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人
芳草萋萋,为谁而长,妖娆花语,为谁而开。我在等待,我在等待那十年前的诺言。那约定,现在是否也有用呢?“等到花又重开的日子,等到草又生长的日子,我会,我会回来陪你度过这个时段。”你临终前说的约定,恐怕你也忘记了吧。远在他乡故土的“故人”。
也许是老天的捉弄,也许是命运的考验,有谁会想到一想健健康康的你会患上这种折磨人的病?你还总是在我面前高高兴兴的,像个没事人似的。依旧的早睡早起,依旧的为我洗衣,依旧的与我玩闹,依旧的。现在想起,我都不知道那时的我是怎样熬过来的,每天用怎样的表情面对你,每天怎样与你嬉戏打闹。
那个令人讨厌的日子,那个你走了的日子至今都还闪现在我的大脑里。那个寒冬,爷爷,你患上了严重的“感冒”。在我的印象中,原本面容慈祥的你变的两腮向内凹进,胡子也不刮了,脸脏脏的,手里的骨头也变得“凹凸有致”,一双原本炯炯有神的眼睛却变得呆滞无神,特别是那刻满了你岁月的皱纹更是肆无忌惮的向整张脸蔓延,白色头发在此时也变得特别的引人注目。那时我才发现,原来现在的爷爷是老了那么的多:“爷爷,冬天到了,你看,连花儿都谢了呢。”那个时候,你总是用手摸了摸你的鼻子叹了口气才回答我“没有,他们没有死,等到来年春天啊,又会回来的,其实啊,我们大家都是一朵花,如果以后爷爷不在你身边了,等到了春天,我还会回来的啊?”那时的我不知道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心里空空的,眼泪也不由自主的掉落,趴在你怀里哭上大半天。又擦了擦泪看着你“我知道,你要看着我考上大学嘛。嘿嘿。”
初冬时,太阳还会露脸,你每次就会站在家门口,看着夕阳,感叹;“青春流逝得如此之快,就算追也追不到。有的时候,从早晨起床到夜晚睡觉,你会觉得时间流的真的好快”,奶奶就会望着你消瘦的背影,偷偷的抹泪,偷偷的,偷偷的为你打扫房间。可怜那时的我,还傻傻的以为你还很健康呢。你是个文化人,你是整个家族的骄傲,你对我的期望很高,你曾多次的告诫我,习惯演练成一个人的一生,你爱干净,每次我把垃圾弄得到处都是,你就会在我身后捡起。都还记得一次我过生日,把家里搞得乱七八糟的,我们大家都累得睡了,只剩你一人还在打扫。我睁开朦胧的双眼“爷爷,你是有多爱干净啊!”然后又睡了,你就会摸摸我的头,又继续弯腰打扫。你爱忍气吞声,我每次和别人家的小孩吵起来,你就会拉着我往家跑。
你靠在床头,跟我诉说一些做人的道理,你把声音压得很低。甚至只听得见我与你的呼吸声:“妈妈爸爸明天就回来了,爷爷你高不高兴”。听到这个消息,你久违的脸上露出了灿烂的微笑,那微笑,沁人心脾,暖人心肺,如沐浴五月的夏日阳光。我知道,那时的你肯定很高兴,即使你知道不久快要离开人世,但你听到自己的儿子快要回来的时候,你也忍不住心中的喜悦。我俩就那样的,你靠在床头,我坐在小板凳上,开心的,快乐的。可是,你说着说着就停下了,我抬头看你,你开心地闭上了双眼。就是这样,我不知道你在干什么。
我手足无措的,我不知道怎么办,奶奶这时也跑进来了,她边哭这边呼喊你的名字。我跟从着奶奶的的哭声中,明白了些什么。于是我也哭了,不知道为什么哭,只知道哭似乎才能表达那时我的感受,隐隐约约的哭声中,我想起了爷爷和我说的最后一句话:“等到花又重开的日子,等到草又生长的日子,我会,我会回来陪你度过这个时段。”
我知道你希望我过得好,才在死之前都还在告诉我做人的道理。如今,我远赴他乡,但我想,家乡门前的花依然开得很茂盛啊,兰花草也长大了啊,你也过的很好啊。也希望有那么一天,我也可以骄傲的老板,我想买那件
走到你的面前,自豪的对你说:“我的人生就因为有你的存在才变得如此的精彩。
苦,并快乐着
窗外的风飘逸地飞着,偶尔搀杂着几声鸟儿们清脆的歌唱声。它,轻轻地抚摸着我的脸,吹动了我的发丝,吹起了我无限的快乐。
大约半小时前,妈妈见奶奶在灶间忙和,就提议让我去帮奶奶烧火。我一听,乐了,一直以来总想去灶间玩玩,想象着那红红的火苗映红脸庞的快乐。现在终于找到了机会,我那里还肯失去?
我一蹦一跳地跑进灶间,回忆着奶奶以前烧火的样子,从一堆木柴里拣了几根细长的,放在膝盖上使劲一折,可也许我平时太“淑女”了,它们竟纹丝不动,眼看灶膛里的火快熄灭了,我一咬牙,狠命一折,“啪”的一声,木条应声而断,然后,赶紧往灶膛里塞。顿时,火苗借着鼓风机的力量,猛地往上窜,熊熊的火焰把我的校服都映红了。
于是,我“趁热打铁”,并吸取了上一次的教训,挑了几根比较细的,折成几段,投进火里,一次,两次,三次......
不一会儿,我的脸、手被火照得发烫,背脊上沁出了汗珠,手上沾满了灶灰,手指有几处还受了伤,痛得差点喊出声......
奶奶见了,心疼地为我打开了一扇窗,可这也好不了多少,我还是很热,很累,很痛......
