是不幸的,她的父母为了所谓的家庭荣耀,而让她去攀亲,而毁了自己。她最爱的人又无情地抛弃她,而她又是幸运的,在她短暂的一生中,在她遭遇爱情抛弃时,不离不弃的是那份温暖的友情。为这份友情喝彩!600字 初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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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8)前一段日子,读完了《苔丝》——流着眼泪读完的。这是我第二次读这篇小说了,可从次数上来看虽是第二次,实质上只能说是第一次,或者说是一次多一点点。我第一次看这篇小说的时候才只是一个小学生,对文学作品的理解能力有限,而且读得也很粗略,那时,我对《苔丝》的唯一印象就是挺好看的,苔丝这个人物挺可怜的,除此以外便所剩无几了,根本没有把自己融入整个情节中去,根本没有对苔丝这个悲剧性的人物作过任何有意识的评价,根本没有想过苔丝一步一步走向毁灭是与其性格,与她所处的环境是如此密不可分。这一次阅读,我不敢说我已经看懂了,但我对整个情节有了比以往更深刻的了解。《苔丝》的作者托马斯·哈代在这篇小说中体现出了他悲观的宿命论,主人公苔丝陷入悲惨境地,但她无论如何挣扎都无济于事,改变不了命运的安排与戏弄,最后走上绝路。但她走上绝路,绝不像某些低俗小说那样一味追求情节曲折而硬让主人公死去,而是有其一定的必然性。在故事的开端,当苔丝的父亲约翰·德比被告知自己这样一个贫穷小贩竟是古代德伯家族——一个十分高贵显要的家庭的后裔后,她的父母要她去有钱的德伯太太家攀亲戚,她天性纯朴,厌恶趋炎附势,不同意去,但后来,她由于担心喝得酩酊大醉的父亲半夜外出送蜂密进城会出现意外,才与弟弟一起替父亲跑一次腿,然而途中却出现了意外——她家唯一一匹赶车的马被轧死了,失去一匹马对他们这样一个贫困的家庭来说就是失去了用以维持生活的工具。在埋葬这匹衰老枯瘦的马时,几个孩子们都放声大哭,苔丝没有,“他脸色苍白,没有表情,似乎认为她自己是谋杀者”,书中是这样描写的。然后她带着一种负罪感――是她自己的疏忽大意才使家庭的生活出现了危机,和她对父母的孝顺,对弟弟妹妹们的关爱,以及她强烈的责任感——必须使家庭摆脱困境的责任感,去了德伯太太家攀亲戚,也导致了她被亚历克·德伯玷污,给她日后的生活蒙上了一层抹不去的阴影。她的孩子在死前,她坚持要让这个不清白的小小的肉欲的产物受洗礼,也是强烈的责任感趋使她这样做的。如此说来,苔丝性格中最不容忽视的一点便是她强烈的责任感了,正如苔丝坚决地要把与亚历克·德伯的那一段不快的往事告诉她所深爱,并且也深爱她的丈夫安吉尔一样,她原本可以完完全全地把这件事隐藏起来,说像她母亲教她的,然而,苔丝没有,她把这件事原原本本地告诉了安吉尔,书里这样写道:“她说得很轻,但很坚决。”苔丝把这件事告诉了安吉尔,而不愿意隐瞒事实,致使安吉尔承受不住打击而与她分居,也正是源于她那责任心,不是吗?现在看整篇文章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段吧,就是苔丝杀了亚历克后追上安吉尔的时候:“……克莱尔停住脚步,以询问的目光望着苔丝。‘安吉尔’,苔丝说,好像她一直等待着他们停步时克莱尔会这样看着她,‘你知道我为什么要追你吗?我要告诉你我把他杀了!’她这么说的时候脸上露出令人同情的惨淡微笑。”“令人同情的惨淡微笑”,你能想象一个人在杀了人后所露出的这种表情吗?如她自己所说的“我杀了他——也不知道是怎么把他杀死的。不过,安吉尔,为了你,也为了我自己,我非这么做不可。”显然,苔丝把杀死亚历克看成是她应尽的责任,是她必须完成的任务,为她自己,也为她丈夫。亚历克是笼罩在她心头的阴影,亚历克死了,她只觉得如释重负,只觉得自己是完成了任务,所以她急着要告诉她丈夫,这大概也就是她脸上会露出微笑,而不是杀过人后的慌乱、惊恐无措。因而在她生命的最后五天——与安吉尔在一起的五天——一生中最幸福的五天中过的生活是恬静的,她的心情也是平静的,她对待死亡的坦然也感染了逮捕她的人,“她站起身来,整了整衣服向前走去;那些人还一个也没有起步。‘我准备好了’,她平静地说。”我想,苔丝或许是带着幸福,甚至是带着满足感死去的,因为她觉得她死了,再也看不见安吉尔会看不起她了。这从她被逮捕前所说的话中是可以看出来的。至此为止,我所说的都是苔丝,也许你会问起安吉尔为什么会接受不了苔丝曾被亚历克玷污并产有一子这一残酷事实而提出与她分居,他不是很爱苔丝吗?难道他对苔丝的爱并不是高尚的吗?那么,我要说,他是因为太爱苔丝了,他心目中的苔丝是如此美丽,如此善良,是一切纯洁的象征,他忍受不了他眼中所见,心目所想的苔丝有任何过错,他努力扼杀自己对苔丝的感情,他觉得那个属于他的苔丝已经不存在了,在他眼前的,已经不是他以前所深恋的苔丝,而是有着苔丝形貌的另一个女人。新婚之夜,也就是苔丝把往事告诉他的那个夜晚,也就是他们开始分居的那个夜晚,他曾梦游,抱着苔丝走到了树林中,把苔轻轻放在一口棺材中,看过这篇小说的人一定不会忘记他当时所一直重复说的那一句话:“死了,死了,苔丝,我的妻子死了,死了。”在他的心中,最最美好的那个苔丝死了,不存在了,他的悲痛,他的绝情,他的弃苔丝而去的行为,正是因为他觉得自己失去了当初最真最纯的苔丝。至于亚历克,我不想多说,他给苔丝带来的灾难是显而易见的,他对苔丝所做的一切,根本不是出自他对苔丝的爱,因为爱是高尚的,他对苔丝只有情欲可言,丝毫没有爱的根据。然而,苔丝并没有因为亚历克给她带来的打击而不纯洁,她自始至终都是那么的纯洁,善良,都显得那么美丽。