终于,工夫不负有心人,奶奶乐呵呵地端起那几盘炒好的菜,宣告了我的任务的圆满完成。
当我走出灶间的那一刹那,一阵凉风迎面出来,我感受到了从未有过的快乐。
窗外的风依旧吹着,我的发丝依旧随风舞动着,只是,忽然觉得,我的人生里程碑上又多了一个脚印,一个小小的脚印。我不由得想起了孙悦的《开心药房》里的歌词:“苦像一面墙,快乐像一座桥,选碰壁还是选奔跑......”我明白了,只有翻过了“苦”这面墙,才能走上“快乐”之桥。
是的,苦,却快乐着,生活不是如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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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人青梅逸青山,相寻不安,故作伤绪不开颜。少年不识愁滋味,直道好玩。心中无限难,独倚栏杆,却见故人强言欢。而今识尽愁滋味,须得相瞒。50字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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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人别问因为我的一切都是关于你的啊别说因为现在关于你的一切我不想知道别哭因为我的眼泪已经为你流光了别怕因为你曾经说过会一直保护我别走因为你曾经说过永远不离开我余年后今非昔比故人离去无人可恋各自安好——by阿萌初二:苏萌100字 四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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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人//写作背景//某年月日,林假以爱书于森,森不慎污之。林宣言道:若无所偿,其势必离家不归。森陷窘厄,无财以偿,因曰:可否以他物当之?林孰虑而许。商议如下:森:娘子,有何吩咐?林:夫君必须写文一篇。森:遵命。林:以亲情为标签。森:遵命。林:必须是好结局!森:遵命。林:嗯……再加些BL成分。森:……遵命。林:要有点反转剧情。森:娘子,事不宜迟我这就去写!林:慢着,夫君也要出现在文中。森:……遵……林:还得是受!森:……万万不可!林:那我这书……森:……谨遵娘娘懿旨。——时间有些仓促,细节尚缺斟酌,希望多多挑刺。——接下来一点很重要:七森,直得很。——————故人——又是一年桂香飘。冥一坐在院子里的水井旁,看着落到井里的花儿在水面上铺起了玉盘一样的平面,其中泛着些见着光的水,像玉盘里的水晶。我循着他的目光往里望,井的内壁长满了青苔,绿的有些阴森。“冥一,你在想什么。”从我推门进来到现在,冥一一直保持着坐在板凳上靠着井沿往内看的姿势。“七森,你有没有做过梦。”冥一这尊雕像总算动了,他转过身来面对着我,眼神却是透过了我,不知望向了何处。“当然了,没做过梦的人怕是造梦机制欠缺吧。”不得不说,这个问题很没厘头,但我早就习惯了,冥一总是这样,常常冒出些奇怪的话,有时是陈述性语句,有时是疑问句,还有的时候甚至只是几个意义不明的拟声词,也许这就是编辑的通病吧。我想了一下,还是很认真地回答了他。“那你有没有重复做过同一个梦?”一阵风吹过,冥一伸手接住了一朵桂花,然后嗅了嗅,放到了嘴里,“那种场景清晰,重复无尽的梦。”“比如?”不知是真没有还是醒来就忘了,貌似真的没有做过什么重复的梦。“每个月的七号,我都会梦到她。”冥一顿了顿,像是下了很大的决心,“我觉得,她,就是我要找的姑娘。”“她?”我有些反应不过来,冥一这些年从来没有在我面前提起过异性,除了前几天认识的秋娅,“秋娅吗?”“可能是,也可能不是。”冥一叹了口气,“梦里的她,站在阁楼上,散着齐肩短发,穿着乳白色的连衣裙,一句话也不说。”“啊……”我感到有点吃惊,这个梦他从来没有向我提起过,“那秋娅?”我突然想起了我和冥一第一次见到秋娅的场景,秋娅穿着乳白色长裙,散着齐肩短发。当时我还在疑惑为何向来“洁身自好”的冥一会主动勾搭女生。“你确定那个梦里的人不是以秋娅为原型构建的吗?要知道,从心理学角度分析,现实极有可能成为梦境。”“不可能,这个梦伴着我长大。”冥一斩钉截铁道,又看了眼井口,“梦里的她是背对着我的,我觉得她就是希望我能找到她。”“这就是你从来不找对象的原因吗……”我闷着音,心口有些堵。“算是吧,”冥一撑着膝盖站了起来,右腿假肢的关节早已被磨得发亮,“回屋坐吧,你的感冒不是还没好?”“等一下,”我没有起身,只是仰着头看着他,“那,秋娅,是她吗?”“唔……”冥一怔了下,显然没料到我会这么问,随即又恢复了呆滞的神情,轻咳一声转身进屋,“我希望是她,又害怕是她。”——小的时候我和冥一住在对门,冥一的母亲和我的母亲不喜欢冥一和我一起玩,于是我们就约好了一起出去玩,对着将他家和我家分开的墙壁咚咚咚地敲三下,听到回应后一起出门,去街上的小公园里玩。每一天我们都是蹑手蹑脚地出门,开开心心地玩到日落西山,然后心满意足地回家。冥一喜欢我叫他哥哥,我就跟在他身后一口一个冥一哥哥,他一高兴就揉我脑袋,把他从家里带出来的好吃的分一大半给我。八岁那年,母亲离开了我。我和冥一回家的时候,楼下聚满了叽叽喳喳的街坊邻居。人群中间是我的母亲,她穿着她最喜欢的天蓝色连衣裙躺在血泊里,像一只折翅的蝴蝶。我咬着嘴唇推开人群,看着母亲蜷在冰冷的地上,她苍白的脸颊还闪着晶莹的泪,冥一挤了进来,抱住了我,在我耳边轻轻地说,七森,你别难过。母亲是我最重要的人。我一直以为母亲这样离开是因为我的不听话。母亲一个人将我带大,辛劳自不必说,她唯一叮嘱我的便是别和冥一玩耍,我却充耳不闻。我是个坏孩子,伤了母亲的心,让她以这样的方式结束了她的生命。墙壁那边还是有人敲击,咚咚、咚咚,墙壁这边却再也没有应答了。我坐在墙角里,很努力地不哭,却管不住决堤的眼泪。舅舅一周后会来接我离开,我一定要把这个家刻在脑子里。突然,我看见衣柜顶端有一张照片,我搬来椅子取下照片,上面是母亲和几个月大的我,还有——我在冥一家见过的——冥一的父亲。我坐在椅子上嚎啕大哭。原来是这样,冥一对我那么好,只是因为他抢了我的父亲的补偿。我那么喜欢冥一,他竟抢我的父亲……我走到墙边,轻轻地敲响了门,咚、咚、咚,不多不少,正好三下。——秋娅跟我说,冥一的腿是因为儿时不小心摔伤未得到及时治疗导致的关节发炎坏死。说这话时她时不时娇羞地看我,确切地说是在看我健康的身体和还算俊朗的脸,我当然知道她的言外之意,所以我轻笑一声起身告别。冥一连这样的伤痛都告诉她,却被她当成和别人聊天的话题开端,我真替冥一感到不值。我在心里幽幽地替冥一抱不平,抬脚往冥一的小院走去,冥一的小院在外城,难得空闲,我打算徒步前往。我到达冥一家时,院门是开着的,秋娅和冥一坐在桂花树下,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着。