上文也就是我对《苔丝》的一点感想,写好后,一阵轻松,这些话,一直是我在阅读过程中想要说的,在这里一吐为快,真是爽心。1200字以上 初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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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5)英国杰出的现实主义作家和诗人托马斯·哈代是一位跨世纪的文学巨匠,其地位是举世公认的。他的代表作《德伯家的苔丝》,是世界文学宝库中的一颗璀璨明珠,一百多年来一直受到了广大读者的喜爱。故事的情节并不复杂:纯朴美丽的农村故娘苔丝来到贵族德伯维尔家当女佣,被恶棍少爷亚雷克诱骗失身怀孕,因而受到邻里的耻笑和指责,从此开始陷入痛苦的深渊。后来苔丝遇到了出身富裕牧师家庭的克莱尔,两人真心相爱。新婚之夜苔丝将自己过去的悲惨遭遇告诉了克莱尔,没想到换来的却是克莱尔的无情离去。苔丝吃尽了难以想象的各种苦头,却没有得到克莱尔的原谅和任何消息。为潦困的生活所迫,绝望中的苔丝再次落入亚雷克手中。此后醒悟了的克莱尔重新找到了苔丝,苔丝追悔莫及。为了与心上的爱人克莱尔生活在一起,苔丝杀死了毁掉自己一生的亚雷克。几天后苔丝被捕,以杀人罪被判处绞刑,克莱尔则遵照苔丝的遗愿,带着她的妹妹丽莎开始了新的生活。在我读过的外国小说中,《苔丝》大概是最具诗化最吸引人的作品了。作者对19世纪英国西南部农村自然景色的优美描述,字里行间无不浸透着浓郁的诗情画意。尤其是他采用了诗歌的艺术手法,将自然界的优美景色与人物的细腻感情结合起来描写:通过自然景色来揭示人的心境,又通过人的心境来使自然景象充满人的情感,这种巧妙的结合产生出诗的意境,因而具有很强的艺术感染力,使人读来真觉得是一种惬意的享受。小说中哈代以生动的笔触,深挚的情感塑造出了一个善良美丽的少女苔丝:宛若“一个清新、纯洁的大自然的女儿”,“在气质和体貌两方面都表现出一种尊贵的端庄,俨然是个皇后”,“她周身洋溢着诗意,一举一动都是诗,把诗人只在纸上写写的诗,活生生地显现出来了”。虽然苔丝是个失贞的女人,甚至最后沦为了杀人犯,但作者还是大胆地摒弃了世俗的观念,赞扬她为“一个纯洁的女人”,“远远胜过别的处女的清新”。苔丝是个悲剧式的人物,究竟谁应当为这一悲剧负责呢?恐怕许多读者都会认为,罪魁祸首是恶棍少爷亚雷克。而在我看来,导致这一悲剧起因的固然是亚雷克,但导致悲剧结局的还有苔丝名义上的丈夫克莱尔。亚雷克只是赤裸裸的剥夺了苔丝的贞洁,从肉体上揭开了悲剧的序幕;克莱尔却在新婚之夜抛弃了苔丝,从精神上导致了悲剧的发展,并最终使这场悲剧落下了帏幕。倘若克莱尔没有抛弃苔丝,没有披着那层虚伪的道德面纱,也就不会有这场悲剧的发展与结局。900字 初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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苔丝读后感下了一夜的雨,我也看了一夜的书,也许入书太深;做了一夜的梦。书上主人公的命运太悲惨,不得不叫人感叹。不过我觉得我自己不会像她一样逆来顺受。当我发现了那个痛点,我是会有勇气去承受一切的。昨天我对一个朋友剖白,我身上有两个致命的弱点。一个就是太沉静在自己制造的气氛里,一个就是太低估别人。也许我的思维太杂乱,我应让它有个固定的向上的模式,而不是让自己陷在里面没有及时摆脱出来。也许我的惯有思维,让我在主观上对别人形成的一种眼光,觉得身边的人都不能企及我的思维。有人说每个人的智商都是差不多的,这句话我先是很不同意。我觉得人有很大的差别,无论是接受能力还是处事的能力都会有差别。看来这可能是我太清高的原因吧,但至少还不至于到刚愎自用的地步。我还是会经常自省的。还好我现在再也没有那些念头了,心情最终平静了。曾经我不想事情到这种局面,看来是必然性的。现在最重要的是调整自己的状态,我觉得我一点也没有进步。还是老样子。我突然觉得我为什么这么长一段时间都沉静在里面无法自制。也许我太有完美情节。我一直在想象某些东西,其实他也不是真实的。我觉得我面对他的时候到底是什么样的一种情绪我到现在都想不明白。但是一分开,我的心就不在状态。难道就真的是爱吗?我现在开始怀疑了。为什么我现在不那么痛了呢?算了,不去想了。也许只有经过这一段我才能真正长大。我应珍惜眼前的人,看不见的东西何必去追寻。我觉得自己反反复复说了很多。为了他每次都违背了自己说的话就叫是让我失去尊严的地方。还是那句话,无论做人处事都要有自己的风格。别人是别人,你是你。不亢不卑,从容优雅。一个真实的木木。650字 初中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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苔丝读后感爱的悲剧如果说卡门具有野性叛逆的美,简爱具有倔强顽强的美,那么苔丝就是那纯洁无瑕的美。漂亮是上帝赐予的礼物,而纯洁的心灵则是人性本真的表现。或许被杜伯维尔奸污是苔丝不幸的开始,她那纯洁的心从此被抹上污点,明亮的眸子也开始浑浊。在这之前,纯洁的苔丝和其它少女一样,都有着纯真的少女的梦,她幻想着白马王子来迎接她,她幻想着公主般的幸福生活,可这一切,却被这个肮脏的经历彻底打破了。悲剧的高潮是安吉尔与她的新婚之夜。这一夜,是她人生不幸的顶点;这一夜,她遭遇了抛弃。或许在这之前,他还有继续生活下去的勇气,至少还有那微存的对新生活的渴望,但这一次,无疑对她是毁灭性的打击,她的理想世界彻底坍塌了,她的心也随之已死,只残留下一具毫无生气的躯壳。安吉尔说过这样一句话:我原来以为,任何男人也会这样想的,我既然放弃取一个有地位,有财富,有教养的妻子的全部打算,我所得到的当然应该是娇艳的面颊和朴素的纯洁。这些话给泰斯的伤害无疑是难以想象的,这份痛,足以让她彻底绝望了。她爱安吉尔,爱他的一切,不仅仅爱他的容貌,也不仅仅爱他的琴声,她连他所经历的痛苦也是那么钟爱。苔丝记得他说过的每一句话,包括他的音容笑貌,也都牢记于心。她喜欢听他唱歌,并且努力地学习他唱过的每一首歌。以至于安吉尔讲过的那些令她似懂非懂的理论,她也都牢记于心,奉若神明。他是她的呼吸,她的整个生命。当纯洁的苔丝向安吉尔坦白过去的经历时,他犹豫了,他的不坚定令苔丝失望极了,她选择了离开。但是,她那颗再也经受不起打击的心无时无刻的不在痛苦的深渊徘徊,她的身边,一个魔鬼游荡着,她掉入地狱了。我发问:苔丝为什么不抗争,抗拒那虚伪的道德观,抗拒那个黑暗的社会?等待——期望——徘徊——失望,一次次的心碎再也唤不醒那颗已经凉了的心,她的纯洁早已逝去,无奈最后结局悲惨。爱是伟大的。它足以支撑起一个脆弱的生命。爱是无私的,它可以让一个人付出自己的生命。但爱也是痛苦的,它甚至可以将一个无辜的人拉向地狱。如果你深爱着一个人,那你就要包容她的过去,过去是她的一部分,你要与她一起承担,如果不能,那最好永远别走进她的内心,那颗深爱着你的心。莎士比亚说,令人心疼地受了伤害的名字,我的胸脯将变作你的眠床,让你安睡!我可怜苔丝,但我不会因为爱情的失败而堕落,因为有一份情感比爱情更宝贵,那就是亲情。900字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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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苔丝》读后感这是第二次重温这本书,感触依旧颇多。苔丝,一个纯洁美丽的农家少女,因为家境贫穷而去投奔“假东家”亚雷克,不料后来却被轻浮的亚雷克玷污。落寞的苔丝遇上了克莱尔,两人相爱后,却在新婚之夜因苔丝向克莱尔吐露了这件事情后惨遭克莱尔抛弃。心灰意冷的苔丝再次碰上了已经成为传道士的亚雷克,最后只能屈身于他。没想到克莱尔事后深悔前来寻找苔丝,为了爱情苔丝毅然杀死亚雷克与克莱尔一同逃离,到最终被捕后获刑死去。读罢,不仅深深为苔丝叹息。在那个所谓的“文明社会”中,善良的人惨遭伤害,而犯下恶行的人却可以逍遥法外,最终结果是造就一个纯洁无辜的社会的牺牲者。这是否是那个时代的使然?可我同时也为苔丝的爱情感到不平,为克莱尔的懦弱和决绝深感痛弃!世俗的偏见至今也是存在的,可是如果苔丝能够生活在如今的时代,那么她的遭遇会不会好一些?这个实在是未知。哈代用诗一般的文笔描写出了一个敢于大胆追求和争取爱的权利的女性,在她身上闪烁着敢于冲破旧礼教的一切束缚的反抗精神。她坚忍的承受着生活对她的一连串沉重的打击,在艰难困苦中从不祈求神灵,从不向邪恶势力屈服。这是我佩服因苔丝的地方。但是,她的反抗精神也是很不彻底的,也有顺从命运安排的一面,有以自我牺牲为态度去接受一切的时候。因为把自己的希望和幸福全部维系在克莱尔的爱情上,所以导致了个人反抗的失败和个人追求的破灭。在这本书中,我还要赞叹哈代,因为他不仅将苔丝这个人物最生动的体现了出来,在塑造其他人物时,像是描写亚雷克成为传教士后再次坠落的过程的这一讽刺,作为对立面来突出苔丝的纯洁与善良;通过对克莱尔自私行为的讲述,来反衬出苔丝对爱情的不顾一切,这种细腻的手法着实珍贵。而在最后,钟声响起,当那面黑旗缓缓从杆子上升起时,我深深沉默了。那是苔丝的死刑,执行了……700字 六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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苔丝读后感[2]这是我大三看书最狂热的时候看的一本书,记得当时还写了读后感非常的感慨,至今记忆犹新。这本书是英国诗人、小说家托马斯哈代的作品,小说描写的是社会如何把一个纯洁、善良、质朴、美丽的农村姑娘逼得走投无路,最终拿起武器向仇人复仇的故事。这部作品的人物刻画、气氛的烘托、主题的阐发、富于感染力描写向读者展现了女主人公苔丝短暂一生中恋爱、婚姻的悲剧,令人感同身受。150字 三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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苔丝读后感[3]如果说卡门的美在于野性叛逆,简爱的美在于倔强顽强,那么苔丝的美一定在于纯净自然,她是大自然的女儿。她的纯洁就像蓝天一样,虽然偶尔会被乌云遮住,可是当乌云散去,世界上最纯净透明的依然是蓝天。苔丝有着贵族的血统,却依旧淳朴自然,从不自傲美,不是一种外表,而是内心高雅纯洁的表现,宛如乡野路边的秋菊,虽然没有杜鹃,牡丹的美艳,也没有梅花的傲骨芳容,却仍保留自己淡淡的清香。不争,不傲,身在百花之中,心在蓝天之外。克莱尔正是因为苔丝独具特色的纯净才爱上她并向她求婚。可是当苔丝向她所爱的人坦白她那受伤的过去时,克莱尔放弃了,对爱人的不肯定和对感情的不坚定让她最终选择了离开。苔丝心碎了,当她把她的伤口小心翼翼的展现在所爱的人的面前时,她希望的是理解,是原谅。