“是的,遇到七森我真的挺幸运的,”冥一笑着看着不请自来的我,“五年前一起工作至今,他都对我很是照顾。”秋娅看见我来了,笑得更欢快了,对着冥一说:“真羡慕你这种一毕业就找到工作的人,当时我找工作真是一波三折——七森,你和冥一真不像只是认识五年的关系呢。”“哈哈,我和七森一见如故,可惜相见甚晚。”冥一笑起来眼里眉间都是阳光。“我先走了。”不知为何,我对秋娅有种没来由的厌恶,“冥一,我晚点再来找你。”——一天夜里冥一起床解手时,膝关节零件脱落,冥一措手不及失去平衡,一头撞向了门框,昏迷了两周。“秋娅不是她。”出院后,冥一神色淡定地告诉我。“是……是吗?”我心里似是松了口气,又问,“你怎么知道?”“因为——”冥一凑近过来,戳了一下我的额头,“想那么多干嘛,反正我就是知道,她不是她。”“谁想知道,不过是好奇。”我讪讪地收了口,不再言语。桂花的香味淡了许多。我坐在井沿上,什么也不做,闭着眼睛,嗅着空气中的芬芳。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只要在冥一身边,就是享受。“呵,你这人真没意思,叫你不问你就真不问了。”冥一抿着嘴,用一种严肃的语气道。“那你倒是说咯。”顺着他的话头往下,心里不知为何有种不祥的预感,总觉得这次醒来的冥一好像换了个人。“叫声冥一哥哥就告诉你,”冥一扬起嘴角,“这一撞,什么都想起来了。”“啊……你——”我感到有点不可置信,猛地意识到什么,鼻子一酸,拔腿就想往外跑。“站住。”冥一喝道,“以后一直陪着我不准离开,否则我去报警,一次性罚够你所有生活费。”——小的时候,我一直被当成女生养。母亲让我蓄长发,穿裙子,教我说话柔声细语。我和邻居冥一的关系一度要好。八岁那年,母亲离开了我,同样的,那一年,我突然意识到,冥一抢走了我的父亲,是冥一,害得母亲离我而去。我最后回应了咚咚咚响个不停的墙,我向冥一哥哥提议到顶层堆放杂物的阁楼上,然后在他抱着我拍着我的肩膀安慰我的时候,我用力地将毫无防备的他推下了阁楼。我想让他去见我的母亲,亲口向她道歉。后来,舅舅接我离开了那个小镇。我一直因自己为母亲“复仇”的壮举自豪不已,虽有三分不忍,但是与母亲一比……那是我最重要的人啊……直到十七岁,无意间听到舅舅与舅母谈及我的母亲,他叹着气说道,做什么不好,非做小三呢。我把自己锁在房里不吃不喝。原来,母亲才是第三者。原来,她的离开理所应当。原来,一直都是我的先入为主把一切都搞砸了……或许,我就不该存在。第三天天亮时,我哭着掏出水果刀,用力地划向了手腕。鲜血汩汩地流,我脑子里只是不断浮现出冥一哥哥阳光般的笑容,他说,阿森,快来,到哥哥这来。后来舅舅把我抱进了医院,救活了我。醒来后我留下字条,说是要出去闯荡就独自离开了。后来,我偷偷地回了一趟旧家。旧屋早已人去楼空。我独自在空楼前坐了一个下午,黄昏时我看着烧遍天空的火云,下定决心要努力活下去,带着冥一哥哥的那一份一起……——后来,我进了一家杂志社工作。我想我永远也忘不了那个明媚的午后,一个大学生带着一本白色本子推开了杂志社的门。“先生,请问我可以应聘编辑一职吗?这是我的简历。”他微笑着递上了他手中的本子。“冥……冥一……”熟悉的五官,陌生的语气。我打开简历,颤着音迟疑地念出了他的名字。“有什么问题吗先生?”他茫然地看着我,疑惑道。“没……”我伸出手,慌忙掩饰着我的失态,“往后叫我七森就好。”“七森,”他笑着握住了我的手,“来日方长,还请多多指教。”——原来,原来冥一摔下阁楼后,并没有死,只是摔废了一条腿,戴上了假肢;只是摔到了脑子,忘记了关于我的一切,独独记得我将他推下阁楼的最后一个画面,还将“她”当成了自己一直寻找的执念。——“站住,以后一直陪着我不准离开,否则我去报警,一次性罚够你所有生活费。”“好的。冥一,哥哥。”——//END//1200字以上 一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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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人故时随先生背经书见一屋人摇头晃脑,曰"故里有故人,故里不在,故人亦不在"先生笑笑不语倒是有人憋不住急忙出口问道"今日这诗又是何意啊"先生道:“该明白时,自会明白”先生都已经这样说了学生也就不再问了我们的先生已经是知天命之年了听闻是弱冠之时中了秀才后,再未考取功名办了个私塾当了个教书先生先生很有名气只要是人家管不住的孩子先生都能使他们服服帖帖的这也是让我敬佩的一点据说。先生教完今年就不教了要安度晚年让他老人家后辈子过得好一点我就是先生教的那最后一届先生临走的那天再不拖堂声音也比平时温润了许多我们也认真了许多再也不在课堂上胡闹我只知道后来先生在私塾里坐了一晚上灯燃了一晚上此后。便再也见不到先生了时至今日都过去二十几年了吧反倒明白先生的意思了这样一来先生便成了故人私塾变成了故里而我们也都长大成人了300字 六年级 应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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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人时间会冲淡一切,却冲不淡思念的味道.味道有许多种,但对故人的怀念,却只有一种,思念生命所留下的余味.对故人的追忆岁月在我的心里,留有一道划痕.在我年少时,那些抱过我的亲人,留有的幸福,使我懂得了温暖.时光飞逝,有的人已经静静的远离了我,曾经拥有的幸福,现已变成一种幸福的味道,萦绕在脑海中.在生活无味时,拿来怀念与回味.这样的味道,不会被风吹走,不会被水冲走,不会跟随时间变的腐朽.在思念故人的时候,唯一要做的事情――感受他所留下的幸福味道.思念也是一种幸福.因为,它能让人们回想起那消失的味道.庆幸的是,这是一份用真心换来的.遗憾的是,不能再用行动来报答.生活总是有一点残缺,因为这点残缺,教会了人们懂得珍惜眼前的一切.当故人离开的时候,应该让他感觉到没有一丝遗憾,而是更多的安慰.也许,时间会慢慢冲淡对故人的情感.忘了快乐时的陪伴;痛苦时的安慰;成功时的夸赞;失败时的鼓励.这些都只是记忆的片段,真正使他们的生命得到延续的是:遗留在健康生命里的精神与意志.每一个生命都是用爱去关怀另一个生命;每一个生命都是用自己坚强一面去引领另一个生命;每一个生命都会把自己的味道洒在另一个生命成长的过程中.就这样,时间会带走故人的生命,却带不走那催人积极向上的味道. : 我想:正是因为这种味道,使人类的情感得以丰富,使人生变得更加温暖.有限的生命,无尽的思念.每一个生命,都有着不同的人生.而每一种思念,都源自于同一颗真挚的心.在风大多沙的春季,对故人的思念永不会落一点尘土;在烈日骄阳的夏天,思念犹如一阵清风沁人肺腑;落叶的秋天,播动了人们的思绪,勾起了对故人的怀念;寒冷的冬季,在那皑皑白雪上,跟随思念的脚印,又重新找回当时的快乐.