可是爱人却狠心的在弱小的苔丝的伤口上洒了一把盐。花落无声,宁静的秋天已过,酷寒的冬风吹来,谁也听不到花的哭泣,因为她从不在痛苦中哭泣,她的泪留给未来,她期盼着幸福。虽然后来克莱尔意识到自己的偏见和狭隘,他的心仿佛看见天上有一颗名叫“苔丝”的星星对他说:“亲爱的,现在你原谅我了么?”为什么不可以抗拒,抗拒那虚伪的道德!一次次的离别,面对感情时的彷徨,又一次的期盼,又一次的后悔。虽然苔丝和克莱尔最后度过了五天美好的时光,可是,为爱复仇的苔丝结局依然悲惨。苔丝是勇敢的,她勇于追求自己的所爱,勇于向所爱的人坦白自己那并不光彩的过去,同时她有是无助的,在受到伤害时她无助,在爱人离他而去时她无助,在再次沦陷时她的内心依旧无助,不禁拷问苍天.为何苔丝命运多舛?那么,亲爱的朋友们,请你们谨记,当你能接受一个人时,请你的心像海水一般宽广的接受她的过去..多给别人一次机会,也就是在宽容自己。700字 初中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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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苔丝》有感托马斯·哈代是英国最伟大的作家之一。他的大部分作品,包括《德伯家的苔丝》,都是以他的故乡,英国南海岸的多尔塞特为背景的。第一次读《德伯家的苔丝》还是在高中时,记得那是一本刻画女性内情感的动人小说,一位少女的生命被慢慢地、但确确实实地毁了,不是被她的敌人,而是被那些自称爱他的人,我不禁感叹,这是怎样的爱,何以摧毁自己所爱?如今重读《苔丝》,我同样为主人公的命运而不平,但我不禁要问:为什么?为什么苔丝这样一个聪明美丽、勤劳善良的少女,最终却作为被害者被送上了绞架。在这部作品中作家哈代通过设置许多偶然巧合的情节让人感到苔丝的一生好像都由命运作祟,是命运把她一步步推向悲剧的结局。但我认为并不是这样,因为偶然性与必然性紧密相连,偶然性是许多社会必然性与自然必然性的交叉点,是必然性的一种反映。生在资本主义社会的苔丝,其悲剧命运是社会规律的必然反映。所以造成她悲剧命运的根源就是当时的资本主义社会。故事中的主人公苔丝生活在英国资本主义侵袭到农村并毒化社会气氛的维多利亚时代。她虽然勤劳善良、聪明美丽;但作为一个劳动者,一个无权无钱的农业工人,社会地位低下,自然会受到资本主义社会的种种压迫和凌辱。随着资本主义的入侵,那些自食其力的占有少量土地和生产资料的农民,都不得不随之破产。苔丝家中的老马被邮车撞死后引起了家中经济生活的改变,在无路可走的情况之下,她不得不委身亚雷。可见,苔丝的悲剧命运和她的经济贫困紧密相连。苔丝的毁灭与伪善的宗教同样是紧密相连的。恰恰是亚雷这个伪善的人物为我们揭露了伪善的宗教。他是依靠商业致富的资产者和暴发户,一个“肉欲的人”。他设下圈套引诱了苔丝,却利用《圣经》的典故把责任推到苔丝身上,后来他还居然变成了一个劝人行善的牧师。可见在资本主义社会,宗教只是反动统治阶级麻醉、欺骗和愚弄劳动人民的一种工具。苔丝也是资产阶级虚伪道德的牺牲品。作品中安玑就是资产阶级虚伪道德的体现者,他虽然是个有开明思想的知识分子,但他心理深层有一种根深蒂固的传统伦理道德观念。他自己也有过放荡行为,并得到苔丝的原谅,但他却不肯原谅原本无辜的苔丝。本阶级的印记仍深深地烙在他的灵魂深处:认为“身份不一样,道德观念也不一样。”他还用传统的贞操观来看待一个女人的纯结与否,对苔丝没有丝毫的同情,置苔丝于痛苦绝望之中,使苔丝又被迫回到亚雷的身边。安玑身上所体现出来的虚伪的资产阶级道德最终把苔丝推向了悲剧的深渊。苔丝的悲剧也与她的性格有关,苔丝是哈代塑造的一个全新的妇女典型。她有着双重性格。一方面她敢于反抗传统道德和虚伪的宗教;另一方面又不能彻底摆脱传统道德对自身的羁绊。特别是后者与她的悲剧命运直接相关。由于苔丝出身于一个农民家庭,残存于农民身上的某些旧道德和宿命观点使她在反抗传统道德时出现了软弱的一面。当她受到世俗舆论、传统道德迫害的同时,又用这一道德标准来静观自己,认为自己是有罪的。“她把自己看作一个罪恶的化身”“她老觉得全世界的人都在注意她的情形,不敢抬头见人”,她比别人更不能忘记自己的耻辱。苔丝正是这样用一张自己织成的道德罗网把自己束缚起来。其实,她的自我束缚意识有其深刻的历史基础,是整个社会意识的具体表现。苔丝作为一定历史时期的个人,必然会形成特定的历史时期的社会意识和道德观念,她的思想和行动也必然会受到时代和社会意识的制约。所以苔丝的悲剧既有社会的因素,也与她的性格有关,但这些因素都与当时的资本主义社会有着直接的联系,是资本主义社会的种种反映。苔丝的一生注定是一个悲剧。1200字以上 初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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蒿苔周末,女儿从学校回来,到家第一句话就是“馋死了”。女儿已几个星期没有回家了,听她这么一说心里还真的有点难过。是啊,吃过食堂都知道,那儿是花钱买不到东西的,天下父母都一样,心疼儿女除了教育就是衣食住行了。女儿馋了,那要好好犒劳犒劳,我问她:“想吃点什么?”“蒿苔炒肉丝,其他的随便。”女儿说话一贯干脆利索,从不拖泥带水。这真让我懈劲,太简单了,既然馋了,我想她会很点一下,嗨!点了个家常菜。我亲自到菜市场去采购,其他的都很快办齐了,就剩一样蒿苔没有买到。这可是主菜,是女儿点名要的,我在菜市场转了几圈硬是没买着。