可是,时间消逝,人渐远;往事回味,在心头.对故人的思念再深,也不能唤回逝者的生命.而滴滴往事,却能唤回逝者的高尚品质与往日情怀.跟随四季的轮回,思念也在慢慢地成长.就这样,它溶入到生命里,在无味的生活里,留有了生命的味道.二级时间会带走一切,却带不走思念.时间会冲淡一切,却冲不淡思念的味道.味道有许多种,但对故人的怀念,却只有一种,思念生命所留下的余味.每一个生命,都有着不同的人生.而每一种思念,都源自于同一颗真挚的心.在风大多沙的春季,对故人的思念永不会落一点尘土;在烈日骄阳的夏天,思念犹如一阵清风沁人肺腑;落叶的秋天,播动了人们的思绪,勾起了对故人的怀念;寒冷的冬季,在那皑皑白雪上,跟随思念的脚印,又重新找回当时的快乐.可是,时间消逝,人渐远;往事回味,在心头.对故人的思念再深,也不能唤回逝者的生命.而滴滴往事,却能唤回逝者的高尚品质与往日情怀.跟随四季的轮回,思念也在慢慢地成长.就这样,它溶入到生命里,在无味的生活里,留有了生命的味道.忆故人曾经的故人曾经有一位女孩,教会了人用心去对待每一个人,可如今她又在哪呢?天下无不散的宴席,这名话的痛苦大抵只有经历了才能知道。思念如洪水般涌灌而出,你怎么舍得离开呢?年少的心间总有依赖的因子在活动着,想依赖的人,让我学会了独立。以前没有人能值得太相信,我相信的人背叛我,我依赖的人抛弃我。雨丝沥沥的落着,今年下,明年下,一千年以后还会下。历史绵延,自然循环的规律终不会改变,可是一生又能有多长的时间呢?遇到的人千千万万,能刻骨铭心的却很少,那些彼此间的故事封存在记忆里被腐化成溶液融进骨髓。青春暗动的年代,我竟怀念着过去的“沉淀”。在我最无助的时候有个让我难以忘记的故人,相处的时间,没有好好珍惜,事过境迁才想到后悔。不知否还能与你再次相见,多年以后如果相遇是否还有当初的笑颜。纵使今后的路不能再寻着你的足迹,再记写你的一犟一笑,可我庆幸还有你的回忆。时光可以模糊你的容颜,却不能淡化我的思念,但人还是怕了,我曾经以为你不会离开,可是事与愿违……将你记在日记本里慢慢温存你的年华。无声地走到另一个城市,你会害怕吗?离开都没告诉我,是担心临别的泪滴在伤口,嘶痛心扉呢,还是想抛弃这灯火深处难过的往往事。究竟我们还是不了解,再亲的人离开我都不会哭,只是后来回想枕在身下死去的,浮沉的哀伤,才会丝丝心痛织成茧缚。我们不谈当年,那太遥远的时间,接近陌生的词汇,似乎在另一个空间里看一段不关己的故事。年年人自老,日日水东流。不管你今后是否还记得年少的嬉戏和曾经的欢笑,它是真真实实又无法忘记……点评:脉络分明,层次感强,叙气说井然有序,纤毫不乱。详略得当,主次分明,思路清晰。精挑细拣,素材似为主题量身定制。全文语言流畅,行文舒展自如,自然洒脱,称得上是一篇较成功的之作。1200字以上 高一 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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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思故人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莫过于生与死的距离,曾经是那么的熟悉,曾经是那么的习惯有彼此的生活,可是突然有一天,他就离开了你的世界,和你阴阳相隔,牛郎和织女还能每年见一次,可是你和逝去的亲人却再也不能相见……只能把思念深深地埋藏,祈祷,希望还有另一个世界存在,希望逝去的亲人在另一个世界一切安好,希望在清明节扫墓祭祖的时候,他能够听到你的声音,或许他就在你看不见的地方默默地陪伴着你!清明节来临之际,写封信给逝去的亲人吧,倾诉你对他的思念,希望他在另一个世界一切安好!“纸灰飞作白蝴蝶,泪血染成红杜鹃”。又是一年清明至,祖母,我和爸妈说好了,等这个周末就回来看您。我还想沏一壶今年刚出锅的碧螺春,洒在您荒凉而寂寞的青冢。人在失去的时候,才懂得珍惜,我也不例外。您走之后,我才从“梦中”醒来,明白您对我做的一切都是因为您放不下我。以前是我讨厌您、恨您、埋怨您,那是因为您不声不响的消失在我的生命之中。墓还是那个墓,人还是那个人,阴阳两隔,逝去的终究还是走了,生者日子终究还是要过的,记忆犹新,仿佛是昨日,剪不断的还是丝丝缕缕怀念。很想再陪他看一次樱花,搀扶着他到樱花树下,然后告诉他,他一直捧在手心里的最没出息的孙女是多么爱他。路上行人欲断魂,我踩着妈妈的脚印奔着同一个经纬度而去,他已在终点,我还在路上!从没有一条路走得我勇气殆尽,从没有一个人让我想得泪如雨下。那些岁月已改变了过往的模样,我们不要再去在意!说起清明,许多人的心头不免滋生出一种莫名的哀思,一种缠绵悱恻、欲罢不能的忧伤在心底荡漾开来,如同一种忽远忽近的思念,让人无法捉摸,又满怀期待。在这“欲断魂”的节气中,思念是永不熄灭的灯火,而怀恋是那个黑衣人手中永不凋谢的花朵,那样使人心碎。700字 初二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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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思故人风落梨花雪满庭,今年又是一清明。游丝到地终无意,芳草连天若有情。满院晓烟闻燕语,半窗晴日照蚕生。秋千一架名园里,柳丝今日向东风。今天清明节,古人云:清明要明,今天没有明。清明,心中总是有伤心的思念逝去的亲人,愿所有故世的亲人们安好,你们永远活在这春天,活在我们的生命里,点一支蜡烛,燃一段心香,为了那永远的怀想……修缮祖坟,清明祭祖,难道在人们眼中就是为保佑发财?那就大错特错,因为凡人在生时都造业,都要因果回旋,有些人去世后自己都难保,还能保佑你去发财?而作为后人,不要抱这种目的,而应抱有感恩先辈,感恩父母,感恩长辈。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孝!最应孝敬的就是父母,父母是世界上最无私的人,他们抚养我们长大,教育我们做人。从十月怀胎到一朝分娩,呕心沥血,任劳任怨。他们把一生都奉献给了我们。出门在外,衣食冷暖,都在他们的惦记之中。父母恩情大于一切,我们要终身回报,莫要不孝,峰民感悟!愿我们活在当下的人,天天快乐,该吃就吃,该乐就乐,该爱就爱。因为人生只有三万天,不要为名,为利,斤斤计较,生不带来,死带不去,看淡一点。姓名不好,命运磁场不顺,生命多阻碍,改一个名,让有限的生命得到慰藉,让生命灵体有个好磁场,这样不好吗?500字 初一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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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卷多情似故人枕上诗书闲处好,门前风景雨来佳——题记都说“书卷多情似故人,晨昏忧乐每相亲。”当清风吹过,霜叶摇落,日破苍云之时,手执一卷,惬意舒畅。在书中,我穿过诗情画意的小桥流水,走过烟雨霏霏的水墨江南,看云来雾往,见莺啼燕语,品松花酿酒,春水煎茶。小时候每逢周末都会和姐姐去书城看书。夏天时从家一路走来,外面的烈日灼烧着大地,仿佛能听到滋滋的声音。书城就是我们的避暑山庄。在饱受摧残后迎面扑来的凉气里,走过一排排的书架,抚过一本本书脊,文字在我指尖悦动,仿佛一个个跳跃的音符。记得那时候的书架还是白色的,灯光也是白色的,直晃晃地照下来,身旁偶尔还会有一两只小蟑螂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后悄悄从身侧擦边而过,耳畔还会传来整书阿姨的呵斥声……以前还没有手表,在看得手腿都冰冷时,就知道该回家了。那时候,我们几本书籍一杯水,便偷得浮生半日闲。但屈指西风几时来,又不道流年暗中偷换。在我四五年级时,书城重新装修了一番。灯光变得柔和起来,像忙碌生活中能令人放松的圣光;书架变得古朴富有书卷气息,倚靠着似乎能使灵魂得到依靠的惬意。以前做到过一篇阅读,文中的奶奶在喧嚣的车水马龙中开了一家唤为“偶遇”的古朴小店。那时候便幻想着等自己长大了,也在一处开出自己的小店,朦胧的黄色灯光,古朴的装点,柔美的音乐在耳边流淌。坐在靠窗的小桌旁,与老友对酌一口清茶,静听雨落,轻沾春露,暗叹冬感,细品诗书,触墨痕字迹,嗅宣纸余香。有人说现代小说早已潜进人们的生活,将人们本就不多的碎片时间侵略得一干二净,还有谁会去读晦涩难懂的经典?有人说从前慢早已成为了从前,人们在时代的急流中匆忙生活,拼命追赶的脚步已无法停顿下来去静静品读书籍,总是囫囵吞枣一知半解。那么何为阅读?真正的阅读,可以发生在喧嚣的人海,也可以坐落在冷峻的沙漠。真正的阅读,是心灵与心灵的碰撞,思想与思想的摩擦,是细细品味,慢慢阅读。我们何尝不可在一个静谧的午后,坐一摇椅,温一壶茶,执一本书,静对光阴?真正的阅读,是在生活不如意时仍能在尽兴处展开笑颜,在忙碌的人群中沉淀出自己的心灵。“读书的意义大概就是用生活所感去读书,用读书所得去生活。”与书伴友,如满船清梦压星河。点评:语言活泼,风趣幽默,令人忍俊不禁。能够选择生活中具有典型意义的题材,事件的代表性较强。情节变化不落于俗套,偶有悬念骤生,波澜迭起,出人意外,事件的发展过程体现了作者的创新构思。全文通俗易懂,趣味性强。1000字 初一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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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是故人归大唐元宝十四年。“判军进京了!大家快逃呀!”此时正值大唐的太平盛世,谁也不会料想灾难的空降。此时,我与同窗陈翰正在院内下棋,一声大喊莫过,这局棋竟正好下成了死局。我与陈翰相视苦笑,十年同窗,我们早已清楚对方的心思。安稳总有结束的时候,陈翰与我终要分别。这时候,大家妻离子散,逃各甲方,陈翰也不例外,他的家人在淮安有亲戚,准备投奔而去。而我,原本就借住在亲戚家(我是孤儿),战乱时只好去深山寻一座寺庙清贫度日了。我们坐在河边,以茶代酒,饮下最后一盏:“有缘再会。”二十年一眨眼而过,我成了山寺中的方丈。陈翰与我二十载不见,可他的每个动作在我眼中仍那么鲜活。又是一年暧春,上巳节来寺庙的人特别的多,连我的徒弟也耐不下性子打坐了,成天央求着我带他出去,说要在世间“磨练”。我苦笑,再闷着他也无法好好念经,不如带他出去一回吧。我们下了山,来到了怀水(河名,虚构)旁,那里有许多文人骚客借节相会。他们三三两两坐在一起,或吟诗作对,或弹琴聆音,或清酒一盏,或茗茶半杯,一派风儒之气。我坐在一块青石上,望着那群意气风发的少年,愣住了:怀河流水清而不透,动而不猛,好似二十年前家乡那条流水。每每上巳,我与陈翰便会约三五书生坐于流水旁咏诗作画,操琴摆棋,沉醉春色之中。若是下雨,我们还会接下春雨,泡一壶好茶。可如今,我再高歌一曲,那个为我操琴的人也不在了......“师父,您在做什么?”小徒耐不住沉默,打断了我的沉思。“没什么,只是想起了一些事......”傍晚,我与徒儿回了寺庙。徒弟兴奋得喋喋不休,与他的师兄师弟讲述着下午的情景。而我则静静地回到房间。夜色初降,我望着案前摇曳的烛火,又不由得忆起与陈翰在一起时剪烛窗台彻夜长谈的光景。不曾料到二十多年过去,关于陈翰的记忆却愈发鲜活。年来时间消灭不尽所有,比如友情。突然,庙门被一阵清脆的声音叩响了。“这么晚了,会是谁呢?”我暗想,走过去推开大门。“这位施主......”“这位主持......”抬起头,旧时双眼相对,一切尽在不言中。亦是故人归。800字 初中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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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景依然,故人不再小学的生活已经六年,转眼间便从曾经什么也不懂的孩童变为彬彬有礼的初中生,回首流世三千载,年华已逝,往事过,樱花树下,你我可否能再重逢?樱花如血,血若樱花。仙云昨夜坠庭柯,化作蹁跹万玉娥。映日横陈酣国色,倚风小舞荡天魔。那天是运动会,我七岁,上小学二年级,莫说我年幼无知无志,只因一句人小,智大,我成了全年级最优秀的学生之一,只因一句人小,志大,我成了全班十名800米跑的运动员之一。那一年的樱花开的正盛,染红了半边天。原本对这次比赛我信心十足,前六百米一直领先。谁知,到了六百米开始冲刺时,一块小小的石子拦住了我的去路,“咯噔"一生,脚扭了一下,一阵剧痛袭来,我再也支撑不住,无力的瘫倒在地,眼看原本落后我很远的人儿一个个超过我,我心一沉,渐渐绝望。可在那时,一个红衣女孩跑至我身旁,红衣若樱,樱花似血,一瓣樱花正好落在她的眉间,美的让天地失色。她看见我红肿的右脚,丝毫没有犹豫,用她那纤痩的肩膀背起我,一步一步朝医务室走去。我急了,忙对她喊叫:"你快回去比赛呀!再不回去就来不及了!不用管我!快回去呀!”她一怔,笑若骄阳:"小笨蛋,你都伤成这样了,怎么能不管,再说了,友谊第一,比赛第二嘛!”我并没有再说话。她一路背着我到了医务室她一怔,笑若骄阳:"小笨蛋,你都伤成这样了,怎么能不管,再说了,友谊第一,比赛第二嘛!”我并没有再说话。她一路背着我到了医务室,额间伸出了汗,细嫩的皮肤被勒出了红印,自始至终,却从未抱怨一句。医务室的医生见我这样,也不敢说些什么,直接让我去医院看看。妈妈来接我了,我跟老师请了假后和她道别:"再见,对了,你叫什么名字?”她思索一会,明眸中闪烁着光芒,唇角含笑:"叫我阿瑶好了!”我点了点头,转身离去,殊不知,竟是永别。那一句话,竟是她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到了医院我才想起,忘了同她说一声谢谢。