其实也有几份蒿苔,可都不是我要买的那种。这些全是从外地调来的、人工栽培的那种,无奈,也只好将就买点了。菜买回来了,加工料理原本应是夫人的事,可女儿不干,非要让我亲自上厨。没办法,只好服从,只提了点小小要求,由夫人做下手,我上锅加工。我知道女儿的心思,一是她从小就喜欢吃我做的饭;二是要霸占我的电脑。一番忙碌,各色菜肴端上了午餐的饭桌,看女儿的那种吃相,真让我又好笑又心疼。鱼肉到没怎么见她欣赏,蒿苔肉丝只见她大口大口的猛吃。其实我也喜欢吃蒿苔,只是对这种蒿苔不感兴趣,女儿明显没有挑剔的感觉。这种蒿苔是人工栽培的,茎杆高大挺直,颜色发暗,呈深绿色。这种蒿苔种起来和其他蔬菜没什么两样,产量高。但是,人工栽培的蒿苔其味道远不如野生蒿苔的味浓,吃起来感觉是截然不同,和野生的蒿苔相比有较大悬殊,它基本上没有了野生蒿苔的那种味道,那种别致的、带有淡淡的中药味的清香。野生蒿苔,是生长在沟塘水边、低洼地等处的一种草本植物。它的叶片呈锯齿状花形,叶片的正面呈绿色,背面呈灰白色,其茎呈浅绿色或淡紫色。以前的农村很多,过去是没人愿意吃它的,甚至做猪菜也没人要它。因为它有气味,猪也不喜欢吃。野生蒿苔吃起来是非常费事的,先要将它从根部割下,然后装在草包里,再用水将草包打湿,放在那捂上两天。这样,它就会自然生长出一节呈白色的鲜嫩的茎,能吃的就是这节新长出来的茎,然后摘去死叶和老茎,仅有几厘米长的可以吃。这种野生蒿苔,其有一种浓浓的、特殊的清香味,口感非常好。小时在农村,虽然沟塘水边到处都生长着蒿苔,可从没见谁家吃过。我也没有吃过,也听说它能吃,可就是没人愿意吃。这也难怪,蒿苔只有和肉一起炒才好吃。过去农村没钱买肉,一年也许能吃上几次肉,还都是在过年过节的时候,那时也不是吃蒿苔的季节了。我第一次吃蒿苔还是在工作以后,那也是一个周末,单位的同事叫我到他家吃饭。到同事家以后,看到同事在摘蒿苔,就感到奇怪:“这东西也有卖的?”同事说:“这很好吃,你吃过没有?”我笑笑:“这东西在农村老家很多,不过还真的没吃过。”这是我生平第一次吃“眼皮底下”司空见惯的野草,感觉其味道还真的不错。此后,我也爱上了这种菜,但还是没有亲自采摘过,总是嫌其麻烦,不如买的省事。不过,那时买的也都是野生的。好多年过去了,蒿苔被越来越多的人所爱好,市场上的野生蒿苔已非常罕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像韭菜一样收割的蒿苔,已不再有野生蒿苔那种独特的味道了。有时到野外去游玩,总是要到水边或低洼地去寻找,虽然还有,但也非常少见了。我想这也许是只有人去割,没人去管理的原因。也许将来会慢慢的绝种的,那时,我们再也吃不上那野生的蒿苔了。本文作者:深谷飘雪1200字以上 高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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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伯温传说》读后感三分天下诸葛亮,一统江山刘伯温。——题记他是运筹帷幄神机妙算的军师,他是嫉恶如仇不畏强权的清官,他是无所不能无所不晓的智者,他是呼风唤雨洞识天机的神人。他的故事在街头巷尾,村头树下;他的故事在田舍茶楼,茶余饭后;他的故事无处不在,在《刘伯温传说》中的他走遍天下,处处关心着民间疾苦。无论民间沉冤、苛捐、疾痛、民居、交通、生产、匠作,遍地有他为民排难造福的踪迹。是的,他就是刘伯温,我们心中的智者。他是一位伟人,他是一位著名的思想家、军事家、政治家、文学家。从这本书中我了解到刘伯温是以辅佐朱元璋完成帝业、开创大明王朝而留芳百世。刘伯温一生为大明上朝的创立立下了不朽功勋。还有人将刘伯温与诸葛亮作了比较,评论诸葛亮无论如何英明,但最终未能使蜀汉政权统一中国。在民间口头传说中,刘伯温也是个家喻户晓、妇孺皆知的半神半人式的传奇人物。书中曾说刘伯温是立德、立功、立言的三不朽伟人,正如王梦篆诗曰“文成工业斌千秋,圮上隆中可与俦”。在民间,刘伯温也是道德楷模,几乎民间的道德形象他都集与一身了。他使老百姓免于战火灾难,重回平静田园生活;在朝廷,刘伯温是清官好军师,几乎美好的政治道德他都拥于一身了。他严惩贪官污吏,两袖清风。实在不能不觉得刘伯温是个智慧化身,是个仁人君子、清官样板!智慧刘伯温的智慧,是这本书中的一大特色。在《刘伯温传说》中,他的智慧故事十分多,实在难以想象刘伯温是个多么机智,多么灵活的人。他的智慧可真是我们中国民间智慧的一大财富。在还没看这本书之前,我真的无法表达也无法想象传说中的刘伯温是有多大的本事。你看,在《高安县判案》中,他投钱水缸的方式识破小偷;在《母牛认犊》中,他类推母子亲情从而判定谁为牛犊主人;在《中秋月饼》中,他散布谣言假托奇梦,利用中秋月饼齐杀管家公;在《智斗蛇与人》中,他又是用将计就计之式,利用迷信的方式与土豪劣绅斗着,解决了龙泉城百姓的祭神节困惑……刘伯温的智慧用加减乘除也远远算不尽。在刘伯温的故乡浙江他的智慧故事就占了近三分之二。怎能不佩服他,怎能不敬仰他?在我们的现代社会中,我们崇尚智慧,社会也正是需要这种像“刘伯温”这般的人才啊!他的神机妙算,他的聪明才智,他的通晓天文地理,让人惊叹,让人叹服!也许有人会说刘伯温的智慧化身亦真亦幻,他的智慧故事也就是些传说罢了。但我却不这么认为。正是因为这些是久经不衰的神奇传说,才更能证明刘伯温。也许这虚实相间,但也不可能是毫无凭无据啊!刘伯温,在我心中就是个实实在在的智者!道德众所皆知,刘伯温乃朱元璋军事,也乃百姓的清官。