检查出来了,我骨折了,定了石膏,在家中养了两个多月,后来我才知道,那颗石子,是同班同学白路琴扔的,她只想绊我一下,没有想到竟然会致我骨折。那是我第一次见她,也是我最后一次见她,听说,她转学了。自那时起,我再也没有见过她,但即使只是一面,却比别人一百面还要让我记忆深刻。我知道,或许此生我们都不会再相遇,岁岁年年,也许我再我不会遇见一个名唤阿瑶的女孩。年年樱花依旧,旧景依然,唯独少了那道弱小却坚强的倩丽身影。旧景依然,故人不再。900字 六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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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人作文我讨厌忧伤像六月的雨,淅淅沥沥的不大却下个不停。——晓晓(一)有人笑我有着鱼的记忆,没忘的事大多只限于近期,在那一段久远的记忆里,他的影子也不过匆匆几笔,可我偏偏记住了那双好看得过分的眼睛,还有他总不太大声的笑。那个瘦瘦高高,永远高我一个头的家伙出生没多久父母就离异了。于是他就和奶奶一起住。似乎记忆的最开始和血缘最近的人都没有关系,而是他一边柔柔地叫我妹妹一边带着我四处惹是生非,导致我每次都白白净净地出门,灰头土脸地回家。当我终于明白种种做法都不对的时候,俨然已终成了一个祸害。(二)“大奶奶,哥哥还没回来么?”我拍打着那扇生了锈的铁门。平时我总是爱往他家跑,而夏季,又是我跑得最勤的时候。身后“又抓到一只!”的声音实在让我毛骨悚然,正准备择路逃命的时候,门“吱呀”一声开了,随之传出来的笑声宛如天籁。我迅速跳进门里,反手上了锁,长舒一口气后才瞪着他表示不满。后来哥哥说,那是他见我做的最快的一件事。抄着小道坐在山头上的时候,我正快乐地边吃着他带的零食边看不远处的二哥拿着大玻璃瓶到处找我。他只低头看了一眼就将视线转开,我不知为什么他总不肯多看脚下的土地一眼,却时常望着一个人也没有的蓝天。也许这就决定了此后我们的不同。“他又拿昆虫吓你了?”我悲愤地点头。“又用蝴蝶?”再次点头。“哎,他怎么就不能换一种呢?”带着笑意的声音悠悠传来,我咬牙切齿道:“他就是想吓我个半死,再嘲笑死我!偏偏大多数时间你都不在,我就没法躲。”“嗯,我错了。”······你忍笑忍得辛苦吗?“这样的对话似乎每次都有,,他终于笑出声的时候,我就想质问那些拿我当千年出一只的祸害的大人,怎么不看看这个万年一只的老妖精。(三)我一直拿他当一种很奇怪的生物。我不知道他为什么只当我是唯一的玩伴;不知道他怎么总是闷闷不乐;更不知道他为什么不肯对他父亲笑笑。他说他是被上帝遗弃的孩子,我在心底小小的抗议:你又不信基督教,上帝他老人家认识你吗?可是我不敢说,我害怕他说这话时眼里那个没有色彩的世界。(四)认识七年之后的某一天,我突然失去了他的消息。最开始大奶奶只是说我刚来他刚走,这种如诅咒般的巧合进行了一个月后,我才发现不对劲。所有人都说,他跟着他的母亲走了,应该过得很好。“嗯,应该,你们去看过吗?”很奇怪,一向烦我的大人都没有骂我,他们仅仅任我哭闹,再没说一个字。我突然就觉得,身上有一个器官是不是再也不肯工作了。我才是个被遗弃的孩子,被唯一的朋友遗弃的孩子。(五)三年之后,我离开了那个地方,我听说他回来了;听说他有了很喜欢的人;听说他依旧有着漂亮的眉眼;听说他笑得还是很乖;听说他不喜欢学习;听说他有着一个切实又坚定的梦想······唯一不同的是,这次所有人都当他是个祸害。我从朋友那儿要来了他的号码,问他好久不见,最近可好;问他还记不记得我这个妹妹;问他记不记得我依然很怕蝴蝶。多么无力的问候啊。可我只想知道,那个有着忧郁症,陪了我至今一半的生命的人好不好。(六)我没再为我们之间疏离关系而惶恐不安,因为我知道,再多年以后,相遇也只是点头问好,没人知道最初分开的疼,因为那早已不再重要。恩,刚才那个人是谁?我似乎忘了。身旁朋友会笑着说,大概是个记不清的故人吧。是啊,故人。谁让流年已逝,岁月终老。初二:张欣悦1200字以上 初二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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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念故人作文年复一年,今年的清明节又到了。下面是语文迷小编整理的怀念故人作文,欢迎大家参考!【怀念故人_范文1】昨夜春雷轰鸣,惊动了大地,惊醒了鸟虫。春雨绵绵,润滑着干涸的土地,冲刷掉杨柳的灰尘。早上起来,满眼的青翠令人目不暇接,心情也舒畅无比。 不由想起同事讲过的一位家在农村的同学,在一场春雨过后,早上起来做诗的故事,记得第一句就是:“早上起来,推开窗子,眼前一片绿麦。”很是有趣,深感人家那才是真的触景生情呢!“清明时节雨纷纷”在南方尤其确切,几乎每年的清明前后都会下雨,这时候的雨,于庄稼是贵如油,于万物更是催化剂,你看春雨之后,路边的野草闲花儿贪婪地呼吸着春天的空气,争先恐后地拔节、开放,让你不由自己的要对它们注目。春天的雷声好象是从地底滚滚而来,由远及近至你的脚下轰鸣着,震动着,似乎要惊醒沉睡在地下的先祖们,告诉他们清明节到了,该起来接受子孙的礼物了!清明祭祖,上坟、烧纸,寄托哀思,怀念故去的先人,是中国的传统也是文化。自殷商时代起,崇拜祖先就是重要的宗教信仰,对祖先的崇拜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认为祖先可以和天地的主宰者对话,是与人间联系的主要媒介,还肩负着保佑子孙后代的重任。除此之外,殷人还认为人即使身体不存在,灵魂也是存在的这个观念也一直流传了下来。清明怀故人,踏青扫墓的活动涉及到每个家庭,在祭奠祖先的时候,报恩之情也会油然而生,感激先祖的佑护,感激父母的生养之恩,表达个人对亲人们的诚敬,如同上了一堂道德课,使人性深处的道德理性重被唤醒。这一天,即使远在海外的游子,也会遥祝自己的亲人们在天堂里生活得幸福快乐!清明怀故人,踏青扫墓的活动还加强了亲友间的联系和团结,在共同的先祖和亲人墓前,缅怀他们为家族的繁衍壮大作出的一切,继而学习他们的品德和高尚的人格,加强自身的修养,从而与家人亲友一起,继续发扬家族的传统美德。清明也被称为清明节,这一天悲伤的成份并不多,相反节日的气氛倒是比较浓厚,因为扫墓是与天堂里的亲人的一次聚会,先让久违的亲人们品尝家乡的小吃,再干一杯醇厚的老酒,然后与各路后人相见言欢,互诉衷肠,向他们告知家族的各种悲喜信息,唠叨唠叨自己的心思,如此一来,对亲人的思念就变得真实了。我祖先的墓地早已淹没在渭水河畔,不知我们从遥远的地方化去的纸钱和敬献的鲜花他们能否收到?但无论如何,在这一天,我都会遥祝自己的先祖们在地下安静长眠……我地下的先祖和所有故去的亲人、友人们,请接受我的礼物,那是一串微带咸涩的水珠,是用我的思念和泪水穿成,它会带着我的祝福穿透地层,滋润你们的心田……【怀念故人_范文2】每年临近清明的时候,心中总是有丝淡淡的莫名的哀伤,不甚强烈,却也挥之不去,就这样在心头绕着.