在许多故事中,我看到了刘伯温生活简朴、铁面无私、除恶务尽的一面,看到了他的清官形象,看到了他的政治道德。在《撕碎坟墓图》中,他是清廉、淡泊名利、两袖清风的;在《链锁“庙顶神”》中,他是绝不徇私枉法、是铁面无私的;在《严惩衙卒》中,他是严惩贪官污吏,为民请民的;在《智救徐达》和《智救施耐庵》中。他是救命地位低下的人和令他赏识的人以及无辜同僚的……刘伯温先生的不凌弱,不相负,拯人为难值得我们发扬光大,这些不就是中国传统民间美德么?也许再那个时候的封建社会,那样的清官,那样的民间美德应该绝不存在,我似乎能感受到当时民众对理想的追求,当时民众对道德的诉求。所以至今,刘伯温的的民间道德仍具价值。在这努力推进廉政建设的今天,刘伯温亲民廉洁的思想引起了我们广大人民的共鸣,我们也正热爱着这种智慧与道德完美结合的理想人物。是的,我们要学习他,学习他的道德,将他的道德品质延续不断。信仰信仰,是民众的信仰包含在这本书中。他们塑造了传奇人物刘伯温,在一定程度上表现了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愿望。《刘伯温传说》在我细细的阅读之下,它寄托了人民群众的惩恶扬善的愿望,它贯穿了人民群众对刘伯温功业的赞颂,它寄寓了人民群众对智者的仰慕。人们的信念将刘伯温的传说编成一个又一个美丽的民间传说故事。或史实或幻想,或亦真亦幻,或虚实相间,但从中隐含的民众的信仰与追求却是实实在在的,半点不假的。这一个个故事,带着民众的一个个愿望传下去。《刘伯温传说》就是传统民众心灵的整个世界!读完了这本书,细细回想刘伯温的形象。刘伯温的全部民间传说,说明刘伯温是一个博学多才、忧国忧民、清正廉明、刚强不阿、嫉恶如仇、崇尚俭朴的智囊人物。刘伯温的刻苦攻读精神,对今天青少年也有所教益。至于刘伯温的俭朴清廉,对今天更有教育作用。他让我们懂得了什么,学会了什么,明白了什么?总结我的,我懂得了做人的品质,学会了学习的态度,明白了智慧的能力。我会把他刻在心里,我会把他的精神记在心里,让我的身上也能散发出那么点道德和智慧相结合的气息。1200字以上 高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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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士德》读后感《浮士德》读后感600字“其实这个城市也是空荡荡的,你孤独地站立在石头森林里。所有的人都带着白色面具,你看不到面具背后狰狞的脸。围绕在你的周围,只有令你毛骨悚然的笑声。《浮士德》中恶魔靡菲对上帝说:这个世界就是苦海,永远不会改改变”这个一段说明了《浮士德》这本书的主要内容,主要反映社会的黑暗。读了这本书让我了解了社会的黑暗的一面,书中男主角池海翔因读高中时得了奇怪的病,同学们不但没有帮助他而是看是嫌弃·欺负·羞辱他,因而从此放弃了自己最爱的画画。但在好友滕汐告诉了他一个关于立志的故事,从此他开始奋斗最后成为光彩要人的画家。这也告诉我以后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挫折都要勇敢的去面对,在这篇文章中有一段彻彻底底的证明了。“或许这个世界一直都是不公平的有的人靠后台和关系上位,有的人却幸幸苦制作专辑却无人过问。有的人出生家才万贯,有的人天生自卑,连自己都瞧不起。有的人付出比别人付出多十倍的努力,却得不到十分之一的回报。”那么我们因该要奋斗起来还是要自卑的活下去呢!如果奋斗起来可以让那些豪不努力的去羡慕去吧!可是自卑的活下去,那些人将永远的把你踩在脚下!这个就就是社会的残酷,在学校中就常常有这样的例子,在毕业考试中那些比你分数高的人就把你比下去了,那么她就可以比你上好的高中。你就被她永远的踩在脚下。因此我们因该学会努力,把那些在我们之上的人踩在我们的脚下。世界绝不会因为你做了什么而改变,但是你却因世界而改变。《浮士德》读后感600字这个星期的任务是《浮士德》。歌德这个老头子聪明得过分,他还永远有18岁的小姑娘的可爱,这倒罢了,可18岁的小姑娘也爱他。怪不得他垄断了欧洲的爱情。我总觉得浮士德有些强迫症(歌德老先生你不要骂我啊!)当然了,他的自强不息积极进取是非常值得肯定和效仿的。可我偏偏就是喜欢那个老和浮士德捣乱的靡菲斯特。靡菲斯特实在是太酷啦!我私心里觉得他应该是披着斗篷,带着兜帽,时而戏谑,时而冷笑,时而骂娘,时而跳脚的大酷哥一枚。他应该是冷笑地说:“尊贵的朋友,所有的理论都是灰色的,生活的金树常青。”OMG,实在是太给力了!我尤其振奋于他即将带领浮士德开始访问小世界时说:“我祝贺你开始这段新的人生旅程!”哇哇,每次看到这句话我的小宇宙就燃烧了,激动之情不能自已!恨不得也和靡菲斯特签个契约。歌德你实在是太伟大了!创造出这么酷的男二号!深深后悔自己不学无术,如果勤奋些不就早一点读到这么棒的书了么?哎,相见恨晚啊!我太失败了,学外国文学可现在才读经典,惭愧啊!另外我觉得浮士德对玛加蕾特示爱时说的话太有水平了!“唉,我就不能在你怀里安安静静呆上个把小时,,胸贴着胸,灵魂搂着灵魂?”OMG,以后我要是有儿子,他追女孩写情书的时候我一定要强烈建议他写上这段话!最后,我觉得我的这篇文章配上上面的这个题目实在是太天衣无缝,水乳交融,相得益彰,大放华彩啦!《浮士德》读后感600字《浮世德》它让我看到了这个现实社会下存在的矛盾、无奈、悲惨······书中讲述了5个都市少年,他们怀揣着各自的秘密,在彼此的生命里,留下爱与恨的印记。