纠缠着。历史的风风雨雨尽管无情,却无法吹走我们对故人的悼念;岁月的河流尽管匆匆,却无法冲淡我们对故人的缅怀。他们曾经的欢颜,我们曾经熟悉的轮廓,他们的谈笑风声仿佛还回响在耳畔。他们的离开,谁又情愿,这是百般无奈的。今年清明,我独自上山为已故的爷爷扫墓。在这个季节,风猛猛的吹,刮伤了我的无奈,吹出一曲特别的旋律,似乎在为这简单又隆重的仪式配音。我默默地站在爷爷的坟前,欲哭无泪。似乎只有那濛濛细雨才能衬托出清明的哀伤,才能流尽那世人永远也流不完的泪。可是,天空一片湛蓝,万里无云,一如往日的风和日丽。望着这荒乱的坟墓,这凄凉的满地落叶与残枝,坟地就好像是被春姑娘遗忘的角落,无论别处怎样花红柳绿、草长莺飞,这里永远都是春风不会眷顾的地方,永远只有那四季常青的松柏为已故者的亡灵带来一丝慰藉。爷爷在世时是村里的书记,“一心为民,从不给自己人好处,到头来却弄得里外不是好人的清官,”妈妈如此形容与她只相处了两年的爷爷,据说村子南面的那个小厂就是爷爷一手创建的。在我哇哇落地后仅48天,爷爷就去世了,虽然对爷爷完全没有印象,但从村里人的口中我得知爷爷是非常爱干净的人,爷爷生前的照片也是那么慈祥、可亲……真是天妒英才啊!让爷爷五十岁就因为肾衰竭而永远离开了奶奶,离开了他只看了48天的孙女!我收回思绪,望着那没有墓碑的坟包,深深地鞠一个九十度的躬,然后点燃我用零花钱买的纸钱,看着纸灰受热冉冉升向天空,又被一阵风吹向远处,愿它带着我的思念飞往天堂,向爷爷问声好,告诉他我们都过得很好,在叮嘱他多穿些衣服,小心着凉……1200字以上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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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卷多情似故人我喜欢书,我喜欢在书中寻找共鸣,喜欢去揣摩作者写某段文字的心情,喜欢编织想象一本书背后不为人知的故事。不抱任何目的,就这样,让自己虔诚的灵魂注入书中的文字,孤独游往,然而我的心灵却是澄净欢快的。因为那个时刻,灵魂毫无束缚。无论你出于什么环境什么身份在什么阶段,都应抽空读一两本书。张爱玲说过:“要做的事情总找得出时间和机会,不要做的事情总找得出借口。”忙并不能遮掩住一个人骨子里的浅薄,生活不足以逼一个人世故,但能让一个思想不成熟的人落魄。我所认知的成熟的人应该是冷静理智,坚强独立,在忙乱的世界活得从容不迫优雅漂亮的人,而成为这种人的前提则是,他的思想应当是颇有深度的。而创造这种前提的条件,应当是饱读诗书。普希金认为:“人的影响短暂而微弱,书的影响则广泛而深远。”人在迷茫无措时,总是抓住一根草就认为是救命的稻草,而倾其所有的结果,往往是一无所有。这是愚者的无能。成大事者,他的天下七分应当是自己攻打下来的,而这时他的领导、才略、思想、见地、决策全都来自于他在书中所领悟的知识。这就是书广泛而深远的影响,思想的深度注定了一个王者要走多远的路。因此,权谓吕蒙曰:“卿今当涂掌事,不可不学!”。因此,秦始皇焚书坑儒,巩固思想统治。因此,人一生不可不读书,尤其是在这个竞争力非凡的时代,否则,必当穷其一生。书多读益善,多读却并非盲读,有时一段文字即可将你的思想顷刻颠覆,读书,也应该保持一颗冷静的头脑。应当如孔子读人那般:“则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据某市对中小学生受社会的负面影响调查结果而知,有53。6%的中小学生受不良刊物影响毁其一生。近期的青年作家韩寒备受争议,他笔尖下的文字犀利如剑,将社会的残忍与黑暗毫不留情地揭示于公众。有人敬他如师,有人恨他入骨。而他唤醒了我们脑海中另一个人物的形象,他就是鲁迅。韩寒几乎不读其他作家的书,但他却读了大量鲁迅的作品并深受其影响。许多人认为这样极端偏激的文字不该过早接触,这会颠覆一个人的价值观。而有的人则认为看清这个社会的负面才能更好地站稳你的脚跟。而我的看法,借用徐晓《半为人生》的一句话就是,“知世故而不世故才是最善良的成熟。”韩寒也说过:“如果一本书就能改变一个人,只能说明他读的书太少。”我想他有着自己的想法和观念,即使是社会的舆论,也无法打倒一个有强大内心的智者。不久前获的诺贝尔奖的莫言,初见他给我们的印象是朴素的,就是这样一个朴素的人成为了所有人的传奇,中国的佳话。在这个到处充斥着华而不实的文字和群体的世界,莫言用他朴实的文字和思想抵达了文学的巅峰。他的路,是脚踏实地一步步走过来的。假若可以飞,他宁可用脚去追。他就是这样一个人。没有什么文凭的他因在一家图书馆读完了所有的书而开始走上作家之路,才有了今天的成就。如果你有异议,请你拍着胸脯告诉我,你有这样的毅力去读完一个图书馆的书并活用于你的笔下。莫言朴素的外表下是一颗真正智者的心,当你羡慕他的成就时,请看看他腹中用了多长时间装载了多少经纶,而不是偷他家的胡萝卜。于谦表示:“书卷多情如故人。”读书如读人,未开封的书和未知的人都是神秘而耐人寻味的,带给我们的影响总是受益匪浅。所以我认为,读过很多书的人,永远都不会太差。1200字以上 初三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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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是故人来1偶然路过一个陌生的篮球场。又看到了在大好青春里纵情挥洒着汗水与热血的男孩们,矫健的身姿活跃在球场上,流星般穿梭在一只只手中的篮球承载着小小的梦想。那是一个高高大大,身着黑色背心的男生。拥有结实的肌肉,汗水顺着那些肌肉的纹路成股流下。这具身躯的轮廓,似乎与我记忆中的某个剪影相吻合,似乎他身上有我熟悉的气息,似乎他偶然转过脸时的惊鸿一瞥,会让我看见一张怀念许久的面孔。是他,我那三年未见的堂兄。2我还能清晰地回忆起小时候的那些盛夏时光,我整日地跟在他身后,没心没肺地嬉笑打闹,嘴里不停地聒噪着“东阳哥哥东阳哥哥”。我穿着凉鞋他光着脚丫,我们在乡下的老家里,偷菜爬树摘果子吃。老家的兄弟姐妹很多,怡霖姐姐,嘉嘉哥哥,毛毛弟弟,当然还有我俩,每天呼喝着扫荡一片有一片田野,成群结队形影不离,俨然形成了五人的小团体,在浩渺的银河下许愿,相互信誓旦旦地约定永远不会分开。我会和东阳哥哥在池塘里抓癞蛤蟆,放到毛毛的脚边,看他惊得魂飞魄散的模样然后捧腹大笑。如此劣行往往换来一顿墙角罚站,饥肠辘辘的我们肩并肩挨在一起,压低了声音聊天、打趣,快活的模样哪有半点正在受罚的觉悟。偶尔有压抑不住的笑声飞进大人的耳朵,加站半个小时,我们也毫不沮丧。毕竟那个时候的我们,都以为自己有的是大把大把的时间。