池海翔这个总被人家称作是怪物的男孩,没有人能真正的理解他,他只能独自默默地承受现实给他带来的一切惨痛。最后,他还是成功了,站立于万人之上了。纪澜一个矛盾的女生,不愿与最好的朋友滕夕分开,却背地里把滕夕的书桌推翻在地,让书本掉在地上。然而,她又赶忙捡起书本,用双手擦干净。滕夕的突然昏倒,让纪澜紧张不已。她的形象在现实生活中一定存在的原型,因为,即使是再要好的朋友,也会嫉妒对方比自己优越的条件,从而做出一些不可理喻的事情。虽然,她是矛盾的。但,她还是选择那宝贵的友情,纵然滕夕已离她而去,已不在人世,她始终还是爱着滕夕的。而滕夕,有着出众的外貌、乖乖女的性格、殷实的家境,这一切都使人羡慕。这样美好的女生,却爱上了一个与她截然相反的男生。这些都不能说明什么,因为爱情是没有界限的。直到最后,滕夕的离去,她的心里仍然只有他的存在。那个叫烟焰的男孩。烟焰,其实本质是好的。可由于,父亲被车撞后,肇事司机逃跑,家里就开始背负着沉重的债务。他所做的一切,包括抢劫,都是为了他的家,为了滕夕。然而,当他知道那个肇事司机是滕夕的父亲后,他茫然了。他不知道该如何去面对滕夕,他想对滕夕说:别走,等我出来。可最后还是没有说出口,直到她的离开。烟焰只能算是个知途迷返的孩子。最后一个少年——季岸,他是最悲惨的。从小父母就去世了,被姨夫姨妈收养。但是,他讨厌姨妈那异样的眼神。于是,觉得自力更生。可他所谓的自力更生,就是在学校附近的一个酒吧里当男妓。他被那些肥肉横生的老男人包养着,做着一些肮脏的事情。就算是这样,他也不后悔,只有能靠自己生存下去就满足了。而,当他爱上了自己的老师,他决心退出那个浑浊的世界时,已经不行了。那个世界不允许他的离开,除非他在人间消失了。纵使这样,他的爱情也没有得到一个好的结局。不被世俗承认的东西,是无法在这个世界存活的。就是他们的爱情一样,心爱的人死了,他的心也死了。这一次,他终于可以毫无牵挂地继续做着令人作呕的事情。1200字以上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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卜伯卜伯保洛陀死了,人们非常悲痛。大家掩埋了洛陀公公的尸体,便推选卜伯做中界的头人。卜伯推辞不过,只好接受众人的委托。卜伯接管了中界,他教人们打砖烧瓦,建造房屋居祝卜伯的妻子又向妇女传授纺纱织布、缝衣做鞋的手艺。卜伯夫妻生一男一女两个孩子,男孩十七八岁,名叫特依,女孩十五六岁,名叫达依。兄妹俩都长得健壮秀美,聪明伶俐。哥哥是耕田种地的好汉,妹妹是纺纱织布的强手。卜伯管中界头一年烧香秉烛,敲锣打鼓,求雨求火,上界立刻降雨,下界及时生火,很是灵验,风调雨顺,五谷丰登,六畜兴旺,人们非常高兴。到了第二年,求雨求火,求两回只灵验一回。到了第三年,求三次才灵验一次。到了第四年,中界需要火需要水,卜伯再三祈祷,通天香烧完了,红蜡烛点完了,锣鼓敲打破了,从春头到冬末,天不下一滴雨水,地不生一点火星。大地干枯,禾苗枯萎,北风整天整夜呼呼吹,大地冷冰冰。卜伯见生灵快毁灭了,便决心施展才智,拯救生灵。他命令先前驯养的一百二十只野鸭,飞上天空去收集云雾,然后在高山上烧火烘云雾降雨。可是,野鸭一面收,雷公一面扇起北风吹。野鸭日夜飞着收集云雾,累得口干舌燥,最后死了一百一十九只,只剩下一只,孤零零的,日夜呷呷地叫个不停,十分可怜。卜伯气得肺都快要炸了,忍不住骑上野鸭,向天空飞去,穿过云层,到达上界,见了雷公,问道:“雷公,你一年不给中界洒雨,人畜鸟兽都快死绝了,请你可怜中界生灵,快快降雨!”雷公说:“我是管上界的,哪里能分心去管理中界的事呢?中界是你的事,人死活我不管,雨是我的,不能给中界!你快快滚吧!”卜伯见雷公蛮不讲理,瞪起眼睛嚷道:“你太不守信义,我敢到上界来,就能对付你!”雷公暴跳起来,说:“你是个俗人胎,闯进上界,已经犯了大罪,还敢侮辱我雷王!”说着抡起大斧向卜伯劈来。卜伯冲上去迎战,空手对双斧越战越勇。卜伯略施小计,夺下雷公一把板斧。雷公见卜伯武艺高强,而自己只有招架之势,没有还手之功,眼看抵挡不住,便落荒而逃。卜伯见雷公败阵,紧追不放,一斧砍过去,砍断了雷公的一条腿。雷公幸得众天兵相救,才免于一死。卜伯打败了雷公,回到中界,又骑上野鸭,潜到海底,到了下界,和龙王战了一场,斩断了龙王的胡须,龙王只剩下嘴角两根,负伤败逃。卜伯回到中界,刚走进家门,忽然乌云满天,接着是阵阵雷鸣闪电,霎时海水怒吼,地动山遥他知道雷公和龙王来报仇了,赶忙叫两个小孩和妻子把苔藓铺满了屋顶和晒棚,叫妻子和孩子都进牛栏里,他自己手执大板斧在门角埋伏,准备迎战。雷公没有想到卜伯这么快就设了计谋,随着一道闪电“砰”一声劈下来,卷着一团烟雾,落到晒棚上,踩着苔藓,滑溜溜,它只有一只脚,站不稳,立不住,一骨碌跌倒下来。卜伯猛扑过去把它按住,结结实实捆了关进木笼。龙王是来助战的,它来到门口,见雷公已被卜伯擒住,见势头不对,急忙调头逃走。卜伯早已看见,赶忙追上去。龙王知道在陆地上跑不过卜伯,于是喷了一团烟雾,变成一条鲤鱼,钻进水草下面躲藏。卜伯找来找去不见龙王,十分气愤,就把鱼虾蟹鳖统统捉来,各打一百二十板。有个虾仔被打了十几板,痛得忍不住,就说出龙王躲藏的地方。卜伯拿鸡罩来一罩,捉住了龙王,也关了起来。他吩咐两个小孩看守雷公和龙王,嘱咐不要给他们水喝,也不能给饭吃。说完,便和妻子分头去请乡亲们来吃雷公肉和龙王肝。雷公见卜伯夫妻出门去了,就装出可怜相,叫特依给它水喝。特依说:“我爸说,不能给水你喝!”龙王也说快饿死了,叫达依给它饭吃。达依说:“我爸说,不能给你饭吃!”奸狡的雷公想出了诡计,对特依兄妹俩说:“你们两个好娃娃,我们一死,骨肉就溶化了,那时你们爸爸回来不见了我们,就要打你们啦,你们受得了吗?”