到了夜晚睡不着觉,我和他从窗子里逃出,坐到摇椅上纳凉,蝉颂蛙吟,蝈蝈也不甘寂寞地歌唱,大自然曼妙的小夜曲旋律里,我们俩都在椅子上沉沉睡去。我记得那风铃奏鸣般悦耳的欢笑,记得那辉煌的旭日与柔美的仲夏夜之风,记得那画一般多姿的家乡景致。那是只属于童年的快乐,纯真的让人不忍触摸,生怕自己已然在泥沙俱下的世俗中泡透了的手指让它沾染了污痕。3不知怎么地,现在他明明就近在咫尺,却远在天涯。我望着他运动的身影,说不出一个字。不好意思,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我莽莽撞撞地开了个头:“嘿。”他显然愣了一下,奔跑的脚步停了下来,转过头来看清了我的面容后,手里的篮球一下子掉落在了地上。他对其他队友说着“抱歉,我有些事儿。”,从场子的中央向我走来。“没想到居然在这里碰到你。”“我来这里上课…哦,你是不是中考完了?”“是的,昨天晚上刚出成绩。”“考得怎么样?”“没有上重点线。”“……”话题突兀地刹住了,气氛变得尴尬起来,空气凝成了固态。我和他坐在公共长椅上,开启了两瓶刚买的可乐。我们慢慢地喝完了它们,在令人窒息的沉默之中。4东阳从乡下老家搬来城里是四年前的事了。开始了与他的从前截然不同的生活。这是个流光溢彩的浮华世界,浮华得让这个土生土长的乡村少年无所适从。他眼中的城里孩子无不工于心计,勾心斗角,对穷人嗤之以鼻。他一口蹩脚的普通话招来不少同学的哂笑。他要学与以前所用的完全不一样的教材。他渐渐地跟不上老师讲课的节奏。他们家住在最肮脏的租借公寓。他回家的道路是可以选择的荒僻小径,这样才能避免与他那些同学相遇,避免听到那似有若无的冷言冷语,它们向剃刀般锋锐,在少年的心口剜着血肉。他的爸爸妈妈对他严厉有加,他日复一日地被迫做着那些深恶痛绝的事。紧巴巴的家境,让这个来到城里读书的机会更显弥足珍贵,他身上的重荷如同山岳。他开始堕入日复一日的缄默,成为了那黑夜里披着斗篷的独行侠,双眼网着红血丝,令人看来心悸。他把自己想要倾诉的都埋葬在心里,每况愈下的成绩更将他本已匮乏的语言驱赶殆尽。他斩断了与外界的交流,将自己裹进了暗无天日的茧。当然,也没再跟我联系。5过了许久,他才开口。跟我讲述了现在老家那边的情况,令我大惊失色,复又喟然长叹的情况。怡霖姐姐高中毕业后就出去打工,现在不知道怎么歪打正着居然混出了一个教师职业证;嘉嘉哥哥已为人夫,与怀孕八月的娇妻打算搬出乡下,到更好的城市里去生活,组建新的家庭;毛毛弟弟跟着家里去了另一座城市,那个小不点像一块砂砾,投身到滚滚的洪流之中,再没了音讯。这些故人们都淡出了我的生命,唯一留下的是满脑子的回忆,空洞得令人流泪。我想再在生命长廊中抓住他们前行时挥动的衣角,告诉他们,我还在你们后面呢,不要跑那么快,我跟不上。但是他们头也不回地奔跑向前去,没有再理会我。我多么想再与他们享有我们自己的快乐。但我知道,不可能了。6上课时间快到了,我抓起长椅上的书包,跟他道别。“拜拜,东阳哥哥。”好久没有交出的称呼在此从嘴里吐出来,有些生涩。“拜拜。”他的声音听着沙哑。我快步走向我的目的地,没有回头。似是故人来。何地在追,何日再醉。1200字以上 初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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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人归不归“若得阿娇作妇,当作金屋贮之也。”——刘彻未央宫的宫门关闭了,留给她的只有那空荡的宫殿和他冷漠的容颜。凄冷的月光洒在地上,像散了一地的细沙,她伸手去碰,却什么也触不到,就像她再也无法那样亲密的抚他的脸。犹记那时,母亲问他:“阿娇好不?”他扬着那样阳光单纯的笑脸立下金屋之誓:“好!若得阿娇作妇,当作金屋贮之也。”她满心欢喜,恋上了那个小小的少年,身为长公主之女,她只能嫁给未来的皇帝,疼爱女儿的馆陶公主自然尽全力辅佐刘彻登上皇位,她也如愿嫁给了他。于刘彻而言,陈阿娇可谓是他辉煌人生中的一处败笔,只要有她的存在,就时刻提醒着他,这个皇位是如何得到的。十年夫妻,她爱他入骨,他却总是想着如何掩饰这段屈辱,直到遇见那个她——卫子夫。卫子夫的到来让她有了深深的恐惧感,阿彻对她不再理睬,连逢场作戏也不愿。她看着那个女子,一袭白衣,巧笑盼兮,伴在她的夫君身旁,心一点儿一点儿的凉了。她以为他只是一时新鲜,时间久了,还是会回来自己身边,毕竟他们恩爱十年。却不曾想到,他给了那个女子椒房之宠,她眼中期盼的火苗渐渐熄灭,不再有一丝生机。他的离开,让她感觉天都要塌了。阿娇独自生活在偌大的宫殿中,没有他的陪伴,夜晚也是难以安眠的,而那边的他却早已和卫子夫进入了梦乡。阿彻,她不爱你,她爱的是皇后的位子,不是你啊!阿娇的悲伤几人能懂。也许,他那样宠爱卫子夫,只是为了培养自己的势力吧!他还是爱我的,对么?即使他那般伤他,她依然会为他找到一个合适的理由,原谅他也原谅自己。只是她嫁给他的第十一个年头,她已经习惯了一个人的孤独,亦有些麻木了,我、而卫子夫怀孕的消息更是让她几近崩溃。“只要朕在一日,阿娇永远都会是朕的皇后,朕定当尽全力护阿娇周全。”那日他的诺言在耳边响起,可那个许下承诺的人呢!他拥着卫子夫在椒房殿里笙歌曼舞,只问新人笑,不闻旧人哭,她似乎被他遗忘在了哪个角落,不闻不问。命运总是捉弄人,几月后她居然也有了孩子,那时的她满足的,可是没多久,她便滑胎了。那日她痛苦的亲眼看着那些血。她很痛很痛,她喊着“彻儿”可是他却没来。原来那天也刚好是卫子夫生孩子。呵!老天,你为何这样对我!终于,卫子夫对她下手了。那天,她的宫中第一次来了那么多人,门口的麻雀扑着翅膀离开了这个喧嚣之地。那些人粗鲁的翻着她的东西,那把阿彻为她绾发的梳子被折断,那件阿彻最爱的衣服被扔到地上,那个阿彻用过的杯子被打碎。他们损坏了阿彻留在这儿的一切。她的夫君,她的阿彻对她如此绝情,连最后一点念想也不肯留给她。“啪——”一个人偶被丢在阿娇面前,她一句话还未说,就被两个凶神恶煞的人扭出宫门。她杏目圆睁:“放手!本宫是皇后!”她还在努力的维护着自己的自尊,换来的却是那些人的冷笑。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她痴痴的望着上方那张心心念念的熟悉的脸,她总算又见到他了,可他怎么这么冷漠,是又生气了么?“皇上,奴婢为您熬得银耳莲子粥,趁热喝吧。”卫子夫依旧一身素白,贤惠的为他端来他爱喝的粥。他对着卫子夫温柔的笑,击碎了阿娇最后一丝幻想。他又换上冷冽的表情面对她,开口却是定她的罪:皇后陈阿娇擅用巫蛊之术祸乱宫闱罢居长门宫。她,被废了,被驱逐了。她深爱的人给了她如此残生。她一久居深宫女子,怎会懂得巫蛊之术,他又会如何不知。也许,他需要的就是这样一个合适的理由去毁灭自己这个可以证明他屈辱的证据。阿娇都懂,她永远都不会让他为难,所以在知道自己一定会死的时候,她心平气和,懒起画峨眉,娇俏人不知,一把火烧了长门宫,烧掉了两人之间所有的羁绊。那个她穷极一生追随的少年,从此再无牵连。风往何处吹,故人归不归;酒还剩半杯,她说她好累。1200字以上 高一 散文