特依为了捉弄雷公和龙王,就说:“别的能吃的没有了,只有一缸蓝靛和半锅猪食,你们能吃么?”雷公和龙王齐声说:“只要能填饱肚子就行,快拿来!”因为这两样东西爸爸没有讲不给吃,所以特依装了一碗蓝靛递给雷公,它一口喝个精光,顿时满脸变成蓝色,特依兄妹拍手大笑;接着达依舀了一碗猪食给龙王,龙王一口气吃光。雷公和龙王吃了蓝靛和猪食,力气大增,冲破木笼,龙王变成一个老人逃了。特依兄妹见它们逃脱了,赶忙追到晒棚下面想抓住雷公,雷公顺手拔下一颗门牙,对他们说:“好娃仔,你们救了我,我来报答你们的救命之恩。”说着把那颗牙齿向晒棚下面一丢,地上马上长出一根葫芦藤,又立刻结了一只圆滚滚的大葫芦。雷公指着葫芦对特依和达依说:“天要变了,地要变了,大风大雨就要来了,海水暴涨,水淹大地三丈三,山不见顶,恶浪猛冲。我把葫芦开了口,你们赶快钻进葫芦里去,就平安无事。”说完,回上界去了。卜伯夫妻这时回到村里,只见乌云满天,天黑地暗,雷声隆隆,电光闪闪,大雨像敲破水缸一样倾泻下来,地层像要塌下去一样震荡,眨眼工夫平地一片汪洋。他们知道孩子给雷公和龙王逃脱了,是雷公和龙王来报仇。他俩就爬上木船和竹筏逃生,冲过惊涛骇浪寻找两个孩子。可是大水茫茫,哪里有孩子的踪影?忽然在船头不远处,有个圆滚滚的大葫芦,随波逐浪漂浮过来,渐渐与船头接近。这时在葫芦里的特依和达依兄妹,听见有人说话,就好奇地从葫芦口探头出来张望,看见父母在船上晃晃荡荡过去,便齐声呼喊。卜伯夫妻见了孩子,高兴得连哭带喊。说话间,浪涛已把葫芦掀去很远,这时卜伯驯养的那只野鸭,在天空盘旋,它见了主人高兴地“呷呷”叫了几声,落到船上。卜伯夫妻骑上野鸭,一直飞到天河去,后来变成两颗明星。过了四九三十六天,风停雨止,洪水退回大海,中界只剩下特依和达依兄妹活着。他们走出葫芦,看见大地冷森森,不见一根草木,遍地泥泞,好不凄凉!他们已饥饿得没有一点力气,只好吃死了的鱼虾充饥,喝洼地的积水解渴。这时,忽然有个白发银须的老公公站在他们面前说:“孩子们别哭啦,有你们俩,中界会有生机的!”说完就给他俩一人一包种子,教他们分头撒在四周山野和田地上。片刻,漫山遍野,到处长满树木瓜果,田地里长出黄灿灿的五谷。老公公又给他们两块石片,教他们一击,就有火花飞迸出来。兄妹俩看到大地复苏,有食物,又有火取暖,十分高兴。老公公又对他们说:“孩子们啊,因为你们的父亲砍断了雷公的脚,斩断了龙王的胡须,它们才发洪水来报仇。现在中界只有你们兄妹俩活着,你们就结成夫妻,重新创造世界万物和人类吧!”特依先开口说:“老公公啊,你救了我们,我们感激不尽,但要同胞兄妹结成夫妻,是万万不能的!”“这是天意,违拗不得啊!”老公公说。特依说:“怎么见得是天意呢?”老公公说:“这样吧,你们面对面各后退九步,我喊一二三,你们同时吐口水,如果你俩口水相碰,变成一双蝴蝶,就见得是天意了,你们就结成夫妻。”他们兄妹照着老公公的话去做。果然,口水相碰,变成一对蝴蝶飞向天空。可是兄妹俩还不服,齐声说:“这是在我们吐口水的时候飞来的蝴蝶,不见得是天意,我们不能结成夫妻!”老公公见他们不服,又说:“好吧,那就再试一次看,特依你到左边山坡顶去,达依到右边山坡顶去,各人拿一块圆石头,我把白扇子摇第三次,你们就同时把石头滚下山坡,如果两块石头碰在一起,这就是天意,你们俩就结成夫妻。”他俩照老公公的话去做。果然,两块石头滚到山坡脚中间,就紧紧贴在一起。但特依兄妹还是不服,都说:“两边石头同时滚下山坡来,碰在一起不是天意,是巧合,我们不能结成夫妻!”老公公为了使他们心甘情愿结成夫妻,又说:“好吧,那就再试一次看看,男的到南边山头去,烧起一堆火;女的到北边山头去,也烧一堆火。如果两堆火的烟,在空中互相绕合起来,就是天意了,你们俩就结成夫妻。”他们都点头,照着老公公的话去做。果然,南山头的火烟和北山头的火烟,在半空中绕合起来,袅袅升上云天。这样,他们手挽手跪拜老公公,情愿结成夫妻,老公公说了几句吉利的话,就无影无踪了。过了十个月,女的怀孕期满,分娩了。但是生下的不是男娃,也不是女娃,而是一个圆溜溜的肉团。夫妻俩很伤心,又啼哭起来。忽然间听到:“哈哈哈,我来贺喜啦!”他们抬头一看,见是老公公,便说:“老公公啊,我们的孩子,不是男又不是女,你来贺什么喜?”老公公又笑道:“以后你们的子孙就多!”说着递给他们一块竹片说:“看吧,竹片上有九十九个字,就是九十九个姓氏,你们快把肉团切成小片片,每念一个姓,就抛出一片肉,这样,你们的子子孙孙就全中界都有!”说完又无影无踪了。他们夫妻照着老公公的话去做,念完了九十九个姓,抛出了九十九块肉片,就有四十四个女人和五十五个男人出现在他们面前,个个长成大姑娘和壮汉子。九十九个姓念完了还剩下七块肉片。特依一手把那些肉片拿起来,说:“韦。”全抛了出去,又出现四个男人和三个女人。因此,现在男人比女人多。这七个人见其他兄弟姐妹都有姓,就问道:“爸爸妈妈啊,众兄弟姐妹们都有自己的姓,我们还没有呢?”特依说:“你们七兄弟姐妹就姓韦吧。”因此,现在壮族中姓韦的多。原来九十九个姓,加上姓韦,就成了百家姓。从那时候起,中界的人又多起来,姓氏百家,但都是卜伯的子孙。特依、达依俩又把全部本领传授给了众子女,然后叫他们自成家立业去了。众子女临走时,特依说:“异姓结成夫妻。”从此,同姓不通婚的习俗就传下来了。点评:语句通顺,句意流畅,言辞优美,叙写形象、生动、鲜明,语言表达能力较强。详略得当,主次分明,思路清晰。精挑细拣,素材似为主题量身定制。文章杂而不乱,能做到详略得当,重点突出。1200字以上 初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